《无路可走,请君入瓮(1VS2)》 001 001 如果每个人都拥有一段不愿提及的过去,那么对于蒙晓君来说,就是她的初中时期。 然而,上天总喜欢跟我们开不好笑的玩笑。 彼时,蒙晓君正躺在床上,整个人看起来兴意阑珊。 今天的阳光很好,明晃晃地透过玻璃窗照在墙壁的日历上,以至于她可以清晰地看见上面印着的日期—— 今天,是1998年7月6日。 她颓然地闭上双眼,有些逃避的意味。因为她根本不知道该怎么面对现在的情况。 如果非要用一个形象的词语概括,那就是—— 她重生了!不过是睡了一觉,她便从2018年突然回到1998年。 这是一场梦么?如果不是,那就意味着曾经的她已经死了。 想到这,不禁悲从中来,浑然不知道自己该哀悼还是庆幸。明明她还是她,却也不是她了。 蒙晓君就这么浑浑噩噩地过了好几天。哪怕是面对年轻了十几岁的父母,依然是恍惚的,就像意识被麻痹了一样,她几乎感受不到自己的心跳。 她还活着吗?真的活着吗? 第一次改变她的契机是在这个周末。 按照惯例,蒙晓君是要回外婆家吃饭的。刚进门,便看到外公坐在桌前写毛笔字,外婆还是老样子躺在一旁听京剧。 这一刻,她猛烈而又清晰地感受到胸口有什么东西正在慢慢复苏心。似乎有一根弦从深渊中爬出,然后缠上心脏,越缠越紧,越缠越紧。甚至勒出了血丝,疼痛得几乎让她无法呼吸。 外婆看到她,立刻笑容满面地招手叫她过去, “君君回来啦!快来吃荔枝,可新鲜了,是你叁叔刚从…………” 外婆是山东人,口音总会带着那么一点卷,很独特也很温和。 可是,她已经有多久没有听到了呢? 、 眼眶忽然一热,她听到“嘭”地一声巨响。 心里那根缠绕的弦,断了。 蒙晓君转身便往外跑,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 她突然想起曾经的自己,在一个人的深夜寂寂反思。 好后悔!小时候太调皮,每次外公抓着她练毛笔字时,她总是诸多借口逃避耍赖; 好后悔!外婆在睡前给她讲京剧里的故事时,她总会特别不耐烦地转过身,不愿多看外婆一眼; 真的好后悔!甚至在两位老人离开人世之前,她都没有好好抱过他们…… 想着想着,也不顾他人异样的眼光,她就这么肆无忌惮地蹲在街上痛哭起来。 当所有的悔恨值都在失而复得的瞬间达到最高点,情绪犹如决堤的洪水,排山倒海地倾泻而出。 外公外婆还活着,真好! 自己能活在他们还活着的现在,真好! 这是她重生以来第一次失声大哭,也是第一次深刻体会到自己真真切切地活着。 酣畅淋漓地痛哭之后,生活还要继续。而第二次改变她的契机很快就来了。 当天晚上,蒙爸拖着她去买了一堆绘画材料,并告诉她,他给她报了一个暑期培训班,明天周一就去报道。 说完便投给她一个“不许不去”的眼神。可见最近她在家中颓废度日,天天神游太虚,已经让蒙爸不得不管了呢。 所以当她背着绿色帆布包着的画板,站在艺术学院的大门口时,又一次深刻地意识到—— 这一次重启的人生,不能白白浪费了! 蒙晓君用了一个晚上痛定思痛,并对自己未来叁年制定了一个小目标。 由于考虑到自己虽然知道未来二十年的大致情况,但很多具体细节已经记不太清。而她即使知道未来房价会暴涨,过几年就是最好的投资时期。 可是她家不过是工薪阶层,先别说有没有能力再买新房,就她一个孩子的话语,又有谁会相信呢? 因此她静思过后,哪怕诸多疯狂的想法可以绕地球一圈,最后还是决定按着老路走下去。毕竟再模糊的回忆也比重启新的征程更有安全感呢。 简单来说,就是她决定遵循之前的人生轨迹,踏踏实实地再走一遍。 突然想起上一世在某乎上看到的经典回答——“无论穿越到哪里,如果我没有带上【百度】,我将一无所知、一无所有、一无所成。” 想到这,蒙晓君突然“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还是努力做一个更努力的人吧!