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第一枭雄》 第1章 引子 昆仑山,又称‘昆仑虚’,西起帕米尔高原,横贯新疆、西藏两大自治区,一直伸延至青海省境内,全长两千六百多公里,犹如一条巨龙卧在了华夏大地上,茫茫苍苍、雪峰高耸,冰川纵横、巍峨神奇,是中国西北部最长山脉! 昆仑山在中华民族的文化史上,同样有着显赫地位,被称之为‘万山之祖,龙祖之脉’,还演义出了女娲炼石补天、西王母蟠桃盛会、白娘子盗仙草等诸多神话,其中流传最广的,就是玉皇大帝兄妹夺山的故事了。 据说玉皇大帝见昆仑山雄伟高大,离天庭又很近,便在昆仑山顶修建了一座行宫,玉帝的妹妹玉虚神女得知后,心中很不服气,认为玉帝霸占的好地方太多了,自己也要分上一份! 玉皇大帝无奈之下,把其中一座山峰让给了妹妹,玉虚神女就在山上修筑了一座冰清玉洁、俏丽奇美的行宫,还经常邀请其他仙女来游玩,山峰由此得名,就叫做玉虚峰! 玉虚峰位于昆仑山中段,海拔5980米,方圆数百里,风景优美,云雾缭绕,素有人间仙境之称,而我们的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了…… 第2章 自己挖坑埋自己! “大王叫我来巡山哪,咿儿哟哦,咿儿咿儿哟! 巡了南山我巡北山哪,咿儿哟哦,咿儿咿儿哟! 小心提防那孙悟空哪,咿儿哟哦,咿儿咿儿哟, 他有几十种的变化,特别会变那小苍蝇啊,咿儿哟哦咿儿咿儿哟! ……” 玉虚峰南麓,乱石遍布的山坳中,出现一名身材高大的青年人,头戴高原防晒帽,身穿耐磨的迷彩服,背着巨大登山包,里面鼓鼓囊囊的装满了东西,一边向山上攀爬,一边高兴的哼唱着小曲! 小伙子模样俊朗,按理说唱歌也该不错的,事实恰好相反,荒腔走板、韵律皆无,就没一个字在调上的,如果孙悟空真的听到了,非得一金箍棒打死这货不可,真比念紧箍咒还要让人头疼呢,好在这是一片荒山区,方圆百里都没有人烟,也就不用受噪音折磨了。 时值春夏之交,山上芳草青青、野花盛开,景色极为优美,小伙子却无心欣赏,而是手持一个小铁锤,四处敲打着石头,不时敲下一块来,用粉笔做好标记,小心的放入登山包中! 时而又掏出一个罗盘来,上观天象,下测地理,认真研究玉虚峰一带的风水! 薛羽,三十一岁,帝都人氏,身高一米八五,体重七十五公斤,性格开朗、重义气、讲信用,因此朋友缘相当之好,不过仅限于男性同胞。 少年时期,薛羽以优异成绩,考入了中国地质大学,并凭着聪明的头脑,兼修了资源勘察、机械工程两个学科,顺利拿下了双学位,毕业之后,在机械厂里待了几年,感觉日子太枯燥无聊了,于是辞去技术员工作,改行做了一名地质勘探员,专门四处寻找矿藏! 数年之间,薛羽游走全国各地,北到草原、西到沙漠,南到琼岛、东到海边,全都留下了足迹,期间吃了不少苦,却也乐的逍遥自在,还见识了很多风土人情,也结识了很多朋友! 总体来说,薛羽是个好青年、好工作者,还是单位的标兵,是很多人学习的榜样…… 不过人无完人,薛羽也有性格缺陷,就是有一点点的腹黑! 平时看着人畜无害的,可要是冒出一个损主意,能把别人坑的半死,好在他有道德底线,从不轻易冒坏水,属于那种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百倍奉还的类型! 昆仑山属于冻土荒漠地貌,地质结构复杂,蕴藏着水晶、铅锌、煤、铁等大量矿藏,尤其出产高质量的玉石,从古代起就是中原地区玉石的主要来源,故而千字文中,才有‘玉出昆岗’之语! 不过茫茫群山之中,要想找到可以开采的矿藏点,并不是一件容易事,这需要勘探者有毅力、有运气,还有丰富的勘探知识,具体说就是望、闻、问、切四字法决: 望者,就是观看山川地势变化,来寻找风水宝地,一般灵气汇聚之处,地下往往就有矿藏! 因此上,一名优秀的勘探员,必然精通风水之术,对于卜卦、看相、择日等技艺也要略知一二! 闻者,就是用鼻子四处嗅,根据气味来寻找矿藏,因为很多矿物质是有味道的! 比如硫磺矿有酸臭味,井盐矿有卤水味,煤矿有腐烂的气味,因为里面蕴含天然气;如果闻到了香甜的气味,那么就恭喜你了,十之八九找到了金矿石! 金子本身没有味道,但是其伴生矿如石英、金红石、石榴石却是有味道的,不过一般人闻不到,只有嗅觉特别灵敏、又经验丰富的人,才能够‘闻香寻宝!’ 问者,就是询问山民、老乡,附近是否有特殊地形,比如寸草不生之地,土质泛黑之地,或者有奇怪声响之地,往往都能找到矿藏! 切者,就是用洛阳铲,把地下深处的土壤翻出来,查看是否有矿物,或者伴生矿物! 当然了,扛着洛阳铲四处跑,还漫山遍野打地洞,很容易被人当成盗墓贼的,薛羽就多次进过警局,幸好都解释清楚了。 话又说回来了,如果一名勘探员生出了邪念,想要盗墓发财的话,的确不费吹灰之力! “哈哈,左青龙、右白虎,前朱雀、后玄武,明堂开阔,生机勃勃,水口合适,财源滚滚,没想到今天运气这么好,竟找到这么一块风水宝地!” 薛羽手持罗盘,来到了一块向阳的坡地上,只见主峰突起,两侧山峰逐次低下,就像一座天然的锦绣屏风,凤舞龙蟠,含华毓秀,隐约有祥光紫气笼罩。 再往山下看,平坦的原野上,不多不少,正好有九条溪水流淌着,弯弯曲曲,碧波缓流,就像是九条游龙,就是周围的草木稀疏了一点,且颜色有些泛红! 昆仑山为万山之祖,向东南延伸出三条大龙脉,北龙从阴山、贺兰山入山西,起太原,渡海而止;中龙由岷山入关中,至秦山入海;南龙由云贵、湖南至福建、浙江入海! 每条大龙脉又有若干真龙、假龙、飞龙、潜龙、闪龙、支龙,干龙……而眼前这个地方,就是一块真龙之穴,一等一的风水宝地,地下肯定有好东西,或许是个超级大矿藏呢! “刷!--刷!” 薛羽扔下了登山包,从中拽出一把折叠工兵铲,选了个土质比较松软的地方,向下卖力挖掘起来,可是没挖几铲子又停了下来,面露犹豫之色。 灵气汇聚之地,地下必有矿藏不假,可是风水学上说了,真龙之穴是不能轻易挖掘的,既挖真龙穴,必葬帝王身,否则就要招来灾祸了! 问题是,这都二十一世纪了,中国取消帝制也有一百多年了,那里还有什么帝王啊? “哈哈!” 转念一想,薛羽又释然了,好歹也是上过大学的人,怎么还钻进封建迷信的牛角尖了,自己研究风水学,是为了更好的寻找矿藏,进而造福于社会,跟帝王、龙穴一毛钱关系也没有的。 再说了,命运之说,不可不信,也不可全信! 薛羽记得小时候,自己偶遇过一位世外高人,(村东口、老槐树下,破衣烂衫的老算命瞎子),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出高价(五毛钱,一包瓜子,一袋软糖)请高人给自己算了一卦! 高人又是摸骨,又是测生辰八字,最后批了一首命运诗: 少年得志在异乡, 大富大贵桃花旺, 血雨腥风行天下, 兄弟无数爱恨殇! 薛羽当时很得意,整天幻想着自己未来的美好生活,零食、零花钱无数,还有很多小女朋友,以及很多帮自己打架的兄弟,这样自己在幼儿园就能当老大了。 可事实证明,这位高人的批语一点也不靠谱。 薛羽如今年过三旬了,还是一名普通的勘探员,别说大富大贵了,就连一套房子都买不起,工资月月光,存款全没有! 没钱也就算了,桃花运同样不旺,相亲次数很多,却无一例外的失败了,女方要么嫌弃薛羽工作忙、不着家,要么嫌弃薛羽工资少、没房子,更多的是两样都嫌弃! 三十出头的人了,没谈过一场恋爱,也没牵过女孩子的手,想想真是悲催啊! 不过薛羽三观很正,从不干违法的事情,也没有暴力倾向,因此血雨腥风之说并不靠谱,还有最后一句也不靠谱! 薛羽出生之后,老爸、老妈又努力了十多年,也没生出薛家老二,连兄弟都没有一个,又何谈爱恨殇呢? 瞎子的口,无量的斗,要是再遇到那位高人,非让他包赔自己的精神损失不可,起码把自己的零花钱、零食要回来。 想通之后,薛羽又飞快挖掘起来,就像一只勤劳的土拨鼠,很快挖出一个两米多深的大坑,可接下来的情况,又让他大吃一惊! 因为随着向下挖掘,土壤颜色逐渐变红了,殷红如血,还带有一股腥气味! 自己之前的推算错了,这里不是真龙之穴,而是一座血煞龙穴,千年也难得一遇的血煞龙穴! 风水口诀有云:‘血龙出、鬼神哭,天地变、苍生劫,无数豪杰人头落,滔滔鲜血染江山!’ 一方面,血煞龙穴中蕴藏有帝王之气,凡是承其福泽者,必能龙飞九五,君临天下! 另一方面,血煞龙穴乃是大凶之地,汇聚了血煞之气,将引来无边杀戮,据说‘人屠’黄巢的祖先灵柩,就埋在了一座血煞龙穴中,这才有了‘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 可惜的是,黄巢家的祖坟歪了一点点,没能葬到血煞龙穴正中,而是压在了龙尾巴上,故而他虽然当上了大齐皇帝,享国却不长久,很快就兵败身亡了。 薛羽不是个太迷信的人,可看着脚下血红色的土壤,心中还是有些发毛了! “啊,什么东西?” “蛇!” 正犹豫不决之时,从身旁的乱石缝隙之中,突然窜出了一道红光,速度奇快无比,薛羽左手腕剧痛一下,红光又窜了出去! 原来是一条小蛇,只有一尺多长,手指粗细,通体赤红,两只眼睛却是碧绿色,头顶上还有两个小鼓包,就像是一对小犄角! 小红蛇偷袭成功之后,扭动了几下身体,像是非常得意似的,而后迅速钻入石缝不见了,再看薛羽的手腕,已经肿成了馒头,上面两个小洞流出乌黑色血液! “不好,是毒蛇!” 薛羽常年出没荒野,有一定的自救知识,也有这方面的准备,手脚并用爬出了大坑,想要打开登山包,里面有注射器、血清、以及解蛇毒的药片! 虽然不知小红蛇的品种,可是观其外表,就知不是善类了,肯定身怀剧毒! 很可惜,薛羽还是低估了小红蛇的厉害,只走出了两步远,就感觉头昏眼花、两腿发软,浑身一点力气也没有,又仰面摔进了自己挖的土坑中,头朝西、脚冲东,大小竟然正好合适! 与此同时,感觉呼吸困难,鼻子发热,两道血流滴了出来,也是乌黑色的! 在蛇类之中,眼镜蛇算是霸道的了,可被眼镜蛇咬了,人还能挣扎六个小时以上呢,只要救治的及时,不会有生命危险的,而薛羽被红色小蛇咬伤仅几个呼吸,就陷入弥留之中了,其毒之烈,冠绝万蛇! “真是倒霉,今天出门忘看黄历了!” 薛羽是个宿命论者,出门前总要看看黄历,趋吉避凶,谋求平安,今天起床晚了一点,着急上山就没有看,结果真的出事了。 幸好不是什么大事,把小命弄丢了而已,下辈子小心点就是了,可是人真有来生转世吗? 都说人临死之时,会回忆一生之得失,想起很多重要的人,或者喊几句壮烈口号,可薛羽的脑海中,却冒出几个奇怪想法: ‘龙穴果然不是轻易能挖的,那条小红蛇是什么品种,竟然如何霸道,难道是大地孕育的血龙吗? 自己把它挖了出来,它怀恨在心,这才咬了自己一口?’ ………… ‘可惜啊,自己新买的几本小说,还没看完呢,人却要没了! 更可惜的是,自己活了三十一岁,始终没交到女朋友,至死还是童子身,丢人啊!’ 弥留之际,薛羽眼前出现幻了,只见天上云朵汇聚一起,竟然变成了一条血色巨龙,上下盘旋,搅乱天地,自己的灵魂随之飞了起来,被巨龙裹挟着钻进了一个黑洞之中 “隆!--隆!” 狂风大作,电闪雷鸣,大雨冲刷着山体,无数泥石流顺势而下,迅速把那座坑给填满了,并淤积成一个小土丘,就像是一座天然的坟墓! 片刻之后,雨过天晴,一切又恢复了原状,山峰还是那座山峰,草原也还是那片草原,薛羽却消失不见了! 第3章 我咋没有心跳呢? “玉虚峰,小红蛇,我被毒死了,死人怎么会有感觉呢?” …… 不知沉睡了多久,薛羽逐渐恢复了意识,只觉的呼吸困难、头痛欲裂,仿佛有两座冰山在脑海之中相撞了,把思维、记忆全都撞的支离破碎,身上更是剧痛无比,骨头架子好像都摔散了。 只好张开了嘴巴,大口的喘息着,又过了好一会儿,感觉呼吸匀称了一些,头痛也慢慢消退了,这才努力睁开了眼睛。 首先入目的是一堆篝火,橘红色的火苗上下跳动,上面支着架子,还挂着一个黑陶罐子,薛羽借着火光,打量周围的情况,发现自己身处一座大殿之中! 大殿内部空间不小,只是残破的厉害,门窗全都没有了,房梁上结满了蛛网,顶上、墙壁上还有几个大窟窿,可以看到漫天星斗,不时有一道道黑影飞过,那是蝙蝠们在捕食昆虫! 自己躺在大殿一角,身下是厚厚的干草,身上盖着几块破布,虽然是肮脏不堪,却盖的严严实实,边角都约起来了。 再往身边看,横躺竖卧十几道人影,全都是尚未成年的孩子,一个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也睡在干草堆上,不时发出几声梦呓,隐约是米饭、大饼、鸡腿之类! 奇怪的是,这些孩子们穿着破烂,却都是汉家传统服饰,就是古装剧中常出现的那种! 什么情况,自己已经死了,这里是阴曹地府,旁边是一群小鬼,感觉又有些不像啊? 地府乃是三界之一,有黑白无常勾魂夺魄、有十殿阎罗主宰轮回、还有地藏王菩萨超度亡灵,按理说待遇应该不错的,这些小鬼为何破破烂烂的呢? 难道说,自己没有死,被山下的牧民们搭救了,为什么不送自己去医院,反而仍在了一座破庙中,还跟一群小孩子躺在一起? 带着无数疑问,薛羽想要坐起来,好弄清楚具体情况,却发现身体有些不听使唤,仿佛不是自己的身体一样! 不对,不是仿佛不是,这根本就不是自己的身体! 薛羽三十一岁,身高一米八五,因为常年跋山涉水,体格相当的魁梧呢,可是现在这副身体,明显小了好几号,跟周围那些小孩差不多大,这又是什么情况? 自己是活着,还是已经死了? 自己是清醒的,还是依旧在梦境中? 为了弄清情况,薛羽挣扎着抬起右手,摸了摸自己的心脏位置,结果一点心跳也感觉不到,看来自己真的死了! 可是死人怎么有体温呢,还有疼痛的感觉? “轰!--轰!” 万般不解之间,薛羽的脑海中又是一阵剧痛,原本撞碎的两座冰山,在一股莫名力量作用下,又凝聚成了一个整体,无数记忆碎片也混合在了一起! …… 半个时辰之后,薛羽再次苏醒过来,并弄清楚了情况,自己的确是死了,可是又复活了,在另外一个空间中复活了! 现在是大明万历四十七年-春,三月八日,这里是北直隶-河间府境内(后世的河北省-河间市),一座荒山中的破败庙宇中,而这具身体原来的主人,名叫小石头,今年十四岁了! 小石头很可怜,自幼就被亲人遗弃了,也可能是自己走丢的,反正是找不到家了,后来被一名好心的老乞丐收养,一起沿街乞讨、艰难度日! 几年之后,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老乞丐病饿而死了,小石头又成了一个人,苦苦的挣扎求生,后来聚拢了十几个同病相怜的流浪儿,占据了这座又破又漏的庙宇,大家互相帮助、相依为命! 几天之前,庙里没吃的了,小石头爬到一颗树上采集榆钱,想给小伙伴们充饥,没想树洞里有一条虎斑蛇,一口咬到了小石头的手掌,结果从树上摔了下来,当场就昏死过去了,被其他流浪儿抬了回来! (虎斑蛇,俗称‘野鸡脖子’,广泛分布于北方,体型中等,项背有一块明显颈槽,背面呈草绿色,有方形黑斑;腹面为淡黄绿色,有微弱毒性,但不会置人于死地!) 流浪儿们没有钱,自然没法找郎中医治了,只好胡乱采了一些草药,给小石头敷在伤口上,结果撑了三天三夜,终究还是没撑过去! 与此同时,薛羽在另一个时空,也被毒蛇咬到,不幸英年早逝了! 奇怪的是,小石头身亡之后,一缕幽魂到地府报到去了,薛羽的灵魂在未知力量作用下,从黑洞逆转时光到了大明朝,又进入了小石头的身体,死而复生了,这就是以往经过! 用通俗点的话说,薛羽穿越了,准确说是灵魂穿越了! 穿越一词,在薛羽原来的空间并不新奇,方式更是多种多样,有人走进时空虫洞穿越了,有人被雷电击中穿越了,还有人睡一觉就穿越了,既有灵魂穿越,也有肉身穿越! 因为穿越者太多了,按照穿越的不同朝代,又分为回清一族、回明一族、回唐一族……还有一些厉害的家伙,一下穿越到异界大陆,走上了修仙的道路呢! 如此划分下来,薛羽属于中国历史系,回明一族成员了! 问题是,同样是回明一族,有的人当了暴君,执掌天下,号令万邦,创下了丰功伟绩! 有的人当了王爷,荣华富贵,娇妻美妾,一世的潇洒得意! 再不济的,也能托生官宦之家,当一个衣食无忧、整天吃喝玩乐的败家子,稍微施展一下本领,就能赚来金山银海! 自己为啥这么点背,穿越成了一名小流浪儿,无权无势、无依无靠,连基本的温饱就解决不了,这人生起点也太低了点吧? “算了吧,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只要还活着就好啊! 小石头,你放心的去吧,从此以后,你我融为一体了,小石头就是薛羽,薛羽就是小石头,我会好好的活下去,并照顾好这群小伙伴的!” 薛羽是个乐天派,很快就想通了,本以为自己的人生结束了,没想到又重开一局,虽然起点是低了点,可毕竟是件好事吧,更是一次难得的机会! 记得自己穿越之前,看过一本特别火爆的历史小说,主人公是个小黑脸,被一道闪电霹到了东汉末年,刚过去就被饿狼咬了,差点一命呜呼,后来侥幸活了下来,成为了一名小道士! 小黑脸的穿越起点也很低,可是人家没有灰心丧气,而是凭着自己的智慧和勇敢,一点点的努力拼搏,从军入伍,征战四方,打败了所有敌人,收揽了众多美女,生了二十多个儿女,最后夺取整个天下,开创出一个盛世王朝! 别人能够做到的事,自己同样可以做的,而且会做的更加好,纵然命运对自己不公,自己也要逆天改命! 另外吗,自己虽然身无分文,穷困潦倒,可自己还有一帮兄弟姐妹,他们才是无价之宝! 借着火光,薛羽目视周围的小乞丐们,按照吸收的记忆,将他们一一对号入座,大家都没有正式名字,只有外号: 小鼠,十二岁,本姓白,身材很是瘦小,为了活命,练就一手偷盗绝活,翻墙越脊、如履平地,取人钱囊、快如闪电,因此得了这个外号! 蛮牛,十四岁,农家子出身,性格鲁莽,心直口快,且有一身好力气! 虎头,十三岁,注重义气,好勇斗狠,还跟人学过几套拳脚,经常跟其他乞丐斗殴,因为年纪尚小,所以总是赢少输多! 小兔,是小鼠的亲妹妹,只有六岁,是小乞丐们当中最小的一个,性格温和、善良,深受大家的宠爱! 百花蛇,十三岁,是从湖广地区流浪过来的,性格阴沉,不爱说话,也不爱跟别人多接触,却很有真性情! 红秀,女孩子,九岁,聪明伶俐,性格坚毅,打起架来不输于男孩子! 金丫,女孩子,九岁,也是个小辣椒,还是个小美人坯子呢! 猴子、十三岁,山鸡、十二岁,是一奶同胞的兄弟,本为深山猎户子弟,因为家里闹灾荒,这才逃到了河间府,父母早就已经饿死了! 大黑、二憨,都是十三岁,是一对孪生兄弟,长的是一模一样,家里原来是屠户,逃荒到了河间府,父母亲人也早不在人间了! 一共是十二名小乞丐,虽然出身不同,来自四面八方,如今却亲如一家人,苦苦的团结求生! 弄明白了来龙去脉,薛羽长出一口气,可还有一个疑问,自己穿越到了明朝末年,占据了原主人的身体,那就是一个活人才对啊,为何没有心跳呢,不会变成僵尸了吧? 薛羽有点害怕吗,又仔细检查了一遍,终于摸到心跳的感觉了,不是在左边,而是在右边! 正常人的心脏,在胸膛偏左的位置,大约是左侧第二根肋骨,到第五根肋骨之间,有拳头大小! 小石头天赋异禀,心脏竟然生在了右边,是一个极为罕见的右心人,好在心脏虽然长反了,身体状况却一切正常,没有任何不良影响! 第4章 脚上缺了一颗星! “太好了,老大醒过来了!” “石头哥哥,你终于没事了,呜呜!” …… 第二天早晨,发现薛羽已经苏醒了,小伙伴们一阵欢呼,有几个还掉起了眼泪,这几天他们真是担心死了! 老大不但是他们的领头人,更是他们的守护者,流浪的日子很艰难,还有很多的危险,如果没有老大在,大家恐怕早就冻饿而死了,而多年相依为命下来,十二个人早就亲如一家了! “大家放心吧,我没事了!” 薛羽前世是独生子,从小就渴望有个弟弟,或者妹妹,自己也好尝一尝当哥哥的滋味,可惜老爹、老妈努力了十几年,也没生出薛家老二! 如今有了十一个‘弟弟妹妹’,薛羽自然很是高兴了,感觉有一股暖流在心间流淌,同时想起了那个算命瞎子的话:‘血雨腥风行天下,兄弟无数爱恨殇!’ 看来自己的命中,注定要有很多兄弟了,不过血雨腥风最好还是免了,自己更想逍遥快活渡一生! 为了证明自己真的没事了,薛羽站起身来,努力走了几步,还是有点脚步虚浮、浑身无力,不过比昨晚上好多了,说明这条小命保住了。 “老大,喝口汤吧,小火炖了一整夜,给你补补身体!” 百花蛇端来个黑陶罐子,里面是热气腾腾的蛇羹,就是咬了薛羽那条虎斑蛇,从树上一起掉了下来,当场就摔死了,大家伙一直没舍得吃,专门留给了薛羽。 薛羽昏迷了三天三夜,早就是饥肠辘辘了,当即接过黑陶罐子,大口的喝了起来,普通的清水炖蛇羹,没有调料、也没放盐,却是喝的津津有味! 刚刚喝了两口,薛羽又停下了,因为发现其他人都在狂咽口水,小兔更是捂着小肚子,里面传出了咕咕的叫声。 很显然,大家在很饿的情况下,把仅有的一点食物给了薛羽,希望他尽快好起来! “我睡了好几天,肚子不太饿的,小兔你来喝吧!” “小兔不饿,石头哥哥喝吧!” “石头哥哥已经喝饱了,小兔快点喝吧,一会儿就凉了!” “那好吧,小兔就喝一口!” 小兔一边狂咽口水,一边挥手拒绝着,薛羽故意挺起肚子,又用力拍了拍,示意自己真的喝饱了,小兔这才接过了蛇羹,只喝了一小口,就转身递给了金丫! 金丫也喝了一小口,又递给了其小伙伴,如此转了好几圈,才把一罐蛇羹喝完了,一点汤水也没有剩下! 小伙伴们常年忍饥挨饿,故而珍惜每一口食物,从来也不会浪费的,而这个习惯他们都保持了一辈子! ………… 喝完蛇羹之后,小伙伴们陆续离开了破庙,到十五里外的河间府城中觅食去了,或是沿街乞讨,或是捡大户人家丢弃的泔水,或是用一些非常手段,总之得弄点吃的回来,否则今天晚上大家就要饿肚子了。 薛羽尚未痊愈,只好待在破庙里休息,小兔留下负责照顾,不过小家伙很勤快,在破庙周围走来走去,捡拾回了很多枯树枝,留做晚上煮饭、取暖之用! 薛羽也走了出来,帮着小兔一起捡柴禾,多活动筋骨,也好早点康复,顺便观察下这个容身之地! 这座庙宇很大、占地起码十几亩,正殿、侧殿、钟楼、鼓楼、四堂、四台一定俱全,庭院里有很多古树,都是三四人合抱粗的松柏,生长的郁郁葱葱的,可见当年肯定是香火鼎盛、游客如云! 可惜现在彻底的衰败了,庙祝们早已消失不见,高楼、房屋、围墙也大都倒塌了,到处都是破砖烂瓦,只有几间大殿还勉强矗立着,可也是千疮百孔、摇摇欲坠! 正因为庙宇太破烂了,位置又比较偏僻,隐匿于大山之中,这才成了小伙伴们的住处,如果情况稍微好一点,恐怕早就被别人夺走了,别忘了,流浪者也分三六九等的,以强凌弱之事屡见不鲜! “哗!哗!--这家伙真是够懒的,都多久没洗澡了? 噜啦噜啦噜啦咧, 我爱洗澡,乌龟跌到, 幺幺幺幺, 小心跳蚤,好多泡泡, 幺幺幺幺 ……” “嘎!--嘎!” 后院有口深水井,还有木制的辘辘和一个水桶,趁着四下无人,薛羽提上井水来,一边清洗着身体,一边习惯性的唱起了歌! 虽然换了一副身体,却依旧是五音不全、六律不正,把周围树上的飞鸟全都吓跑了,又引来了几只哑嗓老鸹,加入了二重奏之中,它们还以为这里有同伴呢! 用了七八桶清水,总算把身上厚厚的污泥冲洗掉了,把头发束好之后,薛羽以水为镜,打量着这幅新身体,结果越看越是满意! 不得不承认,前世的薛羽只有中人之姿,跟英俊一点边也不沾,否则也不会三十多岁了,还一个女朋友交不到,颜值低就是吃亏啊! 再看现在的小薛羽,桃花眼、双眼皮、高鼻梁、薄嘴唇,还有满嘴整齐的小白牙,加之身材修长、皮肤白嫩,标准的小帅哥一枚,笑起来更是魅力四射,以后不知要迷倒多少姑娘呢! 就是长期营养不良,身体太单薄了一些,肋骨一根根清晰可见,小肚子更是瘪瘪的,里面啥油水也没有! 另外吗,薛羽发现自己的左脚心上,有六颗芝麻大小的红痣,按天上北斗的顺序排列着,可惜缺少了第七颗--瑶光星! 北斗七星,是指大熊座的天枢、天璇、天玑、天权、玉衡、开阳、摇光七星,古人把这七星联系起来,想象成为舀酒的斗形,故名北斗,而且七颗星星,各有含义: 天枢星,代表着力量,有力量才能生存! 天璇星,代表着智慧,有了智慧,才能更好的运用力量! 天玑星,代表着勇气,如果人无勇气,就算有再多的力量、智慧也是白搭! 天权星,代表着爱情。 玉衡星,代表着幸福。 开阳星,代表着灾祸。 瑶光星,代表着劫后重生,或者说是置之于死地而后生! …… “小石头啊,小石头,难怪你沿街乞讨呢,真是天生的命不好!” 看着脚心上的六颗红痣,薛羽不禁想起了,以前看过的一本相书,上面有云: 脚踏一星,能管千兵! 脚踏二星,能做总兵! 脚踏三星,逢赌必赢! 脚踏四星,家壁四清! 脚踏五星,劳碌难升! 脚踏六星,无权无柄,路边埋尸,乞丐之命! 脚踏七星,执掌天下兵,天生帝王命! 据说汉高祖刘邦,就是脚踏七星,有相士为他批命格,‘脚踏七星众星拱,九五南面当汉兵’,认为刘邦可以做皇帝,后来果然如此! 大明开国皇帝-朱元璋,也是脚踏七星,这才从光头和尚,混成了九五至尊! 还有关外那个‘野猪皮’,据说也是这种命格! 小石头就倒霉了,脚底只有六颗星,这是天生乞丐命,一辈子穷困潦倒,死后也只能埋在路边,连一块好坟地都混不上,想想真是可怜啊! “唉,一星之差,天上地下,要是能加上一颗就好了,这样就能改变命运了!”薛羽看着脚心,琢磨着能不能用红墨水画一颗星星,或者用针扎出一颗来,凑齐七星之数! 可惜啊,人的命,天注定,不是可以随意更改的! 要是画的星星有用,估计满大街的人都是‘脚踏七星’了,谁不想做皇帝啊! ………… “算了吧,既来之,则安之,我有手有脚又不傻,决不会一辈子穷困潦倒的,不过这具身体真是弱,该好好锻炼一下了!”穿上鞋子之后,薛羽略加活动身体,竟然练起了一套拳法,而且练的是有模有样,正是后世颇有名气的八极拳! 常言道:文有太极安天下,武有八极定乾坤! 八极拳,属于短打拳法,其动作简单、刚猛、朴实,讲求寸截寸拿、硬打硬开,并有挨、帮、挤、靠、崩、撼等特点。 八极拳发力于脚跟,行于腰际,贯手指尖,故暴发力极大、极富有技击之特色,大有‘晃膀撞天倒,跺脚震九州’之势,是一种实战性极强的拳术! 几年以前,薛羽在广西十万大山中行走,寻找珍贵的稀土资源,恰巧救了一位突发急症的白发隐士,对方病愈之后,为了感谢救命之恩,传授了薛羽这套八极拳,而后飘然离去,追求无上大道去了! 薛羽对学武很有兴趣,可惜年纪太大了、经脉、骨骼已经定型,错过了练武的最佳时间,虽然学会了八极拳,却没练出什么名堂来,只当强身健体之用! 如今穿越成一名少年人,倒是可以好好练练了,那位老隐士说过,八极拳练到精妙之境界,降熊伏虎都不成问题,夺人性命也只在举手之间! “呼呼,累死了!” 只练了一小会儿,薛羽就累的不行了,只好坐在井台上休息,顺便思考人生大事,自己总不能当一辈子流浪者吧? 从小乞丐混成老乞丐,最后饿死在破庙之中,或者大户人家的墙根底下,再被人弃尸荒野,成为野狗的午餐,那不是薛羽想要的生活! 身为穿越一族,要知道利用自己的优势,就算不能称王称霸,起码弄一世荣华富贵吧! 好歹是上过大学的人,历史知识还是有些的,对《明史》也略知一二,朱元璋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开创了大明王朝,至今已经二百五十多年了,现在的万历皇帝-朱翊钧,是大明朝第十三位天子! 如今的大明王朝,依旧沉醉在‘太平盛世、万邦来朝’的美梦之中,皇帝二十多年没上朝了,整天躲在后宫当宅男,大臣们也是文恬武嬉、贪图享乐,丝毫没有忧患意识! 可薛羽清楚记得,万历四十七年,也就是今年春天二三月份,大明王朝的军队会在辽东-萨尔浒吃一场大败仗,折损大量的精兵强将,这一仗也敲响了大明王朝灭亡的丧钟,关外崛起一个新王朝! 万历之后是泰昌,泰昌之后是天启,天启之后是崇祯,而崇祯皇帝吊死在了煤山上,也就是后来的景山公园,门票两块钱一张,薛羽去过好几次,还亲眼见过那颗老歪脖树呢! 身为穿越者,讲究的就是逆天改命,挽救危局! 自己现在就去京城,告诉宫中的万历皇帝,千万不要打萨尔浒这一仗,这样就能保住大明十几万精锐了,自己也能因功受赏,得到荣华富贵,再不用带着小伙伴们沿街乞讨了。 心动不如行动,薛羽开始收拾行囊,准备进京求取富贵去了,可是转悠了好几圈,发现自己没啥可收拾的! 兜里没有一文钱,缸里没有一粒米,全部家当就是一套千疮百孔的麻布衣服,和一双破烂布鞋,大了好几号不说,前端还都张开了嘴,用破麻绳勉强系在了脚上,这副样子咋进京啊? 北京到河间府五百多里,自己只怕走不出多远,就饿死在半路上了,就算侥幸进了京城,又如何面见大明天子呢? 万历皇帝是个死宅男,二十多年不上朝了,就连文武百官见他一面都很难,更别说一个小乞丐了! 退上一万步说,就算见到了万历皇帝,又该怎么说呢? 说萨尔浒之战必败,说陛下您明年就升天了,您的儿子紧随其后也走了,您的一个孙子喜欢当木匠,另一个孙子是急性子,大明再有二十多年就亡国了? 自己真敢这么说的话,推出午门斩首都是轻的,不千刀万剐才怪呢,看来这条路是走不通了! 想入朝为官吧,没有门路! 想经商致富吧,没有本钱! 想当个农民吧,没有土地、没有耕牛,甚至连个耙子也没有! ………… 薛羽思来想去,耗死了无数的脑细胞,也没想出一条出路来,难道自己真是当乞丐的命吗? 绝对不成,堂堂男子汉,岂能穷困潦倒一辈子呢,既然一时想不到好办法,那就问一问神灵吧! 打定主意之后,薛羽返回了大殿中,那就就供奉的一尊神灵呢,就是不知道这位灵不灵啊? 第5章 阴阳杯! 大殿中供奉着一尊神祗,高一丈二尺有余,是用整块汉白玉雕刻而成的,因为太久没人打理了,上面布满了尘土,周围密结蛛网,已经看不出本来面目了。 请神灵指点迷津,必须要有虔诚之心,薛羽提来一桶清水,又找来一块破布,认真的清洗着汉白玉雕像,因为身体太虚弱了,只能干一会儿,歇一会儿,用了大半个多时辰才清理完毕! 神像终于露出了本来面目,头戴紫金冠,身穿金龙袍,上面绘制有日月、星辰、彩云、潮水等图案,腰间还悬挂着一柄宝剑,虽然只是一座雕像,却有执掌乾坤、权操生死的气势! 神像两侧,还刻了一副对联,字形古朴,铁画银钩。 上联:峻极于天,赞化体源生万物; 下联:帝出乎震,赫声濯灵镇东方! 到了这一步,就算再没见识的人,也知道供奉的是谁了--东岳大帝,又称‘泰山神!’ 泰山为五岳之首,又位居东方,是太阳升起的地方,也是万物发祥之地,故而在中国神话体系中,泰山神具有权操生死、新旧相代、固国安民等重要权力! 因此上,中国历代王朝,都有到泰山进行祭祀的传统,在泰山上筑坛祭天,报天之功,故日‘封’;在泰山下小山上除地,报地之功,故曰‘禅’,合起来就是封禅了! 当然了,中国历史上有几百位帝王,不是人人都能到泰山封禅的,只有立下丰功伟绩的圣主明君,才有这个资格呢! 当年春秋第一霸主齐桓公,准备去泰山搞封禅大典,最后被丞相-管仲劝住,没能去成,可见泰山封禅之难;而中国几千年历史上,一共只有六位泰封禅的皇帝,分别是:秦始皇、汉武帝、汉光武帝、唐高宗、唐玄宗、宋真宗! 前两位名至实归,称得上千古一帝,至于后面四位,全都挨了无数民骂,认为他们的功绩不够,没有资格封禅泰山! 故而宋真宗之后,再也没有帝王封禅泰山了,就连‘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开创大明江山的朱元璋,也没敢抢这个风头! 大明朝时期,全国很多地方都筑有东岳庙,香火却不算旺盛,道理也很简单,东岳庙的政治性实在太强了。 一般只有帝王才到东岳庙,测问吉凶祸福、国祚长短,普通人去的话,就有意图谋反的嫌疑了,自然不敢轻易登门了,故而这座东岳庙才会变得如此残破! “弟子薛羽,帝都人氏,本是一名勘探员,平生从未做过大恶之事,只是五岁那年烧了一窝蚂蚁,六岁掏了一窝麻雀,七岁在猫尾巴上栓鞭炮,八岁扯了同桌女生辫子,九岁在老师椅子上倒胶水……十八岁写了第一份小纸条,可惜班花没有搭理我,二十岁又写了一张,人家还是没搭理我…… 机缘巧合之下,弟子灵魂穿越到了大明朝,如今身处困境,前途渺茫,不知何去何从,还请东岳大帝指点迷津,并保佑弟子平安无事! 弟子日后若有飞黄腾达之日,一定为大神您重修庙宇、再塑金身,年年祭祀、岁岁上供,若有违背,天地不容!” 薛羽跪在东岳大帝神像前,先是虔诚忏悔了,自己以前犯下的‘罪孽’,又认真祈祷了一番,最后准备占卜前路了。 问题是,这座东岳庙太破败了,既没有签桶,也没有龟甲、铜钱、蓍草之类,这可如何占卜呢? 薛羽四处找了找,最终在汉白玉基座底下,找到了一对阴阳杯,上面沾满了尘土! 所谓阴阳杯,就是古人求神之时用的,一对半月形状的木块,一面凸起为阳,一面平滑为阴! 占卜之时,先提出你所求的问题,再将两枚阴阳杯抛出去,如果一枚阳面朝上,一枚阴面朝上,则为‘胜杯’,代表好的意思,就是神灵答应了你的请求! 如果两枚都阳面朝上为‘笑杯’,意思是你说错了话,神灵还未决定要不要认同,行事状况不明,可以重新请示神灵,或再次说明自己的诉求! 两枚都是阴面朝上,则为‘稳杯’,代表坏的意思,就是所求之事,神灵不准,让你早点放弃打算吧! 把尘土擦拭掉,才发现这两枚阴阳杯,不是木制的,而是黑曜石雕刻而成,这才历经几百年没有腐烂掉! “敢问东岳大帝,我还能回到原来的世界吗,马上就要发工资了,下个月还有一场相亲呢,听说对方是个大美女!” “嗖!--啪!啪!” 薛羽祈祷一番,仍出了两枚阴阳杯,结果两枚都是阴面朝上,隐杯,看来是回不去原空间了。 既然回不去了,那就安心留下来,就不知道自己前程如何? “敢问东岳大帝,我以后能入阁拜相,当个大学士吗?” 薛羽想了想,定下一个高目标,明朝的内阁大学士,相当于宰相,官居一品,那可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存在,很多穿越一族前辈,都坐上了这个位置,最出名的就是‘沈黑犬’了! “嗖!--啪!啪!” 两枚阴阳杯抛出,都是阴面朝上,还是隐杯,所求不准! 看来自己好高骛远了,大学士上辅君王,下统百官,责任重要无比,唯有大智慧、大学问者才能担任,自己区区一个小流浪儿,连上学的机会都没有,那有这般福分呢,还是降低一下目标吧! “敢问东岳大帝,我能做一个封疆大吏吗?” 两枚阳面朝上,隐杯,所求不准! “敢问东岳大帝,我能做一个七品县令吗?” 两枚阴面朝上,隐杯,所求不准! “东岳大帝,弟子不敢痴心妄想了,让我做一个富家翁成吗?” 隐杯,所求不准! “呜呜,三亩地,一头牛,我安心务农总可以吧?” 稳杯,所求还是不准! ………… 一连求了七八次,全都是所求不准,薛羽郁闷的都快哭了,难道自己这一辈子,就是做流浪汉的命吗? 手端破碗,沿街乞丐,吃人家的残羹剩饭,最后老死在荒郊野外,这也太悲催了吧,更丢穿越一族的脸! 不过万分失望之中,薛羽还抱着一线希望,莫非自己的目标不是定高了,而是定低了,乞丐的确没有做大学士,或者封疆大吏的,可是乞丐有做皇帝的啊,比如明太祖朱元璋! 朱元璋,凤阳人氏,在家里排行第四,家族兄弟中排行第八,所以又叫朱重八,后改名朱元璋! 十六岁的时候,淮北大旱,朱元璋的父、母、兄先后饿死了,不得已入皇觉寺当了行童,那知入寺不到两个月,因为荒年寺租难收,寺主封仓遣散众僧,朱元璋只得离乡为游方僧! 所谓游方僧,就是一手拄棍子,一手端破碗,挨家挨户化缘,就跟乞丐讨饭没啥区别! 朱元璋的人生起点也很低,可是他没有灰心丧气,后来参加了起义军,凭着自己的智慧、勇敢、毅力,用了十几年时间,历经大小数百仗,扫平南北枭雄,一统天下九州,开创了大明王朝,鼎鼎大名,载于青史! 同样都是乞讨的,人家能做开国皇帝,自己为何不能呢,不要忘记了,在穿越一族之中,做皇帝才是主流人生! 做皇帝多好啊,吃香的,喝辣的,穿龙袍,住皇宫,还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妃呢! “敢问东岳大帝,弟子所求皆不准,莫非我有帝王之运,以后可以龙飞九五吗?” 薛羽拜了三拜,闭上眼睛之后,用尽全力抛出了两枚阴阳杯,这可是最后的希望了,惟愿神灵慈悲吧! “啪!” 阴阳杯落地的声音,薛羽慢慢睁开了眼睛,查看占卜结果,发现一枚落在了前面,阴面朝上,另一枚吗……那里去了? 目光转动一圈,竟然没见到另一枚,自己明明抛出两枚阴阳杯,咋会不见一个呢? 掉草堆里了,掉祭台上了,还是被小耗子偷走了? …… 又认真查找了一番,薛羽终于弄明白了,原来自己太过用力,把阴阳杯抛起太高了,一枚落在了地,另一枚竟然卡在了房梁的缝隙中! 而且居中卡住,不左不右,不阴不阳,等于没有结果,这是什么意思? 大帝嫌自己不知天高地厚,竟然还想当皇帝,都懒得搭理自己了? 大概就是这意思,完了,自己要当一辈子乞丐了--呜呜! 第6章 小冰河时期! “老大,最近河间府涌进来很多逃荒的,满街桶子都是人啊,一个个饿的双眼发绿,见到吃的就往嘴里塞,连猪泔水都被他们抢光了,咱们想弄点吃的特别难!” “往年遇到了灾情,官府多少会救济一下,咱们也能混碗稀粥喝,今年怎么没有动静呢?” “听人说,北边在打大仗,府库里的粮食都运走充做军粮了,自然没有咱们这些穷人的份了!” …… “咦,老大,你变干净了?” 下午时分,小伙伴们陆续回来了,大都是两手空空、垂头丧气,幸好猴子、山鸡两兄弟捉到了一只野鸡,还有几个野鸡蛋,红秀、金丫拔了些灰灰菜,是一种味道微苦的野菜。 大家一起动手,扭断野鸡脖子之后,拔毛、开膛、认真的清洗,嗉子、胗子、肠子都没舍的仍,这种饥荒年月里,每一点食物都是宝贵的。 破庙里没有调料,只好采了一些野蒜、野葱塞进鸡肚子里,再用黄泥巴包裹起来,最后扔进了火坑中,这样做出的‘叫花鸡’,不但味道鲜美,还不浪费东西! 另一边,红秀、金丫抬出一口破铁锅,倒满清水之后,放在灶火上煮起来,准备弄一锅鸡蛋野菜汤! 这点食物十二个人吃,肯定是远远不够的,可也没别的办法了。 去年山东、河南、北直隶几个行省闹了旱灾,有的地方粮食减产,有的地方颗粒无收,就连树木、荒草都枯死了! 今年开春以来,又是几个月不见一点雨水,田苗旱死了无数,百姓们没有办法了,只好卖耕牛、卖田地、卖家当,直到卖无可卖了,就拖家带口出来逃荒了! 北直隶乃是天子脚下,人口密集,地方富庶,求生相对容易一些,因此难民们大量涌入进来,或是沿街乞讨,或是充做苦力,或是自卖自身,只求有一口饭吃,有个容身之地! 沿街乞讨的人多了,要到食物的难度自然增加了,薛羽与小伙伴们的生存空间,也就进一步缩小了! “老天爷保佑,明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家家户户都有饱饭吃,这样咱们乞讨也容易一点!” “小鼠真没出息,整天就想着要饭,等以后日子好过了,俺蛮牛想到城里铁匠铺当一名学徒,靠力气自己挣饭吃,你们以后想做什么?” “我就想踏踏实实种地,辛辛苦苦打粮,以后左手馒头,右手大饼,天天吃一个肚圆!” “我想回山里打猎去,天天都有肉吃!” …… “老大,你以后想做什么?” 小伙伴们一边准备晚饭,一边畅谈未来,再苦的日子也能熬过去,只要心中还有梦想! 薛羽沉默不语,身为穿越一族,他深深的知道,去年不好、今年不好、明年更加不好,以后一年比一年糟糕,因为大明王朝正面临着一场天灾! 小冰河时期,一个后世无数人、讨论了无数遍的话题! 近八千年以来,地球上一直比较温暖,降雨量也很适中,这样良好的自然环境,促进了人类文明的进步,但是到了明朝中叶,即1500年(明孝宗-弘治十三年)以后,地球的气温骤然下降! 尤其是1600年至1644年这段时间,(大明万历二十八年--崇祯十七年),在近一千年里是最冷的,在近一万年里也是第二位的,在近一百万年里也能排进六、七位,可以说人类进入文明时期以来,从未遇到过这么糟糕的气候! 因为天气寒冷,造成了中国的降雨带南移,其结果就是北方连年大旱,南方洪涝不断,农作物产量急剧下降,百姓们衣不遮体、食不果腹,苦苦挣扎在死亡线上,进而掀起了大规模民变! 民变就像洪水一样,一浪高过一浪,最终冲毁了大明王朝! 当然了,大明王朝的灭亡,天灾只是次要因素,人祸才是主要因素,如果大明皇帝有所作为,如果文武百官清廉自守,如果士绅地主不要横征暴敛,给百姓们一条活路走,历史或许就能改写了吧? 都说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薛羽现在就很穷,因此只能独善其身了,具体说就是想办法,填饱自己和小伙伴们的肚子! 等到吃饱喝足了,再有个温暖的容身之地,薛羽或许会考虑一下,如何拯救这个天下! “吃饭了,大家过来吃饭了!” 叫花鸡烤熟了,敲开外面的硬泥壳,里面是色泽明亮、香味扑鼻的鸡肉,按照老规矩,叫花鸡放在了薛羽面前,由他给大家分配食物。 薛羽先撕下一只鸡腿给了小兔,另一只给了红秀,鸡胸脯则给了金丫,余者分给其他小伙伴,最后自己手里只剩下了鸡头、鸡脖子! 小伙伴们早就饿了,立刻狼吞虎咽起来,把鸡肉啃的干干净净,软点的脆骨都吞下去了,剩下的硬骨头也舍不得仍,全都保存进一个罐子里,留着熬骨头汤用,关键时刻可以救命的! 这点鸡肉自然不够吃,可是没别的食物了,只好拼命的灌野菜汤,每人都喝了几大碗,好歹把小肚子撑圆了。 吃过晚饭之后,大家就围坐在火堆旁边,大眼瞪小眼的待着: 一则,野菜汤不顶饱的,肚子很快又会饿了,减少无谓的活动,可以节约一下体力! 二则,这个时代比较落后,晚上也没啥娱乐活动,老百姓们都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晚上用得起油灯的,那就是富裕人家了,至于灯火阑珊、歌舞升平,那是达官显贵才有资格享受的夜生活! “石头哥哥,讲个故事听吧!” “啥,我讲故事?” “嗯,石头哥哥最会讲故事了!” 小兔挪了过来,缠着要听故事,薛羽这才知道,自己还有这么一项任务,就是讲故事哄大家睡觉! 问题是,自己一个大老爷们,前世既没娶媳妇,也没带过孩子,那里会讲故事呢? “好吧,我讲一个大灰狼的故事?” “不好,大灰狼专门吃小兔兔了!” “那我讲一个大老虎的故事?” “不要大老虎,小兔怕怕!” …… 薛羽搜肠刮肚的,想着自己上幼儿园时,听过的儿童故事,结果全被小兔否定了,男孩子喜欢的故事,的确不太适合女孩子! “好了,我讲一个《龙门客栈》的故事,你们肯定喜欢的: 话说很久很久以前,东厂有个大太监叫曹少钦,将一位大忠臣陷害致死了,并以流放他的儿女为饵,妄图将其旧部一网打尽。 江湖侠女邱莫言,受情郎周淮安之托,经过浴血厮杀,救出杨家一对儿女,并相约在大漠边关的龙门客栈会合,再一起逃到关外去。 岂料东厂三大档头,带领一众高手尾随而至,这家龙门客栈的老板娘金镶玉,更是对周淮安暗生情愫,可惜周淮安早已心属邱莫言。 …… 最后在一片流沙中,在小鞑子和金镶玉的帮助下,周淮安用阴阳子母剑,一剑刺穿了曹少钦的咽喉,可惜莫言也掉进了流沙中……” 薛羽的嗓音不适合唱歌,讲故事却很不错,绘声绘色、心情并茂,听的小伙伴们如痴如醉,最后在武侠梦中睡着了,有人还打起了小呼噜! 薛羽没有睡觉,而是背靠一面墙壁,闭目沉思起来了,自己和小石头融为一体了,就要肩负起照顾小伙伴们的责任,可是这个责任真的有点艰巨! 一座半毁的破庙,一口漏缝的破铁锅,一把卷刃的菜刀,两个黑陶罐子,七八个豁岔白瓷碗,这就是全部家当了。 没有一文铜钱,没有一点存粮,没有棉被褥,没有换洗衣服,好几个人连鞋子都没有,这个穷家怎么当啊? 照这样下去,大家就是不饿死,也早晚会被冻死! 不能坐以待毙,明天自己就进城去,找上一份工作,赚钱给大家置办衣物、粮食,最好重新安一个家,住在破庙里太危险了,冬天也太冷了! 自己好歹上过大学,有丰富的数理化知识,有寻找矿藏的绝技,还有超过这个时代六百多年的见识,赚钱应该不是难事吧? 没准机缘凑巧,还会有一番奇遇呢,比如遇到贵人赏识,或者大家闺秀青睐之类,从而一步登天了,好多穿越小说就是这么写的! 怀揣着对未来的憧憬,薛羽也睡着了,还做了一个美梦呢,梦到自己做高官、骑骏马、住豪宅,每天山珍海味、绫罗绸缎,以及……三妻四妾! 第7章 我不是二傻子! “豆浆、油条、焦圈、炒肝,再来两屉肉包子……唉,啥也没有!” 第二天早晨,在强烈的饥饿感中,薛羽迷迷糊糊的醒来了,一边想着丰盛的早餐,一边习惯性的拿洗漱用具,结果抓到了小兔的小脚丫,差一点就塞进嘴里了! 这才想起来,自己穿越到了大明朝,变成了一个身无分文的小流浪儿,别说是油条、炒肝了,现在连一口稀粥都没有! 叹息着摇摇头,薛羽走向庙外小树林,痛快的‘放水’去了,没办法,昨晚喝了太多的野菜汤,小肚子涨的厉害呢! 而后提来一桶井水洗脸,又折了一段杨柳树枝,用上面的纤维充做牙刷,清理自己的口腔,虽然日子过得困难,个人卫生还是要保持的。 “你们也洗洗吧,一个个跟泥猴子似的,都看不出本来样子了!” “不要!” 薛羽招呼大家一起清洗,结果齐刷刷的拒绝了,不是小伙伴不爱干净,而是生活所迫啊! 乞讨,又叫‘卖惨’,就是用自己可怜的样子,博取他人的同情心,进而得到一点施舍,而外表越是可怜,博取的同情心越多,得到的施舍也就越多! 因此上,乞丐们一般是不洗澡的,也不更换衣服,样子越邋遢越好,有些乞丐甚至会自残身体,以求乞讨到更多的财物。 这要是洗的干干净净,穿戴的整整齐齐,坐在大街上乞讨,只怕一文钱、一块饼也要不到呢! 只有红秀、金丫对视一眼,拉着小兔跑到后面去了,好一会儿才返回来,全身一股水润之气,厚厚的污垢不见了,露出三张可爱小脸,就是太消瘦了一些! 对于女人来说,美丽是第一位的,为了美丽可以饿肚子,甚至是不要命,真是一点也不假! 接下来,一行人离开了破庙,沿着崎岖的小路下山,直奔河间府城而去,对于这次入城,薛羽还是很高兴的。 前世自己做勘探员,也游走过不少地方,包括平遥古城、荆州古城、西安古城,可这些古城都是后人重修的,虽然全盘复原了历史原型,可毕竟缺少了几分沧桑感! 这次截然不同了,自己即将进入的,是一座原汁原味的明代城池,还要看一看明代百姓的日常生活,再亲自体现一把,想想就激动万分啊,这可比满世界找矿藏有意思多了。 可惜没走出多远,薛羽就不激动了,而是觉得心凉半截! 春季,本是万物生长,兴兴向荣的季节,也是百姓们在田间辛勤劳作的季节! 可是放眼望去,大地上却见不到多少绿色,因为旱灾的原因,树木干枯,野花凋谢,就连生命力顽强的野草,也是大片大片的枯死了,至于田地里的庄稼,更是难见一颗活苗! 通往河间府城的官道上,不时可以见到逃荒的百姓,有的挑着担子,有的推着车子,一个个面黄肌瘦、目光呆滞,就像是行尸走肉一般! 有的人走不动了,就坐在路边休息,恢复之后继续走,进府城去谋一条生路,可有的人坐下以后,就再也没有站起来了。 一路走过来,薛羽起码看到十几具尸体,男女老幼皆有,就扔在路边没人掩埋,有的还被野狗、饿狼啃食过,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一次区域性的灾荒,就让这么多百姓丧命了,若是全国性的大灾荒,其情景又该何等残酷呢? 饿殍遍野、卖儿鬻女、十室九空这些词汇,薛羽以前在书上看到过,却没有深刻领悟,现在亲眼目睹过了,终于明白了其中真意,每一个字,都是无数条人命啊! 薛羽第一次强烈的感觉到,自己应该为百姓们做点什么,可到底该做什么呢? …… 河间府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历朝历代在此设郡、立国、建州、置府,因为位于易水、河水之间,于是取名河间! 大明永乐十九年,明成祖-朱棣迁都北京,称为‘京师’,设立北直隶,下辖八个府、两个直隶州,河间府就是其中之一,位于北直隶的中南部,乃是拱卫京师的军事重镇,驻扎有三个卫所的屯军,并调集民夫重修了城池! 新修筑的河间府城,周长两千三百六十二丈,城墙高三丈二尺,宽一丈两尺,内部夯土,外裹青砖,上面有整整四十一座敌楼,下面开有东、南、西、北四座城门! 进城是要交城门税的,也不多,每人两文钱,要是贩运货物的话,按照多少另行收取! 可惜薛羽等人一文钱也没有,只好在城外待着了,幸好河间府城外也很繁荣,有好几座大型坊市,有非常宽敞的大街,还有南来北往的客商! “大爷行行好吧,赏下几个,小人好几天没吃饭了!” “滚开!” “大爷您看一看,十四岁的黄花大姑娘,会做饭、会洗衣,平时吃的少,人还特别勤快,十两银子就可以领走!” “嗯,小模样还不错,就是身材太瘦了,大爷最多出五两银子,卖不卖吧?” “卖了!” …… 坊市内,店铺林立,行人众多,三教九流汇聚于此,是一个繁华、好讨生活的地方,同样也聚集了大量难民! 老弱者跪在路边,向行人磕头乞讨,年轻的挨个店铺询问,想找一份工作,工钱都可以不给,活累点、脏点也没事,只要一天管两顿饱饭就行了。 还有人在卖儿卖女,模样俊俏的大姑娘,五两银子就能领走,年纪小一些的,或者模样一般的,也就值个二三两银子! 不时有大腹便便的商人,和獐头鼠目的人牙子,在难民群中来回穿梭,看到中意的就付钱领走,就像是买了一件货物,这场大旱对普通百姓是灾难,对这些人则是大发利市! 不远处还有贩卖牲畜的,其价格为一头壮牛二十两银子,一头肥猪六两银子,一只羊只要三两半银子! 大灾之战,生灵涂炭,人命不如猪羊啊! 薛羽一行人进了坊市,也被眼前的情况吓了一跳,知道如今讨生活不容易,却没想难到这个地步了,可是再难也得活着啊! 略加商议之后,大家分开行动了,小鼠钻进了人流之中,四处寻找合适的‘肥羊’下手,不过大街上穷人居多,想开张恐怕不容易! 蛮牛、虎头、百花蛇、猴子分别找到几家小饭铺,帮着厨师们劈柴、烧火、打扫卫生,以此换取一些剩饭剩菜! 余者就在大街上,向过往行人祈求施舍,不过好一些的位置,都被那些身强体壮的乞丐霸占了,薛羽这一伙只能躲在比较偏僻的地方。 所谓乞讨,并不是坐在街边,面前摆个空碗傻等着,那种笨蛋早就饿死了,而是展露一些才艺,吸引路人的注意,进而得到一些施舍! 比如红秀,出身杂耍世家,以前也学过几手杂技,尤其精通柔术,浑身柔若无骨,可以做出各种高难度动作来,还会一些驯兽的本领! 大黑会口技,能学各种动物鸣叫,或者学别人说话,几乎可以以假乱真,金丫会捏泥人,只要她看过一眼的东西,都能惟妙惟肖的捏出来,小兔天生一副好嗓子,还会唱很多的小曲呢! …… 小伙伴们八仙过海,各显其能,都在为生存努力着,薛羽也不能闲着了,可是自己没啥才艺,吹拉弹唱一样也不会,靠什么谋生呢? 有了,记得以前看的穿越小说里,男主角只要虎躯一震,散发出‘王八’之气,再随便抄袭一首古诗词,立刻就会有人送银子、送宅子、送妹子,还有小弟纳头便拜,从此忠心跟随左右,一起创下偌大事业! 自己也是穿越一族,小模样长的还不错,如今又遇到困难了,是不是也该按照套路震一下呢? 问题是,现在是明朝后期了,抄袭汉赋、唐诗、宋词、元曲是不行了,清代文风孱弱,没有豪迈之词,看来只能用流行歌曲了。 想到这里,薛羽开始整理衣衫,紧了紧腰间麻绳,提了提开嘴鞋子,又拽了拽破烂短衫,没想用力大了一点,咔嚓撕开一道口子,露出里面雪白的小肚皮! 薛羽就这一身衣服,想换都没有得换,只好抽出一节细麻绳,把裂口的地方系起来,这才避免了露肉的尴尬! 而后站在大街边,挺胸抬头,目视前方,摆出自认为最帅的姿势,唱起了自己最喜欢的歌曲之一——《霸王别姬》! 我站在烈烈风中, 恨不能, 荡尽绵绵心痛, 望苍天四方云动, 剑在手, 问天下谁是英雄? …… 一刻钟、两刻钟、三刻钟过去了,薛羽的这番举动,成功吸引了行人们的注意,无数目光注视过来,还有人窃窃私语呢! “这孩子干嘛呢,唱什么乱七八糟的,就跟老鸹叫一样难听!” “不知道,看他这幅模样,跟我们村大傻子挺像的,估计也是脑子有问题!” “唉,真是可怜啊,小模样长的不错,没想是个二傻子!” …… 过往行人议论纷纷,与那些衣衫褴褛的乞丐相比,这种脑子有问题的更让人同情,还有位心肠好的老太太,捂着耳朵走过来,往薛羽手里塞了半块饼子! 另一边,几名小伙伴伸出了大拇指,老大就是老大,随便唱了首歌,都能要到吃的,他们几个忙活半天,一个开张的也没有呢! “咳咳,我不是二傻子!” 看着手里半块饼子,薛羽欲哭无泪,怎么是这个结果呢,是自己姿势不够帅,还是‘王八’之气不够强呢? 不对,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这些行人肉眼凡胎,看不出自己身上的‘王八’之气,才会做出这种反应的,如果有位智者经过,肯定能看出自己的不凡! 薛羽把饼子掰开,分给了小兔、金丫、红秀,让她们赶快吃下去,免得被其他乞丐盯上,自己继续站在路边,散发着‘王八’之气,耐心等待伯乐出现! 第8章 ‘王八’之气! 一个时辰过去了,薛羽站的双腿发软、眼冒金星,嗓子也唱的有些沙哑了(更像老鸹叫了),最重要的是肚子咕咕直叫,向主人提出了严重抗议--您该进膳了! 昨天就吃了一个鸡头、一个鸡脖子,喝了几碗野菜汤,早就消化干净了,现在是饥肠辘辘,幸好城里有公用水井,井拔凉水随便喝,靠着水饱才撑到了现在! 估计今天不是黄道吉日,出门遇不到贵人了,就在薛羽疲惫不堪、准备放弃之时,希望却突然出现了。 “驾!--轱辘!轱辘!” 一辆青篷马车出现在街道上,驾辕的是一匹枣红马,体型高大,皮毛光亮,脖子上挂着威武铃,挽具也相当整洁,在马车夫的鞭策下,跑的是又快又稳! 车帘门半敞开着,里面端坐一位老者,大约五十岁出头,身形略瘦,仪表威严,长髯飘洒胸前,目光炯炯有神,认真查看街道两旁的难民群,显得是忧心忡忡! 车后还有两名侍从,都是身穿劲装、坐骑骏马,腰间还挂着雁翎刀,虽然没有穿戴盔甲,却明显有军人之气! 见到马车过来了,沿途人等纷纷的避让,一些势利眼的家伙还主动躬身行礼,虽然不知老者具体身份,但肯定不是凡夫俗子,十之八九是朝廷官员下来探访民生了。 我心中,你最重, 悲欢共,生死同, 你用柔情刻骨, 换我豪情天纵, 我心中你最重, 我的泪向天冲, 来世也当称雄, 归去斜阳正浓! …… 薛羽也很高兴,认为自己的伯乐出现了,于是换了一个自认为更帅的姿势,唱的也更加卖力了,想要引起老者的注意,最好能交谈上几句,凭自己远超这个时代的见识,一定能让对方折服的! 老者十之八九是官员,如果有了他的推荐,自己就能步入官场,飞黄腾达了吧,退一步,起码也能混个衣食无忧! “嗯,来人啊!” “老爷!” 功夫不负有心人,薛羽独特的气质,和非同凡响的歌声(老鸹叫),成功吸引了老者的注意,略加打量一番之后,招手唤过一名侍从,附在耳边低语了几句! 同时在怀里摸了摸,把掏出的东西交给了侍从,后者连连点头称是,催马来到了薛羽面前,目光却有一点怪异! “小生薛……” “傻小子,这是我家老爷赏给你的,赶快回家去吧,以后别在大街上乱跑了,小心走丢了,找不着妈,哈哈!” “我不是……” “接着,给你买糖吃!” 侍从把一块碎银子,塞到了薛羽手中,笑着调侃了几句,而后护卫着马车扬长而去! 掂了掂手中碎银,又看看远去的马车,薛羽欲哭无泪,合算马车上的老者,也拿自己当成二傻子了,还是傻到找不回家那种! “老大真厉害,竟然弄到银子了,起码有三钱重!” “老大,你怎么了,高兴的流眼泪了?” “老大,你用头撞墙做什么?” 小伙伴们围了上来,高兴的又蹦又跳,平时卖艺乞讨能得到一块硬饼子,或者一两枚铜钱就不错了,更多时候是毫无收获! 没想老大如此厉害,只是学了几声乌鸦叫,就弄到四钱碎银子,可以买不少粮食,再买一点点粗盐了,大家平时清汤寡水的,好久没吃到喷香的米饭了。 其他乞丐看到了这一幕,无不羡慕的眼睛发红,纷纷效仿薛羽的样子,站在路边摆姿势,记性好的还学唱起了《霸王别姬》,一时间南腔北调,高低起伏,倒是颇为壮观呢! 小伙伴们欢欣鼓舞,薛羽却是满嘴苦涩,无情的事实证明了,以前自己看的穿越小说一点也不靠谱! 什么主角光环,出门必有贵人相助! 什么虎躯一震,散发‘王八’之气,小弟纳头便拜! …… 这些都是写手们自己幻想的,只能当做笑话来看,根本不能照搬照用,要想在这个世界存活下去,没有任何侥幸可言、只有自强自立! 穿越者光环是靠不住了,要想衣食无忧,还得另想办法才行,可自己能做什么呢? 满街都是廉价劳动力,粗活、重活都轮不到自己,自己这小身板也干不了! 自己最擅长寻找矿藏了,可是找到又怎么样呢,没有人力、没有资金,根本就挖掘不了! 退一步说,就算真的挖出矿藏了,也未必就是好事了,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丰衣足食没有指望,反而可能引来杀身之祸! 要不然摆个摊位,替人代写书信吧,好歹能混一口饭吃! 可是薛羽抬起头,看到街道两旁店铺幌子上、整齐又漂亮的繁体字之时,只能无奈叹息了,自己不会用毛笔,更加不会写繁体字! 这也不奇怪,后世人都用铅笔、圆珠笔、钢笔写字,学的也是简体字,能熟练使用毛笔者很少,能认识、书写繁体字者少之更少! 堂堂的高级知识分子,竟然成了百无一用的废物,连起码的温饱都解决不了,真是给穿越一族丢人啊! “老大别发愣了,咱们赶快去买粮食吧,银子攥在手里不安全,要是被人盯上就麻烦了!” “说的对,咱们买米去,今晚好好的吃一顿!” 还是猴子比较机灵,低声提醒着大家,同时观察着周围,发现有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正偷偷的靠拢过来,目光中满是贪婪之色! 灾情严重,难民汹涌,其中不乏为非作歹者,为了一点钱,或者一点粮食,他们就能生出杀心来! 是非之地不可久留,薛羽一行人钻进了人流中,仗着熟悉地形,连着转了几条小胡同,成功的把尾巴甩掉了,而后找到了一家粮食铺子--刘记粮店! 那知刚到地方,就被吓了一跳,粮店前挤满了人不说,还挂着新的价格牌子,上面是巨大墨字: 精米一百五十文一斗,糙米一百零五文一斗,小麦九十文一斗,各色杂粮七十五文一斗! 旁边还写着:小本经营、概不赊欠,有钱请进、无钱莫入! 这下薛羽等人傻眼了,记得前段时间,河间府一带的粮价是:精米五十文一斗,糙米三十五文一斗,小麦三十文一斗,杂粮(黍、豆、糜子、谷子)二十五文一斗,这才短短几天时间,价格竟然翻了三倍! 三钱银子,只能买一斗多糙米,或者两斗小麦,他们十二个小伙伴,就算是再节省,也只能坚持六七天罢了,这跟期待的相差太远了。 (明代1两银子=16钱=1000文铜钱! 1石米=10斗=100升≈153.5斤,这个斤不是后世500克一斤,而是明代594.6克的一斤!) 小伙伴们不甘心,又转了其他的粮食店,价格都相差无几,甚至还要更高一些,这可怎么办呢? “停一停,刘老爷有命令,赶紧换牌子!” “是!” 一筹莫展之时,更郁闷的事情发生了,从粮店内走出一名掌柜的,肥头大耳,满脸油腻,体重起码在三百五十斤以上,一手拿着账册,一手拿着算盘,打得啪啪直响! 在胖掌柜的指挥下,几名伙计把价格牌子摘了下来,涂涂改改之后,重新挂了上去: 精米两百文一斗,糙米一百八十文一斗,小麦一百二十文一斗,杂粮一百文一斗! “今天这是第三次涨价了,还让不让人活了?” “刘大头这个奸商,趁着饥荒高价卖粮食,这是喝老百姓的血、吃老百姓门肉啊!” “别发牢骚了,赶紧的买粮食吧,现在不买的话,只怕一会儿还要涨价!” …… 转眼之间,价格又涨了三成多,排队的百姓们不禁怨声载道,有人都带着哭腔了,可又有什么办法呢,连续的旱灾下、很多人家里都断顿了,再买不到粮食,只怕就要饿死人了! 无奈之下,只能把全部积蓄掏出来,咬着牙买了高价粮,有人手中银钱不够,只好回家收拾一些东西,走进了旁边的刘记当铺! 知道百姓们急于买粮救命,当铺故意把价格压的特别低,不及往常的一半,等于又狠狠地剥削了一把! “碎银一块,重二两四钱三分,成色一般,折价两成!” “碎银一块,重一两八钱二分,成色较差,折价三成半啦!” ………… 抬高价格、以次充好之外,奸商们还有一个敛财的手段,就是在银子上面打主意! 自从隆庆开海以来,随着海外贸易的兴起,大量白银涌入了中国,并逐渐成为主要流通货币,铜钱则沦为次要位置,但银子都是银子,却有很大区别! 受工艺水平的限制,明代铸造的银锭里面,含银量最高也只有93.5%左右,这已经算成色最高的,称之为‘足银’,或者‘纹银!’ 因为银子纯度达到90%以上,表面会出现一种雪花状纹路,纯度越高,纹路越是密集,这才有雪花白银的说法,简称纹银! 可是许多银子,根本达不到这么高的成色,能有七八成纯度就不错了,还有一些奸诈之徒,故意往银子里添加铅、锡,以此坑骗他人! 因此上,明代的商品交易很是麻烦,不但要称银子重量,还要估算成色,进行折扣呢,刘记粮店就在这上面坑人了! 明明成色极好的雪花纹银,硬说成是杂银,要折价一两成,至于成色不好的银子,更是直接对半折了,而百姓们急于买粮救命,又不敢得罪了刘大头,只能吃这个哑巴亏了! ………… “掌柜的行行好吧,小的家里三天没开火了,看在小人给刘爷府上,赶了三十多年大车的份上,您就佘两斗粮食吧,等过了灾年小的一定加倍奉还!” “刘老爷早有吩咐了,小本经营,概不赊欠,你要是实在没有钱,可以回去刮刮家底,暂且压到旁边的当铺去,那也是我家刘老爷的买卖!” “可是小人家里面,能卖的全都卖了,能压的也全都压了,已经是家徒四壁了,呜呜!” “既然如此,那就没啥说的了,伙计,送客!” “掌柜的,求您了,人命关天啊!” “滚!” 一名老者因为囊中羞涩,想佘上两斗粮食救命,那知好话说了一箩筐,粮店掌柜的就是不为所动,让伙计们把老者推出去! 老者不愿离开,跪在地上苦苦哀求,最后掌柜的不耐烦了,一脚踹到在地上,又狠狠踢了几下,让伙计们把老者抬着扔了出去! 百姓们看到这一幕,想要帮助老者一把,却是有心而无力,大家都是穷困潦倒,吃了上顿没有下顿,谁又帮得了谁呢? 痛哭一番之后,老者失魂落魄的走了,口袋则仍在了地上,没有佘到粮食,全家人也就没了活路,留着口袋又有何用呢? “老大,咱们怎么办啊?” 原想买几斗糙米,好好打打牙祭的,如今三钱银子,只能买一斗多杂粮了,十二个人吃不了几顿的,小伙伴们都很郁闷! 好不容易得到的银子,却要被奸商剥削走,真是不甘心啊,可又有什么办法呢? “不必灰心丧气,今天晚上,我一定让大家吃上白米饭!” 薛羽将口袋捡了回来,看看刘记粮食店,又看看不远处的水井,一条妙计出现在脑海中! 这条计策有一些阴损,不过对付奸商,也算无愧于心了! 想到这里,薛羽紧攥着银子,加入了买粮食的队伍之中…… 第9章 无商不奸,我比你奸! “掌柜的,俺娘叫俺来买三斗米,俺家里没吃得了!” “小乞丐,走开,你也买的起米吗?” “俺不是乞丐,俺有银子的!” 百姓们大都囊中羞涩,只能买一些麦子,或者杂粮,薛羽却来到了米柜前,还露出一副又紧张、又害怕的样子,就像是个初次进城的傻小子! 眼看薛羽穿的破破烂烂,伙计就要把他撵出去,前者连忙开口解释,又晃了晃右手,里面确实攥着一块碎银子! “来者是客,怎么能往外撵呢,你这个笨蛋东西,还不快点帮小客官装米!”胖掌柜的出来打圆场了,假意训斥了伙计几句,暗中却递了个眼色过去。 很显然,他把薛羽看成穷家子了,还是住在山沟里、没见过世面那一种,家里穷的揭不开锅了,只好变卖了家产,好买一些米回去救命! 大人饿的没有力气了,或者生病了,只好派了傻儿子进城,这样的肥羊自然不能放过了,必须狠狠地宰一刀! “对不起,小客官,小的这就为您装米!”伙计也是头脑灵活之人,瞬间明白了掌柜的暗示,一面笑着向薛羽赔罪,示意他把口袋撑开,一面转身拿起一个米斗,目光中满是狡黠之色! 原来刘记粮店里面,有很多的米斗,外表看着都一模一样,其实另有乾坤呢! 有的米斗呢,是按照朝廷下发的母斗翻造的,大小薄厚一模一样,如果官府中人、或者有钱人来买米,就用这种合格米斗称量,保证是足斤足两的! 而其他的米斗,大小看着一样,底部、内壁却暗中加厚了,专门糊弄穷人用的,看着是满满一斗粮食,其实只有七八升! 穷人们无权无势,又没有证据,之后知道吃了亏,也没法找粮店理论,只能是暗气暗憋了。 至于往大米中掺沙子,把陈米当成新米卖,或者把糙米当成精米卖,更是商家惯用手段,这就叫无商不奸,无奸不商! “三斗上好精米,保证足斤足两,一共是六百文铜钱,折白银九钱六分!” “什么,九钱六分银子,俺得个娘啊,咋这么贵呢?” “您看好了,外面标着价码,精米两百文一斗,小本经营,概不赊欠!” “可是,俺不识字啊,俺带的银子不够啊!” 把米装好之后,伙计示意结账,薛羽却露出吃惊之色,仿佛没想到米价如此高,怯怯的伸出了手掌,上面只有一块三钱多的碎银子! “对不起了,大米先还给店里,俺这就回家取银子去,家里还有一块银子呢,一会儿再回来买米!” “小客官银子没带够,可以先少买一点米!” “不行的,俺娘说了买三斗米,俺就必须买三斗,一点不能少的!” 薛羽把米倒了回去,还抖了两下口袋,示意全都倒干净了,快步跑出了刘记粮店! 因为粮价一日数涨,这种客人没带够钱的事情时有发生,因此掌柜、伙计也没太在意,同时暗笑薛羽蠢笨,不懂得灵活机变,先少买一点粮食回家救急! 不过也没什么,反正肥羊还会回来的,再宰这一刀也不迟! …… “老大?” “什么也别问,快点跟我走!” 看到薛羽提着空口袋出来了,小伙伴们赶忙迎上来,脸上充满了失望之色,显然还在惦记白米饭呢! 薛羽摇了摇头,拽着小伙伴们飞快离开了,连着转了几个弯,到了一个无人的小巷才停下! “老大,米价太贵,可以少买一点啊,今天不买的话,明天怕又涨价了!” “哈哈,你们看这是什么!” “啊,精米!” 薛羽奸诈的笑了笑,打开手中布口袋,里面白刷刷一层,竟然都是大米粒! 小伙伴们又惊又喜,心中更是疑惑万分,他们明明看到薛羽把米倒回去了,还用力抖了几下,口袋里怎么还有米呢? “老大,你怎么弄到米的?” “呵呵,略施小计罢了,跟我斗心眼,那些奸商连提鞋都不配!” 原来薛羽进粮店之前,偷偷用井水把口袋内部阴湿了,再装傻充愣进去买精米,假装银子没有带够,又把精米倒了回去! 水是有黏性的,这一装一倒之间,很多米粒就沾在了口袋内壁上,根本没有回归原处,而且薛羽倒米之时,两手巧妙的扣着口袋两角,这样又留下两把精米! 小伙伴们一起动手,把口袋内的精米刮了下来,一粒也没有放过,装入一个黑陶罐子中,竟然有将近一斤重,足够熬一锅稀粥喝了! “老大,有米了,咱们快回去吧!” “不着急,听说姓刘的是个奸商,专门坑害穷苦百姓,今天凡是他家开的米店,咱们都要转一圈,也好多弄点粮食回去!” “好,听老大的!” 就这样,薛羽用同样的办法,光顾了城内二十多家刘记米店,待到下午之时,口袋里多出了十多斤白花花的精米,这才高高兴兴的回去了! 那块三钱重的碎银子,依旧好好的待在薛羽怀中,这真是空手套白狼啊! ………… “真香啊,我好久没吃到精米了!” “你比我强,我从记事起,家里就从来没吃过精米,过年才吃过一次糙米,还是掺了沙子的!” “还是老大有本事,一文钱都没花,就弄回这么多精米,省着点够吃七八天了!” 破庙中,小鼠、蛮牛、虎头、小兔等人围在锅边,里面是喷香的浓米粥,大家一边添加柴火,一边狂擦口水,脸上都快笑开花了。 小伙伴们本想吃大米饭的,却被薛羽给拒绝了,熬了这么一锅浓米粥,这样比较省粮食! 一则,这点粮食来之不易,以后日子还长着呢,要懂得细水长流才行,至于用湿布口袋骗粮食的办法,也不能经常用,否则早晚会被揭穿的! 二则,小伙伴们饿太久了,肠胃都非常虚弱,吃大米饭会受不了,很容易给撑坏了,还是喝粥比较安全,可以润一润肠胃! 很快的,喷香的米粥熬好了,虽然大家早就饥肠辘辘了,却没急着吃饭,因为大黑、二憨兄弟两个还没有回来。 这几年来,十二个小伙伴相依为命,同住同吃,只要有一个人没回来,其他人绝不会动碗筷的,这已经形成习惯了! “老大、老大,呜呜!” “你们怎么弄成这样了?” “二憨让刘大头家的看门狗给咬了,还有该死的魏六指!” …… 黄昏时分,大黑、二憨兄弟回来了,一个背着另一个,弄的狼狈不堪,二憨的左小腿负了伤,掉了一大块皮肉,鲜血淋淋的,痛的他直冒冷汗! 刘大头就是刘记粮店的东家,是河间府一带有名的富户,家中良田百倾、骡马成群,占据了城内一半的粮食生意,还暗中经营青楼、赌场、放印子钱,每年不知获利多少呢! 如此有钱人,偏偏是个吝啬鬼,平时舍不得吃,舍不得穿,把钱都拴在肋巴骨上,一个子也舍不得往外掏,更别说救济别人了! 生性又很残忍,被他逼死的佃户,欠债人不知有多少,魏六指是其家奴,专门负责看大门,奴随主性,也是个又吝啬、又残忍的家伙,整天以欺负穷人为乐,还是一个烂赌鬼! 今天下午,大黑、二憨在城里转悠好久,只要到了半块剩饼子,想带回来分给小伙伴们,回来时路过刘大头家门前,知道这老家伙吝啬至极,也没想着上门乞讨! 那知正好刘大头出门,对着两兄弟破口大骂,不准他们从自家门前经过,以免带来霉运! 魏六指为了讨好主子,立刻放狗追咬兄弟两个,二憨跑的慢了一点,小腿肚子挨了一口,好不容易讨来的饼子,也被狗给叼走了! “蛮牛、虎头,赶快提一桶清水来!” “红秀、金丫,你们去采集一些马齿苋、蒲公英!” 薛羽常年行走野外,对中草药有些了解,更有丰富的救护常识,知道如何处理被狗咬伤! 让二憨趴在草堆上,先用清水反复冲洗伤口,以免感染上狂犬病,又把马齿苋、蒲公英捣成泥状,小心的敷在了伤口上,这两种植物有清热解毒、凉血止血的作用,可以预防伤口发炎! 治疗期间,二憨疼的冷汗直流,却是一声也不坑,身为一个小乞丐,被人欺负,被人打骂,乃至被狗咬都是平常事,哭解决不了任何问题,有眼泪也只能往肚子里流! “好了,大家吃饭吧,以后出门都小心一点,最近城里难民多,局势又乱,注意安全!” “是,老大!” 吃过了晚饭,薛羽用一段《天龙八部》的故事,把小伙伴们哄睡了,自己依旧是闭目沉思,刘大头、魏六指两个坏蛋,竟然放狗咬伤了二憨,这个仇自己一定要报,否则愧对小石头在天之灵! 退一步说,收拾不了恶主,还可以收拾恶奴,收拾不了恶奴,还可以收拾恶犬,总之要出一口恶气! 第10章 珍珠米! “你们几个好好看家,多准备一些干柴,我们很快就回来了!” “是,老大!” “走,出发!” 第二天早晨,留下二憨、小兔、红秀、金丫看守破庙,薛羽带领其他小伙伴,气势汹汹的出山报仇去了! 当然了,要想报仇雪恨,光有气势是远远不够的,还得有巧妙的计划,否则凭着八个小流浪儿,跟有钱有势的刘家叫板,无异于拿着鸡蛋碰石头! 好在薛羽素来腹黑,经过一个晚上的谋划,想出了一个完美的复仇计划,不过执行这个计划,需要一点诱饵的。 故而临出发之前,打开坛子,把大家吃剩的鸡骨头取了出来,用一块破布包好,小心的放进了自己怀中! …… 刘家住在河间府东门外,是一座占地数亩的大宅子,朱漆大门,黄铜门环,五层汉白玉台阶,门前还有上马石、下马石,两大排的栓马桩子,里面更是高堂大屋、气象非凡,比之官宦人家也毫不逊色! 大明王朝一直重农轻商,曾经定下律法:普通百姓可以穿绸、纱、绢、布四种材料的衣服,但是商人只能穿绢、布两种料子,商人不能住豪宅,出门不能坐马车,更加不能进入仕途! 两百多年过去了,随着明王朝统治的日益腐败,那些规矩也逐渐没人遵守了,商人们生活奢侈、富比公候,甚至还出钱捐官,堂而皇之的位居朝堂之上了。 “老大,咱们人单势孤,只怕斗不过刘家啊?” “刘家养着几十名打手,都是心狠手辣之辈,有的手上还占过人命呢!” “要我说啊,咱们晚上偷偷的来,往院子里仍砖头、仍牛粪,就算砸不到人,也能恶心一下刘大头!” …… 来到刘家大宅附近,小伙伴们都有点胆怯了,就凭他们这点力量,如何斗的过大户人家,恐怕报仇没有希望,还会挨一顿痛揍呢! “放心吧,老大我自有妙计,不但要给二憨报仇雪恨,还能大家伙美美的吃一顿肉! 蛮牛、虎头、百花蛇、山鸡四个人,到东面柳树林里埋伏好,再准备一根长绳子,然后……这样……明白了吗?” “明白了,老大!” “其他人都躲好了,谁也不许出声!” 薛羽早有计划,先派了四名伙伴前去准备,自己带领其余的人,躲在了一条巷子里面,监视刘宅一举一动,要想以小博大、战而胜之,智慧、勇气、耐心缺一不可! …… “穷鬼们滚远一点,以后不许从刘家大门前过,谁敢把晦气带进来,小心六爷的鞭子,呸!呸!” “汪!--汪!” 刘宅大门紧闭着,门前放了一副马扎,坐着一个身材瘦小、耗子眼、塌鼻梁、雷公嘴的家伙,活脱脱像是一只大马猴,手中还拎着条牛皮鞭子,正是之前放狗咬人的魏六指! 魏六指,今年三十多岁了,原是一名泼皮无赖,后来投靠了刘家为奴,专门负责看大门,本名没人知道,因为右手有六根手指,所以得了个‘魏六指’的浑名! 旁边还趴着一条大黄狗,起码有六七十斤重,四肢粗壮,獠牙锋利,吐出一条鲜红的舌头,不时向路人汪汪几声,一副狗仗人势的样子! 本地人知道情况,都不敢从这里走,外地难民们不知情,有人上门来乞讨,都被恶奴、恶狗给赶走了,不是挨了鞭子,就是挨了狗咬! “驾!--轱辘!轱辘!” 中午时分,一支车队来到了刘宅门前,大约有七八十辆骡车,上面装满了粮食袋子,全都鼓鼓囊囊的,除了赶车的车把式,还有数十名家丁负责押送,手中提着棍棒之类! 领队的一个中年汉子,身材魁梧,膀大腰圆,满脸的络腮胡子,模样极为凶恶,腰间别着一对铁尺,起码有二三十斤重! 朱元璋造反而得天下,为了避免后人效仿,故而颁布严令:严禁民间打制,或者私藏兵器、盔甲,火器更是严格管制,私藏者-斩! 那些地主老财们,为了保护自己的家产,一般给打手们配置铁尺、铁骨朵,铁拄杖之类,算是打了个擦边球,不过随着明王朝日益腐朽,民间私藏兵器者越来越多了,匪患也是越来越严重! “项管事,您老人家回来了,这趟去南方运粮辛苦了!” “嗯,回来了,赶快通知老爷!” “是,小的这就去!” 车队停在了大门前,魏六指立刻迎了上来,满脸堆笑,点头哈腰,就差跟看门狗一样摇尾巴了,而后窜进门内报信去了。 片刻之后,大宅内走出七八个人,为首一名五十出头的老者,头戴大号瓜皮帽,身穿黑领灰色绸缎长衫,手中还拄着一根金丝藤条拐杖,正是本宅主人刘大头! 刘大头,人如其名,脑袋出奇的大,还偏偏一根头发也没有,就像一个大油葫芦,再配上笤帚眉、三角眼、翻天鼻、鲶鱼嘴,一口里出外进的蒜瓣牙,这要是晚上出去,活人见了吓个半死,鬼见了也得吓个跟头! “老爷,整整八十车粮食,其中精米六十石,糙米三百石,杂粮一百二十石,一点不差的运回来了!” “干的好,立刻送到北关仓库存放起来,并派人日夜看守既要防火、更要防盗,千万不要马虎!” “是,老爷!” “另外吗,你幸苦一点,明天带着伙计们,继续到南方运粮食去,如今粮价一日三涨,就跟猴子上树一样,本老爷发了大财,绝对亏待不了你们,哈哈!” “谢谢老爷!” 刘大头相貌丑陋,脑袋却很灵活,且有一定的商业才干,早在几个月之前,他就预料到会有饥荒出现了。 因此提前派出人手,到南直隶、湖广一带大量收购粮食,由大运河乘船北上,再用车辆运回河间府,以高价向外出售,从中谋取暴利! 不过最近几天,他与河间府其他粮商商议之后,一面每天限售粮食,造成市场紧缺,从而逼迫着粮价一路飞涨;另一面大量囤积粮食,等到价格涨疯了以后,狠狠的赚上一笔! 北关仓库,就是粮商们囤积粮食的地方,据说已经囤积了十几万石,而河间府城内外,每天都在饿死人! “老爷请看,这是小的从南直隶带回来,专门孝敬您老人家的!” “哦,这是什么东西?” “回禀老爷,这叫做珍珠米,据说是红头发、蓝眼睛的西夷人,漂洋过海带过来的,南直隶一些大户人家有种植的,小人特意弄了一篮子回来,给老爷您尝尝鲜!” 说话之间,项管事取出一个篮子来,里面是二十多个一尺长短、手腕粗细的东西,外面是青白色叶皮,顶端还有一些褐色须子! 刘大头拿起一个,剥开外面的叶皮,里面是圆锥体果实,上面密布一颗颗金黄色米粒,大约有牙齿大小,排列相当整齐! 做了大半辈子粮食生意,刘大头却没见过这种珍珠米,抠下一粒塞进了嘴里,用力咀嚼了几下,一张老脸顿时变成苦瓜了。 “呸!--呸! 又硬又涩的,就像是啃砂石,夷人地境出产的,果然不是什么好东西,那里比得上我们天朝上国,五谷甜美,滋补身体! 以后别带这些没用的东西了,要是有扬州瘦马、秦淮名妓,倒可以弄几个回来,老爷我也尝尝鲜,哈哈!” 刘大头除了贪财,还有一个毛病-好色! “是,小的记住了,下次一定让老爷如愿!” 马屁拍到了马腿上,项管事连忙把篮子仍回车上,点头哈腰赔罪一番,而后带着车队去北关了! …… “蒸窝头、贴饼子、棒茬子粥,还有我最爱的金银馒头!” 巷子里,薛羽兴奋的要蹦起来了,口水一个劲往外流,什么珍珠米啊,那不就是玉米吗,俗称苞米、棒子! 自己出身农村,小时候也下过地,帮着大人们一起掰棒子,对这种农作物再熟悉不过了,更深知它的价值有多大! 玉米,原产于美洲大陆,明朝中业之时,由欧洲商人传入中国境内,最早出现在广西地区,之后逐渐进入南方各省份,但是没有大面积推广,只有一些富贵人家少量种植,作为一种稀罕吃食,称之为珍珠米,或者玉蜀黍! 玉米没有大面积推广,原因是比较复杂的: 首先,数千年以来,中国人一直种植五谷稻(大米)、黍(黄米)、稷(小米)、麦(小麦)、菽(大豆),要想接受一种新的农作物,并熟悉其种植方法,是需要一定时间的! 其次,中国疆域广大,地形复杂,气候多变,玉米传入之后,要想适应中国的气候环境,也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寻找到最适合生长的土壤! 最后,玉米产量高、有营养、耐干旱不假,但是口感远比不上大米、小麦,算是一种粗粮,加之没有好的烹制方法,自然难以被百姓们接受了。 因此上,玉米传入中国两百多年,一直到了清嘉庆时期,才大面积推广开来,成为了一种主要农作物,养活了大量人口!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薛羽身为穿越者,太清楚玉米的价值了--窝窝头固然不太好吃,可是真扛饿啊! “小鼠、猴子,你们跟着车队,给我顺几根玉米回来!” “老大,啥玉米?” “就是刚才刘大头啃的,金黄色那个东西,一定要弄回来!” “明白了!” 小鼠是个神偷,猴子身形灵活,两人潜踪蹑迹,悄悄跟在了刘家车队后面,寻找下手的机会! 另一边,刘大头返回内宅去了,魏六指也躲进门房吃午饭去了,大门前只剩下了那条大黄狗,无精打采的趴在地上,等着主人们吃饱之后,赏给它一些残羹剩饭! 薛羽目露精光,感觉机会成熟了,从怀中掏出了鸡骨头,一脸坏笑的盯着大黄狗,敢咬我的弟兄,让你用命赔偿! 第11章 吃狗肉! “吧嗒!” 一块鸡骨头丢在了大门附近,大黄狗瞬间站了起来,先是左右看看,并没有发现陌生人,又用鼻子闻了闻,确定没有问题后,这才叼起吞了下去,还高兴的晃了晃尾巴! 刘大头为人刻薄吝啬,拼命剥削穷苦人不说,还经常克扣手下人工钱,就连看门狗都舍不得喂,总是饥一顿,饱一顿! 当然了,饿狗更加凶猛,有利于看家护院,也是原因之一! 吞了意外之食,大黄狗用鼻子闻了闻,敏锐的嗅觉告诉它,在不远处还有一块鸡骨头! 按理来说,看门狗是不能离开大门的,可眼下主人不在,肚子又饿得厉害,犹豫一番之后,在本能的驱使下,大黄狗还是奔着骨头去了…… 有了第二块,就有第三块,第四块……大黄狗越吃越开心,离刘家大宅也越来越远了。 …… 刘宅往东三里左右,有一大片柳树林,时值四月,柳叶青青,柔软的枝条垂满了林间,因为隐蔽性非常好,经常有民间小儿在此捉迷藏,或者做一些恶作剧! 不过最近闹饥荒,人们为了节约体力、少吃一点粮食,除了必要的日常劳作,其他时间都在家里坐着,就连活泼好动的孩子们也不例外,因此这片柳树林里一个人影也没有。 在鸡骨头的诱惑下,大黄狗跑进了柳树林中,四处闻了闻,还撒了一泡尿,最后来到一株大柳树下,用两只前爪挖了起来,嗅觉告诉它这里埋着一块鸡骨头,个头比之前的都要大! “嗖!--呜呜!” 那知没挖几下呢,地上蹦起一段绳索来,正好套在狗脖子上,另一头绕在了树杈上,紧接着几个人影从树上跳下来,合力拽着绳子猛跑…… 大黄狗瞬间吊在了半空中,脖子被紧紧的勒住了,想下下不来,想叫叫不出,身体拼命扭动着,却是一点用处也没有,一盏茶的功夫儿,蹬了几下腿,舌头吐出老长,气绝身亡了! 又过了一会儿,确定大黄狗已经死透了,绳索才放了下来,‘凶手们’从树后走了出来,正是薛羽与几个小伙伴! “老大,真是神机妙算,把这个狗东西弄死,也算是给二憨出气报仇了!” “是非之地不可久留,咱们马上回庙里去,今晚上吃狗肉!” “回家喽,吃狗肉喽!” 原来薛羽早算计好了,就凭他们这点力量,别说找刘大头报仇了,恐怕连魏六指都斗不过,唯一能对付的就是看门狗了,还不能强攻、必须智取! 于是用鸡骨头,巧妙的把大黄狗引了出来,并在柳树林中设下埋伏,神不知、鬼不觉的结果了它! 看门狗丢了,魏六指这个看门人难辞其咎,肯定会受到惩罚的,以刘大头的吝啬性格,丢把米都心疼好几天,何况丢一条狗呢,估计半个月都睡不好觉了,这样也算是给而二憨报仇出气了! 接下来,小伙伴们掏出个麻袋,把死狗装了进去,轮流抬着一溜烟回庙里去了! ………… “老大他们回来了,哇,好大一条狗啊!” “这就是咬我的狗了,我踢死你,踢死你!” “不用踢了,它早就死翘翘了!” 薛羽一行人回到了破庙中,把死狗倒了出来,立刻引起一阵惊呼,二憨一瘸一拐的走过来,对着死狗连踢了数脚,以泄心中余狠! 当然了,废了这么大的力气,才把大黄狗弄死抬回来,不只是为了出气,更为了大家饱餐一顿! 狗乃六畜之一,其肉细嫩结实、营养丰富,是一种上佳的滋补品,有补中益气,温肾助阳之用,烹制方法更是多种多样:香焖、红烧、清炖、干炸……最好再配以黑豆,枸杞等物,绝对是人间美味! 薛羽本身是个吃货,还考过中级厨师证呢,在烹饪上颇有研究,可惜破庙里条件简陋、既没有合适的炊具、也缺乏各种调味品,只能用最简单的办法了--烤狗肉! 先把狗皮扒了下来,挂在向阳处晾晒着,并涂抹了一些草木灰,算是简单的硝制了,留着冬天给大家当被子用! 而后开膛破肚,把上水、下水都取出来,反复清洗干净,剁成小块之后,配上野葱、野蒜、野菜,准备熬一锅杂碎汤喝! 狗肉则用井水拔一下,以祛除里面的腥气味,而后用木棍穿起来,放在火堆上慢慢烧烤着,并来回转动,以免的烤糊了! 大半个时辰之后,狗肉逐渐变成了金黄色,散发出浓浓的香味,馋的小伙伴们直吞口水,紧紧的围拢在火堆旁边。 感觉烤的差不多了,又在狗肉上均匀的涂抹了细盐、花椒、茱萸等调味品,同样是前几天、薛羽空手套白狼弄来的,而且专找刘家的杂货铺下手! …… “老大,我们回来了,这是你要的东西,哇有狗肉吃了!” 黄昏时分,小鼠、猴子高高兴兴的回来了,怀里都鼓鼓囊囊的,各塞了几根玉米,还抬着一个布口袋,里面是三十多斤麦子! 原来刘家车队到北关,把粮食囤积起来,那知卸车卸到了一半,项管事和伙计们是又累又饿的,于是留下两个人看守车队,其余人都吃饭去了。 那一篮子玉米没有用处,竟然仍给了骡子当饲料,幸亏小鼠、猴子及时赶到了,同样用智取的办法,一个装作丢了东西,又哭又闹的吸引留守伙计的注意力! 另一个趁机过去,从槽子里抢出了八根比较完整的玉米,余者都被骡子给啃了,又顺了半袋麦子,一溜烟跑回破庙来了。 “哈哈,天助我也,有了这几根宝贝,以后就不愁没饭吃了!” 听完两人的讲述,薛羽吓出一身冷汗,这些玉米要是都被骡子啃了,那可就糟糕了,自己可没有本事,跑到南方找玉米种子去! 幸好还剩下八根,大约能搓下来两斤多种子,种上大半亩地,出两千多颗幼苗,可惜现在是四月下旬,已经错过种玉米的节气了。 薛羽把八根玉米拴在一起,挂在了大殿房梁最高处,以避免被小老鼠偷吃了,准备明年开春之时,就带领着小伙伴们,把破庙的前后庭院整理一下,全部种上玉米! 玉米可是高产农作物,两斤多种子种下去,秋天就能收获五六百斤,留下几斤做种子,余者够小伙伴们吃上三四个月了! 而玉米收获之后,地里还能种上冬小麦,如此反复循环,一年两熟,把破庙周围的空地全利用上,解决大家的口粮不成问题! 手中有粮,心中不慌,想到以后大家不用挨饿了,薛羽终于有了一点安全感,不过吃饱仅是第一步,下面还要穿暖、住好、挣钱、娶媳妇,过上幸福的小日子! “老大,狗肉烤熟了!” “好,开吃!” 按照规矩,薛羽把狗肉分给小伙伴们,很久没见这么多肉了,大家立刻狼吞虎咽起来,吃的是满嘴流油,又喝起了杂碎汤! 最后十二个人都吃撑着了,一字排开躺在草堆上,抚摸着圆圆的小肚子,那个舒服劲就别提了! 如果现在问薛羽,世上最快乐的事是什么,答案只有四个字:吃饱喝足! 不过老话说的好: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今天是吃饱肚子了,明天又去那找饭辄呢? 偷鸡摸狗并非长策,自力更生才是王道,薛羽决定了,明天就出山去,找一份又稳当、又体面、又收入高的工作,争取早日摆脱贫困,带领伙伴们奔小康! 凭着自己知识文化,以及远超这个时代的眼光,找一份工作应该不成问题吧? 第12章 户籍黄册! 第二天早晨起来,薛羽和小伙伴们洗漱之后,简单的喝了点骨头汤,而后直奔河间府的西关,这里有一座旧货市场! 大灾之年,民生困苦,很多人家实在过不下去了,只好把家当拿出来卖,家具、被褥、衣物、器皿……以及坛坛罐罐,凡是能卖的全都拿出来了,其中不乏传家之物! 卖家当的人太多了,因此价格非常便宜,七八成新的东西,只要平常两成价格就能成交了,可谓是物美价廉、便宜实惠,故而很多人来这里淘换东西! 薛羽有三钱银子,在旧货市场上转悠了几圈,给小伙们每人买了两套合适的衣服、鞋子,免得整天蓬头垢面,破衣烂衫,看着就像是要饭的小乞丐。(本来就是) 又买了一口生铁锅,原来那口烂的不成样子了,到处都是裂缝子,熬上一锅汤水,能漏出去一大半! 又买了几套被褥,以及必备的生活用品。 有一点要声明,这些东西是薛羽挑选的,讨价还价的事情却交给了二憨,因为他擅长干这个! “敢问,这口破铁锅什么价?” “这是上等生铁铸造的铁锅,还没用过几次呢,平时起码要三钱银子,现在只要五十文钱,绝对便宜!” “五十文钱还叫便宜,你这是摆摊卖货呢,还是挖坑黑人呢,看看你卖的这口锅,又薄又轻、又破又漏,锅底灰都有三寸厚了,别说家里煮饭了,就算做个猪槽子都是小材大用,要是把我家的猪喂死了咋办? 一头猪一年下两窝,一窝是十头猪崽,十年就是二百头猪崽,喂大了就是两百头肥猪,能卖好几百两雪花白银呢! 因为你的一口破锅,害的我家少赚了几百两银子,你说你是不是黑心商人,我的命咋这么苦呦!” ………… “小兄弟口下留情,再说下去,我这生意就没法做了!” “好吧,猪的事先放一边,这口锅怎么算?” “十文钱,您拿走得了,下次求您高抬贵手,别在光顾我这小摊位了!” “成交!” 在小伙伴们当中,二憨是最蠢笨的一个了,爬山不行、下水不行,就连行动都很迟缓,否则也不会被狗咬到了。 可却极有商业头脑,砍价还价,口若悬河,说的对方目瞪口呆,就差把东西白送给他了,这样的天赋本领,以后要是不经商就太浪费了。 买完东西之后,按照昨夜计划好的,薛羽准备找一份工作了,这样才能养活自己和小伙伴们! 没想到提议一出,立刻遭到了小伙伴们的反对。 “老大是不是发烧了?” “摸着脑门不热啊,难道刚才经过牲口市场的时候,不小心被驴踢到了?” …… 小伙伴们目露惊诧之色,仿佛听到了最好笑的笑话,小兔还伸出小手来,担心的摸了摸薛羽的脑门。 这下薛羽也糊涂了,自己就是找份工作而已,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吗? 虽然自己还没有成年,可是大明朝的律法里面,没有不许招童工的规定吧,很多商铺里的小伙计,看着还没有自己大呢! 市场周围有很多店铺,找了一家比较干净、客人较多的茶叶铺子,薛羽迈步走了进去,想着先从小伙计做起,而后伙计头、掌柜的……步步高升,最终进入富翁的行列,过上衣食无忧的好日子,记得好几本小说的主人公就是这么起家的。 有个主人公,还借机认识了一位富家大小姐,凭着才情获得芳心,最后过上了没羞没臊的小资生活呢。 呸,自己怎么不长记性,还信那些三流穿越小说呢,就是信,也该信一流的,比如那位小黑脸的发家史…… “敢问掌柜的,您这里还缺人吗,我手脚很勤快的,我还识字、会算术,而且只要半份工钱就行了!” “嗯,小伙子看着还算精神,我们店里正缺人呢,你就留下来吧,一天管两顿饭,一个月一两银子的工钱,要是干的好,还可以往上涨,对了,你的户籍黄册带了吗?” “户籍黄册,没有!” “那你有保人吗?” “也没有!” “那你来捣什么乱,我们店里不收黑户,快滚!” ………… “敢问掌柜的,您这里还缺人吗,我手脚很勤快的,我还识字,会算术,而且我不要工钱,每天管饭就行了!” “不要工钱,你有户籍黄册吗?” “没有!” “滚!” 薛羽连着面试了十多家店铺,无一例外全都失败了,不要工钱都不行,究其原因,是没有户籍黄册! 询问了小伙伴们,薛羽这才知道了,什么是户籍黄册! 原来朱元璋建立大明朝之后,为了加强对国家的掌控,不惜动员了庞大的人力、物力,深入各地的乡村田野,挨家挨户进行人口登记造册,终于建立起了中国古代史上,同时也是世界历史上最严密的户籍制度,也称黄册制度! 黄册以户为单位,详细登记每一个人的乡贯、姓名、年龄、丁口、田宅、资产,并按从事职业,把全国人口分为农、军、匠三大类,在三大类下再分若干小类,比如工匠之中,还分为厨子、裁缝、船夫! 军户之中,还细分为力士、弓兵、铺兵等。 民户之中,除了种田的农民,还有沿海晒盐的灶户,为军队养马的马户,给皇帝家看坟的陵户,管园的园户,种茶的茶户,以及菜户、渔户、窑户、酒户、坛户、女户……共计八十余种之多! 为了稳固社会结构,朱元璋还规定了:籍不准乱,役皆永充! 就是各种职业,代代世袭,比如你是军人,那么你的子子孙孙永远都是军人,除非做到兵部尚书一职,否则不许脱离军籍! 同样的,如果你是裁缝,那么你的后代永远都得以裁缝为生,不能更改别的职业,违者就要受到处罚! 这样规模浩大的人口登记,每十年就要重新进行一次,每家每户微小的变化,都细致地表现在户口本上,而大明立国以来,已经登记过二十多次了! 不过正统,景泰年间以来,世袭制度略有松动了,尤其是募兵制度的推行,让很多人有了改变身份的机会,不过户籍仍要记得清清楚楚! 薛羽的前身,也就是小石头,是一个来历不明的弃婴,连父母亲是谁,老家在那里都不知道,自然没有户籍黄册了,其他小伙伴也大致如此! 没有户籍者,是为黑户,不能分配土地,不能找工作,不能当兵,更加不能参加科举考试了,甚至不受律法的保护! 比如说,现在有人过来,一棒子把薛羽打晕,装进麻袋里卖掉了,官府都不会过问的,因为大明朝的户籍黄册之中,根本就没有薛羽这个人! 话又说回来了,做黑户吗,也有做黑户的好处,就是不必服徭役,也不必向官府交粮纳税! 因此上,一些子女较多的家庭,往往会想方设法隐匿几口人,这样干活的人手不少,缴纳的皇粮却少了,这样的情况在山区非常普遍! 反正他们住在大山里,自己种粮食吃,自己织布穿,小农经济,自给自足,甚至一辈子不出山,要户籍也没啥用处,不如当个黑户自由自在! 还有一些达官显贵,士绅地主,也会把家中奴仆的户籍藏起来,使之变成黑户,这样能更好控制奴仆们,使之世世代代为奴,还不用交人头税了! 至于大明朝治下,究竟有多少黑户,谁也说不清楚的,保守估计也在几百万以上! 薛羽不想去偏僻山区种地,更不想给人做奴仆,而是要施展本领,建功立业,这就需要户籍,需要一个光明正大的身份! 问题是,如何才能弄到户籍呢? 都说有钱好办事,去衙门里申报一份户籍如何? 看看兜里剩下的十几文铜钱,薛羽觉得成功的希望不大,自己被抓起来,送去充当苦力的可能性反而很大! …… 之后的日子里,薛羽多次寻找工作,也曾试图自己创业,可惜都没能成功,一个生活在社会低层的黑户,想要做点事情太难了! 无奈之下,薛羽只能带着小伙伴们,继续过着踢天弄井的生活,为了生存而苦苦挣扎……而在不知不觉中,夏天到了! 第13章 祭祀龙王! 万历四十七年,四月初二,立夏! 立夏,表示盛夏时节开始了,太阳到达了黄经45度,斗指东南,维为立夏,万物至此皆长大,故名立夏也! 河间府地区有个习俗,每到立夏之日,百姓们都要举行聚会,隆重祭祀龙王爷,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 今年久旱不雨、庄稼枯死无数,百姓们心急如焚,因此纷纷提着贡品、前往龙王庙烧香祈愿,竟然聚集了数万人之多,祭祀典礼也比往年更加隆重! 人多的地方,往往潜藏着机会,薛羽带着小伙伴们也来混水摸鱼了,希望能弄到一些吃的,顺便看看如何祭祀龙王,这种典礼后世很难看到的。 ……… 龙王庙位于城南五里处,占地六七亩大小,庙门高耸、巍峨壮观,大院内有一眼古潭,深不见底,谓之‘龙坑’,另有大殿一座、配殿两座,其余房屋数十间! 大殿之前,早已建起迎接香客用的彩棚,重檐叠起、脊兽排立,俨若龙宫前的引道,再往大殿中观看,龙王爷面南正坐,龙目闪闪,俯瞰下界,身后塑有廒山图影,指点江山风水。 旁边还有两座塑像,左为龟丞相,手执一双金锤,专门为龙王爷出谋划策;右为夜叉鬼,紧握三股钢叉,负责巡视四海,大殿四周墙壁上,还绘有无数虾兵蟹将,光怪陆离、栩栩如生! 彩棚前的祭台上,摆放着牛、羊、猪三牲大贡,还有很多鸡鸭鱼肉、面饼点心之类,竟然摞了半人多高! 另有一名白发老道士,头戴莲花冠,身穿八卦仙衣,手持阴阳桃木剑,带领数十名徒子徒孙,一边蹦蹦跳跳的,一边念诵道家祈雨咒: “太元浩师雷火精,结阴聚阳守雷城, 关伯风火登渊庭,作风兴电起幽灵, 飘诸太华命公宾,上帝有敕急速行, 收阳降雨顷刻生,驱龙掣电出玄泓, 我今奉咒急急行,此乃玉帝命君名,敢有拒者罪不轻,急急如律令!” ………… “龙王爷保佑,快点下雨吧!” “再不下雨,地里的庄稼就全完了,呜呜!” 百姓们跪拜于地,对着龙王爷叩头不止,有人还痛哭流涕起来,如今皇帝不管用,官老爷也不管用,只能寄希望于神灵护佑了! 这也是最后一点希望了,如果神灵也不灵验,要么坐以待毙,要么自己闯出一条生路来,就像历史上那些草莽英雄:陈胜、吴广、张角、黄巢…… “老大,好多好吃的,要是能拿走就好了!” “别着急,咱们找个机会下手!” 薛羽带着小伙伴们,倚仗着身体灵活的优势,穿过密密麻麻的人群,钻进了龙王庙里面,看着祭台上的贡品,不禁一个劲的流口水! 大灾之年,米贵如珠,百姓们都没有饭吃了,还用这么多鸡鸭鱼肉供奉龙王爷,真是太浪费了,还不如祭自己的五脏庙呢,也算是物尽其用了。 “嗯,这家伙怎么来了,肯定没好事!” 就在薛羽冥思苦想,如何才能把贡品顺走之时,却意外发现了,不远处有一个熟人--刘大头! 刘大头与数十名大腹便便、身穿绫罗绸缎的士绅地主,躲在旁边的配殿之中,一边面带坏笑,窃窃私语,一边观看跪拜的百姓们,就像看一群待宰的羔羊! 虽然不知他们在说什么,可是薛羽感觉的到,肯定没啥好事,这可是一群吃人不吐骨头的坏家伙! “呀!--啊!” 念过了祈雨咒,道士们开始表演了,什么油锤灌顶、胸口碎大石、钻火圈……可比街边打把式卖艺的强多了,赢来阵阵的喝彩声! 压轴是白发老道士,蹦蹦跳跳一番之后,突然目光发直、口吐白沫,声称自己的龙王爷座下-巡海夜叉是也! 与此同时,小道士们搬出一口油锅,加热沸腾之后,扔进一枚铜钱去,老道士就用自己的手指,硬把铜钱从油锅中夹了出来,两根手指丝毫未损! 费油的温度极高,牛羊肉扔进去,瞬间就给炸熟了,老道的手指却一点伤也没有,百姓们不禁都相信了,这是神灵附体的结果,内心中敬畏无比! “天降大旱、数月无雨,田苗干枯、生灵受苦,贫道于心不忍,乃施展道家之秘术,用自己十年阳寿为代价,从龙王爷那里求来一份神谕: 人心不诚,道德败坏, 上苍震怒,风雨失调, 欲求甘霖,塑我金身, 呼风唤雨,万物重生! 人间一连数月大旱,皆因世人不敬神灵,不修德行所至,唯有虔诚悔悟,并重修龙王爷的庙宇,才会降下雨水来! 为龙王爷重修庙宇、再塑金身,贫道与弟子们义不容辞,可惜囊中羞涩、有心无力,还望大家慷慨解囊相助!” 片刻之后,老道士恢复了神智,双手一阵的乱抖,瞬间‘变’出一份神谕来,展示给百姓们观看! 小道士们则抬出十几个大箩筐,示意百姓们捐钱捐物,为龙王爷重修庙宇,这样才能降下雨水,否则干旱还会继续下去! “给龙王爷重修庙宇,只怕要花不少钱吧?” “家里就剩一点口粮钱了,这要是捐了出去,一家老小怎么活啊?” …… 百姓们不禁犹豫了,大灾之年,人人手头紧迫,给龙王爷磕头容易,往外掏钱却是难了! 可要是不掏钱吧,又怕龙王爷怪罪,再不下雨的话,地里的庄稼就真没救了,不知要饿死多少人呢! “老夫愿意出资五百两白银,为龙王爷重修庙宇!” “老夫也愿出三百两银子!” “还有我,三百两银子,还有一百石粮食!” …… 就在百姓们犹豫不决之时,那些士绅地主走了出来,纷纷慷慨解囊、捐钱捐物,就连最吝啬的刘大头也不例外,把银子掏出来之后,还用力挥舞了几下,放进了祭台前的大筐中! 眼见这些有头有脸的人物,都带头捐钱捐物了,百姓们不再犹豫了,纷纷的涌了上来,把身上仅有的银子、铜钱放进了筐里,有些妇人甚至把金发簪、银耳环都捐了,几乎是倾尽所有! 很快的,十几个大筐就被装满了,全都是金银钱币,道士们不禁眉开眼笑,士绅地主们则是偷偷的笑,原来这是他们合伙设下的一个圈套! 趁着旱灾严重之际,以为龙王爷重修庙宇为名,搜刮贫苦百姓们的钱财,知道他们会犹豫不舍的,就让士绅地主们主动带个头,这样百姓们就不得不掏钱了。 等钱财收上来之后,士绅地主们那份物归原主,至于百姓们捐献的钱财吗,只拨出一小部分,给龙王爷装饰下庙宇,装装样子罢了! 剩下的大头,士绅地主们拿六成,道士们拿四成,皆归入私囊中了,再把花账做的漂亮一点,一切天衣无缝! “呸,一群狼心狗肺的家伙,百姓们已经够苦得了,你们还要搜刮民脂民膏,就不怕天打五雷轰吗? 就算老天不收拾你们,小爷今天也要收拾你们,怎么吃下去的,怎么连本带利吐出来!” 这样的敛财手段,只能欺骗善良无知的百姓们,却骗不过薛羽的火眼金睛,与后世那些花样百出的大骗局相比,眼前的不过是小把戏,没啥技术含量的! 问题是,怎么才能揭穿他们的骗局呢? 直接走上去,告诉百姓们不要上当,世上根本没有龙王爷,打雷下雨是自然现象? 只怕有些不妥吧,这个时代民智未开,百姓们非常迷信的,跟他们讲自然科学,只会被视作异端邪说,恐怕要被活活打死呢! 薛羽比较惜命,不想若干年以后,以反迷信牺牲第一人的身份,被记载进历史书中! 既然不能逆水而行,那就顺水推舟吧,不就是装神弄鬼吗,小爷同样会玩,而且比你们玩的更好! “大家全都回来,一会我这样……,你们就那样……,下手麻利一点,明白了吗?” “放心吧老大,早就看那帮神棍、地主不顺眼了,这次非整一整他们,绝不会手软的!” “什么不会手软啊,我说的是祭台上的贡品,一会儿记的多拿点,晚上咱们好大吃一顿!” 打定主意之后,薛羽把小伙伴们聚在一起,详细部署了一番,而后分头行事,自己则掏出十几枚铜钱,装作要捐钱的样子,迈步向祭台走去…… …………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就在薛羽与小伙伴们,谋划着顺走祭品之时,却不知另有他人,躲在暗处冷眼旁观! 龙王庙东侧有一座凉亭,里面站着两位老者,年纪都在五旬开外了,一个身材高大,相貌奇伟,胡须又密又长的,就像是一根根铁线,身穿素色长袍,腰间还缠着一段黑纱,这是给亲人挂孝的标志! 另一个身材消瘦,精神抖擞,额下留着三缕长髯,充满了书卷之气,身上穿着平民服饰,可腰间却束着一条金钑花带! 按照大明制度:一品官员束玉带,二品官员束花犀带,三品官员束金钑花带,四品官员束素金带,五品官员束银钑花带,六、七品官员束素银带! 由此可以推断,消瘦老者非是凡人,而是一位三品高官,这个身份相当显赫了,要知道,河间府的知府大人,也不过是从四品! 如果薛羽在这里,肯定会大吃一惊的,因为这名消瘦老者,正是之前给他碎银子那位,而其真正身份是,大明兵部右侍郎--杨鹤! 另一位是他的同年、兼亲密好友,大名鼎鼎的孙承宗! 第14章 忧虑的孙承宗! 杨鹤,字修龄,湖广武陵人氏,饱读诗书,满腹经纶,万历三十二年高中进士,先授都御史之职,因为政绩斐然,累迁至兵部右侍郎! 今年开春以来,山东、河南两省大旱,大量流民涌入了北直隶地区,这些人衣不遮体,食不果腹,居无定所,抢劫、偷盗、伤人之事层出不穷,社会治安极为混乱。 朝廷担心发生民变,决定派大员前往赈灾,可是国库空虚,难以调拨钱粮,赈灾的难度非常之大,因此官员们互相推诿,谁也不愿意前往,唯有杨鹤主动请缨,接下了这份苦差事! 杨鹤亲自走访了保定、真定、河间等地,发现灾情之严重、民心之混乱,都远远超出了朝廷先前的预料,如今的流民们就像是一堆干柴,只要蹦上一个火星子,立刻就是冲天大火! 北直隶乃是天子脚下,一旦发生大规模民变,后果不堪设想,甚至会动摇大明王朝的根基! 杨鹤心急如焚,可凭着一己之力,又无法解决这个棘手难题,只好请出了自己的好朋友,正在家中‘丁忧’的孙承宗,一起想办法救济灾民们! 恰逢四月初二,河间府的百姓们祭祀龙王爷,杨鹤、孙承宗担心有不轨之徒,趁机挑动百姓们闹事,于是便服前来察看,并在龙王庙周围埋伏了大量的士兵、衙役,严密监视,以防不测! “稚绳兄,灾情越来越严重了,奸商们却趁机囤积粮食、哄抬价格,一斗掺了沙子的糙米,如今竟涨到了四百文钱,百姓们就是倾家荡产也吃不起,每天都在饿死人,府库却是空空如野,再弄不到钱粮赈灾的话,只怕就要激起民变了,你就不能想想办法吗?” 杨鹤是个正直官员,知道地主、奸商们在发国难财,也有心严惩这些人,可是事情并不好办啊! 这些地主、奸商个个都有背景,人脉也非常之广,处理一个,牵扯一群,甚至能扯出朝廷大员,投鼠忌器之下,自己也不敢轻易得罪的。 官商勾结,官官相护,这本是大明官场的潜规则之一,也是最大的弊病之一! “办法想了很多,可惜效果有限,那些地主、奸商全都富的流油,却不肯捐出钱粮救济灾民,一个个就会哭穷,说什么粮仓是空的,家中没有余财,气的老夫恨不得拔剑砍了他们! 修龄贤弟,如今灾情严重,百姓们如处炼狱之中,就不能恳请朝廷,设法调拨一些钱粮赈灾吗,光靠着地方上自行筹措,只怕是杯水车薪啊!” 孙承宗,字稚绳,北直隶保定人氏,同为万历三十二年进士,并高中榜眼,授翰林院编修之职,兼任太子府讲师,为皇太子朱常洛、皇长孙朱由校讲解经史,两年前父亲病逝,故而回家乡丁忧! 明朝有规定:父母死后,子女按礼须持丧,其间不得行婚嫁之事,不预吉庆之典,任官者必须离职,回到祖籍守制二十七个月,称为‘丁忧!’ 虽然是在野之身,可孙承宗一直关心国家大事,受到好友杨鹤的邀请,立刻参与到赈灾之事中,先是变卖了全部家产,用于救济灾民们! 又四方奔走,联络保定、河间、真定几地的地主、豪商,希望他们捐粮捐钱,救济一下灾民们,没想却吃了一鼻子灰! “唉,稚绳兄有所不知,最近几年,各省、府、县灾情不断,上交朝廷的赋税大为减少,不及往年的六成,国库已呈入不敷出之势了。 今年又在辽东用兵,征讨叛乱的女真部落,花费了大量钱粮,如今太仓就剩一个空壳子了,就连文武百官的俸禄都发不出来,那有余力救济灾民呢!” …… “真是内忧外患齐至啊,唯望大军在辽东旗开得胜,快一点荡平女真各部,扬我大明天朝国威,如此外患可灭,人心可定,若是战事不顺利的话,后果就不堪设想了!” …… “稚绳兄不必担心,此番朝廷派了辽东经略-杨镐挂帅,还有杜松、马林、刘挺、李如柏四大总兵,统领一十二万大军,四路分进合击,对付区区数万女真蛮夷,犹如泰山压顶一般,又岂有不胜之理呢?” “但愿如此吧!” 两人交谈之间,很快聊到了辽东的战事,按照时间推算,双方正在进行大决战,很快就会有军报传回来了,就不知谁胜谁负? 杨鹤与大多数官员一样,认为这次战事必胜无疑的,因为大明立国二百多年以来,一直与北方的蒙古人反复较量,争夺霸主地位,却从未把尚未开化、数量又少的女真人放在眼里。 女真人,世代生活在东北地区,靠着打猎、捕鱼、采集山货为生,民风彪悍,骁勇善战,北宋末期,女真完颜部崛起白山黑水之间,建立了大金帝国,先灭辽、又灭宋,成为雄霸北方的强国,享国一百一十九年,后灭亡于蒙古人之手! 另有一些女真人部落,仍留居东北地区,逐渐分为建州、海西、东海三大部,每部又分成无数小部落,互相攻打,犹如散沙! 大明帝国建立之后,一面以羁糜政策笼络女真各部首领,封官、晋爵、赏赐财物;一面分化女真各部,使其互相对立,以便分而治之,因此二百多年以来,东北地区一直平安无事! 没想到的是,深山卧虎豹,荒野藏麒麟,在白山黑水之间,竟然又崛起一位枭雄--努尔哈赤! 明嘉靖三十八年,二月二十一日,努尔哈赤出生在赫图阿拉,建州左卫一个小部酋长的家里,算是个女真小贵族! 万历十一年,明军征讨叛乱的女真部落,结果在征战过程中,误杀了努尔哈赤的父亲觉昌安、祖父塔克世,事后明朝归还了努尔哈赤祖、父遗体,并给他敕书三十道,马三十匹,封龙虎将军,复给都督敕书,以做补偿! 同年,二十五岁的努尔哈赤,在百余部众拥戴下,用祖、父所遗的十三副甲胄起兵,走上了复仇之路! 万历十六年,努尔哈赤统一了建州女真各部! 万历四十一年,努尔哈赤吞并了海西女真大部,并陆续招降东海女真各部,实力不断扩大! 万历四十四年,努尔哈赤在赫图阿拉称汗,定国号:大金,年号-天命!(为区别于完颜部建立的大金,习惯称爱新觉罗氏建立的政权为后金。) 在努尔哈赤统一女真各部过程中,大明王朝一直冷眼旁观,没有出兵干预,认为只是一群野人在小打小闹罢了,即便后金政权建立了,依旧没引起大明王朝的重视,认为努尔哈赤就像是一只小猫,只要赏赐一些财物,它就会乖乖听话的! 很可惜,大错特错了! 万历四十六年正月,努尔哈赤趁大明朝廷党争激烈、防务松弛的时机,发布‘七大恨’檄文,出兵袭占抚顺、清河等城池,俘获人口、牲畜三十余万,财物不计其数,全辽为之震动! 到了这一步,大明王朝的统治者们才明白过来,盘踞东北的努尔哈赤,不是一只温顺的小猫,而是一头凶猛彪悍、尖牙利爪的猛虎! 就连二十多年不上朝的万历皇帝,也感到事态严重了,一面颁布圣旨,全国各省的田地(贵州除外,地瘠民穷),每亩增加三厘五毫赋税,共得二百余万两白银,全部充做军饷之用! 一面任命杨镐为辽东经略,主持辽东军政事物,并从川、甘、浙、闽等省、以及九边各镇抽调精兵八万六千多人,加上叶赫部一万人,朝鲜军一万三千人,总计十一万多人,号称四十七万,于今年的二月二十一日在辽阳誓师,分四路向女真人发起了进攻,誓要荡平敌巢、以振国威! “非是愚兄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要知道,女真兵马虽少,却常年纵横山野之间,与飞禽走兽为伍,忍饥受冻,亡命搏杀,又惯用长枪重刀、强弓硬弩,其战力相当强悍! 我大明军队人马虽众,却是多处抽调而来,尚未整合成一体,就仓促发起了进攻,兵不识将,将不知兵,又不熟悉地形,战力必然大打折扣! 杨镐做过兵部侍郎不假,实乃一介白面书生,虽好谈兵,却不知兵,又喜建功立业,让他指挥辽东战事,只怕会轻敌冒进啊! 唉,朝廷若肯早听我言,提前防备女真人,岂会有今日之乱?” 孙承宗虽是科举出身,却对军事有着浓厚兴趣,早在青年时期,就喜欢四处游走、指点山川,还经常和边关老兵交谈,询问一些边关防务问题,对辽东的情况也比较了解! 早在万历三十五年,他就多次上奏朝廷:‘奴儿赤(努尔哈赤)者,建州之黠酋也,麾下骁骑已盈数万,犹如猛虎伏于侧也,朝廷倘不察之,则辽东边事危矣! 不如趁奴儿赤朝贡之际,扣留京师,赐予爵位,以富贵消磨其志,再令其诸子分领部众,各建营帐,以分其势,以散其兵,如此辽东稳如泰山矣!’ 很可惜,孙承宗多次上奏,并未引起皇帝以及内阁重臣们的重视,这才导致了辽东之祸! ………… “嗯,出什么事了?” “有个少年人,在祭台前手舞足蹈的,他在干什么?” “不要乱动,静观其变!” 第15章 龙王爷下凡了! 有美为鳞族,潜蟠得所从,标奇初韫宝,表智即称龙; 大壑长千里,深泉固九重,奋髯云乍起,矫首浪还冲; 荀氏传高誉,庄生冀绝踪,仍知流泪在,何幸此相逢; …… “孤乃火龙王-敖甲是也,今日云游四方,见此处怨气冲天,特来下界观看,尔等所受之苦、所求之事,本王已尽知之矣!” 祭台前面,薛羽手舞足蹈、又蹦又跳,两只眼睛直翻白眼仁,就像是被电到了一样,口中还念念有词,声音洪亮,威严无比! 而后从箩筐里面,抓起十几枚铜钱,仍进了沸腾的油锅之中,又当着无数百姓的面,一枚枚的捞了出来,态度从容不迫,最后展示自己的双手,一点损伤也没有! “龙王爷显灵了,大家快点拜见龙王爷!” “龙王爷爷慈悲,救一救百姓们吧!” …… 周围的百姓们惊呆住了,不知发生什么情况,几道清脆的童声响起,大家这才反应过来,原来是龙王爷显灵了,也只有龙王爷附体,才能让这个少年人不惧沸腾的油锅、从容的捞出铜钱来,这可比老道士的夜叉附体厉害多了。 今日举行祭祀大典,聚集了数万百姓,又是上香、又是上贡的,就是为了求龙王爷保佑,快点下雨,救一救地里庄稼! 结果龙王爷真的显灵了,自然是不能怠慢了,百姓们纷纷跪拜在地,磕头犹如鸡吃碎米一般,有些老者还嚎啕大哭了起来,拜了一辈子龙王爷,今天总算见到龙王爷显灵了,这是多大的福气啊,这辈子就算没白活了! 也有人暗暗嫉妒,龙王爷怎么附体一个少年人身上了,浑身破衣烂衫,看着就像个要饭的,为啥没附到自己身上呢? 估计是自己的心不诚吧,听说神灵们下凡,最喜欢附身于童男童女了! “师傅,怎么办啊?” “还能怎么办,一起跪拜龙王爷吧!” 道士们也傻眼了,作为神灵的代言人,他们其实最不信神灵了,不过是借此愚弄百姓,弄一些香火钱罢了,因此他们心中清楚,薛羽十之八九是在装神弄鬼! 可知道又如何呢,上前拆穿他吗,说世上根本没有龙王爷、也没有神灵,那就等于砸了自己的饭碗! 思前想后、权衡利弊,老道士带领弟子们,还是恭恭敬敬的跪下了,‘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这八个字,他们算是真正领悟了! 老道士还打算仪式结束之后,偷偷的跟这个少年人盘盘道,究竟是何方神圣,跑到这里抢生意来了,不过这手油锅捞铜钱的本领,可比自己高明多了,不知能否传授一下! 大家全都跪下了,地主、奸商们互相看看,也只能心不甘、情不愿的跪下了,否则就是亵渎神灵,要引起民愤的! “本王受香火供奉多年,自当护佑百姓平安,如今天降大旱、田苗干枯,百姓们疾苦异常,重修庙宇之事可以暂缓,今日所筹之钱财,悉数上交官府,用于赈灾救人! 孤还请来了五谷正神,以大法力运来米十万石、麦十万石,存放于城北仓库之中,尔等可前往领取,男女老幼,公平分配,敢有多贪多占者,必定厄运临头、不得好死!” 薛羽站在祭台前,小脸上毫无表情,心中却乐开了花,忽悠人的感觉真不错,被万众跪拜的感觉就更好了,难道自古以来,人人想当皇帝了,高高在上、唯我独尊! “龙王爷慈悲啊,呜呜!” “等到旱灾过去,我等一定为龙王爷重修庙宇,再塑金身!” “龙王爷爷-万岁、万岁、万万岁!” …… 龙王爷把供奉的香火钱,全部用来赈灾了,还请了五谷正神帮忙,赐下了大量粮食,百姓们无不欢喜若狂,磕头就更加起劲了! 地主、奸商们却不乐意了,因为城北仓库里的粮食,都是他们花大价钱从南方运来的,准备趁着灾年狠狠赚一笔,咋就变成神仙赐予的了,还要平分给这些穷棒子们? “不行,绝对不行,粮食不能分啊,他是假……假……” 刘大头第一个窜了起来,连蹦带跳的越过人群,向祭台冲了过去,试图把薛羽拽下来,再揭穿他的真面目。 自己已经认出来了,这家伙就是一个小乞丐,整天围着自家宅院转悠,大黄狗很可能就是他偷走的,龙王爷怎会附在他身上呢? 退一步说,就算真是龙王爷附体了,自己也得把他拽下来! 因为城北仓库里面,属刘家囤积的粮食最多了,要是全分给那些穷鬼,自己就得倾家荡产,后半辈子喝西北风吧! 与此同时,薛羽也看到刘大头了,自然不能让他冲过来,当既又手舞足蹈起来,要借龙王爷的名义,狠狠惩罚一下这个奸商! “河间府人杰地灵,钟灵毓秀,之所以天降灾祸,皆因有妖孽作怪,大胆癞蛤蟆精,你不在山中好好修炼,反而附在凡人身上,搜刮钱财,无恶不作,还不快快现出原形!” …… “啥,刘大头是癞蛤蟆精变得?” “龙王爷说他是,那他肯定就是了,难怪好几个月不下雨,原来是蛤蟆精作怪啊!” “奉龙王爷法旨,打这只蛤蟆精啊!” 刘大头四肢短小、肚大脖憨,头戴瓜皮帽子,又穿了一件土黄色长袍,蹦蹦跳跳的冲向祭台,这模样的确像是一只大癞蛤蟆! 想到几个月来的苦难,都是这只癞蛤蟆引起的,百姓们的怒火瞬间点燃了,纷纷的围拢上来,强壮者拳打脚踢,老弱者狂吐口水! 加之刘大头欺男霸女,作恶多端,那些受过他欺负的人,全都趁机报仇来了,出手格外的重,还专门往要害招呼,扣眼、锁喉、撩阴腿全用上了! “我不是癞蛤蟆精,不是……呱呱!” 刘大头还一边奋力挣扎,一边努力解释着,可是一点用处也没有,很快就被打倒在地上,衣服全都撕烂了,不多的头发也薅光了,痛的他满地翻滚,直学蛤蟆叫唤! 幸好带了七八名恶奴,担心刘大头被打死了,他们会丢了饭碗,这才冲进人群之中,拼尽全力把已经骨折十余处、奄奄一息的刘大头抢出来,抬回宅院救治去了,薛羽不想闹出人命来,于是借龙王爷的名义,说蛤蟆精已经赶走了,这才制止住追打的百姓们! 因为救治及时,又舍得用好药,刘大头保住了性命,又修养了半年多时间,总算能够下地走路了,不过留下两个后遗症: 一是双腿伤势太重了,虽然能够走路,却需要拄一根拐杖,慢慢往前挪着走,因此又得了个‘瘸腿蛤蟆’的外号! 二是只要听到蛤蟆叫,立刻吓得浑身颤抖、大小便失禁,因此刘宅内外到处撒石灰,防止有蛤蟆蹦进来,上下人等也要小心,不能提‘蛤蟆’这两个字! 至于龙王庙,他这一辈子也不敢踏进半步了! ………… “尔等与妖孽为伍,也沾染了妖气,需要各捐纹银一千两赈灾,并在自家门前开设粥棚一百天,多多救济百姓,如此才能消灾解难!”收拾了刘大头,薛羽又盯上了其他地主、奸商,逼迫他们散家财、救百姓。 “谨遵龙王爷旨意,小的们一定多设粥棚,多救济百姓,将功赎罪!” 眼看刘大头如此下场,其他地主、奸商全都吓坏了,乖乖的跪在地上磕头,生怕这位‘龙王爷’一张嘴,自己就变成黄鱼精、泥鳅精之类,被百姓们拖出去痛殴,毕竟与钱财相比,还是性命更重要一些! 虽然他们心里清楚,这是被人给坑了,可又能怎么样呢? 这次祭祀龙王爷的事情,本就是他们领头发起的,想着搜刮百姓们一些钱财,没想到适得其反,弄个赔了夫人又折兵,真是悔不当初啊! 也有奸商暗暗猜测着,这个少年何许人也,竟把‘智者役神、愚者役于神’的把戏,玩的是炉火纯青,莫非背后有人指使吗? “此间事了,孤回龙宫去也,尔等好自为之吧!” 感觉差不多了,薛羽翻了翻白眼,一头栽倒在了贡品堆上,还偷偷往袖子里划拉了几块点心,枣糕、绿豆糕、槽子糕,都是自己爱吃的,却没有动金银珠宝! 一则,自己现在的力量太弱了,藏金银珠宝在身上,很可能召来灾祸的,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啊! 二则,这是用来救济百姓用的,自己也不好意思贪污,个人风格还是要发扬的。 “恭送龙王爷回宫!” …… 百姓们连忙磕头,有人因为太激动了,竟然直接昏迷过去了。 也有人好奇,龙王爷神通广大,给大家送来了粮食,又纠出了蛤蟆精,为啥不好事做到底,再下一场大雨呢? 有聪明人很快给出答案:人家自报家门了,是火龙王-敖甲,既然是火龙王,自然不管下雨的事了! 话又说回来了,水龙王也好,火龙王也罢,只要能护佑一方百姓,那就是好龙王了! 从此以来,天下各省、府、州、县的龙王庙里,都供奉的水龙王,以求广施甘霖、五谷丰登,唯有河间府的百姓们,世代供奉火龙王! 在龙王爷神像旁边,还有一个少年人的塑像,模样俊美,面带微笑,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做蹦蹦跳跳之状,称之为‘龙童子’,一同享受香火祭祀! 正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百姓们忙着给龙王爷磕头,不知道事情的真相,可是有人却看的清清楚楚:杨鹤、孙承宗! 开始之时,二人吓了一跳,不是因为龙王爷下凡了,身为读书人,他们并不太信鬼神之说,而是担心薛羽鼓动百姓造反,这样的事情历史上层出不穷的! 陈胜、吴广学狐狸叫,又在鱼肚子里塞丹书曰:‘大楚兴,陈胜王’,借神谕鼓动了九百名戍卒们,这才掀起了大泽乡起义! 韩山童、刘福通故意散布谶语:‘石人一只眼,挑动黄河天下反’,而后在黄河工地上,偷偷埋了一只石头人,让民工们挖掘出来,趁着群情激愤之际,登高一呼,起兵反元! 同样道理,如今大明王朝内忧外患重重,又接连遇到了大旱,百姓们死走逃亡,怨气冲天,这时候有人借神谕闹事的话,只怕要惹出一场大乱子! 因此上,杨鹤、孙承宗格外紧张,生怕又出了翟让、黄巢之徒,孙承宗甚至想好了,少年人胆敢鼓动百姓造反的话,自己就带人冲进去,就算豁出一条老命,也要把祸根斩于剑下! 没有想到的,少年人并无祸乱天下之心,反而借着龙王附体之际,狠狠教训了那些地主、奸商、神棍,给老百姓做了一件好事! 尤其是看到了,另有十几个孩子,趁机偷取祭台上的贡品,杨鹤、孙承宗差一点笑出声来,原来这才是他们的目的啊! “稚绳兄,怎么办?” “顺水推舟,救济百姓!” “那些地主、奸商们闹事呢?” “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好!” 商议已定,杨鹤立刻派出一队衙役,进场维持秩序,接管捐献的十几筐金银,准备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又下令调动河间府的驻军,以最快速度包围城北的仓库,清点粮食数目,同样用来救济灾民! 之前让地主、奸商们捐粮救灾,这些人死活不肯答应,还诅咒发誓说,那些仓库都是空的。 既然是空的,里面肯定没有粮食,如果突然有了粮食,那就是龙王爷送来的,与地主、奸商们一点关系没有,并不算巧取豪夺! 大不了救济完灾民,再把空仓库还给士绅地主们就是了。 困扰多日的难题,一下子就解决了,杨鹤、孙承宗不禁心花怒放,于是派出身边侍卫,去打探少年人的来历! 很快的,河间府的衙役禀告,少年人是当地一个小乞丐头子,名叫小石头,来历不详,其余不详! 第16章 惊天剧变! “呵呵,璞玉浑金当前,稚绳兄心动否?” “确是一块好材料,可惜其质黑白难辨,真要是雕琢出来了,不知是福还是祸!” “哦,此话怎讲?” 孙承宗文武双全,胆识、见识、魄力皆有过人之处,乃是朝臣中的佼佼者,还有一个特别爱好,就是好为人师! 只要遇到聪慧少年,就会想方设法收入门下,传授经史之学、文韬武略,多年下来,可谓桃李满天下了,其中最为出色的,就是今年的新科进士--袁崇焕! 眼见薛羽略施小计,就把地主、奸商们玩弄于鼓掌之间,还救济了河间府的百姓,如此聪慧少年,日后必成大器! 杨鹤认为好友必起爱才之心,将这个少年收入门下,好好的栽培一番,故而有此一问,没想竟然猜错了! “此子聪明绝顶,应变能力极强,的确是个可塑之才,不过心思太过狡黠了,胆子也太大了一点,只怕不是善良之辈! 这样的人物,一旦崛起朝堂之上,必然执掌天下风云,做出轰轰烈烈的大事业,可是忠是奸却难下定论,不是严介溪,就是张太岳!” 孙承宗眉头紧锁,不断捋着胡须,一时间难下决定! 严介溪,是指严嵩,嘉靖朝内阁首辅,把持朝政二十余年,期间排除异己、杀害忠臣、结党营私,以至边防废驰,财政枯竭,国家汲汲可危,被称为‘大明第一奸相!’ 张太岳,是指张居正,万历前期的内阁首辅,在任期间推行一系列改革措施,财政上清仗田地,推行‘一条鞭法’,总括赋、役,皆以银上缴国库! 军事上任用戚继光、李成梁等名将镇北边,用凌云翼、殷正茂等平定西南叛乱,吏治上实行综核名实,采取‘考成法’,严格考核各级官吏,国家政体为之肃然! 张居正执政十年,缓和了社会矛盾,使衰落的大明王朝重新焕发出了生机,待其病逝之时,太仓粟可支十年、周寺积金四百余万,被世人称之为‘救时宰相,天下第一贤相!’ 靠着张居正积攒的家底,万历皇帝才打赢了三大征(宁夏之役、朝鲜之役、播州之役),维护了大明王朝的霸主地位,不过几十年下来,那点家底已经消耗一空了,否则也不至于没有钱粮赈灾! 严嵩和张居正,一奸一贤,一邪一正,完全站在了对立面,可是仔细观察会发现,二人其实有很多相似之处:比如工于心计、擅长权术,有识人之明,有用人之能,打击政敌决不留情等等! 甚至可以说,二者本就是同一类人,只是在不同因素下,走向了不同的方向! 严嵩如果不是严嵩,就是另一个张居正! 张居正如果不是张居正,那就是另一个严嵩! “罢了,良才美玉,弃之可惜,老夫将此子收入门下,耳提面命,以圣人之道引入正途,日后为国家效力,也算是做了件好事!”孙承宗权衡之后,还是决定把薛羽收入门下,这个少年太聪明了,自己看着就喜欢,不栽培一番太可惜了。 再说了,这个少年人有成为奸相,或者贤相的潜质,不代表他就真能走到那一步! 天下豪杰不计其数,真正独领风骚者又有几人呢,大多数一生不得施展抱负,最终泯然众人矣! 比如江南第一才子唐伯虎,二十九岁参加应天府公试,得中第一名解元,被世人称为前途无量,宰相之才! 结果弘治十二年之时,受考场舞弊案牵连,被罚永世不得为官,只好以卖画为生,晚年穷困潦倒,五十四岁就含恨而终了。 还有大才子杨慎,满腹经纶,胸怀大志,二十四岁之时,殿试第一,考中状元,授翰林院修撰之职,参与编修《武宗实录》,可谓是前途无量! 后因为‘大礼议之争’,连受两次廷杖,几乎死去,后被流放到了滇南长达三十余年,最终病死于蛮荒之地! 由此可见,要想身居高位,执掌大权,并有一番大作为,聪明、博学、英俊、心机、运气诸多因素缺一不可! 一个衣不遮体,食不果腹的小乞丐,又岂能有这般造化呢? 除非他是上天的宠儿! …… “启禀两位大人,朝廷发来了邸报,八百里快马加急!” “嗯,出大事了?” 本想仪式结束之后,派人把薛羽领过来,好好的盘问一番,看看他的人品如何,没想一名随员冲进凉亭,手中攥着一份邸报! 朝廷会把皇帝的谕旨、诏书、臣僚奏议等官方文书,以及国家大事等有关情报,传递给各省的封疆大吏们,称之为邸报! 按照轻重缓急,又分成三百里、四百里、六百里,最快为八百里加急,非军国大事不得使用,比如皇帝驾崩,或者对外兵败,还得是惨败! “啊,糟了,塌天大祸啊!” 杨鹤接过邸报,飞快的浏览着,冷汗瞬间淌下来了,身躯摇晃几下,差点一屁股瘫坐地上,幸好被身旁侍卫搀扶住了。 “唉,不出所料,国家有难了!” 孙承宗伸手接了过来,看过脸色也随之大变,上面清楚的写着: 万历四十七年,三月初一,西路杜松部渡过浑河,行至萨尔浒附近,误中建奴埋伏,激战一日,全军覆灭,总兵杜松、王宣、赵梦麟等皆没于阵,我军尸横遍野,血流成渠,其旗帜、器械及士卒死者,蔽浑河而下,其状惨不忍睹! 三月初二早晨,建奴六万余人,扑向北路马林部,奴酋亲率铁骑冲阵,一举攻入大营之中,我军抵挡不住,副将麻岩战死,主将马林仅以数骑逃遁,余众大溃,全营皆没! 三月初四,奴酋用杜松部阵亡者衣甲、旗帜,诡称我兵,诱东路刘挺部进至阿布达里岗,建奴伏兵四起,首尾夹攻,弥山满谷,四围厮杀! 军乱,挺中流矢,伤左臂,又战,复伤右臂、犹鏖战不已,内外断绝,面中一刀,截去半颊,犹左右冲突,手歼数十人而死,义子刘招孙救之,亦死,全军溃败! 三月初五,得知其余三路兵败,南路李如柏部连忙撤退,大小将士惊恐溃逃,自相践踏,死伤千余人,辎重遗弃殆尽! …… 事后统计,大明军共阵亡道、镇、副、协、参、游、都司、通判、守备各级军官三百一十余名,阵亡军丁四万五千八百七十余名,损失马、骡、骆驼两万八千六百余匹,损失火铳、火炮一万余支,其余辎重不计其数! 另折损朝鲜军一万三千余人,叶赫部骑兵两千余人! 也难怪杨鹤、孙承宗大惊失色了,这次征讨辽东,大明朝廷抽调川、甘、浙、闽各省、以及九边重镇的精锐人马,再上朝鲜、叶赫两部援兵,拥有绝对的兵力优势,物资保障也比较充足,满以为必能取胜,一举荡平女真人巢穴呢! 没想到事与愿违,立国两百余年的大明,竟然败给了刚刚崛起的女真,短短几天时间,三路人马覆灭,精兵猛将折损数万,物资损失不计其数! 这一场惨败之后,大明朝在辽东再无抵御之兵,开原、铁岭、沈阳、辽阳这些重镇,就直接暴露在女真人的铁蹄弯刀下了。 辽东乃是燕京之肩,一旦辽东各镇失守,女真铁蹄就能直捣山海关,大明王朝的都城可就岌岌可危了! “辽东战败,天下震动,我等决不能袖手旁观,老夫这就上奏朝廷,派大员整饬辽东防务,将女真人挡在国门之外,以免战火蔓延至京畿,稚绳兄啊,这个重任非你莫属了!” “朝廷若是肯用,愚兄义不容辞,就算是粉身碎骨,也要保我大明金瓯无缺,就怕朝廷不肯启用愚兄啊!” “稚绳兄放心,我当联络朝中同僚,一起上奏陛下,委派稚绳兄担任辽东经略,若是陛下不肯的话,我们就复奏、三奏、再奏之!” “唉,但愿如此吧!” 因为争国本之事,万历皇帝非常厌恶东林党,只要是东林党中人,一律不予重用,而孙承宗就是其中之一! 因此孙承宗很担心,就算是群臣一起上奏,皇帝也不会批准的,何况这位大明天子,已经二十多年不上朝了,内阁首辅见他一面都难,更别说御前进谏了! “欸,人呢?” “算了吧,咱们先回府衙,救济灾民之事要紧,攘外必先安内,内患不解决,又如何扫除外乱呢!” “也好!” 商议妥当之后,孙承宗抬头观看,却发现仪式已经结束了,那个少年郎也不见了,人群开始离开龙王庙,都到城北去领取粮食了。 想在数万人当中,找到一个不知名姓的少年人,无异于大海捞针一般,孙承宗正忧心国事呢,实在无暇他顾了,于是放弃了寻找,与杨鹤一起返回府衙,商议辽东的事情去了! 毕竟与国家大事相比,一个少年人根本不算什么,前者是惊涛骇浪,后者只是浪潮中一只小虾罢了! 多年以后,孙承宗才知道,自己犯了弥天大错,自己放走的不是小虾,而是一条翻江倒海的蛟龙! 第17章 小兔丢了! “芝麻油的沸点是215度,大豆油是230度,花生油、菜子油是355度,这群缺心眼、少智慧的臭道士,用的竟然是肥猪板油,整整400度高温啊! 可怜本王的龙爪啊,差一点就被烫熟了,疼,疼!” …… 河间府城南,一片树林中,薛羽不停甩着手,疼的是呲牙咧嘴,双手用力搓了搓,竟然掉下一层蜡烛油脂来。 油锅捞铜钱,其实是一种江湖骗术,先倒上大半锅醋,再倒上少许的油,因为油的密度比醋小,全都漂浮在上面了,远远看上去就像一锅都是油! 点火加热之后,只要60度左右醋就沸腾了,看上去油花翻滚、热气腾腾的,其实一点也不烫,把手放进去还挺舒服呢! 白毛老道士就利用这个原理,当众表演了油锅捞铜钱的把戏,欺骗了不明真相的百姓们,以为他真有神通护体呢,进而乖乖的捐出了钱财! 不过这种骗术有个问题,就是油锅沸腾之后,要立刻把铜钱捞出来,如果迟缓片刻,油真的沸腾了,那就变成炸鸡爪子了! 纵然道士们反复练习,可失败、受伤的几率依旧很高,且不能重复表演,否则必然会露馅了。 薛羽是理科生,化学、物理全都满分,自然知道这点小把戏了,且有更高明的玩法! 趁着百姓们祭拜龙王爷之时,薛羽悄悄溜进了配殿,偷了一些蜡烛油涂抹在自己手上,又用炉灰把小脸画花了,再装作龙王爷附体,用手一枚枚的捞出了铜钱,把那些道士吓的一愣一愣! 不过猪油的沸点太高了,虽然手上涂了蜡烛油,可以隔绝热量,指缝间、指甲盖的缝隙间还是被烫到了,幸好伤的不严重,回去泡一泡冷水,有一两天就没事了。 装完龙王爷之后,薛羽立刻离开了龙王庙,躲到了这片树林中,不躲一躲是不行了,因为百姓们太热情了! 有人跪在地上,要拜自己为师学习法术,有人撕扯自己的衣服,说要带回家供奉起来,沾一沾龙王爷的福气,还有人牵着十七八岁的大姑娘,非要招自己做上门女婿! 问题是,薛羽虽然有三十多岁的灵魂,却只有十四岁的身体,小胳膊、小腿都没长开呢,纵然想娶个媳妇,也是有心无力啊,只能逃之夭夭了! 另外吗,也是担心地主、奸商们暗中报复,没了龙王爷的光环加身,自己还是一个小流浪儿,斗不过那些有钱有势的家伙,只好三十六计--走为上了! 女大一,抱金鸡, 女大二,金满罐, 女大三,抱金砖, 女大四,福寿至, 女大五,赛老母, 女大六,乐不够; ………… 薛羽靠着一颗大槐树,唱起了最近学会的小调,同时偷偷猜想着,自己在这个空间能待多久,以后能不能娶媳妇,又能娶几个媳妇? 可怜自己前世活了三十一岁,连一个女朋友都没谈过,至死还是一条单身狗,真是闻之伤心,思之落泪啊,但愿老天爷开眼,这辈子加倍补偿自己吧! 其他的穿越者,可都是三妻四妾、美女如云,以一己之力,创造出一个民族的变态家伙都有,比如那个小黑脸,想来自己也不会太差劲吧? “老大在这里呢!” “老大,我们回来了!” 听到了乌鸦叫,不对,是听到薛羽的歌声,小伙们陆续聚拢过来了,一个个喜笑颜开的,收获非常丰厚! 小鼠抱回一摞糕点,虎头拎着两只肥鸡、两条鲜鱼,蛮牛最是厉害了,竟然扛回一个大猪头,起码有三四十斤重,其他人也没有空手的,顺回来这些贡品,足够大家美美的吃上几天了! 奇怪的是,小兔、金丫却没有回来,记得她们是最先开溜的,按理说早就该到了呀? 是拿的东西太多了,走的慢,还是遇到别的情况了? ………… “老大,不好了,小兔被人给抓走了!” “什么?” 薛羽有些不放心,正要去找一找呢,没想金丫跑回来了,满脸的惊慌之色,衣服撕破了好几处,靴子还丢了一只! “别慌,慢慢说,到底出什么事了!” “老大,有个蒙面人,半路上……” 原来小兔、金丫拿着一些贡品,悄悄的溜出了龙王庙,准备到树林里跟大家伙汇合,那知路过一片荒地之时,从树后窜出一个蒙面人,不但抢了贡品,还要把她们一起夹走! 金丫又咬又挠的,总算是挣脱出来了,却没有力气救小兔,只好跑回来报信了。 “他妈的,肯定是碰到拍花子了,咱们赶快去救小兔!” “拍花子抢了人,是不会留在原地,咱们去那里找啊?” “就算是跑断了腿,也得把蒙面人找到,把小兔救回来!” …… 拍花子,是一种专门拐卖儿童的人,这种人为了减轻被骗人的戒备,大多假扮成叫花子,因此民间称之为‘拍花子’的! 最近河间府一带灾民涌入,治安混乱,拍花子们活动猖獗,不断的四处作案,至于被拐骗走的孩子,男童卖为奴隶,女童卖进青楼,下场非常之凄惨! 十二个伙伴里面,小兔年纪最小、最天真可爱了,一直深受大家的宠爱,如今竟被拍花子抢走了,伙伴们顿时愤怒了,小鼠更是双眼通红,从怀中掏出一把小攮子,一副要杀人的样子! 要想不被人欺负,就要有自保的手段,因此小伙伴们把捡来的铁片,打磨成匕首形状,暗藏在自己身上,以备不时之需! “都别慌,让我想一想!” “听老大的!” “金丫,你把过程再复述一遍,那个蒙面人有什么特征没有?” “嗯,个头不高,体型瘦弱,身上还有一股发霉的味道,差点把我给晕死了,对了,我把他的右手腕咬伤了,这才挣脱了出来!” 小伙伴出事了,薛羽也很着急的,不过他有个优点,临大事而有静气,越是到了关键时刻,头脑就越是冷静,可以从容不迫的应对局面! 按理来说,拍花子拐骗小孩子,往往会使用迷药,把小孩弄的神志不清,再偷偷的带走,可小兔是被人硬抢走的,说明作案者是个新手,没什么经验的! 一个成年男子,抓两个小女孩,竟然还被跑掉一个,说明作案者体力不强、胆子又小,是个没用的窝囊废! 考虑以上两点,就可以把目标范围压缩一些了,不过河间府的拍花子太多了,除非有什么明显特征,否则还是很难找到作案者的! “嗯,金丫过来,让我看看你的胳膊!” 目光转动之间,薛羽发现金丫的衣服被撕破了,露出一节雪白的手臂,上面还有几条红印子,应该是拼命挣扎之时,被拍花子给抓伤了! 仔细数一数,竟然有六道抓痕,正常人一只手上,有五根手指,怎么出现六抓痕呢? 除非抓人者,是个六指儿--魏六指! “原来是这个坏蛋抓走了小兔,咱们找他算账去!” “别急,先谋划一下,否则救不出小兔,咱们还得搭进去!” 魏六指比较废物不假,可毕竟是个成年人,还有一大帮狐朋狗友,这样冒然找过去,只怕要吃大亏呢! 这家伙又是个无赖,居无定所,四处浪荡,想找到他也不是一件容易事! 