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尊np)她想混吃等死【穿书】》 (一)新生活 药店似乎无论何时都有很多人。 下午叁点,林湘跨过门槛,在店内环视一圈,见两个抓药的小童实在忙得脚不沾地,便没有上前,安安静静地在不挡路的地方等着。 和所有药店一样,这里充斥着一股清苦的草药味儿,所幸屋子通风很好,那股味道只是淡淡的,闻起来很舒服。 正发着呆,孩子尖细的哭叫声突然响起,炸在本就不甚安静的室内,林湘忍不住皱起眉,望向了声源处。 声音是一个看病的孩子发出来的。 这间药房并不算大,只有一位大夫坐镇。这是个看上去还很年轻的男性,长发用发带规整地绑在脑后,没编什么花样,衣衫也整洁利落。还是这种简单大方的打扮好。林湘想,这个世界里大部分男性的着装和打扮看着都太别扭了,她不习惯。 此刻,大夫正拉着孩子的手臂旋伸,看样子是给脱臼的手臂复位。 难怪这小孩在哭。 或许是经常处理这类问题,大夫的动作行云流水,利落极了。将脱臼的手臂复位以后,他还给孩子喂了一颗糖球,把小娃娃哄得眉开眼笑。 这大夫看着挺和善的。在心里感慨了一句,她收回目光,没多在意,继续盘算自家店铺的事。 “那位姑娘。”又一位病人前往柜台抓药,大夫的面前没了人,便将目光落在了一直站在旁边的林湘身上,“您是看病还是抓药?”他问。 “姑娘?”见她没答复,声音又高了一些。 林湘这才回过神,她往左右一看,确定大夫是在叫她,忙上前两步,走到大夫面前,不好意思地低下头,‘’抱歉,方才在想其他事情,走神了。” “我是隔壁商铺的店主,林湘,呃……双木林,水相湘。请问,你们老板在吗?” “老板?”大夫从木凳上站起身,冲她温温和和一笑,举手投足间透着清雅的气韵,如同初夏清晨池畔的荷风。而他的声音也同这气质相符,若珠玉相撞,清泉细流,“我便是了。” 声控林湘心中微微一动。 虽然温润如玉男神音不在她的好球区,但现实中听见这么悦耳的音色,是真的舒服。 “是这样的,”林湘已经在心中打过几遍腹稿,现今找到了药房老板,她便顺畅地把来意说出了口: “我打算将隔壁的店面重新开起来,可它空置许久,积下的灰尘太多 ,一人打扫着实吃力。所以,我想雇用几个短工。你知道该在何处寻人吗?” 林湘是个懒的,又不喜欢家务活,一家关了近十年的店铺单是处理落尘都费力气,她一人忙活了半天,除了被呛出了眼泪,什么成效都没有。 大夫并没有辜负她期待的目光,“城西有一处鸣玉坊。林老板若是想招短工,不妨去那儿看看。” “好的,谢谢……呃……”林湘一时语塞。 他会意,自我介绍道:“我姓柳,柳砚青。” “多谢柳大夫。”她立即改口,也没管大夫的名字究竟是哪几个字,只是试图再寒暄两句,不让这场对话结束得太快,“他日小店开业,还望您能赏脸光顾。” “那是自然。”柳砚青轻轻颔首。 “那么,我先去鸣玉坊看看,不打扰柳大夫问诊了,告辞。”礼貌尽到了,林湘也不再多言,转身就走。 “等等。”柳砚青叫住了她。 林湘回过头,一脸懵逼,“怎么了?” “林老板,”他将桌上的铜镜转了个向,直对向她:“去之前,您还是先整理下仪容比较好。” 林湘定睛看向黄澄澄的铜镜——what the fxxk,自己居然顶着一脸灰站了那么久?! 她看了一眼灰的位置,应该是打扫累了、擦汗的时候沾上去的,也就是说,从进屋开始,她就一脸灰在药店里傻站着。 难怪刚刚每个从她身边经过的病人都往她脸上瞅……林湘还自我感觉良好,把原因归咎为这具身体颜值高吸人眼球…… “哦,好的……”她立即低下头去掏衣兜,不敢看柳砚青此刻的神情,生怕对方在笑话她。和陌生人刚认识就出了这种糗事,好丢人好丢人好丢人。 刚穿书来到古代没多久,林湘还没有养成随身携带手帕的习惯,所以,掏了半天,她只从兜里掏出一把空气。 “若是不嫌弃,请用这个吧。”一旁的柳砚青适时递来一方素白的手帕,怕她不收,还好言解释:“这是我备来给爱洁的病人把脉用的,每日洗晒,很干净。” “谢谢。”她忙接过帕子擦脸,由于心急,老色批林湘并没有注意到,为她递帕的手指根根修长白皙,明净如玉,赏心悦目极了,仿佛来自少女漫画中的男主角,和大夫略显平凡的面容并不搭调。 从药铺里逃出来,林湘决定,以后再也不要来这儿了。 黑历史,封印! 在心中默念中二发言,林湘把这段堪称社死的糗事扔进大脑深处的垃圾桶,理了理衣襟,确定自己衣衫整齐干干净净、没有一丝不妥后,她叹了口气,脚步向左一拐,去了药店的隔壁。 这里是她的铺子,去鸣玉坊之前,还是再确认一下门有没有锁比较好。决定开业第一天就遇到这种事情,实在不是好兆头。 她仰起头,店铺招牌上的“惜流芳”叁字轻巧缠绵、笔意风流,每次看到这个名字,林湘都想吐槽,取这么个名字,路人怎么可能知道里面卖的是书,难怪书店入不敷出关门了。 林娘子多精明一个人,能为原主她爹打发时间写的戏本子专门开一家倒贴钱的书店,还亲自提了招牌,也难怪原主她爹动了真情。 都说婊子无情、戏子无义,可林湘想着,像林娘子这样的人才可怕呢,爱时千疼万宠、珍重无限,不爱时连见一面都心生厌烦。 这样的爱情,对人对己,都太可怕了。 确定大门落了锁,林湘这才踏上了前往鸣玉坊的路途。 坊市里人来人往,吆喝声不绝于耳。林湘很快就找到了招工的地方,想到自己马上要和其他人为了招工扯皮,她就觉得脑壳疼。她不能连续应付那么多陌生人好吗! 很久很久以前,在林湘还在上学的时候,她是一只纯正的社恐,能不和不熟的人聊天就绝对不说半个字。后来毕业工作,身为小游戏美工的她,天天和狗比策划以及文案高强度沟通,人变得外向多了,已经能在社恐人群和打工人之间自由切换,并在必要的场合摆出一副成熟社畜样。 可这并不代表,她不讨厌和陌生人交流。 “请问请一日短工多少钱?”观察了一圈,林湘走向吆喝声中的一个,露出营业状态的微笑。 “这要看姑娘要什么样的小工了,好一些的八十个钱一天也是有的,差一些的六十就行。”答话的是个四十出头的中年妇女,身材微胖,面相和善。 结合其他人吆喝时的报价,这人给出的价格也算正常。“如果要好一些的呢?”她问。 “您可找对人了,这鸣玉坊里的各种小工,就属我顾婆手下的最听话最勤快。”顾婆的笑容殷切而亲和,一串问句连珠箭似的,直说得她她头脑发晕:“姑娘是要几个人?想找什么样的?是力气活还是精细活?要女人还是男人?” “做的是搬书、打扫屋舍的活计,只要力气大,手脚勤快,男女不拘。只有一点,劳烦…婶子挑几个老实心细的。人数嘛……”她沉吟片刻,在心里算了算,“五个就够了。” “好嘞。”顾婆笑吟吟应了,“不知姑娘几时要人、工期多长?我好为您提前安排人手。” “明日就要,工期……”林湘还真没想好,“暂定两天吧。”两天应该能把店铺打扫一新了。 议好工期以后,顾婆劝她在坊市内闲逛一会儿,等酉末小工们结束手头的活计回坊后,再由她亲自挑人相看。“好赖不凭老婆子我一张嘴,这样您也放心些不是。”顾婆如此道。 林湘一想也是,便同意了。 到这个世界已经两个月了,这还是她第二次来集市。觉得新奇的林湘难得起了逛街的兴致,在各类摊贩间左逛右看,甚至买了一堆零嘴。 古时的孩子自立得早,普通人家十四五岁已经要成家了,鲜少有像她这样年逾十七的大人还当街吃零食的。林湘不好表露自己的特殊,提溜着一包包零嘴,惆怅地看向渐沉的夕阳,归心似箭。 盼望着盼望着,酉时末终于到了。 她跟着顾婆左拐右拐,来到一处空地。七八个人零零散散站着等待着这场挑选,见她走过来,便齐刷刷把目光落在她身上。 不要看我好吗。 这群人个个憨厚老实,手脚粗壮,一副力气很大的样子,她只是个弱小可怜又无助的死肥宅而已,这样望着她她会有压力感好嘛。 ˇˇˇˇˇ +黑历史,封印。写这句话是因为想到了勇太的“生涯封印”(来自番剧《中二病也要谈恋爱》),女主是在自娱自乐不是真中二。 +文里提到的社恐并非病理向的。女主只是讨厌以及不太会与陌生人交流。 +以及,女主社恐是有个人原因的,不代表所有宅都是社恐,不要用个例给群体贴标签。 (二)招工招到大帅哥的可能性 “姑娘,这几个人是我挑过一遍的,您看看,钟意哪几个?”顾婆一开口,林湘顿时觉得落在身上的眼神变得更可怕了。 我看着个个都好。林湘很想这么说,她平日的口头禅就是“可以”、“好的”、“听你的”、“怎样都行”,但谈生意时显然不能这样万事随缘。 于是,她向前一步,开始选人。 这个世界的女性力气普遍比男人大,顾婆挑了九个人,只有两个是男的,想来是他们天赋异禀。 类比现实,两个女人出来搬砖,怎么想都让人唏嘘。林湘有心照顾弱势群体,便把这两个男人都选上了,又挑了叁个看起来很稳重、叁十出头的妇女。 “就他们吧。”林湘说。 “姑娘!”一个没被选上的中年女人急了眼,顾婆事先和他们通过气,这次干的是搬书顺带清理屋舍的活计,活不重,东家面嫩,给钱大方,再好不过了,她怎么能忍受这种好事白白跑掉? 手臂一抬,她指向林湘挑选的五人里最好欺负的软柿子,“您选人应该更慎重些,他一个不能说话的哑巴,哪有我们手脚伶俐?” 被女人指着的,正是两个男人中的一个,哪怕被人用手指着辱骂,他的神色也没有变化,一直半低着头,动也不曾动,木头一样无动于衷。 林湘没啃声,只把目光移向顾婆。 “姑娘,”顾婆狠狠剜了说话的女人一眼。让林湘选人更慎重,是觉得她挑人太随便吗?然后,她冲林湘陪笑,“老婆子并非故意诓你,元宵虽然口不能言,但耳朵很灵敏,和他沟通不成问题,他为人踏实肯干,是个心细的,力气也大。元宵——你过来,见过这位姑娘。” 怎么跟老鸨强迫手下的姑娘接客似的。林湘默默在心里吐槽。 被顾婆称作元宵的男人走到她面前,僵硬地弯起嘴角冲她微笑。 哦呼。 林湘不得不承认,如果这男人真是鸭子,她……想嫖。当然,仅限于想想。 男人的五官生得很好看,不是这个世界偏好那种精致阴柔的美,而是充满男性荷尔蒙的英俊帅气。眉如刀剑,目若寒星,略显粗糙的小麦色皮肤和右眼下那条几厘米的疤痕更为他的面容增添了一分饱经风霜的冷峻美,宛如时间沉淀后的酒液,越显醇香浓烈。 她刚才是眼瞎吗居然没有注意到这里有一个大帅哥。 自我反省了一下下,轻微脸盲症患者林湘很快原谅了自己——对方低着头我不注意怎么会看清他的脸。 “小测试,元宵,你能听懂我的话吗?听懂就摇头。” 大帅哥面无表情地摇了摇头。 被“高冷”这一要素特攻的林湘在心里直呼老婆。而且,男人看着冷冷淡淡,却有着“元宵”这么可爱的名字(不管是不是谐音),创造他的神明简直深谙反差萌的精髓。 “很好。”转头望向刚刚说话的女人,林湘使出了网上冲浪多年学会的骂人秘籍——阴阳怪气大法:“经过我慎重(重音)的考察,元宵虽然不能说话,但反应依然很快,人很伶俐。我想,他应该比某些随意做出判断、随意插嘴误导他人的家伙要伶俐的多。顾婆,你说对吗?” 顾婆自然连声附和。 拟定人选后,由顾婆牵头,她仔细看过契书,和五人一一签订了短期合同。 招工的事情解决了,林湘拎着她的零食,心情很好地晃悠回了家。 解决了房屋的打扫问题,还认识了一个百年一遇的大帅哥,今天真是收获满满。 走到宅院的门口,她慢下脚步,注意到门前立着一个熟悉的身影。 “七、林湘姐。”没等她出声招呼,寻书放下臂弯里挽着的菜篮,冲她行了个怪里怪气的礼节,显然是还没适应自身身份的改变。 “来啦。”林湘没有在意她的束手束脚,反倒有些不好意思:“等了很久吧。” 扬了扬手里拎着的零食包,她解释道:“今天出门去了鸣玉坊一趟,正好顺路买了点心,我们进屋吃吧。” 寻书“嗯”了一声,像在林家时一样,主动守在她身后两步之遥。这个位置既不会碍到她,有事又能立刻帮忙。 “我说,寻书啊,”正在开门的林湘有些困扰,她一点也不喜欢背后灵,“你现在已经不是我的丫鬟了,不用老是走在我后头。” 回头望着寻书,林湘的目光认真到有些烦恼:“你已经是个自由人了,不用再对任何人低声下气、毕恭毕敬的。” 无论是在女尊世界的新生活,还是寻书对她的态度,林湘都很不习惯。 上辈子她就是个有点宅的社畜加网瘾少女,从没想过有一天好好的过马路会被车撞(她一直觉得这种待遇该给自家不做人的傻帽老板享用),更没想过死了以后还能走狗屎运穿书。 