她这么告诉自己。 至于为什么优先制定叁年计划?那当然是因为马上就要到来的初中生涯了! 在那里,她遇到了“校园事(qi)件(ling)”。而很不巧地,她就是事件的女主角。 初中毕业之后,她总结了具体原因——主观为一,客观有二。 先说客观原因:其一是因为学习不好。 每次考试总是吊车尾,根本就是班里的“小透明”本明。所以最后落得老师不疼同学不爱的凄凉下场。 其二是外貌问题。 当时的她总是邋邋遢遢,一头自然卷的长发也不爱打理,有时随意披散着就去上学。偶尔还会夹一些看似可爱却与她完全不搭的发饰,更显奇形怪状。 至于穿衣打扮愈发没有概念,看到什么就买什么,五颜六色地穿一身,也丝毫不担心会不会吓死路边一头牛。 然鹅,这些客观因素都不是最可怕的! 最可怕的反而是她那一颗不知道为什么长歪了的“少女心”。 那时的她总喜欢用一些奇葩行为来表达自己的爱慕。虽然非常成功地引起班里某帅哥(事件男主角)的注意,可是结局却没有套路地上演“欢喜冤家”,而是帅哥联合班里一众男女,好好地教训了她一顿。 这能怪谁?只能怪她自己咯! 所以在无法转学的硬性条件下,她一定要作出改变! 002 002 首先,要改变的是她的学习成绩。所幸这个年代的教育还没改革,初一上半学期都在复习小学六年级的知识要点。她只要把六年级的习题翻出来做一遍就好了。 接下来的日子里,蒙晓君不是泡在画室里就是跑到书城刷习题。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重活一世的原因,自己心智成熟了,所以能够更好地静下心来学习,而且效率特别高。 不到半个月,她就可以刷初一的习题了。毕竟丢了十几年的“语数英”,能在短时间内捡起来,实属不易。 现在的她,心里塞满成就感,对于未来也不再犹犹疑疑。 第二个要改变的自然是外貌了。其实,蒙晓君本人并不丑,只要悉心打扮,也能勉勉强强算是中人之姿。 她记得她是到了大学才有多余的零花钱直头发的,而且她的自然卷非常顽固,基本半年要去拉直一次,不然很快就会原形毕露。 很明显,现在的她根本没有这个经济能力。 所以她把流海留到与长发齐平,然后中分,把中间的头发搓成一条向后梳,再把光洁的额头完全露出来。剩余的头发便扎成高马尾后再打成辫子。 她的脸型有点像鹅蛋,现在露出额头,脸型反而更好看了。而且她没有青春期的烦恼,额头和脸颊干干净净,显得整个人很是清爽。 只是颊边的婴儿肥,生生把刚冒出来的那么一点儿古典气质给毁了。 至于服饰,那就更简单了。 她选择牛仔裤搭配T恤,既显青春又能省钱,简直是“便(便宜)靓(靓丽)净(干净)”的最佳代表。而裤子和衣服都不能太宽,也不能太紧,在合身的情况下动起来,还可以隐约看到属于少女的曲线。 对于女儿的改变,蒙爸蒙妈并不是没有发现。 然而这两个粗线条的父母在上一世都没有阻止女儿变得邋邋遢遢,又怎么会干预现在的她变得越来越好呢? 日子就这样在蒙晓君的精心安排之下慢慢过去。 自从她的画技日渐成熟,她便将上午班改成下午班。这是因为下午老师不会来,同学也少,反而清静。 毕竟过早引起不必要的关注,会有很多东西无法解释,不如避开。况且她并不是真的有才华,不过是沾了上一世的光,也没什么值得炫耀的。 这天,是暑期培训班的最后一天,蒙晓君整理好自己的东西,便背着画板下了楼。 离去前,再看看这栋呆了两个月的小楼,她露出感慨一笑。 很多很多年后,这里将变成一栋红色高楼,它会随着这所学校的名声响彻全国。 从小楼出来,要经过一个篮球场才能走到学校大门口。彼时,场内正有一群学生在打球。 ‘‘翁晖,快投球。” 一道稚嫩的男声传来,让蒙晓君忍不住停下脚步。 刚转头,她便看见一个男生高高跳起,双手轻轻向前一推,球被精准地抛进球框。 这一刻,蒙晓君几乎看呆了,男生投球的帅气姿势完全与记忆重迭。 