薛羽制止住伙伴们,原地转悠了几圈,想出一个比较稳妥的办法: “金丫、红秀、大黑、二憨,把猪头和点心留下,其余贡品你们带回庙里去,路上小心一点,别让坏人给抢了,如果真遇到了坏人,那就扔了东西快跑,保住自己要紧,明白了吗?” “明白了,老大!” “其他人跟我走,找魏六指算账去!” “是!” 河间府很大,想要找一个人,无异于海底捞针一般,不过只要用对了方法,那怕真是海底针,也能给它捞上来! 薛羽一行人没有进城,而是绕行到了城北,那里有一座城隍庙! 中国古代,一般用土来夯筑城墙,城墙四周挖出堑壕,用来阻止敌人进攻,其中有水的堑壕称为‘池’,没水的堑壕称为‘隍!’ 所以城隍就是城墙与堑壕的合称,是用来保护城市安宁,抵御外敌入侵的,顾名思义,城隍这种神仙,就是城市的守护之神! 各地方的城隍爷,都是当地百姓自行选出的,选择标准是殉国而死的忠烈之士,或者正直聪明的历史人物,比如东南三大著名城隍:苏州城隍-春申君黄歇、杭州城隍-文天祥、上海二城隍-秦裕伯! 河间府的城隍爷,叫做张文蔚,在历史上没啥名气,也不太灵验,因此香火非常冷落,庙宇也破败不堪了,慢慢的变成了孤儿、小乞丐们的聚集地之一! 世道艰难,乞丐们生存不易,小乞丐们就更难了,要想活下去,大家必须抱成团才行! 因此上,小乞丐们有了困难,都会跑到这里来求助,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共同在乱世中挣扎求生! “石头哥来了,石头哥好!” “嗯,好!” 城隍庙周围,大约有数十名小乞丐,有的坐着,有的躺着,见到薛羽一行人进来,全都聚集过来了,亲热的打着招呼! 一则,薛羽为人仗义,经常帮助其他人,在小乞丐群中颇有威望! 二则,龙王庙的事情,很多小乞丐也见到了,自然是又尊敬、又畏惧了! “今天我遇到一件为难事,想请大家江湖救急!” “石头哥说吧,什么事需要帮忙,大家伙义不容辞!” “好,我要找一个人,魏六指,是个泼皮无赖,以前在刘大头家做过看门的,还望大家伙帮帮忙,尽快找到此人,我小石头感激不尽!” 说话间,薛羽把点心、猪头放在了供桌上,作为对大家的酬谢! “哇,点心,肉!” 小乞丐们生活艰难,几天都难吃到一顿饱饭,如今见了香喷喷的点心,还有又肥又大的猪头,谁不心动啊! 当既飞奔出了城隍庙,四处寻找魏六指去了,而且是一传十、十传百,河间府附近的小乞丐全动员起来了,拉网式的反复搜索…… 黄昏时分,一个小乞丐带回了准确消息,魏六指就在城内的茗香阁中! 第18章 金鳌岗! 茗香阁,位于河间府城南区,一条比较隐蔽的胡同里面,上下三层的建筑,青砖红瓦、高大气派,雕梁画栋、装饰讲究! 门前挂着红色匾额,还有一副金漆对联: 上联:春满壶中留客醉; 下联:茶香座上待君来! 从表面上看,茗香阁是一座茶楼,贤人雅士聚集的地方,不过河间府的人都知道,这里其实是一间赌坊,进出这里的客人,都是一些奸商、财主、无赖、小偷之类! 明太祖朱元璋以猛严治国,最厌恶那些嗜赌成性、不事生产的无赖了,并认为赌博会带坏人心,因此制定了律法: ‘凡是参与赌博者,一律处以断手之刑,开设赌局者,斩首、抄家、家属流放三千里’,如此严厉打击下,社会风气为之一清! 可是嘉靖、隆庆、万历三朝以来,国家律法逐渐松弛,加之城市生活日趋繁华,游手好闲之徒不断增多,赌博之风又复兴起来了,大小赌场也随之出现。 为了掩人耳目,这些赌场不敢明目张胆的营业,而是借茶楼、棋社为名,行聚众赌博之实,标准的挂羊头卖狗肉,而茗香阁的东家,据说是河间府一股黑势力--猛虎帮! 得知消息之后,薛羽等人第一时间进城,来到了茗香阁大门前。 “老大,已经探查清楚了,魏六指就在里面,咱们冲进去吧!”小鼠非常的着急,因为小兔是他的亲妹妹,也是唯一的亲人! “稳住,现在还不能动手!” 薛羽观察了一番,发现茗香阁内非常嘈杂,想来有很多赌徒在玩耍,大门口还有几个身强力壮、面目凶狠的打手走来走去,腰间都别着铁尺、匕首之类! 自己一方只有七个人,还都是未成年的孩子,这样硬冲进去的话,就算是找到了魏六指,也对付不了他、和他的那些狐朋狗友,估计还得挨一顿痛揍呢! 现在只能隐忍着,等到魏六指出来了、落单了,再找个合适机会抓住他,逼问出小兔的下落,这叫做逢强智取,遇弱活擒! 以前上学的时候,薛羽和宿舍里的弟兄们,就经常这样收拾高年级的学长,分化瓦解,各个击破,因为这些‘牲口’不但抢光了学姐,就连学妹也不放过。 等到学长们反应过来,找上门报复之时,教导主任早就守株待兔了,让这些‘牲口’们报复不成,还要吃一个哑巴亏,这些都是薛羽精心设计的! 因此上,薛羽在学校里颇有名气,还得了个外号:黑心小书生! 黑心,是说他一肚子坏水,眨眼就是个坏主意,让人防不胜防。 小书生,是说他文质彬彬,外表很有欺骗性,而且博览群书、学识渊博! 后来宿舍里八个弟兄,有七个成功脱单了,天天出去跟女友约会,只有薛羽这个出谋划策者,依旧是只单身狗,只能躲在宿舍里看小说,想想都是眼泪啊! 没办法,女人都是感性的,谁也不愿跟一个‘坏家伙’谈恋爱,生怕被欺骗了! ……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黄昏时分,魏六指从赌场中出来了,垂头丧气,还不停拍打右手,嘴里唠叨着什么,看样子又输了不少! “老大,魏六指出来了,咱们下手吧?” “别急,这里人太多了,先悄悄的跟着他!” “是!” 薛羽等人紧随其后,紧紧的盯住了他。 魏六指离开赌场之后,转过几条街道,钻进一家小酒馆,点了些酒菜吃喝起来,吃完之后,又在小酒馆里吵闹起来了! 原来这家伙输的身无分文,跑到酒馆里吃白食来了,开酒馆的是一对老夫妻、带着个小孙女,拿这个泼皮无赖也没办法,只能自认倒霉了! 吃饱喝足之后,魏六指又钻进一条小胡同,来到一户人家门前,黑漆木门紧闭着,上面挂着个小牌子,刻有‘贞烈’二字,原来这里住着一位寡妇,而且是一个人独居的。 “开门,快开门,你家六爷来了,哈哈!” “咚!咚!” “他妈的,丧门星、克夫命,你就是主动倒贴,六爷还不稀罕呢,呸!” …… 魏六指开始敲门,里面没有回应,又用力踹了几下,大门纹丝不动,想来里面用门杠顶住了! 眼看不得破门而入,魏六指说了一阵下流话,这才悻悻而去,又过了一会儿,门内传来嘤嘤的哭泣声,又害怕、又委屈、又无助! “吃喝嫖赌,坑蒙拐骗,吃白食、欺老幼、踹小寡妇门,这小子真是五毒俱全啊!” 薛羽一直跟在后面,气的咬牙切齿,真是见过缺德的,没见过这么缺德的,同时暗暗猜测着,魏六指家的祖坟肯定紧挨着化粪池,还是超大型的百年老坑,因此才生出这么一个混蛋玩意儿! 其他小伙伴也很生气,同时暗暗担心着,小兔落在这个家伙手里,会不会受虐待啊? 再说魏六指,继续在大街上厮混,又撅了一个老头的拐棍,踢了一个小乞丐的碗,调戏了一个小媳妇,一直到夜幕时分,这才出了河间府城西门,向着郊区走去了。 …… “差不多了,动手!” 离开河间府八九里地,来到了一片杨树林附近,这里道路狭窄、不见行人,天色也完全黑下来了,感觉时机成熟了,薛羽用力挥了下手! 小伙伴们迅速靠拢过去,有的拎着棒子,有的捡起石头,还有的绕到了前面,用绳索设下了陷阱! “张家的猪吃了李家的糠, 赵家的瓦砸了王家的窗, 哥五个分家谁都不养娘, 小两口拌嘴动上擀面杖, …… 噗通,哎呦喂!” 魏六指一边哼着小曲,一边摇头晃脑的赶路,根本没注意脚下,有人设好了绊绳,顿时摔了个狗吃屎,疼的他直叫唤! 与此同时,小鼠、蛮牛、虎头、百花蛇、猴子全都扑了上去,有人掐胳膊,有人按住腿,还有人合身压上去,试图把这个无赖给制服住! “小兔崽子们,竟敢偷袭你家六爷,看我不剥了你们的皮,啊!” 魏六指开始吓了一跳,还以为遇到劫匪了呢,待看清是几个孩子偷袭自己,顿时就不害怕了,一边大声的喊叫,一边手刨脚蹬的拼命挣扎! 小伙伴们人数虽多,毕竟年纪太小了,身体又单薄,渐渐的压不住这个无赖了。 “魏六指,你的钱掉了!” “钱,那里呢?” “啪!” “绑起来!” 关键时刻,薛羽也冲了过来,趁着对方低头找钱之际,一石头砸在后脑勺上,魏六指翻了翻白眼,瞬间昏迷过去了。 而后众人取出绳索,单三扣,双三扣,捆了个结结实实,就像拖死狗一样,把魏六指拖进了旁边树林中,又查看他的左手腕,果然有一块清晰的咬痕,由此可以证明,小兔就是被他绑架的! 抓住了凶手,接下来,就是审问了。 “哗!哗!……下雨了,呸,真骚!” “说,你今天是不是绑架了一个小女孩,六岁大小,模样很可爱!” “没有,绝对没有,你们这些臭叫花子,竟然敢打劫魏六爷,六爷我动动手指头,就让你们死无葬身之地,还不快点把我放开,臭叫花子!” “呸,还敢嘴硬是吗,看来不给你点厉害,你是不会说实话了,揍他!” “还不说,把他的手指头切下来!” …… “别切,我说了,我是抓了一个小女孩,藏在我家地窖里了!” 用一大泡童子尿,把魏六指浇醒了过来,众人询问小兔的下落,这家伙开始还嘴硬,挨了十几个耳光,却死活不承认自己抓了人。 后来小鼠拔出了攮子,要切他的手指头,这个无赖心中害怕,这才一五一十的全交代了。 因为丢了看门狗,魏六指被赶出了刘宅,丢了差事的他,只好在大街上厮混,偏偏又好赌成性,没几天就把兜里的钱输光了,还欠了一屁股的赌债! 有心赚钱还债吧,本身没有一技之长,又吃不了苦、受不了累,这才做起了‘拍花子’的勾当,在龙王庙附近绑架了小兔,想着卖点钱还债,因为一时没有合适的买家,还没有出手呢! “你家在那里?” “就在前面不远,金鳌村!” “走,带我们过去,不许敢乱喊乱叫,否则就废了你!” “不敢,不敢!” 接下来,众人压着魏六指,沿着小路继续行进,大约走出了十几里远,眼前出现一个村落--金鳌村! …… 金鳌村,在河间府一带非常有名,这得益于旁边的金鳌岗,和它的传说故事了! 河间府城西有一座高岗,方圆十几里大小,其状椭圆,土质泛黄,另有六口池塘,或长或短,或圆或扁,均匀分布在高岗周围! 从高处俯瞰的话,就像是一只金色大王八,头冲东、尾在西,四足抓住地面,拼命的挣扎着,想要来一个王八大翻身! 中国人喜欢因地命名,地形像什么就叫什么,比如野马岭、卧龙岗、白虎涧之类的,如此推算下来,这里就该叫王八岗了,不过‘王八’两字不好听,有聪明人转动脑筋,给改成了金鳌岗! 金鳌,是中国神话中一种神***尾似龙,身似海龟,全身金黄色,生活在大海之中,通常是权利、财富的象征! 另外吗,金鳌在东海龙宫之中,还担任着丞相官职,是龙王爷身边的大红人,虽然没啥大本事吧,可虾兵蟹将们见了它,也得尊称一声‘九千岁!’ 岗下有个小村落,就是金鳌村了,大约住着一百多户人家,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田园生活,如果村中有人去世了,就埋葬在高岗之上,坟头一座挨着一座! 据说很久以前,有个风水先生路过此地,看过地形之后大为惊叹,‘说这里是‘金鳌翻身’之穴,一等一的风水宝地,日后必出个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的大人物! 因此上,金鳌村的百姓们,都把先人葬在高岗之上,希望自家子孙中出个高官,也好光宗耀祖一番,可惜几百年过去了,别说什么高官了,连个芝麻绿豆小官也没出过,一辈一辈全是贫民百姓! 已是夜幕时分,村民们全都休息了,一点灯火也没有,一行人高抬腿、轻蹑足,很快来到了村东口………… 第19章 救一个,搭一个! “魏六指,这真是你家吗,敢说谎的话,现在就切了你的手指头!” “诸位别误会,这真是我家啊,想当年,我们魏家也是大户人家,良田千亩、骡马成群,过着使奴唤俾的快活日子,可惜家门不幸,出了一个嗜赌成性的叔父,把家产败了个七七八八,到了我这辈子,又继续的吃喝嫖赌败家,如今就剩这么一座宅子了!” “哦,你那个败家叔父那里去了?” “早些年,出门躲债去了,听说为了弄笔银子,自己阉割了自己,进皇宫当了太监,现在也不知是死是活!” “自己阉了自己,真是个狠人啊!” 魏六指住在金鳌村东头,一座两进七开间的大宅院,青石砌墙、灰瓦覆顶,占地广阔、布局分明,能有这样一座大宅院,说明魏家以前真的富裕过。 可是推开大门,走进去一看,才明白何为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败家子,真是败家子啊,我要是有这么个儿子,非得活活气死不可!” “对了,魏六指,你家里还有别的人吗?” “没有了,媳妇被我输出去了,老爹、老娘早就气死了,现在就我一个人,一人吃饱全家不饿,这也挺不错的!” “我去,你真牛!” 两进七间的大宅院里,家具、器皿、门窗、房梁、椽子、砖瓦……只要稍微有点价值的东西,统统的不见了。 就剩下了四面围墙,几间没有顶的房子,还有遍地的破砖烂瓦,败家败到这个份上,也称的上登峰造极了! 让薛羽等人奇怪的是,魏六指这个败家子,把家里能卖的全都卖了,为何没卖这座空宅院呢? 书中暗表,不是不想卖,而是卖不成,因为有家族长辈阻拦! 明朝时期,百姓们喜欢聚族而居,族规甚至比朝廷律法还好使,族长对族人更是有生杀之权,像是娶媳妇、嫁女儿、买卖房屋、田地这些事情,必须家族长辈们同意才行! 族中出了个败家子,魏氏长辈们也很无奈,言语教诲又没有用,只好用族规来威胁魏六指了,不准他变卖宅院,那是祖宗传下来的,必须传给子孙后代! 如果魏六指敢卖祖宅,就把他装进猪笼里沉塘,让他跟那些不守妇道的女人一起做伴去! 正因如此,这座祖宅才保留下来了,不过变成了一座空宅,里面的东西全被魏六指卖干净了! “你把人藏那里了?” “后院有个地窖,就藏在里面了!” “走!” 北方冬季寒冷,严重缺乏蔬菜,因此家家户户都会挖个地窖,储存上一些白菜、萝卜,以供冬季食用,如果遇到了兵荒马乱,全家人还能钻进地窖里躲避一下! 魏六指家的地窖很隐蔽,搬开上面的破砖烂瓦,掀开了厚木板子,露出一个四尺大小的入口,里面黑咕隆咚的,什么也看不见! “小兔,小兔,你在里面吗?” “呜!呜!” 趴在地窖口,向里面喊了几声,没有听到回答,却传来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薛羽当既跳了下去,向地窖深处摸索前进…… 片刻之后,薛羽爬上来了,怀抱着一个小女孩,手脚紧紧捆绑着,嘴里还塞了块破布! “哈哈,救出来了,小……嗯,她是谁?” 伙伴们连忙把绳索解开,把破布掏了出来,刚要好好庆祝一下,笑声却戛然而止,因为伙伴们惊讶的发现,救上来的不是小兔! 女孩比小兔稍大一点,大约八九岁的样子,身穿青色长裙,头上梳着双丫髻,眉目十分清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中,充满了畏惧之色! “魏六指,你敢耍我们?” “不敢,不敢,这个不是的话,里面还有一个!” “还有一个,那她是谁?” “前两天抓来的,一直没卖出去!” 薛羽二次跳下地窖,很快又抱上来一个小女孩,借着月光仔细打量,这次确定是小兔无疑了! “石头哥哥,呜呜!” “小兔别怕,哥哥来救你了!” “我要石头哥哥,呜呜!” 解开绳索之后,小兔钻进薛羽怀里,委屈的哇哇大哭,衣襟很快给阴湿了一大片,真不知小小躯体里,怎么有这么多眼泪! 小鼠也想上前安慰,可惜根本插不上手,妹妹对薛羽的依赖性,远远超过了他这个亲哥哥,让小鼠破有点吃醋呢! 一番辛苦之下,总算把小兔救出来了,没想还多救出一个小女孩,这该怎么办呢? “小妹妹,你叫什么名字,今年几岁了?” “你家在那里啊,家里还有什么人?” “你不会说话吗?” …… “魏六指,你个缺德带冒烟的家伙,是不是给她下哑药了?” “天地良心啊,我把她带回来的时候,她就是这个样子了,肯定是个小哑巴,这才一直没能出手,白白吃了我好几顿饭,亏大发了!” “拐卖儿童,害的人家骨肉分离,你还亏大发了,我打死你个不要脸的货!” “哎呦喂,不敢了,不敢了!” 薛羽蹲在地上,用和蔼的语气询问着,想问清小女孩的来历,再把她送回去与家人们团聚,也算是做了一件大好事! 那知小女孩一言不发,只是不断的摇头,急的薛羽火冒三丈,又狠狠的踹了魏六指几脚! 最后跟小伙伴们商议了一下,决定把小姑娘带回去,慢慢的帮她寻找家人,能找到自然最好了,如果实在找不到,那就多一个小伙伴吧! 接下来,该处置魏六指这个缺德带冒烟的家伙了! “老大,这家伙以前没少欺负咱们,有仇报仇,有冤报冤!” “老大,这次要是放了他,过后肯定报复咱们,不如一了百了,村外有好几个大池塘,深不见底!” …… 小伙伴们全受过魏六指欺负,对他早就恨之入骨了,拳打脚踢都不解气,虎头、百花蛇也拔出了攮子,小脸上杀气腾腾的! 建议趁着夜深人静,结果了魏六指的性命,再把尸首绑上石块,沉入村外的池溏之中,一切神不知,鬼不觉,其他人也大都表示同意! 不怪小伙伴们心狠,在乱世之中求生存,靠的就是两样:一是内部团结,互相帮助,二是心黑手狠,凶悍敢斗! 十二名小乞丐,要是没点凶狠劲,早就被人欺负死了! “诸位小爷啊,魏六指以前猪油蒙心,有对不住的地方,你们大人有大人量,千万别跟小人计较,就当小人是个臭屁,随便放了吧! 只要放了小人,小人一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绝不敢找诸位小爷的麻烦了! 小人对天发誓,以后要是食言的话,就断子绝孙、千刀万剐、不得好死,尸骨挂在大树上,任由乌鸦啄食,灵魂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超生!” …… 魏六指真是吓坏了,脑门上全是冷汗,跪在地上叩头不止,又是诅咒、又是发誓的,为了保住自己的小命,好话说了几大箩筐! 而后一阵噼里啪啦的怪响,裤裆里传出了恶臭,竟然大小便失禁了! “哈哈,算了吧,得饶人处且饶人,咱们把小兔救出来就好了,何必非闹出人命呢,那样对咱们也没有好处! 魏六指听好了,这次就绕了你的狗命,以后再敢欺负弱小,我绝不会放过你的,别忘了你发过的誓言!” 反复考虑之后,薛羽还是没下狠心,理由有三: 一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真要弄死了魏六指,这件事早晚泄露出去,官府一旦追究起来,必然是个大麻烦! 二则,魏六指是个窝囊废,既没本事,也没胆量,就算是放了他,也不用担心报复,大不了再收拾他一顿! 三则,薛羽的灵魂穿越到了大明朝,可思维方式还停留在原空间,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对杀人这种事情,内心还是很抵触的! 考虑以上几点,薛羽才做出了放魏六指一马的决定! 可惜薛羽不知道,这是一个错误的决定,打蛇不死,必要伤人! 薛羽更没有想到,为了这个错误决定,自己会付出多么惨痛的代价! “呜呜!--呜呜!” “嗯,魏六指,你是不是拿了她的东西?” 众人准备离开了,小女孩却不肯走,指了指魏六指,又指了指自己的脖子,小脸上满是焦急之色! 薛羽猜到了七八分,应该是魏六指抢了小女孩的东西,还是很贵重的那一种,于是上前逼问起来! 魏六指不敢抵赖了,领着众人回到前院,从灶洞里掏出一个小包裹,里面是一枚长命锁,赤金打造,核桃大小,在月光下闪闪发光! 古代卫生条件差,幼儿的夭折率极高,做父母的为了让子女顺利长大,即便家庭条件再差,也会想方设法的,用金、银打制一把长命锁! 待子女百日,或者周岁之时,挂在其脖子上面,认为这样就能锁住性命,避免病魔疫鬼危害小孩了,一直戴到成年,或者成婚,才能够取下来! “臭无赖,连小孩的长命锁都抢,真是不要脸到家了!” “小的不敢了,以后再也不敢了!” “咱们走吧!” 又踹了几脚,众人离开了魏家村,抄小路返回破庙去了,小兔和小女孩惊魂未定,兼之路途远、天色黑,只好背着她们行进了! 没想两人都要薛羽背,换别人就不肯走,还不断的抹眼泪,无奈之下,薛羽只好背着一个,抱着一个,这才把问题解决了! ………… “小兔崽子们,咱们骑驴看账本,走着瞧!” 待到众人离开了,魏六指脸色为之一变,眼睛中满是报复之意,而后蹦到了烟台旁边,用棱角猛磨手上绳索,很快挣脱出来了! 第20章 可怕的亲和力! “老大,你们把小兔救回来了,真是太好了!” “回来了,放心吧!” “咦,她是谁?” “一起搭救回来的,也是被拐卖的孩子!” 午夜时分,众人回到了破庙中,大黑、二憨、红秀、金丫都没有睡,一直在苦苦等候着,见到小兔被救回来了,高兴的又蹦又跳,悬着的心总算放下来了。 一天的奔波下来,众人都是又累又饿了,拿出白天顺回来的贡品,围坐在篝火旁边,一边讲述事情经过,一边大快朵颐、吃的满嘴流油! 小哑女也坐在旁边,捧着块糕点啃食,就像一只乖巧的小松鼠,同时倾听众人的谈话,感受着浓浓的情谊,眸子深处的戒备之意淡化了许多! 对于她的出现,众人还是很欢迎的,大家都是孤儿,在乱世中苦苦求生,早已把这座破庙当成了家,把小伙伴们当成了亲人! 多一个亲人,就多一分温暖,也多一分生存的机会,自然是件高兴事了,不过红秀、金丫却有点不高兴,因为猴子的一句话: “老大英雄救美,小姑娘是不是该以身相许呢?” “猴子,你找死啊!” …… 这本是句玩笑话,却让小哑女羞红了脸,好半天抬不起头来,红秀、金丫则撅起了小嘴,一股浓浓的醋味弥漫开来,吃醋是女人的天性,与年龄大小无关! 小兔倒是很高兴,因为自己也是获救者,按照‘英雄救美,美人以身相许’的逻辑,自己以后也要嫁给石头哥哥的,虽然不知道嫁人是什么意思,可只要跟石头哥哥在一起,自己就是高兴的。 吃饱喝足之后,小伙伴们很自觉的围坐成一圈,等着听老大讲武侠故事! 薛羽讲武侠故事,本是安慰小伙伴们用的,以弥补物质生活的不足,没想到一来二去,反到成了保留节目,每晚不讲上一段,小伙伴们都睡不着觉了。 之前的日子里,已经讲了《龙门客栈》、《天龙八部》、《射雕英雄传》等好几部武侠故事了! 今晚为了庆祝小兔平安脱险,以及新成员的加入,薛羽决定讲一个自己最拿手的,也是最喜欢的故事《神雕侠侣》! “话说郭靖、黄蓉参与华山论剑之后,由黄药师主持成婚,而后在桃花岛归隐,过上了出双入对,只羡鸳鸯不羡仙的快活日子! 那黄药师性情怪僻,不喜热闹,与女儿女婿同处数月,不觉厌烦起来,于是留下一封书信,说要另寻清静之地闲居,迳自飘然离岛去了! 黄蓉知道父亲脾气,虽然不舍,却也无法可想,初时还道数月之内,父亲必有消息带来,那知一别经年,音讯杳然,黄蓉思念父亲和师父洪七公,于是和郭靖出去寻访,未想引出一段江湖风波来……” 随着故事开始,杨过、孙婆婆、小龙女等人物依次出场了,待讲到赤练仙子-李莫愁之时,薛羽还清了清嗓子,背诵了一首《雁丘词》: 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许? 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 欢乐趣,离别苦,就中更有痴儿女。 君应有语,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 ………… 金代大学问家元好问,在赴并州应试途中,被一只大雁殉情的事情深深感动,于是买下大雁葬于汾水之旁,并写了这《雁丘词》。 全词紧紧围绕一个‘情’字,以雁拟人,谱写了一曲凄婉缠绵、感人至深的爱情悲歌,用作这部《神雕侠侣》的定场诗,真是再合适也不过了! 很可惜,对薛羽讲的武侠故事,小伙们们听的如痴如醉,不断拍手叫好,可对这首《雁丘词》吗,就一点感觉也没有了,目光中全是茫然之色,显然是没听懂! 没办法,一则,伙伴们年纪还小,尚不懂的男女之情,相比较之下,他们更喜欢刀光剑影、行侠仗义的情节! 二则,小伙伴们都不识字啊,白话文的故事听得懂,深奥一些的诗词歌赋就不行了。 两只大雁殉情死了,他们的第一反应就是,架锅、烧水、拔毛,好好的饱餐一顿,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反倒是坐在角落里的小哑女,听的是黯然神伤、若有所思,还偷偷摸了眼泪呢,难道说,她竟然听懂了? 薛羽不禁怀疑起来,能够听懂《雁丘词》,只有两种可能:一是她天资聪明,可以不学自通,这种情况少之又少! 二是她识字,且有一定的古文功底,背诵过很多诗词! 问题是,这可是大明朝啊,受各方面因素影响,人口平均识字率不足百分之五,女人的识字率更是不足千分之一! 中国是小农经济社会,对绝大多数女人来说,只要会织布、做饭、打柴、喂猪、哄孩子这几项技能就行了,识字没有啥用的,不会写名字也没关系,反正嫁人以后随夫家的姓,什么白李氏、黄张氏的叫上一辈子! 因此姓侯的女子,往往不愿嫁给姓孙的丈夫,生怕变成了‘孙猴!’ 诗词歌赋、琴棋书画,那是大家闺秀才玩的东西,对了,还有青楼才女! 小哑女竟然识字,听的懂《雁丘词》,说明她自幼受过良好的教育,再联想到那枚赤金长命锁,看来她的出身不一般啊! 一个出身不凡的小姑娘,为何穿着如此朴素,又被魏六指给抓住了? 她到底是什么人呢? 身为老大,要对小伙伴们的安全负责,而这个来历神秘的小哑女,不知会引出什么事端呢,自己要多多留意才是啊! ………… 之后的日子,白天里,薛羽带着小伙伴们,采野果、套兔子、挖泥鳅……为了温饱而拼命努力! 夜晚里,继续讲《神雕侠侣》的故事,用丰富的精神享受,弥补物质上的缺乏! 金大大学识渊博,才思敏捷,文笔更是第一流的,他塑造出来的人物,无不是有血有肉、性格鲜明的存在,对中华传统文化的运用,更是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这本《神雕侠侣》,更是佳作中的佳作,经典中的经典,把江湖儿女的侠肝义胆,爱恨情仇描写的淋漓尽致! 话又说回来了,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东西,再好看的小说,也有不尽人意之处,因此薛羽在讲述的同时,按照自己的喜好,略微的修改了一些情节! 比如那位尹志平,出场两集就去领盒饭了,就说他爱慕小龙女过度,以至于练功时走火入魔,筋脉尽断,吐血身亡! 杨大侠的胳膊也保住了,否则一个人独自生活十六年,他怎么剪指甲呢? 这个难题,可是让无数读者操碎了心的! 最后的大决战,则改在了四川钓鱼城,就说蒙古大军要先取西南重镇,进而大纵深包围南宋,达到一统天下的目的! 郭靖、杨过则带领一众武林豪杰们,千里持驰援钓鱼城,与守军齐心合力,打败了蒙古军队,并击杀了蒙古大汗-蒙哥! 因为真实历史中,蒙哥汗是在钓鱼城下病逝的,(一说被宋军飞矢击中,重伤身亡),而不是死于襄阳城之战! 而在日常生活中,薛羽一直暗中观察的小哑女,说不上是防范,更多的是好奇,而观察的结果吗,让他见识了一个女人有多厉害,又有多大本领! 小哑女的厨艺很好,山间采集来的苦涩野菜,经过她的一番烹制,都吃着有滋有味了。 小哑女还很勤快,把东岳庙内外仔细打扫了一遍,经过她的妙手整治,原本凌乱不堪的大殿,终于有了几分家的模样! 小哑女还很聪明,总是能采集到最多、最好吃的野菜、野果子,她仿佛对花草树木非常熟悉。 还有几次,小兔和金丫等人误采了有毒的蘑菇,也是她第一时间发现,并阻止下来的,否则放进锅里面,大家就一起去阎王殿听故事了。 更重要的是,小哑女有一种特殊本领--亲和力! 拥有亲和力的人,给他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可以很快获得好感、信任,建立深厚的友谊,甚至让人心甘情愿的听其号令,为其赴汤蹈火! 这不禁让薛羽联想到一个人,就是大明朝历史上亲和力最强的皇帝--英宗朱祁镇! 土木堡之变,二十万明军覆灭,朱祁镇也成了瓦剌人的俘虏,没想到这个失去皇位的倒霉男人(大明朝廷为了不受胁迫,在土木堡之变后,改立郕王-朱祁钰为帝,遥尊朱祁镇为太上皇),凭着强大的亲和力,竟然在大草原上混的如鱼得水! 在做俘虏期间,负责看守朱祁镇的瓦剌士卒,全都变成了他的朋友,天天听他坐而论道,学习中原知识! 瓦剌各部首领们,也被朱祁镇的亲和力折服,对他是客客气气的,还三天两头找他吃饭、喝酒、聊天,与多年好友无异! 朱祁镇过生日之时,瓦剌大首领也先,亲身给朱祁镇祝寿,进黄蟒龙、貂鼠皮袄,杀马做筵席,隆重庆祝! 而这一幕的高潮,出现在朱祁镇返回大明的时候,史书记载: ‘又明日,癸酉,上皇驾行,也先与渠帅送车驾可半日许,下马,解弓箭战裾以进,诸渠帅罗拜哭而去’。(这是送俘虏吗,简直就是粉丝告别偶像呢!) ‘伯颜帖木儿(瓦剌三大首领之一)再送驾出野狐岭口,上皇揽辔,慰藉而与之别,伯颜帖木儿大哭归,仍命渠帅率五百骑送至京师。 既别去,行数里,复有追骑至,上皇失色。既至,乃其平章昂克出猎得一獐,驰使来献。受之,乃去。驾入关。’(追上来送礼物,可见交情深厚了。) 每每读到这里,很是让人怀疑,到底是谁俘虏了谁呢? 如果让朱祁镇在草原上多待几年,估计这家伙兵不血刃的,就能降伏瓦剌各部了,没准还能竞选蒙古大汗的位置呢。 而朱祁镇回京之后,被弟弟朱祁钰(景泰帝)关进了南宫之中,软禁长达八年之久,并派人日夜监视其起居! 没想到的是,朱祁镇居然凭着亲和力,把监视自己的官员们给拉拢了,反过来帮着自己,发动夺门之变,又把皇位夺回来了! (无言以对,无言以评,强大的亲和力,更胜万马千军!) 而小哑女的亲和力,似乎比朱祁镇更胜一筹! 因为朱祁镇要靠言语交流,才能展现亲和力,小哑女不会说话,只是举手抬足之间,就把人心拉拢过去了! 小兔天天围拢着她,一口一个小姐姐! 金丫、红秀这两个小辣椒,到了小哑女那里,也变得乖巧听话了! 其他兄弟也是如此,对于小哑女指派的事情,就从来没有推辞过,反而是争先恐后,生怕自己做的不够多、不够好呢! 照这样发展下去,估计再过几个月,薛羽老大的位置就不保了,这座东岳大帝庙里面,将要崛起一位大姐大! 不过在小哑女进山的第十七天,事情发生了转变! 第21章 神秘的小哑女! “老大、老大,呜呜!” “怎么了,弄的这么狼狈!” “我们碰到大野猪了,就在后面的密林里面!” “大野猪,有人伤到没?” “没有!” 下午时分,猴子、山鸡拽着小兔,狼狈不堪的跑回了庙里,一进来就瘫坐在地上了,气喘吁吁,满头大汗! 尤其是小兔,小脸吓的煞白,浑身颤抖不停,鞋子还跑丢了一只,是光着脚丫子跑回来的! 薛羽也吓了一跳,急忙上前仔细查看,确定三个人没有受伤,这才心头略放,询问起事情经过来! 原来为了准备晚饭,他们几个到后山采摘野果子去了,不知不觉的走远了一点,没想从树林之中,突然钻出一头大野猪来! 北方素有:一猪二虎三熊的说法,这不是说野猪战斗力最强,而是说它最为危险了! 老虎虽然凶猛,但深居山林,极少和人打交道,只要不往深山老林里走,并且冒犯了它的领地,老虎是不会攻击人的! 黑熊偶尔出山,和人接触多一些,但是性情比较温和,只要你不表现出攻击它的举动,基本上狗熊是不会伤人的! 可是野猪却不一样,他们经常在平原地区活动,与人类打交道较多,加之脾气暴躁,伤人的事层出不穷! 一头成年的野猪,体重在五六百斤以上,皮糙肉厚,力大无比,再加上两颗巨大的门牙,谁要是被它撞击一下,必定非死即伤,野猪的咬合力也很强,能轻易咬断人的骨头! 万幸的事,这头野猪没有冲过来,略加停顿之后,就钻进深山老林之中了,猴子、山鸡这才拽着小兔,一溜烟的跑了回来! 没事就好,以后大家多加小心,不许往深山里面走了! 是,老大! ………… 本以为野猪的事情、就这么有惊无险的过去了,没想到当天晚上,却有意外发生--小兔病了! 上吐下泻,发起高烧,小脸涨成了猪肝色,还不断的咳嗽,意识也昏昏沉沉的,这可把大家吓坏了。 对于小乞丐们来说,最怕的就是两件事了:一是饥饿,二是生病! 饿了还可以挖野菜、掏鸟蛋充饥,病了就真没办法了,只能咬牙硬扛着,扛过去了算是命大,扛不过去就见阎王爷了! “小兔是受了惊吓,这才高烧不退的,我带她进城寻医去!” “可是老大,咱们没有钱啊!” “没钱也得治病,这样烧下去,会把小兔的脑子烧坏的!” …… 灾荒之年,疾病流行,药材价格也是一路猛涨,甚至比粮价还要夸张,富贵人家或许不在乎,可穷人们就吃不消了! 就算把小兔带到城里,也请不起郎中、抓不起药,因为城内的大药材铺,都是那些士绅地主开的,想让他们降价救济穷人,无异于比登天还难! 这让薛羽非常后悔,在龙王庙的时候,没顺出几件金银首饰,那样就有钱给小兔治病了,自己没事假清高干什么? 一文钱难倒英雄汉,要想在乱世中生存,没钱万万不行啊! 就在大家一筹莫展的时候,小哑女走了出去,片刻又返回来了,手中攥着蒲公英、紫花地丁、野菊花……还有几种不知名的植物,都是在破庙附近采摘的,上面还挂着泥土呢! 把这些草药清洗干净了,用菜刀剁成碎末,又碾成了浆糊状,均匀的涂抹在小兔的额头、手心、脚心上! 小哑女在袖子里摸了摸,竟然掏出一根银针来,开始扎小兔的十根手指头,入肉极深,针针见血! “你干什么,放开我妹妹!” “没事,她在给小兔治病呢!” 眼看妹妹被针扎,小鼠就要扑过去,却被薛羽给拦住了,虽然自己不懂医术,可也听说过‘放血治疗法!’ 当病人高烧不退之时,可以用银针扎手指、耳朵上的穴位,挤出少量的血液来,从而达到清热、解毒、降温的目的,效果非常明显! 不过病人身体虚弱,在做放血疗法之时候,一定要注意放血量,如果操作不当的话,可能会带来生命危险的,因此不是医术高超者,一般不敢轻用放血之法! 小哑女只有七八岁,却知道放血治疗法,看其动作还很熟练,显然以前经常练习,她还懂得用草药,莫非出身中医世家? ………… 草药、针灸双管齐下,效果相当明显的,下午时分,小兔睁开了眼睛,还喝了两碗稀粥,人也有了一点精神,但是高烧还没有完全消退! 总算是转危为安了,大家长出一口气,继续精心照顾小兔,希望她早一点康复! 薛羽则找个机会、把小哑女领到了无人处,要探一探她的底细,自己身为老大,要为小伙伴们的安全负责,不能留一个来历不明的人在身边,以免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你既然懂得医术,肯定也识字吧?” 小哑女略加沉吟,微微的点头! “很好,我也认识一些字,你写,我说,这样交流如何?” 小哑女再次点头! “你叫什么名字,是那里的人,家里还有什么人,又是怎么落入魏六指手里的?” ‘雍梦蝶,小名:蝶儿,九岁,山西-平阳府-临沂县人氏,母亲早逝,别无兄弟姐妹,与父亲相依为命,父亲是一名郎中! 四天之前,在北山中采集药草,山高林密,不深走失,遇到了魏六指,被其抓到了家中,幸有诸位搭救,蝶儿感激不尽!’ 小哑女,不对,是蝶儿,人长的漂亮,字写的也漂亮,隽秀雅致,颜筋柳骨,说明不但下过苦功夫,更有书法上的天份,不像有些人练上一辈子,写出的字照样没法见人! 薛羽不会写繁体字,却能认个八九不离十,因此交流没有问题,这多亏了秦始皇! 始皇帝统一天下之后,进一步统一了文字,之后的两千多年里,小篆、隶书、楷书、行书、繁体字、简体字,书写方式一直在变化,可是万变不离其宗,辨认还是没问题的,这也是中华文化源远流长的原因之一! “既然你尚有亲人,就不必跟我们一起生活了,这样吧,我们帮你找到父亲,接你回家如何?” 蝶儿点头,躬身表示感谢,两只大眼睛水汪汪的,看来她很想念亲人,又写下一行字: ‘家父医术精湛,只要三副汤药,就能治愈小兔的病,病情不能耽搁,找人越快越好!’ 想法是好的,问题是,如何在茫茫人海中,找到蝶儿的父亲呢? 这个时代没有广播寻人,也没有真人照片,仅仅靠着一个名字找人,只怕比大海捞针还要难呢! 薛羽无计可施,蝶儿却有办法,只见她思考片刻,从庭院的一颗枯树上,扒下两大块白树皮,用内测光滑一面做纸,又捡起一节木炭做笔! 刷刷点点的,先是画了一副图,是一名中年男子形象,头大脖短,体型颇胖,天生有一种喜庆感,身上背个药箱子,手中摇个小铃铛,一副江湖游医的模样! 另一块树皮上写着:雍郎中,讳毅,三十三岁,身高五尺二寸,面白、短须、颇胖,山西口音,常年穿一件青色长袍! (明代一尺=32厘米,一尺=十寸,一丈=十尺) 看过两块树皮,薛羽不禁挑起了大拇指,这个蝶儿容貌秀美,又聪明绝顶,如果不是哑巴的话,堪称一个完美女子了,日后不知迷倒多少少年郎呢,只是可惜了! ………… 小兔的病情尚未痊愈,要留下蝶儿随时照顾,以免发生恶化,这找人的重任,就落在薛羽肩上了。 第二天一早,薛羽带着几名小伙伴,拿着两块树皮出山了,还是直奔城隍庙,发动全城的小乞丐一起找人,顺便看一看河间府城的情况! 杨鹤的确是位干吏,派兵封了城北仓库之后,立刻把粮食取出来,在城内外设置了几十座粥厂,救济饥肠辘辘的灾民们,又四处的租赁民房,还在城外搭建了很多帐篷、窝棚,让灾民们好歹有个容身之地! 还有那些地主、奸商们,迫于压力也好,自己心虚也罢,真的都在自家门前设了粥棚,帮着官府一起救济灾民们。 只有刘大头是个例外,这家伙舍命不舍财,依旧不肯拿出财物赈灾,不过短时间内,他也不敢出门做坏事了! 问题是,这场旱灾太严重了,灾民们源源不断涌入北直隶地区,数量超过了百万之数,河间府这点救济,无异于杯水车薪! 要想根本解决问题,朝廷还得下大力气,早点图谋良策才行了,否则外有强敌扰边,内有灾民闹事,大明王朝的基业就要动摇了! 大明王朝的统治者们,又会用什么办法,来化解这场危机呢? 第22章 你们全都有病! “老大,人找到了!” “什么,这么快,没有找错吧?” “放心,决对错不了!” 薛羽原来想着,在茫茫人海之中,找到蝶儿的父亲,肯定要费九牛二虎之力,就算是侥幸找到了,恐怕也要一两个月的时间。 万没有想到,就在当天下午,猴子就把人给领来了! 究其原因,不是运气好,而是这个人太好找了,想找不到他都难呢! “我家蝶儿在那里,有没有受委屈啊? 都怪我不好,只顾的采集草药,又把你给弄丢了,可怜的孩子啊!” …… 来人跟蝶儿描述的差不多,中等个头,三十岁出头,穿着一件青色长袍,已经洗的有些掉色了,但是很干净,还背着个特大号的药箱子,腰间别着一枚铜铃,走动之间叮当轻响! 铜铃不是装饰品,而是招揽生意用的,这种江湖游医没有医馆坐堂,只好四处走街串巷,一边走动,一边摇铃,听到了铃铛声,百姓们就知道有游医来了,家中有病人的自会请他上门诊治! 与那些坐堂的郎中相比,游医的水平往往要差一些,不过诊费也相对便宜,没钱给点米、面也可以,因此深受穷苦百姓们的欢迎! 不过嘛,蝶儿写的是颇胖,来人却是极胖,目测体重在三百五十斤以上,两只小短胳膊来回摆动,根本摸不到自己的肚脐眼,离着还有七八丈远,就听到沉重的脚步声了,感觉大地都在微微颤抖! 就这体型,放在人潮人海之中,那也是鹤立鸡群、万众瞩目,难怪这么快就找到了。 不过为了安全起见,薛羽还是要询问一下,以免有人冒名顶替。 “敢问一声,先生就是雍毅吗?” “庸医,胡说八道,本郎中是有名的神医,专治各种疑难杂症,妙手回春,活人无数!” “哦,这么说来,你不是蝶儿的父亲了?” “我当然是蝶儿的父亲,我的宝贝女儿在那里?” “那你是雍毅(庸医)吗?” “不是,唉……我就是雍毅!” 三百多斤的大胖子,竟然蹦起来四尺多高,大圆脸上布满了怒气,可为了找到女儿,只能咬牙承认自己就是‘庸医’,这又能怪谁呢? 雍姓出于姬姓,西周初年,周武王把自己的十三弟,封于雍地,赐为伯爵,称为‘雍伯’,其子孙后代遂以国名为姓,称雍氏,也算得上出身名门、历史悠久了。 毅者,意为果决、志向坚定而不动摇,《论语》有云:‘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 雍毅这个名字,还是挺不错的,是自家老爹翻了好多本书,又占了好几卦,这才敲定下来的,据说凭这个名字,日后可以荣华富贵,有望成为皇亲国戚呢! 问题是,天下三百六十行,自己偏偏选了当郎中,这就跟名字起冲突了! 无论走到那里,都是左一声‘庸医’,右一声‘庸医’,吓得病人们都不敢找自己了,生怕被诊治死了,这叫什么事啊? …… “蝶儿平安无事,请先生随我前往,也好父女相见!” “多谢小兄弟,搭救了我家蝶儿,雍某感激不尽,没齿不忘!” “见义勇为,我辈本分,先生不必太过在意了!” “说的好,雍某走南闯北多年了,也见过许多峥嵘少年,却没一个有小兄弟这般胸襟的,日后必定前途无量啊!” “哦,先生走过很多地方?” “那是啊,大明南北两京一十三省,本郎中大都游走过,北边到过辽东,向女真人买过人参,南边到过云贵,跟苗人学习养蛊虫,那可是一味良药啊,可以治愈很多顽疾……啊,这里有宝贝!”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确认了胖子就是蝶儿的父亲,薛羽把救人经过简略叙述了一番,而后领着直奔山中破庙而去…… 别看这位‘庸医’体型巨胖,走起路来却一点不慢,在山道上还能一阵小跑呢,估计这跟他常年穿梭深山老林、采集各种药材有关,人也很是健谈,言语颇为幽默! 薛羽有心了解外面情况,正要好好的请教一下,没想走着走着,雍郎中突然怪叫一声,拔出一个小药锄,冲进了旁边的树林中…… 片刻返回来了,手中多了两株植物,大约两尺长短,根茎短,黑色,匍匐,节上长出密集成轮生的黑褐色根…… “这叫做木贼,是一味中药,喜生于山坡林下阴湿处,或杂草地。味甘、苦,性平,具有疏散风热、明目退翳、止血的功效适用于胎动不安,小肠疝气,大肠脱肛封病症! 木贼夏季采收,除去杂质,晒干或阴干贮藏,药用炮制,除去枯茎及残根,喷淋清水,稍润,切段,干燥,切段……” 拿着两株草药,雍郎中滔滔不绝的讲了起来,把接女儿的事彻底抛到脑后了,还在周围四处学摸,看看有没有别的药材,很快又有了新发现,一株年份极老的乌头草! 乌头草,辛热,有大毒,如果不慎吞服的话,可以让人全身麻木、呼吸痉挛,很快的窒息而死! 不过嘛,这也是一味良药,使用得法的话,对治疗风寒湿痹、关节疼痛、中风瘫痪、破伤风等疾病有神效! 毒药可以救人,补药也可以杀人,这就是医家的高超本领了。 看着拼命挖掘草药的肥胖身影,薛羽等人目瞪口呆,也弄明白了两件事: 一则,‘庸医’不是庸医,而是本领高超的良医,对医术甚至到了痴迷的地步,这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 二则,这家伙把女儿弄丢了,绝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恐怕还不止一次呢! 有这么一个不靠谱的爹,蝶儿能活到现在,也真是不容易啊! 就这样一路走,一路交谈,一路采集草药,众人慢慢的进了山,却全然没有注意到,身后不远处,暗中尾随着一个猥琐的身影--魏六指! ………… “女儿,爹的宝贝女儿啊,终于找到你了,都是爹不好,又把你给弄丢了,这要是有个好歹,爹以后到了九泉之下,如何见你早逝的娘亲啊,呜呜!” 下午时分,一行人回到了破庙里,见到自己的女儿,雍郎中立刻扑过去,上下检查一番,确定平安无恙,这才抱头痛哭起来,看的出来,他还是很疼爱这个女儿的! 父女相认,涕泪横流,薛羽等人也很是感动,甚至是一点点的嫉妒,作为流浪的孤儿,他们同样渴望有个家,有父母亲的疼爱! 不过感动之余,又觉得有些好笑,体重三百多斤的雍郎中,如何生出这般小巧玲珑、容貌秀美的女儿呢,估计她的母亲是个大美女吧? 可一个大美女,为何嫁给一个大胖子呢,这人世间的姻缘真是奇妙啊! “多谢各位小兄弟,救了我的宝贝女儿,大恩大德,必当厚报,嗯……” 自家女儿找回来了,雍郎中非常高兴,想要重重酬谢一下薛羽等人,可在身上摸了半天,只掏出几枚铜钱来,再没有其他值钱东西了。 雍郎中医术精湛不假,可受姓名的拖累,生意一直不太好,平时只能采集一些药材,到市场上变卖些许钱财,勉强维持父女二人的衣食罢了,根本没有什么积蓄! “举手之劳,不足挂齿,更不敢谈酬谢二字,您就不用客气了!”看出对方囊中羞涩了,薛羽上前好言安抚,自己救这个小姑娘,本就没想要什么酬劳,纯粹是做件好事! “古人云: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之,雍某非是薄凉之辈,又岂能知恩不报呢,要不这样,本郎中给你们治病吧!” “给我们治病?” “没错,你们全都有病!” “啥,我们全都有病?” …… 任谁被说成有病,心里都不会高兴的,好在薛羽知道,这位雍郎中纯真无邪、天生心直口快,因此也没计较什么! “没错,你们全都有病,那个叫猴子的小兄弟,面赤、目黄、鼻端有虚汗,此乃是肝胆湿热之症! 那个叫小鼠的兄弟,形体消瘦,五心烦热,脸上有圆形白斑,这是肚子里有蛔虫了! 还有小兄弟你,脸色苍白,目下泛青,呼吸有些不稳,还总是用手轻抚腰部,前段时间应该被毒物咬伤,又从高处摔落下来了吧!” 雍郎中连脉都没搭,仅仅是目光一扫,就把大家的问题说出来了,而且说的一点不差! “先生真是神医啊,如此就有劳了!” 薛羽穿越过来之后,经常督促大家勤洗澡、洗衣服、多晒太阳,保持个人卫生,还弄来一些石灰粉抛洒在破庙内外,杀灭那些寄生虫! 可是居住条件太差了,又经常饥一顿、饱一顿的,对身体的伤害极大,因此小伙伴们的身体都不太好,饱受着各种疾病的折磨! 接下来,雍郎中挨个给小伙伴们诊治,又打开自己的箱子,从中取出各种药材,当场架锅熬煮了起来,蝶儿在旁边打下手,父女二人配合相当默契! 病不同,药不同,病万变,药亦万变! 不得不承认,这位庸医出手不凡,几副汤药下去,立刻就有效果了。 小鼠的肚子乱叫,跑到了山坳里面,拉出一大堆虫子,回来时浑身轻松,人也精神了许多! 薛羽也喝了两碗汤药,还贴了几块膏药,腰部的隐痛立刻消失了,身体也轻快了许多! 只有小兔麻烦一些,安神、退热的汤药开好了,却需要新鲜的蜂蜜做药引子才行,这可是紧俏之物,价格也相当不菲呢! 好在附近的山崖下,就有不少野蜂窝,明天去采集一些就是了! 一直到午夜时分,雍郎中才算忙活完,而后留宿在了破庙中,准备明天一早,再带女儿离开! 第23章 可敬的雍郎中! 午夜时分,吃饱喝足之后,小伙伴们躺成了一圈,都进入了梦乡之中,有的还打起了小呼噜! 薛羽、雍郎中没有睡,坐在篝火旁边闲谈,不时仍几根干柴进去,虽然是初夏季节了,可山中的夜晚还是有点冷,篝火可以取暖,还能够驱赶野兽,这片山里可是有狼的。 “小兄弟是那里人啊,为何流落至此呢?” “京城人氏,自幼和父母失散了,流落到河间府境内,聚拢了一群小伙伴,相依为命,艰苦度日!” “也是可怜人啊,我见小兄弟聪慧过人,且有一颗仁爱之心,可有意学习岐黄之术?” “学医?” “没错,小兄弟若是有意,我愿将一身本领倾囊相授!” …… 二人交谈之间,雍郎中表达了传授医术之意,更准确的说,他想要收薛羽为门人弟子! 岐黄之术,博大精深,学会了可以治病救人、积德行善,对自己而言也是一门安身立命的本领,薛羽颇为心动呢,可是看看熟睡的小伙伴们,又无奈的摇了摇头! 自己跟随雍郎中学医的话,势必要离开河间府,从此天南海北、游走四方,这样自己倒是快活了,可小伙伴们谁来照顾呢? 在薛羽的心中,早已把他们当成亲弟弟、亲妹妹了,撒手不管,任其自生自灭的事情,自己打死也做不出来! “小兄弟真是重情重义之人,雍某佩服的五体投地,既然如此,就送小兄弟一件礼物吧,权当是报答搭救小女之恩!” 雍郎中看出来了,薛羽是有意学医的,只是舍不得小伙伴们,这才放弃了机会,大感可惜的同时,更倍加敬重对方的人品了,不离不弃,堪称君子! 思考片刻,从自己的大药箱底下,掏出一本厚厚的医书来,借着火光可以看到,封皮上有几个大字:《濒湖脉学》--李时珍著! 在薛羽原来的空间中,只要是识字的人,没有不知道李时珍、不知道《本草纲目》的,可学医者除外,知道这本《濒湖脉学》的就少之又少了,而薛羽前世整天泡图书馆(单身狗,无所事事),因此对这本书略知一二! 李时珍晚年之时,自称为‘濒湖老人’,撰写了这本医书,故而取名《濒湖脉学》! 全书用歌赋体形式,分《七言诀》和《四言诀》两部分,《七言诀》论述浮、沉、迟、数、滑、涩、虚、实等27脉形状、主病及相似脉鉴别。 《四言诀》系李时珍父亲李言闻,根据宋-崔嘉彦所撰《脉诀》删补而成,综述脉理、脉法、五脏平脉、杂病脉象及真脏绝脉等,内容切合临床实际,易于记诵,流传甚广,为初学中医者学习脉法之阶梯。 做个不太恰当的比喻,若果说《本草纲目》是葵花宝典,这本《濒湖脉学》就是紫霞神功了,正所谓:‘紫霞秘籍,入门初基,葵花宝典,登峰造极’,只有学会了前者,才能更好的钻研后者! 薛羽连忙把书接过来,借着火光略加翻阅,不禁大吃一惊,因为这不是一本印刷书,而是珍贵的手抄本! “先生莫非是医圣的门人?” “不才,真是医圣再传弟子,家师鹿先生!” “失敬,失敬了!” 医圣,是民间百姓对李时珍的尊称,因其治病施药、活人无数,有大功德于天下苍生! 与刻印版本相比,这种手抄本无疑更加珍贵,在书页上面,还有很多小字注解、心得体会、以及治疗疑难杂症的方子,这都是千金难买的宝贵经验啊! 雍郎中的师父鹿先生,正是李时珍的嫡传弟子之一庞鹿,也是当世有名的神医! “此书珍贵,虽百万黄金亦不可换,晚辈实不敢受,先生还是收回去吧!”薛羽虽然是理科生,可对医圣及其门人弟子还是很尊重的,原本与雍郎中平辈相交,现在则以晚辈自居了。 “宝剑配英雄,红粉赠佳人,再珍贵的宝贝,也要遇到有缘人,才能体现出价值来! 小兄弟能说出来,虽百万黄金亦不换之语,可见深知这本《濒湖脉学》的珍贵,称的上是有缘人了,还望深读此书、善用此书,日后造福于天下苍生!” 送出珍藏多年的医书,雍郎中本来还有点犹豫、有点舍不得呢,可是一番交谈下来,算是彻底的放心了! 并认为以薛羽的才智,就算没有自己的指点,也能够自学成才的,若干年以后,世上又要出一位仁心妙手、救人无数的薛神医了吧? 可惜雍郎中没有想到,若干年以后,薛羽的职业不是救人,而是杀人! 行医,是救人;杀人,则是救世! “既然如此,晚辈就愧领了,有生之年,必当珍惜!”薛羽躬身行礼之后,把《濒湖脉学》收入怀中,与雍郎中继续夜谈,而在交谈过程中,进一步加深了解! 说起来,雍郎中的家世不错,出身书香门第,自幼勤学苦读,四书五经倒背如流,本想着考取功名、光宗耀祖的! 十六岁那一年,外出与朋友们登山游玩,不慎摔了个大跟头,后脑磕在了一块石头上,当时没有出血,没有红肿,也就没当成一回事! 那知自此之后,身体发生了巨大变化,短短两年时间,就从一个翩翩美少年,变成了一个大胖子,体重超过了三百五十斤,生活起居都极不方便! 找了很多郎中诊治,又是扎针,又是喝药,却不见一点效果,其中有位老郎中说:后脑中似有异物,这才导致了身体极速变胖,可惜没办法将之取出! 雍郎中自己也努力过,试图用节食的办法减肥,一天只吃半个馒头,靠着喝凉水充饥,那知饿了十多天,体重非但没降低,反而还胖了半斤多,这上那说理去啊? 身体胖成了圆球,不止生活起居不方便,受尽了他人的嘲讽,还阻断了科举入仕之路,因为大明朝有规定,士子们通过了科举考试之后,还要经过吏部的选官审核,内容分为四项:身、言、书、判! 身,就是身材相貌,要求应试者体型俊朗,相貌堂堂,其中又以‘国’字脸最佳了,‘田’字脸次之,‘甲’字脸再次之! 言:就是应试者的言谈举止要得体,普通话要讲得好,不能使用方言,乡音太浓都是不合格的! 书,就是写字端庄有力,美观大方,馆阁体更是官员们必须学习的,要是写的一手丑字,出门都不好意思和人打招呼! 判,是一种文体,就是判案子用的。中国历代官吏大多会写判。 四项里面,又以身最重要了,因为普通话说的不好,可以慢慢的学习,字写的丑一点,可以慢慢的练习,文案不会写了,可以让师爷代劳! 唯独五官相貌,是爹娘所给的,生成啥样就是啥样了,后天改变不了得,古代可没有整容技术! 因为容貌丑陋,而导致仕途不顺者,在古代比比皆是: 比如大明建文二年的科举考试中,大才子王艮策论考了第一,本来要点为状元的,但是建文帝嫌其貌丑,于是降成了第二名,让才学远远不及王艮、但是相貌堂堂的胡广做了状元郎! 江南四大才子中的徐祯卿,明弘治十八年中进士(名列二甲),因貌丑,不得入翰林,改授大理左寺副,又被贬为国子监博士,不久辞官,卒于京师! 四大才子怎么样,满腹经纶又如何,容貌长的丑,在官场照样玩不转滴! 以上都是反例,再举个正例,大明天顺七年,都御史-韩雍议事入觐,帝壮其貌,留为兵部右侍郎,因为长的帅,一下子就升官了! 雍郎中身肥脸胖,大腹便便,就算是穿上官服,也没有一点官威,又如何为天子牧民呢,因此仕途是走不通了! 读书人,不为良相,则为良医,雍郎中折节向学,拜在了名医庞鹿门下,经过多年努力,学得一身精湛的医术,相凭此本领造福世人! 另外吗,雍郎中医术精湛,却不善于持家理财,父母过世之后,留下的偌大家产,很快就被他给‘败’光了,一小部分用于医学研究,绝大部分则救济穷人了! 数年以前,相依为命的贤惠妻子,因为劳累过度,也不幸的撒手人寰了,雍郎中只好与独生女儿相依为命,游走四方,治病救人,可惜受名字的拖累,奔波四方多年,也没闯出什么名气,还是个乡下土郎中! 满腹经纶,胸怀大志,却不得入仕为官,可惜! 医术精湛,活人无数,却治不了自己的肥胖病,可怜! 命运不公,生活困难,却能保持一种乐观精神,笑着面对惨淡的人生、且不失仁爱之心,这就可敬了! 第24章 金玉良缘! 第二天早晨,薛羽取出些精米,熬了一锅香喷喷的浓粥,和大家一起吃早饭,吃罢之后,雍氏父女起身告辞了。 游医行走四方,不会在一个地方长久停留的,天南海北、万里傲游,采集奇花异草,见识百般病症,如此医术才能不断精进! 临行之时,雍郎中留下了十几副中成药,专治伤寒、发烧、红伤、肚子疼等常见病症,以备不时之需;还有一套银针、和几样制药工具,叮嘱薛羽认真学习医书,以后做一个悬壶济世的好郎中! 薛羽满口答应了,而后和小伙伴们一起,将父女二人送出山去! “小兄弟请回吧,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咱们有缘再见!” “先生一路走好,恕我等不远送了!” …… “蝶儿姐姐走好,我们会想你的!” 山脚下,互道珍重之后,双方挥手告别,对于雍蝶儿的离开,大家都很舍不得,小兔、红秀几个还哭红了眼圈呢! 雍蝶儿也很伤感,和大家伙一一挥手告别,却唯独没有搭理薛羽,只是偷偷的瞄了几眼,似乎有心事的样子,而后和父亲一起离开了。 “嗯,你怎么又回来了,落东西了吗?” 那知没走出多远呢,蝶儿突然跑了回来,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直勾勾的盯着薛羽,盯的后者有些不知所措了。 又示意薛羽弯下腰,靠过来咬了一会儿耳朵,蝶儿这才转身离开了,一张小脸红扑扑的,就像是熟透了的苹果,而后和父亲的身影一起,渐渐的消失在了远方! 再看薛羽,整个人都呆住了,嘴巴大大的张开,起码能塞进五个鸡蛋去,想要说些什么,却一个字也没吐出来! “老大,她跟你说什么了,吃惊成这个样子?” “你们只是好奇,她说了什么吗?” “对啊,别的还有啥?” “你们就不好奇,她怎么开口说话了?” “啊,她……她……” 自从把雍蝶儿救出来,她始终一言不发的,因此大家都认为她是个小哑巴,没想到分别之际,她突然开口说话了。 既然开口说话了,证明她不是哑巴,不是哑巴,又为何装成哑巴呢? 小伙伴们面面相觑,全都摸不着头脑了,薛羽略加沉思,大概猜到了七八分! 蝶儿不是哑巴,只不过被魏六指抓住之后,为了保护自己,这才装成了哑巴,若非如此的话,恐怕她早就被卖掉了! 试想啊,她装成个小哑巴,非但卖不出去,每天还要白吃饭,久而久之,魏六指不耐烦之下,很可能就把她给放掉了,对一个小女孩而言,这不失为一个聪明办法! 之后为薛羽等人所搭救,因为弄不清情况,加之对陌生人的警惕,雍蝶儿只好继续装哑巴,以此保护自己! 再后来吗,知道薛羽等人没有恶意了,可因为之前的误会,雍蝶儿却不好意思开口说话了,生怕落个‘小骗子’的恶名,只好继续的装哑巴,一装就是半个多月,期间连一句梦话都没说过,成功的瞒过了所有人,也让人由衷佩服她的毅力! 人类是群居生活的,靠语言和他人交流、并表达自己的情绪,一天不说话,都会觉得难受,何况是半个多月呢? 直到分别之际,雍蝶儿终于开口说话了,至于说的什么,薛羽打死也不会告诉别人的--拐骗少女,罪孽深重啊! “女人,长的越漂亮就越会骗人,金大大的名言,真是一点不假啊!” “还得加上一句,女人的骗术高低,和年龄大小无关!” 感叹了几句之后,薛羽觉的怀里沉甸甸的,似乎有什么东西,掏出来一看,赫然是一把赤金长命锁,正面刻着‘永保平安’四个字,背面是麒麟送子图案,惟妙惟肖,神形兼备! 底下还有一行小字:大明万历三十九年,六月初一日,巳时二刻! 这是雍蝶儿的长命锁,想来是刚才私语之时,悄悄放入薛羽怀中的,从上面的文字推断,她今年正好九岁,标准的小萝莉呦! “老大,她刚才跟你嘀咕什么了,说给弟兄们听听吧!” “哇,长命锁,她把这个都送给你了,这是要以身相许吗,咱们有小嫂子了,哈哈!” “才不要她当小嫂子呢,小骗子还差不多,把咱们都给骗了!” “哦,她不当,谁来当,要不金丫你来当?” “我当就我当,决不能便宜外人!” “哈哈!” 小伙伴们围拢过来,嘻嘻哈哈的开着玩笑,认为雍蝶儿对老大有意思,几个女孩则有些不高兴,显然也在觊觎小嫂子的位置呢! 薛羽笑着摇摇头,望着大小两道身影远去,直至消失不见了,这才带领小伙伴们,返回到破庙之中! 长命锁,本该挂在脖子上的,可这么贵重的东西,放在身上又不安全,薛羽斟酌之后,决定把它好好珍藏起来! 东岳大帝神像下面,是个半人多高的基座,中间用粘土夯筑,外面用二尺长、半尺宽、四寸厚的青砖包裹,这种青砖用上等粘土精制而成,烧制过程中浇水冷却,具有密度强、耐磨损,千年不朽的特点! 基本后面有一块青砖是活动的,取下来之后,露出一个三尺多深、两尺多宽的暗洞,位置隐蔽不说,里面还很干燥,正好用来存放物品! 薛羽没急着把长命锁放进去,而是伸手摸了摸,从空格里掏出一个包裹,打开之后,里面是一件又破又旧的小襁褓,本呈淡青色,却沾染着大片红褐色的痕迹,像是鲜血干透后留下的,且有被火烧过的痕迹! 这件小襁褓,是小石头留下的,更准备的说,小石头被老乞丐捡到的时候,身上就裹着这件小襁褓! 襁褓是包裹婴儿用的,一般会绣上蝎子、蛇、壁虎、蜈蚣、蟾蜍五毒图案,这是民间习俗之一,据说可以驱逐邪祟,保佑婴儿平安长大,可是这件襁褓上,却绣着一只乌鸦图案! 在中国人的观念中,乌鸦是一种不详之鸟,代表着倒霉、晦气、凶兆,乌鸦叫唤,则预示着要死人了! 谁家父母这么另类,竟然在襁褓上绣乌鸦,这是盼着孩子一生倒霉吗? 虽然图案很是精细,可毕竟是一只乌鸦啊,不详之鸟,如果说有什么特别的,就是这只乌鸦有三条腿,三足金乌! 在襁褓内测还有字迹,是毛笔书写的,可惜被烧掉了大半,只剩下一小行可以辨认了:大明万历三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辰时一刻,麟儿诞生……这应该是小石头的出生日期了! 襁褓上为什么绣乌鸦,为什么有血迹,又为什么被火烧了,这些都是未知的。 而在襁褓的里面,还有一枚玉佩! 说是玉佩有点勉强了,称之为石头更加合适,核桃大小、其状浑圆,颜色乌黑、质地极差,上面隐约有些线条,却看不出是什么图案! 起码捡到的老乞丐,认为这就是一块石头,故而给弃婴起名小石头,毕竟石头虽破,却坚硬、结实、好存活! 之后贫苦的日子里,小石头也多次拿着这枚玉佩,想到当铺里换几枚铜钱,无一例外都被仍出来了,认为他拿着块石头蒙事,还差点为此挨揍呢! 卖不出去,扔了可惜,因此这块小石头,就一直放在了暗格里,多年来倒是没有损坏! 薛羽是学地质的,整天跟各种矿石打交道,在这方面最有发言权了,可是反复端详了半天,也没看出这块小石头有何奇异之处! 《说文解字》有云:美石为玉,凡是质地好,又漂亮的石头,都可以称之为玉,所以严格意义上说,玉只有好坏之分,没有真假之别! 中国地大物博,很多地方出产玉石,按照地域可以分为:和田玉、蓝天玉、岫岩玉,独山玉、南阳玉,酒泉玉……共计十多种! 而辨别一块玉石的好坏,要从颜色,光泽,透明度,结构多方面入手,内容非常之繁琐呢! 而在地质相差无几的情况下,国人更喜欢用颜色来区别玉石,其中以羊脂玉、白玉、黄玉为佳,青白玉、碧玉、墨玉次之,青玉则更次之了! 不过有古籍记载,还有一种红玉,其材质最佳者,艳如鸡冠,赤如鲜血,故又名血玉,乃是玉石中的帝王,至高无上的存在,若有天命者持之在手,则可与天地,鬼神相沟通,非常之玄妙呢! 不过这种血玉,只记载于野史之中,却从来没有现世过,因此往往被视为一种传说。 再说薛羽手中这块玉,颜色灰暗,质地粗糙,毫无透明度可言,就算河边随手捡的鹅卵石,恐怕都比它漂亮多了,难怪一直卖不出去呢! 不过吗,这块玉石质地虽差,握在手心之中,却给人一种温暖的感觉,而且头脑一片空灵,仿佛思维都清晰了很多! 这两件东西,肯定跟小石头的身世有关系,以此为线索,或许能找到小石头的亲人呢! “放心吧,小石头,以后有机会的话,我会帮你查明身世,并找到你的亲生父母,好好孝顺他们的! 不对,是咱们的亲生父母,你就是我,我就是你,咱们已经融为一体了,如果找不到,或者他们早已遇害了,我也会替你报仇雪恨的!” 默默祈祷了一会儿,薛羽把长命锁、小石头用襁褓包裹好,放回了暗洞之中,让它们互相有个伴,这也算是金玉良缘了吧,又把青砖封上了,严丝合缝的,表面看不出一点痕迹来! 接下来,让金丫、红秀、大黑、二憨看守破庙,顺便照顾小兔,薛羽带着其他小伙伴,直奔东面老涯口,想要弄一些新鲜蜂蜜! 小兔的病尚未痊愈,需要新鲜蜂蜜做药引子! 第25章 采集蜂蜜! 野生蜂蜜是一种比较稀少、又珍贵的天然药材级食品,在我国的传统医学里,认为蜂蜜性平、无毒,益气补中,久服之,可以强志轻身、延年益寿! 那些达官显贵们,更是对蜂蜜趋之若鹜,为了品尝甜美的味道,不惜用重金收购,比如河间府的集市中,一斤极品野生蜂蜜,可以卖到一两多银子呢! 而在平常年景,一两银子可以买两石大米,可见野生蜂蜜价值之高了。 问题是,采集蜂蜜有一定的危险性,需要胆量、技巧、智慧三者配合,才能顺利拿到这种‘液体黄金!’ 薛羽前世是个勘探员,常年行走山野之间,有时候嘴巴馋了,也会采集一些野蜂蜜品尝,久而久之,倒是积累了不少经验。 离开破庙之后,薛羽带着几名小伙伴,在山野之间行走,四处的寻找蜂巢,如果是平常年景,这也不是什么难事! 可是今年旱灾严重,花草树木大量枯死,虽然是初夏季节,也难见到几朵野花,自然也难见采蜜的蜜蜂了。 “嗡嗡!--嗡嗡!” “老大,有蜜蜂!” “好,跟着它们!” 寻找了一个多时辰,终于在一条小溪附近,找到了大片的野花丛,且有很多野蜂来回飞舞,薛羽等人大喜,连忙顺着它们的飞行轨迹寻找,很快来到一座山崖下面! 山崖有三四十丈高,挺拔险峻,峭壁断岩,上面长满了野草、野藤、野树,还有很多的大裂缝。 今天天气晴朗,视野极好,可以清楚的看到,那些野蜂在裂缝中进进出出,里面肯定有蜂巢,有蜂巢就有蜂蜜了! 不过要想采到蜂蜜,也不是容易事,这座山崖就是个难关,弄不好会死人的! “老大,你的伤势还没好利索呢,这座悬崖又太陡峭了,还是我们兄弟上去吧!”猴子、山鸡是猎户子弟,善于翻山越岭,主动过来请缨了。 “没关系,还是我上去吧,你们多弄一些干柴、艾蒿过来!” “老大?” “听话!” “是!” 薛羽能够当老大,不仅是头脑聪明、为人仗义,更重要的是遇到危险之时,他总能第一个冲上去,保护小伙伴们。 当然了,第一个冲上去,不代表鲁莽行事,那样的人只能做打手,要想成为老大,必须智勇双全才行! 山中有的是枯枝死树,很快弄来了大量干柴,全堆在了悬崖下边,再用火镰、火绒将其点燃,待到火焰熊熊之时,把采集来的艾蒿扔了上去! 艾蒿十分湿润,遇火升起了浓烟,足足有几十丈高,就像是一条巨大乌龙在半空中翻转躯体,那些野蜂瞬间四散奔逃了……昆虫都是怕烟火的。 接下来,薛羽把几株艾蒿搓成泥状,在自己的脸上、脖子上、手臂上来回涂抹着,这种植物性温、味苦,可以散寒止痛,祛湿止痒,对驱赶蚊虫有妙用! 最后扯了几块破布,把自己的头脸包裹好,只露出一双眼睛,手腕、脚腕、腰部也紧紧的缠好,这样可以防止野蜂钻进去! “你们守在这里,猴子、山鸡跟我上涯顶!” “是,老大,你小心一点!” “放心吧!” 一切准备就绪之后,让蛮牛、虎头、百花蛇留在原地,继续的焚烧艾蒿,驱赶野蜂群,薛羽带着猴子、山鸡兄弟,扛着两大卷绳子,从另一侧的斜坡爬上了涯顶! 找了一颗水桶粗的野枣树,把绳子一头系牢固了,另一头系在自己腰间,又在手中沾了沙土,以增加摩擦力,薛羽抓紧了绳子,缓缓的滑向了涯底,并扣着岩石移动身体,很快来到一条大裂缝附近…… 拨开杂草,里面露出一个比篮球还大的蜂巢,就卡在缝隙中间,蜂巢不是一个整体,而是由十几片与地面垂直、间隔并列的巢脾构成的,上面布满了正六角形的巢房! 还有少量悍不畏死的工蜂,顶着滚滚浓烟,誓死守卫自己的家园,向‘侵略者’发起了反击,可惜薛羽全身包裹严实,又涂抹了大量艾蒿,这些工蜂的尾刺毫无用武之地! 一只手扣在岩石缝隙,另一只手拔出小囊子,插入了蜂巢之中,再拔出来的时候,上面沾满了琥珀色的粘稠液体,用舌头舔了舔,滋味甜润,还有特殊的花香呢! 接下来,薛羽开始切割巢脾了,不能全部割走,而是只割一小半,这是采蜜人的流传千年的规矩,凡事不能做绝了,要留下一部分给蜂蜜! 这样幼蜂有的吃,蜂群才能壮大起来,继续采集百花之蜜,而采蜜人也就年年有的收割了,竭泽而渔的蠢事是不能做的! “好了,把篮子放下来吧!” “老大?” “拉上去!” 随着薛羽一声大吼,涯顶又垂下一根绳子,上面挂着一个藤条编织的篮子,把割下的巢脾放进去,再摇晃几下绳子,猴子、山鸡就把篮子提上去了。 用同样办法,薛羽在涯缝中四处寻觅,连着割了七八座蜂巢,感觉差不多了,这才顺着绳子爬回了涯顶上,整个过程毫发无损! “老大,好多的蜂蜜啊,足够咱们吃的了,还能到集市上卖钱呢!” “以后靠着卖蜜赚钱,就能吃饱饭了,再不用卖艺乞讨了,省的受那些鸟人的欺负!” …… 回到山崖下面,小伙伴们都欢呼起来了,这次采集到的蜂蜜,不但数量相当多,质量也非常不错! 蜂蜜也是有等级的: 第一等,是荔枝、龙眼、椴树、槐花、紫云英、狼牙刺的花蜜,为水白色,或者白色,其状透明,滋味甜美! 第二等,是枣花、棉花的花蜜,为黄色,或者琥珀色! 第三等,是乌桕、荞麦、桉树的蜜,为深琥珀色,无异味! 第四等,则是百花杂蜜了,为深棕色,味道甜,略有刺激性气味! 这次采集的蜂蜜,大部分为琥珀色,少量为水白色,都是一二等的好蜜,放到集市上面,肯定能卖个好价钱,换回很多生活用品! 小伙伴们常年受苦,就连粗粮、野菜都吃不饱,如今见了又稠又甜的蜂蜜,一个个馋的直流口水,却都强行忍住了,没有一个人偷吃的。 而是把巢脾仔细包裹好了,准备带回破庙去,跟大家伙一起享用,兄弟姐妹,同甘共苦! “哈哈,咱们回去吧,小兔她们还等着呢!”薛羽也很高兴,破庙周围有很多山,自然资源很是丰富,有野鸡、野兔、蜂蜜、木耳、蘑菇、松子……还有很多珍贵药材呢! 只要勤劳一点,养活十二个人不成问题,自己还能借此机会,采集野生药材吗,好好研究一下医术! 等过上几年,小伙伴们都长大些,腰包也丰厚一些,自己就带着他们出山,闯荡大千世界去,不过北方不太安全,还是去南方好一些,最好是去南京居住! 六朝古都,虎踞龙盘,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还有十里秦淮河上,飘荡无数花船,听说上面都是漂亮美眉呦! “我有一段情呀,唱给诸公听, 诸公各位心呀,静静心呀, …… 秦淮缓缓流呀,盘古到如今, 江南锦绣,金陵风雅情呀, 瞻园里,堂阔宇深深呀, 白鹭洲,水涟涟,世外桃源呀!” 想到未来的美好生活,薛羽高兴的唱了起来,还不时扭动几下屁股,看来占卜也未必灵验吗,自己这么个大帅哥,怎么可能当一辈子乞丐呢? 薛羽是高兴了,小伙伴们就倒霉了,纷纷捂着耳朵、眉头紧皱,走路都有点歪歪斜斜了,可又不敢说什么,只能是强忍着了! 老大什么都好,头脑聪明,勇敢无畏,为人还很仗义,就是唱歌太难听了,就像是老鸹叫一样,听的人脑仁都生疼! 偏偏又没有自知之明,高兴了唱几句,郁闷了唱几句、闲来无事还是唱几句,大家的耳朵真是受罪了,不过老大最近唱的歌,以前好像从没听过,他是从那里学来的呢? ………… 有了野生蜂蜜做药引子,小兔的病很快痊愈了,又变得活蹦乱跳起来,大家也喝到了又甜、又浓的蜂蜜水! 之后的日子里,薛羽带领小伙伴们,每天进山采集山货,一部分留下享用,一部分拿到集市上,或是卖成银子,或是换取生活用品,总算是把温饱问题勉强的解决了。 与此同时,薛羽没忘记雍郎中的交代,开始认真学习医术了,可是情况却不大乐观…… 第26章 六味地黄丸! 脉虚身热为伤暑,自汗怔忡惊悸多, 发热阴虚须早治,养营益气莫蹉跎, 血不荣心寸口虚,关中腹胀食难舒, 骨蒸痿痹伤精血,却在神门两部居! 《经》曰:血虚脉虚。曰:气来虚微为不及,病在内。曰:久病脉虚者死。 ………… 薛羽的确聪明,只用了几天时间,就把《濒湖脉学》倒背如流了,里面的各种药方也牢记心中! 要想成为一名神医,光会背书是远远不够的,还得学会制药、把脉、针灸等本领! 因此上,自我感觉还不错的薛羽,决定制作几枚药丸,来验证下自己的学习效果。 名称:六位地黄丸。 数量:八丸! 功效:滋阴补肾,对肾阴亏损、头晕耳鸣、腰膝酸软等病症皆有疗效! 之所以选择制作六位地黄丸,原因有三: 其一,这种药丸配方简单,只需要六种普通的药材,而且在山里面就能找到,采集起来很容易。 其二,这种药丸的制作方法简单,按照医书上说的:‘只要教导得法,虽八岁小童,亦可炼制!’ 薛羽有十四岁的身体,三十多岁的灵魂,制作这种药丸肯定没问题的。 其三,六位地黄丸是一种温补的药,有病治病,无病强身,绝对吃不坏人的。 如果连这种药丸,都能弄出差错来,那就趁早改行吧! 薛羽说干就干,很快就把药材、和制药工具都准备好了,还掐着手指算了半天,专门挑选了一个黄道吉日。 又把小伙伴们聚拢过来,观看自己的制药过程,让他们见证一位神医的诞生! 天时、地利、人和三者皆全,接下来就是制药了,具体方法如下: 首先,挑选熟地黄八钱,山萸肉、干山药各四钱,泽泻、牡丹皮、白茯苓各三钱。 其次,将山药等四味轧为粗末,与熟地黄、山茱萸同捣烂,晒干之后,再轧为细粉! 最后,将细粉、蜂蜜、水按照一定比例,均匀的调和在一起,滋润成块,分坨、搓条、制丸…… 具体细节,就不一一描述了,总之薛羽前后忙活了两个多时辰,终于制出了八颗药丸! “老大,这就是六位地黄丸吗,样子有点奇怪哦?” “我以前在药铺里,见到过六位地黄丸,跟这个有点不一样!” “有点不一样?” “完全不一样!” 六味地黄丸制好了,样子却不敢让人恭维,有的圆、有的扁,有的长、有的短,大的就像是鹌鹑蛋,小的则像是绿豆! 颜色也各不相同,有黑色的、有黄色的、有白色的,还有五颜六色的,看着就那么怪异! 小伙伴们面面相觑,眼睛里面就剩下问号了? “这个嘛,人有失手,马有漏蹄,第一次没有经验,可能做的稍微有一点点偏差,不过大伙请放心,这个药丸虽然样子不太好看,但是药效绝对没问题,我先吃第一丸!”薛羽也有点不好意思,自己明明按照书上写的流程,认认真真的制造的药丸,怎么成这个样子了? 可药丸是自己辛苦弄出来的,总不能扔掉吧,于是拿起一丸来,想要尝尝味道如何! “水,快给我水!” “老大,水来了!” 药丸里掺了蜂蜜,味道还是挺不错的,入口又甜又柔,就是个头大了一点,在嗓子眼卡住了! 薛羽连喝了两大碗水,才算把它给冲下去,而后屏气凝神,等着药效发作开来! 小腹内很快有感觉了,先是一阵叽里咕噜的乱响,而后胃部、肠子有点绞痛,最后生成了一股热流,在肚子里转了几圈之后,直奔下面而去,就像是大河溃堤一般…… “哎呀,不好了!” “老大,你去那里啊,药效到底怎么样?” “我去清一清肠胃,这个药效立竿见影啊,你们几个千万别吃!” 薛羽一跃而起,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到了后院的杂草丛中,很快响起了噼里啪啦的巨响、还有痛苦的呻吟声…… 半个时辰之后,薛羽才缓缓的走了回来,小脸煞白如纸,额头全是虚汗,脚步都变得虚浮了,就像是踩着棉花一样。 “老大,你怎么样了?” “我……我……我还得去一趟!” 刚刚走到大殿门口,还没等坐下来呢,肚子里又是一阵乱响,薛羽只好转身二次冲向了后院…… 一天时间,薛羽跑了八趟厕所,只拉的头昏眼花、双腿发软,差一点就脱水昏迷了。 在破庙里趴了两天多,又服了几颗雍郎中留下的药丸,这才缓过劲来了! ………… ‘拿失败当陪练,拜经验为恩师,和热情拍拖,与诚实交友,再挥动勇敢的利刀,杀掉困难这个仇人,成功女神就会垂青于你!’ 虽然第一次制药失败了,薛羽却不是轻言放弃之人,养好了身体之后,吸取经验,再接再厉,又制作出了几种药物: 八珍丸! 气血双补丸! 十全大补丸! 不过有了上次的惨痛教训,薛羽也不敢乱吃药了,于是想法抓了一些野鸡、野兔之类,试验自己新制作的药丸! 很可惜,这些可怜的小动物,无一列外的为医学试验献身了,而且走的很痛苦! 岐黄之术,博大精深,制作药丸之外,还有针灸、按摩、拔罐、刮痧……各种治疗方法! 一条路走不通,换另一条也就是了! 薛羽暂时放弃了制药,改为练习针灸了,练好了一样治病救人,如果练不好的话,那就只能自己受罪了。 因为郎中们练习针灸,要先拿自己的身体练手的,自己没问题了,才敢去扎别人! 第一次,薛羽把左手扎出血了! 第二次,把右腿给扎瘸了! 第三次,半边身子都麻木了,差一点瘫痪! 到了这个地步,薛羽不得不承认了,自己不是悬壶济世的材料。 这也不奇怪,薛羽既没开金手指,也没有作弊器,除去穿越者的身份,就是个凡夫俗子,虽然头脑聪明一些,却远没到学啥会啥的地步! 反倒是百花蛇,没事听薛羽背医书,竟然记住了很多药方子,而且他是南方山里人,对分辨、采集药材很是拿手,对各种毒虫也很熟悉! 眼看这个小伙伴有学医的天赋,薛羽干脆把医书、银针都送给了他! 百花蛇不识字,薛羽就一个字、一个字的讲给他听,嘱咐他好好的学习医术,以后或许能派上大用场呢! 不嫉妒他人,反而成全他人,并将他人的本领收为己用,这就是做老大的胸襟,再往大一点说--人君气度! 虽然学医不成,可是另一本《百胜宝典》,薛羽却看的津津有味,很快学会了各种赌博技巧,还刻了六粒牛骨骰子,没事投掷着玩耍,水平是一日千里! 没过多久,薛羽就可以随心所欲的控制骰子了,轻轻的一掷,想要几点,就是几点,仿佛有一只鬼手在暗中操纵! 学医不行,学赌却无师自通,这也算是术业有专攻了。 …… 话又说回来了,薛羽制作的药丸虽不能治病,却有别的妙用呢,比如说--打猎! 清晨时分,后山。 薛羽蹲在一颗大树上,头戴柳条编成的帽子,并用树枝遮挡住身体,屏气凝神,一动不动,观察周围的情况! 身旁的树干上,还绑着一条长长的绳子,另一头绕过了树枝,挂着一个大木笼子! 八尺长、五尺宽、四尺高,是用山里最坚韧的酸枣木制成的,每一根皆有手臂粗细,笼子底端开着口,里面绑着十几根木刺,削的非常锋利! 只要一松绳子,木笼就会掉下去了,为了加大力量,在笼子的四个角上,还各缀了一块大石头! 笼子下面的土地上,堆放着很多野果子,还有一些植物的根茎,都是新鲜的呢! 蛮牛、虎头、百花蛇、猴子、山鸡等小伙伴,也握着囊子、斧子、木棍等武器,躲在了附近的大树上,并巧妙的围成了一个圆圈! 今天设下这个陷阱,是为了猎杀一头大野猪,就是之前吓到小兔的那一头! 薛羽等人居住的破庙,位于大山的边缘地带,虽然偶尔也有野兽出没,但是很快又钻进大山深处了,基本不会与人发生冲突! 可这次不一样了,那头大野猪频频出现在后山,或是趴在岩石下睡觉,或者拱地寻找食物,似乎打算长期定居了,有几次还闯进了破庙中,严重威胁到了小伙伴们的安全! 大野猪有四百多斤重,獠牙一尺多长,要是被它给撞一下,不死也得负重伤啊! 因此上,薛羽考虑多时,决定除掉这个祸害,保护大家伙的安全! 其实抓野猪的话,用深陷坑最合适不过了,可是后山的土质太坚硬了,挖不了几尺深就会遇到坚硬的大石块,这才退而求其次,弄了一个大木笼子! 不过野猪凶悍,皮糙肉厚的,光是靠着一个木笼子,恐怕还收拾不了它,因此在野果子里面,还塞了一些药丸子! 有六位地黄丸,补中益气丸,四君子丸……以及十全大补丸! 有人肯定想了,野猪本来就力大凶猛,再给它吃下这么多补药,不就更难对付了吗? 大可放心,这几味补药吗,全部出自薛羽之手! 因此上,它们名义上是补药,可究竟药效如何,谁也不知道! 第27章 大野猪! “吱!--吱!吱!” 树林深处,传来了奇异的响声,薛羽等人立刻警惕起来,目光紧盯着陷阱周围,同时握紧了手中武器! 片刻之后,一道身影来到了陷阱下方,却不是野猪,而是一只‘地羊!’ 地羊,就是鼢鼠,体形像是普通老鼠,头大而扁,视觉极不发达,皮毛是银灰色的,栖息在深山、草原、农田之中,以植物的根、茎、种子为食! “咔嚓!咔嚓!” ‘地羊’很快发现了野果子,先是嗅了嗅,而后大口啃食起来了,吃的很是欢快呢! 那知三枚野果下肚,‘地羊’突然停下了,浑身毛发炸起,小眼睛变得通红,就像兔子一样来回的乱蹦! 蹦了一会儿之后,又开始满地的翻滚,四条小短腿抽搐不停,并发出痛苦的叫声! “嗖!嗖!” 猴子从树上蹦下来,狠狠地一棍子,帮助‘地羊’结束了痛苦,而后捡起来挂在了腰间,又冲着薛羽挑起大拇指,重新爬回树上去了。 ‘地羊’有一斤多重,虽然肉不算太多,可也能熬锅肉汤喝了! 不过下锅之前,一定要清洗干净了,以免有余药未除,老大配置的药丸,那可是鬼神莫测啊,千万别把大家吃的拉稀了。 另一边,薛羽则是欲哭无泪,自己明明是按照医书上的方子,精心配置的大补药丸,咋就变成这个样子了呢? 看来自己真没有学医的天赋啊,这要是出去悬壶济世,只怕小病治成大病,大病治成绝症,不知要害死多少人呢,还是趁早打消这个念头吧! 说来也奇怪了,同样是穿越一族成员,那个小黑脸,咋就无论什么本领,一学就会,再学就精呢? 骑马、射箭、兵刃、拳脚、医术、酿酒、造纸……就没有他玩不转的,简直是十项全能了! 难道说,自己真的不如他聪明吗? 不过也没什么,自己学不成医术,以后娶一个医术精湛的老婆就是了,到那个时候,补药、补酒随便的吃喝,把身体养的棒棒的,争取活到一百三十岁! 小黑脸活了一百二十多岁,自己活到一百三十岁,这样归根结底,还是自己赢了,哈哈,想想就美的鼻涕冒泡! 接下来,又出现一只小麂、一只刺猬、两只野兔,全被薛羽的大补丸给药翻了,那头野猪却始终没见踪影! 时值正午,大家伙在树上蹲了半天,已经饥肠辘辘了,薛羽决定回去先吃饭,明天再继续设伏! 那知刚要下树呢,不远处传来了哼哼的声音,一个肥壮的身影出现了…… ………… 在薛羽的印象中,猪都是又肥又胖、又蠢又笨的,每天除了吃东西,就是躺在猪圈里睡大觉,胆子还特别的小! 可是野猪的出现,把这一印象彻底的推翻了。 这是一头大野猪,体躯健壮,四肢粗短,头较长、耳朵小,嘴巴非常突出,两颗獠牙又白又亮,体重大概有四百斤左右,浑身都是黑褐色的长毛,只有脊背上一条是白色的,说明它是一头老野猪了! 十之八九,是因为年老体衰,被其他的壮年野猪赶出了领地,这才流落到了大山的边缘地带! “哼!哼!” 野猪在林中走动,不时用嘴巴翻拱泥土,寻找可以吃的东西,青草、坚果、植物的根茎、昆虫、老鼠……这家伙的食谱很杂,胃口还特别的好,难怪长了一身肥肉呢! 很快的,野猪发现了地上的大堆野果子,却没急着跑过来,而是四处嗅了嗅,看了看,又围着转悠了几圈,一副小心翼翼的样子! 都说人老奸,马老滑,兔子老了鹰难拿,没想到这野猪老了,同样也会变得聪明呢! 不过它太老了,嗅觉、视觉都严重下降,加上薛羽等人伪装的巧妙,因此没被它发现什么! “哼!哼!” 排除危险之后,野猪的吃货本性爆发了,立刻跑到了大树下,开心的啃食起了野果子,很快就一扫而光了! 果子里面夹杂的药丸,也全都进了它的肚子。 “嗖!--啪嗒!” “嗷!嗷!” 眼看时机已到,薛羽解开了树上的绳子,大木笼子从天而降,正好把野猪给扣在下面了。 里面的十几根木刺,也狠狠扎在了野猪身上,顿时鲜血飞溅,响起了刺耳的尖叫声! “抓住了,抓住它了!” “太好了,今晚有野猪肉吃了!” “不好,它没有死,冲出来了!” 眼看扣住了大猪,小伙伴们不禁欢呼起来,那知没高兴一会儿,又有突变发生了。 原来野猪皮糙肉厚的,又喜欢在松树上蹭痒痒,身上沾了很多的油脂,再在地上打几个滚,又粘上了很多的泥沙、小石子和杂物,久而久之,竟然形成了一层坚硬的护甲! 正是凭着这层护甲,野猪才能纵横山野,不惧老虎、豹子等猛兽的攻击,有时候还能用獠牙反杀呢! 笼子里的十几根木刺,虽然扎在了野猪身上,可受到护甲的阻挡,只是刺破了它的皮肉,却没能伤及要害! 而身上的剧痛,更是让它凶性大发,一边拼命嚎叫着,一边用身体猛撞木笼子,力量奇大无比,加之木笼子是绳索捆绑成的,不是特别的坚固,竟然真的被它给撞开了。 不过野猪毕竟受了重伤,一条后腿也残废了,撞开木笼子之后,不敢发起报复,而是一瘸一拐的逃之夭夭了! “它已经负重伤了,跑不了多远的,追上它,今晚上吃炖猪肉!” “好,追呀!” “困兽犹斗,大家小心一点,别被它给伤到了!” “是,老大!” 已经到嘴边的肥猪肉,岂能让它给跑掉呢,薛羽等人跳下树,手持各种武器,在树林中开始了追杀! 猴子、山鸡是猎户子弟,对追踪猎物很有一套,故而冲在了最前面,根据野猪留下的脚印、血迹,在树林中拔足狂奔,其他人紧随其后! 追着追着,地上除了血迹,又多了一大滩呕吐物,其中还有尚未消化的野果子、植物根茎之类! 又追了一会儿,地上出现了野猪粪便,稀稀拉拉的不成型,它已经闹肚子了,而且很严重! “老大,它已经跑不动了,应该就在躲附近!” “哈哈,吃了老大的‘灵丹妙药’,就算是大罗金仙也要拉的浑身无力,何况是一头野猪呢!” “老大,回头多制几颗药丸吧,以后捕猎就容易多了!” …… “你们几个……滚粗!” 薛羽纵然脸皮极厚,也被小伙伴们‘称赞’的有点不好意思了。 这段时间,自己总结经验教训,很是认真的学习医术,希望能有一点点的进步! 可奇怪的是,自己越是认真吧,制作出来的药丸就越厉害,以前只是人吃了拉肚子,现在连大野猪都能放翻了! 要知道,野猪可是杂食性动物,其消化能力、抗病性在野兽中可是数一数二的,一般的毒草都奈何不了它,没想却架不住自己的大补药,这上那说理去啊? “老大,找到了,它在这里呢!” “小心,不要靠近!” 猴子喊叫起来,发现了大野猪的位置,薛羽示意小伙伴们不要轻举妄动,自己手持一根木棍,缓缓的靠近过去! 果不其然,大野猪躺在一颗大树下,一动也不动的,也不知是死是活? “啪嗒!--啪嗒!” 薛羽没敢轻易靠近,而是先扔了一颗小石子,野猪没有动! 又扔了一颗,野猪还是没有动! 第三颗石子,直接砸在了野猪身上,还是一动不动的! 这下薛羽心中有底了,缓缓的走了过去,发现野猪已经断气了,尸体还是热的,应该刚死不久! 不过一番检查发现,野猪不是流血过多死掉的,而是自己活活的撞死的,头部撞的血肉模糊,獠牙都撞掉了一颗,它的两只眼睛圆睁着,里面布满了血丝! 很显然,这是药力发作,血气上涌,迷住了它的眼睛,这才稀里糊涂的撞到了大树上,一命呜呼了! “抬走吧,今晚上吃猪肉!” “好嘞!” 野猪个头太大了,一两个人根本抬不动它,只好砍伐树枝,做成一个大号担架,把野猪放在了上面,八个人各抬一角,慢慢的向着破庙方向走去! 几百斤猪肉啊,用盐腌制起来,足够小伙伴们吃上几个月了。 ………… “金丫、红秀,快点出来看啊,我们把大野猪抓住了,快点架锅烧水,咱们今天吃猪肉!” “嗯,人呢?” 下午时分,薛羽等人回到了破庙中,刚进门就高兴的喊了起来,想跟留守的小伙伴们,一切分享这份喜悦! 那知连喊了几声,一点回应也没有,也没见有人出来,这是什么情况? 难道说,金丫、红秀她们都出去了,破庙里没有人? 就算有事外出了,也不能全都出去吧? 带着满腹疑问,薛羽等人走进了大殿,瞬间就被惊呆住了,大殿里不是没有人,而是人太多了! 十几名彪形大汉,站在大殿各个角落里,手中还提着棍棒、绳索、麻袋,迅速围拢上来,并把大门堵住了,脸上全都不怀好意! 为首是一名光头汉子,四十左右岁,身材魁梧,满脸横肉,身穿皂色胖袄,腰扎银环板带,手上还有一对生牛皮护腕,上面挂满了铜钉子! 薛羽认识这个光头,是城内茗香阁的东家,本名:王大虎,绰号:‘活阎王’,周围的十几名彪形大汉,都是茗香阁养的打手! 王老虎会些拳脚功夫,为人又很凶恶,是河间府城内一霸,还聚集了数十名泼皮无赖,成立了一个猛虎帮,不但开设赌场、青楼,还做一些走私货物、拐卖妇女儿童的勾当,据说手上还有好几条人命呢! 金丫、红秀、小兔、小鼠四个人,全都被捆绑起来了,嘴巴也被堵住了,堆在了大殿一角,由几名大汉看守着! “不好,快跑!” “抓住这几个兔崽子,一个也别放走!” 第28章 心慈手软留大祸! 一场激烈而又短暂的搏斗之后,薛羽等人全被生擒活捉,并用绳索捆绑起来了。 没办法,双方的力量、人数都相差太悬殊了,几个勇敢的少年人,纵然是竭尽全力,也斗不过十几条彪形大汉,失败是必然之事! “他妈的,这几个小子还挺厉害的,尤其领头这个,就像是一条小狼崽子!” “吴老六,你个窝囊废,连个孩子都收拾不了,没伤到你的命根子吧,哈哈!” …… “快看,一头大野猪,起码四五百斤!” 猛虎帮也付出了一些代价,好几个成员被刺伤、咬伤了,尤其一个叫吴老六的混混,右侧大腿上挨了一囊子,伤口五六寸长,皮肉外翻,鲜血直流,正是薛羽干的好事,可惜下手还是不够狠,而且歪了一点点! 这家伙气不过,想要狠狠踹薛羽几脚,那知刚一抬腿就牵动了伤口,疼的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正好和野猪滚在了一起,引的其他人哈哈大笑! “如果所料不差,阁下就是大名鼎鼎、威镇河间府的王帮主吧? 在下与小伙伴们,一直在河间府境内讨生活,与贵帮并没有冲突,若是不慎有得罪之处,还请帮主多多见谅,这只大野猪就当作赔礼了。 帮主还不解气的话,可以拿在下是问,要杀要剐悉听尊便,还请您高抬贵手,放了我这些小伙伴如何?” 虽然失手被擒了,薛羽却并不慌张,一边言语试探对方,为小伙伴们求一条生路,一边暗暗琢磨着,猛虎帮为何杀上门来,又如何找到这里的? 要知道,东岳庙位于大山之中,周围地形复杂,位置相当隐蔽,只有一条小路沟通内外,外人是很难找到这里的! 正因为如此,薛羽与小伙伴们才把这里当成了巢穴,以躲避外界的各种危害,数年以来一直平安无事,这次怎么就翻船了呢? 而且看这个架势,对方是有备而来的! 莫非是河间府的地主、奸商们,为了粮食的事情,一直怀恨在心,这才找了猛虎帮报复自己,他们又如何找到这里呢,难道有人给他们领路? “哈哈,好小子,够仗义,一双招子挺亮的,说出的话也挺顺耳,虎爷很喜欢你,如果你再大上几岁,说不定虎爷会收你做手下呢! 你们的确没得罪过猛虎帮,不过你们得罪了本帮的一个朋友,虎爷今天是为朋友出气的,出来吧!” “来了!” 王大虎外表粗犷,内心却很细腻,根本就没有上当,更没有放人的意思,而随着他一声大喊,外面走进一道猥琐的身影--魏六指! “魏六指,是你出卖我们?”薛羽双目喷火,瞬间明白了一切,自己变成捂暖毒蛇、反唉蛇咬的蠢农夫了。 “没错,算你小子聪明,就是六爷我探好了路,这才把猛虎帮的弟兄们领过来的,不过你也够蠢的,之前要是狠狠心,结果了六爷的性命,不就没有今天的灾祸了吗,哈哈!” 魏六指非常得意,本想抖一抖威风,多得瑟几句的,可看到薛羽那双怒火喷涌的眼睛,又感觉心里有点害怕,连忙躲到王老虎身后去了。 原来他挨了收拾之后,一直是怀恨在心,想要报复薛羽等人,可惜人软货囊,根本没那本事! 又在茗香阁赌输了钱,还欠下不少高利贷,猛虎帮的人整天追债,逼的他都快上吊了。 狗急跳墙,人急智生,陷入绝境的魏六指,在大街上游荡之时,恰好见到了薛羽领着雍郎中进山接女儿,于是悄悄跟在后面,摸清了东岳庙的具体位置! 而后找到了王大虎,要求把薛羽等十二人卖给猛虎帮,这样既报了自己的仇,又顶了欠下的赌债,可谓是一举两得! 原来猛虎帮不止开设赌场、放高利贷,还经营着几家青楼,暗中做着贩卖妇女、儿童的无耻勾当,被其残害者不计其数,听说有这样的事,立刻就答应下了! “魏六指,你发过毒誓的,决不报复我们,我才绕了你一命,你竟然言而无信!”薛羽心中后悔极了,如果不是自己心慈手软,放了魏六指一马,怎么会有今天的祸事呢? 可惜大错铸成,后悔也无济于事了,只能牢牢记住教训:对敌人不能心慈手软,对敌人说的话,一个字也不能相信! 同样的错误,自己决不会犯第二次了! “哈哈,我们老魏家的家训是:说了不算,算了不说,发誓就当是放屁,臭一阵就过去了! 什么千刀万剐、乌鸦啄尸,灵魂永世不得超生,六爷从来没信过,现在这世道吗,老天爷早就瞎了眼啦,否则咋不降下一道焦雷,劈了我这个祸害啊,哈哈!” 魏六指没说瞎话,这撒谎犹如喝凉水的本领,还是本家那个叔父教的,自己一直牢牢记住,这些年坑了不少人。 “别废话了,吴老六,把这些小崽子带到烧锅去,告诉二帮主一声,下手悠着点,别又给弄死了,就他那个臭毛病总是改不了!” “明白了,虎爷!” 王大虎挥了挥手,让吴老六带一半打手,给薛羽等人蒙上眼罩、装入了大麻袋之中,连同那头大野猪、以及搜出的几坛子蜂蜜,一起送到城外一个窝点去了。 自己与其他几名打手,前后巡视了一番,决定把这座破庙修葺一下,当成猛虎帮一个秘密据点,窝藏赃物肯定安全,至于房梁上挂的玉米,根本没入他们的眼,还以为是什么野果子呢! 接下来,王老虎打个手势,几名打手把魏六指围了起来,目光中不怀好意! “虎爷,咱们是不是也该走了!” “先不急,魏六指啊,咱们还是算算总账吧?” “我的虎爷,咱们之前不是说好了吗,用这些孩子顶小人的赌账,现在两清了啊!” 听说王大虎要算总账,魏六指吓得一哆嗦,正所谓恶人自有恶人磨,自己固然是个言而无信、坏事做绝的臭无赖,这个光头更是个棺材里伸手--死要钱的大滚蛋,而且心狠手辣! “你之前在我的茗香阁,借了十两雪花白银,这利滚利、账翻账,如今变成九十两了! 这十二个孩子吗,三个女娃还算长的标致,余者一个个瘦的皮包骨头,性子刚烈,不好调教,加在一起顶多值三十两银子,你还欠虎爷六十两银子,准备什么时候还啊?” 作为一名放高利贷的,必须有轧沙求油的本领,就算是一堆粗沙子,也要轧出二两香油来,何况是一个大活人呢! 王老虎上下打量魏六指,想着如何从这堆臭皮囊中,压榨出最多的价值来,是整卖了,还是零售呢? “虎爷啊,小人就借了十两银子,这才几天功夫,咋就变成九十两了,帐不能这么算啊!” “哦,帐不这么算吗?” “能,能,虎爷说能,那就肯定能了,不过小人真的没钱了,还请虎爷再宽限几天,小人就是砸锅卖铁,也一定把账全都还上!” 意识到自己被讹上了,魏六指还想争辩几句,可看看自己的小身板,又看看王大虎砂锅大的拳头,后面的话又咽了回去。 君子斗不过小人,小人斗不过恶人啊! 只好虚与委蛇一番,想着只要离开这里,就立刻逃离河间府,一辈子也不回来了,否则自己一辈子,也休想还完高利贷! “呵呵,别紧张,魏六指啊,听说你有个叔父,在皇宫里当差是吗?” “正是,十几年前入宫的,一直没有音讯,虎爷问这个干什么?” “哈哈,你们叔侄多年不见,肯定十分思念对方,虎爷我最爱做好事了,准备把你送进皇宫,一则叔侄团聚,互相有个照应! 二则,有六十两银子的安家费,正好还了你的赌债,无债一身轻啊! 三则,在皇宫里面当差,衣食不愁不说,就连最低级的奴役,也有月食银二两、米一斗半、公费制钱六百文,干的好,升了职,钱粮还会更多的,你小子可就发财了,当时候别忘了虎爷的恩情,哈哈!” …… “入宫,当太监,万万不行啊,魏家就我这么一条根了!” 预感到大事不妙,魏六指撒腿就想跑,可惜没跑出几步,就被打手们给按住了,麻利的用绳子困了起来,嘴巴也给堵上了。 刚才还嚣张得意,笑话薛羽等人,转眼自己也成了案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真是报应不爽啊! “委托刘大头家的商队,把这家伙带到京城去,阉割之后,送入宫中,换回六十两银子!” “是,虎爷,不过小的听人说,京城里给一个太监净身,要花三四十两银子呢!” “啥,三四十两银子,那咱们不就亏了吗?” 王大虎嗜财如命,听说要少赚一大半银子,顿时就不乐意了,拍了拍大光头,一个好主意冒了出来! “刷!--呜呜!” 只见他拔出一柄锋利匕首,冷笑着靠近了魏六指,在对方恐惧的呜咽声中,向双腿之间狠狠切了下去…… 鲜血飞溅,裤腿尽红,随着啪嗒一声响,魏六指双眼上翻,瞬间昏死过去了! “给他伤口上撒一点炉灰,要是死了,就随便找个地埋了,要是命大没死,就送到京城换银子!” “是,虎爷!” 第29章 赤面鬼的特殊爱好! “石头哥哥,小兔害怕!” “别怕,有哥哥在呢!” “老大,这是那里啊?” …… 掀开眼罩之时,薛羽与小伙伴们已经身处一座地牢中了,黑暗潮湿,霉味扑鼻,周围还有吱吱的老鼠叫声! 身上的绳索解开了,打手们还送来一些清水、饭菜,里面竟然还有肉片,不要以为他们有好心,只是想把薛羽等人养壮一点,再卖个好价钱罢了。 就像是农家养猪,在肥猪出栏之前,总要喂的饱饱的,这样才能压份量不是! “大家先吃饭,吃饱了才有力气!” “是,老大!” 薛羽一边安慰着伙伴们,一边苦思脱身之计,不过要想逃出去,首先得知道自己在那? 自己前世是个勘探员,常年行走荒山野岭之间,因此方向感、定位感都特别好,在被送来地牢的途中,虽然一直蒙着眼罩,看不见外面情况,心中却有个大致判断! 下山之后,这伙人一直向西走,途中没有改变方向,大约走了十几里路就停下了,这里应该是河间府城东面! 刚才进地牢之前,闻到了浓烈的酒精气味,王老虎之前也说过,把这些小崽子送到烧锅上! 根据以上信息,薛羽推断出被困何地了--烧锅庄! 在河间府城东十里,有一座前后三重院落、房屋上百间的大烧锅庄,专门酿造白酒,在河间府一带非常有名气的! 没有想到,这座烧锅庄,竟然是猛虎帮的产业! 更没有想到,这里表面上酿造白酒,暗地里却设有地牢,窝藏人口! 吃饱喝足之后,在地牢里休息了一会儿,精神、体力恢复过来了,眼睛也适应了里面的光线,接下来,薛羽开始观察情况…… 地牢很大,内侧是一个大牢房,长、宽皆有两三丈,高有七八尺,三面是岩石砌成的墙壁,每一块都有五六十斤重,严丝合缝,坚固无比! 还有一面是木栏栅,根根都有成人小腿粗细,中间开了一座木门,上面挂着大号狗头锁,起码有四五斤重,是红铜铸成的。 这是一种特制的锁,内部结构复杂,除了原配钥匙,其他东西很难打开的,一般只用于官府的牢房中,没想到猛虎帮路子野,连这东西都弄来了。 薛羽用力推了推,木栏栅纹丝不动,不是一般的坚固呢,中间的缝隙也很小,就连体型最小的小兔,也休想钻出去! 牢房里铺着厚厚的稻草,还有几床被褥,已经烂的不成样子了,墙角还放着一个马桶,散发出阵阵恶臭,不知多久没清理过了。 对面还有一个单独的房间,打扫的非常干净,还摆着一张大木床,铺着雪白的床单,旁边还有个多层木架子,摆着很多的大大小小的瓶子! 地上还有一个竹笼子,里面养着十几只鸽子,红眼白羽,咕咕乱叫,闹腾的很是厉害! 按理来说,地牢里摆些鞭子、夹棍、烙铁才是正常,摆一张大床和瓶子、鸽子又有什么用呢,真是百思不得其解,而且越是不解,心中越是感到恐惧,这是掉进龙潭虎穴了吗? 再看地牢入口,有一扇厚重的大门,比寻常门板大了两倍,还箍了四道生铁皮,打着铜钉子,坚固异常不说,还是从外面反锁上的! “八匹马啊,六六顺啊,你输了,喝,哈哈!” “别看老子腿上有伤,今天非干翻你们几个不可,接着来,这野猪下水真是不错,肥而不腻,还有嚼头!” “哥俩好啊,五魁首啊!” “哎呦,肚子有点疼,我先去趟茅房!” “等一等,我也去!” “还有我!” …… 大铁门外有喝酒、划拳的声音,听响动是四个男人,其中之一就是吴老六,大腿上挨了一囊子那位,显然他们是负责看守地牢的,并在享受野猪肉! 可惜他们不知道,这头野猪是怎么死的,烹制之前没有清洗干净,还专门用猪下水下酒,恐怕要跑上十几趟茅房了,不拉的眼冒金星,就算他们运气好! 观察一番之后,就要考虑如何逃跑了,薛羽拽了一下小鼠,后者是个神偷,只要一根铁丝在手,就能打开各种门锁! 而且关进来之前,那些人只是简单搜了搜,摸走了十几枚铜钱,却不知小鼠的发髻中藏有一段铁丝、鞋底里插着两根钢针! “老大,唉!” 小鼠看看狗头锁,微微点了点头,又看看大铁门,无奈的摇了摇头! 很显然,小鼠能打开牢房的木门,却打不开地牢的铁门,因为后者是从外面锁上的,人关在了里面,再大本事也施展不开,除非是硬砸! 问题是,就算把大门砸开了,外面还有众多猛虎帮成员,小伙伴们还是跑不出去! 薛羽真的发愁了,这要是跑不出去,就只能任人宰割了,小伙伴们绝没有好结果,男的十之八九卖做奴隶,一辈子暗无天日,至于女的吗,更是生不如死! 正在发愁之间,大门外传来了响动,似乎是有人来了! “二帮主,您老来了!” “嗯,听说送来十几个小嫩肉,我这几天手痒,正好过过瘾!” “过瘾没问题,不过大帮主吩咐过,让您下手悠着点,千万别给弄死弄残了,这次的货色不错,肯定能卖个好价钱!” “知道了,二爷我下手有准,开门吧!” “是!” 地牢大门打开,走进来几个人,一瘸一拐的吴老六领头,手中提着一盏灯火,后面跟着个又高又瘦的中年人,一张刮骨脸上,有四分之三被红色胎记覆盖了,八字眉、翻鼻孔、深眼窝,两只眼睛还是赤红色的,像是得了红眼病! 就这副尊荣,白天出门去,都能吓人一个大跟头,要是晚上见到了,非把人吓破苦胆不可,真是三分不像人,七分好似鬼! “他就是猛虎帮的二帮主,人送绰号:赤面鬼,阴险狡诈,心狠手辣,听说还有特别变态的嗜好,咱们千万别落他手里啊!” 虎头是河间府本地人,对黑白两道人物颇为熟悉,认出了来者身份,向小伙伴们悄悄介绍着,声音都有些颤抖了,显然心中很害怕! 其他人瞬间脸色大变,金丫、红秀、小兔紧紧依偎一起,都吓得哭出来了,一个丑八怪男人,还有特别的嗜好,莫不是冲她们来的吗? 薛羽也是脸色铁青,把几个女孩紧紧护在身后,只要自己还有三寸气在,就决不让她们受辱! “哈哈,果然都是小嫩肉,一个个溜光水滑的,二爷我今天可要好好过过瘾了,先玩那一个呢? 就是那个了,赶快给我提溜出来,然后洗干净了,放到大床上面去,二爷我急不可耐了,哈哈!” “是!” 二帮主来到牢房前,借着灯光看了看,满意的频频点头,就像是一只赤眼饿狼,看到了一群小羊羔,哈喇子都流出来了。 而后牢房门打开,几名打手冲了进来…… “跟他们拼了!” “嗯?” “老大,救我,救我啊!” 无力的反抗过后,一个小伙伴被提溜出去了,不是金丫、不是红秀、也不是小兔,而是小鼠,这是什么情况? 之前大家猜错了,这位二帮主口味特殊,不好女色,反爱男风? 可是小伙伴里面,小鼠长的不算英俊,反而有点猥琐呢,怎么偏偏选中他了? 难道说,这位二帮主口味极重,偏偏喜欢丑男吗? ………… “不要碰我啊,我又干又瘦,身上没啥肉的! 我还有蛇皮癣,鸡皮豆,还有严重的脚气,这些都会传染的啊!” …… 小鼠拼命挣扎着,可惜一点用处也没有,被打手们放在了大床上,用力按住四肢,又强行捏住了鼻子…… 与此同时,二帮主从木架上,取下个小瓶子,轻轻的摇晃了几下,把里面的液体灌入了小鼠口中…… 片刻之后,原本拼命挣扎的小鼠,慢慢的没了动静,身体舒展开来,还打起了小呼噜,竟然是睡着了! “瘦是受了一点,不过骨肉均匀,皮肤很有弹性,很合二爷我的口味,二爷就好好疼疼你,哈哈!” 扒开小鼠的上衣,二帮主上下乱摸,哈哈大笑,而后从木架上取下一套工具:小锤子、小夹子、金针、银针……还有各式各样的颜料! 原来这位二帮主的特别嗜好是--给人纹身! 第30章 十二生肖纹身! 《史记》记载:‘越人常在水中,故断其发、文其身,以象龙子,故不见伤害也!’ 由此可见,早在春秋时期,南方百姓就有纹身的习俗了。 不过古时候纹身技术落后,只是用针沾着墨水,一点一点的刺在身上,图案多以龙蛇、虎豹为主,墨汁渗入皮肤以后,时间长了会逐渐发青,所以又叫‘刺青!’ 到了唐朝时候,达官显贵们比较浪漫,把诗歌和纹身巧妙的结合在了一起。 有人刺下了王维整本的《辋川集》,有人刺下了白居易的《长恨歌》,还有一些痴情种子,会把恋人的姓名、相貌全都刺在自己身上,并出现了专业刺青师,称之为‘札工!’ 宋代时期,纹身更加普及化了,技术也进一步成熟,出现了五颜六色的刺青,比如《水浒传》里面: ‘请高手匠人,与他刺了这身花绣,肩臂胸膛,总有九条龙,满县人口顺,都叫他做九纹龙史进。” 还有浪子燕青,一身漂亮的花绣纹身,凤凰踏碎玉玲珑,孔雀斜穿花错落,把一代名妓李师师都给迷住了!’ ………… 二帮主-赤面鬼,天生相貌丑陋,自幼受人嘲讽,就连亲生父母都不待见他,于是性情大变,变得异常凶狠残忍,经常与人打架斗殴,而且下手极狠,动辄见血! 加入猛虎帮之后,更是变本加厉的、报复那些嘲笑过自己的人,还产生了一种特殊癖好,就是强行给人纹身,在明显的部位上,纹出各种丑陋、恶心的图案,让别人变得和自己一样,人不像人,鬼不像鬼,进而获得一种精神快感! 不过吗,当他心情比较好的时候,也会纹一些正常图案,比如龙虎、猛禽、松竹之类的! 最近几天呢,二当家的心情非常之好! “纹什么图案好呢,你们共有十二个人,正好符合十二生肖之数,一人对应一种生肖,也算是件趣事了! 算你们的运气好,二爷最近研究出了鸽血纹身之术,正好练一练手,你们都出去吧,别在这里打扰我!” …… “是了,二爷,您慢慢的玩,有事招呼小的们!” 把手下人赶走之后,二帮主先点了几盏灯,照的亮如白昼一般,而后抓出一只鸽子,拧掉了小脑袋,把鲜血倒入一个瓷罐子中,调和进少量白酒、朱砂,又拿出一大堆五颜六色的药水,开始给小鼠纹身了。 不得不承认,这位二帮主容貌虽丑,纹身本领却是第一流的,只见他一手端颜料,一手持银针,在小鼠右手臂不断刺下,快如闪电,又稳又准,很快就出现一个图案轮廓…… 而喝了蒙汗药的小鼠,一点疼痛也感觉不到,依旧在床上呼呼大睡着,随便让人家摆布! 大半个时辰之后,一只青灰色的老鼠刺青完成了,半尺大小,活灵活现,把那种胆小、贪吃、狡猾的神态表现的淋漓尽致,却又多了几分肃杀之气,望之不似凡种! 原来二帮主纹出来的,可不是一般的搬仓鼠、过街鼠、盗粮鼠,而是二十八星宿之一--虚日鼠! 虚日鼠,中国神话中的二十八星宿之一,为北方玄武之第四宿,它是秋天的代表星座,又名‘天节’,因其附近有哭星、泣星、败臼等星辰,颇有不祥的意思! 这位二帮主阴狠、凶戾不假,头脑却极为聪明,对星象占卜也有一定的研究,算是一个有才的坏人吧! 又过了半盏茶的功夫,小鼠身体微微颤抖起来,似乎逐渐恢复了知觉,这说明蒙汗药下的恰到好处,多了可能药死人,少了又起不到麻醉的作用。 “来人啊!” “二爷!” “关进去,换一个!” “是!” 二帮主点了点头,对自己的作品非常满意,喊进来几名手下,把小鼠仍回了牢房中,又把蛮牛提溜出来了…… ………… 之后的数天里,十二名小伙伴全都遭了‘毒手’,或许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吧,每个人身上的纹身图案,恰好与其性格、命运紧密联系在了一起,且与天上星宿对应! 小鼠-虚日鼠,刺青位于右手臂上! 蛮牛-牛金牛,刺青位于脊背上,是个威武雄壮的大牛头! 虎头-尾火虎,位于胸膛正中,尽显山中之王的风范! 小兔-房日兔,位于小蛮腰上,又可爱、又俏皮! 百花蛇-翼火蛇,位于左手臂上,是一条赤色大蛇,獠牙锋利,红信吞吐! 红秀-星日马,位于右侧大腿上,一匹枣红色骏马,前蹄抬起,对天嘶鸣! 金丫-鬼金羊,位于小腹上,最诱人的地方! 猴子-觜火猴,位于左侧大腿上,并做出猴子偷桃的姿势! 山鸡-昂日鸡,立于右侧肩头上,是一只五彩雄鸡,体态硬朗,器宇轩昂! 大黑-娄金狗,左侧肩头上,浑身金黄,钢牙利爪! 二憨-室火猪,竟纹在了屁股上,又肥又胖又可爱! 与寻常清晰可见的纹身不同,这种用鸽子血纹出的图案,正常情况下是不可见的,即便贴近了仔细看,顶多看到一些浅浅的纹路罢了。 只有纹身者饮酒、愤怒,或者剧烈运动,使得全身血流加速之时,图案才会清晰的显示出来,这种纹身还有永不褪色,随着身体长大、图案不会变形等诸多优点! 不过用鸽子血纹身,也有一定的危险性,容易造成皮肤红肿溃烂,如果出现了溶血就更麻烦了,故而非纹身高手不敢擅用! 薛羽也未例外,在二十八星宿之中,占了‘亢金龙’的名额,为东方第二星宿,属龙,为亢,大角相护,位于苍龙星群的脖子位置,是苍龙之精华,故名亢金龙! 十二生肖之中,龙是最尊贵、最威猛、最神秘的存在,其刺青也最为难纹,最为讲究了! 常言道: 纹龙不过肩,神龙过肩扛不住! 纹虎不下山,猛虎下山反噬主! 纹身不纹睁眼关,睁眼关公杀人间, 纹身不纹唐三藏,八十一难难相抗, 纹身不纹老钟馗,避鬼不成反招贼, …… 可是薛羽的身上,就纹了一条过肩龙,龙身盘踞在后背上,龙头从左肩甲搭到了左前胸,两条前爪分别抓住了左膀右臂,两条后爪则抓在大腿上,龙尾由腰部一直延伸至左小腿上,周围还纹上了几团风云! 如果只是过肩龙也就罢了,偏偏还是一条血煞邪龙,与其他神龙相比,血煞邪龙有三大特点: 其一,红眼,邪龙的眼是红色的,主凶狠、嗜血,不是见别人的血,就是自己的血! 其二,残角,两只龙角是残缺不全的,主战争、厮杀,邪龙所到之处,必定尸横遍野,白骨如山! 其三,岔尾:邪龙的尾巴是分岔的,主灾祸、风浪不平,引出无数的祸端! 血煞邪龙,绝对是刺青中的大忌讳,在纹身之前呢,必须找懂周易的大师看一下,生辰八字到底硬不硬、抗不抗的住,如果扛不住血煞邪龙,纹身者迟早有血光之灾! 相反的,如果命够硬,扛得住这条血煞邪龙,纹身者必定时来运转,一飞冲天,所能得到的福、禄、寿,远比纹其他神龙多得多呢! 别人的纹身,顶多用一两个时辰,而薛羽的邪龙纹身,却整整用了三天时间,是二帮主最用心、也最满意的作品了。 只见血煞邪龙张牙舞爪,气势威猛无比,身上的每一个鳞片,都纹的精致无比,仿佛只要有一阵风云吹过,立刻就能腾空而起似的! 另外吗,自古以来,龙为禁忌之物,只有皇室才能使用龙图案,代表着至高无上的皇权,其他人胆敢使用的话,那就是僭越之罪,要诛灭满门的! 因此上,民间的龙行图案,必然要有所保留的,似龙而非真龙,二帮主弄的纹身也是如此: 一则,真龙有五爪,而薛羽身上的邪龙,只有四个爪子,这就不是真龙了,只能称之为蛟龙,或者蛟! 二则,这条邪龙的眼睛处,只有血红的眼眶,却不见龙眼睛,标准的有眼无珠,这也是有典故的! 据说南北朝时期,有一位很出名的大画家,名叫张僧繇,绘画技术非常高超,梁武帝信奉佛教,修建了许多的寺庙,都让张僧繇去作画。 有一次,张僧繇用了三天时间,在江苏—安乐寺的墙壁上画了四条巨龙,画得栩栩如生,惟妙惟肖,却全都没有画眼睛! 参观的人们不满意了,要求把龙的眼睛点上,张僧繇解释说:这几条龙有了灵性,一旦点上了眼睛,它们就会破壁飞走了! 人们自然是不信了,认为他的吹牛皮,不断要求点上龙眼睛! 无奈之下,张僧繇只好提起画笔,给其中两条龙点上了眼睛,那知刚刚点好,天空中狂风四起,电闪雷鸣,那两条巨龙震破墙壁凌空而起,张牙舞爪的飞走了,而安乐寺的墙壁上,只剩下另外两条没点睛的龙,这就是画龙点睛的故事了! 故事自然不可信了,可是千余年流传下来,早已是深入人心,因此后世人纹龙,画龙,或者绣龙,大都是不点眼睛的,生怕真的飞龙升天了! 二帮主给薛羽纹身,只是满足自己的变态嗜好,并不想让薛羽真的发迹,有朝一日龙飞九五,自然不肯为他纹龙点睛了! 至于这条血煞邪龙,以后能不能补齐五爪、点上眼睛,就要看它的造化了! 也是薛羽的造化! 第31章 血煞邪龙! 痛,身上痛,心中更痛! 身上纹了一条邪龙,共计挨了几千针,麻药劲过去之后,把薛羽痛的辗转反侧、昼夜难眠,人也瘦了好几斤呢! 而接下来几天,更大的灾难降临了。 五月十一日,地牢里来了个人牙子,挑拣一番之后,以十五两银子的价格,把金丫、红秀带走了。 五月十三日,人牙子又来了,以二十两银子的价格,带走了蛮牛、虎头、山鸡、二憨。 五月十四日,小兔也被人牙子带走了! …… “石头哥哥救我,石头哥哥救救我啊!”小兔拼命挣扎呼喊着,可惜人小力弱,还是被人牙子们装进麻袋,就像货物一样带走了。 牢房之内,被打的鼻青脸肿的薛羽,痛苦的紧闭双眼,两行热泪流淌而下,双手紧紧抓在石壁上,因为用力太猛了,掀翻了好几个指甲盖,还留下了十条深深的血痕! 都说十指连心,可手上这点伤痛,与心痛相比根本就微不足道,薛羽无力的倒在地上,感觉自己的灵魂堕入了地狱中,正在被幽冥之火煅烧着,烧成了一堆灰烬! 整整三天三夜,薛羽不吃不喝,就像死人一样躺着! 这般巨大打击之下,大多人会精神崩溃的,不是自尽身亡,就是变成了疯子,以此来摆脱巨大的精神痛苦! 可也有极少数人,克服痛苦,愈挫愈勇,就像是凤凰一样浴火重生,变得无比勇敢、凶悍、残忍! 薛羽属于后者,在咀嚼痛苦的同时,心态发生了剧烈变化,以前是抱怨、后悔、自责,现在全都变成了仇恨,恨魏六指、恨王大虎、恨赤面鬼,而最恨的则是自己! 恨自己太过仁慈、太过弱小了,没能保护好小伙伴们,薛羽第一次强烈的感觉到,自己渴望拥有强大的力量,那怕这股力量是邪恶而又血腥的! 与此同时,薛羽彻底明白了,自己穿越到了大明朝末期,这是一个黑暗动荡、多灾多难、血腥杀伐的乱世,而乱世中是没有人性可言的。 在这个世界里,自己不必受原来空间的束缚了,道德、原则、善良一切都可以抛弃掉,在这个世界里,自己可以无法无天、为所欲为,把一切都踩在脚下! 在这个世界里,自己还要学会新的生存法则,只有简单的八个字:‘弱肉强食,成王败寇!’ 想明白这些之后,薛羽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不惜用一切手段,从地牢里逃出去,而后把小伙伴们救回来。 问题是,有猛虎帮的人在,自己是逃不出去的,除非这些人都不在了,都去阎王爷那里喝茶了! 第四天,薛羽翻身坐起来了,大口的吃喝起来,尽快恢复着体力,并悄悄的竖起耳朵,偷听外面猛虎帮成员们的谈话,分离出有用信息,寻找绝地求生的机会! ………… “后天,是咱们帮主四十大寿,要在烧锅庄里大摆酒宴庆祝,咱们可以好好的吃喝一顿了!” “听说帮里弟兄全都参加,还要献上各种寿礼,你们准备好了没有?” “早就准备好了,咱们帮主就喜欢两样东西,白花花的银子,漂亮的女人!” ………… “里面那几个小子怎么办,一直卖不出去,就砸手里了?” “砸不了,等寿宴过后,就把他们送到煤洞子里当苦力,好歹能换几个钱,那地方可是一直缺人啊!” 北直隶地区煤炭资源丰富,有很多的小型煤矿,或者说是小煤窑更加合适。 这些小煤窑生产技术落后,凿井、开拓、掘进、采煤几乎全靠人力完成,工作非常辛苦,加之缺乏安全措施,苦力们的死亡率极高,很少有能活过三年的! 那些黑心小煤窑主,为了尽量扩大利益,就四处购买小孩子,用皮鞭逼迫他们下井挖煤: 一则,井下空间狭小,小孩子们身体灵活,比成年人进出容易,挖掘的煤炭数量更多! 二则,这些小孩子都是买来的,只要给点残羹剩饭吃就行了,不必出一文工钱,死了直接扔到荒野中,也不会有家属来要抚恤钱。 薛羽立刻意识到,如果被卖到了小煤窑洞里,自己和剩下的几个小伙伴,必然会死无葬身之地,因此必须在被卖掉之前,从地窖里面逃出去,而后天就是一个机会! 王大虎四十大寿,猛虎帮成员前来祝贺,一个个必定喝的酩酊大醉,防守也是最空虚的时候,趁此机会就有希望逃出去了! 看了看地牢,又看了看大铁门,一个复杂而又周密的计划,在薛羽心中迅速的形成了,虽然说有点冒险,可也得拼死一搏! “大家听好了,后天是咱们唯一的机会了,必须从这里逃出去!” “老大,咱们逃的出去吗?” “只要计划周密,下手果决一点,咱们就有七成把握!” “好,上刀山、下火海,我们都听老大的!” 牢房里只剩下小鼠、百花蛇、猴子、大黑四个小伙伴了,他们明显感觉到老大变了,变得有些陌生,也有些让人畏惧! 不过再怎么变,老大永远是老大,只要一息尚存,他们就永远跟随着,那怕是一起下地狱呢! 两天时间,很快过去了。 …… “他妈的,一群没义气的家伙,全都吃香的、喝辣的去了,让老子一个人守夜! 呸,老子诅咒你们这群滚蛋,吃了这顿,没有下顿,以后全都变成饿死鬼!” 黄昏时分,吴老六骂起了大街,其他成员都去参加寿宴了,就剩下他一个瘸子看守地牢! 薛羽听的清清楚楚,悬着的心放下了一半,跟自己预料的一样,猛虎帮成员聚集之时,也正是防守最松懈的时候。 问题是,吴老六一直待在外间,中间隔着一道大铁门,如果没人进来的话,里面的人是跑不出去的! 今晚会有人来地牢吗? 会的! 一定会的,薛羽坚信! …… “哎呦,二爷,那阵香风把您吹来了!” “老六,辛苦了,这是带给你的烧鸡,烧酒、把牢门打开吧,我要进去看一看!” “多谢二爷了,还挂念着小的,小的这就领您进去!” 夜幕时分,大铁门打开了,吴老六领进一个人来,正是二帮主-赤面鬼,手里还拎着个酒瓶子! 身为猛虎帮重要成员,他应该坐在寿宴上,大口喝酒,大块吃肉才对,干嘛跑到阴暗潮湿的地牢中呢? 薛羽又如何料定了,他今天一定回来呢? 道理其实很简单,为了纹身! 这就像是一个工匠,费了大力气做成一件完美的艺术品,在卖出去之前,心中肯定十分不舍,要好好的把玩一番,否则就会留下遗憾了。 同样道理,二帮主给人纹身无数,可薛羽身上这条血煞邪龙,是他最为完美的作品了! 明天早晨,薛羽等人就要被卖到黑煤窑了,以后再没机会相见,因此今天晚上,二帮主肯定会来地牢一趟,再看看自己的作品,好好的回味一下! “小子,把这酒乖乖的喝了,再把衣服脱了,让二爷好好看一看!” “哼!” 薛羽没有反抗,接过递进来的酒瓶了,一连灌了几大口,而后脱下了外衣! 随着烈酒入口,浑身血流加速,原本正常的皮肤上,慢慢显示出了邪龙纹身,张牙舞爪,威风无比,仿佛随时要飞腾九天,与其他的神兽血战一场! “哎哟喂,二爷这份手艺啊,真是没得说了,走遍了河间府,不对,是走遍了北直隶,也找不出第二份来了!” “哈哈!” 看着自己的杰作,赤面鬼满意的点点头,真是太完美了,甚至生出了把这张人皮剥下来,好好珍藏的念头! …… “哼,吹牛皮,烂大街的手艺!” “你说什么?” “我说你的手艺烂大街了,把好好一条血煞邪龙,硬是纹成草蛇了!” “你找死!” 牢房内,薛羽的眼睛上翻,一脸嫌弃的神色! 赤面鬼平生最得意的,就是自己的纹身技术了,如今被人诋毁成烂大街的手艺,顿时勃然大怒,一双赤眼散发出浓浓杀气! “古人有云:凤有虚颈,犯者必亡,龙有逆鳞,触者必死;你纹的这条邪龙嘛,别的地方还算凑合了,可惜这里少了一片逆鳞,没有逆鳞还叫龙吗,那就是一条破草蛇!” 薛羽毫不畏惧,指了指自己的左胸口,在神话故事中,龙脖子上有一片逆向生长的鳞片,称之为‘逆鳞’,乃是龙的要害部位! 一旦有人触碰了,龙就会勃然大怒,非将触碰者致于死地不可,这才有了‘龙有逆鳞,触者必死’的谚语! “就你这破烂手艺,也就关起门来自吹自擂罢了,这要是让外人看到,非笑掉大牙不可,我……我……噗通!” 薛羽又嘲讽了几句,而后身体晃悠起来,连打了两个酒嗝,一头栽倒在了地上,还发出阵阵的鼾声,一副不胜酒力的样子! “一个命不长久的野孩子罢了,二爷不必跟他一般见识,前面的寿宴马上就要开始了,您还是回去喝酒吃肉吧!” “哼,走!” 在吴老六的劝说下,赤面鬼气鼓鼓的往外走,可是走到大铁门处,又停下了脚步,丑脸上露出了犹豫之色! 这个野孩子很是可恶,可说的也有几分道理,没在龙项下纹上一片逆鳞,的确是自己疏忽了! 这几个孩子,明天就送到黑煤窑去了,要是把这件事说出去,自己的脸上无光啊,整个河间府黑道谁不知道,自己纹身的手艺是一绝呢? 要不趁着现在,把那片逆鳞给补上去,如此就完美无缺了! 可寿宴马上就开始了,自己是去喝酒吃肉,还是留下来呢? 第32章 龙有逆鳞,触者必死! “你去前面说一声,让他们先开席吧,我忙完手头的事,再去给大帮主拜寿!” “啊,二帮主,这又何必呢,大喜的日子!” “少罗嗦,去吧!” “是!” 赤面鬼考虑再三,还是决定留下来,把邪龙身上的逆鳞给补上,否则有这个牵挂着,自己今晚会吃不好、喝不好,也睡不好了。 一片逆鳞而已,以自己的高超技术,最多小半个时辰就能纹完了,耽误不了多少功夫,之后再无牵无挂的到前面喝个痛快! 想到这里,赤面鬼打开牢门,把薛羽抱出来放在了大床上,本想灌几口蒙汗药的,可是听着震耳的小呼噜,又把蒙汗药瓶子放回去了。 这个野小子酩酊大醉,估计一晚上都醒不过来,趁着没有知觉,把逆鳞纹上就是了,还能省一点蒙汗药,配置这种药可是很费钱的! 取出了木箱子,里面装满了金针、银针、小锥子、小斧子、小锤子……琳琅满目,各式各样,这些工具都是深红色的,那是常年被人血侵染的结果! 原来除了纹身之外,赤面鬼还经常用这些工具,折磨自己的仇人,或者看着比较讨厌的人,就是那些模样俊俏的家伙! 吴老六一瘸一拐的,跑到前面送信去了,大铁门只是虚掩着,并没有从外面锁上…… 手持一根银针,沾着鸽子血和颜料,赤面鬼开始纹身了,可是还没弄几下,就感觉腰间有些硌得慌,摸出一件东西放在了床头上,原来是一柄小匕首! 一尺长短,两寸半宽,柄是千年血龙木制成的,这种木材细腻、厚实、坚韧,颜色鲜红如血,摸起来手感极好,还有非常漂亮的纹路呢,是制作兵刃柄的最佳材料之一,深受习武之人的喜爱! 匕首鞘是纯银打制的,雕刻着精美的龙纹,盘旋而上,栩栩如生,龙的胸口上镶嵌着一枚红宝石,约有红豆大小,而在鞘的顶端位置,还有两个撰文古字:龙鳞! 古籍《典论》记载:‘魏太子丕,造百辟匕首三,其三状似龙文,名曰:龙鳞,锋利无比,可透三层重甲,太子甚爱之,常置于怀中,以防不测之事!’ 当然了,这柄龙鳞匕首,不是当年曹丕那柄心爱之物,而是后人仿制的,毕竟社会在不断进步,大明朝的钢铁锻造技术,可比东汉时期先进多了,打造的兵刃也锋利多了! 就算有古代刀剑流传下来,也大都被名人雅士收藏了,观赏性远远大于实用性,要是手持纯钧、湛卢、太阿这些上古名剑上战场(青铜打制的),跟敌人的精钢刀剑对砍,那无异于自己找死呢! 另外吗,这柄龙鳞匕首不仅漂亮,内部材质更不一般,乃是回钢打制而成的! 凡是善用刀剑的人,都知道一句俗语:‘精钢不如苗钢,苗钢不如倭钢,倭钢不如回钢!’ 回钢,又名乌兹钢,出产于中亚波斯地区,这种钢材打制出来的兵刃上,天然布满了一种美丽花纹,如行云、似流水,美妙异常,而且锋利无比,可以轻松劈开数层重甲,举世闻名的大马士革弯刀,就是这种材料制成的! 前段时间,有个从西域回来的大商人,在茗香阁中赌博,不小心露了财,结果被赤面鬼发现之后,带着人暗中杀掉了商人,得了不少的钱财,还有这柄龙鳞匕首,非常喜欢,随时佩戴! ……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赤面鬼手持银针,只用了小半个时辰,就在血煞邪龙的脖项下,成功的纹上了一片逆鳞! 逆鳞为青紫色的,用以区别其他红色鳞片,却不影响整体的美观,反而让这条邪龙更加威武霸气,也更加活灵活现了,仿佛随时会飞腾起来,张牙舞爪,屠戮生灵! 看着自己的杰作,赤面鬼欣赏了好一会儿,又用手摸了摸逆鳞,这才满意的点点头,准备把薛羽仍回牢房里,自己好去参加寿宴,未想身后有了响动…… “丑八怪,别出门,否则白天吓死人,晚上吓死鬼!” “他爹妈造了什么孽啊,生出这么个丑八怪,真是羞死先人了!” “要我说啊,他生下来就被爹娘给扔了,养大的其实是胎盘,哈哈!” ………… 牢房内,小鼠、百花蛇、猴子、大黑又蹦又跳,又做鬼脸,极尽嘲讽之能事,言语恶毒无比! “混账,你们找死--啊!” 赤面鬼这辈子最恨的,就是别人说自己丑了,顿时勃然大怒,就要过去狠狠地教训一番,弄死两个小崽子出口恶气! 那知他刚一扭头,一直呼呼大睡的薛羽就睁开了眼睛,随即翻身而起,抽出旁边的龙鳞匕首,狠狠扎向了赤面鬼的心口窝…… 这都是薛羽计划好的,先用龙无逆鳞为借口,迷惑住赤面鬼,再趁其不备进行刺杀,最后带领小伙伴们逃出去,饮酒以至酩酊大醉,自然也是装出来的了。 薛羽前世嗜饮,且有千杯不醉的海量,如今穿越过来了,别的东西全都改变了,唯独对酒精的感觉一点没变,那是来自灵魂深处的喜爱啊! 又担心身体尚未长开,承受不住烧酒的厉害,还耍了一点小花招,看似猛灌了几大口,其实入口者甚少,大都在抹嘴之时吐出去了,成功的骗过了赤面鬼! 这一切看似简单,其实非常之难,且不说装醉装的入骨三分,不使人产生怀疑,还要在神志清醒的情况下,忍受带着炙热鸽子血的银针,数百次扎入胸口皮肉中,其疼痛可想而知了! 可是自始至终,薛羽一动不动的,连眉头都没皱一下,非大决心、大毅力、大仇恨者不能如此! “啊,小兔崽子!” 赤面鬼也是老江湖了,感觉的情况不妙,急忙闪身躲避,结果匕首没有刺中心脏,而是扎在了左侧肺叶上,鲜血喷涌而出…… “你去死吧!” 薛羽一跃而起,将赤面鬼扑倒在了地上,挥匕首二次猛扎,誓要取其性命,今天不弄死他,死的就是自己和小伙伴们了。 赤面鬼强忍着疼痛,左右躲闪,拼命反抗,并架住了薛羽的手腕,试图把匕首夺过来! 就这样,薛羽在上,赤面鬼在下,四只手纠缠一起,刀尖压下去,又推上来,再压下去,再推上来……展开了你死我活的激烈较量! 赤面鬼身强力壮,可惜肺部挨了一刀,喘息间疼痛无比,加之大量的失血,浑身力气用不出三成! 薛羽年纪虽小,却抱着殊死相搏之心,把吃奶的力气都用出来了,结果就是:二人势均力敌,谁也奈何不了谁! “老大,咱们去帮老大!” “小鼠,快一点啊!” …… 另一边,百花蛇、猴子、大黑想要过来帮助薛羽,可惜有牢房阻隔着,有力也使不上,急得是干瞪眼,小鼠则抽出一根铁丝,跟狗头锁较量着,试图把牢门打开…… 可是这种锁结构复杂,开起来非常费劲,兼之小鼠又心急、又紧张,手艺发挥不出来,连着捅了几次也没弄来,急的眼泪都出来了。 “咚!--咚!” 与此同时,大铁门外想起了脚步声,原来是吴老六回来了,不过这家伙没有推门进来,也没有问候一声,而是坐在外间继续喝酒,根本不知道地牢内发生的事情! 原来赤面鬼脾气古怪,不喜欢纹身的时候被人打扰,吴老六又是个懂事的,故而没敢进入地牢,还特意放轻了手脚呢! “呼!呼!” 得知援兵就在门外,赤面鬼不禁精神大振,用尽了全身力气,把压在心窝上的刀尖,向上推开了两寸! 又强忍着肺部疼痛,深呼吸了两口气,准备向吴老六呼援,只要吴老六进来了,僵持的局面就会急转直下,自己也就得救了! 薛羽则急红了眼,一旦吴老六闯了进来,不但逃跑大计毁于一旦,自己和剩下的四个小伙伴,也必然死无葬身之地了。 问题是,自己的两只手抽不出来,小伙伴们还在牢房里,如何阻止赤面鬼呼救呢,眼看对方喉咙上下起伏,就要喊叫出来了。 兔子急了会咬人,人急了同样如此,生死一瞬之间,薛羽张开了嘴巴,一口咬在了赤面鬼的咽喉上,两颗尖牙刺透了皮肉,滚烫的鲜血喷涌出来…… “咕!咕!” 赤面鬼想要呼救,可惜喉咙的气管被咬住了,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只好拼命扭动身体,并抽出一只手来,挥拳猛砸薛羽的头脸,试图让他松开口! 一下、两下、三下…… 薛羽强忍疼痛,死活不肯松开牙齿,鲜血涌进了口腔中,憋的呼吸有些困难了,就大口吞咽进了腹中,人血,真咸啊! 因为失血过多,加之喘不上气来,赤面鬼的力气越来越小,最后身体抽搐几下,一动也不动了,两只眼睛死不瞑目,那柄锋利的龙鳞匕首,也全都插进了他的心脏中! 又过了一会儿,薛羽缓缓抬起了身,小脸已经被打成猪头了,上面沾满了鲜血,嘴里还叼着一节东西,原来他不光咬破了赤面鬼的喉咙,吞了大量的鲜血,还撕扯下一节喉管来! “咔嚓!” 另一边,狗头锁终于打开了,小鼠、百花蛇、猴子、大黑冲了出来,却没敢靠近过来,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四张小脸上充满了恐惧之色! 在他们的记忆中,老大是个正直、善良、仗义的人,却从来没有想到,老大还有如此凶狠的一面,竟把人给活活咬死了,就像是一条恶狼啊! 薛羽喘息了一会儿,感觉小腹内很难受,无声的呕吐起来,吐出来的不止是鲜血,还有碎肉、喉节、骨头渣子…… 他妈的,做了一次食尸鬼! 第33章 龙克虎! 天下之事,开头皆难,第一步路难走,第一句话难学,第一个字难识,同样的,第一个人难杀啊! 第一次杀人,必然会恐惧、惊慌、恶心,还有严重的犯罪感;可是杀第二个人,这些感觉就减轻多了,以后更是越杀越顺手,越杀越轻松,甚至是越杀越上瘾! 而且随着杀人数量增加,杀人者的称呼也在不断改变: 杀一个人,是罪犯! 杀十个人,是重犯! 杀一百个人,是冷血屠夫! 杀一万个人,是人中豪杰! 杀一百万人,是无敌战神,如白起、项羽! 杀一千万人,那是千古一帝,如秦始皇、汉武帝! …… 赤面鬼去鬼门关报道了,可是危险并没有消除,吴老六就在铁门外,一旦被他察觉了,召唤来猛虎帮众们,薛羽等人还是难逃一死! 只有把他也干掉,送到地府跟赤面鬼做伴去,大家才能逃出去,可是如何下手呢? “呼!呼!--嗯!” 薛羽喘息均匀之后,从尸体上拔出匕首,躲到了大铁门侧面,并向四个小伙伴打个手势,又用目光示意大黑! 迫于生计,大黑苦练过口技,水平还不低呢,学猫似猫、学狗像狗,学人说话更加没有问题。 小伙伴们也镇定下来了,各拿起一件家伙,躲在了大铁门两侧,大黑拍了拍胸口,平复一下心情,回想着赤面鬼说话的腔调,努力模仿了起来…… “吴老六,老子完活了,你进来收拾一下!” “是了,二帮主! 啊,二帮主,您怎么了?” 听到呼唤声,吴老六推门走了进来,一眼就看到赤面鬼躺在地上,浑身上下都是血迹,还没容他惊叫出声,龙鳞匕首就从后颈刺入,从下颚透了出来…… 鲜血喷涌,吴老六栽倒地上,身体抽搐几下就不动了,整个过程极为快速,且没有一点的声响! “老大?” “走!” 先是侧耳听了听,又偷偷的看了看,确定外面真的没有人,薛羽这才带领小伙伴们出了地牢,不过在离开之前,从木架上顺了几个小瓶子,就是装蒙汗药那一种! 蒙汗药是江湖帮派常用之物,可以让人昏迷不醒,不知有多少英雄好汉,就栽在了这种药物上,不知不觉的丢了性命! 地牢出口在一个小跨院内,三面都是两人高的砖墙,另有一个月亮门洞通往前院,那里灯火通明、人声鼎沸,想来是猛虎帮众们正在给王大虎祝寿呢! “老大,趁着现在没人、天又黑,咱们赶快逃出去吧!” “你们四个先走吧,不要往东边跑,先向西边跑,绕一个大圈子回山里去,到后山那颗千年大槐树下等我,天亮之前,我要是回去了,咱们就一起找其他伙伴去! 我要是没回去,你们就离开河间府,永远也不要回来了,东岳大帝神像的基座后面,藏着一把长命锁、一块玉石,你们一起带走吧!” “啊,老大你不走吗,你要干什么去?” “我去报仇雪恨!” 权衡利弊之后,薛羽没有逃走,而是目露寒光,手持占满鲜血的匕首,向烧锅庄前院摸去了…… 一则,赤面鬼久久不露面,猛虎帮的人肯定来寻找,见到两具尸体,还有空空的牢房,必然派出大量人手搜捕! 自己留下来,放上一把火,或者干点别的事,可以牵制住猛虎帮的人,让小鼠、猴子四人顺利逃脱! 二则,自己的七个小伙伴,亲如手足的小伙伴,被猛虎帮的人当成物品一样卖掉了,此仇不报,自己誓不为人! 还有一个原因,薛羽不敢说出来,甚至不敢去想,可是它却真实存在着,自己在浓浓的血腥味中,竟然闻到了一股芳香,并极为享受这种感觉,渴望得到更多! 嗜血,一头潜伏在人类灵魂深处的恶魔,被释放出来了! “嗖!嗖!” 顺着门洞离开跨院之后,薛羽在黑暗中悄悄行进,很快摸到了前院,潜伏在一大排酒缸后面,探出头来观察情况! 还没等看清楚呢,黑暗中又窜出四道人影,也都躲在了大酒缸后面,正是小鼠、百花蛇、猴子、大黑四人! 生死关头,虽然心中很是害怕,可他们没有逃跑,而是选择了一起同生共死! 薛羽无声的笑了笑,顿时感觉心中温暖无比,胆气也随之大壮,虽然自己的力量很弱小,可是自己有四个好兄弟,不对,是十一个好兄弟,别说是区区猛虎帮了,就算是阎王殿也敢闯一闯! ………… “螃蟹一呀,爪八个啊,两头尖尖这么大个,眼一挤呀脖一缩,爬呀爬呀过山河! 哥俩好呀,谁先喝? 五魁首,六六顺……喝!喝!” 烧锅庄前院--灯火通明,亮如白昼,宽阔的空地上,摆着十几张圆面白木桌子,五六十条彪形大汉围坐着,大块吃肉、大碗喝酒,有的还划起了螃蟹拳,喝的是东倒西歪,真像一只只的醉螃蟹! 靠近正房的位置,单独设了一张方桌,王大虎穿着大红色寿服,端坐在主位上,猪腰子脸上挂满了笑容,另有两个年轻漂亮的女子,一左一右服侍着,帮着斟酒、夹菜! 不过看她们瑟瑟发抖、绣眉微皱的样子就知道,她们并不是心甘情愿的,十之八九是附近的良家女子,被猛虎帮的人胁迫至此,不得不屈服于淫威之下! 旁边还有一张大桌子,上面堆满了各种寿礼,寿桃寿面、锦绣绸缎,更多的是散碎银子、大串铜钱,还有几件金首饰、几枚银元宝呢,在灯火下闪闪发光,这些都是帮众们孝敬上来的赃物! “我等恭祝帮主,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我等恭祝帮主,长命百岁,鸿运当头!” “好,喝!” 不时有帮众过来敬酒,王大虎也是嗜酒之人,端着一只大海碗,喝的甚是豪迈呢,不过听着祝寿语,倒是让他想起一件事来! 记得几年之前,自己闲着无聊,找城东的张瞎子算了一卦,看看流年运势如何,对方又是摸骨、又是批生辰八字,最后得出结论: 说自己是山中猛虎之命,前半辈子可以横行一方,为所欲为,谁也奈何不得! 不过四十岁有大难,会遇到一条血煞邪龙,正所谓龙克虎、狗伤猪,一旦遇上了,自己就会有血光之灾,唯有紧闭门户,不要外出,才有可能避免灾祸啊! 对于张瞎子的话,王大虎没有全信,可也不能不信,故而这一年以来,自己处处谨小慎微的,还放弃了几笔有些危险的大买卖,生怕遇上什么血煞邪龙! 尤其最近一段时间,几乎是足不出户了,就待在老巢里面,日夜小心警惕着,还请了一座观音菩萨、一座长寿佛爷,祈求保佑自己平安无事! 不过嘛,因为憋的太难受了,自己最近出去了一趟,抓了十几个小孩子,已经卖掉大半了,剩下几个也会处理掉,想来不会引出什么麻烦的! 何况过了今夜子时,也就是一个时辰之后,自己就四十一岁了,大难之说不攻自破,看来江湖术士的话真是信不得啊! 明天早晨,自己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带人砸了张瞎子的卦摊,再打断他的两条腿,看他以后还敢不敢胡说八道了,哼! “老二那去了,怎么不来喝酒啊?” “启禀虎爷,二爷在后面地牢里,小的这就去叫一声!” “算了吧,估计又玩上瘾了,先别打扰他了,等一会过来了,好好的罚他几碗酒!” “是了!” 酒到半酣之际,王大虎才发现了,二帮主赤面鬼没有前来,相处多年的死党了,知道对方什么性格,因此也就没有在意! 在两位年轻女子的服侍下,继续的大口吃肉、大口喝酒,想着酒足饭饱之后,再来个一马跨双鞍,好好的快活一把! “没有酒了!” “我们这桌也喝没了!” “哈哈,再搬几大坛好酒过来,今夜让弟兄们喝个尽兴,一醉方休!” “多谢帮主赏酒!” 五六十名猛虎帮成员,一个劲的狂饮,桌子上的酒很快就见底了! 好在这里是烧锅庄,最不缺的就是酒了,有几名壮汉起身,前往侧院的地窖里,抱出了几大坛子陈年佳酿,让帮众们继续举杯痛饮! 黑暗中,薛羽用冰冷的目光,盯着猛虎帮的成员们,尤其看到王大虎之时,更是恨不得冲过去,一匕首划破他的喉咙! 可对方有五六十人,都是身强力壮的大汉,自己一方只有五个人,还是气力不足的少年人,硬拼一点胜算也没有,智取才是唯一办法! “猴子,看见那边的地窖没有,你带着这几个瓶子,然后……” 薛羽把猴子叫过来,把几个蒙汗药瓶子递了过去,又附在耳边低语了几句,后者频频点头,利用身体灵活的优势,向侧院的地窖摸了过去…… 过了一会儿,桌子上的酒又喝光了,几名浑身酒气、摇摇晃晃的帮众,又从地窖里抬出了几大坛子美酒,挨个倒给其他成员们,包括主位上的王大虎…… 第34章 血腥杀戮! “呼!