早知道会这样,上辈子她看什么女尊np文,去看甜到齁的校园甜宠文不香吗。哪怕穿成了恶毒女配,还能上网冲浪,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唯一的朋友拿她当主子供。 “林……湘姐,我知道的。当丫鬟时的习惯,我都会改掉。”寻书答。 “这还差不多。”打开门,林湘做了个酒店迎宾似的欢迎手势,语气轻快:“寻书姑娘,进来吧。” 这间二进小院足足有五六百平,是原主自己的财产,初见时可把林湘吓得够呛。 “林湘”的爹爹以前是个戏子,他也算书香门第出身,不想家族倾覆,沦落成了伶人。因为容貌出众、歌喉婉转,他当年也算受人追捧。“林湘”的母亲林娘子正是被他戏台上抬袖回首的那一眼折服了,倾城之姿,粉墨难掩。惊鸿一瞥,念念不忘,便买了他做外室,当时就住在这间小院里。 后来,林娘子有了原主,将她爹接回了林家做小侍,这间小院就被租了出去,直到原主对林娘子指名说要这处房产,才又收了回来。 屋舍常年住人,倒也未曾荒废,林湘搬进来后连修缮都不用。只是,这里实在没什么原主她爹生活过的气息。白白让原主的一腔期待落了空。 两人穿过垂花门进了内院,直往西厢房去,林湘就住在这里。 “真的不用把过去照顾您的下人叫来吗?”寻书又一次问。林湘只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富家小姐,根本没有独居经验,寻书无比怀疑,如果她不常来看望,林湘会把自己给作死。 “不用,我不喜欢他们。”林湘皱眉表示自己的嫌恶。 她初来这里的时候可摸得透透的,那群下人仗着原主自小没了爹,母亲又不疼,是个脾气软没人管的小透明,一个个脾气可横了,除了寻书外没一个好的。她卧病在床的时候,连杯热茶都要再叁嘱咐才能喝到。 想到这儿,林湘就觉得爽。下人们脾气再横,见寻书除了奴籍后还不是在她跟前跪舔,林湘吊着除籍这颗甜枣儿把他们支使得团团转,最后在离家时装懦弱推说不敢麻烦母亲,拍拍屁股走人了,啥忙也没帮,把那群下人的脸都气歪了。 “那再找一批新……唔……好甜。” “是吗?”松开掉渣的糕饼让寻书自己咬着,林湘笑嘻嘻地给自己也拿了一块,“我谁也不喜欢,吃东西,别说这些了。” 她就喜欢一个人自自在在的。身为一个打工人,24k纯无产阶级,林湘无法心安理得地享受任何人的伺候,不然,她也不会求着林娘子为寻书除了奴籍。 比起照顾她的仆从,她更想要一个互相扶持的朋友。 坐着吃了一会儿零嘴,林湘有些口干,可有客人在,她也不好意思让对方喝凉茶。早就到了吃饭的点儿,她索性起身去准备晚餐,顺便把水给烧了。 寻书自然是会帮她的,两人坐在井边洗菜,天上的星星已经开始冒头,每当这个时候,林湘就特别想念白炽灯。 “我今天去爹爹的书店转了一圈,稍微收拾了一下,不出意外的话,一两个月内,书店就要重新开张了。”一片片把白菜叶子剥开,她说:“按照之前说的,到时候我就雇你替我看摊收银,呃,收钱,你呢,就是书店的二东家。” “好。” “不过先说好,我也是第一次开店做生意,如果到时候亏损发不出工资,我一定同意你不干走人的!”林湘对自己并不是很有信心。 “我不走。”把洗好的菜叶放进篾箩里,寻书的声音很是坚定,她是个耿直一根筋的人,一但下了决定谁劝也没用:“林湘姐把卖身契还给了我,还求林娘子帮我销了奴籍,我要报答你。” “我搬家都是你在忙前忙后啊,如果不是寻书你教我,我现在连火都不会生,一口热乎饭都吃不上,你已经报答过我啦。”林湘不以为意。 “这不一样。”寻书非常执拗,她有一点点为林湘伤心,“您是千金之躯,不应该做这些下人的活儿,都怪……都怪林娘子和正夫出尔反尔,把许诺给您的资产都收回去了。”她罕见地开口说了前主家的坏话。 “不怨他们,是我自己没要。”对此,林湘一点也不难过,谁敢要属于女主角的钱啊,反正她是不敢,不仅不敢还赶紧跑了。但这些小九九她都藏在心里,只道:“我不想和他们扯上关系了,在那里……我不开心。” 这是真心话,原主的。 ˇˇˇˇˇ +像“我看着个个都好”、“哦呼”这种梗放在文里完全不影响阅读,就不解释了。解释起来挺没意思的,当彩蛋吧。 +把女主刚穿书的经历掰碎了揉在文章内容里,没有特别拎出来单说,不知道这么写大家习不习惯。 (三)愿望是混吃等死 “而且,我也不算净身出户啊,你看,八妹因为愧疚,临走时塞给我五百两银子;还有书店,母亲说它以前是爹爹开的,把它送给了我。再加上这么些年我在林家攒下的积蓄,有钱、有房、有店,”林湘掰着手指数给寻书看,企图安慰她:“普通人或许一辈子也没我富诶。” 人要知足,她现在已经妥妥跨越贫困奔小康、不用被“消灭”了好吗。 用湿哒哒的手胡撸了一把寻书的脑袋,她用轻快的语气说:“我呢,没什么大志向,就想一辈子平平安安、无病无灾的,实现混吃等死的愿望。” “虽然没出息,但平安幸福一辈子已经是一件很不得了的事啦。”暗夜之中,她仰起脸眺望远天的星空,思绪回到很久很久以前。 「我们所度过的每一个平凡的日常,也许就是连续发生着的奇迹。」 动画里是这么说的。 真想家啊。 她想念手机,想念网络,想念白炽灯,想念热水壶,想念天然气,想念点点手指就到家门口的外卖,想念住在那里的每一天每一天。 寻书也学着她的样子,抬起脑袋看天上的星星。林湘姐说的似乎很有道理,她也想平安幸福、百岁无忧。 用过晚饭,林湘让寻书提着灯回家了,自个则提着盏油灯去了主屋。 主屋里放着原主爹爹的遗物和牌位。 林湘每天都会给原主和她爹供奉一炷香。她本来不信鬼神,可穿越一遭后,她就不确定了。这一炷香,既是希望死者能安稳长眠,投个好胎,也是愿生者心安。 “林湘,”跪在蒲团上,她对夜色说:“我今天去了惜流芳,随便看了看你父亲写的其他戏本子。” “我可以把它们都烧给你一份。我觉得,还是他最后留给你的那出戏写得最好。从林家离开时,我带走的银钱并不算少,或许,我能把它搬到戏台上?” “你应该会想听戏吧?” “哪怕只有一次,就唱给你听。” 室内的烛火无声摇晃,她不说话时,周遭安静得可怕。 林湘对原主是有愧的。 这个姑娘活得辛苦,死的也不甘心。她才十七岁,还要大把的年华没有浪费,还要太多的事没有体验。 在这本名叫《凤游异世》的玛丽苏np女尊文里,原主只是个连名字都没有的工具人。七小姐,书里是这么称呼她的。 她唯一的作用,就是被让正夫捧杀宠坏了的庶姐推入水中,染病而亡,换来母亲林娘子盛怒之下、赐给庶姐的一顿鞭刑。 庶女跟着一命呜呼,冷艳女杀手魂穿异世,开始了她在女尊世界里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的主角生涯。 老实说,这部小说的剧情写得还算精彩,可那些都和原主没关系。落水后风寒入体,奄奄一息之际,她只想着自己还没去过的爹爹的住处,怀着在那里安稳度日,娶一房夫婿、生一个孩子的朴素愿望去世了。 然而,继承了原主一切穿书而来的林湘,却无法完成她的心愿。 林湘不想和任何人生儿育女、相伴一生,夫妻间一地鸡毛的那点破事她看够了,也听腻了,只想一个人逍逍遥遥,自由自在的。 她唯一能做的,就是把原主爹爹生前写下的、留给原主的戏本子,搬到舞台上,给死去的林湘听,也给这世上的人听。让其他人知道——有一个叫林湘的姑娘,她很爱她的父亲,非常爱,非常孝顺。 雕花香炉中,线香燃到尽头。 翌日,邻居家的公鸡把林湘叫醒了。 她痛苦地挣扎着起床,洗漱完走出家门,在巷口那家特别好吃的食摊买了饼子和胡辣汤。 林湘不爱吃葱,每次都要跑到做饼的小哥面前——其实人家年纪比她小,说给她做个不放葱的。搞得脾气暴躁的小哥现在已经养成了每日特意为她做个不放葱的酥油饼的习惯。 刚一落座,小哥便将一只盛满汤的粗瓷碗搁在她桌上,说:“今天的你起得太早了,饼还没做,要等一会儿。” “哦。”林湘点点头,捧着碗小口喝汤。其实,这个点才是大多数人吃早饭的时间,她等了好一会儿才抢到座儿。这小鬼摆明是在讽刺她平日起得晚,但的确如此的林湘无法反驳,只道:“明天我也会早起。” “今天就不要饼了,这会儿人多,你去忙吧,再给我上个茶叶蛋就行。” 林湘吃东西很慢,在这个世界的土着看来,她磨磨唧唧像个小爷们,至少,在辛茗看来如此。 林湘是他见过最没女子气概的女人了,不务正业,早上不起床,两顿并做一顿吃,人还挑食,只会站在他面前温吞吞地说“请给我做个不放葱的饼”。 哦,对,连脸也长得小家子气。 两个月前,巷子尽头那间大院子里的人家搬了出去,害他们家丢了一天几十文的买卖。辛茗一直盼着再有人住进来,结果,人是住进来了,可这家伙抠门到连个下人都没有。 熟练地给饼一一翻面,他瞄了一眼林湘的位置,很好,她的鸡蛋刚吃完,碗里还剩半碗汤,此刻正在用汤勺舀汤往嘴里送,模样丑死了。 常和辛茗一起玩的朋友徐语却被她迷得不轻。非说她生的容颜如玉、皓齿明眸,笑起来的时候更是璨璨生光,用词让辛茗酸倒了牙。 除了那张脸,她压根就没一点儿配得上自己的朋友。辛茗愤愤想。 有一日,徐语趁她吃完饭起身付钱的工夫,故意和她撞了个满怀,一屁股歪倒在地上,她傻不愣登将人扶起,连声道歉,末了还掏钱给徐语买了两个酥油饼。 辛茗冷眼看着徐语用一副急嫁的表情跟她搭话,那女人应了两声,确认徐语没事后就直接回家了,让少年的春心碎了一地。 不过,那日多挣了两个酥油饼钱。 饼皮两面煎好,辛茗一铲把它放进竹编餐盘里,然后将油亮亮脆生生的酥油饼端到林湘面前:“你点的没放葱的饼。” “一共十一文。” “哦,好的。”林湘低头去翻钱袋。 看着女人爽快掏钱的动作,辛茗轻轻扬起嘴角。这女人唯一的优点就是好糊弄。 嗯,今天又多赚了一个酥油饼钱。 林湘并不知道辛茗如此复杂的心理活动,她只是默默感叹这小哥做的饼一如既往的好吃。 感谢小哥百忙之中还愿意抽空敷衍她一下。 “中午你们出摊吗?”吃完了早饭,她问在一旁坐着的小哥的家人。 “中午我们是不做的。”小哥的父亲低声回答。 小哥的父亲叁十出头,面孔苍白,体态消瘦,常年的操劳让他的头上已有白丝,可过于出众的长相将这一切融成一种几近病弱的风流。林湘每天都来他家吃早点,一半的原因是他家东西确实好吃,另一半的原因就是他。别误会,她对人夫并没有什么奇怪的想法,只是习惯性地发善心照顾人家的生意。 大家活得都不容易。 “好吧。”林湘遗憾地走了。她还想用这家超好吃的酥油饼招待短工呢。 想到即将要和超级大帅哥见面,大清早起床似乎也没那么苦逼了。 书店离小院不远,大约几千米的样子,林湘加快脚步,步履轻盈地在街道间穿行。 辛茗正在给饼翻面,锅铲停下来的时候,林湘已经走远了。他没在意,继续招呼眼前的客人,完全不知道无意之间,自己究竟错失了多少个酥油饼钱。 林湘抵达惜流芳所在的街道时,元宵已经到了。 凭借这具身体5.2的优良视力,她一眼就瞅到了几十米开外那张昨日见过的脸。林湘吓了一跳,提起裙摆就往前跑。 完了,她一定迟到了。 为什么要想不开把见面时间定在早上七点钟啊,劳动人民起床早你又不早!林湘后悔极了。 “不好意思我迟到了等急了吧?”气喘吁吁在元宵面前刹住步伐,她左顾右盼、四处打量,并没有在男人身边看见眼熟的面孔。其他人长什么样来着?叁次元脸盲的林湘着实想不起来。 对于她的问题,元宵只是摇头,从手势到表情一个也没变化。 林湘已经开始后悔雇了他,这人啥意思?想了又想,她问:“你是想说,我没迟到?” 元宵点头。 ˇˇˇˇˇ +写到一半想给寻书倒杯热茶才发现古代没有热水壶。热水壶是一个英国人在19世纪末发明的。连水都没法保温,想喝热水只能现烧。 古代真惨啊。 +这章提到的动画是《日常》。 +看到大家的留言真的很开心。我是一个很需要收到反馈的人,刚发文的时候很害怕是单机,因为这篇文日常比较多,和po的主流风格应该不太一样,今天心情忐忑的登了po,本以为不会有人看的,结果!!谢谢你们看我写的文字!以后也希望收到大家的留言! (四)人和人的体质不能一概而论 那就好。 林湘松了口气,恢复了冷静,“既然你先到了,那我们先进店等其他人吧。”站着怪累人的。 她走在前头引路,开了门才发现,元宵还在原地待着。 