此刻的她突然好想哭,有一种美好又莫名的感动。 眼前这个投球的男孩,她自然是认识的。不仅认识,而且渊源颇深。 虽然自从初中毕业之后,她再也没有见过他。 但是就是这样一个视同路人的人,一个无关紧要的人,却总是出现在她的梦里。 一梦便是二十年。 现在,他就这么毫无预兆地出现在她的眼前。她开始分不清是梦境还是梦醒,只能沉溺在他的背影里,久久无法平静。 那边,打球的少年们也看到了蒙晓君。 球友A忍不住打趣道:‘’那个小女生该不会喜欢你吧?‘’说完,还用手肘拐了一下翁晖。 另一个队友B似乎想起什么,惊呼起来:‘’这个女生不就是我们画室的天才少女么?‘’ “天才少女”是球友们私下对蒙晓君的代称。 队友A眨了眨眼睛,似乎想到了什么,立刻附和:“对!就是那个奇怪的少女,总是一个人躲在角落里画画。‘’ ‘’估计直到现在,老师们都不知道她的存在吧。‘’队友B接着调侃。 ‘’好了,打球吧。‘’声音明亮,像远山清泉。 说完,人已跑了起来。 而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翁晖本人,他似乎对球以外的事物都不感兴趣。 以上的对话,蒙晓君自然是不知道的。她很快便清醒过来,并低声告诫自己—— 无论上一世的人生如何,这一次的她都会是一个崭新的她! 就在蒙晓君转身离开的那一刻,翁晖乘着传球的间隙朝她的方向看了一眼。 原来天才少女也认识他么? 嘴角微扬,他的心情莫名地好了起来。 而这次见面,是蒙晓君与翁晖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见面。关于两个人命运的齿轮,也在这一刻转动起来。 003 003 开学前的那个周末,蒙晓君一个人跑去学校注册。她直接走到六班的分班表前,第一眼便看到自己的名字下面跟着“翁晖“两字。 她默默地叹了一口气,为曾经的自己默哀。 哪怕这事早已过去二十几年,她还清楚地记得上一世的自己在看到这个名字时的心情。 那时的她是雀跃的,就像每一个少女都会期待一场美丽邂逅的到来。 蒙晓君忍不住露出一抹苦笑。用手指狠狠戳了一下两个如此接近的名字,好像这样就能戳碎自己曾经的愚蠢。 她跟这个少年后来确实发生了很多事,只不过一点也不美好罢了。 以至于在很多很多年以后(上辈子),她可以忘了他的声音,忘了他的样子。 但唯独他的名字,就像刻进骨子里的诅咒,随着血液来回滚动…… 回忆戛然而止,因为蒙晓君惊悚地发现翁晖本尊就站在她的身侧。 他不会看到她刚刚幼稚的举动了吧? 蒙晓君心虚地低下头,不敢再看他一眼,赶紧转身离开。 翁晖看着某人落荒而逃的背影,露出莞尔一笑。 他从她站在名单前就认出她是画室里的“天才少女”了。 其实,他是认识她的,毕竟两人在同一个画室学画画。不过他基本都在操场打球,很少进画室。一开始他也不知道她,后来听别人谈论多了也就认识了。 兴趣班结束前,他的球友们曾一起偷偷翻过她的画稿。那些让大家都无从下手的线条,却在她笔下却变得顺畅而美妙。 当时他只是随意看了一眼,然而就是这么不经意的一眼,让他久久无法忘怀。 后来他总会悄悄一个人跑去偷看她的新作。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只是每每看到栩栩如生的图画,心里就会升起一种莫名的情绪,有一些羡慕,又有一些崇拜。 很多很多年之后他才明白,当时的那种心情,称之为“惊艳”。 当然,这已是后话了。 现在的他正摸着下巴,心里却想着她刚刚不会是在抚摸他的名字吧?莫非她也是他的追求者之一? 想到这,少年瞳孔一颤,在眼底深处留下了几点细碎的光,随继耸了耸肩。 这些女孩子的爱慕,真是千篇一律又无聊至极啊! 关于翁晖的这些小心思,蒙晓君是不知道的。