--呼!” 不得不承认,赤面鬼虽然人品低劣,配置的蒙汗药却是货真价实、药力十足! 不到一盏茶的功夫儿,猛虎帮几十条壮汉全都药翻了,有人趴在桌子上,有人靠在凳子旁,鼾声如雷,睡如死猪! 王大虎也不例外,直接出溜到桌子底下去了,口中还不断喷出白沫,作为寿星佬,刚才属他喝的最多了! “嗖!--啪嗒!” 薛羽没敢轻易现身,而是摸起一个空酒坛子,用力扔到场地中央,摔了个稀巴碎,声音极为响亮! 再看猛虎帮众人,依旧是呼呼大睡,一个抬头的也没有,看来是真的被药翻了。 连扔三个空酒坛子,确定万无一失了,薛羽等人这才站出来,目视着猛虎帮众人,几张小脸上怒气冲天,牙齿咬的咯咯作响! 到了这个地步,双方的情况彻底逆转了,刀俎变成了鱼肉,鱼肉变成了刀俎,该如何进行报复呢? “老大,咱们把这些人捆绑起来,然后去报官吧,让官府收拾这帮恶人!” “报官有什么用,猛虎帮和府衙的人很熟,蛇鼠一窝,互相勾结,用不了几天就把他们放出来了,到时候,咱们还有活路吗?” “要我说啊,把他们的脚筋全都挑了,变成废人,以后就做不成坏事了,咱们也出了一口恶气!” …… “百花蛇说得对,老大,咱们这次不能心慈手软了!” 小鼠提议报官,百花蛇坚决反对,并提出一个狠辣的报复计划,猴子、大黑支持后者,并从猛虎帮众身上搜出几柄匕首,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小伙伴们被卖掉了,他们同样恨意无限! 没想到薛羽摇了摇头,拒绝了挑断脚筋的提议,这让百花蛇等人很是郁闷,难道老大心慈手软的老毛病又犯了吗? 可接下的情况,让他们几个大吃一惊! 只见薛羽目露寒光,走到一名猛虎帮成员面前,一只手扯下条衣襟,捂住了对方的口鼻,另一只手握紧龙鳞匕首,在其咽喉处狠狠划下…… “滋!滋!” 动脉划破,鲜血喷涌,只是一小会儿功夫,这名猛虎帮成员就去鬼门关报道了,如果脚步快一些,没准还能追上赤面鬼、吴老六呢! 薛羽并不停手,捂住第二个猛虎帮成员的口鼻,对准咽喉位置,又是狠狠一刀划过…… 第三个、第四个、第五个……如水的月光下,薛羽就像一个嗜血幽灵,不断的收割着生命! “老大?” …… 百花蛇等人这才明白过来,老大之所以摇头,不是嫌他们的主意太狠辣了,而是太过仁慈了。 老大的意思是,把猛虎帮的人全部杀掉,一个不剩! 问题是,这里足足有五六十人啊,全部杀掉的话,那不是……小鼠、百花蛇、猴子、大黑目瞪口呆,只是一个劲的吸冷气,这还是他们认识的老大吗,这也太凶狠了吧? 另一边,薛羽手持龙鳞匕首,连着割断了十几个喉咙,身上沾满了鲜血,目光却依旧冰冷镇定,动作不快也不缓的,甚至出现了节奏感! 说明杀光这些人,不是一时冲动之举,而是深思熟虑的结果! 薛羽反复权衡过了,自己之前杀了赤面鬼、吴老六,与猛虎帮算是结下梁子了,还是你死我活,无法化解那种! 把猛虎帮的人送到官府,用不了几天就出来了,到时候,自己和剩下几个小伙伴,必然死无葬身之地! 就算官府秉公执法,严惩了猛虎帮的人,可自己也背负了两条人命呢,按照大明朝的律法:‘诸斗殴而误杀伤旁人者,以斗杀伤论,致死者减一等,流三千里!’ 薛羽不想被流放三千里,到蛮荒之地服苦役去,那样不死在半路上,也会死在流放地,盼着天下大赦,活着回来的几率太小了! 按照百花蛇建议的,割断这些人的脚筋,固然可以出口恶气,可猛虎帮的人只要还活着,必然会疯狂报复的,就算他们行动不便,难道不会买凶杀人吗? 薛羽不想被流放,更加不想被杀,必须留着这条命,把被卖掉的小伙伴们找回来呢! 这又是你死我活的梁子,没有共存的可能,既然自己不想死,就只能让对方去死了! 当薛羽杀到第十七个人之时,百花蛇拔出匕首,也加入了其中了,开始割这些仇人的喉咙。 杀到第三十五个人之时,猴子、大黑咬了咬牙,也拔出匕首加入了! 杀到第四十七个人,小鼠强行克制心中恐惧,来到一名猛虎帮成员面前,把匕首贴在对方咽喉上,闭着眼用力划了下去! ………… 半个时辰之后,在场的猛虎帮六十四名成员全部丧命了,只剩下王大虎和两个女人还活着! 不杀前者,是要询问小伙伴们的下落! 不杀后者,则是保存心中一点清明,一点善良! 薛羽大开杀戒不假,心中却有个信念:自己只是有目的的杀人,而不是以杀人为目的! 前者,杀人是为了救更多的人,为善、为神! 后者,杀人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为恶、为魔! 二者有本质的区别,命运也会有天地之别! 给两个女人又灌了些酒,让她们睡的更踏实一些,而后拖到了一旁的厢房中,明天醒来以后,是去报告官府,还是自行逃命,就随她们的便吧! 至于王大虎吗,搜走身上的兵刃之后,牢牢的绑在了柱子上,又提来几桶井拔凉水,从头到脚浇了下去…… “呸,下雨了吗,咱们接着喝,老子还没醉呢! 啊,你们是……我们……呕!” 片刻之后,王大虎摇了摇脑袋,逐渐的苏醒过来了,发现自己被捆绑了起来,不禁大吃一惊,待看清周围的情况,更是吓的浑身颤抖,以至于发生了呕吐! 自己在河间府横行多年,为了抢地盘和发财,手上也沾过几条人命,最多一次杀了三个人,河间府的黑道无不震惊,‘活阎王’的外号也随之响起来了。 可眼前几个少年人,却在短短时间内,灭了猛虎帮六十多条人命,与他们相比较,自己根本不配叫活阎王,顶多是个小鬼卒啊! 尤其这个‘猪头脸’少年,身上沾满了鲜血,顺着衣襟直往下淌,目光更是冷如冰霜,仿佛杀的不是几十个人,而是捏死了几十只蚂蚁,地狱修罗王,也莫过于此吧? 自己怎么如此糊涂,竟然得罪了这样的狠人,莫非他就是算命先生说的,那个血煞龙星?对方手持龙鳞匕首,那是二帮主的心爱之物,看来他也遭了毒手! 可是几个少年人,怎么这般狠心呢,莫非人不是他们杀的,黑暗中另有凶手? “说,我的那些小伙伴,被卖到那里去了?” “老子不知道!” “啊!” 寒光闪过,一根手指被削了下来,鲜血喷涌而出,痛的王大虎哇哇大叫,声音传出很远去! 王大虎混迹黑道多年,打架负伤是常有的事,还曾经自己割耳朵、割大腿上的肉,用手抓烧红的铁签子,跟同道中人斗狠夺地盘,如今被削掉一根手指头,还不至于让他这般失态! 之所以哇哇大叫,一是疼痛,二是呼救,希望附近有人听到了,可以跑来搭救自己! 只要自己脱了困,收拾几个少年不费吹灰之力,非把他们扒皮抽筋、大卸八块不可,给猛虎的弟兄们报仇雪恨! 很可惜,王大虎的如意算盘落空了,把吃奶的力气都用出来了,喊的嗓子生疼沙哑,也没喊来一个援兵! 一则,烧锅庄在河间府城外,位置比较偏僻,周围的住户比较少,又是深更半夜的,人们早就入睡了,听不见惨叫声! 二则,猛虎帮专横霸道,经常在烧锅庄里折磨人,周围的住户就算听到了,也没人敢多管闲事,生怕惹火烧身! 谁又能想得到,如今被折磨着的,正是猛虎帮的大帮主,而帮众们已经去鬼门关报道了! “喊也没用,快点说,我的伙伴们被卖到那里去了?” “啊!” 寒光再闪,又削掉一根手指头,薛羽还提起一壶烈酒,倒在了伤口上,疼的王大虎浑身抽搐,口吐白沫,竟然活活晕死过去了! 井拔凉水早准备好了,泼醒过来之后,继续严刑逼问! “好小子,算你狠,让我说出那些孩子的下落也成,不过你得对天发誓,放我一条生路,否则就是把十根手指头全剁了,老子也决不吐露一个字!”王大虎也是个狠角色,痛的死去活来了,仍然不肯屈服,试图保住自己一条小命! 他已经认出来了,眼前这个‘猪头脸’,就是孩子们的老大,为人也很是仗义,为了得知伙伴们的下落,想来会答应自己的要求吧? 只要留下性命,自己就能卷土重来了,可以养好伤势,可以重新招募人手,还可以十倍、百倍的报复回去! 为了尽快找回小伙伴们,薛羽回答应对方条件吗? 第35章 刑讯逼供! “讨价还价,你没有这个资本,乖乖的说出来,我可以给你一个痛快,否则的话,让你尝一尝扒皮抽筋的滋味!” “哈哈,虎爷不是吓大的,有什么本事尽管拿出来吧,老子要是皱一皱眉头,就不是人生父母养的,就算把老子千刀万剐了,你也休想问出一个字!” …… 扒皮抽筋的话,王老虎并不相信,认为是恐吓自己呢,因为执刀杀人和肢解活人,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与前者相比,后者要血腥百倍、残忍百倍,对心志的考验也强烈百倍,很多上过阵的老兵,拔刀砍人不在话下,可是肢解活人就未必敢下手了。 再说了,扒皮抽筋不仅要心如铁石,还要有高超的技术,只有受过专门训练、且经验丰富的老刽子手,才有这种绝活呢! 一个十几岁的少年人,那里有这般本领呢,除非他是修罗王转世,从娘胎里就带着一股子戾气! “呵呵,那咱们就试一试吧,看看是你的嘴硬,还是我的刀子硬,我以前只解剖过青蛙、兔子、小白鼠,学的那点东西也大半还给老师了,一会儿要是弄疼了,还请虎爷您多担待一点! 你们几个转过头去,下面的事有点血腥,小孩子不要乱看,否则该做噩梦了!” “是,老大!” 很可惜,薛羽不是说着玩的,他真的动手了,卷起王大虎一条裤腿,用井拔凉水激一激,待到肌肉绷紧之后,用匕首轻轻一划,又转了几个圈,最后狠狠地往下拽动,一大块皮肤就脱离了…… “这就是你左腿上的皮肤了,弹性不错,细腻光滑,外表也挺干净的,说明你很爱洗澡,这个生活习惯要保持! 这是皮下脂肪,只有薄薄的一层,包裹着你的颈骨前肌、腓骨长肌、小腿三头肌,我切下一小条来,让你亲手摸一摸吧,能摸到自己的肌肉,这种机会千载难逢呦! 淡青色的是静脉血管,鲜红色的是动脉血管,二者的区别是……哎呀,不好意思了,给您弄断了一根,都怪我学艺不精,上课时偷偷睡觉了!” …… “呕!呕!” 薛羽拿出做学问的精神,真的把王大虎的左小腿解剖了,皮、肉、筋、骨依次分离开,每取下一样东西,就交到其主人手中,就像是在献宝一样! 疯狂的呕吐声响起,是从身后传来的,仅仅听这些话语,小鼠、猴子四人就承受不住,大口的呕吐起来了,而他们刚才割喉的时候,也没有这般激烈反应! 再看王大虎,目光呆滞,口水横流,浑身抖如筛糠,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发出杀猪一般的惨叫,他的精神已经崩溃了! “啊!--小爷啊,您是爷爷,您是活祖宗,求您不要再解剖了,千万不要了啊,小人把知道的全说出来…… 那两个小姑娘,被张二豁子买走了,他住在河间府东城-莲花胡同,一个独门独户的小院子,对了,门口有一颗两人合抱粗的大柳树,很好找的! 四个男孩子,被一名山西客商买走了,四十多岁,姓范,随从们都叫他范管事,山西那边煤矿更多,也更需要挖矿的人手! 那个最小的女娃子,被一个南方人买走了,具体姓名我不知道,不过听他的口音,应该是苏杭一带人氏! 知道的我全都说了,求您给我一个痛快吧,就算到了阴曹地府,也感激您的大恩大德啊! 对了,东院是我的寝室,靠北墙的红木柜子后面,有一个暗格子,里面藏着几件祖传宝贝,也送给小爷您了,求您给我一个痛快吧,呜呜!” …… 王大虎彻底相信了,自己的几十名手下,就是这几个少年人杀的,尤其为首这个‘猪头脸’,他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饿鬼,是深山中修炼成型的妖怪,是吃人不吐骨头的野兽……反正他就不是人,人没有这么残忍的! 到了这个地步,王大虎别无所求了,只求速死,少受一点折磨,何况自己死了之后,很快就有人下来陪伴了,是人皆有贪心,而贪婪的终点就是地狱! “城东张二豁子,山西姓范的管事,还有一个南京的商人,你把刚才的话重复一遍,有一个差错,或者隐瞒之处,我就再割你一条腿,然后是两条胳膊!” “小的不敢隐瞒,小的说的是说实话啊,那两个女孩子……” 对王大虎说的话,薛羽没有轻信,又反复询问了几遍,确定对方真的没撒谎,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牢牢的记在了心中! “很好,既然你说了实话,我也遵守承诺,给你一个痛快吧!”薛羽举起龙鳞匕首,狠狠插入王大虎心窝中,又用力上下搅动,顿时血如泉涌,很快气绝身亡了! 奇怪的是,王大虎虽然死了,两只眼睛却没闭上,里面似乎还有余辉闪动,两边嘴角也微微上翘着,一副似笑非笑的诡异样子! 如此奇怪的遗容,是庆幸自己终于解脱了,还是另有原因呢? “老大?” “收拾一下,咱们立刻离开这里!” “是!” 杀戮结束之后,看着沾满鲜血的双手,薛羽叹息了几声,而后带领小伙伴们收拾东西,目标就是旁边的一大堆寿礼! 铜钱价值不大,份量又太重了,携带起来不方便,只把金首饰、银锭、碎银都挑了出来,大约有二百多两的样子,分成五份包裹好,分别系在五个人身上! 无论是把被卖掉的小伙伴们赎回来,还是以后过日子,没有银子是万万不行的,还有桌案上的饭菜,也打包了很多,在地牢里这段日子,每天清汤寡水的,可是把大家伙饿坏了。 “老大,王大虎临死之前说,他的寝室里藏着几件传家宝,咱们是不是一起带走啊?” “传家宝吗,咱们看看去,如能快取就取走,如果不能快取,就放弃掉,立刻退回山里去!” “是,老大!” 薛羽抬头看了看夜空,现在是一更天左右,距离天亮还有很长时间呢,耽误一小会儿没有大碍! 王大虎好歹是一方豪强,听说祖上还做过官呢,流传下来的宝贝,应该不是等闲之物吧? 如果能弄到手中,小伙伴们的后半辈子,可就吃喝都不愁了,这样的好事岂能轻易错过呢! …… 王大虎的寝室在东跨院,两间红砖灰瓦的大房子,漂亮的木格窗户,还糊着一层薄薄的白纱布,装修的相当讲究,黑漆房门虚掩着,里面有灯光透出来! 薛羽等人推门而入,在内屋间见到了红木柜子,合力将其推开之后,果然露出了一个暗格门,四尺多高,三尺多宽,门是生铁浇铸而成的,上面还挂着一把大铜锁,刻有古朴的游鱼图案! 因为鱼类一辈子不闭眼,致死也不瞑目,因此古人造锁之时,喜欢刻上游鱼图案,意在日夜睁着眼睛守护,防止有人偷盗! 小鼠是开锁的行家,根本不用找钥匙,从靴子底拔出一根针来,在锁眼里捣鼓了几下,就传出清脆的声音,锁头打开了! “嗯,不对,小鼠别动,大家都退到门外去!” 就在小鼠捅开铜锁,准备拉开暗格门,看看里面有什么珍宝之时,却被薛羽急忙制止住了,并示意小伙伴们后退。 虽然不解其意,但出于对老大的绝对信任,小伙伴们还是听命行事,乖乖的退到了寝室门外。 只见薛羽在屋内转了转,找到一盘牛皮绳子,一头轻轻系在暗格门把手上,另一头握在手中,也缓缓的退到了门外,随即用力一拉…… “嗖!--嗖!嗖!” 暗门拉开一瞬间,三道寒芒从中射出,速度奇快无比,瞬间钉在对面的墙壁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仔细观看,原来是三支小弩箭,一尺多长,小指粗细,精钢铸成的箭头,深深的扎进了砖墙中,只有一点点露在外面,在灯火照耀之下,散发出幽蓝色光芒,上面肯定涂抹了见血封喉的剧毒! “他妈的,这个王大虎,真是阴险狡诈啊,死了还要拉个垫背的!” “幸亏老大机警,否则咱们得赔进去一两条人命了!” …… 看着钉在墙壁上的弩箭,小伙伴们一阵后怕,小鼠更是连拍胸脯,差一点瘫坐在了地上,目光中充满了感激之色,如果不是薛羽及时制止,自己已经被射个透心凉了! 薛羽也是长出一口气,就在要开暗门的一瞬间,自己想起了王大虎死后,脸上那诡异的笑容,总觉得有点不对劲! 刚才刑讯逼供之时,自己只想知道小伙伴们的下落,并没有询问别的,王大虎何必多此一举,临死前说出传家宝的隐藏地点呢? 事出反常必有妖,因此薛羽格外加了小心,没有轻易打开暗门,以防有不测之事发生! 事实证明,王大虎果然没安好心,故意说出自己寝室的暗格里,有几件价值连城的传家宝,诱惑薛羽等人前去拿,实则是设下了陷阱,暗门中藏有机关! 如果薛羽贪婪一点,戒备心低一点,现在恐怕已经做了枉死鬼,在黄泉路上跟王大虎做伴了! 第36章 锦衣卫? “刷!--刷!” 薛羽又拽了几下绳子,确定不再有弩箭射出来,也没有其他的陷阱了,这才与小伙伴们重新回到了屋内,认真打量暗格内部! 暗格有两尺多深,分为上、中、下三层,分别放着物品,上层的后壁上,有三个大拇指粗的圆孔,弩箭就是从中射出来的。 可以想象的到,墙壁后面肯定设有一架硬弩,以及相连接的机关,平时机关打开着,如果有小偷来行窃宝贝,就会丧命在淬毒的弩箭之下! 主人想要打开暗格之时,会提前把机关关闭,就不会射出弩箭了,这番设计可谓巧妙至极,就不知谁给王大虎设计的,机关又藏在什么地方? 再往暗格里面看,最上层放着一本书,长一尺,宽八寸,厚三分,包装相当精美,硬牛皮纸封面上,有四个龙飞凤舞的大字:百胜宝典! 书以‘百胜’命名,莫非是兵家著作,或者武功秘籍吗? 薛羽连忙取书在手,简略的翻了翻内容,却发现这并不是兵书,也不是什么武功秘籍,而是一本赌术秘籍! 前面是骰子、牌九、麻将各种赌具的玩法,以及训练方法,内容相当之详细,后面则是一些作弊法门: 比如在骰子里面注水银,或者灌铅,利用重心决定点数,还有偷牌、藏牌、换牌的诀窍,以及针对的破解方法! 在书籍的扉页上,竟然还有两句话: 小赌怡情,大赌练胆,不赌白来世间一趟! 博来荣华,博来富贵,人生能有几回拼搏? 旁边另有小字:北山先生感言! 很显然,这位北山先生,就是这本《百胜宝典》的作者了,可以薛羽不算贫瘠的历史知识,好一番搜肠刮肚,也没想起这位北山先生是何方神圣? 莫非是世外高人,无名隐士吗? 这位先生肯定嗜赌如命,才会写下这样一本宝典,而王大虎能够开设赌场,凭着赌技大杀四方,也必然得益于这本书了! 另外吗,书中字迹工整、俊逸,显然下过苦功夫的,可惜少了几分阳刚之气,而且纸页微微泛黄,只怕有上百年的历史了,旁边还有厚厚一摞纸张,竟然全是借高利贷的契约! 今有河间府东街-杂货铺掌柜陈小手,家中丧妻,无钱安葬,特借贷雪花纹银二十两整,月息三成,利上加利,年底一并归还! 若是逾期不还,则将祖宗经营三代之杂货铺一间,自身居住土房三间,以及女儿陈大莲,具行抵债! 空口无凭,立字为据! 具借人:陈小手! 出借人:王大虎! 保人:赵二麻子、齐铁嘴! 大明万历四十七年,三月十八日! 手印! 借贷之事,古来有之,可是这么黑心的高利贷,那就比较少见了。 据薛羽所知,《大明律》有规定:‘凡私放钱债及典当财物,每月取利并不得过三分,年月虽多,不过一本一利。违者笞四十,以余利计赃,重者坐赃论罪,杖一百!’ 每月取利不过三分,就是每个月的利息不能超过百分之三。 年月虽多,不过一本一利,就是借贷的时间再长,最多百分之百的利息,也就是借一个,还两个! 可是猛虎帮的高利贷,竟然是月息三成,还要利滚利,二十两银子借出去,月底就变成了二十六两了、第二个月是三十三两零十二钱八分、第三个月是四十三两零一钱五分…… 如此类推,到了年底的时候,这笔债务就变成四百六十五两零十五钱三分六厘银子了! 那位杂货铺的掌柜的,就算是卖房子卖地、砸锅卖铁,恐怕也还不上这么多银子吧! 退一步说,就算他侥幸凑够了银子,也是还不清债务的。 因为借据上写着,雪花纹银二十两,就算陈小手还了银子,猛虎帮还可以用银子的成色不足,要打一个折扣为借口,逼迫他偿还更多的银子! 至于到底还多少,那就由猛虎帮的人说了算啦! 总之一句话,不把陈小手一家人榨的干干净净,猛虎帮是决不会罢手的! 再看其他的借据,基本上大同小异,而且一个比一个更黑心,与其说是高利贷,不如说是鬼差手中的引魂幡更合适一些! 可往深想一想,百姓们也不是傻子,明知道借高利贷就是找死,为何还要借呢? 只能是走投无路,逼着割肉补疮、先顾眼前了! 河南、山东、北直隶连续两年的旱灾,庄稼颗粒无收,买卖也不好做,百姓们家中一点余粮、一点余钱也没有了! 皇帝和朝廷大员们,非但不赈济灾民、不减免赋税,反而加征了更多的钱粮,用于维持其腐朽的统治,和奢侈的生活! 如此下去,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啊。 乱世之中,风云莫测,学习一点赌博技巧,似乎也不是什么坏事,想到这里,薛羽把《百胜宝典》收入怀中,准备以后慢慢的研究,厚厚的一摞欠条,则借着烛火全烧光了,也算是为河间府的百姓们做了一件好事! 再看暗格第二层,放着一个大木盒子,上面挂着两把铜锁,这倒没什么,小鼠很快就捅开了,可里面的东西让几人大吃一惊! 一面银制腰牌,长五寸、宽三寸、厚半分,正面刻着九个大字:锦衣卫北镇抚司千户! 背面一行小字:朝参官悬带此牌,无牌者依律论罪,借者及借与者罪同,出京不用! 侧面还有几个字:武字-玖佰叁拾贰号。 一件圆领、宽袖、明黄色的长袍,做工非常精细,还是崭新的呢,上面有云彩、浪花等纹路,胸口上绣着一只似蟒非蟒、似鱼非鱼的东西! 它的身形很像是蟒蛇,其头如龙,上有双角,腹部四脚,每脚四爪,另有鱼鳍和鱼形尾巴! 薛羽是个历史爱好者,前世经常去逛博物馆,以及浏览历史论坛网页,立刻认出这件衣服了--飞鱼服! 在大明朝的赐服制度中,纹样最高级别的为蟒袍,又分为坐蟒、侧蟒两种,其次是飞鱼服,再次为斗牛服、麒麟服! 飞鱼服,是一种极为隆重的服饰,只有二品以上高官,或者出镇地方的大帅才有资格穿戴,不过有一种人是例外--锦衣卫! 锦衣卫是大明天子的亲军,拥有护卫銮驾、侦查情报、监视文武百官等职责,并享有两项特权,一是佩戴绣春刀,二是穿飞鱼服! 当然了,锦衣卫的编制庞大,人员众多,不是人人都能穿飞鱼服的,只有百户以上官职者,才能享受这份尊荣,余者只能穿斗牛服,或者锦绣服。 而在飞鱼服旁边,还有一条银革带,和一个银鱼袋子! 问题来了,王大虎不过一个地痞头子,怎会有银制腰牌、飞鱼服、银鱼袋子这些东西呢? 难道说,真人不露相,他的真实身份,乃是锦衣卫中的千户? 锦衣卫是大明朝的特务机构,其成员分布朝廷内外,遍及天下各地,并伪装成各色人等,以便刺探消息、监视目标,据说凡是三代以内王公、五品以上官员,都在锦衣卫的监视之下! 就连各地的藩王、朱姓的风子龙孙们,也在监视范围之内,锦衣卫,堪称是大明天子身边,最为得力的鹰犬之一! 杀一个地痞头子不算什么,要是杀了一个锦衣卫千户,那可就麻烦大了,薛羽不禁愁眉紧皱,可是想想又不对! 在民间担任卧底的,都是锦衣卫中基层人员,锦衣卫千户是正五品高官,应该待在京城里享福才对,又岂会亲自跑到民间当卧底呢,还是一个如此不堪的地痞身份? 再说了,刚才杀王大虎的时候,他并没有搬出锦衣卫的身份做护身符,只是说卧室暗格之中,藏有祖传的宝物! 如此推测下来,王大虎并不是锦衣卫,但他的某位先祖,在百余年以前,担任过锦衣卫千户! 锦衣卫的官职世袭,既然祖先如此显赫,王大虎为何这般落魄呢,要靠着当地痞混日子,其中肯定另有隐情吧? 时间紧迫,来不及细细考究了,把盒子交给了小伙伴们,薛羽又查看暗格第三层,里面放着一个奇怪的方形盒子,一尺大小,竟然是纯铜制成的,入手却不算沉重,说明里面是中空的! 盒子上没有锁头,也没有钥匙孔之类的,顶端却镶嵌着一个罗盘,内外共计二十四层,分成数百个小铜块,分别刻着八卦、天干、地支的字样,顺序却非常混乱! 薛羽认识这种盒子,称为‘罗盘宝盒’,古人专门保存贵重物品用的,这种盒子不用钥匙,唯一的开启方法,就是拼好上面的八卦、天干、地支图案,是一种很费脑力的东西! 里面设有灵巧机关,如果用蛮力开启的话,就会自动毁坏里面的物品,让开启者一无所得,有的还会射出毒针呢! 看罗盘上的小铜块,一个个锃光瓦亮的,有明显的摩擦痕迹,说明王大虎及其祖先,没少在这个盒子上费力气,可惜智力水平不过关,一直没能打开它,更不知道里面藏着什么宝贝了! 不过按照中国人的习惯,总是把最贵重的物品放在下面,说明这个罗盘盒子里的东西,其价值更在宝胜宝典、飞鱼服之上,又该是什么宝贝呢? 薛羽是个风水学爱好者,对罗盘很有些研究的,只是现在时间紧迫,没功夫慢慢的打开它了,只好也包裹起来,系在了自己的腰间! “老大,东西到手了,咱们快回山里去!” “等一下,我写几个字!” 灭了猛虎帮上下,等于为河间府除了一害,不能这样无声无息的走了,本着杀人留名的原则,薛羽用一块破布沾着血,在寝室墙壁上写了几个大字:‘替天行道,除暴安良!’ 落款没写自己的名字,那是傻瓜干的事,一时顽皮心起,写了四个字:神雕大侠! 神雕大侠,杨过,薛羽前世最喜欢的小说人物之一,快意恩仇,饮马江湖,还有一位小龙女相陪伴,绝对是所有男人的偶像! 写完之后,薛羽满意的点了点头,这才带着小伙伴们翻墙而出,在夜色的掩护下,先是兜了一个大圈子,而后从小道返回山中…… 第37章 神雕大侠! 佛晓时分,薛羽几人回到了破庙中,里面冷冷清清的,不见一个人影,铁锅、碗筷、被褥还放在地上,八根玉米则挂在房梁上,没有人触动过它们! 原来还期待着,被卖掉的小伙伴当中,有谁能巧妙脱身,回到破庙中来与大家汇合,现在期待彻底落空了,一个逃出来的也没有! 再到东岳大帝神像后面看看,暗洞中的东西还都在,说明这里还是安全的! 于是把百胜宝典、两个盒子,还有弄的大部分金银全都藏在里面了,只留少量随身使用。 “老大,下一步,咱们怎么办?” “先吃点东西,养足精神,下午咱们再进城去,把其他人搭救回来,顺便找魏六指这个滚蛋算账,非扒他的皮、抽他的筋不可!” “会不会有人追过来?” “放心吧,猛虎帮的人都死了,不会有人来追了,就算是有人来追,也找不到这里,灯下黑,咱们暂时还是安全的!” 吃饱喝足之后,几个人到水井旁洗了个澡,把身上的血迹清理干净,那些沾满鲜血的衣服一把火烧掉了,彻底的毁灭痕迹。 破庙里有备用衣服,还放在原来的地方,足够五个人更换的了! 一夜的疯狂杀戮、逃亡,几个人早已疲惫不堪了,收拾完之后,倒头就睡,很快就进入了梦乡中,却不知河间府已经乱成一锅粥了! ………… 话说第二天早晨,有人到烧锅庄上买酒,发现了猛虎帮众人的尸体,顿时吓得魂飞魄散,一溜烟跑到府衙报告去了。 随着灾民大量涌入,河间府的治安情况一落千丈,坑蒙拐骗从未间断,人命案也时有发生,可这种灭门惨案还是第一次呢! 河间知府不敢怠慢了,亲自带领着三班衙役,前往案发现场料理后事,也被血腥的场面吓了一大跳,知道这次事情严重了,一面让仵作检验尸体,一面上报给钦差大臣-杨鹤! 杨鹤也是大吃一惊,生怕有暴徒闹事,进而激发起民变,立刻下令调动河间府驻军,对全城进行了大戒严,并下令追查凶手、限期破案! 还试图封锁消息,以免的扰乱人心,可惜已经来不及了! 河间府内外,无论是士绅地主,还是贩夫走卒,全都三五成群的聚拢起来,议论着猛虎帮被灭门的事情! “几位兄台听说了吗,就在昨天夜间,猛虎帮被血洗了,全帮上下六十五人丧命,只有两个女子活了下来! 听处理此事的衙役们说,那场面惨不忍睹,就连验尸的老仵作都看吐了,大多数人割喉而亡,血流遍地,都快没过脚面了,大帮主-王大虎被绑在椅子上,一条腿上的肉被剃干净了,心脏也被挖了出来,二帮主-赤面鬼死在了地牢里,竟然是被人活活咬死的! 在王大虎的寝室内,还留下了一行血字,‘替天行道,除暴安良’,落款是:神雕大侠!” …… “敢问诸位兄台,谁知道这神雕大侠是何许人也,竟有这般高超本领,一夜之间,无声无息的杀掉六十五人! 王大亮、王胖子,听说你和猛虎帮的人熟识,跟那王大虎还有亲戚关系,可知道其中内幕吗?” …… “张歪嘴子,饭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说,我做的是正经生意,跟猛虎帮一点关系也没有,王大虎那种地痞无赖,王八蛋才跟他攀亲戚呢!” 一座茶楼里面,几名士绅地主正在交谈着,他们没敢去烧锅庄围观,消息都是道听途说的,难免有几分夸大之词! 其中一个王胖子,是开绸缎庄生意的,以前见猛虎帮有势力,便主动投靠了过去,还改名叫王大亮,跟王大虎攀上了亲戚关系,这些年倚仗着猛虎帮,欺行霸市,干了不少的坏事呢! 如今被人调侃几句,可是把他给吓坏了,冷汗直流,连连摆手,否认自己跟猛虎帮有关系! 同时暗下决心,回去就把自己的名字改了,不对,干脆把姓一起改了,跟王大虎彻底断绝关系,以免跟着一起吃了瓜落儿! 其他几人表面调侃,其实心中也有点害怕,像他们这种有钱有势的人,谁没干过几件坏事啊,要是被那位神雕大侠盯上了,只怕项上人头不保啊! 因此上,这些人决定最近少出门、少见客,更要少做伤天害理的事情,以免成为下一个被除暴安良的目标! 士绅地主们惶惶不可终日,贫民百姓们可就高兴坏了! 猛虎帮在河间府作恶多年,开设赌场、放印子钱、还欺行霸市、抢男霸女,受过他们欺负的人不计其数,如今这颗大毒瘤被消除了,百姓们自然是欢喜至极! 敲锣打鼓者有之,当街放鞭炮者有之,仰天大笑、状若疯癫者亦有之,简直比过年过节还要热闹! 与此同时,神雕大侠的名号,被百姓们口口相传,更演绎出各种版本: 有人说,这位神雕大侠,身高丈二,腰阔十围,头如麦斗,眼赛铜铃,手持一柄金环大砍刀,重九九八十一斤,乃是天上巨灵神转世,专门来人间除暴安良的! 也有人说,这位神雕大侠,身穿白衣,容貌英伦,是一位翩翩美男子,自幼在昆仑派门下学艺,这次是奉师命下山行走,见猛虎帮的人恃强凌弱,残害百姓,这才出手灭了这群混账东西! 还有人说啊,这位神雕大侠根本不是男的,而是一位貌赛天仙的奇女子,并习有御剑之术,可以在数百步之外,以飞剑取人性命! 身边还养了一只巨雕,只要坐在雕背上,就能展翅高飞、傲游四海,到处除暴安良了,故而自称为神雕大侠! 百姓们的脑洞之大,想象力之丰富,的确让人叹为观止,可惜百姓们就是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到那位血洗猛虎帮的神雕大侠,其实是一个十四岁的少年人! ………… 再说薛羽几人,本想着当天下午,就回城寻找其他小伙伴的,没想到河间府内外戒严了,四座城门紧紧关闭,各处关卡、道路也有官兵把守,搜查一切可疑之人! 凡是身上有血迹者,或者携带兵器者,一举抓捕起来,投入官府监牢中,若有反抗,格杀勿论! 为了安全起见,薛羽几人只好退回了山里,苦苦的等待着,并密切注意情况! 直到第五天,城门重新打开了,这才进了河间府,第一时间找到张二豁子家里,想用银子把金丫、红秀赎回来,如果不成,就直接抢人! 张二豁子,是河间府有名的人牙子之一,因为相貌丑陋,长了一副三瓣兔子嘴,故而得了这样外号,家住在河间府东城-莲花胡同,一座独门独户的小院子,门口还有一颗大柳树,枝繁叶茂的,远远就能一眼看到! 薛羽等人久在河间府,对本地情况非常熟悉,很快就找到了这里,没想到却扑空了,只见大门紧锁着,张二豁子不知所踪! 向周围的邻居打听才知道,早在五天之前,还没有封城戒严的时候,张二豁子就搬家走了,据说去陕西投奔亲戚了,这座小院子低价处理给了别人,只是新主人还没住进来而已! 凡是做人牙子的,消息都特别灵通,肯定是知道猛虎帮被血洗的消息之后,担心自己吃了挂落儿,提前撒丫子跑路了,真是个狡猾的家伙啊! “老大,怎么办啊?” “其他人守在外面,猴子跟我进去一趟,摸摸情况!” “是了!” 让小鼠、百花蛇、大黑守在外面,监视周围情况,薛羽和猴子顺着大柳树爬上墙头,先后翻了进去! 院子里果然没有人,门窗全都打开着,金银细软之物全都不见了,就连不值钱的破烂,也有被人翻捡的痕迹,估计之前有梁上君子光顾过。 这也不奇怪,河间府涌入大量难民,抢劫、拐骗、偷盗的事情天天都在发生,就是有人居住的房屋,都备不住丢东西呢,何况是这种空房子啊,估计再过几天,连那些破烂也剩不下的! 薛羽等人不甘心,又仔细的搜查了一遍,希望能找到一些线索,结果在院子里发现了一座地窖! “老大,你看!” “嗯?” 猴子钻进了地窖,很快又返回来了,手中拿着一只少女穿的绣鞋,五寸大小,厚底、圆头、红面,上面绣着石榴花图案,非常的漂亮! 薛羽认识这只绣鞋,是前些日子,自己亲自给金丫买的,当时她高兴坏了,还趁着其他小伙伴不注意,偷偷的亲了自己一口呢! 靴子出现在地窖里,说明金丫、红秀在这被关押过,可惜自己来迟了一步,没能把她们救出来,如今不知带到何处去了,有没有被人牙子欺负! “都是魏六指那个混蛋,害的咱们身陷地牢,吃了那么多苦,且有七个伙伴下落不明,找他算账去!” “走!” 想起这几天的悲惨遭遇,薛羽不禁怒火中烧,带领几名伙伴直奔金鳌村,准备找罪魁祸首魏六指算账去! 这次抓住了他,非按之前誓言里说的,把他千刀万剐、尸骨挂在大树上,任由乌鸦啄食,灵魂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超生!” 那知到了金鳌村,竟然又扑空了,魏六指没有在家,向左邻右舍打听一下,这个无赖已经十几天没回来了! 薛羽等人又到城内各处酒肆、赌场、青楼转悠了一圈,还是不见魏六指的踪影! 又到了城隍庙,发动城内的小乞丐们,来了一次大搜查,依旧不见魏六指的踪影,仿佛人间蒸发了一般! 薛羽自然想不到了,魏六指已经被送到了京城,干起了一份非常有前途的工作,并有自己的一番神奇际遇! “魏六指,上穷碧落下黄泉,我早晚会找到你的,不把你千刀万剐、挫骨扬灰,我薛羽誓不为人!” “老大,下一步,咱们怎么办?” “去鬼市,找人!” 第38章 鬼市! 河间府西北二十里,有一大片乱葬岗子,松柏累累、坟莹无数,狐兔出没、人迹罕见,不过近几个月以来,这片荒地变得热闹起来了。 窃贼、地痞、流民纷纷汇聚于此,或是窝藏赃物,或是买脏卖脏,做一些非法交易,慢慢的竟形成了一座兴旺的集市,因为是在坟地里交易,故而称之‘鬼市!’ 鬼者,光天化日不可见也,也形容这座市场里面,大都是见不得人的勾当! 鬼市里什么都有卖的,牲畜、粮食、衣物、药材、兵器……种类齐全,价格还便宜,故而吸引了大量客人,日夜汇聚于此,而其中最大的一桩交易就是:买卖人口! 那些没有活路的灾民们,在此卖儿卖女,甚至卖妻子、卖自己,只求有一口饱饭吃,人牙子们则经常来此‘淘宝’,低价买入一些漂亮的大姑娘、小媳妇,再转手高价卖出去,狠狠地赚上一笔! 薛羽猜想着,那七个小伙伴,有可能被人牙子带到鬼市出售,自己去转悠一番,如果运气好的话,没准能救回几个呢! 退一步说,就算找不到金丫、红秀等人,也可以从人牙子处打探消息,或许能知道她们被卖到那里去了,自己再前往搭救!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薛羽几人很快来到了鬼市,还没有开始找人呢,就先遇到了麻烦! …… “呵呵,今天真是好日子,有小肥羊自己送上门了,该着咱们兄弟发财啊!” “领头这个小模样不错,送去当红相公,肯定卖个好价钱,那些有钱的老爷就喜欢这口!” 两个地痞拦住了去路,一个大光头,一个麻子脸,手中都拿着绳索,一脸坏笑的盯着薛羽等人,就像盯着几只小羊羔,贪婪的口水都流出来了。 鬼市极为混乱,别说是强行绑人了,光天化日下杀人也是常事,杀完了还不用埋,直接扔进乱葬岗子就完事了,官府根本不会过问,想过问也找不着凶手,这就是一个弱肉强食的地方! “啊!--噗通!” 薛羽并不答话,俊美的小脸上露出一丝笑容,而后闪电般冲了过去,并从袖子里拔出匕首,狠狠捅在了光头无赖的小腹上,还用力搅动了几下! 光头无赖顿时摔倒在地,抱着小腹鬼哭狼嚎起来,翻滚之间肠子都流出来了,鲜血喷的到处都是! 好在薛羽下手有准(大学生物课上,研究过人体标本),这一刀捅在了肠道空隙处,看着很吓人,其实不致命,回去敷上红伤药,养上几个月就没事了,以后不耽误吃饭喝水的! 与此同时,小鼠、百花蛇、猴子、大黑都拔出了匕首,把麻脸无赖包围了起来,后者吓的脸色大变,直接瘫坐在了地上。 “背上他,滚,再让我见到了,就送你们去鬼门关!” 经历过猛虎帮的事,薛羽最恨的就是人贩子了,本想把这两个无赖刺死的,可刺死了他们,事情也就闹大了,耽误自己找人、救人的计划,这才手下留情放了两个无赖! “是,小的们这就滚,马上就滚!” 麻脸无赖如蒙大赦,连连的躬身感谢,又从旁边坟头上扯下两把刺儿菜(一种草药,可以止血、消炎。),胡乱的揉把几下,全糊在了同伴的伤口上,而后背起来一溜烟的跑掉了。 至于回去找人来报复,更是想都不敢想,因为他明显感觉到了,这几个人很不好惹,尤其为首的英俊少年,身上杀气很浓,手上肯定沾过人命,而且不止一两条! “老大?” “咱们走!” 踢开了两条‘拦路狗’,薛羽等人进入鬼市中,身影所到之处,周围的人主动让出一条道路,再也没人敢过来挑衅了,反而露出了畏惧之色,就连那些地痞流氓也不例外! 正所谓‘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可再是蛮横之人,也怕这种一言不合、拔刀相向的亡命徒,毕竟谁的命也不是大风刮来的,而是吃咸盐换来的! …… “瞧一瞧,看一看,又水灵又壮实的大姑娘,能做饭、能洗衣、还能暖床生娃娃,十两银子就能领走了! 您要是嫌贵的话,这里还有小姑娘,领回家养上几年,就能当牛做马用了,费不了多少粮食的,四两银子一个随便挑啦!” 鬼市里到处都有人牙子,而他们叫卖的货物,大都是一些大姑娘、小媳妇、还有小孩子,一个个跪坐在地上,有的神情麻木,有的瑟瑟发抖,头上插着草标! 买家们则认真挑选着,瞧瞧模样好不好,身体壮不壮实,有没有疾病,还要掰开嘴看看牙齿呢,就跟挑选牲口一个样! 挑到中意的了,就和人牙子在袖子里拉拉手,互相讨价还价,最后掏出银子把人领走,如果实在囊中羞涩,用东西交换也可以! 牲畜、粮食、衣物、吃的用的、铺的盖的都可以交换! 薛羽就亲眼看到了,有个老农用两大筐水萝卜,换了一个小媳妇,高高兴兴的领回家去了,女的也没有反抗,很顺从的跟着走了。 那些没被挑中的,反而一脸失落之色,被买走意味着有口饭吃、有个安身之地,留在这里则是前途莫测,饿死、病死、打死皆有可能! 再说薛羽等人,瞪大眼睛四处看,可连着转了七八圈,也没见到小伙伴们的影子。 薛羽还提前准备了笔墨,按照自己的记忆,画了七张素描像,跟人牙子们打探消息,愿意重金买回画像上的人,结果毫无收获,都说没有见过! 难道说,人牙子把小伙伴们带走,没弄到鬼市来出售,而是卖到外地去了? 或者,自己来迟了一步,小伙伴们已经被别人买走了? 又或者,自己来早了? 就在薛羽胡乱猜想之际,不远处传来了哭泣声,还有打骂声! “大爷,给口吃的吧,我们饿呀,呜呜!” “吃,就知道吃,老子要费多少粮食,才能喂饱你们这几张嘴? 知不知道现在粮食什么价了,把你们几个都卖了,也买不起一石糙米,饿死了活该,这里就是乱坟岗子,老子连扔的力气都省了!” …… 原来是几个被卖的孩子,又怕又饿之下,实在忍受不住了,想向人牙子讨口吃的,那知人牙子非但不给,还用皮鞭使劲的抽打她们! 抽的孩子们哇哇大哭,其中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已经倒在地上了,小脸冲着地面,不知是被打晕了,还是被饿晕了! “小兔,住手!” 薛羽一个箭步冲过去,把人牙子推了个大跟头,而后抱起了小女孩,擦掉脸上的泥土,仔细的打量起来! 大约六七岁的样子,小脸上还有两道血痕,应该是刚被鞭子抽的,已经昏迷过去了,五官很是可爱,有几分小兔的影子,可惜不是小兔本人,而是一个陌生小女孩! “谁敢管老子的闲事,看老子不扒了……哎呦喂,原来您呀,是不是看上这小丫头了? 您真是好眼光,这个小丫头又水灵、又聪明,以后肯定是个小美人,只是最近几天饿瘦了,回去养养就好了,本来要卖四两银子的,如今三两五您领走如何?” 被推了一个大跟头,人牙子勃然大怒,爬起来就要找元凶算账,可是看清楚是谁之后,立刻换上了笑脸,他刚才见到薛羽拔刀捅人的凶狠劲了,知道这位小爷不好惹的。 “好,我买下了!” 发现认错了人,薛羽很是失望,可看到小女孩可怜的样子,又不禁升起了同情心,从怀中摸出一块碎银扔给了人牙子,抱起小女孩准备离开,结果却没迈开步! “爷,您行行好,把我也买了吧!” “还有小的,您发发慈悲心吧,小的三天内吃饭了,呜呜!” 其他孩子扑过来,紧紧抱住薛羽的双脚,苦苦哀求了起来,对于她们来说,被买走才能活下来,留下只有死路一条! “这几个我都要了,一共多少钱?” “五个女孩,每个三两半银子,三个男孩,每个四两银子,共计是二十九两半,小的给您抹个零头,二十九两银子就行了!” “好,成交!” 付完钱之后,薛羽领着孩子们找到一个卖粥的摊位,让她们每人喝了一碗滚烫的稀粥,至于昏迷的小女孩,只能一勺一勺的慢慢喂了。 孩子们吃的很干净,连碗底都添了好几遍,显然还没有吃饱,用可怜巴巴的目光看着薛羽,薛羽却不再给他们买粥喝了。 不是舍不得花钱,而是这些孩子饿的太狠了,一旦吃的太饱,胃部受不了,会有撑死的危险! 先喝一碗稀粥,润润肠胃,活动一下,而后逐渐的增加食量,才能保证平安无事,这可是多年饿出来的经验! “走吧,回山里去,咱们又多了几个小伙伴!” ………… 之后的日子里,薛羽天天来鬼市转悠,却一直没找到金丫、红秀等人,也没有任何消息,次次抱着希望而来,带着失望而去! 不过薛羽每次离开鬼市,都会从人牙子手里买几个孩子,其实薛羽知道,以自己现在的情况,是没能力照顾这些孩子的,可每次见到了都会心软,就忍不住买下来! 那些人牙子也可恨,每次见到薛羽来了,就故意鞭打被卖的孩子,逼迫薛羽出高价买走,如此半个月下来,竟然买了六十多个孩子! 其中一大部分,送回了他们父母的身边,另外一小部分,共计十六个男孩、六个女孩,则留在了破庙之中,其中有的是孤儿,无家可归。 有的虽然有亲人,却不愿意回去,因为一旦回去了,还会被第二次卖掉的,不如留在破庙中安全一些! 而随着人数不断增加,薛羽兜里的银子飞快减少,很快就所剩无几了! 当然了,以薛羽有仇必报的性格,也绕不了这些人牙子们! 第39章 黑吃黑! “哈哈,今天不错,又高价卖出了四个,得了十六两雪花白银,一会儿咱们去喝几杯,好好庆祝一下!” “诶,喝酒不着急,等到天黑之后,咱们到城南转悠几圈,再绑几只小肥羊,这种不要本钱的买卖,老子是越干越顺手了! 那个狠心小子还想讨价还价,我这几鞭子下去,他就乖乖的掏银子了,不过这小子真是够狠的,宋秃子挨了他一匕首,如今还躺在炕上养伤呢,听说天天尿血,生不如死!” “狠心有个鸟用,还不是被咱们摆了一道吗?” …… 下午时分,邓大、陈二离开了鬼市,向河间府城方向走去,一边走,一边谈笑风生,他们两个都是人牙子,专门做人口生意的! 别的人牙子,大都在灾民中低价买入女人、孩子,再转手高价卖出去,赚取一个中间差价,这样做已经很缺德了,邓、陈二人则更加缺德! 他们一点本钱也不出,经常大晚上出没贫民区,或是拐骗,或是绑架女人、孩子,再卖到鬼市中谋取暴利,不知害的多少人骨肉分离呢。 如今河间府治安混乱,大小官吏只领俸禄,不干实事,甚至是蛇鼠一窝、共同分赃,百姓们告官也无济于事,导致二人胆子越来越大,干的坏事也越来越多了,至于二人的名声,早就顶风臭出八百里了! “陈二,听说了吗,最近有人在鬼市附近黑吃黑,打闷棍、套白狼、下绊子,下手又黑又狠的,好几个同行都吃了亏,咱们也得小心一点,还是从大道回城里吧!” “从大道回城的话,得多走十几里路呢,累两条腿不说,还耽误咱们做买卖,那得少赚多少银子啊,还是抄小路近便些,没那么容易碰到劫道的,就算真碰到了也不怕,陈爷手里的家伙也不是吃素的,给他来个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老邓,你不是害怕了吧?” “呸,老子闯荡江湖十多年了,就不知道怕字怎么写,今天舍命陪君子了,咱们就走小路!” …… 说话之间,二人为了回城方便些,钻进了一片槐树林中,这里位置偏僻、遍地荆棘,中间只有一条羊肠小道,周围数里没有村庄镇店,连个人影都很难见到! 别看二人吹的厉害,心中还是有些害怕的,一个抽出了匕首,一个紧握铁尺,时刻警惕周围的情况,同时脚下加快了速度,想要尽快穿过这片树林,生怕真遇到了黑吃黑的事情! 毕竟亏心事做多了,最怕‘鬼敲门’了! 结果怕什么,来什么,二人没走出多远呢,身后就响起了脚步声,很轻微,又很密集,显然不止一个人! “什么人?” “替天行道的人!” “啊,我的眼睛,我看不见了!” …… 二人急忙回身,发现几个黑影逼近过来,体型不算高大,脸上蒙着黑布,还没等他们看的更仔细些,一大盆白灰就泼了过来,满头满脸的全都是…… 白灰入眼,痛如火烧,立刻就睁不开了,二人只好胡乱挥舞匕首、铁尺,非但没伤着蒙面人,反而各挨了对方一记,痛的是哇哇大叫! “噗通!噗通!” 趁此机会,几个蒙面人冲过来,狠狠地两记脑后闷棍,把两个人牙子打晕在地上,掏出了他们怀里的荷包,而后扒衣服、扒靴子,把一切有价值的东西全搜刮走了,真正是点滴不剩! “老大,有二十多两银子呢,这下发财了,咱们再干一票吧?” “不行,常在河边走,那有不湿鞋的,这种事必须小心再小心,咱们立刻离开这,买点粮食,回山里去!” “那这两个家伙呢?” “老规矩,挑断一只脚筋、一只手筋,让他们以后再也不能害人,下半辈子好好反省吧!” “好!” 四道寒光闪过,邓大、陈二的一手一脚全都废了,经脉具断,血肉模糊,痛的二人呲牙咧嘴,似乎有醒过来的趋势,可还没等撩开眼皮呢,脑后又挨了几记闷棍,彻底昏死过去了。 几个蒙面人收拾东西,钻进了密林深处,很快消失不见了! 至于那两个人牙子吗,运气好的话,有人路过槐树林,可能会发善心救他们一命,不过后半辈子只能架拐走路了,休想再做什么坏事! 如果运气不好,他们就永远留在树林中了,这里行人稀少,野兽却成群结队,很快就会处理干净的,反正以他们干过的坏事,这也算死有余辜了! …… “呼!呼!” “这里安全了,休息一会儿!” 密林深处,蒙面人们停下脚步,拽下黑布,露出了几张稚气未消的小脸,正是薛羽、百花蛇、猴子、大黑四个人! 之前血洗猛虎帮,弄到了二百多两银子,可为了搭救鬼市里的孩子们,以及打探小伙们的下落,这笔钱很快就用光了,而随着孩子们越来越多,吃饭就成了大问题,光靠着沿街卖艺乞讨,或者在山里挖野菜,根本就填不饱肚子! 无奈之下,薛羽只好做起了‘黑吃黑’的事情,带领着几个伙伴,埋伏在鬼市附近的树林中,专门朝人牙子们下手,抢夺他们的不义之财,再用来解救可怜的孩子们,也算是替天行道,伸张正义了! 休息片刻之后,薛羽等人进了城,排了一个时辰的长队,才用四百文一斗的高价,买了五斗掺了沙子的杂粮,不敢走大路,从人迹罕至的小路返回山里去了。 一路之上,几个人一手抓着粮食袋子,一手紧攥着匕首,生怕也遇到黑吃黑的事情,连做贼的都要防贼了,这什么世道啊? 没办法,就是这样的世道,虽然钦差大臣杨鹤、和好友孙承宗竭尽全力赈灾了,可是效果非常有限,直隶地区的灾民还是越来越多,治安越来越坏,粮价也越来越高! 有人肯定问了,之前薛羽假借龙王下凡,不是弄到了二十万石粮食吗,为何没能缓解灾情呢? 一是粮食太少,灾民太多,典型的杯水车薪! 之前查抄士绅地主们的仓库,大约得了二十万石粮食,可涌入直隶地区的灾民,数量高达百万以上,这点粮食分发下去,平均一个人才十几斤,就算是天天熬粥喝,也撑不过一个月去! 问题是,这点救命的粮食,也无法全部发放到灾民手中! 第二个原因:吏治腐败,贪污成风! 二十万石粮食,分发河间、保定、真定、顺德、广平各地,在知府老爷的账册上一走一过,就减少了两成! 在知府老爷们看来,大灾之年,谁的日子也不好过,可官员才是这个国家的支柱,如果当官的都吃不饱,又如何为朝廷效力,为皇上分忧呢? 所以扣点粮食合情合理,何况自己只克扣两成,对于赈灾影响不大,每个灾民少喝两口粥罢了,应该饿不死人的! 堂堂的知府大人,从四品朝廷命官,不可能亲手给灾民发粮食的,这事谁来负责呢,自然是手下的县令们了! 于是剩下的粮食,分发到各个县城,在县太爷的账册上一走一过,又减少了两成,理由同上! 而后是县丞、主簿、典史、里正、甲长层层克扣,最后到了灾民们手里,能剩下一把稻谷壳,就得念阿弥陀佛了! 另外吗,萨尔浒兵败,辽东多处城池失守,朝廷为之惊恐不安,为了抵御女真人的进攻,就必须加强辽东防务,增派大量的军队! 可是大规模的军事行动,就需要军械、战马、银子、粮食,这些又从何而来呢? 在皇帝以及文武百官的努力下,大明王朝的国库,早就空空如野跑耗子了,那就只能向百姓们征收了。 因此上,灾荒之年,朝廷非但没有赈灾,没有减免赋税,反而不断的加派钱粮、徭役,致使灾情雪上加霜,也把无数百姓推到了死亡线上! 第40章 金丝软甲和紫薇软剑! “老大,老大回来了,还带回了粮食!” “老大辛苦了!” 黄昏时分,薛羽几人顺利的回到了破庙中,孩子们纷纷跑出来迎接,一张张小脸上满是笑容。 开始的时候,这些孩子一口一个主人,被薛羽给严厉制止了,自己把他们从鬼市上买回来,乃是出于一片善心,而不是想做什么主人,更没有奴役他们的意思! 孩子们马上改口了,也称薛羽为老大,而且多日相处下来,他们也知道了薛羽的人品,这声‘老大’叫的心甘情愿。 “时候不早了,大家伙都饿了吧,生火,煮饭!” “是,老大!” 三口新买的大铁锅,架在了庭院中的灶火上,注入大半锅清水,而后用温火开始熬粥,里面只有不多的杂粮,余者则是野菜、野果,还有一只刺猬、几条草蛇! 这些都是白天时候,小鼠带领着孩子们,费了很大力气,才从附近山里弄来的,也是大家赖以活命的主食了。 铁锅里的水很快沸腾了,各种食材上下翻滚,散发出阵阵香味,孩子们纷纷围拢过来,怀抱着自己的饭碗,目光紧盯食物,竟都露出一种虔诚之色! 不怪孩子们贪吃,实在是大灾之年,食物太过宝贵了,一口食物,有时就是一条人命! 其实河间府一带还算好的呢,听说灾情最严重的河南省,百姓们连杂粮粥都喝不上,只能挖野菜充饥,无野菜则食草根,无草根则啃树皮,凡是能咀嚼的动的东西,全部吞下肚子里了,就差人吃人了。 因为长期营养不良,灾民们一个个头大如斗、浑身浮肿,一按就是一个深坑,好半天也无法恢复过来,还伴随着皮肤干燥、肌肉松弛的症状,犹如行尸走肉一般! 再过一段时间,浮肿会渐渐消失,这不是什么好事情,因为浮肿第二次出现之时,人的大限也就到了! “好了,大家快过来喝粥,里面还放了一点盐、一点荤油,保证味道不错!” “哦,喝粥了!” 小半个时辰之后,杂粮粥熬好了,孩子们饥肠辘辘,却没有过来争抢,而是小的在前、大的在后,女孩在前、男孩在后,排队有序的领取食物! 小鼠、猴子、大黑负责分发,每人不多不少的,都是一大勺子杂粮粥,等所有孩子都领完了,薛羽才走过去,领取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同样也是一勺子,不享受任何特权! “哧溜!哧溜!” 食物来之不易,孩子们格外珍惜,每一口都要嚼的稀烂稀烂,才依依不舍的咽下肚去! 吃一口,停一会儿,再吃一口,再停一会儿,最后一口粥下肚之后,不是去井边刷碗,而是伸出小舌头使劲的添碗底! 务必把每一粒粮食、每一片野菜、每一滴汤水都添进嘴里才行,而被孩子们添过的碗,比刷洗过的还要干净呢! 即便如此,孩子们还是没有吃饱,却也没有别的办法,弄到这点食物已经很不容易了,又岂敢过多奢求呢? 另一边,小鼠拿着铲子,使劲刮着三口铁锅的锅底,刮的都快冒火星子了,终于又刮出大半碗汤水,端到了薛羽的面前! “老大?” “按老规矩办吧!” “是!” 大半碗汤水,分给了几名最小的孩子,同样被舔的干干净净,其余的人目露羡慕,一个劲的舔嘴唇,却没人过来争抢! 团结友爱、互相帮助、照顾弱小,这是薛羽定下的规矩,有谁胆敢触犯了,就会被赶出这个小集团,任其自生自灭去! 吃过晚饭之后,孩子们没有去睡觉,而是围拢在薛羽身边,一个个目露渴望之色,似乎比吃饭还要积极呢! 物质生活的缺乏,只有靠精神食粮来补充了,他们是来听武侠故事的,这也是小破庙的保留节目了。 “上文书说到,杨过手臂上挨了一剑,却万幸没有断掉,而后在山谷中偶遇一只神雕,并在其引领下,来到了独孤求败的剑冢前,见到了三柄宝剑,和一片长石片! 杨过提起第一柄剑,见剑下的石上刻有两行小字:“凌厉刚猛,无坚不摧,弱冠前以之与河朔群雄争锋。 再看那剑时,见长约四尺,青光闪闪,的确是利器,他将剑放回原处,拿起长条石片,上面也刻有两行小字:“紫薇软剑,三十岁前所用,误伤义士不祥,悔恨无已,乃弃之深谷。” 杨过心想:“这里少了一把剑,原来是给他抛弃了,不知如何误伤义士,这故事多半永远无人知晓了。” ………… 一段《神雕侠侣》的故事,薛羽讲的有声有色,孩子们听的如痴如醉、听的入了迷,就忘记没吃饱的事情了。 可惜猴子没有这个耳福,带着两个年纪较大的男孩,提着一面破铜锣,主动到外面守夜去了,他们或是躲在暗处,或是坐在树杈上,严密注视破庙周围,一旦有情况发生,立刻鸣锣示警! 经历过猛虎帮的事情之后,薛羽的警惕性直线上升,把男孩子们分成多组,轮流的值班守夜,自己更是匕首不离身,睡觉都要攥在手中,随时做好拼命的准备! 还在进山的羊肠小道上,设置了几处陷阱,以免有外人偷偷的摸进来,破庙后面则开了个洞,安排好了逃跑路线,情况不妙,随时开溜! 在山里几处隐蔽地点,薛羽还准备了粮食、衣服、饮水,以做躲藏之用,可谓是料想周到,万无一失! 一段故事讲完,孩子们都进入了梦乡,薛羽却睡不着,背靠着大殿内的柱子,闭目沉思起来了。 都说半大小子,吃死老子,这话真是一点也不假! 孩子们正在长身体,饭量非常的大,可是灾情毫无缓解的迹象,朝廷、官府又赈灾不利,从猛虎帮弄来的银子也快花光了,自己靠什么养活二十多个孩子呢? 几次打劫下来,人牙子们都变得警觉了,出入成群结队的,还随身携带利刃,黑吃黑的买卖越来越不好做、也越来越危险了! 自己打探快一个月了,迟迟没有金丫、红秀等人的消息,十之八九是被卖到外地去了,怎么才能把她们找回来呢? 自己穿越过来几个月了,难道就终日困于山中,领着一群流浪儿稀里糊涂的混日子吗? 还是说,离开河间府,到外面闯一片天地出来,可是去那里好呢,北京、南京、或者洛阳? 可老话说得好,有钱走遍天下,无钱寸步难行,要想出去闯荡的话,首先得有一笔路费才行啊! ……… 反正是睡不着了,薛羽把暗格里的罗盘宝盒取了出来,借着月光认真研究着,希望打开之后,里面藏的是金银珠宝,这样就能解燃眉之急了。 罗盘,又叫罗经仪,是用于风水探测的工具之一,由中央的磁针和一系列同心圆圈组成,每一个圆圈皆有不同含义! 最初之时,只有简单的八卦罗盘、十二地支罗盘,靠着历代先人的努力,又推演出了二十八星宿盘、三十六天罡盘,而在薛羽原来的空间,已经出现五十二层的超级罗盘了! 以薛羽的玄学造诣,五十二层的罗盘还参悟不透,不过对付这种三十六层的,还是有办法的,之前大半个月时间里,薛羽没事就研究罗盘,已经拼好了绝不部分,就差最后一关了! 如果顺利的话,今晚就能把它打开了。 …… “喀嚓!” 果不其然,大半个时辰之后,随着最后一枚小格子归位,宝盒内部传出一阵嘎嘎的响声,原本严丝合缝的封盖,突然从中间裂开了! 薛羽的小心翼翼的打开,里面没有金银珠宝,却有几样东西:一件金丝软甲、一条白色腰带,和一封书信! 所谓金丝软甲,是用紫金、乌金、白金等延展性极强的金属丝,以特殊工艺制成的一种甲胄,可以贴身穿戴着,份量很轻,防御极强,近战不惧寻常刀剑劈砍,一百步之外,可以挡住强弓硬弩的射杀! 问题是,金丝软甲虽然好,制造起来却很麻烦,费时费工费力,成本高昂至极,因此根本没有普及的可能性! 一般只有皇帝和诸侯王,才穿戴的起这种金丝软甲,防止有人暗中刺杀,或者御驾亲征之时使用,其他人别说用了,连见一眼都是难事! 薛羽前世经常逛历史博物馆,曾经见过一件金丝软甲,据说是某位诸侯王的陪葬品,价值连城,被当成了镇馆之宝,可其做工、材质、美观程度,都远远无法与眼前这件相比! 把金丝软甲展开摸了摸,手感非常之好,还有一种凉丝丝的感觉,说明它还有冬暖夏凉的功效,就是太大了一些,薛羽的小身板根本就撑不起来! 看来它原来的主人,必是一位身材高大、英武雄壮的帝王,就不知是历史上那一位? 再看那条白色腰带,不对,这根本就不是腰带,而是一柄软剑! 大约三尺长、两寸宽,剑鞘是纯银打制的,因此看着像是一条白色腰带,抽出里面的剑刃,顿觉寒光四射,冷气森森,而且环绕着一股特殊的红晕,说明此剑以前痛饮过人血! 与寻常硬质刀剑不同,软剑,其身柔软如绢,力道不易掌握运用,习练时必须精、气、神高度集中,属于一种高难度的兵刃,不过一旦练成了,其威力也远胜寻常刀剑百倍! 软剑可以刺、砍、割、抽,挥动起来就像鞭子一样灵活,即使一击不中,只要手腕轻轻一抖,就可以迅速下一击,让人防不胜防! 软剑柔韧性极强,可以伪装成腰带,巧妙的藏在身上,到了关键时刻,突然抽出来给敌人以致命一击! 而且剑首有钩,剑尾有扣,还是并排七个,可以随意的调整距离,这样小蛮腰可以扣上,虎背熊腰也可以扣上,使用起来相当之方便! 不像那些单扣软剑,饿着肚子可以扣上,吃饱了,或者身体发福就扣不上了,害的使用者只能忍饥挨饿,水都不敢多喝几口! 另外吗,这柄软剑的剑柄上,刻有‘紫薇’二字,而在银色的剑鞘上,有龙纹缠绕其上,不是四爪蛟龙,而是五爪真龙,说明这是天子御用之物,紫薇软剑! 这就奇怪了,金丝软甲、紫薇软剑皆是御用之物,王大虎最多算个地方恶霸,怎么会拥有这些东西呢,还说是祖传之物? 中国历史上,只出过一位王姓皇帝,就是篡汉夺位的王莽,仅仅当了八年皇帝,就被农民起义军推翻了,落个死无全尸的下场,可是金丝软甲、紫薇软剑决不是两千年前留下的古董! 观其工艺、款式、和剑柄上的字体,应该是近一两百年的物件,很可能出自大明皇宫之中! 难道说,王大虎的祖先,曾经在皇宫里面当差,偷出了这两件宝物吗? 可皇宫里当差的都是太监,又怎么会有子孙后代呢? 答案,应该就在书信中! 第41章 王氏家族的宝藏! 信封是牛皮纸的,非常结实,上面写着:‘王氏子孙,谨慎拆启’的字样,看纸张和墨迹的颜色,应该存放很长时间了。 薛羽把信封拆开,从中掏出两样东西:一枚直角扇形铜片,巴掌大小,半分薄厚,一面刻着古怪的纹路,像是线条,又像是图案,另一面刻着个‘福’字! 另有十几张信纸,密密麻麻的写满了蝇头小楷。 薛羽借着月光,认真的观看了一遍,终于弄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真不是一般的复杂,也不是一般的离奇呢! 写这封书信的人,名叫王林,是王大虎的祖上,已经去世一百多年了,生前做过锦衣卫千户,可惜在历史上没啥名气,也没做过惊天动地的事情! 不过王林有个叔父,却是大名鼎鼎、妇孺皆知,就是大明朝第一位权阉--王振! 王振,山西-大同府-蔚州人氏,本是一个落魄秀才,靠着教私塾为生,曾经多次参加科举,可惜自身学问一般,全都名落孙山了。 这位也挺有性格的,眼见科举之路走不通了,又不甘于一辈子平庸,于是咬咬牙、狠狠心,挥刀阉了自己,报名入宫当太监去了,试图另闯一条路出来! 人就是这样,只要找对了方向,肯定能混出名堂的! 别看王振读书不行,却是个当太监的好材料,凭着察颜观色、两面三刀的本领,很快获得了当时的皇太子-朱祁镇的宠信,二人形影不离,情同父子一般! 等到朱祁镇继位之后,破格提拔王振做了司礼监掌印太监(内庭太监之首,执掌批红大权),大小事情更是言听计从! 王振就此抖起来了,勾结内外、培植党羽,把持朝政、为所欲为,成为了大明朝第一位权阉,其权势不在秦朝的赵高、或者唐朝的李辅国之下,文武公卿畏其权势,都称之为翁父! 有道是一人成仙,鸡犬升天,王振权倾天下,自然要照顾下家里人了,任命堂侄-王山为锦衣卫同知,从三品高官,其余四表弟、七大姑、八大姨的,也都安排了显赫官职! 王林是王振的二堂侄,为人木讷,粗通文墨,没啥大本领、也没啥大野心,不愿担任高官要职,于是做了一个有职无权的锦衣卫千户,每天就是吃喝玩乐混日子。 到了这一步,王振的人生达到了巅峰,如果以后他老老实实在皇宫里待着,虽然有很多人恨他,却没人能奈何他,在皇帝的护佑下,享受一世荣华富贵不成问题! 很可惜,人心没有满足的时候,在得到荣华富贵之后,王振有了更高的追求:建功立业、留名青史! 而历史之神,恰好给了他这么一个机会! 正统十四年,蒙古-瓦拉部首领也先率领五万人马南下,入侵明朝边境各处,兵锋直指宣府、大同! 王振为了捞取军功,不顾文武百官的强烈反对,怂恿英宗皇帝御驾亲征,自己则随军同行,并掌握了实际指挥权,试图打败瓦拉军队,建立一番丰功伟业! 问题是,王振玩玩阴谋还可以,排兵布阵就不行了,因为他的胡乱指挥,土木堡之战,二十万明军全军覆灭,英宗皇帝当了俘虏,阁臣曹鼐、张益,英国公张辅,成国公朱勇,兵部尚书邝野……共计数十位重臣死难,朝廷英才为之一空! 罪魁祸首王振,也在乱军之中,被人用铁锤砸碎了脑袋! 土木堡之变以后,为了不受瓦拉人的胁迫,摆脱政治上的被动,于谦等大臣拥立了明英宗的异母弟弟、郕王-朱祁钰为帝,也就是历史上的景泰帝! 景泰帝登基之后,立刻进行政治大清算,处置了王振的党羽们,至于王振家族成员,不分男女老少一律处斩,并没收全部家产。 大难临头之际,别人全都掉了脑袋,反倒是一向木讷的王林,提前预感到大事不妙,悄悄的溜之大吉了! 而且王林知道,朝廷一定会发下海捕公文,满天下的捉拿自己,自己逃到那里也不安全! 于是反其道而行之,利用‘灯下黑’的原理,就在离京城不远的河间府定居下来,甚至连名字都没换,居然真的平安过关了,之后又娶妻生子,一直活到了八十岁! 之前的银腰牌、飞鱼服,都是王林当锦衣卫千户时用过的,正是凭着这点职权,他才能未雨绸缪,提前在河间府弄好了避难所,并弄了一份户籍,这才巧妙过关的! 金丝软甲、紫薇软剑则是王林逃跑之时,从王振府邸里顺出来的,王振则是从皇宫里顺出来的,而它们原来的主人是--永乐大帝! 从皇宫里顺东西,还是永乐皇帝的遗物,王振真是胆大包天啊! 另外吗,信中还提到一件事,王振不但嗜赌成性,还极为的贪财,利用职权之便,遍受贿赂,大肆贪污,家中财富越来越多,仅金银珠宝就有六十多库! 看清楚了,不是六十多箱,也不是六十多车,而是六十多库,仓库的库! 王振生性狡黠,知道花无百日红,人无千日好的道理,担心自己一旦失去权势,保不住搜刮来的亿万家财,于是借着大军出征之际,把这些金银珠宝装了一千多车,混在粮草辎重队伍中,悄悄的运回蔚州老家,找个地方藏匿起来了。 或者说,王振为了偷运这些金银珠宝,才怂恿明英宗御驾亲征的,又为了隐藏这些金银珠宝,耽误了大军的行动速度,这才导致了土木堡之败,差点断送了大明江山! 信中还说了,藏好金银珠宝之后,王振为了防止泄密,把负责押运的人全部灭口了,又把负责灭口的人也给灭口了。 而后把藏宝地点,刻在了一面铜镜上,并分成了四片,王振自己保存一片,余者交给了几位血亲,作为王氏家族的底蕴! 那枚奇怪的铜片,就是其中之一,由王林负责保管的,他毕竟是王振的亲侄子,忠诚上决无问题! “嘶!嘶!” 看完书信之后,薛羽不禁连吸几口冷气,我的个乖乖啊,六十多库的金银珠宝,绝对是惊天之富了。 这要是能够找到,别说养活二十几个孩子了,就是救济北直隶的几十万灾民也绰绰有余了! 问题是,怎么找到这笔宝藏呢? 薛羽拿起铜片,反复研究了半天,可仅凭一个福字,加上一堆抽象的花纹,实在看不出什么名堂! 估计只有四枚铜片凑齐,才能找到宝藏的埋藏地点,可是一百多年过去了,往事早已烟消云散,鬼知道另外三枚铜片,落入谁的手中了呢? 无奈之下,薛羽把金丝软甲、紫薇软剑、铜片,重新放回了宝盒之中,又把上面的罗盘打乱了,藏回了神像后面的暗洞里! 那封书信则投入火堆中,任其化成了灰烬,而上面的秘密,从此只有自己一个人知道了! 没办法,这些东西太敏感了,若是泄露了出去,恐怕会引来杀身之祸! 王林也知道这一点,这才不惜重金,请人打制了这个罗盘宝盒,并把金丝软甲、紫薇软剑,以及书信密封其中,作为传家之宝! 王氏子孙若有聪慧者,能打开这个宝盒,就能知道祖先的秘密,进而收集四枚铜片,找到祖先留下的宝藏,过上富可敌国的好日子! 如果王氏子孙蠢笨,一直打不开宝盒,不知其中秘密,也就免得胡思乱想,进而引来灭族之祸了! 王林可谓是个聪明人,可惜后代子孙当中,再没有出过聪明人,而传承了一百多年的宝盒,最终落入了薛羽手中! 不过以薛羽的状况,暂时没能力寻找宝藏,只能把秘密藏于心中,以后有机会再说吧! ………… 弄完宝盒的事情,已经是午夜时分了,一股浓浓的困意涌上来,薛羽很快也睡着了,还做了一个奇怪的梦呢! 梦境中,自己变成了一只金色乌鸦,展翅飞翔,越飞越高,最后飞到了九天之上,傲游于漫天星斗之中,真是说不出的逍遥自在啊……可自己为啥不变成神龙、凤凰、朱雀,偏偏变成一只乌鸦呢,这点薛羽也想不明白! 乌鸦就乌鸦吧,能展翅飞翔就好,何况金色乌鸦也算世上罕见了,还有三条小细腿呢,呵呵! 再说漫天星海之中,以中间的紫薇星为尊,因为在中国神话体系中,紫薇星乃是群星之主,凡是有紫薇命格者,必为一国之主,君临天下! 不过现在的紫薇星,一点也不明亮,反而昏昏暗暗,摇摇欲坠,全没有了群星之主的风采! 反倒是与之相对的,北斗七星、南斗六星格外明亮,其中又以破军、七杀、贪狼三星最为明亮了,各霸一方、光芒四射,大有和紫薇星分庭抗礼之势! “嗷!--嗷!” 突然间,贪狼星光芒大盛,星光落于东北方向,竟化成了一条恶狼,尖牙利爪,凶悍无比! 紧接着,破军、七杀两星也是光芒大盛,星光落于西北方向,前者化为一匹龙马,仰天嘶鸣,横冲直闯! 后者化成一头猛虎,浑身斑斓,血盆大口,也不断的咆哮着! 三只猛兽化形之后,立刻向紫薇星冲过去,似有抢占中天之意,紫薇星也不甘示弱,强行凝聚暗淡的光芒,化身成了一条巨龙,与三只猛兽混战成了一团! 一时之间,龙吟、虎啸、狼嚎、马嘶此起彼伏,只打的天地失色,苍穹崩塌,无数星辰都碎裂掉了! 小金乌不敢靠过去,就躲在一边偷看着,颇有隔岸观火、坐收渔翁之利的意思。 平心而论,巨龙虽然不在巅峰状态了,可毕竟是四灵之首,凌驾于万兽之上,如果单打独斗的话,三只猛兽都不是它的对手! 可是三对一,情况就截然不同了,巨龙腹背受敌、左右招架,越打越是疲惫,浑身被撕咬的鲜血淋淋,最后让龙马一蹄子,狠狠地踢在了头上! 巨龙哀嚎着坠落下去,正砸在了中原大地上,只砸的山川崩裂,城郭尽毁,整片大地都剧烈摇动起来了…… “嗯,不对,怎么真摇晃起来了?” 薛羽从梦中惊醒过来,发现自己的身体来回摇动,被颠起来一尺多高,又狠狠的摔在了地上,这才知道真的地震了! 第42章 地龙翻身! “地震了,快往外跑!” “那个是谁啊,睡的跟死猪一样,快点起来了,再睡就没命了!” “别搬东西了,先保住命再说,大家全都躲到院子里面去,趴在地上,不要乱动!” …… 薛羽一跃而起,猛踢几个依旧呼呼大睡的孩子,并指挥大家往院子里跑,那里比较空旷,是躲避地震的好地方。 还有几个孩子,舍不得粮食和铁锅,拼命往外拖曳着,也被薛羽一把夺过仍在地上,拽着孩子们夺门而出,生怕跑的慢了,被砸在大殿里面! 万幸的是,东岳庙虽然残破不堪,地基、梁柱却非常牢固,在剧烈的摇晃中没有倒塌,只是掉下来一些碎瓦片和尘土! 又过了一会儿,大地停止了摇晃,重新归于平静了,仿佛是大地之神伸了个懒腰,又呼呼大睡起来。 可这个懒腰伸的太厉害了,不知要带有多少人命呢? “小鼠,快查一查,人数齐不齐,有没有人受伤,猴子,把火堆点起来,给大家照明用! 百花蛇、大黑,快把粮食、铁锅搬出来,今夜大家就在院子里待着了,明天咱们搭几个地震棚!” …… 薛羽毕业于地质大学,对于地震非常了解,且有一定的抗震知识,因此有条不紊的指挥着,颇有一点大将风度! 火堆很快点燃了,借着火光清点人数,孩子们都跑出来了,没有人负伤,只有一个崴了脚的,和几个跑丟了鞋的,并无大碍! 不过地震之后,必有余震,为了安全起见,今夜只能在院子里露宿了,好在是夏季,睡外面也不冷,就是蚊虫多了一点,皮肤上很快叮出了大包! 而且突如其来的地震,让孩子们受到了惊吓,几个年纪小的浑身颤抖,还抹起了眼泪呢,余者也是惶恐不安,以他们幼小的年龄,还无法理解大地为何会摇晃,只认为地下有妖怪钻出来了呢! 院子里有艾草,薛羽拔了一些扔进火堆里,借着浓烟驱赶蚊虫,而后坐在火堆旁,继续讲神雕侠侣的故事,用来安抚孩子们,顺便科普了一些地震知识,教会孩子们如何自救! 果不其然,之后又发生了几次余震,但是强度都不大了,薛羽与孩子们平安无事,东岳庙也一次次的坚挺住了! …… 第二天,薛羽又带着孩子们,上山砍了一些树枝,在院子里搭起几个大窝棚,好歹有个容身之地,同时派小鼠、猴子出山打探消息,很快就有了回音。 原来是北直隶-真定府地区,发生了强烈地震,方圆六七百里皆有震感,就连京师-紫禁城都摇了三摇,还把皇帝从龙床上摇了下来,吓得不轻呢! 这次大地震,致使房屋倒塌数万间、百姓死伤十数万人,另有上百万人无家可归,财物损失不计其数! 因为旱灾之事,北直隶地区本就局势紧张、人心惶惶了,就像是一堆干透的木柴,而这场突如其来的地震,则是一颗火星子,瞬间引起了冲天大火! 真定、保定、河间、顺德、广平各府都出现了暴动,灾民们纷纷涌上街头,抢米店、抢当铺、抢大户人家,甚至有一些胆大包天之徒,竟然持械抢夺官府的仓库,还打死了官差衙役,就差举旗造反了。 不过有位圣人说过:‘福兮祸之所伏,祸兮福之所倚!’ 这场地震固然让生灵涂炭,可也震醒了统治者的脑子,知道问题严重了,当了二十多年宅男的万历皇帝,终于从后宫走了出来,先到太庙向列祖列宗告罪,认为是自己失德,才导致上天降下了灾祸,一定深刻反省、改过自新! 而后敲响了钟鼓,召集文武百官举行大朝会,商议‘内救灾民,外御建奴’的对策,并很快形成了决议: 首先,万历皇帝咬着后槽牙,拨出内帑白银三百万两,一半派专员到江南地区购买粮食,再沿着运河送到北直隶地区,用来救济灾民们,另一半,下发各受灾的府、县,帮助灾民们重建家园! 又颁布圣旨:北直隶辖下的八个府、两个直隶州,皆减免赋税一年,以安人心! 其次,京城九门关闭,北直隶地区戒严,各地驻军出动,镇压闹事的灾民们,凡有明火执仗、打家劫舍者,一律就地正法! 一软一硬,双管齐下,效果还是不错的,已经乱成一锅粥的北直隶,又稍稍的平稳了一些! 紧接着,内阁与六部商议之后,又推出了两条办法: 一是募兵:在灾民里面,挑选六万精壮者从军,严加训练之后,派往辽东地区驻扎,抵抗女真人的进攻! 萨尔浒之战,大明军队死伤惨重,重镇接连失守,辽东门户洞开,京师也受到了威胁,如今有了六万生力军,可以很好的扭转局势,就算不能打败女真人,守住门户应该没问题吧? 六万灾民当了兵,不但自己能吃饱饭,还能领取一份军饷养家,他们的家人也就有了活路,这等于救济了几十万灾民! 而且六万精壮当了兵,剩下大都是老弱妇孺,造反的可能性就直线下降了,就算有人想闹事,也掀不起大浪来! 二是移民:就是把直隶地区的一部分灾民,转移到其他地方安置,准确说是西北-陕西! 大明王朝的情况是,东南富庶、人口稠密,西北贫瘠、地广人稀,后者又与蒙古各部接壤,经常发生冲突,战事从来没有停止过! 现在把灾民们迁移过去,既缓解了东部的人口压力,又充实了西北边防,还解决了赈灾问题,可谓是一举多得呢! 两项提议一出,立刻被皇帝和绝大多数臣工同意了,可也有几个老臣提出反对意见,认为灾乱之年,不适合大规模移民,就算真的要移民,也必须缓缓为之,切不可操之过急了,以免的好心办坏事! 可惜这微弱的反对声,很快被朝堂上无数口水淹没了,朝廷明发旨意:‘责令北直隶各府、州、县官员,尽快办理移民之事,有拖延迟缓者,以渎职罪论处!’ 旨意下达之后,北直隶各地立刻沸腾起来了,在官府的组织下,成千上万的灾民,不管愿意也好,不愿意也罢,都踏上了千里迢迢的迁移之路,等待他们的又是什么呢? ………… “老大,府城里传开了,凡是迁移到西北的百姓,官府负责沿途的吃喝、住宿,到了陕西之后,每人发给十亩良田、十两银子的安家费,每户还给一头耕牛,三年之内不收一切赋税!” “哼,捏着鼻子哄眼睛,官府又在吹牛皮,欺骗百姓了!” 下午时分,小鼠、猴子打探消息回来了,还揭回来一张告示,上面白纸黑字写着,对于移民的各种优惠政策,什么食宿官府负责,发口粮、发衣服、发路费之类! 薛羽看过之后,冷笑着摇了摇头,对上面的话一个字都不相信! 要想解决直隶民变的问题,起码要迁移几十万灾民,这就需要几百万银子的安家费,再加上安排车马、食宿的费用,又何止千万之数? 大明朝的国库早就空了,为了筹措军费,不得不提高了赋税,每亩田地加征九厘银子,等于从百姓们的嘴里硬挤,这才勉强度过了难关,又那有多余的银子,来迁移这些灾民呢? 退一步说,就算朝廷咬着后槽牙,真的拨下这笔银子了,经过大小官吏的层层克扣,最终落入百姓们手中的还有多少呢? 西北是贫瘠之地,那有几百万亩良田、几万头耕牛,几万间房屋来安置灾民们呢? 这些不过是朝廷编出来,哄骗灾民们的花招罢了,可即便如此,薛羽还是决定加入移民队伍,这不是一时冲动,而是深思熟虑的结果,理由有三: 一则,血洗猛虎帮和抢劫人牙子的事,虽然自己做的很是隐秘,可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一旦这些事泄露出去,就会引来杀身之祸,离开河间府可以避难! 二则,金丫、红秀等人迟迟没有消息,十之八九不在河间府境内了,而那个人牙子就是陕西人,很可能把她们带回家乡了,去西北可以寻找小伙伴们,或许能把她们找回来! 三则,旱灾加上地震,河间府的情况更加糟糕了,粮价必然突飞猛涨,留下来很可能会饿死,走出去才有一线生机! 而且必须尽快的走,否则等到大饥荒出现,想走都走不了了! 因此上,薛羽才决定了,离开河间府,到外面闯世界去! 当然了,大明两京一十三省,处处都可以闯荡的,与贫瘠的西北相比,富庶的东南似乎更好一些! 南京城,六朝古都,烟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 扬州,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 杭州,上有天堂,下有苏杭! 薛羽原来也打算着,带领小伙伴们到东南地区落脚,凭自己远超这个时代的知识,随便找几处矿产,或者经商,做一个大富家决没有问题的! 可是猛虎帮的事情之后,薛羽改变了主意,天下即将大乱,苍生俱遭劫难,自己跑到东南去,也是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 就算赚到了亿万家财,最后还不是便宜了辫子兵,扬州十日、嘉定三屠的故事,自己听过不止一遍! 天下贫苦,首推西北,天下大乱,始于西北,西北可以说是最危险的地方了,不过越是危险的地方,也往往蕴藏着莫大机遇,明末有好几位乱世枭雄,就崛起于西北大地上,那是一块神奇的土地! 自己到西北去,只要抓住了机遇,就有可能一飞冲天,不敢与那几位枭雄比肩,起码也能独霸一方吧? 问题是,自己去西北了,这些孩子怎么办呢? “猴子,把大家都召集起来,我有重要的事要宣布!” “是,老大!” 第43章 决定移民! 二十多个孩子,按照由小到大的顺序、整齐的站在院子里,一张张小脸上满是疑惑之色,不知把大家召集起来,有什么事情要宣布? 薛羽坐在一块大青石上,挺胸抬头,双手搭膝,颇有几分山大王的气势,小鼠、猴子、百花蛇、大黑分立左右,就像是四大金刚! “大家都是无依无靠、无家可归的孤儿,能聚在一起是个缘分,本想着互相帮助、艰苦求生,早晚有一天会苦尽甘来的! 可是老天爷不开眼,先是旱灾,又是地震,如今河间府饥民遍地,米价一天三涨,都快赶上珍珠了,而且有价无市,再这样下去,咱们早晚都会被饿死的! 恰好朝政颁布政令,要迁移一批灾民到陕西去,正所谓树挪死、人挪活,本老大思前想后,决定去陕西闯荡一番,或许能有条活路呢!” 薛羽开门见山,告诉大家伙,自己要离开河间府了。 “什么,老大要去陕西了,陕西在那里,离河间府远吗?” “不知道,估计挺远的吧!” “老大走了,咱们怎么办啊?” 在场的都是些孩子,生于乡野,见识有限,对于他们来说呢,河间府就是整个世界了,至于陕西在那里,完全没有这个概念,更不懂什么叫移民。 不过他们听明白了一点,就是老大要离开这里,去一个很远的地方,很可能再也不回来了! 薛羽把他们从人牙子手里救了出来,又给他们衣服穿、食物吃,照顾的妥妥当当,对于这些孩子来说,薛羽就是守护神了! 如今守护神要走了,以后又依靠谁呢,孩子们不禁恐慌起来,有的还抹起了眼泪,神色可怜巴巴的,就像是要被遗弃的小猫、小狗一样! “大家不要哭了,听老大把话说完,老大不会不管你们的!”猴子一声断喝,止住了孩子们的哭声! “大家都听好了,本老大给你们两个选择: 其一,跟我一起到陕西去,陕西离这里非常远,恐怕要走两三个月才能到,途中又苦又累,还有很多的危险! 我不敢保证,能把你们活着带到陕西,不过我可以保证,大家要活一起活,要死一起死,无论遇到多大困难,也决不抛弃任何一个伙伴! 其二,不愿意去陕西的,可以留在河间府,以后是生是死,就看个人的造化了,我这还有些东西,一并留给不愿走的人,如果有缘的话,或许以后还能再相见的! 给大家一柱香的时间做抉择,愿意跟着我去陕西的,站左边来,想留下的,到右边去!” 说话间,薛羽把仅剩的十几两碎银子掏出来,放在了右边一块石头上,还有三口铁锅、几袋子杂粮也放了过去,这是破庙里所有的财物了,自己则站在了左边! 两条路已经摆明了,一条路又艰难、又危险,可充斥着一线希望! 另一条路,暂且平安无事,还有口饱饭吃,前途却黯淡无光,孩子们如何选择呢? “刷!-刷!” 没有商量,没有犹豫,二十几个孩子全跑到了左边,紧紧的围拢着薛羽,右边则一个人也没有! 虽然不知道陕西在那里,虽然前路充满了危险,可孩子们还是义无反顾的站了过来,心中只有一个念头:‘一世一生,跟随老大,老大走到天边,大家就跟到天边,老大下地狱,大家就跟着下地狱,生死与共,无怨无悔!’ “好,从今以后,咱们就是亲兄弟姐妹了,齐心合力,同甘共苦,到陕西去闯一闯,闯出一个朗朗乾坤、闯出一份荣华富贵! 大家收拾东西吧,一个时辰之后,咱们一起下山!” …… “是,老大!” 孩子们迅速行动起来了,其实破庙里也没多少东西,无非是锅碗瓢盆、几袋子杂粮、几篮子野菜,还有一些破旧被褥罢了。 把这些收拾好之后,由十几个年纪较大的孩子背着,另外每人弄了一根手杖、一个水葫芦,以备长途跋涉之用! 薛羽又到神像后面,把暗藏的东西拿了出来,长命锁、本命玉挂在脖子上,《百胜宝典》揣入怀中,罗盘宝盒打个包袱,牢牢地系在了背上! 另一个装着飞鱼服、银腰牌的盒子,交给了猴子保管着。 还有八根玉米,也从房梁上取下来了,打了个结实的包袱交给百花蛇,并郑重的交待他,无论出现什么情况,那怕别的东西全丢了,这八根玉米也不能丢! 以后到了陕西,这就是大家活命的希望,也是无数人活命的希望! 百花蛇不善言语,只是点了点头,把包袱系在了背上,并连打三个死结,以他的性格来说,只要人还活着,东西就绝不会丢了。 …… 一切收拾妥当,就要出发了! 都说故土难离,这话真是一点不假,虽然这座东岳庙又破又烂的,可毕竟生活了许久,如今就要离开了,还真有一点舍不得呢! 薛羽一边回想着,与小伙伴们在此艰难度日的时光,一边目视着房梁、墙壁、干草堆……最后落在了神像上面! 千里远行,艰难险阻,本想占上一卦,问问吉凶祸福的,可惜没有占卜工具! 地上只有一个阴阳杯,另一个上次占卜之时,仍到了房梁上卡住了,至今还没有掉下来呢,房梁又高又黑、密布蛛网,想够下来也不太容易的! 算了吧,决心已下,不管前途是凶是吉,自己都要奋勇闯一闯了! “弟兄们,都准备好了吗?” “好了,老大!” “出发!” 咬了咬牙,薛羽毅然走出大殿,带领着二十多个孩子,踏上了千里征途,去寻找属于自己的际遇! ………… “轰隆隆!” 薛羽等人离开不久,又一波余震袭来,大地再次颤抖起来了,发出隆隆的巨响,仿佛有一头上古凶兽,正试图破土而出,要搅乱这方天地! 好在东岳庙足够坚固,大殿来回晃动了几下,还是顽强的挺立住了,不过随着震落的瓦片和尘土,房梁上还掉下一样东西--阴阳杯! 地上那枚阴阳杯,是阴面朝上的,而刚刚掉落这一枚,恰巧是阳面朝上,一阴一阳是为‘圣杯’,代表着大吉大利,所求之事,神灵准许! 而几个月之前,薛羽最后一卦问的是--命运! …… 再说河间府的情况,因为紧邻着真定府,也受到了大地震的波及,本就年久失修的城墙上,震出了很多大裂缝,城砖脱落无数,南门更是直接崩塌了。 城内城外,房屋倒塌了上千间,到处是破砖烂瓦、以及嚎啕大哭的百姓,因为是夜间突发地震,遇难者不在少数! 在大小官员的监督下,大规模移民已经开始了,灾民们三十人为一组、十组为一队,背着行礼、跨着鸡鸭、牵着牛羊……前往千里之外的陕西重新安家落户! 有的灾民不愿意走,只好用绳子捆绑起来,由官兵强行押解着启程了,一边走,一边哭,一边回头望故乡,景象非常之凄凉! 没办法,中国人有恋乡的传统,不到万不得已,谁也不愿意离开家乡的,就算真的万不得已了,仍有一部分顽固的家伙,宁可死在家乡,也不去外面闯荡! 即便去外边闯荡了,整天日思夜想的,还是早点返回家乡去,活着不能回去,日后也要葬回去,还美其名曰:‘树高千丈,叶落归根!’ 因此上,移民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必须得软硬兼施才行! 比如明朝初期的,山西洪洞大移民,前后十七次,历时四十余年,官府又是欺骗、又是威胁、又是强迫的,这才把上百万人从山西迁移到了全国各地,其中很多人都是捆绑上路的! 因为移民过程中,双手被捆绑的久了,这些人慢慢养成了背着手走路的习惯,并将之传给了后代,如果你在路上,看到一个人背着手走路,十之七八就是洪洞移民的后代了。 人有三急,百姓们需要方便的时候,必须喊官兵把手上的绳子解开,‘解手’一词,也就由此诞生了!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薛羽等人来到河间府城,很快找到了移民的登记地点! 东门外,搭着高高的棚子,贴着鼓励移民的告示,还有人负责宣传,无非就是移民之后,好处多多之类的,劝说灾民们心甘情愿的上路,途中不要逃跑! 另有十几名青衫小吏,负责给灾民们登记姓名、年纪、户籍之类,每凑够了三百人,就把花名册交给官兵,让他们带着启程上路! “各位大人,我们要加入移民,到陕西去安家落户!” “什么,你们要移民?” “正是!” 薛羽上前报名,到把小吏们吓了一跳,迁移百姓大都是强迫性的,不去也得去,这种主动要求移民的少之又少,何况都是一些孩子,大的十四五岁,小的也就五六岁! 话又说回来了,有人主动报名是好事,给他们登记上也就是了,至于这些孩子能否走的陕西,那就看他们的造化了。 “你们的父母亲人呢?” “大地震,全都没有了!” “哦,真可怜,你们的户籍黄册呢?” “大地震,埋在废墟里了,挖不出来!” ……… 一场大地震下来,原来的社会组织全都乱套了,想查都没得可查,借此机会,正好弄一个正大光明的身份。 “全都排好队,登记姓名,重写黄册,第一个,你叫什么啊?” “小鼠!” “我问的是姓名,不是小名,更不是外号!” “我就叫小鼠!” “胡说,翻遍百家姓,那有姓小的,你在戏耍本官不知书吗?” 麻烦出现了,移民要登记姓名,将来好落籍之用,可孩子们大都是孤儿,平时就随便起个外号称呼着,根本没有名字,别说名字了,好多人连自己姓什么都不知道! 老话说的好啊,大丈夫,行不更名、坐不改名,现在要出去闯天下了,连个名字都没有,这也太尴尬了,岂不成了一群无名鼠辈吗? “大人息怒,他们的名字我都知道!” “哦,你知道,那他叫什么?” “他叫白玉堂!” “白玉堂,嗯,好名字!” 幸好薛羽头脑灵活,当场给孩子们起了名字,顺利的登记上了,这些名字不是胡乱取的,各有典故,各有深意! 小鼠,本姓白,又是个神偷,故而借用了一位武侠人氏的名字,锦毛鼠-白玉堂! 百花蛇,是一种剧毒蛇类,生的龙头虎口、黑质白章,学名是尖吻蝮,取其谐音--蹇文伏! 猴子,取名孙大圣,就是大闹天宫那一位! 大黑,本姓张,取名张哮天,这是借用了二郎神的宠物! 这几个名字好听好记,朗朗上口,还非常的有内涵,几个小伙伴都很满意,以后就是有名有姓的人了。 其他的孩子,薛羽也都给起了名字,依次是: 小东子-叶遮天! 小耳朵-孟浩! 二愣子-韩立! 小三子-唐斗罗! …… 谁又能想到呢,薛羽今日随口起的这些名字,日后全都载入了史册之中,随便拽出一个来,不是将军,就是侯爷! “嗯,这些名字都挺好的,起的很有学问,对了,你叫什么?” “薛羽!” 薛羽,祖籍河间府-隐龙山,一十四岁,身高四尺,面白无须,体型略瘦……薛羽的身份,第一次出现在了大明朝的户籍黄册中! 从此以后,哥也是有身份的人了! 第44章 启程出发! 任务名称:千里大移民! 时间:大明万历四十七年,夏-六月十九日! 地点,河间府城东门外! 人物:灾民三百人,官兵六人! 移民路线:从河间府出发,先向南途经真定、顺德、广平、大名……出北直隶,再转而向西,横贯河南省全境,最后渡过黄河,进入陕西省境内,全程大约一千八百多里! 移民方式:集体步行! 物资:出发之时,官府提供牛车两辆,杂粮十五石(大约3000斤),其余口粮,由沿途府、县提供,每十天领取一次! 任务难度:超级,失败率超过八成以上! 失败后果:中途饿死、累死、病死,或者队伍解散,各寻生路! …… 薛羽用打游戏的方式,详细分析了这次移民行动,不禁为之频频摇头,认为改个名称更合适:‘死亡之路,或者绝地求生!’ 知道大明朝的官府腐败,没想腐败到这个地步,没有交通工具、没有充足的粮食,也没有周密的行程安排,就匆忙举行大移民了,这跟让灾民们送死有何区别呢? 可到了这一步,想不走也不行了,好在自己前世是游戏高手,最擅长打通关游戏了,这次也一定会成功的,实在不行的话,那就开外挂吧! “当!--当!” “启程了,全都启程了,趁着凉快好赶路,大家伙都跟紧了队伍,等到了西安府,羊肉泡馍管够吃,还有三尺长的裤带面呢! 不过丑话说在前面了,从河间府到西安府路程有点远,恐怕要走两三个月,谁要是敢半路逃跑,或者拖拖拉拉的耽误了行程,休怪本官的宝刀不认人,上司有严令:移民途中,私自逃跑者-斩,按期不到者-罚,兵、民概莫例外!” 清晨时分,随着一阵清脆的铜锣响,移民队伍启程出发了,灾民们有的推着独轮小车,有的挑着竹扁担,还有的背着包袱,一步三回头,依依不舍的离开了河间府,薛羽等人也在其中! 领队的是一名小旗官,出身于河间府卫所,三十出头的年纪,身材魁梧,满脸虬髯,嗓门还特别洪亮,就像三国里的猛将-张翼德,名字也很像,他叫做张翼威! 张小旗穿一件半旧的青布甲,腰佩一柄样式奇怪的刀,刀身竟是笔直的,外面缠着黑色布条,只露出一截铜制刀柄,已经变成了暗红色,显然有些年头了,估计是祖传之物! 另外吗,他还是队伍里唯一有坐骑的人,骑着一匹高大的青色--骡子! 没错,就是骡子,薛羽虽不会种田,可骡子、马还是能区分的,前者个头大,力气足、好喂养,可是奔跑速度慢,灵活性不够,只能拉车干粗活,无法像战马一样冲锋陷阵! 小旗,好歹也是有品级的武官(从七品),竟然连一套像样的盔甲、一匹像样的坐骑都没有,可见大明朝的军队颓废到了什么地步! 地方县丞,同样的从七品,那个不是绫罗绸缎、锦衣玉食,出门乘坐四人抬的轿子,还有衙役们给举着回避牌,鸣锣开道呢,那真不是一般的威风! 重文轻武,军备松弛,尚武精神所剩无几,难怪堂堂的大明王朝,打不过小小的女真部落了! 另外吗,按照明军编制,一名小旗官下面,应该管辖十名士兵,可是张小旗手下只有五个人,这说明卫所军不但地位低、待遇差,缺编也非常严重! 再看这些士兵们,穿着破破烂烂的鸳鸯战袄,有的挎着生锈的腰刀,有的拄着没头的长枪,面有菜色,有气无力,走路都摇摇晃晃的,看情况比灾民们也强不了多少。 而明军将士如此颓废,跟军队制度是分不开的,话说大明朝建立之后,百废待兴,国库空虚,为了让国家快速强大起来,朱元璋吸取隋唐时期的府兵制经验,创立了一种卫所制! 既在全国各处战略要地,设置了329个卫、以及65个守御千户所,共计兵员120万左右,称之为卫军! 卫军实行屯田制度,按照规定,边地军丁三分守城,七分屯种;内地军丁二分守城,八分屯种,每个军丁授田一份(五十亩),由官府供给耕牛、农具和种子,并按份征收粮草,充实国库! 这种一手拿锄头,一手握枪杆的办法,让大明王朝迅速凝聚起了强大国力,并减轻了老百姓的负担,以至于朱元璋得意的说:‘朕养兵百万,不费百姓一粒米!’ 可是明中期以来,由于大批屯田被豪强、将校侵占,军卒们生活无着,而被迫大批逃亡,加之长期务农、缺乏训练、器械老旧等原因,卫军战斗力一落千丈! 正统十四年,土木堡之变,京城三大营全军覆没,为了保卫京师,朝廷派官员四出募兵以应急,大规模推行募兵制,募兵逐渐成为了大明军队主力! 但是卫军没有消失,依旧担负着一部分军事任务,比如驻守城池、押运粮草、迁移灾民之类的,只是生活水平越来越差,逃亡者也越来越多,其中不乏落草为寇者,日后推翻大明王朝的农民军中,就有很多卫军出身者! …… “停止前进,原地休息,赶快埋锅造饭,大家吃饱了再继续赶路!” “先去弄点水吧,今天的太阳太毒了,都快把人晒死了!” “又累又饿又渴啊!” 移民队伍中以老弱妇孺居多,又推着车、挑着担,加之身体虚弱,因此行进速度非常慢,半天才走出去二十多里路,一个个累的汗流浃背,气喘吁吁! 中午时分,队伍来到了一片榆树林旁,张小旗下令休息,人们纷纷冲进了树林中乘凉,又到附近的小河中汲水,在树林中捡拾干柴,准备埋锅造饭! 灾民们都带有炊具,口粮则需要发放了,张小旗还算有责任心,让大家都排好了队,亲自发放粮食,具体数量是:成年男女,一天一人一斤口粮,老人和孩子减半! 没办法,官府给的粮食有限,路程又那么远,不省着点吃,是坚持不到下一个领粮点的! …… “老大,那帮当官的也太黑心了,就发这么一点点口粮,那里够咱们吃的,再看看这里面,掺了多少东西啊!” “认真挑拣一下,给大家熬粥喝吧,这点肯定不够,带人挖些野菜来,再把咱们的粮食拿一些出来!” “老大,那可是咱们的保命粮啊,现在就吃了,以后怎么办?” “以后的事以后再说,现在先让弟兄们吃饱了!” “是!” 薛羽等人也领到了杂粮,说是杂粮一点都不假,里面一半是陈年的高粱、豆子、糜子、黍子,还有一半是麦麸、木屑、草渣、沙子……老鼠屎,五花八门,都够开一场展览会的了。 可就是这种连牲口都不愿吃的杂粮,每个孩子也只有半斤份量,别说支撑一天了,连吃一顿都不够,走路可是很消耗体力的! 无奈之下,只好拿出一部分随身携带的粮食应急了,同时孩子们四散开来,寻找可以入口的东西,以补充口粮之不足! 初夏季节,榆树的树枝上会生出一簇簇的种子,颜色浅绿,指甲大小,外形又圆又薄的就像是铜钱,故而又名‘榆钱!’ 榆钱性平,味甘,是农家常吃的一种野味,可以凉拌、煮粥、做汤、做窝窝头等等,榆钱还是一味中药,有健脾益胃,清热安神的作用! 以前在山中之时,小伙伴们就经常用榆钱充饥、熬过艰苦的日子,而小石头就是采集之时,不小心从榆树上掉下来的,这才让薛羽死而复生了。 可是放眼望去,偌大的榆树林子里,却见不到一簇榆钱,别说榆钱了,就连榆树叶子也所剩无几,地上到处是被折断的树枝,全都撸的干干净净! 不用问也知道,肯定是前面的移民队伍,把这里给扫荡过了,而且不止一遍呢! 没办法,薛羽和小伙伴们,以及其他灾民只能爬上树,在枝桠间认真的寻找呢,运气好的能找到一点残余,运气不好的只能摘榆树叶子,或者挖一些野菜了充饥了! 经过这遍大扫荡之后,后面的移民队伍们,恐怕连榆树叶子、野菜都弄不到,只能是扒榆树皮了! 第45章 挖田鼠! 六月二十五日,队伍进入了真定府境内,这次大地震的中心地带,同样也是灾情最严重的地方! 放眼望去,茅屋、瓦房、庄园……就连府城的城墙都倒塌了,只留下一地的破砖碎瓦,真可谓田园尽毁、满目疮痍啊! 再看旷野之中,到处都是新堆的坟头,一座挨着一座的,一眼都望不到边际,有的坟头特别大,里面葬的不是一族人,就是一家人。 没办法,死的人实在太多了,根本没法用棺椁挨个收敛安葬,能落个黄土埋尸就不错了! 有的尸体压在了废墟深处,没法弄出来安葬,加之天气炎热,很快就腐烂掉了,臭气熏的人几乎无法呼吸,还有无数蛆虫在废墟中乱爬,望之令人作呕! 按照规定,移民队伍经过沿途府城之时,可以领取一些口粮的,可张小旗等人在废墟中转了好几圈,也没找到衙门口在那里,甚至连一个人影都没见到! 没办法,灾情太严重了,真定府剩下的人全都逃难去了,或者加入移民队伍,千里迢迢的去了陕西! 或者逃进了紧邻的河间、广平、大名等地,有的甚至逃到了山东,或者河南! 重灾区的百姓,纷纷向轻灾区逃难,说起来既可笑,更可悲啊! 没有粮食可补充,队伍只能缩减口粮了,大人改为一天半斤,老人、孩子一天只有四两,因为食物严重不足,人们饿的有气无力,行进速度也大大的降低了。 以前一天行进四十多里,现在能走二十里就不错了,其中不少人因为营养不良,出现了水肿的迹象,胳膊、腿又粗又肿的,一按一个深坑,人心也随之浮躁起来了,偷窃、抢夺口粮的事情时有发生! “老大,咱们带的粮食快吃光了,弟兄们饿的走路直打晃,尤其几个年纪小的,胳膊、小腿都肿起来了,这样下去会出人命的!” “小鼠、猴子,把剩下的粮食全熬成粥,给年纪小的伙伴们喝,让他们先垫一垫,百花蛇、大黑召集其他伙伴,跟我去弄点粮食来!” “啊,周围连个人影都没有,上那弄粮食去啊?” “放心吧,我说有粮食,就一定有粮食,没准还有肉吃呢!” 下午时分,队伍实在走不动了,只好在一座废弃的村庄旁休息,人们四处挖掘着,希望能找到一点吃的,正经粮食是不敢指望了,能挖到一条没烂透的死狗、或者死猫就阿弥陀佛了! 薛羽也转悠了一圈,从废墟中找到一把搞头、和几把铁铲子,而后领着十几个年纪较大的孩子,来到了村外的野地中,认真的低头找寻起来了。 村外有大片田地,因为旱灾的原因,庄稼还没长大就干枯死了,杆、叶也都被牛羊啃食干净,只剩下黄褐色的土地,上面遍布一条条大裂缝,里面不见半点湿润! 另外吗,田地里还有一些大坑,不知什么人挖掘的。 中国人素有颗粒归仓的传统,每次收割完毕之后,都要认真的捡几次遗穗,很少会漏下粮食的! 即便偶尔有漏余,也早被前面的饥民捡走,或者被野外鸟兽吃掉了,就算是把眼睛瞪裂开,恐怕也见不到一粒粮食。 可薛羽不紧不慢的,在田地里认真寻找的,其他孩子不明所以,只能紧紧的跟在后面,跟着老大有饭吃,这是他们永远不变的信条! “哈哈,找到了!” 在一片田地的边缘处,薛羽突然蹲下身子,脸上露出了喜色,可他身前并没有粮食,只有一大堆黄土,颗粒非常均匀,中间一个茶杯大小的黑洞,周围还有轻微痕迹,像是什么小动物留下的! 原来薛羽来到野地中,不是找遗留的粮食,而是找田鼠窝! 田鼠这种动物,喜欢在庄稼地里挖洞安身,方便偷吃粮食,且有储粮的习惯,只要找到一个田鼠窝,就能挖出不少粮食呢! 之前那些大坑,就在饥民们挖鼠洞留下的,不过地下鼠洞众多,位置又相当隐蔽,饥民们不可能全挖光的,肯定有遗留下的。 薛羽的姥姥家在农村,小时候跟村里的大孩子们游戏,经常到野外挖田鼠窝,不过那个时代,人们早已衣食无忧了,孩子们挖田鼠窝的目的,不是为了找粮食,纯粹是精力过剩没事干,随便找个乐子罢了! 万没有想到,这挖田鼠窝的本领,今天又用到了,也算是艺多不压身吧! 至于其他的灾民,只想着在村子里寻宝,却忽略了野外地下,埋藏着真正的‘宝藏!’ “老大,怎么办?” “找一些枯草来,再到附近看一看,有没有类似的土堆!” “是!” 田鼠非常狡猾,它们的巢穴一般有两三个洞口,其中一个竖洞比较明显,是平常进出用的,其他的洞口则很隐蔽,是有危险时逃生用的。 如果现在就开始挖,里面的田鼠会从其他洞口逃跑的,如此只能得到一个空巢穴了,而薛羽要的是连窝端,粮食要,田鼠也要,这样一会才有肉吃! 干草很快找来了,用火镰点燃之后,开始往洞口里吹烟,同时注意周围的情况,很快发现不远处有两道青烟冒了出来…… 一道青烟,在一颗枯树下面,位置非常的隐蔽! 另一道青烟,则在一堆乱石之中升起! 而这两个地方,就是田鼠的逃生之路了! “大黑,带人把那两个洞口堵死,千万别让田鼠跑出去,百花蛇跟我一起挖洞!” “是,老大!” 夏季土质松软,挖掘起来并不费力,孩子们手中镐、铲齐下,很快挖到了二尺多深,发现竖洞口变成了横向的,又横向挖掘了两尺左右,突然出现了分叉,一个洞变成了两个洞! 把其中一个洞口堵死,薛羽指挥孩子们,集中力量挖另一个洞口,结果挖不多远,便发现这个洞口到头了,里面有很多黑色鼠粪,有的还湿漉漉的,原来这是田鼠的卫生间! 田鼠是一种聪明动物,别看它的洞穴入口不大,里面可是四通八达的,还有很多的独立空间,有卫生间、有库房、还有寝室,简直就是一个微型世界呢! 既然有湿润的鼠粪,说明这个洞里有活鼠,而有活鼠的地方,肯定也有粮食! 薛羽等人继续挖另一个洞口,又入地三尺多深,发现鼠洞慢慢变的宽阔起来,也干燥了许多,随着深深一铲子下去,金黄色的黍子就翻出来了,终于找到田鼠的仓库了。 “哦,挖出粮食来了,都是好粮食啊!” “老大万岁,老大万万岁!” “呵呵,别乱叫了,赶快把粮食收集起来!” “是,老大!” 真从田鼠洞里挖出粮食了,孩子们高兴的又蹦又跳,还喊出了万万岁这样的禁忌之语,幸亏周围没别的人,否则真怕引出麻烦来呢! 薛羽笑着摇了摇头,不断把洞里的土挖出来,孩子们则围拢过来,把其中的粮食挑出来,挑的极为仔细,一颗也不肯放过! 田鼠的嘴巴很叼,被它们储存起来的粮食,全都是颜色金黄、颗粒饱满的好粮食,保存的也非常好,一点也没有发霉! 不过开春以来大旱,原野中草木尽枯,田鼠们也很难找到吃的,只能是吃老本了,因此这个仓库里的存粮不算多,尽是一些吃空的谷壳了。 好在田鼠又勤劳、又狡猾,它的仓库肯定不止一个,薛羽继续向深处挖掘,很快又找到了一个仓库,里面找到了更多的存粮! 按理来说,田鼠弄点粮食也不容易,要一颗一颗的叼回来,反复跑上万趟之多,如今全都抢了过来,已经有些过意不去了,可是大灾之年,人命关天,也就容不得心慈手软! 连挖了两个仓库,薛羽并没有停手,继续向深处挖掘着,很快出现了干树叶和干茅草,这说明挖到田鼠的寝室附近了! “嗖!嗖!” “出来了,田鼠跑出来了,快点抓住它!” 果不其然,一只黄褐色的小家伙,从洞穴里钻了出来,四条小短腿用力倒腾,玩了命的想要跑出去! 薛羽岂能让它跑掉呢,狠狠一铲子拍过去,顿时拍死在了坑口边上,是一只很大的田鼠,起码有四五两重,浑身皮毛光亮,小肚子鼓鼓囊囊的,不知吃了多少粮食才养出这一身肥油! 大灾之年,百姓们饿的皮包骨头,甚至被逼的卖儿卖女了,这种偷粮贼却又肥又胖的,天天躲在窝里睡大觉,让人又恨又气的同时,不禁想起另外一种东西--贪官! 与硕鼠相比,贪官无疑更加可恨,前者只是偷百姓们一点粮食,后者在大灾之年中,非但不救济百姓,反而克扣朝廷下发的救济粮,还勾结土豪劣绅们,趁机兼并土地,放高利贷,买卖人口,所作所为,罄竹难书! “我现在是人小力弱,只能挖一挖田鼠了,如果有一天,让我手持天下大权,非把这些‘硕鼠’全都掏出来,刀刀斩尽,刃刃诛绝不可!” 薛羽现在没本事收拾贪官,只能拿田鼠出气了,于是继续的挖掘起来,田鼠是弱居动物,一个洞穴里面少则三四只,多则七八只,非把它们一窝端了不可! “出来啦,全都跑出来了!” “追呀,一个也不要放跑掉了,今晚上有肉吃了!” 在薛羽的穷追猛打下,田鼠们无处藏身了,七八只一起冲了出来,吱吱乱叫着亡命奔逃! 可孩子们早就准备好了,铲子、棍子、鞋底子一起拍下来,结果一只也没有跑掉,全都成了战利品! 接下来,薛羽带领孩子们,又挖了两个田鼠窝,弄到了不少的粮食和田鼠,竟然还挖出一条草蛇呢,足有四尺多长,小酒壶粗细呢! 草蛇钻进鼠洞之内,本来是要觅食的,没想被一窝端掉了,不过通过这件事,倒是知道了‘蛇鼠一窝’并非虚妄之语! 黄昏时分,薛羽等人带着十多只田鼠,一条大草蛇,还有三十多斤挖出来的粮食满载而归了! 第46章 胡铁匠! 挖出来的粮食,反复淘洗之后,放在大锅里熬煮起来,很快就咕嘟咕嘟的冒泡了,散发出粮食特有的香味! 还有十多只田鼠,剥皮之后,去掉内脏,撒上一点点盐巴,再用黄泥包裹起来,放在火堆中烧烤着,就跟‘叫花鸡’一个做法! 这一路走过来,就连杂粮野菜粥都喝不饱,如今有一大锅浓浓的纯黍米粥,还有喷香的烤鼠肉,简直是梦中才有的好事啊! 孩子们不禁围拢过来,目光紧盯着铁锅,一刻也不肯移开,有的还擦起了口水呢! “一会粥和鼠肉好了,谁也不许动,让我先吃,都听见了吗?” “听见了,老大!” 听到薛羽提出的要求,小伙伴们都有些吃惊,以前有了食物,老大总是谦让别人,自己最后一个吃的,这次怎么抢起来了呢? 话又说回来了,粮食和田鼠都是老大弄来的,先吃也是无可厚非的事,因此孩子们没一个出来反对,只是心里嘀咕几句,老大怎么变得自私了? 薛羽真的变了吗,当然不可能了,之所以抢吃第一口,并不是自私自利,而是大仁大义! 田鼠生活在野外,比普通的家耗子干净多了,可再干净它也是鼠类,身上可能带着病菌的,比如鼠疫、斑疹伤寒、鼠咬热、口蹄疫等疾病,就是通过鼠类四处传播的! 还有从鼠洞挖出来的粮食,也可能带有病菌的,不到万不得已,薛羽是不愿小伙伴们吃这些东西的! 可到了这个地步,再不弄点吃的,只怕就要饿死人了,横竖也是死,不如冒险试一试,毕竟北直隶一带有旱灾、有地震,却没听说有什么传染病发生! 不过为了安全起见,薛羽决定自己先吃第一口,如果有什么不对劲的,自己一个人扛着,如果平安无事,再让小伙伴们吃田鼠不迟! 能让弟兄们吃饱饭,又能为兄弟们舍命,这才是一个老大的品质! 可惜薛羽想的很好,却有人不愿意,跳出来抢食物了! ………… “大哥,好香啊,这帮小崽子在熬粥呢,还是纯粮食的!” “嘿嘿,识相的,快点把粥让出来,否则胡大爷一锤子一个,管杀不管埋!” 七八个成年男子走了过来,手中全都提着棍棒,为首一个彪形大汉,大约二十七八岁的样子,肩宽背厚,腰阔十围,两条又粗又壮的胳膊上青筋暴起,手中还提一柄巨锤,起码有三四十斤重! 大汉身材魁梧,皮肤却很是白皙,眼珠子黑中透黄,额下胡须也是淡黄色的,看起来有些怪异! 薛羽认识这些人,都是这支移民队伍中的,为首的彪形大汉姓胡,听说是一名打铁匠,有把子好力气,手艺也相当不错,可惜这倒霉世道,再好的手艺也难以挣到钱,只能出来一起逃难了! 胡铁匠力气很大,饭量同样大,因为整天吃不饱,于是纠集了一批人,专门抢夺别人的口粮,没想今天抢到薛羽等人头上了。 这个时候,粮食就是人命啊,决不能拱手让人的,小鼠、百花蛇、猴子、大黑以及年龄大点的男孩子,全把手伸进了怀中,只等薛羽一声令下,就掏出匕首来拼命了。 剩下的女孩、以及小点的孩子们,虽然心中很是害怕,可也都从地上捡起了木棒,准备拼死保卫得之不易的食物,就算是被打死了,那也比活活饿死好受的多! “食物就在这里,你们要是喜欢就端走吧!”出乎意料,薛羽很是顺从,似乎不想为口吃的拼命! “哈哈,算你小子识趣,黄鳝鱼,把这锅粥全都端走,今晚咱们能吃顿饱饭了!” “胡爷,我刚才看见了,他们往火堆里放田鼠,要不要一起拿走?” “田鼠就算了吧,浑身没有二两肉,全都是骨头渣子,再说这些孩子也不容易,给他们留一口吃的吧!” “是了!” “啊!” 一个黄脸男子走了过来,要把刚熬好的黍米粥端走,那知手指头刚碰到锅沿,坐在旁边的薛羽动了,龙鳞匕首从袖子里滑了出来! 寒光一闪之间,一根手指和原主人告别了,黄脸男子发出了惨叫,左手上鲜血喷涌,一部分喷进了锅中,原本金黄色的米粥瞬间染红了。 “弟兄们,亮家伙!” “刷!刷!” 随着一声断喝,小鼠、百花蛇等人全都掏出了匕首,带领着孩子们一拥而上,把对方团团包围了起来,一张张小脸上杀气腾腾的! 问题是,孩子们人数虽多,体力上与成人相差太远了,真打起来肯定要吃亏的,因此薛羽只是拔出匕首,并没有下令进攻! 另一边,胡铁匠等人也反应过来了,这不是一群可以随意欺负的孩子,而是一群小狼崽子,尤其为首这个小子,削了别人一根手指头,眼皮都没多抬一下,真是个狠茬子啊! 虽然自己这一方都是成年汉子,可数量上不占优势,真要是撕打起来,就算能收拾了这帮孩子,只怕也要付出惨重的代价,没准还会出人命呢,因此也没敢轻易动手! 就这样,双方对峙了起来,却都不敢轻易动手,真是应了一句老话了--麻杆打狼,两头害怕! “小子,够狠,是个人物,胡爷刚才看走眼了,不过你伤了我的弟兄,这件事就不能善了了! 可真要打起来了,只怕双方弟兄都没好处,我是做老大的,你也是做老大的,做老大的人不能认怂,你要是有胆子,跟我单挑决胜负如何?” 胡铁匠看似傻大憨粗的,其实有点小心计,不仅提出了单挑,还用上了激将法! 对方心狠手辣,可毕竟年纪尚小,体型、力量都远不如自己,一对一单挑的话,自己是必胜无疑的了。 趁机废了对方,既给手下弟兄出了气,又能抢来食物,还能在灾民中立威,可谓是一举三得啊! 不过众目睽睽之下,弄出人命就不好收场了,一会儿下手留点分寸,打断这小子一条胳膊就好了,就怕这小子也是个滑头,知道强弱悬殊太大,不肯跟自己单挑怎么办? “单挑,可以,输赢怎么说?”出乎意料的是,薛羽一口答应下来了。 “好,有种,大丈夫一言九鼎,咱们两个单挑,可以用家伙,要是你输了的话,这锅粥就归我们了,再切你一根手指头赔给黄鳝鱼,还有你手上的匕首,本大爷很是喜欢,也得乖乖献出来! 要是我输了吗,我立刻带人离开,从此决不找你们的麻烦!” 眼看对方中计了,胡铁匠大喜过望,连忙把这件事敲瓷实了,生怕对方一会儿反悔! “呵呵,我若是输了,要赔上一锅粥、一根手指头、还有一柄好匕首,你若是输了,拍拍股屁就走人了,你到底是打铁的,还是开当铺的,真是好会算计啊? 想要跟我决斗,那就拿出点彩头来,空手套白狼的事情,小爷可没有兴趣奉陪!” 薛羽撇了撇嘴,目光中满是鄙夷之色,还伸出一根小手指,向下点了点! 其他孩子或是做鬼脸,或是伸小手指,也很着一起鄙视起来,还发出了嘲讽之声! “你们这些小兔崽子……哼,全都过来,翻一翻兜底,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没!” 被一群小孩子给鄙视了,纵然胡铁匠的脸皮极厚,也有些不好意思了,可又不好反驳什么,毕竟是自己有点理亏了。 只好召集几个同伙,看看有什么值钱东西,好拿出来做赌注,可是这些人把全身搜遍了,也没掏出一个大子! 大家都是出来逃难的灾民,身上那还有钱财啊,就算有点值钱的东西,也早就拿出来换吃的了,现在一个个兜都比脸干净! “豁出去了,这是老子的传家宝,是祖爷爷的爷爷的爷爷那辈传下来的,你要是打赢了,就归你了!”胡铁匠急的没办法,从脖子上拽下一件东西,不舍得摸了摸,放在旁边一块大石头上,作为这次决斗的赌注! 原来是一枚白玉吊坠,掌心大小,圆如满月,质地非常之好,中间刻有一簇烈焰花纹,旁边环绕着两只飞蛾子,双翅展开,栩栩如生,仿佛要冲进烈焰之中,背面还有一些古怪文字,却不是汉字! “嗯,飞蛾投火玉佩!” 薛羽目露惊讶之色,前世自己喜欢逛历史博物馆,看到过很多珍贵藏品,其中有一枚玉坠,与眼前这枚几乎一模一样! 听讲解员说,那是一位元代大将军墓中出土的陪葬品,上面是蒙古文:拔都儿! 翻译成汉语,就是勇士、英雄的意思! 原来蒙元时期,十分崇尚飞蛾投火的无畏精神,故而将刻有飞蛾图案的玉佩,赏赐给将军们佩戴,以嘉奖其卓越的战功! 胡铁匠说了,这是他祖传之物,再联系到他的容貌特征,莫非这家伙的祖上,是一名色目人大将军? 第47章 化敌为友! 蒙元时期,蒙古贵族为了维持统治地位,推出了‘四等人制度’,就是把全天下的人,按照出身民族不同,划分成了四个等级: 第一等,蒙古人,指原蒙古高原上的居民,他们是国家的主人,享受着诸多特权! 第二等,色目人,既成吉思汗时期征服的突厥、花剌子模、阿拉伯、党项等民族,因为这些人的眼睛是棕色、淡褐色、或者蓝色,故而称之色目人,其地位仅次于蒙古人,身居高官者不计其数! 比如元初第一奸臣,深受元世祖忽必烈宠信的、主政十余年的平章政事阿合马,就是一个色目人! 第三等汉人,指淮河以北,原金朝境内的汉、契丹、女真等族﹐以及较早为蒙古征服的云南﹑四川两省人,社会地位很低。 第四等南人,指最后为元朝征服的南宋境内各民族,社会地位最低了,几乎无法参政。 元朝律法规定:如果蒙古人、色目人,因争执殴打汉人,或者南人,后者不得还手,只许向官府申诉﹐违者治罪! 如果一名蒙古人,失手杀死一名汉人(或者南人),不必承担刑事责任,只要赔偿一头驴就可以了。 注意了,这头驴不是赔偿给受害者家属的,而是上交官府,算是罚款了。 这样的不公平待遇,终于激起了受压迫民族的反抗,这才有了朱元璋横空出世,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建立了大明王朝! 不过在民族问题上,朱元璋倒是很开明的,没有进行血腥报复,反而对各族百姓一视同仁,故而蒙元灭亡之后,很多蒙古人、色目人留在了中原地区,并与汉人通婚、融合在了一起! 很显然,这位胡铁匠就是民族融合的产物了,其祖上应该是一名色目人大将军,就不知出自那个民族,立有什么功劳,又做过什么官职? “老大,这家伙虎背熊腰的,胳膊上全是腱子肉,跟他斗恐怕会吃亏的!” “老大,他用的激将法,你千万别上当啊!” 小鼠、白花蛇走过来,附在耳边劝说着,生怕薛羽一时冲动吃了亏,输掉一锅粥是小事,要是被对方砸中就麻烦了,三四十斤的大铁锤,一击足以致命了。 “呵呵,放心吧,没事!” 薛羽淡淡一笑,还是走了过去,从腰间拔出龙鳞匕首,做好了生死决斗的准备。 正所谓: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上千里长途跋涉,肯定会遇到很多事情,今天自己要是示弱了,以后不知多少人欺负上门呢。 相反的,自己表现的凶狠一点,就没人敢来找麻烦了,这个大块头胡铁匠,正好拿来立威之用。 “请指教了!” “看锤吧-天灵盖!” 赌约立下,打斗开始,胡铁匠先发制人,高举四十二斤大铁锤,以泰山压顶之势砸了过来,一击未中,继而横扫,快如车轮旋转一般,每一锤都挂着恶风,砸在地上就是个大坑,人头大的石头都给砸碎了。 薛羽不敢与之硬拼,不断的步步后退,看起来完全落在了下风,小伙伴们不禁捏了一把冷汗,有的都急出眼泪了,对方的人却喜笑颜开,还大声叫起了好。 其实呢,眼睛最会欺骗人了,薛羽看起来全无招架之功,实则是以退为进,对方实在太强了,硬拼自己必败无疑,小命都未必保的住,不如利用身体灵活的优势,先与之游斗一番,慢慢消耗对方的体力! 凡是用重武器的人,力量肯定极大,但是耐力必不长久,等到胡铁匠精疲力尽了,自己再趁机反攻,就有获胜的希望了。 “嗖!--嗖!” 薛羽不是乱跑的,而是有计划的向南退走,那边有十几颗大杨树,彼此相距不过四五步,皆有常人腰身粗细,还有一面半塌的土墙,都可以帮助自己遮挡身形,躲避对方锤子的进攻! 另外吗,现在是黄昏时分,夕阳欲坠而未坠,依旧散发出万丈光芒,人躲在有树荫的地方,可以避免阳光刺眼! 要知道,生死相搏之时,多眨一下眼睛,就有可能丢了性命! 不过这么好的阳光,自己是不是该利用一下呢,左右躲闪之间,薛羽心中有了取胜的计划! …… “启禀张大人,胡铁匠又在惹事了,赶快制止一下吧,否则那个少年只怕性命不保!” “不必了!” “为何?” “胡铁匠这次踢到铁板了!” 薛羽与胡铁匠的打斗,引起了周围人的注意,其中就包括押解官兵,有士卒想要过来制止,却被张小旗官给拦住了。 别看这位张小旗混的挺落魄,可毕竟是世袭武官出身,从小练习拳脚功夫、刀枪棍棒,确有几分真本领的,看人的眼光也很精准! 他早就看出来了,胡铁匠不懂武功,只是仗着几分蛮力,拿着大锤子胡抡一气罢了,这种打法非常耗费力气,对付普通人或许可以,一旦遇到会武功的人,那就必败无疑了。 而与之搏斗的少年人,身形瘦弱,却极灵活,看似落在了下风,实则出招颇有章法,应该是练过某种厉害的拳脚功夫,还有他手上的匕首,一寸短,一寸险! 二人这般的打斗,就像一头力有千钧的蛮牛,对上一条狡猾的小狼,最后的结果吗,必定是饿狼吞牛! “呼!呼!-小崽子,有本事你别跑,跟老子拼个死活!” “站住,可累死老子了!” …… 果不其然,纵然胡铁匠身强力壮,可是一连几百锤抡出去,也累的气喘吁吁了,加之受障碍物的阻挡,更让他的攻势频频受搓,锤子几次砸在大树上,震的双手虎口生疼呢! 另外吗,久战不胜,心浮气躁不说,额头上的汗水不断渗进眼睛中,严重的影响了视线,以至于动作越来越慢了。 “嗖!嗖!--傻大个,这边呢!” “啊?--啊!” 眼见时机成熟了,薛羽找准一个机会,身形突然冲到了西边,让自己背对着太阳。 胡铁匠急忙转身,结果被汗水糊住的脸庞,正好迎上太阳光,眼前白花花一片,瞬间什么也看不见了! 而薛羽趁机猛地冲到了近前,右手紧握龙鳞匕首,闪电般向对方心窝刺了下去…… “胡大哥!” “我完了!” 眼看情况危机,胡铁匠的手下们想要救援,可惜距离太远,已经来不及了。 胡铁匠也知道大事不妙,认命的闭上了眼睛,等着心脏被锋利的匕首刺穿,没想到自己堂堂六尺高的汉子,竟然死在一个少年手中,这真是光着屁股上吊--丢死人了! 同时也很后悔,自己不该招惹这个少年,对方不仅凶狠,还相当狡猾! 一个呼吸,两个呼吸,三个呼吸……胡铁匠发现自己没有死,也没感觉到疼痛,这是什么情况? “嗯,你不杀我?” “呵呵,我为什么要杀你?” “可是这场决斗?” “以武会友,点到为止!” “好吧,多谢小兄弟饶命之恩,俺老胡认赌服输,这枚白玉坠子归你了!” 胡铁匠已经闭目等死了,没想到关键时刻,薛羽突然停手了,小脸上杀气消散,又退回了原处! 自从经历过猛虎帮的事情,薛羽的确变得有些嗜血了,好在意志力非常之强,总能用冷静的头脑控制住手中屠刀,知道什么时候该落下,什么时候又该收起! 比如这次决斗,就不宜大开杀戒,理由有三: 第一,杀掉胡铁匠的话,他手下弟兄誓必报复,一旦双方血拼起来,自己的小伙伴们也会有死伤的,那样未免太不值得了。 第二,众目睽睽之下杀人,自己是要吃官司的,别忘了张小旗就在不远处盯着呢! 至于第三个原因,暂且还不能说出来。 既然不能杀了对方,索性就再大方一点,双方化干戈为玉帛算了,毕竟多一个朋友,好过多一个敌人! “胡老大,大家都是出来逃难的,理应和睦相处才是,何必为了小小纠纷,就大打出手呢,赌约之事,纯属戏言,胡老大不必放在心上,这枚传家玉坠还请收回吧,刚才误伤了你的弟兄,这些粮食就算是赔偿了! 以后的路还长着呢,希望双方弟兄互相相助,一起走出条活路来!” 薛羽没去拿白玉坠子,反而主动躬身行礼,好言缓和着双方的关系,又取了四五斤黍米,扒出几只烤田鼠,送给了胡铁匠等人,把这帮人弄的面面相觑,不知如何是好了。 “先前的事情,本是我们不对,没想到小兄弟如此仗义,非但绕了我一条性命,还送给我们吃的,这份恩情我胡铁匠记住了! 以后有什么事,只要小兄弟招呼一声,我胡铁匠一定鼎力相助,流血、舍命都行,告辞了!” …… “慢走,不送!” 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面对薛羽的友好攻势,胡铁匠立刻沦陷了,胸脯拍的啪啪响,眼睛中还出现了泪花,自己遇到大好人了! 其他人也是如此,连连的躬身致谢,就连掉了一根手指的‘黄鳝鱼’,眸子中的恨意也消散了,反而暗暗责怪起自己来,没事抢人家粥锅干嘛呢! “呵呵,胸襟开阔,仗义疏财,头脑也挺灵活的,这小子是个人物,这次要是不死在半路上,以后肯定能成大事!”不远处,张小旗官目睹了事情经过,不禁伸出大拇指,给出了极高评价。 刚才的局面,如果薛羽挥刀杀人,说明他只是一勇之夫,这种人早晚会掉了脑袋! 如果薛羽选择退让,说明他性格软弱、没有骨气,日后也成不了大器! 可是他先示强,再示弱,既证明了自己不是好欺负的,保护了小伙伴们,又巧妙的化敌为友,避免以后再起风波,这份本领就让人刮目相看了。 不过吗,还是年纪太小了,心肠不够硬,如果自己碰到这种事,非让对方流点血不可,这样立威效果更好,自古成大事者,无不心如铁石、腹黑心狠! 很可惜,张小旗官只看到了前面,如果让他知道了,后面要发生的事情,只怕就要另做一番评价了,不是更低,而是更高! 第48章 行路难! “小鼠,过来!” “老大,什么吩咐?” “你这样……明白了吗?” “明白!” 待到胡铁匠等人离开之后,薛羽把小鼠叫了过来,附在耳边一阵低语,后者先是一脸惊讶,随后露出了恍然大悟之色,最后点了点头,悄悄的尾随过去了…… 金乌西坠,夜幕降临,锅里的黍米粥已经熬好了,田鼠也全都烤熟了,散发出阵阵肉香味! 可薛羽迟迟不下令开饭,只是坐在火堆旁边,双目微微闭起,似乎在盘算什么事情! 孩子们饿的小肚子咕咕直叫,可是老大不说开饭,他们也不敢吃,只好围拢在粥锅旁边,一个劲的擦着口水,同时暗暗猜测着,老大为啥迟迟不开饭呢? 只有百花蛇、猴子、大黑若有所思,他们跟随薛羽的时间长,知道老大这样做,肯定有其深意的。 …… “老大,我回来了!” “情况如何?” “他们把黍米、烤田鼠全都吃光了!” “哦,有没有人上吐下泻,或者别的异常反应?” “没有,吃饱喝足之后,他们就休息了,一个个睡的可香了,尤其那个胡铁匠,呼噜打的震天响!” 午夜时分,小鼠返回来了,听完汇报之后,薛羽长出了一口气! 原来送食物给胡铁匠等人,除了化敌为友,还有一个不可告人的目的,就是拿他们做小白鼠,试试这些食物是否安全。 薛羽本想自己试吃的,又担心自己一旦死了,小伙伴们群龙无首,在这种险恶的环境下只怕也难有生路了,于是‘道德败坏’了一次,利用了胡铁匠一伙人,就算是对他们的小小惩罚吧! “好了,大家可以吃饭了!” “是,老大!” 孩子们早就排队等候了,领到黍米粥之后,大口的喝了起来,又从炭火堆中扒出烤田鼠,杂碎外面的硬泥巴,露出一团团又白又嫩的香肉,连头带尾吞了下去……周围的饥民狂咽口水,却没一个敢过来争抢的。 之前的事情,对他们的震慑相当大,知道这群孩子不是好欺负的,尤其领头的那一个! 吃饱喝足之后,孩子们席地而眠,很快都进入了梦乡,薛羽却没有睡觉,手握自己的本命玉佩,盘膝闭目沉思起来了。 话说经过多日触摸,玉佩的质地圆润了一些,从原来的深灰色,慢慢变成了淡灰色,上面的图案也清晰了一些,隐约是一只飞鸟! 可惜薛羽没心思研究玉佩,现在满脑子只有一件事,明天吃什么,更准确的说,明天还有什么可吃? 灾情越来越严重了,再走下去,只怕野菜、树叶、田鼠都弄不到了! 吃饱肚子,多么简单、又多么艰难的一件事情啊! 一人吃饱易,全家吃饱难,让天下人全吃饱就更难了! 难怪史书上常说:谁能让天下百姓吃上饱饭,谁就能尽收人心,进而成为天下共主,这不是一句空话啊! …… 七月初二,经过艰难的跋涉,队伍进入了广平府境内,张小旗第一时间带着人,赶着两粮牛车去官府领取口粮了。 半天之后,两粮牛车返回来了,却只拉着一车粮食。 之前官府给的口粮,一半是杂粮,一半是木屑、草根,而这次领取到的口粮,不到数量减少一半,而且是四成杂粮、六成杂物! 七月初十,队伍进入大名府境内,这次领取到的口粮,三成杂粮,七成杂物! 七月十二日,一名老人在行进途中,突然栽倒在了地上,再也没能爬起来,成为了队伍中第一个丧命者,埋在了荒野之中! 七月十四日,在饥饿、劳累的双重折磨下,几名百姓在夜晚宿营之时,偷偷的脱离了队伍,或是返回河间府,或是逃往他乡,另谋活路去了。 人心散了,队伍不好带了! 七月十六日,队伍离开了北直隶,进入河南省境内! ………… 河南,古称豫州、中州,因为位于黄河中下游,且大部分区域在黄河以南,故而改称河南! 河南历史悠久,堪称华夏文明的摇篮,先后有20多个朝代建都,或迁都于此,并诞生了洛阳、开封、郑州、商丘、濮阳、许昌等众多古都城,是中国版图上,是古都最密集的地方,且没有之一! 关于河南,史书上出现最多的字眼是:‘土地肥沃,物产丰富,人口稠密,位于天下之中,自古就是兵家必争之地!’ 更有‘得河南者得中原,得中原者得天下’之语,可见其战略价值之重要了! 可是薛羽看到的河南,却跟书中记载的截然不同,放眼望去,只见黄沙飞舞、赤地千里,一点绿色的东西都没有,荒野中坑坑挖挖的,野菜早就被人挖干净了,就连树皮也大都被人扒掉了,只剩下光秃秃的树干! 大道之上,尸体随处可见,有本地灾民的,也有迁移百姓的,因为数量太多了,根本就来不及掩埋,腐烂之后臭气冲天,有的还被野兽啃食过,其状惨不忍睹! 沿途经过的村庄,基本上十室九空,居民们不是饿死了,就是外出逃难去了! 偶尔见到几个活人,也是目光呆滞、瘦骨嶙峋,就像一具具会移动的骷髅架子,在荒野中漫无目的的寻找食物,草根、树叶、树皮……凡是能咀嚼的东西,统统吞下肚去,已经是饥不择食了! 这次中原几省大旱,河南属于重灾区,又以彰德、卫辉、开封几府最为严重了,而这支队伍的行进路线,恰好经过上述几个地方! …… “他妈的,快要热死老子了,连口水井都找不到,嘴里吹的全是沙子,这什么鬼地方啊?” “早知如此,还不如留在河间府打铁呢,虽然活累了一点,挣不到什么钱,起码有口稀饭吃吧,这是要饿死咱们啊!” …… “听说山西没闹灾荒,去陕西的路也近一些,咱们干嘛不从那边走,非得走河南的远路呢?” “那帮当官的大老爷啊,脑袋肯定被驴踢了,还是被蠢驴踢的!” 进入河南境内之后,天热、缺水、风沙大,环境越来越恶劣了,领取到的口粮也越来越少,人们不禁怨声载道,其中又以胡铁匠嗓门最大了。 其实从北直隶移民到西北,最佳路线是走山西,路程要近上好几百里,而且山西民生富庶,又没有闹旱灾,可以为移民们提供足够的口粮、以及车马、衣服等物资。 可朝廷偏偏让移民们先南下,进入河南境内,再转而向西进入陕西,多走几百里冤枉路不说,途经的还都是重灾区,别说提供口粮了,连喝口水都费劲! 难道皇帝和朝廷百官都是傻子吗,非得舍近求远,舍易求难? 一路之上,薛羽也在思考这个问题,凭借知道的历史知识,再结合眼前实际情况,倒是猜到了七八分! 皇帝与朝廷百官并不傻,也没有头脑发昏,之所以这样安排移民路线,是有其政治、军事原因的! 一则,山西是北方边防要地,肩负着拱卫京畿的重任,如果让数十万饥民过境,要消耗大量的钱粮、物资不说,还会闹的人心惶惶,进行影响到防御问题! 要知道,萨尔浒之役,大明精锐军队死伤惨重,因为兵力不足,北方多处防线出现了漏洞,蒙古各部见有机可乘,不断向大明朝廷索取赏赐,且有兴兵南下劫掠之势! 因此上,山西局势十分紧张,把所有财力、物力都投入战备中了,故而没有余力帮助几十万灾民了! 二则,河南、山东、北直隶地区的百姓,其实大都是洪武、永乐时期,从山西-洪洞大槐树移民的后代,虽然两百多年过去了,可对故乡仍有思念之情,不乏想回祖籍定居,拜一拜列祖列宗的坟莹者! 而且山西富庶,远胜河南、陕西等地,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要是让灾民们从山西过境,只怕进去容易,出来可就难了,不知有多少人会就地扎根呢! 一旦因此激发民变,进而影响到北方防线,那可就麻烦大了,故而才舍近求远,让灾民们从河南过境! 河南是重灾区、吃的、喝的、穿的、住的什么都没有,灾民们决不会停留的,而是乖乖的去陕西落户,这样移民计划不就成功了吗! 总体来说,皇帝和朝廷百官还是很聪明,把军事、政治、经济的账算的一清二楚,不过他们还是少算了一样! 就是从河南这样的重灾区移民,要枉死多少无辜百姓,又要有多少人失去至亲骨肉! 欲成大事,何惜小民,这就是上位者们的思考方式吧! 可是没有这些小民,又那来的江山社稷,皇图霸业呢? 第49章 寻找水源! “不好啦,有人中暑晕倒了!” “水,谁还有水,快点拿水来,这样会出人命的!” …… 正在行进之间,队伍里一阵大乱,原来有位白发老人,因为天气太炎热了,加之身体疲惫,突然晕倒在了地上! 其他人的情况也不好,一个个口干舌燥的,嘴唇都干裂出血了,想用舌头润一润嘴唇,都分泌不出一点唾液来。 没办法,河南的旱灾太严重了,大河水位下降,小溪直接断流,至于沿途见到的水井,十之八九也干枯了,顶多剩下一些泥汤子! 人们喝不到水,又在烈日下行走,不中暑才是怪事呢! “小鼠、猴子,把水分给大家伙!” “老大,咱们的水也不多了,天又这么热?” “分了!” “是!” 薛羽深知远行不易,更预料到了途中会缺水,故而临出山之前,就让小伙伴们都准备了水葫芦,有的人还准备了两个! 只要遇到水源地,就把水葫芦给灌满了,以备不时之需,故而这一路走过来,倒是没受干渴之苦! “多谢小兄弟,你真是大好人啊!” “水不多,大家省着点喝吧,先给老人和孩子!” …… 灾民们接过葫芦,自然是千恩万谢了,不过剩下的水不多,顶多也就是润一润喉咙,要想解决干渴问题,必须尽快找到水源才行。 可是大旱之年,赤地千里,那里去找水源呢? 刚才张小旗骑着骡子,跑出去二三十里路,也没找到一点水,只是看到了几眼枯井,以及趴在井台边上的干尸,那都是活活渴死的灾民! 今天的天气格外炎热,周围即没有水源,也没有遮荫的地方,如果继续干渴下去,只怕这两百多人也是同样下场了。 “张大人,如果您信得过,我可以带着大家去找水源!” “哦,你能找到水?” “能!” 薛羽主动请缨了,在野外寻找水源,说难也难,说容易也容易,具体来说四个字:断、看、听、闻! 正所谓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要想找到水源,首先要观察周围的地势,那个方向比较高耸,那个方向又比较低洼! 这不是一件简单事,因为有的地形情况复杂,如果选不好参照物,人的眼睛就会被欺骗,看起来是洼地的,其实是一座高坡,看起来是高坡的,反而是一片洼地! 因此上,必须选好参照物,以及自己所处的位置,进而正确的判断出周围地势高低,这就是‘断’了! 接下来就是看了,首先是看天空,凡是水雾升腾之处,下方肯定有水源的! 其次是看植物,凡是植被茂密的地方,附近肯定也有水源,尤其是香芋、羊齿草、苔藓、香蒲、马莲、金针……这些植物,更是离开水就活不了的,只要见到了它们,就等于见到水源了。 有时候地面不见水,水源藏于地下,这就更需要仔细看了。 比如初春时节,其它树枝还未发芽时,独有一处树枝已经发芽,地下肯定有水源! 入秋时节,其它树枝己经枯黄,而独有一处树叶不黄,地下也肯定有水! 如果地形复杂,视线受到了阻挡,那就要用耳朵听了,听听周围是否有流水声、蛙声、或者水鸟叫声,如果能听到这些声音,说明你离水源的地方不远了。 如果耳朵也不好使,还可以用鼻子来闻,风中是否有泥土腥味,或者水草的味道,然后沿气味的方向寻找,也可以找到水源的。 “你真的能找到水源吗,事关大家伙的生死,后生你千万别说大话啊!”张小旗心急如焚,却不敢把两百多条人命,轻易交到一个少年的手中! 老话说的好,嘴巴没毛,办事不牢,若是出现了差错,后果不堪设想! 薛羽没多说什么,只是坚定的点了点头,而后开始寻找水源了! 身为地质大学的毕业生,又常年在野外工作,自己在找水方面很有经验,无论是峰峦险峻的深山,还是黄沙遍地的戈壁滩,都很以最快的速度找到水源! 要是没这两下子,恐怕早就渴死在野外了! 不过这次有点麻烦,河南位于华北平原上,地形非常之平坦,很难判断出那边高、那边低! 又逢大旱之年,目光所到之处,只剩下赤地千里、累累白骨了,几乎见不到一点绿色植物,更别提什么水草了! 用鼻子闻了闻,只有炙热的空气,没有一点湿润的感觉,耳朵听到的,只有大风吹拂枯树的呜咽声,以及啄食死尸的群鸦的欢叫声! 断、看、听、闻四项本领全都失灵了,这该如何是好呢? 放心吧,这些都难不住薛羽,在绝境中找到出路,正是他的诸多优点之一! “嗖!” 只见薛羽站在一块平地上,伸出右臂,竖起大拇指,目光、指端与远处的地平线对齐,而后缓缓的旋转身体,转了两圈之后,果断的向东南方向走去! 这是一种目测法,就是根据自己指端,与地平线之间的轻微变化,来判断周围地形的高低,非目光精准、经验丰富者不能为之! “快,跟上老大!” 小鼠、猴子以及孩子们,毫不犹豫的跟了上去,他们对薛羽从来都是无条件信任的! “俺相信薛小兄弟,他一定能找到水源的,走!”胡铁匠领着几个人,也跟上来了。 “大家都跟上吧,跟着找一找,总比坐在这里渴死强啊!”张小旗略加犹豫之后,也带着难民们跟上了,一种直觉告诉他,这个少年人值得信赖! 大队开始启程了,薛羽走在最前面,时而站在高处,瞭望远处的情况,时而又蹲在地上,在沙土堆上寻找什么? 张小旗的眼神很好,看见少年人手上捏着的,竟是一只普通的黑蚂蚁,气的他差点背过气去,这都什么时候了,还有心情玩蚂蚁? 其实他是误会了,薛羽虽然喜欢玩,却也知道轻重缓急,抓蚂蚁是另有目的! 水乃是万物之源,只要是有生命的东西,就一定离不开水的,动物如此、植物如此、昆虫也是如此,因此蚂蚁窝密集的地方,周围肯定有水源! 果不其然,一边瞭望地形,一边抓着蚂蚁,走出了七八里路之后,又翻过一片土岗,薛羽的鼻子里面,终于闻到了一些水润之气! “水,前面有水,是一大片池塘!” “太好了,终于找到水了,薛小兄弟真是厉害!” “啊,怎么这样?” 前面隐约出现了一片池塘,众人不禁高兴的欢呼起来,争先恐后的奔跑过去,准备好好的痛饮一番,最好再洗上一个澡! 多日奔波下来,大家都是满脸风尘,身上早就脏的不成样子了,有的人还生了虱子呢,夜间咬的都睡不着觉! 那知到了近前,众人不禁大为失望,原来在旱灾影响下,这片池塘已经干涸了,只在几个低洼处还有少量的泥水,不时有鸟兽前来饮用,并留下大量的粪便、羽毛,以至于剩下的一点水也难以饮用了! 好不容易找到了水,却又是这个样子,这叫什么事啊! 没有希望让人痛苦,可是见到了希望,进而又失去希望,那就是加倍的苦痛了! 有人嚎啕大哭起来,认为要死在这个鬼地方了! “大家不要灰心,挖几个深坑出来,很快就有水喝了!” “听薛小兄弟的,大家快点挖坑啊!” 薛羽跳进了干池塘中,用一把铲子飞快挖掘起来了,而挖掘出来的泥土,越来越是湿润呢! 眼见有希望,其他人也一起挖掘起来了,很快就挖出了十几个大坑,而后不可思议的一幕出现了,坑底真的慢慢出现了水! 原来池塘表面上干涸了,地下还是有一部分水的,只要挖一个深坑,水份就会逐渐的汇聚过来! 而且经过土层过滤之后,原本污浊不堪的泥水,也变得清澈起来了,虽然喝着有点牙碜,但用来解渴没有问题! 更让人们惊喜的是,在挖水的过程中,还挖出了几条大鲶鱼、和一些河蚌、泥鳅之类的,这下喝的、吃的全都有了。 “太好了,这下大家有救了,真是谢天谢地!” “谢什么天地啊,应该多谢薛小兄弟才是!” “没错,多谢薛小兄弟了,你是大家伙的救命恩人啊!” 众人纷纷围拢坑边,大口的饮起水来,本来很牙碜的泥水,此时却感觉的甜如蜜汁了,喝饱了之后,还不忘把所有葫芦灌满上! 对于薛羽,人们自然是感激涕零了,有人甚至下跪致谢,就连张小旗官都整理衣衫,恭敬的抱拳行了一礼! 吃饱喝足之后,队伍就驻扎在了池塘边上,好好的休息一夜,明天再继续赶路! …… 夜幕降临,小伙伴们进入了梦乡,薛羽又失眠了,今天算是熬过去了,可是明天呢? 灾情太严重了,自己或许能找到水源,可是自己找不到食物啊,再这样的走下去,只怕是凶多吉少了! 第50章 观音土! 第二天一早,队伍启程出发了,继续向西挺进! “老大,昨晚休息的时候,又跑了十几个人,那些官兵都懒的追了!” “嗯,知道了,咱们的粮食还剩多少?” “没多少了,也就勉强的熬一小锅稀粥。” …… 进入河南境内以来,随着情况越来越糟糕,逃跑的灾民也越来越多了,原本三百人的队伍,起码减少了三成多,余者也是人心惶惶,随时准备着开溜呢! 没办法,这样继续走下去,恐怕是死路一条,中途逃跑的话,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这一点,不仅灾民们明白,就连张小旗和几名士卒也明白,因此有人逃跑的时候,他们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另外吗,逃走一部分人,还能节约一点口粮,这样剩下的人能多支撑几天! “老大,撑不住了,这样下去会饿死人的,要不咱们也逃跑吧!” “先找个地方落脚,等缓过劲来了,咱们想法弄点银子,再去找金丫、红秀她们几个!” …… “唉,让我想一想!” 