林湘只好又走回去,指着自己的店面,加大了与元宵的对话音量:“先进屋?” 元宵还是不动,垂眼看她,很坚定地摇头,没有一丝要妥协的意思。 林湘想了半天才反应过来——这里是女尊男卑的古代,像元宵这样容貌出众的男人,的确不方便和她独处一室。 出于礼貌,她只好陪着元宵在路边傻站着,好在对方是个哑巴,林湘不用硬着头皮找话题和他尬聊。 又等了一会儿,短工们陆陆续续到了,互相通过姓名,她领着五人进了店铺,分配好每人负责的书架,让他们把架上的书全都搬回后面的库房。 众人拾柴火焰高,几个力气大的短工一齐出马,下午的时候,全部的书籍都归入了书箱。 书店不知关门了多久,林湘准备把店里的书都搬回家晒一晒,视保存状况分出好劣,分类出售。熟悉门路的短工叫来了几架拉货的牛车,大家合力把书箱都抬了上去。 几架牛车一起入巷时还引起了围观,林晓坐在打头的牛车上指路,顶着众人的注视和小声议论,把因抬箱子而酸痛不已的腰背挺直,心态都要爆炸了。 别看她让她瘫着行不行。 寻书早早听到动静,穿着过去的丫鬟服候在门外。她是林湘特意请来充场面的,毕竟,防人之心不可无,这群年轻力大的短工要是知道家里只有她一个人住,指不定会起什么歪心思。 寻书从容淡定的模样很能唬人,众人一下牛车,她就接手了指挥工作,站在一旁当监工,看着几个短工把箱子全数搬进前院。 工人都很听她的话,干活时也不闲聊了,手脚比林湘指挥时麻利得多。或许自己应该维持老板的高冷,不应该表现得那么和气,林湘在心中自我反省。 尤其以及特别是——她不应该烂好心,见其他四个两人一组、而元宵却一个搬箱子,就自不量力上前和他一起抬的。 林湘怨念地盯着元宵搬箱子的背影,这家伙一个人干活比她帮忙时快了一倍不止,这不河里。 不愿承认自己是个拖累的林湘默默离开,她还是去给车夫结账去吧。 第二天,痛苦地起了个大早,坐在巷口喝汤的林湘握勺的手微微颤抖。她无比深刻地意识到:人和人的体质不能一概而论,虽然这个世界的女人都力气大,但这具身体就是个弱鸡,性别红利与她无缘。 太惨了。 她需要抹点红花油冷静一下。 进了隔壁的药房,她选择性地忽略了见过她出糗的柳大夫,等着抓药的小童闲下来,帮她拿治肌肉拉伤的药油。 “林老板,是身子不适吗?”清朗和煦的男音响起。 林湘抬头,无辜地睁大眼,假装自己才看到他,嘴角扬起一抹僵硬的笑容:“柳大夫早上好啊。” 柳砚青也假装没发现林湘对他的抵触,冲她招招手,他道:“早上好,林老板,看病请到这边来。” 柳大夫说得这么明白,林湘只好磨磨蹭蹭走过去,从袖袋中掏出洗净迭好的手帕交给他,“您借给我的帕子,放心,已经洗过了的。” 接过帕子放好,柳砚青的询问声温温和和的:“双臂可是疼得厉害?” 见对方眉毛上扬,一脸你怎么会知道的诧异表情,他解释道:“昨日林老板搬箱子时我看到了,故而妄加揣测了一下。” “我从小没做过什么重活儿,让柳大夫见笑了。”林湘不好意思地低下眼睫,因为干了一点活就变成这样怪丢人的:“书箱太沉,搬完一觉起来胳膊疼,就想来买点药油擦擦。” “除了手臂,还有其他地方难受吗?”柳砚青的问话声不疾不徐,如同老友谈天,舒适和煦,吞音吐字间却有种促使人以实相告的力量。 林湘抬手扶了一下腰,老老实实答:“昨天闪到腰了。” “可否让我检查一下伤处?”他问。 林湘自然是配合医生看病的,她点头,听从大夫的指示乖乖伸出手臂。 “这个力道会觉得胀痛吗?”柳砚青的身子凑过来,手指捏了一下她上臂处的软肉。 “还好。”林湘吸了吸鼻子。或许是因为常年和药材打交道,离得近时,柳大夫身上能闻到一股微微的清苦味儿。 怪好闻的。 “那,这样呢?”手臂感受到的力道又加重了一点儿。 “疼。” “伤得不重,只要不碰重物,擦几天药油就好。”又在手臂的其他位置按了几下,柳砚青松开手,给她的手臂下了诊断书。 林湘本以为这样就结束了。没想到柳大夫望闻问切全不落下,突出一个无微不至。他先是让林湘张嘴伸出舌头,又用一把小木锤轻轻敲了几下她的腰背、询问她的反应,把过脉搏,再细细问过她的作息和日常习惯,最后才提起笔写下药方。 柳砚青的一举一动专业严谨,分寸适当,既饱含医者应有的专业素养,又不乏女尊社会男女间该有的矜持与距离。望着他提笔书写的侧影,林湘想,身为一名男性,能在这个时代独自经营一家药店,柳大夫是真的很厉害。 “药油一日两次,汤药一日一副,早晚煎水服用。切记,少食辛辣,不可久坐。”把药方交给她,他仔细叮嘱。 林湘肃声应下,移步去另一个柜台抓药。 她其实很排斥医院这个地方,爱屋及乌,连药店也不喜欢,其他病人纷乱的交谈声让她本能地感到压抑和紧张,像是下一秒就会发生什么糟糕的事情。 可是柳大夫……他就像他身上那股草药味一样,让人觉得舒适又安心。 有这样的人做邻居,以后邻里关系一定很和谐吧。莫名的,林湘对日后的开店生活有了些许期待。 抓好了药,林湘迈着老年人的步伐继续督工去了。她走之后,专注于处理药材的柳砚青抬起了眼。 自搬到这里时,隔壁的书舍就一直紧闭门扉,没想到,最后让它开张的,竟然是一位不善交际的年轻女子。 不过,这倒不是一件坏事。 想起对方在听到他说要喝药时,那一刹那复杂生动的表情,他不由摇头微笑,看骨相,林湘已经十七八岁了,却还保留着一颗澄澈的赤子之心,和这样的姑娘做邻里,不坏。 奇异地,两人的想法处在了同一频道上。 腰酸背痛的林湘今日并不在状态。 元宵大帅哥的脸不能治愈她身上的伤痛,铺天盖地的灰尘更是让一切雪上加霜。 “我给了钱的”,在心里说服自己,她把带回家洗净的蒙脸布发下去让短工们防尘后,就站在一边旁观他们工作。 闲下来旁观之后,林湘才发现,元宵在这群短工中的处境其实并不算好。 他年轻、力气大、勤劳肯干,又性格木讷,不能说话,所以,最麻烦最危险的活永远被推给了他,哪怕林湘已经明确划分了每个人的工作范围。 吃午饭时,林湘坐在远处,竖起耳朵听他们唠嗑。这群人并不坏,就是再普通不过的劳动群众,他们对元宵没什么恶意,只是单纯觉得某些事由元宵来做更妥当更漂亮。 他既然力气大,一个人搬箱子也没问题;他身手那么好,上房梁打扫也更稳当。 林湘连火都没地方发。 她能说什么?说你们不能欺负人,我发的工资一样所以你们干的活也要平均?这些人只不过是认为由元宵来做效率更高而已。连元宵本人也不排斥被这样使唤。 事实上,如果他是个正常人,又长得不帅、没引起她注意的话,林湘可能都不会觉得这件事有什么不妥。 人家凭本事挣钱吃饭,她却因为对方是个哑巴,就随意散发同情心觉得他可怜,这是不是一种来自正常人的傲慢呢? 林湘怎么也想不明白。 大扫除到达尾声是下午四点左右,她去街道上的一家餐馆买了很多馅饼,又要了一大壶酸梅汤,苦哈哈地提着一堆东西回了书店。 分完其他人的食物,她进库房去找元宵。他手头还有一点活儿没忙完,此刻仍蹲坐在库房的梁木上,活像一只大型猫科动物。 林湘将食物放在靠墙的木桌上,仰起脸喊他:“元宵,馅饼和酸梅汤我先放在这儿了,待会儿忙完了记得下来吃。” 她记得元宵很抗拒和她独处一室,所以,话一说完,她就出门走了。 做完了手头的活计,元宵从梁木上跳下来。他身手很好,落地时发出的声响很轻,如同一只轻盈跃下高墙的黑猫。 东家留下的食物还摆在桌上。他伸手一摸,用油纸仔细包好的馅饼还热气腾腾,酸梅汤也正是适合入口的温度。 快吃完的时候,熟悉的短工在外头叫他,问他活干完没有,说该走了。 将剩下的食物匆匆咽下,元宵跟着众人一起离开了这家店。 时至黄昏,晚春的天气还带一点燥热,走在路上,他摸了一下腰间的荷包,这里面装着东家结算的工钱,沉甸甸的,元宵想起他总是遇到的那条流浪狗,今天可以给它吃顿好的。 几个短工在他前头一路走一路聊,说着些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小事。元宵听她们提起这两天的雇主,个个夸赞不已。 “今晚的伙食还真不赖。”一个短工说,“别的不说,这梅菜放了荤油就是香,赶明我也让我家那个做一回儿。” 其他人纷纷拆台,打趣说依她平日的吝啬样,怕是只肯让家里挑黄豆那么一丁点儿大的猪油和馅,哪里能做成今日馅饼里那种油滋滋的口感。 平素元宵对她们的闲聊并不在意,听过即忘,从不留心,他有更重要的事情需要思考。可今日,那些碎语流言并没有在脑海中消失,他竖起耳朵,但女工们的聊天重心很快转移到另一个话题上,再不提这个雇主。 结了茧的指头在荷包上不自然摩挲了两下,他回过头,望了一眼那家店铺的方向,俊朗的面容染上一层迷茫不知所措的意味。 方才他吃到的饼里并没有梅菜,是肉馅的。 ˇˇˇˇˇ 没错没错没错,这就是江湖上失传多年的亚撒西大法!万能温柔拳!湘湘对人好却性子怂,开后宫就指望这个了。 还有,元宵就暂时下场啦。这次以后湘湘有一段时间遇不上她。没办法,他每天要工作,和湘湘的行动轨迹对不上。下一个出场的男主,d某,尚黎光。两章之后。之前用ABCD称呼,是因为名字没定。取名真难lt;( ; ? ; )? (五)觅得一如意妻主 惜流芳内。 短工已经离开了好一会儿,林湘坐在柜台后的靠椅上,目光在打扫一新、窗明几净的室内逡巡,然后用拳头轻轻锤了一下自己的脑壳。 自己这个爱胡思乱想的毛病早该改改了。这些短工都是很认真细致的在干活,这点很好,她为什么要过分纠结于其他人之间是如何相处的呢。 归根究底,她和他们,一生或许就见这一次面。 这顿晚饭也是,不该由她来管。 一手提着已经空了的酸梅汤壶,一手提溜着包好的中药,林湘把店门关了,揉揉隐隐作痛的胳膊,想到还要把壶还给饭馆、多走两条街的路,她就觉得浑身难受。 回到家里,她连饭都不想做了,只就着凉水吃了几块上次从鸣玉坊带回来的糕点。 煎药用的砂锅她还没收起来,仍搁在厨房。泡好药材,她按照柳大夫写下的煎药方法,倒好水守在炭炉边看着。 林湘不喜欢苦味,上辈子朋友调养身子喝中药的时候,她恨不得躲得远远的。熬得发黑的药汁在她看来,散发着让人作呕的苦意。 可自打穿书之后,身边的药就像没断过。 原主身子骨不好,不然也不会因为掉进初春的池水中就去了。她穿来后,身体就更差了,大病一场掏空了这具身躯,最初那段日子,无论夜里将被子裹得多紧,她的身上始终都是冷的。 半个月前,从林家搬出来一个人住在这间小院后,林湘开始学着自个儿给自个熬药,虽然她性子惫懒,有一顿没一顿的,但人已经精神多了。 谁知道,不过是帮着搬箱子时出了点汗吹了点风,柳大夫就说她体虚受了凉,给她开了好几天的药。 或许这辈子自己都离不开它了。喝着热热的苦汤,林湘苦中作乐的想,人每天要喝八杯水,早晚的药汤和叁餐一算,她连烧热水的工夫都省了。 将炭炉里没烧完的红炭拢进火盆里,她把火盆端进了卧室,脱了衣服,站在火盆边给自己擦药油。 因为不爱运动,上辈子的林湘身型微胖,但这具身体却偏瘦了,手腕只细细的一条,皮肤又生得白嫩,林湘在美院学素描时画过不少裸模,没一个像原主这样,从头发丝到脚趾盖无一处不是美的,若出水芙蓉亭亭而立,清丽无匹。 若不是去世的早,估计会有许多儿郎想要嫁给原主吧。 可惜了,穿书的人是她,白白浪费了这身好皮囊。 费力地给后肩揉上药油,她穿好衣服,瘫倒在床上,窝在棉被里,一动也不想动。 明天不早起了,她是老板,她说了算! “饼凉掉了,我又煎了一下,口感可能比平时硬一些。” 又是日头高照,小哥把碗和盛饼的盘子放在她面前。他没想到林湘的早起只坚持了两天,为她做的饼早放凉了。 “哦。”林湘今天恹恹的,没什么胃口,不太想动油腥,“麻烦再给我拿个茶叶蛋。” 她垂着眼,一点点给鸡蛋剥壳,冷不丁听到谁在说话:“我能坐在这儿吗?” 林湘抬起头,说话的是个十四五岁的小孩,年纪看着和小哥差不多大。男孩穿着一身轻薄的春衫,一头长发整齐的束在脑后,编成轻巧的花样,身上飘来一股淡淡的脂粉香气。 他望着林湘,黑色的眼睛里闪着羞涩又期盼的光彩。 “哦,好。”林湘有点惊讶。这里的小孩都起得早,现在已经日上叁竿了,她几乎没见过这个点儿来吃饭的孩子。 “你要点什么?”男孩坐下后,小哥走了过来,语气不善,林湘从没听过他用这种态度招待食客。 