她回到家后,又一次给自己默默洗脑—— 历史已经朝着既定的轨迹发展,既然她不能也不想改变历史,那么她只能改变自己。 转眼到了开学。 看着镜子里经过悉心打扮的少女却依然一副路人模样,蒙晓君不得不气馁地承认,自己这辈子依旧与美女这个词无缘。但整体看起来简单清爽、干净利落,起码比上一世要顺眼不少。 “我已经不是曾经的自己了!” 大声说完,她又自信地挺起胸膛。 熬过冗长的开学典礼,蒙晓君终于见到了自己的第一位男同桌,也是她初中叁年最好的朋友——周易。 周易是一个典型的小胖子,圆乎乎的脸蛋,肉乎乎的白肚皮。他就跟所有的胖子一样贪吃,她记得他俩曾经的友谊就是从她给他带零食开始的。 然而谁又会想到,就是这么一个不起眼的小胖子,在高中以后因为身体开始拉长,摇身一变,变成一个名副其实的“高富帅”呢! 所以说,每一个瘦下来的小胖子都是潜力股呢! 这一次,她依旧打算从投食开始,说不定还能玩一把“帅哥养成游戏”呢。 说来也巧,当时蒙爸每一年都有机会跟随文化表演团出国,家里的外国零食数不胜数。 所以,当蒙晓君拿出着外国巧克力做诱饵时,周易自然轻轻松松就“沦陷”了。毕竟在九十年代,N城卖的巧克力还是那种用铝箔包裹的金币巧克力,口感完全不敢恭维。加之当时很难买到进口商品,所以这样一块巧克力,更显珍贵。 这天,蒙晓君刚坐在位置上。周易便靠过来,恹恹地告诉她一个早就预料到的坏消息。 “晓君,听说今天要换位置了。” 她愣了愣,心里想着该来的还是来了啊。 她拍了拍周易的肩膀,安慰,“就算换了同桌,你还是我最好的朋友。以后有好吃的好玩的,我肯定第一个跟你分享!” 听了她的话,周易立刻开心起来。 “听到你这样说,我就放心了。”说完,露出粲然一笑。 看着小胖砸一副“有奶就是娘”的模样,她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自己这样“投食喂友”真的大丈夫么?! 很快,交换位置开始了。 而蒙晓君也跟前世一样,毫无悬念地坐到了翁晖的旁边。 微微偏了偏头,她便能清晰地看到翁晖那一张脸。 其实他长得并不算特别好看,长脸高鼻,只有那双上挑的单眼皮桃花眼,在笑起来的时候别有一番风情。 然而就是有这样一个人,不需要靠颜值和学识,也能在集体里混得风生水起。 如果她没有记错,翁晖是六年级时转入她就读的小学的。 他刚进学校便名声大噪。因为当时校内多次举办篮球赛,他的投球技术非常好,几乎十投九中,再加上受到动画片《灌篮高手》的影响,瞬间迷倒一片少女。 大家都私下称他为“小学流川枫”。至少在蒙晓君还没有见到他之前,他已经被神化了。 直到现在她依然能清晰地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他的场景。 那是一个平常的放学后。 她走出教室,而翁晖正好迎面走来,手里转着篮球。 夕阳的余晖照在他年轻的脸上,竟反射出一层淡淡的光。 两人檫肩而过,就像每一部爱情漫画里男女主人公的初次相遇。 就是这样一个自带光效的少年,轻易地俘获了蒙晓君的少女心。 后来学校每一次举办篮球赛,她都会偷偷跑去看他。在那个单纯的年代,哪怕多看一眼也能让她开心一整天。 不久之后,小学便毕业了。 以为再无交集的两个人居然还能在初中相遇,不仅分到同一个班,而且还成为同桌。 这种命中注定的再续前缘,又怎能不让她怦然心动呢? 004 004 想到这,蒙晓君忍不住懊恼地双手捂脸。 到底是谁给她的勇气,让她拥有这么一颗无可救药的少女心的? 再次抬眼偷看旁边的他,她极轻地叹了一口气。 以前的她是被什么糊了眼,才会觉得他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呢? 然而,每个少女的心里都有一位男神。也许你会随着时间慢慢忘记他的模样,但这并不妨碍他住在你的回忆里,保持美好。 