小鼠、猴子、大黑都动摇了,轮番过来劝说着,希望改变去陕西的计划,另寻富庶之地安身,薛羽没有答应,可也没有拒绝! 知道这次移民不容易,可没想难到了这个地步,这那里是移民啊,简直是在鬼门关前散步,一不留神就出溜进去了,之后想投胎转世都难,因为是饿死鬼! 逃跑的事情,薛羽早就考虑过了,而且不止一次,可现在逃跑的话,去不成陕西倒是其次,户籍问题如何解决呢? 在河间府的时候,薛羽吃够了没有户籍的亏,好不容易趁着这次大移民,给自己和小伙伴们弄到了落籍的机会,一旦脱离队伍逃跑,可就又变成黑户了! 黑户,不能种地、不能经商、不能当兵,更加不能做官,一辈子没有出头之日,还要处处受人欺负! 如果再过十几年,薛羽根本不在乎户籍的,那个时候天下大乱,豪杰并起,原有的社会制度土崩瓦解,自己想做什么都可以,上山落草都没问题! 郁闷的是,自己偏偏穿越到了万历四十七年,大明王朝的根基虽然动摇了,可距离轰然倒塌还有很长一段时间,而在这段时间里,任你有天大的本领,也得遵守原有的社会体制! 要想有个光明正大的身份、进而飞黄腾达过上好日子,就必须弄到户籍! 可是为了户籍,就把小伙伴们往死路上领,那也是不明智的! 到底是按照原计划,继续冒险前往陕西呢;还是脱离队伍,暂且找个地方落脚,再慢慢的另寻机会呢? 薛羽陷入了进退两难之中,愁的大把掉头发,这不止是自己一条命,还关系其他小伙伴的生死存亡! 可就算是落脚,也得找个好地方啊,还是再往前走走吧,到一个人烟密集的地方再说! …… “张大人,前面有一大片窝棚!” “哦,走,看看去!” 正在行进之前,前面出现了一座小土丘,高约十几丈,方圆两三里,上面不见任何草木,却有大大小小很多的坑,坑体呈现一种特殊白色! 土丘下面,搭建着很多窝棚,还有废弃的灶台,以及一些生活垃圾,却不见一个人影走动! 很显然,这是前面移民队伍搭建的,一个临时休息的地方。 “队伍停下,今天就在这里休息吧!” “是!” 因为严重缺乏粮食,灾民们的身体极为虚弱,已经无法全天赶路了,只能是走半天,休息半天,能走出十几里就不错了! 眼看队伍真的走不动了,张小旗下达了休息的命令,早已疲惫不堪的人们,纷纷向窝棚走去,想着喘上一会儿气,再到土丘附近看一看,能不能找到点吃的,那怕草根、树皮也行啊! 那知刚走到窝棚附近,就传来了惊呼之声。 “窝棚里面有人,全是死人!” “嗯,有饼子,白面饼子!” “快抢饼子吃啊!” 土丘下的窝棚里面,有的是空的,有的却躺着死人,男女老幼皆有,甚至是一家人全死在里面了,看尸体的腐烂程度,应该是不久前的事! 这一路走过来,灾民们倒毙无数,看到几具尸体并不稀奇,可让人奇怪的是,这些尸体的手里、身边,还有废弃的灶台上,竟然放着一些白面饼子! 大家早就饿坏了,顿时疯了似的扑过去,抓起饼子就往嘴里塞,就跟饿死鬼投胎似的,有人为了争抢饼子还打起来了,打的头破血流也不撒手! “谁也不准过去,退后!” “老大?” “退后!” “是!” 孩子们也想过去争抢,却被薛羽给拦住了,声严厉色的让他们往后退,谁也不准靠近窝棚! 这是一处住宿点,前面有无数饥民走过,就连附近的草根、树皮都啃干净了,怎么会留下白面饼子呢? 事出反常必有妖,这些饼子肯定有问题,还有窝棚里的那些尸体,死状也很奇怪! 一具具瘦弱的厉害,说是皮包骨毫不过分,偏偏肚子又大又鼓的,仿佛就要爆开来了,脸上的遗容也很奇怪,不像是饿死的,反到像是胀死的! “呸、呸,这是什么饼子啊,怎么一股子土腥味?” “又硬又硌牙的,比树皮还要难啃呢!” “噎死我了,水!” 再看吃饼子的人,无一例外都给噎住了,有的直接吐了出来,不停的用水漱口,也有的人舍不得吐,用力咀嚼着,结果硬把大牙给崩掉了。 “薛小兄弟,你来看一看,这是什么鬼东西?” 胡铁匠倚仗身强力壮,抢到了不少饼子,还送给了薛羽几个,经过之前的事情,双方非但没结怨,反而交成了朋友呢! “不好,这是观音土,告诉大家伙,谁也不准吃这种饼子,否则会出人命的!” “啊?” 掰开饼子看了看,又闻了闻,身为地质大学毕业的高材生,薛羽立刻认出来了--观音土! 观音土,又名高岭土,其主要成分是硅铝酸盐,白色、性软、有滑感,加水之后变成浆糊状,和面粉非常的相似! 高岭土是一种粘土,本是烧制陶瓷器皿的材料,可是大灾之年,饥民们在吃光草根、树皮之后,就打上了这种粘土的主意,把它当成面粉烙饼子吃! 饥民们吃完之后,发现味道还不错,身体也没立刻出现问题,还有一种饱腹的效果,就认为这是上天派来造福饥民的神物,而在中国的神话体系中,观音以仁而知名,因此就把这种粘土命名为观音土! 问题是,观音本没有任何营养,所谓饱腹的感觉,只是一种欺骗罢了,而且吃下之后,观音土会淤积在肠道内,无法排出体外去,最终把人给活活胀死! 窝棚里那些死者,就是吃观音土吃死的,这才出现了浑身瘦骨嶙峋,唯独小腹膨胀如鼓的奇怪死状! 其实很多人知道,大量吞食观音土会死人的,可是挨饿的滋味实在太痛苦了,一般人根本扛不住,因此饥民们宁愿吃观音土涨腹而死,也不愿意活活饿死,前者起码死的舒服一些,做个饱死鬼! 就像同行的灾民们,得知这是观音土之后,有的人扔到了地上,有的人却舍不得扔掉,偷偷的小口啃咬着,没办法,肚子里饿啊! 接下来,薛羽爬上了土丘,只见大大小小的坑里,果然全是白色的观音土,且有被人挖掘的痕迹! 难怪前面的移民们,要在这里搭窝棚住宿了,原来是冲着观音土来的,就不知这一路之上,有多少人忍受不住饥饿,最终被活活胀死了! 叹息一阵之后,人们行动起来了,把窝棚里的尸体拖出来,扔进一个最大的土坑里,好歹用沙土掩埋了。 否则夏季炎热,尸体很快腐烂,一旦引起瘟疫就麻烦了! 窝棚打扫过后,可以用来休息了,可吃饭怎么解决呢? 队伍里的粮食已经吃光了,大家携带的私粮也吃光了,周围连草根、树皮都找不到,而距离下一个补给地点,起码还有三天的路程。 因为长期营养不良,大家的身体都很虚弱,有的走路都开始打晃了,别说三天不吃饭了,就是再饿上一天、饿上一顿,只怕就要出人命了! 就在大家唉声叹气,不知如何是好之时,张小旗站了出来,并做出一个出乎预料的决定--杀骡子! 第51章 绣春刀! 按照大明律法:文官出门乘轿,武官出行骑马,可是战马的价格太贵了,饲养成本也高,顿顿离不开小麦、豆饼这样的精饲料,没事还得吃两个鸡蛋补一补。 卫所军的粮饷微薄,又经常被上层克扣,士卒们能勉强吃饱饭就不错了,那还有余力饲养战马呢? 因此,张总旗和很多底层军官一样,只能退而求其次,养了一匹骡子当代步工具。 骡子力气大、耐力强,还不挑食,平时作为代步工具,农忙了还能帮着干活,除了不能打仗之外,实用性比战马强多了! “大人,这是您攒了大半年的俸禄,才买来的小骡驹,又辛辛苦苦喂养大的,不能杀了啊!” “是啊,杀了骡子,收秋的时候,咱们用什么拉车?” …… 眼看张小旗要杀坐骑,士卒们纷纷出来劝阻了,他们深知这头骡子来之不易,更知道它的重要性! 大明朝太平日久,卫所军的训练早就荒废了,平时和普通百姓一样,以耕种田地为生,农活非常苦累,没有大牲畜帮忙是不行的,甚至可以说,牲畜比人还要重要! 现在杀了这头骡子,张小旗一家老小的生计可就困难了。 “不用说了,人命关天,这些人是我领出来的,我不能看着他们活活饿死,你们过来搭把手吧! 老伙计,对不起你了,下辈子投个好人家吧!” 张小旗叹息着摇了摇头,把大青骡子牵到空地上,不舍的摸了又摸,还喂食了半个窝头,算是送行饭了! 最后咬了咬牙,脱下自己的外套蒙住了骡子眼睛,拔出了佩刀,向心脏位置狠狠刺了下去…… “咴!咴!--噗通!” 大青骡子哀叫着栽倒地上,四蹄抽搐几下就断气了,倒是没受什么罪! 早有士卒跑过来,用大木桶盛着喷出来的骡子血,这可是好东西,一点也不敢浪费的。 …… “大家过来领肉了,老人、孩子站在前面来,身强力壮的到后面去,全都排好队,谁也不准争抢!” “多谢张大人了!” “张小旗官,大好人啊!” 杀完骡子之后,张小旗招呼灾民们过来,并亲自执刀分肉。 大明朝廷腐败,为官者只知搜刮钱财,从来不管老百姓的死活,如今在移民的路上,有这样一位好心的武官领队,灾民们自然是感恩戴德了,不乏跪地磕头者! 不过张小旗骑的是一头驴骡,体型并不算大,加之一路上劳累,又缺草、又缺料的,掉膘掉的非常严重,只剩不足四百斤的份量了,再刨除皮毛、骨头、粪便之后,能出一半精肉就不错了。 百姓们还有二百多人,平均一人合不到一斤肉,这里又没有秤,平均分配是不可能了,至于如何个分法,就全看这位张小旗了,他看谁顺眼就多分,不顺眼的就少分,眼黑的干脆不分! “胡铁匠,你个破落户,以后老实一点,要是再让我看见你欺负老弱妇孺,我就把你大卸八块,肉分给其它人吃!” “张大人放心,俺老胡再也不敢干混账事了!” “嗯,这是你那份肉!” …… 胡铁匠领完了肉,点头哈腰的走了,跟在后面的就是薛羽。 “小兄弟,这是分给你们的肉,这几根骨头也归你们了!”张小旗看薛羽就很顺眼,手中刀一歪歪,多砍下来好几斤肉,还另送了三大根肋条骨。 “张大人舍己为人,堪称高义,日后小子飞黄腾达之日,一定百倍、千倍的回报,送您一座有牛羊万头、骏马千匹的大牧场!”面对特殊关照,薛羽没像其他百姓似的磕头,也没说拜年的话,只是许下一个承诺! “好啊,那我就等着了,等到小兄弟飞黄腾达那一天,送我一座大牧场,哈哈!”张小旗大笑着点点头,却没相信薛羽的承诺,只当是小孩子的戏语罢了,因为军人出身的他,深知大明朝何等缺乏马匹! 马者,甲兵之本,国之大畜,历来为统治者所重视,可是自古以来,中原内地既缺少良马,更缺少养马的好牧场! 朱元璋、朱棣父子统治时期,为了解决战马的问题,推行了三项政策: 一是官牧:设立御马监、苑马寺这些机构,在水草肥美之地圈起牧场,让卫所军人们驯养战马。 二是民牧,鼓励西北地区的百姓养马,养马户如果每年能生育一匹小马驹,则可免去服官府差役之苦,还能减免赋税呢。 三是在边境开马市,和游牧民族以茶换马,比如洪武末年,就曾经有一年交易获得13500匹马的记录。 三管齐下,效果明显,到了永乐后期,大明军队战马的存栏量,已经超过了一百五十万匹,凭着这样雄厚的资本,永乐大帝才能‘五出漠北,三犁虏庭’,打的鞑靼、瓦拉诸部乖乖臣服! 可是随着时间推移,大明朝的统治越来越腐朽,各地藩王、官员们不断私占牧场、改为耕地,或者偷卖种马、以次充好,还剥削养马的百姓们,致使官牧、民牧皆败,再也无法大量提供良种战马了。 与此同时,大明的达官显贵们为了私利,向边境大量走私茶盐,并抢在官府之前,向番族买走了大量马匹,贩回内地谋取暴利,等到官方的马市开场,要么收不到马匹,要么收到的都是劣马,价格还非常昂贵! 加之汉家商人奸诈,番人屡屡上当受骗,加剧了民族矛盾,闹的大明边境很不太平,比如蒙、汉边境的冲突,就大都是交易不公引起的,多处马市也因此荒废了。 种种原因之下,致使大明军队严重缺乏良种战马,就连拉车的驽马都数量不足,战斗力自然一落千丈了! 前不久的萨尔浒之战,如果明军的骡马数量多一些,行军速度快一些,或许就不会在兵力占优的情况下,被八旗铁骑各个击破了! 如今的大明朝廷,为了辽东防务问题,正在竭尽全力的募兵、筹饷、买马,这三者相比较:筹饷难于募兵,而买马则难于筹饷! 一座牛羊万头、骏马千匹的大牧场,就算是封疆大吏,边关大将,恐怕也不敢说这样的大话吧! 何况是一个上无片瓦遮身、下无立锥之地,年仅十几岁的落魄少年呢? 因此上,张小旗不相信,士卒们不相信,周围的百姓也不相信,认为这个少年在吹牛皮了,不过这份心还是好的,起码知恩图报。 薛羽也不反驳,只是淡淡一笑,拎着肉返回落脚的窝棚中,可是没走出几步远,突然回过头来,看了看张小旗手中的佩刀,目光中露出惊诧之色! 刀长三尺、宽约两寸,精钢铸造、寒气森森,一看就是柄锋利至极的宝刀,最为关键的是,它的刀身竟然是笔直的! 为了方便劈砍,刀身一半都是弯曲的,但有一种是例外--绣春刀! 世人皆知,飞鱼服、绣春刀,是锦衣卫的两大标志,而且只有高级军官才能拥有,张小旗只是一名低级卫所军官,怎么会有绣春刀呢? 难道说,他出身于锦衣卫,又或者,他的祖辈出身锦衣卫? 锦衣卫,世袭制,身为天子亲军,待遇极为优厚,如果他的祖辈是锦衣卫中高级军官的话,他怎么沦落到这个地步了,看来这也是一个有故事的人啊! …… 带着种种疑问,薛羽回到了窝棚中,小伙伴们早就捡来了干柴,架好了大铁锅,倒入混着泥沙的河水,点火熬煮起来了。 薛羽则拔出匕首,把骡子肉切成小块,全都仍进了铁锅中,又从怀里摸出个小口袋,倒出了少许的粗盐,还有晒干的野葱、野蒜做调味品,这都是在山里之时就准备下的。 至于其他百姓吗,有的带着粗盐和调料,有的什么也没有,只能是白水煮骡肉了。 很快的,营地里炊烟袅袅,各处的铁锅都烧开了,骡肉在沸水中上下翻滚着,散发的味道却一点也不好,不是百姓们的厨艺不行,而是骡子肉本来就不好吃。 农村流传一句俗语,“驴肉香,马肉臭,打死不吃骡子肉! 一则,骡子肉比较粗燥、干硬,难以咀嚼,且有浓浓的腥气味,跟肉质细嫩、质嫩爽口的驴肉相比差远了。 二则,骡子是驴和马杂交出来的,本身没有生殖能力,古人比较迷信,害怕吃了骡子肉,就有可能像骡子一样不能繁殖后代,因此才对骡子肉避而远之了。 骡子肉本就难吃,加之缺少调味品,又是用混着泥沙的河水煮的,那滋味也就可想而知了! “差不多了,快捞出来吧,老子都快饿死了!” “给我一块!” “别抢啊,咬我手指了!” 可对于行将饿死的人们来说,草根、树皮都是好东西了,更何况是骡子肉呢,谁也不在乎那些忌讳了,刚刚煮到五六成熟,就迫不及待的捞出来了,人们互相争抢,大口撕咬吞咽着,肉、筋、皮、上水、下水……就连蹄子都啃的干干净净! 即便如此,人们还是没有吃饱,只能熬煮吃剩下的骨头,用骨头汤来充饥了,每人都喝了几大碗,最后撑的躺在地上动弹不得! 而从始至终,张小旗一口肉没吃,一口汤没喝,只是掏出半个又黑又硬的杂面窝头,一个人躲在阴暗处默默的啃食着! 自家养大的骡子,感情非常深厚,杀它已经很对不起了,那里还忍心吃它的肉呢! 这一切,全都落在了薛羽眼中,并牢牢记在了心中! 大明朝已经腐败透顶了,可是天下人心未死,华夏民族的传统美德尚在! 第52章 恶狼搭肩! 午夜时分,薛羽醒来了,感觉小腹内涨涨的,仿佛就要爆开了,只好一边打着哈气,一边起身向窝棚外边走去! 没办法,骡子肉不够吃的,只好灌肉汤充饥了,连着喝了五六碗,不起夜才是怪事呢! 借着如水的月光,可以看到其他窝棚附近,也有几道人影在走动,想来也是肉汤喝多了,出来方便的,也可能是偷偷逃跑的,这种事每天都在发生,张小旗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荒郊野外没有厕所,也可以说处处是厕所,勤快点的多走几步,找个比较隐蔽的地方,懒惰点的就在窝棚外解决了,都落魄到这个地步了,还穷讲究啥啊! 可薛羽偏偏是个讲究人,穿越过来之后,吃的差点、穿的破点、混的惨点都没什么,最后的文明底线必须坚守住! 因此远远的离开了宿营地,向西边的一片枯树林走去,那里又黑又暗的,是个天然的野外厕所! “嘟!嘟!” “舒服了!” 来到一颗大树下,薛羽一边吹着口哨,一边开始放水了,这是从小养成的习惯,只有听着口哨声,才能痛痛快快的放水! 很多男人都有这种习惯,甚至是条件反射,只要听到口哨声,就有找厕所的冲动,都是很小很小的时候,父母长辈给培养出来的,一代一代不断传递,也算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吧! “嗖!……嗯……谁?” 放完了水,系好腰带,薛羽正准备回去继续睡觉呢,突然听到身后有轻微声响,接着有两只手掌,搭在了自己的肩膀上! 薛羽不禁吓了一跳,第一个反应就是:‘自己被城管抓住了,随地小便,破坏市容,罚款两百元,行政拘留十五天,并没收犯罪工具……’ 可是转念一想,自己穿越到大明朝了,又是在荒郊野外,这里既没有城管,也没有卫生管理条例,更加不会受惩罚了! 那又是谁,在搭自己的肩膀呢? 小鼠、猴子、百花蛇,又或者是其他人,也跑到树林里来放水了,偷偷来到身后,要跟自己开个玩笑? 薛羽想回头看个清楚,鼻子耸动几下,闻到一股奇怪的味道,腐臭、浓骚、血腥,还有一股子荒野之气! 这决不是人身上的味道,反而像是野兽的气味,自己前世逛动物园之时,在狮虎山附近闻过类似的气味,虽然时隔多年了,但是记忆深刻! 薛羽瞬间警觉起来,没有回头观看,而是身体站立不动,用眼角余光瞄向自己的肩膀,瞬间吓出了一身冷汗,浑身汗毛都竖起来了! 原来搭在自己肩膀上的,根本就不是人手,而是一双毛绒绒的野兽爪子,上面满是灰棕色长毛,爪尖锋利无比! 再微微低下头,借着月光可以清楚看到,在自己的身影后面,有一条犬型黑影,两只前爪高高抬起,正搭在了自己肩膀上,尖嘴距离脖颈很近,一条长舌不停吞吐着…… 饿狼搭肩……一个念头飞快出现在薛羽的脑海中! 前世看过一本小说,是介绍草原生活的,上面说一个人走在荒野上,如果突然被搭了肩膀,对方又不说话,那就千万不要回头,因为身后很可能不是人,而是饿狼! 狼这种动物很是狡猾,发现独行者之后,它会悄悄的跟在后面,而后像人一样站立起来,并用前爪轻拍行人的肩膀,行人会以为是熟人,如果这时候回头的话,就会被饿狼一口封喉了! 小说里的事情,没想真被自己遇到了,一条恶狼就立在身后,血盆大口已经张开,随时可能咬下来! 这要是一般人,纵然刚刚放过水,也得再次吓尿了! 幸好薛羽天生胆子大,而猛虎帮的事情,又磨砺出一股凶悍之气,这才没有吓趴下,而是迅速冷静下来,思索脱身之策! 怎么办? 回头是不行的,一旦咽喉被狼咬住了,自己这条小命就交待了,甚至连喊声都发不出。 向前逃也不行,自己稍有异动,只怕饿狼就要发起攻击了,瞬间就能把自己给扑倒了。 站着不动更不行,饿狼的舌头不停吞吐,显然快要失去耐性了…… 事到如今,只有搏一搏了,是生是死听天由命! “嗖!--噗通!” “吼!吼!” 说时迟,那时快,薛羽突然一低头,同时紧紧抓住肩膀上两只爪子,身体向下俯冲,用出了吃奶的力气,硬把饿狼从背上摔了过去! 饿狼猝不及防之下,被摔出去一丈多远,撞在了一株枯树上,发出沉闷的响声! 不过这点伤害,还奈何不了它,饿狼翻身一跃而起,身体后挫,低声咆哮,还露出四颗锋利的獠牙,口水嘀嗒流淌个不停,却没敢立刻扑过来! 野兽都是欺软怕硬的,刚才这狠狠的一个过肩摔,也让它心有余悸,知道遇到厉害对手了! 与此同时,薛羽也拔出了匕首,挡在自己的胸前,与之对峙起来,并仔细观察着! 这是一条成年灰狼,体型比狼狗略大,毛发很长,尖嘴、长耳,一双眼睛是血红色的,散发出凶残的光芒,这说明它吃过人肉,而且是活人肉! 大灾之年,到处是奄奄一息的灾民,很多都成了野兽的口中食,而吃过人肉的野兽,眼睛会变成血红色,性情更加凶残,以后一有机会就偷袭人类,因为吃人肉是会上瘾的! 另外吗,这条狼的毛发脱落的厉害,腰部也有点塌陷,,说明它是一条狡猾的老狼! 一人一狼紧盯对方,谁也不敢轻举妄动,都在苦思战胜对方的办法,这是一场生死较量,比的就是谁更加凶悍、更加狡猾! 获胜者的奖励是:继续活下去! 失败者的代价是:变成对方的口中餐! 狼固然想吃人,人又何尝不想吃狼呢,这条狼很是壮硕,起码有八九十斤,足够小伙伴们饱餐一顿了! …… “嗥!嗥!” 饿狼先动了,没有发起进攻,而是左右游走着,还不停的低声咆哮,做出一副要扑过来的架势,这是狼类惯用的战术之一--心理威压! 先让猎物感到害怕,逼着它疯狂逃跑,自己在后面尾随着,等到猎物跑的精疲力尽,露出破绽的时候,再扑过去咬断它的喉咙! 靠着这种战术,自己扑倒过很多猎物,其中就包括这种两条腿走路、肉质非常鲜美的家伙,这次也不会例外的。 果不其然,自己的战术成功了,两条腿的家伙承受不住压力,选择了转身逃跑,而且是慌不择路的,跑向了树林深处,看来自己很快就能享用一顿美味了! 追上去,吃了他! ………… 地形复杂的树林中,薛羽亡命飞奔着,饿狼紧随其后,可是两条腿的人,根本跑不过四条腿的狼,二者的距离越来越近了! 十步、八步、五步……眼看人影就在前面了,饿狼两只后腿用力,凌空飞扑了过去,血盆大口张开……没想到,扑空了! “嗷!--哗啦!” 正在奔跑的薛羽,突然间双膝跪下,身体向后仰弯,奋力向上刺出了龙鳞匕首,目标正是从自己头顶凌空扑过的、饿狼柔软的小腹部! 利刃刺透了皮肉,划出一道长长的口子,把腹部完全开膛了,鲜血下雨般喷了出来,而后是饿狼的心、肝、脾、肺、肾……连带着热乎乎的肠子,淋了薛羽满身满脸都是,瞬间变成了一个血人! 原来薛羽更加狡猾,早就看出了饿狼的诡计,于是将计就计,先假装惊慌失措的逃跑,引诱饿狼追过来,让它放松了警惕,待其凌空飞扑的一瞬间,再进行绝地反杀! 狼固然是一种狡猾、凶残的动物,但是与人相比,那就是小巫见大巫了! 不要忘记了,天地间猛禽、凶兽无数,可是站在食物链最顶端的,却是人类! 人类,才是最凶猛的物种! …… 如果是别的野兽,遭受了这样的重创,恐怕早就完蛋了! 可是饿狼狡猾、凶悍,生命力也是数一数二的,落地之后竟然没有断气,又挣扎着站了起来,还想跟薛羽搏斗一番! 可惜伤势太严重了,五脏六腑全都流了出来,身体摇晃了几下,还是栽倒在了血泊之中,饿狼自知命不久矣,于是用力抬起了头,发出了最后一声嚎叫--“嗷!” 狼嚎之声,响彻夜空,夹杂着一股悲凉,远远的传了出去! “不好,这家伙在召唤同伙!” 薛羽瞬间反应过来,这不是一头孤狼,周围肯定有它的同伴,一旦听到召唤,狼群合围过来就麻烦了! 自己这点本领,对付一条狼都惊险万分,要是来个三五条的,还不立刻被撕成碎片啊! 这里距离营地颇远,自己拼命往回跑的话,只怕跑到一半,就会被狼群截击了,还是难逃一死! 为今之计,只好找地方躲一下,可是躲到那里呢? “嗖!嗖!” 好歹是勘探员出身,在荒野之中行走,经常会遇到危险情况,因此也练了几手保命本领,只见薛羽手脚并用,飞快爬上了一株大树…… 第53章 弱肉强食! 薛羽没有躲到树顶端,安全的位置上去,而是骑在了一根粗壮的、离地一丈二三尺高的树枝上,后背紧靠着主干! 而后用龙鳞匕首,飞快的削了两根树枝: 一根三四尺长,幼儿手臂粗细,一头削的非常尖,紧握在右手中! 另一根稍短些、更粗些,还带着个大树瘤,就像是一根榔头,握在了左手中! 准备就绪,就等着狼群送上门了。 “嗷!-嗷!” 片刻之后,七八条体型壮硕的灰狼出现了,先是围着死狼嗅了嗅,发出一阵悲哀的嚎叫声,就像是死了爹娘一般,而后发现了树上的‘凶手!’ 狼是最记仇的了,如果谁伤害了它们的亲族,一定会进行报复的,不死不休! 可是薛羽待的位置,恰好超过了它们的弹跳高度一点点,群狼竭尽全力也够不到! 想要爬树吧,又没进化出这种技能来,只能在树下来回乱转,不时发出嚎叫声! “地上死的那一条,是你们的亲爹,还是亲妈啊? 就是小爷我杀的,上来报仇啊,有本事咬我啊! 哈哈!” 如果是一般人,被狼群给围在树上了,非得吓个半死不可,薛羽却毫无惧色,反而不断的挑衅着! 在狼群的眼中,自己是一块肉,一顿美餐! 可在自己眼中,树下嚎叫不停的狼群,又何尝不是一堆肉呢? 大灾之年,日子都不好过,既然双方目的相同,剩下的事就好办了,只有四个字:弱肉强食! 不是你吃了我,就是我吃了你! “嗷!” “去死吧!” 挑衅起作用了,一条灰狼后退了十几步,全力冲次,奋力一跃,张开了血盆大口,试图撕咬树上的仇人! 可惜冲到离树枝二三尺处,跳跃的力量就耗尽了! 而趁此机会,薛羽手中木刺狠狠地扎了过去,正中张开的血盆大口,穿喉而出,鲜血喷涌,恶狼摔倒在了树下,四肢抽出几下,很快气绝身亡了! 鲜血刺激了凶性,又一条恶狼窜了起来,木刺再次扎下去,一点也没有手软! “嗷!-嗷!” 连折了两个成员,其他的灰狼不敢乱扑了,却也没有退走,而是聚拢在一起,不断发出低吼声,像是在商量什么办法! 不得不承认,狼真是一种狡猾的野兽,很快就让它们想出办法了。 一条最壮硕的灰狼,来到了大树下方,四爪牢牢抓住地面,身体稳稳的挺住了! 紧接着,另一条灰狼助跑、冲次,再踩着同伴的脊背奋力一跃,闪电般扑向了树枝……这下能够到了! “很好,够聪明!” 薛羽并不畏惧,手中木刺奋力扎了过去,准确无误的扎进了饿狼口中,鲜血喷涌而出! 没想到的是,饿狼被扎透了喉咙之后,竟然牙齿闭合,死死地咬住了木刺不放,身体悬挂在半空中,差一点把薛羽给坠下去! “嗷!” 与此同时,另一条饿狼踩着同伴的脊背,也猛扑过来了,锋利的獠牙直奔薛羽的咽喉,这才是杀手锏呢! “来的好!” “咚!” 幸亏薛羽早有准备,果断松开了右手的木刺,而后抡起左手的木榔头,狠狠的砸了过去,正中饿狼的头部,四根獠牙全部砸断了,鼻子也给砸翻了! 饿狼哀嚎着摔了下去,痛的在地上来回打滚,并发出可怜的呜咽声,没有了獠牙,它以后就无法捕猎了,很快就会活活饿死的! 狼群的世界中,是从不留老弱病残的,只会驱逐它,而不会照顾它! 另一边,饿狼虽然没能咬到薛羽的咽喉,可两只锋利的前爪,还是抓到了薛羽的肩膀,留下两道深深的血痕,衣衫也给撕了个稀巴烂! 如果刚才,薛羽反应稍微慢一点点,只怕就被扑下来,而后被狼群撕成碎片了! 几个回合下来,狼群三死一残,余者也都胆寒了,再不敢发起进攻,只是在树下来回乱窜,显然还是没有死心呢! 而在宿营地方向上,一群人举着火把,快速的冲了过来! “老大,老大,你在那里啊?” “薛小兄弟,我们来救你了!” …… “我在这里!” 援兵终于出现了,有的举着火把,有的拿着棍棒,大声喊叫着冲了过来,为首的正是胡铁匠,挥舞着大铁锤子奋勇开路! 原来阵阵的狼嚎声,也惊醒了营地里的人们,同时发现薛羽不见了,这才组织起人手,跑到荒野中寻找来了! 狼最是怕火了,加之死伤惨重,又复仇无望,剩下的哀嚎了几声,夹着尾巴桃之夭夭了! “老大,可吓死我们了,你没事吧!” “放心吧,我没有事!” “你身上的血?” “是狼血!” 众人围拢了过来,看着从树上跳下来的、浑身是血又毫发无伤的薛羽,再看看地上几具狼尸,不禁都惊呆住了。 原来以为着,在狼群的围攻之下,等找到薛羽的时候,能剩下几根骨头就不错了,要是还有口活气,那就是奇迹了! 万没有想到,薛羽活蹦乱跳的,一根汗毛都没伤到,地上却躺着三具狼尸,全是尖牙利爪的成年灰狼! 另外吗,薛羽的衣衫碎裂了,因为一番剧烈的搏杀,体内血流速度加快,邪龙纹身完全显现出来了,在月光的照耀下,张牙舞爪,栩栩如生,再加上鲜血的涂染,就显得更加妖异和威猛了! 看的众人一阵阵发愣,不禁都后退了几步,眼睛中满是畏惧之色,这个比狼还凶狠的少年人,以前的经历不简单啊! “小兄弟真是智勇双全、福大命大之人,日后若是从军入伍,必是一员所向披靡的虎将,只是可惜了……”张小旗官也在人群中,对薛羽大大称赞了一番,这种情况换成自己,恐怕也难以全身而退,更不要说以少胜多了。 至于那句可惜了,则是叹息大明朝廷腐败,重文轻武之风浓郁,就算是武将立下了战功,也得不到多少封赏,还得受文官们的制约和欺负,难有出头之日啊! 接下来,众人簇拥着薛羽,高高兴兴的返回宿营地,那几具狼尸也都抬着,这样明天就有的吃了,或许能坚持到下一个领粮地点! 而这一切,皆要归功于薛羽,人们自然是交口称赞了! 可人们不知道的是,薛羽表面上镇定自若,其实心中也是一阵阵的后怕,而且经历过这件事情,让他养成了一个习惯! 就是每次‘放水’的时候,那怕待在最安全的地方,也要回头观望一下,手里还得握一件利刃,这样才能安心放水! 久而久之,竟然练成了单手解腰带,单手放水的绝技呢! …… “人都回来了吗?” “我们窝棚里的都回来了!” “我们这里少了两个人,好像也是出去撒尿了,一直没有回来!” “快去找找!” 回到营地之后,张小旗官清点人数,结果发现少了两个人,是两个成年男子,不知是私自逃跑了,还是另有原因呢? 众人急忙举着火把、手持棍棒,又到野外四处寻找,很快找到了两个人,可惜是两个死人了。 一个喉咙被咬断了,肚子被狼爪子豁开来,内脏掏吃了大半! 另一个更惨,是被饿狼从背后扑倒的,浑身上下血肉模糊,几乎被撕扯碎了! 很显然,他们也都是讲究人,想到远一点的地方放水,没想也遇到了饿狼搭肩! 可惜的是,他们没有薛羽的机警、智慧、勇敢,最终惨死在饿狼的尖牙利爪下了! 换而言之,如果薛羽当时大意一点、转回了头,或者胆怯一点、选择了逃跑,就会跟这二位一个下场了。 “记住教训,有本事的人可以讲究,没本事的就不要穷讲究了,以后大家千万小心,深夜不要一个人外出,更不要离开营地太远了!” “他们怎么办?” “埋了吧!” 不管怎么说,大家伙一路同行过来,大小也是个缘分,不能让他们曝尸荒野,于是一起动手挖了两个深坑,把两具尸体埋葬了,还把土培的瓷瓷实实! 这样做,是避免狼群闻到了血腥味,再把尸体挖出来啃食,死后都不得安生,那就太可怜了! …… 千里大移民,一路上又苦又累,缺水缺粮,如今又遇到了狼灾,真是糟糕透顶了! 不过有句老话说的好:物极必反,否极泰来! 事情糟糕到了极点,也就该朝着好的方向改变了! 第54章 领不到粮食! 七月十三日,靠着几具狼尸、以及挖掘来的野菜、草根、树皮,队伍撑过了一天! 七月十四日,连草根、树皮都弄不到了,张小旗官宰了一头拉车的黄牛,好歹让大家饱餐了一顿! 七月十五日,队伍用尽最后的力气,强行跋涉一日一夜,推进了七十多里,终于在佛晓时分来到了杞县! …… 杞县位于河南省东部,隶属于开封府治下,境内一马平川,土地肥沃,盛产小麦、小米、高粱等农作物,素有‘中原粮仓’之美誉! 河南大旱,各州、府、县全都遭了灾,情况非常严重,而杞县境内河流纵横、灌溉便利,故而受旱灾影响不大,连续几年粮食大丰收! 张小旗等人很高兴,想着能在杞县多补充一些口粮,这样队伍就能继续走下去了,途中也能少饿几个人! 不过大明律法规定,天下各处城池: 一更三点(戌时五刻)敲响暮鼓,关城门,禁止出行; 五更三点(寅时五刻)敲响晨钟,开城门,开禁通行! 现在才寅时初刻,离开启城门还有一段时间呢! 因此,张小旗找了一座避风、遮阳的土岗,准备把队伍先安置下,等到天光大亮以后,自己立刻进城领口粮去! 那知队伍刚刚靠近土岗,上面就冲下几名青衣家丁,手中还都提着棍棒:“那里来的一群叫花子,全都没长眼睛吗,这里是李老爷家的阴宅,不许闲杂人等靠近,赶快滚开!” “诸位别误会了,我们只是歇歇腿,别无他意的,李老爷是什么人?” “李老爷,是我们杞县的主簿大人,县尊大人以下,就是他老人家说了算,那可是跺上一脚,整个杞县都颤三颤的大人物,这里叫做纱帽岗,是一等一的风水宝地,上面葬着李家的列祖列宗,你们这群叫花子赶快滚,免得一身的晦气,坏了这里的好风水!” 几个家丁很嚣张,标准的狗仗人势! 与此同时,人们注意到了,眼前这座土岗,前低后高,两翼细长,土质还是黑色的,的确形似一顶乌纱帽! 而在土岗上面,密密麻麻的全是坟墓,其中还有十几座巨冢,前有石碑、后有墓室,周围种植着大量松柏,非常之气派! 大明朝是个等级森严的时代,人活着有贵贱之分,死后仍有高低之别: 穷苦人去世了,叫‘死’,然后挖个小土坑,放口薄皮棺材,埋了,留一个小土包,这是坟! 有钱人去世了,叫‘不禄’,地上挖个大坑,坑里用石板围起来,放入棺材之后,堆起一个大土包,再立一块石碑,这是墓! 当官的去世了,叫‘卒’,根据生前的品级,修筑与之对应的墓室,放入大量陪葬品,地上立碑,碑上刻爵位、官职、以及生平事迹,这才有资格称之为冢! …… 纱帽岗上面,竟然有十几座巨冢,说明李家门庭显赫,祖上出过很多高官,可称为宦官世家了,在杞县当地肯定也很有权势,难怪这几个看守阴宅的家丁,一副牛气哄哄的样子! 可是灾民队伍长途跋涉而来,已经相当疲惫了,有人走路都打晃,只是想在高岗下休息一会儿,不动这里一草一木,更没有冒犯李家阴宅之意,这都不允许吗? “你们欺人太甚了,我也是朝廷任命的小旗,从七品的武官!” “张大人,忍一忍吧,咱们还是换个地方休息!” …… 张小旗脾气火爆,就要上前与几名家奴争斗,却被手下士卒们给拦住了,劝他忍了这口气! 老话说的好,强龙不压地头蛇,李家就是杞县的地头蛇,还是一条又粗又壮的、能生吞活人的大蟒蛇呢! 张小旗等人却是远道而来、卫所出身的不入流小武官,别说是龙了,就条小蚯蚓都算不上,又如何与人家争斗呢? 何况那位李老爷,还是杞县的主簿大人,专门负责钱粮、户籍之事,灾民队伍要想领取口粮,还得要人家签字、盖章才行呢! 既然有求于人,自是要退让几分了! 无奈之下,张小旗只好领着队伍,又走出去四五里远,重新找了一座土丘驻扎,而在土丘的周围,另有十几支灾民队伍,都是来杞县领取口粮的! 这些队伍的情况更惨,多着不过百余人,少的才几十人,一个个皆是衣衫褴褛、骨瘦如柴,比死人多一口气罢了,可见这一路行来遭受了什么! 照这个样子下去,只怕队伍走到了陕西,也就剩不下几个人了,不是死在半路上,就是逃亡而去了! …… “咚!--咚!” 寅时三刻到了,随着一阵悠长的钟声响起,杞县的城门打开了,各支队伍的押解官兵,争先恐后的冲了进去,希望早一点领到口粮! 张小旗领着四名士卒,拉着仅剩的一辆牛车,也进城领口粮去了。 其余的人,则四处捡拾干柴,架好了铁锅,只等粮食一领回来,立刻熬粥充饥,饱饱的吃上一顿! 上午辰时,张小旗几人没有回来! 上午巳时,张小旗几人没有回来! 正当午时,其他队伍的领粮车陆续回来了,炊烟也相继升了起来,张小旗几人还是不见踪影,这是什么情况? 一直到了未时三刻,日头已经偏西了,才见到张小旗几个人的身影,可是情况却很不好! 几个人鼻青脸肿的,身上的衣服都撕扯破了,走路还一瘸一拐的,牛车上却是空空的,一粒粮食也没有! “张大人,出什么事了,粮食呢?” “天啊,没有粮食,就要饿死人了!” …… 人们纷纷围拢上来,七嘴八舌的询问着。 张小旗脸色铁青,一言不发,还是随行的几名士卒,诉说了事情的经过! 原来他们一行人进城之后,很快找到了县衙,未想县衙大门紧闭着,门口无人当值,敲打也无人回应! 只好在门口苦等着,一直等到了辰时,县衙大门这才打开了,大小官吏们开始办公。 杞县县令、县丞都没有露面,负责接待武官们的,正是那位李主簿,一个身形略瘦,四十多岁的中年人,给批了公文,盖了大印! 张小旗等人拿着公文,到杞县库房去领取物资,那知负责的小吏看过公文之后,硬说里面没有粮食了,只给了两袋子发霉的草料,连牲口都不会吃,又何况是人呢! 张小旗脾气火爆,与之争执起来,先是口角,而后撕扯,最后发展到拳脚相加! 可是对方人多,张小旗一方人少,又不能拔刀拼命,结果吃了大亏,被揍的鼻青脸肿赶出来了! 回县衙去告状,那位李主簿却推脱不见,其余小吏又做不了主,张小旗又气又无奈,只好返回来了。 “库房里明明有的是粮食,那几个小吏就是不肯给咱们,他们就是诚心的!” “说来也怪了,别的队伍大都领到粮食了,干嘛要难为咱们呢,咱们又没有得罪之处?” “明天再进城,找李主簿问个清楚,这公文不能白批吧?” 说话之间,士卒们扔出一份公文来,已经被撕成几片了,上面清楚的写着: ‘准许北直隶-河间府丙字第二百三十八队移民,从本县领取麦子八十斗、高粱四十斗、干菜两筐、盐十五斤、猪一头……以及生活用品若干!’ 见令既发,不得耽误! 主簿:李顺哲。 大明万历四十七年-七月二十日! 左边靠下位置,还盖着鲜红的杞县县令大印! (古代文书,皆是自上向下,自右向左书写,故而印章在最左侧。 如果您买到一本,自左向右书写的古籍,或者印章在右的字画,恭喜您,百分之百赝品!) 白纸黑字,清清楚楚,为何就领不出粮食呢? 张小旗想不明白,几名士卒想不明白,其他人更想不明白了! “你们找李主簿批公文之时,他可曾暗中索取钱财?”薛羽就在旁边,一直用心聆听着,隐约知道问题所在了! “姓李倒是暗示了,让我们出门在外灵活点,一定要多交朋友,仗义疏财,可这一路行过来,大家的钱财早就用光了,兜里一枚铜钱都没有了,又如何仗义疏财呢,当场就让我给顶回去了! 李主簿没多说什么,当场就给批了公文,薛小兄弟的意思,我们领不出粮食,是李主簿暗中做了手脚?” 张小旗似乎也明白了一点,拿起公文来反复端详着,却是越看越糊涂了! 字迹清晰,内容详细,数字无误,落款、大印也都齐全的,究竟那里有问题呢? 第55章 找死人借点钱? 薛羽前世是个伪历史迷,经常浏览各大历史论坛,看过很多文章,其中有一篇长文,详细介绍了古代官府的腐败,以及各种黑暗内幕! 正所谓‘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进来也是白进来。’ 要想让官吏们办事,你就必须得送礼,否则铁定是办不成的,官吏们又很狡猾,并不当面拒绝你,而是让你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比如这种领取物资的文书,看似毫无问题,其实另有玄机,关键就在大印的位置上! 如果你给官吏送了很多钱,写完公文之后,他会把大印盖在左上方,这是急办的意思! 如果钱送的少了,他就把大印盖在中间位置,这是缓办的意思! 如果你一点钱也不送,不好意思了,他就把大印盖在左下方,这则是不办的意思! 再看张小旗拿回的公文,大印盖在左下方,都快要落底了,管理府库的小吏们看见之后,自然不会发给粮食了,还会故意的激怒你,进而引起冲突,借机狠狠的收拾你一顿! 张小旗一介武夫,看不懂其中猫腻,结果吃了一个大亏,吃了亏还没处讲理去,到现在还是稀里糊涂呢! 这只是玩法之一,还有其他更巧妙的,比如公文落款的时候,要签名字的,名字偏左是速办,居中是缓办,偏右是不办! 如果是精通书法的官吏,还能用字体做记号,比如用楷书写公文,颜体(颜真卿)是速办,柳体(柳公权)是缓办,欧体(阳询)则是不办! 其实这些都是小道,真正顶尖的聪明人,不用看记号,只从字里行间、语气顿挫,就能领悟上司的意思了。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三国时期,孙权派遣谋士诸葛瑾,向刘备讨还荆州的事情了! 刘备本不想归还的,又找不到借口推脱,只好写了一封书信,让诸葛瑾带给负责镇守荆州的关羽,把城池交割给东吴! 这封书信的内容、印章、字体都没有问题,可关羽从字里行间感觉出了,自家大哥的真实意图,于是拒绝交割荆州城池,还把诸葛瑾给吓唬走了! 想明白之后,薛羽上前几步,附在张小旗的耳边低语起来…… “什么,岂有此理,我找姓李的算账去!” “没用的,这件事情,人家做的滴水不漏,你根本抓不到把柄!” “那我去找杞县的县令、县丞,让他们出面主持公道!” “没用的,这里是人家的地盘,又岂会为你主持公道呢,何况没有县令、县丞暗中默许,李主簿也不敢索取贿赂,并克扣灾民的口粮,他们是蛇鼠一窝啊!” “那我回河间府去,找钦差杨鹤、杨大人告状,让他老人家处置这帮子贪官污吏!” “没用的,河间府离这里太远了,等小旗官您告状回来,这里的二百多人,恐怕早就饿死了,告赢了又有什么用呢,何况杨大人就是真来了,也未必管用啊!” “啊,气死我了,天理何在,公道何在?” …… 张小旗双眼通红,拔出刀来对着杞县县城,狠狠的比划了一通,又无奈的放下了! 薛羽说的有道理,自己一个小旗官,是斗不过杞县的大小官吏的,何况官场的水太深了,谁也摸不到底! 李主簿背后是杞县县令,之后是开封知府,再之后是河南布政使,上下勾结,官官相护,都在侵吞赈灾的粮食,就算是钦差大人来了,也撼不动这个庞然大物啊! 可是眼下怎么办,领不到粮食,不能看着两百多人饿死吧? 众人目视薛羽,希望他能想个好办法。 可是薛羽苦笑着摇了摇头,人力有时而穷,自己真的没办法了,除非放弃道德底线,用一些不光彩的手段。 即便如此,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弄到粮食,可是灾民们虚弱至极,随时可能有人饿死掉,他们已经等不及了! 就在大家一筹莫展的时候,远处传来了一阵喧闹声…… “舍粥了、舍粥了,大家快来喝粥啊!” “什么,有人舍粥,太好了!” 杞县城门外,在一名白发老者的指挥下,上百名青衣家丁支起了锅灶,熬煮着又稠又浓的小米粥,旁边还有蒸好的馒头、大饼、花卷……用大号的笸箩盛放着! 后面还插了一面大旗,上书四个大字:李家义赈! 《礼记》有云:君子不食嗟来之食,意思是做人要有骨气,绝不低三下四地接受别人的施舍,那怕饿死也不打破这个原则。 这话也就是说说而已,人真饿的眼睛发红之时,别说是嗟来之食了,掉在地上的饭都能吃。 包括张小旗官在内,人们疯了似的冲向了粥棚,周围的十几支灾民队伍,也都蜂拥过来了,争抢着施舍的食物,人只有吃饱喝足了,才有精力思考别的事情! ………… “薛小兄弟,小旗官请你过去一趟,有大事商议! “大事,好!” “这边走! 薛羽的本领不错,抢了一大碗小米粥,还有六个白面馒头,正在狼吞虎咽呢,一名士卒走到身边,附身低语了几句! 薛羽点了点头,向小鼠、百花蛇几人使个眼色,而后一边啃着馒头,一边随着士卒转了几个大弯,来到了一个土坡下面! 只见张小旗居中而坐,几名士卒站在旁边,胡铁匠则坐在一旁,几名泼皮无赖也站在旁边! 可以说,这支队伍里最强壮、最剽悍的男人都在这里了,这里距离宿营地又远,说什么不会被人偷听,是个商量事情的好地方! “薛小兄弟,请坐!” “谢了!” 薛羽还是个少年,可这一路走过来,凭着聪明的头脑、强悍的作风,赢得了众人的认可和尊敬,因此把他也给请来了。 至于请来的目的,薛羽隐约猜到了几分--大事不妙啊! “本官无能,领着大家千里远行,没想走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如今咱们即没有钱、也没有粮,继续走下去,肯定会饿死在半路上! 不如就地解散,大家各寻出路去吧,至于是生是死,全凭各人的造化了!” 张小旗已经尽力了,可他的确没有能力,把这支队伍带到陕西了,与其饿死在路上,不如自行散去,这样或许还能活下几个! 听说队伍要解散了,众人的脸色一片铁青,如今这种情况,那里还有出路可寻啊? 摆在灾民们面前的,只有两条路了,一是活活饿死,二是沦为贼寇! 因为灾情太严重了,河南很多地方发生了民变,拦路抢劫者有之,掠夺大户人家者有之,杀死官吏者亦有之! 不过吗,这些民变多则数百人,少则数十人,还无法形成气候,很快就被地方驻军镇压了,各处州、府、县天天立法场,砍人头! “横竖都是死,做个饱死鬼,强过做饿死鬼!”胡铁匠手持大铁锤,瓮声瓮气的说到,很显然,这位是准备落草为寇了,毕竟与活活饿死相比,砍头起码还痛快一点,其他人也大都是这个想法! 就连几名士卒,也是目光闪动呢,因为队伍解散的话,他们也难有生路,返回河间府卫所吗,路费、粮食全都没有,十之八九会饿死在路上! 就算侥幸回去了,也会受到重罚的,或者到边塞充军,或者罚做苦役,那样生不如死! 既然如此,不如一起落草为寇算了,运气好的话,或许有条出路呢,大明王朝的开国功勋们里面,很多人就是出身草莽啊,别人能做到的,自己未尝做不到! “薛小兄弟,你跟我们一起不?” “这个嘛?” 说实话,薛羽不想队伍解散,那样自己又变成黑户了,之前的苦累也就白受了! 薛羽也不想落草为寇,或者揭竿而起,不是没有胆量,而是时机不成熟! 因为自古以来,造反者都遵循一个规律: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 秦末,陈胜、吴广率先在大泽乡起义,喊出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口号,可是攻入关中,灭亡暴秦,分享胜利果实的,却是项羽和刘邦! 隋末,瓦岗军率先崛起于河南,围攻洛阳,声势浩大,重创了隋王朝的统治力量,可最后得了天下的,却是稍后举兵的李渊、李世民父子! 而那些率先造反的前辈们,无一例外的兵败身亡,成为了后来者的垫脚石,只剩下一座无人吊唁的孤坟! 同样道理,大明王朝已经腐朽了,可是距离灭亡还有一段时间,现在就扯旗造反的话,誓必受到朝廷的残酷镇压,第一个造反的人决不会有好下场,不是千刀万剐,就是诛灭九族! 薛羽不想被绑到法场上,一刀一刀的削成骨头架子,也不想做别人的垫脚石,因此不能扯旗造反,起码二十年之内不能! 不扯旗造反,也不能就地解散,那就只有去陕西落户了,队伍就得走下去,人们就需要有粮食! 要想有粮食,就要先有钱财,可是钱财从何而来呢? 薛羽摸了摸身上的包裹,里面藏着金丝软甲、紫薇软剑,都是价值连城的东西,可自己掏出来的话,只怕非但换不来钱财,反而引来杀身之祸! 脖子上还有一把长命锁,起码值百十两银子,可这是雍蝶儿送给自己的信物,拿去换钱有失人品,也舍不得! 那里有钱财呢,天上不往下掉,地里又挖……挖……好像能挖出来! 薛羽环顾四周,一眼就看到数里之外,纱帽岗上的李家祖坟,眸子中不禁冒出了金光! “大家千辛万苦走到了这里,就地解散太可惜了,其实只要咱们送点钱财,就可以领取到粮食的,也就能继续走下去了,如此才是一条活路!” “薛小兄弟啊,大家都一贫如洗了,那里还有钱财呢,何况姓李的贪婪至极,没有百八十两银子休想成事,总不能像其他队伍似的,卖活人湊银子吧,那也太缺德了!” “钱财吗,咱们可以找人借一点啊!” “人生地不熟的,谁肯借给咱们钱财呢?” “李家是杞县大户,肯定有的是金银珠宝,咱们找李家的列祖列宗,借上一点不就行了!” “小兄弟说笑了,李家是本地的一霸,又是出了名的吝啬,如何肯借钱给咱们,再说李家的列祖列宗早埋进坟地里了,活人找死人借钱……嘎!” 张小旗的话戛然而止,一对眼睛瞪的比鸭蛋还大,他听出薛羽言语中的意思了。 活人找死人借钱,那就只有一个办法,偷坟掘墓! 李家世代高官,纱帽岗上的巨冢里面,肯定陪葬了大量金银珠宝,这要是弄出来的话,别说领一点粮食了,一路吃喝玩乐的到陕西都足够了。 第56章 旋风铲! 自古以来,偷坟掘墓都是一件又危险、又损阴德的事情,如果被官府捉拿住了,对盗墓贼更是要依法严惩的! 《大明律》规定:凡发掘坟冢见棺椁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已开棺椁见尸者,绞;发而未至棺椁者,杖一百、徒三年! 若冢先穿陷或未殡埋,而盗尸柩者,杖九十、徒二年半;开棺椁见尸者,亦绞。其盗取器物砖石者,计赃,凡盗论,免剌。 …… 可话又说回来了,盗墓固然是重罪,可与活活饿死相比,那就不算什么了。 至于损阴德,那就更不是问题了! 李主簿阴险贪婪,连灾民的口粮都克扣,不知害死了多少人呢,现在挖了他家的祖坟,不是损阴德,而是积功德! 因此上,对于偷坟掘墓的事情,大家丝毫没有心理负担,反而表现的很积极! 问题是,想要偷盗李家的祖坟,不是一件容易事啊! 因为时局动荡,不断有饥民闹事,李主簿也担心祖坟受人骚扰,特意派了四名家丁守在纱帽岗上,他们白天提着棍棒巡逻,晚上就住在附近的草棚中,一天十二个时辰不离开! 要想盗墓的话,只能夜间偷偷的去、偷偷的下手,如果动静太大,被看守的家丁们发现了、抓住了,那可就麻烦大了,李主簿非疯狂报复不可! 退一步说,就算没有被抓到,一夜间挖掘不开的话,事情同样麻烦! 因为第二天,家丁们巡逻的时候,一旦发现了挖掘的痕迹,立刻就会报官,并加派人手巡视,以后再想盗墓就没机会了。 换而言之,必须一夜之间,在不惊动看守的情况下,挖开那些坚固的巨冢、顺利的把金银珠宝弄出来,并要做的不留痕迹,以免事后被人发现了,可谁有这般本领呢? 张小旗、胡大锤等人互相看看,全都摇了摇头,最后把希望的目光落在了薛羽身上! 这个神奇的少年,提出了盗墓的建议,或许有办法解决难题吧? 又或者,他就是一个盗墓贼! 众人不禁想起了,薛羽在野外找水源的本领,若非精通寻龙点睛之术,是决做不到这一点的! 而寻龙点睛之术,是一个高级盗墓贼必备的本领! “这件事情我可以做到,而且做的天衣无缝,不过需要几样东西!” “小兄弟请说,都需要什么?” “一块结实的黑油布,面积越大越好,两盘长绳子、两把精钢铲子、八根蜡烛、四个黑驴蹄子、三斤糯米、六挂大蒜、十几只大麻袋……还有一只大白鹅、一个大风箱、一把旋风铲!”薛羽从没盗过墓,却看过很多盗墓类小说,因此需要什么工具,说的头头是道! “别的东西还好说,我们一定想方设法弄来,可是这旋风铲,恕我等见识浅薄,却从来没有听说过!”张小旗、胡铁匠对视一眼,他们现在完全确定了,眼前这个少年人,就是一位盗墓高手,没准还出自盗墓世家呢,否则不会有这么专业的知识! “旋风铲吗,就是一种挖洞用的工具,它的结构是这样子的……”薛羽想起来了,旋风铲这种工具,要到民国时期才出现,现在是大明万历年间,难怪这些人不知道了。 于是找了一根枯枝,在地上画起了形状图: 一根中空的铜棍,里面装有机括,九片精钢打造的波浪叶、就像九片花瓣一般插在铜棍前端,前端有专门的插槽锁簧,钢叶一插进去,就立刻被锁簧牢牢地固定住了! 铜棍尾端有摇杆,只要一用力摇动,九片波浪叶片就会旋转起来,犹如电风扇一样排开泥土,迅速钻出一个盗洞来! “好精妙的挖掘工具,只怕是天下难寻了,不过要是有间铁匠铺子、有合适的钢材,只要一个多时辰,我和几个兄弟就能把旋风铲打制出来,保证分毫不差! 至于铲子、风箱,我们兄弟手中就有,都是好钢材打制的,就算是铲石头都不会卷刃!”胡大锤和几个同伙是铁匠出身,技术还相当精湛,这次移民到陕西去,他们也没忘了把吃饭工具带上! “好,打制旋风铲的事,就拜托给胡兄弟了,至于剩下的东西,就交给我老张了!”张小旗是个说干就干的性格,立刻带着胡大锤几人进城去了,半天之后返回,果然把需要的东西全弄齐了。 还扛回一柄旋风铲,大小尺寸丝毫不差,火候掌握的也好,九片波浪叶片钢口极佳,边刃打磨的锋利无比! 原来进城之后,胡大锤找了一间铁匠铺子,借用人家的工具,亲手打制了这把旋风铲! 不过薛羽注意到,张小旗的绣春刀不见了,看来他是当了祖传的宝刀,才买回来这些东西的! 计划有了,工具齐了,剩下就是人员了,偷坟掘墓不能人太多,否则目标大了,容易暴露行踪,而且派的必须是精兵强将! 张小旗要留在宿营地,照管着一众老弱妇孺们,于是派了三名心腹士卒参加这次行动! 胡大锤本人参加,又挑了三名身强力壮的同伙,他们是干重活的主力军了,其中就包括‘黄鳝鱼!’ 薛羽自然要去了,再加上猴子、大黑,这二人各有绝活,且要负责重要任务呢! 万事俱备,剩下就是等时间了! ………… 金乌西坠,玉兔东升,天色很快黑下来了,眼看时机已经成熟,薛羽等人扛着工具、悄悄的离开了宿营地! 因为李家人专横霸道,不准灾民们在祖坟附近停留,因此纱帽岗周围五六里范围内,一个宿营地也没有,自然也见不到人踪了。 得益于此,薛羽一行人非常顺利的,来到了纱帽岗下,先躲在了几颗大树后面,观察岗上的情况! “五魁首啊,八匹马啊--喝!喝!” …… 只见上岗的必经之路旁边,有两间草棚子,里面灯火闪烁,人影晃动,且有划拳声传出,那是几名家丁在饮酒呢! 大晚上在墓地待着,难免有点瘆人的,喝酒壮胆也是正常事,不过要想盗李家祖坟,必须把这几名家丁解决掉,以免碍手碍脚! 杀了他们吗? 大可不必,那就等于告诉别人,李家祖坟被盗墓贼光顾过了,必然引起官府的追查,薛羽早就想好了对策,既不大动干戈,又不留下蛛丝马迹! “猴子、大黑,看你们得了,按我之前交待的办!” “明白了,老大!” 在夜色掩护下,二人蹑足潜踪,慢慢的靠近了草棚子,一个躲在了前面,一个躲在了后面! “咕咕!--咕咕!” 大黑练过口技,把手指放在唇边,两边腮帮子鼓鼓着,学起了野鸡的叫声,学的惟妙惟肖! “野鸡,外面有野鸡,快点抓回来,正好给咱们几个下酒用!” “听,好像在东边呢,咱们过去看看,肯定是一只大肥野鸡,没准还有野鸡蛋呢!” …… 听到野鸡叫声,几名家丁都冲了出来,手中还提着灯笼,在乱草丛中四处寻找着,想要弄一份下酒菜! 大黑一边飞快后退,一边继续学野鸡叫,把几名家丁吸引过去了…… “嗖!-嗖!” 趁此机会,猴子从黑暗处一跃而起,闪电般钻进了草棚当中,很快又跑了出来,重新躲进了草丛中,手中紧握一个小瓶子,正是从猛虎帮带出来的蒙汗药! 这就是薛羽的计划了,给几名家丁下点蒙汗药,让他们好好的睡上一夜,自己就可以带人从容不迫的挖李家祖坟了。 明天早晨,几名家丁醒过来了,只会以为喝醉了,不会有别的想法! 退一步说,就算他们发现不对劲了,也绝对不敢声张的,否则看守祖坟不利,李主簿会扒了他们的皮! 人都是自私的,不会做对自己不利的事情,因此闭口不言、装作糊涂,才是他们最好的选择! “他妈的,到嘴边的野鸡飞了,真是晦气!” “好了,咱们回去接着喝,喝个一醉方休,这看坟地的差事,真他妈不是人干的!” “不干也得干啊,这年头,谋份差事不容易!” …… 片刻之后,四名家丁骂骂咧咧的回来了,有两个还灰头土脸的,原来的天黑没看清楚,不小心栽进了一个大土坑中! 接下来,四个人钻进草棚中,继续的划拳行令,大碗喝酒,大块吃肉! 又过了一会儿,喧闹声停止了,响起了震耳的鼾声! “成了,咱们上去!” 留下了‘黄鳝鱼’,在高岗底下放哨,顺便监视几名家丁,以免他们突然醒过来了。 薛羽带着其他人,顺着一条青石台阶小路,飞快的上了纱帽岗,准备对李家的祖坟下手了! 第57章 鹞子翻身法! 纱帽岗上,密密麻麻的满是坟冢,起码有数百座之多,并严格按照祖先在上、子孙在下,嫡出在左、庶出在右的顺序排列着,还非常的整齐呢! 借着如水的月光,可以清楚看到,一座座墓碑上的文字: 从一品光禄大夫-吏部尚书-谥‘文简’-李公幽云、诰赠夫人张氏之墓! 正三品正议大夫-礼部右侍郎-李公义顺、诰赠夫人王氏之墓! 正七品宣议郎-县令李公朝阳、宜人赵氏之墓! …… 李青柏及妻子许氏之墓,不孝子李顺哲敬立! 观察发现,李家祖坟有个有趣的现象,就是年代越久远的坟墓,修葺的越是简朴,但是墓主人的官职却很大! 相反的,年代越是近的坟墓,修葺的就越豪华,可是墓主人的官职却很小! 尤其最新的几座,墓主人干脆没有官职,就是平民百姓、顶多算个富人,可是坟墓修葺的,比一般高官的墓还要气派呢! 由此可以推断出,李家本来也是寒门小户,一代代的靠着务农,或者做工为生,后来积攒了一些钱财,开始供家中子弟读书,想要通过科举改换门庭! 天随人愿,家中真出了一个勤奋好学的后生,十年寒窗苦读、一朝金榜题名,顺利进入了仕途,一举光大了李家门楣! 因为出身寒门,这位后生深知民间疾苦,故而立志做一个公正廉洁、爱民如子的好官! 他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一辈子奉公执法,为老百姓做了很多好事,仕途上也是步步高升,最终成为了从一品的大员,死后还受到了朝廷褒奖,加谥号:文简! 按照大明朝:正、贞、成、忠、端、定、简、懿、肃、毅、宪、庄……的文官谥号排名顺序,能够被追谥为‘文简’,已经相当不错了,称得上生荣死哀! 这位大清官,就是埋在那座最古老、也最简朴的坟墓里的--从一品光禄大夫-李幽云! 李幽云为官清廉,家教严谨,因此他的儿子也很有出息,做了礼部右侍郎,虽然不如当老子的官大,可也说的过去了。 可是接下来,就和很多宦官世家一样,李家也陷入了黄鼠狼下耗子,一代不如一代的恶性循环中! 李家后代子孙从小生活优越,不识民间疾苦,结果变得越来越骄奢淫逸、越来越贪婪霸道,也越来越没有出息,官职自然也就越来越小了,甚至连科举都考不上了,结果又变成了平头百姓! 其实不止是李家,纵观整个大明王朝,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朱元璋英明神武,朱棣也不逊色多少,可后来的皇帝一代不如一代,国势也变得越来越弱了,早晚必然烟消云散! “薛小兄弟,这里坟墓太多了,咱们挖那一座啊?” “就挖那座最大、最新的坟墓!” “好嘞!” 薛羽目光转动之间,选好了下手的目标。 一则,这是最豪华的一座坟墓了,里面的陪葬品肯定也最多,横竖是偷坟掘墓一次,不如豁出去干一票大的,多弄一些金银珠宝,足够大家衣食无忧的走到陕西了,还能救济一下其他灾民! 二则,这座墓的主人叫李青柏,就是那个李主簿的亲爹! 有道是:子不教,父子过,李主簿这么人品败坏、贪婪无厌,归根结底是他爹没教育好儿子! 现在挖了李青柏的墓,也算是对他的小小惩罚吧! …… 李青柏的墓很大,前面是青石雕刻的墓碑,放祭品用的石台,两侧还有石制的栏杆,后面是两扇紧封的墓门,斜向下的墓道,以及青砖砌成的拱顶墓室,周围还有厚厚的封土! 或许是生前缺德事干多了,担心死后被人刨坟掘墓吧,李青柏的墓修的相当结实! 两扇墓门都是整块花岗岩雕刻成的,看样子没有一千斤,也有八百斤,从内部封死以后,人力很难把它打开的。 以此类推,斜长的墓道里面,肯定也填充满了石条、沙子之类,没准还有第二道石门呢,就算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打开墓门,也无法进入墓道的! 修葺墓室用的青砖,每一块都有二三十斤重,砖与砖之间用糯米汁、鸡蛋清调和石灰抹缝,连锥子都插不进去,拱形圆顶上面,还浇铸了一层生铁水,弄的是坚固无比! 如果靠着蛮力硬挖,就凭薛羽、胡大锤这些人,别说是一个晚上了,恐怕一个月也休想挖开! 幸好在盗墓方面,薛羽有丰富的理论知识(看过《鬼吹灯》、《盗墓笔记》、《阴阳秘录》等多部小说),知道如何对付这种坚固的坟墓! 正所谓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李青柏的坟墓很坚固,前、后、左、右以及顶部都无懈可击,可却偏偏遗漏了下面! “咚!咚!” “把油布铺开,咱们开始动工了!” “是!” 薛羽围着坟墓转了两圈,凭着多年勘探工作的经验,大致判断出了墓室的中心位置、以及埋藏深度! 又在距离墓室一丈远的位置,找了一个土质最软的地方,还用力跺了两脚! 众人立刻把油布展开,平整的铺在了草地上,足有二十几个平方,这是大户人家搭彩棚之时,专门用来遮雨,或者遮阳用的! 薛羽拔出匕首,在刚才自己跺脚的位置,割下一个直径两米左右的圆,又用一柄精钢铲子把下面的草皮,小心翼翼的的铲了下来,完整的放在了旁边! “胡老大,下面就看你们的了,从这里往下挖掘,至少要挖两丈深才行!” “薛小兄弟,你就瞧好吧!” 胡大锤早就准备好了,只见他把旋风铲插在地上,用力摇动铜手柄,九片精钢波浪叶随之旋转起来,把碎石、泥土向外排开,很快钻出一个三尺多深,脸盆大小的圆洞! 把旋风铲提起来之后,其他人一拥而上,用铲子、镐头迅速挖掘着圆洞,把它扩大到直径两米左右! 而挖掘出来的泥土,在薛羽的指挥下,就堆放在油布上面,这样做的目的吗,要稍后才能知道! 就这样,薛羽负责指挥,胡大锤专门钻眼,其他人扩大钻洞,如此反复循环不停! 今晚的行动,关系到明天有没有饭吃,以及两百多人的生死,因此大家都很卖力气,加之薛羽选的位置土质松软,因此只用了一个多时辰,就挖出一个两丈深的圆洞! 而后薛羽测量了角度,指挥大家用同样方法,对着墓室方向挖掘,推进一丈五尺距离之后,再向正上方挖掘,这就是盗墓贼的绝技之一--鹞子翻身法! 李青柏的墓室,大约入地一丈五尺深,四周是坚固的青砖墙,上面是浇了铁水的圆顶,五个方面都坚固无比,唯独底部是普通泥土! 就在墓室附近地方,挖一个两丈深的地洞,再对着墓室方向推进,这样就从砖墙底下过去了,而后再向正上方挖掘,就顺利进入墓室中心了! 由此可见,再坚固的坟墓,也挡不住盗墓贼的步伐,李家的祖坟如此,帝王陵墓也不例外! 大汉二十四帝的陵墓、大唐的关中十八陵、南宋的江南六陵,以及无数帝王将相的陵墓,无不被人挖掘开了,珠宝一扫而空,尸骨弃于荒野,任由飞禽走兽啃噬,其状惨不忍睹! 其实要想死后睡的安稳,也不是什么难事: 不封不树,不碑不刻,不陪葬任何金玉之物,一身常服,一口薄棺,三尺黄土足矣! 墓里没钱,自然也就不招贼了! 很可惜,这个道理很多人知道,却没几个人真正做到。 没办法,荣华富贵太过诱人了,纵然躺在了棺材里,还是想把它牢牢的抓住,带到另一个世界继续享受! “老大,挖通了,挖进墓室里面了!” “别进去,快点退出来!” 猴子的身材瘦小,负责在前面打头阵,听到了欢呼声,薛羽连忙把他叫了出来! 墓室封闭时间太长了,里面肯定严重缺氧,没准还有有害气体呢,活人贸然的钻进去,十之八九就给墓主人陪葬了。 很多贪财、又性急的盗墓贼,就是这样丢了小命的! 猴子退出来之后,薛羽指挥着几个人,把风箱对准了盗洞口,拼命向里面吹风,促进空气流通! 吹了一会儿之后,又把那只大白鹅取了出来,解开嘴上的绑绳,顺着盗洞扔进了墓室之中! “轧!轧!” 大白鹅进入墓室之后,不断的发出叫声,没有任何异样发生,薛羽这才放心的点了点头,又向猴子、大黑使了个眼色! 多年的小伙伴了,早已是心有灵犀,二人立刻退到了地上,悄悄握住腰间匕首,牢牢地守住了盗洞入口! 自古以来,遇难的盗墓贼,一小半是技术不高,不慎丧命墓中的,可另有一大半,却是死在了同伙手中! 现在是三股人合伙盗墓,一会得手之后,谁又敢保证胡大锤,或者其他人,不会见财起意,进而动了杀心呢? 薛羽没有害人之心,可也不想被别人活埋在墓室里,因此提前做好了防范,倘若真有变故发生,自己的龙鳞匕首也不是吃素的! 第58章 长明灯! “刷!-刷!-林师傅保佑啊,金光护体,万邪不侵,僵尸、女鬼、吸血鬼统统退避!” “天清地明,阴浊阳清,五六阴尊,出幽入冥,永镇中位,护自成仙,脚踏七星……下一句啥词来着,糟糕,忘了!” 站在盗洞入口处,薛羽先仍了三大把糯米,而后脖子上挂着大蒜,左手举着蜡烛,右手拿着黑驴蹄子,口中念念有词,小心翼翼的钻进了墓室中! 按照唯物主义理论,这个世界上没有鬼、也没有僵尸! 可二十一世纪的大好青年,都一下子穿越到大明朝了,因此对鬼神之说,薛羽不可全信,也不敢不信啊,还是小心一点为好! 万一真蹦出个‘大粽子’,自己有糯米、大蒜、黑驴蹄子几样法宝,就算打不过,起码可以全身而退吧? “林师傅是谁啊?” “不清楚,估计是位道行高深的天师吧,跟刘伯温差不多那种!” “薛小兄弟竟是天师弟子,难怪敢带着咱们来盗墓,这叫艺高人胆大!” …… 胡大锤等人有样学样,也钻进了墓室中,兴奋紧张的同时,目光紧盯薛羽的一举一动、耳朵也都竖起来了,想要偷学几招本领! 没办法,大灾之年,民生疾苦,就算拼尽全力干活,也挣不来一日三餐,不知多少人活活饿死呢! 这要是学会了盗墓的本事,以后随便挖上几铲子,就一辈子吃喝不愁了,而且专挖贪官污吏、地主老财的坟墓,这样既能发财,又能出气,可谓是一举两得啊! 至于那位神秘的林师傅,究竟是何方神圣,他们打破脑袋也想不到的! “让外面的人继续鼓风,一刻也不能停下来,这里还是有点憋气、呼吸不畅!” “大家注意蜡烛,一旦熄灭了,立刻撤出墓室,千万不要犹豫!” …… “薛小兄弟,为啥蜡烛灭了,咱们就要撤呢,好不容易进来的,重新点上不就行了?” “人点烛、鬼吹灯,不想死在这里,就得撤出去,明白?” “明白、明白!” 烛火灭了,意味着墓室内氧气不足,人会窒息而死的,不过这种科学原理,跟胡大锤等人讲不清楚,薛羽只好用鬼吓唬他们了,效果非常明显,几个人果然变得小心翼翼了,生怕真有孤魂怨鬼冲出来! 与此同时,借着蜡烛的光芒,薛羽仔细打量着墓室内部,一丈多高,上面是拱形圆顶,下面呈正方形,大约三四十平的面积,五个人在里面一点也不拥挤! 周围墙壁上,分别描画着春、夏、秋、冬四季风光,构图严谨,季节特征鲜明,鸟兽形象生动,一看就是出自巧匠之手! 南侧有一道大石门,从里面用条石顶住了,外面应该就是墓道。 而在墓室北侧,有一块巨大的青石基座,上面并排放着一口黑漆棺材、一口朱漆棺材! 按照中国人的丧葬文化,老者年过古稀、无疾而终的,属于喜丧,当用朱漆棺材入殓,以示这不是一件悲伤的事情! 如果是非自然死亡的,比如飞来横祸,或者被仇人所杀之类,则用黑漆棺材入殓,以示亲友们对死者的无限哀悼! 夫妻并列,男左女右,如此推算下来,躺在黑漆棺材里面的,正是李主簿的亲爹李青柏了。 这家伙肯定生前不干好事,结果遭了报应,就不知是被仇家明枪明刀干掉的,还是另有故事,反正不得好死就是了! 棺材前有个长条石案,原来摆放着一些贡品,已经全部腐烂掉了,还有两盏长明灯,也早就熄灭了! 再往墓室周围看看,竟然是空荡荡的,什么东西也没有,这下薛羽、胡大锤几人都有点傻眼了。 冒着极大的风险,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钻进了墓室中,本想着弄走一些陪葬品,好进城去换粮食救命的,没想到什么也没有! 难道说,之前的猜测错了吗,这座看似豪华的坟墓,只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又或者,墓主人的品性,没有想象的那么糟糕,是个不贪恋富贵的正人君子? “啊,鬼火,有鬼啊!” “快跑,救命啊,鬼扑过来了!” …… 正百思不得其解之间,突然有异变发生,棺材前的两盏长明灯,竟然死灰复燃了,并发出明亮的蓝色火焰,还不停的来回摇曳呢! 这可把几个人吓坏了,胆小的直接瘫坐地上,浑身抖如筛糠一般,胆大的转身就向外跑,却在狭小的洞口处挤成一团,结果谁也没跑出去,反而摔成了滚地葫芦! “大家不必害怕,根本就没有鬼,只是一点磷火罢了!”只有薛羽神态自若,还走上前去,围着长明灯转了几圈,仔细欣赏这种冥器! 传说中,人死之后变成鬼魂,随风四处飘荡,还要到地府接受审判,之后就回到自己安葬的地方,从此以坟墓为家,继续享受生活! 生前有钱有势的,死后依旧荣华富贵,生前穷困潦倒的呢,死后还是一个穷鬼! 那些富贵人家,担心亲人的鬼魂会迷路,就在墓室内安放长明灯,好让亲人的鬼魂看清道路,顺利回到安葬的地方! 《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始皇初即位,穿治郦山,及并天下,天下徒送诣七十馀万人,穿三泉,下铜而致椁,宫观百官奇器珍怪徙臧满之。以人鱼膏为烛,度不灭者久之!’ 以人鱼膏为烛,就是指长明灯了,因为这种灯使用的灯油,是从深海鱼类身上提炼的,可以长时间的燃烧不灭,价格自然也很贵了。 已经熄灭的长明灯,又为何死灰复燃了呢? 原因也很简单,燃烧是需要氧气支持的,可棺椁安放好之后,墓室就完全封闭了,外面新鲜的空气进不来,内部的氧气又慢慢的耗尽,长明灯自然就熄灭了! 长明灯灭了,可是灯油还有剩余的,会慢慢挥发出一些可燃气体,因为墓室内没有氧气了,可燃气体也就没啥用处! 直到薛羽等人挖开了墓室,外面的新鲜空气大量流入,可燃气体才有了用武之地,通过一些自然化学反应,让长明灯死灰复燃了,并发出明亮的蓝色火焰,那是甲烷气体在燃烧呢! 如此简单的化学原理,后世的初中生都明白,自然更难不住薛羽了,他连化学方程式都能写出来,而其他人不明真相,以为是闹鬼了,被吓得半死! “薛小兄弟,真是胆量过人,俺胡大锤佩服的五体投地!” “全起来吧,根本就没有鬼,都是五尺高的汉子,还没一个少年人胆大,真是丢死人了!” …… 看着薛羽怡然无惧的样子,其他人也镇定了一些,又看看墓室四周,的确没有鬼魂出现,这才彻底放下心来,一个个不好意思的爬了起来。 而通过这件事情,大家对薛羽的敬佩之情,上升到了一个新高度,什么叫大将军风度,什么叫一身都是胆,眼前这位就是例子了! 这样智勇双全的少年人,以后要不一飞冲天,那才是没天理呢! “嗯,原来如此,李家人真是胆大包天,竟然敢犯僭越之罪!”两盏长明灯复燃,让墓室内更加明亮了,薛羽目光转动之间,终于发现了问题所在! 原来墓室左右两侧,各有一个小石门,一人多高,四尺多宽,都是用整块大青石雕刻成的,颜色与墓室墙壁完全一样,加之落满了尘土,故而刚才谁都没看见! 有两个小石门,说明在主墓室之外,至少还有两间侧墓室,用来放置陪葬品,这个问题可就严肃了。 朱元璋建立的大明王朝,是一个等级森严、条令严苛、简朴刻板的世界,对衣食住行皆有严格规定,人们稍微不留神就会违规,进来招来牢狱之灾,甚至杀头之祸! 就拿住房来说吧,亲王的府邸、正门、前后殿、四门、城楼都要用青绿点金装饰,廊房要用青黑装饰,王府的规格乃至房间数目,也都有严格规定! 亲王如果擅自装修房间,或者多盖几间府邸,那可不是闹着玩的,重了可以直接以‘谋反大罪’论处,进而削去爵位,赐三尺白绫! 百姓的住宅规矩更多:不许建歇山转角、重栏重栱,不许有彩绘图案,如果谁修错了房,或者画错了图案,同样要重重惩罚的。 如果房屋的图案上,不小心出现了诸如日月、龙凤等象征皇权的内容,直接以谋反论罪,满门抄斩,诛灭三族! 有人肯定想了,人活着的时候,受大明皇帝管辖,不敢有僭越之处! 人死了以后呢,就归阎王爷管了,皇帝的规矩就没用了吧? 不好意思,朱元璋绝对是最为专治的皇帝了,就算是人死了,也照样要立规矩! 大明朝还有森严的丧葬制度,必须根据逝者生前的社会地位,举行与之对应的葬礼,包括死后穿什么样的衣服,用什么样的棺材,建什么样的坟墓都有规定! 李青柏生前无官无爵,只是一个平头百姓,虽然家大业大,金银成堆,骡马成群,可依旧是一个百姓! 按照他的身份,死后最多建一座墓室,高不能过八尺,大不过一见,墙壁上不能有彩绘图案! 可现在这座墓室,高一丈有余了,墙壁上画满了图案,还修筑了两间侧室,以平民的身份,使用官员级别的墓室,这可是僭越之罪呢! 不客气的说,如果薛羽到官府去揭发,就能定李家人的罪了,不过薛羽也难逃牢狱之灾,你不钻进人家墓室里,又如何知道僭越了呢? 话又说回来了,这座墓室的规格僭越了,那么陪葬品的数量、珍贵程度,肯定也数倍、十数倍的超出了规定! 这对薛羽等人来说,就是一件大好事了,可以多弄些金银珠宝,多救一些穷苦百姓! “嗨!……不行!” 胡大锤几人上前,试图把石门给推开,哪知连试了几次,石门却纹丝不动,显然里面有东西给顶住了。 石门有一人多高、四尺多宽,起码有上千斤的份量,如果用锤子、铲子硬砸的话,一夜之间肯定弄不开的,旁边的坚固墓墙也是如此! 好不容易进来了,却打不开陪葬室的门,这如何是好,难道前功尽弃了? “你们闪开,让我来!” “薛小兄弟?” 第59章 金花银! 胡大锤和几名同伙都是铁匠,身高体壮,臂力过人,他们合力都推不开的墓门,一个少年又如何打开呢? 只见薛羽观察了一番,开始向墓门上方摸索,可惜受身高的限制,根本就够不到门框! “胡大锤,把我抬起来,再给我一把小锤子!” “好嘞!” 胡大锤双臂舒展,轻松的把薛羽举了起来,让他骑在自己脖子上,这样高度正好合适,活动起来也方便,旁边的人则递过一柄小锤子! “咚!咚!” 薛羽手握小锤子,挨个敲打墓门上方的青砖,这些青砖极为巨大,又是用糯米汁、鸡蛋清调和生石灰抹的缝,修葺的非常坚固,薛羽这点力量根本敲不开! 可薛羽没有放弃,仍然认真敲打着,当敲到第九块青砖之时,不一样的感觉传来,它轻微的动了一下! “咚!咚!” 薛羽开始加大力量,小铁锤不断的敲击着,青砖渐渐向内凹陷,终于哗啦一声掉进墓室里面去了,露出了一个大窟窿! 又取出事先准备好的小铁钩,前面四个钢爪,后面连着长长的绳索,从窟窿塞进了墓室中,来回的游荡着…… 薛羽耳朵贴着墙壁,一边听着动静,一边收缩绳索,很快感觉钩住了什么东西,用力拽了几下,结果没有拽动! “你们几个拽绳子,要慢慢的!” “是!” “噗通!” 叫过两名士卒,用力帮着拽绳子,试探几次之后,随着一声闷响,有什么东西被铁钩拽落在地上了。 “好了,用力推门!” “好嘞!” 胡大锤与三名同伙一字排开,八只胳膊抵住石门,用出吃奶的力气推了起来,随着一阵嘎嘎的怪响,石门真的被推开了! 借着烛光可以看到,石门里面的地上,有一根碗口粗的青石条,起码有六七十斤重,之前就是它抵住了石门。 原来古人很聪明,为了防止陪葬室内的东西被盗,在修葺石门的时候,会在里面安一个卡槽,上方悬挂一块长石条! 石条上栓着绳子,在石门正上方位置,再留下一块砖的空隙,把绳子掏到外面来,用力拉起来。 石门关闭之后,外面的人松开绳子,石条就会落在卡槽中,从内部牢牢的顶住了石门,外力就很难把门打开了! 最后把绳索割断,用一块青砖把空隙填充上,从外面看起来一点破绽也没有! 不过这块青砖是后填充进去的,与周围青砖的空隙比较大,结合的也不够坚固,很容易被敲开的! 薛羽看过多本盗墓小说,知道这种机关的设置方法,因此反其道而行之,找到青砖,敲开窟窿,再用铁爪把青石条钩掉,自然就能推开墓门了。 ………… 和之前的顺序一样,推开石门之后,众人没有急着进去,而是等着空气流通之后,把大白鹅扔了进去探路! 听到白鹅叫的很欢实,又扔了几把糯米,这才放心走了进去,众人眼睛不禁为之一亮! “打开看看,有什么好东西!” “银子,好多银子,哈哈,这下发财了!” …… 借着烛火可以清楚看到,这间侧墓室大约十几个平米,地上堆着大大小小的箱子,打开第一个黄花梨箱子,众人就欢呼雀跃起来了,里面整齐码放着十枚大银锭,每一个重有五十两,而且是最好的金花银! 银锭形如小船,上面还刻着:万历三十五年九月-河南-开封府-盐税-五十两的字样! 明朝初期,各地赋税以收实物为主,可是实物储存困难,运输过程中消耗极大,收取时营私舞弊的机会又多,结果弄的是国库空虚、百姓疲惫,全便宜中间那些贪官污吏了。 万历九年,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把各省、州、府、县的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大大简化了征收手续,既减轻了百姓负担,又充实了国库,还使地方官员难以作弊,可谓一举三得! 不过地方收上来的,都是一些碎银、杂银,需要重新融化、铸造成统一的官锭,才能上交国库的,而按照银锭纯度不同,又有金花、绿花、黑花之分! 其中金花银成色最好了,纯度在九成五以上,专门给京师的皇亲国戚、文武官员们发俸禄之用,地方上是很少见到的! 李主簿连地方官都算不上,顶多是个小吏头目,不可能领到金花银做俸禄的,何况是五百两之多,还是同一批次铸造的! 那就只有一个解释了,这家伙贪污官银了! 一条鞭法固然是好,可也有漏洞的,比如说火耗! 碎银在熔化重铸过程中,要剔除其中杂质,并产生一定的损耗,称之为‘火耗’,火耗由老百姓来负责,可数量多少由官府决定! 一般州、县的火耗银,每两达二三钱,或者四五钱,有些缺了大德的能收到七八钱,甚至更多,而实际消耗远远小于这个数字,中间的差价吗,自然就归官吏们所有了。 五百两金花银,十之八九就是这么来的。 再往深处想,一个小小的县衙主簿,就敢贪污这么多了,上面的县令、知府、布政使……又该贪污多少呢? 官吏横征暴敛,就算是不闹灾,百姓们的日子也不好过,何况如今连年大旱、赤地千里啊!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众人继续打开其他盒子: 一个红木盒子里,装着十几枚玉佩,皆是和田美玉! 一个金丝楠木盒子里,装着十几颗珍珠,皆有蚕豆大小! …… 墓室内本来比较昏暗,如今这些金银珠宝映着烛光,瞬间让墓室明亮了很多,也映花了众人的眼睛,都有点发呆了! “都愣着干什么,赶快往外搬啊!” “好嘞!” 薛羽一声断喝,其他人这才回过神来,开始往外搬东西,猴子、大黑则在外面接应着! 凡是搬出去的东西,全部用麻袋套起来,一是防止运输途中掉落,二是避免带回去以后,被别人看见了! 搬完左侧墓室之后,众人又冲进了右侧墓室,用同样的方法打开,这里的东西杂乱一些了,枕头、锦被、蚊帐、坐榻、镜子、餐具……还有十几箱子的衣服,应该都是墓主人生前用过的,全都带到地下来了。 这些东西都价值不菲,要是带到外面去,肯定卖个不错的价钱,可惜今夜来的人手有限,拿不走这么多的东西,只要挑选贵重了! 找到一个五彩盒子,里面全是珠宝首饰,镯子、发簪、步摇、耳坠、香囊……材质不是金的,就是银的,有的还镶嵌着宝石、珍珠、玛瑙等物,每一件都价值不菲! 还有一套餐饮器皿,是纯银打制的,一并搬出去了! 另外吗,在一个装衣服的大箱子里面,又找到一个小箱子,上面还挂着银锁! 一锤子砸开之后,里面的东西很惊人,竟是一身全新的官服,乌纱帽、红锦袍,中间缀着云雁补子,还有一条素金带,一双粉底皂靴,这是大明朝四品文官的服饰! 旁边还有一套,与之对应的诰命夫人服饰! 这是平民的坟墓,怎么会有官员服饰做陪葬品呢? “哈哈!” 薛羽略加思索,不禁哑然失笑。 墓主人-李青柏生前肯定是个官迷,可惜不学无术,一肚子的草包,没法通过科举入仕,又实在心有不甘,于是偷偷做了一身官服,没事穿上过过干瘾! 身亡之后,又带到墓室里面了,估计是想着在另一个世界,完成自己当官的心愿吧,可又担心被别人发现了,这才锁在了箱子底下! 都变成鬼了,还是个胆小鬼,鄙视他! 连着洗劫了两间侧墓室,弄到了大量金银器皿、古玩珠宝,胡大锤等人仍是意犹未尽,又盯上了主墓室的两具棺材! 按照陪葬的习惯,棺材里放置的东西,才是墓主人生前最喜欢的,也是最有价值的东西! 比如口含的明珠,贴身的玉佩,以及生前使用的印章、填缝用的金银珍宝,随便一件都价值不菲呢! “薛小兄弟,咱们把这两具棺材撬开吧,里面肯定有好东西!” “不要动棺材了!” “这是为何?” “自古死者为大,咱们盗取钱财是为了救人,开棺毁尸就有些过分了,何况剩下的时间不多了,咱们得赶快退出去,否则拖到天亮就危险了!” “好,听小兄弟的,咱们赶快撤吧!” 开棺的提议,被薛羽给一口否决了,尊重死者只是原因之一,另有几个顾虑没有说出来: 一则,人体死亡之后,身体会迅速的腐烂,滋生出大量的细菌以及有害气体,这就是常说的尸毒了! 这次盗墓太过仓促了,没有严密的防护装备,一旦沾染上尸毒,后果不堪设想,很可能搭上几条,甚至十几条人命! 二则,棺材里的东西固然珍贵,比如玉佩、印章之类的,可往往也是独一无二的,且留有标记! 一旦携带出去,很可能被人认出来,偷盗李家祖坟的事情恐怕就隐瞒不住了,李主簿必然疯狂报复,官府也会缉拿盗墓贼的! 三则,按照大明律法:凡发掘坟冢见棺椁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已开棺椁见尸者,绞! 一旦事情败露了,并被官府捉拿住了,不开棺,还有一条活路,开棺,就必死无疑了! 毕竟是三股人合伙盗墓,自己和两个小伙伴的嘴巴可以封严实了,其他人的嘴巴,可就不好说了。 考虑以上三点,薛羽才制止了其他人开棺,在乱世中挣扎求生,就像是万丈高楼走钢丝一样,一步也不能踏错的! 接下来,众人把金银珠宝运了出去,又把墓土填埋回了地洞中! 填土比挖土容易多了,只用了一顿饭的功夫,就把地洞给填平了! 不过在洞口附近,还有一些残余的泥土,就算用笤帚认真的扫,也是扫不干净的,一旦被人发现了,肯定会引起怀疑的,这该怎么办呢? 放心吧,薛羽早就算计到了,大块油布就是为此准备的! 指挥众人四面八方站好了,各抓住油布的一角,一起用力的抖落着,把上面残存的泥土,一点不落的抖进了地洞中,用力给踏平了! 再把之前端下的草皮,小心翼翼的放回原处,有小缝隙的地方,倒上少量的清水,一切就天衣无缝了! 如此一来,就算明天早晨,李家人前来祭拜,也绝对发现不了,自家祖坟已经被光顾过了! “扯呼!” 时值四更,东方未明,薛羽长出了一口气,和众人抬着金银珠宝,以及所有的工具,迅速消失在了夜色中! …… 五更时分。 宿营地中,张小旗一夜未眠,不断的来回走动着,见到众人安全回来了,这才长出一口气,迈步迎了上来! “薛小兄弟,情况如何?” “放心吧,一切顺利,做的滴水不漏!” “收获如何?” “小旗官请看,足够咱们吃喝玩乐到陕西了!” “太好了,薛小兄弟,下一步,咱们怎么办?” 看过弄回来的东西,张小旗不禁眉开眼笑,悬着的心全都放下了,而后又询问起来! 而这小小的一个提问,却证明了一件事情,薛羽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成为大家的主心骨了! “很简单,明天我陪你一起进城去,用这些金银珠宝,贿赂李主簿本人,把口粮领出来!” “有了这些钱财,咱们可以自己买粮食吃了,又何必贿赂姓李的王八蛋呢?” 好不容易得来的银子,又要给送回去,大家都有点舍不得,也不明白这样做得目的! “哈哈,李主簿作恶多端,我要好好的收拾一下他,至于这些银子嘛,他非但一两也拿不走,还得吐出更多的来!” “哦,小兄弟有何妙计?” “大家过来,听我慢慢的说,咱们明天先这样……再这样……最后……嘿嘿!” 薛羽把众人聚在一起,低声交代了好久,听的众人脸色大变,有人甚至颤抖起来,本以为偷坟掘墓就够危险的了,没想到还有更危险,更刺激的事情! “啊,这样做的话,是不是太冒险了,要是露馅了怎么办?”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第60章 只认衣衫不认人! 头尖身细白如银, 论秤没有半毫分, 眼睛长在屁股上, 只认衣衫不认人! 这是一个民间流传的谜语,借着缝衣服的细针,来讽刺那些长着势利眼的小人,可谓是诙谐幽默、入骨三分! 不过也从侧面证明了一点,就是跟势利小人打交道,必须穿一身华丽的行头,否则就会被看不起,事情也就难办了。 第二天早晨,薛羽带着四名小伙伴,连同张小旗、胡大锤等人一起进城之后,没急着去县衙门,而是先去了典当铺,把张小旗的绣春刀给赎了出来,顺便兑换一些碎银子! 否则五十两一锭的金花银拿出来,实在是太显眼了,用起来也不方便,至于那些金银首饰、器皿,则要等离开杞县以后再销赃了,以免的被人认出来! 兜里有了银子,那就是大爷了,先找到一间公共澡堂子,痛痛快快的泡了个热水澡,还好好的搓了一遍泥,一个多月的辛苦跋涉,加之途中缺少水源,大家都脏的不成样子了。 等几个人出来的时候,留下了一水池的黑泥汤子,至于负责搓澡的小伙计,早已累的双臂抽搐、直吐小舌头了! 不过小伙计也不吃亏,六钱银子的打赏,足够他挣上一个月的了,因此强撑着疲惫的身躯、笑容满面的把薛羽等人恭送出来,一口一个欢迎大爷们再来! 接下来,美美的吃了顿早餐,烧饼、油条、包子、鸭血粉丝汤随便的招呼,吃饱喝足之后,又到城内最好的成衣店,挑选合适的衣服,人人都是里外三新,反正花的是李家祖宗的钱,一点也不用心疼的! 头戴四方平定巾,身穿圆领青缎锦袍,腰扎素色长带,旁边缀着百花香囊,脚下牛皮四方靴,再配上一把象牙骨彩绘折扇! 薛羽本就颜值很高,这样一番打扮下来,更显的英俊潇洒了,就是长期挨饿、营养不良,身体太过消瘦了,小脸上也挂着菜色! 自己今天要扮演的角色,是一名出身官宦之家的公子哥,一脸菜色怎么行呢,会被看出破绽的! 幸好旁边有一家香粉店,薛羽买了一些女人用的胭脂水粉,在小脸上薄薄擦了一层,又涂了涂红嘴唇,这下就天衣无缝了。 任谁见到了,也要挑大拇指称赞一声,好一个风流倜傥、唇红齿白的小公子! “小鼠、百花蛇,老大今天是不是帅呆了?” “是,老大最帅了!” “哈哈,你们几个快看啊,周围有好多小娘子指指点点的,估计是在夸我模样英俊呢,你们过去听一听,回来告诉我!” “是!”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薛羽也不例外的,只是运气比较背,穿越成了一名流浪儿,身穿破烂、腰系麻绳的邋遢了好几个月! 如今换上了华丽服饰,自然要好好欣赏一番了,香粉店里有铜镜子,薛羽对着照了好一会儿,还摆了几个自认为很帅的姿势,臭美的不得了,引得周围行人频频瞩目! “老大,打听清楚了!” “哦,那些小娘子说什么呢?” “她们说……说……其实也没说什么!” “吞吞吐吐干什么,实话实说,本老大最不怕被人称赞了!” “是,她们讨论说,这是谁家的小流氓啊,跑到女人店里臭美,还擦脂抹粉的,真是不要脸!” “噗!--快走!” 这下薛羽不敢臭美了,以袖遮面,狼狈的逃离了香粉店,而后和众人直奔杞县县衙! 而在前往的途中,一行人的身份,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说是老母鸡变鸭也不为过。 薛羽不是流浪儿了,而是河间府中卫-一个李姓千户大人的公子,还起了一个很拽的名字--李探花! 小鼠、白花蛇、猴子、大黑四个,变成了公子的随行小斯。 胡大锤,变成了公子的贴身保镖! 至于张小旗……还是张小旗,他的身份没法变化! 就这样,一行人牛气冲天的,来到了杞县-县衙大门前! ………… 县衙位于东大街上,占地七八亩大小,朱漆大门、青漆门柱,黑色大理石的台阶,还有两侧张开的八字墙,看起来非常之气派! 大门外站着数十名卫所官兵,三个一群,五个一伙的低声交谈着,人人面露焦急之色,旁边还停着很多空牛车,看来都是来领粮食的,作为远近驰名的产粮地区,杞县可是这次移民路线中重要的补给点之一! 另有十几名皂衣衙役,在一名班头带领下,手持水火无情棍,牢牢堵在了县衙门口! “大名府,甲字一百二十三队的进去了!” “真定府,丙字六十八队的进去了!” …… 班头每喊一次,就有一名军官飞奔进去,至于能不能领出粮食来,就看他懂不懂规矩,腰包又是否丰厚了。 薛羽不愿慢慢的排队,那样即耽误时间,又有失身份,于是摸出一块碎银子,大约有二两多重,悄悄交给了小鼠,示意他给看门的班头送过去! “河间府,丙字第二百三十八队进去了!” 钱未必可以通神,但插个队还是没问题的,听到了喊声,薛羽迈步进了衙门口,张总旗紧随其后,余者只能在大门外等候着了! 穿越过来以后,薛羽还是第一次进县衙呢,因此走的非常慢,并用好奇的目光四处打量着,这可是原汁原味的明代建筑啊! 大门后面是仪门,东侧有一座萧曹庙,是为了纪念西汉名相萧何、曹参而建的,明太祖朱元璋重视吏治,让官员们都要学习萧、曹二人的治国方略,故而大小衙门内都要建一座萧曹庙! 仪门内甬道上,有一块半人多高的石碑,正面书‘公生明’三字,背面书‘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十六个字! 这四句诗,出自于五代十国时期,后蜀国主-孟昶亲自撰写的《颁令箴》。 宋太宗删繁就简,摘取其中‘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四句,颁于天下各州县,敕令勘石立于衙署大堂前,以警戒大小官吏们秉公办事,从政为民,千万不要鱼肉百姓,之后的元、明两朝保留了这项规定! 可惜啊,大小官吏们进进出出,天天都能见到这块石碑,可是照着做的又有几人呢? 更多的是依仗权势,拼命的榨取民脂民膏,却从来没有考虑过,把百姓们逼上了绝路,会引发什么样的后果! 之后是县衙大堂,东侧为吏、户、礼科门房,西侧为兵、刑、工科门房,合称为衙门六科,是仿照朝廷六部来设立的! “薛小……咳咳,公子爷,李主簿就在户科门房里面,这家伙老奸巨猾,粘上毛比猴都精,千万小心啊!” “呵呵,放心吧,只要按照计划行事,咱们这次就吃定他了!” “好,豁出去了!” 薛羽坏笑了两声,而后换上一副文质彬彬、人畜无害的表情,迈步进了户科门房,张小旗紧随其后,亦步亦趋! 户科内部挺大的,坐着十几名青衣小吏,或是拨打算盘、核对账册,或者手持毛笔、书写公文,都非常的忙碌! 另有一名墨衫中年人,面上无肉,两腮内陷,颧骨突出,一看就是尖酸刻薄之相! 此人端坐在太师椅上,一边品着香茶,一边摇着纸扇,两只小细眼睛眯缝着,显的极为悠闲,不用问也知道,这位就是李主簿了! 与此同时,李主簿也发现进来两个人,张小旗他是认识的,一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卫所小军官,根本不必在意的,可另一个少年人是谁呢? “嗯?--嗯!” 李主簿在衙门里多年了,整天跟三教九流打交道,对识人很有一套的,只是略略打量,就知道来的不是一般人! 身姿俊朗,气宇不凡,从穿着打扮来看吗,绝对是非富即贵! 更重要的是,少年人走在前面,张小旗跟在后面,还微微的躬着腰,说明二人身份相差巨大! 小旗官,好歹也是从七品武官,能让其如此尊敬的人,绝对不能小区了,因此李主簿站起身来,微微的拱手行礼:“公子何人,来我县衙有何贵干?” “河间府童生-李探花,特来拜见主簿大人!”薛羽抱拳行礼,又掏出一份拜贴,恭敬的递了过去! 拜贴,又名拜访名贴,是一种不可或缺的交际工具,上面要写清自己的职位、籍贯、学历、姓名,以及父辈、祖辈的情况! 这样对方一看拜贴,就知道你的出身来历了,才好用相对应的礼节进行接待,而有资格使用拜贴的人,非富即贵! 薛羽今天不止来领粮食,还有更大的图谋呢,于是花了二十文钱,请大街上的算命先生,代写了这份拜帖,至于里面的内容,一句真话也没有! 河间中卫-李千户第四子……李探花,十六岁,童生! “原来是李公子大驾光临,有失远迎,多多恕罪,还请里间落坐,来人啊,上茶!” 大明朝重文轻武是真,卫所军腐朽糜烂也不假,可堂堂的千户大人,毕竟是正五品的官员,比一个县衙主簿高贵多了! 看父敬子之下,李主簿也不敢失了礼数,连忙把薛羽请进了内间屋落坐,又让杂役端上两杯新茶,和一些点心来,招待的相当周到呢! 同时暗暗猜测着,这位千户大人的四公子,不在河间府老实待着,千里迢迢的跑到杞县做什么? 又跟一个小旗官,来到了杞县县衙,还专门找到了自己。 难道说,因为之前没领到粮食的事情,来兴师问罪的吗? 第61章 去做上门女婿? “武人粗鲁,不识礼数,昨日进城领粮之时,与贵县的衙役们发生了冲突,实在是不该啊,我已严词训斥过了,今日特来登门致歉,还请主簿大人海涵,这是小小心意,请笑纳!” …… 出乎李主簿的意料,对方不是来兴师问罪的,反而是来道歉的,并在长袖的遮挡下,悄悄推过来一封银子! “好说,好说,不知者不怪嘛!”送上门来的银子,没有不要的道理,李主簿顺势接了过来,用手掂了掂,起码一百两! 再用目光一扫,心中顿时乐开花了,竟然是两锭-五十两的金花银! 金花银,银锭中的上品,一般是给朝廷的文武官员发俸禄用的,河间府距离京师不远,身为正五品的千户,是有机会领到这种银锭的。 看来对方身份不假,的确是卫所千户之子,也只有这种宦官之家的贵公子,才会出手这么大方! 不像自己这个小主簿,只有每年上交赋税的时候,才能刮一点油水,每次弄个几百两就不错了,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 “来人啊,给李公子换一杯好茶,把我珍藏的峨眉-竹叶青拿出来,公子出身名门,又长在天子脚下,不知为何来到了杞县呢?” 发了一笔小财,李主簿心情大好,一面拿出好茶奉客,一面借闲谈的机会,盘一盘对方的底细! “小生奉父母之命,要前往云南府-左卫,拜见舅父、舅母大人,并在今年年底之前与小表妹完婚,然后把落籍的……的……呵呵! 此行路途遥远,父母大人放心不下,故而让我与张小旗的队伍同行,路上也好有个照顾,等到了陕西-渭南之后,再南下翻越秦岭、通过蜀道前往云南!” 薛羽假装失口,并露出了忐忑之色,好像不小心暴露了大秘密! 而这一切吗,都被李主簿看在眼中,听进耳中,想在心中! ‘原来这小子是去舅舅家,并与表妹完婚的,表兄妹之间亲上加亲,本是一件大喜事,他忐忑不安什么呢? 另外吗,现在是七月中旬,从杞县到达云南府,起码要走三四个月多的路程,也就是说十月以后才能抵达! 这小子又说年底之前完婚,那他就不是接新娘子回河间府了,而是在云南当地成亲,这岂不是入赘吗? 堂堂卫所千户之子,给人家当上门女婿,这未免太不可思议了吧?’ …… 古代,赘婿的家庭地位极低,男方要到女方家入户,所生子女一律跟随母姓,甚至男方也要改成女方姓氏。 赘婿的社会地位就更低了,与犯罪官吏、逃亡人员和商贾一样看待,是国家的二等公民,经常被迫服劳役或戍边,而且没有参加科举、或者做官的权利! 这小子看着并不傻,怎么往火坑里跳呢? “敢问一声,公子的舅父大人是?” “哦,云南府左卫-指挥同知!” “原来如此,难怪,难怪了!” 李主簿微微点头,一个千户的儿子,给指挥同知(正三品)做上门女婿,也不算是委屈了。 可是仔细想想,好像还是有点不对! 这个少年取名李探花,又是县学童生,说明一心要走科举的路子,如果给人做了上门女婿,可就不能参加科举了! 就算是父母之命难违,他也该是心不甘、情不愿的,很抵触这门婚事才对,如今却一脸窃喜之色,仿佛有天大的好事一般,这是为什么呢? 成婚、入赘、落籍……原来如此,我想明白了! 李主簿本是心思敏捷之人,回味刚才的对话,瞬间想到了一个答案:偷天换日,金榜题名! 这个答案比较复杂,要想解释清楚呢,就必须说说大明朝科举历史上的一件大事--南北榜血案! …… 大明洪武三十年-二月份,三年一度的科举会试来临了,朱元璋经过反复斟酌,任命了翰林学士刘三吾、白信蹈等人为主考官,经过三个月的廷试,共计录取了五十一名进士! 可是榜文公布之后,却引起了轩然大波,原来录取的这五十一名进士,竟然全都是南方人,北方考生一个也没有! 这下北方考生们不干了,于是联名上疏,状告考官刘三吾、白信蹈等人营私舞弊,偏袒南方考生! 三月初十,朱元璋下诏,复查考生们的试卷,是否有徇私舞弊之事! 四月末,复查结果出来了,却让朱元璋瞠目结舌,这次考试非常公正,录取的五十一人南方考生,的确是成绩优秀,没有任何问题! 换而言之,北方考生中的第一名,连南方考生的第五十一名都不及,故而一个都没录取! 这也不奇怪,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北方出将、南方出相的传统,在读书做学问上面,南方人的确略胜一筹! 南方又是鱼米之乡,经济发达,文教昌盛,故而优秀学子不断涌现! 北方刚刚经历了元末混战,地方残破,民生疾苦,人们连饭都吃不饱,那有心思读书呢! 两相比较之下,北方人自然考不过南方人了! 问题是,一个北方考生都不录取,北方人心能服吗,人心不服的话,又如何安定天下呢? 要知道,大元灭亡之后,其残余势力退居蒙古草原,秣兵历马、积蓄力量,时刻准备卷土重来,恢复大元帝国的荣耀! 如果北方人对大明朝廷不满,转而投靠了蒙古人,朱元璋的皇位恐怕就坐不稳了。 在帝王的眼中,没有公正,只有利害,朱元璋当即下旨,追定主考官-刘三吾为蓝玉余党,以老戍边,白信蹈﹑张信等考官被凌迟处死,陈?(状元),刘谔(榜眼)﹑宋琮(探花)也遭遣戍,其余南方进士一律罢黜,受牵连者不下千人! 六月份,朱元璋亲自策问,重新取录了六十一名进士,而且全部是北方考生,故而称之为北榜,而之前那次考试,则被称为南榜,这就是大明朝历史上有名的南北榜事件了! 可以说,朱元璋是用无辜考官、考生的鲜血,拉拢了北方人心,进而巩固了自己的统治! 问题是,南北榜的事件解决了,南北考生的事情却没有解决! 以后还要开科取士,如果公平考试的话,北方人还是考不过南方人,久而久之呢,必然会引发南、北之间的矛盾! 这个问题,朱元璋没能解决,因为南北榜事件的第二年,也就是洪武三十一年六月,朱元璋就搬家去了紫金山-孝陵,驾崩了! (阎王爷让你搬家,谁又能不搬呢?) 直到明仁宗时期,大学士杨士奇才制定了解决办法,就是科举考试之时,在考卷上标明南、北字样,而后按照区域录取考生,其中南六,北四! 也就是说,国家录取一百名进士,其中南方六十人,北方四十人! 那怕南方第六十一名考生的成绩,远远高过北方第一名考生,也要淘汰前者,录取后者,从而达成南北区域平衡! 到了景泰五年,为了照顾偏辟的西南地区,进一步对科举名额进行了规划,分成了南、北、中三卷,比例为55:35:10! 南卷:包含浙江、江西、福建,湖广,以及应天府,苏州府等地! 北卷:包含山东、山西、河南、陕西,以及北直隶各府! 中卷:包含四川、广西、云南、贵州及凤阳、滁州等地! (凤阳是朱元璋老家,也是大明王朝的中都城,故而特殊照顾一下。) 这种分区录取的办法,在一定程度上普及了文化教育,提高落后地区考生的学习积极性,平衡了内部政治关系,进而维护了大明王朝的统治! 不过吗,很快就有聪明人,找到了这种考试制度的漏洞了! 比如一名南京籍考生,学习成绩一般,如果在南场考试,与江南各大才子比拼,他只怕一辈子也中不了进士! 可是他的成绩放到北场,或者中场,就变成了佼佼者! 于是乎,这个考生就想尽一切办法,把自己的户籍从南京迁移到北方地区,最好迁移到西南地区,这样就有金榜题名的机会了! 可是前文中说过了,大明朝实行黄册制度,对人口的管理非常严格,想换个职业都很难,换个户籍区域就更难了! 难,不代表办不到,有些人还是可以改变户籍区域的! 比如这个李探花,是家中第四子,没有机会承袭父亲官职的,估计学问也很一般,如果在北场考试的话,是很难金榜题名的! 不过他到了云南,跟小表妹完婚,做了上门女婿之后,就能把户籍落到云南了。 按理来说,赘婿是不能参加科举的,可是堂堂千户之子,指挥同知的女婿,肯定有办法绕过规定,进而顺利参加科举考试! 在北场考不中,换到了中场,这家伙就可能考中了,如果运气好一点的话,没准真能当个探花郎呢! 因为皇帝点状元、榜眼、探花,不止看学问,还要看容貌,这小子可是英俊潇洒,卓尔不凡啊! 第62章 引狼入室! “哈哈,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探花公子真是有福之人,恭喜了!”想清来龙去脉之后,李主簿表面上拱手道贺,心中却充满了羡慕、嫉妒、恨! 羡慕对方的好出身,有个当千户的爹、还有个当指挥同知的岳父! 嫉妒对方的好运气,可以把户籍迁到云南去! 云南乃是蛮荒之地,读书人少之又少,这小子到了那里,立刻就变成凤毛麟角了,想考不中恐怕都难啊! 最后是恨,恨不得把对方的皮扒下来,套在自己的身上,到云南做上门女婿,而后金榜题名、飞黄腾达! 两相比较之下,自己命运何其悲催啊! 自己五岁启蒙,开始寒窗苦读,十八岁成为童生,二十四岁考中秀才,本想着再接再厉,中举人、中进士,弄个一官半职的,也好恢复李家祖上的荣耀! 可惜啊,科举是残酷的,竞争是激烈的,自己一连参加了五次乡试,全都名落孙山了,眼看着科举之路无望,这才花钱上下打点,在县衙里做了一名主簿,表面看着威风八面,油水也是十足,可归根结底还是一名小吏! 官和吏,一字之差,天壤之别,前者高高在上,后者永远也上不了台面! 就像杞县的县太爷,两榜进士出身,平时什么也不做,就待在后堂和几名小妾养花喂鸟、吟诗赏月,自然有人把‘孝敬’送上门来,兜里的银子一天比一天丰厚! 自己没有功名在身,只能做一名主簿,辛辛苦苦捞来的银子,一大半要孝敬上官,平时点头哈腰的伺候着不说,还得替上官背黑锅,整天挨老百姓的骂! 李黑心、李缺德、李夜壶……这些骂声都快把自己的耳朵塞满了。 自己这辈子是科举无望了,只能寄托于下一代,没想生了五个儿子,吃喝嫖赌样样在行,四书五经一窍不通,至今连个童生都考不上,更别想着金榜题名了。 李家想要恢复祖先的荣耀,重新成为官宦人家,只怕是遥遥无期了,除非有贵人相助! 等一等,自己眼前坐着的,不就是一位贵人吗? 这位李探花、李公子,既然能通过关系,把自己的户籍迁移到云南去,自然也能把别人的户籍迁过去! 自己有五个儿子,如果迁到云南一两个,是不是就有金榜题名的机会了呢? 退一步说,就算考不中进士,考个秀才、举人也是好的啊! 按照大明朝的制度,学子考上举人之后,如果没有办法再进一步,可以放弃科考,到吏部报道,接受大挑,进而获得官职! 这样得到的官职,往往的比较小,而且是在清水衙门任职,一辈子难有大的起色,不过也有例外的! 比如大名鼎鼎的海瑞、海青天,就是以举人身份入仕的,初任福建南平县教渝,后升浙江淳安知县,再升户部云南司主事、右佥都御史,最后竟然当上了南京都察院-右都御使,官阶正二品! 海瑞病逝之后,朝廷追赠太子太保头衔,谥号‘忠介’,也算是青史留名了,比很多探花、榜眼、状元出身的官员还要强上百倍! 以李家现在的门风吗,恐怕是出不了清官了,不过要是有个儿子考中举人,自己就是倾家荡产,也要用银子铺出一条大道来,让这个儿子步步高升、光宗耀祖! 以大明朝如今贪污腐败、官官相护的状况,这条路绝对走得通的! 问题是,如何让这位李探花、李公子出手帮忙呢? “哈哈,公子姓李,老夫也姓李,五百年前本是一家,今日又恰巧遇到了,这遇到了就是缘分,理应多亲多近才是,老夫不才,想请公子到家中赴宴,小饮几杯,谈古论今,不知公子是否赏脸啊?” 要想求人办事,先得搭好关系,李主簿深知这一点,立刻换上一张笑脸,热情的邀请起来。 对方还是个懵懂少年,涉世尚且不深,自己却是历练多年的老狐狸了,只要把对方请到家中,再略施手段,不信拿不下来! “初次相逢,怎好到大人家中打扰,再说了,城外尚有数百名百姓,饥肠辘辘,嗷嗷待哺,一想到这里,纵然有山珍海味,探花也难以下咽啊!” 薛羽连连摆手拒绝,可是言外之意,却是伸手要粮食了。 “哈哈,公子真是菩萨心肠啊,不过不必担心,区区粮食之事,就包在老夫的身上了--来人啊,笔墨伺候!” 李主簿执笔在手,飞快写了一份公文,上面计有麦子二百四十斗,高粱一百二十十斗,干菜十筐、盐五十斤、猪五头……以及生活用品若干,比本该领取的数量多了三倍有余呢! 一百两银子,也原封不动的还给了薛羽,声称之前开个玩笑,自己决不是贪财之人! “主簿大人高义,晚辈感激不尽,不过这一路行来,拉车的黄牛或病、或死,如今仅剩下一头了,车也只剩一辆,这么许多粮食,又如何运的走呢?” 知道对方中套了,薛羽趁机抬价,又索取上牲畜、车辆了! “这个简单,老夫再调拨壮牛六头、大车六辆也就是了!” 六头壮牛,在灾荒之年中,起码值二三百两银子,这么拱手送出去了,还真是有点心疼,可为了几个儿子的前程,李主簿也只能忍痛割爱了,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今天这点损失嘛,找机会加倍捞回来就是了。 当即在文书上,添加了六头壮牛、六辆大车,又取出大印盖在了左上角处,这是速速办理的意思,而后交给了张小旗,让他到县衙旁边的府库领取物资! “主簿大人宅心仁厚、雪中送炭,晚辈感激不尽,县衙门外等候的官兵们,也大都是河间、真定、保定几府的卫所出身,都急需领取口粮活命,还望大人帮一帮他们,这几个卫所的将士们,必定对大人感恩戴德! “这个嘛……好吧!” 李主簿正想通过军方的关系,帮自己的儿子迁移户籍,既然有求于人,自然要有所表示了,于是招过几名心腹小吏,让他们如数发放粮食、物资,不准再暗中克扣了,也不准收取好处! “探花公子,公事已经办妥了,请到寒舍赴宴吧,咱们好好喝上几杯! “如此,恭敬不如从命了!” ………… “公子爷!” “嗯,这位是本县主簿大人!” “见过主簿大人!” “不敢当,不敢当!” 薛羽和李主簿出了县衙,小鼠、百花蛇、胡大锤等人上前,按照之前排练好的,恭敬的躬身行礼! 看到几名随从,穿着打扮都很鲜亮,李主簿不禁暗暗叹息,果然是大地方来的贵族公子,这气派就是不一样,可又感觉缺少了什么? “嗯,为何不见公子的车马呢?” “说出来惭愧,本是坐着车马出门的,没想到路上粮食用尽,又不忍百姓们挨饿,于是杀掉拉车的马匹充饥用了,想着进城之后,再重新卖一匹代步,因为事务繁忙,还没来得及呢!” “哈哈,公子真是菩萨心肠,这样吧,老夫家中有几匹坐骑,稍后挑上一匹好的,送于公子代步如何?” “主簿大人如此厚爱,晚辈感激不尽!” “哈哈,你我一见如故,就不要说什么大人、晚辈了,直接以朋友论交即可!” “哈哈!” …… 接下来,李主簿让人赶过自己的马车,邀请薛羽坐了上去,向自己的住宅驶去,小鼠、白花蛇等人紧随其后! 一路之上,二人谈笑风生,越来越显的亲热了,就像是多年老友一般! 李主簿非常得意,感觉自己就像是一只老狐狸,拐骗了一只小白兔回家做客! 可惜他不知道,自己拐骗回家的,根本不是什么小白兔,而是一条比狐狸更加狡猾、吃人不吐骨头的小狼崽子! 这才叫引狼入室呢! 原来从始至终,都是薛羽安排好的计划,知道李主簿这个人贪财、势利眼,一心想着光大门楣,于是就利用这一点,先装扮成千户之子,主动登门道歉,送上一份重金,博取对方的信任! 而后假装失言,借迁移户籍、参加科举考试为名,引诱李主簿上钩,让他主动的送上粮食、牛车,以及其他物资,顺便帮了城外的难民们一把! 这个骗局嘛,其实并不算太高明,只要李主簿多询问几句,或者观察的仔细一点,还是不难识破的! 很可惜,李主簿的这双眼睛,已经被‘高官厚禄’四个字遮挡住了,现在就是告诉他,苹果是方的、煤球是白的,他也会深信不疑的。 人,一旦利欲熏心,就会变得比猪还要蠢笨了,而这样的蠢猪,古往今来不计其数! 李主簿的家离县衙不远,是一座三进七开间的大院落,起码有上百间房屋,规模宏大、用料讲究,雕梁画栋、气派非凡,一看就是祖传的老宅子了,否则以李主簿的身份,决不敢盖这么宏伟的院落! 早已有仆从跑回来,提前告诉李家人了,一会儿有贵客登门,多准备一些美味佳肴! 另外有五头……不对,是五个衣着华丽、脑满肠肥的年轻胖子,在大门前等候着! “恭迎父亲大人回府!” “恭迎李公子光临寒舍!” 这五个大胖子,就是李主簿的五个儿子了,之前仆从传话了,今天登门的是贵客,且关系到他们兄弟几个的前程! 因此上,五兄弟好好收拾了一番,提前在大门口恭候着,想要给客人一个好印象! “混账,李公子也是你们叫的吗,要叫叔父大人,明白了吗?” 刚刚见面的时候,李主簿是长辈,薛羽以晚辈自居! 发现薛羽有利用价值之后,李主簿故意亲近,二人的关系吗,就变成了老友、小友! 如今一路交谈下来,二人的关系更亲近了,直接以兄弟论交了,想想二人的年龄差距,这位李主簿也真是不要脸啊! “侄儿李大忠, 李大孝, 李大仁, 李大义, 李大宝,给叔父大人请安了!” 不要脸的父亲,自然生出不要脸的儿子,五个胖子自报姓名之后,整齐的跪在地上,行大礼参拜,把地面都磕的直颤抖呢! “不敢当,这如何使得呢,五位贤侄快快请起!” 薛羽上前几步,费了好大力气,才把五个胖子搀扶起来,至于他们的名字就懒得记了,心中默默起了代号:大胖、二胖、三胖、四胖、五胖! 另外吗,薛羽还很好奇,一个身材显瘦的父亲,如何生出五个大胖儿子来? 难道说,李主簿的夫人们,都有深夜外出的习惯? 接下来,在五个胖子的簇拥下,薛羽进入到大堂中,那里早就摆下了丰盛酒宴了,等着他好好享用呢! 第63章 吹牛就往大了吹! “缠丝鸭蛋、葱扒羊肉、油炸紫酥肉、糖醋里脊,都是我喜欢吃的菜,老天啊,还有正宗的黄河大鲤鱼,起码有二十多斤重! 酒也好,正宗的宋河粮液,河南三大名酒之一,素以‘窖香浓郁、绵甜爽净’而闻名,用的还是官窑-青花瓷杯子,这要带回原来的世界,那就是古董啊!” …… 薛羽本就是个吃货,为了享受口腹之欲,前世还专门学习过烹饪技术,考下过中级厨师证呢,没事就弄几个好菜犒劳下自己。 没想运气不好,穿越成了一名小流浪儿,在山里那几个月,只能吃一些粗粮、野菜之类的,还经常的吃不饱! 迁移以来就更惨了,就连粗粮、野菜都难以吃到,只能四处撸树叶、挖田鼠、捡田螺充饥,肚子里一点油水也没有,馋虫都饿的奄奄一息了。 如今见了这么丰盛的饭菜,馋虫立刻死而复生,在肚子里使劲的折腾开了,薛羽更是口水直流,恨不得一头扎进盘子里去,吃一个沟满壕平! 问题是,薛羽现在扮演的,是一个出身官宦之家的公子哥,只能夹一筷子菜、再品尝一口美酒,保持优雅风度才行! 反到是小鼠、百花蛇几个人,由府中管事陪同着,在旁边的厢房中大口吃肉、大碗盛饭,甚至把盘子端了起来,吃的是满嘴流油! 身为‘随从’,他们就没啥好顾忌的了,多吃多喝才显本色! …… 别人大吃大喝,自己只能干看着,其中痛苦可想而知,虽然薛羽强行控制住了,可神色上还是有些不自然! 这种怪异的表情,落在李家父子眼中,却是另一层理解了: 这位探花公子,出身官宦之家,从小在蜜罐子里泡大的,又生活在天子脚下、富贵之地,吃喝用度肯定与众不同,杞县这种小地方的饭菜,自然难入人家的眼界了,故而才半天动一筷子,肯定是嫌味道不好了。 今天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贵客请上门的,要是不让人家吃好喝好了,又如何开口相求呢? “山野小县,粗茶淡饭,实在是委屈贤弟了,来人啊,把我珍藏多年的好酒挖出来,我要与贤弟痛饮几杯! 再把五姨娘、六姨娘、七姨娘都叫来,歌舞弹唱,以助酒性!” 常言道: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舍不得老婆逮不住……呵呵,为了未来的荣华富贵,李主簿也是豁出去了。 “妾身们见过老爷、见会探花公子!” “免礼!” 片刻之后,大堂内走进三名年轻女子,皆是身材高挑、浓妆艳抹,万福行礼之后,一个拨弄乐器,一个轻声吟唱,最后一个则翩翩起舞! 原来李主簿不仅贪财,还是个好色之徒,经常在外面沾花惹草不说,还娶了七房妻妾呢,其中五、六、七三位姨娘,都是从青楼里赎出来的红牌,擅长吹拉弹唱之技,很会哄男人开心! 这三位姨娘也知道,今天家里来了贵客,因此格外的卖力气,把压箱底的本领都使出来了,还不时飞个媚眼过来,其中大有深意呢! 身为穿越一族,薛羽可是见过大世面的,与后世的歌舞明星、泳装模特相比,这点小小的诱惑根本不算什么,因此不为所动,趁机多夹几筷子菜才是真的! 反到是陪席的五个胖子,纷纷露出了魂销色授的猪哥相,还不断偷偷的擦口水呢,看来跟这几个小姨娘的关系不一般。 “老爷,酒取来了!” 两名仆人小心翼翼的,抬进来一个黑陶酒坛子,二尺多高,质地古朴,看样子有些年头了,底部还沾染着一些泥土,应该是刚从地下挖出来。 古人有在地下埋酒的习惯,而且埋的时间越长,喝起来越是香醇浓厚、回味无穷! “这是家中珍藏多年的好酒,一直没舍得喝,今日贤弟登门,乃是莫大喜事,咱们喝个一醉方休!” 李主簿一脸不舍之色,最后还是咬咬牙,拍开了上面的封泥,一股浓郁的酒香瞬间扩散开来,仅是闻一闻,就让人欲醉欲仙了。 原来的青花瓷杯撤下去,换上了青铜酒爵,斟满美酒之后,其色微黄,犹如琥珀,看着就让人欢喜! “看贤弟也是嗜饮之人,可知这是何种美酒啊?” “这个嘛?” “贤弟可以品尝一下,保证回味无穷!” 凡是好吃者,大都也好饮,薛羽不仅是美食家,还是个小酒鬼呢,或者说考厨师证的目的之一,就是想弄几个下酒的好菜! 身为小酒鬼,自然喝过不少好酒了,有些名酒虽然没喝过(太贵了,买不起),可也见到过实物,对酒文化更是知之颇深! 可眼前的这坛美酒,真真把薛羽给难住了,连喝了好几杯,也没品出是何种佳酿! 河南自古出好酒,比如宝丰酒、张弓酒、赊店老酒,以及大曲、沁河、古殷、百泉春之类,薛羽前世都品尝过,也都能认出来的,却没一种与眼前的美酒对上号! 倒是有一种美酒,与眼前之酒有几分相似,可是滋味上差了许多,更欠缺了浓浓的古意,这到底是什么酒呢? 自古以来,亲友聚会,取出一种不知名的美酒来,请大家品尝之余,猜测美酒的来历,乃是常有之事,又称为杯间论道! 不过出题之人,不会胡乱难为人的,多少要给一点提示,至于能不能想到,就要品酒人的悟性了。 自己第一次登门做客,李主簿不会用乡村野酒招待的,上的肯定是名酒,还是河南地方产的名酒,如此才显得热情好客! 撤下了青花瓷杯,换上了青铜爵,说明这是一种历史悠久的古酒,只有用青铜爵喝,才能尽善尽美! 再加上品尝的味道,一个大胆的猜测,出现在了薛羽的脑海中! “如果小弟猜测不错,兄长珍藏多年的这坛子佳酿,就是大名鼎鼎的杜康酒?” “啊,贤弟如何得知呢?” 李主簿取出珍藏多年的美酒,本想难一难这位探花公子,等对方猜想不出之时,自己再说出答案来。 一则,证明李家虽然住在偏远小县,但是家族底蕴深厚,以免让对方轻视了! 二则,杜康酒珍贵无比,自己拿出来待客,也足显诚意了! 没想到这位探花公子,三杯美酒下肚,略微沉吟片刻,竟然真的猜出来了,真是不可思议啊! 杜康酒,因为酿造者杜康而闻名,史记记载,他是夏朝的国君之一,也是中国古代传说中的酿酒始祖! 杜康酒历史悠久、滋味醇香,墨很多客文人与它结下不解之缘,常以诗咏酒,以酒酿诗,诗增酒意,酒助诗兴,觥筹交错,华章汗牛! 魏武帝曹操《短歌行》中有:‘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惟有杜康’之句,成为千古绝唱! 唐代大诗人白居易:‘杜康能解闷,萱草解忘忧!’ 北宋文学家苏轼:‘从今东坡室,不立杜康祀’。 ………… 可是宋朝以后,却不见赞美杜康酒的诗词了,不是文人骚客们才尽了,而是这种古酒秘方失传了。 失传原因难以考证,大约与元朝的统一战争有关,铁蹄所至,山河破碎,千年传承,毁于一旦! 因此宋以后的人,基本上就喝不到杜康古酒了! 这坛子杜康酒,是杞县的一户人家挖地窖的时候,无意中挖出来的,估计是数百年前的先人埋藏的,当时引起了不小的轰动,那些嗜饮者纷纷登门,想要重金买下这坛子古酒,没想到这家的男主人,也是个嗜酒如命的家伙,无论出多高的价也不卖! 李主簿知道之后,想把宝贝据为己有,于是以‘私通盗贼’的罪名,把这家人害的家破人亡,这才把美酒弄到了手中,一直珍藏着没舍得喝,今天才拿了出来! 而通过品酒这件事,更证明了这位李探花的身份不假,也只有官宦世家子弟,对能对美酒如此了解,寻常人别说品出来了,恐怕想都想不到! 想到这里,李家父子更加殷勤了,频频的敬酒布菜,薛羽则是来者不拒,吃喝的很是高兴! “贤弟真是博学多才,让人敬佩啊!” “不敢当,以前求学之时,听过恺阳先生讲课,课间闲谈之时,偶尔听先生谈起过杜康酒,故而知之!” “恺阳先生,莫非是曾任翰林院编修、专门为皇太子讲课的孙恺阳、孙先生,贤弟竟然听过他老人家的课?” “哈哈,恺阳先生是保定府人氏,满腹经纶,好为人师,经常为家乡子弟讲学,小弟住在河间府,与保定府紧紧相邻,故而有机会听恺阳先生讲学,并以师礼侍之!” 既然是吹牛皮,那就使劲往大了吹,薛羽借着酒劲,干脆把孙承宗这尊大神搬出来了。 万历四十三年-五月,一个叫张差的男子手持木棒闯入东华门,一直打到皇太子居住的慈庆宫,并打伤了两名宦官,后被内监捕获,招供是受了郑贵妃的主使,要谋害皇太子朱常洛,这就是大名鼎鼎的梃击案! 梃击案震惊了宫内和朝野,把皇帝、贵妃、太子、皇子、大臣、内侍全都卷进去了,一时间人心惶惶,政局动荡不安,几乎引发了剧变! 最后是孙承宗献计献策,才把此事平息下去,既保护了皇太子的地位,又稳定了大明朝局,可谓是功莫大焉! 孙承宗正直不阿、识大体、有谋略的美名,也迅速的传播开了,李家父子虽然身在杞县,也是有所耳闻的,只是没有想到,这位探花公子竟然跟孙承宗还有师生关系呢! 难怪这家伙一副志得意满的样子,背后有这样一棵大树,又何愁功名富贵不得啊? 接下来,薛羽借着酒劲,又吹嘘了几件事情,比如萨尔浒之战,四路明军失败的详细过程,甚至能说出具体时间! 还有惠王-朱常润,桂王-朱常瀛即将大婚,朝廷却没钱操办啦! 还有福建白莲教造反,攻打府衙,声势浩大,震惊全省! 全都说的有鼻子有眼,让人不得不相信, (看过《明史》,还看过很多明朝类小说,知识面就是这么拽!) 这下李家父子彻底镇住了,对这位探花公子的身份再无一点怀疑,并且深深地相信,这就是李家的大贵人,是李家光耀门楣的希望! 既然看到了希望,那就要下重注了! 第64章 三百两黄金!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双方的关系越来越亲密,犹如一家人一般了,眼看着时机成熟,李主簿决定摊牌了! “贤弟年纪轻轻的,却是满腹经纶、才华横溢,日后必能通过科举入仕,高居庙堂之上,就是入阁拜相、封妻荫子,也是大有希望啊,这一杯酒吗,就恭祝贤弟,早日金榜题名、飞黄腾达,请!” “多谢兄长吉言,请!” 一杯美酒下肚,李主簿挥了挥手,三名姨娘停止歌舞,躬身退了出去,大堂内的气氛随之肃穆起来。 “唉,贤弟有所不知,我李家也是官宦世家,祖上曾经出过尚书、侍郎、知府这样的高官,可惜后世子孙无能,致使门庭逐渐的衰落了! 愚兄少年之时,也曾头悬梁、锥刺股,苦读四书五经,希望通过科举入仕,重新光大门楣! 可惜天资有限,一连数次参加乡试,全都名落孙山了,如今年过四旬,精力大不如前,就算继续考下去,只怕也是希望渺茫了! 只好寄希望于五个犬子身上,那知他们也都不成大器,至今连个童生都考不上,又如何光大门楣呢,日后到了九泉之下,我也愧对李家列祖列宗啊,呜呜!” 李主簿诉说着家史,说到了动情之处,竟然嚎啕大哭起来,涕泪横流,衣衫尽湿! “爹呀,儿子们不孝,让您老人家失望了,呜呜!” “子孙无能,门庭衰落,无颜面对列祖列宗啊,呜呜!” …… 五个胖子也加入了二重奏,或是顿足捶胸,或是以头触地,哭的一个比一个伤心。 李家父子如此痛哭,一半是做给薛羽看的,另一半也是真伤心了! 大明朝的科举考试太难了,称之为千军万马过独木桥,那是一点也不夸张! 首先你得家境优渥,才有读书的机会,因为大明朝的务农、打工率是95%左右,有能力脱产读书的人口不到5%,你若投胎不好,生在了贫寒之家,这一关就过不去。 只有殷实人家,才有能力培养子弟读书,进而走上科举之路,第一关就是考童试,又分县试、府试、院试,全部闯关成功者,可以获得‘秀才’称号,而秀才的录取率仅为百分之一! 换算过来,大约两千个人里面,才能出一个秀才,妥妥的地方学霸! 之后是三年一次的乡试,也就是省一级的考试,通过者成为举人,成功率大约百分之二! 换算过来,大约十万人中出一个举人,绝对是精英中的精英,平均一个县里面,能有两三个举人就不错了。 接下来,举人们进京参加会试,也是三年一次,每次录取一两百人,通过则为贡士;最后还要到皇上面前再考一次,称之为殿试,前三名就是中国人最熟悉的状元、榜眼、探花,余者赐进士、同进士出身! 其中,乡试第一名为解元,会试第一名为会员,殿试第一名为状元,如果有那个幸运儿,能把三项桂冠都收入囊中,就是传说中的‘连中三元’了! 自从有科举以来,历经唐、宋、辽、金、元、明六朝下来,有幸连中三元者,也不过区区十四个人罢了! 不客气的说,科举考试之难,就像是一场地狱闯关游戏,只有集大智慧、大毅力、大气运于一身的极少数幸运儿,才能走到胜利的终点! 余者都倒在了一座座难关前,三场辛苦磨成鬼,两字功名误煞人,便是最真实的写照了! 李家的祖坟上,又没长出蒿子来,子孙考不中科举,也是正常之事。(没有蒿子这一点,薛羽可以证明!) 如果考上了,那才是不正常呢!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薛羽当然知道了,李家父子这样嚎啕大哭,其实是在做戏给自己看呢,看在他们表演的很卖力的份上,自己也得配合一下才是! 于是做出低头沉思之状,时而愁眉紧皱,时而咬牙切齿,一副既同情、又为难的样子! 最后一拍大腿,下定决心了! “兄长切莫悲伤,再为难的事情,也有解决的办法,敢问一声,五位贤侄可曾成亲啊?” “大忠、大孝已有妻室,其余三子尚未成亲!” “两位贤侄已有妻室,则李家香火后继有人了,既然如此,不知兄长是否舍得,在其余三位贤侄里面,挑选一个入赘他家呢?” “贤弟的意思是?” “军民通婚,转入军籍,而后迁徙户籍、参加科举,听我细细道来……” 大明朝有规定:卫所军中将士,必须娶妻生子,不得独身,违者重罚! 因为军户是世袭制,军人不仅有保家卫国的义务,还肩负着为卫所生育下一代军人的责任! 因此上,军户的婚姻受到种种严格限制,比如军户之女不得外嫁民户,军户之子也不能入赘民户,以免人员外流! 反过来,民户之女可以嫁给军户,民户之子也可以入赘军户,但是成婚之后,一律改为军户,所生之子女也永为军户,从而保证兵源充足! 薛羽的办法就是,让李主簿的某个儿子,入赘到云南军户家中,这样就自动转为军户了,户籍也就名正言顺的从河南迁移到云南去了。 按理来说,赘婿身份卑微,是没资格参加科举考试的。 但是薛羽拍着胸脯表示,只要李家儿子入赘到了云南,一定可以参加科举考试的,还会受到特殊照顾的,并用自己做了例子! “贤弟此言当真?” “如此大事,岂能儿戏!” “果真如此,贤弟就是我李家的大恩人啊,恩人在上,请受我们父子一拜!” “不敢当,万万不敢当,兄长快快请起,三位贤侄也请起!” 眼看李探花中计了,李主簿大喜过望,连忙跪在地上磕头致谢,算是把这件事情给砸实了。 三个胖子也跪在地上,拼命的磕头致谢,木制地板都让他们给磕活动了,可见用了多大力气! 原因也很简单,名额只有一个,兄弟却有三人,只有努力讨好这位‘叔父大人’,才能成为胜出者,别说磕几个响头了,就是让他们叫爷爷、叫祖宗那也是心甘情愿啊! 另外两个胖子不高兴了,互相对视一眼,满脸的悔恨之色,恨自己为啥耐不住寂寞,早早的娶妻成家了。 如今大好机会就在眼前,抓住了就能金榜题名、青云直上,自己却要失之交臂,白白的便宜了其他兄弟,这真比小刀子挖心还要痛十倍啊! 不行,绝对不行,老话说的好啊,大丈夫只恐功名不立,何患无妻呼? 决不能因为一个女人,耽误了大好前程,那样自己会后悔一辈子的! “叔父大人成全,多谢叔父大人成全!” 想到这里,二人也加入了磕头的行列,同时暗下决心,要以最快的速度把自己的妻子休掉,进而争取到云南入赘的机会。 与此同时,五兄弟互相看了看,本就不太和睦的关系,瞬间变得视若仇人了,而连妻子都能随时休掉的人,收拾起兄弟来,更加不会手软了。 “我与兄长一见如故,兄长家中的事情,就是我的事情,自当竭尽全力,办的妥妥当当,不过吗,有的事情,光靠人力是远远不够的,兄长明白吗?” 把李家父子搀扶起来,薛羽的小脸上略有羞涩之意,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李主簿在衙门里混迹多年,自然明白言语中的意思了,要想办成这件事情,光靠人力是远远不够的,还得有充足的财力! 这也不奇怪,大明朝的官场腐败透顶,要想求人办事,那有不送礼,不送钱的道理呢! 人家李探花,只能是负责穿针引线,要想敲开富贵的大门,自己得砸几块金砖才行,而且砸的越多,门缝就开的越大,如果运气好的话,没准能多送一两个儿子进门呢! “贤弟稍等,愚兄去去就来!” 李主簿是个贪婪之人,还是个一毛不拔的铁公鸡,从兜里往外掏钱,简直比杀了他都难受! 可为了儿子们的前程,为了光大门楣,也只能忍痛割爱了,当即离席而起,去了自己的寝室,片刻又返了回来,怀中抱着一大一小两个木箱子,走动支间颇为吃力! 大箱子打开,顿时一片金光闪闪,原来里面整齐的码放着,整整三十枚船形小金锭! 每一枚金锭上面,都刻着小字:八成色金十两! 古代冶炼技术落后,一般金锭的含金量,能有六七成就不错了,八成那就是比较好的了,九成五以上的赤金,恐怕只有皇宫,或者藩王府邸里才有了! 明朝开国初期,一两成色不错的黄金,可以兑换纹银四两! 隆庆开关以来,海外贸易日渐兴起,中国的茶叶、丝绸、瓷器流通四方,赚取回了大量的白银,而金、银比例也随之发生变化! 比较贫瘠的西北地区,一两黄金可以兑换八两白银! 民生富庶,商业发达的东南沿海地区,一两黄金则可兑换十两白银! 换而言之,李主簿这三百两金子,在河南地区,起码能兑换两千四百两纹银了,如果受点累,跑到南京、苏杭一带的话,更是能兑换三千两纹银,称的是一笔大财富了! “这是愚兄多年的积蓄,全部交给贤弟了,还望能玉成此事!” “兄长放心,小弟一定竭尽全力!” 不舍的摸了又摸,李主簿还是咬咬牙,把一箱子黄金推了出去,这虽不是自己的全部家产,可也称得上‘伤筋动骨’了! 话又说回来了,用这三百两黄金,换一个光大门楣的机会,也是相当值得的! 薛羽微微点头,却把目光投向了小箱子,想知道里面放的什么! 第65章 夜明珠! 打开第二个盒子,里面是一尊无量寿佛,高约一尺,宽额丰颐、弯眉长目,面容和蔼、肢体圆浑,身着天衣绸裙,佩饰珍宝珞,双足以金刚跏趺的姿势,安坐在一朵宝莲之上! 佛像、宝莲是用一整块羊脂玉雕刻成的,工艺精湛,美轮美奂,绝对称得上一件珍宝,价值难以估算。 奇怪的是,无量寿佛,又称‘阿弥陀佛’,是西方极乐世界的主佛,代表着光明无限、寿命无限,其手中应该托一支长寿宝瓶才对! 这尊无量寿佛的手中,却托着一颗龙眼大小的珠子,通体黄绿,深浅不一,看起来没有任何出奇之处。 但是薛羽略加端详,立刻看出这颗珠子的不凡之处了。 “这是……夜明珠!” “哈哈,贤弟真是好眼力啊,无量寿佛手中托着的,的确是一颗夜明珠!” 说话间,李主簿指挥仆从们,撑起了一大块黑布,把大门、窗户全给遮挡住了,大堂内立刻暗淡下来。 原本毫不起眼的夜明珠,瞬间光芒四射、满堂明亮,简直能和一盏小灯笼相媲美了! 在夜明珠的照耀下,白玉佛像也是闪闪发光,更添几分宝相庄严之色,就像是无量寿佛真的驾临人世间了。 “先祖李公幽云,在成祖文皇帝之时,官拜从一品光禄大夫-吏部尚书,一生清廉正直,勤于政务,有大功劳于江山社稷! 先祖年老致仕之时,成祖文皇帝念其劳苦功高,特赐无量寿佛一尊、上等夜明珠一颗,以示嘉奖之意! 两百多年以来,李家子孙一直妥善珍藏着,轻易不肯示人,作为镇宅之宝、传家之宝! 如今贤弟有大恩于李家,愚兄实在无以为报,愿将传家之宝相赠,还望贤弟笑纳!” 三百两金子,是上下疏通关系用的,这尊无量寿佛和夜明珠,则是送给薛羽的辛苦费了,其价值更在前者之上! 为了儿子们的前程富贵、更为了光大门楣,李主簿也是下血本了。 出乎意料的是,薛羽竟然拒绝了。 “御赐之物,镇宅之宝,岂能轻易送出呢,还请世兄速速收回,日后传之子孙才是!” “哦,贤弟不肯笑纳,莫非嫌这份礼物轻了吗?” “玉佛像、夜明珠,皆是奇珍异宝,那敢说一个轻字呢,只是贤者不炫己之长,君子不夺人所好,故而不敢笑纳!” “愚兄诚心相送!” “小弟万不敢收!” …… 双方推让了半天,最后薛羽表示了,君子之交淡如水,自己本不该收礼物的,但是盛情难却之下,自己就破例一回,羊脂玉佛像可以收下,作为双方友谊的见证,夜明珠坚决不行! 如果李主簿还坚持的话,自己就一样礼物也不收,并把黄金退回,当场告辞离去,就当从来也没认识过! “贤弟不为俗物所动,视金钱犹如粪土一般,真可谓正人君子啊!”李主簿仔细观察着,最后点了点头,收回了夜明珠,暗中悬着的心也放下了。 原来李主簿也是狡猾之人,虽然为了儿子们的前程,不惜投下了血本,心中却仍旧有所怀疑的。 不是怀疑薛羽的身份,而是担心他拿了金子之后,不给自己办事怎么办? 杞县距离云南万里之遥,自己想要找过去,只怕不是一件容易事呢! 就算是找到了,自己一个小小的县衙主簿,也斗不过人家卫所指挥敛事,非但要不回金子,没准还得搭上一条老命呢! 故而思量之下,才拿出了玉佛像、夜明珠,想试一试对方的人品! 如果这位探花公子,表现的十分贪婪,自己就要多加防备了,非但不能送出玉佛像、夜明珠,之前的三百两黄金,也要想办法索取回来。 失去一次飞黄腾达的机会,的确有些可惜,那也比被人蒙骗强多了吧? 没想到的是,自己再三恳求之下,对方才勉强的收下了玉佛像,却坚决不收夜明珠! 玉佛像固然珍贵,可是买上一块好玉,再请玉匠琢磨一尊并不太难,所费不过纹银数千两罢了! 夜明珠,却是可遇不可求的宝贝,价值更在千两黄金之上! 对方明明知道夜明珠珍贵,却依旧坚辞不受,可见人品一流,不是贪财之人,这样自己也就彻底放心了。 …… 有人肯定疑问了,薛羽此行的目的,就是要以恶治恶,好好收拾一下李主簿这个贪财鬼,再弄些金银珠宝救济灾民之用! 如今珠宝就要到手了,又为何坚辞不受呢,原因有三: 一则,薛羽前世是勘探员,对矿物质再熟悉不过了,所谓的夜明珠,其实就是荧光石! 它是地球内的一些发光物质,经过了几千万年的地质运动,集聚于矿石中而成的,含有这些发光稀有元素的石头,经过加工之后,就是人们所说的夜明珠,常有黄绿、浅蓝、橙红等颜色! 地球内部,荧光石的储藏量非常丰富,只是古人开采技术落后,得到一块很不容易,这才当成了珍宝! 可对薛羽来说,几吨重、十几吨重的荧光石都见识过,并亲手开采过,区区一颗龙眼大小的,又有什么稀奇呢? 不过这件事情,倒是提醒了薛羽,以后要是没饭吃了,可以试着找一座萤石矿洞,再把萤石打磨成夜明珠出售,自己很快就变成天下第一大富翁了! 二则,凡是会发光的矿物质,都会产生一定的辐射,对人体有害而无益! 尤其是这颗夜明珠,颜色黄绿,深浅不一,说明里面含有大量重金属,辐射比较强烈,偶尔参观下也就算了,如果经常把玩的话,只怕会引起人体病变呢! 李主簿生活优越,整天大鱼大肉的,身体却如此消瘦,眼窝泛着青色,仿佛病痨鬼一般,十之八九与这颗夜明珠有关系! 这种害人的东西,薛羽自然不敢笑纳了! 三则,李主簿固然是条老狐狸,薛羽却比狐狸还要狡猾,早已从言谈举止之间,看出对方的小心思了。 因此上,坚决不收夜明珠,以打消对方的疑心! …… 酒足饭饱之后,已是黄昏时分了,为了进一步打消李主簿的疑心,薛羽干脆留宿了下来。 李主簿自然万分高兴了,又担心慢待了贵客,干脆把自己的卧室腾出来了,由三位姨娘亲自动手,认真打扫干净之后,一切应用之物全都换成新的。 黄花梨架子床、苏绣锦缎被褥、白色轻纱蚊帐……全都用檀香熏过的,大户人家就是讲究。 就是三彩刻花瓷枕硬了一点,枕着不是太习惯,于是仍到了一边,把装黄金的箱子搬过来当枕头用,这样就舒服多了。 (木头箱子难道就不硬吗?) 当天晚上,薛羽美美的睡了一觉,还做了一个梦呢,梦到了很多的人,有前世的亲人、朋友、同学,也有这个世界的小伙伴:小兔、金丫、红秀…… 不知什么时候,才能把她们给找到,她们都还好吗? 只要能把小伙伴们找回来,别说区区几百两黄金了,就是亿万家财自己也舍得! 薛羽找周公下棋去了,李家父子却是一夜未眠,躲在小屋里商议着,想派一个儿子跟着薛羽前往云南,即是监督,也是催促! 可是商议了一夜,也没决定出人选来,原因很简单,五个胖子都想去云南,可是名额只有一个,互相争执不下,差一点动手打了起来,弄得李主簿头痛不已,大呼养了一群不肖子! 话又说回来了,这种荣华富贵、青云直上的机会,谁又肯让给别人呢?如果李主簿年轻几岁的话,只怕比儿子们争的更凶狠呢! 最后的结果是,我不去,你也别想去,那就大家都别去了! 派一个仆人跟随着? 那样也不合适,还会引起李探花的反感,万一人家一生气,甩手不干了,李家人岂不前功尽弃? 既然如此,那就一个人也不派吧。 至于谁去云南入赘,李家人再慢慢的商议就是了,等商议出了结果,估计李探花也把事情办好了,如此两不耽误! …… “我与贤弟一见如故,何不多留上几日,让愚兄略尽地主之谊呢!” “本想多留几日的,可是此去云南路途遥远,实在是不敢耽搁了行程,只能与世兄别过了,待小弟抵达云南,把事情办妥当之后,会派人送书信过来的,世兄这边也要做好准备才是!” “贤弟所言有理,愚兄就不多挽留了,待到大功告成之后,愚兄一定亲赴云南,喝一杯贤弟的喜酒,哈哈!” 第二天早晨,用过早饭之后,薛羽起身告辞了。 李主簿客套了几句,也没过多的挽留,而是让仆从牵过来一头白色骡子,还有五条小毛驴! 白骡高大健壮、皮毛光亮,双眼炯炯有神,头颅高高的抬起,气势上竟不输于一般的骏马,五条毛驴也是蹄小坚实,体质健壮! “山高路远,千里迢迢,贤弟岂能没有坐骑呢? 这头白色骡子,也是愚兄偶然得之,性情温顺,体魄健壮,奔跑起来一点不逊骏马,特送与贤弟骑乘之用,另外的五头毛驴,送给贤弟的随从们使用!” “如此,多谢世兄了!” 骡子一般以黑、褐、青三种颜色居多,白色的则少之又少,薛羽围着转了两圈,不禁越看越是满意! 这个时代没有飞机、火车、汽车之类的交通工具,最快捷的赶路方式,那就是骑马了! 骡子的奔跑速度,远远的不如骏马,却胜在性格温和、力气极大,又容易饲养,用来代步、驮物再合适不过了。 “贤弟一路保重,到了云南之后,早点送个平安信回来!” “世兄放心,请回吧!” 依依惜别之后,薛羽把金子、玉佛都放在骡子背上,自己翻身坐稳之后,得意洋洋的离开了李府,胡铁匠、小鼠、百花蛇、猴子、大黑骑着毛驴,紧紧的跟在后面! 李主簿与家人们站在门口,目送薛羽的背影渐渐远去,并期盼着他早点回来,却不知这位贵客,永远也不会回来了! “老大,这次咱们可是赚翻了,整整三百两黄金,还有一尊羊脂玉佛像,一匹骡子、五条毛驴!” “有了这些东西,足够咱们买房子置地,再娶几房媳妇儿,舒舒服服过上一辈子啦!” …… “呵呵,是非之地,不可久留,要是李主簿一家回过味来,咱们恐怕就走不了了,赶快出城!” “是!” 