坐在她对面的男孩却没有在意,弯了弯嘴角,他笑得很甜,“和这位姐姐一样就好。” 不一会儿,小哥就冷着脸端上了食物,男孩小口小口的吃着饼,微鼓的腮帮让他显出一种可爱的朝气。 林湘已经想起来了,她之前见过这个男孩。 还真有缘分。 “只吃一个饼,够吗?”她问男孩。这个年纪的孩子食量都大,在长身体,一个饼估计吃不饱。而她今天没什么胃口,那个酥油饼动都没动,打包也不方便,给了别人反而省事。 男孩一愣,羞涩地抿唇,白净的面孔渐渐红了,他小声道:“我食量不大的。” 林湘有点尴尬。她不太会和陌生人聊天,现在已经在后悔了。将心比心,上辈子她也不希望别人认为她吃得多。她刚刚的发言有点像拐弯抹角的骂人。 她如坐针毡,只好加快了喝汤速度,决定赶紧闪人。 “倒是姐姐,每次只吃一个饼,会不会不够?”不一会儿,徐语问她,眼神关切,声线如蜜,听得林湘直起鸡皮疙瘩。她对“姐姐”这种称呼向来接受无能,上辈子她妹每次这么叫她,都是找她要钱的前奏。每次听到,支付宝就会少好几百块。 和这个健谈的男孩嗯嗯啊啊聊了一会儿,她喝完了汤,用手帕捏着自己没吃过的饼子溜回了家。 “怎么样?”辛茗敲了一下傻不愣登望着她背影的徐语,颇有几分恨铁不成钢的味道:“就为了和她说两句话,鞋样子也不买了来吃饭,值吗?” “阿茗,你不懂。”徐语仍望着那抹窈窕的背影,顾忌其他食客,他将声音放得很轻:“你要是生在我家,也会这样的。” “我娘已经催着我嫁人了,与其让她把我卖了,不如我亲自找个好人家。” “她长得这么俊,家里有钱,人又和善,既没有娶夫,也没有长辈需要我伺候,”这些不该由待嫁儿郎道出的话,徐语只敢悄悄说给辛茗听,“你说,我有什么理由不喜欢她?” 辛茗不知道该如何劝他。 他知道徐语说得有道理。像他们这种人,一生所求的,除了一个好妻主,还能是什么呢?可是,他也清楚,那女人并不是徐语能抓得住的。没错,正如徐语说的,她住在附近最大的房子里,不像他们一样对吃穿用度锱铢必较,还有富人家才有的挑食毛病,连相貌也出挑至极,这样的妻主附近哪个儿郎不心动呢?可人家凭什么看上他们?她是天上的月亮,是帝京达官贵人才能出入的气派食坊,而他们呢,只是地上的草芥,是街头巷尾最常见不过的食摊。 旁观者清,辛茗看得真切,她不在意在她面前努力表现的徐语,不关心他出现的原因,只当他是个麻烦,就像她不在意那个放凉后又煎了一次的酥饼一样,只是火候过了,她却宁愿给了别人也不想吃。 徐语只是急病乱投医,太想摆脱那个家,所以哪怕希望渺茫,他也宁愿孤注一掷。 “钱你还是留着买鞋样吧,一顿饭我还是请的起的。”辛茗将之前徐语的饭钱又还回去。 “谢谢阿茗!”徐语笑嘻嘻接了,和他咬耳朵,“等我的好事成了,我再好好谢谢我的好阿茗。” “少没正经。”辛茗一把推开他,又给他拿了些刚出炉的食物,这才开始收拾林湘的碗筷。 让徐语放弃这种话太残忍,他说不出。 “阿茗,你父亲是不是又病了?” “嗯,老毛病了,一换季父亲就要咳两天,已经喝了药,我让他留在家里照顾笑笑。” “那就好。”没了林湘在场,徐语不再小口吞咽,叁两下吃完了早点,他擦了擦嘴,道:“快收摊了吧,我帮你把东西弄回去。” 二人把桌椅杂物都收回推车上,辛茗套上拉车的带子,拖着它慢慢往前走,徐语则跟在他身边闲聊。 “你怎么样?有想嫁的人吗?”路上徐语问他。 “再说吧。”辛茗含混过去。不嫁人这种惊世骇俗的念头他不想让徐语知道。 觅得一如意妻主。这个念头他小时候想过,前两年母亲撒手人寰时想过,现在却不在意了。 上有多病的父亲,下有稚龄的小弟,他们离不开辛茗,辛茗也不愿离开他们。 他一走,这个家就散了。 “你总是这样不开窍。”徐语撇撇嘴,絮絮叨叨:“你就小我两个月,十五岁生辰也近了,你父亲该为你操心这件事了。找一个好妻主依靠比什么都要紧。” 闻言,辛茗前行的步子慢了下来,望着徐语,汗津津的额发下,他那双黑亮干净的眼睛也如同水洗一般,将少年人特有的纯粹与执拗劲儿彰显得淋漓尽致—— “你信不信?不用找人依靠,就凭我和父亲两个人撑着早点铺,照样能活得好好的!” “我知道,早点铺的生意是不错,可你们存下钱了吗?你父亲的病是个无底窟窿,你一个人是填不满的,万一将来——”徐语只当他在赌气没想通,继续劝他。 “徐语!”辛茗瞪了他一眼。 “好,我不说了。”徐语说错了话,忙给他赔不是:“累了吧?我拉一会儿?” “不用。”辛茗哼了一声,气呼呼地拉着车走得飞快。 就像他能拉着车一路走回家一样,他也能拉扯着这个家,把每个人都照顾好。少年如此笃信着,就像笃信着明天太阳的升起。 ˇˇˇˇˇ +这章算是辛茗个人回?不要把他对湘湘的评价太当真啦,他虽然旁观,但也是局中人,因为徐语,他看湘湘其实挺不顺眼的。嗯,大纲里,他还有很长很长很长的别扭劲儿没发,自己给自己找罪受。年下嘛,这样挺可爱的。 +话说,我笔力挺差的,像主要角色的性格,一笔两笔都铺不开。特别是柳砚青,小柳对不起!我呢,就慢慢写,诸位您且将就看。 +下一章更新要等两天,在忙一件非常非常重要的事。 (六)春阳集 借着腰酸背痛的劲儿,林湘在家里痛痛快快摸了两天鱼。 第叁天日上叁竿,她从被窝里爬起来,盯着前院里摞得满满当当的书箱,夕阳下抬箱子的痛苦回忆瞬间涌上心头,林湘默默移开了眼,决定先不管它。 准备开书店需要做的事情很多很多,这个……让她先逃避一会儿好了。 林湘准备先去摸摸这一行的行情,哪一类的书更加畅销、从哪进货、定价多少,她一个只会埋头画画的愣头青都不知道。 不懂就去学。 比狗还狗的狗比上司在强迫她一个专业画纸片人一百年的小美工去学国画的风格时如此说道。 话糙理不糙。林湘给自己打打气,戴好专业打工人的面具,一家家书店慢慢地逛,从帝京知名的大书坊到街头巷尾的旧书店,她把帝京各处跑了个遍,努力做好市场调研。 有道是同行是冤家,偷师这种事,她不好意思让别家老板知道,大多数情况下,只是装成买书的顾客,将书店转了又转,磨磨蹭蹭地看书,偷偷记下别家的布置陈设、书籍分区,以及顾客买书的口味和最后的成交价格。 这是一项很考验记忆力的活儿,还好林湘脑瓜子还够用。 当然,书籍的保养防潮、进货渠道,乃至店面的装修等等,一些门道还是需要她亲自去问。 这个时候她就会说明自己的身份,睁大眼睛做出不耻下问的小辈姿态,她的五官是那种不带攻击性的美,年纪又轻,问话时的语气再诚恳些,大部分店主都很乐意为她解答疑惑,但也免不了碰一鼻子灰的情况。 白天出门调查市场、夜里回家在原主爹爹的牌位前讲几句进度,或得意或沮丧地诉说这一天的经历,这样的日子林湘过了十来天,然后,发生了一件大事。 这是一个小说世界,虽然林湘已经逃离了故事的主场——女主角的身边,安逸自得地过着自己的小日子,但,这里还是一个小说世界。 作为np小说,这本书男主自然不只一个,帝京说大也大,说小也小,撞见某个男主角的几率,也是有的。 这天,林湘照例去一家还没参观过的书店调研,正在心里默默对比着这家店卖的书籍和其他家的异同之处,冷不丁看见书架转角露出一片月白的裙角。 在这个世界生活久了,她立刻认出,这衣裙的样式是男儿家的,还是高门大户家的少爷才有的装扮。 繁琐、精致、行动不便。 无论当权的是男性还是女性,都会让异性穿上这么一身,束缚住一个人。这里的男性算幸运了,作者没有恶趣味让他们裹足穿小鞋。 她脚步一顿,不再往前。 虽然市井的普通男人能抛头露面,甚至有机会像小哥、柳大夫、元宵那样,自己养活自己,但名门世家的公子哥出现在书店里,也是一件稀奇事儿。 为了不冒犯到人,她还是躲远点好。 正想着该往哪儿回避,那片月白转过木质的立架,翩然向她步来。 林湘低眉,退了一步,靠在身后的书架上。 公子越走越近,她即使低了头,也能瞥见那男子织锦穿金的下裳和坠在腰间叮咚轻响的环佩。他的仪态很好,一步一步,春衣扬起的弧度小而规律,步履又轻盈极了,鞋履踏在木质地板上时几乎听不见响,让人一看便知这个儿郎的端庄与矜持。 一小厮打扮的少年亦步亦趋跟在他身后。 大家闺秀原来是这个样子的。 上一辈子看87版《红楼梦》时,林湘还哀叹现代社会怕再养不出金陵十二钗那种古典的美人了,没想到这一世却亲眼见了一个。 公子和她擦肩而过后,她才抬起眼,望着他的背影,思考着将其画成画儿以后的风华。 这种画她给元宵画过,也给小哥和他父亲画过,所有美好的东西,她都想把它们保留在画里。 画这位必须得用国画的颜料与笔法,像她上辈子见过的仕女图一样。这公子现在从书架上取书的姿态就很好,面向玄黑的书架,身着月白流金的衣袍,头上戴着一顶遮面用的斗笠,覆面的白纱将他的侧颜勾出模糊而优美的线条,全身只剩拿着书册的苍白手指暴露在外。 这个构图很完美,看着这位将书又放了回去,她也收回目光,把游散的遐思按在心里。 不知怎么,她觉得这个人的气质有些熟悉。 没等林湘想起这股熟悉感从何而来,被伙计通知有高门公子到来而跑来控场的书斋老板和他搭上了话。 “你们这儿可有新印的《春阳集》?”那公子问,声音温雅清和,气息却有些发虚,给人一种病弱之感 《春阳集》。 听到这个字眼,林湘忍不住又向这位公子的方向看了过去。 气质清雅、身形孱弱、出身高贵,还知道《春阳集》,这莫非是男主之一的尚黎光? 《凤游异世》是林湘出车祸不久前看的,因此,她对这本书的印象还很清晰,坦白来说,这本书的男主塑造得都很不错,尤其是尚黎光—— 尚黎光出身名门,母家代代清流雅望,因为生来体弱多病,母亲便不拘着他学闺阁儿郎的技艺和取悦妻主的手段,而是任他自由生长。 他翻遍家中藏书,学韬略、赋诗词,天资卓越,智谋超群,论起经史子集、治国之策,连家中读书取仕的姊妹也比不得他。 这世道对男子多轻贱,认为他们除了助女人怀孕、在房事上取悦女人外别无他用,故而,他母亲在他小时便感慨:若托为女儿身,阿黎必可名留青史、功盖一世。 可怜生为男儿郎。家里的长者和平辈皆那么看他。 尚黎光却偏不肯认命,他固执地以为——即便身为男儿,他也能在这世道中搏出一边天来。 因此,在察觉到女主身负皇家血脉后,他当机立断,选择了与女主合作,凭借自身的智谋与才干,为女主执掌皇权出了不小的力。女主称帝后,他亦不贪恋情爱,未入后宫,反而以手握重权的男官之姿辅佐女主。 林湘虽然没什么远大志向,但是,她对这种心存鸿鹄之志、甘愿逆时代而行的大佬打心眼里佩服。 “《春阳集》?”老板一愣,“不知这是哪位名家的作品?” “只是几个无名小卒游春行乐所结的诗集罢了。”尚黎光的话语依旧从容温雅,他将情绪掩饰得太好,若不是看书时的上帝视角,林湘很难相信他此刻是失落的,“劳烦先生亲自过问此事,既然贵店无此书册,奴便不打扰了,告辞。” “公子若是想找此书,可往闲文斋一趟。”见他要走,林湘忙伸出尔康手阻止,她有点激动,黑色的眼睛亮晶晶的,“昨日我去闲文斋买书之时,见过那本诗集。” 身为一个开篇即死的工具人,没想到她还能给自己加戏。真刺激。 好吧,她只是不忍心让尚黎光失落而回。 古时的文人去哪儿玩都要吟诗写文,那群高门小姐也是。早春时一群贵族小姐呼啦啦跑去附近的山上游春行乐,宴上结成了一本《春阳集》,哪怕都是些为赋新词的俗句,也耗资刻印了诗集刊售。尚黎光的一位姐姐宴上吃醉了酒,把弟弟在家时闲赋的一首诗念了两句,众人叫好之际,她不想占功,又怕毁了弟弟的闺誉,只推说是一落魄文人所作。结诗集时,这首诗也跟着刊印了出来。 林湘看书时见尚黎光对女主提过,得知此事后,他找了很多家书店,失落了一次又一次,才买下一册被扔进书堆里的诗集。翻到他写的那一首时,喜悦感和不满足同时裹挟了他。喜悦于他的诗作能被世人看到,不满足只能借他人的名字将诗句流传。 他要让时人、让史书、让后世都记住他。 任谁也想不到,尚黎光端庄矜贵、羸弱知礼,堪称高门公子典范的皮囊下,却有着最出格、最离经叛道的思想。 小说这一段的氛围渲染得很到位,文字也好,所以林湘到现在还记得尚黎光和《春阳集》的故事。 斗笠微微晃动,尚黎光看向突然出声提醒他的姑娘。这是一个很年轻的女子,还没行簪礼,身上的衣料虽好,却是不时兴的旧款,打扮也很素净,一头长发随意地在右耳边编成辫子垂落,不饰珠玉。