只是当你再次面对真实的他时,可能会忍不住仰天长啸—— 回忆果然都是骗人的! 抹了抹眼角并不存在的“悔恨之泪”,蒙晓君再叁告诫自己: 必须坚持“叁不”政策——不闻、不问、不管。 因为翁晖就是“班级事件”的始作俑者(男主角),只要不引起他的反感,她应该就能平安度过初中叁年。 然而事实往往是朝着反方向发展的。 这天,语文老师在讲台上声情并茂地朗读唐诗。当他讲到杜牧的《七夕》时,蒙晓君整个人都不好了。 她突然想起来,上辈子的她为了引起翁晖的注意,竟然毫无素质地在他的课本上乱涂乱画。把诗中的“天街夜色凉如水,卧看牵牛织女星”涂改成“6班夜色如凉水,卧看翁晖牵孙乐(yue)”。 孙乐是翁晖的上一任同桌。由于女方是班里公认的小美女,而男方又是大受欢迎的小帅哥,因此关于两人的谣言从刚开学就传得沸沸扬扬。 那时的她不知是嫉妒还是嫉妒应该就是嫉妒,才会被猪油蒙了心,做出如此幼稚的事情。 蒙晓君又一次懊恼地捂脸。 现在看来,也就能非常客观地理解翁晖为什么那么热衷于欺负她了。 谁让她脑残呢? 就在蒙晓君自怨自艾地沉浸于自己的“黑历史”时,身旁突然传来“呸”地一声,接着是用鞋底摩擦地板的声音。 她震惊地看了看地板上那一滩不明水迹,赶紧移开视线。 不用怀疑,这就是传说中的随地吐痰!可是你吐就吐吧,为什么还要用鞋底将它抹开啊?!???! 一想到这鞋底会走过每个她可能去的地方,蒙晓君就恨不得跳起来掐死他! 没有印象中的高颜值就算了,还毫无素质! 以前的她到底暗恋他哪一点啊?啊?啊? 克制!克制!蒙晓君拼命给自己洗脑——千万不能在这个时候多管闲事! 然而在一次接着一次的摩擦声中,她终于崩溃了。 她再也受不了了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她要改变策略! 第二天,翁晖刚做出顺喉咙的咳嗽,蒙晓珺立刻迅速抽出一张纸巾。 她一边恭恭敬敬地递上,一边小小声说道:“请吐在上面吧。” 刻意温软的声音,就是想制造出她在害羞的假象。 翁晖愣了愣,接过纸巾,一脸疑惑地看着自己的新同桌。两人坐在一起叁天,她都是不言不语,今天怎么突然搭话了? 蒙晓君看了他一眼,赶紧低下头,然后解释,“吐在上面,才不会弄脏鞋子。” 说完,不知道是紧张还是夹杂了别的情绪,竟然真的脸红了。 经过昨晚的深思熟虑,她决定与其做一个老死不相往来的同学,不如做一个无关紧要的”路人粉”。 毕竟翁晖的”女粉”太多了,多她一个不多,少她一个不少。最关键的是,她的戏只要演到同桌期结束就够了。 这样的身份,既能满足他作为男神的虚荣心,又能尽力遏制他的不良习惯,同时还不会引起他的反感,简直是一举多得啊! 她真是太机智了! 想到这,蒙晓君不禁得意地扬了扬嘴角。 可是从翁晖的角度看去,却是另一幅画面。 早晨的阳光不偏不倚地打在少女的侧脸上,以至于他能清晰地看见她颊边的绒毛,染上一层淡粉色的光,细细腻腻的,就像撩拨他心脏的羽毛,有那么一点儿痒。 然后她笑了,眼里像盛满潮气蓬勃的秋日艳阳,有些灼人。 然而这一刻,他并不想移开眼,反而任凭一种奇妙的感觉填满心房。这种满足感一直持续到周末,在见到那些球友之后更强烈了。 他自然不会告诉他们,“天才少女”已经成为他的同桌,两人关系似乎还不错(?!),他甚至知道她的暗恋。 这些都会成为他一个人的小秘密,埋在心底。 其实这就是少年的虚荣心作祟,就像自己拥有了别人没有的新玩具一样,他未必真的会拿出来炫耀,而是拥有让人羡慕的资本就够了。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彼时的翁晖并没有说什么,反而很配合地把痰吐在纸巾上,然后揉成团丢进抽屉。 他偏了偏头,看到自己的新同桌一副眉开眼笑,心满意足的样子,不禁挑了挑眉。 