离开李家之后,小伙伴们喜笑颜开,以前就是做白日梦,也没梦到这样的情景,盗挖了人家的祖坟,受了人家的热情款待,还拿走人家几百两金子! 这般的骗术,真是高啊! 薛羽却保持着冷静,深知骗得了一时,骗不了一世的道理,故而催促着胯下白骡子,想要早一点出城去,立刻离开杞县! 那知没走出多远呢,从旁边的小胡同里面,突然窜出一个肥胖的身影,正是大胖子--李大忠! 他怎么追上来了? 难道说,露馅了? 第66章 又一个李家! “叔父大人慢行,侄儿有肺腑之言相告!” “哦,贤侄有话请讲!” “常言道:尊卑有别,长幼有叙,侄儿乃是家中长子,这光大门楣、振兴家业的重任,理应有侄儿来承担的,故而入赘云南之事,还望叔父大人成全啊! 这是小小心意,还请叔父大人笑纳,待到事成之后,侄儿另有重谢!” 李大胖冲出来之后,立刻跪倒在地,先是声泪俱下的哭诉一番,而后掏出一个箱子,高高的举过了头顶。 里面整齐码放着三十枚小银锭,每一锭皆是十两,共计三百两雪花白银,另外还有一些珠宝首饰,也价值几百两银子! 原来李大胖追上来,不是看出了破绽,而是利益熏心之下,想要走一走后门,而这些金银珠宝,则是他全部的积蓄了,就连老婆的陪嫁也拿来了,可谓是倾家荡产,孤注一掷! “这个嘛,贤侄已有妻室,又如何入赘云南呢?” “叔父大人请放心,侄儿立刻写下休书,今天就把糟糠之妻休了,绝不耽误入赘之事!” “好吧,看在你一片诚心的份上,叔父我就成人之美吧!” “多谢叔父大人,多谢叔父大人!” 送上门的钱财,没有不收的道理,薛羽假装犹豫了一下,而后把箱子接了过来,又好言安慰了一番,保证这入赘云南的名额,非李大胖莫属了。 李大胖千恩万谢,又磕了几个头,这才满脸欢喜的回家写休书去了。 问题是,李家身为一方恶霸,能与之结亲的,肯定也不是一般人家,女儿无缘无故的被休了回来,娘家人岂肯善罢甘休呢? 可以想象得到,未来一段时间,李家的日子不会太平了,不打个鸡飞狗跳才怪呢。 薛羽等人继续前行,没走出两条街呢,又有一个人拦住道路,李二胖,手里也捧着个箱子,比他大哥的大多了。 接下来,李三胖! 李四胖! 李五胖! 五个胖子,无一例外,全都是送礼、走后门的,这或许就是李家的家风吧? 看着多出的五箱银子,薛羽也有点哭笑不得了,一两个人蠢也就罢了,没想到一家子都是蠢货,更准确地说,是又蠢又贪婪啊! 不知道几个月以后,李家父子意识到上当被骗了,又是什么反应,就算不被气死,也得气个半死吧? 父子六人一起大口喷血,那场面一定很壮观的,哈哈! 李家父子为非作歹、欺男霸女,落得这样的下场,也算是罪有应得了,自己除暴安良,能不能算个小侠士呢? 金大大笔下有云:侠之小者、除暴安良,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自己以后,能不能做一个大侠呢? …… 金银珠宝到手了,薛羽本想立刻出城,与张小旗等人汇合之后,马上就离开杞县的,免得夜长梦多,再有别的事情发生! 那知走到了城门口,发现城墙上贴着一份榜文,底下围拢着很多百姓,交头接耳,议论纷纷,不知发生了什么? “唉,李家人一向乐善好施、积德行善,怎么出现这种事呢?” “今年大旱,要是没有李家人舍粥,不知要饿死多少灾民呢,小老儿这就去庙里,请上一柱平安香,求观音菩萨保佑李公子,逢凶化吉,早日康复!” “这个世道啊,好人不长寿,祸害活千年,那个姓李的家伙,咋就不得病、不全家死光呢?” …… 薛羽侧耳听了一会儿,却是越听越糊涂了,杞县的百姓们,怎么一会夸李家,一会又咒李家呢? 这个李家,是不是刚被自己坑了的李家,难道自己坑错人了? “小鼠,去打听一下,到底怎么回事!” “是,老大!” 小鼠很善于交际,在人群里转悠了几圈,就把事情打听明白了。 原来在杞县境内,有两个姓李的大户人家。 一个就是李主簿,仗着有点势力,欺男霸女,无恶不作,名声顶风臭出八百里去,五个儿子也没一个好东西,吃喝嫖赌,五毒俱全,名声比他们的爹还要臭呢! 杞县的百姓们,对李主簿一家恨之入骨,故而称之为‘恶李!’ 还有一位李精白、李老爷,住在杞县城西十五里处,家中良田千顷、骡马成群,乃是本地数一数二的大富翁,据说以前还做过大官呢! 更加难得的是,这位李老爷心地善良、乐善好施,经常接济穷苦的乡亲们,受其恩惠者不计其数,故而杞县的百姓们称之为‘善李!’ 之前在城外舍粥,救济灾民们的事,就是这位李老爷安排的,可是救了不少人命呢! 李老爷有个独生子,名叫李信,今年只有十四岁,聪明伶俐、好读诗书,且有过目不忘之能,小小年纪就考中秀才,前途不可限量! 李信和他父亲一样,也是心地善良之人,且有一股侠义之气,本地人都尊称他为‘李公子!’ 可是前不久,这位李公子突然得了一种怪病,先是全身无力、食欲减退、头晕、失眠,脸上笼罩着一层红霞! 紧接着,恶心、呕吐、腹绞痛,浑身抽搐,身上出现了红斑,进而昏迷不醒了! 家人们连忙请郎中,为这位李公子诊治,那知把杞县周围的名医都请遍了,也没能把病治好,非但没能治好,就连李公子得的什么病,都没人能说的明白! 李老爷年过四旬,才有了这么一个儿子,平时爱如珍宝一般,要是儿子有个三长两短,谁来传宗接代、继承家业呢? 这才在城门口贴了一份榜文,无论何许人也,只要能救儿子一命者,李老爷愿以一半家产作为酬谢! 李家可是杞县首富,一半家产,起码价值万金以上,得到了就能一辈子吃香的、喝辣的了,谁不为之心动啊? 消息传开之后,方圆几百里内的坐堂名医、游方郎中,以及巫婆、神汉、小半仙纷纷汇聚而来,起码有二三百人之多呢! 很可惜,灌药、扎针、拔罐、跳大神、请狐仙……各种办法都用尽了,还是一点效果也没有! 李公子的身体越来越虚弱,只怕这一两天就要蹬腿了,那些受过李家恩惠的人,纷纷为之落泪,有的烧香拜佛,祈求神灵保佑李公子! 有的四处打听,那里有隐居的神医,或者秘方,偏方之类,希望救李公子一命! “李老爷、李公子……好心人,生病了,原来如此!” 薛羽想起了,前天早晨,城外开设的粥场,以及那名慈眉善目的老管家! 如果没有粥场的话,已经精疲力尽的灾民们,不知要饿死多少呢,就连自己的小伙伴们,只怕也要倒下几个! 男子汉,大丈夫,讲究的是有恩必报,有仇不饶! 李主簿一家子作恶多端,自己狠狠地惩罚过了! 李员外一家积德行善,如今遇到了困难,自己也该出手相助才是! “猴子,大黑,胡大锤,你们带着这几箱银子出城去,与张大人的队伍汇合,这头白骡子也一并送给他当坐骑了,告诉他立刻启程,以最快的速度离开杞县!” “薛小兄弟,那你去那?” “我带着小鼠、百花蛇去李家庄走上一趟,会一会这位李老爷!” “啊,老大,这个李老爷人品不错,坑他有点不合适吧?” 听说薛羽要留下,小伙伴们大吃一惊,以为他又要坑人呢! “滚粗,本老大是那种好坏不分,见人就坑的货色吗,这位李老爷乐善好施,救济了无数灾民,我这次去李家庄,是要给他儿子治病的,也算还李家一个人情!” “你给他儿子治病,还说不是坑人啊?” 对于薛羽的医术,小伙伴们再清楚不过了,那可是鬼神莫测,惊天动地,好好的十全大补丸,都能让他给制成泻药! 那位李家公子,本就奄奄一息了,要是让老大出手诊治,还不立刻到阎王爷那里报道啊,这还说不是坑人? “你们放心好了,本老大从不做没把握的事,既然敢去李家庄,自然有救人的办法,退一步说,真的救不了这位李公子,我也不会乱出手的。 你们赶快出城,与张大人一起启程出发,这边的事情了结之后,我会去追赶你们的,如果追不上的话,就到洛阳城外等我,咱们在那里汇合!” “是,老大!” 安排妥当之后,猴子、大黑、胡大锤牵着白骡子,驮着五箱银子,出城和张小旗汇合去了,有了这些银子,加上之前盗墓所得的财物,和领取出来的粮食,足够队伍顺利的走到洛阳城了! 三百两黄金和玉佛像,则由薛羽亲自保管,准备留做以后起家的本钱,或者应对紧急情况之用,而后带着小鼠、百花蛇,骑着三头小毛驴,直奔城西十五里-李家庄! 薛羽是个有自知之明的人,凭自己的那点医术,别说治病救人了,恐怕连做兽医的资格都没有! 不过吗,乏力、呕吐、腹绞痛、昏迷不醒,身上出现红斑,脸上还有一层红霞这种怪病,自己似乎是能治的! 因为,这个根本就不是病! 第67章 李精白! 我有一只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 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它去赶集, 我手里拿着小皮鞭, 我心里正得意, …… 呃啊!--呃啊! 不得不承认,李主簿送的几头毛驴的确不错,都是纯种的关中驴,体格高大、结构匀称、皮毛光亮,四支小蹄子跑的又快又稳,叫声也很响亮! 薛羽很会骑驴,还能一边哼着歌,一边做出各种高难度动作,比如海底捞月、蹬里藏身,张果老倒骑驴等等! 到了二十一世纪,养驴的人家已经很少了,会骑驴的人就更少了,薛羽那来的精湛骑术呢? 答案是:工作需要! 身为一名勘探员,经常要在海拔很高、道路崎岖的地方工作,这种恶劣的环境下,开车是不行的,只能是骑马,或者骑驴! 二者相比较,马虽然跑的比较快,但是驴却更实用一些! 小毛驴,耐粗饲、不挑食、抗疾病,适应性强,越野能力也是一流的,陡峭的山坡它都能上去,因此后世的旅行者们,往往以‘驴友’自居! 就是驴脾气比较倔犟,你得顺着毛慢慢的捋,再经常奖励一些食物,才能让它乖乖听话! 当然了,在平坦的大草原上,还是骑马快捷一些,为了寻找矿藏,薛羽曾经睡过大半年蒙古包,天天的纵马狂奔,硬是磨练出一身不错的骑术,也吃了不少苦头!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三头小毛驴撒开蹄子,只用了一顿饭的功夫,就把薛羽等人驮到了城西十五里-李家庄! 首先入目的,是修建在村口大道上的,十几座高大的石制牌坊! 有贞节牌坊,是表彰那些死了丈夫之后,或长年不改嫁,或自杀殉葬的贞洁女子的。 有孝义牌坊,是表彰孝子贤孙之用! 而数量最多的,还是功德牌坊,起码有七八座,这是朝廷表彰有功之臣用的,说明李家庄里出过当大官的,而且不止一位! 到了这里,薛羽等人就不能横冲直撞了,而是翻身下驴,牵着缰绳,很小心的从牌坊下面通过,以示尊敬之意! 否则的话,李家庄的居民们,有权利把不识礼数的闯入者,一通乱棍赶出去,就是打死了人,官府也不会追究的。 李家庄的面积很大,街道横平竖直、干净整洁,房舍高大气派,装饰讲究,一看就是富庶之地,大约住着七八百户人家! 不用打听,李老爷的住宅非常好找,庄子中心位置,院落最大、房屋最多,装修最豪华的那一家就是了。 薛羽等人牵着毛驴,径直来到了李家府门前,立刻被眼前的阵势吓了一大跳,人好多啊! “老夫赛华佗,乃是邻县有名的神医,有数十张祖传秘方,专治各种疑难杂症,只要三副汤药下去,保证李公子身体康复、生龙活虎!” “无量天尊,贫道用天眼查看过了,李公子并非生病,而是有妖魔在此作祟,待贫道开坛做法、斩妖除魔,李公子自然转危为安!” “杂毛老道,你才有几天的道行,竟敢在这里口出狂言,这斩妖除魔的事情,非贫僧莫属了,贫僧乃是开封府-登封县-嵩山少林寺……旁边的元宝寺的主持方丈……坐下大弟子……身边的火工头陀是也,曾经修炼过丈六金身!” …… “我是蔡家洼的蔡二狗子,我最会跳大神了!” 李家大门前,起码聚集了上百人,有手持铜铃、背着药箱子的江湖郎中! 有身穿八卦仙衣,背着阴阳紫薇剑的杂毛老道! 有身披烫金袈裟,手中托着青铜钵盂的光头和尚! 还有头戴面具,身穿彩衣,左手抓着羊皮鼓,右手执赶神鞭,在地上蹦蹦跳跳的神棍、巫婆、巫师! 形形色色,难以列举! 这些人汇聚于此,都是来给李公子治病的,更准确的说,是冲着李家一半产业来的! “感谢诸位远道而来,请先到大堂中用茶,而后依次为我家公子诊治,无论那一位治好了公子,我家老爷绝不食言! 就算事有不谐,李家也会好生招待的,美酒美食管够,车马费用报销,临行还有盘缠相赠,决不让诸位白跑一趟! 诸位里面请!” …… 十几个青衣家丁,站在大门口招待众人,安排的面面俱到,开出的条件更是丰厚! 从这一点可以看出,李家的确是积善人家,而家底也相当丰厚! 大门前有成排的栓马庄,把三头毛驴栓好之后,留下小鼠负责看守着,薛羽带着百花蛇跟随人群一起往里面走,没想刚到门口,却被家丁们给拦住了。 “两位小兄弟,来我李府有何贵干?” “听闻贵府公子身体抱恙,特来为他医治一番!” “我家公子得的是疑难杂症,多少名医都束手无策,你们几个孩子能有什么办法,还请速速离开,不要在此捣乱!” “不要误会,我们真是给李公子治病来的,还请放行!” “小小年纪,口出狂言,再不离开的话,我们可就赶人了!” 薛羽解释着,自己真是来救人的,可看门的家丁们死活不信,不肯放两人进去! 也不怪家丁们狗眼看人低,实在是薛羽的年纪太小了,加之既没有背药箱子,也没有跳大神的道具,就是两手空空的,咋看都不像能救人的样子! 幸亏李府规矩森严,不准任何人横行乡里,如果换成别处的家丁,只怕早就放狗撵人了。 就在双方僵持不下之时,一名慈眉善目的老者走了过来,正是李府的管家--李福,也是之前在城外,指挥着家丁们施粥的老者,要是没有那一顿救命粥,薛羽等人恐怕早就饿趴下了。 “旺财、招财,出什么事了?” “回禀老管家,有两个孩子捣乱,小的这就撵他们走!” …… “这位老管家,我们不是来捣乱的,而是得知消息之后,专程前来给贵府公子治病的,还请让我们进去!” “哦,你可有把握,治好我家公子的病?” 老管家负责府中大小事物,经常接待各方宾客,也算的上阅人无数了,因此目光很是精准! 眼前这个少年人,虽然年纪不太大,可是双目如电、气质如虹,一举一动都很沉稳,不像是来招摇撞骗的! “有把握不敢说,不过多一个人治病,就多上一分希望,老管家以为呢?” “这位小兄弟说的对,多一分希望,总比少一分要好,请随我到大堂落座吧!” “多谢了!” 老管家认可的点了点头,领着薛羽两人进了府门,安排在大堂的一个角落里坐下,又让人端来了茶水、点心,而后招待其他人去了。 很显然,老管家虽然让两人进来了,却没报多大的希望,自家公子得的是疑难杂症,多少名医都束手无策,何况是一个孩子呢! 薛羽也不在意,一边吃着点心,喝着茶水,一边观察大堂里的人,除了上百名郎中、道士、和尚、神棍,另有四个人值得注意! 一人端坐大堂主位上,五十出头的年纪,气质儒雅,相貌堂堂,年轻时肯定是个美男子,如今也是个老帅哥,就是脸上带有愁容,气色十分不好! 从旁人议论中得知,这位就是本府主人李精白,李老爷了! 李精白,字对泉,自幼博览群书、满腹经纶,万历二十九年进士,因为成绩优异,馆选成为庶吉士,授予翰林院编修之职,后出任山东布政使,正三品! 在任期间,兴水利、劝农耕、修道路,在民生上颇有建树,且是一等一的大清官,后因卷入了党争之中,一气之下辞官不做,回到了杞县老家,每日里钻研古籍、消遣人生! 虽然不做官了,可是这位李老爷乐善好施、救济百姓,在家乡的威望极高,决不是李主簿那种小吏可以比拟的! 左手边,坐着一位老者,须发皆白,身体佝偻,起码有八十岁了,是李氏一族的族长! 右手边,坐着一个年近六旬的男子,身材极为肥胖,两只小眼睛眯缝着,不时闪出几道精光,此人叫李精青,是李精白同父异母的兄长! 虽然是手足兄弟,二人的命运却截然不同。 李精白是嫡出子,自幼聪明,求学上进,十六岁中秀才,二十三岁中举人,三十二岁中进士,而后步步高升,仕途一帆风顺! 如今不做官了,还可以继承祖产,家中良田千顷、骡马成群,乃是杞县地区的首富! 李精青是庶出子,家庭地位远不及弟弟,而且天资不足、好吃懒做,虽然也读过四书五经,却连个秀才都没考中,只好转而经商了,在县城内经营着七八家小铺子,名下还有几百亩地,算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吧! 身后还站着两个青年人,油头粉面,举止轻浮,他们都是李精青的儿子:李鹏飞、李鹏举! 不过让人奇怪的是,李公子身患重病,奄奄一息了,作为伯父的李精青,和作为堂兄的李鹏飞,李鹏举,应该为之担忧才是! 可是李家父子三人的脸上,却看不到一丁点愁容,反而有一种窃喜、期待的样子,这是为什么呢? 第68章 一半家产! “老夫年近四旬之时,膝下方得此一子,本指望着小儿长大之后,能够考取功名,上报君王、下耀门楣,未想突然身患重病,多方医治仍是不见好转! 在坐诸位,有谁能救犬子一命,就是我李家的大恩人,一半产业、拱手相赠,契约已立、绝不食言! 诸位还有疑虑的话,老夫愿当场签字画押,来人啊,取笔墨来!” “是,老爷!” 李精白站起身来,言辞恳切的哀告一番,又从怀里掏出一份契约,展示给在场众人观看。 上面白纸黑字写的清楚,愿意将李家一半产业:庄园八座,良田三百二十八倾,大小店铺一百二十四间,以及金银、牲畜、车辆若干,全部赠送救命恩人! 有仆人取来了笔墨,李精白执笔在手,沾好了墨汁,就准备在契约上签字画押了。 “二弟且慢,李家的这些产业,乃是十几代祖先辛苦积攒的,理当传与子孙才是,岂能轻易送给他人,这医治侄儿的酬劳嘛,依我看酌情给予也就是了,何必一下送出半个家产呢!” “父亲言之有理,还请叔父三思啊,李家的产业,岂能送给外人呢!” …… 谁也没有想到,李精青出来反对了,而且一脸肉痛的样子,好像要送出去的是他的产业一样! 他的两个儿子,也跟着一起帮腔,脸上的肉痛之色,比他们的老子还要浓厚十倍! “我早已贴出了榜文,有能救信儿性命者,既以一半家产相赠,大丈夫立于天地之间,又岂能言而无信呢? 再说了,若是信儿有个三长两短,我空有千倾良田、万贯家财,又有何用呢? 此外,若有别的要求,只要不违背忠孝仁义之道的,老夫绝不推辞,一定尽力办好!” 李精白毫不犹豫的,签上了自己的名字,盖好印章,又咬破右手食指,按上了一个血手印! 另有几位有身份、有地位的亲朋好友上场,作为担保人,也签字画押了! 至此,契约已成,再无更改! “李老爷诚信之人,我等必竭尽所能,让贵公子转危为安,身体康复!” “无量天尊,贫道先行开坛做法,为公子祛除妖魔!” “老杂毛闪开了,让贫僧念一部《金钢伏魔咒》,妖魔鬼怪必然无处遁形!” “我先进去把脉!” “我先进去扎针!” …… 大堂内沸腾起来了,人们争先恐后的要进病房,第一个给李公子诊治,为此差一点就打了起来。 李家良田千顷、家财万贯,要是能得到其中一半,不但自己舒舒服服的过一辈子,子孙后代都不愁吃穿啦! 另外吗,别看李精白不做官了,可是他的同窗、同年们,却有不少人身居高位,有的是封疆大吏,有的在朝廷上主事,有的甚至入阁拜相了,人脉关系极为强悍! 因此上,李精白的一个承诺,比之千两黄金更加珍贵,有了这个承诺,升官发财只在翻手之间! 如此巨大诱惑,谁不为之心动,谁不为之眼红呢? “病房狭小,容不下这么多人,还请诸位一个一个进去,为我家小公子诊治,别挤啊,千万别挤!” 李家公子已经病入膏肓了,要是上百人一起拥进去,连吵带闹之下,只怕立刻就得驾鹤西游了! 因此上,老管家带领家丁们,连忙把人群给阻拦住了,凡是会医术的,轮流进去给公子把脉、扎针、熬药! 道士、和尚、巫师们,也是一个一个进去开坛做法,至于驱鬼需要的香烛、祭品、黑狗血、雄鸡血之类,李家也早就准备好了。 接下来,李家后院可就热闹来了! “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 “大威天龙,世尊地藏,般若诸佛,般若巴麻轰!” “天雷尊尊,龙虎交兵,日月照明,照我分明;远去朋友,接我号令,调到天兵天将,地兵地将,神兵神将……” 道家清心咒、佛家降魔咒、还有跳大神的咒语,此起彼伏,大有斗法之势! ………… 一个多时辰过去了, 那些游方郎中们,进去的时候,一个个信心十足,趾高气昂! 可是出来的时候,全都蔫头耷拉脑的,频频摇头不止,看来是没能治好李公子,甚至连病因也没查出来。 那些念咒的、请神的家伙们,念的嘴巴发歪,跳的双腿酸痛,也是一点效果也没有! 好在李精白极有风度,并没有责怪这些人,反而吩咐下去,好酒好菜的招待一番,临走再赠予盘缠! “老爷……老爷!” 无计可施之际,老管家李福一路小跑了进来,神色非常激动,在李精白耳边低语了几句! “此话当真,神医真的来了?” “真的来了,已经到了府门前!” “太好了,信儿有救了,有救了,真是老天爷开眼啊,哈哈!” 李精白一跃而起,全没了平常的儒雅风度,一路小跑着出了大堂,一边跑还一边哈哈大笑! 大堂内的人面面相觑,不知出了什么情况? 究竟是什么人来了,能让李老爷如此失态呢? 片刻之后,答案揭晓了,李精白搀扶进来一位老者,须发皆白,皱纹堆积,起码有六七十岁了,但是身体很硬朗,步伐矫健! 后面跟着两名童子,都背着大号的药箱子。 三人皆是风尘仆仆,气喘吁吁,一看就是从远处而来。 “何神医来了!” “见过老神医,您老人家安好!” “好!好!” 大堂内又轰动开了,人们纷纷上前问安,有的甚至下跪行礼,因为这位老者太不寻常了! 何正兴,是河南一带有名的神医,内科、外科、儿科、妇科尽皆精通,更有一手银针刺穴的绝活,悬壶济世,活人无数! 后来被请到了洛阳-福王府邸之中,担任了奉祠正的官职(正八品),兼管良医所,专门为王府上下人等治病。 李精白在官场之时,与这位何神医略有交情,眼见儿子重病缠身,于是手书一封,派人快马加鞭前往洛阳,请何神医出手救治! 不过吗,一位归隐的官员,想要请王府的医官前来,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何况洛阳、杞县相距五百多里,就算何神医愿意前来,恐怕也要费一番功夫呢,毕竟六十多岁的老人了,禁不住车马劳顿之苦。 等到这位神医赶到之时,只怕李公子早就去阎罗殿里喝茶了,要是走的快一点,没准都过了奈何桥,上了望乡台,在三生石前照一照,然后跳进轮回井中,转世投胎另开一局了! 因此对何神医的到来,李府上下没报什么希望的。 没想到的是,因为医术高超,何神医深受福王-朱常洛的赏识,多次给予恩赏不说,还推荐他到京城的太医院任职,正好路过杞县附近,偶然得知了李公子重病的消息,立刻驱车赶过来了! “老神医一路辛苦了,来人,准备酒宴,招待神医!” “不必了,救人如救火,一刻耽误不得,老朽先去看看令郎的病情,其余的稍后再说吧!” “如此,多谢神医了!” 何神医倒是个热心肠,连气都没喘匀实呢,就带着两个徒弟去了病房! 半个时辰之后,何神医走了出来,一脸的疲惫、困惑、不解之色,犹豫片刻之后,无奈的摇了摇头! 在场众人的心瞬间一凉,连何神医都摇头了,那就真的没救了。 “神医?” “老朽行医一生,治病无数,却从未见过令郎这种情况,似病非病,似毒非毒,用尽了各种办法,依旧找不出病因所在,真是太奇怪了!” “没办法了吗?” “老朽无能为力了,只好用银针封穴之法,封住了令郎的全身大穴,让他处于一种龟息状态,这样可以坚持三五天,可是三五天之后……唉!” “辛苦……辛苦神医了!” 李精白颓然坐回位子上,脸色苍白如纸,仿佛一下子老了十岁,老来丧子,人生大不幸啊! …… “唉,黄泉路上无老少,奈何桥前骨肉分,信儿命该如此,这是天意啊,谁也违背不了得,二弟就不要太伤心了,保重身体才是啊! 不过吗,古人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信儿若是走了,二弟膝下空空,再无别的子嗣了,以后谁来给你晨昏定省、养老送终呢? 不如从为兄的儿子里面,挑选出一个,过继到二弟名下,也好行人子之孝,为你养老送终如何?” 眼看李精白情绪低落,大哥李精青连忙言语安慰,可是没安慰几句呢,话锋就陡然一变,暴露出了真实目的,他要把自己的儿子过继给李精白。 古人注重血脉传承,尤其是大户人家,必须有个儿子传宗接代,妻子不生儿子,那就纳妾,妾室还不生的话,那就找通房丫鬟,反正不生儿子不罢休! 如果万般努力过了,还是生不出儿子,那就从亲兄弟,或者堂兄弟、族兄弟膝下,过继一个儿子! 如果没有兄弟,或者兄弟也没有儿子,那就从其他亲朋好友处过继一个儿子! 有人说了,要是亲朋好友也没有儿子可以过继,那该怎么办? 只能干瞪眼了吧? 放心吧,还有一个办法,就是从人牙子手里买一个男孩子,改名换姓做自己的儿子! 否则的话,没人继承家业,传宗接代,自己死了以后呢,也没人披麻戴孝,上坟烧纸,只能做一个没有血食的孤魂野鬼! 因此上,李精青提出把自己的儿子,过继到弟弟的名下,也是合情合理的事情! 不过吗,人家的亲生儿子还没死呢,你就提出这样的要求,未免太过薄情了,就像是拿小刀子,挖李精白的心一样! 另外吗,在场的很多人都知道,养老送终不过是个托词,把千顷良田、万贯家财弄到手,才是李精青父子的真正目的! 李精白是个聪明人,自然知道大哥不怀好意,又不愿与之争论,弄个兄弟反目,于是选择了沉默! 李精青仍不死心,又目视坐在对面的老族长,并偷偷掏出自己的钱袋子,在手中掂了三下! 在钱财的诱惑下,老族长开口了:“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祖宗的血脉不能断绝了,对泉啊,有些个事情,还是往开了想吧!” “叔父大人说的是,侄儿受教了!” 老族长发了话,李精白不能装聋作哑了,而且事到如今,也没有别的办法了,就准备答应过继之事! 那知话还没说出口呢,大堂上突然站起一个人来! “李老爷且慢,请容在下进去,给令郎诊治一番,或可转危为安!” “你是何人?” “薛羽!” 第69章 李公子! 李家公子身患重病,奄奄一息! 道家高人无计可施,佛门高僧黔驴技穷,就连活人无数的神医也是束手无策,人们基本上绝望了,准备给李公子准备后事! 这时候,一个十四岁的少年站出来,说自己可以药到病除、起死回生! 有人会相信吗? 肯定没有! “何处来的野小子,竟敢在这里捣乱,给我乱棍赶出去!”李精青气急败坏,大声命令仆从们赶人。 他到不是担心,眼前这个野小子,真能救活里面那个病秧子! 而是怕这一打岔,就把过继的事情给耽误了,夜长梦多,迟则生变,万一中间出现点变故,自家父子三人的一番谋划岂不付之东流了? “哈哈,自家的亲侄儿身患重病,当伯父的竟然用棍子赶郎中,这样的奇葩事情,也算是古今罕见了! 阁下如此怒火中烧,是担心我治不好你的侄儿,还是担心我治的好呢?” 薛羽的言辞如刀,狠狠怼回了李精青,更揭露了他盼着侄儿早点死,好侵占兄弟家产的不良用心! 李精青气的直翻白眼,却不敢多说什么了,生怕越描越黑,让自己下不来台! “这位小友,你真有把握救我儿的性命吗?”李精白发话了,作为一个父亲,那怕只有万分之一的机会,他也要牢牢地抓住! “有把握不敢说,只是竭尽全力罢了! 如果在下所料不差,贵公子应该是两个月前发病的,先是下肢疼痛、腰痛、头痛、手足颤动、走路不稳! 继而惊厥、震颤、谵妄、白日出现幻觉,夜间噩梦不断,仿佛有饿鬼缠身一般! 另外吗,他的手指甲、脚趾甲泛白,前心、后背、四肢都出现了红色斑点,约有芝麻大小,不知对也不对?” …… “敢问小友是何出身,为何对犬子的病情了如指掌?” 薛羽没有进病房,更没有见过病人,却把病情说的一点不差,甚至比那些诊断过的郎中还要详细,李精白大吃一惊之余,又升起了无限希望! 眼前这个少年人,或许真能救自己儿子一命! 其余人也是如此,目光紧紧盯着薛羽,想知道这个神秘少年,究竟是什么来历? “在下不才,乃是医圣门下的三代弟子!” 要想镇住场面,必须有个响亮的名号,薛羽思来想去,只有把李时珍这尊大神搬出来了。 这样说也不算撒谎,因为自己这一身医术(如果有的话),是从雍郎中赠予的医书上学来的。(根本就没学会) 雍郎中是医圣的再传弟子,如此推算的话,自己当然是三代弟子了! “什么,他是医圣门下的三代弟子,难怪这么狂傲了,人家有傲的资本啊!” “老天爷开眼啊,或许李公子真有救了!” “黄口孺子的话,未必可信呢,退一步说,就算他来历不凡,可毕竟太年轻了,真有起死回生之术吗?” 名号一出,非同凡响,众人不禁议论纷纷,惊喜者有之,怀疑者亦有之,毕竟医圣的名头太响亮了,冒充其门下弟子的也不在少数啊! “请小神医随我来,到后宅为犬子诊治,只要能保住犬子性命,李精白必有厚报!” “事不宜迟,走!” “请!” 李精白亲自引路,带着薛羽直奔后宅,百花蛇紧紧的跟在后面,何神医略加思索,也跟着走进去了,想看看这位少年有什么高超手段,能把垂死的病人救活! 李精青父子也坐不住了,想要跟进去看个究竟,治不好,那就最好了,要是治的好,就想办法捣点乱,反正不能让病秧子死而复生,没想却被老管家李福拦住了。 “病房之内,不宜人多,还请大老爷和两位公子在此等候为好!” “闪开,你一个当下人的,也敢管主人家的事,别忘记自己的身份!” “哈哈,老奴六岁进了李家,至今整整六十年了,从未敢忘记过自己的身份,不过老奴更加清楚,做奴才的,要拼命保护主子,今天吗,大老爷和两位公子,除非从老奴的尸体上跨过去,否则休想进后院一步,来人啊!” 李福做管家多年了,在府中颇有威望,一声令下,冲过来二十几个青衣仆从,手持着棍棒把道路死死的封锁住了。 李精青父子三人见状,也不敢往里面硬闯了,只好悻悻的坐了回去,心中默默的祷告着,千万别把病秧子救活,最好立刻就蹬腿断气! …… 李家祖宅非常之大,连着转了十几个弯,穿过三条长走廊,又走过一座架在流水上的石拱桥,这才到了目的地! 青砖灰瓦、装饰讲究的的寝室中,有一张特大号黄花梨透雕架子床,上面斜坐一名中年美妇人,正低声哭泣着,哭的是梨花带雨、泪湿衣襟! 再往床上看,躺着一个十几岁的少年人,双目紧闭,昏迷不醒,呼吸极为微弱,脸上还有一层浓浓的红霞,就像要滴出血来一般,可即便如此,仍无法掩盖俊美的容貌! 薛羽的颜值已经很高了,称得上标准小帅哥一枚,可与床上的少年相比,逊色了不止三分呢! 面如冠玉,眉目如画,朱唇皓齿,长发如墨……纵然是在昏迷之中,仍透出一股子丰神俊秀的气质,如此漂亮的美少年,古代的潘安、宋玉也不过如此了吧? “老爷?” “夫人不要哭泣了,为夫又请来一位神医,一定可以让信儿转危为安的!” “神医,在哪里,为何不请进来,这是神医身边的童子吗?” 坐在床边上的,正是本宅的主母-宋氏,也是李公子的亲生母亲,因为担心儿子的病情,这才流泪不止! 不过吗,从她的年纪来看,应该是李精白的续弦夫人,而且是标准的老牛吃嫩草呦! 听说又请来一位神医,宋氏忙收住了哭声,准备起身迎接,可向寝室门口看了看,却没见到神医的影子,不禁露出了疑惑之色! 难道说,夫君以假言宽慰自己,并没有什么神医? “夫人不可妄言,这位就是小神医,特来救信儿性命的!” “什么……他?” 人们一提到神医,都是老态龙钟、满脸皱纹,再配上一把长长的白胡子,就像何正兴那个样子。 谁又能想到,这位新来的神医只有十四岁呢,因此宋氏夫人认错了,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妾身李宋氏,见过小神医,失礼之处,多多海涵,还望救救我可怜的孩儿,呜呜!”宋夫人很有教养,弄清情况之后,连忙的万福赔罪,不过眸子中仍有不信任之色! “夫人不必客气,我先给令公子治病吧!”薛羽拱手回了一礼,而后坐在床边上,检查美少年的情况。 众人都瞪大眼睛,想看看这位小神医,有什么高超的手段,结果却让众人更加不解了。 中医常用的望、闻、问、切四项,薛羽一样也没有用(本来就不会),只是解开李公子的衣服,看了看皮肤的颜色,又摸了摸四肢,最后还趴在胸口上,听了一会儿心跳! 幸亏薛羽也是个少年人,如果换成个成年男子,这样一番检查的话,只怕就要被人怀疑有什么特殊嗜好了? 检查完毕之后,薛羽微微点了好头,似乎是弄清了病因。 “敢问小神医,犬子究竟得的什么病?” “令郎没有生病,他是中毒了!” “什么,信儿中毒了?” 李老爷夫妇大吃一惊,他们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儿子竟是中毒了。 可最近几个月,儿子一直深居简出,苦读四书五经,为明年的乡试做准备,想要考一个头名解元郎回来,连家门都没有出,又如何会中毒呢? “敢问这位小友,李公子中得什么毒呢? 老夫为他诊脉之时,也察觉到似有邪物入体,可不是蛇虫之毒,也不是花草之毒,更不是砒霜、鹤顶红、孔雀胆之类!” 何神医也很疑惑,自己行医数十载,见过的药物数以万计,毒物也有上千种了,竟然还有认不出的品种? “这不奇怪,李公子中的毒非常罕见,是一种稀有的金属,本不该出现在这里才是啊!” 薛羽说不奇怪,其实也很奇怪,这个少年遇到了什么事,竟然会稀有金属中毒,更准确的说是铊中毒! 铊,是一种稀有金属元素,单质为银白色,质软,燃烧时发出美丽的绿色光焰,铊和铊的氧化物都有剧毒,可以经由呼吸系统、消化系统、皮肤等途径快速进入人体内,并随血液到达全身的器官和组织,导致组织功能出现障碍,严重的可导致人体死亡! 在自然环境中,铊以化合物形态存在,深深地埋藏于地下,中原地区几乎没有,只有云贵十万大山里,才有少量的矿物质! 薛羽是勘探、冶金双学位,对各种金属元素了如指掌,之前听人们议论,李公子患病的情况,就猜到十之八九是稀有金属中毒了,这才跑过来救治的。 否则就凭薛羽能把大补丸、炼制成泻药的糟糕医术,那敢来丢人现眼呢! 第70章 铊中毒! “薛小神医,您既然知道犬子所中之毒,肯定有救治之法,还望施展妙手,救犬子一命啊,老夫感激不尽!” “请小神医救我儿性命,妾身给您磕头了!” 找到了儿子的病因,就有救治的希望了,李精白大喜过望,连忙整理衣冠,抱拳深施一礼! 以他的身份地位来说,这已经相当客气、相当有诚意了! 宋夫人更是双膝跪地,为了儿子的性命哀求不止! “李老爷、夫人不必多礼,在下此番前来就是救治贵公子的,自然会竭尽全力,不过救治过程有点麻烦,请让我想一想!”薛羽低头沉思起来,以前听化学老师们讲过,铊中毒最有效的治疗方法,就是服用适量的普鲁士蓝! 普鲁士蓝,化学名称:‘亚铁氰化铁’,是十八世纪中期,一名普鲁士工人在配置涂料的过程中,无意中弄出来的蓝色化合物,一开始是涂染衣服用的,且专门供应普鲁士军队,故而取名普鲁士蓝! 又过了二十多年,科学家发现这种普鲁士蓝,对治疗铊中毒有奇效,这才当成一种药品使用。 问题是,现在是大明万历四十七年,也就是公元1619年,连普鲁士王国都还没有建立呢,又去那里找普鲁士蓝呢? 没有现成的药品,唯一的办法就是自己动手合成了,以前化学老师、物理老师教的知识,自己并没有还回去! 问题是,光有知识还不够,还需要与之配套的原材料、工具,而以现在的技术条件,能不能合成出普鲁士蓝,自己一点把握也没有啊! “李老爷,当着明人,不说暗话,我的确有一个办法,或许可以解令郎身上的奇毒,但是把握并不大,且有一定的危险!” “哦,敢问小神医,有几分把握,又有几分危险?” “三分把握,七分危险!” “啊!” 李精白和夫人大吃一惊,脸上刚出现的喜色,又瞬间消失不见了。 只有三分把握,岂不是说他们的儿子,依旧是凶多吉少吗? “敢问小神医,有没有更稳妥一些的办法,若是需要什么奇花异草、名贵药材,纵然是花费千金采购,老夫也在所不惜!” 薛羽沉思片刻,无奈的摇了摇头,这真不是钱能解决的问题! “没有了,而且我敢断言,我的这种办法,是世上唯一救治令郎的办法了,救的话,我现在就动手,有三成活命的希望,同样也有七成丧命的危险! 不救的话,以令郎现在的情况,最多还能支撑三天,三天之后,就算是大罗金仙下凡也无计可施了! 救与不救,还请李老爷、夫人速速做个决断吧,否则耽误的时间越长,令郎的情况就越糟糕,现在还有三成把握,要是拖延下去,只怕就剩一两成了!” 一道生死难题,摆在了李精白和夫人的面前! 救的话,危险太大了,自家的宝贝儿子很可能当场丧命,但是也有一线生机! 不救的话,可以多活三天,可是三天之后…… “夫君,怎么办啊,呜呜!” “妇人莫哭,容我思之!” …… 李精白可不是一般人,两榜进士出身,登过天子堂,赴过琼林宴,与三公九卿同殿议政,与皇亲国戚朋友相称,绝对是见过大场面的。 担任山东布政使期间,更是手握行政大权,管辖着六府、十三州、八十三个县,治下人口七八百万,素以‘魄力过人,遇事果断’而闻名,在官场上还得了一个‘李大胆’的外号! 可是今天,李大胆的胆子不大了,来回踱步,满头大汗,一会看看昏迷不醒的儿子,一会又暗暗给自己打气,却迟迟做不出决断来。 女子本弱,为母则刚! 男子本强,为父则柔! 一旦站在父亲的位置上,就是再英明果断的男人,也会变得犹若寡断、患得患失! 如果可能的话,李精白宁可用自己的命,去换儿子的命,可惜啊,这是无法实现的事,当务之急,自己必须尽快做出一个决断! 咬碎了牙,也得做出决断! “豁出去了,生死有命,贵富在天,与其这样苟延残喘,还不如放手一搏,老夫心意已决,请小神医放开手脚救治吧! 如果老天爷保佑,真的救活了犬子,老夫必有厚报,如果不幸失败了,那是犬子命该如此,老夫绝不怪罪小神医,你……你就动手吧!” “好,那在下就放手一搏了!” 薛羽点了点头,对这位李老爷的评价更上了一个台阶,这是个好人,是个有能力的人,关键时刻,还是个有决断的人! 这样的人才,本该位居中枢、执掌天下大事的,如今却隐居家乡,做一只闲云野鹤,白白浪费了满腹才华! 大明王朝衰败至此,皆是有因有果啊! …… “李老爷,要想救贵公子的性命,我还需要一些东西!” “小神医请说,老夫就是倾家荡产,也一定想办法弄来!” “倾家荡产不至于,只是一些寻常物罢了,不过比较繁琐,我需要的是:红色铁矿石粉末五十斤、绿矾油三斤、精盐三斤、大铁锅两口、砂锅两口、细竹管二十根、烧刀子十坛,羊皮手套十双……还要五十斤草木灰、一头黄牛、一个大木盆,几个手脚灵活的家丁,这些东西越快越好!” “小神医放心,老夫立刻派人把东西准备齐全!” 记录下来之后,李精白立刻派人准备去了,虽然东西比较多,有的还很稀有,不过以李家的物力、财力,绝对可以弄到的。 人们疑惑的是,这些个稀奇古怪的东西,跟治病又有什么关系呢? 大木盆最先抬来了,足有一丈长、五尺多宽,原本是给大肥猪褪毛用的,清洗干净之后,由四名家丁抬了过来,就放在庭院里面。 薛羽命令四名家丁,把李公子扒光之后,放进大木盆中用热水浸泡起来,再使劲的给他搓澡,搓的越干净做好,最好是能搓下一层皮来! “老爷?” “一切听小神医的吩咐,放进去,使劲搓,搓的好了,本老爷重重有赏!” “是!” 生死关头,也就顾不得许多了,家丁们把李公子脱个精光,放进了大木盆之中,加入猪苓、木槿叶、皂角等清洁物品,再用最粗糙的麻布,使劲的搓了起来,那架势就跟给死猪搓毛一个模样! 很快的,李公子原本白嫩的皮肤,就给搓的红通通了,还散发出热气呢,就像是刚蒸熟了的大虾! 另外吗,每隔两柱香时间,洗澡水就要换一次,污水要远远的抬走,倾倒在无人居住、并远离水源的地方! 这样给病重的李公子搓澡,是有其目的的。 原来薛羽检查发现,李公子的身体上,尤其是两只手上,有很多的小红点,这就说明铊这种金属,是通过皮肤渗透进他的身体的! 也就是说,在李公子的身体表面,肯定残存着一些有害物质,并继续的向身体内部渗透! 通过清洗的方法,可以把体表的有害物质清除掉,体内的也能通过汗毛孔,稀释出一小部分,从而减轻李公子的中毒情况! 而用过的废水里面,也含有铊金属毒素了,故而才要远远运走、深埋地下,以免的再危害别人! 铊金属太霸道了,毒性更在铅、汞之上,只要一克就能置人于死地,不小心不行啊! 还有李公子穿过的衣服,盖过的被褥,要统统拿出去烧掉、深埋,之前与李公子接触过的人,也要清洗身体,更换衣服,其中就包括那一百多个郎中、道士、和尚、神棍! 一时间,大大小小的木盆全被占用了,人人都在清洁身体,老管家指挥着几十名家丁烧热水,都有点供应不上呢! “老爷,公子脸上的赤霞变淡了!” “什么,太好了!” “吾儿有救了!” 连着换了十几盆水之后,李公子脸上浓浓的赤霞,明显变淡了一些,这说明身体里的毒素减轻了。 人们不禁大喜,对薛羽的治疗方法,也是信心大增。 与此同时,治病需要的东西,陆陆续续的弄齐了,就摆放在寝室外面的院子里面! 接下来,就看薛羽如何大显身手了! 第71章 普鲁士蓝! 要想治疗铊中毒,就需要合成普鲁士蓝! 要想合成普鲁士蓝,就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化学实验,并用到大量精密的实验工具! 问题是,没有精密的实验工具,咋办? 两个字:凑合! 酒精灯没有,就用烧刀子来代替,这是一种用高粱酿制的烧酒,度数高,味浓烈,入口如刀割一般,关键是可以直接点燃! 烧刀子是辽东地区的特产,在河南一带比较少见的,李家派出大量的人手,把杞县附近的大小酒店、烧锅都扫荡了一遍,这才找到了十几坛子! 薛羽又略加改造,制成了一个大号酒精灯,算是勉强解决了加热问题! 试管没有,就用小瓷瓶子凑合,还是大明永乐年间-景德镇-官窑出产的精品,这要是放在后世,妥妥价值千万的珍贵文物,用起来真有烧手的感觉! 漏斗没有,拿杂货铺里打醋用的漏斗凑合了! 坩埚没有,拿来煮羊肉的砂锅凑合用了! 导管、烧杯、蒸发皿、洗气瓶……要啥没有啥,都用其他东西凑合了! 用了小半个时辰,把各种工具清洗干净、并组装完毕之后,薛羽不禁撇了撇嘴,意识到一个严重的问题。 自己之前牛皮吹大了,就这样的简陋工具,别说三成把握了,恐怕连一成也够呛呢。 可到了这一步,自己要是甩手不干了,只怕李精白及其夫人不是拿根绳子上吊,就是拔刀抹脖子,反正是没法活了。 人没有希望没什么,看到了希望,又失去了希望,才是最为痛苦的! 因此上,自己只能硬着头皮上了,至于能否成功,全凭天意决定! “大家听好了,现在开始配置解药了,一定要谨慎小心,轻拿轻放,手套戴好,谁也不许直接触摸物品,这种操作有极大危险性,如果发现情况不对,立刻扭头就跑,都听明白了吗?” “明白了!” “好,开始!” 进行化学实验,危险是避免不了的,历史上不少化学家就丧命在实验事故中,有的中毒死了、有的爆炸身亡,还有活活烧死的。 如今工具设备简陋,又是一个经验不足的人,带着一群完全没有经验、没有化学常识的人,其危险性更是数倍、十数倍的增加! 因此上,薛羽反复交待多次,并让无关人等退到十丈开外之后,这才开始了实验! “咕嘟!咕嘟!” 先把一小袋子精盐,放入一个白瓷盆中,而后倒入一瓶子绿矾油,二者接触之后,瞬间冒起大量的白色泡沫,就像是开锅了一样,且有白色烟雾升腾起来! 再用一口大铁锅,把白瓷盆牢牢罩住,锅底已经凿开了小洞,插着拼接起来的弓形长竹管,出口插在另一个白瓷盆中,里面灌满了水! 这个水,不是井水、也不是河水,而是无根水,也就是雨水了! 井水、河水里的杂质太多了,不能进行化学实验,雨水是大自然中产生的蒸馏水,相对的纯净一些! 古代大户人家,喜欢在九月阴雨季节之时,接一些无根水,用大罐存储起来,以备烹茶之用,据说味道更加芳香! 李家的地窖里面,也存储了十几缸无根水,又用纱布反复过滤了几十遍,算是勉强可以用了。 绿矾油,主要成分就是硫酸,与盐发生化学反应之后,生成硫酸氢钠,一种白色沉淀物,以及氯化氢气体! 氯化氢气体通过竹管,融入了蒸馏水之中,这就变成稀盐酸了! 再把磨成粉末的赤铁矿,投入了稀盐酸中,二者发生化学反应,进而生成了水和三氯化铁! 看着出现的红棕色溶液,薛羽高悬的心放下了一小半,三氯化铁制造成功了,普鲁士蓝也就有希望了。 不过吗,还需要另一种重要物质:亚铁氰化钾! “来人,杀牛,取一桶热牛血过来!” “啊?” 一头健壮的黄色耕牛,早就牵过来了,就栓在后院的大柳树下。 一名身材高大的家丁上前,用破衣服蒙住了牛头,又拔出一柄尖刀来,对准了黄牛的心脏位置,来回比划了好几下,却迟迟不敢下手! 不是不忍心杀牛,而是实在不敢啊! 华夏是一个农耕民族,对农业生产非常重视,而在生产力落后的古代,牲畜是最重要的生产工具了! 因此上,历朝历代都制定了严格的律法,禁止随意宰杀牛、马等大型牲畜,违者重罚! 比如汉朝的法律就明确规定:‘禁杀牛,犯禁杀之者诛!’ 谁杀了牛,就得给牛偿命,即便是牛的主人也不例外,就问你怕不怕? 到了唐朝时期,才废除了杀牛偿命的规定,不过得吃几年牢饭,并处以大量罚金! 因此上,江湖好汉一拍桌子,让店小二送上两斤牛肉、十斤美酒的事情,只能出现在评书故事,或者小说中了! 现实之中,谁要敢这么干,不是屁股被打烂了,就是充军发配三千里! 大明朝的律法素以严谨著称,对耕牛的管理更是严格,谁家有牛,有几头牛,何时生下小牛,何时转卖的等等,都是需要在官府进行登记的。 杀死他人的耕牛者,需杖二百并判刑两年,杀死自己的耕牛,也要杖一百并判刑一年,如果耕牛病死不报备,也要鞭打四十下,筋、角、皮全部没收入官! 李府家丁没这个胆量,故而举着刀子,却迟迟不敢下手,只好目视不远处的李老爷了。 李精白为人正直,从不因私废公,现在为了救儿子的性命,也只有破例一次了,于是狠狠的点了点头! “刷!……哞!” 得到默许之后,家丁手中尖刀狠狠刺下,黄牛惨叫了几声,庞大的身躯栽倒在地,鲜血从伤口喷涌而出……有人提着木桶上前,接了满满一桶鲜血! 与此同时,李精白唤过老管家,在耳边低语了几句,后者点了点头,妥善安排去了! 大明律法规定,不许私自宰杀耕牛,违者重罚! 不过还有一条规定:误杀及病死者,不坐! 就是误杀了耕牛,或者耕牛自己病死了,由于是无心和非关人事,所以牲畜主人可以不坐牢,只要向官府报备一下,再缴纳一些罚金就行了! 因此上,那些达官显贵的家中,每到逢年过节之时,总会‘病死’一两头牛的,大家心知肚明,谁也不点破而已! 书归正传! 薛羽把新鲜的牛血注入了坩埚中,又加入一些草木灰,而后一边用酒精灯加热,一边木勺子轻轻的搅拌着。 半个时辰,用了三坛子烧酒,终于把坩埚烧干了,把里面的残留物质小心刮下来,溶解在蒸馏水之中,慢慢的搅拌均匀了。 待其充分饱和之后,再倒入一个蒙着四层纱布、两层麻布的瓶子中,如此反复多次之后,纱布、麻布上满是黑褐色的残渣,而瓶子里面出现了一种黄色液! 原来草木灰中含有碳酸钾,牛血中含有亚铁,此外还有碳和氮两种元素,两者混合加热后发生反应,便可得到亚铁氰化钾了,就是那种黄色溶液,俗称:黄血盐! 三氯化铁、亚铁氰化钾先后制成了,就差最后一步融合了,是否能够成功,还是没有把握! 因为原材料、实验工具都是凑合出来的,任何一个环节出现纰漏,都可能导致功败垂成! “牛顿、门捷列夫、居里夫人……还有尊敬的化学老师,你们一定要保佑我啊!” 薛羽默念了数遍,又深吸一口气,把两种溶液按照比例慢慢的融合在一起……奇妙的事情发生了,红棕色的溶液,和黄色的溶液相遇之后,瞬间变成了一种深蓝色的新物质:普鲁士蓝! “小神医,如何了?” “幸不辱命!” 劣质的材料,简陋的工具,经验不足的操作者……承蒙老天爷保佑,还是侥幸成功了,整个过程基本顺利,只有一点点瑕疵,就是伤了一个人--何医官! 这位老医官年过六旬了,却是好奇心十足,非要加入试验中,还一边紧盯薛羽的实验步骤,一边偷偷的搞小动作,让盐酸把手烧伤了,仍不以为意,反而一脸的新奇之色! 本着神农尝百草的精神,每当合成一种新物质,这位老医官都想要亲口尝一尝,要不是薛羽发现的早,及时给制止住了,只怕就要出人命了! 普鲁士蓝制作出来了,又反复过滤了几遍,这才盛了一小碗,放在了李公子的嘴边,却迟迟没敢给他灌下去! 因为用普鲁士蓝治疗铊中毒,颇有一点以毒攻毒的意思,如果剂量小了,不足以解除铊中毒,李公子难逃一死! 如果剂量大了,原来的毒素消除了,新的毒素又诞生了,李公子还是难逃一死! 又没有医学仪器,检查李公子血液中的毒素含量,光凭着感觉下药,危险性太大了! “李信,李公子啊,我已经竭尽全力了,一会儿是生是死,就看你自己的造化了,要是不小心蹬了腿,到了阴曹地府,千万别跟阎王爷告我的状啊!” 一咬牙,一跺脚,撬开李公子得嘴巴,把半碗药水灌了下去! 第72章 命大的李公子! 命小的人,就算天天躲在家里,也会被阎王爷请去喝茶的! 命大的人,一只脚踏进鬼门关了,也能安然无恙的退回来! 毫无疑问,李公子就是一个命大的家伙! 一碗粗制滥造的解药下肚之后,顿时浑身颤抖、汗出如雨,就像是打摆子一样,原本赤红如血的脸上,又升起了一股蓝色光晕! 红、蓝两色光晕,就像是两股浪潮一样,此起彼伏,互相争斗,几个回合的较量之后,最终一起消失不见了,露出一张俊俏至极、人见人爱的小白脸! 何医官第一个冲了过去,先翻看了瞳孔,又把了脉搏,老脸上露出了惊讶、欢喜、佩服的神色……“恭喜李老爷和夫人了,令郎脉象平和,已经转危为安了,只要服用一些泻药,把肠胃里的杂质排出去,再好好修养几天,很快就能康复如初了!” “信儿,你可吓死为娘了,呜呜!”得知儿子没事了,宋夫人又嚎啕大哭起来,不过这次是幸福的泪水,并拉住儿子的手,久久不愿松开! “多谢二位神医了,李某感激不尽!”李精白也是如释重负,郑重的对着薛羽、何医官各行了一礼。 薛羽自不必说了,救命的大恩人,如果没有他及时出现,李家就要上演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剧了,家产也会被别人夺了去。 何医官虽然没有功劳,但是不辞劳苦,长途跋涉而来,又跑前跑后的跟着忙碌,也是有苦劳的,绝对受的起这一礼! “李老爷客气了,也是贵公子福大命大造化大,这才逢凶化吉,遇难呈祥的,在下不敢居功!” 薛羽不是说客气话,这位李公子能活下来,运气的成分的确占了一大半,即是他的运气,也是自己的运气。 其他人不知详情,还以为小神医谦虚呢,不禁更加的钦佩了,这才是第一等的人品呢,有本事、没脾气、不自傲,比那些咋咋呼呼的,却本领低微的游医、神棍胜了百倍不止。 李公子的性命保住了,但是置换出来的毒素,仍聚集在肠胃之中,需要及时排出来才行。 如果是别的药物,薛羽还真没有办法,可说到泻药吗,那就是小菜一碟了! 从怀里掏出一颗六位地黄丸来,塞进了李公子的口中,又用一杯温水帮着他吞了下去。 “这个……捂!” 何医官看的清楚,不禁一脸惊诧之色,以李家公子的身体状况,应该服用一剂泻药才对,这位小神医怎么用补药呢? 本要出手阻止的,转念一想又放弃了。 这位小神医的本领高深莫测,用补药肯定有其深意,自己还是多看、多学,少说话为妙,以免惹出笑话来! 果不其然,仅仅片刻之后,何医官就知道自己的决定是正确的了。 “呱!呱!” 服下六位地黄丸之后,李公子的小腹内一阵乱响,就像是有几只小蛤蟆在叫唤,仆从们连忙把他抬起来,放在了一个马桶上面,很快传出了噼里啪啦的声音! 听这响动就知道,拉的不是一般的畅快呢,别说肠胃里的毒素了,不把肠子拉出去就是好事了,真是好霸道的药性。 排完毒素之后,李公子的气色更好了,呼吸也更加均匀,苏醒只是时间的问题了。 这下何医官彻底服了,《吕氏春秋》中说:‘良将用兵,若良医疗病,病万变药亦万变。’ 同一种药物,用于不同的病人、不同的病情,可以产生不同的效果。 薛小神医年纪不大,没想竟达到这般境界了,可以拿补药当泻药用,在排除毒素的同时,又为病人补充了元气,如此神乎其神的本领,不亏是医圣的三代弟子啊! 可惜自己运气不佳,当年没能拜在医圣门下,学习这般精妙的医术,真是人生一大遗憾! “小神医辛苦了,请到大堂中落座,让老夫略尽地主之谊!” 眼前儿子完全没事了,李精白大为高兴,想请薛羽到大堂去,好酒好菜的招待一番,再把报酬的事落实了。 自己曾经说过,谁能救儿子一命,就把一半家产拱手相赠,大丈夫言出必行,不能出尔反尔! “不急,令郎中的毒虽然解了,可是毒源尚未查明,如果不尽快找到,并彻底根除的话,只怕过一段时间,令郎还会二次中毒的。” “啊,如此有劳小神医了,还请仔细查看一下,犬子因何中毒的?” “还请派个人,领着在下四处查看一番!” “夜阑过来,好好伺候小神医!” “是,老爷!” 薛羽对一半家产不感兴趣,却对铊毒素的来源很感兴趣,这种矿物质可是很罕见的。 之前也听说了,李公子已经小半年没出门了,而李府上下数百人,却只有他一个人中毒,而且是通过皮肤接触,才引起的铊中毒! 这就说明了,毒源不是外来的,就隐藏在李公子的生活区域内,一个他经常接触到,而别人接触不到的地方! 这间寝室吗,薛羽仔细观察过了,没有任何可疑的东西,还有什么地方,是李公子的私人空间呢? 在一名叫夜阑的书童引领下,薛羽在李府后院转悠开了,花园、凉亭、甲山、池塘边上……凡是李公子喜欢待着的地方,全都认真查看了一遍,却没有任何发现,最后来到了李公子的书房! 所谓的书房,并不是一间房,而是一栋上下三层的小楼,就坐落在李府的后花园中,左依池塘,右靠甲山,周围还种植着数百根四季竹,皆有碗口粗细,郁郁葱葱,挺拔高耸! 小楼高四丈有余,装饰的极为朴素,不见丝毫庸俗之气,大门上挂着一块匾额,上书三个大字:入梦斋! 笔迹清秀,挥洒自如,却又隐约透出一股苍劲之气! “这就是我家公子的书房了,名字是我家公子起的,门口的匾额也是我家公子亲自书写的!” “入梦斋,有意思,呵呵!” 薛羽站在小楼前,认真端详着匾额,细品其中意境。 唐、宋以来的文人们,常为自己的书房起斋号,不仅是附庸风雅,更是一种精神意志的体现,用以寄情名志,或者自勉! 比如唐代大诗人刘禹锡,他的书斋取名‘陋室’,其内布置的朴素简陋,但是刘禹锡却在这里,写出了脍炙人口的千古绝唱《陋室铭》。 他还把自己的‘陋室’,与三国时期诸葛亮的‘茅庐’,以及西汉大儒扬雄的‘云亭’相提并论。 还有南宋大诗人陆游,他的书斋题名‘老学庵’,取自‘老而学如秉烛夜行’之语,以此激励自己要活到老、学到老! 这位李公子的小楼,以‘入梦’二字为名,显然也是有深意的,就不知他借用了谁的诗句? 是李煜的:‘香印成灰,可奈情怀,欲睡朦胧入梦来。’ 还是陆游的:‘夜阑卧听风吹雨,铁马冰河入梦来。’ 来源不同,内涵也截然不同,前者是亡国之君的靡靡之音,后者则是爱国诗人的一腔热血报复! 进入小楼之后,首先看到的就是成排的红木书架,上面整齐码放着书籍,起码有上万卷之多,并按照经、史、子、集进行了分类。 薛羽也是爱书之人,前世除了参观博物馆,就是逛大小书市了,此时见到这么多书籍,不禁眼前一亮,并随手抽出几本来观看! “欧阳修、范镇合撰的《新唐书》,是南宋光宗-绍熙年间刊刻的,最古老的十四行本,好东西啊!” “我的乖乖,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北宋-元祐七年刊印的版本,后世已经失传了!” “天啊,还有《史记》,是唐代的手抄本,独一无二,价值连城!” …… 李公子的藏书不但数量多,有的还是珍本、善本、孤本,这要是放在二十一世纪,随便拿出一本来,别说换一套别墅了,就是换一个小区都绰绰有余了。 看的薛羽直流口水,很想趁机顺走几本,感觉又有点不合适,自己是来救人的,又不是来偷书的! 只好咬着牙,把已经塞进怀里的一本《太公六韬》,又放回了书架上! 这位李公子在经、史、子、集之余,还收藏了不少的兵书,上面还有密密麻麻的亲笔批注,肯定是用心钻研过的! 这就奇怪了,一个出身官宦之家的公子哥,应该勤读四书五经,以后来个金榜题名才对,他没事看兵书做什么? 难道说,还有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志向吗? 薛羽在一楼仔细查看着,除了满架的书籍,就是名人字画、笔墨纸砚之类的东西了,虽然其中不乏一些精品、珍品,却与李公子中毒毫无关系! 于是让书童引路,又来到了小楼第二层,这里的布局又不同了。 第73章 找到毒源! 如果说一楼是阅读区,二楼就是休闲区了! 金丝藤条编织成的逍遥椅,旁边放着红泥小火炉,与之配套的紫砂茶壶、人物画斗彩茶杯,以及数十个存储茶叶的罐子,上面还贴着标签: 碧螺春、信阳毛尖、西湖龙井、君山银针、黄山毛峰、武夷岩茶、祁门红茶……皆是茶中名品! 一具黑漆七弦古琴,长三尺六寸六分,象征一年有三百六十五天加上一个闰日,另有十三个徽,象征着一年有十二个月,再加一个闰月! 背面龙池上方,刻有两个篆文:‘奔雷’,侧面还有一首诗:南北东西几度游,名琴能遇不能求;奔雷无意欣相遇,宿愿多年始得酬! 旁边的墙壁上面,还挂着一柄七星龙泉宝剑,长三尺三寸,宽二寸一分,剑身是精钢铸造的,剑柄则为红铜的,上面没有剑穗! 有穗的宝剑,是文人装饰用的,没有穗的宝剑,才是上阵杀敌用的! 从休闲区可以看出来,这位李公子是一个兴趣广泛、品味高雅,文武双全的少年俊杰! 难怪小小年纪,就考中了秀才,以后中举人、中进士想来也不是难事,没准还能问鼎三甲(状元、榜眼、探花),享受鸣锣开道、骑马游街的荣耀呢! 与之相比,薛羽的处境就太差了,穿越成了小流浪儿,居深山、住破庙,每日破衣烂衫、忍饥挨饿,与小伙们苦苦的挣扎求生! 生活好不容易有点起色了,又突然的天降大锅,被猛虎帮的人抓了起来,像货物一样的出售,以至七名小伙伴下落不明! 如今前往陕西,一路上千难万苦、危险重重,最后能否抵达目的地,还是一个未知数呢! 两相比较,一个是上天的宠儿,一个是命运的弃儿,不可同日而语啊! 即便如此,薛羽心中毫无抱怨,更加没有嫉妒了,只因一个坚定的信念:人,无法决定命运的起点,但可以努力改变命运的终点! 有人天生富贵、锦衣玉食,要什么有什么,比如元顺帝,却成了亡国之君,命丧大漠! 有人天生贫贱,饥寒交迫,要什么没什么,比如朱元璋,却开创出了一个大帝国,青史留名! 因此上,富贵未必是好事,贫贱也未必是坏事,关键的是,人这一辈子不能碌碌无为,得干点惊天动地的大事!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薛羽在二楼仔细检查着,每一样物品、每一个角落都不放过,就连茶叶罐子都打开了,挨个闻了一遍,却未发现任何异常,最后查到了拔步床! 拔步床,又叫八步床,是汉族传统家具中体型最大的一种床,其独特之处在于,把架子床放在一个封闭式的木制平台上! 平台长出床的前沿二三尺,四角立柱,镶以木制围栏,两边安上窗户,使床前形成一个回廊,两侧还可以安放桌、凳类小型家具,用以放置杂物! 床前有相对独立的活动范围,虽在室内使用,但宛如一间独立的小房子,用来休息再舒服不过了。 说了这么多,其实拔步床没有问题,有问题的是上面铺的褥子! 其实褥子也没问题,问题是薛羽在褥子底下,发现了一本书,没有封面那种! 书籍应该放在一楼才对,这本为何藏在褥子底下,还是没有封面的。 难道说,这位品味高雅的李公子,也喜欢偷看一些少儿不宜的东西,青春期的少年,似乎都有那种好奇心的呦? 薛羽心中的八卦火焰熊熊燃烧,深吸一口气,翻看偷看了几眼,里面的故事很精彩,还有精美的插图呢,看的人热血沸腾,果然是一本少儿不宜的书,它的名字就是……《水浒传!》 《水浒传》,成书于元末明初时期,通过讲述梁山起义的故事,歌颂了江湖好汉们劫富济贫、除暴安良的正义行为,肯定了他们的造反精神! 同时揭露了朝廷、官府的黑暗统治,讽刺了昏君,以及贪官污吏们。 《水浒传》一经问世,立刻风靡全国,并引起了底层百姓的强烈共鸣,以至于真有一些江湖好汉效仿,纷纷跑到山东-梁山坡落草为寇去了。 可对大明朝的统治来说,《水浒传》却是盅惑愚民,诱以为恶的邪书,于是下令全国各地,尽数烧毁,不许隐匿,更加不许传阅! 于是乎,《水浒传》就成了一本禁书,与另一本禁书《西游记》齐名! 而《西游记》列为禁书的原因是,其中有大量崇佛抑道的内容(明朝皇帝大都崇道,又以嘉靖帝最为突出),且有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的反动话语! 可《水浒传》的故事太精彩了,即便被朝廷定为了反书,仍有很多人偷偷的抄写、传阅,就连达官显贵们也不例外,李公子显然就是其中之一! 沉吟片刻,薛羽在书中宋江、卢俊义饮毒酒身亡那一页上,折起一个小角来,而后把书放回了原处! 少年人都有好奇心,偷偷看看江湖聚义,打家劫舍的武侠小说没什么,自己当年一样抱着金庸、古龙的小说不撒手,以至于差点耽误了学业! 小说,的确有让人痴迷的魅力! 折起一角来,则是告诉李公子,反书可以偷偷的看,但是聚众造反的事情不能乱来,否则难有好的下场! 不过薛羽却忽略了,这样做似乎还有一层暗示:一旦走上了造反的道路,那就千万不要接受招安,宋江、卢俊义的下场就是最好的例子! 就这样,一圈仔细检查下来,二楼还是没找到毒源! …… “三层是做什么用的?” “回禀小神医,三层有很多的奇石,是我家公子四处收集来的!” “哦,奇石,带我看看去!” “可是公子吩咐过,不许任何人上三楼的,更不准动他收藏的宝贝!” “我是来救你家公子性命的,也不能上去吗?” “这个嘛,小神医请上楼!” 世人皆有嗜好,比较大众化的有:吃喝、吸烟、看书、下棋、钓鱼等等! 也有一些人的嗜好比较特殊:有人滴酒不沾,却喜欢收集酒瓶子;有人从不赌博,却喜欢收集各种赌具,还有人大字不识一个,偏偏重金收集名人字画……这个是附庸风雅的! 李公子的嗜好更特殊,专门喜欢收集各种奇石,在小楼的第三层,矗立着十几座大木架,上面摆满了各种奇形怪状的石头! 大的有上百斤,小的只有几钱重,有的五颜六色,有的形似飞禽走兽,每一块石头的下面,还贴着一张纸条: 田黄石-重二两七钱八分,质地宝洁、透明通灵,重金收购于闽地商人之手! 鸡血石-重三两一钱一分,通体赤红,其艳如血,大明孝宗皇帝御赐李氏祖先之物,存留至今! 鹅卵石-重三斤四两八钱,上有纹路,状如黑犬,甚是可爱,吾幼年之时,于村东小河中捡拾! …… 薛羽是地质大学毕业的,又做了好几年勘探工作,见过的石头不计其数,却也不得不称赞一声,李公子的收藏真是丰富啊! 而且可以看出来,他是纯粹的喜欢收集石头,只要漂亮、奇异、有趣就可以了,与石头本身价值无关! 田黄石、鸡血石,都是比黄金更加珍贵的存在,却与一枚鹅卵石摆放在了一起,这就是最好的证明了。 “嗯?” 走动之间,薛羽发现一块石头,拳头大小,形状如桃,通体暗红色,看着十分招人喜欢! 底下纸条写着:朱砂石-重一斤二两六钱,其状如桃,巧夺天工,十三岁诞辰之时,亲朋好友所赠送! 朱砂,又名丹砂、辰砂,其粉末呈红色,可以经久不褪,很久以前,古人就用朱砂作为颜料使用了,还有皇帝的朱批,就是用朱砂调制出的红墨水写的。 朱砂还是一种药物,性甘,微寒,具有清心镇惊、明目、解毒等功效,为医家常用之物! “这块朱砂石,是谁送给你家公子的?” “回禀小神医,这块朱砂石是小半年之前,飞少爷送给我家公子的,公子他很是喜欢,经常拿来把玩的!” “飞少爷是谁?” “就是我家公子的堂兄,名叫李鹏飞,大堂之上,站在大老爷身后那个,小神医应该见过的!” “哦,原来是他!” 薛羽点了点头,想起了一个油头粉面、目光带有邪气的家伙。 而后让书童拿来一块白布,小心的把朱砂石包裹了起来,忙活了小半天,总算找到毒源了! 这块红色的石头,根本不是什么朱砂石,它的名字是红铊矿石! 第74章 红铊矿石! 红铊矿是一种很罕见的矿物,主要分布在云贵大山之中,外表与朱砂石非常相似,不知情者,很容易将二者混淆! 问题是,朱砂石是一味良药,红铊石却含有剧毒,其毒性高于铅和汞,致死量在1克左右。 铊元素进入人体之后,会随着血液流动至全身各脏器,并大量蓄积在肾、骨骼、肝、脑及肌肉组织内,导致中毒者全身无力、食欲减退、头晕,昏迷,最终死亡! 很显然,李公子喜欢把玩奇石,经常用手触摸这块红铊石,久而久之,就引起了铊中毒! 万幸的是,这是由于皮肤接触红铊石,引起的慢性铊中毒,还有抢救的机会。 如果李公子不小心,把红铊石当成了朱砂石,研成碎末服用下去,只怕一时三刻就要见阎王爷去了。 另外吗,薛羽想到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李公子这次中毒,是无心之失呢,还是有人故意为之? 这块石头是其堂兄-李鹏飞送的,如果他不认识红铊石,不知道这种石头有毒,那就是无心之失,只能说李公子运气太背了! 相反的,如果李鹏飞明知道这是红铊石,且含有致人死地的剧毒,却假装成朱砂石送给了堂弟,那就是别有用心了! 想到大堂上,李精青父子三人的表现,只怕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吧? 目的很简单:毒死李公子,进而谋夺家产! 一脉血亲之间,竟下这般毒手,李精青父子三人真是利益熏心,猪狗不如啊! 想通了前因后果,薛羽提着包裹下了楼,直奔寝室而去,准备把这块石头交给李精白,并把事情原委讲清楚,至于如何处置,就让他自己决定吧! “吸溜!” 寝室内,李公子已经苏醒了,由两名仆人扶着坐起来,正一口一口的喝着稀米粥,连喝了两大碗,依旧意犹未尽,说明身体真的没事了。 这不奇怪,稀有金属引起的中毒,固然是来势凶猛,动辄致人死地,可一旦化解开来了,康复的也非常之快! 加之李公子文武兼修,身体底子非常好,自然康复的就更迅速了。 “小生,李信,多谢恩公救命之恩,请受小生一拜!” 眼见薛羽进来了,李公子挣扎着要下床来,可惜躺的太久了,身体有些发木,几次都没能成功,只好半跪在床上,勉强的磕了几个头。 父母亲已经告诉他了,这次中毒有多危险,半只脚都踏进鬼门关了,幸亏薛小神医出手相救,这才把他从鬼门关拉了回来! “公子不必多礼,好好修养身体才是!” 薛羽伸手搀扶,并仔细打量着,眼睛不禁为之一亮,病重中的李公子,就英俊的让人惊叹了! 如今身体好转、气色恢复,颜值又高了三分不止,要是再大上几岁,添加一些男子汉气概,不知要迷倒多少怀春少女呢! 只是容貌俊美也就算了,说话的声音还特别好听,字正腔圆、温润如玉,比起薛羽的老鸹嗓子来,不知强了多少倍呢! 上天宠爱一个人,竟然能宠到这个地步,纵然薛羽心胸开阔,此时也有点小小的嫉妒了! 嫉妒别人的颜值,可不是女人的专利呦! “公子的身体已无大碍了,不过两只眸子深处泛红,说明体内仍有余毒未净,以后每天早、中、晚饭之后,各取一小勺解药服用,等到眸子深处的红芒消失之后,就立刻停止服药,以免的过犹不及! 另外吗,以公子现在的状况,最好每天喝一些鲜牛奶,既能起到排毒的作用,又能滋补一下身体!” 薛羽认真检查了一番,确定李公子真的没事了,这才彻底的放心了,并提出了喝牛奶的建议。 这个时代没有黑白花的奶牛,只有耕地的黄牛,牛奶的味道可能差一点点,不过乳脂、蛋白的含量并不少,饮用绝无问题! 而且薛羽顽皮心起,特意叮嘱了一番,牛奶是解毒用的,不能用金银、陶瓷等器皿盛放,只有对着**喝,才能起到最佳疗效! 母牛、小牛还不能分开,因为母子连心,这样产出的奶质量才好! 只要一想到,英俊潇洒、玉树临风的李公子,每天钻进牛圈里面,跟小牛犊一起抢奶喝,薛羽的心情瞬间大好,就像九月的艳阳天一样! 让你模样比哥帅,让你声音比哥好听,这就是对你的惩罚,哈哈! 接下来,该干正事了,薛羽目视一旁的李精白,又晃动几下手中的包袱,后者瞬间明白了! “小神医辛苦了,请到老夫的书房落座,品尝一下香茗如何?” “正好有些口渴,就叨扰李老爷了!” “请!” “请!” …… 李精白的书房位于后院东北角上,同样是一座三层小楼,取名‘之乐轩’,乃是借用了北宋名臣-范仲淹的名言: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由此可见,这位李老爷人虽然辞官不做了,可仍在忧心天下大事! 二人进入书房,随手关闭了房门,老管家李福守在门外,不准任何人靠近,准保里面两个人的谈话,不会被第三个人听见! 至于李福本人,忠心侍主六十年,有个最大的优点就是,该自己听见的话,一个字也不落,不该自己听见的话,一个字也不听! 这座书房内同样有红泥小火炉、以及各种精致的茶具,李精白亲手沏了两盏香茶,请薛羽坐下品尝,而后才开始询问…… “敢问小神医,是否找到了毒源?” “找到了,请看!” “这块朱砂石,与犬子中毒有何关系?” “不,它不是朱砂石,而是一块红铊石!” “红铊石?” …… 薛羽压低了声音,把朱砂石、红铊石的区别,自己找到这块石头的经过,以及它的来源,都详细讲述了一遍! “呼!--嘎吱!嘎吱!” 得知真相之后,李精白脸色大变,脖子上的青筋蹦起老高,并剧烈的抖动着,牙齿更是咬的咯咯作响。 做过一省布政使的人,见识过官场上太多的阴谋诡计了,与之相比,眼前的事不过是小儿科,稍加推断就得出答案了。 只是万没有想到,暗中谋害自己儿子的人,竟然是自己的亲大哥、亲侄子! 李精白怒火中烧,恨不得立刻冲到大堂上,当面斥责李精青父子三人,为何做出这般丧尽天良的事情? 问题是,李精青父子矢口否认怎么办,这件事太复杂了,仅凭着一块石头,是无法让他们认罪的。 更重要的是,李家居住杞县数百年了,一直以家人和睦、道德高尚著称,光牌坊就有十几座,在方圆几百里内闻名遐迩! 如果这件事揭开了,李家几百年的声誉也就毁于一旦了,日后到了九泉之下,自己如何面对李家列祖列宗呢? 思前想后,李精白只能强压怒火,准备把这件事暂且隐藏住,以后有了合适的机会,再行慢慢处理,争取把危害降到最低! “家门不幸,羞愧难当啊,小神医,李某有一件事情相求,还望能够答应!” “呵呵,李老爷请放心,今天这段谈话,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决不会让第三个人知道的,不过在下也有一言,请李老爷牢牢记住: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若是菩萨心肠,当有雷霆手段!” “小神医金玉良言,老夫受教了!” 略加呆愣之后,李精白整理衣冠,拱手行了一礼,即是感谢,更是尊敬,且有惊叹! 自己活了五十多岁,见过的年轻人如过江之鲫,其中不乏一些俊杰之才,却都无法与眼前这个少年相比! 比如自家的儿子,就是聪明绝顶之人,诗词歌赋、琴棋书画都是一学就会,可惜精细有余,而大略不足! 说明白点,自家儿子长大之后,多半是手持羽扇、出谋划策的角色,可以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却无法以一己之力主持大局。 而眼前这个少年人,头脑聪明、魄力惊人,还有一颗七窍玲珑心,办起事来是滴水不漏,堪称是统帅之才啊! “李福,把东西拿进来吧!” “是!” 一声呼唤,老管家走了进来,怀中抱着厚厚的一摞账本,以及房契、地契、分红文书等等,放在了桌案上面! 与此同时,李精白也掏出一份契约,平铺在了桌案上,正是之前早就写好,并按了手印的血契! “老夫之前说过了,有能救犬子性命者,一半家产,拱手相赠,绝不反悔! 请小神医在契约下面,签上自己的名字就行了,金银、房屋、田地、牲畜、矿产……凡是老夫名下的产业,三天之内一定交割完毕!” 李精白拿出了毛笔,占满了墨水,双手递过去,脸上一点舍不得的神色也没有,这是一个言出必行的君子! 只要签上名字,就能立刻变成个大富翁了,从此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绫罗绸缎,住的是高楼大厦,还能够三妻四妾,左拥右抱! 这样的好事,有人会拒绝吗? 除非是傻子! 第75章 李公子……李岩! “咔嚓!咔嚓!” 薛羽把契约拿在手中,看都没看一眼,几下撕个粉碎,扔进旁边的红泥小火炉中,瞬间化成了一堆灰烬! 李精白、李福却是目瞪口呆,不知出了什么状况! “小神医莫非嫌少吗,若是这样的话,这座祖传的府邸之外,李家所有的财产,老夫皆愿拱手相赠!” “李老爷误会了,在下前来救贵公子的性命,并非贪图财物,而是报答恩情!” “恩情,老夫有些糊涂了,李家何曾有恩于小神医呢?” “呵呵,一饭之恩,也是恩情!” …… 为了解开李精白的疑惑,薛羽把自己的来历简单的说明了一下! 自幼流浪为生,与小伙伴们相依为命,偶遇一位神医(雍郎中),学的一身精湛医术!(根本就没学会,只会配置泻药。) 本想着悬壶济世、治病救人,没想遇到了大地震,田园尽毁,无处投奔,只好参加了移民队伍,准备到陕西去落户! 途经杞县,又累又饿,粮食用尽,幸好李家开设粥棚,救济四方百姓,移民队伍才没有饿死人! 听闻李公子重病,这才前来救治,算是报答一饭之恩了,而后就要前往洛阳,追赶移民队伍去了。 至于猛虎帮、偷坟掘墓,以及空手套白狼的事情,则一个字也没提! “原来如此,小神医真是有心人啊!”听完之后,李精白也是唏嘘不已,没想到是自己的善行,救了自己儿子的性命! 看来啊,人还是要多做好事,行善者,必有善报! “此去陕西,千里迢迢,一路上不知要遇到多少危险、受多少苦累,小神医又何必非去不可呢? 不如留在老夫府中,与犬子一起习文练武,互相切磋,日后金榜题名、入朝为官,既能光宗耀祖,又能为国家效力,岂不美哉?” 眼看薛羽不愿接受财物的酬谢,李精白提出一个变通的方法,想让他留在府中,与儿子一起读书! 言下之意,这是把薛羽当成子侄一样的看待了。 “这个嘛,多谢李老爷好意,恕在下不能从命了!” 薛羽当然知道,只要自己肯留下,就能过上锦衣玉食、前程似锦的好日子,至于户籍的事情,李家也会替自己弄好的。 可是略加思索,还是摇头拒绝了。 “实不相瞒,在下这次前往陕西,除了落户籍,还有别的事情要做!” “何事?” “找人!” “人在何处?” “不知!” “不知人在何处,又如何找人呢?” “呵呵,穷我一生,走遍天下,我也要将他们找到!” …… “小神医要找的,可是亲人吗?” “不是亲人,胜似骨肉!” 薛羽从未忘记过,自己的那七个小伙伴,无论付出多少辛苦、耗费多长时间,自己也要把他们找回来! 还有魏六指,自己也要找到他,千刀万剐、挫骨扬灰,此仇不报的话,自己晚上睡不着觉啊! “启禀老爷,酒宴已经备好了,是不是请小神医先赴宴,别的事情,稍后再说!” “也好,小神医,请!” “请!” …… 为了庆祝李公子身体康复,大堂上摆下了酒宴,虽不是什么山珍海味,可也有鱼有肉,大米饭管够,大灾之年,这就不易了。 李精白身为一家之主,自然是居中而坐了,还连饮了几杯美酒,手捋着三缕长髯,脸上笑容不断! 老族长坐在左边,脸上也挂着笑容,却笑的有点尴尬,显然在为之前的事后悔,不该贪图小利,失了品德! 右边的位置,破例留给了薛羽,对于一位客人来说,这可是莫大的尊敬了,代表他在这座府邸里面,享有和主人一样身份地位! 至于李精青父子三人,则到大堂西侧落座去了,位置还非常的靠后,都快要出大门了。 按照规矩,举行宴会之时,主人居上,亲族坐东,客人坐西,仆从们面北而侍立! 李精青父子三人,没坐在主位也就算了,竟然连亲族位置都没有,给赶到客人席位上了,还紧靠着大门口,这俨然不把他们当李家人看待了。 父子三人不禁大怒,好几次要拍案而起,上前理论一番,却被李精白冰冷的目光震慑住了,吓的他们不敢轻举妄动! 父子三人也不是傻子,立刻意识到了,他们的阴谋诡计十之八九被识破了,不禁吓的汗流浃背,同时也很疑惑! 那块红色毒石,是花了五百两银子,从一位苗疆蛊师手中买的,当时说的明白,只要与肢体接触,就会杀人于无形之中,天下间无药可解,亦无人可救! 用家中的小猫、小狗试验过,无一例外都死掉了,这才假装成朱砂石,送给了喜欢收藏奇石的李公子,想着取其性命,进而谋夺家产! 万没有想到,李公子中毒之后,一只脚都踏进鬼门关了,竟然又安然退了回来,以至于功亏一篑! 是那个小神医的本领太高强呢,还是红色石头的毒性不够呢? 父子三人也没心情吃喝了,找了个机会偷偷溜出了大堂,就像三只偷鸡不成,反而挨了揍的黄鼠狼一般! “李公子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李公子福大命大,这才逢凶化吉、遇难呈祥!” “李老爷,按照习俗,是不是该给令郎改个名字了?” ……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突然有人站起来提议,该给李公子换个名字了! 原来杞县地区,有一个古老的习俗,如果一个人大难不死的话,就必须换一个新名字。 因为每个人的名字、寿数,都在生死簿上记载着,当寿数用尽之时,阎王爷就会命令判官把这个人的名字勾掉,再派鬼差来人间勾魂! 于是这个人,或是患重病,或是遇到别的灾难,很快就会死掉了! 不过也有一些人,平时多行善事,身上有功德金光保护着,把地府来的鬼差给挡住了,魂魄不被勾走,就能够大难不死了! 问题是,金光挡的住一时,却挡不住一世,鬼差还会二次来拿人的! 因此上,凡是大难不死者,必须改一个名字,以示原来的自己已经死掉了,现在的自己是另一个新人! 这样鬼差来的时候,发现要勾者的名字,跟生死簿上的不一样,担心勾错了人受惩罚,就会转身回去,这样性命就保住了! 鬼神之说,未必可信,但是人们避死延生的愿望,还是可以理解的,这个习俗也就流传下来了! 李公子,本名李信,信者,诚也,言合于意也! 如今要改名字,又叫什么好呢? 在坐的有家族长辈,有亲朋好友,纷纷的提出了建议,并分成了两大派: 一派认为,应该取博鸿、浩秉、哲诚……这类文雅又有内涵的名字,才符合李家的传统! 另一派认为,还是石头、柱子、狗剩子……这样的贱名更好,因为取贱名,好活命! “李公子是本县最年轻的秀才,以后还要中举人、中进士,头戴乌纱,位列朝堂,必须取一个文雅的名字!” “好名字有什么用,既不当吃,又不当喝的,还是贱名好活命,活着比什么都强!” “堂堂李家公子,岂能叫石头、狗剩子呢?” “狗剩子怎么了,咱们开国的太祖爷,还叫过朱重八呢,也没比狗剩子强多少,还不是照样打天下、做皇帝!” …… 两派人你一言,我一语的争执不下,而最后的决定权,自然在李老爷手中了! 老子给儿子起名字,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问题是,李精白也很为难,作为一个父亲,自然希望儿子健康长寿了,可用石头、狗剩子这样的名字,也实在太不雅观了! 想起个文雅的名字吧,又怕折了儿子的寿数,这可如何是好呢? “有了,来人啊,取笔墨纸砚来!” “是!” 不愧是翰林出身,一肚子都是学问,李精白转了几圈之后,突然的两眼放光,想到了一个好名字! 很快的,文房四宝取来了,李精白提笔在手,龙飞凤舞的写下两个大字:李岩! 岩者,高大,山峰之意也,李白的诗中有云:‘千岩万转路不定,迷花倚石忽已暝!’ 再简单一点,岩者,就是石头块子的意思! 如此一来,就把文雅、朴实二者兼顾之了,李岩,的确是个好名字! “好名字,真是个好名字,李老爷果然是才高八斗,满腹经纶啊!” “贵公子得了新名字,日后必能一生平安,富贵荣华,早日金榜题名!” 这个新名字,受到了亲朋好友们的一致认可,纷纷的举杯恭贺,顺便称赞了李精白一遍! 李精白也是洋洋得意,一面派人到后面去,告诉儿子一声,他有新的名字了。 一面请老族长取出族谱,把上面的名字修改了,之后还要到官府去,把户籍上的名字也修改了! 从此以后,李信就消失不见了,一个叫李岩的人横空出世! 取了个好名字,自然要庆祝一番了,原来的残席撤下去,换上新的美酒美食,大家开怀畅饮、不醉不归! “李公子……李岩,是他吗?” 另一边,薛羽却是目瞪口呆,实在没有想到,自己刚刚救活的俊美少年,竟然变成了李岩! 这个名字,让他想起了一个人,一个在明末历史上叱咤风云、大名鼎鼎的人! 一个足智多谋、有王佐之才的人! 同样的,也是一个可悲的人! 难道说,他就是那个李岩,又或者,只是同名同姓呢? 第76章 何师弟! “小神医,薛小神医!” 一道苍老而又洪亮的声音,把薛羽从沉思中唤醒了,急忙抬头观看,眼前站着一个人--何医官! 这位老先生身体微躬、神色有些拘谨,一副有话要说,又不知如何开口的样子。 “哦,何老先生,不知有何吩咐?” 两人年龄相差巨大,几乎是祖孙辈的了,薛羽不敢轻慢了,连忙起身抱拳还礼! “不敢,小老儿何正兴,您直接称呼名字就可以了!” 这一还礼不要紧,何医官的腰躬的更厉害了,双手几乎垂到地上,老脸上还露出了讨好的笑容! 笑的薛羽心里直发毛,不知道这位老先生要做什么,是吃错了药呢,还是没吃药呢? “老先生,咱们有事说事,别吓唬人啊!” “小老儿不才,却有一事相求!” “您请说!” 何医官又是作揖、又是鞠躬的,折腾了好一番,终于说出了要求。 “是这样的,小神医本领高强,不仅识得李公子所中奇毒,还能从矿石、草木灰中提炼出解毒的灵药,所用的溶解、蒸馏、沉淀、合成等方法,更是神乎其技啊! 小老儿空活六十余载了,从未见过这般神技,故而想拜在小神医门下,学习这提炼药物之法,还望成全!” “啥,你要拜我为师?” “正是!” “噗通!” 薛羽的胆子不算小,可也被吓得不轻,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嘴巴大大的张开,快能塞进去五个鸡蛋了。 原以为老先生过来,是跟自己套套近乎,顺便询问一下提炼解药的办法,之前就发现了,这位老先生好奇心十足,求知欲更是强大! 薛羽不是吝啬之人,也准备把提炼的原理一五一十告诉他了。 万没有想到,人家不仅要提问题,还要拜师学艺呢! “老先生开玩笑话了,不可、此事万万不可!”薛羽好不容易把嘴闭上了,而后拼命摇头拒绝。 这位何老先生已经年过花甲了,行医也有四十多个年头,是河南一带有名的神医,之前在洛阳-福王府中当医官,如今还要进京当御医,可谓是年老德昭、声明赫赫! 自己只有十四岁,除了一本《濒湖脉学》,就没看过别的医书了,除了配置泻药,就没配置出过别的药物,治好李公子中得毒,更是纯粹的侥幸行为! 就自己这点本事,给一位老神医当老师,那不是天方夜谭吗? “小神医不肯答应,莫非嫌弃小老儿资质不足,不配学习高深医术吗?” “岂敢,老先生能成为一方名医,资质当然远超常人了!” “莫非医圣门下有规定,高深之术不得随意传人?” “医者,志在治病救人、造福苍生,岂有不传之理呢!” “那就是怀疑小老儿的诚意了,小老儿不才,愿意断指明志!” 说话间,何医官拿起酒席宴上,分割烤羊用的快刀,就把把自己一根手指头剁下来,以证明自己拜师的诚意。 吓的薛羽急忙拦住了,周围的宾客们也上前帮忙,这才把刀夺了下来! 六十多岁的人,小脾气不是一般的暴躁啊! 眼见闹得不可开交了,李精白这个主人开口相劝了,却不是劝何医官的,而是劝说薛羽! “呵呵,古语有云:昔仲尼,师项橐,古圣贤,尚勤学,何医官一片赤城之心,小神医收为门徒又有何妨呢!” 项橐是春秋时期-莒国的一位神童,天资极为聪明,他七岁的时候在路边玩耍,恰好遇到了出游的孔子,二人展开了辩论! 结果项橐能言善辩,三次提问难住了孔子,于是孔子甘拜下风,把他当作老师一般请教! 孔子是圣人,故而后世尊项橐为‘圣公’,可惜这位小神通,年仅十岁就去世了,正应了情深不寿、过慧易夭的古语! 堂堂的孔圣人,都能拜一个七岁孩子为师,又何况其他人呢? 因此上,在古人的眼中,拜比自己年纪小的人做师傅,并不是什么耻辱的事情,反而是虚心好学的体现! 何医官苦苦哀求,李精白好言相劝,其他宾客也跟着求情,这下薛羽也有点招架不住了,可收一个六十多岁的徒弟,自己真是不敢啊,会折寿的! 万般无奈之下,薛羽提出一个折中的办法,就是代师收徒! 古代有个规矩,就是授业者不能拒绝拜师者,而这位拜师者,可能年纪比授业者还大、又或者辈分很高、身份尊贵,不好直接收为弟子! 于是乎,授业者就以自己师傅的名义,收下这个徒弟,而后以师兄的身份,传授这个师弟本领,这就是代师收徒了! 这个提议一出,立刻受到了众人的赞成,毕竟何医官与薛羽的年纪,身份都相差太大了,前者拜后者为师,的确有些不合适! 如果拜在薛羽的师傅门下,那就好的多了! 问题是,那位师傅不在这里,又如何举行收徒仪式呢? 还是薛羽有办法,让人取来一大张宣纸,又到李公子的小楼中,拿来一小块石墨,飞快的绘画起来了…… 没办法,用不好毛笔,又没有铅笔,只能拿石墨代替了! 作为一名勘探员,经常要绘制山川地形图,久而久之,倒是练出来了扎实的绘画功底,很快的,雍郎中的形象就跃然纸上了。 为了看着更像一位神医,薛羽还做了小小的修改,给雍郎中减了三成的肥肉,又添加了几分仙风道骨,把玩世不恭的笑容,变成了一本正经的慈祥样子! 而在绘画的同时,一个美少女的身影,不断出现在了薛羽的脑海中--蝶儿,你还好吗? “师傅大人在上,请受弟子何正兴叩拜!” 画像挂好之后,何医官跪倒在地,恭恭敬敬的磕了三个响头,又端上了一杯敬师茶,这就算礼成了! 接下来,何医官又向薛羽躬身行了一礼! “薛师兄,以后请多多指教!” “何……何……何师弟,快请起,一切好说!” 就这样,薛羽多了一个年过六旬、须发皆白的老师弟! …… 酒宴过后,李精白又多次劝说,希望薛羽留在府中,却都被拒绝了! 眼见于此,李精白只好放弃了,不过提出一个要求,希望薛羽在府中多住几天,等自家儿子彻底痊愈了,再行离开! 另外吗,过上几天,李府正好有一支商队前往洛阳,薛羽以及两个小伙伴可以一起随行! 因为旱灾严重,不断激发民变,河南的局势越来越混乱了,大小贼寇多如牛毛,甚至光天化日下拦路抢劫,随着商队一起走,人身安全比较有保障! 这样的要求,薛羽自然不会拒绝了,安心在李府住了下来,每天好吃好喝之余,就是钻进书房中,如饥似渴的阅读各种书籍了。 古人说过:非读书,不明理,要知事,须读史! 以后要想闯出一番事业来,光靠着悍勇、狠辣,以及几分小聪明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得多读书、读古书,才能更好的融入这个世界中! 吃饭、读书、睡大觉,薛羽的小日子还是挺滋润的,不过也有一点点烦恼,就是那位何师弟了! “请问师兄,什么是化学元素啊?” “师兄,什么是化学方程式啊?” “师兄,为什么重金属会中毒啊?” …… 何医官的求知欲,真不是一般的强啊,天天追着问问题! 薛羽吃饭,他在旁边提问,薛羽散步,他在旁边提问,就连薛羽蹲茅房的时候,他都隔着门板提问,问的薛羽火烧火燎,直接得了便秘,一天得吃好几副自己配置的补药! 如果只是求知欲强也就罢了,这位老人家的动手能力也很强,专门要了一间小屋子,弄来各种奇怪的东西,按照学来的知识,天天捣鼓着做化学实验! 因为物质不纯、器皿简陋,尤其是操作过于大胆了,弄的是事故不断! 短短几天时间,就引发了两次爆炸、五次火灾、以及多次酸碱烧伤事件,差一点就闹出人命了! 对于这种医学狂人,言语劝说是没用的,老管家只好安排了几名仆从,提着水桶守候在门外,随时做好灭火、救人的准备! 有这样一位师弟,薛羽快被折腾疯了,又没有解决的办法,只能是转嫁一下痛苦了! 你折磨我,我就折磨别人! 这个别人,就是刚刚痊愈的李公子--李岩! 第77章 李岩的奶娘! “哞!--哞!” 李府后花园,大梨树下,栓着一头健壮的母牛! 标准的秦川牛种,头部方正、体格高大,肌肉丰满,全身上下呈紫红色,一根杂毛也没有! 母牛一边摇晃着尾巴,驱赶周围的小飞虫,一边悠闲的啃食着燕麦、麸皮、青草混合成的饲料,里面还加了一点精盐,味道相当不错! 旁边的石头槽子里面,注满了清凉的井水,一天两换,确保干净! 还有一头刚出生不久的小牛犊,围绕在母牛身边,来回奔跑,十分活跃,不是发出欢快的叫声! 奇怪的是,秦川牛大都是紫红色、红色,或者黄色的,这头小牛犊却是通体雪白,只有脑门上有一小块紫红色的皮毛,恰好呈月牙形状,看着很是有趣! “快点,走快点,吃奶的时间到了,哈哈!” “羽哥,我的身体已经好了,这个牛奶能不能不要喝了?” “不行,常言道: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你的身体刚刚有点好转,怎么能半途而废呢,牛奶必须得喝的,至少要喝上一年才行!” “喝一年……呜呜!” 甲山后面转出两道人影,正是兴致勃勃的薛羽,和一脸为难之色的李岩,几天相处下来,二人已经非常熟悉了。 开始时候,一个称对方李公子,一个称对方恩人! 可是混熟了以后,两人都觉得挺别扭的,还显的生分,于是改变了称呼,直接以兄弟论交! 两人都出生于万历三十四年,薛羽是十一月二十二的小生日,李岩是正月初七的大生日,按理说,该是前者为弟,后者为兄的。 可是李岩不敢居于救命恩人之上,甘愿的做了小弟,薛羽就成为大哥了! 羽哥! 岩弟! 若干年以后,两人的身份、地位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称呼却始终不变! 一声兄弟,就是一辈子兄弟! 其实李岩身体里的毒素,已经清除的差不多了,可薛羽依旧坚持着,让他每天喝一些牛奶: 一则,牛奶含有丰富的乳清蛋白,能与人体内的铊元素结合,形成水溶性的化合物,经由肾脏排出体外,从而达到排毒的效果! 二则,鲜牛奶还是一种仅次于人类母乳的,营养成份最全、营养价值最高的液体食品,里面富含蛋白质、脂肪、氨基酸、糖类、盐类、钙、磷、铁等各种常量、微量维生素、长期饮用对人体大有好处! 可以让孩子茁壮成长,女人更加丰满漂亮,男人则容光焕发! 以上两个原因,其实都是次要的,最主要的原因是:薛羽喜欢看李岩喝牛奶的可爱样子,哈哈! 不过堂堂李府公子,天天钻进牲口棚里喝奶,着实不成体统,也被外人笑话! 于是忠心耿耿的老管家-李福,从李家的庄园里面,亲自挑选了这头身体健壮、产奶量又充足的母牛,刷洗干净之后,栓在了后花园中! 这样自家公子需要的时候,可以随时过来喝奶,可就方便多了。 “快点,别磨磨蹭蹭的了,你要是不听话,我就去告诉令堂大人了!” “别,我去还不行吗!” 李岩是个大孝子,最怕让母亲担忧了,纵然心里很不情愿,还是每天坚持着来喝牛奶! 可一个十四岁的人,也算大半个男子汉了,天天趴在母牛肚子下面唑奶喝,着实有些难为情啊! “你转过身去,不准偷看,更不准笑!” “好,我不看,更不笑!” “哼,你上次也这么说的,可还是偷着看了,还笑的东倒西歪,差一点掉进水塘里,这次你对天发誓!” “好,我对天发誓,绝不偷看一眼,否则让我走到那里,那里倒霉,这下行了吧?” 诅咒发誓之后,薛羽躲到甲山后面去了,还转过了身子,蒙住了眼睛,以示绝不偷看。 李岩又左右看看,确定周围没有别的人了,这才小心翼翼的走到母牛旁边,没急着喝牛奶,而是抱拳躬身一礼! 常言道:哺乳之恩,天高地厚! 李岩天天过来唑奶喝,就等于认了一个奶妈,自然要行礼感谢了,至于一起唑奶的小牛犊,就算是他的奶兄弟了。 “哞!哞!” 发现有人靠近,母牛回头看了看,很快认出了李岩,善意的摇了摇尾巴,又继续啃食饲料了。 小牛犊飞奔过来,还用头蹭了蹭,一副亲热的样子,而后钻到母牛肚子下面,大口的唑起了奶! 唑上几口,还叫唤几声,像是在邀请李岩一起吃,它倒是不护食! 面对这般热情的邀请,李岩真是哭笑不得,只好蹲在了旁边,叼住一个**,闭着眼睛唑了起来…… 不得不承认,鲜牛奶真的挺好喝,又温又润、又香又甜,李岩越喝越上瘾,先是小口,而后大口,最后还跟小牛争夺起来,二者回来的顶脑门玩! “羞羞羞,跟小牛犊抢奶喝,喝上瘾了吧?你是当大哥的,别太霸道了,给你的奶兄弟多少留一点,哈哈!” 不远处,薛羽坐在一块甲山石上,笑的是前仰后合,以至于小肚子阵阵发痛,只能一边轻揉着,一边抽搐的大笑,眼泪都出来了。 “你……你言而无信,说好了不偷看一眼的!” “我是说了不偷看的,可我是光明正大看的,看的也不止一眼,起码有几十眼了,能瞧瞧李公子唑奶的可爱样子,就算这辈子走到那里,那里倒霉我也认了,哈哈!” “你……你……啊,气死我了,有本事下来,我要跟你决一死战!” 李岩又羞又恼,小俊脸上布满了红霞,斗嘴又斗不赢,当即把长袍下摆掖在腰间,骑马蹲裆式站好,摆出一副太祖红拳的架势,看着还有模有样的。 “好,如你所愿!” 与此同时,薛羽从甲山上一跃而下,饿虎扑羊般冲了出来,挥拳直奔李岩的面门,后者出手招架住,并顺势发起反击! 就这样,二人你来我往,酣斗在了一起! 李岩天资聪明,一心要做个文武双全之人,就像三国时期的周公瑾一样,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 故而在勤学经史之余,家中还请过几名武师,分别教给他剑术、骑术、以及拳脚功夫,李岩学的也很刻苦,无论刮风下雨,天天操练不断! 问题是,武师们不知道李公子的远大志向,只以为富家公子,贪新奇练着玩耍的,加之练武有一定危险性,担心伤了李公子吃罪不起! 因此上,教给他的都是一些花拳绣腿,看着虎虎生风,实战就远远不行了,只能强身健体之用! 薛羽则不然了,最近一直苦练八极拳,动作朴实,非常适合近身肉搏,而且经历过猛虎帮的事情之后,薛羽的拳脚之间,隐隐带出一股凶戾之气! 几个回合下来,就把李岩给生擒活捉,还压倒在了地上! “小样,服不服?” “不服,打死也不服!” “不服是吧,让你试试十大酷刑之一……挠痒痒!” “哈哈……服了,服了……哈哈,羽哥我服了!” “真的服了吗?” “哈哈……真的服了,别挠了,我心服、口服、外带佩服!” 李岩的性格外柔内刚,想要让他屈服,可不是一件容易事! 不过天下万物皆有弱点,李岩也不例外的,就是怕痒痒,浑身都是痒痒肉,这也是薛羽无意间发现的,每次只要小手一挠,就能让他乖乖屈服了。 人就是这个样子,可能不怕痛,却未必忍得了痒! “服了就好,以后乖乖的听话,我让你向东,你就不……哎呦,小子,你学会使诈了!” “哈哈,就是跟你学的,猴子偷桃!” “哎呦!” 都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话真是一点不假,李岩熟读圣贤书,本是个品性高尚的正人君子,可是跟薛羽一起玩了几天,就迅速的变坏了。 刚刚站起身来,就突然发起了偷袭,一下把薛羽撞倒在地,还专门向下三路招呼,又抓又咬的无所不用其极,弄得薛羽是手忙脚乱…… 就这样,二人又缠斗了起来,在草地上滚来滚去,姿势相当的不雅观,幸亏周围没别人,否则非产生不好的联想不可! “哈哈!” 直到打闹的精疲力尽了,二人这才停下手,躺在草地上仰天大笑,笑的是酣畅淋漓、痛快无比! 李岩是个极聪明的人,与周围的同龄人相比,简直是鹤立鸡群一般! 可就是太聪明了,让他一直找不到朋友,因为没人能跟上他的思维速度,也体会不了他心中想法,更别提互相交流了。 因此上,堂堂的李公子,看似生活优越、无忧无虑的,其实内心是非常孤独的,这也是他整天玩石头的原因之一! 直到薛羽的出现,丰富的知识、跳跃的思维方式,以及天马行空一般的行事风格,终于让他找到了同类的感觉! 故而认识短短几天,二人就成了莫逆之交,总有聊不完的话题,每天同吃同住、就差睡一个被窝了。 “羽哥,咱们该去读书练字了,嘿嘿!” “啊?” 在武艺、心机、手段上面,薛羽胜过李岩一筹! 可论起读书练字吗,李岩就完全的碾压薛羽了。 第78章 关于文字的讨论! “成祖文皇帝时候,翰林院学士-沈度的书法,秀润华美、正雅圆润,被文皇帝授予‘我朝羲之’的称号,后士子争相效仿,逐渐成为了标准书体,称之为馆阁体,或者台阁体! 大明朝,上到内阁、六部、都察院、大理寺,下到各省、州、府、县的所有公文,一律要用馆阁体来书写。 县试、府试、乡试、会试、殿试的考卷,也要用馆阁体来书写,若是书法一项不合格,纵然文章写的天花乱坠、地涌金莲,也不会被录取的!” …… 小楼中,李岩一边讲解着,一边手持狼毫笔,刷刷点点,很快写出了一篇《千字文》。 《千字文》属于启蒙性读物之一,语句平白,合辙押韵,背诵起来非常容易,可是写起来并不容易,因为里面的一千个字,没有一个是重复的! 换而言之,一个能默写《千字文》的人,也就算是个识字人了,基本的文字交流绝无问题。 再看李岩写出的字,规划整齐,笔画优美,真犹如行云流水一般,看着就那么的舒服! 另一边,薛羽也在写字,却是东倒西歪、大小不一,就像刚刚启蒙的五岁小儿写出的字一般,那是相当的难看啊! 小小一根毛笔,就像有千斤重量,只写了一小会儿,就累的手腕酸痛了,脸上也冒出了汗水! 没办法,后世人写字,大都是用铅笔、圆珠笔,或者钢笔,练毛笔字的人少之又少了,偶尔有几个练的,也是当做兴趣爱好,无法用于工作当中! 薛羽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写毛笔字,不出丑才怪呢! “羽哥,你这个字写的,真是……呕!呕!” 看着薛羽写出的字,李岩的小脸瞬间变成了猪肝色,胸口几个起伏,差一点把牛奶吐了出来。 连忙用力拍打,这才强行压下去,真是被恶心到了! 几天交往下来,薛羽给他的感觉是,满腹经纶、谈吐不俗,应该受过高深的教育才对,为何写出的字这么难看呢? 难道说,他以前的授业恩师,只是教他读书了,却没有教他写字吗? “岩弟莫怪,我出身贫寒,根本没法进私塾读书,只能偷偷的坐在外面,听里面的老儒讲课,肚子里这点学问吗,大都是偷学来的! 也没钱买笔墨纸砚,只能拿着树枝、石子在地上写字,这毛笔还是第一次拿呢!” 说话间,薛羽拿起一枚石墨当铅笔用,在宣纸上写了几个字,果然结体严整、古朴厚实,与之前的字有天壤之别! 没办法,身为穿越者的事情,不能跟任何人讲,只能找个借口遮掩了。 “原来如此,羽哥身处逆境之中,犹不失向学之心,竟能坐在私塾外面,学来了满腹经纶,悟性之高、毅力之坚,小弟佩服至极!” 李岩不明真相,立刻被感动坏了,躬身行了一礼,再不敢笑话薛羽写的字难看了。 同时暗暗想着,如果自己处于那样的环境中,能否靠着偷听、偷看,学来满腹经纶呢? 答案是否定的。 如此一来,对薛羽更加佩服了,简直成了人生偶像! “这些个字啊,笔画繁多,结构复杂,实在是太难写了,如果有一天,我大权在握的话,非把这种复杂的文字废除掉,换成另一种结构简单,好记好写的文字不可!” 要想在这个空间生存,就必须学会使用毛笔、写繁体字,因此薛羽坚持练习着,相信自己一定可以练出一手漂亮的书法! 不过吗,繁体字太难书写了,不禁让他想起了,原来空间学的简体字,不经意的感叹了几句! 说着无心,听着有意,李岩不禁脸色大变,频频的摇着头:“羽哥此言差矣,文字者,先贤所造,祖宗所传,我华夏千古文明皆蕴含在这字里行间,又岂能随便的更改呢!” …… “文字为何不能改呢,三代以前,古人在动物骨骼、以及龟甲上刻字,可以称之为甲骨文! 商、周时期,在青铜器皿上铸字,可称之为铭文! 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因不相统一,而形成‘言语异声,文字异形’的情况,秦国用大篆,六国亦各有文字! 甲骨文、铭文、大篆、小篆……皆是我华夏文字,可其书写方式,却有着天壤之别,字数从少到多,结构却从繁到简,这不就是更改祖先文字吗? 若是祖先因循守旧,文字一成不变的话,岩弟就不是手持毛笔写字,而是拿着一把小刀,在乌龟壳上刻字了,刻的还是鬼画符一般! 因此上,文字不是一成不变的,只要易记易写,有利于开启民智,传播我华夏文明,改一改,又有何妨呢?” 薛羽写毛笔字不行,可说起文字的历史来,那就口若悬河、滔滔不绝了。 这些知识点对后世人来说,可能不算什么,可对于李岩来说,却无异于一场精神大地震! 震的他目瞪口呆,脑海中一片空白,而后又生出许多疑问:“请问羽哥,既然文字一直在简化,为何秦朝以后的文字,却没有太大的变化了呢?简化文字,有利于天下苍生,为何秦汉、隋唐、宋元以来,没有那位大儒贤士,对文字进行简化呢?” “这个问题吗,就比较复杂了,不是三言两语能说清楚的,咳咳……说了半天,真有点口渴了!” “羽哥,稍等,我这就去泡茶!” 为了满足求知欲,李岩立刻行动起来,点燃了红泥小火炉,烧水、沏茶,还亲自给端了过来,殷勤的不得了呢! 薛羽连喝了三杯,这才慢慢的讲述起了,文字简化的历史,以及中间出现的问题…… 夏、商、周时期,实行的是分封制度,在中华大地上有无数的大小诸侯国,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习俗、文化,以及属于自己的文字! 那个时候,同一个字,可能有几十种、甚至上百种不同写法,彼此又互不相认,交流起来非常困难。 不过吗,有一弊,必有一利! 文字的写法繁多,其变化的空间也大,同样一个字,由不同的人书写,可能多写两笔,也可能少写两笔,进而衍生出一种新的写法! 反正文字没有统一的标准,谁也不能说,新出现的写法就是错的,只能说又多了一种写法! 人都是有惰性的,一个字能少写两笔,就决不会多写两笔,因此随着写法不断变化,文字结构也在逐渐的简化,认识、书写起来也就更容易了。 之后始皇帝横空出世,兵吞六国,统一天下,进而统一了度量衡、统一了文字! 从此以后,全国各地的百姓们,固然生活习俗,说话口音有异,却使用着同一种文字,交流起来毫无问题,国家随之凝聚成一个整体,想分也分不开了! 始皇帝统一文字,固然是功德无量的事情,可是有一利者,也必有一弊,文字有了统一标准,其变化性也就减小了。 比如一个‘馬’字,爷爷写是十笔,儿子写是十笔,小孙子写肯定还是十笔! 如果小孙子突发奇想,把‘馬’字少写了两笔,那就是错别字了,就会受到父亲、爷爷的严厉纠正,没准还会打几下屁股,而后乖乖的恢复十笔的写法! 如此一来,文字结构难有变化,简化起来就更难了。 话又说回来了,文字简化是文明发展的必然趋势,虽然放满了速度,却并没有停下来! 秦汉以后,人们为了书写方便,还是自然而然的简化着一些文字,被称之为‘俗体字!’ 比如六朝时期一些碑刻中,就出现了不少俗体字,隋唐时期就更多了,以至于影响到著名的书法家,如欧阳询、颜真卿的书法作品里,就有很多俗体字! 由此可见,文字一直在简化着,只是速度非常缓慢,而遇到最大阻力呢,不是不识字的人,偏偏就是那些读书人! 道理也很简单,几千年以来,文字一直掌握在少数读书人手里,而读书人的社会地位非常高,可以通过科举入仕,成为国家的统治者! 而大多数读书人,是不希望同类的数量增加,只会盼着减少! 因为数量越少,科举竞争越小,自己当大官的机会就越大! 如果读书人多了,科举竞争变得激烈,自己恐怕一辈子难有出头之日了。 这种情况下,如果有一个人提出,全面的简化文字,降低学习难度,进而增加读书人的数量! 这个人,肯定会受到大多数读书人的反对,没有了读书人的支持,文字又如何全面简化呢? 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宋、元、明……两千年时间中,虽然出现了篆书、隶书、行书、楷书、草书,但这只是书法的变化,而不是文字的变化! 因此上,秦朝的‘馬’字十笔,明朝的‘馬’字还是十笔,没有任何的简化! …… “听兄一席话,胜多十年书,小弟真是受教了,如果有朝一日,羽哥手握天下大权,推行简化文字的话,小弟愿助一臂之力,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李岩是个有大智慧的人,很快弄明白了其中关系,又低头沉思片刻之后,立下了一个宏愿! “好,咱们击掌为誓,一起努力,造福苍生!” “啪!啪!啪!” “哈哈!” 三击掌之后,薛羽、李岩对视一眼,都仰头大笑起来,人生路上多一个同伴,堪称快意之事啊! …… “羽哥,小楼三层,收藏了很多奇石,小弟带你参观、讲解一番如何?” “给我讲解奇石,好啊!” 在书法见解上,李岩又逊色了一筹,但他不是轻易认输的人,又领着薛羽上了三楼,想在自己最擅长的奇石收藏上,找回一些面子来! 可惜的是,等待着他的,又是一次狠狠的蹂躏,在石头上面的造诣,当今天下,薛羽自认第二,恐怕就没人敢认第一了! 第79章 前往洛阳! 练武、读书、把玩奇石,谈论天下大事、古今兴衰,几天下来,薛羽和李岩相处的非常愉快,几乎到了难舍难离的地步! 还是那句话,快乐时光总是短暂的,李家的商队准备就绪,薛羽启程的日子到了。 …… 李府大门前,整整两百辆大车,绝大多数装满了小麦、高粱、黍米等粮食,另有几辆大车,装的是香烛、灯油、僧衣等物品。 队伍准确从杞县出发,一路向西行进,用大半个月时间抵达洛阳! 洛阳是河南府的治所,人口密集,又属于重灾区,粮价是平时的二十倍,而且供不应求,这两百车粮食运过去,一定能卖个好价钱,至于那几车贡品,则是要送到寺庙中的! 因为灾情严重,路上并不太平,为了安全起见,每一辆大车上面,都安排了两名家丁,并配备了铁叉、棍棒之类的武器,队伍里还有十多条土狗,以做守夜、预警之用! 负责领队的,是府中一名管事,姓项,今年四十多岁了,经验丰富,忠心耿耿,办起事来很是稳妥! 薛羽、小鼠、百花蛇三人,就跟随着商队一起前往洛阳,与张小旗等人汇合之后,再行前往陕西。 “祝小友一路顺风,旅途平安,日后若有机会,还请再来寒舍做客,老夫一定扫榻相迎!” “小神医,这是一些糕点,请带着路上享用!” …… “多谢李老爷、夫人了,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咱们有缘他朝再见!” 薛羽要离开了,李精白等人前来送行,说了好多不舍的话,宋氏夫人还送了一大包糕点,是今天起大早亲手做的,还热乎着呢! 另有几个大箱子,里面装满了衣服、靴子、毛毯、遮阳伞、避暑药、驱虫药……皆是旅途用品! 李氏夫妇料想的如此周全,薛羽也是深受感动,与他们依依惜别,又跟其他的人告别,可是在人群里看了看,唯独没发现李岩的身影! 李府上下人等里面,与薛羽关系最好的就是李岩了,今日出发前往洛阳,按理说他该出面才对,没准还要来个三十里相送呢! 不知什么原因,迟迟不见他的身影! 难道说,牛奶唑多了,睡眠质量好,现在还没起床呢? 又或者,不愿离别之时伤感,故而没来送行? …… “羽哥,等等我,我来了!” 正疑惑之间,李岩的身影出现了,却不是往日的书生装束,而是换了一身箭袖服,束腰、紧身,瘦袖,活动起来比较方便,腰间还挂着一柄清风剑! 大明律法规定:普通人不得佩戴武器,但是有功名的读书人例外,可以佩长剑、骑骏马,在没有路引的情况下,也可以随意出游四方! 后面十几名随从,抬着很多东西,有书箱、笔墨、棋盘、七弦琴、小红泥炉、茶壶、茶叶……差不多把小楼二层的东西,全都给搬来了! 还有一个随从,负责牵着那头健壮的秦川牛,白色小牛犊尾随其后,不时哞哞叫两声! “岩弟,你这是要出门?” “羽哥,我跟你一起去洛阳城!” “啊!” 万没有想到,李岩要一起前往洛阳,难怪迟迟不见人影呢,原来是在收拾东西。 不过如此一来,两人又能多相处一段时间了,倒也是件好事,而且有个人一起谈天说地,旅途中不会寂寞! “犬子从未出过远门,对外界事物知之有限,这一路之上,还请小友多多照顾了! 岩儿,你要多听薛小友的话,沿途多增长一些见闻,但不准胡乱闯祸,若有违背,家法从事!” 让儿子一同前往洛阳,是李精白思考了多日,并于昨晚做出的决定! 一则,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儿子已经十四岁了,也该出远门历练一番了,否则整天待在家里,养成个书呆子就麻烦了。 二则,洛阳是六朝古都,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更有大量的文人汇聚,儿子去那里生活,有益于学业上的进步,而且李家在洛阳城也有不少生意,正好借机打理一下! 三则,李精青父子三人,一次毒害不成功,恐怕会另生毒计,让儿子去洛阳居住一段时间,正好可以躲避灾祸! 等自己把家里的事情,全都料理清楚了,再派人接儿子回来。 “前辈请放心,我一定会照顾好岩弟的,妥妥贴贴!” “父亲放心,我一定会听羽哥的话,绝不闯祸!” “你们两个……唉!” 李精白称呼薛羽为小友,乃是平辈论交的! 李岩称呼薛羽为羽哥,也是平辈论交的! 李精白、李岩又是亲生父子,这关系就变得很乱了,三人交谈起来也很是尴尬! 因此上,李精白叮嘱了几句,又交给儿子一份路引、一封书信,就带人返回府中了,倒是宋氏夫人拉着儿子的手,又依依不舍的叮嘱着,还抹起了眼泪呢,儿行千里母担忧,这话真是一点不假! 母子二人正在话别呢,没想从李府里面,跟头把式的冲出一个人来! “师兄,慢走,带上我啊,我跟你一起去洛阳城!” 来人的胡须、头发都被烧焦了,衣服上全是大小窟窿眼,小脸熏的乌黑发亮,就很灶王爷差不多少了。 众人仔细的辨认,这才认出是何医官! 最近几天,何医官忙着各种实验,已经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人也有些疯疯癫癫的,时而哈哈大笑,时而望天长思! 一边思考问题,还一边流口水,让人们很是担心他的身体,六十多岁的老人家了,这要是一口气上不来如何是好? 今天早晨,遇到解不开的难题了,本想找薛羽问个究竟,结果找了一圈没找到人,向家丁们打听才知道,薛羽今天要启程出发了,这才追出门来了。 “师弟,你受福王府的举荐,要去京城当御医的,岂能与我一路同行呢?” “无妨,我辞去御医一职也就是了。” “啥,御医你都不当了?” “不当了,能追随在师兄身边,学习精妙医术,余此生足矣!” 何医官一生痴迷于医学,为了学到本领,别说区区一个御医,就是内阁首辅大臣,他也不懈得去当呢! 薛羽有点傻眼了,自己要到陕西去,一路上不知遇到什么事呢,带上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多有不便,何况也没法安置他啊! 这位又是小暴脾气,要是硬甩了他的话,不是一头撞死在路边,就是找颗歪脖树,用腰带把自己给吊死了! 必须想一个办法,让他心甘情愿去京城,而能吸引一个医学疯子的,恐怕就只有…… “那真是可惜了,皇宫内有一部《永乐大典》,据说里面收集了很多本、在民间早已失传的古医书,本想着师弟去当御医,可以找个合适机会,把这些古医书抄录下来,让师兄我也看一看,没想到师弟你却要……唉,真是可惜了!” 薛羽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就像跟什么宝贝失之交臂似的。 “《永乐大典》里面,有失传的古医书,师兄此言当真?” “千真万确,据说《脉死侯》、《经脉书》、《尺简》、《六十病方》等失传已久的医书,皆收集在其中,里面有很多活死人、肉白骨的秘方,每一本皆是无价之宝啊!” “这个嘛,让我在想一想!” 何医官也是饱学之士,自然知道《永乐大典》的事情了。 永乐元年,明成祖-朱棣命令翰林学士-解缙主持纂修一部旷世大典,解缙组织学士们投入工作,于第二年便纂集成书,取名《文献大成》,由于短期草就,内容不丰富,不合成祖朱棣之意! 不久之后,成祖又加派太子少师-姚广孝监修,动用了几千名文人,花费了大量的钱财,历时四年时间,终于编纂成书了,并取名《永乐大典》! 《永乐大典》收录古代重要典籍七八千种,共一万一千零九十五册,三亿七千万字:经、史、子、集、释庄、道经、戏剧、平话、工技、农艺、医卜、文学等无所不包。 该书编成之后,即珍藏在南京的文渊阁,永乐迁都,又移至北京-宫内的文楼里,只有极少数能够观看,外人是接触不到的,故而显的极为神秘! 如果说,《永乐大典》里面,收集有民间失传的古医书,这话绝对值得相信呢! 正因为相信,何医官才陷入了痛苦中,一方面,他想跟在小师兄身边,学习精妙的医术! 另一面,他也想到皇宫里,亲眼看一看,《永乐大典》里面收集的古医书! 可是自己不会分身术,鱼与熊掌,如何兼得呢? “师弟不必烦恼,以我之见呢,你不如先去京城当御医,把《永乐大典》里面的古医书抄录下来之后,再来与我汇合,咱们师兄弟一起探讨医术、造福苍生,如此岂不两全其美吗?” “师兄所言极是,小弟这就启程进京,一定把古医术抄录下来!” “如此,师弟一路保重,为兄等你的好消息了!” “师兄放心,小弟定不辱命!” “快走!” …… 眼看把何医官忽悠住了,薛羽急忙拉着李岩,钻进了一辆马车中,下达了出发的命令! 随着嘹亮的鞭子响,队伍缓缓启程出发,直奔洛阳而去。 …… 李府内,一座高台之上,李精白翘首站立,目视着车队缓缓远行,目光中满是不舍之色! 儿子第一次出远门,做父亲的心中的不舍,其实一点不比做母亲的少,只是碍于国人‘慈母严父’的规矩,不好在人前表露出来罢了,这才站在高台上,默默的注视着儿子离去! 老管家李福站在旁边,目光中除了不舍,还有一丝担忧! “老爷,您让公子随队伍一起出发,以其乐善好施的性子,只怕走到半路上,这两百车粮食就一点也不剩了,是不是派个人沿途监督着,这样还能保住一点血本!” “哈哈,这两百车粮食,本就是让岩儿救济灾民用的,又有什么可监督的呢,随便让他折腾去吧!” “啊?” …… “我让你写的账册,准备好了吗?” “回禀老爷,已经准备好了!” 说话间,老管家取出两本红头账册来,一个写着‘李’字,一个写着‘薛’字! 虽然薛羽推辞了酬谢,可李精白还是暗暗下令,把自己的家产一分为二,以后一半留给儿子,另一半赠给薛羽! “很好,有了这层关系,薛、李两家以后就不分彼此了,岩儿以后遇到困难,也就不愁没有贵人相助了,哈哈!” “老爷是说,这位薛小神医,以后能帮助咱们公子?” “不,不是帮助,以此子的本领,以后能护佑岩儿一辈子!” 第80章 我都吃过! 话说李家的商队,从杞县启程之后,一路上饥餐渴饮,晓行夜宿,很快通过了陈留、中牟、郑州……直奔洛阳城而去! 李岩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出远门,心里都乐开花了,没事就趴在马车的窗户上,贪婪的欣赏路边的风景,真是看什么都新鲜啊! 可是看着看着,新鲜感消失不见了,全都换成了震惊! “羽哥,你看啊,路两旁的树木,怎么都没有树皮啊?” “都被人扒走了!” “扒走了,当柴烧吗?” “不,当饭吃!” “啊,树皮也能吃吗?” “饿极了,就能吃,再告诉你个小秘密,在各种树皮里面,杨树皮苦、椿树皮涩、柳树皮糙,只有榆树皮最好吃了,又软又滑,还不塞牙!” “羽哥,你怎么知道的?” “呵呵,这些树皮,我都吃过!” 李岩生于宦官之家,自幼过着锦衣玉食、无忧无虑的生活,就像是童话世界里的快乐王子一样! 他是无法想象到,人在极度饥饿下,能变得多么疯狂! 麸糠、草根、树皮、棉絮……只要是能咀嚼动的,全都可以吞下肚去,有些灾民饿红了眼睛,甚至跑到荒郊野外,用刀子刮死尸身上的腐肉吃,其状与野兽无异了。 为了让这个快乐王子,知道人世间的疾苦,薛羽把自己以前的经历,以及移民路上的见闻,都详细叙述了一遍! 听的李岩目瞪口呆,继而神情暗淡,陷入了苦思之中…… “听父亲大人说过,因为灾情严重,经过内阁奏请,当今皇帝已经下旨,免除北直隶、山东、河南几省一年的赋税了! 并调拨了大量钱粮,责令各省、州、府、县大小官员,全力赈灾,救济百姓,为何还会饿死这么多人呢?” 不仅是李岩,估计很多人都不明白,朝廷已经下令赈灾了,为何灾情不见一点好转呢? “岩弟,天下大事,错综复杂,如果下一道圣旨,就能治理好天下的话,那么历朝历代的君主,恐怕个个都是有道明君了!” “羽哥,你的意思是?”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想想前朝灭亡的事情吧!” …… 大明江山,得之于元。 元朝末年,北方黄河决堤,南方赤地千里,再加上瘟疫流行,百姓们饿死、病死的不计其数,民间十室九空! 元顺帝也曾下旨:减免赋税,调拨钱粮,救济受灾的百姓们! 坐在皇宫里的元顺帝,以为这样就能解决问题了,自己也能成为一代明君,受到天下万民的拥戴! 结果又如何呢,朝廷好不容易调拨的钱粮,经过各层贪官污吏的克扣,真正发放到灾民手中的,连百分之一也没有了,而本该减免的赋税,却是几倍、十几倍的强行征收,弄得百姓们死、走、逃、亡,家园尽毁! 这才引起了红巾起义,数以百万计的红巾军,就像滔滔不绝的潮水一般,冲垮了不可一世的大元帝国! 元顺帝北逃上都,病死在了应昌,并被史书打上了‘昏君、亡国之君’的标签! 由此可见,一件事情,做了、和做好了,二者有天壤之别! 如今的大明王朝,正在重走大元的旧路,如果不刷新吏治、改革求存,别说万历皇帝这样的中庸之君了,就算是朱重八从孝陵里爬出来,恐怕也无法挽狂澜于既倒了。 …… “王朝兴衰,皆有定数,到了一定时候,自然会有大英雄横空出世,拯救天下苍生于危难之中,岩弟就不要为此苦恼了,长路漫漫,对弈一局如何?” “好吧,不能治国、平天下,那就以棋修身养性好了!” 眼看李岩情绪低落,薛羽提出下棋消遣一下,前者立刻欣然同意了,并从车里取出一具棋盘! 围棋盘,大都是木制的,再用黑、白两色石头琢磨成棋子,共计三百六十一枚;而达官显贵之家,则喜欢用玛瑙、翡翠、琥珀、紫瑛石这些珍贵材料制作棋子,用之来彰显富贵! 据说最为珍贵的围棋,可以价值千金以上! 李岩的这具棋盘很特殊,是香楠木制成的,纹理漂亮,还有淡淡的清香味,足有一寸多厚,分成上下两层,中间镶嵌着一层磁石,而后用寒铁制成黑子,精铁制成白子! 如此一来,就算是在颠簸的马车上,也能从容的对弈了,不用担心棋子掉落,或者偏移了位置! 据说李家祖先中有个棋痴,不仅在家中下棋,坐车、乘船之时也要下棋,于是冥思苦想,发明了这种磁石围棋盘,之后一代代的传下来,传到了李岩手中! “羽哥,猜单,还是猜双?” “我猜双!” “哈哈,三个,你输了,我先走!” “哈哈,请!” 按照猜单双的规矩,李岩赢了,于是执黑子先走,三连星开局,先占角,后走边,慢慢围拢腹中心,抢实地,夺外势,两翼张开连成片……棋风稳重,堂堂正正! 李岩出身名门,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其中又以下棋天赋最高了,四岁就看着父亲下棋,还能在旁边帮着数子呢! 六岁正式学习围棋,八岁背下了《棋经》、《棋诀》、《仙机武库》等诸多棋谱,十岁下遍同龄人无对手,十二岁可胜成年棋手,如今十四岁了,就连他父亲李精白也甘拜下风! 在杞县境内,李岩素有‘小棋仙’的美誉呢! 可是今天吗,小棋仙有点不灵了,因为遇到了棋阎王! 薛羽从没看过棋谱,也没正经的拜过师,或者报兴趣班之类,可是他却会下围棋,水平还相当高呢! 野外勘探工作,经常是一个人在深山老林、戈壁沙漠中行走,危险倒是其次的,关键是寂寞啊! 为了排遣寂寞,薛羽经常做两件事,一是看小说,由其喜欢一位黑大神的小说,文笔一流,情节精彩,很容易痴迷其中,恨不得把推荐票、月票全都打赏给他,再发一个大大的红包! 可惜的是,这家伙有点懒,更新速度比较慢,有时候还断更,又让人恨不得给他关进小黑屋,用小鞭子天天抽打! 二就是下棋了,因为没有伙伴,就下载了一款围棋软件,天天的跟电脑较劲! 开始是胡乱下的,可是时间久了,就慢慢的摸清门道了,水平不断提高,初入江湖、渐入佳境、小有所成……而在穿越之前,薛羽已经达到‘独孤求败’的水平了。 因为没正式的学过围棋,也就没有棋风可言了,用的都是一些野路子,而且为求胜利,不择手段! 时而堂堂正正,与对方真刀真枪的力拼搏杀! 时而鬼鬼祟祟,从背后发起了偷袭! 时而又耍起了无赖,死死纠缠着不放手! 如此诡异的棋风,下的李岩是蒙灯转向、汗出如雨,还没下到一百手呢,就已经招架不住了,只得弃子认输! “羽哥啊,你这一手棋术,是那位大师调教出来的?” “调教,我没有师傅,自己一个人下着玩,玩着玩着就学会了!” “啊,围棋博大精深,融合了天、地、人、自然的奥妙和哲理,又岂能无师自通呢?” 李岩一脸的不相信,认为薛羽的身后,肯定有一位厉害的围棋大师! 不对,是好几位围棋大师,而且棋风迥然不同,合力调教出了这么一个奇葩弟子,根本摸不清套路嘛! “呵呵,岩弟,我来问你,围棋从何而来?” “秦典籍《世本》记载,“尧造围棋,其子丹朱善之!” “很好,那尧帝的棋术,又是谁教的呢?” “这个嘛……天纵神明,无师自通!” “这就对了,尧帝能无师自通,我为什么不行呢?” “可尧乃是五帝之一,其仁如天,其知如神,就之如日,望之如云……” “我也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载,一支梨花压海棠、风流潇洒的美少年是也,哈哈!” …… 薛羽自然不能说,自己是跟电脑较劲,慢慢学会下围棋的,只能东拉西扯,拼命往自己脸上贴金了! 一副我天资聪明,我不学有术,我是上天的宠儿的臭美样子! “羽哥有天纵之资,小弟佩服之至!” 一番忽悠下来,李岩果然相信了,眼睛中全是崇拜之色! 不过吗,李岩是外柔内刚的性格,不会轻易认输的,又跟薛羽对弈起来,结果是三战三败,一次比一次败的惨烈,尤其是第三局,竟然被屠了一条大龙! 正当他振作精神,准备第四次发起挑战之时,车队突然的停下了,前面还传来了喧哗声! “出什么事了?” “回禀公子,到虎牢关了!” 第81章 三十税一! 虎牢关,位于开封、河南两府的交界处,此处南连嵩岳、北濒黄河,山岭交错、自成天险,历来为兵家必争之地,也是洛阳东部最重要的一道关隘! 西周穆王之时,曾将进献的猛虎圈养于此,故而得名虎牢关! 虎牢关之名,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随着朝代更替,屡有变化! 东汉建武元年,置成皋关;东汉灵帝中平元年,又设旋门关,魏、晋为黄马关,隋设金堤关;唐代避李渊的祖父李虎之讳,于是改虎为武,称为武牢关! 到了大明洪武四年,又改为古崤关,并设立关卡,委派官吏,向过往的商旅、行人们征收过路税! 虽然名字一改再改,可河南地区的百姓们,还是喜欢称之虎牢关,因为一提到虎牢关,就会联想到三英战吕布的精彩故事,那可是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啊! “羽哥,虎牢关到了,咱们下去看看风景吧!” “好,出去透透气!” 李岩第一次出远门,得知雄关就在眼前了,连忙拉着薛羽下了马车,而后登上一个小土坡,贪婪的欣赏起了美景! 只见雄关高耸,气势磅礴,漫道如铁,蜿蜒崎岖,果然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兵家必争之地! 在虎牢关西侧,还有一座三义庙,里面供奉着刘、关、张三兄弟的戎装塑像,以此纪念三英战吕布之役! 其实三英战吕布之外,虎牢关一带还发生过多次,决定中国历史走向的大战! 比如楚汉之际,刘邦与项羽战荥阳、争成皋之口(虎牢关),大战七十,小战四十,只杀的尸积如山,血流成河! 结果项羽攻关不下,反而陷入了持久战中,耗的人困马乏、粮草用尽,并失去战争的主动权,最后刘邦汇合各路援军,转守为攻,把项羽包围在该下,逼其自刎于乌江之畔! 还有大唐武德四年,秦王李世民率军围攻洛阳的王世充,王世充不敌,于是向雄踞河北的窦建德求援,后者亲率十万大军来援! 眼见敌军来势汹汹,李世民率领三千五百名精锐玄甲军,抢先一步占领了虎牢关,而后利用地形优势,主动进攻,浴血厮杀,一战破敌军十万众,生擒了窦建德! 得知窦建德全军覆灭,王世充也乖乖的开城投降了,至此奠定了大唐王朝统一天下的基础! “金戈铁马,英雄豪杰,如画江山,能者居之! 可惜,太可惜了,我要是早生一千八百多年就好了,辅佐霸王,征战四方,绝不让这大好江山,落入刘邦那种无赖小人手中!” 看着眼前的古战场,李岩不禁绮念连连,幻想着自己生于秦朝末年,而后去投奔霸王项羽,帮着他反暴秦、杀刘邦、夺天下,建立万世不拔之基业,自己也留名青史之上! 李岩有这个信心,凭自己的满腹经纶,文韬武略,绝不在萧何、张良、陈平、曹参之下! 可惜啊,如今这个天下、这个朝廷,自己空有一身本领,恐怕也难有用武之地! 李岩陷入幻想中,一时间难以自拔了,薛羽却没什么感觉,自己曾经跑遍了大半个中国,见识过无数名山大川,雄伟城关,早已经审美疲劳了。 反而是不远处的关卡,吸引了薛羽的注意力! 虎牢关前面,聚集着十几支商队,少则数十辆货车,多则上百辆货车,上面装的基本都是粮食! 如今河南大旱,而在河南的八府一州之中,又以河南府的灾情最严重了,百姓们无粮,以草根、树皮为食,饿死者不计其数! 灾情最严重的地方,粮价自然也就最高了,达到了一石糙米,十两银子的天价,是平常年份的二十倍! 因此各地的大小商队,都在想方设法的把粮食贩卖到河南府、洛阳一带,狠狠的赚上一笔! 另有一名青衣税使,领着数十名小吏、士兵,负责收取过路税,顺便盘问过往的行人,看看有没有官府通缉的大盗,因为旱灾严重,百姓为盗者不在少数! “什么人啊,要去那里?” “回禀大人,俺们是归德府的商人,要去洛阳城贩卖一些粮食!” “车上装了多少粮食?” “两百石,都是不值钱的杂粮!” “来人啊,清点一下数目,别让这些奸商偷税漏税了!” “是!” 一名肥胖的商人领队,身后跟着上百辆骡车,上面装满了粮食,一辆车大约负载六石,如此计算下来,大约是六百石! 大明朝素来重农轻商,因此商税定的极低,既三十税一! 六百石粮食,只要缴纳二十石的过路税就可以了,当然了,税使是不收粮食的,要折合成白银,而后上交国库! 折合白银的比例,并不是现在的粮食价格,而是朝廷规定下的平常年份的价格,既两石粮食,折合一两白银! 如此计算下来,肥胖商人只需缴纳十两银子,就能通过关卡了,与其获得的暴利相比,简直是微不足道! 可是胖商人贪婪至极,这点银子也不想全出,因此谎报只有两百石粮食,为实际数目的三分之一,如此只要交三两多银子就可以了。 税使也不是瞎子,自然看出数目不对了,就要派人核对一下,查出偷税漏税的行为,按照大明律法可是要严惩的,没想却被胖商人给拦住了。 “小人的商队常年从这条路走,又岂敢欺瞒大人呢,大人不信的话,可以看看小人的路引!” 说话间,胖商人把自己的路引递了出去,上面有姓名、籍贯、职业……以及贩卖货物的种类、数量等等,内容极为详细。 而随同递过去的,还有一小块碎银子,大约有一两多重! “嗯,本官一向执法如山,量你也不敢欺骗,两百石粮食,三十税一,折合白银三两五钱,如数上交,开关放行!” “多谢大人!” 把碎银子收入袖口中,税使的态度顿时一变,随意的挥了挥手,让胖商人交了过路税,带着队伍过去了。 有人肯定想了,商人本该交十两,实交三两五钱,等于少交了六两十一钱银子! 而贿赂给税使的,不过区区一两多银子! 难道税使不识数吗,不知道那个多,那个少? 不好意思,税使当然识数了,可是他更加明白,偷税漏税,亏的是国库! 收受贿赂,肥的是自己! 二者相比较,你说咋选择呢? 后面的商队也大致如此,有的像胖商人一样,虚报货物的数量,从而偷税漏税! 有的明明装载的是粮食,非说成是一文不值的茅草,这样过路税就更低了。 税使收了好处,自然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统统的放行过去了! 很快的,轮到薛羽、李岩的队伍过关了,交过路税这点小事,自然不用二人出面了,一切由项管事来负责! “闪开了,让本大爷的车队过关!” “驾!--轱辘!轱辘!” …… 项管事正要上前呢,没想后面冲出一支队伍,人喊马嘶,尘土飞扬,起码有两百辆大车! 为首一个黄脸汉子,体型极为魁梧,穿着墨色短衫,腰扎牛皮带,还别了一把铁尺,一看就不是善类,后面的伙计们也大致如此,全都是歪瓜裂枣! 因为有暴利可图,不少地痞、流氓、恶霸也纠集起了商队,前往洛阳贩卖粮食,这支队伍估计就是其中之一! 这支队伍不守规矩,横冲直撞了过来,要抢先一步过关,还把李家商队弄的一阵大乱,有几辆车差点给撞翻了。 “你们守不守规矩,明明是我们先来的!” “大路朝天,各走半边,那来那么多臭规矩,谁的本事大,谁就可以甩开膀子走,哈哈!” “匹夫无礼,我来教教你规矩!” “哼,老子怕你不成!” 眼见队伍被冲的大乱,项管事上前交涉,那知对方比秃尾巴狗还要横三分,满嘴的污言秽语,结果很快争吵了起来。 与此同时,双方家丁各执棍棒也对峙起来了,一场械斗就在眼前! “项管事,不得无理,让人家先过关吧!” “公子?” “退回来!” “是!” 自家公子发话了,项管事不敢不听,只能强忍着怒气,带着家丁们退到了一边! 黄脸汉子洋洋得意,上前与税使交涉,准备交了过路税,好通过虎牢关! “车上装的什么?” “粮食!” “数量多少?” “整整一千两百石!” 谁也没有想到,黄脸汉子为人霸道,却没有谎报粮食的数量,也没有行贿的意思。 难道说,人不可貌相,这其实是一支良心商队? “一千两百石粮食,三十税一,缴纳白银二十两整!” “哈哈,请稍等!” 黄脸汉子没有掏银子,反而回到队伍中,从一辆乌篷马车上领下一人,三十出头的年纪,头戴四方巾,身穿儒生衫,手执白纸扇,一脸的酸腐之气,走路还摇头晃脑的,看样子是个秀才! 酸秀才上前,与税使交谈了几句,后者连忙拱手行礼,示意手下人放路通行,一文钱的过路税也没有收取! 原来大明朝有规定,对三类人是免征过路税的: 一是官员,代表着朝廷威仪! 二是宦官,皇帝的奴才,高人一等! 三是进士、举人、秀才,这些有功名的读书人! 因此上,商人们为了不交过路税,就想方设法跟这三类人搭上关系! 不过官员们自重身份,不屑于与商人打交道,起码表面上如此! 宦官大都在京城,地方上难见踪影,想沾光就更难了! 故而商人们最常用的办法,就是花上几两银子,雇佣一个穷酸秀才,给自己的货物保驾护航,就像现在过关的这一队! 当然了,秀才也是个稀罕物,平均两万人里才出一个,有的商队找不到秀才,就找个落地的穷书生假冒,大都也能蒙混过关的。 第82章 招财客栈! 轮到李家的商队过关了。 “那里来的?” “开封府-杞县的商队!” “杞县,那可是富的流油的好地方,拉了多少粮食?” “一千两百石整!” “三十税一,缴纳二十两银子!” “是!” 李精白是两榜进士出身,又入过翰林院,当过山东布政使,按理来说,李家的商队行走四方,也是不用上交过路税的。 可李精白为人正直,从不愿使用这些特权,还时常叮嘱府中的管事、家丁们,不许打着自己的旗号横行霸道,更不许做出违法之事! 因此上,项管事掏出二十两纹银,足额缴纳了过路税! 没想到的是,因为交的太痛快了,又没有偷税漏税,反而引出了麻烦事! “慢着,那几辆车上装的什么东西?” “回禀大人,都是一些香烛、烛台、香炉、僧衣之类,准备布施到寺庙里的!” “这些东西也得纳税,再交二十两纹银!” “啊?” 明太祖朱元璋当过和尚,因此对出家人比较照顾的,曾经立下规矩:和尚、尼姑、喇嘛可以随意出行,并免除他们的人丁税、过路税,如果贩运佛教用品,也是一律免关税的! 退一步说,就算要交过路税,区区几车东西,也用不了二十两白银啊? 分明是这个税使,见李家商队痛快的交了银子,以为他们没有背景,软弱可欺,这才故意找借口勒索钱财! “大人,大明律法规定,佛家之物,是不用缴纳过路税的!” “哦,我是朝廷任命的税使,这大明律法如何规定的,还用你来教我吗,上峰有令,缉拿盗贼,本官现在就怀疑,你们这支队伍里窝藏着江洋大盗,来人啊,给我搜!” “是!” 税使一挥手,冲上十几名士兵,挨辆车的搜查起来了,把粮食袋子弄的乱七八糟不说,还用长矛一个劲的乱捅,捅出大大小小的窟窿,任由粮食流的满地都是。 项管事明知这些人是故意找茬,却没有办法阻止,因为他们的确有搜查盗贼的权利! 如果强行阻止的话,就会落个‘窝藏盗贼,抗拒官府’的罪名,到时候就解释不清楚了,这该如何是好呢? “项管事!” “公子?” “交税,过关!” “是!” 听到吩咐,项管事又掏出二十两纹银,交给了税使,这才把事情摆平了,拦路的士兵们散开,队伍得以顺利通过! 不过项管事颇为疑惑,自家公子一向是外柔内刚的性格,遇事从不软弱的,这次为何步步退让呢,莫非只在家里强横,出门就胆子变小了? 李岩当然不是胆小怕事,更不畏惧一个横行霸道的商人,或者一个贪婪的小吏,不过有句老话说的好:‘不与小人论短长,只跟君子争高低!’ 堂堂的李公子,跟一个商人,或者一个小吏相争,无论输赢都是有失身份的事情,何况事情真闹大了,有百害而无一利! 一则,几百人的队伍,人吃马喂消耗不小,若因此事而耽误了行程,损失的就不止二十两银子了! 二则,这件事传扬出去,李家难免落一个以大欺小,不守律法的恶名,毕竟世人多愚昧,往往只知一味的同情弱者,却弄不清是非曲直! 