若非容貌实在出众,眼睛又明亮澄净,她的外表都算有些失礼了。 她不是去游春的小姐之一。 判明了她的身份,尚黎光放下了心,问:“姑娘看过这本诗集?” “看过一点点。”林湘目光有些游移。她能说前几天在闲文斋买下它的时候,她只认真看了尚黎光写的那首吗。 “那,姑娘是否有喜欢的诗作呢?”仍是平静的语调。但隔着一层白纱,林湘仿佛感受到了他期盼又灼热的目光。林湘知道,他在渴望得到肯定。 而这个问题对林湘的难度,就像让她去弹野蜂飞舞、做高数题一样难。 “我对诗词一窍不通的。”林湘咳了一声,藏在衣袖里的手指尴尬地攥住袖子,她瞄了尚黎光一眼,本想把他的诗背出一句来,让他开心一下,但越紧张大脑越空无一物,她又不喜欢撒谎,最后只憋出两个字来,“抱歉。” 一说出这话林湘就知道要完。尚黎光多骄傲一个人,哪能接受自己的诗被人看过就忘呢?林湘本想让男主摆脱一家家书店寻觅诗作的悲伤故事的,结果,她好像无意间成了男主角心理阴影的一部分。 下次,下次再见你时,我会告诉你答案的。她想这么对尚黎光说,可没等开口,耳边就传来一声叹息。 那声叹息很轻很轻,却重重压在林湘心上。“姑娘不必道歉,是奴逾距了,姑娘只是好心指路,奴不该问姑娘这些。” 尚黎光冷静地和面前的姑娘道别,步履如常走出书店,上了自家的马车。取下斗笠,他阖目休息了一会儿,突然捂住嘴,重重地咳了起来。 他咳得那样用力,不顾仪态,连挺直的脊背也弯了下来,整个人缩成一团,像是要把五脏六腑连同自小压抑不得发的心情全都呕吐出来。 小厮余音飞快从怀里掏出一瓶药丸,喂给他一颗,直到尚黎光坐直了身子,平息了咳嗽,用手绢拭了秽物和唾液,漱过了口,才小心翼翼地劝,“公子,我们回家罢?” “不,”他抚平衣衫的褶皱,又成了那个世家公子的标杆,只有咳得发哑的嗓音还能看出刚才的狼狈:“让车夫去闲文斋。”他说。 ˇˇˇˇˇ +书店的事情我瞎编了不少。事实上,古代的书籍很贵,寻常人家想看书都是手抄,参考《送东阳马生序》。这是架空文,我把古代的繁荣度调高了。 +写尚黎光超顺手。上帝视角就是好啊,可以一口气把他的背景和设定都放出来。但柳砚青和元宵这种,人设到现在只揭了个幕,湘湘,你慢慢去认识他们吧。不过尚黎光有点惨兮兮的哈。我不是故意的,按照男女主性格,故事自然而然成了这样。为了防止有人问提一句,原女主是男的,在原书里就是男的,尚黎光和他是合作关系。(这章写得急且最近没闲时间,错字语病容以后改) (七)吹过旷野的清风 从书店里出来,林湘郁郁不乐往家走。 她不喜欢说谎话,也缺乏哄人开心的口才,不然,上辈子也不至于和父母闹得那样僵,只逢年过节才回家一趟。 尚黎光的那声叹息同样唤起了她的心理阴影,这样扯平了,他们两个人都因为这场对话受到了伤害。林湘自暴自弃地想,要制造一个所有人都受伤的世界也太简单了。 她努力牵起嘴角,闷头走了一会儿,停在街口的点心铺称了一包麦芽糖。 不是粘稠的胶状物,糖被切成了适合入口的小方块,林湘往嘴里丢了一颗,甜丝丝的。这糖的甜度刚好,不像过年时父母为她准备的巧克力糖。代可可脂的味道甜到发腻,她七八岁嗜甜的时候特别喜欢,吵着要吃,结果十七八、二十岁了,每次回家,屋里的零食还是这个。 林湘陷进了往事里。 “林湘姐!”听到有人喊她的名字,林湘回过神,发现自己不知不觉走岔了道儿,站在了一条从没来过的旧胡同前。 叫住她的人是徐语,他从胡同的另一头跑过来,有些局促地在她面前站定。 最近吃早点时,林湘总能遇见他,这是个很健谈的男孩,喜欢和她搭话,有时又莫名的害羞,挺可爱的。 “小语。”熟人的出现让林湘勉强打起了精神,“你在这里是?” 少年摇摇头,没多解释,只说:“碰巧。”徐语不敢告诉她,他就住在这附近。这里的房子比林湘住的地方差太多了,连他身上的衣服也是,一点也不漂亮,方才是他冲动了,一心只念着要见她,却忘了顾及周遭的环境。 林湘只是随口一问,记着手上还提着买来的麦芽糖,她把包装抖开,让徐语从里面拿糖吃,“我刚买的麦芽糖,你吃甜吗?要不要来一点?” 徐语不好、也不想拂她的意,偷偷在衣服上擦了擦手,他用两指捏了一块,放进了嘴里。 他的个子比林湘矮上一头,含着糖块,徐语仰起脸,晕晕乎乎地凝望林湘近在眼前的眉目,她的嘴角微微翘起,脸颊的酒窝是单个的,只在左边有浅浅的一点,一双黑白分明的眸子落在他身上,徐语几乎能在她的瞳孔里发现自己的倒影。 糖块慢慢被唾液煨化了,他只觉得连她望过来的目光也是甜的,简直能拉出糖丝儿来,从舌尖甜进心里。 “借过。”清澈干净的少年音连同熟悉的小车一起出现。 “小哥,叔。”林湘没想过会在这里遇到他们。她揪着徐语的衣袖,带着他往路边挪了挪,“这么早就出晚摊啊。” “夏天快到了,现在日头长些,这个点儿正好的。”方兴岱含笑看了眼依旧神思恍惚的徐语,说:“我和阿茗先走了,你们聊。” “小哥你等一下!”秉持着见者有份的原则,林湘把纸包往放慢了前进速度的少年眼前一送,“吃糖不?” 叫住他就为这个?慢下步子、准备卸力放车的辛茗握紧了车把,在心里暗自气恼,他就不该听林湘说话。 “我不吃甜,你给徐语吧,他爱吃。”少年抛下这句话,车拉得更快了,这里的路并没铺青石板,车一经过,哗啦啦扬起一地的土。 她的糖! 林湘手疾眼快把手往回收,护住纸包里的麦芽糖。 她好像得罪了这个小孩,最近见她,小哥总没好脸色。自己只不过是每天早晨都让他单做一个不放葱的饼而已,好吧,这很过分。 林湘在心里反省了一下下自己的错误,并且坚决不改。比起被人甩脸色,还是饭里有葱更可怕。 和徐语说了会儿话,林湘心情明快多了,回到家里,和原主她爹的牌位絮叨完今天的遭遇,林湘对着自己列出的书店清单,算着还有几家没去过。 开店需要注意的事项她已经问清了,连进货的书局也找好了,市场调研基本进入尾声。 除了高考和毕设,林湘还从没这么认真过。 她就不信,开个店而已,她还能再把书店经营倒闭一回。 去附近的学堂和书院探听情报、找木匠新漆一遍书架、改修店面、趁着出太阳在内院晒书分类、联系书局订要售卖的新书……林湘忙得脚不沾地,银钱也流水般花出去。 哦,对了。她还需要新换一块招牌。 林湘这些日子去的书店取名都很明白,招牌不是以“斋”和“坊”结尾,就是带个“书”字,她决定简明扼要一点,取精华去糟粕,只保留“惜流芳”中的一个“惜”字,将自己的书店定名为“惜时书舍”。 虽然土,但对她这个取名废而言已经够了。若不是顾忌女主这个穿越者在,中途林湘甚至想自暴自弃,把它叫做“新华书店”。 取好了名字,找谁写招牌又是一个问题,原主的毛笔字端正清秀,但也仅是如此。林湘坚信,书店的招牌必须要有逼格,让人一看就知道这家店有文化有底蕴。 她试过求附近书院的教书先生帮忙,肉和酒提过去,还没商量价钱,人家就大爷似的摇头,说她太俗,字只为知己者写。 林湘只好把肉和酒拎回家自己吃了。 最后,实在没辙,她想到了柳大夫。 柳大夫写得一笔好字,从给她开的那张药方就能看出来,他不止没有医生们写字龙飞凤舞的通病,而且字还出奇地赏心悦目。林湘不懂书法,但她觉得,能达到柳大夫这种水平就够了。 一天黄昏,等柳大夫坐完了诊,她忐忑着上前和他说了此事。 “可以。林老板想题什么字?” “惜时书舍!”林湘欢呼雀跃,领着柳大夫去了她的书店,那里铺好了纸笔,只等一个写字人。 柳砚青在书案前坐定。 他此前从未给人题过字。十六岁前,他离群索居、远离尘寰,无人求字;十六岁后,他返回帝京,声名显赫却与文才无干,亦无人求字;如今二十有七,医馆开了快五年,也只有一个林湘求上门来。 推拒了林湘磨墨的请求,他在光下观察了一下墨条的成色,再颠颠重量,对墨的好坏质地已有了八分准。柳砚青拿着它,垂直搁在砚台上打圈,拿什么笔、用什么纸,磨墨时的轻重、快慢、力道、水量都有不同的讲究,他习惯了亲力亲为。 准备就绪,润湿笔锋,悬腕落纸,一气呵成。 因为是题招牌,柳砚青特意更换了字体、收敛了笔意,出来的成效尚可,古拙大气,藏锋于内,笔法和结构都挑不出大错。 放下笔,他抬眼看求字的姑娘,淡淡问:“如何?” 不能更好了。把这字往她门前一挂,活脱脱一个百年老字号。林湘看看字又看看人,都喜欢得不得了。 柳大夫的样貌只是平平,普通的五官,通身的气质却很出众,尤其是刚刚提笔写字的时候,他给人的感觉和问诊时又不太一样,同样的专注认真,却又带了点儿,呃,超然,对,超然物外,就像被无形的雾气包裹,倏然离这世界远了一层,连嘴边常噙着的微笑都淡了。 她有些技痒,想把刚刚那一幕画下来,又清楚自己绝对抓不出那种神韵。 描形易,绘神难。 “这几个字写得超好看!柳大夫你绝对可以靠卖字帖赚钱!”林湘使劲儿夸他,“这张书法你要留着吗?我给工匠留好样,把它装裱起来还给你怎么样!” 吹捧柳砚青没少听,但纯粹又真炽的赞美总归是让人高兴的,“你留着吧。”他又勾起嘴角,眼睛也漾出了浅浅的笑意,身上的疏离感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平日的亲和友善。“就当作是我送出的开业贺礼。”他说。 这贺礼太大了,林湘一时半会儿还真想不到合适的回礼。 想了又想,见外头天渐渐黑了,她决定先请他吃顿好的。 “忙昏了头,饭点儿把你拉过来了,”她一锤定音,“柳大夫,我请客,咱们去吃一顿?” 身为大吃货国的一员,哪怕不爱社交,林湘也深谙求人吃一顿、道歉吃一顿、套近乎吃一顿、感谢吃一顿、告别再吃一顿的“饭局文化”。 反正遇事不决,请对方吃饭准不会错。 “我初来乍到,对这一片还不太熟悉,柳大夫你有推荐的馆子或者酒楼吗?你爱吃清淡点的还是辛辣点的?” “随意一家食坊就好,我不挑食。”柳砚青没有推托,不涉及原则问题的情况下,他很少拒绝旁人。 随便大概是这世界上最难做的一道菜了。机智如她,选择把选择权丢给旁人,“我去叫你家那两个抓药的孩子来,问一下他们爱吃什么。” 为了避免柳大夫被人说嫌话,请客时林湘当然不能只请他一个。两大两小四个人大快朵颐一番,走出食坊时,弯月已经爬上了东天。 街道上点着的灯笼不多,商铺基本到了关门的时间,幸而月色还算清明,一起将两个小的送回各家,林湘陪着柳大夫走在回家的路上。 柳大夫提着一盏灯走在前头——这灯时他从药店带的,而林湘则刻意落后了几步,与他保持一段距离。 荷花纹样的提灯破开夜里的雾气,一路上,她和柳大夫都没说话,夜风徐徐地吹着,弦月下,万籁俱静,只剩草丛中起伏的虫鸣和鞋底与青石板摩擦的声响。 可能是因为太安静了,听着不属于自己的徐徐脚步声,林湘玩兴大发,幼稚地改变了迈步的频率和速度,试图和柳砚青的保持一致,隐藏住自己的脚步声。 如果她手上拿着的是江湖人士的剧本,那此刻,她应该屏住呼吸,隐藏脚步,悄悄地靠近前面的目标,按e刺杀,然后千里不留行远遁他处。想想就酷。妈的,为什么她不会武功。 想起自己手无缚鸡之力的事实,她那点刺客梦散了,踢飞一颗挡路的小石子,二人的脚步声从重迭又变回了紊乱。 她是厌倦了,还是单纯的跟不上呢。察觉身后的脚步声又变得散漫,柳砚青下意识分析起这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她的家世、性格、年岁,下意识的小动作、面上常挂着的表情、近期去过的场所、吃晚饭时的喜恶、初夏习习的晚风、月夜虫鸟的低鸣……所有关于林湘的信息在脑中一一浮现,剔除错误的推论、摈弃不可能的结果,柳砚青想了很多很多,却依然猜不透她为何突然开始、又突然结束她的幼稚游戏。 林湘这个姑娘,太容易被读懂,又太不容易被读懂了。 她是一道看似有解的谜题。 这样很好。柳砚青想。看透一个人是无趣的。他不需要再抽丝剥茧、洞隐烛微,彻底掌握另一个人的思维模式和行事作风。 生活需要一点变数,而他,需要一阵吹过旷野的清风。 ˇˇˇˇˇ +湘湘对小柳的称呼从您变成了你。半个熟人了。 +小柳是几个男主里年纪最大的,不过湘湘上辈子也二十四了,年龄差也不大,不过,这也是湘湘一直用小孩形容辛茗和徐语的原因。在她眼里,这两个少年还都是毛都没长齐的孩子呢。 +按e刺杀,e是E键,玩单机游戏常用的一个快捷键,用来进行某项游戏指令。