哼!这妞果然暗恋我呢! 如是想着,嘴角微微扬起,心情又一次莫名地好了起来。 蒙晓君当然没有这种多余的想法,她笑是因为她的“小胜利”。 似乎在没有引起他反感的情况下顺利完成任务了呢! 接下来,两人开始培养一种诡异的默契。 只要翁晖伸手,蒙晓君就会立刻递上纸巾,毫不迟疑。 这么一来二去之间,两人的脸皮也跟着厚了起来。不过,一个是递得顺其自然,另一个却是接得理所当然。 蒙晓君表示很无奈,只能做好同桌期间独自承包“男神”所有纸巾的准备。 所幸两人同桌的时间不长,只有两个星期,很快就因为班主任意识到男女有别而分开。 005 005 自从换了新同桌,蒙晓君觉得自己腰不酸了,腿不疼了,整个人都精神起来。 看了看坐在右侧的第叁任“塑料同桌“,也是最后一任,她露出满意的笑。 顺利摆脱了万恶的根源,那么离幸福自由的康庄大道还会远吗?! 然而,她却低估了在众星拱月下成长的“厚脸皮”。 翁晖仍会时不时地向她索要纸巾,并且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因为在他看来,他愿意接受她的东西就是莫大的恩惠。 这大概就是青春期少年的通病吧。 总觉得自己就是宇宙的中心,理应受到万人敬仰。正如每个少女都有“王子梦”,少年自然也有“中二梦”。 而对于这种厚颜无耻的”中二少年“,蒙晓君自然是敢怒不敢言的,所以除了忍气吞声也只能默默配合了。 这天课间休息,蒙晓君从翁晖身边走过,却被他突然拉住了辫子。 “去小卖部买一瓶可乐。” 只听某人理直气壮地如是吩咐。 蒙晓君好不容易从他手中救出被拉扯得很疼的长辫,刚要说话又被旁边的其他同学打断。 “顺便帮我买一瓶矿泉水!” 是张冀的声音。 “我也要!我也要!我要喝雪碧!” 是余悦的附和。 蒙晓君:“…………” 她可以上去把这些小破孩踹翻吗?! 而这些气焰张狂的熊孩子不是别人,正是翁晖的“猪朋狗友”们。一共有八人,男生有翁晖、张冀、陆柯以及高山,女生有孙乐、刘淼、余悦、卓玥。 这些人都是家里有“矿“的高干子弟。本来是没有卓玥的,她的家庭普通,学习成绩也一般。她是与余悦同桌以后,才慢慢加入这个小圈子。 平时,孙乐和刘淼走得比较近,两人是走“高冷女学霸“的路线,与余悦高调活泼的性子不同。所以她把卓玥带进来,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怎么?不乐意?” 看到某人在发呆,翁晖挑了挑眉。 她能怎么办?只能任凭心里有千万只草泥马奔腾而过,面上却微笑着接过张冀掏出来的钞票,乖乖向小卖部跑去。 看着蒙晓君一副千依百顺的样子,翁晖心里却爽到了极致。 画画再好又如何?有天赋是天才又如何?还不是跪倒在他的魅力之下,对他言听计从? 哎!他果然罪孽深重,竟让她爱得如此之深了呢。 如果蒙晓君知道翁晖有这么“欠扁”的想法,估计明知会重蹈覆辙也要扑上去胖揍他一顿了。 当然,先例一旦开启,后患肯定无穷,她从“无偿供纸”无缝对接到“无偿跑腿”。那些猪朋狗友们还因此戏称她是“翁晖的小奴才”。 翁晖听了居然很满意,微笑着接受了这个称谓! 然后在接下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她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为一群唯恐天下不乱的“纨绔子弟”跑腿买各种零食。 初一上半学期就在蒙晓君默默地“被剥削”中安然度过。 期末成绩公布的时候,她表示很满意。 其实考试的时候她是有所保留的,因为不想出类拔萃而引起不必要的关注,所以全班56人,她排在第21位。 这个排名,不前不后,刚刚好。 而她的各科成绩虽然一般般,但英语却考了98分。 