三则,薛羽是个黑户,又是个脱队的流民,万一因为这点小事,不小心把他给牵连进去,那就得不偿失了! 考虑以上三点,李岩这才一忍再忍,处处示弱于人! 这是示弱,不是软弱,而是为了大局着想,是真正的智者所为! 不过税卡这件事情,对李岩内心的触动非常之大! “羽哥,大明朝的吏治,已经腐败到这个地步了吗,一名小吏尚且如此胡作非为,那些达官显贵,岂不是无法无天吗?” “岩弟,吏治腐败只是一方面,重农轻商,本末倒置,才是大明王朝的硬伤啊!” …… 薛羽同样目睹了一切,不禁频频叹息摇头。 大明朝商业发达,商人们富得流油,但是商税却交的极少,不足全国财政收入的二十分之一! 天灾不断,百姓疾苦,已经到了衣不遮体、食不果腹的地步,可征收上来的农税,却占据国家财政收入的十之七八! 这样损不足以奉有余的税收政策,再加上横征暴敛的官吏,不激起大规模的民变才是怪事呢! 而这种不合理的税收政策,根源出自开国皇帝朱元璋的身上,朱元璋雄才大略、古今罕见,称得上一位治世明君! 可惜的是,这位朱和尚出身卑微,小农思想根深蒂固,只盯着脚下一亩三分地,只会从土地里刨食,却不知商旅之利最厚,更不知道无边无际的海洋,才是取之不尽的财富之源! 至于后世之君,既没有打破祖制的勇气,也没有重新制定国策的能力,只会享受祖宗传下来的花花江山,国势自然是江河日下了。 到了如今,大明王朝百弊丛生、积重难返,就算出一位有作为的皇帝,想要振作一下,只怕也是不可能了!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队伍继续的行进,那知刚走出十几里路,竟然又停下了,前方又有人拦住了道路,还传来了争吵声! 薛羽、李岩撩开车帘观看,发现前方路旁有一座客栈,起码有房屋数百间,装修的也相当不错,各种材质都是崭新的,看来是刚修成时间不长! 门口立着一根高杆,上面挂着迎客旗,四个大字:招财客栈! 另有一名店小二,站在大道中间拉客人,而被拦截住的不是别人,正是刚才抢路的黄脸汉子! “这位客官,进去歇歇脚吧,本店食宿一应俱全,被褥干净,饭菜可口,价格又公道实惠,在附近方圆几十里都是出名的!” “混账,让开路,别耽误了本大爷到洛阳去发大财!” “哈哈,看大爷商队的架势,就知道是发大财的,正因为如此,才更要在本店住宿啊!” “呸,本大爷就不住你们的客栈,你们还敢强拽不成,滚开了,别耽误大爷的商队赶路!” 时值未时,太阳刚刚的偏西,距离天黑还远着呢,黄连汉子急于赶路,自然不愿住宿了! 退一步说,就算是要住宿,在路边搭几个帐篷就是了,饭菜也能自己准备,又何必花冤枉钱住店呢? 眼见店小二喋喋不休的纠缠,黄脸汉子火爆脾气上来了,抡起马鞭子就要抽打,没想对方的脾气更火爆,直接开骂了。 “不识抬举的东西,老子今天让你住宿,你就必须得住宿,不住也得住!” “凭什么?” “凭什么,嘿嘿,睁开你的狗眼看清楚,门口大旗上写着什么!” “嗯……啊!” 黄脸汉子仔细观看,才发现迎客旗的上面,还有一个字--福! 多一个字没什么,问题是,这个‘福’字是明黄色的! 大明朝是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衣食住行皆有严格条令,比如平民男、女的衣服不许用黄、玄色,不得僭用金绣、锦绮、纻丝、绫罗。 靴不得制作花样,不得用金线装饰,饰物不得用金玉、珠翠,帽子不得用顶,帽珠只许用水晶、香木,不许用金玉! …… 不过这些规定,到了嘉靖、隆庆、万历三朝以来,已经逐渐的荒废了,逾规者比比皆是,不过有一条禁令,却是谁也不敢触犯的,那就是明黄色的东西! 明黄色,乃是皇室专用的,其他人敢乱用的话,那就是僭越大罪,要杀头滴! 这家客栈的旗子上,却用了明黄色的‘福’字,说明其背景不简单,十之八九是一位皇族成员的产业! 黄脸汉子走南闯北,也是有点见识的,知道这次踢到铁板了,不禁忐忑的问道:“敢问一声,贵客栈的主人是?” “竖起你的狗耳朵听好了,这家招财客栈,乃是福王千岁的产业,如今请你进入住宿,难道还亏了你不成?” “福王……噗通!” 黄脸汉子眼前一黑,直接从马背上摔了下去! 完了,这次倒大霉了! 第83章 恶人自有恶人磨! 福王-朱常洵,是当今万历皇帝的第三子,生母郑贵妃! 万历皇帝十分宠爱郑贵妃,爱屋及乌之下,一心想立朱常洵为太子,日后好继承大统! 可是朱元璋定立过《皇明祖训》,皇位的继承原则是:‘有嫡立嫡、无嫡立长,若无子嗣、兄终弟及!’ 朱常洵身为庶出第三子,立为太子有违祖训,故而受到了文官集团的强烈反对,认为皇长子朱常洛,才是太子的最佳人选! 为了这件事情,万历皇帝与群臣争执多年,前后共逼退首辅四人、部级官员十余人、涉及中央及地方官员三百多人,其中一百多人被罢官、解职、发配,致使朝野内外人心惶惶,这就是万历一朝最激烈和复杂的政治事件--国本之争! 争斗的结果是,万历皇帝的小胳膊,终究没能拧过文官集团的大腿,被迫在万历二十九年,册封长子朱常洛为皇太子! 虽然朱常洵没当成太子,可万历皇帝对这个儿子宠爱至极,就在册封太子的同一年,加封朱常洵为福王,并把六朝古都-洛阳作为他的封地,下诏赐庄田四万顷(400万亩)! 可是河南的地方官员,无论如何也拼凑不出这么多庄田,只能反复向朝廷诉苦,这才得以减半,改为了两万倾! 这还不够,万历皇帝又把没收故大学士张居正的家产,以及江都至太平沿江荻洲杂税,并四川一省的盐税、茶税,全都划归福王所有。 不客气的说,在天下众多藩王之中,福王绝对是最富的一个,真称得上富可敌国了! 都富的浑身往外流油了,这位福王千岁仍不满足,命令王府中的仆从们,在河南府各地开设店铺,赚取大量利润! 这些店铺有福王撑腰,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都是平常事,甚至公然在官道上设卡,拦截过往的富商们,明火执仗、勒索财物,已经成为河南府的一大毒瘤了,过往商旅无不闻之色变! 福王府的贪婪作风,黄脸汉子早有耳闻了,知道自己今天要是住进去了,那怕是仅仅住一天呢,就算不被坑死,也得扒一层皮! 可是福王威镇河南,又是当今皇帝的爱子,就连官府都畏惧三分,不敢管福王府的闲事,自己一个小商人又能如何呢? “这个嘛,孝敬福王千岁,本是小人该做的,不过……哈哈!” 黄脸汉子不敢拒绝,也不敢住进客栈,急得是抓耳挠腮,连连目视身后的酸秀才,让他上前说几句好话! 或许看在读书人的面子上,能免了这场意外之灾呢? 酸秀才收人钱财,自然要与人消灾了,先给自己壮了壮胆子,摇头晃脑的走了过来:“咳咳,小生是归德府-夏邑县秀才贾高举,圣人有云:奉法循理,无所变更,百官自正。使食禄者不得与下民争利,受大者不得取小……” “呸,那里来的穷秀才,一身酸味熏死人了,就凭你小小功名,也敢管福王府的事情,你长了几颗脑袋? 马上滚到一边去,再敢啰哩啰嗦的,就把你抓起来,送到王府中治罪,看看你是贾高举,还是真高举!” 常言道:宰相门前七品官,王府的下人自然就更牛了,根本不把酸秀才放在眼里,一把就给扒拉到旁边去了,还吐了两口唾沫! 酸秀才手无缚鸡之力,差一点摔个大跟头,吓的灰溜溜跑回队伍中,一句话也不敢多说了。 原来这位是个‘西贝货’,根本没有考中秀才,不过是读过几天书,一身的酸腐之气,结果被黄脸汉子给相中了,花了五两银子雇佣他,冒充秀才过关之用! 如今碰到了硬茬子,这个冒牌货自然就不顶用了。 这下黄脸汉子彻底没辙了,只能硬着头皮答应住下,让福王府的人狠狠宰上一刀! “你们商队有多少人啊?” “两百四十个人!” “两个人住一间,准备一百二十间上房,每间住宿费五两,合计六百两银子!” “不用,不用,我们都是皮糙肉厚的粗人,大家挤一挤,有几十间下等房住就可以,要不睡在大车上也行!” “混账东西,我们福王府开的客栈,间间都是上等房,必须两个人住一间,要是再敢啰嗦,就让你们一人住一间!” “是,是,两人一间就挺好了!” …… “再准备二十四桌上等酒席,一桌十两银子,共计二百四十两! 这些拉车的骡马,牵到后面刷洗饮喂,要草料钱六十两银子! 另外吗,小的伺候的这么周到,大爷也该赏个一二十两银子才是啊,大爷……大爷哪去了? 呀,大爷怎么躺地上了,还口吐白沫,莫非患了羊角风,不用担心,我们客栈里有郎中,出诊费五十两银子,保证药到病除!” 店小二掏出个小算盘,打的劈里啪啦作响,脸上更是笑开了花。 “不用,不用,小人身体壮得很,一次扛三个麻袋都没问题,刚才就是不小心摔了一跤,就不必麻烦贵客栈的郎中了!” 见过黑店,没见过这么黑的,这才一小会儿功夫,就敲诈了将近九百多两银子,有这些钱,别说住一宿客栈了,就是盖一座新客栈也差不多了。 黄脸汉子纵然有心理准备,也被刺激的心肝剧痛、双腿发软,直接摔了个狗啃屎,随即又一个鲤鱼打挺蹦了起来,还用力拍打胸膛表示自己没事! 真心不敢有事啊,光出诊费就要五十两银子,再扎上几针、开上几副汤药,还不得讹几百两银子啊? 这一刀是躲不开了,黄脸汉子却不甘心,想着用什么办法,能够减少一点损失,结果真被他想到了--装穷! “对不起了小二哥,在下这次出门太急了,身上没带多少银子,中途又花了不少,如今是囊中羞涩啊,您看这上等房、上等酒席,是不是能减少一点啊? 等在下到了洛阳,把车上的货物出手之后,回来的时候,一定在贵客栈多住几天,您看如何?” 黄脸汉子想的挺好,自己都表示没银子了,对方就没办法了吧! 等卖出货物,大把银子到手之后,自己宁可带着商队绕远路,也决不走虎牢关了,自己惹不起,总能躲得起吧? 很可惜,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福王府的店铺要宰人,可不管你有没有钱的,只要还剩下几根骨头,就能硬榨出油来! “没关系,我们招财客栈素来仁义,如果客人手头不凑巧的话,用货物来顶也可以,来人啊,帮着大爷往里面搬东西!” “来了!” 店小二一声招呼,客栈里冲出数十名伙计,开始强行搬运粮食,一连搬空了二十几辆大车,那股子如狼似虎劲头,比拦路抢劫的山大王还要猛上三分呢! 看的黄脸汉子心痛如绞,却又无可奈何,只能是自认倒霉了,幸好还剩下一大半,到洛阳之后把价格抬高一些,争取把损失弥补回来吧! 虽然很是心痛,黄脸汉子却没急着进客栈,而是站在路边,盯着后面的李家商队,并露出一副期待的、幸灾乐祸的古怪表情! 这就好比一个人,不小心掉进了粪坑中,心情肯定无比郁闷! 这个时候,如果又掉进来一个人,前者心情就会好一点了! 如果后掉进来的人,还不慎呛了几口粪水,前者肯定高兴的哈哈大笑,这就叫不怕自己倒霉,只要别人更加倒霉! 黄脸汉子就是这种心理,期盼着李家商队也被拦下,也被狠狠的宰上一刀,最好车上的粮食全被搬光了,这样自己受伤的小心灵,就能获得极大的安慰了。 “诸位客官请留步,本客栈食宿齐全、被褥干净、饭菜可口,今天就在这里休息吧!” 不出所料,店小二站在大道中间,拦住了李家商队,准备再狠狠的宰一个! 可是这次,李岩没有示弱,甚至连车都没有下,只是递出了路引,上面有这支商队的详细信息! “呦,原来是大名鼎鼎的,开封府-杞县李老爷家的商队,小人失敬了!” 看过路引之后,店小二的腰瞬间软了几分,脸上充满了笑容,心中却暗暗叫苦,这条大鱼拦不住了。 藩王们的确骄奢淫逸、胆大妄为不假,但是他们也惧怕的对象--文官集团! 因为当今天下,真正掌握着国家大权的,并不是皇帝,而是文官集团,后者的巨大力量,甚至可以改变前者的意志,之前国本之争的胜负,就是最好的证明了。 而在大明朝的历史上,好几位称霸一方的藩王,就是栽在了文官们手中! 比如第八代辽王-朱宪?,因为得罪了内阁大学士张居正,落了一个剥夺王爵、废为平民,囚禁在皇家监狱的下场,辽王的封国也废除了。 还有第六任伊王-朱典楧,因为作恶多端、欺男霸女,遭到了文官们的弹劾,嘉靖四十三年,朝廷下旨削去爵位,废为庶人,终身囚禁在河南开封,封国同样被废除了。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福王朱常洵贪财不假,人却不算太糊涂,早就警告过手下人,轻易不要得罪文官们,以免惹来不必要的麻烦,毕竟父皇已经年老,恐怕护佑不了自己多少年了。 一旦大哥朱常洛上位,就凭以前的过节,自己的小日子恐怕就不好过了,若是再得罪了文官们,来一个落井下石,福王封国能不能保住,只怕还在两可之间呢! 李精白是两榜进士出身,还做过山东巡抚,正经的封疆大吏! 虽然现在退下来了,可是官场上风云莫测,三落三起的事情常有,谁知道那一天,人家又官复原职了呢? 这样的人物,福王府是不愿得罪的,既然不愿得罪,那就只有放行了! “天色尚早,诸位还请赶路吧!” “告辞!” 让开了道路,看着李家商队从容离去,店小二很是遗憾,仿佛一条大鱼从手中溜走了。 至于黄脸汉子,更是气的快要发疯了,合算掉进粪坑里的就自己一人啊? “你……你……你为什不拦住他们?” “废话,杞县-李家的商队,谁敢随意拦截!” “那前面的商队,你也没有拦截下,为何偏偏的拦住了我?” “嘿嘿,过去的十几支商队里面,属大爷您的队伍最庞大,又属您赶路的样子最嚣张了,一看就是有钱的主,不拦你,拦谁呢?” “我……我……噗!” 黄脸汉子眼前一黑,一头栽倒在地上,硬是气的昏迷过去了。 出门在外,不能太嚣张啊! “哈哈,大爷又吐白沫了,快点叫郎中过来,多给开几副好药,这样的病体怎么赶路呢,就在我们客栈多住几天吧! 来人啊,把车上那些粮食,统统搬进咱们的库房里去!” “是!” 第84章 河南之害,首在藩王! 李家商队又往前走了几十里路,眼看着天色渐渐暗下来了,于是在一片树林旁停下,把所有车辆围成一个大圆圈,作为今晚的宿营地,而后砍柴汲水、埋锅造饭! 同时派出几名家丁,到附近查看一下,是否有什么危险! 大灾之年,盗贼多如牛毛,小心一点总是没错的。 饭菜很快弄好了,薛羽、李岩与家丁们一起席地而坐,享用同样的食物,丝毫没有搞特殊化! 正吃的欢实呢,项管事突然走了过来,神色略微有点不自然。 “两位公子,负责巡逻的人回来说,树林里面藏着不少人!” “哦,是什么人?” “不太清楚,鬼鬼祟祟的,恐怕是冲着咱们的粮食来的!” …… 商队一路走过来,途中也遇到过几次小毛贼,都是想偷抢粮食的,不过李家商队人数众多,又带着防身的武器呢,很容易就给打发掉了。 如今又有一伙人,大晚上的躲在树林中,行踪还鬼鬼祟祟的,十之八九也不是善类! “羽哥,你我两路包抄过去,将贼人一网打尽如何?” “也好,先下手为强,不过要摸清对方的底细,千万不要错伤了无辜,营地里也要留下人,提防贼人的调虎离山之计!” “好,就这么办!” 或许是经常偷看《水浒传》的缘故,李岩外表斯文有礼,骨子里却喜欢打打杀杀,听说附近有贼人埋伏,不禁喜上眉梢,还把腰间青锋剑拔了出来。 薛羽就沉稳的多了,想的也更加周全,不过真要动起手来,他却是最嗜血的一个! 接下来,把人手分成了三股,项管事带着一股人,负责留守营地,保护车上的粮食! 薛羽、李岩各带一股人,手持着刀枪棍棒,悄悄的向树林深处合围了过去,那里有火光闪烁,贼人们也在埋锅造饭,而且周围未设岗哨! 看来是一群没经验的小毛贼,应该不难对付的,趁其不备,出其不意,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然后生擒活捉,送到官府治罪! ………… “冲啊,生擒贼人,不要放跑了一个!” “山贼来人,呜呜!” “慢动手,到底谁是贼啊?” 众人冲到了近前,才发现闹了一个大乌龙,原来躲在树林深处的,根本不是什么贼人,而是一伙子灾民! 大约有百余人,男女老幼皆有,一个个衣衫褴褛、瘦骨嶙峋的,正在生火煮饭,再往他们的锅里看,一点正经粮食也没有,都是野果、野菜、草根之类的。 突然冲出来这么多人,还都拿着刀枪棍棒,可把灾民们给吓坏了,还以为遇到了山贼呢,大人们吓的瑟瑟发抖,小孩子们哇哇大哭! “两位大王,我们都是灾民,身上一点值钱的东西也没有了,实在没法孝敬你们! 你们要想杀人出气,就请杀了小老儿吧,还请放过无辜的妇孺,求求你们了,求求你们了!” …… 一名须发皆白的老者走了出来,跪在地上,一边苦苦哀求,一边不断磕头,脑门都给磕破了。 薛羽、李岩等人很尴尬,本是来捉拿山贼的,结果被当成了山贼,这叫什么事啊? 幸好比较谨慎,没有上来就一通乱打,否则伤了这些人,那就错上加错了! “老丈请起来,不要害怕,我们不是山贼,是过路的客商,这都是一场误会!” “你们真不是山贼?” “真的不是!” 李岩的小模样俊美,亲和力比较强,由他出面解释了一番,总算把事情说清楚了,又见灾民们太可怜了,树林深处也不安全,于是请他们一起回到营地,下令重新造饭! “来人啊,多蒸一些米饭,让他们全都吃饱了!” “慢着,不要蒸米饭,熬上几锅稀粥给他们喝,每人最多喝两碗,千万不要给多了!” “羽哥?” “这些人饿的太狠了,不能吃太多东西,否则撑坏了肠胃,会闹出人命的!” “还是羽哥想的周到,你们还不快去做饭!” “是,公子!” 车上有的是粮食,家丁们一起动手,汲水淘米、砍树劈柴,架上大号的铁锅,很快升起了十几道炊烟…… 稀粥熬好之后,依次分给灾民们,就像薛羽之前吩咐的,大人两碗,孩子一碗,先让他们润一润肠胃,以免撑坏了身体! 等灾民们喝过粥,略微恢复了几分元气,薛羽、李岩这才二次上前,与为首的白发老者交谈起来。 “老人家,你们是那里人啊,为何流落至此?” …… “回两位公子爷的话,我们是河南府-巩县-刘家庄人氏,小老儿刘有田,是庄子里的庄头! 今年开春以来,老天爷一滴雨水也没给,地里的庄稼颗粒无收,实在交不上税赋了,这才拖儿带女,背井离乡,想要到外省去求一条生路! 出来没几天,干粮就吃光了,靠着沿街乞讨,挖草根、扒树皮一路坚持走过来,今天实在走不动了,要不是碰到两位好心的公子,大家伙恐怕就要饿死在树林里了!” 刘老汉很是健谈,也颇懂一些礼数,显然是见过世面的人! 可一番对话下来,反而让李岩更加的糊涂了。 “交不上赋税了,朝廷不是下了旨意,减免河南百姓一年的赋税吗?” “唉,朝廷的赋税是免了,可是福王府的田租没有免啊!” “你们是?” “没错,我们都是福王府的佃户!” 福王就藩之时,万历皇帝赐给了两万倾的庄田。 但是福王并不满足,又通过各种手段,不断兼并穷苦百姓的土地,短短几年时间,其庄田数量就翻了好几倍。 不客气的说,河南一个府的田地,差不多都归福王所有了,生活在上面的百姓,自然就变成福王府的佃户了。 之前说了,为了赈灾,朝廷下令,减免了河南省一年的赋税! 可这道命令,对于福王的庄田是无效的,佃户们该上交的田租,一点也不能少,遇到了王府里纳妃、生子、过寿之类的喜事,还得额外有一份孝敬才行! “小老儿居住的村庄,就是福王的私人庄园,有土地两千多亩,桑树四千多株,还有一大片山地! 每年上交的田租银,比朝廷规定的赋税高出两倍有余,还要上交丝绸、牲畜、水果、木炭、蔬菜……各种各样的土特产! 要是风调雨顺的年份,全庄上下起早摸黑、辛苦劳作,还能勉强的把这些东西交上去! 可是今年,王府里面喜事不断,王爷一连纳了三位侧妃,还生了两个儿子,各种孝敬几倍的增加啊,偏偏又遇到了旱灾,粮食颗粒无收,树木旱死无数,庄子里就是砸锅卖铁,也凑不齐今年的田租了! 福王府的管事带人强行逼缴,结果逼死了十几条人命,大家伙实在没法活了,这才出来逃难啊!” 说话间,刘老汉解开衣衫,只见身上遍布鞭痕,都是福王府的恶奴们鞭打的,下手相当之重! 原因也很简单,刘家庄上交的田租,其实只有一部分入王府的库房,另一部分则由负责收租的大小管事以及恶奴们瓜分了。 层层克扣,欺上瞒下,这是千年不变的规矩! 刘家庄交不上田租,管事、恶奴们也就没了进项,自然是要下死手了。 “该死的,从上到下,统统都是该死的,大明二百多年的基业……烂掉了! 再这样下去,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了!” 听完讲述之后,李岩小脸气的通红,牙齿咬的咯咯作响,现在他彻底明白了,薛羽路上讲的那些事情。 一个福王,就把这么多百姓折腾的家破人亡了,而在河南地面上,可不止一位藩王啊! 周王一系,朱元璋第五子朱橚的后代,就藩于河南开封府! 唐王一系,朱元璋第二十三子朱桱的后代,就藩于河南南阳府! 赵王一系,明成祖朱棣的第三子朱高燧的后代,就藩于河南彰德府! 郑王一系,明仁宗朱高炽第二子朱瞻埈的后妃,就藩于河南怀庆府! 崇王一系,是明英宗朱祁镇的第六子朱见泽,就藩王于河南汝宁府! 徽王一系,是明穆宗朱载垕第四子朱翊镠的后代,就藩于河南钧州府! 潞王一系,是明穆宗朱载垕第四子朱翊镠的后代,就藩于河南卫辉府! 加上福王在内,整整八位藩王,他们的私人庄田数量,占据了河南省田亩数的十之七八! 藩王们的庄田不减免赋税,那么朝廷减免赋税的命令,就等于是一纸空文了,百姓们依旧身处水深火热之中,不出来逃难才怪呢! 河南之害,首在藩王! …… “羽哥,咱们该做点事情了!” “是啊,该做点事情了!” 吃完饭后,人们都去休息了,李岩、薛羽却是辗转反侧,难以入睡,都在想着心事! 一个想的是,如何才能拯救河南的百姓们? 另一个想的是,如何才能拯救全天下的百姓们? …… 第二天早晨,队伍继续西行,灾民们继续东逃,双方就要告辞了。 “项护院,分出五车粮食来,送给刘老汉一行人,当做路上的口粮!” “啊,公子,这些粮食是要运到洛阳出售的!” “听我的,分出五车来!” “这个嘛……” 李岩仗义疏财,要送粮食给灾民们,项护院与家丁们却犹犹豫豫,谁也不愿动手。 大灾之年,米贵如珠,这五车粮食运到洛阳,起码能卖几百两银子呢,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岂能轻易的送出去呢? 虽说命令是李岩下的,可这位小公子才十四岁,恐怕做不了这个主吧? 事后李老爷若是责怪,还不是护院、家丁们的倒霉,故而没人敢执行命令! 李岩身为公子,又不能亲自去赶车、搬粮食,那也太有失体统了! 眼看事情僵持住了,一旁的薛羽发话了:“不必担忧,分出五车粮食就是了,若是李老爷追问起来,一切责任由我承担!” “是,薛公子!” 薛羽是李家的大恩人,李精白按照约定好的,要将一半家产相赠! 虽然薛羽推辞不受,可李精白还是命令老管家,把家产一分为二,立下了薛、李两本账册,这件事项护卫也是知道的。 如此算来,薛羽也是半个主人呢,分出五车粮食自不是问题了,项护院带领家丁们遵命行事了。 刘老汉等人感激不尽,又跪在地上一阵叩谢,这才赶着粮车上路了,频频回首,热泪盈眶! 而有了这次经历之后,施舍的事情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第二天,李岩又施舍出去五车粮食! 第三天,十车! 第四天,二十车! 第五天,四十车! 第六天,队伍来到了嵩山脚下! 第85章 嵩山少林寺! 嵩山-中国著名的五岳之一,位于河南省府-登封县境内,山脉东西绵延一百二十余里,由太室山、少室山两部分组成,雄峙中原,群峰耸立,层峦叠嶂,美景如画! 常言道:‘世间好语书说尽,天下名山僧占多’,嵩山也不例外,大大名鼎鼎的-少林寺,就坐落在嵩山-少室山的五乳峰下! 李精白夫妇都是崇佛之人,每年都会来少林寺一趟,参禅礼佛,修身养性,顺便与寺内的高僧大德们探讨佛学之精妙。 如果实在忙碌,不能亲自前来的话,也会派遣心腹之人,把礼佛的贡品送到少林寺,以示虔诚之心! 这次儿子能够转危为安,固然是薛羽出手相救的,但是夫妇二人认为,也是平时虔诚礼佛,承蒙佛祖的保佑,这才让贵人登门相助的。 因此上,准备了好几车的贡品,叮嘱儿子一定要送到少林寺来,好好的虔诚礼佛,最好再请一枚护身符,以保佑出入平安、长命百岁! 李岩不敢违了父母之命,这才中途拐了一个小弯,来到了少室山下,准备礼佛之后,再行前往洛阳! 薛羽游历过大半个中国不假,可大都是深山老林、戈壁沙漠这样的无人区,少林寺久闻大名,却一直没有机会前来,正好借着这次机会,好好看一看这座禅宗祖庭! 把商队留在了山下,让项管事负责照看着,李岩、薛羽、小鼠、百花蛇四个向着少林寺的山门走去,结果没走出多远,就被眼前的一幕震撼到了。 “隆!--隆!” …… 少林寺的山门前,人山人海,摩肩接踵,队伍排的都见不到头尾了,杂乱之声犹如雷鸣一般,却不是来上香礼佛的,而是来喝粥的。 灾情太严重了,为了救济附近的灾民们,少林寺的僧人们取出存粮,在山门前开设粥棚,结果登封县的人差不多都跑来了,才造成了这样的局面! 看这个架势,只怕排到日落西山,也进不了山门,薛羽、李岩一商量,既然前门进不去,干脆走后门算了。 于是向人打听之后,绕到了五乳峰的侧面,很快找到了一条小路,李岩走在了最前面,充当着领路人! “羽哥,你知道少林寺,和少林僧兵的来历吗?” “听过一些故事,但不太详细!” “小弟给你讲一讲如何?” “愿闻其详!” …… 薛羽从未来过少林寺,李岩也是第一次来,可架不住读的书多啊,当即详细讲述起来…… 北魏太和十九年,孝文帝为了安置他所敬仰的印度高僧跋陀,下旨在少室山北麓敕建了一座寺庙,由于其坐落在茂密丛林之中,故名少林寺! 之后历经百余年,少林寺香火鼎盛、门徒日多,逐渐成为了拥有众多农田,和庞大寺产的大寺院! 隋朝末年,朝廷失政,群雄蜂起,天下大乱,拥有庞大寺产的少林寺,成为了山贼们攻击的目标,为了保护寺产,少林寺僧人开始练习武艺、以武护佛! 到了大唐武德四年,秦王李世民率军讨伐王世充,久战不胜、死伤惨重,在这个紧要关头,少林寺昙宗等十三名武僧前来助战,一阵大破敌军,并生擒王世充之侄王仁则! 李世民为感激少林僧众,各赐僧袍各一袭,良田四十顷、水碾一具,这就是民间流传的‘十三棍僧救唐王’的故事来源了。 到了大明嘉靖年间,倭寇骚扰东南沿海地区,烧杀抢掠,无恶不作,而明卫所军已经腐朽,难以抵挡倭寇,于是朝廷就征调了一支少林僧兵,前往东南地区抗倭! 少林僧兵人数虽少,却是武艺高强、勇猛无比,每次作战都是手持铁棍,高宣佛号,冲入敌阵之中,电掣风翻、旋转格杀,缕缕大败倭寇! 曾经创下过以三十名僧兵,歼灭倭寇百余人,而己方仅四人轻伤的战绩,少林僧兵战力之强,有此可见一般了。 之后朝廷遇到难事,往往征调少林僧兵救急,仅有记载的,就有六次之多! 值得一提的是,少林僧兵毕竟是方外之士,国家有难、挺身而出,战事结束、退居修行,故而深受世人的尊敬,这也是少林寺香火鼎盛的原因之一! “岩弟果然学识渊博,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羽哥夸奖了,小弟万不敢当,嘿嘿!” “不过吗,岩弟在熟读经史之余,应该抽空去买一个指南针了!” “哦,买指南针何用?” “咱们好像迷路了!” “啊!” 李岩善于背书,有过目不忘之能,可领路就不行了,带着大家转悠了好几圈,也没找到少林寺后门,反而来到了一片塔林中! 凡是佛教界有名望、有地位的大和尚圆寂之后,弟子们会把他的骨灰或尸骨放入地宫,上面造塔,以示功德,而塔的高低、大小和层数的多少,主要根据大和尚生前对佛学造诣的深浅、功德大小来决定的! 这里大约有两百多座塔,年代久远,形状各异,有正方形、长方形、六角形、八角形、圆形等,想来是历代少林高僧们的埋骨之地! 埋骨之地,大都是阴气森森的,让人不寒而栗才对,这里却充斥着一股祥和之气,给人一种温暖、清明的奇妙感觉! “打扰诸位高僧了,罪过,罪过!” “咱们快走!” …… 塔林,都是寺庙中的禁地,外人是不得擅入的,薛羽、李岩连连告罪,就准备退出去! 那知没走出几步呢,旁边树林里窜出一个身材高大的和尚,身穿灰色僧袍、足蹬罗汉鞋,光秃秃的大脑袋上,有三个清晰的香疤,说明他受过了沙弥戒! 和尚身材高大,年纪看着却不大,也就二十岁左右的样子,五官端正,气质威猛,一言不发的站在那里,明亮的眼睛紧盯着众人,就像是一尊怒目金刚! 更加奇怪的是,这个青年和尚的双手、双脚上,都锁着粗大的铁链子,脖子上也挂着一副,加起来估计有上百斤重了。 如果换成一般人,估计早就压趴下了,青年和尚却跟没事人一样,还能从树林里跳跃出来,落地不发生一点声响,说明他有一身精湛的功夫,莫非就是传说中的少林僧兵? “这位大师不要误会,我们是来上香礼佛的,一不小心迷失了道路,这才闯进了塔林中,并不是有意冒犯的,我们这就退出去!” 李岩连忙解释着,生怕引起了误会。 和尚还是一言不发,在几人身上看了看,突然一拳打了过来,直奔李岩的面门,其势快如闪电! “岩弟闪开!” “嗖!” 李岩练的是花拳绣腿,加之毫无准备,顿时吓的不知所措了,幸好薛羽反应极快,用左手将他给拉开了,右手拳狠狠砸了过去。 两只拳头空中相遇,发出咚的一声巨响,和尚纹丝不动,薛羽却退出好几步,目露震惊之色,而且痛的直抖搂手指! “和尚,好大的力气,你也接我一拳试试!” 穿越过来之后,薛羽一直苦练八极拳,可惜没有切磋的对象,李岩那种花拳绣腿的,只能算是玩一玩! 如今碰到了少林僧兵,正好磨练一下自己的武艺,当即用足了力气,狠狠一拳打了出去! 和尚怡然不惧,直接出拳硬接,显然没把这种进攻放在眼里! “嗖!” 没想到,两只拳头相撞的一刹那,薛羽突然变招了,化拳为爪,一缠一绕,巧妙抓住了和尚的手腕,再借力向前一带,用膝盖猛撞和尚的小腹,动作如行云流水一般! 刚才那一拳,已经试探出了和尚力大无穷,如果硬拼的话,一点胜算也没有,智取才是上上策! “刷!” 不小心中了圈套,和尚并不恼怒,反而露出欢喜之色,身体一个凌空筋斗躲过了攻击,而后挥拳发起了反攻! 就这样,二人你来我往的打斗在了一起! 薛羽之前算计的挺好,对方年纪大、力气大、功夫也好,可毕竟手脚上戴着沉重的铁链,行动起来肯定不方便的! 自己只要与之游斗,利用身体灵活的优势,起码有八九成的胜算! 可是真交起手来,才发现大错特错了,和尚手脚上栓着铁链不假,可身形动作一点也不慢,敏如猿猴,快似狸猫,七八个回合下来,自己就展架不住了。 “你们三个,看什么热闹,快点帮忙啊!” “老大,我们来了!” 单打独斗,个人英雄主义,从来不是薛羽的性格,不择手段、获取胜利,才是人生的座右铭! 随着一声招呼,小鼠、百花蛇、李岩都冲了过来,四个人围攻一个! 常言道:双拳难敌四掌,猛虎架不住一群狼,和尚的本领再高强,在手脚受束缚情况下,也斗不过四个人吧? 可事实是,人家真架的住! , 第86章 闭口禅! “叮当!-叮当!” “啊,疼死我了!” …… 四个人,八只拳头,从不同方向发起攻击,和尚一个人的确展架不住,很快就中了几记拳脚! 可挨打的没有事,打人的却痛的大呼小叫! 这个和尚,不知练的什么功夫,浑身就像钢浇铁铸的一般,薛羽等人的拳脚根本打不动他,反而被震的生疼无比,以至于都在怀疑,和尚是故意挨他们拳脚的。 还有就是,薛羽、李岩等人打斗之间,都会发出喊叫声,既是给自己鼓劲助威,也是一种自然的身体反应! 和尚却始终一言不发,甚至连哼叫声都没有,不禁让人怀疑他是一个哑巴! 又打了几个回合,李岩下盘不稳,突然打了个趔趄,和尚趁机猛冲到了近前,抡巴掌向李岩的天灵盖拍了下去! “岩弟!” “完了!” 和尚的巴掌就跟小蒲扇一样,这一下要是拍实了,就算不给李岩当场拍死,也得拍成个弱智少年! 薛羽等人想要救援,可惜已经来不及了。 李岩自知躲不过去,只能是闭目等死,没想到自己满腹才华,还没来得及施展,今日就要命丧在一个疯和尚手中了! 究其原因,是自己走错了路,如果有下辈子,一定要买个指南针,原来走错路也会出人命的! 一个呼吸、两个呼吸、三个呼吸……巴掌怎么没落下来呢? “叮!” “啊,痛,痛死了!” 谁也没想到,和尚的大巴掌距离天灵盖只有一寸之时,突然的停下来了,轻轻抚摸了几下,像是在安抚吓坏了的小孩子,而后弹了个响亮的脑奔儿! 李岩的脑门上瞬间肿起一个大红包,痛的揉也不敢揉,碰也不敢碰,只能在原地乱蹦,眼泪都流出来了。 这是啥情况,和尚手下留情了? “阿弥陀佛,无言师叔,用饭了!” 与此同时,随着嘹亮的佛号声,山路上又出现一个和尚,二十多岁的年纪,五短身材,浑身肥肉,加上笑嘻嘻的圆脸,就像是一尊大肚子弥勒佛,手中还提着一个篮子,里面是几个馒头、两盘素菜! 看到胖和尚出现,疯和尚立刻不打了,上前接过了篮子,就坐在旁边一块大青石上,狼吞虎咽了起来。 “阿弥陀佛,贫僧海宽见过几位小施主,不知几位小施主,为何来到了我少林寺的塔林呢?” “我等特来上香礼佛,见山门前人山人海,拥挤不动,这才想从后门进寺,结果迷失了道路,误入了贵寺的塔林,无心之失,还请见谅!” 李岩一边解释着,一边掏出了路引以及贡品清单,以示自己所言不虚。 李精白夫妇是少林寺常客,也是第一号的大施主,大小僧人尽皆知晓,海宽和尚自然也不例外了。 “阿弥陀佛,久闻李大人有一位小公子,博学多才,头角峥嵘,乃是当今一等一的少年才俊,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啊! 请几位小施主,请随贫僧到寺内休息吧,至于停留在山门外的商队,贫僧自会派人安排妥当的!” “如此,多谢大师了!” 头角峥嵘一词,本是形容年轻有为、才华出众的意思,用在李岩的身上倒也合适! 不过吗,李岩刚被疯和尚弹了个脑奔儿,额头上肿了一大块,再用头角峥嵘这个词,就显得……更加贴切了,哈哈! 另一边,疯和尚吃完饭后,一言不发的走向了旁边的树林,原来看守塔林之余,他还有个砍柴的任务,这些日子,少林寺向灾民们舍粥,对米、柴、水的需求量都非常大,因此很是忙碌呢! 而疯和尚砍柴的样子,又把众人吓了一跳! “咔嚓!--咔嚓!” 他既不用柴刀,也不用斧头,就是靠着两只手掌,对着灌木丛一通的狂砍,只见掌刀所到之处,手臂粗的树枝随之而断,简直比刀斧还要锋利三分! 砍好一堆之后,就用细长的树枝捆好,而后继续的砍,双手一点皮都不带破的! 这样的砍柴方法,看的薛羽等人目瞪口呆,这才知道刚才的打斗,人家是处处手下留情了! 否则就凭这双铁掌,就能把他们几个打的骨断筋折,如此看来,这个和尚虽然疯了一点,心地还是很善良的! 可他为什么不说话呢,难道真是一个哑巴? “诸位施主莫怪,无言师叔修行的是闭口禅,已经数年不发一言了,故而方丈大师,特赐其法号:无言!” “闭口禅?” 薛羽不明白,询问学富五车的李岩,后者耐心解释着。 禅,是佛家的修炼法门之一! 修佛必要修禅,一般来说禅有五种:外道禅、凡夫禅、小乘禅、大乘禅、最上乘禅,各有各的修炼办法,也各有各的劫数要渡! 另外吗,还有一种闭口禅,在佛教又叫‘止语’,或者‘禁语’,即禁止自己说话! 因为在佛教教义中,一切众生之生死轮回,皆由于身、口、意三业所致,若消除此三业,可速得解脱,禁语目的之一即为减少口业! 在诸多禅之中,闭口禅无疑是最难得了。 毕竟对一个正常人来说,一天不说话没什么,十天不说话也能坚持,可是一连几年,甚至几十年不说话,那就难如登天一般了! 没想到这个无言和尚,竟然有这般的大决心、大毅力、大忍耐性,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啊! 一个疑问解开了,又引出另一个疑问! 无言和尚修炼闭口禅,说明他是一个虔诚向佛之人,为何又要铁链锁起来呢,还让他用双手砍柴? 这个疑问,还得海宽和尚来解答了! “无言师叔,乃是方丈的关门弟子,悟性极高,又天性嗜武,尤其精通大力金刚掌,以及金钟罩、铁布衫的功夫,浑身铜皮铁骨,刀枪不入! 因为不小心犯了戒律,方丈才罚他看守塔林三年,并每日砍干柴百担,即是惩戒,也是磨砺!” “哦,敢问一声,无言和尚犯了什么戒律?” “这个嘛,寺庙周围有很多田地,去年开春的时候,无言师叔牵牛下地干活,犟牛不肯听话,他就拍了一巴掌,故而受到了惩罚!” “啊?” 薛羽、李岩等人互相看看,都觉的有点不可思议。 少林寺的规矩也太严了吧,仅仅拍了耕牛一巴掌,就要受这么重的惩罚吗? 三年苦役、铁锁加身,还要赤手空拳的砍木柴,这也太不近人情了吧,还是说,其中另有隐情呢? 知道众人不相信,海宽和尚连忙解释: “诸位施主不要误会,无言师叔的确只是拍了耕牛一巴掌,不过嘛,力气用的大了一点点,一巴掌下去,就把耕牛给拍死了! 出家人严禁杀生,这才重重的惩罚了他,加之嗜武成性,经常与他人比试,故而身戴铁索,以免误伤了他人!” 原来如此,一巴掌,把牛拍死了! 弄清了缘由,薛羽不禁直冒冷汗,刚才打斗的时候,自己要是挨上一巴掌,估计又要穿越去了吧? 回过头来,看了看树林中的身影,这就是一尊伏魔金刚啊,本该大有作为的,锁在山中,太可惜了! 接下来,在海宽和尚引领下,四个人进了少林寺,拜了佛祖,喝了茶水,安排在一个小院子里住下,又享受了一顿斋饭,这些就不用细说了。 吃过斋饭之后,李岩提出要见一见,少林寺方丈正道禅师,且有一封书信送上! 结果得到一个坏消息,一个好消息! 坏消息是,正道禅师正在闭关修炼,无法接见外客! 好消息是,正道禅师已经闭关多日了,估计再过几天就会出关了。 薛羽、李岩商议之后,决定等上几天,与这位正道禅师见面之后,再行前往洛阳不迟。 当然了,这几天也不能闲着,李岩把商队的伙计们调来,帮着和尚们一起救济灾民,剩下的一百二十车粮食,也都捐献出来了! 如此仗义疏财之举,让和尚们大为感动,不仅对李岩奉若上宾,还请他一起上香礼佛,参加寺庙里的辩经大赛呢! 李岩也真有本事,凭着满腹经纶、强闻博识,在辩经中缕缕有精彩表现,大小僧人无不由衷佩服! 尤其是几位老和尚,恨不得立刻给李岩剃个秃瓢、烫上结疤,再披上一件袈裟,就留在少林寺出家算了,日后必是一位高僧大德! 另一边,薛羽又在做什么呢? 第87章 金大大,你的小说也不靠谱啊! 李岩又找和尚们辩经去了,薛羽则以参观古刹为名,一个人在少林寺内四处溜达着,看的极为仔细,就连犄角旮旯也不放过。 其实参观只是借口,薛羽真正的目的是:寻找武功秘籍! 世人常说:‘天下武功出少林’,少林寺共有七十二项绝技,随便练成其中一种,就可以横行江湖了。 好多武侠小说里也写过,少林寺是个藏宝地,某个不起眼的角落里,可能就藏着武功秘籍,像什么《易筋经》、《洗髓经》、《九阳神功》之类的。 然后某个无名少年,机缘巧合之下,找到了武功秘籍,从此内力突飞猛进,在江湖上行侠仗义、扬名立万,还打败了大魔头,成为了天下第一高手! 之后或是开宗立派、广收门徒,成为了一代宗师,比如张三丰! 或是带着漂亮侠女,退出江湖,快活的度过一生,比如张无忌! 薛羽经常给小伙伴们讲武侠故事,其实自己也有一个武侠梦,梦想着成为绝世高手,除暴安良,为国为民,最好再多结识几位漂亮侠女,发生点浪漫故事,嘿嘿! 如今到了少林寺,大好机会就在眼前,又岂能错过呢? “属于我的武侠秘籍,到底藏在那里了呢?” 大雄宝殿、天王殿、千佛殿、地藏殿、钟楼、鼓楼……厨房、厕所、菜园子! 薛羽溜达了一整天,把少林寺的犄角旮旯全都翻遍了,就连厨房里的切菜墩子,厕所里的脚踏石都掀开看过了,也没找到一点武功秘籍的影子! 什么情况,难道哥不是有缘人吗? …… 晚上,累的腰酸背痛的薛羽,躺在炕上休息之时,仔细想了想,觉得自己有点天真了。 高僧们的武功秘籍,应该传给入室弟子才对,谁又会抽风似的,没事乱塞一气呢? 就算真有乱塞的,恐怕也早被别的和尚找到了,那里还轮得到自己呢? 由此看来,找武功秘籍这条路走不通了。 不过没关系,找不到武功秘籍,还可以找高人嘛! 武侠小说里还说了,在少林寺的某个角落里,隐藏着一位绝世高手,比如扫地僧、做饭僧,或者浇菜僧! 一位无名少年,因为助人为乐,被这名高僧看中了,传授他绝世武学,从此内力一日千里,行侠仗义,除暴安良,和江湖侠女双宿双飞…… 第二天,薛羽抖擞精神,开始寻找高僧了。 “啊,圆通师傅,扫院子里的落叶呢,您休息一会儿,我来扫地!” “呦,圆德师傅,准备斋饭呢,您休息一会儿,我来摘菜!” “呀,圆圈师傅,给菜园子施肥呢,我帮你挑担子,装的是五谷轮回之物……呕!” …… 就像是陀螺一样,薛羽在寺庙里转来转去,四处插手,见人就帮,一天忙下来,累的是腰酸背痛腿抽筋,走路都变成外八字了。 当然了,收获也是巨大的,赢得了和尚们的一致称赞:真是个热心肠的好少年啊! 其他的,就什么也没有了! 没有不出世的高僧,也没有飞花摘叶的功夫,有的就是一群勤劳、善良、又普通的和尚! 当天晚上,薛羽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了住处,连脚都没有洗,就一头栽倒在炕上呼呼大睡起来,期间梦语不断,翻来覆去就一句话:‘金大大,你的小说也不靠谱啊!’ 虽然接连受到了挫折,可薛羽不是轻言放弃的人,既然歪门邪道行不通,那就正大光明一点吧! 第三天,薛羽用过早饭之后,收拾的整齐干净,找到了达摩院首座-正心禅师,用最委婉的言辞,询问了能否学习少林功夫的愿望! 之前打听清楚了,达摩院是少林寺中学习精深武功的地方,非天姿出众者不能加入! 正心禅师,则是少林寺第一高手,精通拳、掌、指、腿、刀、枪、棍、锤八门绝技,故有‘八绝神僧’的称号! “阿弥陀佛,小施主想学习少林功夫?” “正是!” “学来何用?” “除暴安良,匡扶正义!” “那好,老衲教你武艺!” 正心禅师有六十多岁了,身材瘦小,胡须花白,老脸上堆满了皱纹,正坐在达摩院里晒太阳呢,看着与普通人没啥区别,但是二目异常明亮! 另外吗,他的一双手掌是乌黑色的,散发出金属般的光泽,十根手指上面,全都没有指甲盖! 薛羽本以为,自己要想学习少林功夫,肯定得大费一番口舌,没准还要接受地狱级别的考验呢,也做好了这方面的心理准备! 没想到的是,仅仅三言两语,老和尚就答应了! 答应的如此痛快,反而让薛羽有点不适应了,生怕中了什么圈套。 “事先声明,晚辈只想学少林功夫,不想出家当和尚!” “阿弥陀佛,我少林亦有俗家弟子,一样可以学习武艺!” “再次声明,晚辈以后要娶媳妇的,不能练不近女色的功夫!” “阿弥陀佛,童子功之外,我少林寺另有数十种绝技,可以任由小施主挑选学习!” “第三次声明……” “最后一次声明……” “再补充一条声明……” 为了防止有诈,薛羽一连提了十几个要求,老和尚都笑容满面的答应了,看来在少林寺学艺,也不是什么难事嘛! “还有一个问题,敢问老禅师,我多久能学会少林寺的绝技?” “阿弥陀佛,贫僧刚才观察过了,小施主根骨不错、头脑聪明,只要肯勤学苦练,相信很快就能学会少林绝技的!” “很快,又是多快呢,半年、一年,还是两年?” “呵呵,小施主请跟贫僧来!” 在正心禅师引领下,二人来到了后院,这里的空间极大,地上铺满了一尺长、半尺宽的青砖,铺设的很规整,却不知为何坑坑洼洼的。 周围摆放着兵器架子,上面有刀枪剑戟、斧钺钩叉、镋棍槊棒、鞭锏锤抓、拐子流星,共计十八般兵刃! 另有数十个木人桩,是用最坚硬的铁桦木制成的,比之钢铁还要硬上三分呢,上面同样坑坑洼洼的。 这里是少林僧兵们平时练武的地方,因为和尚们都去救济灾民了,只留下正心禅师一人看守! “嗖!--嘿!嘿!” 正心禅师走上练武场,打了一套少林长拳,这是一种基本功夫,招式简单,易学易练,就连寺内烧火的和尚们,也能打上几招呢! 正心禅师却练的非同一般,只见头上冒烟,僧袍鼓起,每一拳打出去,皆有千钧之力,每一脚踏下来,都震的青砖碎裂! 又打了一阵木人桩,血肉之躯的拳头,打在坚硬的铁桦木上,竟然发出了空空之音! 原来地上的坑坑洼洼,都是僧兵们脚踏出来的,木人桩上的凹陷,则是一拳一拳打出来的! 学习少林武艺并不难,难得是那种金刚捣锥、不怕苦累的习武精神! “阿弥陀佛,要练武,不怕苦,更要有一颗坚韧不拔之心,小施主若想学武的话,只要勤学苦练,二十年可以小有成就,五十年当可大成!” “二十年……才能小有成就,敢问老禅师,您练了多少年?” “老衲三岁进少林寺,五岁开始习武,至今已经五十五年了,小施主,你还要学武少林绝技吗?” “不学了!” 薛羽傻眼了,垂头丧气的离开了达摩院,别说二十年了,自己连十年时间也没有! 按照历史进程,再过上七八年,天下就要大乱了,自己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在西北地区站稳脚跟,进而打下一片基业来,根本不可能躲在少林寺练习武艺! 受此挫折,薛羽灰心丧气了吗? 没有,因为想到了一个办法,更准备的说是想到了一个人-刘邦! 历史上,刘邦在文韬武略、治国安邦上样样不行,还是个贪杯好色、脸皮极厚的臭无赖! 可他偏偏打败了英雄盖世的项羽,开创了汉家四百年基业,秘诀就在三个字:会用人! 打仗不行,就用韩信! 谋略不行,就用张良! 治国不行,就用萧何! 收天下英杰为己所用,则无往不利矣! 同样道理,薛羽不可能留在少林寺,苦练二十年的武艺! 但只要找一位武艺高强的僧人,跟随在自己的身边,不就等于自己变相的学会了少林绝技吗? 不过嘛,少林寺有两千多名僧人,精通武艺者也不在少数,谁才是合适人选呢? 薛羽略加沉思,想到了看守塔林的无言和尚! 自己打听清楚了,无言也是个孤儿,是正道方丈下山游历之时,在一座废弃的古刹中捡到的,当时还在襁褓之中,已经饿的奄奄一息了,于是生了恻隐之心,抱回少林寺中抚养长大,之后顺理成章的做了小和尚! 没想到的是,无言的根骨奇佳,展现出惊人的习武天赋,别人一年才能练成的武艺,他只要一两个月就可以了,还比别人练的更加高明。 眼见奇才难得,正道方丈收其为入室弟子,亲自传授佛学、武艺。 因此上,无言的年纪不大,在山林寺中的辈分却不低! 同样的孤儿出身,让薛羽产生了强烈共鸣,都是苦命人啊,最为重要的是,自己看无言和尚很顺眼,是一个值得结交的伙伴! 问题是,自己如何跟无言和尚攀上交情,进而把他拐出少林寺呢? 有位高人说过:征服一个男人,首先要征服他的肠道,征服一个女人,则要征服她的……嘿嘿! 想明白之后,薛羽直奔少林寺的厨房,自己可是有中级厨师证的人,弄几个好菜还是不成问题的。 第88章 诱拐小和尚计划! 少林寺-后山! 无言和尚两脚开立,与肩同宽,双手自然垂于身体两侧,双目轻闭,舌尖抵住上腭,集中思想,排除一切杂念,呼吸自然,意守丹田…… 运行几个周天之后,脱掉外面的灰色僧袍,露出了肌肉紧绷、虬筋遍布的上半身,而后拿起两个长柄木锤,左右开弓,用力捶打起自己的身体! 头顶、胸口、小腹、腿部、后背……全都受到了木锤击打,密如骤雨,疾如狂风,力如雷霆,只打的浑身又青又紫,这才停下手来。 恢复之前的姿势,吐纳呼吸,运行周天,随着内力游走奇经八脉,身上的青紫色慢慢的消失了,头顶还有淡淡的烟雾升起。 海山和尚不是在自虐,而是在练一门高深的功夫:金刚不坏神功,也就是世人常说的金钟罩,乃是少林四大神功之一,为达摩禅师所创,共有十二关! 金钟罩练成之后,不惧拳打脚踢,普通刀剑也伤不了,甚至可达到罡气护体的程度,从而获得入水不溺、入火不焚、闭气不绝、不食不饥等常人难以想象的效果。 这门神功非常厉害,练成者却少之又少,皆因过程太过痛苦了、也太过艰难了。 首先,要苦练《洗髓经》,作为内功基础,再将内气散布到身体表面,形成一种排坚抗锐的能力! 接下来,要用败布拧成一锤,在周身上下捶击之,初则甚觉痛楚,击之既久,渐不觉痛;再换木棰,木棰击而不觉痛时,再换铁锤,如此千锤百炼,才能达到金刚不坏的境界! 试想啊,凡人皆是血肉之躯,这样天天的承受痛击,又有几个人能坚持的住呢? 因此上,大部分练功者,练到两三关就放弃了,能练到五六关的已经是凤毛麟角了。 无言和尚天赋异禀,加之忍耐力惊人,十几个寒暑的苦练下来,已经把金钟罩练到了第八关,达到了普通刀剑难伤的地步! 也是少林寺数百年来,第一个有望冲击最高境界的弟子! “咕噜!咕噜!” 内力运行三十六周天,无言和尚缓缓的收功了,摸了摸小腹,已经是饥肠辘辘! 练武不仅需要毅力,更加消耗体力,要吃大量的食物来补充,以往这个时候,海宽师侄都会送饭来了,今天却迟迟不见人影。 难道说,寺内有什么事发生吗? “哒!哒!” 疑惑之间,山路上传来脚步声,一个人影随之出现了,不是海宽和尚,而是薛羽,手中提着一个大食盒。 来到近前,打开食盒,里面放着荷塘小炒、杂蔬丸子、地三鲜、糖醋茄子四道素菜,还有十几个白面馒头! “呵呵,之前误闯塔林,多有得罪了,又承蒙无言师傅手下留情,今天特意准备了几个素菜,以做赔礼之用,请!” 昨天晚上,薛羽找到了海宽和尚,软磨硬泡了好半天,才把送饭的差事给抢了下来。 今天早晨,又跑到了山下采买食材,而后借用厨房的锅灶,精心弄出了这四样素菜! 有人肯定问了,十三棍僧救了秦王,秦王李世民登基之后,为了感激救命之恩,特许少林寺的和尚们吃肉、饮酒,薛羽为啥准备的都是素菜呢? 首先,少林僧兵的确帮助过李世民,打败了盘踞洛阳的王世充,但救命之说就是虚构得了,不见于任何的史书! 其次,李世民奖赏少林寺的,是土地四十顷、水碾一副,带头的和尚昙宗封了个大将军,并没有提准许吃肉、饮酒的事情,那都是民间故事杜撰的。 因此上,少林寺僧人也是一直吃素食的,僧人不但不允许吃肉,也不允许吃葱蒜、不食油腻! 这些事情,薛羽并不知道,幸亏了李岩的提醒,否则今天拿着四盘大鱼大肉过来,非得被无言和尚打断两条腿不可,还得扔出少林寺的山门,都不带有人同情的! 少林寺的伙食很简单,平时就是青菜豆腐、豆腐青菜的,那见过这些色、香、味俱全的素菜啊,无言和尚的喉咙剧烈抖动,一股晶莹剔透的口水忍不住流了出来…… 擦了擦口水,躬身行了一礼,而后甩开腮帮子,颠起大槽牙,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连盘子都给舔干净了,倒是省的薛羽再刷了。 “慢慢吃,都是你的,相识就是有缘人,咱们再喝上几杯!” 要想联络感情,光吃饭是不够的,还得喝一点酒才行,薛羽又掏出个大葫芦,到了满满两碗酒,一碗递给了无言和尚,一碗自己饮用! 放心了,薛羽不是教小和尚学坏,之前都打听明白了,和尚是不能饮酒的,但是素酒例外。 素酒,具体做法是不经过蒸馏,只是简单的将酒糟滤除,余下的酒水放到锅里煮开既可,这种酒的度数极低,而且混浊难看,很难勾起人的欲望,故而称之素酒! 另外吗,酿造素酒用的材料,不能是粮食,只能用野果子。 因为在佛家看来,粮食是哺育百姓用的,如果拿来酿酒饮用,就会有人为此挨饿了,这是不人道的! 而野果生于荒野之中,不采集的话,也会自然腐烂掉的,用来酿酒就没有关系了。 素酒一般用来供奉神经,和尚、尼姑也是可以饮用的,比如《西游记》当中,金鼻白毛老鼠精逼迫唐僧成亲之时,喝的就是素酒,并不算破戒! “叮!” 男人没有不爱喝酒的,和尚也不例外,练武的和尚更是如此了,无言和尚好奇的闻了闻,一向木讷的脸上,竟罕见的露出了陶醉的表情! 还举起酒碗来,主动和薛羽碰了一下,而后一饮而尽,舒服的直晃大光脑袋! 薛羽也是一饮而尽,又倒上了满满两大碗,继续喝! “嗖!” 吃饱喝足之后,海山和尚一跃而起,站好了马步,又晃了晃拳头,示意薛羽过来对战几个回合! 凭心而论,薛羽的武艺嘛,就连一般的少林僧兵都比不上,不过他练的八极拳却是一门高深功夫,无言和尚很是新奇,想好好的领教一下,再与自己的少林功夫相印证,如此才能精益求精! 薛羽也想磨练下自己的武艺,当即挥拳冲了过去,与无言和尚酣斗在了一起。 二人你来我往,各展本领,斗了一百多个回合,仍是不分胜负。(和尚放水了) 打斗的疲惫了(主要是薛羽坚持不住),二人就坐在卧牛石上休息,趁此机会,薛羽又讲起了武侠故事…… 薛羽很会讲故事,情节精彩,扣人心弦,其中还提到了很多的绝世武功,什么一阳指、蛤蟆功、打狗棍法、弹指神通等等! 无言和尚自幼待在少林,每天不是习武,就是观看经书,那里听过这般精彩的武侠故事,不禁听的如痴如醉,进而生起了闯荡江湖,行侠仗义,并与天下高手在华山论剑的心思…… 而一个动了心思的人,就很难在山中蜗居了! ………… 第二天,薛羽又带来四个素菜,两葫芦素酒! 第三天,四个素菜,三葫芦素酒! 就在吃喝、比武、讲故事之间,两个原本互不相识的陌生人,逐渐的熟悉起来了,并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有人肯定问了,无言和尚不能开口说话,又如何与薛羽交谈呢? 很简单:手语! 在原空间中,聋哑人们不能说话,或者听不见,就是用手语交流的,其内容之丰富,并不逊色于正常语言多少。 上大学的时候,薛羽和宿舍里的几个同学,就下苦功学习过手语,不要误会了,薛羽的宿舍里没有聋哑人,学习手语的目的,是为了考试作弊! 作弊,可是一项技术活,偷看别人的试卷、暗藏小纸条,或者递小纸条的话,太容易被老师抓住了,抓住的结果就是零蛋,还要全校点名批评呢,检讨书也是少不了的。 几次惨痛的教训之后,在某人的提议下(就是薛羽),宿舍里开始了疯狂学手语活动,下载了很多教学视频,认真的学了好几个月! 用手语作弊,不但交流起来方便,安全系数也是大增,就算被看到了也不怕,毕竟懂手语的老师太少了,而且薛羽等人的手语中,加入了很多自创的手势,只有自己人才看得懂,外人是无从知晓的,。 就是靠着这手绝活,薛羽宿舍里的骚年们,才一次次的顺利通过了考试! (唉,如果把学手语的精力,用在认真学习上,估计早就门门一百分了,因此看小说的骚年们,千万不要学薛羽啊!) 无言和尚修炼闭口禅,固然有益于佛法精进,可不开口说话,不能与他人正常交流,也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 虽然可以用文字表达,可书写的速度毕竟太慢了,笔墨纸砚也不好随身携带。 如今有了手语,既不耽误修行闭口禅,又能与他人进行交流,可谓是两全其美啊,因此很勤奋的学习了起来! 无言和尚很聪明,加之有足够的动力,进步速度非常之快,短短几天时间,就能做基本的交流了。 于是乎,薛羽也不说话了,就和无言和尚用手比划,不知情的人看到了,还以为两个人都疯了呢! 就在这种无声的交流中,两个人的友谊,也是一日千里! 第89章 抓住一个胆小鬼! 深夜-少林寺中,大大小小的和尚们基本都休息了,偶尔有几个没睡的老僧,也是盘坐房中、修行参禅,不发出任何声响,也没有一点亮光! 大灾之年,为了节约开支,多救济一些灾民,和尚们连灯油都不点了,其他方面也是能省就省! 而在一片寂静中,薛羽几人居住的小院里,却有人影在来回闪动。 “老大,别人都睡觉了,是时候了!” “嗯,把东西拿出来,咱们好好解解馋!” “好勒!” 薛羽、李岩、小鼠、百花蛇都没有睡,鬼鬼祟祟的钻进了小厨房中,很快响起了叮叮当当的声音,烟囱里也冒出了黑烟…… 片刻之后,一盘盘美味佳肴出锅了,有宫保鸡丁、糖醋排骨、红烧鱼块、香辣兔肉……皆是色、香、味俱全,闻着就让人流口水! 少林和尚们是戒荤腥的,却不禁止香客们吃肉,为了生活起居方便,这才单独划出一片院落给香客们居住,也好互不干扰! 不过吗,香客们来到少林寺,都是祈求佛祖保佑的,为了显示虔诚之心,基本上也没人沾荤腥,就算是想吃肉了,也得强行忍耐住。 问题是,别人忍得住,薛羽、小鼠、百花蛇三个忍不住啊! 没办法,流浪的时候实在是饿狠了,造成薛羽和小伙伴们在吃上面特别执着,并养成了两个习惯:一是从不浪费粮食,二是超级喜欢吃肉! 以前想吃肉,可惜吃不上,如今有条件吃了,却又受到了限制,其中痛苦可想而知! 薛羽几个忍了三天,实在是忍不住了,就趁着下山采买东西的机会,从农家手里偷买了两只肥鸡、几大块猪肉和一条鱼,又在后山设下陷阱,套了两只野兔子! 白天怕被人撞见了,只好等到午夜时分,别人都睡着了,这才拿出来好好解解馋! 这种事情,瞒的住别人,却瞒不住同住一起的李岩,为了避免走漏风声,只好拉他一起入伙了。 开始还担心他拒绝呢,毕竟这家伙眉清目秀,又满腹经纶的,看着不像一个好腐蚀的人! 没想到,李岩也是个无肉不欢的主,几天的青菜豆腐吃下来,肚子里的馋虫早就闹意见了,当即欣然同意不说,还从随带的箱子里面,搬出一大坛子状元红! 古时候,大户人家生了女儿,就会特意酿制十几坛子好酒,密藏于地窑或夹墙内,一直到女儿出嫁时取出来,或作陪嫁,或在婚宴上款待客人,称之为‘女儿红!’ 生女儿的人家如此,生儿子的人家也不甘落后,同样储存大量好酒,并在酒坛上涂上朱红色,称之为‘状元红’,表示儿子有状元之相! 别看李岩年纪不大,却也是个嗜饮之人,故而临出门之时,从自家的酒窖里搬了几坛子好酒,其中就有这坛状元红! 不过提前把好酒喝了,他就不怕以后考不上状元吗? 又或者在他的心里,人生追求并不金榜题名,而是别的什么? 好菜,好酒都有了,剩下的事就简单了。 吃! 喝! 吃肉本来就香,偷着吃就更香可,再配上窖藏十几年的美酒,那就更是绝配了。 李岩、小鼠、百花蛇狼吞虎咽,都吃的满嘴流油,薛羽的胃口却比较差,只啃了一只野兔,吃了七八个馒头,又喝了两大碗状元红,就停下来不再吃喝了!(这是胃口比较差吗?) 胃口不好,皆因有心事! 几天相处下来,薛羽和无言和尚的友谊,称得上突飞猛进,可要想他带出少林寺,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毕竟从古至今,香客上山,被高僧一番言语点悟,进而落发出家、遁入空门的事情不在少数! 还没听说过,那位香客上山,一通胡吹乱侃之下,把小和尚给拐跑了的。 就算小和尚愿意走,老和尚们也不答应啊! 薛羽日思夜想的是,如何才能让少林寺放人呢? “老大,我去方便一下!” “嗯,天黑,小心脚下,别栽了跟头!” “放心吧,我又没喝多!” 小鼠多喝了几杯,加之好酒走肾,向着小院外面的茅房走去,从摇摇晃晃的身影可以得知,凡是说自己没喝多的,基本上就是喝多了。 喝多了也没什么,过会上炕睡觉也就是了,一觉醒来,酒意全消! 其余三人也没在意,继续的吃喝着,那知没过一会功夫,小鼠惊慌失措的跑了回来,小脸煞白,满头大汗,身体还一个劲的颤抖,显然是受到惊吓了。 “见鬼了吗,吓成这个样子,呀,裤子还湿了一大片,哈哈!” “老大,我……我……我真的见鬼了!” “胡说,这里是佛门圣地,那里来的鬼,你是不是喝多了眼睛发花?” “老大,真的有鬼,还是个女鬼,就是花园里面,个子小小的,脸白白的,还穿了一件大斗篷,蹦蹦跳跳的好吓人啊!” “嗯,真有鬼?” 对自己的小伙伴们,薛羽是百分之百信任的,既然小鼠说见到鬼了,那就肯定不是胡说八道。 人没有不怕鬼的,不过对几个精力过剩的少年来说,好奇心,远远大过了恐惧心! 加之喝了点酒,胆子变得超级大,几人略加商议之后,决定一起去抓鬼! 抓鬼,当然不能赤手空拳了,可现准备法宝也来不及了,只能是就地取材! 薛羽回到了卧室,取出两个黑驴蹄子和一大包糯米,都是之前盗墓留下来的,预备着那天手头紧了,就再干上一票大的。 李岩拿出一本《论语》,圣人之言,充满了浩然正气,正好用来克制阴鬼,又取出了墨汁,在四个人脸上画了几道金刚符、降魔符。 这几天跟和尚们谈论佛法,耳濡目染之下,倒是学了几手画符的本领! 百花蛇把寝室里面,供奉的一尊观音菩萨像抱在怀里,准备用来对付阴鬼! …… “老大,咱们真去抓鬼啊?” “当然真去,长这么大,我还没见过鬼什么样子呢!” “要不请少林寺的大师们出手吧,他们干这个比较在行!” “区区一个小鬼,何须用大师们出手,我去就行了!” “老大……” “快走!” 小鼠哆哩哆嗦的头前引路,薛羽、李岩紧随其后,百花蛇负责殿后,四个人离开了小院,又通过一条走廊,向不远处的甲山摸去…… 今晚天气不错,皓月高悬,群星璀璨,虽然没打灯笼火把,可借着如水的月光,还是可以看清周围的事物的。 香客门居住的院子旁边,有一大片花园,同时也是药园,里面种植着花草树木,以及一些常用的专治跌打损伤的药材! 少林寺习武成风,受伤也是难免之事,故而种了大量药材,以便和尚们随时的采用! “小鼠,鬼在那里呢?” “刚才就在花园里蹦哒呢,现在嘛……快看!” “嗯……呀!” 对于有鬼的事,薛羽等人本来将信将疑的,可是目光扫动之间,顿时吓出了一身冷汗,酒意也完全清醒了。 只见花园角落中,真有一道小身影,大约三尺多高,穿着又黑又大的斗篷,不断蹦蹦跳跳的,仿佛一道幽灵在飘荡! 什么情况,难道世上真的有鬼? “羽哥,要不然,咱们还是去请大师们吧!” “没事,人怕鬼三分,鬼怕人七分,跟着我,捉住她!” 李岩都有点胆怯了,只有薛羽毫不畏惧,慢慢的向小鬼走去,一则,经历了这么多事情,胆子早就练出来了。 二则,在薛羽的内心深处,其实是希望这个世界上有鬼的! 因为鬼神是一体的,如果真有鬼的话,那就一定会有神灵! 如果借着这个机会,能找到神灵的线索,或许自己就有希望,回到原来的世界中呢! 虽然穿越过来几个月了,可对原来的世界,薛羽还是很怀念的,那里有自己的亲人、朋友、同学……以及收藏的小说,黑大神的新作,自己还没看到呢,人生一大遗憾,死了都不闭眼啊! 可是这个世界,自己同样舍不得离开啊,这里也有自己的伙伴、朋友……以及等待自己的人。 如果真有一个机会,自己是走,还是留呢? “咔嚓!” 胡思乱想中,薛羽慢慢的靠近黑影,其他几人见状,也都哆嗦着跟了上去,因为过度紧张,李岩不小心踢到了一块石头,发出了巨大的声响! 听到了动静,小鬼回过了头来,与薛羽等人打了个对脸! “鬼呀!” “鬼呀!” 尖叫声中,小鼠、百花蛇、李岩全都吓的双腿发软,直接坐在了地上,薛羽的胆子最大,也不禁后退了几步! 借着月光,可以清楚的看到,斗篷下面是一副小女孩的面孔,也就六七岁的样子,五官还是挺清秀的! 问题是,这副小脸的颜色太白了,不是雪白、也不是苍白,而是毫无血色的惨白,白的就像是一张宣纸! 更可怕的是,她的嘴角边上,还挂着两块红色的东西,很容易让人联想到,饿鬼吸食人血的恐怖传说! 难怪李岩等人被吓到了,就这样一副尊荣,要说她不是鬼,估计鬼都不会相信。 “呜呜!” 出乎意料的是,小鬼也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又连滚带爬的来到一个樱桃树下,双手紧抱着树干,浑身颤抖个不停,还发出嘤嘤的哭泣声! 这是什么情况,难道遇到了一个胆小鬼? 第90章 可怜的阿莎! “呜呜,有鬼啊,阿莎好害怕,蚩尤大神保佑我,不要让饿鬼吃了阿莎!” “你们不要过来,我奶奶、父亲、叔叔、哥哥都很厉害的,会用宝剑把你们砍成肉馅!” …… 小女鬼一边哭泣着,一边自言自语,口音非常奇怪,一般人肯定听不懂,可是薛羽能听懂--土家语! 在湖广、四川、贵州几省交界的地方,生活着汉、土家、苗、回、彝、壮……共计数十个民族,这些民族的文化、语言不同,交流起来很困难! 后来随着人口迁移,各族百姓逐渐居杂在一起,为了交流方便,在融合了各族语言之后,慢慢形成了一种新的语言,就是土家语,也是西南地区的通用语言! 穿越之前,薛羽曾在云贵大山中寻找矿脉,经常到土家族、苗族的寨子里过夜,久而久之吗,也就学会了土家话,还会唱几首土家情歌呢,就是唱的太难听了,一个妹子也没勾引到,全都给吓跑了! 人有人言,鬼有鬼语,这个小家伙,既然说的是土家话,那就十之八九不是鬼! 再往地上看,在月光的照耀下,有一个清晰的小身影,可以确认她不是鬼了,鬼是没有影子的。 “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在这里做什么啊?” “鬼啊,呜呜!” 薛羽上前几步,试着用土家话交流,听到了熟悉的乡音,小姑娘停止了哭泣,装着胆子回过看了一眼,结果哭的更加厉害了。 原来薛羽等人来之前,用墨汁在脸上画了金刚符,歪歪扭扭,横七竖八,在月光的照耀下,看着的确挺吓人的! 花园中有个小池塘,薛羽连忙上前,把脸上的墨汁清洗干净了,又把黑色的外衣脱掉,瞬间又变成了翩翩美少年! 接下来,就是如何取得小姑娘的信任啦? 按照烂大街的剧本:小姑娘被坏人欺负的时候,都会有个美少年站出来,打跑坏人,英雄救美! 现在小姑娘有了,美少年也有了,就差几个坏人的角色了。 “逮,你们这几个坏蛋,光天化日之下……不对,是深更半夜的不睡觉,竟然出来装鬼吓唬小姑娘,真是岂有此理!” “老大,你喝多了?” “谁是你们老大,我乃是英俊潇洒、满怀正义,一树梨花压海棠的江湖少侠,坏人,你们受死吧,看我的如来神掌!” 薛羽一边咋呼着,一边对着小鼠、百花蛇拳打脚踢,不过重点招呼对象还是李岩! 没办法,这家伙长的太俊秀了,看着就让人生气,有机会总想揍他一顿出出气! 同时努嘴眨眼,示意这里没事了,让他们三个赶快离开,至于哄小女孩的事情,交给自己就行了,三个人也明白过来了,立刻落荒而逃…… 赶走了三个同伴,薛羽这才整理好衣衫,二次来到了小姑娘面前! “小姑娘,不要害怕,我把坏人们都给打跑了,你睁眼看一看!” “嗯?” “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啊?” “阿莎!” 在土家的神话故事中,阿莎是黑夜神女的意思,以聪明善良、勇敢无畏而著称,专门护佑那些走夜路的人,为他们驱赶周围的野兽、幽灵! 因此上,西南地区的百姓们,往往在家中供奉阿莎神像,以祈求夜间出入平安,很多女孩子也以此为名。 不过吗,这位女神只有晚上才出来,白天则躲进山洞中,因为太阳神贪图她的美貌,一直想要抢走她做妻子! “阿莎,好名字,不过这应该是小名,你的大名叫什么?” “马依羽!” “哦,那咱俩还是挺有缘的,我叫做薛羽,你叫我羽哥哥好了!” 不得不承认,在哄孩子方面,薛羽还是挺有本事的,三言两语的功夫,就让小姑娘停止了哭泣! 还壮着胆子站了起来,四处看了看,确定坏人们真的被打跑了,这才放下心来,轻拍自己的小胸脯! 趁此机会,薛羽也仔细打量着,阿莎大概六七岁的样子,五官轮廓很是清秀,就是皮肤太过惨白了,一点血色都没有,大概是患了某种奇怪的病。 至于嘴边的红色,其实是两块枣糕残渣,小姑娘刚才吃点心来着。 “阿莎,大晚上的,你为什么一个人跑出来?” “奶奶说,阿莎是黑夜神女的化身,不能让太阳神见到,否则就会被太阳神抢走做新娘子,所以不让我白天出门,可是整天躲在屋子里太闷了,也没人陪阿莎玩,我就趁侍女们不注意,一个人偷偷跑出来了!” “原来如此!” 薛羽很快明白了,这个叫阿莎的小女孩,应该得了一种奇怪的皮肤病,脸色才会如此惨白,而这种病是不能见阳光的。 家人们出于关爱,才告诉她是黑夜神女的化身,白天不能出门,以免她被阳光给灼伤了,只有晚上才能出来活动一下! 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过着黑白颠倒的生活,而且看她这个样子,也是交不到什么朋友的,反而是人见人躲,想想也真是可怜啊! 出于同情心,薛羽决定陪她玩一会儿,可是大晚上的,又是在寺庙里面,有什么可玩的呢? 摸了摸身上,只有一把匕首和几粒牛骨骰子,都不是小姑娘玩的东西啊。 幸好薛羽小时候,是一个爱玩、也会玩的调皮孩子,没有玩具不要紧,自己动手造。 花园里有很多竹子,薛羽用匕首削了两节下来,一番捣鼓之下,做出了两支竹哨子! “来,阿莎,哥哥教你吹哨子--嘟嘟!” 哨子放在唇边轻吹,发出的声音并不尖锐,反而低沉、悦耳,就像是蛐蛐在叫一样,而且随着哨声,周围的花丛中也响起了蛐蛐叫声,此起彼伏,很是热闹! 这种哨子,就叫做蛐蛐哨! 可以利用蛐蛐好斗的天性,模仿起叫声,将其引诱出来,进而捕捉。 “嘟嘟!--嘟嘟!” 阿莎显然没见过这种哨子,接过一个来,用力的吹了起来,显得很是开心! 接下来,薛羽继续削竹子,又分成了细长条,巧妙的编织起来,很快的小猫、小狗、小马等动物形象就出现了,活灵活现,很是可爱…… “羽哥哥好棒!” “羽哥哥好厉害!” 随着一件件玩具出现,薛羽在小姑娘心中的位置,迅速上升到了偶像的高度,崇拜的不得了! ………… 凉亭中,薛羽和阿莎玩的高兴,却没发现不远处的树丛中,还隐藏着几道人影! “大帅,是不是把少主人领回来?” “不必了,难得阿莎有个朋友,就让她多玩一会儿吧,日出之前,再把她领回来,千万不要被阳光灼伤了!” “遵命!” 几道人影退到了树林深处,远远注视着凉亭里的情况! …… “羽哥哥,明天晚上,你还能陪我玩吗?” 五更时分,东方露出了鱼肚白,阿莎离开的时候到了,两只小手却紧拽着薛羽的衣襟,小脸上满是不舍之色! 从小到大,她只交过这么一个朋友,也属今晚玩的最开心了! “这个嘛……没问题,反正我也是经常失眠的,明晚一更天,咱俩不见不散!” “拉勾!” “好,拉勾!” 面对如此可怜、又可爱的小女孩,铁石心肠的人也没法拒绝的,薛羽只能连连点头了,一向睡眠甚好的他,还违心编出一个失眠的借口来! 接下来,两个人拉了勾,小阿莎才蹦蹦跳跳的消失了! 薛羽哈气连天的返回小院,回答完三个好奇宝宝的追问,这才一头栽倒在炕上补充睡眠去了。 之后的日子里,薛羽更加忙碌了,白天要到塔林中,和无言和尚切磋武艺、加深友谊! 晚上还要到花园里,陪着小阿莎玩耍一阵子,为了哄小姑娘开心,还特意弄出了沙包、鸡毛毽子、弹弓、陀螺各种玩具,手把手的教她玩! 小阿莎是玩开心了,薛羽却因为睡眠严重不足,很快出现了深深黑眼圈,大有向国宝进化的趋势! 如此又过了三天,海宽和尚前来通知,正道方丈已经出关了,请薛羽、李岩二人前往相见! 第91章 正道禅师! 少林寺-方丈禅室中! 一名面色慈悲、身披大红色袈裟的老僧,跏趺坐于蒲团上,双目微闭,法相庄严,仿佛与身后一丈多高的大日如来佛像融为了一体,和其光、同其尘! 禅室东侧墙壁上,挂着个巨大的条幅,上面只有一个字:禅! 禅,是梵语‘禅那’的缩写,意为静坐沉思,是佛教修炼的重要方式之一,其中心思想就是,不立文字、教外别传,直指人心、见性成佛! 这位老僧人,就是北方禅宗的领袖,也是少林寺当代主持--正道禅师! 参禅,是僧人的日常功课,以求心如明镜、不染尘埃,可是正道禅师的眉宇之间,却隐约有淡淡的愁云,似乎是被什么事情给难住了,殚精竭虑,仍不得解。 “启禀方丈,两位小施主已经请来了!” “阿弥陀佛,请他们进来吧!” “是!” 海宽和尚进来请示之后,又转身出去,把薛羽、李岩领进了禅室,还给二人准备了柔软的蒲团,香气四溢的茶水,而后侍立正道禅师旁边。 原来海宽和尚也不是一般人,如果说无言和尚是少林寺第一青年勇者,那么他就是第一青年智者了,头脑聪慧,能言善辩,且有过目不忘之能,佛学造诣颇高! 有消息称,他已经被内定为,下下代的少林方丈候选人了,未来必是一代高僧! “多谢方丈赐茶!” 李岩整天跟和尚们谈论佛经,耳濡目染之下,已经学会跏趺打坐了,看着有模有样的,薛羽可没这种本事,只能勉强的盘膝坐下,打量对面的老僧! 进门之前,已经听李岩介绍过了: 正道禅师,是江西洪都人,俗姓胡,出生于嘉靖丁未年。 万历初年,来到了少林寺出家,并拜在上一代方丈幻休禅师门下,因为悟性极高、虔诚向佛,遂成为入室弟子! 万历十八年,幻休方丈圆寂之后,经过寺内僧人们公推,并报大明朝廷任命,正道禅师成为了少林寺第二十六任方丈! 担任方丈以来,正道禅师重修寺院、整顿寺风,传法嗣千人,对佛门的贡献极大,被称为僧中之杰! 另外吗,正道禅师不仅精通佛法、善于推断命理,医术也很高明,经常为附近的百姓免费治病、活人无数,就连河南一带的藩王世子病了,都要找他来救治呢! “阿弥陀佛,李大人最近可好吗,自从昔日一别,贫僧已经数载未曾与李大人谋面了!” …… “多谢方丈大师惦记着,家父一切安好,自从离开宦海之后,就回到了杞县祖宅中,深居简出,修身养性,每日以看书、下棋为乐,倒是少了官场的烦恼,身体也越发康健了。 本想亲来少林寺,与方丈大师叙旧的,奈何天降大旱、灾民无数,家父忙着联络四方乡绅,筹措钱粮,赈灾救人,实在是脱不开身了,故而让晚辈代为拜见。 这是家父的手书,请方丈大师亲启!” 说话间,李岩掏出一封书信,由海宽和尚接过去,再转交给了正道禅师,后者撕开信封,仔细观看起来。 书信很长,是李精白的亲笔,朋友之间的热情问候之外,就是叙述灾情的事了。 并希望正道禅师,能以少林寺方丈、北方禅宗领袖的身份,号召各地的僧侣、施主们,想办法一起救济灾民! 另外吗,信中还有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李岩的生辰八字! 原来经历过中毒事情之后,李精白非常担心儿子,怕他以后再有别的灾难,想请正道禅师出手,以佛家之秘法,给李岩推断一下命运! 最好再赐一件佛家法器,护佑儿子逢凶化吉、平安无事! “阿弥陀佛,李大人精明干练,人品贵重,本当大有一番作为的,如今却辞官不做,实在是太可惜了;至于赈灾之事,请转告李大人一声,贫僧必竭尽全力,助苍生度过这次劫难!” 对李精白辞官的事情,正道禅师很是遗憾,不过老和尚也知道,宦海上风高浪急、暗流汹涌,很多事情也是身不由己的,因此也没多说什么。 至于李精白托付的事情,自然不会推辞了,当即根据李岩的生辰八字,推算起了一生命运、吉凶祸福! 开始之时,老和尚推算的挺顺利,可到了后面连着停顿了两次,眉头也轻皱了起来,十之八九是算出什么厄运了。 “呵呵,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晚辈的命运若是不佳,方丈大师不必忌讳,直言相告也就是了!”李岩倒很洒脱,又或者,对自己很有信心! “阿弥陀佛,不亏是李大人的公子,心胸宽阔,非常人可比,既然如此,老衲也就直言了: 依照生辰八字来看,公子是千丈青松的命格:虽磊砢有节目,施之大厦,终是栋梁之用。 公子生而富贵,天资极高,日后当有一番大作为,不过吗,命中却有两个劫数: 一个是在乙亥猪年,既公子二十九岁之时,这是灾祸劫,主有牢狱之灾;幸好有贵人相助,可保公子逢凶化吉、遇难呈祥,不过经历了这一劫,命运走向也会随之转变! 另一个是在甲申猴年,既公子三十八岁之时,这是生死劫,主有血光之灾! 这一劫非同小可,能不能平安渡过去,老衲亦推算不出来,就要看公子自己的福运了! 不过嘛,这一劫虽然凶险万分,却也是扭转命运的机会,只要能渡过去,公子后半生就能平步青云、大有作为了!” …… 一般僧、道给人推算命格,大都是富贵平安、财运亨通之语,差一点也是一生平安、无灾无难! 像正道禅师这样,上来就说人家要蹲大牢、掉脑袋的实属罕见! 幸亏李岩心胸开阔,性格温和,如果换一个小暴脾气的,非出手打人不可! 话又说回来了,普天之下,敢跟少林方丈动武的人,只怕是少之又少了吧! “哦,平步青云,大有作为!” 与劫数相比,李岩更关心自己的前程,毕竟在少年人心中,又有几个不渴望功名富贵的呢? “敢问方丈大师,晚辈未来有多大前程呢,七品县令?” “不止于此!” “五品知府?” “不止于此!” “莫非是封疆大吏-正三品的布政使?” “阿弥托福,从命理上来看,小施主的前程还要再高一些!” “还请方丈大师直言,晚辈到底有多大前程呢?” 李岩有点兴奋了,自家父亲才华横溢,仕途也算顺利,任过的最高官职就是山东布政使,正三品! 听大师言语中的意思,自己的官运更在父亲之上,能比布政使还要高的,莫非是六部侍郎、尚书、左右督御史,又或者可以内阁拜相? 正道禅师没有回答,而是让海宽和尚取来笔墨纸砚,飞快的写下了一首五言绝句: 只有天在上,更无山与齐。 举头红日近,回首白云低! 李岩饱读诗书,知道这首绝句名为:《咏华山》,乃是宋朝宰相-寇准小时候的佳作。 据说记载:寇准七岁之时,其父大宴宾客,饮酒正酣,客人听说小寇准才思敏捷,有心考上一考,于是以附近的华山为题,让他作《咏华山》诗一首。 小寇准在客人面前踱步思索,仅仅走了三步,便吟出了这首五言绝句,比之曹植七步成诗还要快上许多,而且气魄恢宏、言之有物! 客人听了大惊失色,称赞小寇准日后必为宰相之才! 果不其然,寇准后来进入仕途,平步青云,并在宋真宗-景德元年,荣升集贤殿大学士,入阁拜相,成为了国家的中流砥柱,并在之后的檀渊之盟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说是力挽狂澜也不为过。 正道方丈写下了这首《咏华山》,言下之意嘛,就是说李岩也有宰相之命,还不是一般的宰相,而是治世之能臣! 李岩不禁喜上眉梢,正要说几句感谢的话,不想旁边传来了小呼噜声…… “呼!--呼!” 扭头观看,发现薛羽竟坐在蒲团上睡着了,不仅打着小呼噜,嘴角还有晶莹剔透的口水流下来! 最近几天,薛羽是日夜连轴转,身体、精神都疲倦的不行,之前还强打精神听着,后来实在支撑不住了,就想闭目养神一会儿! 结果养着养着,就跟周公下棋去了! “羽哥,醒一醒,快醒一醒!” “啊,说完了,那咱们回去吧!” 被捅醒了之后,薛羽脑子里一片糊涂,站起身就要往外走,幸好被李岩给一把拽住了。 别人见少林方丈大师,那个不是谨小慎微、战战兢兢的,这种坐着打呼噜的事情,只怕还是第一次呢! “方丈大师见谅,晚辈们告辞了!” 出了这么丢人的事,李岩很不好意思,连连致歉之后,就准备拉着薛羽离开了。 幸好正道方丈是个不拘小节的人,并没有怪罪什么,反而仔细打量起了薛羽,似乎发现了什么! “且慢走,这位小施主气质不凡,让老衲为你也推算下命格如何?” “哦,好,如此有劳方丈大师了!” 第92章 贵不可言的命格! “晚辈生于万历三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辰时一刻!” “阿弥陀佛,丙戌年-乙亥月-癸亥日-丁辰时,火命!” 薛羽报上生辰八字,当然是小石头的了。 正道禅师换算成天干地支、阴阳五行,根据佛家的秘术,闭目屈指推算起来,那知刚推算了一小会儿,手指头就屈不下去了,手臂还微微的颤抖了起来。 猛地睁开眼睛,仔细打量了薛羽一番,而后闭目继续推算,又睁眼上下打量……如此反复三次,看的薛羽都有点发毛了。 “敢问方丈大师,莫非在下命运不佳,一生多有劫数吗?” “这个嘛,小施主一生并无劫数,反而是大富大贵、多福多寿的命格,这种命格十分罕见,老衲故而多推算了几次,还请不要见怪!” “原来如此,多谢方丈大师吉言了!” 薛羽双手合拾致谢,可对老和尚的批语,却是一个字也不相信。 还说什么大富大贵、多福多寿,小石头要是有这命格,也不至于被父母丢弃,当了十几年的小乞丐了,还落个少年夭折的下场了,一生坎坷、多灾多难到差不多。 不过这种事情,也没有必要深纠了,自己的眼皮都快睁不开了,赶紧回去补觉才是正事! 因此上,偷偷的目视李岩,让他赶快告辞走人。 “多谢方丈大师,我们就不多做打扰了!” “区区小事,何足挂齿,老衲与两位小施主有缘,还请明天中午再来一趟,老衲有礼物相赠!” “晚辈遵命,告辞了!” 再次感谢之后,薛羽、李岩离开了禅室,回小院休息去了,老和尚端坐不动,由海宽和尚代为送客! 一直送出了院门口,这才返回来,依旧站在原来位置上! …… “海宽!” “方丈!” “依你看来,这两位小施主的品性、才能如何啊?” “回禀方丈,李施主聪明绝顶、博学多才,且有君子之风,堪称是一等一的少年才俊,前程不可限量! 至于薛施主嘛,性格随和,喜欢助人为乐,也是个大好人!” 海宽和尚称赞着李、薛两人,但是明显有高低之分,因为二者进入少林寺以来的表现,实在是差距太大了。 李岩每天跟僧人们谈论佛学,多有惊人之言,表现出超凡的悟性、才学和记忆力,就连寺内高僧都不是他的对手! 而且待人谦和,进退有礼,一举一动都让人如沐春风一般,又是个翩翩美少年,想不引人注目都难啊! 薛羽也没闲着,可不是帮人扫地,就是帮人切菜,还把到后山送饭的事揽过去了,虽说做的都是好事,却没显示出任何才华,只能称之为平庸! 两相比较之下,对前者的评价,自然远远高过后者了。 可对这个评价,正道禅师并不认可,轻轻的摇了摇头! 这让还宽和尚颇为吃惊,难道自己看错人了? “请方丈赐教,弟子误在何处了?” “阿弥陀佛,世事如梦幻泡影,最易迷人心智了,故而我佛家修炼五眼通之法,可以透过梦幻、视其本质,观物如此,观人亦是如此,你好好回忆一下,刚才两位小施主的一举一动,关注细微之处,便知道谁才是真正的人杰了!” “一举一动,细微之处?” 海宽和尚闭上眼睛,回忆刚才的事情,每一个先细节,犹如走马灯般在脑海中飞转着…… 进门的时候,薛羽走在前面,李岩落后了半步! 落座的时候,薛羽先行坐下,李岩微微侧下身体,这才跟随着坐下! …… 还有出门的时候,虽然是李岩拽着薛羽走的,可在禅室门口处,李岩却顿了一下,让薛羽先行迈步,自己紧随其后。 这一系列的动作,如行云流水一般的自然,没有一点刻意的痕迹,说明二人平常也是这样的,或者说已经形成习惯了。 换而言之,在李岩的心中,对薛羽是格外敬重的,甚至隐约有些畏惧,才会有这样的表现! 一个天才,是不会敬重一个庸才的,那怕二人关系非凡! 能让一个天才敬重的,只能是另一个更有本事的天才! 可他到底天才在那里呢……相貌平常、言语平常、表现平常,坐着都能睡着了,咋看也是个庸才啊? “弟子愚钝,还请方丈解惑,这位薛施主的言行举止,的确没有过人之处啊,而且观其生辰八字,似乎也是贫寒之相,远不能与李施主的性格相比!” 身为少林青年辈第一智者,海宽和尚同样精通易学,刚才暗暗推算过李岩、薛羽的命格,故而才有那么一番评价,难道说,自己推算错了? “阿弥陀佛,你推算的没有错,这位薛施主的确是贫寒之命,而且寿短早夭,按理说活不过十三岁的!” “啊,活不过十三岁?” 这下海宽和尚更加糊涂了,从生辰八字来看,薛羽已经过了十三岁生日,算是十四岁了。 怎么又说,他活不过十三岁呢? 还有大富大贵、多福多寿,一生没有劫数之语,又是从何而来呢? 难道方丈禅师,也打诳语了? “天地之大,无奇不有,世间有这么一种命格,本身贫寒、卑微至极,却又非常专横霸道! 拥有这种命格的人,一生都没有劫数,但他却是无数人的劫数,其行踪所到之处,会引来无数的灾难、杀戮! 而那些死难者的福、禄、寿,就会统统的被其掠夺走,最终变成一个大富大贵、多福多寿之人,而且死的人越多,掠夺的气运也就越多,甚至可以腾蛇化龙、一飞冲天!” 正道禅师也是颇为感慨,自己也是在一本古籍上,看到过这种命格的介绍,却并没有深信。 万没想到,今天真的遇到了,还是一个十四岁的少年人! “敢问方丈,这到底是什么命格?” “血煞邪龙,千百年也难得一见的血煞邪龙,一方面,这种命格极为霸道,会引出无边的杀戮,另一方面,这种命格又贵不可言啊!” “贵不可言,方丈是说他……他有帝……帝……阿弥陀佛!” 海宽和尚已经不是震惊,而是目瞪口呆了。 以前有很多达官显贵,来少林寺请方丈禅师推算命理,得到的批语大都是‘富贵安乐、富贵有余’之类。 记得有一次,开封的周王世子前来,才得了个‘富贵骄人’的批语! ‘贵不可言’四字,显然更在前者之上,也就是薛羽的命格,比之藩王还要高上一筹……后面的话,海宽和尚不敢想了。 两个和尚停止了交谈,都闭目沉思起来,不止是思考薛羽这个人,更是思考着少林寺的历史和未来! 隋末唐初之时,以昙宗为首的十三棍僧,相助秦王李世民有功,得以赏赐良田千顷、水碾一具,并称少林僧人为僧兵,从此少林寺名扬天下,被誉为天下第一名刹! 正是在朝廷的支持下,少林寺才得以兴盛起来,并逐渐成为了一座拥有数千僧众的大寺院! 问题是,隋朝末年,群雄争霸,王世充、窦建德、李密、薛举、刘武周……共计一十八路反王,皆是称霸一方的豪杰! 为何少林僧兵不助别人,偏偏要帮助在群雄之中,实力并不是最强的李世民呢? 因为少林寺的高僧们判断出来了,天下群雄之中,只有李世民才是真命天子,这才鼎力相助! 也就是说,一次正确的判断,换来了少林寺千年兴旺! 同样道理,如今的大明朝廷,皇帝老迈昏聩,官员贪婪至极,加之天灾人祸、内忧外患,一场惊天大变恐怕就在眼前了。 这场大变中,肯定又会涌现无数英雄豪杰,来上一场龙争虎斗,少林寺要想继续兴旺下去,也要再做一次判断了。 这一次,又该把希望压在谁的身上呢? 是等到天下大乱了,再进行判断呢,还是未雨绸缪好一些? “这位薛施主,最近在做什么?” “回禀方丈,薛施主就是帮僧人们扫地、摘菜、挑水,还有就是到后山给无言师叔送饭,二人关系很是融洽!” “原来如此,让无言速速来见我!” “是!” 第93章 小和尚要下山了! 一夜无话。 第二天早晨,薛羽、李岩再次来到了方丈禅室,与昨天的无精打采不同,今天可是精神抖擞、神采奕奕! 精神抖擞的原因,在于昨天休息的好! 而休息好的原因,在于白天没找到无言和尚,晚上也没见到阿莎,两个人都消失不见了,薛羽得以一夜好睡! “晚辈们见过方丈大师!” “两位小施主请坐!” “嗯?” 禅室内,正道方丈居中而坐,海宽和尚侍立左侧,右边却多了一个人,正是消失了一天的无言和尚! 不同的是,手上、脚上的铁链全都不见了,还换上了崭新的白色僧袍,脑瓜皮也是新剃的,又圆又大,锃光瓦亮! 众人面前,不好开口询问,薛羽偷偷的打着手语:你昨天跑那去了? 无言和尚:受方丈召见,谈了一天的话! 薛羽:我准备了清炒木耳、红烧豆腐、南瓜饼,还有一大坛子素酒! 无言和尚:好,给我留着,一会儿好好喝两杯! …… “阿弥陀佛,小施主与无言使用的,应该是一种手语吧,没想到通过手势,竟能表达出复杂的含义,进行无声的交谈,果然奇妙无比,但不知这种手语,小施主何处学来呢?” 正道方丈法眼明亮,这点小动作自然瞒不住他了。 小把戏被揭穿了,薛羽也有点不好意思,连忙的开口解释:“方丈大师见笑了,这种手语不是学来的,而是晚辈自己想出来的!” “哦,是小施主自创的绝技?” “绝技称不上,晚辈小的时候,邻居家有个小伙伴天生不能言语,因此常常受村里顽童们的欺负,被欺负了还无法说出来,只能默默的一个人忍受着! 晚辈于心不忍,就想出了这种办法,用手语进行交谈,让他把心里话表达出来,顽童们就不敢再欺负他了!” 考试作弊的事情,当然不能说出来了,因此薛羽善意的撒了个小谎。 “阿弥陀佛,小、薛施主不仅聪明绝顶,更有大仁大爱,实在令人钦佩,但不知这种手语,可否传授给我佛门弟子呢?” 佛门弟子里面,修炼闭口禅的不在少数,这固然是一种高深的法门,但不能与他人交流,也是一件痛苦的事情,生活中也多有不便! 如果将这种手语推行开来,既不耽误修行,又方便了交流,可谓是两全其美! 而且和尚们学会之后,还可以教给那些聋哑人,让他们能和正常人一样的交流! 这样积功德的好事,薛羽当然是赞成的了,当即取来笔墨纸砚,把自己会的手语绘画成一套册子,以便教学之用。 “阿弥陀佛,薛施主大仁大智、造福苍生,可谓是功德无量,另外吗,老衲还有一事相求,还请薛施主成全!” “方丈大师请讲!” 正道方丈双手合拾致谢,而后又提出一个请求:“无言自幼在寺中修炼,从未见识过人间疾苦,僧人不入世,又如何出世呢? 故而老衲决定让他下山历练,见识一下大千世界、滚滚红尘,以此增长见闻,更好的领悟佛法真谛,不知小施主可否带他同行,并妥善照顾呢?” 薛羽整天日思夜想的,就是如何把小和尚给拐跑了,却又担心老和尚会阻止! 没想到,老和尚主动提出来了,这真是打瞌睡了,就有人送枕头,那有拒绝的道理呢,连忙的点头答应: “方丈大师放心,无言小师傅跟在我的身边,保准让他天天吃香的,喝……喝……喝好的,养的白白胖胖,再带他游历四方,见识人间百态,弘扬佛法,超度恶人,造福黎民百姓,最后完好无损的回到少林寺! 方丈大师,还有别的要求吗?” 答应完了,薛羽又有点后悔了,因为幸福来的太突然,反而有些不适应了! 同时也暗暗怀疑,这究竟是天上掉馅饼了呢,还是有人把自己当馅饼了,故而多问了一句,生怕中了老和尚的圈套! “阿弥陀佛,如此最好不过,老衲别无所求了,无言,离开少林寺之后,一切听薛施主的话行事,不得违背! 另外吗,进行之前,为师有一件东西送给你,海宽,抬上来吧!” “是!” 海宽和尚走了出去,片刻之后,非常吃力的扛回一个长条包裹,打开外面的油布,里面是一条伏魔棍! 棍长八尺有余,通体熟铜制成,大约有成人手腕粗细,两头镇金,棍身上刻画有伏魔咒、水云纹,另有八个撰文:‘惩恶扬善,匡扶正义!’ 棍体不见一丝铜锈,显然有人时时擦拭,保养的非常之好,不过从暗红的颜色来看,应该是一件久远之物了。 “这条熟铜伏魔棍,乃是唐代-昙宗大师的兵器,重有七十二斤! 当年昙宗大师手持此棍,带领少林僧兵们,助秦王李世民大破敌军,立下了赫赫功勋,大师圆寂之后,这条伏魔棍就一直留存在少林寺中,至今整整一千年了! 无言,这条伏魔棍就赐予你了,望你继承昙宗大师的志向,下山以后,能够惩恶扬善,匡扶正义!” …… 无言和尚不能开口,对着正道方丈行了一礼,又对着伏魔棍行了一礼,而后持之在手,上下抚摸个不停,又跑到院子里面,耍了一套少林六合棍法! “嗖!嗖!” 七十二斤的伏魔棍,在无言和尚手中上下旋转,快如疾风,把院子里的落叶都给卷起来了,就像一条蛟龙似的在半空中疯狂扭动身躯,气势好不惊人! 江湖谚语有云:‘月棍、年刀、一辈子的枪,大宝剑要随身藏!’ 在十八般兵刃里面,棍棒的招式最为简单、也最容易练了,可要想练精却不是一件容易事,对使用者的要求也很高,非力猛之士不能驾驭! 每一击皆有千斤之力,攻击范围极大,一旦被打中了,表面上不见血迹,里面却是骨断筋折、五脏俱裂! 嘉靖年间的抗倭之战,少林僧兵们就是手持棍棒,把身披坚甲、善用刀剑的倭寇们打的落花流水的! 一套六合棍法练完了,无言和尚气不长出、面不改色,上下抚摸着熟铜棍,脸上露出了欢喜之色,显然用的很是顺手,就像量身打造的一般! “阿弥陀佛,两位小施主,老衲另有礼物送给你们!” 接下来,正道禅师从怀中取出两件东西,一把长命锁,一串念珠! “李施主,这把长命锁乃是精金打造而成,由本门高僧为之开光,并持在手中,念诵过一万遍的《无量寿佛经》,其中蕴含着无边佛力,你把它戴在身上,必能逢凶化吉,长命百岁!” “多谢方丈大师!” 李岩双手接过长命锁,仔细查看一番,挂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同时暗下决心,以后就是睡觉、洗澡、洞房花烛夜,也不会摘下来了,佛门高僧开光的长命锁,千金难求啊! “薛施主,你身上的戾气太重了,日后恐怕会引出无数劫难! 这串念珠是用佛家七宝:砗磲、玉髓、水晶、珊瑚、琥珀、珍珠、麝香制成,一直供奉在大日如来佛像的手中,充满了祥和、慈悲之力! 戴上它吧,可以化解你身上的戾气,如此天下苍生幸甚,对你也会大有益处!” …… “多谢方丈大师,教导之言,牢记在心!” 薛羽接过念珠,戴在自己的左手腕上,顿觉一股清凉之气沿着奇经八脉游走全身,真是说不出的舒服,脑海中也是一片空灵的感觉。 心中却暗自奇怪,老和尚是怎么看出来,自己身上有戾气的呢? 血洗猛虎帮的事情,自己可从未对外人说过啊,就连李岩都不知情,小鼠、百花蛇也不会走漏口风的。 薛羽自然想不到,正道禅师是从生辰八字中,推算出他日后会引起无边杀戮,这才以善言劝告! …… 薛羽、李岩在少林寺停留了好几天,如今方丈也见了,礼物也收了,小和尚也拐到手了,于是起身告辞,准备带着商队前往洛阳,与张小旗等人汇合! 依旧是海宽和尚相送,那知还没走出禅院大门呢,外面响起了一阵嘈杂之声…… “唧唧吱!唧唧吱!” “阿莎,不要乱跑,小心被阳光晒到了!” “快把她拦住啊!” 竹哨声,小孩的奔跑声,大人的追赶声……就在附近不远处! 薛羽听出来了,这是阿莎在寻找自己呢,连忙掏出了蛐蛐哨,放在嘴巴吹了起来! 第94章 秦良玉 “唧唧-吱!” “唧唧-吱!” “羽哥哥!” “阿莎,小心!” 悦耳的蟋蟀哨声中,阿莎娇小的身影出现了,一眼就看到了薛羽,欢呼着飞奔过来,以至头上的斗篷都脱落了。 这可把薛羽吓坏了,急忙脱下自己的袍子,把阿莎的头脸包裹起来,而后紧紧抱在怀里,又退回了禅室之中! 上下仔细打量着,确定她没有被阳光灼伤,这才长出了一口气! “羽哥哥,阿莎总算找到你了!” “方丈大师好!” 找到了薛羽,阿莎非常高兴,紧紧的抓着衣衫,生怕他又不见了,同时向正道方丈问好,显然二者是认识的,听语气还很是熟稔呢! 方丈大师点了点头,目光中满是慈悲之色,还隐约有一点点的愧疚! “少主!” “少主无恙吧?” 紧接着,在焦急的呼喊声中,四名女兵跟着冲了进来,皆是十七八岁的年纪,身材高挑,模样俊俏,穿着牛皮制成的软甲,腰间佩戴宝剑! 古代重男轻女,当兵打仗几乎是男人的专利,女兵可是很罕见的,她们是什么来头,又为何称阿莎为少主呢? 还没等薛羽想明白呢,又跟进来一位女将军,四十出头的年纪,皮肤白皙,五官精致,虽然年纪大了一些,可眼角眉梢处仍有风韵留存,年青时肯定是万里挑一的大美人! 女将军身穿虎头连环铠,腰横三尺清风剑,再加上大红色的披风,英武之气一点也不逊于须眉男儿! 另外吗,这位女将军的五官眉眼,和阿莎有几分相似,二者显然有着血缘关系! 莫非是阿莎的母亲,看年纪似乎大了一点点啊? 与此同时,女将军也在上下打量薛羽,还微微点头示好! “这位小友,就是晚上陪阿莎玩耍的人吧?” “在下薛羽,见过前辈!” “呵呵,老身秦良玉,是阿莎的祖母!” “啊,祖母?” 薛羽目瞪口呆,下巴差一点掉在地上,万万没有想到,这位女将军竟然是阿莎的奶奶! 不过吗,大明律规定:男子十六、女子十四就可以成亲了,因此上,十六七岁生孩子,三十多岁当奶奶的大有人在,并不算是稀奇事。 真正让薛羽震惊的,是这位女将的名字--秦良玉! 中国历史上,涌现出过不少杰出女性,比如育子有方的孟母,满腹经纶的蔡文姬,擂鼓战金山的梁红玉等等,可这些女性的名字和事迹,都记载进了《列女传》之中! 但是有一位女性,也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位,作为王朝名将,而被记载到了《将相列传》里面,与无数英雄豪杰相提并论,那就是秦良玉! 秦良玉,字贞素,四川忠州人氏,出身豪强世家,自幼胆智过人,擅长骑射,又擅长作文章,可谓是文武双全! 后来嫁给了同样出身名门的,大汉伏波将军马援后人-世袭石砫宣抚使的-马千乘为妻,并生有一子马祥麟! 万历二十七年,播州世袭土司-杨应龙作乱,搅的贵州、四川、湖广几省不安,朝廷震怒,出兵讨伐,这就是万历三大征之一的播州之役! 秦良玉、马千乘夫妻二人,奉旨出兵征讨叛逆,一连攻破叛军七个营寨,又夺取重镇桑木关,大破杨应龙的叛军,此一役,秦良玉亲冒矢石、奋勇冲杀,为南路军战功第一! 万历四十一年,马千乘被人诬告,病死于监狱中,因其子马祥麟年幼,秦良玉代领石砫宣抚使之职,上马治军,下马治民,境内一切平安,远近大小土司无不敬畏,甚至甘愿听其号令! 在西南地区,提起秦良玉的大名,那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都尊称其为‘秦帅!’ 薛羽是个有点大男子主义的家伙,能让他钦佩的女性为数不多,秦良玉绝对是其中之一! 只是没有想到,会在这个时间、这个地点,见到传说中的女英雄,秦良玉不在四川镇守,跑到河南来做什么呢? 薛羽、李岩本来要告辞离去的,这种情况下也不好走了,于是众人重新落座,交谈起来! …… “久闻秦帅大名,今日得见,三生有幸!” “小友客气了,这几天多亏有你陪着阿莎玩耍,让她很是高兴,本帅当面致谢!” “不敢当,阿莎活泼可爱,跟她一起玩耍也是件开心事,不知秦帅为何来到河南呢?” “奉旨北上,前往辽东御敌!” …… 一番交谈之下,总算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弄清楚了。 之前的萨尔浒大战,大明军队一败涂地,人马、物资皆损失惨重,辽东多处重镇失陷于女真人手中,就连京师都受到了威胁! 万历皇帝暴怒之下,一面向百姓们大量加征赋税,用以筹措粮草、军械、战马。 一面征召四川、湖广、云贵几省的精兵强将,星夜兼程,驰援辽东,以抵挡女真人的进攻,确保京师安然无恙! 石砫宣抚使麾下土兵,素以悍勇敢战而闻名,自然也在征召之列了。 秦良玉接到旨意之后,立刻率领八千人马北上,准备去辽东对阵女真人,那知刚刚走到河南境内,又接到了皇帝的旨意,让这支人马停止前进,原地驻扎! 原来河南灾情严重,大小民变此起彼伏,而官员们束手无策,万历皇帝担心福王朱常洵的安全,这才让秦良玉所部驻扎河南,为宝贝儿子保驾护航之用! 阿莎是秦良玉的孙女,马祥麟的女儿,也是整个马氏家族中,唯一一个女娃娃,因此倍受家人们的宠爱,远在其他男孩之上。 问题是,阿莎出生后不久,就患上了一种奇怪的病,不能见阳光,否则皮肤上就会出现红色斑纹、以及疱疹,又痛又痒,无比难受,请了许多名医诊治,却始终不见好转。 这次领兵北上,秦良玉把孙女也带上了,想着中原之地,卧虎藏龙,或许有不世出的神医,能把孙女的怪病治好呢? 驻扎河南以后,又听说少林寺的的正道禅师,不仅精通佛法,还有一手高超的医术,故而带着孙女上门求助来了。 阿莎白天要躲避阳光,只有晚上才能出来溜达一会儿,这才在花园里遇到了薛羽,二者还成为了好朋友。 最近几天,因为治疗的原因,阿莎连晚上都不能出来了,非常的想念薛羽,这才趁着女兵们不备,自己偷偷的跑出来寻找,这就是以往的事情经过了。 “阿弥陀佛,老衲无能,先后试了十几种办法,也未能治好小施主,真是愧对秦帅啊! 不过据老衲所知,福王府内有一名何医官,内科、外科、儿科具皆精通,他或许有办法,能治好阿莎的顽疾!” 之前正道方丈闭关,就是在给阿莎治病呢,可惜忙碌了一个多月,一点起色也没有,因此很是愧疚! “老身也听人说过,这位何医官的医术精湛,有起死回生的本领,之前也派人到洛阳墩请过,可惜去晚了一步,何医官受福王府的推荐,已经前往京师担任御医去了! 老身准备上书朝廷,请这位何医官为阿莎诊治病情! 看在秦、马两家几代人,为大明南征北战,浴血疆场的份上,朝廷或许会答应吧!” 御医是专门为皇族服务的,按照规矩,没有旨意的情况下,是不能随意给外人看病的。 尤其最近两年,万历皇帝年老体衰,大小病症不断,而龙体的安危关系着大明天下的稳定,为了避免走漏消息,朝廷几次下旨,严禁内宦、御医们与外臣接触的! 因此上,能否请动这位何医官,秦良玉并没有把握,只能是尽力试一试了! “秦帅欲求神医,又何必舍近求远呢,眼前就有一位啊!” “哦,神医在那?” “我家羽哥就是神医!” …… 李岩是个热心肠,知道情况之后,立刻推荐起了薛羽。 还把自己之前‘身患重病’,马上就要见阎王爷了,多亏薛羽妙手回春、配置奇药救了性命的事情,详细的说了一遍。 最后还不忘补充一句,我家羽哥是医圣的三代弟子,至于那位何神医,已经拜薛羽当师兄了。 “原来小友竟是一位神医,本帅真是失敬了,还是施展妙手,给阿莎治疗一番,本帅感激不尽!” “分内之事,秦帅无需客气,我试一试吧!” 薛羽点头答应,心中却一阵的苦涩,自己那是什么神医啊,之前救了李岩的性命,纯属是巧合、加之运气好! 可要说自己不会医术,那也是不准备的,起码自己背诵过《濒湖脉学》,知道很多药方子,还会配制泻药呢,起码也算一个赤脚郎中吧! 另外吗,在皮肤病方面,自己还是有一点点发言权的。 第95章 久病成医! 常言道:久病成医,无师自通! 一个人病的久了,对医理自然就熟悉了,历史上不少名医,就是由患者转变而成的! 同样的,薛羽在穿越之前,也曾是个皮肤病患者,后背上好大一块皮肤,覆盖着鱼鳞一样的银色屑片,平时又痛又痒的,对生活极为不变! 跑了好几家医院,又是喝药、又是擦药,还得进行紫外线照射,折腾了好几个月才痊愈了。 而在治疗期间,薛羽查阅过很多皮肤病的资料,也跟好几位医生交谈过,算是弄了个一知半解吧! “阿莎,过来,把衣服撩起来,让哥哥看一看!” “好!” 让一个小女孩脱衣服,着实有点罪恶感,不过为了治病,也就顾忌不了这么多了。 掀开衣服,薛羽仔细观察着,阿莎身上的皮肤和脸部一样,都是惨白色的,动脉血管清晰可见,就像一条条紫色的蚯蚓,在身体里来回爬动着! 另外吗,在阿莎的后腰偏下位置,有一块蝴蝶形状的红色胎记,展翅飞翔,惟妙惟肖,看着很是可爱! 当然了,这跟治病没什么关系,纯粹是薛羽不小心看到的。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经过一番查看,薛羽初步判断出,阿莎得的应该是日光疹的一种:红狼斑疮! 这是一种罕见的皮肤病,患者一旦被阳光照射,皮肤上就会出现红色斑点,痛痒难耐,严重的还会起水疱,引起皮肤溃烂呢! 好在红斑狼疮不属于传染病,与患者身体接触是没问题的,至于如何治疗吗,就比较麻烦了,还需进一步的研究! “敢问秦帅,秦、马两家的祖辈们,可有人患过这种怪病吗?” “没有!” “那阿莎出生的时候,皮肤有何异常吗?” “一切正常,老身还经常抱着她,在院子里面晒太阳呢,直到阿莎一岁多的时候,才突然得了这种怪病!” 不是先天性遗传的,也不是娘胎里带来的,那就好办多了。 “诸位稍等,我去去就来!” 薛羽飞奔回住所,又很快返回来了,手中提着一个大包袱。 原来最近几天,薛羽并没闲着,一直为阿莎的病情担心,并跑下山好几趟,弄了几件治疗皮肤病的东西,或许可以起作用。 “阿莎,把手伸出来!” “给!” 薛羽先取出一个盒子,里面是黄白色的乳状物,挖出一些放在手心上,双手用力的搓了起来。 直到双手发热,把乳状物融化开之后,再均匀的涂抹在阿莎的小手、胳膊上,每一处都没漏下,连着涂抹了三遍! 这是防晒霜,不是买来的,这个时代想买也没得买,而是用杏仁、芝麻、牛油、蜂蜡……十几种材料配置出来的。 薛羽一个大男人,怎么会配置防晒霜呢? 说起来一把辛酸泪,都是工作逼迫就来的。 身为一名勘探员,常年要在户外行走,风吹日晒雨淋的,对皮肤伤害特别大,这就需要大量涂抹防晒霜才行,否则晒成了小黑脸,就更找不到女朋友了! 可商场里卖的防晒霜,价格特别高不说,也只能防止一般的阳光照射,对高原地区的强紫外线就无能无力了。 因此上,工作的最初一两年,薛羽被晒的皮肤黝黑、还特别的粗糙,这要是移民到非洲去,估计都不用办护照了。 后来遇到一位老资格的同行,对方同样在高原上行走,却一点也没有晒黑,皮肤又白又嫩的,打听才知道,对方有一个祖传秘方,能自己配置防晒霜用! 这种防晒霜造价低廉、制作容易,防晒效果还特别好,能抵挡住强烈的紫外线,就是气味有一点点怪,像是青年男女身上散发的额尔蒙一般,有点腥、有点咸,还有点甜! 因此上,无法大量推广开来,可对于行走荒野的人来说,那就无所谓了,不被晒黑才是王道! 薛羽又是请客吃大餐,又是说好话,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秘方弄到手中,摆脱了变成非洲人的命运! “阿莎,把手臂伸到阳光下试一试!” “不要,会灼伤她的!” “少主,快回来!” 虽然明知道,自己的皮肤不能接触阳光,可出于对薛羽的绝对信任,阿莎还是小跑到门前,毫不犹豫的把小手伸了出去! 秦良玉和几名女兵想要阻止也来不及了,惊恐的叫了起来,可接下来的情况,却让她们目瞪口呆。 以往阿莎一碰到阳光,就会如同毒蝎蛰体一般,发出痛苦的叫声,皮肤上还会出现红色斑点,好久都不能消去! 今天则截然不同,小半截手臂直接暴露在了正午的炙热阳光下,却没有任何的不适。 阿莎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在阳光下,看到了自己的手影,不禁感觉又新奇、又好玩,五根手指不断跳动着,地上的影子随之变化,一会是小狗,一会又是小鸟,玩的非常开心! 秦良玉和几名女兵,无不惊讶的合不拢嘴巴,前者更是目含泪花,自己这个苦命的孙女,终于要苦尽甘来了吗? 同时想到一件事情,之前为了阿莎的病情,不仅带她看过无数郎中,也曾找过苗族的大巫师帮忙,试图用神灵之力,驱散阿莎身上的病魔! 结果大巫师祈祷了三天三夜,只得出一句谶语:‘依羽而生,其病可愈!’ 具体什么意思,谁也说不清楚。 这才给阿莎起名:马依羽,希望神灵赐福给她! 如今遇到了薛羽,阿莎的顽疾出现了转机,莫非这个少年人,就是自家孙女命中的福星了? …… 另一边,正道禅师也是吃惊不小,自己用了一个多月时间,苦思了几十种办法,都没能治愈的顽疾,竟被薛羽简简单单的治好了,果然是深藏不露啊! 看来之前的判断是正确的,这个神秘的少年人,未来必然一飞冲天,成为叱咤风云的大人物! “好了,阿莎,把手收回来吧!” “不嘛,让我再玩一会儿!” “不能玩了!” 防晒霜的效果虽好,可也不能彻底的隔绝紫外线,因此晒了一小会之后,就让阿莎把手收回来。 没想到,小姑娘竟然玩上瘾了,迟迟不愿回到阴暗处,薛羽只好她强行抱了回来,又认真的检查了一遍,确定阿莎的手臂没有任何问题,这才彻底放下心来! “阿莎,把这件斗篷换上,还有小仙女面具,以后出门就戴在脸上,记住了吗?” 薛羽又从包裹里面,取出一件红色斗篷,换下了阿莎的黑色斗篷! 很多人以为,黑色衣服隔绝阳光的效果最好了,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在各种颜色里面,黑色最是吸热了。 相较之下,红色衣服可以大量吸收日光中的紫外线,更适合制作防晒服,防止皮肤被阳光灼伤! 因此上,薛羽跑到了山下,找了一位技术高超的裁缝,用透气性、吸水性都不错的红色薄棉布,制作了这件斗篷,用来给阿莎穿戴,大小还挺合适的! 而且与黑色相比,红色衣服更适合小女孩穿着,看起来也更加漂亮,起码阿莎就很喜欢! 还有一个木制面具,是按照阿莎的脸形制作的,只露出两只眼睛,和呼吸用的鼻孔,并绘制成了小仙女的可爱模样! 防晒霜、红色斗篷、小仙女面具,有了这三样东西,就能保护好阿莎的皮肤,不被太阳光灼伤了,白天少量的外出活动也没问题! 当然了,阻挡阳光照射只是治标,彻底消除病源才是治本! 问题是,红狼斑疮这种病,并没有对症的药物,只能是一点点的调养,加强身体的免疫力,最后就能不药而愈了。 接下来,薛羽口述,李岩笔录,先写了一份防晒霜的秘方,交给了秦良玉,让她找人大量的配置,以后每天给阿莎全身涂抹,以减免阳光对身体的伤害! 还有红色斗篷、小仙女面具,也要多准备几套,以备替换之用。 接下来,又列出了长长的生活起居清单,上面严格规定了,阿莎起床、用饭、锻炼、睡觉的时间,从而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其中,又以饮食最为重要了,比如无花果、芹菜、香菜,蘑菇、香菇……共计几十种蔬菜,以后统统的不能吃了! 豆制品、鸡蛋、鱼类等等,则要尽量的多吃,以补充体内的蛋白质,加强身体的免疫力! 最好养上一头强壮的母牛,每天早、中、晚各挤一大杯牛奶,给阿莎喝下去…… 李岩写的手腕发酸了,才算把清单写完,不过却产生一个疑问。 同样是喝牛奶,为啥自己要蹲在牛肚子底下,用嘴巴使劲的嘬,而阿莎却能挤出来,用杯子来喝呢? 联想到自己嘬奶的时候,薛羽脸上坏坏的笑容,李岩似乎想明白了……自己被耍了! …… “小神医救治之恩,本帅没齿不忘!” “秦帅客气了,举手之劳,不足挂齿!” 困扰孙女多年的顽疾,终于有治愈的希望了,秦良玉高兴至极,当即离席而起,躬身行了一礼,并邀请薛羽等人,到山下自己的大营中做客,要好好的款待一番! 薛羽自然不会拒绝了,再次辞别正道方丈之后,带着无言、小鼠、百花蛇等人离开少林寺,随着秦良玉直奔军营而去! 第96章 犯了三项兵家大忌! 之前来少林寺的时候,为了避免晒到了阳光,秦良玉、阿莎是乘坐一辆封闭式的箱车赶路的,女兵们则骑马护卫! 如今阿莎的病情得到了控制,不再畏惧阳光了,也就不肯坐又黑又闷的箱车了,而是和薛羽挤在一条小毛驴上,贪婪的观看周围的景色! “羽哥哥,花丛中飞的是什么啊?” “那是蝴蝶,是由小毛毛虫变成的,它们靠着采集花粉为生,非常勤劳!” “羽哥哥,草坑里蹦哒的是什么?” “那是癞蛤蟆,是由小蝌蚪变成的,平时以吃昆虫为生,不过它们最大的愿望就是吃天鹅肉了,可惜一直吃不到,还有这世上的男人,凡是吃不到天鹅肉的,全都是癞蛤蟆,哈哈!” “天鹅肉,好吃吗?” “这个嘛,羽哥哥也没吃过!” “哦,那羽哥哥也是癞蛤蟆吗?” 薛羽:…… 阿莎从记事起,就一直生活在黑暗中,如今见到了阳光下的世界,高兴的不的了,看见什么都觉得新奇,小嘴一直问个不停! 薛羽耐心解答着,就像是一本百科全书,什么答案都能翻到。 不过吗,赤子之心,童言无忌,有时候阿莎提的问题,弄的薛羽也是目瞪口呆,只能自认是一只癞蛤蟆了。 李岩等人在后面,笑的是前仰后合,好几次从车上掉了下去,仍捂着肚子狂笑不止! …… 秦良玉的大营,就扎在太室山下,得知主帅回来了,将校们出营二十里迎接! “恭迎秦帅回营!” “好,起来吧!” “阿莎?” “两位舅爷爷好!” 数十名将校前来迎接,为首两个中年男子,身材魁梧,相貌堂堂,正是秦良玉的兄弟:秦邦屏、秦民屏,分任营中副将。 这次出征,秦、马两家的成年男子们,也大都一起随行了,是标准的子弟兵! 兄弟二人知道,姐姐带着阿莎,前往少林寺治病去了! 如今见阿莎骑在驴背上,全然不惧阳光照射,知道她的病情好转了,不禁是又惊又喜,把阿莎抱了过来,好一阵的亲热呢! 又得知是薛羽治好了阿莎的怪病,又是一通的感谢,而后簇拥的回到了大营! “呜!-呜!” “秦帅万胜!--秦帅万胜!” 大营中响起了嘹亮的号角,八千将士迅速列队,高举刀枪,挥舞旗帜,欢迎主帅的归来! 秦良玉下车之后,换上一匹红色骏马,检阅了麾下儿郎们,英武的身姿所到之处,欢呼声响彻云霄! 由此可见,秦良玉在军中的威望,不是一般的高啊! 趁此机会,薛羽、李岩等人也在审视着,这些来自西南的士兵,身材并不高大,可是皮肤黝黑、手脚粗壮,穿着藤条制成的铠甲,手持短刀、盾牌、梭标等武器,显的很是彪悍呢! 不过吗,这些士兵的队列整齐,可是行动、呐喊之间,却显的有气无力,好像没吃饱饭似的! 还有士兵们的战袍,也非常的破旧了,有的穿着草鞋,有的干脆光着脚丫子,这是一支训练有素、士气高昂,却又物资缺乏的军队啊! …… “诸位请坐,来人啊,设宴!” “遵命!” 一行人进了中军大帐,分宾主落座之后,随着秦良玉一声令下,士兵们端上了酒菜! 酒是川中土烧,没什么名气,但是味道辛辣、回味无穷,使人有一种热血沸腾的感觉,非常适合作为出征酒饮用! 更有粗瓷大海碗,倒满了酒之后,依次摆在众人的面前。 菜以肉类为主,清蒸野鸡、红烧野羊、大锅炖野猪骨头……都是士兵们从嵩山中猎来的野味,也是军中重要的补给来源了。 “这第一碗酒,本帅敬薛小神医,感谢他治好了阿莎的怪病,如此大恩大德,秦、马两家永世不忘!” “干了!” “这第二碗酒,庆祝阿莎身体康复,从此可以像正常人一样,在阳光下生活!” “干了!” …… “小神医真是豪爽,是条好汉子,我们也敬小神医一碗!” 秦良玉连着敬了三碗,薛羽也连着干了三碗,引的将校们纷纷的挑大拇指称赞,军人们都比较豪爽,凡是喝酒痛快的,就是真朋友! 烈酒下肚,气氛活跃起来了,身在军营之中,在坐的又多是将领,酒宴上的话题,自然离不开征战之事了。 众人先是谈了萨尔浒大战,为十几万明军的惨败而感到叹息,也为女真铁骑的强横感到吃惊! 又谈到了这次出征,朝廷调集各路人马北上,能否能扭转辽东的被动局势呢? “本帅奉朝廷的旨意,带领八千子弟兵北上,不日将与女真人开兵见仗,收复失地,薛小友、李公子皆是少年才俊,对这一场战事,不知有何看法呢?” 酒到半酣,秦良玉提问了,即是谈论眼前的战事,也想试一试,这两个少年人有多大的本领! 毕竟对于上位者来说,治病救人只是小道,文韬武略、治国安邦才是大本领! 薛羽、李岩对视一眼,低头沉思片刻,后者率先站了起来……读了无数兵书战策,今天总算派上用场了。 “晚辈却有几句肺腑之言,其中若有不当之处,还请秦帅多多见谅!” “哈哈,本帅虽是一介女流,心胸气魄却不输于男儿,李公子尽管畅所欲言就是了,无论对错与否,本帅绝不怪罪!” “既然如此,晚辈就斗胆直言了,秦帅此番出兵辽东,虽是一腔精忠报国之心,却犯了三项兵家大忌!” “那三项兵家大忌,请公子详细道来!” …… “秦帅麾下将士,都是西南儿郎,自幼生活在温湿潮热之地,如今远赴数千里之外,天气寒冷至极的辽东作战,将士们水土不服,必然多生疾病,严重影响行军作战,此一忌也! 秦帅麾下将士多是步兵,配备的是短刀、盾牌、梭标等兵器,西南一带多山脉,道路崎岖难行,用短兵刃厮杀的确得心应手! 可是在地势平坦的辽东地区,与来去如风、惯用长枪硬弩的女真铁骑对阵,恐怕就难以占到上风了,此二忌也! 古人云: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数千里之远征,淄重粮草更是重中之重,直接关系到将士们的生死存亡! 可是晚辈入营之时,见军中粮草车辆却不多,将士们更是穿单衣、蹬草鞋,有的甚至赤足而行,可见物资极为短缺,此三忌也! 有此兵家三忌,纵然秦帅有精忠报国之心,将士们有奋不顾身之勇,想要战胜强悍的女真人,只怕也是难如登天一般啊!” …… 李岩的一番话说完,大帐内立刻肃静下来了,秦良玉以及数十名将校都停止了吃喝,低头沉思不语! 身为久经沙场的统帅、将领,他们又何尝不知道,李岩说的句句在理,大军的确犯了兵家大忌,出征辽东只怕凶多吉少,可是他们也有不得已的苦衷啊! 先说地域问题吧,萨尔浒之战,大明军队一败涂地,辽东以及九边的精兵强将死伤惨重,一时之间根本来不及补充! 朝廷又急于加强防卫,确保辽东地区不至沦丧,这才抽调了四川、湖广、江浙等地的兵马北上! 旨意已下,谁敢抗拒,明知道南兵北上,肯定会水土不服的,也得硬着头皮出征啊! 再说兵器问题,南方不出产良马,军队均以步兵为主,而以步兵对抗骑兵,本来就处于劣势,弥补劣势的最佳办法,就是大量使用火器了。 大明朝的火器不少,比如红夷大炮、虎蹲炮、三眼火铳、五雷神机等等,都是威力惊人的大杀器! 问题是,这些个大杀器,朝廷大都装备给了守卫京师的三大营,以及镇守九边的精锐部队,至于内地的守卫部队,只能用淘汰下来的残次品了! 西南土司们的兵马,独立性比较强,朝廷是三分利用、七分防备,生怕再出一个杨应龙,再来一场播州之乱,因此上,就连残次的火器也不肯给予! 出征之前,秦良玉多次上书朝廷,陈述远征辽东的艰难,以及兵器上的劣势,希望朝廷多少调拨一些火器,那怕给一两百杆旧火铳也好啊! 可惜这些奏折,全都如泥牛入海一般没了音讯,反倒是催促开拔的旨意接连不断。 秦良玉没有办法,只能带领八千步兵,手持短兵器,去迎战装备精良的女真铁骑了! 最后是军饷、粮草的问题,这方面朝廷倒是没有克扣,而没有克扣的原因,是根本没发放! 朝廷的财政本就困难,靠着加征田赋弄了点钱,既要维持朝廷的日常运转,又要保证皇室的开支、文武百官的俸禄,以及边军的军饷,早已是捉襟见肘了。 因此上,只给了秦良玉一道旨意,让其自行筹措钱粮,以保证大军征战之用! 问题是,秦良玉又不是财神爷转世,去那里筹措钱粮呢? 西南地区落后,出产十分有限,河南又在闹旱灾,百姓们流离失所,饿死者不计其数,那里还有钱粮可征啊? 如今八千将士,一天只能喝两顿稀粥了,饿的走路都没力气,更别提上阵厮杀了,而且营中粮草所剩无几,再过上些日子,只怕稀粥都喝不上了! “李公子所言,的确句句在理,可惜本帅身为军人,保家卫国职责所在,明知其不可为,也不得不勉强为之啊……薛小友,你又有什么高见呢?” “回禀秦帅,晚辈没有什么高见,不过却有两个笨办法,或许能解决一些问题!” “哦,小友速速道来!” 提出问题,并不算本事,能在极端困难的情况下,想出解决的办法,那才是真本事呢! 第97章 宁为鸡头,不做凤尾! 中国幅员辽阔、地貌多变,致使生存环境差异极大,有的地方四季如春,有的地方温热潮湿,还有的地方天寒地冻、干燥少雨,凡此种种,难以类举! 一个人千里远行,因为不适应新的生存环境,极易染上疾病,轻则恶心、呕吐、腹泻;重则高烧不退,甚至丧命,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水土不服了。 好在中国人的祖先很聪明,想出了很多办法,比如三国时期的诸葛亮,就发明了一种药物‘行军散’,对治疗水土不服有奇效! 蜀军南征北战,士兵们却很少染病,就得益于这种药物了。 医圣-李时珍得到过‘行军散’的秘方,认真研究之后,又进行了改良,使其药性更加温和,也更加容易配置了,并记录在了《濒湖脉学》之中! 薛羽虽然没学会医术,却把《濒湖脉学》里面的药方背的滚瓜烂熟。 “请赐笔墨纸砚!” “来人,给薛小友准备笔墨纸砚!” “岩弟,帮忙!” “好勒!” 薛羽口述,李岩执笔,把‘行军散’的配方原原本本写了出来。 此外,还有一个‘雪花膏’的配方,可以预防冻伤,辽东天气寒冷,冻伤一直是个大问题。 萨尔浒之战,明军战败的原因之一,就是从各地抽掉来的兵马,不适应东北的寒冷天气,手上冻的全是血口子,连刀枪都挥舞不动了,又如何与女真铁骑厮杀呢? 女真人可是世代生活在白山黑水中,身体极为耐冻不说,还有各种御寒的办法呢! 一个‘无极膏’的配方,专门治疗脚气的,大军长途跋涉,士兵们很容易患上脚气,又痛又痒,苦不堪言,进而影响战斗了! ………… 薛羽一共背下十几张秘方,从上到下、从里到外全都涉及到了,只要把这些药物配置好,基本上就能解决水土不服的麻烦了。 下一个,就是兵器问题。 薛羽浏览过很多军事网站,还看过无数军事小说,不敢说是个军事家(理论上的),那也是个骨灰级的军事迷了! 克制骑兵的办法,的确知道不少,有些还非常的霸道、残忍呢! 不过吗,考虑到当前形势,只能挑选几种简单、实用,并可以速成的兵器了。 还是薛羽口述,李岩负责描绘,一连画出了几样兵器图形: 白杆钩镰枪--全长一丈两尺,选结实的白蜡木为杆,安装上三棱形精钢枪头,一侧配带刃的弯钩,另一侧配上坚硬的铁环,重有七八斤! 早在秦汉时期,就有人想出了让步兵排列整齐、身披重甲,手持长枪对抗骑兵冲锋的办法了,且效果不错! 与传统的枪尖相比,这种三棱锥的穿透力更强,一扎就是一个血窟窿,想缝合都极为困难,伤者很快就会失血过多而死亡了! 一侧的锋利弯钩,是专门钩马腿用的,只要战马一倒下,骑兵也就失去威力了,近身肉搏的本领还不如步兵呢! 另一侧的铁环,则是砸击用的,专门针对女真人厚重的棉甲! 将采摘的棉花打湿、反复拍打,做成很薄的棉片,再把多张棉片缀成很厚的棉布,两层棉布之间放入铁甲,内外用铜钉固定,一副棉甲就制成了! 棉甲制作容易、价格低廉,还有极好的保暖效果、防御效果,非常适合在寒冷的辽东地区使用,故而成为了八旗兵的标配铠甲! 不过吗,棉甲可以抵挡刀剑、弓箭,甚至是火器,却唯独对钝兵器无能为力! 抡起白杆枪,用上面沉重的铁环,狠狠的砸在棉甲上,不会见到一丝血迹,却能把八旗兵砸的骨断筋折、五脏俱裂! …… 铁蒺藜--有四根伸处的尖刺,长约数寸,无论怎么扔出去,总有一个脚朝上! 这种东西对人用处不大,因为人会趟着地走路,进而把铁蒺藜给踢开,可是战马就没这本事了,只要被刺伤了蹄子,也就没法奔驰了! 只要撒在军阵前面,就能有效的阻止骑兵冲锋了! 三尺长的铁管,上面配上转柄,下面是螺旋形的尖头,两名士兵合作,一个负责扶持,另一个摇动转柄,几下就是一个小型陷马洞! 只要马蹄子踩进去,立刻扭成麻花了,马背上的骑士不摔个骨断筋折,也得大口吐血,失去战斗力! …… 薛羽、李岩配合默契,很快绘制了七八种兵器图形,还清楚的标明了尺寸大小,这样工匠见到之后,很容易就能打造出来了。 “薛小友真是聪明绝顶,有了这几样兵器,足够女真人喝一壶了!” “小友设计的武器,真不是一般的阴狠毒辣,看的我都起鸡皮疙瘩了!” “薛小友,你是治病救人的郎中,还是说以前做过屠夫啊?” …… 秦良玉以及一众将校,都是久经沙场之人,自然清楚这些兵器的价值了,无不面露狂喜之色,每一张图画出来,都要仔细看上十几遍,生怕遗漏了什么! 对待薛羽嘛,先是大声称赞,而后窃窃私语,最后一言不发了,目光中满是畏惧、忌惮之色! 原以为是位小神医,没想到这杀人的本领,可比救人的本领高明多了,说是专门为杀戮而生都不过分。 “秦帅见谅,晚辈只有这点本领了,余者爱莫能助!” 连着解决了两个难题,薛羽脸上却不见一点喜色,因为第三个难题,自己也没有办法了! 八千将士远征,军需物资不是一个小数目,起码要上万石粮食,十几万两银子,以及其他各种物资。 短时间内,纵然薛羽智谋过人,也是没办法做到的。 而没有足够的粮食,将士们饿着肚子,又如何奋勇杀敌呢? 没有足够的银子,就不能大量采买药材、打制兵器,前面那两个问题,也就不算真正的解决了! “小友不仅医术高明,谋略同样高人一等,连着解决了军中两个难题,本帅已经感激不尽了! 本帅可以断言,小友若是从军的话,日后必定前程似锦,成为三四品的大员不成问题!” 秦良玉当然知道,没有钱粮的话,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不过能得到药方和兵器图形,已经让她喜出望外了,这些东西用在战场上,或许就能挽救几千名、几万名士兵的性命,甚至是能扭转辽东战局呢! 对薛羽的才能,秦良玉更是欣赏至极,故而言语中做出了暗示,邀请薛羽加入军中,想培养成自己的左膀右臂,以后为马家子孙保驾护航! “呵呵,多谢秦帅赏识,不过晚辈苦读圣贤书,想通过科举入仕,并无披坚执锐之心,故而不敢从命!” 投入秦良玉麾下,到沙场上建功立业,倒是一条不错的出路,可薛羽略加沉思,还是很委婉、又很坚定的拒绝了。 科举入仕当然是借口了,薛羽从没有当文官的心思,因为未来是一个乱世! 乱世,是武将们纵横捭阖、建功立业的世界,故而当兵才是王道! 拒绝的真正原因吗,是薛羽不想屈居人下! 薛羽想过了,如果自己加入这支军队,肯定会受到秦良玉重用的,并凭着功劳步步高升,用一二十年的时间,可以当上参将、副将之类的官职。 之后吗,就再也没有提升的空间了! 因为这支军队,是秦、马两家合力组建的子弟兵,也只有秦、马两家的嫡系子弟,才能指挥这支军队! 薛羽这样的外来者,就算能力再强、功劳再大,也只能充当军师、副将之类的角色,为他人做嫁衣,而永远无法成为这支军队的统帅! 男子汉、大丈夫,宁为鸡头,不做凤尾! 薛羽表面谦和,骨子里其实挺傲气的,绝不会屈居人下,要做就做老大! 以前做流浪儿的时候,自己就是老大! 以后无论做什么,自己依旧要做老大! 至于军队吗,等到了西北之后,自己会组建出一支战力强悍、纪律严明,且对自己唯命是从的薛家军。 “既然如此,本帅就恭祝小友早日金榜题名了!” “多谢秦帅!” 薛羽不愿从军,秦良玉也不好强求,一句道贺,算是把事情揭过去了,不过她隐隐感觉到了,薛羽拒绝的原因,只怕没那么简单! “薛小友智谋过人,不知对辽东战局,又有何见解呢,还望不吝赐教!” “好,我再谈一谈辽东的局势,请赐宝剑一用!” 发明几件兵器,顶多是工匠之才,指点江山、挥斥方遒,那才是统帅之才呢! 第98章 对辽东时局的分析! “女真人,乃是肃慎、挹娄、勿吉、靺鞨等古老部族的后裔,世代居住在白山黑水之间,分成大小数百部落,以渔猎、采集为生,在恶劣的生存环境下,养成出了吃苦耐劳、强悍善战的民族性格! 大明立国之初,在东北设立了奴儿干都司,一面驻扎重兵,震慑女真各部落,使其不敢轻举妄动! 一面册封女真各部首领官职,并准许定期进京朝贡,缕缕赏赐金银、丝绸等物,以收其心! 如此恩威并施之下,使得辽东地区在两百多年时间里,一直平安无事! 可是到了万历二十年,丰臣秀吉崛起于日本,并出兵侵略朝鲜,朝鲜军队抵挡不住,节节败退,八郡之地尽失,只好向大明天子求救! 大明天子应其请求,抽掉辽东地区的大军,进入朝鲜对决倭军,前后历时七年之久,历经大小百余战,终于将其赶回了日本四岛之上,赢得了胜利,不过也付出了极大代价! 七年之间,人马死伤十余万,军费开支上千万,自从张居正改革以来,大明朝数十年积累之财富,几乎是消耗殆尽! 而趁着大军远征朝鲜,辽东防务空虚之际,女真人逐渐强盛起来,并出现了努尔哈赤这样的枭雄,迅速统一了女真各部,建立八旗制度,开国定都,分封百官,大有与大明朝廷分庭抗礼之势!” …… 说话之间,薛羽以剑做笔,在中军大帐的地面上,绘画出了东北一带的地形图,捎带着把蒙古、朝鲜、日本全都画进去了。 各处的山脉、河流、城池、交通要道……也都标记出来了,就连海岸线,以及沿海小岛屿都纹丝不差! 身为一名勘探员,薛羽早就把中国地图、世界地图深深的烙印在脑海中,就算是闭着眼睛,也不会画错的。 很快的,地形图画好了,而帐内众人的下巴,也快掉到地上了! 尤其是秦良玉和她的两个兄弟,身为军中高级将领,他们经常在地图上排兵布阵的,可即便是大明朝廷绘制的全舆图,也没眼前这副草图精细吧? 非亲身游历天下者,绝对绘制不出这般精致的地图! 可一个十几岁的少年,就算把两条腿跑断了,又能游历多少地方呢? 答案只有一个,就是他有一个上知天文、下晓地理,曾经游历天下九州的睿智师傅,也只有这样的高人,才能调教出如此妖孽的徒弟吧? 这位高人是谁,又隐居在那里呢,众人眼中都画起了问号? 只有小鼠、百花蛇例外,他们可是跟薛羽一起长大的,深知老大一直在河间府流浪,从没有游历过天下,更没有什么师傅了。 至于老大为何能无师自通,还有这一路上种种的惊艳表现,他们想不明白,也没有多问! 不管如何变化,老大永远是老大,知道这一点就足够了! 薛羽执剑在手,对着地图,继续讲解辽东的局势…… “努尔哈赤称汗之后,以‘七大恨’为借口出兵,攻略辽东一带的城池,杀戮百姓,掠夺财物。 大明朝廷震怒,调动大军征讨,却因为准备不足、谋划不周、轻敌大意等诸多问题,在萨尔浒遭到了惨败,人马损失极为巨大,开原、铁岭几座重镇也随之失手! 努尔哈赤获胜之后,一面北取叶赫,西抚蒙古,扩充自己的军事实力,一面屯兵于浑河上游,大有攻取沈阳、辽阳,进而席卷整个辽东之势! 大明朝廷方面,则抽掉南省几支精锐人马,云集辽东地区,准备再次与女真人决战,一雪萨尔浒兵败之耻,这就是辽东的局势了。 不过嘛,女真人得胜之后,需要一段时间的休整,大明一方也要抽调兵马、准备钱粮,故而双方决战的时间,当在明年的六七月份左右!” …… 薛羽把手中宝剑,插在了辽阳、沈阳之间的位置,心中暗暗叹息。 一场大战即将爆发,不知有多少将士战死沙场,又有多少城池毁于战火? “那以小友之见,这次大战,双方胜负如何呢?” “这个嘛,决定胜败的原因太多了,统帅、兵员、粮草、天气、地形都要考虑其中,晚辈只是一个凡夫俗子,又岂能未卜先知呢!” 身为穿越者,薛羽当然知道了,这次的惊天大战,仍会以大明一方的惨败而告终,损失大量的精锐人马不说,辽阳、沈阳以及辽河以东地区,都会沦陷在女真人手中! 与此同时,大明皇宫发生剧变,一月之间,两易天子,朝野为之人心惶惶,天下随之动荡不安啊! 这些事情牵扯太大了,中军帐内的人又太多,薛羽一个字也不敢提,否则消息泄露出去,自己吃饭的家伙只怕难保啊! 可眼看着万千将士赴死,无数百姓流离失所,自己真的冷眼旁观吗,又能做些什么呢? “晚辈有些疲惫了,想休息一下!” “本帅已经下令,为小友搭建了一座大帐,军中条件简陋,还请勿要嫌弃!” “多谢了!” 薛羽带着李岩、无言等人休息去了,阿莎也蹦蹦跳跳的跟在后面。 秦良玉以及数十名将校则留在了大帐内,认真的查看地图、商议军机,今天发生的事情,带给她们的震动太大了! 而这一商议,就是整整一夜! 薛羽在营中待了三天,就是陪着阿莎玩耍,并给她调理身体,期间秦良玉多次邀请他参加军中会议,都被薛羽婉言拒绝了。 拒绝的原因,就是表明一个态度,该说的自己已经说了,但自己不会加入这支军队的。 …… 三天之后,薛羽起身告辞了,秦良玉带领一众将校出营三十里相送! “送君千里,终有一别,秦帅请留步吧!” “祝各位小友,一路顺风,旅途平安!” …… “呜呜,羽哥哥,阿莎舍不得你!” “阿莎乖,哥哥也舍不得你,可哥哥还有事情要办,咱们只能暂且分开了,不过哥哥答应你,以后有了机会,一定会去四川找你的,阿莎要好好的调养身体,希望下次见到的时候,阿莎已经变成大美女了!” “咱们拉勾!” “好,拉勾!” 离别之时,阿莎嚎啕大哭,拽着衣襟不愿松开,薛羽又是安慰,又是拉勾的,费了好大力气才把小姑娘给哄好了。 同时暗暗叹息,别的穿越者,都是一路上艳遇不断,各种的收大美女,最后组成一个庞大的后宫集团! 怎么自己遇到的,全是这种小萝莉呢? 现在只能祈祷,小萝莉们快点长大,自己就有福可享了,呵呵! 薛羽、李岩等人告辞上路了,直奔洛阳城而去,阿莎望着远去的身影,目光中满是不舍之色! 其实同样不舍的,还有秦良玉,以及她的两个兄弟秦邦屏、秦民屏。 “大帅,此子才智过人,如此放他离开太可惜了,不如强行留下,裹携着一同前往辽东,对此次出征大有好处。” “是啊,就算他不愿意,也可以慢慢的劝说,反正人在军中,也容不得他不答应了! 等大军凯旋之后,再从秦、马两家的适龄女子中,挑选出一个相貌出众的,嫁给他做妻子,有了这层姻亲关系,他也就甘愿留在军中效力了!” 秦家兄弟强烈建议,把薛羽强行扣留在军中,也好收为己用。 秦良玉犹豫半饷,三次把手举了起来,又三次收了回来,最终叹息着摇了摇头。 “算了吧,君子不强人所难,就算留下他的人,也留不下他的心,反而结下愁怨! 再说了,此子不是池中之物,放他到更广阔的地方,当有更大的作为,如此对秦、马两家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 “奶奶,羽哥哥留下一封书信,说等他走远了之后,再让阿莎交给你!” “哦,拿来我看!” 傍晚时分,秦良玉正在中军帐苦思战事呢,阿莎悄悄跑了进来,还掏出一封书信,上面四个字:秦帅亲启! 字歪歪扭扭的,就像蜘蛛爬的一样难看。 秦良玉皱皱眉头,抽出信纸观看,上面的字一样丑的厉害: ‘辽东之战,凶险万分,秦帅宜小心谨慎,切不可孤军深入,当驻军于浑河西岸,深沟高垒,凭险拒敌,同时谨守后路,见机行事!’ “谨守后路,见机行事……这是让我见事不妙,撒丫子就跑啊,这场辽东之战,只怕凶多吉少了!” 看完书信,秦良玉叹息良久,又有点后悔放薛羽离开了,这是放走了一头猛虎,还是放走了一条蛟龙呢? 第99章 再忽悠一个大的! 洛阳地处中原腹心,西依秦岭,东临嵩岳,北靠太行山,南望伏牛山,素有‘河山拱戴,形势甲于天下’之说! 因为有地形之利,先后有夏、商、周、东汉、曹魏、西晋、北魏、隋、唐、后梁、后唐、后晋共计十二个朝代在此定都,历史极为悠久! 洛阳不仅是历史名城,更是河南境内首屈一指的富庶之地,人口超过了百万,物产极为丰富,四方商旅汇集于此,大小商铺不计其数! 正因如此,万历皇帝才把洛阳城,作为自己爱子的封地。 对于朱常洵来说,这是一件大好事! 对于洛阳的百姓们来说,则是一件倒霉事了! 八月二十日,薛羽、李岩一行人来到了洛阳附近,随即就被震惊住了,不是惊讶于洛阳城的雄伟壮观,而是惊讶于灾情之严重! 放眼望去,洛阳城外的旷野中,大地干裂,庄稼枯死,野菜、草根全都被挖掘干净了,树叶、树皮也都没有了,只剩下一根根光秃秃的树干! 饿死的灾民随处可见,多的都来不及掩埋了,加之天气炎热,尸体很快就腐烂掉了,方圆数百里都是冲天的臭气! 一些尸体上的肉不见了,有的是被野兽啃食了,有的被利刃割走了! 野兽是不会用刀子的,会用刀子的只能是人。 因为灾情严重,饥肠辘辘的灾民们,已经到了‘人相食’的地步,地狱中的景象,恐怕也不过如此了吧? “呕!呕!” 此情此景,李岩直接就看吐了,一口接着一口的,最后胃里没有东西可吐,依旧一个劲的干呕! 无言和尚不能说话,双手合拾,默念经文,超度枉死者们的灵魂,不过以他一己之力,恐怕超度不了这数以十万计的鬼魂! 薛羽一言不发,只是低头沉思着什么! 虽然力量有限,众人还是决定救济一下灾民,粮食已经没有了,只好把剩下的牲畜都施舍了出去。 一匹匹的牲畜被宰杀,肉放进锅里,刚煮到三分熟,就被灾民们争抢光了,撕咬生肉的劲头,与野兽没啥区别了! 最后只有李岩的‘奶娘、奶兄弟’幸免遇难,其余的牲畜全没了,车辆也就没用了,一行人只好步行前进! …… 洛阳城东三十里,有一座李家的庄园,规模不小,有房屋数百座、佃户千于人! 得知李公子到来了,庄头急忙带人出来迎接,并准备好了丰盛的饭菜,舒服的房间,热情招待一行人! 队伍安顿好之后,李岩召集各处店铺的掌柜,前来汇报一下账目,同时派人到洛水码头,去联系一下船队! 薛羽带着小鼠、百花蛇,去寻找张小旗等人去了,没费什么力气,在城外转悠了大半圈就找到了。 在分别的时候,薛羽就交代过了,让队伍在洛阳城外等着自己,而且在营地附近的高处插一面红色旗帜! 