这里是湘湘又犯二了。 (八)向前 待到匠人把招牌做好的那日,时节已经将近夏至。 夏天来得悄无声息。 林湘和寻书并肩站在一起,看工人把旧招牌换下去,再将簇新的乌木招牌摆好。 为了配上柳大夫的一笔好字,她咬牙花了大价钱,定下匠人那儿最好的木料,选了一种简约又雅致的牌匾纹样,力求最大限度地给题字点缀添彩。 招牌出来的效果也的确对得起她花出去的银两,阳光下,乌木招牌显出古朴而光泽的质感,澄金的文字似铁画银钩,完美复刻了柳大夫的行书。 “林湘姐,书舍要开业了吗?”寻书问她。 “嗯。”林湘说不出话来,只用力地点头。两个多月来她为书店的事奔前走后,忙得焦头烂额,如今招牌换了新的,开店的准备工作也进入了尾声,她像是见证了自己的一个孩子慢慢成型,最后呱呱坠地;又像是登高千米迈上最后一级台阶,心里被喜悦和成就感填得满满当当。 这是她自己的书店。 从里到外,一籍书册的收纳、一盆绿植的摆放,全都是她和寻书两个人操办的。 “柳大夫!”工人甫一将牌匾在门楣上安置好,林湘就冲进了书店,径直跑到正在问诊的柳砚青面前,她激动得连话也没说全,语无伦次道:“你的招牌!” 柳砚青闻声看她,少女水润润一双杏眼此刻神采奕奕,她热切地望着自己,语气轻快极了,连脸颊都因为激动而浮上一层粉意。小姑娘的情绪从不私藏,总是这样外显而丰盈,耐心听着她语无伦次地讲述招牌送来的全过程,柳砚青明了,她是真挚地希望能将快乐分享给他,也同样真挚地希望他能满意她对题字的处理。 分神听着少女的说话声,柳砚青写药方的速度比往常快了一倍,他要快些把问诊的病人送走——在林湘意识到自己打扰了他的工作之前。她现在的情绪太激动了,等片刻后,她冷静下来,若是见自己还在诊治病人,林湘又要在心里后悔不安,觉得打扰了他。 今天是她的好日子,她应该多开心一会儿。 “林湘姐,到时间放爆竹了。”正和柳大夫聊得起兴,寻书从药店外走进来。 按照这里的习俗,做生意的人但凡换匾,总要点一串百响鞭炮,除旧迎新,沾沾喜气。林湘当然不能缺席这种事,辞别柳砚青,她拉着寻书出门放炮了。 站在书店门口,寻书握着竹竿,林湘弯腰,用火折子点燃了引线,鞭炮噼里啪啦炸开了花,竿头坠着的鞭炮一响接连一响,热闹极了,就是碎片呲到身上,打得人有点疼。 这真是甜蜜的苦恼。 “老板生意兴隆!” “财源广进!” 鞭炮放完以后,负责装牌匾的两个小工凑过来,一句接一句的吉利话。邻近的店家也纷纷过来询问她开业的时间,夸赞书舍布置得精巧雅致、新换的招牌也大气漂亮。 林湘平时很少和不熟悉的人多聊,可今日,天上的太阳出得那样好,无垠的苍穹蓝得那样透,她站在自家的店面前,新换了招牌即将开业,耳边听着都又是众人友善的祝福。于是,踩在一地的爆竹碎屑上,她笑得露出牙齿,一句一句地感谢其他人的关怀和祝愿,只觉得整颗心像飘在天上乱晃的云朵,轻盈盈的快乐。 从早春到夏季,她来到这世界近五个月。 春天的杏花开谢,夏日的草木疯长,一切都在向前。 ˇˇˇˇˇ 这章很短。抱歉。赶出来只是为了告诉大家我还在,没跑路。明天应该照常更新。 这两天倒不是一直在为漫画的事不痛快,而是一直忙着的事到了死线,忙到今早才暂时告一段落,中午痛痛快快睡了一觉,但心还没从那件事上回来,思绪有点乱。 话说,大家喜欢我这种写法吗?我只是单纯想写np,又不知道该去哪儿才在po开了文。感觉自己和po画风不符。晋江的读者都喜欢留言,可po上大家好像都不怎么说话,我也无从判断这么写是否合适,我挺不自信的(笑)。 (九)广告 晚餐是在寻书家里吃的。 寻书的父亲特意做了一桌好菜,还打了一壶好酒,老旧的八仙桌被摆得满满当当,她家说不上富裕,这么一桌菜,兴许他们只有过年时才能吃上。 在被询问是否愿意去她家中做客时,林湘还以为等着自己的只是一顿简单的晚餐,没想到,等着她的是这么隆重的席面。 林湘知道,他们是感激她为寻书除了奴籍。但这对她来说本就是举手之劳的事情,远不值得被这样感谢。 捏着木筷,林湘无奈地婉拒了寻书母亲的频频劝酒。“婶子,真不用了,我酒量很差的,醉了不好回家。” “娘,林湘姐的确很少喝酒。”寻书也在一旁帮她搭腔。 “那就来一杯,一杯就好,一点点酒不碍事的。”寻书的母亲以一种不容推拒的态度为她满斟一杯酒,接着扬杯和她的一碰,“老刘头酿的酒滋味最足,我特意等了半个时辰才买到,您尝尝,好东西!” 辛辣的滋味顺着喉咙滚进胃里。 她的脸一下子就烧起来了。 酒过叁巡,寻书的母亲也红了脸,手开始发抖,却还是殷勤地给她布菜,“四丫头打小就一根筋,性子直得很,当初也是没办法……没办法……唉,还好遇到了小姐您这样的好心人,肯护着她,让我们一家能团聚。来,小姐,您多吃菜,以后还仰仗着您照应四丫头。” “婶子别那么说。我没做什么,是寻书一直在照顾我才对。” 不是客气话,林湘是真心这么以为。 她穿书以后第一个见到的人就是寻书。那时她躺在病床上,身体虚的厉害,一睁眼便见到有个小丫头在她床边哭泣,而眼前所看到的一切都像是古装剧拍摄现场。 这是再经典不过的穿越小说套路。某一瞬间,林湘还以为自己成了古早穿越小说里的女主,而眼前哭泣的小丫鬟,则是女主身边忠心不二、愿意为她生、为她死的仆从。 但不是的。 寻书那么难过的哭声,是因为正夫告诉过她,如果照顾不好小姐让她死了,寻书就要被发卖到别处去。 看着寻书还挂着泪痕,一张脸悲喜交错、庆幸又疲惫的样子,林湘那颗玩笑般对待这个世界的心才收了起来。 她眼前的这个小丫头是活生生的,不是单薄如纸的工具人忠仆。 林湘来到这个世界最无助、最不知所措的两个月,都是寻书陪她度过的。 在其他下人以为她还是以前那个软弱可欺的小透明,阴奉阳违、偷奸耍滑的时候,只有寻书在尽责地完成分内的事,好好地照顾她;在她搬出林家独自一人住在小院,为烧火做饭、生活琐事不知所措的时候,也是寻书一步步、一件件的教给她该如何去处理。 她没有为寻书做过什么,是寻书,一直这个比她小得多的女孩在照顾她,因为有寻书在,她才能像现在这样自由自在地活着。 她平时很少这么感性的。默默夹着饭菜,林湘觉得自己有些醉了。 晚餐过后,她站在寻书家的门边吹风,想透一透气,散散醉意,寻书推门出来,将一碗醒酒茶递到她手边,“抱歉……我娘她很喜欢你,她……”寻书抿唇,说:“她太热情了。” “没关系的。”林湘倒不怎么在乎,咕嘟咕嘟喝下半碗茶,她蹙眉看着剩下的一半,“我喝不下了。很久没吃得这么撑过了,你父亲做饭真的很好吃。” “嗯,爹他的厨艺很好。”寻书接过她手中的茶碗,把它放到一旁,问她:“以后林湘姐多来做客吧?娘和爹都很希望你来。” “那你一定要告诉他们:下次千万别做那么多菜。”林湘摸摸自己微微鼓起的小腹,她过年走亲戚都没被这么热情地招待过。 太热情了,也不是件好事。 回家时,寻书特地给她叫了一辆骡车。她们两家离得很远,林湘喝了酒,也不大想走路,便乖乖上了车。末了,想起有一件事没说,她又掀开帘子,探出了头,“寻书,我画了一些书店的广、呃,告示,你明天有时间吗?我们可以去附近的书院和学堂贴一下。” 她准备把以前的旧书打折处理,尽快卖出去。 因为记着林湘说开店后需要她来帮工,寻书离了林家后并没有找长期的活计,闲时间自然是有的。她点点头,道:“好。” “那明天老时间,书店见啦!” “明天见。” 然而,第二天,林湘并没有在约定好的时间赶到书店。 拿着一沓小广告,她照常出了门,在巷口吃早点,像往常一样遇到了徐语。 林湘虽然对感情很迟钝,但总是碰见同一个异性,对方还很喜欢和她聊天,是个人都能察觉到不对劲。 但是,这个世界上有叁大错觉:手机振动、有人敲门、ta喜欢你。林湘摸不准是自己自恋,还是这小孩真的对她有意思,只能装作不知情,思想每天在“他这个样子是不是喜欢我”和“哈哈哈别自作多情了”之间反复横跳。 这天,她的思维依旧在脑海中疯狂蹦迪,左右试探。坐在一旁的小哥他父亲这段时间似乎染了风寒,总是咳嗽。听着耳边的一阵高、一阵低的咳音,林湘觉得自己快要精神分裂了。 感情好烦。 要是现实像乙女游戏那样,有一个可以查询他人好感度的操作页面就好了,那就永远不会会错别人的意。 分神想着些漫无边际的事,身后突然“哐当”一声,听声音像是装木筷的竹筒到了,筷子哗啦啦撒了一地。 “爹——”没等林湘回头看热闹,她就听见了小哥惊慌失措的叫声。 她回过头。 小哥的父亲趴倒在一张桌子上,一只手垂在桌边,动也不动,从林湘的角度看去,恰好能瞄到他的手心,他的手心里——沾满了血。 殷红的血液顺着指尖流淌,一滴,两滴。 小哥飞快地跑了过去,扶住了他,颤抖着去试探鼻息,然后抓住了那只带血的手掌。 林湘睁大了眼睛。 那一瞬间,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从她脑中闪过,咳嗽、晕倒、流血、小哥惊慌的叫喊声,还有……传染病。 得了肺结核似乎就会咳血。 她知道自己这么凭空猜测别人的病很不道德,但她……很害怕。 显然,不只是她想到了,其他食客也是。 早点摊上的交谈声像被突然按下了暂停键,接着是小声的窃窃私语,没人再动桌上的食物了,几个食客把饭钱搁在了桌上匆匆离开,还有几个直接就离开了食摊。 而她身边的徐语几乎是立刻就窜了出去,跑向了叫喊一声后就沉默不语的小哥。 “你父亲还好吗?”徐语问他。 小哥把他父亲的手搭在了自己的肩膀上,想扶着他父亲站起来,“你帮我看一下摊子。”他的声音低沉而恍惚,几乎要哭出来,林湘从没见过他这么脆弱的样子。 “那个,小哥,你有干净的布吗?用帕子擦擦他的手,再遮一下口鼻比较好。” 见了徐语的举动,林湘有点小羞愧,她多大个人了,对病人的反应居然那么过度,连孩子都比不上。她站起身,见小哥慌乱翻找帕子而不得,便将自己怀里的手帕掏了出来。 小哥默默接了手帕,认真地给他的父亲擦手。 “林湘姐。”徐语凑了过来,小声叫她的名字,“你陪他去看大夫好不好?他现在精神很不好,我怕他一个人会出事。” 林湘点头,“我去叫一辆骡车来。” 她也想陪小哥去看一下大夫,至少,她想知道小哥的父亲得的是不是传染病,万一……她好有个心理准备。 被车撞没死成,多活了几个月也不赖了。 林湘努力安慰自己。 等林湘找来马车的时候,小哥的精神已经好了很多,至少,他看上去冷静多了,上骡车的时候,他甚至对林湘说了一句谢谢。 小哥和她父亲坐在车里,林湘和车夫待在车外,她手里还拿着自己设计的那沓广告,“旧书出售,价格从优,有意者请往城西云迭大道惜时书舍”,一笔笔一字字,连同纸上的纹饰一起烙在她眼前。 为什么自己要去外面吃早餐呢。 林湘把那沓广告抱在怀里,不敢再看了。 ˇˇˇˇˇ 肺结核的主要传染途径是呼吸道和飞沫传播。传染性挺强的。戴上口罩,和患者不使用同套餐具、用具,注意屋内消毒通风,与患者保持一定距离。预防得好,是可以避免传染他人的。 当然,这里,小哥的父亲不是肺结核,只不过大家首先都会想到最糟糕的可能性,湘湘也是。 +快一百收了,我码字慢,实在不能一天六千,只好来点番外作为庆贺。各位看官想看什么样的番外?是发糖?是男女主的过去?还是我还没写到的肉肉呢?请留言告诉我,哆啦A梦·有求必应·阿鱼,满足你的愿望! (十)你是一个好人 骡车晃晃悠悠停在药铺门口。 林湘第一个跳下了车,小哥跟在后头,很是吃力地将他的父亲背了下来。 “今天千万不要再载客人了。”她再一次叮嘱车夫,生怕对方不当回事儿。“回去记得要把车帘都掀开,好好通风,车内的东西也要在太阳下暴晒一下。” “姑娘放心,我晓得的。”载这一小段路,车夫拿了包车半月的银钱,又经林湘之口通过利害、知晓情况,便也没敢存着阴奉阳违的念头,反而担忧地望着已经往药铺走的小哥,小声问:“那病人真是……” 林湘摇头,她的脸色从知晓这件事后就没好看过,“眼下还不确定,但您小心些准没坏处。” “吉人自有天相,您岳家一定会好好的。”车夫好言宽慰她,“姑娘莫要太担心了。” 岳家……林湘为这称呼一愣,但她此刻没有解释的心情,只说:“您路上慢走。” 忧心忡忡地追进药铺,柳大夫和小哥都不在大堂内。她向抓药的药工追问,才知道他们已经去了后屋诊治。 