之所以会有这样的结果,并不是因为她喜欢英语或者喜欢她的英语老师。理由刚好相反——她极其讨厌她的英语老师。 所以当她在走廊上遇到英语老师,也就是她的班主任潘蓉时,她却面无表情,招呼也不打便转身走开。 现在的蒙晓君根本不在乎潘蓉心里怎么想,她只是想把曾经没来得及表现的厌恶,在这一世表现得淋漓尽致而已。 其实,并不是所有的老师都能做到像蜡烛一样,燃烧自己,照亮所有人的。老师也是人,自然有私心。 而大多数老师都会偏向学习更好的。甚至好成绩在他们眼里就是一颗“摇钱树”,钱财名利,应有尽有。当然,不是说老师这个职业不好,只能说潘蓉这样的老师是一个特例吧。 至于蒙晓君,她对潘蓉的厌恶源于前世的一次交费事件。具体细节她已记不太清楚,只记得当时要交费整100元。所以蒙妈给她准备了10张10元钱,她便直接交给了潘蓉。 没想到第二天潘蓉让她去办公室,然后说她昨天收到一张假的10元钱。由于当时她交的10元是最多的,所以这张钱理所当然是她的,让她换一张真的来。 当时蒙晓君不疑有他地把钱拿回家。 蒙爸知道后,很爽快地拿出10元钱,还反过来安慰女儿。 “老师一个月工资不高,我们帮她出了吧。这事就别让妈妈知道了。” 一开始蒙晓君并没有把“换钱”这件事放在心上,也不明白为什么蒙爸不让她告诉蒙妈。 后来她才反应过来——蒙妈是在邮政局里做营业员的,每天收的钱比自己吃的米饭还多。这样的蒙妈又怎么可能把假钱给她还让她交给老师呢? 而且假钱的说法也仅凭潘蓉一人之词,还不是当场验证,其中更是漏洞百出。 可惜当她想明白时,早已初中毕业好几年。 其实她一直很想当面质问潘蓉—— 是因为她学习不好,所以选择她么? 还是因为别人都欺负她,所以觉得她好欺负呢? 就这么利用学生对老师的信任,真的没有问题吗? 可惜这些疑问与真相一起,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石沉大海。 蒙晓君用力地晃了晃脑袋,把刚冒出来的戾气强行压了下去。 虽然她不可能让这件事再一次发生,但是那种被人当成“冤大头”的憋屈,始终如鲠在喉如芒刺背如坐针毡。哪怕事情过了这么久再想起来,也都会像吃了苍蝇一样恶心。 006 006 所以基于以上种种,蒙晓君决定利用好好学习英语来“回敬”班主任潘蓉! 别以为这种办法很不实际,至少用于对付只看成绩就把学生分出叁六九等的老师,是相当有效果的。 潘蓉曾尝试找她谈话,她每次都摆出一副懒得搭理她的样子,有时候正眼都不看她一下。 别说基本的尊重,如果其他老师不在场,她还会直接反驳,话语里带着满满的讽刺意味,完全不把潘蓉放在眼里。 潘蓉也曾找过蒙晓君的父母沟通,但每次她把测验的成绩摆在父母面前,父母也就说说两句,过个场面。 毕竟没有实质证据,那么“好成绩”就是最好的护身符! 这天,蒙晓君又被潘蓉拉进办公室做思想教育。她也不反驳,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专心致志地低头玩手指。 潘蓉无奈地看了自己的学生一眼,知道多说无用,便挥了挥手让她出去。 这时,语文老师走了进来。 蒙晓君一转身,立刻露出微笑,非常有礼貌地向语文老师打招呼。 不等她走出办公室就听到来自语文老师的赞美。 “你们班的蒙晓君真乖巧啊!她不仅上课的时候积极回答问题,还经常主动帮我拿作业本……” 后面的话她没有再听,只是露出甜美的笑脸。 回到教室,便看见周易招呼她过去。 “潘老师又找你去办公室了啊?” 蒙晓君点点头,直接坐在周易旁边。 “她今天穿了一件老阿婆才喜欢的襟口带钉珠的毛衣开衫,还是那种流行于上个世纪的屎黄色,跟她挺搭的呢!” “哈哈哈哈哈!你真坏!不怕被她抓你回去教育吗?”周易拍着桌子,笑得很欢。 蒙晓君耸耸肩,一本正经地回答:“我最喜欢她看不惯我又干不掉我的样子。” 