红色最是显眼了,十几里之外都能看到,薛羽等人见到了旗帜,自然也就找到队伍了。 队伍驻扎在一条几乎干枯的小河旁,搭建起了大片窝棚,作为暂时的容身之地,还砌起了几十个灶台,修建了两排茅房,打扫的很干净,颇有一点军事化管理的感觉! “薛小兄弟,你总算是赶上来了,大家伙都为你担心呢!” “路上遇到一些事,因此耽搁了行程,大家都还好吧?” “都挺好的,这一路走过来还算顺利!” 得知薛羽来了,张小旗带着众人出来迎接,双方见面以后,少不得一阵的寒暄! 不过在寒暄之余,薛羽也有点吃惊,记得在杞县分开之时,队伍里只剩下不到两百人了,可是现在粗略的看了一下,营地里两千人都不止呢! 原来张小旗带着队伍西进,途中不断的遇到掉队的、奄奄一息的移民,不忍见他们活活饿死,就收编进了队伍中,结果就形成了现在的规模! 这还是有意的控制呢,否则收容上万人都不成问题,如今的河南府境内,可是旱情严重、灾民遍地啊! 人数多了,消耗自然就大! 幸好在杞县的时候,领取了大量的粮食,再加上盗墓得来的钱财,以及从李家弄来的五箱银子,这才没有饿死人! 不过这一路行来,钱财也消耗的差不多了,如果薛羽再不出现,张小旗和胡大锤等人,都准备再当一回土夫子了。 洛阳是古都,不远的北邙山中,有大量帝王将相的陵墓,因为灾情太严重了,不少饥民都当起了盗墓贼,甚至光天化日之下,就成群结队的偷坟掘墓,连官府都无法制止! 一时间,大小陵墓挖掘殆尽,陪葬品洗劫一空,那些帝王将相的尸骨,则抛弃的漫山遍野皆是! “老大,快叫老大!” “老大好!” “嗯,大家好!” 猴子、大黑也跑来了,身后跟着上百个孩子,少部分是从河间府带出来的,余者都是路上捡的。 小伙伴们相见,自然又是一番亲热了。 接下来,薛羽带领着众人,放弃了这个营地,前往李家的庄园里居住,好好的修整一番,再继续启程前往陕西! 两千多人的吃喝用度,自然有李岩负责了,好在庄园里有些储备,让大家吃饱饭还是不成问题的。 正在吃喝之间,又有好消息传来,项管事在洛水码头找到了一支大型船队,明天就要启程西进了,直奔陕西而去! 已经跟船老大商议好了,薛羽他们这支队伍,明天就可以坐着船,沿着洛水逆流而上,估计七八天左右,就能抵达渭南地区了。 然后步行一两天路程,就能到达潼关,那是移民的聚集地点! 换而言之,薛羽等人的这次千里大移民,基本上算是以胜利告终了。 ………… 当天晚上,李岩在庄园内设宴,算是为薛羽践行,小鼠、百花蛇、猴子、大黑、无言和尚,以及张小旗、胡大锤都位列其中,大家开怀痛饮,极为热闹! “羽哥,路上多加保重啊,到了陕西之后,记得送一封平安信回来,如果事情不顺利,那就返回洛阳来,小弟一定扫榻相迎!” “岩弟,你也多保重啊,牛奶记得按时喝,千万别忘了!” …… 多日相处下来,薛羽、李岩早已情同手足了,如今就要分开,心中都是万分不舍。 除了不舍,薛羽心中还有一种失落感,总感觉自己还有什么事情没做,就这样离开了? …… “嗯,什么声音?” “来人啊,去查看一下!” “是!” 正在吃喝之间,隐约听到一阵喊杀声,感觉离着不太远,李岩派人出去查看,很快就查清楚了,原来是一伙灾民忍耐不住饥饿,冲进了附近的一座福王名下的庄园里抢夺粮食。 官府立刻出兵镇压,打死、打伤了不少灾民,不过福王府的那座庄园,也被愤怒的灾民们放火焚毁了! 同样的事情,最近已经发生十多次了! 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 不过这件事情,也让薛羽下定了决心,自己现在还不能走,要留下来,为灾民们做一些事情! 不过以自己的能力,是救济不了百万灾民的。 可是有一个人,却拥有这样的能力。 而自己,则有忽悠这个人的能力! …… “诸位,我有一个计划,或许能解救河南府的百万灾民,不过要冒巨大风险,甚至会千刀万剐、死无全尸,你们可愿与我一同行事吗?” 薛羽神色严肃的,目视着李岩、张小旗、胡大锤、无言和尚四个人,征求他们的意见! 至于小鼠、百花蛇、猴子、大黑四个根本不必问,别说是冒风险了,就算是自己下地狱,他们也会紧紧跟随的。 “羽哥,小弟愿助一臂之力!”李岩第一个表态了。 无言和尚不能说话,用手语比划着:阿弥陀佛,只要能解救苍生之苦,下地狱又有何妨,小僧愿听驱策! “薛小兄弟,我们跟你干了!”张小旗、胡大锤也是仗义之人,同样表态支持了。 不过大家都在猜测着,薛羽到底要干什么,莫非还是偷坟掘墓吗? 又或者,就像忽悠李主簿一样,再忽悠一位官员,取其家财,救济百姓? “我准备忽悠一个人,也只有这个人,才有能力救济百万灾民。”薛羽说出了目的,果然是故技重施,又要给人下套了。 问题是,在洛阳这个地界上,谁有这么充足的财力,能救济百万灾民呢? “薛小兄弟,你这次要忽悠的恐怕不是一般人吧,莫非是领国家俸禄者?” “没错!” “是什么人?” “呵呵,你们猜猜看!” 在坐众人里面,张小旗最为老成稳重了,加之卫所军官出身,对大明官场略知一二,大胆的猜测了起来。 “七品县太爷?” “小小七品芝麻官,又能救济几个灾民,往大了猜吧!” “五品知府?” “放开胆子,再往大了猜!” “难道是河南的布政使,那可是正三品高官,掌管着一省的行政大权,此事太过冒险了,还望小兄弟从长计议!”张小旗的脸都吓白了,这位薛小兄弟的胆子也太大了吧? “呵呵,小旗官请放心,我要忽悠的对象,不是河南布政使!” “那就好,那就好啊!” “此人的身份地位嘛,比河南布政使还要高上一些呢!” “噗通!” 薛羽话音未落,张小旗一屁股坐在地上了,浑身颤抖,张口结舌,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了。 其他人也是脸色大变,因为在洛阳这个地方,比布政使的身份地位还高的,那就只有一个人了--福王朱常洵! 忽悠一位王爷千岁,这就跟跑到阴曹地府,忽悠阎王爷没多大区别了! 第100章 冒充皇帝的使者! 对于一个大忽悠来说,上天可以忽悠玉皇,入地可以忽悠阎王,妖魔鬼怪、芸芸众生皆可忽悠,一个王爷又算什么? 再说了,忽悠王者的事情,古人早就做过了! 战国时期著名纵横家张仪,就凭着两行伶俐齿,三寸不烂舌,连着忽悠了魏、韩、齐、楚四国的大王,其中楚怀王还被忽悠了两次,丢失了大片国土不说,还乖乖的把太子送到了秦国作人质! 苏秦就更厉害了,一口气忽悠了东方六国合纵,使强秦不敢出函谷关十五年,又任合纵长,佩戴六国相印,叱咤风云,天下敬仰! 古人能够做到的,薛羽自信也可以做到,区区一个福王罢了,非把他忽悠瘸了不可! “羽哥,你是想游说福王,让他开仓放粮,救济百姓?可是小弟听人说,这个福王嗜财如命,又极为吝啬,想让他往外掏银子,只怕不是一件容易事啊!” 李岩果然聪明,立刻猜到了薛羽的用意。 不过忽悠一位藩王,且不说要天大的胆子,难度也不是一般大! “福王府的亿万钱财,皆是搜刮的民脂民膏,咱们想个办法,把这些钱财弄出来救济百姓,乃是替天行道,福王吝啬不假,可是人皆有贪欲,只要把他的贪心吊起来,再略施一点手段,他就会乖乖的就范了。” 穿越之前,薛羽喜欢看法制节目,里面介绍过很多骗局,其实这些骗局并不高明,稍微有点常识就能识破了。 可还是有很多人上当受骗了,其中不乏大学教授、博士导师这样的聪明人,究其原因,就在一个‘贪’字上! 人起贪心,智商就会直线下降,骗起这种人来,不比骗三岁小孩难多少! “羽哥言之有理,贪欲的确可以让人中计,可是以福王之尊贵,什么东西能让他动心呢?” 李岩再次发问。 是啊,与李主簿那种小人物不同,福王可是当今皇帝的爱子,自幼享受荣华富贵,眼界不是一般的高啊! 论土地,福王有数万倾的庄田,位居天下藩王之首! 论财富,福王府里有的是奇珍异宝、金山银海,那是真的富可敌国! 论美色,福王府里妻妾成群,丫鬟、侍女无数,个个都是万里挑一的绝色美女! 一个男人想要的,福王朱常洵全都拥有了,还有什么能让他动心呢? “呵呵,福王富甲天下,妻妾成群不假,可有一样东西,绝对能让他为之动心!” “什么?” “皇位!” 福王再是尊贵,可依旧是臣子,位居万万人之上,却在一人之下! 只有皇帝,才是至高无上的存在! 男人,谁不想做皇帝呢,而且距离皇位越近的人,心里就想的越厉害,因为他知道那张龙椅有多大的魔力! “大家过来,听听我的详细计划!” “啊?” “哦!” “薛小兄弟,你的胆子也太大了吧,这不是进了龙潭虎穴吗?” “呵呵,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薛羽的计划并不复杂,就是冒充万历皇帝的使者,想办法进入王府之中,而后以皇位为诱饵,好好的忽悠福王一通,让他开仓放粮、救济百姓! 福王身为人子,就算是再吝啬,也不能不听老子的话吧? 退一步说,老子的话可以不听,皇帝的旨意,他绝不敢违背的。 可话又说回来了,皇帝的使者不是好假冒的,得有过人的智慧、胆量不说,还得有证明身份的信物,以及有几个随从才行,否则无法让福王相信的! 而皇宫里的信物,不是随便能弄到的,皇室的随从人员,也不是谁都能冒充的啊! 这个问题,如何解决呢? “张小旗官,如果我所料不错,你以前是锦衣卫中人吧?” “小兄弟果然慧眼如炬,我张家祖上曾经是太祖爷的亲兵,因为征战有功,特授予锦衣卫百户之职,并准许子孙世袭官职。 家父病故之后,本该由我接替职位的,可惜我性格刚烈,不会讨上官们的欢心,又没有钱上下打点。 结果百户的官职,被一个托关系、走后门的家伙抢走了,而我被赶出了锦衣卫,发配到河间府卫所,做了一名小旗官!” 说话间,张小旗拔出了佩刀,狭长、笔直、锋利无比,正是一柄秀春刀! 而绣春刀,是锦衣卫高级军官的标志之一! “张小旗官,你手下的五个弟兄,可以信任吗?” “这个放心,他们都是我爹的旧部,生死之交,一起从锦衣卫里赶出来的,绝对可以信任!” “那就再好不过了,猴子,把东西拿出来!” “是,老大!” 自从移民开始,猴子就背着一个盒子,人不离盒,盒不离人,就连睡觉都要抱在怀里! 放在桌案上,打开之后,里面赫然是一套飞鱼服,一枚银制的腰牌,上面还有编号呢! 是血洗猛虎帮之时,顺手牵羊弄来的,如今正好派上用场了! “薛小兄弟,这些东西那里弄来的?” 张小旗出身锦衣卫,自然认识这两件东西了,而且他看的出来,飞鱼服、银腰牌不是伪造的,而是货真价实的! 这些东西,不可能流落民间的,薛羽又是如何得到的呢? 难道说,他的祖上也是锦衣卫出身? 又或者,他盗过锦衣卫高官的坟墓,这些都是陪葬品? 张小旗胡思乱想着,越想越觉得薛羽深不可测! “不必多问了,从现在开始,你就是锦衣卫千户,其他五名弟兄充做校尉,而你们的任务就是,保护皇帝陛下的秘使前来洛阳,向福王传达口谕,明白了吗?” “明白了,我干!” 张小旗平生最郁闷的事,就是丢了世袭的官职,并被赶出了锦衣卫。 如今有机会穿上飞鱼服,成为锦衣卫千户大人,虽然是临时冒充的,也是相当过瘾,自然是千肯万肯了。 而且他也知道,自己和薛羽是拴在一根绳上的蚂蚱,想不干也是不行的,还不如痛快的点头。 当即换上了飞鱼服,系好银花腰带,穿上皂底官靴,怀揣银腰牌,再佩戴好了绣春刀……原本落魄的小旗官,瞬间变成了威风凛凛的锦衣卫千户,人配衣裳马配鞍这句话,真是一点不假! 另外还需要五套、锦衣卫校尉穿的青绿色锦绣服,以及五柄雁翎刀! 锦绣服比较简单,扯上几匹丝绸,再从庄子里找几个手艺好的妇人,按照尺寸缝制就行了,三两天内就能弄好! 至于雁翎刀嘛,随便找一家大型铁匠铺,多花点银子就能买到了! 大明律规定:‘民间不得打造、私藏兵刃,违者流放三千里!’ 可是嘉靖、隆庆以来,律法松弛,社会动荡,民间私造兵器者不计其数,就连官府都懒得追查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这下随从算是有了,薛羽还有一柄紫薇软剑,一件金丝软甲,都是从大明皇宫里流出来的,正经的御用之物,应该可以充做信物! 还有一尊羊脂玉长寿佛像,也是御赐之物,或许可以派上用场! 可光有这些还不行,要想让福王中计,还得再用一些手段才行! “岩弟,你编一首儿歌出来,就说福王要一飞冲天,有天子之命! 猴子、大黑,你们几个负责悄悄的传唱出去,唱的人越多越好,咱们先把福王的胃口吊起来!” “知道了!” …… “胡老大,你带着几个人去一趟北邙山,那里有很多的古墓、古碑,你们弄一块石碑回来,越古旧越好,最好是字迹模糊看不清的,另外吗,你们的人里面,有没有会刻字的石匠?” “放心吧,找石碑的事情,就包在俺老胡身上了,黄鳝鱼就是石匠,以前经常给大户人家刻碑文,这事交给他准没错!” “好!” …… 薛羽给每个人都安排了事情,分工明确,紧密合作,确保这次的事情万无一失! 不过还有一个关键问题,就是由谁来冒充这个使者! 上门忽悠一位藩王,非胆大包天,心细如发,又随机应变者不能为之! 而在场的这些人,恐怕只有薛羽、李岩有这个本领了! 李岩是宦官子弟,以后要步入仕途的,没准还要跟福王府的人打交道,由他出面不太合适! 因此上,只能由薛羽担任这个艰巨任务了! 薛羽本想冒充钦差大臣的,可是能做钦差大臣的,必然是朝廷重臣,名声大、脸又熟,冒充起来太容易露馅了。 而且自己这个年纪,咋看也不像位朝廷重臣啊! 只能退而求其次,冒充一下小宦官了! 万历皇帝派心腹小宦官,来到洛阳向福王秘密传达口谕,这也算合情合理的事了! 一想到要冒充宦官,薛羽就……呕! 可是为了河南府百万灾民,也只能自我牺牲一下了,反正是临时冒充,又不是真的挥刀自宫! 宦官什么样子,薛羽从没见到过,因为二十一世纪之时,这种工作早就绝迹了。 想来跟影视作品里的宦官差不多吧,挑一个来模仿也就是了,最好的是明朝的太监,模仿谁好呢? 《天下第一》里的曹正淳,太过阴险狡诈了,年纪差距也大,不好模仿啊! 《新龙门客栈》里的曹少钦,太过霸道了,不好拿捏! 要不然,就是他吧,自己最喜欢的一个角色! …… “诸位,从现在开始,我要用一个新名字了!” “叫什么?” “雨化田!” 第101章 雨化田! 统领宫中,权倾朝野,长臂一挥,围捕侠士千里之外,马鞭一指,追杀妃嫔大漠之间。 论身手,世间几人出其右,论心智,狡黠布局谁人察,怎奈何,一点骄傲全盘皆输,十分野心尽付黄沙! …… 雨化田是个影视角色,其原型就是大名鼎鼎的、明成化年间的西厂督主-汪直,权倾朝野的大太监! 以往太监的形象,大都是扭扭捏捏的娘炮状,看着就让人作呕! 雨化田的出现,让世人知道了,什么是阴柔的霸道! 对这个角色,薛羽非常喜欢,爱屋及乌之下,反复看了多遍的《龙门飞甲》,把雨化田的一举一动、一眸一笑,都牢记在了脑海中! “人多有用吗?人一多顾虑就多,我倒要看看谁肯当替死鬼!” “龙门飞甲,便知真假,军机暗语一定要记住,记不住的话,我就刻在你的胸口上!” …… 之后几天里,薛羽把自己关在了屋子里,按照记忆,认真模仿,以尽快进入雨化田这个角色! 不得不说,薛羽却有几分演戏的天赋,几天模仿下来,已经有七八分神似了,凭借这样的演技,就算拿不到小金人,也能拿个小金扫把! 动作、神态都过关了,还有一个声音问题,宦官说话的声音,与正常人区别很大的! 好在十四岁的少年,还没有进入变声期,嗓音比较轻柔,薛羽又狂喝白糖水,喝的嗓子眼齁甜,这样说话的声音就变的尖锐了! 又让李岩利用身份,结交洛阳的权贵们,暗中探听福王府的消息,包括福王的性格、爱好,生活习惯,有几个王妃、几个王子,手下有什么重要属官,都要探查清楚了,薛羽则以最快的速度,把这些资料牢牢记在心中! 同时反复推测着,进入王府之后,会遇到什么人、什么事,又该如何应对! 忽悠藩王,并非易事,唯有充分准备,才有成功希望! 其他人也没闲着,各有各的角色: 张小旗,充当锦衣卫千户-王林,好与腰牌上的名字吻合,锦衣卫编制庞大,千户级别的官员就有数十位,除了内部人员,谁又知道真假呢? 为了安全起见,他还把络腮胡子给剃了,露出一副颇为英俊的面孔,事后再把胡子养起来,就不怕被追查了。 无言和尚,改称‘无语禅师’,冒充京师护国寺的僧人,护国寺是京师八大寺庙之一,且与皇室关系密切,寺内僧人们经常进出皇宫、王府,为凤子龙孙们消灾祈福! 那尊玉质无量寿佛,也由他负责抱着,充作皇帝赐给福王的礼物,这样就能证明一行人的身份不假了。 …… 与此同时,李岩也编好了一首童谣,而后派心腹人拿着馒头上街,教那些小乞丐们传唱。 学会的,就给一个馒头! 结果短短几天时间,这首童谣就风靡洛阳城了,歌词如下: 中州旱,洛水枯, 西南雨,洵水流, 二水本一源, 兴衰各有命, 福字倒着写, 天子出洛阳! 在中国历史上,童谣往往与政治联系在一起,比如汉献帝元年,长安有童谣传唱:‘千里草,何青青。十日卜,不得生!’ 结果没过多久,权臣董卓就被杀掉了! 还有建文帝削藩之时,民间也有童谣:‘莫逐燕,莫逐燕,逐燕日高飞,高飞上帝畿!’ 后来燕王朱棣起兵靖难,夺了大明江山,正应了高飞上帝畿之语! 因此洛阳的百姓们,也在暗暗猜测着,新出现的这首童谣,又有什么寓意呢,福字倒着写,莫非与福王有关系吗? 没过两天,一座王府的田园里面,佃户们挖菜地的时候,竟然挖出一块石碑来,上面长满了青苔,一看就是古老之物,隐约还有字迹! 认真清洗之后,终于看出来了,竟是一个头充下、脚冲上的‘福’字! 福字倒着写,与传唱的童谣不谋而合了。 佃户们知道此事非小,连忙赶着大车,把石碑送进了福王府中,福王本人是否看了石碑,看完后心情如何,没有人知道! 人们只知道,佃户们领到了五百两银子的赏赐,还一下免了整整三年的田租,高兴的扭着秧歌回了家! 这件事情立刻轰动来了,街头巷尾议论纷纷,都在童谣和石碑的事情,并以极快的速度,向洛阳周边扩散着! 与此同时,薛羽等人也准备妥当,开始行动了。 既然是秘使,就不能大摇大摆的进城,一行人穿着平常衣服,谎称是京师来的客商,悄悄的进了洛阳城,直奔福王府邸! 李岩以后还要在洛阳混呢,不好抛头露面的,负责在外面接应。 ………… “这就是福王的府邸?” “没错,就是这里!” “真像啊,够气派!” 福王府位于洛阳城南区,占地两百亩左右,里面有大小宫殿二十多座,房屋数千间,雕梁画栋,金碧辉煌,完全就是小一号的紫禁城! 之前就听说了,万历皇帝宠爱福王,迟迟不肯让他离开京城,后来受庭击案的影响,才迫不得已让他就藩洛阳城! 又担心儿子受委屈,不惜人力、物力、财力,为他修建了这座福王府,历时数年才竣工,无论是建筑面积,还是奢侈程度,均是寻常王府的十倍! 今日一见,真是一点不假啊! 有意思的是,福王府的大门、柱子、灯笼上面,竟然全贴着红色‘福’字,还都是倒着贴的。 “呵呵!” 薛羽一阵冷笑,之前自己还担心呢,生怕朱常洵没有野心,就甘愿当一个混吃等死的藩王! 那样的话,就算自己的计划再周密,也休想从他的兜里掏出银子! 现在好了,朱常洵的权利欲,已经被吊起来了,利欲熏心,心迷眼瞎,现在上门去忽悠,肯定事半而功倍! 问题是,如何进入福王府呢? 直接上门肯定不行,那样惊动的人太多了,朱常洵固然不算聪明,可是他手下有大批的属官,其中肯定不乏心明眼亮之人,一旦被看出破绽就麻烦了! 与忽悠李主簿那次不同,纵然是露馅了,还可以夺路而逃,不会有生命危险! 可是进了福王府,就像进了龙潭虎穴,一旦计划失败了,根本没有逃走的机会,非得千刀万剐、挫骨扬灰不可! 最好的办法,就是悄悄进入福王府,再跟朱常洵单独见面,忽悠成功之后,立刻逃之夭夭,这样才能把风险降到最低! 薛羽等人围着王府,一连转悠了七八圈,把两条腿都给遛细了,也没想到好办法。 …… “雨公子,弟兄们都溜饿了,是不是找个地方吃饭?” “嗯,先去吃饭,填饱肚子,再想办法!” 一行人离开了王府,寻找可以吃饭的地方,那知刚转出两条街来,眼前出现一座巨大建筑物! 主体是五座高楼,飞檐峭壁,装饰奢华,按照东、南、西、北中分布着,彼此之间有飞桥连接,形成了一个整体! 东面是正门,挂着一块巨大的牌匾:快活楼! 不时有衣着华丽的公子哥,以及大腹便便的商贾进进出出的,另有十几名小斯在门口负责接待! 洛阳是福王的封地,这样一座豪华的酒楼,十之八九跟福王府有关系! “小鼠,去查一查这座楼的底细!” “明白!” 小鼠果然是干谍报的材料,很快就打听明白了,这座快活楼,果然是福王府的产业,也是洛阳城内第一消金窟! 里面装饰奢华,吃喝玩乐一应俱全,还有美貌的侍女伺候,因此上,吸引了无数富家子弟、豪商巨贾前来一掷千金,也为福王府带来了巨大收益。 就连福王-朱常洵也经常自夸,这座快活楼,就是自己手中一只会下金蛋的老母鸡! 另外吗,福王府里的人,也经常跑到这里来快活一下子! “福王府的人经常来这里,很好,咱们就住这里了,走,进去大吃一顿!” “雨公子,这里太费银子了,咱们恐怕支撑不起!” “放心吧,本公子虽没有银子,却有金子!” 之前从李主簿手里弄来了三百两黄金,薛羽全都带上了,作为这次的活动经费! 兜里有钱,胆气就壮,当即带着众人向快活楼走去! …… “诸位大爷来了,里面请,咱们这里吃喝玩乐,样样齐全,保准诸位大爷满意! 看这位公子面生,应该是第一次来快活楼吧,小的给您详细介绍一下……” 有个小斯迎了上来,一面点头哈腰的引路,一面介绍着快活楼里面的情况! 快活楼,由东、西、南、北、中五座高楼组成,每一座楼皆有特色! 中楼是住宿的地方,里面镶金嵌玉,豪华无比,就连马桶都是檀香木制成的,又分成天、地、玄、黄四个楼层: 其中最便宜的黄字房,住一天也要三十两银子! 而最贵的天字号房,一天要一百两银子! 东边为酒楼,专供客人们吃喝的,山中走兽云中燕,陆地牛羊海底鲜,猴头燕窝鲨鱼翅,熊掌干贝鹿尾尖……以及全国各地的佳酿,全都能品尝到! 南边为色楼,里面有从全国各地搜罗来的佳丽,环肥燕瘦、各有千秋,吹拉弹唱、样样在行,且精通各种伺候男人的技巧! 西边为财楼,专供客人们赌博用的,骰子、麻将、牌九、斗鸡、斗狗、斗鹌鹑,各种各样的赌局,随你喜欢的玩耍,赌注也是相当惊人的,甚至有一局上万两银子的惊天豪赌! 北边是气楼,这个气字,不是斗气,而是名气! 里面设有各种比赛,可以斗智、斗力、斗勇,甚至斗狠,胜出者不仅扬名立万,还有丰厚的奖赏,甚至有机会进入福王府,成为里面的门客,或者属官! 换而言之,北楼就是福王府招纳人才的地方,而一个地方藩王,大肆的招收人才,其目的恐怕不简单呢! 进门之前,薛羽一直认为自己是个有钱人,听完小斯的介绍才知道,什么是纸醉金迷,什么又是一掷千金! 以快活楼的消费水准,自己的三百两黄金,只怕也支撑不了几天的! 不过自己现在的身份,是皇帝派来传旨的秘使,决不能掉了身价,当即抬头望天,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进城的时候就听人说,快活楼如何之好,如今看来吗,也就是勉强凑合罢了! 不过洛阳城里,估计也没有更好的酒楼了,咱们就将就着住下吧,给我们开五间天字号的上房,被褥、家具全都换成新的,别人用过的东西,本公子是不会用的。 我们一路奔波,腹中早就饥饿了,来两桌上等的酒席,菜、肉一定要新鲜的,酒要窖藏三十年以上的金华酒,要是敢用劣等货色糊弄,小心你的狗腿! 这个,赏给你了!” …… “小的谢公子爷赏赐,这就给您准备去” 薛羽抬手之间,扔出了五两银子的打赏,小斯双手接住,激动的浑身颤抖,撒腿如飞的忙过去了。 来这里的客人,基本都是出手豪爽的,可一次赏下五两银子的却不多见,这是来了位财神爷啊! 而且听财神爷的口气,显然来头不小,自己更要小心伺候才是! 就这样,薛羽等人住了下来,一面享受着纸醉金迷的生活,一面寻找进入福王府的机会! 第102章 新书《盛唐枭雄》已经公布了! 这里有李白的诗歌、张旭的狂草、裴旻的剑舞。 这里有倾城倾国的杨玉环、只爱美人不爱江山的李隆基、口蜜腹剑的李林甫、包藏祸心的安禄山。 这里还有金戈铁马、宫门喋血、儿女情长…… 这里就是煌煌盛唐,一个浪漫中夹杂着堕落、繁华中潜伏着危机、死亡中又孕育着新生的时代。 腹黑青年—李昭魂穿大唐,成为了一个没有官职、没有爵位、没有靠山,蜗居山村中的闲散宗室子弟,面对着如画江山,他又能做些什么呢? 长剑在手,谋略在胸,平叛乱、斩奸佞、安百姓、革弊政……不惧双手沾满血腥、不惧青史之上留骂名,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枭雄之路! 《盛唐枭雄》书友群:790058417 ………… 新书刚刚开始,需要读者们的支持,才能茁壮成长。 男爵会竭尽全力,给大家贡献一本好作品,恳请老书友们移步新书,恳请收藏,恳请投票,谢谢! 第103章 快活楼! 吃完了酒席,让众人待在屋子里休息,薛羽领着小鼠、猴子出去转一转,看看有没有机会与福王府的人搭上关系。 那知刚走出楼门,之前引路的小斯就跑了过来,点头哈腰的行礼! 知道这一伙子是有钱人,因此快活楼的管事,让他一天十二个时辰侍奉着,目的就是让客人多花一点银子! “公子爷,是不是想到别的楼里玩一玩,小的伺候着您!” “嗯,你叫什么名字,听口音是洛阳本地人?” “公子爷好耳力,小人是土生土长的洛阳人,贱名吕斗赢!” “啥,绿豆蝇?” “小人姓吕,双口的吕,本名狗子,家里原来是卖豆腐的,生意不好做,实在没饭吃了,就托人进了快活楼做小斯,小人经常伺候客人们打牌,为讨一个好彩头,这才改名吕斗赢!” “吕斗赢,好名字,你就跟在我身边吧,用心伺候着,少不了你的好处!” “谢公子爷,您想去那座楼里玩玩?” …… 小斯是本地人,肯定认识很多人,知道很多事情,留在身边或许有用,虽然名字恶心一点,薛羽还是能忍受的。 至于去那里玩吗,薛羽的小眼神,不由自主的瞟向了南楼,里面莺莺燕燕无数,不时传出歌舞之声,听着就让人兽血……不对,是热血沸腾! 可是看着自己还没发育起来的小身板、摸摸光秃秃的下巴,薛羽只能郁闷的扭过头,向着西边的赌楼走去! 十四岁的身体,三十多岁的灵魂,着实是煎熬人啊! 西楼上下四层,每一层都设有赌局,什么骰子、牌九、麻将、打马吊是应有尽有,有些赌具之新奇,连薛羽都没见到过。 “哈哈,我赢了,我又赢了!” “呸,晦气,再来,老子非把本钱捞回来不可!” “还玩,你还有本钱吗?” “豁出去了,老子把祖传的院子、田地都压上,再玩一把!” …… 成群的富家公子、豪商大贾在玩耍着,有人笑开了花,也有人输红了眼,甚至有输的倾家荡产者! 另外还有一些人,虽然穿着平民服饰,脚上却是皂底官靴,显然是朝廷命官的人,也跑到这里赌博来了,跟着赌徒们一起大呼小叫的,早把读书人的斯文扔进马桶里了。 太祖朱元璋非常憎恨赌博,曾经定下律法:‘凡是参加赌博着,一律砍手,官员参加赌博的,罪加一等!’ 如今却有一位凤子龙孙,公然在王府附近开设赌场,而来玩的人中不乏朝廷官员,想想也真是讽刺啊! 薛羽略加考虑,向一个玩骰子的柜台走去,在各种赌术里面,骰子是自己最精通的了,没事就投掷着玩,已经到了随心所欲的地步,要几点就是几点! “买大买小,买定离手,诸位大爷请下注了!” “我压大,五十两银子!” “我压九点,一百两银子!” “豁出去了,我压四点,二十两金子!” …… 这里的人很多,一名中年男子负责坐庄,称之为‘柜主’,他不是来玩的赌客,而是快活楼重金聘请来的赌术高手,手上有几样绝活。 周围十几名赌客,各持金锭、银锭下注,这样的地方,是没人用碎银子,或者铜钱的,丢不起那个人! 规则很简单:柜主手持骰盅,里面有三粒牛骨骰子,用力摇动之后,就放在桌案上,让赌客们猜测里面的点数! 桌案上有一块方形牛皮,中间有大小两个字,周围是一圈小格子,里面写着不同的数字! 赌客们可以压大、小,其中三至十点为小,十一至十八点为大,压中了一赔一,压错了赌注归柜主所有。 也可以压点数,赔率却有不同,比如四、五,十六、十七,这样的点数不好出现,压中了一赔十二! 六、七、八,十三、十四、十五出现的几率略大,是一赔八! 九、十、十一、十二出现的几率最大,是一赔六! 还可以压豹子,这个最难出现了,压中了一赔三十六! “三二三,八点小,恭喜这位大爷了!” “哈哈,我赢了,我赢了!” 骰盅揭开,三粒骰子相加,八点,一名肥头大耳的商人压中了,接过柜主赔的银子,高兴的哈哈大笑。 余者垂头丧气,又不甘心认输,取出金银继续下注! 薛羽没急着下注,而是站在一旁看着,身为理科高材生,他深知这样的几率和赔率,无论怎么玩,最后的赢家都是柜主! 至于赌客们,除了一两个幸运儿能赢钱,余者只会输的内裤都剩不下。 说错了,明代还没有内裤呢,他们会输的裤子都剩不下! 当然了,也有极少数的高手,可以赢钱、赢很多的钱! 薛羽双目微闭,两只小耳朵颤动几下,认真聆听骰盅里的声音,骰子有六个面,每一面的点数不同,落地的声音也不同。 中间细小的差异,一般人是听不到的,薛羽却可以! 或许是灵魂穿越的缘故,薛羽发现自己的视觉、嗅觉、听觉都变的异常灵敏,那怕很微小的动静,也能迅速被自己察觉到。 甚至逐渐出现一种感觉,能预知危险的来临! 听了几局之后,确定没有问题了,薛羽这才走上前,掏出一枚十两的金锭,开始下注了! “我压十二点!” “开盅啦,一五六,十二点大,这位小公子赢了!” 柜主打开骰盅,果然是十二点,一赔六,推过来六十两金子! 六十两金子,在河南这一带,能兑换成四百八十两银子,可以购买一座不错的小院子,或者是几十亩的良田! 如果在黑市上,能买回二十四石粮食,或者几十个漂亮的黄花闺女! 这么一大笔财富,顷刻间收入薛羽的囊中了! 快活楼,果然是挥金如土的地方,可也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 下一局,薛羽在五点上,压了十两金子,中了,一赔十二! 第三局,十三点,还是十两金子,又中了,这次一赔八! …… “这小子运气够好的,莫非出门之前,在家里烧了几注高香!” “这不算什么,上个月,有个家伙连赢了三十六把,那才叫好运盖顶呢!” “跟他几把,没准又是个运气好的。” 薛羽连赢了三局,共计得了二百六十两金子,顿时引起了周围赌客的注意,有人上下打量,有人窃窃私语,更有人掏出大枚的金锭、银锭,准备跟着下注! 赌场里面,有时会出现一两个幸运儿,压什么,就中什么! 一些聪明的赌客就会选择跟风,跟着幸运儿压同样的点数,这样借着别人的运气,自己也能赢不少钱呢! 很显然,周围的赌客们,已经把薛羽视做幸运儿了,想跟着沾一沾光! “十两金子,我压十三点!” “二十两金子,我也压十三点!” “二百两银子,十三点!” …… 薛羽下注了,其他赌客果然纷纷跟风,十三点的位置上,瞬间堆起了大量的金锭、银锭,摞起来两三尺高呢! “买定离手,开啦……二四六,十二点大,没人买中,庄家通吃!” “呸,晦气,跟错人了!” “还以为来个善财童子呢,原来就这么点运气,可惜我的二十两金子,够买十几个黄花闺女了!” 骰盅打开,赌客们全都输了,人人垂头丧气,看着薛羽的眼神也不对了,满满的都是嫌弃,后者却不以为意! 其实薛羽早就听出来了,骰盅里面是十二点,却故意的压错了一点! 老话说的好,树大招风,财多招恨! 自己赢点钱也就算了,要是带着赌客们一起赢钱,那就等于得罪了快活楼,现在或许没什么,可是赌局散了之后呢? 恐怕少不了打闷棍、下黑手之类的,这样烂大街的故事情节,在各种小说里经常出现的。 薛羽是个聪明人,自然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了,这才故意输了一局,为的就是明哲保身! 接下来,薛羽开始放水了,每次还是下注十两金子,平均输上三四局,再赢上一局,如此里外里算下来,仍然是赢着钱的。 一旦发现有人跟风,就立刻连输数局,把跟风的人逼走! 等没人注意的时候,再赢上一两把大的,偷偷的闷声发财! 如此玩了一个多时辰,薛羽在不知不觉中,竟然赢了七百多两金子,这么多金子,自然不能自己拿着了,全都交给了小鼠、猴子抱着,乐的二人眉开眼笑! 问题是,钱是赢到了,机缘却没有碰到。 就在薛羽准备离开,到别的楼里碰碰运气的时候,楼层入口处一阵大乱,似乎有人上来了! 隐约还听到有人嘀咕:“不好了,黄蛤蟆来了!” 第104章 黄蛤蟆! “闪开、闪开,黄公子来了,闲杂人等一边去!” “黄公子,您请上楼,今天人不少啊,肯定让您玩个痛快,赢个满贯!” …… 两名青衣家丁冲了上来,很霸道的驱赶着楼梯周围的赌客们,后者们也不敢反抗,乖乖的让出了道路! 而后上来一个年轻人,头戴四方平定巾,身穿黄色锦缎袍,腰间悬挂羊脂玉佩,左手大拇指上、还戴着一枚赤红色的翡翠扳指,统体一点杂质也没有! 常言道:佛靠金装,人靠衣装! 凭着这样一身行头,就算是凡夫俗子,也能衬托出几分英俊潇洒的气质了! 可是这个道理,在这位黄公子身上,硬是行不通的! 头大、脖憨、肚圆、腿短……再配突出的眼睛,大大的嘴巴,两只招风耳多,与其说走上来一个人,不如说蹦上来一只黄蛤蟆,真正的神形具似啊! 偏偏这只蛤蟆还没有自知自明,认为自己非常英俊潇洒,一副惺惺作态的样子,让人恨不得把隔夜饭都吐出来了。 “黄公子安好!” “嗯,今天本公子来了兴致,想要玩上几把,谁能奉陪啊?” “呵呵,公子的赌术出神入化,运气又出了名的好,谁敢陪您玩啊,不敢,万万不敢!” …… 黄蛤蟆来到一个赌局前,还没说上几句话呢,周围的赌客就一哄而散了,就连坐庄的柜主,都一个劲的皱眉头! 什么情况,难道真来了一位高手吗? “吕斗赢!” “公子有何吩咐?” “这个黄蛤蟆是什么人,行事如此嚣张?” “唉,说来复杂了,您听小的慢慢道来……” 吕斗赢左右看看,把薛羽拉到一个角落里,附在耳边小声嘀咕起来。 黄蛤蟆,本名黄眺景,今年二十八岁,是洛阳城内有名的纨绔子弟,吃喝嫖赌,样样精通,因为相貌丑陋犹如蛤蟆,才得了这么一个外号! 其父黄万山,是洛阳城内的首富,家财万贯,骡马成群,还经营着上百家粮号,每年不知赚取多少钱财,却是有名的奸诈狡猾、为富不仁! 福王-朱常洵就藩洛阳以后,黄万山发现了机会,于是上下打点,又陪嫁了无数钱财,终于把自己的一个女儿送进了福王府,成了一名侧妃! 如此一来,黄万山就成了福王的岳父之一,黄蛤蟆也成了福王的大舅子,同样是之一! 有了福王府做靠山,黄家的势力就更大了,欺男霸女,无恶不作,就连官府都不敢管他们家的事,号称洛阳城内一霸! 黄蛤蟆天性嗜赌,经常来快活楼玩耍,如果只是玩也就罢了,毕竟洛阳的纨绔子弟们经常来此,也不在乎多他一个! 问题是,这家伙的赌品极差,赢了强要,输了不给,还诬陷别人出老千,动辄抢走赌资,一般人又得罪不起他,久而久之,也就没人愿意跟他玩了。 “原来如此,赌品极差,福王的大舅子,如此说来,此人能随意进出福王府了!” 得知情况之后,薛羽眼前不禁一亮,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借着这个黄蛤蟆,或许自己就能见到福王朱常洵了。 上前讨好一番,让他给引荐一下,似乎有点不妥,那样有失皇帝秘使的身份! 要不然,就反其道而行之,狠狠的收拾这家伙一顿,进而把福王府的人给引来? 薛羽暗暗思量着,如何巧妙的进入福王府,只要进去了,自己就有把握拿下朱常洵! …… 另一边,黄蛤蟆的两只水泡眼贼光四射,也在打量周围的人,准确的说是挑选肥羊呢! 这家伙也知道,自己的赌品不好,没人愿意跟自己玩的,因此只能用强迫手段了。 不过吗,强迫归强迫,也得找好了目标才行! 比如官府出身的人,洛阳本地的公子哥,或者豪强,自己就不好强迫了,黄家有势力不假,可也不敢伤人太多不是! 最好找一个外地来的生面孔,又没有什么背景的,自己想怎么揉捏,就能怎么揉捏! 肥羊在那里呢……嗯! 黄蛤蟆目光转动之间,发现了角落里的薛羽,面孔很生,肯定不是洛阳本地人,年纪不大,应该很好骗的。 最关键的是,这家伙身后两名随从怀里,抱着沉甸甸的包裹,里面的金子都露出来了,这绝对是一只大肥羊啊! “哈哈,这位小兄弟,看着有些面生啊,想来是第一次来快活楼吧,怎么样,有没有兴趣,跟本公子玩上几把啊? 输赢都是小事,咱们交个朋友,以后在洛阳这个地面上,若有什么为难之处,本公子一定鼎力相助!” 黄蛤蟆上前几步,装出一副好交朋友的样子,试图引薛羽上钩。 “哦,黄公子想跟我玩上几把?” “正是!” “好,那我就奉陪了!” “痛快,本公子就喜欢你这样的痛快人,这个朋友我交定了,还未请教尊姓大名?” “姓雨!” 薛羽正想着,如何跟黄蛤蟆搭上关系,没想到这家伙自己送上门来了,当即点头同意。 又假装客套几句之后,挑选了一张桌子,面对面的坐了下来,并示意小鼠、猴子把黄金放在旁边,作为自己的赌资! 黄蛤蟆也示意两名随从,抬上一个红木箱子,打开之后,里面也是满满当当的金锭,数量在千两左右! 这箱金子,是他用来吊肥羊的,别人只有看看的份,却没人能真的拿走! 与此同时,一些赌客停止了玩耍,盯着这边的对决,在他们看来吗,用不了一顿饭的功夫,这位新来的少年人恐怕就要输个干净了。 “黄公子,咱们怎么玩?” “掷骰子如何,点数大的为赢,一局五十两怎样?” “呵呵,五十两,未免太小家子气了,一局一百两金子,输赢干净为之,谁也不许中途退席,黄公子以为如何?” “哈哈,好,就这么定了,来人啊,取骰盅来!” 不但是只肥羊,还是一只傻羊,黄蛤蟆不禁心花怒放,迫不及待的就要开局了。 别看这家伙赌品不咋样,可是常年在赌场里鬼混,一身赌术还是不错的,寻常人根本玩不过他,输的倾家荡产者大有人在呢! 与此同时,有小斯端上个托盘,上面放着三枚牛骨骰子,打磨的非常精致,其色白润如玉,一、四两面是红点,其余为黑点! “雨公子先请?” “不必客气,黄公子先请吧!” “好,那我先来,呸……天灵灵,地灵灵,给我来个大豹子,走着!” 黄蛤蟆往手心吐了两口涂抹,又念了几句赌徒常用的咒语,手腕摇晃几下,将骰子投掷了出去…… 三枚骰子极速旋转,稍后停了下来,四五六,共计十五点! 三枚骰子,最多是十八点,能掷出十五点已经很厉害了,起码有了八成的胜算,黄蛤蟆的脸上不禁露出了笑容! “雨公子,请吧!” “好!” 薛羽毫无惧色,拿起骰子之后,随手就掷了出去……四六六,合计十六点! 不多不少,正好比黄蛤蟆多了一点! “雨公子真是好手气啊!” “承让了!” 原以为十拿九稳的一局竟然输掉了,黄蛤蟆的神色有点不自然,又不愿失了风度,只好干笑了几声,看着薛羽把桌上的黄金拿走了。 “再来!” “好,再来!” 第二局,黄蛤蟆十六点、薛羽十七点! 第三局,黄蛤蟆发挥失误,只投了十点,薛羽也失误了,投了十二点! 就这样,两人一连玩了六局,薛羽也赢了六局,每次不论大小,总是比黄蛤蟆多上一两点! 黄蛤蟆带来一千两黄金,转眼输出去了一大半,气的他腮帮子鼓起,两只水泡眼直往外突,看着就更像蛤蟆了。 可开赌是他提出的,玩法也是他定的,如今赌输了,又能怪谁呢? 不过黄蛤蟆还是有点手段的,目光转动之间,想到一个反败为胜的好办法! “这几枚骰子不好,用着不顺手,咱们换一换吧!” 说话间,黄蛤蟆把桌上的骰子狠狠扔了出去,顺着不远处的楼梯,直接滚到了楼下! 而后从自己怀里,掏出了三枚牛骨骰子,看大小、样子,与刚刚丢掉的三枚没什么区别! “可以!” 薛羽看了看,略加沉思,点头同意了! 今天,任你黄蛤蟆再能蹦哒,也休想蹦出自己的手掌心! 第105章 玩什么,都赢你! 换了骰子,重新开局! “杀!” 还是黄蛤蟆先掷,三枚骰子滴溜溜的乱转,几乎同时停了下来,三个六,十八点,这是最大点数了,已经立于不败之地! 轮到薛羽了,把三枚骰子拿到手中,瞬间有种微妙的感觉,与之前的牛骨骰子相比,这三枚的大小、样子没有任何变化,份量却似乎重了一点点! 投掷出去,一四五,只有十点,输了! 第二局,黄蛤蟆还是十八点,薛羽只有八点,又输了! …… “哈哈,这样玩有点慢了,雨公子,咱们加大赌注如何?” “怎么个加法?” “一局二百两黄金!” “可以!” 黄蛤蟆连赢了两局,瞬间变得嚣张起来,为了尽快把黄金都赢过来,提议加大赌注! 薛羽毫不犹豫,微笑着点头同意了。 第三局,还是黄蛤蟆先来,三枚骰子投出去之后,在桌面上滴溜溜的转动,其中两枚很快停下来,都是六点。 可第三枚骰子,却多转了两圈,停下来之后,是四点! “嗯?” 黄蛤蟆有些纳闷了,这三枚牛骨骰子,是自己找能工巧匠特制的,看着与普通骰子没区别,其实里面灌了水银的。 虽然只有一点点,却足以改变骰子的重心,用独特手法投出去,把把都能出三个六! 自己在家中练过无数次,从来没有失误过,而且凭着这一手,不知坑了多少‘大肥羊’,今天怎么失灵了呢? 或许是刚才力气用小了吧,十六点已经很大了,赢对面的小子应该没问题吧? “嗖!” 又轮到薛羽了,三枚骰子轻轻掷出去,三个六,十八点! 刚刚输掉的二百两金子,瞬间又赢了回来! “格姥姥的,见鬼了,再来!” “好!” 第四局,黄蛤蟆加大了力量,结果三枚骰子一阵乱转,只转出个一二三,六点! 薛羽是八点,又赢了二百两! 第五局,同样。 第六局,黄蛤蟆还想再玩,却发现自己的箱子里面,一两金子也没有了。 自己也是快活楼的常客了,输钱的时候也有,可这样输个干干净净还是第一次呢! 百试百灵的水银骰子,今天怎么不灵了呢? “你……我……呱呱!” 黄蛤蟆气的腹胀如鼓,直学癞蛤蟆叫唤,却想不明白那里出错了,是自己的运气太背,还是对方的运气太好呢? “吕斗赢,端杯茶水来!” “是,公子爷!” 端来了茶水,薛羽不慌不忙的品尝着,顺便又赏了吕斗赢一锭金子,欢喜的他直翻跟头。 原来薛羽早就感觉出了骰子有问题,里面不是灌了水银,就是灌了铅,这种作弊手法,在大明朝或许比较稀奇,后世却很常见,看过赌神电影的都知道。 薛羽怀里也有几枚牛骨骰子,是平时自己练习用的,大小、模样与桌子上的几乎没有区别。 于是趁着投掷的机会,用从《百胜宝典》里学来的‘偷天换日’手法,偷偷的置换了一枚。 黄蛤蟆不知情,还用原来的力气投掷骰子,自然就出现失误了,越失误心越急,越急就失误越大,结果输了个干净! 而薛羽已经掌握了骰子的重心,巧妙投掷之下,要几点就是几点,取胜还不容易嘛! “多谢黄公子承让,小鼠、百花蛇,搬上金子,咱们回去了!” “且慢,你们不准走,咱们接着玩!” “呵呵,黄公子,你已经没有赌注了,拿什么跟我玩啊?” “我赌这个!” 赌徒们都有一个通病,不输个倾家荡产,是绝不会罢手的,黄蛤蟆也是如此,已经没有金子的他,把手上的翡翠扳指摘了下来,放在桌上充当赌注! “这是极品翡翠扳指,价值一千两黄金,我再跟你赌一把,输了,扳指归你,赢了,黄金还我!” “可以!” 翡翠者,红翡而绿翠也! 翡翠出产于缅甸,流入中原的并不多,其中又以绿色为主,这种毫无瑕疵的红色扳指的确罕见! 即便如此,一枚也就值个五六百两黄金罢了,黄蛤蟆硬说值一千两,显然是在说大话! 不过薛羽也不在意,同意继续玩下去! “慢着,咱们不玩骰子了,换个玩法!” “哦,黄公子想玩什么?” “咱们打麻将!” “乐意奉陪!” 麻将、马吊、牌九……之后的时间,二人不断变换玩法,赌注也越下越大,而玩的结果是:黄蛤蟆的翡翠扳指、羊脂玉佩、象牙骨扇子……以及身上大大小小的零碎,全都跑到薛羽那里去了。 没钱了,也没东西了! 打欠条? 可以! 继续玩! 一个时辰之后,赌局终于结束了,薛羽凭着一把至尊牌,成为了最后的胜利者! 桌面上,堆满了迎来的东西,扳指、玉佩、衣服、靴子……还有厚厚一摞欠条,加在一起,整整十二万八千两金子! 另一边,黄蛤蟆输的只剩一身中衣了,两只眼睛通红,腮帮子鼓鼓着,不断喘粗气! “呼!呼!” …… 楼层里鸦雀无声,赌客们都停止了玩耍,紧紧盯着这边的赌局,无不露出震惊之色! 快活楼本是花钱如流水的地方,以前也出过输赢上万两金子的事情,可这种输光了金银珠宝和衣服,差一点点光腚,又欠下十二万八千两金子的事,还是开天辟地头一回呢! 要知道,十二万八千两金子,折合白银大约一百万两,而大明朝一年的正税,不过才四百万两白银! 黄家固然富甲一方,恐怕也掏不出这么多金银,除非福王府替他还这笔赌债! 可福王是出了名的吝啬,亲爹妈跟他借钱都难,何况只是一个小舅子呢! 不过吗,黄蛤蟆的赌品极差,一向是输了不给,赢了硬要的,这次输的如此之惨,恐怕又要耍无赖了。 因此上,赌客们大都在替薛羽担心,这个少年不知深浅,只怕要吃大亏了,在洛阳这个地方,黄家可是横行霸道惯了的! 不过也有一些精明人,看出这个少年人不简单,只怕也是大有来历的,黄蛤蟆这次,或许是踢到铁板上了! “本公子不服,你肯定出老千了,金银、欠条全都还给我,还有你带来的金子,也得赔偿给本公子。” “哦,你那知眼睛看到我出千了?” “我说你出千了,你就是出千了!” “呵呵,你是想耍赖吧?” “耍赖又如何,给我拿来吧!” 说话间,黄蛤蟆伸手就抢欠条,想要撕一个粉碎,这样欠的债就可以赖掉了。 那知手指刚碰到欠条,一道寒光出现,瞬间刺穿了他的手掌心! “啊!--疼,疼死我了,呱呱!” 原来是薛羽拔出龙鳞匕首,把黄蛤蟆的手掌钉在了桌案上,鲜血瞬间涌了出来,痛的黄蛤蟆哭爹喊娘、直学蛤蟆叫唤! 至于他带来的两个狗腿子,完全被这种血腥场面震慑住了,吓的瑟瑟发抖不敢过来! 接下来,薛羽抓着黄蛤蟆占满鲜血的手,依次在欠条上按手印,全都按完之后,折好了收入怀中! “给你几天时间,回去好好的准备金银,赶快把堵债还了,黄公子不会耍赖了吧?” “不会了,绝不会了,您快把刀子拔出来吧!” “那就好,你要是再敢耍赖,小心黄家鸡犬不留,咱们走!” 薛羽拔出匕首,在对方衣服上擦拭干净了,收入了靴桶中,又示意小鼠、猴子抱上所有金子,返回住所去了。 自始至终,没有人出来阻止,因为洛阳人都知道,快活楼是福王千岁的产业,从来没人敢在这里闹事,更别说动刀子了! 因此上,快活楼里只有管事、账房、小斯之类的,一个打手、护卫也没有养! 至于赌客们,十个有八个跟黄蛤蟆有仇,剩下两个也看他不顺眼,自然不会出面干涉了,看好戏还来不及呢! “公子爷,您平安无事吧!” “没事个屁,老子都快疼死了!” “公子爷,咱们赶快回家吧!” “不,去福王府,找我妹妹去,让她派一队兵马来,我要把这个小子大卸八块……哎呦,疼死我了,赶快找个郎中,我的手啊!” 两名狗腿子跑过来,搀扶着黄蛤蟆下楼了,一路上哭爹喊妈、鬼叫不断! 不过受了惨痛教训,也让黄蛤蟆明白一点了,自己这次踢到铁板了,对方跟定是有背景的人,否则不敢在快活楼里拔刀伤人! 以黄家的势力,未必斗的过人家,因此没有回家,而是直奔福王府搬救兵去了。 对方的背景再大,还能大过福王千岁吗? 除非是皇帝老子的人! 第106章 天子近侍!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薛羽大获全胜,得意洋洋的返回住所,后面跟着兴高采烈的小鼠、猴子,以及吓的瑟瑟发抖的吕斗赢! “公子爷,您快点跑吧!” “哦,为何要跑?” “黄蛤蟆是福王的大舅子,他肯定去王府搬救兵了,洛阳城这个地方,谁又敢跟福王府作对呢? 快活楼后面有个角门,您赶快换身衣服,小人带您偷偷溜出去,趁着天色未晚,城门还没有关闭,您就赶快离开洛阳吧,走的越远越好!” …… “呵呵,带我溜出去,你就不怕被黄家人知道了,事后报复你吗?” “当然害怕了,可公子爷对小人不错,小人不能见死不救!” 薛羽停下脚步,重新打量着吕斗赢,没想到一个打杂小斯,竟是个有情有义的人! 这样的人,值得深交! “放心吧,我不会有事的,玩了半天有点饿了,听说你们这有燕窝席,去给我点一桌来,要最好的头期血燕,再来两坛子好酒!” “我的公子爷啊,这都什么时候了,您还有心情吃喝?” “尽管放心,去吧!” “唉!” 燕窝,是金丝燕分泌出来的唾液,再混合其他物质所筑成的巢穴,按照颜色可以分成白燕、血燕、黄燕。 按照时间,又可以分为头期燕、二期燕、三期燕。 其中又以头期血燕窝的营养最为丰富、口感最好了! 因为金丝燕的数量不多,又在陡峭的山洞内筑巢,采集起来非常困难,因此从古至今,燕窝都是一种难得的食材,位列八珍之一! 薛羽是个小吃货,可惜一直囊中羞涩,根本吃不起燕窝,如今有了机会,当然要大快朵颐一番了。 …… “公子爷,您要的燕窝好了,慢慢享用!” “嗯,好,退下吧!” “小的在门口服侍,有事您招呼一声!” 快活楼的厨子很有效率,很快就把燕窝席做好了,并由一名管事的亲自送来,然后人也没走,就守在了门口外面,不时向里面窥视着! 另有十几名仆从手持棍棒守在楼道里,他们是怕薛羽跑了,一会儿黄蛤蟆来报仇,要是找不到人,就该找他们的麻烦了。 薛羽也不在意,招呼大家一起品尝燕窝,还给无言和尚端了一碗,燕窝又名‘燕菜’,属于素食系列,出家人是可以吃的! 在场的基本都是穷苦出身,何曾见过这般美味啊,全都美滋滋的品尝了起来。 正吃的高兴呢,楼下响起了喧哗声--黄蛤蟆果然来了! “人在那里呢,是不是跑掉了?” “回黄公子的话,人没有跑,还点了一桌燕窝席,正在楼上吃喝呢!” “没跑就好,竟敢刺伤我的手掌,我非把他关进大牢中,抽筋扒皮、开膛破肚不可,看他是不是吞了熊心豹子胆,走,上楼抓人!” 黄蛤蟆的手掌包扎好了,咋咋呼呼的上了楼,后面跟着数十名全副武装的士卒,都是福王府的卫兵! 另有一名中年人,身材消瘦,气质沉稳,名叫王平安,是福王府的右长史,正五品! 按大明朝规定,藩王的府邸里面设长史司,为首的属官就是左、右长史,他们负责掌管王府政令、辅相规讽,处理大小事物……凡请名、请封、请婚、请恩泽及陈谢、进献表启书疏等,皆由王府长史奏上,权力相当之大! 权力大,责任自然也大,如果藩王犯了错误,长史第一个受到惩罚,因此担任此官职者,无不是心思敏捷、遇事沉稳之辈! 堂堂王府的长史,本不想管黄蛤蟆那点烂事的,何况大明朝有规定:‘藩王只能安享富贵,不能插手地方事物,这种打架斗殴的事情,应该交给地方官员处理的!’ 可是黄侧妃下了命令,自己又不能违背,只好带着卫兵们来了。 原本想着,对方伤人之后,肯定桃之夭夭了,自己就可以顺水推舟,把这件事移交给地方官员,让他们发海捕公文抓人去了! 万没想到,对方非但没有跑,还在楼上大吃燕窝席,这就只有两种可能: 一则,对方是个傻子,无知者无畏! 二则,对方的背景极深,位高权重者亦无畏! 两相比较之下,后者的可能性显然大的多。 王右史略加沉思,决定打听清楚了再动手为好,以免引来大麻烦,福王府固然极有权势,却也不能一手遮天! “且慢抓人,管事的过来,我有话问你!” “王大人!” “楼上那些人,知道是什么来路吗?” “他们说,是从京师来的客商,听口音也是京师人,为首一名小公子,大约十六七岁,模样俊俏、出手大方,不过以小的看来,他们身上没有商人的铜臭味!” “哦,没有铜臭味,那有什么味道?” “有一股子高高在上的贵气,还有淡淡的血腥味,小的也是见过世面的,可是在那位小公子面前,却不由自主的腿肚子转筋,连大声说话都不敢了!” 问完话之后,王右史更加确定了,对方来历不简单! 究竟是什么人,为何要谎称是客商,来洛阳又有什么目的呢? 是简单的路过,还是冲着福王府来的? …… “管他什么来路呢,还能高过福王府不成? 王右史,王妃可是下令了,要你捉拿伤人的暴徒,你要是行动迟缓,导致暴徒逃脱的话,看你回去如何向王妃交代!” 黄蛤蟆不管这些,一个劲的催促拿人! 从小到大,他就没吃过这么大的亏,必须狠狠的报复回来! “好吧,上楼,一会儿听我号令行事,谁也不许轻举妄动!” “是,长史大人!” 迫于压力,王右史只好点头同意,带领卫兵们上了楼,暗中却加着小心! 黄蛤蟆则一马当先,直接冲了上去,并一脚踹开了天字号房门…… “小子,你刚才不是很狂吗,竟敢刺伤我的手掌,你也不打听打听,本公子是什么人! 现在傻眼了吧,知道害怕了吧? 立刻跪在地上,磕一百个响头、叫一百声爷爷,再把所有的金银珠宝献出来,本公子一高兴,或许会从轻发落你们,哈哈!” …… 黄蛤蟆气焰嚣张的,站在门口大放厥词,两只水泡眼四处乱看,不是看人,而是看金银藏在那里了! 一会儿卫兵们抓人,自己则负责抢钱,这帮家伙有点来历,身上的金银肯定不少,没准还携带有奇珍异宝呢! 与此同时,王右史带着卫兵也进来,目光扫动之间,心中就是一惊! 屋子里有十一个人,一名少年人端坐中间,正在慢慢的品尝燕窝,连眼皮都没抬一下,仿佛冲进来的不是一群全副武装的士兵,而是一群嗡嗡叫的苍蝇! 四名小斯,在旁边服侍着。 一个和尚盘坐在角落中,双目微闭,不言不语。 另有六个壮汉,腰间佩刀,站在少年人身后,虽然没有顶盔掼甲,可从气势上就能看出来,他们都是军人! 这样奇怪的组合,究竟是什么来历呢? 与此同时,薛羽也在打量着王右史,至于黄蛤蟆,直接被忽略了! “你是什么人?” “本官是福王府-右长史,你们又是什么人,光天化日之下,竟敢公然持刀伤人,大明朝有王法,福王府也有规矩,请跟我有一趟吧,拿下!” “谁敢!” 王右史本想拿下这些人,带回王府详细审问的。 那知少年一拍桌子,身后六名大汉都拔出刀子来了,大有火拼之势! 火拼的话,王府来了上百名卫兵,收拾对方十一个人,费不了什么劲的。 问题是,对方其中一人,手持的是绣春刀! 他们是锦衣卫? “且慢动手!” 王右史急忙约束住手下人,普天之下,没人敢跟锦衣卫火拼的,他们可是天子亲兵,尊严不容冒犯,这是官场上的常识! 很可惜,这里还有一位既没常识,也没见识,满脑子只有黄白之物的蠢货! “你们好大的胆子,竟敢持刀拒捕,这下天王老子来了,也救不了你们了! 还站着干什么,快把他们抓起来啊,有反抗的格杀勿论!” …… 黄蛤蟆又蹦又跳的,命令士兵们上前捉人! “拿下!” “啊,你们拖我干什么,你们抓错人了……” “聒噪,把嘴给他堵上!” “呜呜!” 王右史一挥手,士兵们立刻冲了过来,却没有捉拿薛羽等人,反而把黄蛤蟆给拖了出去,还把他的嘴巴给堵上了! 让其他人都退出去之后,王右史关上了房门,重新打量着众人! “你们到底什么身份,可以自报家门了吧?” “刷!” 张小旗没有说话,只是脱下了外袍,露出了里面的飞鱼服,又掏出一面银制腰牌来,上面有着一行字:锦衣卫--北镇抚司千户! 王右史身为王府属官,自然认识飞鱼服和银腰牌了,不禁为之色变! 锦衣卫是天子亲兵,千户更是正五品官职,来头可谓不小了! 当然了,如果仅仅如此,还不足以让一名王府长史震惊的! 关键是,这名锦衣卫千户,只是一个随从的角色,端坐不动的少年人,才是正主呢! 他又是什么身份,能让堂堂的锦衣卫千户随行护卫! “在下雨化田,奉主子爷的派遣,来洛阳面见小爷,有几句话要传达。” “什么,你们是……皇宫里面来的!” 王长史大惊失色,他知道对方的身份了--天子近侍! 第107章 穷奢极侈的福王府! 在大明朝,臣子们称皇帝为万岁,或者陛下! 称呼皇子、王爷们为千岁,或者殿下! 但是在皇宫里面,那些深受宠信的近侍,则称皇帝为主子爷,称皇子为小爷! 薛羽的潜台词就是:‘我是天子近侍,奉了万历皇帝的旨意,来洛阳面见福王,且有旨意传达。’ 王右史久在王府任职,自然明白这些规矩了,急忙下跪行礼。 “未知雨公公大驾光临,下官有失远迎,当面恕罪!” “咳咳,称呼我雨大人就好了,这次是奉秘旨出宫的,不宜暴露身份!” “是,雨大人!” 一声雨公公,听的薛羽胯下寒风阵阵,浑身直起鸡皮疙瘩,连忙找了个借口纠正。 王右史随即改了称呼,可心中还是颇为疑惑: 一则,皇宫里近侍无数,为何派了这么一个小家伙前来,看样子也就十六七岁! 二则,既然到了洛阳,为何不直接前往福王府,反而躲进快活楼里了呢? 薛羽何其精明,马上看出了对方的疑惑,也早就想好了借口: “本使一直在内书房读书,因为刻苦用功、成绩优异,受到了主子爷的赏识,再加上王公公的栽培,这才破格提拔重用,担任了这次差事! 出宫之前,主子爷有吩咐,不许大张旗鼓,务必隐秘行事,故而没敢直接前往王府,先躲到了这座快活楼里,再寻机面见小爷! 今天闲来无事,玩了几把小牌,结果遇到一个赌品败坏的纨绔,一时怒火中烧,就小小的教训了下! 没想到这点小事,反而把王右史引来了,也算是因祸得福啊,哈哈!” …… 明太祖朱元璋之时,吸取元朝末年,宦官之祸的经验,故而立下了‘内臣不许读书识字’的规定,更加不许宦官干涉朝政了。 之后燕王朱棣发动‘靖难之役’,多得皇宫内太监们的援助和支持,因此在取得天下之后,宦官们的地位也得以提升,并逐渐的参与国家大事之中,最出名的就是郑和七下西洋了! 到明宣宗-朱瞻基时期,文官实力逐渐强大起来,为了平衡朝堂,加强皇权,于是在皇宫里开设了内书房,教一些聪明伶俐的小内侍读书识字,从而培养人才! 明朝历史上,著名的大太监,比如刘瑾、冯宝、汪直、梁芳等人,都在内书房学习过,甚至形成了非内书房出身者,不得担任掌印、秉笔、随身太监的规矩! 王公公,则是指如今的掌印太监-王安,宦官中的第一人,也是万历皇帝面前的大红人,深受宠信! 一个内书房出身的小近侍,因为聪明伶俐,受到了皇帝的青睐,以及掌印太监的提携,出宫担任使者,也是合情合理的事情了。 “雨大人竟然出身内书房,日后必然前途无量,失敬了!” 弄清原委之后,王右史的疑惑消失了,对薛羽也更加尊敬了,甚至有几分讨好的意思。 万历一朝,内庭规模庞大,号称有‘宫女九千,宦官十万’,其中有机会进入内书房学习的,一般不超过百人之数,其难度之高,比起科举考试也不遑多让! 而有资格入选的,无不是心思敏捷、聪明至极的佼佼者! 眼前这位雨大人,别看年纪不大,却是沉着稳健,气度不凡,更有一股子阴狠之劲,数十年之后,或许就是另一个权倾天下的刘瑾、汪直! 这样的人物,王右史自然要多加讨好了,这样以后对福王府、对自己都是大有好处的。 “王右史不必客气,还请速速安排一下,让本使秘密进入王府,与小爷见面,传达旨意! 本使行踪,务必保密,还请约束你手下卫兵,不要四处乱说,王府里其他的人嘛,也尽量的不要惊动,总之一句话,知道的人越少越好,明白吗?” …… “下官明白,这就去安排,请雨大人在此稍候!” 王长史连连点头,带领卫兵们离开了。 顺便把黄蛤蟆也带走了,生怕他再招惹这位雨大人,为福王府引来麻烦! …… “呼!呼!” “吓死我了!” “祖宗呀,我都喘不上气来了!” 确定王右史走远之后,众人不禁长出一口气,薛羽、无言和尚还能保持镇定,其他人都在一个劲拍胸口,心脏都快紧张的跳出来了,有几个直接瘫坐在了地上! 冒充皇帝的使者和锦衣卫,这样的事情,任谁都感觉到后怕啊! 万幸的是,薛羽的演技一流,人又足够机敏,总算是顺利过关了! 接下来,众人不再说话了,埋头大吃了起来,把燕窝席吃的点滴不剩,就连汤都喝干净了! 因为大家都清楚,这次进福王府,就像进龙潭虎穴一样,运气好,还能走出来,要是运气不好,这顿燕窝席恐怕就是人生最后一顿饭了,当然得拼命吃了,好歹当个饱死鬼! …… 王右史的效率很快,长灯时分,就回到了快活楼中! “雨大人,一切都安排好了,请随我一同进王府吧!” “好,头前引路!” 一行人下了楼,没有走正门,而是在夜色掩护下,悄悄从后门溜了出去,又绕过几条小巷,直奔福王府的后门! 至于在快活楼吃、住的费用,则全部免单了,倒是替薛羽省了很大一笔! “什么人?” “是我!” “见过长史大人!” “开门!” 进了后门,就是王府的花园,王右史领着一行人来到一座小院中,把小鼠、猴子等人安置下,又让仆从们准备饭菜,好生照顾着! 而后领着薛羽、无言、张小旗三人,去面见福王-朱常洵! 借此机会,薛羽等人仔细打量着福王府! 夜幕降临,王府中点起了灯笼,多的就像天上繁星一般,把每一个角落都给照亮了,空气中还弥漫着浓浓的香味! 大明朝的百姓们,基本上都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因为晚上根本使不起照明用具,真遇到急事了,只能点火把照明! 殷实点的人家,夜晚用油灯照明,富贵人家才用的起蜡烛,而福王府使用的是龙涎香烛! 就是在特制的蜡烛内,灌入龙涎沉脑屑,点燃后会散发一股温雅的香气,还有提神醒脑的效果,不过造价也相当之高,一根龙涎香烛就要四钱多银子! 而福王府里面,一个晚上就要消耗上千支蜡烛,折银大约四五百两,一个月就是一万多两,一年就是十几万两银子! 这仅仅是一项照明开支,至于王府其他开支,更是一个天文数字了! 正在行走间,前面出现了一队人,四个绿衣仆从,抬着一只香气四溢的烤全鹿,鹿胸脯上切下了一小块,余者都是完好无损的! 后面又有两名随从,合力架着一个人,浑身遍布鞭痕,衣服、皮肉都已经抽烂了,鲜血不断滴淌着,人不知是死是活! 再后面是数十名侍女,人人手中都提着食盒! “长史大人!” “嗯,出什么事了?” “今晚上,王爷和黄妃要吃烤鹿肉,这家伙笨手笨脚的把鹿肉给烤老了,王爷一生气,就赏了他一百鞭子,并吩咐厨房重做!” “立刻通知长史司,高价招几个好厨子的,再让城外的庄园,进贡几十只肥壮的公鹿!” “是!” 就在谈话之间,另有一队仆从抬了几只巨大的泔水桶过来,那知只切过一刀的烤鹿,直接就扔了进去! 而后侍女们打开食盒,取出一盘盘的菜肴,也都倒进了泔水桶中,从神态可以看出来,她们以前常做同样的事情! 而借着灯光可以看清,那些美味佳肴都是没动过筷子的,就这样丢弃掉了! 这就是福王府的规矩:王爷、王妃的饭菜,无论剩下多少,统统的倒掉、掩埋,而不许其他人碰一筷子,否则就会严惩! 因为王爷、王妃的饭菜,其他人是不配吃的,剩下的也不行! “让雨大人见笑了,我家千岁爷喜欢吃鹿肉,故而王府的庄园里面养了上千只梅花鹿,可惜王府里没有好的厨师,烤制出来的鹿肉,总是不和我家千岁的口味!” “呵呵,没什么,待我返回京师之后,奏明主子爷,给小爷调拨几名手艺好的御厨就是了!” “如此,就多谢雨大人了!” “不必客气!” 薛羽不动声色的,与王右史谈笑着,心中却想到两句古诗: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河南大旱,颗粒无收,百姓们只能以草根、树皮为食,甚至出现了人吃人的悲剧,饿死者不计其数! 福王朱常洵及其家人们,却过着这般纸醉金迷的奢侈生活,浪费不知几何,且视人命犹如儿戏! 他们的心中,何曾想过江山社稷、黎民百姓,又何曾有一点怜悯、仁慈之心? 如此下去,百姓们不造反才怪呢! ‘福王……鹿肉……福禄宴……真是活该啊!’ 第108章 福王朱常洵! 银銮殿-是王府内最高大的建筑物,面宽九间,进深四间,内外皆用金丝楠木材料,檐下施以密集的斗栱,门窗上部嵌成菱花格纹,下部浮雕蛟龙图案,张牙舞爪,十分威猛! 大殿前平台上,陈设日晷、嘉量各一尊,铜龟、铜鹤、铜鼎各一对,外部贴以金箔,在灯火照耀下闪闪发光! 殿下是汉白玉石雕基座,周围环以栏杆,下有排水用的石雕蛟龙头,每逢雨季,可呈现千龙吐水的奇观! 这样的宫殿,别说是凡人了,就是给神仙居住也不算掉价! 大殿门外,还站立着百余名全副武装的卫兵,皆是身材高大、虎背熊腰之士! “快去禀告殿下,使者大人到了!” …… “殿下有令,请使者大人进去!” “雨大人,请!” 王右史先派一名宦官进去请示,得到首肯之后,这才领着薛羽、无言、张小旗三人走了进去! 大殿内部更加富丽堂皇,目光所到之处,皆是黄金、白银、玉石、珐琅、琉璃等装饰品,就连脚下踩的都是‘金砖!’ 金砖,不是黄金铸成的砖,而是一种专供宫殿等重要建筑使用的铺地方砖,二尺二寸见方,因其质地坚细、敲之若金属般铿然有声,故名金砖! 金砖本是皇宫里专用的,可是万历皇帝心疼儿子,特许福王府的银銮殿也铺设这种金砖,在大明朝几十位藩王里面,这可是独一份的! 再往大殿上看,端坐着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模样还算周正,就是身材太过臃肿了,起码超过了三百五十斤,头戴银丝蟠龙翼善冠,身穿大红色四爪蟒龙袍,腰系雕瑞兽纹玉带板,正是万历皇帝的第三子--朱常洵! 另有二十几名王府属官、宦官,分列在左右两侧,就像是群星拱月一般,这般气势,不比真龙天子逊色多少了。 薛羽心智如铁,还能保持着镇定,无言、张小旗都有点色变了,尤其是后者,身体都微微颤抖起来,做贼的,毕竟心虚不是! “司礼监-奉御-雨化田,携带护国寺僧人-无语、锦衣卫千户-王林,见过福王殿下,千岁、千千岁!” “贵使免礼吧,嗯,你身后的护卫抖什么,如今才九月份的天气,难道他很冷吗?” 薛羽身为‘天子使者’,见到藩王也无需下跪,仅躬身行礼就可以了。 朱常洵则在两名宦官搀扶下,很费力的站了起来,以示对皇权的尊重,可是这一站起来,看的更加清楚了! 随后一提问,张小旗就抖的更厉害了,就连无言也跟着抖了起来,出家人固然四大皆空,可对皇权也有着深深地畏惧啊! “呵呵,王爷的这座宫殿,镶金嵌玉、富丽堂皇,比之东海龙宫也毫不逊色了,加之王爷富贵之气如云,真犹如天神下凡一般,任谁第一次见到,也难免生出诚惶诚恐之心,他们又岂能不颤抖呢,还望殿下莫要责怪!” “哈哈,说的好,请坐吧,上茶!” 一记小小的马屁拍过去,瞬间消除了朱常洵的疑心,大笑着请三人坐下。 与此同时,薛羽目视无言、张小旗二人:‘稳住,不要怕,一切有我呢!’ 在这种无声的鼓励下,二人逐渐稳住了心神,随薛羽一起落座了,有宦官为他们端上三杯茶水,香气四溢,沁人肺腑! 不过吗,这三杯茶水,可不是用来喝的。 原来皇帝,或者藩王召见下臣之时,都会让宦官端上茶水,却不能喝,等谈话结束之时,帝、王把茶杯端起来,轻轻的呡一口,下臣见到之后,就会主动告辞离开了,这叫做端茶送客! 如果薛羽等人不知情,上来就大口喝茶,那就必定要露馅了,皇宫里出来的人,不可能这么没规矩的! 幸好来之前,众人进行了严格的礼仪培训,因此都端坐不动,谁也没有去喝茶水! “贵使从京师来到洛阳,不知所为何事啊?” “万岁爷、皇贵妃娘娘,十分想念王爷,特派小臣前来探望,并带来了一尊无量寿佛!” 说话间,薛羽一挥手,无言和尚把携带的木箱子打开,从中取出一尊羊脂玉-无量寿佛来,高约一尺,宽额丰颐、弯眉长目,以金刚跏趺的姿势坐在一朵宝莲上! 正是之前,从李主簿手里弄来的传家宝。 是真正的宫廷玉雕,因为李主簿的祖先有功,在其致仕之时,永乐皇帝下旨赐予的,却没想落入了薛羽手中,又用来忽悠福王! “快,旺财,把无量寿佛接过来!” “是,王爷!” 一名宦官上前,双手接过了佛像,再转交到朱常洵手中,后者上下打量着,高兴的不得了,胖脸上都快笑出花来了。 福王府里面,金银成山、奇珍异宝不计其数,一尊玉质佛像其实不算什么的,可它是皇帝赐予的,那就大为不同了,它代表着恩宠! 福王的荣华富贵,皆是皇帝赐予的,只要恩宠之情不断,富贵自然也就不断了,这才是高兴的理由! 而且以福王的眼力,自然看的出这尊玉质佛像,是出自宫廷名匠之手,就是年代久远了一点,其风格像是永乐、仁宣时期的制品,自己以前在皇宫中似乎没见到过! 不过也没什么,皇宫里面宝贝无数,自己没见过的多了,估计是从某个宝库里找到的吧! “王爷,您该谢恩了!” “对,谢恩,快点把孤搀扶起来!” 朱常洵太过高兴,以至于忘记了谢恩,经过王右史提醒这才想起来。 在两名宦官的搀扶下,朱常洵十分费力的从座位上走了下来,带领着大小属官员们,面对京师方向,行三跪九叩大礼,以感谢父皇的厚爱! 接下来,又下令摆设宴席,款待使者! 福王府的酒宴,豪华程度自不必说了,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草坑里蹦哒的……那是应有尽有,酒更是珍藏几十年的宫廷佳酿! 无言面前,另摆了一桌素菜,同样丰盛至极,就连野生猴头菇、四川银耳、松茸这些顶级食材都可以见到。 这一桌子饭菜,起码价值数百金! 王府的属官们在对面坐下了,陪着一起宴饮、劝酒,以尽地主之谊,另有乐师吹拉弹唱,数十名歌姬身穿薄薄的白裙,翩翩起舞,以助酒性! 薛羽津津有味的欣赏着,无言和尚则双目微闭,不断念着阿弥陀佛,显然有点受不了这种香艳的舞蹈! 酒席宴上,朱常洵问起了皇宫里面的情况。 “父皇的龙体康健否?” “回禀王爷:万岁爷的龙体还算康健,只是腿疾不时发作,尤其是阴雨天气,痛入骨髓,以至于彻夜难眠、饮食不下,御医们试了很多办法,却没有什么效果!” “唉,父皇的腿疾是老毛病了,一直无法治愈,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母妃可还安好吗?” “贵妃娘娘一切安好,只是十分想念王爷,并多次向万岁爷请求,想召王爷回京团聚,可惜都被文官们以‘有悖祖制’为借口给阻拦了。” “这帮该杀的酸儒,害的本王远离京师,不能与父皇、母妃团聚,本王早晚要他们的好看,对了,那个病秧子……不,是太子最近在做什么?” “太子殿下蛰居慈庆宫中,每日以读书自娱,极少与外界有来往!” “哼,他倒是懂的明哲保身之道,肯定又是那个酸儒给他出的主意!” …… 进王府之前,薛羽就暗暗琢磨过了,见到福王之后,对方会询问什么! 因此按照自己的历史知识,很巧妙的进行了回答,一点破绽也没露出来! 如此交谈了一会儿,开始进入正题了。 “敢问贵使,父皇可有诏书下达?”朱常洵知道,自家老子派人秘密前来洛阳,不可能只是赐一尊佛像,肯定还有别的事情! “这个嘛……” 薛羽略加沉吟,目视无言和尚、张小旗,又偷偷打了个手势,二人行礼后退了出去! 接下来,薛羽又目视朱常洵,让他也禀退左右人等,自己有重要的话说。 “你们都退下吧!” “是!” 朱常洵一挥手,宦官、乐师、舞女都退了下去,只有两个人留下了,即王府的左、右长史:王富贵、王平安。 他们本是王府内一般属官,之所以步步高升,还当上了长史官,不是谋略高超,或者有什么非凡本领,而是因为名字取得好,王-富贵,王-平安! 朱常洵如此用人,其心智可见有多幼稚,自然也就不难忽悠了! “他们皆是本王的心腹人,贵使直言无妨!” “主子爷并无诏书,却有几句口谕,要小臣传达给王爷!” “什么,口谕!” 福王不禁大吃一惊,又看看两位长史官,同样是惊诧不已。 在大明朝,皇帝通过内阁正式颁布的诏书,称为圣旨! 不通过内阁,由皇帝直接下达的旨意,称为中旨! 而皇帝口述的命令,称为口谕,又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非常不重要的事,不需要见诸文字! 二是特别重要的事,为了安全起见,不能见诸文字! 这位雨大人伪装成客商来到洛阳,又深夜秘密进入王府,还把随从都给支开了,那他要传达的口谕,显然是后者了! 第109章 皇帝的口谕! “圣上口谕,福王跪听!” “儿臣朱常洵,跪听父皇口谕,父皇万岁、万万岁!” 薛羽迈步上台阶,挺胸抬头,振作精神,给皇帝传达口谕,那就相当于皇帝的化身了,必须拿出点架势来! 朱常洵则带着两名长史,走到了台阶下面,乖乖的跪地聆听。 “治世立长,乱世立贤,大好机会,切勿错过,皇儿好自为之,则父子相见之日不远矣,钦此!” …… 口谕宣读完了,可以朱常洵的智商,显然无法理解其中意思,一脸的迷茫之色! 倒是王平安、王富贵两位长史,沉思片刻,都露出了惊喜之色,贴在朱常洵的耳边,小声嘀咕起来…… 世人皆知,当今皇上是疼爱朱常洵的,有心立为皇太子,可惜他是庶出第三子,有违于嫡长子继承制度,故而受到了文官集团的强烈反对,万历皇帝无奈之下,才立了并不喜欢的长子朱常洛为太子! 不过吗,在皇位继承问题上,历朝历代还有一条潜规则:‘治世立长,乱世立贤!’ 太平盛世,立长子为储君,可以确保皇位传承的稳定性,避免皇室子弟互相残杀,进而稳定江山社稷! 杀伐乱世,则要立最贤明、最有才能的皇子为储君了,这样才能带领国家走出困境,平祸乱,定江山! 历史上,这样的例子不在少数,比如大名鼎鼎的唐明皇-李隆基,就是在国家政局不稳的情况下,凭着英明神武的天姿,而以庶出第三子的身份被立为皇太子,进而继承了皇位的! 同样的,如今的大明王朝也是内忧外患、动荡不安,称之乱世并不为过! 万历皇帝派人来传口谕,就是告诉朱常洵,不要满足于做一个藩王,要学会抓住时机,有更大的作为! 如果朱常洵能有所作为,证明自己是一个有才能的皇子,治理国家的本领远在大哥朱常洛之上! 万历皇帝就能以‘乱世立贤’为借口,废黜掉朱常洛,改立朱常洵为皇太子了,文武百官也说不出什么的。 “王爷,机会难得,不容错过!” “王爷,那首童谣,真的应验了!” “对,说的对,真的应验了,本王可以回皇宫了,哈哈!” …… 在两名长史的解释下,朱常洛明白了口谕的暗示,想到自己能重回京师,夺取皇太子之位,三百多斤的大胖子,竟然高兴的一下蹦起来两尺多高,在大殿里来回乱跑,靴子都跑掉了一只,仍高兴的哈哈大笑! 与此同时,三个人都想起了,最近在洛阳广为流传的一首童谣: 中州旱,洛水枯, 西南雨,洵水流, 二水本一源, 兴衰各有命, 福字倒着写, 天子出洛阳! 之前童谣传唱,福王府的人很高兴,认为是一个吉兆,之后石碑出土,就更加高兴了,朱常洵还亲自下令,在王府内外贴了九千九百九十九个倒‘福’字呢! 不过高兴归高兴,童谣、石碑到底预示着什么,人们还是众说纷纭。 如今使者到来,还带来了皇帝的口谕,算是把谜底揭开了! 第一句:中州旱,洛水枯,是指河南地区大旱,洛水的水位直线下降,同时暗示着皇太子朱常洛的气数已尽了。 第二句:西南雨,洵水流,洵水位于西南地区,那里正值雨季,水流量非常之大,预示着朱常洵的气运正盛! 第三、四两句:是指洛水、洵水都发源于秦岭山脉,就像是朱常洛、朱常洵一样,乃是骨肉兄弟! 可是兄弟两人的命运却是相反的,一个即将衰落,另一个却要崛起了。 第五、六两句,则是说随着倒‘福’字碑出土,坐镇洛阳的朱常洵,要成为大明朝下一任天子了! 朱常洵虽然蠢笨,可也有当皇帝的梦想,如今梦想有望成真了,又岂能不高兴呢? 一旦朱常洵做了皇帝,两位长史自然也会加官进爵、执掌大权了,他们自然也很高兴。 可是高兴完了,三个人又发愁了,朱常洵要想当皇帝,就必须先成为太子,要想成为太子,又必须证明自己有贤良品德,以及治国才能! 问题是,如何来证明呢? 朱常洵来洛阳以后,好事一件没做,坏事一件没落,名声顶风都能臭出八百里地去,说他是一位贤王,这话鬼都不信! 从现在开始,修身养性、重新做人,且不说以朱常洵的性格,根本就做不到,就是能做到也来不及了! 人,从白变黑很容易,从黑洗白则难如登天,没有十年八载根本不见成效,万历皇帝已经年老了,又患有严重的腿疾,恐怕撑不了多久了。 一旦万历皇帝驾崩,朱常洛登基为帝,执掌了天下大权,以之前兄弟间的过节,朱常洵还会有好日子过吗? 大明朝皇室之间,可不乏骨肉相残的例子: 比如明宣宗朱瞻基,把自己的亲叔叔-汉王朱高煦,罩在一口三百斤的铜缸里,用烈火活活的炙死了,就像是闷烤猪一样! 还有英宗朱祁镇、代宗朱祁钰,兄弟两个为了争夺皇位,也是拼了个你死我活啊! 想起那些祖先的悲惨下场,八月份的天气,朱常洵都觉的如坠冰窖一般,从里到外的透心凉啊! 不行,自己这三百多斤肥肉,绝不能变成闷猪肉,自己要当皇太子,要当下一任大明天子! 这就又回到了原来的问题上,如何证明自己的贤明,进而夺取皇太子之位呢? 三个人原地转了几十圈,也没想出什么好办法,最后目光都落在了薛羽身上! 这位‘雨公公’是从京城来的,肯定知道朝廷的情况,以及皇上的心思,问问他不就行了吗! “敢问雨大人,我家王爷欲为圣上分忧,却不知圣上最忧心的是什么事呢?” “圣上心思如海,小臣又那里知道呢!” “唉,雨大人乃是圣上宠信之人,圣心如何,又岂能不知呢,还望如实相告啊!” “小臣身为内侍,岂敢妄加谈论军国大事!” ………… 朱常洵等人不断发问,薛羽则以各种理由推脱着,一方面,是吊吊福王等人的胃口,越是心急如焚的人,就越容易上当受骗了。 另一方面,也是趁机索取点好处,大明朝的宦官就没有不贪财的,自己要是太过清廉了,反而容易露出破绽! “雨大人一路远来辛苦了,本王当略尽地主之谊,快取一些土特产品来,送给雨大人品尝一下!” “是!” 朱常洵别的本事没有,行贿受贿倒是无师自通,向王右史递了个眼色,后者立刻出去了。 片刻之后返回,还抱着一个箱子,里面放满了‘土特产品’,有珍珠、玛瑙、珊瑚、翡翠、金元宝……起码价值七八万两银子,全都放在了薛羽的身边! “这是我家王爷一点心意,还请雨大人笑纳!” “王爷太客气了,小臣怎么好意思呢!” “只是一些土特产,无伤大雅的!” “那就多谢王爷了,哈哈!” 薛羽假意推辞几下,就把一箱子珠宝收下了,然后开始了新一轮的忽悠…… “实不相瞒,如今朝廷上面,有两件为难的事情,王爷若是能帮着解决了,必能换来贤良之名: 一则是外患,萨尔浒大战之后,女真人不断攻城掠地,一连拿下了铁岭、开原几座重镇,大有席卷整个辽东之势! 辽东乃是京师之肩,一旦失守,后果不堪设想,故而圣上抽掉各路人马,向辽东地区集结,准备向女真人发起反攻,收复失地,毁其巢穴,一雪萨尔浒之耻! 大军征战,糜费巨大,而近年来国家多事,国库十分空虚,为了筹措辽东军饷,圣上以及文武百官伤透了脑筋啊! 二是内忧,山东、河南、北直隶都出现了大旱,庄稼枯死,颗粒无收,百姓们没有了吃的,纷纷外出逃难,沦为盗贼者亦不在少数,大小民变此起彼伏,弄的官府是疲于奔命! 朝廷有心救济灾民,可是所需数目巨大,加之国库空虚,就连军饷、军粮都筹措不齐了,又那有力量进行赈灾呢? 为了这两件事情,圣上茶饭不思,彻夜难眠,人也消瘦了很多!” …… 薛羽说了两件事情,可在朱常洵等人听来,却只有一个字:钱! 朝廷要想解决外患需要钱,要想解决内忧也需要钱! 朝廷没有钱! 朱常洵很有钱! 可让朱常洵拿出钱来,就跟拿小刀子,割他的心头肉一样,那可不是一般的疼痛啊! 要知道,军饷也好,赈灾也罢,需要的都不是小数目,起码得几百万两银子啊! “王爷,欲成大事,何惜小财!” “王爷,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啊!” …… “你们不要逼迫了,容本王细细思量一下,几百万两银子,这是小财吗?” 两位长史劝朱常洵赶快下决心,以免错失良机,后者却是愁眉紧皱,显然舍不得自己的银子! “天色已晚,小臣就不打扰王爷休息了!” “好,带雨大人去休息吧,要好生安排!” “是!” 薛羽主动告辞,回小院里休息去了,王右史一路相送! 朱常洵则召集心腹属官、幕僚们,商议这件事情,到底要不要搏这一把呢? 银銮殿的灯火,整整亮了一夜! 第110章 王府里面有地道? 不得不承认,朱常洵真是一个嗜财如命的家伙,面对皇位的诱惑,以及心腹属官们的百般劝说,整整三天过去了,他仍是迟迟不肯往外掏银子! 期间又多次召见薛羽,详细询问朝廷上的事情! 薛羽总是巧妙应对着,却没说一句催促的话。 到了这一步,事情已经成功大半了,如果急于求成的话,反而会引起朱常洵及其属官们的怀疑,不如顺其自然的好! 而且在谈话中,薛羽已经感觉到了,朱常洵动摇的越来越厉害,距离点头答应为期不远矣! 另外吗,每次谈话之后,自己总能收到一笔好处,住所里的珠宝,很快就从一箱,变成了三箱! …… 深夜-小院里! “老大,你真是厉害,事情成功了,咱们也发大财了,哈哈!” “找死啊,告诉你们多少次了,要叫我雨大人,就是说梦话,也决不能叫错了! 咱们现在身处龙潭虎穴,稍有不慎,露出马脚,就会死无葬身之地,大家千万不要得意忘形,必须小心、再小心,都明白吗?” “明白了,雨大人!” 事情一帆风顺,又得了三箱子珠宝,众人不禁欢呼雀跃起来,可还没笑出声呢,就遭到了薛羽的训斥,吓的众人都捂住了嘴巴! 自古以来,眼看胜利在望,却突然功亏一篑的事情不在少数,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得意的太早了! 因此上,事情进展越是顺利,就越要小心谨慎,也只有谨慎的人,才能活的长久! …… 小院旁边有一座凉亭,地势比较高,视野也很好,薛羽有时间的时候,总会站在凉亭上欣赏风景! 当然了,欣赏风景只是借口,真是目的是观察王府的地形! 古人说的好,做人当三思:思危、思退、思变! 自己冒充皇帝使者,成功的忽悠住了福王,还成了王府的座上客,可是世事无常,谁知道什么时候,座上客就变成了阶下囚呢? 趁着有机会,观察下王府的地形,熟悉下各条路线,一旦发生了变故,自己和小伙伴们或许还有机会逃出去。 就算不能全逃出去,能出去一两个也是好的啊! 李岩在洛水码头,安排了一艘快船,一天十二个时辰待命,只要出了城,上了船,就能逃之夭夭了。 “庄重肃穆、富丽堂皇,明廊通脊、气宇轩昂,既得建筑之精华,又有风水之玄妙,真是一个卧虎藏龙的好地方啊!” 薛羽观察了小半天,看的是频频点头,这座福王府堪称是古建筑中的经典之作了。 王府由前、后两部分组成的,前面是居住区,有银安殿、嘉乐堂、寝殿,书房,宗祠,佛堂……共计数十座建筑物,房屋上千间之多,雕梁画柱,美轮美奂! 后面是花园,建有亭榭、回廊、石桥、池塘、假山……而且引水成溪,广植花木,还放养了数十头梅花鹿,在草坪上来回奔跑,不时响起呦呦鹿鸣之声! 福王府不仅修建的好,在风水布局上也很讲究! 古人以水为财,在福王府内处处见水,尤其后花园的溪流,是从洛水引进来的,而且不外流、只内入,很符合风水学敛财的说法,难怪福王富甲天下了! 另外吗,溪流千回百转就像是一条水龙,且呈现出龙吐珠之势,而王府的核心银安殿,正好建在了龙珠的位置上! 洛阳为十三朝古都,本是龙气鼎盛之地,福王府的风水布局,更是把四方龙气汇聚过来,受此滋养,必出天子! 美中不足的是,水龙脉引自洛水的一条支流,水流太小,龙气不足,纵然日后出了真龙天子,也难以在龙椅上坐的长久! 难怪福王的儿子,后来在南方黄袍加身,其政权却只维持了一年多时间。 “怪哉,真是怪哉啊!” …… 在称赞之余,薛羽也发现了一点奇怪的事情,就是王府内有很多建筑物,彼此由大大小小的道路连接着,道路两旁种植很多树木,夏天遮蔽阳光之用! 可是有几条小道两旁,却是一株树木也没有,更加奇妙的是,这几条小道可以连接在一起! 起点就在朱常洛的寝宫附近,向着西北方向延伸,巧妙的绕过了几座宫殿,并从薛羽等人住的小院旁经过,一直延伸到了西门! 门外是大道,直通洛阳城西,不远就是洛水的支流,且有一座小码头,从这里乘船的话,向西可以逆流前往陕西,向东可以顺流进入黄河,再由黄河水道前往开封城! 问题是,那几条小道两旁,为什么不种树呢? 薛羽还观察到了,其中几段小道,完全是多余的,与周围的道路重复不说,还破坏了整个王府的布局、以及美感! 要知道,这座福王府,可是万历皇帝调拨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并由皇家工匠们负责修建的,应该修的尽善尽美才对啊,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的。 这几条小道中,是不是隐藏着什么秘密呢? 又或者,是自己想的太多了? 薛羽站在凉亭上,反复观察了半天,又用自己学过的风水学知识,认真的推演了一遍,结果也没推出什么名堂来。 正百思不得其解呢,小鼠飞快的跑了过来。 “雨大人,该吃中午饭了!” “嗯,吃什么?” “王右史派人送了一桌全羊席,还有几只烤黄鼠,外焦里嫩,香气扑鼻!” “什么,烤黄鼠?” 薛羽前世在草原上勘探之时,曾经在蒙古牧民的包里,有幸吃过几次黄鼠肉,对这种小动物还是有些了解的! 黄鼠,又名‘大眼贼’,体型中等,略似家鼠,但眼大而突出,分布在北方草原上,以谷子、沙篙、沙葱、牧草为主要食物,其肉质极为鲜美! 而在辽、金、宋,元、明五朝,烤黄鼠肉一直是宫廷名菜,等闲百姓很难吃到嘴里,以至于黄鼠的身价倍增,一只可值白银一两多,甚至衍生出了专门以捕鼠为生的职业人! 福王正有求于薛羽,派人送来几只珍贵的黄鼠,也是正常之事,不过这件事情,瞬间启发了薛羽! “黄鼠……打洞……有地洞,哈哈,我想明白了!” “雨大人,您想明白什么了!” “想出一条妙计来,走,咱们回去!” 苦恼了半天的问题,一瞬间就想解开了。 古代,大户人家为了防备盗贼、兵灾,在修建房屋的时候,往往会留下一条地道的,一旦有情况发生,就带着全家老小从地道逃生。 同样道理,这座福王府里面,肯定也有一条地道,入口就在福王的寝殿中,那几条可以连接一起的小道,就是地道经过的地方,出口则在洛水码头附近! 要是碰到了什么灾祸,比如乱军包围王府之类的,福王一家老小就能收拾金银珠宝,顺着地道偷偷的逃到码头上,再乘船顺着洛水逃之夭夭了。 洛阳位于平原地区,地下水位比较浅,而王府的建筑物庞大,地基挖的比较深,如果地道从地基下面通过,恐怕就会被地下水淹没了! 因此只能从建筑物旁边绕过去,为了掩人耳目,才在上面修了几条没用处的小道! 两旁不种树木,同样是为了保护地道,否则树木的根须扩散,天长日久之下,就该把地道给堵塞住了,那样想跑都跑不掉了。 接下来,薛羽和小鼠返回小院,美美的享受了一顿烤黄鼠肉,还喝了半坛子宫廷御酒,等吃饱喝足之后,把大家伙聚拢在起来,悄悄的说出了自己的发现! 并提出一个计划,就是在小院子里面,也挖上一条地道,再连接上福王府的地道! 这样一旦有变故发生,大家可以顺着地道逃跑,就能保住性命了! 而且薛羽测量过了,小院距离地道非常的近,这里的土质也比较松软,大家轮流挖掘的话,估计三个夜晚就能打通了。 “好办法,干了!” “可是,咱们没有工具啊?” “工具好说,没有就偷!” 小鼠、猴子出马,很快偷了两把铁掀、一把搞头回来,王府家大业大,丢这点小东西,应该不会被发现的。 吃饭的时候,薛羽又藏起来一把勺子、几个大海碗,这下挖掘工具算是有了。 至于挖掘地点吗,屋子里比较隐蔽,可是地基太硬了,不好下手,薛羽转悠了一圈,发现院子里有一口大水缸,是预备救火用的,大约有三人合抱粗细,立在墙角位置……就从这里下手了! 第111章 小宦官-德宝! 清晨时分,薛羽带着四名小伙伴,来到了王府后花园中,四处游走,欣赏花卉! 时值九月,园中的桂花、菊花、芙蓉都绽放了,姹紫嫣红,飘香阵阵,使人心旷神怡! 不过五个人的心思,显然不在赏花上,他们不往花朵盛开处去,反而专找植被密集、位置隐蔽的地方! 待来到一个角落中,确定周围没有王府的仆从跟着,五个人迅速撩起衣服,从怀中各取出一个包裹,向周围的树木下倾倒着,全都是泥土! 地道已经开始挖掘了,进展很是顺利,不过也有一件麻烦事,就是挖出来的泥土放那里? 小院里是不行的,王府的仆从们天天来打扫房屋,王右史也是常客,一旦被他们察觉了,肯定会生出疑心的! 运到王府外面去,那就更不现实了,人都出不去,何况是土呢! 还是薛羽灵机一动,想到个好办法,就是把泥土藏在身上,趁着每天早、中、晚饭后散步的机会,悄悄倾到在王府花园中! 花园面积大、植被多、人又少,加之遍地都是泥土,偷偷的倾倒一些不会引起注意的! 这样速度是慢了点,却胜在安全稳健啊! 倒完土之后,薛羽几人又假装溜达了一会儿,而后返回小院中,那知路过一片桂花林时,突然听到了哭喊声! “呜!呜!” “下贱东西,竟敢偷王府里的东西,给我打,狠狠的打!” “我没偷,我真的没偷!” “还敢嘴硬,打,打死为止!” “啪!啪!” …… 转了两个弯,看清情况了,只见一名八九岁的小宦官,被捆绑在了一株桂花树上,两名青年宦官正用牛皮鞭子抽打着,鞭鞭见血,很是凶狠! 另有一名尖嘴猴腮、面色蜡黄的中年宦官,叉腰站在旁边,一边用尖锐的声音咒骂,一边下令用力鞭打! 世人常以为,只有皇宫里有宦官,其实在各藩王的府邸里面,也同样使用宦官的,只是数量、品级无法与皇宫相比罢了。 另外吗,大明朝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各地藩王要定期的从自己王府中,挑选出聪明伶俐的小宦官,送进皇宫里听差! 不止是宦官,其他好吃的、好玩的、好用的东西,都要及时向皇帝进贡,以示臣服之意! “住手!” 薛羽的性格是,欺强而不凌弱,傲上而不辱下,眼看小宦官被打的可怜,急忙上前喝止! “停下,别打了,小的见过雨大人!” 薛羽的‘天子使者’身份是个秘密,王府内只有寥寥几人知道,不过王右史吩咐过,上下人等都要尊敬他,并称之为雨大人! 中年宦官不敢怠慢了,一面停止了鞭打,一面躬身行礼! “你们为什么鞭打他啊?” “回雨大人的话,这个奴才手脚不干净,竟敢偷王府里的东西,小人这才惩罚他一下!” “他的年纪还小,略加惩罚也就是了,这样打下去会出人命的,得饶处人且饶人,放了他吧!” “这个嘛?” “接着,赏你了!” “小的谢雨大人赏赐,把他放下来吧,算他运气好,今天遇上贵人了!” …… 惩罚奴才,属于王府的私事,薛羽一个外人是不好插手的,不过一锭五两重的金元宝仍过去,瞬间就把问题解决了。 中年宦官接过金子,一张丑脸笑的跟菊花似的,立刻下令放人,又点头又哈腰的,说了一堆奉承的话,而后领着两名手下走了。 “多谢大人救命之恩,奴才一辈子不忘,呜呜!”小宦官放下来之后,挣扎着跪在地上,不断的磕头谢恩,眼泪更是一对对往下掉! 薛羽上前查看一番,发现小宦官只是皮外伤,没有伤到筋骨,看着血了呼啦的,敷上金疮药,修养几天就没事了。 “好了,起来吧,你叫什么名字啊?” “奴才德宝!” “德宝,你姓什么?” “奴才当了宦官,辱没了祖宗,不敢提及姓氏,您就叫我德宝好了!” …… 薛羽想起来了,隋、唐以来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做宦官虽然很有‘钱’途,可毕竟是一件辱没祖宗的事情,因此在净身之后,宦官们大都会留名不留姓! 留名,是不忘根本,不留姓,是为了不辱没祖宗! 而且小宦官进入皇宫,或者王府之后,为了不受人欺负,往往会认一个有权势的大宦官做干爹,以后就跟着干爹的姓氏了。 比如唐朝的高力士,本姓冯,年幼被阉割送入宫中,后被大宦官高延福收为养子,遂改姓高! 还有正德年间的‘立皇帝’--刘瑾,本姓谈,六岁时被太监刘顺收养,后净身入宫当了太监,从此改姓刘! 当然了,也有一些大宦官,在出人头地之后,认祖归宗,改回本家姓氏的。 德宝刚进王府不久,还没有认干爹,也没人罩着他,这才受别人的欺! “他们说,你偷了王府里的东西?” “我没有,他们冤枉我的!” “哦,他们为什么冤枉你!” “唉,说来话长了……” 德宝止住眼泪,详细的解释起来,他本是河南府-宜阳人氏,家中贫寒,靠着耕种几亩薄田艰苦度日,整天饥一顿、饱一顿的,今年大旱,庄稼颗粒无收,家里实在是吃不上饭了。 恰好福王府招小宦官,爹妈狠了狠心,就把德宝给送来了,做宦官的确不太光彩,可好歹有口饱饭吃不是,每个月还有二两多的俸禄银子,比种地可强多了。 于是乎,德宝就进了王府,变成了一名最低级的小宦官,主要负责给王府里的侍女们倒尿盆、刷马桶,同时照顾花园里的树木,浇水、施肥、除虫都要干,每天跑来跑去,累个半死! 苦点、累点也就罢了,还要受大宦官们的欺负,动辄挨骂不说,德宝每个月二两六钱的俸禄银子,大都要孝敬上去,自己只能剩几个铜钱! 上个月,老家有人捎口信来,说是灾情更加严重了,村子里饿死了好多人。 德宝担心家人们,就把自己这个月的俸禄银子,全都托人捎回去了,手里没了银子,也就没法孝敬上面了,于是就被穿了小鞋! 恰好茶水房丢了几套茶具,还有几斤好茶叶! 王府里面人多手杂的,丢东西是常有的事,宦官、侍女、乃至于属官们,也不乏监守自盗者,反正福王有的是金山银海,不偷白不偷的。 可管事的大宦官,不问青红皂白,就认定是德宝偷的,还把他绑在树上用力鞭打,名为惩戒家贼,实则是逼着要银子呢! “原来如此,你也是个可怜人啊!” 听完讲述之后,薛羽盯着小宦官的眼睛,里面一片清澈之色,说明他没有撒谎! 而后点了点头,从怀中掏出两锭金子,都是十两一个的官锭! 德宝进入王府里面,每个月只能领一小块碎银子,何曾见过这种大金锭啊,立刻就傻眼了。 “恩人,您这是?” “送给你了,一锭捎回家里去,另一锭打点关系,这样你以后的日子会好过一点!” “不,不,奴才不敢!” “拿着吧,你是个有孝心的孩子!” 把两锭金子,塞进了小宦官的怀里,又安抚了一番,薛羽等人转身离开了。 小宦官呆愣片刻,望着远去的背影,跪地叩首不止! “恩人,请您留下姓名,以后有了机会,奴才一定报答您的大恩大德,就算这辈子报答不了,下辈子做牛做牛也要报答您!” “不必了,你赶快去上药吧!” “恩人?” “去吧!” 小宦官的感激之心,薛羽是相信的,至于报答之说,却没有放在心上! 一个给人倒尿盆的小宦官,又能报答自己什么呢? 很可惜,薛羽这次想错了,人是会变化的,都说英雄不问出身,其实宦官也是如此! 成化年间,杀人不眨眼的西厂督主-汪直,以前是负责扫地的。 正德年前,权倾天下的立皇帝-刘瑾,本是负责敲钟鼓的。 他们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可是一朝得势,便能搅动天下风云! 谁又能想到呢,若干年以后,这个给人倒尿盆的小宦德宝,会救下薛羽和伙伴的性命,并间接促成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 薛羽同样没想到,在不远处的凉亭中,有一双水泡蛤蟆眼,正注视着自己的一举一动! “好小子,总算让我找到你了,敢刺伤黄爷的手掌,非让你血债血偿不可,你就等着吧!” 黄色身形一闪而逝,直奔王府的东区,那里住着福王的几名侧妃! 第112章 挖一个大坑! “雨大人,不好了!” “出什么事了?” “黄侧妃带着人来了!” “哦?” 用过午饭之后,薛羽正想到花园里‘溜达一圈’,不想王府侧妃之一—黄氏带着数十名宦官、侍女,浩浩荡荡杀上门来了,走在最前面的正是黄蛤蟆! 原来快活楼的事情之后,黄蛤蟆一直怀恨在心,想要狠狠的报复薛羽,可是找遍了洛阳内外的大小客栈、酒楼,也找不到人影。 向王右史询问,对方守口如瓶,还劝他不要招惹是非,以免引祸上身! 黄蛤蟆气不过,今早上来到了王府找妹妹诉苦,没想在后花园中见到了薛羽,才知道自己一直苦寻不到的仇人,就住在王府中,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啊! 不过黄蛤蟆知道,这位雨公子厉害,自己不是对手,一溜烟跑到妹妹那里搬救兵去了,而后浩浩荡荡的打上门来! 对头上门了,薛羽总不能躲着不见吧,于是带着人出来了,与黄氏兄妹在小院内迎头遇上! 黄氏二十出头的年纪,身材高挑,皮肤白皙,细长的狐媚子眼睛,再配上樱桃小口,起码有七八分的姿色,难怪能成为朱常洵的侧妃之一! 很难想象,这样一个大美人,和丑陋不堪的黄蛤蟆,竟然是一奶同胞的亲兄妹! 这就不禁让人怀疑了,他们的母亲是不是曾经夜不归宿过? “你就是雨公子?” “不才,正是在下,您是黄侧妃?” “正是本妃!” 与此同时,黄氏也在打量着薛羽,上下看个不听! 她原来以为着,一刀刺穿自己哥哥手掌的,肯定是个容貌凶恶的大汉,没想却是个清秀少年! 这样的人物,也会持刀行凶? 与头脑简单的黄蛤蟆不同,黄氏不仅有几分姿色,还很有几分心机呢,在打上门来之前,她就派人调查过这位雨公子了,结果却没查明白! 只知几天前的晚上,这位雨公子突然来到了王府,并带着几名随从,住到了后花园的一座小院中,平时很少外出,只是在花园中散散步! 另外吗,王右史与此人走的很近,几乎天天都来拜访,一谈就是几个时辰,并吩咐大小奴婢们,谁也不许慢待了。 至于这位雨公子的出身来历、真实姓名,以及进入王府的目的,那就谁也不知道了,不过却有不少传言…… 有人说,他是江南富商的公子,这次来到福王府,是进献奇珍异宝的,并想利用王府的关系,在河南一带出售粮食,狠狠的赚上一笔! 有人说,他是某位封疆大吏的公子,其父想要通过福王,走通郑贵妃的门路,向皇帝吹一吹枕头风,好往上升一升官职,自己又不方便出面,就派儿子到福王府来了,还送上了大量奇珍异宝! 还有人说,这位雨公子,其实不是外人,而是内人,是福王的私生子,一直养在外面的,如今接进王府中来,是要认祖归宗的! (薛羽:……) 总之众说纷纭,很难判断出真假来,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位雨公子不是一般人! 因此上,黄氏这次前来,固然有兴师问罪的意思,可也不想把关系弄的太僵硬了,只要对方归还欠条,再赔礼道歉,这件事也就过去了。 “请问雨公子,我家兄长的手掌,可是你给刺穿的?” “不错,是我干的!” “光天化日之下,你竟敢持刀伤人,伤的还是本妃的亲哥哥,按照大明律法,持刀伤人者,可是要杖责二百,流放三千里的。 不过吗,本妃念你年幼无知,一时冲动伤了人,也不像过多追究了,只要你归还那些欠条,并向家兄赔礼道歉,这件事就算过去了,否则后果自负,我们黄家可不是好欺负的!” …… 黄氏果然很有心机,言语中软硬兼施,如果是一般的人,恐怕真要被她给吃住了! 可惜薛羽不是一般人,而是有名的腹黑小郎君,玩弄心机,对方还差几个档次呢! 薛羽考虑的是,如果自己亮出‘天子秘使’的身份,的确可以逼退黄氏兄妹,甚至可以把欠自己的黄金要出一些来。 不过这样做,是不是太便宜这对兄妹了? 之前打听过了,这个黄氏貌美如花,心肠却狠如蛇蝎,在王府里面横行霸道的,光是因为一点小错,就被她下令打死的宦官、侍女就有二三十人之多呢! 她还用自己的私房钱,在洛阳城里开设了几家赌场,外加放高利贷,被害的家破人亡者不知多少呢! 这样恶毒的女人,留着纯粹浪费粮食,不如坑死她算了! 这个坑,怎么挖好呢? “哎呦喂,原来黄公子,竟是侧妃娘娘的亲兄长,恕在下眼拙,不知黄公子的身份,否则借我十个胆子,也不敢出刀伤人啊! 这是欠条,一笔勾销,还望黄公子大人大量,宽恕在下之前的恶行,对不起您了!” …… 打定主意之后,薛羽脸上露出了奇怪表情,三分震惊、三分讨好、还有四分惧怕,仿佛真被黄氏的言语吓唬住了。 立刻掏出了欠条,交还给了黄蛤蟆,还一个劲的作揖、说好话。 薛羽的赔礼道歉,倒让黄氏兄妹有点摸不着头脑了,原以为会有一番艰难的交涉呢,没想对方这么容易就服软了? 如此看来,这位雨公子的背景也不是很大吗,十之八九就像人们猜测的,他是一位江南富商家的公子,是来福王府送礼、走后门得。 之前不知情况,才冒然的出手伤人,如今弄清了黄蛤蟆的身份,立刻知道害怕了,这才一个劲的赔不是! 想到这里,黄氏兄妹双眼望天、鼻孔高抬,露出一股胜利者的傲气,完全不把对方放在眼里了,一个小小的富家子,如何跟福王府斗呢? 之前见好就收的计划,也彻底抛之脑后了,准备趁这个机会,狠狠的敲对方一笔,江南商人,富甲天下! “雨公子真心道歉的话,是不是得拿出一点诚意来啊?” “对,王妃说的对,是得拿出一点诚意来,二位请稍等!” 眼看对方上钩了,薛羽心中冷冷一笑,把小鼠、猴子等人叫过来,附在耳边低语了几句! 四人立刻回屋,抬了两箱子珠宝出来,放在了黄氏兄妹面前,都是之前福王给的咨询费。 “这就是在下的诚意,还是黄公子笑纳!” 薛羽把箱子打开,满满的珠光宝气,立刻吸引了黄氏兄妹的目光,身为奸商的后代,贪财早就烙进他们的灵魂深处了,而且二人目光不俗,知道这样一箱子珠宝,起码价值七八万两银子! 二人满意的点点头,又对视了一眼,心中打定同一个主意,这条肥鱼不能轻易放过! 今天先算了,过几天找个借口,再上门来敲诈一次,非把对方敲个干干净净不可,否则对不起黄氏的门风! “雨公子如此有心,我们也就不客气了,收下,抬走!” “王妃且慢!” “还有什么事?” “在下还有件小礼物,想要献给您,还请借一步说话!” 黄氏准备带人离开了,薛羽却拦住了道路,还拍了拍自己怀里,好像藏着什么宝贝似的。 两箱子的珠宝,是赔偿给黄蛤蟆的,黄氏身为侧妃,也不能白跑一趟,理应得点好处的。 奇珍异宝,自然不能当众掏出来了,因此借一步说话,也是合情合理的事情! 因此上,黄氏丝毫没起疑心,反而认为这位雨公子很懂事呢,很顺从的走到了小院的角落里,宦官、侍女们则留在了原地! 薛羽紧随其后,点头哈腰,满脸堆笑,同时低声说着什么! 因为距离比较选,说的什么,别人是听不见的,只有黄氏一人听的清楚,薛羽说的是…… “你这个小婊子,仗着有几分风骚,勾搭王爷,当上了侧王妃,可是归根到底,还不就是一个妾室吗,生个儿子也是庶出的。 不过看你这样子,两腮无肉,鼻孔朝天,一看就是克夫无子的面相,你这辈子啊,别说儿子了,连个癞蛤蟆都生不出来! 再看看你们兄妹两个,长的一点都不像,大概是同母异父吧,令堂大人是不是友人众多,且有夜不归宿的习惯呢?” …… “啊,混账,你找死!” 黄氏彻底傻掉了,自己长这么大,何曾听过这般污言秽语,不禁勃然大怒,也顾不上王妃的风度了,狠狠一把掌扇在了薛羽的脸上! 后者随即倒在地上,右脸出现一个大红巴掌印,还挠出了五道深深的血痕来,基本上半破相了。 挨了一巴掌,薛羽心中却阵阵冷笑:‘计策成了,坑不死你!’ 第113章 坑死黄氏兄妹! “打,狠狠的打,给我打死他!” “打不死他,你们统统去死!” …… 黄侧妃已经气疯了,又抓又挠的仍不解气,又命令身边的宦官、侍女们一起打薛羽,那副气急败坏的样子,跟疯了的母狗没啥区别了! 主子下了命令,当奴才的不敢不听,数十人一拥而上,对着薛羽拳打脚踢,不过这些人很纳闷,人家又是道歉、又是赔礼的,为何还这样不依不饶的呢? 不过想想黄侧妃的人品,以及平时所作所为,众人也就释怀了,这本就是一个心如蛇蝎的女人啊! “保护雨公子,挡住他们!” 小鼠、猴子等人冲了过来,一边保护着薛羽,一边与对方的人在小院中展开了混战,直打的是鸡飞狗跳、尘土狼烟! 而在混战当中,黄氏兄妹也被卷了进来,一个连着挨了十几拳,差点被打成了癞蛤蟆,另一个被拽下好几缕头发,俏脸也给挠破了,压在人群的最底下,哎呀妈呀的尖叫个不停! 向兄妹二人下黑手的,不止是小鼠、猴子等人,还有一些宦官和侍女呢! 原来黄氏兄妹太过恶霸了,一点人缘也没有,就连手下人都对他们恨之入骨,故而趁着混战的机会,狠狠的报复一下! 双方正打的不可开交呢,小院外又来了一伙人,为首的正是王右史! 原来他得到禀报,说是黄氏兄妹去找雨大人的麻烦了,急忙带人前来阻止,没想还是来晚了一步! “住手,统统住手!” 王右史带着卫兵们冲进来,强行把两边人给分开了,也不管黄氏兄妹的死活,而是在人群里寻找薛羽的身影! 找到之后,顿时下了一跳,只见薛羽浑身尘土,衣衫全都撕破了(自己撕的),鼻子也出血了(自己打的),脸上还有一个巴掌印,以及五道血淋淋的挠痕!(这是黄妃干的) “雨……雨……雨大人,您还安好吧?” “安好个鬼,你看我这样子……哎呦喂,可是疼死我了,你们福王府就这样对待天子使者吗? 来人啊,收拾东西,咱们立刻回京师去,我要把这里的事情,原原本本的上奏给皇上,让皇上给我做主,呜呜,差一点打死我,我还破相了!” …… “雨大人,雨祖宗,您老人家息怒啊,您可千万不能走啊!” 薛羽从地上爬了起来,叫嚷着要回京告御状,这可把王右史吓坏了,浑身抖如筛糠,一个劲的赔不是! 天子使者,那就是皇权的化身,大明开国二百多年以来,还没有听说过有谁敢殴打天子使者呢,这等于狠狠的抽皇帝的脸啊! 这位雨公公回到京师,如实禀告的话,万历皇帝必然震怒,福王的太子之位肯定没戏了,还要受到重罚! 福王是当今皇帝的爱子,最多是申饬几句罢了,可福王府的属官们就要成为替罪羊了,藩王有罪,尽斩属官,可是大明朝的惯例啊! 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也不能放这位雨大人离开啊,王右史又是赔罪,又是说好话,最后干脆跪在地上,死死抱住薛羽的双腿不撒手! …… 另一边,黄氏兄妹终于听明白了,这位雨公子的真实身份是--天子使者! 可他们想不明白,堂堂天子使者,为何偷偷的进了王府,行事如此低调呢? 既然是天子使者,为何要向他们主动道歉,还赔偿珠宝呢? 只要亮出身份来,就是借给他们兄妹十个胆子,也不敢闯上门来,更不敢出手伤人啊? 不过这些疑问,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他们把天子使者给打了! “小妹,这次你可闯大祸了!” “我没有……是他,是他先骂本妃的,呜呜!” “小妹,到这个份上,撒谎也没有用了,赶快想办法自救吧!” 黄侧妃哭哭啼啼的,诉说自己打人的原因,可惜她说的这些话,就连黄蛤蟆都不信,更别说其他人了! 满肚子委屈说不出,加之急火攻心,黄侧妃翻翻白眼,竟然给气晕过去了。 与此同时,在王右史的苦苦哀求下,薛羽的怒火略减,说了一句‘好自为之’,而后回屋内疗伤去了! 很显然,这是跟福王府要一个说法,如果得不到满意答复,这位雨大人还是要走的。 “你们全都过来,老实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长史大人,这事真不怪我们啊,是黄娘娘下的命令,不打这位雨大人的话,她就要打死我们了!” “是谁先动的手?” “是黄娘娘!” …… 王右史不敢怠慢了,把参与此事的宦官,侍女都叫了过来,询问事情的经过。 这些人也知道闯大祸了,根本不敢撒谎,把看到的事情都说了出来,黄氏兄妹上门问罪,人家雨大人主动赔礼道歉,归还了欠条不说,还赔偿了两箱子珠宝! 还要再送黄侧妃一件珍宝,以示道歉的诚意! 可是黄侧妃不依不饶,狠狠扇了人家一把掌,把脸给挠破了,还下令要打死这位雨大人,双方这才混战了起来…… “完了,这下彻底完了!” 王右史原来想着,一个巴掌拍不响,事情闹到这个地步,双方肯定都有责任的。 如果是那样的话,向雨大人赔礼道歉,送上一份厚礼,再加上福王千岁的面子,也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 万没有想到,道理全在人家那边了! 堂堂的天子使者,主动赔礼道歉、归还欠条,还送上两箱子珠宝,事情做到这个份上,可谓是仁至义尽了! 黄氏兄妹却不依不饶,收了人家的珠宝,还要打死人家,这也太嚣张跋扈了,算是彻底把人得罪了,连一点挽回的余地都没留,这可如何收场啊? 无奈之下,王右史一面令人,把已经昏迷的黄妃抬回去安置,把黄蛤蟆看管起来,一面亲自向朱常洵禀报此事,商议解决的办法! ………… “什么,这个愚蠢的女人,坏了本王的大事了!” “你们说,怎么办?” 得知情况之后,朱常洵气的把茶杯都摔了,在银安殿里走来走去,眉头也拧成了大疙瘩! 父皇派了秘使前来,帮着自己谋取皇太子之位,事情刚刚有点眉目,自己的一名妃子,竟然把使者给打伤了,这叫什么事啊! 朱常洵虽然不聪明,却也知道问题严重了,如果处置不好的话,别说皇太子的位置落空了,就连自己福王的爵位只怕都得动摇呢! 两百多年了,还从没听说过,有谁敢打天子使者,这般荒唐的事情,咋就出在自己的王府中呢? 以朱常洵的智商,是想不出什么好办法了,只好召集心腹属官们,一起商议如此平息此事! 一番商议之下,还是王右史比较聪明,提出了解决的办法: “王爷,要想平息此事,必须双管齐下了!” “如何双管齐下?” “一舍财,二割爱!” “啊!” 朱常洵听明白了,舍财,就是用金银珠宝贿赂那位雨大人,毕竟这个世界上的事情,基本上都可以用金银来解决的,如果一箱子不够,那就两箱子! 割爱,就是赐死黄妃了,她犯的事情太大了,不死的话,不足以平息此事! 舍财,朱常洵没问题,王府里别的没有,却有的是金银珠宝! 割爱,就有点为难了,那可是自己的宠妃啊! 当然了,黄妃之所以得宠,不是因为她有多漂亮、多温柔,王府里美女如云,并不缺少她这一个! 关键是黄家,那可是福王府敛财的工具之一,每年都有上百万两银子的进项,赐死了黄妃,就会失去这件工具,朱常洵舍不得啊! 眼看朱常洵犹豫不决,几名属官可着急了,这件事不平息的话,他们几个性命难保啊,连忙进行劝说…… “王爷欲得天下,又何惜一个女人呢?” “是啊,王爷以后荣登大宝,后宫佳丽三千,什么样的绝色不可得呢?” “黄家在洛阳为恶多年,民愤极大,也聚敛很多钱财,王爷何不趁此机会,把黄家连根拔起呢,一可以平民愤,换来贤王的美名,二可以得钱财,用来成就大事,三可以讨好雨大人,平息其心中怒火,可谓一举三得啊!” …… “言之有理,就这么办吧!” 在几名属官劝说下,又反复权衡了利弊,朱常洵终于点头了,并叫过一名心腹宦官,附耳低语了一会儿! 后者点点头,立刻行事去了! ………… 就在当天夜间,一向吃嘛嘛香,身体倍棒的黄侧妃,突然得了‘心口痛’,尚未来的及医治,就香消玉殒了! 朱常洵闻讯之后,下令不必举哀、也不必祭祀,仅用一口薄棺入殓了,用一辆驴车拉到北邙山中,随随便便就给掩埋了,连个墓碑都没立,充分提现了节俭、快速、省事的精神。 就在黄侧妃病逝的第二天,有属官禀报:黄妃的父亲、哥哥恃强凌弱,霸占他人产业,且与多起人命案有关系,在洛阳地区影响极坏,请求彻查,以平民愤! 朱常洵以大义灭亲的精神,立刻派出王府的卫兵,对黄家进行了查抄,所得金银、房产、田亩尽数没收,并把黄蛤蟆父子投入大牢,详加审讯之后再行发落! 那知黄蛤蟆父子不知收敛,就在进入监牢的当天晚上,与其他犯人发生了争执,犯人们一发狠,把父子二人按进马桶里呛死了! 至此,在洛阳横行霸道多年的黄家,彻底的烟消云散了! 就在黄蛤蟆父子携手赴黄泉的当天晚上,薛羽等人挖通了地道! 第114章 夜探地道! “老大,挖通了,跟王府的地道接上了!” “好,你们在上面守着,我下去探一探路!” “是!” 经过几个晚上的努力,地道终于挖通了。 正值午夜时分,王府里的人都休息了,不会有人来小院的,让其他人守在上面,薛羽带着小鼠、猴子,手持火折子、蜡烛、铁铲等物,先后钻进了地道中! 地道大约八尺高、六尺宽,脚下铺着青色方砖,两侧和头顶是条形巨石,既干燥、又坚固,就算遇到地震也不会塌方的! 虽然地道封闭多年了,却一点也不觉得气闷,说明留有通风口! 另外吗,在两侧的墙壁上,每隔十几步远,就挂着一盏青铜灯,里面注满了深海鱼油! 这种油易保存、不变质,而且极为耐燃,点燃之后可以百日不灭,用于地下照明最合适不过了。 三个人点燃了油灯,地道里顿时亮堂起来了。 “老大,快看,墙上有字!” “嗯?” 借着灯光,三人向地道深处摸索着,结果没走出多远,发现两侧的墙壁上出现了文字,是用砖瓦之类,生生划在墙壁上的,字迹有大有小、美丑不一,显然不是一个人的手笔! “地道修成之日,吾等丧命之时,若有来世,不为皇家工匠!” “妻子身怀六甲,甚忧之,却再无相见之日,不甘!” “死则死矣,唯盼家人平安!” …… 很显然,墙壁上的文字,应该是修这条地道的工匠们留下的绝笔! 他们费尽千辛万苦,为福王挖通了逃生的地道,同样也为自己挖通了去地府的路,为了保守秘密,完工之后,这些人全部被处死了。 工匠们也知道,给王府修地道,就意味着必死无疑,可他们不敢反抗,或者说没法反抗,因为他们的父母妻儿都被控制起来了。 为了亲人们活下去,他们只能选择死亡,临死之前,在墙壁上留下了绝笔,而这样的悲剧,古往今来不计其数! 每一座雄伟的帝王陵墓,每一座辉煌的帝王宫殿,都是用无数工匠、民夫的尸骨堆砌成的,后世人在歌颂帝王们的伟大功业之时,谁又曾怜悯过这些无辜者呢? 薛羽三人继续向前走,途中又见到了几处有文字的墙壁,不仅是工匠、民夫们留下的,竟然还有监工、士兵们留下的绝笔。 说明这些人灭完口之后,也同样面临着被灭口的命运! 为了保守机密,这样的事情,可能会循环多次! 福王府的罪孽,其深如海! …… 就这样,三人摸索的前进,大约走出四五里远,眼前出现一个石室,也是地道的终点了。 石室呈正方形,边长一丈五尺左右,是用坚固的花岗岩修葺成的,上下左右皆不见出口,也没有机关之类的,只是一侧的墙壁上,刻着密密麻麻的方块字,大约有上千个之多! 字皆两寸大小,每一个字对应一个小方格,用手指轻轻的触摸,这些小格子是活动的,可以按下去! 地道肯定有出口,而出口的秘密吗,应该就在这些文字上! “祖、大、公、永、奇、求、修、种……不通顺啊!” “今、同、均、立、平、方、洪、恒……还是不通顺啊!” …… 薛羽查看文字,可是横着念、竖着念、斜着念,都是不通顺的,既不是诗词,也不是口诀,甚至连文理都不通顺! 又试着跳字来念,跳一个字、跳两个字、跳三个字,还是不通顺啊! 平方、立方、开根……还是不通! 薛羽想了小半个时辰,也没能解开答案,解不开答案,就找不到地道出口,之前的努力岂不白费了? 正当薛羽准备用更高深的微积分、线性代数来寻求答案时,脑子里突然灵光一闪……“不对,自己的思路错了,答案不该往深了想,而是该往简单了想!” 一则,明代的人注重四书五经、儒家经典,数学水平却不算高,不可能设计出太复杂的公式密码! 二则,地道是逃跑用的,时间紧迫,必须尽快打开出口才对,若是设计过于复杂的密码,那不耽误时间了嘛? 三则,朱家子孙一代比一代蠢笨,设置太复杂的密码,他们是记不住的,岂不耽误大事! 可是过于简单的密码,又无法保证地道出口的安全性! 如此想来,密码应该是简单的,但是这种简单吗,仅仅对朱家子孙而言,对外人来说,密码则是复杂的,意想不到的! 唯有如此,才能二者兼顾! 问题是,什么样的密码,才有如此怪异的功能呢? “你们两个,帮我一起想答案!” “啊,老大,可我们不识字啊!” 薛羽又想了一会儿,还是没想出答案来,只能求助于小鼠、猴子了。 有的时候,聪明人想不出的事情,资质平庸者却能想出来,这就叫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愚者千虑,必有一得! “不用你们识字,你们就给我想一个简单问题,有什么事情,纵然一个人再蠢再笨,也能一辈子不忘记的!” “再蠢再笨,也不会忘记的事?” “吃饭!” “睡觉!” “上茅房!” “不对,这是人的生存本能,我是问不会忘记的事!” …… “那就是……家乡!” “还有自己的名字,再笨的人,也知道自己叫什么!” …… “等一等,名字,对了,就是名字!” 一语惊醒梦中人,薛羽猛拍脑门,自己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啊,答案非常简单,就藏在名字当中! 在进入王府之前,自己曾经让李岩四处收集资料,其中就有朱常洵的家谱,而朱家子孙的名字,是很有意思的。 作为开国之君,朱元璋不仅英明神武、雄才大略,身体也非常好,繁殖能力远胜常人,竟然生了二十六个儿子,其中二十四个长大成人了,又生出了一百多个孙子! 子孙众多是好事,可也让人头疼,因为取名字太麻烦了。 为了避免子孙们取重名,朱元璋绞尽脑汁,给自己的二十四个儿子,每人编写了一套辈分排行,都是二十个字。 长子朱标家的:允文遵祖训、钦武大君胜、顺道宜逢吉、师良善用晟。 次子秦王朱樉家的:尚志公诚秉,惟怀敬谊存,辅嗣资廉直,匡时永信惇。 …… 四子燕王朱棣家的:高瞻祁见祐、厚载翊常由、慈和怡伯仲、简靖迪先猷。 朱元璋又规定了,从孙子辈开始,名字里的第一个字、用辈分表中的排行,第二个字则用一个五行的偏旁或组成部分,并且以火、土、金、水、木为顺序依次循环。 明仁宗叫朱高炽,是高字辈的火旁。 明宣宗朱瞻基,是瞻字辈的土旁。 明英宗朱祁镇、明代宗朱祁钰是祁字辈的金旁。 明宪宗朱见深,是见字辈水旁。 明孝宗朱佑樘,是佑字辈木旁,这个时候五行转了一圈,又从火重新开始,于是明武宗朱厚照、明世宗朱厚熜又是厚字辈的火旁!(繁体字中,照字的写法是燳或者炤,为火字偏旁!) 如此推算下来,朱常洵是万历皇帝的儿子,属于燕王朱棣这一系的子孙,他王府里地道的密码,就应该是燕王系的二十个辈分字! 朱常洵及其子孙,就算是再蠢笨、再不学无术,也不会忘记自己这一系的辈分,因为他们得起名字啊! 至于其他人,谁又会吃饱了撑得,背诵朱家的辈分排行呢? 如此设置密码,可谓万无一失! 而设置密码的人,必定是个聪明绝顶的家伙,甚至很有可能,就是朱重八留下的办法,那可是个工于心计的帝王啊! 可惜他做梦也没想到,薛羽是个心细如发的人,且有过目不忙之能,早在来王府之前,就把各种资料都熟记于心了,其中就有朱常洵的家谱! 想明白之后,薛羽没急着打开出口,而是把耳朵贴在墙壁上,听听外面有什么动静! 因为谁也不知道,地道外面是什么地方,又是否有人看守,冒然的就打开了,万一被人发现咋办? 听了一会儿,确定外面没有动静,这才放下心来。 而后来到了墙壁边,按照燕王一系的辈分排行,依次按下了小格子,而后拉着小鼠、猴子迅速退到了旁边,静观其变! “隆!隆!” 随着一阵轻微的声响,石室一侧墙壁移动,出现了一个三尺见方的出口,刚好可以让一成年个人弯着腰钻出去! 地洞出口打开了,外面又是什么情况呢? 第115章 百宝箱! “嗖--啪嗒!” 地洞出口打开了,外面黑黝黝的,隐约可以见到月光,却不知是那里? 薛羽没急着钻出去,而是掏出一枚铜钱仍到了洞口外面,铜钱落地,发出清脆的声响,却没有别的反应! 又扔了一枚,还是没有反应! 薛羽这才放下心,从怀中拔出龙鳞匕首,慢慢的钻出了洞口,小鼠、猴子紧随其后! “这是那里啊?” “嗯……土地庙!” 出来之后,三人借着月光仔细查看,这才看清楚了,竟然身处一座土地庙中! 规模不大,只有三间石头房子,中间供奉着土地爷、土地奶奶的神像,下面是个一丈见方,四尺多高的青石基座,地洞出口就在基座的后面! 神像前面有石条桌案,上面没有贡品,只有一个石质小鼎,插着几根烧断了的香头,以及厚厚的尘土,说明已经很久没人来了。 这也不奇怪,在中国的神话体系当中,土地爷是官职最小、权力最小,而数量又最多的神仙了,土地庙更是随处可见,香火冷清也在常理之中! 再往外面张望,只见荒凉的土地、密集的树木,却不见一户人家,说明位置极为偏僻! 不过越是偏僻的地方,也就越安全,谁又能想到,这座土地庙直通福王府呢? 三人走出土地庙,爬上旁边一座土坡,借着如水的月光,立刻看到了奔流不息的洛水,不远处还有一座码头,停放着几十艘大小船只! 跟之前薛羽猜测的一样,地道的入口在王府寝宫中,出口则临近洛水! 这样一旦有变故发生,福王就能带着妻子儿女,顺着地道来到洛水码头,再乘船逃之夭夭了。 如今这条地道,被薛羽给掌握了,同样多了一条逃生之路,心里的安全感瞬间大增! “走,咱们回去!” 接下来,三人钻回地道中,把小石门给关上了,再顺着原路返回,来到了入口处! …… “小鼠,你上去,报个平安,然后再回来!” “啊,老大,咱们还做什么去?” “寻宝!” 一般达官显贵挖完地道之后,肯定在里面储备点东西,比如食物、水,更多的是金银珠宝,以备逃跑的时候使用。 福王府的地道也不例外,而且储备的东西,一定是价值连城的宝贝,又岂能放过呢? 小鼠钻了出去,片刻返回来了,微微点头,示意交代好了! 而后三人开始寻宝了,果不其然,逆向走出几十丈远,旁边出现了一间小石室,大约六尺多高,一丈见方,借着烛光可以看到,里面放着三个箱子,一个比一个小! “老大,果然有宝贝!” “打开看看!” “好!” 箱子都没上锁,直接就打开了,里面都放着东西: 最大的箱子里面放着几十套衣服、鞋帽,男女老幼的都有,还有道袍、拂尘、袈裟、剃刀、度牒、念珠这些东西呢! 角落里还放着几十枚麝香丸、兰香丸,可以有效的防虫、防潮,确保这些衣服几十年都不会损坏! 中号箱子,里面放的都是珠宝,有圆润巨大的东珠、有毫无瑕疵的羊脂玉佩、还有拳头大小的田黄石、鸡血石、寿山石,随便拿出一件来,都是价值万金的绝世珍宝! 这一箱子珍宝,兑换成白银的话,价值当在数百万两之上,说是百宝箱也不为过! “老大,咱们发了!” “是发了,这么多财宝,足够咱们花几辈子了,打着滚都花不完!” 满室的珠光宝气,看的小鼠、猴子直流口水,他们做的最美的梦里面,也没梦到过这么多珍宝啊! 薛羽不是贪财之人,可也忍不住直吞口水,强行平静下心情,又把目光落在了小箱子上! 一般来说,箱子越小,装的东西价值越高! 中号箱子里面,已经是价值百万的珠宝,小号箱子里面,又该是什么价值连城的宝贝呢? 薛羽搓了搓双手,小心翼翼的打开了小箱子,然后就傻眼了。 里面不是奇珍异宝,也不是古玩字画,而是几十两碎银子,以及上百枚铜钱! 这是什么情况? 薛羽把碎银、铜钱拿出来,借着火光反复端详,没发现任何奇特之处,就是很普通的碎银、铜钱,在民间大把流通那一种! …… “哈哈,真是聪明人,想的太周到了!” 薛羽略加沉思,随即哑然失笑,想明白三口箱子的用途了。 一旦遇到了危险,比如叛军围攻王府之类的,福王就能带着妻妾、儿女们顺着地道逃跑,大箱子里的衣服是更换用的,化妆成普通百姓,或者道士、僧人的话,就不会引起叛军的注意了,逃生的希望也就更大! 一箱子奇珍异宝,则是东山再起的本钱,可以用来招兵买马、平定叛乱,或者重建福王府之用! 不过吗,奇珍异宝虽好,使用起来却不方便,还容易暴露出身份,因此又准备了一小箱子碎银、铜钱,好在逃跑的路上花费。 如此一番安排,可谓是用心良苦啊! 衣服、碎银无甚用处,一箱子奇珍异宝,薛羽则毫不客气的据为己有了,不义之财,不拿白不拿! 问题是,这一箱子奇珍异宝怎么处置呢? 拿回小院去,太过危险了,王府的仆从天天来清扫,王右使也是常客,一旦被发现了,岂不引出大祸? 藏到别处去,时间有限,只怕来不及了,而且也没有安全的地方,若是没有藏好,被别人给找到了,岂不白白做了嫁衣裳? 放回原处,又太过可惜了! …… “嗯,有了!” 薛羽低头沉思,看到脚下的青砖,瞬间有了主意! 拔出龙鳞匕首,撬开了几块青砖,又脱下自己的衣服铺在地上,示意小鼠、猴子向下挖掘,很快挖出一个深坑来! 把百宝箱藏在里面,填上泥土,再把青砖放回去,一切天衣无缝! 老话说的好,最危险的地方,也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这条地道轻易不会有人进来,用来藏宝最合适不过了。 就算有人进来了,也绝对想不到,丢失的一箱子珍宝,就埋在青砖下面,这是标准的‘灯下黑’啊! 地道的出口,自己已经掌握了,以后有了机会,再来取走这箱子珍宝也就是了! …… 埋藏好珠宝之后,三个人继续向前摸索,又走出数十步去,地道变得狭窄了,前方还出现了上升的台阶,说明快走到终点了! 从距离上推断,头顶上方,应该就是福王的寝宫了! 至于地道入口,不是藏在床底下,就是柜子后面,薛羽对这个没啥兴趣,也没有夜入寝宫的打算,那样太过冒险了。 “老大,看上面,有东西!” “嗯?” 猴子目光锐利,指着头顶叫起来,薛羽抬头观看,发现地道正上方,竟然悬挂着一块断龙石! 再查看地道两旁,在右侧的墙壁上,安有机关把手,显然是控制断龙石用的! “老大,这里挂一块石头干什么?” “呵呵,阻断追兵用的!” 钻进地道了,并不意味着安全,因为追兵也能跟着钻进来,故而设计地道的人,在这个位置放了一块断龙石! 进入地道之后,只要触动机关,放下断龙石,就不必担心追兵了,可以从容的化妆逃跑,真是个聪明的办法! 有了这条地道,以及这样巧妙的机关,福王及其子孙,真称得上有恃无恐了! 可是福王就藩洛阳以来,横征暴敛,挥霍无度,弄的百姓们苦不堪言,家破人亡者不计其数! “好吧,既然你不给百姓们留活路,我也不给你留活路!” “隆!隆!” 薛羽后退几步,用力拽动了机关,随着一阵轻微的声响,断龙石缓缓的落了下来! 五尺多宽,四尺多厚,是最为坚硬的花岗岩,严丝合缝的把地道给封堵住了,换而言之,这条地道算是作废了,以后福王府就是有难,也没有了逃生之路! “天快亮了,咱们回去,记住了,珠宝的事情,跟谁也不要说,那是咱们以后起家的本钱,明白吗?” “明白了,老大!” 接下来,薛羽三人原路返回小院中,告诉大家找到地道出口了,至于百宝箱的事情,则一个字也没提起! 第116章 李鬼碰到了李逵! 或许是黄妃之死,带给了朱常洵极大触动,这位吝啬至极的藩王,终于下决心了! 万历四十七年九月初二,福王下达了四项政令: 其一,凡是福王名下的田庄,一律减免今年的赋税、徭役,已经上交的钱粮,如数退还给佃户们! 其二,打开自己的所有仓库,把存粮发放给灾民们,并拿出二百万两白银,派人到江南一带购买粮食,由水路运回洛阳! 其三,在洛水上安排船只,帮助滞留在河南府境内的移民前往陕西,并为他们提供食物、衣服! 其四,再拿出三百万两银子,上交给朝廷,作为征讨辽东的军费! 四项政令一出,立刻引起了巨大轰动,谁也想不明白,一向嗜财如命的福王,为何突然改性子了? 不过福王府开仓放粮、救济灾民毕竟是一件好事,灾民们奔走相告,欢呼不已! 没想到的是,又过上几天,开封的周王也颁布政令:‘减免封地内一切赋税,开仓放粮,救济灾民!’ 紧接着,唐王、赵王、郑王、崇王、徽王……也都颁布了类似的赈灾命令,一时间,河南百姓欢呼雀跃,比过年还要高兴! 有人肯定想了,藩王们怎么集体改性子了呢? 道理很简单,河南八位藩王,其中以福王的财富最多、根子最硬了,也是其他藩王政治上的风向标! 一向嗜财如命的福王,突然开仓放粮,救济百姓了,受振动最大的不是灾民们,而是另外七位藩王! 他们肯定想了,原因何在? 福王吃错药了,良心发现? 福王忘记吃药了,脑子变糊涂了? 又或者神仙下凡,点悟了福王,让他不再贪财了? 这些答案全都不靠谱! 最大的可能是,河南大小民变不断,引起了朝廷的高度注意,万历皇帝下了旨意,命令福王开仓放粮,救济灾民! 这种情况下,如果藩王们继续敛财,不顾灾民的死活,进而导致河南一带动荡不安的话,无疑成了朝廷的眼中钉、肉中刺! 一旦皇帝震怒,藩王们的爵位恐怕就保不住了! 因此上,藩王们才忍痛舍财,跟着一起开仓放粮,为的是讨皇帝的欢心,保住自己的封地。 事情到了这一步,薛羽的忽悠计划,可谓大告成功了,而且比预想的还要完美,八位藩王一起赈灾,河南的百姓们终于有活路了。 功成,则该身退! 就在薛羽准备找个借口,尽快离开福王府之时,情况却发生了突变! …… “老大,不好了,王左史带兵闯进来了,还要立刻见你!” “什么?” 上午时分,薛羽正坐在屋子里,一边品尝皇室贡茶,一边寻思着今天就告辞离开,没想到,王府左史-王富贵带领一群卫兵,杀气腾腾的闯进了小院中,快的让人来不及反应! 什么情况,难道假冒使者的事露馅了? 怎么办? 王府卫兵已经闯进小院了,现在钻地道也来不及了,还会把好不容易挖通的逃生之路暴露出来! 拔出兵刃拼了,十二个人里面,也就无言和尚有少许冲出去的希望,其他人片刻之间,就会被剁成肉泥的! 逃也不行,拼也不行,到底如何是好啊? 难道今天,就要命丧此地了吗? 不甘心啊,自己还没娶媳妇呢,童子身下地府,见了阎王爷都不好意思打招呼,还会被那些色鬼们嘲笑的,多没面子啊! “老大,拼了吧,杀一个够本,杀两个就赚一个!” “别慌,见机行事!” 薛羽有个最大的优点,就是遇到大事有静气,立刻冷静下来,分析着眼前的局面! 王左史带兵来了,却没有冲进来抓人,还说要见自己! 这就说明了,假冒使者的事并没有完全暴露,可能是那里露出了马脚,引起了对方的怀疑! 因此上,王左史带兵进了小院,却没有抓人,是为了留下一点余地! 如此一来,自己也就有了回旋的余地! “大家各安其位,不要露出慌张的神色!” “猴子,请王左史进来吧!” “是!” 安抚好大家之后,薛羽继续品尝贡茶,心中思考着,到底那里出了问题? 自己进入王府以来,一直处处谨慎小心,没露出任何马脚,而且成功的忽悠住了福王,如今大功告成,就要离开的时候,怎么会出问题了呢? “哗啦!--哗啦!” 王左史进来了,手中提着长剑,身后跟着八名全副武装的卫兵,走动之间,身上的甲胄哗哗作响! 进来之后,目光环视,发现没有任何异常之处,几名锦衣卫在收拾东西,从不说话的和尚在看经书,随从们在烧水。 那位雨大人,坐在太师椅上,翘起一条二郎腿,正在有滋有味的品尝贡茶,神色从容淡定! 眼见于此,王左史的神色也缓和下来了,后退两步,主动躬身行礼: “见过雨大人!” “嗯,长史大人带兵来此,有何贵干,莫非是要抓本使者吗?” “雨大人说笑了,下官岂敢对大人无礼呢,是奉了王爷的命令,请您到银安殿赴宴,王爷还吩咐了,最近洛阳一带不太平,有贼人为非作歹,故而下官调来一队卫兵,保卫这里的安全,请雨大人不要误会!” “原来如此,那就多谢王爷的厚爱了,你去门外稍等,容本使换件衣服,随后就去赴宴!” “这个嘛,好,下官在院门外恭候了!” 达官显贵在赴宴之前,洗漱、更衣是很正常的事,既让自己精神一些,也是对主人一方的尊重,王左史不好拒绝,带人退了出去,在小院的门口等候着! 眼看卫兵退走了,薛羽长出一口气,把众人召集了过来。悄悄的交待着…… “大家听好了,情况恐怕有变,也不知是福是祸! 一会儿我去赴宴,顺便把那些卫兵引走,你们就待在这里,密切注意外面的情况,如果我平安回来了,那就太平无事! 如果情况不妙,我会吹响这枚哨子,你们听到哨声之后,立刻带上金银珠宝从地道逃跑,从此隐姓埋名,找个地方做富家翁去吧,永远也不要再回洛阳了!” 薛羽掏出一枚竹哨子,正是以前哄阿莎玩的,吹起来并不嘹亮,却很是悠长,声音可以传出很远! “老大,我们陪你一起去,要活一起活,要死一起死!” “薛小兄弟,我也陪你去,脑袋掉了碗大个疤,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 “不必了,这一趟是鸿门宴,人去多了也没用,有我一个人足矣!” 薛羽拒绝了众人的好意,进屋打开了罗盘宝盒,把金丝软甲穿在身上,有点太大了,又用一件宽松的衣服罩住,紫薇软剑扣在腰间,龙鳞匕首插在靴桶里,做好了殊死一搏的准备! 转身向外走去,没想张小旗、无言和尚堵住房门,二人的目光很是坚决,大有不带我们,休想出门的意思! “这又是何苦呢,也好,就烦劳两位陪我走一趟吧!” 薛羽苦笑着点点头,心中却升起一股暖流,危险来临之时,身边有伙伴愿意同生共死,说明自己做人还是很成功的! “老大,我们陪你一起去!” “你们四个留下,如果我回不来了,你们更要好好的活着,记着,无论用多长时间,也要把其他伙伴找回来,否则就算到了地下,我也闭不上眼睛!” “老大,呜呜!” “听话!” 小鼠、百花蛇、猴子、大黑四个也要跟着,让薛羽给安抚住了,拍拍他们的肩膀,毅然转身走出了小院…… ………… “雨大人!” “嗯,咱们走吧,别让王爷等急了!” “好!” “还有外面的兵,全都撤了吧,贼人们就算吃了熊心豹子胆,也不敢来福王府中闹事吧?” “这个嘛,大人说的对,全都撤了吧!” 见薛羽这么快就出来了,态度从容不迫,且只带两名随从赴宴,王左史惊讶之余,也有点犯嘀咕了,莫非是弄错了? 至于撤兵的事情,略加犹豫之后,也点头同意了! 首先,这伙人里面,三个主要的都出来了,余者都是一些随从,属于无关紧要的存在! 其次,福王府铜墙铁壁,各门皆有重兵把手,里面的九名侍从,除非有飞天遁地的本领,否则根本就跑不出去! 既然如此,不如把兵撤了,做一个顺水人情,万一是自己一方把事情搞错了,还能有个挽回的余地! “雨大人,请吧!” “走!” 王府--银安殿! 朱常洵端坐主位,面沉似水,呼吸急促,一副气急败坏的样子,几名心腹属官环绕左右,也是个个眉头紧皱! 百余名身披甲胄的卫兵,站立在大殿两侧,有的手持刀剑,有的拿着绳索,一副随时抓人的架势! 另外吗,大殿西侧还坐着一个人,四十出头的样子,身材消瘦,面白无须,看着有点阳气不足,可是架子却挺大的,斜着眼、撇着嘴,品尝着茶水! 身后站着几个人,一律戴尖帽,着白皮靴,穿褐色衣服,系小绦,腰间佩戴着弯刀! “雨化田,参见福王千岁、千千岁!” “免礼,坐吧!” “谢千岁!” 薛羽进殿之后,躬身行礼,态度从容不迫,连呼吸都平稳如初! 福王睁开两只小眼睛,上下左右仔细打量着,原本愤怒的目光,也变得狐疑起来了,而后下令赐座! “雨大人,对面坐着那个,是皇宫御马监的宦官-少监,从四品,身后站着的几个,都是东厂的番子!” 张小旗是锦衣卫出身,对皇宫里的情况比较熟悉,一看对方几人的服侍,就知道他们的来路了。 趁落座的机会,悄悄的告诉了薛羽,后者表面不动声色,心中却暗叫糟糕,后背上冷汗直冒,大约知道问题出在那了--这是李鬼碰到了李逵! 第117章 天子剑vs天子金牌! 薛羽猜的一点不错,万历皇帝思念爱子,故而派了一位使者前来探视,就是坐在大殿上的中年人,御马监-少监-吴公公! 吴公公奉了旨意,带着十几名东厂番子,一路风尘仆仆的到了洛阳-王府,福王立刻接见,一番交谈之下,顿时傻眼了。 这位吴公公传达的口谕,和那位雨大人传达的口谕,意思正好相反,一个让自己积极进取,谋夺皇太子之位,另一个让自己不要胡思乱想,安心做个太平藩王! 这两道旨意,肯定有一真、有一假! 这位吴公公,有皇帝赐予的金牌,有内庭开具的文书,还有御马监的腰牌,验证之后皆无问题! 