没多想,林湘朝右侧的小门走去。 这家药铺的布局和她的书店很像,前头是叁开间的大屋,左右均有一扇小门联通内外。药橱和抓药的柜台占据了大堂的多数空间,柜台后的门上挂着淡蓝坠地的布帘,直通放置药材的储物间。而大堂另一侧,靠墙处搁着一张长桌,那是柳大夫平日问诊的地方。若是不需避讳的小病,他都在这儿诊治。 林湘还没去过药铺的后屋。掀开帘子,入眼是一间极狭窄的小室,正面和左侧皆有一扇紧闭的木门,而右边靠墙处放着窄桌和小凳。林湘的店铺此处是一间大屋,这间小室,应该是柳大夫自己隔出来、供病人家属等候用的。 小哥就坐在方凳上,眼睛紧紧盯着正面那道闭紧的木门。 林湘注意到,他眼睛有些发红,应该是不久之前哭过。因为用帕子捂了口鼻,她看不到对方脸上的表情,只觉得那双眼晴亮得惊人,就像荒漠里失去怙恃踽踽独行的野兽,带着股发了狠的韧劲儿,便是天塌地陷也能一力支撑。 她什么也没有说。所有来自外人的安慰都只不过是轻飘飘的废话,难道她劝慰一句,就能改变小哥父亲的病况、就能让小哥再次展颜吗? 在另一只小凳上坐下,林湘攥紧一直拿在手中的那一沓纸张,安安静静地等着柳大夫问诊结束。 希望是好消息。 小室内压抑无声,林湘和小哥都在等着里屋内发出动静。 不知等了多久,里屋一阵渐响的脚步声,小哥腾得站了起来,叁两步迈至门边。 木门咯吱一响。 “我爹怎么样了?他醒了吗?”小哥急急询问。 “喘证、胸痹、气血不畅,病人又操劳过度,如果好生调养,兴许……还能活到知天命之年。”低头看着眸光摇动的少年,柳砚青轻叹了一声,道:“病人已经醒了,你去看看他吧。” 行医多年,他见了太多这样的事情。 世事悲苦,人间无常。 “柳大夫……”等小哥进了里屋,林湘才低低出声,她将掩面的帕子拽了下来,死死捏在手里,“他……情况真那么坏吗?” 林湘不希望小哥的父亲得传染病,但听到这个消息,她同样无法释怀。 小哥的父亲不是每天都来出摊。即使来了,大部分时间,他也是单独坐在一只矮凳上,帮着收钱和清洗碗筷。他像是一幅风景画,安静、美丽,又脆弱得需要精心打理与维系。 这样一个人不能长命百岁,林湘有点惋惜。 柳砚青的视线在她手中那沓皱得看不清字的纸张上停顿了一息,然后他走近,在林湘身侧落座。 “你不要忧心。”为她斟了一杯茶水,柳砚青的嗓音温和极了。 他开口,用一种极具信服力的语气,将病人的未来娓娓道出:“患有心疾的病人大多出生便会早夭,活不过周岁之数;还有一些壮年发作,未能诊治便与世长辞;纵是没有病痛的常人,寿数也多在知命、耳顺而已。若能活到知天命之年,对这位病人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幸事。” “他家的儿郎看着是个好孩子,绝不会疏待了他。今后,他能见证稚子成人,也有机会含饴弄孙、享天伦之乐,这样的晚年,已经足够安稳与圆满。” “所以……你不要忧心。” 五十岁,已经不算短了吗? 望着柳大夫满含关切的目光,林湘怔怔点头,接过那杯茶水喝了下去。 在这个世界生活得久了,有时她会忘记,这里和那个医学发达、经济繁荣的现代是不一样的。 这辈子她的身体也不太好。林湘想象了一下自己五六十岁就驾鹤西游的画面,似乎,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 那个时候她还不至于老得下不了床,可以走得潇潇洒洒的,就是要计划好由谁来处理自己的后事,送终要找一个很靠谱的人才行。 寻书会愿意吗? 小口喝着茶水,林湘皱紧的眉头慢慢松开了。 柳砚青这才站起身,拂了拂衣袍的坐痕,他温声道:“林老板,你进里间去看病人吧,他一定很想对你亲自道谢。我去前屋一趟,很快就回来。” 这位少年背着父亲冲进药铺之时,他还有其他病人,只是治病从急,眼下这件病案已了,他也该回去继续行医了。 “嗯,柳大夫你忙吧。” 目送柳大夫掀帘离开,林湘敲了敲未掩的木门,听到小哥喊她进去,才抬腿跨过了门槛。 小哥的父亲靠着一只高枕,右侧着身子,躺在病床上,他的外裳脱了下来,此刻虚虚盖在身上。而小哥坐在病床的边缘上,脸色已经恢复如常,此刻正拿着一只白布巾为他父亲擦汗。 穷人家的孩子太早知事,之前他父亲晕厥时,小哥明明那么慌乱,可方才在屋外,林湘却听见他一句句地宽慰父亲,劝父亲好生休息、它事不必挂怀,俨然是整个家庭的主心骨。 他已经彻底振作起来了。 “林姑娘。”小哥父亲的声音实在太轻,林湘只好走近两步。 “林姑娘,”方兴岱抬眼看她,一张脸惨白如纸,“阿茗刚刚、咳,和我说了你的事,多、咳咳咳……多谢你送我来药铺。” “您别说话了,我来说。”小哥用手帮他顺气,待他不再咳了,小哥才抬起头,将一双乌沉沉的眼眸望向了她,神色复杂,“林姑娘,今天的事真的很谢谢你,骡车的钱,我会尽快还上,不会让您破费的。” 少年步至她面前,先是深深一拜,接着腿一曲直直跪下去。 林湘吓了一跳,赶紧伸手拉他,把人拽了起来,没让他膝盖着地。“小哥你别这样啊,没什么的。是徐语、呃,是那个帮你看摊的少年拜托我来的,要谢的话,你谢他就好了。” 少女柔软白皙的手掌拉住他的手腕,将他轻轻带起。 他们离得很近,辛茗甚至闻到了她衣上皂角的气息。他慌忙退后半步,挣开了林湘的手掌。 “他是他,你是你,都要谢的。”辛茗低下头不再看她,盯着自己的衣摆,待心神微定以后,他很认真地说:“林姑娘,你是一个好人。” 林湘之前明明以为他父亲得了传染病,却依旧因为小语的一句请求,就愿意陪他前来问医。小语眼光不错,她会是一个好妻主。 平白无故被发了好人卡的林湘一脸懵。 联系这小孩之前慌忙推开半步、防瘟疫般挣开她手指的行为,这句话活像是她调戏良家妇男不得而被人温柔婉拒。 吐槽的欲望在心里转了又转,林湘喉头微动,准备说些什么,最后还是强忍了下去。 一个土着哪里知道什么是好人卡呢,算了。 “那个,小哥,你留在这儿照顾你父亲吧,我还有事儿,今天约了人。” 林湘和小哥纯粹食客和厨师的关系,一点儿也不熟。知道了他父亲的病况、彼此打过招呼,小哥也不像悲痛到不能离人的地步,她便想离开了。 “还有,你父亲的情况我待会儿会回去告诉徐语的。只是,你家还有其他人能替你把食摊收了吗?巷口人来人往的,他一个人在那儿看着不好,最多午时,徐语是一定要回家的。” 闻言,辛茗不着痕迹打量了她一眼。 能说出这番话,她对小语也不像没有情意。或许,小语真的能嫁给她。心里有了判断,他突然说:“辛茗。” “啊?”林湘有点懵。 “辛茗是我的名字。五味中的‘辛’,茶叶那个‘茗’。” 只凭徐语一味在她跟前打转是不够的。 林湘的性子不够主动,发现了小语的心意也只是装傻充愣。要想让挚友得偿所愿,他必须和林湘走得近些,能说上两句话就好,这样,他才能替友人试探她的态度,促成这段姻缘。 “哦,我叫林湘,双木林,水相湘。” 辛茗知道她的名字。小语一遍遍在他跟前念过:林湘姐今天冲我笑了、林湘姐请我吃点心、林湘姐最近总是偷偷看我,林湘林湘林湘…… 只愿小语的一片痴心,能如愿才好。 ˇˇˇˇˇ 抱歉。改一下前文。 之前是我设定不周。只想着碍于伦常,柳砚青不可能招女性在药铺工作,就随手设定了两个十二叁岁的男童来负责抓药。但这样不合理,一是愿意抛头露面的男人肯定家中不富裕,基本不识字;二是孩子的年纪太小,行事不稳重,可能会出差错抓错了药。依柳砚青的性格,必然不可能让两个孩子来做这个。这里对前文做修正。负责处理药材、抓药的是两个年纪较大的男性,近五十岁,性格稳重,受过教育,颇通药理。 至于柳砚青这个曾经叱咤风云的大佬为什么没有自己的仆从打下手。这和他的人设有关,以后湘湘会问,到时候再为大家答疑解惑。 +查了一下,造成咳血的原因有很多,这里就决定是轻微的先天性心脏病了。术语就套上去了,如果有懂中医的小伙伴请指正用语。 +辛茗接近湘湘的动机不纯,被湘湘知道后……你就等着吧!哼哼。 (十一)林淮小傻子 和辛茗道别,林湘拿着那沓皱得不能用了的广告回了书店。 寻书正在店内整理书架,不像如果可以不干就绝对不动弹的林湘,她总是勤勉又认真。 “寻书。” 林湘站在书架另一头喊她。 专注地替书籍调整摆放顺序的小姑娘听见她的声音,轻轻转过身来,脸上扬起一个浅浅的笑容:“早上好,林湘姐。” “嗯,早上好。”林湘也冲她笑笑。一只手扯着自己垂在胸前的长辫子,林湘有点懊恼:“抱歉,今天不能去贴告示了,让你白跑了一趟。” 说着,她扬了扬手里的废纸,解释原因:“我路上遇到点事儿,有点心神不宁,然后,就把告示揉得不能用了。” “你出去好好玩一天吧,我抓紧时间再做一批,尽快把它们弄好。” 寻书没应,问林湘要下了厚厚一摞的广告单,她走到附近的木桌前坐下。 林湘也移步跟了上去。 细细看过所有的广告单,寻书挑出了一部分皱得不那么厉害的,点了点数目,她说:“林湘姐,你看,这二十叁张放在平坦的桌面上,用重物压上几个时辰,贴的时候仔细一些,应该是能用的。” “我会把这些告示处理好,林湘姐你只需要做剩下那一部分就够了。” 寻书总是这么靠谱,她的工作量一下子就减轻了。将桌面上另一部分不能在用的纸张收纳整齐,林湘点头:“好,那就麻烦你了。” “剩下那一部分,我会尽快做出来的。”她向寻书保证。 如果不像之前那样认真做的话,给她一天的工夫,她就能把剩下的广告单全部完成。 林湘的目光下意识停驻在桌面那迭被裁成长方形的广告单上,皱得最厉害的那两张,墨迹和色彩都有些发晕,糊成了一团——那是被她手上出的汗液浸透的。 夏日上午的日头太烈,她又下意识把广告单攥得太紧,结果白白糟践了东西。 这些广告单是她仿照现代那些传单的样式自己设计的。为了达到美观醒目的效果,每一张她都费心画了雅致的图案,或红梅,或粉荷,或池中锦鲤,或山涧幽兰。林湘对传统的中国画并不熟悉,每次提笔前总要一想再想,参照买来的花鸟画册,用往日写生的技法依葫芦画瓢,拙劣地进行模仿。所以,花了很多个晚上,林湘才堪堪画出了五十张。 她把目光从广告单上移开。 林湘有些惋惜,却并不因此气馁。她当美工时被上司打回、需要再从零开始的原画稿不在少数,早就练出了一颗坚韧的心。 纸笔都在家里放着,林湘没在书店久留,和寻书说了会儿话,她跑去街上的点心铺,买了几盒糕饼交给寻书,让对方带回家去。昨日她去做客时送的礼太薄,远不及寻书家的热心招待,必须得补回去。 回家的路上经过巷口,徐语已经将食摊上的东西都收起来了,人靠着推车望着天空发呆。 林湘将辛茗父亲的病情对他说了,陪着站了一会儿,说几句话,就回家忙自己的事情了。 裁纸,调色,点墨,因为着急,她也顾不得用心模仿国画的笔触和技法,画出的花鸟有点中西结合的奇怪感。 在书案前坐到夕阳斜照,她摁了摁发酸的后颈,正准备点一盏烛台,却隐隐听见了“砰砰”的铜环扣门声。 谁这么晚来找她? 林湘有些纳闷,甩着酸胀的胳膊往前院走。扣门声越来越急、越来越快,她能感受到敲门人心情的暴躁,连带着,她的火气也上来了。 敲敲敲敲个鬼,不能老老实实等她开门吗! 她拉开门,正准备冷飕飕阴阳怪气两句,却发现敲门的家伙是她以为此生再也不会见面的熟面孔。 日哦。 是林淮这个傻白甜。 “七姐,怎么是你来开的门?”林淮也愣住了。 她本以为七姐家的仆人不尽职,听到有客在外还磨磨蹭蹭开门晚。斥责的话到了嘴边,差点就说了出来。 “这里是我家,当然是我开门呀。”一手扶在门上,林湘并没有邀请对方进去的意思,只是努力露出和原主相仿的小小微笑:“八妹,你怎么来了?” 噫,林淮的眼睛和鼻子都红红的,今天一定没少哭,连材质上好的衣服都破了几个口子,沾灰带泥的。看来,女主把她欺负得不轻。 对于七姐的问题,林淮眼神闪躲,盯着大门上兽首衔着的铜环,她用带着浓重鼻音的腔调答道:“我只是来看看你。” 小傻子,说这种话前,你先把你背上那个露出了半截衣袖、并没有打包好的包袱取下来吧。 林湘努力回想了一下剧情,现在似乎到了正夫假意与女主拉近关系、为此惩罚了他最宠爱的小女儿林淮的情节点? 林淮不仅被最亲的父亲训斥了一通,还被罚着禁足抄写家规,她又委屈又气,于是,林淮收拾了几件衣物和细软,决定离家出走。 但是,她压根不知道该出走到哪儿。