听了她的话,周易再一次大笑起来。等他笑够了,又有些担忧地问:“你不怕她告家长么?” “把心放回肚子里吧!”她捏了捏周易的胖肚皮,说道:“只要脸皮够厚,成绩够好,她也是拿我没办法的。” 在与潘蓉作对之前,蒙晓君早已把利弊衡量清楚。只要把握得当,不犯原则性的大错误,再加上成绩优秀,那么就算是班主任也是无可奈何的。 毕竟她的那些小毛病、小问题在“好成绩”的面前都显得无关紧要。 而且她也留了心眼的,除了无伤大雅地反抗以外,也不会再做出格的举动。对其他老师都是热情以待,毕竟她的“报复”是有针对性的。 所以在其他老师眼里,她就是一个乖巧的学生。 当所有人都不觉得有问题的时候,如果只有一个人质疑,那么多半就是这个提出疑问的人有问题。如此道理,蒙晓君认为潘蓉不会不懂。 何况潘蓉的学生又不止蒙晓君一个。以她全国优秀教师的身份,要巴结的人有如过江之鲫。 既然只有蒙晓君不服管,置之不理便好了。 后来也确实如她所料,潘蓉越来越少找她谈话,更不再向她的家长打电话告状。对于她的一举一动,索性不予理会。 对此结果,周易忍不住竖起大拇指,赞道:“你真酷!”说着,扬了扬眉毛,疑惑地继续问道,“可是你讨厌她,为什么反而是认真学习英语呢?” 蒙晓君一巴掌狠狠拍在他的脑壳上,然后一脸正气地回答。 “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这才是最高级的报复好吗!” 周易委屈地扁了扁嘴,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不过那些人也觉得你特别酷呢!”他压低声线感慨。 顺着周易的视线看去,蒙晓君便看到那边坐着四男四女,翁晖自然也在其中。 她直接翻了个白眼。对于这些人的看法,她是一点都不在意的。 但她也知道,这个年龄的孩子大多叛逆。尤其是这些早熟的人,他们也许会看不起唯唯诺诺的人,却绝不会看轻敢说敢做的人。 后来,她也算“求仁得仁”,他们对她的使唤越来越少,最后几乎没了。 一转眼,初一下学期即将结束。临近暑假时,学校举办了一次年级篮球赛。 这天放学因为有决赛,班里的同学都跑去加油助威了,教室里只剩下值日的蒙晓君。 她不疾不徐地把垃圾倒入桶中,心里盘算着一会回家前是不是去隔壁小巷吃些炸串。 这时,猪朋狗友之一的陆柯突然跑进教室。 蒙晓君见了他,下意识地握紧扫把杆。 她是真心有点儿悚。如果说上一世的“校园事件”,翁晖对她只是小打小闹,并不会下“死手”,那么陆柯就是用上了狠劲。 他揍她,从来不把她当成一个女生。每次经过他的“洗礼”,她都会青一块紫一块的。 教室里的垃圾桶一般放在讲台旁边的角落里,蒙晓君此时正好缩在这里,退无可退。 而陆柯则站在讲台的台阶上,居高临下地看着她。 她不喜欢这种眼神,好像她就是身后的垃圾,卑不足道。 陆柯双手环胸,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命令道:“狗奴才,我订了一箱可乐,你到小卖部领了再拿去操场吧。” 说完,转身离开。 蒙晓君咬着嘴唇,力道之大甚至渗出了血丝,却豪无所觉。 她不知道为什么还要受这种委屈,可是她能怎么办?学校就是一个小型社会,能保护她的只有她自己。 她不敢赌,更不敢重蹈覆辙。 最后认命地叹了一口气。 既然不敢反抗,只好任劳任怨地干活咯。 至于她对同学和老师使用的“双重标准”,后来周易也曾问过——为什么她有勇气反抗老师却不敢反抗猪朋狗友们。 她却是故作高深地一笑。 “小孩子欺负小孩子,在大人那里可以当成玩笑处理。但如果是大人针对小孩,就太难堪咯。” 以上都是后话了。而现在的她,当务之急自然是伺候好眼前的“大爷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