若是跑到平素的玩伴家里,不出半日,就会有人给林家递话,把她送回去;像话本里的游侠那样浪迹天涯也不行,她是个路痴,平时出门身边不带人都会走丢。 小说里写,林淮半夜坐在墙头上,吹了一炷香时间的冷风,最后还是默默爬下墙,回自己的房间自闭去了。 这剧情……怎么突然歪了。您到是回你的房间自闭去啊,来找我算什么。 眼见林淮一点也没有主人不欢迎她的自觉、跨过门槛就往她院子里进,林湘脑壳一阵阵的抽痛。 越忙越乱,越乱越忙。她上辈子是造了什么孽,才在有正事要忙的时候,还要被迫应付这些已经与她无关的剧情人物。 林湘深呼吸。 快步追上前面的身影,她糯糯问:“八妹,母亲和父亲知道你来看我吗?” 林淮迈步的动作顿时僵硬了,“哈,当然啊,我来之前征得了母亲的同意。” 林湘假装自己相信了,继续弱声弱气、轻言细语:“那,他们也同意你在我这里住下吗?” 这下,林淮差点同手同脚。“嗯嗯嗯,他们让我多住两天。” “唉,我还是对父亲大人提一声吧。八妹你连个仆人都没带,父亲会不放心的。” “不行!”林淮不向前走了,七姐的话让她瞬间炸毛,什么叫父亲会不放心?“你不能去找我爹!”她瞪着林湘,说话间的鼻音更重了,眼睛闪闪,几乎要哭出来。 “我不是来看你的,我是离家出走,知道吗?!离家出走!我告诉你,不准去找我爹!他才不关心我!我绝对、绝对不回家!” 林淮愤愤抛下几句话,哭着向离她最近的屋子冲了过去。 她试图推门进屋,然而,空置不用的屋子林湘都上了锁,林淮压根就推不开。“什么破门!”抬腿踢了木门两脚,林淮整个人蹲下去,把头埋在膝盖里自闭。 看小说时,林湘就已经认识到她是个被父亲宠坏了的傻白甜了。没想到,现实里,林淮傻得更离谱,甜得像糖精。 林湘无奈地走过去,连装原主的心情都没了,戳了戳这位小傻子的肩膀,她说:“起来吧,不回家,咱们进屋?” 书里说,林淮是叁更半夜翻来覆去睡不着才离家出走的,眼下都黄昏了,小傻子现在才敲她家的门,显然迷路迷了一天。 太惨了。 林湘对林淮这个便宜八妹的印象还挺好的,不是哪个反派工具人的剧情她都记得,像林淮这种专门为读者带来欢乐的人物,在《凤游异世》这部小说里真的很难得。 小说里女主的性格冷得跟冰块似的,如果不是人设和剧情实在出彩,像这种一点都不甜的np文她才不看! “八妹?”锲而不舍地继续戳小傻子,她放柔了语调,用哄孩子的语气说:“起来吧,你饿吗?我们去吃饭好不好?” “父亲他不信我……”埋头抽噎的姑娘闷声开口。 林湘对哄人有经验,顺毛撸就是了,而且,这小孩的崩溃还是她搞出来的。于是,她点头,无比坚定道:“对,他信错了人。” “是林沅那个混蛋在撒谎……‘’ “没错,是她撒了谎。” “我没有欺负她……” “嗯,你没有欺负她。” “可父亲他不信我……” 日哦,不会要一直重复这段对话吧,林湘温柔的表情扭曲了。 “七姐,”林淮抬起了头,眼睛里泪光闪闪,吸着鼻子,她抽抽搭搭道:“还是你好。” 林湘摸摸她的脑袋,没说什么。 林娘子的正夫,似乎是叫席云?林湘记不大清了。这种传统的恶毒反派的名字不值得留在她的记忆里。 席云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在家中行叁,因为是嫡长女,便自小被林娘子带在身边教养,颇得其母之风。小女儿林淮则自小留在席云身边,被溺爱着长大。 由于林娘子偏爱女主,席云很不喜她,总觉得女主有可能分走他女儿的家产,因而一直在背后搞事。但女主是谁?现代穿越来的杀手,怎么可能乖乖被人欺负? 席云被她反击过几次,渐渐失去了林娘子的信任,他知道自己啃到了硬骨头,强攻不成,便想智取,于是假意向女主求和服软,反被女主借机整了一通。 林淮这次的遭遇便是因为二人斗法。 席云那个心机深的家伙哪能不知道自己的女儿什么也没做?便是知道,他也只能捏着鼻子应了,惩治自己的女儿,以表自身求和的真心实意。 只是可怜了这个小傻子。 用帕子替林淮拭净了脸上的眼泪,林湘把她拉了起来,牵着她往西厢去。 造孽哦,今天的广告单画不完了。 ˇˇˇˇˇ +看了看大家对番外的留言,那我就发湘湘和各男主的糖了。只不过,番外可能要等几天,这篇文是随兴写的,没有细纲,我需要花时间推衍一下男主们后期与女主的相处模式。 +原女主叫林沅(yuan 2)。湘沅是两条离得很近的河。林家这辈姑娘的名字都是河名。下一章,林沅就该出现了。 +林淮(八小姐)前文提过一次,我还挺喜欢她的,很可爱。 (十二) 没过多久,林湘就深刻地意识到——收留林淮是个坏主意。 止住哭泣以后,坐在西厢的堂屋,林淮开始喋喋不休地跟她讲话,不是冷掉的茶水尝着太涩,就是她家的点心口感太干,再不然就是对她父亲的抱怨和对林沅的诅咒。 林湘一手托腮,面带微笑,做出静静聆听的样子,并不应声附和。 她不喜欢掺和别人的家事,席云毕竟是林淮的父亲,林淮可以抱怨,她却是不该提的。至于女主林沅,林湘还真不想背地里说人家的坏话。 虽然不是一个次元,但林沅总归是她的老乡,是她在这个世界唯一能与上辈子相连之人。 她垂下眼,手指轻轻划过八仙桌的牙板。林湘今天才注意到,这张八仙桌束腰上雕刻的花纹竟然那么漂亮。 “七姐。” “嗯?” “你不会把我在这儿的消息告诉娘和爹吧?”林淮小心翼翼地抬眼打量她。 林淮知道七姐的性格,她像面团一样,总是和和气气的,也没有主见,胆子不一定有兔子大。林淮还真有点担心她不敢收留自己。 “不会。”林湘倒是想通知林家把这个小傻子接走,让剧情回归正轨,但林淮哭得那么狼狈,她……不忍心。 林淮已经离家出走了,祸已经闯下了,哪怕现在送她回家,她还是要受罚。多留几天,兴许林娘子和正夫担心着急之下,会罚得轻些。 像席云那种人,还是让他多焦心两天吧。他应得的。 “谢谢七姐!”林淮露出笑靥,得到了准许,她立即将自己背着的包袱取了下来,放在桌上,然后试图解开上头的死结,一边解一边洋洋得意道:“我带了钱的!不会在你这里白吃白住。” 行吧,就当家里开了民宿了。 林湘再次叹气。 待林淮换过衣裳整理仪容后,林湘领着她出门吃饭。 林娘子在帝京算数一数二的富贾,林淮又是嫡女,自小含金戴玉,对吃穿用度挑剔得不行。林湘领着她在附近的食坊坐下时,林淮嫌弃地看看桌椅食具,死活不肯坐下,抛给她一个“就这”的眼神。 林湘也很坚定地回以“就这”的目光。 她一点也不认可正夫对这孩子的娇养态度。 生活应该把林淮毒打一顿,告诉她:你之前活得太甜了,应该珍惜。 林淮没办法,在条凳上垫了两条丝帕,她才勉为其难坐了下来,店家端上的菜更是没有一道合她心意的,堪堪动了几次筷子,她就只肯端着白瓷杯,慢悠悠地喝水。 林湘淡淡扫了一眼,也没理她。幸亏这水里没有泡茶叶,只是白水,不然林淮估计都会嫌茶叶次不肯动。 可恶的资本家后代。 上辈子只是打工人的林湘心里很气。 “我们应该去寻味居吃的。”从食坊里出来,林淮也觉得她很委屈,“这里好脏,食材也不新鲜,七姐你就不怕吃完了之后肚子疼吗?” “……不怕。” 林湘唯一庆幸的,就是林淮还算有教养,出了食坊里才说这话,不然,她以后都不敢进这家店了。 “我还饿着,七姐,叫辆马车,我们去寻味居吃饭吧,百乐楼也行,那家的糟鹅掌做得最好,我想吃。” 摸着自己瘪瘪的小腹,林淮苦着脸,可怜兮兮地向她哭惨:“为了找到七姐的家,我一天都没吃饭了。” “哦。”对此,林湘并不感动。这一路卖小食的店铺和摊贩不在少数,林淮嫌弃它们,自己不愿意进去能怪谁? “你确信你爹发现你不在了,不会在这些地方堵你?”林湘无情地打消她的念头。 林淮显然也明白自己的德行,她停下脚步,掰着手指一个个的数着帝京有名的商铺,表情从可怜变成了绝望,“寻味居、百乐楼、奇香斋、云月阁、宝仙坊……这些地方都不能去了,那我最近的吃穿怎么办……” 凉拌谢谢,再来一桶爆米花。 林淮噼里啪啦放鞭炮似的念了一大串商铺的名字,有些林湘并不熟悉,但那些听过的,无一不是帝京某一行里最好最贵最出名的店。 林湘想着自己这些天为了开店精打细算、货比叁家,再想想这个便宜八妹的言谈举止,这世界好残忍,她们明明算一家人,为什么要让她经历世界的参差。 回家的路上,林淮絮絮叨叨长吁短叹,而林湘,收留林淮才一个多时辰,林湘已经想让她滚了。 后悔来得那么快。 回到家里,林湘从衣柜里拿出一床被子,连同一把钥匙一起,想交到林淮手上,“东厢没人住,有床,把屋子打扫干净后自己铺吧。” 林淮坚决不伸手:“那是下人做的,女郎不应该做这些。” “那八妹你就别睡了。”林湘也没劝她,把被子放回柜子里,她啪地关上柜门。 封建思想要不得,君子远庖厨这一套她不吃。 “七姐,”林淮看着她,“你今天好奇怪。”七姐以前从来不会拒绝她,也不会反驳她的话。 她委屈地控诉:“你以前不是这样的。” “哦。”林湘当然知道原主不是这个性格,但她又不是戏精,在一个纯傻白甜不含任何添加剂面前,伪装不伪装没多大意义,“你就当我变了吧,人都会变的。” 顿了顿,她补充道:“落水大病之后,我想通了,以前活得太受气了,我要过得自由自在的。” 林淮不说话了。 七姐落水有她一半错。要不是她和林沅吵架殃及无辜,七姐也不会被那个混蛋推进池子里,大病了一场。 “好吧。”心里愧疚的林淮咬牙,做了很大的牺牲与让步,“大不了我和你一起睡。” 我可不想和人同床,您能不能认清现状啊喂。 林湘很生气,但林湘选择微笑。门是她亲自开的,人是她同意住下的,她还能怎么办。 这个小孩显然是养尊处优惯了,指望人立刻就同意干活不现实。 她现在还有广告单没做完,等她忙完了,看她怎么整这个娃,好好教育这家伙世上没有不劳而获。 林湘在心里下定了决心。 “把你的被子放床上。”她再次打开柜子,把被子递给林淮,见林淮又挑眉要张嘴说话,她飞快打断:“拿着走过去,很简单,你不干的话,今晚就没有被子盖。” 林淮欲言又止,最后还是把被子抱了过去。 这下林湘满意了,“很好,你先睡吧,我还有事儿,会睡得很晚。” 说罢,她转身去了另一间房,继续画她的广告单。 古代的油灯光线太暗,并不适合干画画这种精细活,林湘数了数,自己还有十一张广告单没画背景,她深吸一口气,在木椅上落座,开始调颜料。 还没画两张,一阵脚步声又近了。 “又怎么了?”她揉揉眼睛,开始烦了。 “我没有带洗漱用具。” 林湘看了看屋外的天色,黑漆漆的,只有几点星子,“这个点儿没法出门买了,你先忍着?” 好吧,看林淮的脸色,应该是忍不了的。 她把画笔搁在笔架上,叹了口气,“我去厨房给你找些盐来,用盐水簌簌口?” “好吧。” 她推开门出去了。 给林淮准备好毛巾脸盆漱口水,她叫了对方两声,林淮口中答应,却不见出来。 冷静,她还只是个孩子,下手打她的时候一定要用力。 林湘捏着拳头进屋了。 “洗漱了,八妹?” “等一下哦,”林淮坐在她的椅子上,微低着头,拿着画笔在纸上作画,“我把这张画完再去。” 她走过去,离近一看,发现林淮画得比她好多了,是了,席云那家伙恨不得让他的孩子琴棋书画诸项技艺无一不通,林淮当然是会画画的。 她顿时觉得这孩子变得可爱了。 “七姐你是不是没请过教画的先生?你画的画怪怪的,你看,这里的铺色和落笔,全都不对……好难改的。” 林淮娴熟地在纸上铺洒颜料,不一会儿,几株墙边绿竹便在纸上成型,看着颇具风骨。 “好了。” 放下笔,林淮扭脸看她,疑惑又好奇:“七姐你说今晚要晚睡,就是要画这些吗?我看你画了好多张,要用来做什么啊?” “用来做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八妹啊。”林湘握住她的手,露出亲切地笑容:“你愿意帮我多画两张吗?” 她找到了这孩子的用处,给她当画画工具人吧! 女郎不干家务活,琴棋书画总愿意做了吧! ˇˇˇˇˇ 本来这章该让林沅登场的,但写林淮写的太快乐了,就把她的剧情加长了 这些天都写得很慢,来校之后,寝室里人声杂,我写文也不好意思让她们知道,只一个人坐在床上悄悄码字,写着写着心就跟着大家的闲话走了,所以更新晚不要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