那位雨大人,自从进入王府以来,从未出示过任何证明,只是空口白牙一番忽悠而已。 两相比较之下,前者极真,后者甚假! 真假并不要紧,要紧的是,自己堂堂一镇藩王,竟然被一个小骗子给忽悠了,赐死了自己的侧妃不说,还陪出去几百万两白银,还有比这更丢人的事情吗? 朱常洵勃然大怒,就要派兵拿人,再把这个小骗子千刀万剐,以泄心头之恨,幸好王右史比较谨慎,认为事情有些蹊跷,没有彻底搞清楚之前,最好先不要抓人! 万一弄错了,误抓天子使者,那可是欺君之罪啊! (王右史:不谨慎不行啊,这位雨大人是自己弄进王府的,如果真是假冒的,自己也难逃罪责!) 而后建议,把雨大人请过来,与这位吴公公当面对质,是真是假也就一目了然了,而后再行处置不迟! …… “杂家是御马监-少监-吴清风,奉陛下的差遣,前来向福王千岁传达旨意,敢问对面这位小哥,是何出身啊?” “司礼监-奉御-雨化田,奉陛下的差遣,向福王传达口谕!” “嘿嘿,可据杂家所知,司礼监中并没有一个叫雨化田的奉御,皇上也没有另派使者前来洛阳,好个大胆狂徒,竟敢假冒天子使者,以言语诓骗福王千岁,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来人啊,拿下!” 吴公公一声令下,王府卫兵冲了上来,手持明晃晃的刀剑,把薛羽三人包围起来。 再看场内三人,张小旗脸色铁青,紧握绣春刀,做好了拼命的准备! 无言和尚没有兵刃,竖起了两只可以开碑裂石的铁掌,目光紧盯数丈外的朱常洵,准备擒贼擒王,挟持人质冲出去! 薛羽却稳如泰山,还淡淡的笑了笑,向自己的腰间摸去…… “天子剑在此,谁敢放肆!” “啊,天子剑?” “全都住手!” …… 薛羽拔出了紫薇软剑,三尺多长、两寸余宽,剑鞘是纯银打制的,上面缠绕着一条五爪金龙,龙眼是两颗红色宝石! 剑柄、剑档是一体铸造的,刻有精美花纹,鎏有厚厚的黄金,下端镶嵌着七颗红宝石,呈北斗七星状排列,上端则是一颗极为罕见的、鸽子蛋大小的紫色宝石,代表着中天紫薇星,也是帝王之星! 手持天子剑,犹如天子亲临一般,触犯者罪大恶极吗,要千刀万剐,诛灭九族的,卫兵们顿时呆愣住了,谁也不敢上前,有的还后退了几步! 不止是卫兵,王府的属官们、对面的吴公公,乃至于身后的张小旗、无言和尚都傻眼了,尤其是后两者,万没想到薛羽还是这件宝贝呢! 若非知根知底,恐怕他们两个都要相信,薛羽是真的天子使者了! 至于福王朱常洵,瞬间从位子上蹦了起来,两只眼睛紧盯着紫薇软剑,胖脸上满是疑惑之色? 身为皇子,他清楚的知道,这的确是大明天子剑,而且是成祖-文皇帝上阵杀敌用的宝剑! 不过吗,自己从未见过实物,只是见过图画,因为这柄天子剑,已经一百多年没有出现过了。 有人说失窃了,也有人说陪葬进了某座皇陵之中,但是更多的人相信,这柄天子剑一直藏于深宫之中,只有历代天子才能触碰,非国之大事,不得擅用! 如今这柄天子剑,出现在了这位雨大人手中,难道说,他真是皇帝的秘使吗? 太子者,国之根本也,行废立大事,请出这柄天子剑,但也算合情合理了。 可这样的国之重器,怎么能交给一个小宦官呢,还有种种怀疑,又如何解释呢? “殿下,这件事太过蹊跷了,切不可鲁莽行事,还是把士兵撤下,从长计议为好!” “说的对,全都退下去,不得对雨大人无礼!” 王右史出来劝说了,既是为了朱常洵,更是为了自己,因为从骨子里面,他希望这位雨大人是真的! 是真的,自己引荐有功,以后升官发财! 是假的,自己引贼入室,项上人头恐怕就保不住了。 随着一声令下,卫兵们都退下去了! 薛羽也收起天子剑,坐回原来位置上,小脸阴沉如水,一副受了冤枉、我很生气的样子! 这样精彩的表演,让在场更多的人相信,他的确是天子使者! 就连福王也不例外,让人端上一壶宫廷御酒,给雨大人压压惊! 薛羽一边喝着美酒,一边思考对策,亮出天子剑,只能保自己一时平安,一旦与吴公公对质起来,十之八九还是要露馅的,那样自己必死无疑! 要想活命,只有主动出击了,身为一个大忽悠,不仅能把假的说成真的,同样能把真的说成假的! “敢问这位吴公公,皇宫里有九千宫女、十万宦官,你全都认识吗?” “这么多的人,杂家岂能全都认识!” “好,既然不能认全,你凭什么说我不是宫里的人?” “这个嘛……” …… “吴公公,我再来问你,出宫之时,陛下可曾亲口告诉你,未曾另派秘史呢?” “这个嘛,没有!” “既然没有,你又凭什么断定,我假冒天子使者?” “我……我……” 连续两个问题,问的吴公公哑口无言,冷汗都冒出来了! 可是自己在皇宫中多年了,不敢说认识所有人,可比较有身份的宦官还是基本认识的,的确没听说过雨化田这一号啊? 而且出宫的时候,皇帝亲口交代的,让自己劝诫福王,安心在洛阳当个藩王,修心养性,安分守己,不要再有什么非分之想了。 怎么可能又派一位秘使,鼓动福王收拢人心,谋夺天子之位呢? “呵呵,你说我是冒充的,现在我倒是很怀疑,你才是冒充天子使者的人!” “什么,你说杂家是冒充的,杂家有天子金牌,怎么可能是冒充的?” 说话间,吴公公掏出一堆东西来,有御马监的腰牌、有司礼监的文书,还有一枚长五寸,宽三寸的金牌,两侧有突出的五爪金龙纹饰,当中四个大字--如朕亲临! 这些东西,足以证明吴公公的身份了。 尤其那面金牌,更是天子使者的必备之物,由宫廷匠人以特殊方法制作的,外人根本伪造不了。 “我是真的,你是假的!” “你是假的,我才是真的!” “我有天子金牌!” “我有天子宝剑!” …… 大殿中,薛羽和吴公公吵得不可开交,都指责对方是假冒的,自己才是正牌货! 大殿上,朱常洵两眼画圈,已经彻底的糊涂了。 其实分辨真假并不难,只要派人前往京师,面见当今天子,询问一下就行了。 问题是,这个办法简单,却不能用! 一则,京师、洛阳相距一千六百多里,中途要翻山越岭、渡过大河,就算使者日夜兼程,往来也要十几天时间。 万历皇帝又幽居深宫,轻易不接见外臣,如此耽误的时间就更多了。 这段时间里,两名使者如何处置,总不能一起好吃好喝的养起来吧,养一位假使者,这叫什么事啊? 二则,为人君者,当有‘圣心烛照、明察秋毫’的本领,一眼可辨忠奸善恶! 如果福王-朱常洵,连两个使者的真假都分辨不出来,又如何谋取太子之位,进而君临天下呢? 这件事传了出去,更会让天下人笑掉大牙的! 可是两位使者各有信物、各执一词,以朱常洵的智商,着实分辨不出谁真谁假了,又该如何是好呢? …… “殿下,京城急报!” “哦!” 一筹莫展之际,有属官走进大殿,手中托着一支信桶,上面贴了四根鸿毛,是快马加急的意思! 原来朱常洵身在洛阳,却一直关注着朝廷的情况,并在京师安插了大量人手,凡有军国大事发生,都要及时的报告回来! 拆开信桶,里面是一封秘报,用牛皮纸封印着,上面还有几个字:辽东经略人选已定! 朱常洵没有拆看,两只小眼睛转动几圈,竟然想出一个分辨真假使者的办法来…… “都不要吵了,本王有一个好办法,可以让冒充者原形毕露! 当今天下大事,最重要的莫过于辽东了,十数万兵马正在集结之中,而在几天之前,统帅人选也已经确定了! 你们都自称是父皇使者,肯定深知圣心,父皇准备派谁督师辽东,你们应该比任何人都清楚! 给你们笔墨纸砚,把督师辽东者的名字写出来,以白巾覆盖其上,再与本王手中急报对应,写对的、当为真,写错的、必是假!” …… 朱常洵的办法一出,大殿内立刻肃静下来了,人们都在沉思着。 今年二月份的时候,大明军队在辽东-萨尔浒吃了个大败仗,损兵折将,丢城失地,大明朝廷更是颜面扫地! 万历皇帝震怒之下,从全国各地抽掉兵马,准备与女真人再决雌雄,誓要一雪兵败之耻! 兵马、粮草、军饷都在筹集之中,可是统帅的人选,却迟迟没有决定下来。 之前萨尔浒兵败,很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统帅杨镐只会纸上谈兵,统领十几万大军出征,反而被六万女真人打的落花流水! 故而这次的统帅,必须是一个精通兵法、智勇双全者才行,而为了这件事情,朝廷上争论了几个月,提出了多个人选,却迟迟没有结论! 至于花落谁家,恐怕只有万历皇帝、以及身边少数几个心腹人才知道了。 用这个题目,来测验使者的真假,倒是个不错的办法,很快有人取来了笔墨纸砚,让两位使者自证真假! “哈哈,王爷的办法真是妙啊,杂家出宫之前,正好伺候万岁爷和几位阁老商议辽东的事情,这统帅人选吗,没有人比杂家更清楚的了!” 吴公公执笔在手,飞快写下一个名字,用白毛巾盖上了,而后斜视四周,一副把握十足的样子。 另一边,薛羽沉思了片刻,嘴角露出了坏坏的微笑,却没有拿毛笔,而是以手指沾墨,也写出一个名字,用毛巾盖上了! (没办法,毛笔还没练好呢,字太丑,见不得人,用手指写还好一点。) 答案写下,只待揭晓! 第118章 假作真时真亦假! “书写已毕,两位谁先揭晓啊?” “杂家先来!” 吴公公掀开毛巾,举起了白纸,上面三个大字--孙承宗! 在大明朝的高官里面,孙承宗是极少数的文武双全的人物,而且精通边事、目光长远,在辽东问题上屡屡有高人一筹的见解! 在吴公公离京之前,内阁学士、六部九卿更是联名上书,要求任命孙承宗为辽东经略,负责指挥与女真人的战事! 万历皇帝听取群臣的意见,立刻降旨,把赋闲在家的孙承宗召还京师,授予兵部右侍郎的官职,并多次召入宫中,询问他对辽东局势的见解! 种种迹象表明,辽东经略的人选,非孙承宗莫属了。 不止吴公公这样认为,福王朱常洵与属官们看过之后,也是频频的点头,认为这是正确答案了。 他们现在担心的是,那位雨大人的纸上,也写的孙承宗怎么办? 答案一样的话,这场真假使者之辨,可就又陷入僵局了。 “雨大人,你的答案呢?” “诸位请看!” 薛羽也揭开了毛巾,白纸上三个大字--熊廷弼! 熊廷弼,字飞百,号芝冈,湖广江夏人,少时家境贫寒,放牛读书,刻苦强记,于万历二十五年考中了解元,第二年,又考中了进士,后被授以保定府推官,不久提升为御史! 万历三十六年,熊廷弼上任巡按辽东,杜馈遗、核军实、按劾将吏,不事姑息,使得风纪大振,堪称一位精明强干的官员! 不过吗,熊廷弼的才能更多体现在了安民、屯田、筑城上面,属于那种善守不善攻的将领。 而且秉性刚烈,好骂人,不甘屈于人下,在官场上的人缘极差,让他出任辽东经略,恐怕文武百官都会反对的! 因此上,薛羽的答案一出,朱常洵等人纷纷摇头,认为这是错误答案! 左长史王富贵,更是目视卫兵们,让他们做好拿人的准备! “王爷,请您揭晓答案吧!” 薛羽怡然不惧,还坐回了原位,斟上一杯美酒,慢慢的品尝起来。 “好,现在由本王揭晓答案!” 朱常洵撕开了急报,仔细观看着,整个人瞬间呆愣住了,小眼圆整、嘴巴大张,起码能塞进去五个大包子了。 属官们不明所以,接过急报依次观看,结果看一个、呆住一个,目光中全是不可思议的神色! 最后是右长史-王平安,高高举起了急报,上面清楚的写着:‘万历四十七年-八月二十二日,皇帝陛下降旨,加封熊廷弼为兵部左侍郎兼右佥都御史,出任辽东经略之职,并赐尚方宝剑一口!’ 大殿内鸦雀无声,这个答案,谁也没有想到。 只有薛羽心知肚明,在穿越之前,自己喜欢浏览各类历史论坛,还认真翻阅过《明史》,故而才能未卜先知! 至于万历皇帝不启用孙承宗,反而重用熊廷弼的原因,说起来就比较复杂了,可以概括成两点: 首先,国本之争,可以看做万历皇帝和文官集团的政治较量,而文官中扛大旗的就是东林党人,前仆后继,不屈不饶! 较量的结果,是万历皇帝做出了让步,立了长子朱常洛为太子,可皇帝对东林党人也憎恶到了骨子里,不幸的是,孙承宗就是东林党人,而且是核心人物! 熊廷弼则是楚党,与东林党是死对头,在政治上更倾向于皇帝! 其次,孙承宗不仅是东林党,还当过东宫的太子讲师,与太子朱常洛关系亲密,而万历皇帝是不喜欢太子的,自然也不喜欢与太子有关系的大臣了。 相反的,熊廷弼与东宫没有任何的牵扯! 因此上,万历皇帝才舍弃了精通边事、善于用兵的孙承宗,反而启用了才能相对平庸一些的熊廷弼! 军事是政治的延误,而政治这谭水,深啊! “不可能,这绝不可能,急报错了,一定出错了……熊廷弼,怎么会是这个熊蛮子呢?” 吴公公快要疯了,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个答案! 就算皇帝不启用孙承宗,也该是袁应泰、王化贞、王在晋,或者别的那位重臣,怎么会是熊廷弼呢? 可是福王府的秘报,是从京师送来的,绝不会出错! 事实证明,吴公公错了,雨大人对了! 谁更加了解圣心,谁才是万历皇帝的真正使者,也就不容置疑了! 众人怀疑的目光全落在了吴公公身上,卫兵们也围拢上来,只待一声令下,就要拿人了。 “不,我是真的使者,我有万岁爷赐予的金牌,我还有御马监的腰牌,司礼监的公文!” 为了保命,吴公公挥舞着金牌,极力证明自己才是真使者! 卫兵们见了金牌,果然不敢轻举妄动了,朱常洵也不敢轻易下令拿人,这位吴公公的确可疑,可天子金牌是真的啊! 假使者、真金牌,又该如何解释呢? 要不然,换个办法,再验一场? ………… 另一边,薛羽暗暗着急,自己利用穿越者的优势,加上如刀的口才,才勉强的控制住了局势! 可假的毕竟是假的,继续拖延下去的话,自己肯定会露馅的,必须想一个办法,彻底置吴公公于死地才行,否则让他翻过身来,死的就是自己了。 用什么办法呢? “嗯!” 无计可施之间,感觉有人偷偷拽自己的衣服,薛羽回答一看,原来是无言和尚! 两人目光对碰,悄悄用手语交谈起来: ‘快,把对方的金牌要过来。’ ‘要金牌做什么?’ ‘我能把金牌变成假的!’ ‘好!’ …… “这位吴公公,你手里的天子金牌,我怀疑是假的!” “什么,你敢说杂家的金牌是假的?” “真的金牌我也见过,你敢让我验一下吗?” “验就验,杂家是真金不怕火炼,给你!” 吴公公急于证明清白,真把天子金牌递了过来! 未等薛羽起身呢,无言和尚先走了出去,接过金牌之后,利用僧袍的遮挡,在上面悄悄擦了一下,而后递给了薛羽! 并偷偷打了手势:搞定了! “哈哈,果然不出我所料,王爷、诸位请看清楚了,这块金牌是假的!” “什么,假的,拿来给本王看!” 薛羽查看金牌之后,露出欢喜之色,其他人则是大惊失色! 王右史第一个跑过来,接过金牌查看,脸色也瞬间大变,而后递给了朱常洵,后者看过之后,直接从王座上站了起来。 原来天子金牌的中间,刻着‘如朕亲临’四个字,左右各有一条五爪金龙浮雕作为装饰,以证明皇帝是真龙天子! 可朱常洵等人仔细打量发现,金牌右侧的那条龙,右前腿上缺一爪,如此就不是真龙,而是蛟龙了! 天子金牌,是由宫廷巧匠制作的,绝不会出现这种错误! 换而言之,这块金牌是假的! “大胆阉奴,竟敢用假金牌诓骗本王,你真是好大的胆子,来人,拿下!” “什么,假的,不可能!” 福王朱常洵大怒,命令侍卫们上前拿人! 吴公公也慌了,这面金牌,可是皇帝亲手交给自己的,怎么会是假的呢? 金牌要是假的,自己可就更说不清楚了! 当即离开座位,想把金牌拿回来,看看到底假在那里了? …… “不好,他要行刺,快保护王爷!” “保护王爷!” “捉拿刺客!” 哪知吴公公刚一起身,一道声音响起(薛羽喊的),瞬间让大殿内乱成了一片! 假冒使者、混入王府,寻找机会、刺杀王爷……这个可怕的念头,瞬间出现在属官、卫兵们的脑海中! 王爷要是有个三长两短,大家就都别想活了! 因此上,属官、卫兵们一拥而上,有人掐胳膊,有人拧大腿,把吴公公死死的按倒在了地上! “冤枉啊,王爷,我冤枉啊,我真是万岁爷派来的……呜呜!” 吴公公挣扎不过,拼命大声叫喊着! 趁此机会,薛羽也冲了过来,狠狠两拳打在吴公公的脸上,门牙、槽牙崩出来好几颗,下巴也脱臼了,满嘴都是血沫子,发出可怜的呜咽声,想分别也无能为力了。 还有吴公公带来的东厂番子,也被王府的卫兵们捉拿住了,一个个五花大绑的捆绑起来,嘴里也塞上了破布! 第119章 燧发枪! 少林寺有一门绝技,名曰:大力金刚指,练到高深之处,一指下去,可裂金石,而无言和尚恰好会这门绝技! 金子又是一种比较软的金属,遇到外力之后,极易发生变形。 现在知道,五爪金龙的爪子,怎么缺少一个吧? 无言和尚之勇,加上薛羽之谋,这才成功的扭转了不利局面,把真正的皇帝使者吴公公变成了阶下囚! 可是这样,还不足以置之于死地,需要再补上一刀才行! “启禀王爷,据本使所知,这位吴公公可是慈庆宫的常客,而且跟韩本用、韩公公交情莫逆,剩下的事,乃王爷之智力可及,就不用本使多说了!” 慈庆宫,是皇太子朱常洛的住所! 韩本用,是慈庆宫的内侍,也是朱常洛的心腹太监,之前庭击案的凶手,就是他带人捉拿住的! 薛羽这一刀补的,稳、准、狠啊! “什么,这个老阉奴,竟然是皇太子的人?” 虽然分辨出了真假使者,可福王朱常洵心中还有疑惑的,这个吴公公的确是御马监的人,他为什么手持假金牌,来到福王府行骗呢,他的目的是什么? 而且一个少监,又是如何假造金牌,并偷偷的溜出皇宫,进而假冒皇帝使者的呢? 如今听了薛羽的话,朱常洵瞬间想明白了,并自行脑补出了答案: 父皇疼爱自己,派了心腹宦官-雨化田来传达口谕,欲立自己为新的皇太子! 可是这件事情,不慎被现在的皇太子,也就是自己的大哥朱常洛知道了。 大哥惊恐之下,为了保住皇太子的位置,就想出了一条毒计:派遣心腹人吴公公,冒充皇帝使者,来洛阳传达旨意! 再借自己的手,把真正的秘使-雨大人给杀掉,如此父皇必定震怒,改换皇太子的事情也就泡汤了。 真是好歹毒的计策啊,幸好自己火眼金睛,识破了这个‘西贝货!’ “王右使,把这个老阉奴带下去严刑拷问,一定要问出口供来!” “属下遵命!” “呜!呜!” 按在地上的吴公公,还想辩解几句,可惜他的牙齿、下巴都被打烂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能痛苦的呜咽几声,而后被卫兵们拖下去了。 ‘假使者’成了阶下囚,‘真使者’自然是座上客了,接下来,朱常洵在大殿里设下酒宴,与众人开怀畅饮、载歌载舞! 一则,是庆祝自己火眼金睛,识破了‘假使者’的阴谋! 二则,也是向雨大人赔罪,之前差点冤枉了好人! 当然了,仅仅是一顿酒宴,还不足以证明福王的诚意! 因此上,当薛羽酒足饭饱,返回小院的时候,身后跟着几名侍从,还抬着整整五箱子的金银珠宝! …… “就送到这里好了,你们回去吧,拿着,辛苦了!” “多谢雨大人赏赐!” 用几锭金子,打发走了侍从们,薛羽三人走进小院,关上门之后,互相看了看,都是长出一口气,感觉就像刚从阎王殿里走出来一样,后怕的心脏狂跳! 小院里静悄悄的,其他人那去了? 是感觉大事不妙,顺着地道逃走了吗? 疑惑之间,房门打开了,小鼠、百花蛇、猴子、大黑以及五名士兵都走了出来,一个人也不少! 之前薛羽交代过,一旦听到银安殿方向有异动,就让他们立刻从地道逃跑! 捉拿吴公公的时候,银安殿里很是乱了一阵子,王府里的人都能听到! 可是四名伙伴、五名士兵,没有一个人逃走的,都待在院子里死等着,宁肯同亡,绝不苟活! “你们几个啊……唉!” 薛羽有心责备几句,却说不出什么,眼窝中有泪花闪动,又与张小旗对视一眼,二人都为拥有这般忠诚的伙伴而感到骄傲! …… “老大,你们怎么平安脱险的?” “一言难尽,真是差点见不过你们了!” 接下来,众人回到了屋内,关上门窗之后,薛羽把事情经过,详细的讲述了一番! 这次能侥幸脱险,有三个重要原因: 一是薛羽太狡猾了,凭着两行伶俐齿,三寸不烂舌,硬是颠倒黑白,把真的说成了假的! 当然了,无言和尚、紫薇软剑同样功不可没! 二是吴公公太蠢了,处处被牵着鼻子走,没能发挥出自己的优势! 如果他不做口舌之争,而是对质皇宫里的事情,比如四司、八局、十二监的掌印太监都是谁? 或者皇宫里有什么规矩,万历皇帝每顿饭吃多少个菜,什么时辰就寝之类! 真要如此,薛羽恐怕早就露馅了! 第三个原因,也是最重要的,就是福王朱常洵及其手下属官们,从心往外的愿意相信薛羽是真使者,甚至自动找理由证明他是真的! 因为只有薛羽是真使者,朱常洵才能谋夺太子之位,属官们才能跟着升官发财! 如果是假的,这场美梦就破碎了! 这就是人性之一,宁可相信对自己有利的谎言,也不肯相信对自己不利的实话! 人,是最虚伪的存在! ………… 三天之后,那位吴公公招供了,他果然是受了皇太子朱常洛的指使,冒充天子使者,来洛阳假传旨意的,并准备趁机刺杀福王朱常洵! 招供之后,还在供认状上按了血手印,至此铁证如山! 有人肯定问了,吴公公明明是真使者,怎么承认自己是假冒的呢? 原因很简单,严刑逼供! 不招供? 打,皮鞭子、辣椒水、老虎凳一起上! 还不招供? 滚钉板、竹签子、外加烧红的烙铁! 紧咬牙关不招供? 先用开水烫,再用铁刷子来回刷,直到把皮肉刷尽,露出白骨为止! …… 三天下来,吴公公被折磨的不成人形,浑身上下没有一处好皮肤,没有一块不碎裂的骨头! 这种情况下,为了少受一点皮肉之苦,让招什么,就招什么! 别说冒充使者,行刺福王了,就是让他招供预谋造反,准备刺杀当今皇上,他也认了! 接下来,把供认状密封好,再把奄奄一息的吴公公,和同样打的半死的十几名番子装入囚车中,由王府的卫兵押送着前往京师,交给万历皇帝亲自处置! 同时送去的,还有福王朱常洵的一份奏折,是状告太子朱常洛的,说他‘收买内侍、冒充使者,欲行手足相残之事’等等! 朱常洵相信,奏折送进皇宫之后,再加上人证物证,足矣置太子朱常洛于死地了,而皇太子的位置吗,很快就要属于自己了。 想想,都美的鼻子冒泡! 与此同时,眼看尘埃落定了,薛羽也提出了告辞! 理由是,返回京师、向皇上诉说事情经过,证明吴公公行刺之事,再助福王一臂之力! …… 薛羽等人是从后门进来的,同样从后门离开了! 福王-朱常洵不好出面,由王右使代为相送,还送了三辆马车,金银珠宝全装在上面。 “长史请留步吧,咱们有缘日后再见!” “雨大人慢走,这是我家王爷一点心意,还请笑纳!” “哦!” 临行之际,王右史又拿出一个箱子来,只有两尺大小,里面装的什么? 金银珠宝吗,又或者房契、地契? 打开箱子之后,薛羽大吃一惊,里面放的不是金银珠宝,而是一对短柄火枪! 弯曲的木制枪柄,上面镶嵌了黄金,还有漂亮的花纹,精铁打制的枪管闪烁银光,保养的非常之好! 旁边还有装火药的牛角,数百颗蚕豆大小的铅丸,以及擦枪用的油脂,清洁枪膛用的小刷子等等,各种工具极为齐全! 大明朝的军队,装备着大量的火器,比如三眼火铳、迅雷铳、佛郎机、虎蹲炮等等,都在战场上发挥了巨大威力! 不过这些火器,都有两个弱点: 一是是体积、重量都太大了,携带起来不方便,操作起来就更不方便了,有的甚至需要多人合作,才能发射出去! 二是发射之前,要先点燃火绳,而后才能用火绳引燃火药,把弹丸发射出去,步骤繁琐,射速极慢! 这两支火枪却极为小巧,长不过一尺多,重不过两三斤,可以放在腰间,或者插在靴桶里,携带起来极为方便,而且一只手就能操作了。 更加重要的是,它废弃了传统的火绳,是在击锤的钳口上夹一块燧石,传火孔边设有一击砧,射击时之,扣引扳机,在弹簧的作用下,将燧石重重地打在火门边上,冒出火星,引燃火药。大大简化了射击过程,提高了发火率和射击精度! 这一对火枪,已经不是火绳枪了,而是更先进的燧发枪! “如果本使没有看错,这一对火枪,应该是从西洋流入的吧?” “哈哈,雨大人果然好眼力,这对火枪是一个红夷商人孝敬给我家王爷的,小巧玲珑,操作方便,威力也非同小可,二十丈之内,可以洞穿重甲! 先前在大殿之上,雨大人出手捉拿住了刺客,身手极为敏捷,想来也是习武之人,身边却没什么趁手家伙,我家王爷感激相救之恩,故而赠与火枪,以做防身之用!” …… “如此,多谢王爷的厚爱了!” 男人没有不爱玩枪的,薛羽也不例外,当即拿起一支来,先检查一下零件,而后熟练的把玩起来,还能转几个枪花呢! 前世大学军训的时候,薛羽是摸过真枪的,还实弹射击过呢,复杂的八一杠都能拆卸、维护,更何况这种最原始的燧发枪了。 王右史本来准备着,讲述一下这种西洋火枪的使用方法,现在看来是不用了,这位雨大人不仅聪慧至极,而且文武双全啊! “告辞!” “保重!” 第120章 分赃是一件难事! 早在实施计划之前,薛羽就和李岩约定好了,在城南的洛水码头上准备一艘快船,日夜待命,以做撤离之用! 可是离开福王府之后,薛羽没有直奔码头,而是带领一行人出了洛阳北门,缓缓的行进了三十余里,来到了北邙山下! 北邙山是秦岭的一支余脉,东西延绵数百里,山势雄伟,水深土厚,自古就被视作一块风水宝地! 因此上,历朝历代的帝王将相,安葬于北邙山者不计其数,大小峰峦之上,坟莹累累、古墓成群,以至于几无卧牛之地! 坟墓多的地方,盗墓贼自然也多了,尤其最近几年,天灾人祸不断,饥民们为了生存,成群结队的窜入北邙山中盗墓,陵墓发掘殆尽,尸骨暴露荒野,其状惨不忍睹! “老大,前面有一大片树林!” “好,进树林,大家做好准备!” “驾!” 一行人赶着马车进了树林,迅速的躲藏起来,薛羽取出两支火枪,灌上火药,压好铅丸,双手各执一支,对准了大道方向,目光中杀意汹涌,其他人也拔出兵刃,做好了厮杀的准备! 虽然成功的忽悠了福王,可是并不能保证,福王心中就没有疑虑,他会不会派人尾随其后,监视一行人的行踪呢? 不得不防啊! 整整一顿饭时间,并没有人影出现! 无言和尚微闭双目,侧耳倾听一会儿,轻轻的摇了摇头,以示没有人尾随着! 薛羽这才长出一口气,把火枪收了回来,看来是自己高估了朱常洵,还福王?蠢王到差不多! 幸亏万历皇帝没立他当皇太子,否则这大明江山,只怕会崩溃的更加迅速! “安全了,咱们走吧!” 接下来,薛羽带领一行人重新上路,避开大道,专走小径,又连着拐了几个弯,来到了西北方向的大石山下! 大石山,是北邙三十三峰之一,沟壑深险,巍峨壮观,魏明帝曹睿的高平陵就坐落其上! 曹魏正始十年-正月,老奸巨猾的司马懿,趁着曹爽兄弟跟随魏帝出城祭扫高平陵之机,发动兵变,占领洛阳,进而诛杀曹爽兄弟,完全控制了曹魏帝国的政权,史称‘高平陵之变!’ 于是乎,‘高平陵’三个字,在史书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并被赋予了特殊含义,后世的文人墨客们,纷纷来此凭吊! 有人哀叹,魏武帝-曹操历经大小数百战,好不容易打下的江山,却断送在了无能子孙手中! 也有人幻想,如果自己身处曹爽的位置,能否起兵诛杀司马氏,进而扭转乾坤呢? …… 薛羽带领一行人来此,既不是欣赏风景、凭吊怀古的,也不是贪婪心起、想要再当一回土夫子,而是汇合来了。 “唧唧吱!--唧唧吱!” “薛小兄弟,我们在这里!” 悠长的蛐蛐哨声中,从附近树林里走出七个人,正是胡大锤及其死党们,手中提着铁掀、锹镐之类,还牵着一辆牛车! 之前那块倒‘福’字石碑,就是他们从北邙山中弄出来,刻好之后,又偷偷埋在一座庄园附近的,好让佃户们挖出来献给朱常洵,挑起其争夺皇位的野心,进而一步步落入圈套之中! 事成之后,他们就躲在了高平陵附近,负责接应薛羽一行人! “大锤,都准备好了吗?” “放心吧,全都准备好了!” “好,走!” 附近的树林中,早已挖好了一个大坑,深有三丈,方圆两丈有余,里面堆放着干柴,还有十几坛子的油脂! 薛羽等人把衣服、靴子都脱了下来,仍进了深坑中,而后换上了原来的服饰! 阴柔霸气、俊美不凡的天子使者--雨化田,暂且从这个世界消失了。 破衣烂衫、可怜兮兮的流浪儿-薛羽又重新出现了! 其他人也是如此,回归了原来的身份中! 只有张小旗摸着身上的飞鱼服,一脸舍不得的样子,更准确的说,他是舍不得锦衣卫千户这个身份,那怕是冒充的! 人,一旦沉醉于荣华富贵的梦境中,就会难以自拔了! “张大人,脱了吧,这件飞鱼服若是留着,以后会招来祸患的,何况人生在世,有舍才有得,我可以保证,你以后会穿上属于自己的飞鱼服!” “好,薛小兄弟的话,我信!” 张小旗咬了咬牙,把飞鱼服、银制腰牌都扔进了坑中! 整整八箱金银珠宝,全都转移到了牛车上,两辆马车迅速拆毁,扔进了深坑之中,两匹挽马宰杀掉之后,也推了下去,最后仍进一支火把! 熊熊的烈焰中,一切都化成了灰烬,而后用土把坑填平了,又牢牢的踩实,不留一点痕迹! 接下来,众人就在树林中休息,啃食干粮,直到天黑之后,这才赶着牛车离开了大石山,又兜了一个大圈子,在午夜时分,终于来到了城南-洛水码头,一艘上下两层的快船就停泊于此,船帆都圣起来了,随时可以启航! 李岩就站在码头上,见到薛羽的身影出现,立刻迎了上来,紧紧拥抱,上下打量,确定一行人平安无事,这才放下心来! “羽哥!” “岩弟!” “其他人呢?” “两千多名移民,已经乘船西进了,只有孩子们死活不肯走,都在船舱里等着你!” “好,上船!” 一行人搬着箱子上了船,随着一声命令,船工们解开缆绳,用力划动船桨,再借着强劲的东南风,快船很快离开了码头,沿着洛水逆流而上,这下彻底安全了。 至于留在岸上的牛车,自有李府家丁负责处置,很快就会消失的无影无踪! “老大回来了,小鼠哥、猴子哥也都回来了,呜呜!” “好了,大家别哭了,老大永远不会有事的!” …… 孩子们都在船上,见到薛羽等人出现,高兴的又蹦又跳,有的还哭了起来,这段时间他们同样担心坏了。 薛羽安抚了好一会儿,才让孩子们平静下来,而后安排他们到低层休息,自己与其他人来到了上层,借着灯火,商议事情! …… “羽哥,快说一说,你们是怎么办到的,福王那个吝啬鬼真的开仓放粮了,不仅是福王,河南其他七位藩王也都减免赋税、开仓放粮了,这下百万灾民有救了!” “唉,一言难尽啊,我们这次进福王府,就跟进了阎王殿一样,行差踏错一步,顿时万劫不复,幸亏老天爷保佑,加上大家齐心合力,总算是活着出来了!” …… 进仓之后,李岩一面让人准备酒菜,一面迫不及待的讯问起来,这十几天来,他可是担心坏了,以至于茶饭不思、昼夜难眠,人都瘦了好几斤呢! 薛羽则把如何进入王府,如何忽悠的福王,坑死黄家兄妹,又如何碰到了真使者,与之斗智斗勇的事情,详细的诉说了一遍! 听的李岩大呼过瘾,又郁闷的直搓手,这样惊险、刺激的事情,自己未能参与其中,真是人生一大憾事! 一个流浪儿,带着临时拼凑的队伍,冒充大明天子的使者,进王府去忽悠一位藩王,竟然还忽悠成功了! 这样的事情,翻遍史书,恐怕也没有先例吧? 可惜这件事情,永远不会载于史册的,若干年以后,或许会有一位小说家,把这段故事写下来,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趣谈吧,就不知销量如何,会不会有人打赏? “诸位听真了,咱们这次做的事情干系太大,如今已经完结了,大家必须守口如瓶才行,上不能告父母,下不能传妻儿,谁有说梦话的习惯,睡觉之前记得把嘴巴堵上,若是不小心泄露出去,恐怕会引来杀身之祸,都听明白了吗?” …… “薛小兄弟放心,这件事情,我一辈子烂在肚子里,带进棺材里,决不吐露一个字!” “我也是,就当做了一场梦,梦醒了,就什么都忘了!” 吃喝之间,薛羽又郑重的叮嘱了一番,生怕谁的口风不紧,把这件事泄露出去,那可就麻烦大了。 众人纷纷赌咒发誓,决不会吐露一个字的,毕竟谁也不是傻子,祸从口出的道理还是知道的。 至此,洛阳的事情基本完结了,只剩一件事还要处理:分赃! 薛羽凭着三百两黄金的本钱,在快活楼中赢了七百多两黄金,又赢了黄蛤蟆一千两,以及一身价值不菲的小零碎! 之后在福王府中,凭着随机应变的本领,又先后弄到了八箱珠宝! 这些东西加在一起,起码价值六七十万两银子,赶的上一个大省,一年的财政收入了。 这么大一笔财富,又该如何分配呢? 船舱内的气氛,瞬间发生了变化,人们的目光不由自主的,落在了那八只箱子上面! 银子是白的,眼睛是黑的,说不贪财那是假的! 人人心中都有一把小算盘,噼里啪啦的打了起来,算计着这笔财宝怎么分,自己又能分到多少,是不是能多分一点点? 会不会有人想独吞,如果有的话,自己又该怎么办呢……先下手为强? 这真应了一句老话:共患难易,共富贵难! 在福王的时候,大家都在生死线上徘徊,故而能齐心合力、彼此信任,共同克服一切困难! 如今大事告成了,外部压力消失的同时,内部关系也变得微妙起来,彼此之间还能信任吗? 第121章 义结金兰! “从河间府开始,咱们这一路上遇到了不少困难,好几次都差点踏进鬼门关了,全靠大家齐心合力、互相帮助,这才九死一生的闯过来了! 之后冒死进福王府,并非为了个人私利,而是为了河南的百万灾民,为了心中的正义! 至于这些金银珠宝,固然是一笔巨大财富,可也是烫手的山芋,如果处置不当,是会引来杀身之祸的! 还望大家谨守初心,不要冲昏了头脑,金银珠宝的确是好东西,可也没有性命重要不是吗?” …… 眼看局势变得紧张,薛羽好言劝导众人,双手同时搭在了膝盖上,两支装好了火药、铅丸的火枪,就插在靴桶里面,随时可以射击! 如今这个局面,听话的,自己绝不亏待! 不听话的,那就别怪自己心狠了。 “薛小兄弟说的有理,再多的钱财,也得有命花才行!” “对,听薛小兄弟的,他说怎么分,咱们就怎么分,别跟上辈子没见过银子似的!” …… 好言安抚,加上武力震慑,终于让众人冷静下来了,纷纷表示听薛羽安排,毕竟这些金银珠宝都是他弄来的,由他处置也是理所应当的,而且对薛羽的人品,大家还是很放心的! 大家如此明白事理,薛羽的心头略放,可是如何处置这些财宝,真是一件伤脑筋的事情! 不分是不行的,大家冒了天大的风险,要是一点好处都捞不到,未免太不公平了。 全都分了也是不行的,倒不是薛羽舍不得,而是担心这些人拿了财宝之后,久贫乍富,头脑发热,进而惹出祸事来,那样就等于害了他们! 财宝要分,又不能多分,还不能让大家有怨言,这个尺度不好拿捏啊! 沉思许久,薛羽分出一千两黄金,放在了张小旗的面前! “张大人,你家是世袭的锦衣卫百户,如今官职虽然丢了,可是在锦衣卫当中应该还有不少人脉吧?” “不错,家父生性随和,生前倒是结交了不少朋友!” “很好,移民之事结束之后,你就拿着这些黄金回京师去,利用原来的人脉,上下打点关系,回到锦衣卫不成问题,如果有机会,就努力向上爬一爬,或许有一天,我会找到门上,求助于你的,还望不要拒之门外才是,呵呵!” “薛小兄弟放心,张某若能重回锦衣卫,拿回世袭的官职,绝忘不了你的大恩大德,他日若有差遣,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张小旗平生最大的遗憾,就是丢了世袭官职,觉得对不起列祖列宗,如今能够重振家业,自然是万分高兴了。 他若是回到锦衣卫,五名士卒也能跟着回去,重新成为天子亲军,享受优厚的待遇,同样很是高兴! 这一伙人,没有问题了! “大锤,这些是你们的!” 薛羽又分出五百两黄金,给了胡大锤等人! “这怎么好意思呢,我们几个只是弄块石碑、挖了个坑,没出多少力的!” “呵呵,拿着吧,有了这些钱财,足够你们买房置地、娶妻生子,安度后半辈子了!” “薛小兄弟,多谢了!” 胡大锤一伙人,一直在外面策应,并没冒什么危险,如今也分到五百两黄金,同样高兴万分,对薛羽更是感激不尽! “岩弟,你家财万贯、吃穿不愁,这次就不分给你了!” “无妨,小弟不缺这些东西!” “无言,你是出家人,四大皆空,也不分给你了!” 无言笑着点点头,又比划了几下:示意自己受过金钱戒,一辈子都不能触碰钱财的,要了也无用! 两伙人分了财宝,两个人不用分,那整整八箱子珠宝,岂不是尽归薛羽一人所有了吗? 对这样的分配结果,众人并不反对,毕竟这次大事成功,薛羽出力最多、功劳最大,多分一些也无可厚非! 可心里还是有一点不舒服,劝别人不要贪心,没想自己胃口这么大! 可接下来发生的事,却让众人目瞪口呆! “岩弟,剩下的珠宝全交给你了,想办法变卖成银子,一半送到少林寺去,用来救济灾民们,另一半送到秦帅的军营当中,充做军费之用吧! 记住了,这件事你亲自去办,切勿假手他人,以免消息走漏,引来杀身之祸!” “羽哥放心,小弟一定办的妥妥当当!” 河南八大藩王开仓放粮了,可灾民的数量太多,仍是一个僧多粥少的局面,加之大小官员层层克扣,真正发放到灾民们手中的就更少了。 同样道理,秦良玉能领到的军饷,恐怕也非常有限! 把八箱子珠宝变卖成银子,救济灾民,充做军饷,堪称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 不过如此一来,薛羽本人就一点财宝都不剩了。 “薛小兄弟高义,让人万分佩服,不过你多少留一点吧!” “是啊,留下一点吧,以后到了陕西,肯定有用钱的地方!” …… “不必了,我和伙伴们清贫惯了,有钱只会徒增烦恼,只怕晚上该睡不着觉了,哈哈!” 面对众人的劝说,薛羽笑着摇了摇头,坚持不留金银珠宝,并非故作清高,而是深思熟虑的结果! 自己和小伙伴们的力量太弱小了,又没有固定的住所,如果身边带着大量金银珠宝,非但无益,反而有害! 一旦引起他人的觊觎,金银珠宝保不住,只怕小命都会有危险,还是两手空空的好,不怕贼惦记,安全! 另外吗,薛羽也不是一点没留,之前赢黄蛤蟆的扳指、玉佩、以及几件小零碎,早就已经藏好了,还有福王府的地道中,藏着一个百宝箱呢! 真需要钱的时候,可以拿出来使用,不会受穷的! 金银珠宝处理完了,对于处理的结果,大家都没有异议,于是继续吃吃喝喝,谈笑风生! 一直到第二天早晨,有仆从进船舱禀告,龙门到了! …… 龙门,既龙门石窟,位于洛水两岸的龙门山、香山崖壁上,从北魏中期开始,佛教徒们在此开凿了两千多个窟龛,十几万尊佛像,另有碑刻题记三千余处,数量之多位于中国各大石窟之首! 水上行船,有一定的危险性,因此往来的人们,都会在龙门停留一下,拜一拜佛祖,祈求平安! 久而久之,这里形成了一个大码头,也是重要的交通枢纽! “岩弟,送君千里,终有一别,你就在龙门码头上岸吧!” “羽哥,咱们何时才能再相见啊?” “呵呵,放心吧,咱们以后一定会再见的,那时候的你我,绝不是今天的你我了!” 虽然认识时间并不长,薛羽、李岩之间却建立了深厚的友谊,说是情同手足都不为过,如今就要分别了,二人都是非常的不舍! 人生得一知己,不容易啊! 可李岩身为官宦子弟,是不可能一起去陕西的,留在洛阳,参加科举,才是他未来的舞台! “羽哥,小弟有个想法,不知当说不当说!” “你我之间,有话直言!” “咱们二人结拜吧,结为生死兄弟!” “结拜,正合我意!” …… 古代,没有血缘关系,却又性格相投的男子之间,往往通过结拜,来增进彼此之间的情谊! 结拜之后,既为兄弟,除了姓氏不同,其他的与亲生兄弟没有区别,感情上甚至更深一些!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刘备、关羽、张飞的桃源结义了,三兄弟结拜之后,不离不弃,生死与共,千年以来成为美谈,也是无数人效仿的对象! 因此李岩的提议一出,薛羽立刻欣然同意了。 当即在船头上,排摆香案,放上贡品,请众人作为见证,二人跪在船头上,面对两岸无数的佛像,共同盟誓,约为兄弟! “黄天在上,厚土在下, 我-薛羽, 我-李岩, 今日在此义结金兰、歃血为盟,从此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如有违背,天人共诛!” …… 念完誓词之后,倒上一大碗美酒,薛羽拔出匕首,割破了一根手指,让鲜血滴入了酒碗中! 李岩接过匕首,同样割破手指,滴血入碗! 两股不同的鲜血,迅速融合在了一起,从此不分你我! 薛羽端起酒碗来,猛灌了几大口,李岩接过去,把剩下的酒一饮而尽,而后把碗摔了个粉碎! 二人双手相牵,四目相对,都仰天大笑了起来,从此以后,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血脉相连,生死与共! “岩弟,这个送给你了,你的功夫太差,留着防身之用!” “多谢羽哥,我也有东西送给你,你的字太丑了,记得没事多练练!” “哈哈!” 按照规矩,结拜之后,彼此是要交换信物的! 薛羽从靴桶里面,抽出一支火枪给了李岩,并教给他射击、养护的方法! 李岩则从怀里,掏出一本馆阁体的字帖作为回礼,还不忘调侃几句. 二人一个手持火枪,一个拿着字帖,再次大笑起来! …… “羽哥,一路保重!” “岩弟,你也保重!” 结拜之后,李岩依依不舍的,带着仆从们登岸了,望着远去的船只,久久不肯离去。 今日一别,不知何时才能再见了? 再见之时,彼此又是什么身份呢? ………… 九月六日,薛羽一行人顺利抵达了渭南地区,随即弃船登岸,前往潼关! 九月十日,队伍来到了潼关,交换公文之后,张小旗等人返回河间府去了。 这次千里大移民,各支队伍均是减员惨重,多的剩下百余人,少的只剩几十人,中途四散而去的也不在少数! 唯有张小旗这支队伍,非但没有减员,反而沿途聚拢流民多达两千余人,算是超额完成了任务,一个大大的嘉奖是少不了了。 历经上千里行程,吃了无数的苦头,终于踏上了陕西的土地,而小伙伴们没有折损一人,薛羽也是万分高兴,美好生活就要开始了…… “西安古城,臊子面,羊肉泡馍,我们来了,哈哈!” 第122章 充军发配了? 潼关位于关中平原东端,居秦、晋、豫三省交界之地,南依秦岭,北濒黄河,扼守咽喉要害,自古就是兵家必争之地,同样也是重要的交通枢纽! 进入陕西的移民,全都集结在这里,大约有三十万众! 之前朝廷为了防止民变,强行从北直隶地区迁移了百万灾民,可抵达陕西者仅有十分之三,余者不是饿死、累死、病死,就是中途逃亡而去了。 可以说,凡是能走到陕西的,都是意志坚强的幸运儿! 可惜的是,迎接这些幸运儿的,却是巨大的不幸! 九月十二日,朝廷突然颁布了一道政令:‘抵达陕西之移民,悉数迁往各卫所安置,强壮者为国戍边,老弱者发给耕牛、农具、种子,开垦荒田,自给自足,安居乐业可矣!’ 简单点说,这三十多万移民,全都被充军发配了,薛羽等人也在其中! 之前朝廷承诺过,灾民们到了陕西之后,每人发给十亩良田、十两银子,每户还给一头耕牛,三年之内不收一切赋税等等,用这些优惠条件,吸引灾民们前往陕西! 问题是,陕西地瘠民贫、财力吃紧,根本没能力兑现这些承诺的! 数十万灾民又涌进来了,不安置也不行,这可怎么办呢? 好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陕西的官员们开动脑筋,很快商议出一个好办法:充军! 因为地处西北,与周围的游牧民族战事频繁,朝廷在陕西境内设置了大量卫所,下辖军户若干,军户们世代当兵,为国家镇守边陲! 可是军户的社会地位极低,加之屯田侵占、粮饷克扣、军官欺凌等原因,致使军户大量逃亡! 如今陕西境内的卫所,好点的十存四五,差点的十存二三,甚至出现了一个百户所中,军户全部逃亡,只剩下一个百户官的情况! 随着军户大量逃亡,西北边防自然变的薄弱了,驻扎在河套、青海地区的蒙古部落见有机可乘,不时派小股骑兵进行骚扰,杀戮百姓,劫掠财物,致使西北地区狼烟不断,大明朝廷为此也是伤透了脑筋! 陕西官员们的办法就是,把这三十万灾民变成军户,充实到各地的卫所中,以补兵员之不足! 这样既解决了安置问题,又加强了西北边防,可谓一举两得! 奏折送到朝廷上,立刻得到了万历皇帝的批准,还通令嘉奖了陕西的官员们一番,认为他们的办法很好,值得其他各省学习! 于是乎,问题解决了,皇帝放心了,官员们高兴了,可是他们却忽略了一件事,灾民们愿意吗? 当然不愿意了! 灾民们历尽千辛万苦,好不容易走到了陕西,承诺好的土地、耕牛、银子没有了不说,还要去当军户! 大明朝的军户,可是出了名的苦累、贫寒,生活情况之糟糕,比普通的民户还要不如呢! 而且一旦成为军户,子孙世代都是军户,连翻身的机会都没有了。 这样的事情,傻子才愿意呢! 因此上,已经抵达潼关的灾民们,又纷纷的开始逃亡了,有的调头返回直隶老家,有的干脆钻进了深山,他们宁可去做没名没分的黑户,也不做永无出头之日的军户! 有逃亡,自然就有抓捕了。 陕西官员们早就料到了这一点,故而把移民们集中到潼关附近,利用地势将其困住,并在周围布下了重兵,封锁了交通要道,抓住逃亡者,一律正法! 即便如此,移民们仍是成群结队的逃亡,就连胡大锤和他的同伴们,也在一个漆黑的夜晚,带着黄金逃之夭夭了。 临走之前,他们邀请薛羽一起逃跑,却被后者婉言谢绝了。 因为薛羽深深的知道,未来是一个乱世,要想在乱世中生存,当兵是一条不错的出路,何况历史上不少开国君主,就是从小兵干起的。 比如北齐开创者高欢,一开始是个巡城的士兵! 宋太祖赵匡胤,从军入伍之后,在郭威身边当一名普通亲兵! 还有明太祖朱元璋,刚刚参加义军的时候,连兵都称不上,只是个马夫! 起点低没什么,努力向上攀爬也就是了,别人能做到的,自己一样可以,而且会做的更好! 薛羽考虑的是,命运之神,会把自己送到那里当兵呢? …… 潼关以西二十里,有一片巨大的洼地,三十万灾民集结于此,人山人海,摩肩接踵,而在周围高岗上站满了手持刀枪的士兵,都是从附近卫所抽掉来的。 与内地的卫所军一样,这些士兵也是破衣烂衫、面有菜色,显然生活情况很是糟糕! 可是仔细观察,会发现二者的区别很大! 内地的卫所军,不止是生活糟糕,精神上也很颓废,完全就是一副混吃等死状态,毫无战斗力可言! 西北的卫所军则不同,落魄而不颓废,瘦弱而不沮丧,从一双双冷漠的目光可以看出,他们随时可以冲锋陷阵、浴血拼杀! 到底是老秦人的血脉,那种吃苦耐劳、尚武好战的精神,已经融入他们的血脉中了,历经千年,并未褪色! 只要有一名优秀的统帅,把这种血脉激发起来,昔日横扫天下的虎狼之师,就能重新复活过来,再创造一个百战百胜的神话,再建立一个不可一世的大帝国!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把几十万灾民聚集在一起,就是为了一件事,抽签! 充军的命运不可改变了,可充军的地方却有的选择,陕西境内上百个卫所,有的地方富庶、安全,生活相对好一点,有的地方却贫瘠、危险,日子过得苦不堪言! 好的地方,人人愿意去,不好的地方,谁都不愿意去,如何分配就成了个问题! 于是有官员提出个办法--抽签! 就是把陕西各卫所的名称,都写在竹签上,放在一个签桶中! 灾民们基本以户为单位,由户主负责抽签,抽到了那里,就到那里充军,好坏全凭自己手气! 洼地上,一字排开了上百张桌案,前面放着签桶,后面有一名青衣小吏负责登记,灾民们排着长队,轮流上前抽签! “老天爷保佑,是西安左卫,这下有活路了,哈哈!” 有人抽到了好签,高兴的又蹦又跳! 西安左卫,驻扎在西安城附近,那里是关中最富庶的地区,生活条件相对好一些,有羊肉泡馍吃,而且比较安全! …… “完了,宁夏中卫,我这个臭手啊,这下没活路了,呜呜!” 也有人抽到了坏签,跪在地上嚎啕大哭! 宁夏中卫,位于西北边境处,人烟少、风沙大、地方穷,还经常受到蒙古游骑骚扰,驻军的投胎率不是一般的高,十个人去那里当兵,能活下来五个就算不错了。 抽完签的灾民,由士兵们负责领走,重新编成队伍,领取口粮之后,即刻向目的地开拔! 很快的,轮到薛羽抽签了! “嗯,怎么是个孩子,你家大人呢?” “没有大人,我就是这些孩子的头领!” “好吧,你来抽签吧,希望你手气不错,能抽到一个好地方,小孩子也要充军,真是作孽啊!” 别人抽签,无不是战战兢兢,冷汗直流,还要向神仙、佛祖祈祷一番,保佑自己抽到一个好地方! 薛羽则不然,很随意的抽出一根竹签,翻转过来一看,上面六个字:榆林卫-右千户所! 这是那里呢? 坐在桌案后面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小吏,体型微胖,很是面善,看出竹签之后,却是吓了一跳,看看左右没有人,压低了声音说起来…… “小家伙,你这运气也太差了,竟然抽到了榆林卫-镇羌所,那可是个又苦累、又危险的地方,十个去了九个没命,这样吧,趁着周围没人注意,你赶快重抽一根签,换个条件好点的地方,或许能保住性命!” “多谢好意了,不过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就是这个地方,我不换了!” “小家伙,这不是闹着玩的,换一支签吧!” “不换!” “唉!” 小吏劝说不动,只好执笔在手,把薛羽等人的名字记在文书上,并示意士兵过来领人! 临走之前,薛羽上下打量了小吏一番,把那张微胖的面容牢牢地记在了心中! “敢问大人的姓名、职位!” “哦,本官周宝仁,是华阴县的一名书吏,你问这个干什么?” “没什么,多谢大人了,咱们有缘再见!” 第123章 九边十三镇! 在几名官兵的引领下,薛羽等人来到一座土丘旁边,这里有一千多名灾民,男女老幼皆有,都是要前往榆林卫-镇羌所充军的! 这些人已经知道了,要去的地方很糟糕,一个个都哭丧着脸,有的还不断抽打着手,恨自己的手气太差,抽到了下下签! 眼看薛羽等人到来,这些人纷纷抱以同情的目光,认为又来了一群小倒霉蛋! 薛羽也不以为意,带领小伙伴们选了一个向阳的地方坐下,一边晒着太阳,一边养精蕴锐,准备启程! 那知刚坐了一会儿,远处走来一队全副武装的士兵,为首一名百户官,身穿布面甲,手持雁翎刀,脸上杀气腾腾的,来到了移民队伍面前! “朝廷三令五申,移民戍边,乃是保家卫国的好事,也给你们一个安身之地,期间任何人不得逃跑,违者一律正法! 可偏偏有一些家伙,不听号令,私自逃跑,简直是无法无天! 今天本官就让尔等看一看,私自逃跑者是什么下场,带上来!” …… 百户官一挥手,士兵们推出七个人来,皆是五花大绑,口塞破布,脸上、身上还都带有伤痕,看来是被狠狠的收拾过了。 七个人跪成了一排,另有七名士兵站在身后,手持明晃晃的鬼头大刀,准备开刀问斩,以此威慑灾民们不敢生出逃跑之心! 薛羽距离比较近,目光一扫之间,立刻认出来了,跪在地上的正是胡大锤和他的几个死党! 三天之前,他们选择了逃跑,想带着分的黄金,找个地方去做富家翁,进行之前还鼓动薛羽一起逃走的! 薛羽没有逃走,可也没有阻止他们,毕竟人各有志,当个富家翁也没什么不好的! 只是叮嘱胡大锤等人,逃跑的时候千万小心,最好白天隐藏、夜晚赶路,避开大道、专走小径,黄金也要藏好了,以免引出祸事来! 没想刚过三天,这几个家伙就被抓回来了,还要当众开刀问斩,运气真不是一般的背啊! 薛羽是个重义气的人,不能眼看着他们几个掉脑袋,可怎样才能救人呢? 劫法场,没那个本领,反而会把自己也搭进去! 去求情,没那个面子,自己现在只是个普通灾民,如何求的动一名百户官呢? 眼看着鬼头刀高高举起,已经没有时间从长计议,只好冒险一搏了! “且慢,刀下留人!” “嗯,谁喊的?” “是我!” 薛羽一跃而起,飞快跑到百户官面前,满脸堆笑,还露出八颗小白牙,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 百户官很诧异,上下打量几眼,没想到阻止自己行刑的,竟然是一个少年人! “你为何阻止本官行刑?” “回大人的话,小生要举报!” “你举报什么?” “小生认识这七个人,他们是河南一带有名的盗墓贼,专门挖大户人家的坟墓,窃取金银等陪葬品,人送绰号:豫南七鼠!” “豫南七鼠,难怪他们身上携带大量黄金,原来都是从坟里挖出来的啊,那就更该杀了,刀斧手,砍了他们!” 眼看薛羽飞奔而来,地上的七个人挺感动,以为是来救他们的! 退一步说,就算救不了性命,念在以往交情上,也该说几句送别的话,再来个死后收尸、入土为安之类的吧? 万没想到,薛羽竟是来举报的,这可把几个人气坏了,我们偷坟掘墓,还不是你出的主意、你领的头吗,这才叫贼喊捉贼呢! 有心争辩一番,可惜嘴巴都被堵住了,只能发出一些呜咽声,郁闷的几个人直翻白眼。 “大人且慢,您不能杀他们啊!” “为何不能杀?” “朝廷旨意:灾民有私自逃跑者,一律就地正法,可他们七个不是灾民,而是盗墓贼,您要是杀了他们,岂不与朝廷的旨意相冲突吗?” “啊?” 百户官的眼中直画圈,不明白这几个人罪上加罪,为何反而不能杀了? 可是仔细想一想,眼前这个少年人说的,似乎又有一点道理! “那该怎么办?” “大人,这事好办啊,按照大明律法:偷坟掘墓者,杖一百,流放三千里,他们几个已经挨过揍了,可以抵偿一百杖责,再把他们流放边关充军也就是了! 否则这一刀下去,人头落地,可就死无对证了,若是地方官员追问起他们盗墓的案子来,岂不是把大人您给牵连进来了吗,到时候有嘴都说不清楚啊!” …… “嗯,说的有道理,那帮耍笔杆子的家伙,专爱找我们这些耍刀片子的人的麻烦了,老子不能吃这个亏! 可也不能便宜了这七个家伙,死罪可免,活罪难逃,非把他们发配到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去,看他们还敢不敢当盗墓贼了,带走!” 百户官满意的点了点头,指挥士兵把七个人拖走了。 薛羽也是长出一口气,总算把人救下来了,至于他们被流放何处,以后是死是活,就全靠他们的个人造化了。 万没想到,一顿饭的功夫之后,胡大锤七个人又被官兵押送回来了,还有一份安置公文! 按照大明律,他们被充军发配了,而且是去最苦累、最危险的地方:榆林卫-右千户所! “薛小兄弟,多谢救命之恩,这辈子,我们当牛做马,也难报你的大恩大德啊!” “自家兄弟,不必多礼,你们不是逃走了吗,怎么又被抓回来了!” “哎,一言难尽啊,都怪我们几个,没听小兄弟你的话!” 双方见面之后,胡大锤几个跪地叩头不止,今天要不是薛羽的话,他们几个就真要见阎王爷! 薛羽连忙搀扶,询问事情的经过,胡大锤详细讲述起来。 原来他们几个逃走之后,开始是按照薛羽交代的,白天躲避、夜晚赶路,避开大道、专走小径,这样一连过了两天,平安无事! 可是到了第三天,七个人实在忍不住了! 一是小径上人烟稀少,弄不到什么吃的! 二是怀里揣着黄金,心中烧的慌啊! 当时已经走到黄河渡口附近,马上就要离开陕西了,也就放松了警惕,于是七个人上了大道,还找了一家饭庄,点了许多酒肉大吃大喝起来! 准备吃饱喝足之后,乘船过河,前往山西,再找个富庶的地方,买房子、置田地、娶媳妇,多生几个娃娃,过上富家翁的好日子! 心里想的美,就多喝了几杯,结果头脑发热之下,和临桌的客人发生了争执,双方在饭庄内大打出手,还把附近巡逻的官兵引来了。 一番搜查,胡大锤等人既没有路引,又是外地口音,最为关键的是,从他们身上搜出了大量黄金! 官兵们见财起意,立刻把黄金没收了,还把胡大锤七人给捆绑起来,严刑拷问,黄金是从那里来的? 好在七个人都挺有骨气的,咬紧牙关,什么也不说! 官兵们问不出什么,就把他们押送到了潼关,准备当众斩首,幸好遇到了薛羽,这才捡回一条小命! 说白了,这即是不够谨慎惹的祸,更是黄金惹的祸! 如果没有黄金,他们就不会进饭庄大吃大喝,更加不会喝醉了,如果没有黄金,官兵也不会捉拿他们了! 财是惹祸的根苗,真是一点也不假啊! “薛小兄弟,还是你有先见之明,我们这几个人,蠢啊!” 诉说完了经过,胡大锤几个郁闷的直拍脑袋,后悔没听薛羽的话,否则他们早就到山西,过上富家翁的日子了。 更是佩服薛羽的气魄,那么多的珠宝、黄金,挥手之间就散了出去,眼睛都不眨一下的! 没了钱,也就没了灾祸! ………… 第二天一早,队伍启程出发了,沿着黄河一路北上,经过朝邑、颌阳、宜川、霞州……直奔榆林卫-镇羌所! 而这一路上,经过详细探听,薛羽倒是知道了不少榆林卫的事情! 明朝洪武元年,征虏大将军-徐达挥师北伐,拿下了元大都城,将元顺帝赶回到了蒙古草原,元朝正式退出了历史舞台! 不过吗,蒙古人仍控制着北部高原,拥有控弦之士数十万众,不时南下劫掠,骚扰中原内地,成了大明王朝一块无法解决的心病! 为加强北部防务,明朝在东起鸭绿江、西抵嘉峪关,绵亘万里的防线上设立了九大军事要塞,由东往西依次为辽东镇、蓟州镇、宣府镇、大同镇、太原镇,榆林镇、固原镇,宁夏镇,甘肃镇,这就是大名鼎鼎的九边! 每一个地方,由一名总兵官镇守,故而又称为九边九镇! 到了明世宗-嘉靖时期,为了加强北京的防护,增设昌平镇、真保镇! 明神宗万历年间,明朝西北和东北都遇到强敌,于是在固原镇分出临洮镇,从蓟州镇分出山海镇! 最终形成了‘九边十三镇’的军事防线,确保着大明王朝的北疆! 九边十三镇当中,天下人公认的,土地最贫瘠、粮饷最匮乏、生活环境最恶劣的当首推榆林镇! 不过吗,士兵最精,将校最勇,民风最为彪悍,打死仗来最不怕死的,同样还是榆林镇! 榆林镇,下辖延安、绥德、庆阳、榆林四卫,每卫设有指挥使一人,正三品,是卫的最高统领;指挥同知两人,从三品,为副手;指挥佥事四人,正四品,分管屯田、训练、司务等事,军士编制五千六百人! 卫下有前、后、左、右、中五个千户所,每所设正千户一人,正五品;副千户两人,从五品;镇抚两人,从六品! 千户所下面,设有十个百户所,各设百户一人,总旗官两人,小旗官十人,各统领十个士兵,总编制一百一十二人! …… 万历四十七年十月二十八日,历经一个多月的长途跋涉,薛羽等人随着迁移队伍,终于来到了榆林卫-右千户所! 第124章 镇羌所! 榆林卫-右千户所的中心,位于窟野河下游-东岸的镇羌城,故而又名‘镇羌所!’ 镇羌城始建于大明洪武二十六年,是一座周长八里,墙高一丈八尺的坚固堡垒,设有东、西、南、北四座城门,并有箭楼四座,壕沟两道,防御极为完善! 城外有一座小校军场,占地数十亩大小,修筑有一丈多高的点将台,台下环绕着数百名士兵,台上端坐三位顶盔贯甲、腰悬长剑的武将! 坐在中间的,是一个二十七八岁的青年人,中等身材,体型消瘦,五官还算周正,就是眼窝子发青,不断的打着哈气,一副没休息好的样子,正是镇羌所千户-黄有仁! 左边坐着的,是他的亲弟弟-黄有义,也是镇羌所的副千户! 右边坐着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体型魁梧,相貌憨厚,名叫王大龙,是另一名副千户! “哈哈,老天爷保佑,一下来了这么多人,这下咱们兄弟发达了!” “大哥,怎么处置这些人?” “挑几个模样俊俏的大姑娘、小媳妇,伺候你我兄弟二人,余者分往各堡定居,充实人口,从明年开始,这些人一并服徭役、交赋税!” …… 黄家兄弟不断交谈着,目光中满是兴奋、贪婪之色,就像是一条条的饿狼! 而在不远处,挤满了刚刚到达的灾民们,大约有一千多人,目光中充满了恐惧,身体瑟瑟发抖,就像是待宰的羔羊一般! 用狼和羊比喻二者,一点也不夸张,反而很是贴切! 与中原内地的军、政分治不同,在九边十三镇这些地区,是没有平民百姓的,不论男女老幼,人人皆是军户! 故而高级军官们,既执掌军事权力,又拥有行政权力,可以随意的打骂、劳役、剥削底层军户们,甚至杀了人,都不会受到惩罚! 正因如此,底层军户才大量逃亡,致使各卫所兵员严重不足,镇羌所也不例外,按编制本该有一千一百二十户,实际上连四成都不到,余者全都逃亡了。 羊的数量变少了,最着急的是狼,因为它们要饿肚子了! 没想到内地发生旱灾,朝廷为了防止民变,强行迁移来了大量灾民,这就等于给饿狼们,送来了大量肥羊,它们自然高兴无比了。 接下来,就是一场血腥的饕餮盛宴了。 “百户们都来齐了吗?” “回禀千户大人,各位百户已经来了,只有白沙堡的宋百户尚未到达,是否等一等?” “不等了,咱们开始分人!” “遵命!” 按照规矩,一正两副三位千户,带领本部亲兵驻扎在镇羌城中,其余十位百户各领一支人马,驻扎在周围的堡垒中,对镇羌城形成护卫之势,它们分别是离家堡、柏林堡、大柏油堡、孤山堡、木瓜堡、……永兴堡,白沙堡! 十座堡垒之中,属白沙堡的距离最远,道路也最难走了,故而镇守百户官迟迟没有出现! “来人啊,挑肥羊了!” “遵命,千户大人!” 随着黄家兄弟一声令下,数十名士兵冲进了人群中,睁大了眼睛挑选起来,而他们挑选的标准很简单,就是年轻漂亮的姑娘、媳妇! 黄家兄弟都是酒色之徒,各自纳了十几房小妾仍不满足,还经常到处的沾花惹草,甚至是强抢军户之女,若有不从,既下毒手,人命都逼出几十条了。 可他们的亲舅舅,正是榆林卫-指挥使,凭着这层裙带关系,也没人能拿他怎么样,故而无法无天、穷奢极欲! “姑娘,走吧,跟着我们千户大人享福去了!” “这还有一个,年纪小了点,不过挺水灵的,可以带回去做丫鬟!” …… “爹,娘,救命啊,我不去!” 士兵们如狼似虎,遇到稍有不从者,立刻拳打脚踢,使得灾民们嚎啕大哭,乱成了一锅粥! “老大,怎么办?” “别慌,让大家聚拢起来!” “是!” 薛羽等人也在小校军场上,看着如狼似虎的士兵们,孩子们都有点害怕,尤其是那些女孩子,吓的都哭泣起来,生怕被抢走! 薛羽指挥着孩子们,紧紧的聚拢在了一起,男孩在外,女孩在内,从而保护后者们,同时命令大家,都用地上的污泥抹脸! 孩子们长途跋涉而来,小脸本来就挺脏的,再用污泥一抹,别说是本来面目了,就连男女都很难分清楚! 这一招果然管用,有士兵冲了过来,抓起几个孩子端详着,发现都是男孩子,又扔了回来,继续向别处寻找去了。 而躲在里面的女孩子们,一个也没有被抓走! “不要轻举妄动,现在还不是时候,等咱们站稳了脚跟,再收拾这一对‘黄鼠狼!’” 无言和尚也在人群中,目光中满是怒火,几次要冲出去,都被薛羽给制止了。 天下间的恶人、恶事多了,以一人之力是管不过来的! 唯一的办法,就是权操天下,如此才能除暴安良,还百姓们一个太平盛世! 而要想掌握天下,就要先当兵,先融入镇羌所之中! 至于台上耀武扬威的黄家兄弟,已经上了薛羽的必杀名单,不过要想做成这件事,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 “王副千户,剩下的事就交给你了,我们兄弟累了,回去休息一下!” “是,恭送千户大人!” 黄家兄弟带着抢来的十几个姑娘,高高兴兴的回城去了,王副千户与其他低级军官,连忙陪着笑脸相送。 可等二人走远了,军官们却收起了笑脸,全都露出了厌恶的神色,有的还往地上吐口水,榆林一带民风彪悍,推崇的是重义气、轻生死、行侠仗义的男子汉,像这种酒色之徒,人人心中蔑视三分! 只是碍于形势,不得不虚与委蛇罢了。 接下来,在王副千户主持下,百户们开始挑人了,他们的态度就和祥多了,挑人的标准也很实用,不要好看的,只要能干的! 首先是有手艺的人,比如铁匠、木匠、泥瓦匠之类的,胡大锤那一伙人,很快就被挑走了。 其次是身强力壮,能种地、能干活的成年男子! 最后,是健壮的年轻女人,不管模样丑俊,能生孩子就行了! ………… 一个时辰之后,经过几轮的挑选,大多数灾民都有了归宿,而在小校军场上,还剩下一百零八个人! 不用数,薛羽也清楚,因为剩下的就是他们这一伙人! 这也不奇怪,孩子们身体尚未发育,干起体力活来,两个也比不上一个成年人! 可是吃起饭来,正在长身体的孩子们,一个能顶两个大人,这就叫半大小子、吃死老子! 榆林一带条件艰巨,人人勒紧了裤腰带过日子,这些能吃不能干的小孩子,自然谁都不愿意要了,要了也没粮食养活! 至于无言和尚,一个不会说话、不能念经的和尚,同样没人要! 高台上,副千户-王大龙直皱眉头,知道小孩子没人愿意要,可人已经送到镇羌城了,总不能再退回去吧? 正当他想着,把这些孩子分成几份,强行让百户们领走之时,不远处的大道上,又来了一支队伍! 三辆牛车,十几个士兵,领头的是一位老者,五十多岁的年纪,头发花白,脊背微驼,一脸的沧桑之色,腰间佩带一柄长刀! 另外吗,老者的右腿微坡,走路一瘸一拐的,很快来到了点将台下! “属下参见副千户大人!” “宋瘸子,何故来迟啊?” “知道消息晚了,路程又远,故而来迟了一步!” “嗯,来的早不如来的巧,剩下得那些人,你全都给领走吧!” “啊?” 花白头发的老者,正是那位姗姗来迟的白沙堡-百户官,名叫宋百岁! 年青的时候,与北边的蒙古人打仗,右边大腿上挨了一箭,后来虽然治好了,却留下一点病根,走起路来有些不自然,故而得了个‘宋瘸子’的外号! 其实九边十三镇的老兵,那个不是一身伤痕,残疾者更是不计其数,就说其他九个百户吧,有的瞎一只眼、有的丢一只耳朵、还有的没了鼻子,他们的外号还不如宋瘸子呢! “副千户大人,您是知道的,周边各堡垒里面,属我们白沙堡最穷困了,您好歹分一些壮丁吧,否则这么多孩子,属下就是砸锅卖铁也养不活他们啊!” 看着剩下的孩子们,宋百户直皱眉头,苦苦的哀求起来! 知道你不容易,可这些孩子也挺可怜的,总不能没人管,让他们活活饿死吧? 这样吧,我调拨十石杂粮给你,再给你多报几个正兵的名额,好歹有份钱粮,你再想想办法,能活几个就是几个吧!” “多谢大人!” 为了安置移民们,上面还是给镇羌所调拨了一些银子、粮食的,可惜全进了黄家兄弟的腰包! 与吃人不吐骨头的黄家兄弟相比,这位王副千户的人品还算不错,想法调拨出了一些粮食,虽然数量不多,也是一份心意! 第125章 白沙堡! “宋瘸子,运气不错啊,带回去这么多小娃娃,白沙堡一下子人丁兴旺啦!” “宋瘸子,把眼睛睁大了,好好挑一挑,里面没准藏着个金娃娃呢!” “哈哈!” …… 分配结束之后,各支队伍准备返回驻地了,那些抢到青年壮丁的百户们,高兴的哈哈大笑,还纷纷调侃起了宋百户! 其实各堡的情况差不多,日子都过得紧巴巴,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罢了,这一点,大家心里都清楚! “你们这些老砍头的,仗着腿脚利索跑到了前面,有本事比活几下,老子一个能打你们三个!” 宋百户也不以为意,立刻骂了回去,还用力挥了挥拳头! 榆林地区民风彪悍,人与人的交流方式也很特别,喝酒、打架、甚至决斗,都能增进友谊,好多割头换命的交情,就是打架打出来的。 甚至可以说,不敢打架的男人,就不是一个血性汉子! 与此同时,宋百户打量着孩子们,目光转动几下之后,很自然的落在了薛羽身上,上下看个不停! 薛羽站在边缘位置,近一个月的长途跋涉下来,小脸又黑又脏,衣服也破破烂烂的,与其他孩子没什么区别,可散发出的气质,却是与众不同! 就像是荒野中的一群狼,看起来模样都一样,可是有经验的老猎手,一眼就能认出那只是头狼! 王者风范,睥睨四方! “少年人,你叫什么,老家是那里的?” “薛羽,见过百户大人,以前我是个流浪儿,四海为家,不过以后嘛,我就是榆林人了!” “哈哈,说的好,不管是那里的种子,只要来到榆林这块土地上,发芽、扎根、长大,开出的就是榆林的花!” 对于薛羽的答案,宋百户非常满意,也点明了榆林人的由来。 榆林位于黄土高原与内蒙古高原的交界处,东临黄河,西连宁夏,南接陕西,北控河套,战略位置极为重要,自古就是兵家必争之地! 秦、汉、晋、南北朝、隋、唐、宋……历朝历代,都从全国各地挑选骁勇之士,来到这里驻扎戍边、繁衍生息,经过上千年的融合,这才形成了榆林人! 因此上,榆林人不是一个地方的人,而是从全国各地汇聚来的勇者们的后代,是华夏尚武精神的一种体现! “孩子们上车吧,咱们这就回家去了,白沙堡虽然穷了一点,不过只要肯吃苦、手脚勤快,还是饿不死人的! 就是路程有点远,人又多、车又少,大家只能轮番坐上去休息了,快一点,咱们出发了,怎么不上车啊?” 宋百户热情的招呼着,那知连喊了几遍,孩子动也不动,一个个全紧盯着薛羽。 “听百户大人的,咱们去白沙堡居住,那里以后就是咱们的家了,女孩子和十岁以下的男孩坐车,其他人和我一起步行,动作麻利点,谁也不许吵闹!” “是,老大!” 薛羽一声令下,女孩、小孩子们迅速爬上了牛车,一个挨一个的坐好,还彼此拉着车,以免被颠簸下去! 其他孩子按照个头大小,排成了四列纵队,虽不像军阵那样整齐,可也有模有样的,薛羽站在最前面,无言和尚负责压阵! 这一切,看的宋百户目瞪口呆,他既没想到孩子们这般训练有素,更没想到薛羽的威望如此之高,说是令行禁止也不为过! 这样一个少年人,从此就归白沙堡所有了,或许真像那几个老砍头说的,自己捡到了一个金娃娃? …… 镇羌所周围有十个堡垒,其中八个位于长城内侧,只有两个位于长城外侧,充当前哨先锋,白沙堡便是其中之一,而且是距离最远的那个! 队伍启程之后,先沿着窟野河向北行进了三十余里,越过了长城关卡,眼前出现一片山脉! 东西绵延数十里,悬崖峭壁、极为陡峭,山石大都呈现一种暗红色,中间有一条幽深的峡谷,可供车马通行,直接前往白沙堡! 可是队伍没有进峡谷,而是转向东挺进,看样子是要绕过这一片山脉去! 有近路不走,却要绕远道而行,这是为什么呢? 薛羽还发现了,在路过那片山脉之时,宋百户以及军户们都握紧了兵刃,目光中露出恐惧之色,连大声说话都不敢,一个劲的加速快行,仿佛山中有什么可怕的存在。 都是身经百战的老兵,究竟是什么东西,让他们如此畏惧呢? 猛兽、山魈……又或者是怪物? 宋百户等人没有说,薛羽也就没多问,只是借着路过的机会,观察了一下山势地形,做到心中有数! “等一等,前面的等一等!” 队伍正行进之间,后面响起了喊叫声,有几道人影飞奔过来,不知是什么人? 边塞之地,随时可能发生危险,宋百户连忙让队伍停下,拔出了腰间弯刀,站在了道路中央,其他军户守在两侧,都做好了厮杀的准备! 薛羽也握紧了匕首,同时告诉孩子们,一旦情况不妙,立刻向附近的树林中逃生! 很快的,后面的人追赶了过来,一共七个成年男子,领头的正是胡大锤! “大锤,你们怎么来了?” “薛老大,我们兄弟几个商量过了,决定以后就跟着你混,鞍前马后效力,还望不要嫌弃!” 胡大锤几个人,本来被别的百户官挑走了,可是他们私下一商量,认为还是跟着薛羽比较有前途,于是中途偷偷的逃跑了,一路尾随着追赶了过来! “好,你们跟我一起去白沙堡,以后同甘苦,共患难!” “多谢薛老大!” 都是一路走过来的患难之交,薛羽自然不会拒绝了,当即点头答应,还把他们介绍给宋百户认识,并点明了他们都是工匠! 一下子多了七个壮丁,还都是手艺人,宋百户自然很高兴了,不过在高兴之余,则是深深的惊诧! 这个叫薛羽的少年人,到底有什么过人之处,能让七个壮汉对他俯首帖耳呢? 这样的人到了白沙堡,究竟是福,还是祸呢? …… 三天之后,队伍终于抵达了目的地! 白沙堡呈正方形,周长两里左右,开南、北两座大门,四角设有烽火台,以及垛口、箭楼之类,因为年久失修,已经损毁的不成样子了。 还有一丈两尺多高的土围墙,同样损毁严重,有的地方裂开口子,有的地方直接坍塌了,基本上失去了防御作用! 在南门外,站着两百多名军户,男女老幼皆有,一个个的翘首以盼,眼看队伍出现了,立刻迎了上来! “百户大人回来了,带着新人回来了!” “太好了,这下咱们白沙堡人丁兴旺了!” …… “啊,怎么都是小孩子啊?” 眼见队伍到来,白沙堡的军户们本来挺高兴,敲锣打鼓欢迎着,可看清来的大都是小孩子,壮丁寥寥无几之后,顿时露出了失落神色! 一则,按照编制,白沙堡本有一百一十二户,大约六七百人口,因为生活太艰苦了,军户们死走逃亡,如今只剩下两百多人,且以老弱妇孺为主。 本盼望着来些青壮,改善不利的情况,没想来的都是小孩子,只能吃、不能干,这不是让艰苦的生活雪上加霜吗? 二则,白沙堡的位置偏僻,人口稀少,加之生活艰苦,通婚一直是个麻烦问题,为了节省一些嫁妆、彩礼,军户们往往实行换亲的办法! 就是我家女儿,嫁给你家的儿子,你家的女儿,再嫁给我家的儿子,一个换一个,如此彩礼、嫁妆就都省下了。 可是长期内部通婚,血缘关系越来越近,很容易生出傻孩子,大家都盼着来些新人,改良一下白沙堡的血脉呢! 如今新人到是来了,却是一群小孩子,距离成婚还远着呢,那些日夜盼着新郎、新娘的人们,自然是大失所望了。 “都愣着干什么,还不摆下宴席,给新人们接风洗尘? 从此以后,大家都是白沙堡的军户了,要团结互助,亲如一家才是!” “是!” 虽然有些失望,可西北人都是豪爽、好客的性子,在几位老者的指挥下,军户们一拥而上,把孩子们抱下车来,领着进了白沙堡! 饭菜早就准备好了,大锅熬的羊肉汤,还有一种杂粮制成的大饼,直径尺许,厚有一寸,一个就有七八斤重,又名‘锅盔’,是西北地区有名的面食,历史非常悠久,可以追溯到商、周时期,但真正把它发扬光大的是秦人! 据说锅盔最初不叫锅盔,因其外形酷似树墩的横截面,因而被叫做墩饼。 秦人制作的墩饼,个大、厚实、坚硬,即使是炎热天气中,十天半个月也不会变质! 携带方式也很有意思,两个墩饼为一组,在每个墩饼上钻两个眼儿,用牛皮绳系好,前胸、后胸各搭一个,如同民间常用的褡裢一般! 如果行军途中饿了,就掰下一块来咀嚼,又硬又有嚼头,再喝几口水就饱了,省下了埋锅造饭的时间,而且没有炊烟,不易暴露出行军踪迹,有利于长途行军,偷袭敌人! 打仗的时候,锅盔也挂在身上,凭借其坚硬的特性,可以一定程度的防御刀剑、弓箭的杀伤,效果不比盔甲逊色多少! 因此上,喜欢赤膊上阵的秦军,都称之为‘锅盔!’ 而秦军能够横扫六国,一统天下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这种又能吃、又实用的口粮了! 大家一路行来早就饿坏了,虽然食物比较粗糙,却吃的极为香甜,就是口淡了一点,不知是厨子忘记放盐了,还是没有盐可放? 两相比较,似乎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另外吗,孩子们坐下吃喝,宋百户与十几位老者作陪,其他军户热情招待着,却没一个人上桌,只是偷偷的吞着口水! 看来这顿并不算丰盛的饭菜,也不是人人都能吃上的! 第126章 三个爷爷,一个公公! 趁着吃饭的机会,薛羽打量着白沙堡内部,很快得出了结论,这里不是穷,而是很穷! 房子倒是不少,有数百间之多,可惜太过破旧了,土胚墙、茅草顶、黑灶台……门窗也破破烂烂的,有都连墙体都坍塌了,根本没法住人! 牲畜就更少了,三头拉车的黄牛,一头拉磨的瘸腿老驴,还有两只瘦骨嶙峋的大黄狗,在桌子底下钻来钻去,眼巴巴的等着一点残羹剩饭! 本来还有两只羊的,为了招待大家,全都宰掉熬汤了。 粮食不用说了,今天这样的日子,都只能吃粗粮锅盔,喝没有味道的汤,可见军户们平时吃什么了! 没有粮食也就算了,各家门前的柴堆也小的可怜,还不是什么好干柴,而是一些枯枝、落叶、干草,估计日常煮饭都不够,更别说冬季取暖了。 白沙堡南边不远,就是连绵起伏的红色山脉,里面有的是树木,军户们也不懒惰,为何不进山砍柴呢? 观察完堡内情况,下一步,就是观察这里的人了。 军户有两百多人,以老弱妇孺为主,一个个破衣烂衫、面有菜色,不过待人都很热情,有着西北人的豪爽气,与朴实精神! 而在众多军户之中,有四个人引起了薛羽的注意,而且是四个老人! 观察情况可以靠眼睛,打探消息就要用嘴巴了,谁的话最可信呢……童言无邪! …… “过来一起吃吧,这么多锅盔,我们吃不完的!” “爷爷们不让的!” “没关系,我让你们吃!” 不远处,聚集着堡内的几十个孩子,眼巴巴的看着众人用饭,有的都流出口水了,却是不敢上席! 薛羽拿起一块锅盔,让孩子们过来一起吃,开始还是拒绝的,劝说几次之后,一个小家伙实在忍受不住了,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 有了第一个,就有第二个,第三个……最后全都跑了过来,毕竟与大人们的责备相比,还是食物的诱惑力更大一些! “你们都叫什么啊?” “大丫、墩子、铜锁……狗剩子!” “嗯,挺有意思的名字,我叫薛羽,今天刚到白沙堡,对这里还不太熟悉,你们能给我介绍一下吗?” “能!” 薛羽很有亲和力,很快和孩子们混熟了,一番交谈下,打听出了不少消息,尤其关于四个老人的! 第一个是宋百户,本名宋百岁,其祖上是安徽-凤阳人氏,和明太祖-朱元璋是老乡,据说两家住的还不太远,经常一起下地耕田! 明末大乱,群雄并起,宋家祖先为生活所迫,也投奔了义军,只是运气没有朱元璋好,人家南征北战十几年当了皇帝,宋家祖先也跟着打了十几年仗,却仅仅当了个百户! 之后朝廷设置九边,宋家祖先就带着全家老小,来到了榆林镇戍边,至今两百多年了,百户官职也世袭了十几代人! 宋百户为人谦和,乐于助人,又是世袭的百户,因此孩子们都叫他‘百户爷爷!’ 另外吗,宋百户有一位老妻,生过两个儿子,长子不幸战死沙场了,次子前几年也失踪了,不知是死是活! …… 第二位老汉,五十出头的年纪,脸型扁平,颧骨突出,眼睛细长,容貌与周围的人区别很大,腰间还挂着一柄马刀,孩子们都叫他‘鞑子爷爷’,因为他是一个地道的蒙古人! 不必吃惊,大明、蒙古的确是死对头,不过几百年厮杀下来,双方也在慢慢的融合中,蒙古人在大明朝这边当兵、当官的不在少数! 比如明永乐时期,京师三大营之一—三千营,就是由蒙古人组建成的一支精锐骑兵,在五征漠北的战役中,立下过赫赫战功! 九边十三镇的驻军中,蒙古人的数量就更多了,他们和汉族将士们一起生活,一起守卫着帝国的北疆,其中不乏战死沙场者! 同样的,在蒙古各部落中,汉人的数量也不少,有打了败仗被俘虏过去的,也有在内地杀了人,为了躲避官府通缉,而逃亡过去的。 这位鞑子爷爷,是三十年前来到白沙堡的,当时身负重伤,被巡逻的士兵救活,之后就留了下来,成为了一名普通军户,至于他的出身来历、真实姓名,就谁也不知道了,而且一直没有娶亲,就一个人生活着! ……… 第三位老者很有意思,蓬头垢面,破衣烂衫,右边衣袖空荡荡的,原来少了一条臂膀,老者也不跟别人说话,就坐在一具磨盘上,望着南边的山脉,许久都不动一下! 不过堡内的军户们,对这位老者很尊重,专门给他准备了一份饭菜,孩子们都叫他疯子爷爷! 这位疯子爷爷可不简单,据说当年是榆林卫第一勇士,使得一手好快刀,打遍了方圆几百里没有对手,立下过赫赫战功! 可惜多年以前,发生了一场变故,断了一支胳膊,人也变得疯疯癫癫的,时而一言不发,时而胡言乱语! 至于发生了什么,孩子们就说不清楚了,只知道跟南边那片山脉有关系,据说里面有大妖怪! …… 第四位老者更有意思了,脸色苍白,颚下无须,身材有些佝偻,似乎是少了阳刚之气,不过举手抬足都很沉稳,应该是见过大世面的人,孩子们都叫他吕公公! 为什么要叫公公,而不是爷爷,孩子们不明白,薛羽却猜到了几分,这位十之八九就是个公公! 大明朝的军队中,有一种特别的存在-净军,也就是从军的宦官,其来源有两种: 一是宫中的宦官,不慎犯了过错,或者失去天子的信任之后,往往会被贬到卫所中充军! 二是明朝的宦官们待遇优厚,一些穷苦百姓以及游手好闲之徒,为了入宫谋一份差事,狠心把自己给阉割了。 可是自阉的人太多了,有幸进入皇宫者少之又少,余者只能在京城内游荡,为了生活下去,坑蒙拐骗无所不做,成为社会一大不稳定因素! 因此上,朝廷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在京城内进行搜查,只要抓到自行阉割的人,一律充军发配! 这位吕公公嘛,举手抬足,气质不凡,绝非寻常人可比,应该是属于前者! 百户、鞑子、疯子、公公……没想到小小的白沙堡内,有这么多来历不凡的人物,真是有意思啊! 吃饱喝足之后,该履行落籍手续了! 由那位吕公公执笔,依次登记众人的姓名、年龄、出生年月日等等,另有十几名老兵,手持小巧的刻刀,为众人制作腰牌! 大明朝的将士,人人都有一面腰牌,普通士兵是木牌,低级军官是铜牌,高级军官是银牌,统帅级别的才能使用金牌,或者象牙牌! 将士们外出巡逻,或者通过关卡之时,必须出示自己的腰牌才行,否则就有可能当成奸细抓捕,甚至被杀死! 大明朝军队的规矩,可是认牌不认人的! “叫什么,多大了?” “白玉堂,十二岁!” “嗯,好名字,文雅之气十足,谁给你起的?” “我们老大!” …… “下一个,叫什么,多大了?” “蹇文伏,十三岁!” “这名字也不错,文韬武略,伏虎降龙,谁给起的?” “我们老大!” 军户们识字的不多,名字往往比较粗俗,也就是铜锁、栓柱、满仓、有田之类的。 没想到新来的孩子们,人人都有个文雅、好听、又富有深意的好名字,这让执笔的吕公公很是诧异! 同时也很想知道,孩子们口中的老大,究竟是何方神圣呢? “少年郎,叫什么,多大了?” “薛羽,十四岁!” “嗯,这名字有点一般了,也是你们老大给起的吗?” “不是!” “你们的老大,为什么不给你起名字?” “呵呵,我就是他们的老大!” …… 登记完名字,薛羽领到了自己的腰牌,是坚硬的红松木制成的,大约有巴掌大小,正面刻着:屯兵-薛羽! 侧面一行小字:榆林卫-镇羌所-白沙堡-天字九十五号! 背后还有几行字:卫所屯兵悬带此牌,无牌者依律论罪;借者及借与者罪同! 至此,薛羽正式从军入伍,成为了白沙堡的一名军户! 接下来,就是安排住处了,其实根本不用安排,堡内有的是空房子,想住那一间都可以! 薛羽把男孩、女孩们分开,八个人为一组,又挑选了十几间还算完整的房子,安排大家住了下来! 来榆林之前,薛羽等人带有充足的口粮,沿途消耗了大半,还剩下一些,宋百户咬着槽牙,又接济了一些粮食,短期内不会饿肚子的! 至于铁锅、被褥、衣服等生活用品也是齐全的,居家过日子不成问题! 不过吗,要想在这定居下去,坐吃山空不是办法,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才是王道! 薛羽把众人召集起来,开始分配任务了…… “胡大锤,你们都是有手艺的,想办法弄点材料,把这些房屋修补一下,火炕也要盘一盘,寒冬就要来临了,千万别冻着大家伙!” “放心吧,我们立刻动手!” “大黑,你带一部分人,去周围捡拾干柴!” “是!” …… “小鼠!” “老大,什么吩咐?” “给你两天时间,把白沙堡的事好好探听一下,务必要详细,尤其是南边那片山脉,感觉有一点邪门!” “明白了!” 第127章 薛羽的军令状! 小鼠是个好情报员,只用了短短三天,就把情况给摸清楚了。 白沙堡,原名‘白龙堡’,已经有数百年历史了,以前这里并不穷困,相反是方圆百里之内数一数二的富庶之地,而富庶的原因在于一条河、一座山! 河,是指西边有条白龙河,是窟野河上游的一条支流,有四五十里长,水质清澈,盛产各种鱼类,更灌溉着两岸数千亩良田! 靠着这条白龙河,军户们年年获得大丰收,没事还能捞点鱼虾打打牙祭,小日子过得美哒哒的! 山,是指南边的山,因为遍布一种红色石头,故而取名红石山,中间还有一条峡谷,名曰:红石峡谷,可以直接沟通长城关卡,往来非常方便! 红石山上植被茂密,盛产木材、药材、木耳、蘑菇,以及各种飞禽走兽,说是一座宝山也不为过,军户们经常上山砍伐、采集、狩猎,是一项重要的生活来源! 原本富庶的白龙堡,却在几十年内急转直下,变成了穷困的白沙堡,皆因遇到了三害:沙害、妖害、人害! 先说沙害,白龙河西边就是毛乌素大沙漠,方圆五六百里范围内,逶迤连绵、遍布白沙,动辄狂风大作,吹的是昏天黑地,乃是榆林一带有名的死亡瀚海! 沙漠已经很可怕了,更加可怕的是,沙漠还在不断的扩张! 大约四十年前,毛乌素沙漠扩张到了白龙河附近,随着沙土的侵蚀,河道极速收缩,两岸的良田也变成了沙田,粮食产量一年不如一年! 三十年前,一场大风暴降临在榆林地区,暴风整整刮了七天七夜,天昏地暗,日月无光,树木连根拔起,房屋倒塌无数,就像世界末日来临一般! 等风暴结束之后,幸存的军户惊奇的发现,流淌了不知多少年的白龙河,竟然消失不见了,变成了一片白色沙漠! 没有了白龙河,田地就无法灌溉了,只能靠着老天爷吃饭,有雨水的年份,粮食减产,没雨水的年份,粮食直接绝产,军户们的生活自然是江河日下了。 又过了几年,白龙堡的名字也消失了,变成了如今的白沙堡! …… 再说妖害,正所谓福无双至,祸不单行,白龙河消失没几年,南边的红石山也出事了。 先是在山下放牧的羔羊,总是无缘无故的丢失,而后牧人们进山寻找,结果羊没找回来,人也消失不见了。 红石山绵延数十里,属于阴山余脉之一,常有豺狼虎豹等猛兽流窜过来,伤人、吃人也不算新鲜事! 问题是,野兽吃人,总会留下一点痕迹的,比如几根碎骨、一滩鲜血,或者几件破碎的衣服之类,而通过这些痕迹,有经验的老猎人,就能判断出野兽的种类、数量、大小! 可军户们进山搜索了多次,却一点痕迹也没有发现,这就奇怪了,难道世上还有吃人不吐骨头的猛兽吗? 为了查明真像,白沙堡挑选了十名勇士,带着刀枪、弓弩、火铳进山了,凭这样的武器装备,就算遇到猛虎、黑熊之类的猛兽,也能一举击杀之! 那知队伍进山之后,一连几天都没有消息,白沙堡的人们不禁恐慌起来,不知发生了什么? 第六天,人终于回来了,却只有一个,浑身伤痕,断掉一臂,人也变得疯疯癫癫的,不停喊叫着水潭、山洞、金色的……吃人的话语! 而那位幸存者,就是堡内的疯子爷爷,曾经的榆林卫第一勇士,能把他吓成这个样子,可见遇到了多恐怖的事情! 军户们彻底害怕了,认为山中不是有猛兽,而是出了成精的妖怪,那些失踪的人,都是被妖怪卷走的,所以才没留下任何痕迹! 自此之后,再也没人敢进山砍伐树木,采集药材了,甚至在山脚下放牧都不敢,红石峡谷自然也没人敢通行了。 从白沙堡前往镇羌所,本来只需要大半天时间,如今却要绕路而行,距离整整远了四倍,需要三天多时间,给军户们出行造成了极大不便,商旅也渐渐的绝迹了! 在沙害、妖害的双重困扰下,白沙堡的情况已经很糟糕了,而接下来的人害,比之前两害还要严重数倍,几乎给白沙堡带来了灭顶之灾! …… 今年二月份的萨尔浒之战,大明朝的十一万兵马,大都是从九边十三镇抽掉的,其中榆林镇出兵最多,整整一万八千名健儿,白沙堡的军户中,也有百余名青壮随同出征,负责领队的正是宋百户的长子! 出征的结果,世人都知道,一万八千名榆林健儿,再也没能返回家乡,都埋葬在了辽东冰冷的土地上! 白沙堡本就人口不多,一下损失了上百名青壮,只剩下一些老弱妇孺,生活自然更加艰难了,而对这些烈士家属,朝廷一文钱的抚恤也没有给! 另外吗,镇羌所原来的千户、副千户也都战死沙场了,黄家兄弟靠着裙带关系,成为了新的千户、副千户! 二人上任以来,克扣军饷,侵占屯田,奴役军户,做的坏事不计其数! …… “西有黄沙漫漫,南有妖山拦路,北边是河套草原,蒙古铁骑时常前来劫掠,再加上一个黑心千户,镇羌所-白沙堡,真是个多灾多难的地方啊! 话又说回来了,一张白纸好作画,多灾之地出豪杰,越是这样的地方,越有大显身手的机会!” 薛羽已经是白沙堡的人了,作为军户中的一员,应该为大家做点事情才是,可自己现在能做什么呢? 杀了贪婪成性,压迫军户们的黄家兄弟? 自己有这个心,暂时没有这个力! 进一趟红石山,探明妖怪吃人的真相? 情况不明,准备不足,冒然行动太过危险了! 毛乌素沙漠不断扩张,对榆林地区的危害极大,需要进行治理才是,可治沙投入的人力、财力、物力都太大了,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办到的! 不过吗,缓解一下军户们的吃水问题,自己还是可以办到的! 白龙河消失之后,白沙堡的军户必须穿越一片沙漠,到四十多里外的窟野河上游取水,距离遥远不说,行走起来也很困难,沙漠中是没有路的,而且温差特别的大! 夏天之时,沙漠中炙热无比,人在取水途中经常中暑倒地,甚至有活活热死者! 冬天就更惨了,北风呼啸,黄沙漫天,吹在人的手、脸上,就跟刀子割一样的痛,还得睁大了眼睛辨别方向,否则一不留神,就会迷失在沙漠中了。 好不容易走到了窟野河,还得费力的砸开冰层,才能从下面取水,等水运回白沙堡,早就冻成冰坨子了,化开之后才能饮用! 因为取水艰难,白沙堡的军户们都格外珍惜用水,甚至到了惜水如油的地步! 薛羽就亲眼见到过,军户们是如何用水的,具体步骤如下: 先用尽量少的水淘米,淘米剩下的水洗菜,洗菜剩下的水刷锅,刷锅剩下的水饮牲口! 人们平时是不洗脸、洗手的,个个脏的跟泥猴子一样,脏衣服也要积攒着,数量足够之后,集中送到窟野河边去清洗! 这样的日子,那里是人过的啊? 打井,是当务之急! …… 第二天一早,薛羽来到了宋百户的住所,一座同样破旧的土房子中,老百户和同样白发苍苍的妻子,正在用柳条编筐呢,准备拿到集市上出售,卖几个小钱贴补家用! 不止是宋百户,堡内其他人也一样,都有着第二职业,有的编筐、有的织布、有的做小生意,整天为了生活辛苦劳作! 没办法,周围的田地贫瘠,出产的粮食有限,再加上上层的剥削,不另谋出路的话,军户们早就饿死了。 “什么,少年郎,你要挖一口水井?” “是的,百户爷爷!” “唉,孩子啊,你有这个心是好的,可在这个地方掘井,不是一件容易事啊!” 得知了薛羽的来意,宋百户苦笑着频频摇头,而后慢慢的讲解起来! 白龙河消失之后,为了解决吃水的问题,白沙堡的军户们也尝试过掘井取水! 问题是,榆林位于沙漠边缘,本就是个干旱之地,寻找地下水脉极难,就算是找到了水脉,因为土层太厚了,挖掘起来也很吃力,往往要掘地数十丈深,才能见到地下水! 在没有机械的年代,靠着人工挖掘几十丈深,费时、费力、又危险,故而挖掘一口水井的造价极高,起码需要三百两银子! 即便如此,白沙堡的军户们还是咬着后槽牙,硬挤出来了银子,三次请来了高人,看地形、找水脉、挖水井……可惜三次都失败了,一点水也没见到,只挖出三个深坑来! 三次失败,让军户们心灰意冷了,而且白沙堡越来越穷困,也凑不出挖井的银子了! “孩子啊,不要想没用的了,还是抓紧时间学一门手艺吧,这样才能在白沙堡活下去!” “呵呵,百户爷爷,我不用堡里一文钱,只要一些挖掘工具就可以了,七天之内,保证挖出一口水井来,而且是甜水井!” “七天时间,挖出一口甜水井,孩子,你不是说胡话吧?” “薛羽不才,愿立军令状!” 第128章 寻找水脉! 薛羽真的立了军令状,七天之内,自己要挖出一口水井,而且不费一文钱,如果办不到的话……放心吧,不是提头来见! 以薛羽的谨慎性格,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是绝不会拿自己的小命冒险的。 七天之内,如果挖不出水井来,薛羽就放弃不现实的想法,从此乖乖的跟着百户爷爷学习编筐,做一名勤劳、朴实的小军户! 军令状立下,行动开始,挖井计划第一步:寻找水脉! 找水脉,还不能去太远的地方,否则即便找到了水脉,并打出一口井来,也是没多大意义,那样还不如直接去四十里外的窟野河取水呢! 必须在白沙堡附近,找到水脉,打出水井,这样军户们用起来才方便。 薛羽带领几名死党出了堡门,登上附近一座小土丘,认真的观察地形,看看那里能找到水脉! 水脉一般都深藏地下,肉眼是无法直接看到的,不过精通风水学的人,可以根据地形情况,大致推断出那里有水脉,称之为‘望山寻水!’ 白沙堡西边是一片丘陵,地势较高,遍布白沙,一眼都望不到边际,别说是绿色植被了,就连一株死树、一颗死草都见不到! 东边则是一片平地,地势低了很多,在赤黄色的土地上,生长着一些杂草。 本着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的原则,要想寻找水脉,自然要在东边下功夫了,何况那边还有植物,下面很可能有水的。 “老大,快看,这里有一眼井,可惜没挖出水来!” “这边也有一眼!” “这边也有!” 薛羽等人来到东边,很快发现了三眼枯井,直径大约四五尺,外方内圆,里面黑咕隆咚的,根本看不见底! 仍了一块石头下去,几个呼吸之后,才听到落地的回音,又沉又闷的,可见挖了有多深呢,即便如此,仍是没有挖到水脉,白费力气和银子了。 三眼枯井,仿佛是三张大嘴,明白的告诉薛羽等人:‘别痴心妄想了,这个地方没有水!’ “猴子,在附近挖几铲子,看看情况!” “好嘞!” 猴子手持铁铲,在地上挖掘了起来,开始挖出来的,都是松软、干净的白色沙土,里面连一块小石子都难见到! 后面挖出来的,却变成了黄色的粘土,又坚硬、又干燥,不见一点水份! 薛羽蹲在地上,认真查看挖出的泥土,还放在鼻端闻了闻,又看看附近的地形,目光中若有所思。 “老大,咱们要在这里打井吗,下面都是坚硬的黄土地,挖起来很吃力,七天时间恐怕不够啊?” “呵呵,在这里打井的话,别说是七天了,只怕七十天也挖不出水来,纯粹白费力气罢了!” “那怎么办,你可是立下军令状的,打不出井来,就要去学编筐了!” “简单,咱们到西边打井去!” “啊?” 打水井,要选地势低的位置,这是人人都知道的常识,薛羽却反其道而行之,要到地势高的沙地上打井,这是什么道理? 伙伴们面面相觑,谁也猜不透其中奥妙? “呵呵,都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其实眼睛看到的,也未必就是真像,相反的,眼睛其实最容易骗人了! 白沙堡附近的地形,看起来是东低西高,这只是表面现象罢了,其实情况正好相反,西边才是低地,下面藏着水脉呢!” …… 薛羽手指地形,耐心的给伙伴们讲解着。 白沙堡的地形,本来是东高西低的,地下以黄土为主,这种土壤粘性强、密度大,很容易留存水份的! 问题是,榆林地区常年刮西北风,而白沙堡的西北方向,就是纵横数百里的毛乌素大沙漠,狂风席卷而过,白沙漫天飞舞! 飞到了这里,受到白沙堡的阻挡,风速逐渐减弱下来,沙子也就随之落地了,日积月累之下,逐渐在白沙堡西边形成了一片沙丘,地形也变得越来越高了。 相反的,因为白沙堡的阻挡,落在东边的沙子比较少,故而地形变化不大,逐渐的就成了低地! 之前的风水师们,没能明白这个道理,带着人到东边打井,自然是挖不到水脉了。 “老大厉害,火眼金睛,一眼就能望穿山川地势,当年的刘伯温、刘神仙,只怕也没这般本领吧!” “要我说啊,只有神机妙算的诸葛亮,才能跟咱们老大比肩了!” …… “呵呵,别拍马屁了,咱们到西边看看去!” 接下来,薛羽等人来到了白沙堡西边,认真寻找水脉,准确的说,是寻找以前的河道! 白沙堡的西边,本来有一条白龙河的,是这里最重要的水源,却在数十年前,一夜之间突然消失了,有人说是被神仙挪走了,还有人说被妖怪偷走了,二者都是无稽之谈! 一条好端端的河,怎么可能凭空消失呢? 薛羽相信,那条白龙河还在原地,只是被厚厚的沙土覆盖住了,从一条流淌的明河,变成了地下暗河! 如此一来,只要找到原来的河道,也就找到水脉了。 问题是,几十年下来,这里早已被厚厚的沙土覆盖了,地形发生了巨大变化,别说是几个新人了,就是居住多年的老人,恐怕也找不到河道的位置了。 “老大,这边都是一座座的沙丘,大小模样也差不多,上面连一根杂草都没有,怎么找水脉啊?” “别着急,本老大今天就教你们一手,如何靠着一双眼睛,快速的在沙漠中找到水脉!” 薛羽找了个背阳的位置,盘膝坐下,凝视空中,似乎在寻找什么? 这下伙伴们更糊涂了,别人寻找水脉,都是低头看脚下,咱们这位怎么望天啊,水脉怎么可能在天上呢? 虽然不解其意,可几名伙伴还是坐下了,陪着薛羽一起望天,天上除了几朵云彩,还有什么呢? 几个人的怪异举动,引起了周围劳作的军户们的注意,纷纷来看热闹,交头接耳的议论着…… “这几个孩子怎么了,坐在这里发傻?” “听说薛小哥,向百户大人立了军令状,要在七天之内打出一口水井来,他们这是找水脉呢!” “什么,七天打一口水井,这不是说胡话吗,他是不是脑子有问题啊?” …… 以前军户们省吃俭用的,积攒了几百两银子,先后请了三位风水先生,来这里寻找水脉,无一例外的都失败了。 那可是方圆百里内,最出名的三位风水先生了,都打出过上百口水井,连他们在白沙堡附近都找不到水脉,一个乳臭未干的孩子,又能如何呢? 退一步说,就算找到了水脉,谁又能在七天之内,打出一口水井呢? 榆林一带地势高,地下水位极深,就算是最熟练的工匠,打一口水井,也要一个多月时间呢! 因此上,对于军令状的事情,军户没有一个人相信的,有人甚至冷嘲热讽起来! “不许说我们老大的坏话,老大既然立了军令状,就一定能打出水井来!” “哼,癞蛤蟆打哈欠,口气倒是不小,他要是真能打出一口井来,我张老三当众给他磕头,再叫他一声薛小爷!” “一言为定,你就等着磕头、叫爷爷吧!” 孩子们也跑过来了,与大人们的冷嘲热讽不同,他们都是薛羽的坚定支持者! 别说打一口水井了,就是薛羽说能挖到一座金山,他们也不会怀疑的。 …… 另一边,薛羽端坐不同,目光凝视天空,直到小半个时辰之后,小脸上露出了得意笑容,迈步向一座沙丘走去,其他人紧紧的跟随着! “猴子,在这里插一根木棍,插的深一点,别让风吹走了!” “老大,插木棍做什么?” “做个标记,这底下有水脉!” “啊,你怎么知道的?” “看出来的!” 做完标记之后,薛羽向众人解释着,自己如何通过望天,来判断出地下水脉位置的! 这里的沙层极厚,肉眼是看不到地下情况的,其他东西也难以深入地下,不过有一样东西例外--热量! 不要忘了,沙子具有良好的吸热、导热性! 时值正午,炙热的阳光照射在沙层上,热量会迅速传递下去,一旦遇到了地下水,就会形成水蒸气,再透过厚厚的沙层蒸发上来! 水蒸气升腾到半空中,就会使光线发生扭曲,薛羽刚才抬头望天,就是观察光线的情况,而扭曲最厉害的地方,下方一定隐藏着水脉! 当然了,这个道理很简单,可真要做起来就难了,需要锐利的目光,以及丰富的经验才行! 薛羽前世是个勘探员,在寻找矿藏之余,有时也到贫困地区帮人打井取水,久而久之,才练出了这样的本领! 而选定的位置,距离白沙堡只有一里多地,打出水井之后,使用起来极为方便的。 第129章 先定一个小目标! 水脉是找到了,可如何在七天之内,打出水井呢? 古代打井,纯粹依靠人工,选好了水脉之后,一边向下挖掘泥土,一边在周围安放厚木板,呈六边形,彼此卯榫在一起,从而防止坍塌,直到挖出水为止! 这个办法,在别的地方可以,这里却是行不通的! 因为薛羽等人脚下是厚厚的沙丘,而沙子是有流动性的,刚挖出一个坑来,很快就会被流沙填满,那样就等于白挖了。 如果用木板阻挡的话,沙子通过缝隙,还是会流出来的,塌方的可能性极大,在下面挖掘的人太危险了。 除非把厚厚的沙丘移走,这个工程量就太大了,别说薛羽他们几个人了,就算把白沙堡的人都动员起来,一两年时间也休想完工! 退一步说,就算用愚公移山的精神,真的把沙丘运走了,一场大风吹过来,又会带来大量沙子,白沙堡的军户们总不能年复一年的挖沙子吧? 必须想一个办法,既能把地下水弄上来,又不费什么功夫,还得一劳永逸才行! 这个办法嘛,薛羽很快就想到了,不过却需要一点工具,这个时代没有的工具! 怎么办? 好办,自己造! 白沙堡内有一间铁匠铺,还有一座小型的炼铁炉,是专门给军户们打造、修补兵器用的,不过更多的时候是打造农具! 之前的萨尔浒大战,铁匠师傅带着几个徒弟一起随军出征去了,然后就再也没有回来,铁匠铺也就随之荒废了。 胡大锤等人来了之后,立刻接手过来,点燃炉火,敲敲打打,抓紧时间为军户们修补农具,以备开春耕作之用,凭着精湛的手艺,很快受到了众人一致好评! …… “大锤!” “呦,是薛老大,快请坐,喝水!” 铁匠铺中,胡大锤赤膊上身,手持大锤,正在猛砸一块生铁,砸的是火星四冒,看样子是要打制一柄铁铲! 见到薛羽的身影出现,连忙把锤子交给别人,自己迎接了出来,请薛羽落座之后,还亲手端上一大碗茶水,客气的不得了。 小兄弟的称呼也早就不用了,和孩子们一起叫薛羽老大,看来救命之恩,他是牢记心中了! “大锤,听说军令状的事情了吗?” “听说了,可有我效力之处?” “打水井,我需要一些铁制工具,你尽快的打造出来!” 说话间,薛羽掏出几张图纸,上面绘制着一些奇怪的零件,已经标好了尺寸。 胡大锤接过观看之后,眉头不禁紧皱起来。 “怎么,打造不出来吗?” “不是俺老胡吹牛,只要有图纸,就没有俺打造不了的东西,可这些东西份量不轻啊,加在一起的话,起码需要一两百斤的精铁! 咱们这个堡太穷了,根本凑不出这么多精铁,俺老胡就是再有本领,也施展不开啊!” 胡大锤说的是实话,白沙堡的确太穷了,粮、水、盐、茶、铁……这些生活物资就没一样不缺的。 军户们为了打制农具,四处搜刮铁器,门环、锁头、钥匙、箱子扣……全都拿出来炼铁了,依旧不够使用的。 除非大家伙砸锅卖铁,否则真凑不出一两百斤的精铁了。 这下薛羽也犯难了,没有精铁就打制不了工具,没有工具就打不了水井,七天时间一晃就过去了,难道自己真的要去学编筐吗? 精铁,那去弄呢? 卖,没地方买! 抢,也没地方抢啊! …… “老大,我们回来了!” “老大,快看,我们捡到好东西了。” 正发愁之际,猴子领着一群孩子回来了,脸上、身上全是沙土,都快看不出本来面目了,而且人人背着一捆柴禾! 天气逐渐寒冷了,取暖是个大问题,南边的红石山又是禁区,因此这里的军户们,必须到更远的地方去捡拾柴禾,以备煮饭、取暖之用! 猴子领着一些孩子,就是到附近捡柴去了,不过除了柴禾,他们还带回一些东西……有一柄生锈的弯刀,一面漏洞的牛皮盾牌,还有一副破破烂烂的铠甲,以及几十枚箭头! “这些东西,你们从那弄来的?” “我们今天去北边捡柴禾,路过一片沙地的时候,小耳朵不小心被绊倒了,爬起来一看,原来是一顶破烂头盔,还挺沉的呢! 我们在附近找了找,又挖出不少东西,就一并拿回来了,想着请胡大哥打几件农具,明年开春好种地用!” …… 薛羽接过一柄弯刀,大约四尺长、三寸宽,弯曲的刀身两侧,开有一尺多长的血槽,非常利用劈砍,这是一柄正宗的蒙古弯刀! 可惜木制刀柄已经腐朽了,刀身上也布满了铁锈,但是没有完全腐烂,入手沉甸甸的,说明是用上等镔铁打制的,其他东西也是如此! 正为精铁的事发愁呢,没想就送来了这些东西,真是天助自己啊! “你们在那里捡到的,还发现别的东西了吗?” “西北三十多里,一片巨大的沙坑里面,这些生锈的兵器之外,还挖出几具枯骨来,看着挺吓人的!” “你们挖了多大面积,周围还有兵器吗?” “肯定有的,我们就挖了一小块地方,眼看天色晚了,担心遇到野兽,就急着赶回来了!” …… 榆林乃是兵家必争之地,古往今来,这里不知打了多少仗,又战死了多少将士,而很多战死者的尸体,就掩埋在了漫漫黄沙之下! 小鼠等人发现的,应该就是一处古战场,那些黄沙中的枯骨,则是战死者们的遗体,本来是埋在下面的。 前几天,这里刮了一场大风,吹开了厚厚的沙层,这才暴露了出来! 古战场上,肯定留下不少兵器,这下不用为精铁发愁了。 一夜无话! …… 第二天早晨,薛羽挑选了三十个男孩,再加上猴子、大黑、百花蛇,一行人浩浩荡荡的出发了,走了一个多时辰,来到了目的地! 果然是一个大沙坑,方圆起码有两三里地,中心位置有两三丈深,就像是一个巨大的漏斗! 在沙坑边缘位置,可以看到几具残缺的白骨,上面隐约有劈砍的痕迹,有的还插着腐烂的矛头、箭簇呢! 却不知他们是那一族的士兵,又是什么时候战死的,在煌煌史册上面,是否留有他们的名字呢? “大家听好了,现在开始挖掘,凡是挖出来的铁器,一律放到我这里来,另外吗,死者为大,对沙坑中的尸骨,谁也不得无礼,明白了吗?” “明白了,老大!” “好,开挖!” 随着薛羽一声令下,孩子们冲进了沙坑,兴致勃勃的挖掘起来,很快就有了收获,马刀、长剑、盾牌、马鞍、马蹬……一件件的东西出土了,都堆放在了沙坑边上! 同样的,挖出的尸骨也不少,有的插着箭簇,有的插着断矛,还有的互相纠缠在一起,死死的掐着对方的脖子,可见当年的厮杀有多么惨烈了。 薛羽坐在坑边,认真检查挖出的兵器,想从中寻找一些线索! 一柄折断的雁翎刀上,刻有:‘大明成化八年-西安-兵仗局铸造’的字样! 一块铜制腰牌上,刻着榆林卫-前千户所-百户官-高安! …… 从这些文字可以推断,沙坑中的白骨,都是阵亡的明军将士,而与他们一起埋葬的,自然都是蒙古人了。 榆林镇北边,就是大名鼎鼎的河套草原了,水草丰茂、土地肥沃,故有‘塞外江南’的美誉,与干旱缺水、土地贫瘠的大西北有着鲜明的反差。 更加重要的是,河套地区的地理环境、气候条件,非常适合饲养优良的战马,而战马的存栏数量,直接影响一个王朝的军力强弱! 明太祖-朱元璋雄才大略,自然知道河套地区的重要性了,因此在驱逐蒙古人之后,在河套一带设立了东胜左、右、中、前、后五卫,并从山西、陕西地区大量迁移百姓,到河套一带戍边! 按照这个布局,好好经营几十年的话,河套地区必然成为大明王朝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朱重八刚一咽气,儿子和孙子就为了皇位打起来了。 靖难之役打了四年,最终以燕王-朱棣的获胜而告终,可是四年的激战下来,把刚刚恢复一点元气的中原区打成了齑粉,千里无人区再次出现! 之后朱棣迁都北京,为了加强京畿防御,不断从各处抽调卫所,充实到北直隶地区,可是战乱刚刚结束,中原无人可调,就只好从外面抽调了。 当时蒙古人已经臣服,北方边疆太平无事,于是朝廷下令,放弃了东胜、兴和、开平、独石堡等军事要塞,驻军、百姓全部迁回内地,河套草原顿时成了无主之物! 到了宣德、正统时期,大明朝的军事实力转弱,蒙古人趁虚而入,逐渐渗透进了河套地区,并以这里为踏板,不断出兵骚扰中原内地! 大明王朝也多次出兵,试图夺回河套地区,却无一例外的失败了,更有无数将士饮恨沙场! …… 日头偏西的时候,孩子们已经挖出了上百件兵器、盔甲,加在一起,至少有五六百斤重,足够打造挖井的工具了。 薛羽下令停止挖掘,准备带着孩子们回去了。 临行之时,薛羽目视北方,默默的定下一个小目标:“战死的大明将士们,安息吧,河套草原,我一定会拿回来的!” …… 薛羽等人走后不久,一阵大风吹来,漫天黄沙飞舞,又将那些白骨掩埋住了,一切归于宁静! 第130章 窟野川! 回到白沙堡之后,薛羽把捡来的残兵、碎甲都交给了胡大锤,让他重新熔炼之后,浇铸打井用的工具! 不得不承认,胡大锤真是个好铁匠,只用了三天时间,就把工具的粗胚浇铸出来了,形状、薄厚、尺寸一点不差,只要再精修一下,就可以交付使用了。 铁制工具没问题了,可还有两个关键零件,是这个时代所没有、也无法进行制造的! 没办法,技术水平不达标,就算知道制造的原理,也没法制出成品! 好在薛羽够聪明,想出一个替代的办法,虽然质量、效果都差了一点,却也能凑合的用了。 至于制作需要的材料,还得自己动手去弄! …… 第二天,薛羽找到了百户爷爷,要求借一辆牛车用,准备带着几个伙伴到窟野川去取水,顺便弄一点原材料回来! 百户爷爷痛快的答应了,担心他们人生路不熟,特意派了自己唯一的孙子-狗剩子,领着一条大黄狗负责给带路! “老大,你们在那里捡到的兵器、盔甲啊?” “西北方向,二十多里,一个大沙坑中!” “可是第二天,阿爷也带着人去了,想弄些铁器回来,多打几件农具,却什么也没找到,大坑已经被风沙填平了,一点痕迹也没留下! 他们都说,你是福大命大造化大之人,知道你需要铁器,老天爷就主动的送来了,别人没这个福气,故而一件也得不到!” …… “哈哈!” 狗剩子今年十二岁了,小模样长的不错,头脑也很聪明,就是长期营养不良,身体有点瘦弱,坐在牛车上跟薛羽等人闲聊着! 开始之时,是叫薛家哥哥的,后来混的熟悉了,他也就跟别的孩子一样,称呼薛羽为老大! 狗剩子坐在车上闲聊,至于领路的事情,全都交给大黄狗了。 这是一条草原犬,体形高大、粗壮结实,目睛黑黄、犬牙锋利,嗅觉更是灵敏无比,而且极通人性,曾经在沙漠中多次救回迷路的军户! 正因如此,军户们才在食不果腹的情况下,强行挤出口粮,豢养了一雄一雌两只草原犬,对待它们就像亲人一样好! “老大,我能求你一件事吗?” “客气什么,有话直说!” “你能给我起个名字吗,要好听一点的,狗剩子太难听了!” “哈哈,没问题!” 军户们大都不识字,起名字的水平也很有限,故而白沙堡的孩子们,基本就是墩子、锁柱、狗剩子之类,没一个文雅的名字! 以前的时候,大家的名字都不咋样,谁也就别笑话谁了。 可现在不同了,薛羽带来的孩子们,个个都有好听的名字,瞬间把堡内原来的孩子们比下去了,一个个羡慕的不得了,而且他们打听清楚了,那些好听的名字,都是这位薛哥哥给起的! 因此上,狗剩子才求着薛羽,给自己也起个好名字,有了好名字,以后才能出人头地! 这样的要求,薛羽自然不会拒绝了,略加沉思之后,想出了一个很不错的名字:宋青书! 南朝-梁简文帝《仙客》诗有云:‘青书长命箓,紫水芙蓉衣!’ 青书,是指青色的文字,又泛指典籍、有学问的意思! “我有名字喽,我有好听的名字喽,从此以后,我就叫宋青书!” 有了新的名字,狗剩子,不对,应该是宋青书了,高兴的又蹦又跳,还原地翻了几个跟头! 却不知,薛羽也在偷笑,而且笑的有点坏呢! ………… 窟野河全长四百余里,自西北流向东南,是黄河中部的重要支流之一! 虽然是一条河,可它却有两个名字,其上段位于蒙古草原南部,被当地的牧民们称为‘乌兰木伦河’,也就是红色河流的意思! 其下段位于榆林卫境内,被大明朝的军民称之为窟野河,与秃尾河、无定河,并称为榆林三大水源,养育着这里十几万军民! 不过随着毛乌素大沙漠的扩张,窟野河也受到了影响,十几条小支流被掩埋了,主河道也在收缩中,如果不加以治理的话,恐怕早晚有一天,也会重复白龙河的命运! 那个时候,无论是上游的蒙古牧民,还是下游的榆林军民们,都没法在这里生活了。 中午时分,薛羽等人来到了河边,一个个冻的小脸通红,头上还不断冒着白气,连着走了四十多里路,可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河水早已经结冰了,起码有一尺多厚,人走在上面毫无问题,而且透过干净的冰层,隐约可以见到下面的游鱼,慢吞吞的游动着! “刚刚十月份,天气就这么冷了,要是寒冬腊月,还不得把鼻子冻掉啊?” “我们榆林的冬季特别冷,寒风刺骨,滴水成冰,要是赶上了大雪天气,人就是躲在屋子里,都能冻成冰坨子呢!” “好了,赶快拢一堆火,给大家烤一烤!” “是,老大!” 河岸上有枯草,众人捡拾了一些,很快升起了火堆,围着烘烤了好一会儿,身上这才暖和过来了。 接下来,手持铁铲、木椎等工具,在河面上凿出一个窟窿,而后用小桶取水,再灌入牛车上的大桶中,来来回回忙活了小半个时辰,总算是把水桶给灌满了。 “老大,水灌满了,咱们回去吧?” “不急,趁这个机会,咱们抓点鱼,晚上打打牙祭!” “啊,抓鱼?” 抓鱼,最好是夏、秋两季了,那时候的水温合适,鱼儿又都肥大,可以选一个风和日丽的天气,手持鱼竿,坐在树荫下垂钓,又凉爽、又舒适! 也可以众人合作,利用围网捕鱼,或者投下几个鱼篓子,里面放上几根羊骨头,鱼虾之类就会自己钻进去了。 如今是冬季,河面全都结冰了,又如何捕鱼呢? 再说了,众人也没有捕鱼的工具啊,鱼竿、渔网、鱼篓子都没有,总不能下河摸鱼吧? 天气这么冷,那样用不了一时三刻,就要活活的冻死了! “别担心,用不着咱们下水,鱼会自己送上门的,你们先休息一会儿,我去踩踩点!” 让伙伴们在岸边烤火,薛羽一人在河面上走来走去,还不时用一根木棍,敲击脚下的冰层,侧耳倾听着回音! 如此转悠了一会儿,才在一处河湾停了下来,用力敲击几下之后,满意的点了点头! 而后招呼伙伴们过来,用工具凿出一个直径一尺多的冰窟窿,并用一根木棍轻轻搅拌着,防止重新结冰! “老大,下面怎么做啊?” “什么也不用做,等着就行了!” “啊?” 众人将信将疑的等待着,过了大约一顿饭的功夫,有几条黑影慢慢的游了过来,嘴巴紧贴着水面,不断一开一合的! 薛羽出手快如闪电,瞬间抓了一道黑影上来,原来是一条三四斤重的草鱼,扔进了旁边的水桶中! 再抓,这回是一条鲢鱼,个头更大,起码五六斤重! 鱼是一种很机灵的生物,发现了危险之后,立刻会逃的无影无踪! 可今天却邪门了,薛羽连着抓了几条,其他的鱼非但不跑,反而拼命凑过来,数量越聚越多,有几条鲤鱼甚至主动跳了上来,在冰面上蹦哒立下,就给冻住了。 这一幕看似奇怪,其实道理很简单! 鱼类也是怕冷的,进入冬季以后,它们就会聚集在深水区,因为深水区的温度,比浅水区要高一些,也更容易躲避天敌! 可是河面冰封之后,水下就会严重缺氧,加之鱼群聚集在一起,呼吸是非常困难的! 这个时候,在冰面上凿一个窟窿,鱼群就会聚拢过来了,张开嘴巴,争抢着呼吸氧气,甚至会自己跳到水面上来! 薛羽前世满天下的跑,曾经在东北地区,见过老渔民用这种方法捕鱼,于是就学会了。 只见他出手如电,一条接着一条的,不到小半个时辰,就抓了几十条大鱼,起码有两三百斤重,水桶全都装满了。 白沙堡条件艰苦,平时难得见一点荤腥,如今抓到这么多鱼,可是把孩子们乐坏了,一边往车上装鱼,一边商议着怎么吃,口水都流出来了! 正在高兴之间,不想窟野河岸边,又来了一支取水的队伍! 第131章 打一巴掌,再给个甜枣! 来的有十几个人,都是未成年的孩子,穿着破旧衣服,冻的小脸红扑扑,有的还挂着大鼻涕! 为首者大约十五六岁,身材魁梧,四肢粗壮,比之成年人也不逊色多少,颇有一点虎虎生威之气! 另外吗,他们也拉着一辆牛车,上面装满了水桶,看来也是到窟野河边取水的! 宋青书眼尖,发现对方之后,立刻凑到薛羽身边,小声嘀咕起来…… “老大,他们是永兴堡的人,领头的叫刘金虎,是永兴堡-刘百户的孙子,这家伙坏透了,仗着会一些祖传的二十四式金虎拳法,以前经常欺负我们!” “哦,他都做过什么坏事啊?” “嗯,今年夏天,我在河边钓到一条鲫鱼,本想烤了吃的,被这家伙看到,硬是给抢走了! 去年秋天,我们套了一只小兔子,也被他给抢走了,他还揪过大丫的头发,说要抢他回去做压寨夫人!” …… “呵呵,原来如此,这家伙真是‘罪大恶极’啊!” 永兴堡位于西南方向,距离白沙堡二十多里,二者同样在长城以外,本是唇齿相依的关系,可是镇羌所一带太穷苦了,生活资料有限! 两个堡的军户们,为了争夺水源、田地、草场,经常大打出手,以至结下了仇怨,就连两个堡的孩子们,也是一见面就掐架! 白沙堡这一边人数少,故而掐架的结果,总是胜少败多! 不过听狗剩子(还是这个称呼亲切)的介绍,这个刘金虎是挺‘坏’的,却没有坏的太出格! 抢同伴的玩具、欺负女孩子这种事情,薛羽小时候也没少做,为此经常受到惩罚,小屁股被打肿了无数次,却是屡教不改! 可是长大以后,薛羽也没变成坏人啊,反而勤学苦读、考上了第一流的大学,品行一向端正(此项待查)! 说白了,男孩子嘛,小时候都挺顽皮的,那是一种天性使然,只要教育一下就好了,教育的办法也很简单:打一巴掌,再给个甜枣! 与此同时,对方也认出了狗剩子,看到了车上的河鱼,一个个馋的直流口水,而后聚在一起,小声嘀咕了几句! “呔,大胆狗剩子,竟敢偷我们永兴堡的鱼,还不赶快交出来!” “胡说,这明明是我们自己抓的鱼,凭什么说是永兴堡的?” “窟野河离我们永兴堡近,就是我们永兴堡的河,河里的鱼自然也是我们的了,你们在这里偷鱼,就是小贼,快点把鱼乖乖的交出来,否则和上次一样,虎爷打你个满地找牙!” 永兴堡距离窟野河只有数里,比起白沙堡要近的多,以此证明拥有权,倒是有几分道理的! 不过吗,刘金虎聪明,狗剩子更加聪明! “常言道,水有源、树有根,一条河无论流出多远,也要从它的根源算起才对,窟野河的根源在北方,我们白沙堡也在北边,你们永兴堡在南边! 以此推论,窟野河该归我们白沙堡所有,河里的鱼,自然也是我们白沙堡的,你们永兴堡的人一直偷喝我们的河水,你们才是贼呢!” …… “狗剩子,不服打一场,让你知道一下我们刘家金虎拳的厉害!” “打就打,怕你啊!” 狗剩子的年龄、体格都远远的不如对方,以往的冲突中,更是屡战屡败,可他还是义无反顾的冲了过去,并主动发起了进攻! 在榆林这个地方,被人打败了不丢人,被人打死了也没什么,可是心怀怯懦、不战而逃才是一个男人最大的耻辱! 可惜大无畏的精神,并不能弥补力量上的差距,几个回合下来,狗剩子就把打倒在地了,可他又一次次的爬起来,继续与对方厮打,把西北人的倔犟精神体现的淋漓尽致! 薛羽不能坐视不理了,上前分开了两个人,把灰头土脸的狗剩子拽了起来,上下打量了一番,只是有点鼻青脸肿,并无大碍! “你是谁,敢管虎爷的闲事?” “我是专门教训你的人!” “想教训我,看你有没有这个本领了,看拳--黑虎掏心!” 刘金虎狂吼一声,借着助跑的力量,狠狠一拳打了过来,其势如下山猛虎一般! 薛羽怡然不惧,左手一缠一绕,牢牢抓住了对方手腕,同时侧身上前,用右肘猛砸小腹位置,痛的刘金虎滋哇乱叫! 而后身体旋转,将对方胳膊拧了过来,令起动弹不得,这几个动作简单利落,犹如行云流水一般,正是少林伏虎拳的招式! 据说少林寺创建之时,山中常有猛虎为害,一位武僧担任了打虎保寺的任务,这位武僧和猛虎的数次博弈之后,根据老虎的攻击特性,研究出了一套非常实用的御虎术,而后演化成了少林伏虎拳! 这种拳法结构严谨,进攻时迅速准确,防守时密不透风,刚中见刚,柔中至柔,非常适合近身搏斗! 无言和尚练习这套拳法之时,恰好被薛羽给看到了(真是好巧啊),于是死皮赖脸的学了过来,并传授给其他伙伴们,作为防身之用! 伏虎拳对决金虎拳,正好相克! “虎哥!” “放开我们虎哥!” 眼看刘金虎被擒住了,他的伙伴们纷纷过来营救,与此同时,猴子、大黑等人也冲了过来,与对方展开了混战! 刘金虎一伙,只是顽皮孩子罢了,最多欺负下别的孩子! 薛羽的几个伙伴,可是杀过人、见过血的! 因此上,后者人数虽少,却迅速的占据了上风,只用了一盏茶的功夫儿,就把前者一伙全打趴下了,并解开他们的腰带,牢牢的捆绑起来! “小白脸,快点把虎爷放开,否则要你好看! 这是永兴堡的地盘,你敢伤虎爷一根汗毛,我爷爷知道之后,一定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 “小白脸,你是在说我嘛,不错,有眼力!” 虽然被捆绑起来了,刘金虎依旧大喊大叫的,也是个倔犟小子! 薛羽却不以为意,反而有点沾沾自喜,在自己原来的世界里,小白脸可不是贬义词,而是‘颜值担当’的另一种称呼! 不过对这几个顽皮小子,还是要好好教训一下的,得让他们知道一下,谁才是这里的老大! “小子,竖起耳朵听好了,现在给你两个选择: 第一,道歉认错,以后不准再欺负弱小了,还要认我做老大,从此乖乖的听话! 第二,不道歉、不认错,我就是把你们都塞进冰窟窿里,那样用不了一柱香时间,你们就会冻死了,水面也会重新冰封住,不留下任何痕迹! 这里没有别人,只要我们几个不说,就没人知道你们去那了! 等到明年开春,或许会有人发现你们的尸骨,不过那个时候嘛,你们早就被河中的鱼、虾啃的就剩下一副骨架子了,就算你们的亲爹妈都认不出了,更想不到是谁杀的你们! 你们快点做选择吧,我的耐性可是有限的!” …… “呸,想让虎爷道歉,除非太阳从西边出来! 大家不要怕,他用大话吓唬人呢,就算借他十个胆子,他也不敢把咱们怎么样!” 对于薛羽威胁的话,刘金虎等人一百个不相信,还出言讥笑起来,可是很快的,他们就笑不出来了。 因为他们看到了,薛羽拿着木椎子,把冻结的冰窟窿又砸开了,大小刚好够把一个人塞进去! “嘴最硬的那个小子,先把他塞下去!” “是,老大!” 一声令下,猴子、大黑几人抬起了刘金虎,大头冲下,就要给他塞进冰窟窿中! 从麻利的动作可以看出,他们不是开玩笑的。 “不要,饶了我吧! 我道歉,我错了! 老大,我认你当老大还不行吗,呜呜!” …… 头皮碰到了水面,一股寒意从头顶直奔脚底,刘金虎瞬间就被吓哭了,自己就是到河边打个水,顺便想抢几条鱼罢了,为了这么一点小事,竟然就要塞冰窟窿? 老天爷啊,自己到底招惹了什么人啊? “嗯,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他已经悔过了,你们几个呢?” “我们也知道错了,我们都认你做老大,老大饶了我们吧,呜呜!” 刘金虎彻底服软了,其他孩子也是瑟瑟发抖,有两个年纪比较小的,裤子都湿了一大片! 这样刻苦铭心的教训,足够让他们牢记一辈子了! 眼见于此,薛羽这才下令放人,又让他们站成了一排,义正言辞的教训了一番: 什么叫侠之小者,除暴安良,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什么又叫男子汉、大丈夫,欺强而不凌弱,傲上而不辱下! …… “好了,该说的我都说了,以后你们好自为之吧,走吧!” “谢谢老大!” “慢着,回来!” “老大,您还有什么吩咐?” 听到薛羽放他们走了,永兴堡的孩子们如蒙大赦,撒丫子就要跑,没想又把他们给喊住了,吓得一个个呆立不动,比不满周岁的娃娃还要听话! “你们认了我当老大,本老大也不能小气了,你们一人拿一条河鱼走吧,算是见面礼了!” “啊?” “愣着干什么,一人一条,挑大个的拿,走吧!” “多谢老大!” 刘金虎等人面面相觑,迟迟不敢动手,后来在薛羽的催促下,这才拿上鱼走了,临走,还不忘躬身行礼! 拳头,可以让人屈服,仁义,才能让人心服口服! “老大,就这么放了他们,他们要是回头报复怎么办?” “放心吧,有了这次的教训,谅他们也不敢报复我!” “他们是不敢报复你,可他们报复我咋办?” 收拾了老对手,狗剩子最是扬眉吐气了,可也有点担心,毕竟薛羽能保护自己一时,不能保护自己一世! “这个简单,我教你一套伏虎拳,以后刘金虎要是敢报复,你就狠狠的收拾他!” “多谢老大!” “走,咱们也回去吧!” 下午时分,薛羽等人回到了白沙堡,立刻把鱼进行了清理,一半留下来自己吃,另一半送给了军户们! 不过在清理的时候,薛羽特意把鱼皮、鱼鳔都留了下来,制作打井的工具,这可是重要的原材料之一! 第132章 压力井! 时间飞快过去,兑现军令状的日子到了。 清晨时分,薛羽带领伙伴们,扛着准备好的各种工具,浩浩荡荡的出了白沙堡,数百名军户紧随其后,百户爷爷、鞑子爷爷、吕公公也在其中,都想要看一看,今天是否真能打出水来? 几十年来,白沙堡饱受缺水之苦,人们也尝试过很多办法,却无一列外的失败了! 这个初来乍到的少年人,真的能创造出奇迹吗? 队伍很快来到了目的地,一场大风过后,沙丘又移动了位置,地形变的面目全非了,可插好的杆子还在,因此不会认错的。 “把东西都拿出来,按照我之前交代的,开始吧!” “是,老大!” 薛羽一声令下,伙伴们开始动手了,先取出了一堆铁管子,五尺长短、成人手腕粗细,一头是螺丝纹,另一头是螺丝扣,彼此可以拧合在一起! 其中有一根例外,一头不是螺纹,而是非常锋利的斜面,里面还塞着一团麻布,用一根长绳栓着,从铁管另一头引了出来。 这些铁管子是用捡回来的残兵、盔甲融化成铁水之后,浇进泥范中铸成的,一共铸造了十根,又精心打磨了一番,才达到薛羽要求的标准! 接下来,由两个人扶住铁管,锋利的斜面冲下,胡大锤抡起了铁锤,用力向下夯砸着! 入地四尺左右,又拿出一根铁管来,先用绳子从中间穿过去,再与上一根拧合起来。 为了保证二者严丝合缝,在铁管接口位置,还涂抹了一些鱼鳔胶,这是薛羽费了好大功夫,用鱼皮、鱼鳔熬制成的,粘合性、密封性都非常好,号称‘万年牢!’ 如此反复操作下,十根铁管全插入了沙土中,连接在一起,入地有四五丈深了。 接下来,薛羽拽动绳子,把最低下的麻布团拉了上来,又凑在铁管子上面,闻了闻下面的气息,小脸上不禁露出了一丝微笑! 进展顺利,起码有七八成把握了。 “大锤,砌井台吧!” “好嘞!” 一行人还带有石块、黄泥、以及收集来的青砖,还是由胡大锤几人动手,很快砌出一个漂亮的井台,并将铁管牢牢的固定在了上面! 井台砌的比较高,这样即便有大风吹来,也不用担心被掩埋住了。 与此同时,薛羽拿出其他零件,飞快的组装起来了…… 一个三尺多长、幼儿腰部粗细的铁桶子,模样奇奇怪怪的! 一根弯曲的铁制手柄,也有三尺多长,上面还缠绕了布条,这样冬天就不怕冻手了。 一个活塞、一个门阀,都是用三层牛皮涂抹着鱼鳔胶制成的,既柔软、又有韧性,大小与铁桶内直径刚好一样! …… “他们在干什么啊?” “不知道,老汉活了快七十岁了,从未见过这般打井的,不把厚厚的沙土挖开,水难道会自己冒上来?” “是不是在戏弄大家伙?” “薛小哥为人沉稳,不会做那种事的,咱们拭目以待吧!” 军户们在旁边围观着,却没人能看的懂,眼前这些东西,已经超出他们的认识范围了。 只有吕公公沉吟不语,似乎领悟到了什么,又上下打量着薛羽,眸子中光芒闪动,像是发现了良才美玉一般! 另一边,薛羽把零件都组装在了一起,又认真的检查一番,确定没有问题了,这才满意的点点头! 水脉藏在厚厚的沙层下,如果用传统的挖掘方式,是很难挖出一口水井的,即使侥幸成功了,使用期也非常有限,很容易就被沙子重新掩埋了。 因此上,自己想出一个省力、安全、又牢靠的办法,就是打一口压力井! 压力井,在后世的农村非常普遍,就是利用反压原理,把地下深处的水抽上来,既省力,又方便,不要说成年人了,就是一个小孩子都能操作! 薛羽的姥姥家在农村,院子里就有这样一口压力井,小时候经常乐此不疲的玩耍,还进行过认真的研究(会拆,不会装的那种),故而对它的结构,原理都一清二楚! 因此上,薛羽才敢立军令状,七天时间之内,打出一口水井来,指的就是压力井! “猴子、大黑,倒水!” “是!” 一桶清水倒入井身中,立刻顺着铁管流入地下,而后是第二桶、第三桶…… 压力井里面的活塞、阀门都是单向的,使空气往上走而不往下走,如此循环,将下面管子里抽成真空,水就在大气压的作用下,被抽上来了。 问题是,这些零件都是手工打制的,精密度远远不够,活塞往上走时,外面的空气会漏进去,活塞往下走时,空气也可能漏进下面的管子里,这样就很难将管子抽空了! 先倒入几桶水,可以增加气密性,这样抽起空气就容易多了! “咯吱!--咯吱!” 连着倒了四桶水,感觉差不多了,薛羽握住手柄,一下接一下的压了起来,同时侧耳倾听着! 铁管中果然有声响,咕噜咕噜的,由小到大,就像是牯牛喝水一样! …… “出水了,老大压出水来了!” 半柱香时间之后,随着薛羽几下猛压,一股水流从出水口喷了出来,可惜就是太混浊了,夹杂不少泥沙! 薛羽并不灰心,反而露出了喜色,继续用力压着水井,后面喷出的水果然清澈了许多,而且水流越来越大,猴子赶快拿过木桶,接着压出来的清水! 围观的军户们却没什么反应,因为之前倒入了四桶水,现在把水再压上来,似乎也没什么吧? 可接下的事情,却让他们都目瞪口呆了! 第一桶水很快满了,而后是第二桶、第三桶……一连压了十几桶水,仍没有丝毫停歇的迹象,看样子只要有人压,水就会源源不断的出来了。 换而言之,薛羽真是在七天之内,在不费一文钱的情况下,打出了一口见所未见的却又能使用的水井! 白沙堡有水井了! 以后再也不用长途跋涉,冒着严寒,到几十里外的窟野河取水了。 “有水井了,咱们真的有水井了,老天爷开眼了啊,呜呜!” “这都是薛小兄弟的功劳,他是咱们白沙堡的大福星,哈哈!” …… 呆愣片刻之后,军户们反应过来了,一窝蜂的冲到近前,有人不断抚摸着压力井,就像抚摸稀世珍宝一般,高兴的哈哈大笑! 也有人用双手接水,大口大口的喝了起来,一边喝一边掉眼泪,这幸福来的太突然,真有些承受不住了。 孩子们更是又蹦又跳,一个个高兴的不得了! 连着压了十几桶水,薛羽也有点手臂酸麻了,趁机把位置让了出来,让大家伙轮流上前压水,并教导他们使用方法,以及注意事项! 狂欢过后,人们慢慢冷静下来了,水井是打出来了,如何保护它就成了一件大事! 有的军户提议,在上面盖一座堡垒,派人手持刀枪、日夜看守,以免有意外发生! 这个提议,立刻受到了大多数人的同意,尤其是几个老军户,主动要求负责留守,看他们兴奋的劲头,大有余生就在井边渡过的意思! 薛羽连忙劝说着,一口压力井而已,不必如此重视的,就算坏了也没什么,自己再打一口也就是了。 同时向众人讲解着,压力井的大致原理,证明这不是什么神迹,也不是法术,只是一种平常的技术,掌握起来并不太难! 劝说起了效果,军户们放弃了派人留守的想法,可还是扒了几间没人住的房子,就在压力井的上方,搭建起了防风的掩体! 远远望过去,就像是一座小型堡垒,还插了一面旗帜,上面八个大字:此乃禁地,生人勿近! 有水了,白沙堡的生活立刻发生了巨大变化,以前人们都是算计着用水,口干的厉害了,才敢喝上几小口,把水缸淘干之后,还得探进头去舔舔缸底呢! 现在不同了,想什么时候喝,就什么时候喝! 另外吗,军户们开始天天洗手、洗脸了,尤其是一些大姑娘、小媳妇的,隔三差五还要洗个澡呢,个人卫生直线上升! 每当看到年轻人泼洗脚水的时候,那些老年人都会露出肉痛的神色,再说上一句:‘真是造孽啊!’ 然后郁闷的回家,烧上一桶热水,洗洗脸、泡泡脚、疏通全身血脉,可以让郁闷的心情平复一些! 在有水的情况下,谁不想干净一点啊! 可惜的是,这种快乐没持续多久,军户门又开始愁眉苦脸了。 寒冬来临了! 第133章 初进红石山!(上) 薛羽住在白沙堡东南角,一座破旧的房子里,土胚墙、茅草顶、木板门,还没有窗户,也没有院子,环境相当简陋,好在打扫的很干净! 并非军户们欺生,而是白沙堡内的房子,就没有一座不是破旧的,相对来说,薛羽的住所还算好的呢! 房子分成三间,西边是储藏室,放着粮食、干柴,以及一些杂物! 中间是厨房,砌着一个灶台,还有一口铁锅、一口两人合抱的破水缸! 东边是卧室,靠南墙的位置砌了一座土炕,一丈多长、六尺多宽,面积称不上大,上面却坐着近二十个孩子,紧紧的依靠在一起,依旧冻的瑟瑟发抖! 有几个年纪小的孩子,小手冻的又红又肿的,就像是胡萝卜一样,耳朵也给冻坏了,不断有黄色粘液流出来,看着十分可怜! “唉!-唉!” 薛羽背着手,在地上来回溜达,不时叹息两声,小脸上挂满了愁云! 榆林的冬天,不是一般的可怕啊! 北风呼啸,天寒地冻,水缸放在屋子里,还紧挨着灶台,一夜下来都冻成了冰坨子,室外的温度如何,也就可想而知了。 这个时代没有地暖、暖气之类的,御寒的办法只有两个:一是穿厚衣服,二是烧火炕! 棉花这种东西,早在东汉年间就传入中国了,宋、元时期开始大面积种植,纺织业也是蓬勃发展,各地出现了不少纺织作坊,江浙地区更是获得了‘衣被天下’的美誉! 问题是,军户们太穷了,就连添置单衣的经济能力都没有,更别说棉衣、棉被了。 光板没毛的老羊皮袄倒是有几件,由大家共同使用,谁出门谁穿着,至于不出门的人,只能坐在炕上取暖了。 火炕是用土胚搭建的,跟厨房的灶台连接在一起,上面铺席子,下面有烟道,虽然模样不太好看,取暖效果还是挺不错的! 不过吗,用火炕来取暖有个前提,就是得有足够的干柴! “小鼠,咱们的干柴、粮食还有多少了?” “干柴不多了,就算省着点烧,也只能维持三四天了,粮食的情况好一些,如果熬粥的话,还能坚持半个月左右!” “能弄一些柴禾回来吗?” “老大,实在没办法了,现在这点柴禾,还是邻居们接济的呢,咱们自己捡的那些,早就烧干净了!” 白沙堡临近沙漠,周围的草木非常少,燃料不足一直是个大难题,夏、秋季节还能勉强凑合,冬天可就不好过了。 往年时候,百户爷爷都会带领青壮们,到很远的地方砍伐树木,再费很大力气运回白沙堡,供军户们过冬之用! 可是萨尔浒之战,青壮们尽数阵亡沙场了,一个也没有回来,剩下的都是老弱妇孺,并没有远行的能力,因此干柴也就没储备多少! 为了烧炕取暖,人们把附近的枯枝、落叶、干草都捡回来了,又扒了几座空房子,把门窗、梁柱劈了当柴烧,可依旧不够用的。 很多军户都冻伤了,天气却越来越冷了,这样下去,只怕就要冻死人了。 就算不冻死,也会饿死! 其实白沙堡南边二十里,就是红石山脉了,上面草木丰茂,尤其盛产油性极大的松树、柏树,都是生火用的好材料! 树林中还有无数的野兽,其肉可食、其皮可衣,其骨可以入药,而初冬季节,正是捕猎的好时候! 郁闷的是,因为盛传山中有吃人的妖精,军户们都不敢进山砍柴、捕猎,里面的红石峡谷,更是几十年没人穿行了。 对于妖精的事,薛羽没有全信,可也不敢不信,因此来到白沙堡以来,一直没有靠近过红石山,以免遇到未知的危险! 可是现在吗,没有别的办法了,要么冻死、饿死? 要么,就冒险一搏吧! “小鼠,你留下照顾好孩子们,大黑、猴子、百花蛇、无言准备一下,跟我出去砍柴!” “老大,外面风这么大,你们去那里砍柴啊?” “放心吧,我自有办法!” 要想进山砍柴,斧子、锯子、车辆都是必不可少的,否则肩挑人扛的,累死也弄不回几根柴禾! 砍树的工具好说,派猴子去胡大锤那里拿就是了,至于车辆嘛,白沙堡只有三辆牛车,是军户们最值钱的财产了,由百户爷爷亲自掌管,要想借用的话,必须经过他的同意才行! 没办法,薛羽只好去找百户爷爷,顺便编一个瞎话,好把牛车给借出来! …… “你要出去砍柴?” “是的,家里快没有柴烧了,再不砍一些回来,孩子们就要挨冻了!” “附近几十里的树木,都已经被砍光了,如今又天寒地冻的,你去那里砍柴?” “我带人走远一点,肯定能砍到柴的!” “走远一点,是进红石山吗?” 百户爷爷、鞑子爷爷、吕公公以及二十几名老军户,都坐在一间屋子里,这样人挤着人,可以暖和一点! 中间有个火塘,上面用铁锅烧着水,下面燃烧的不是柴禾,而是干牛粪,缺少燃料,困扰着所有的人! 都说人老奸、马老滑,兔子老了鹰难拿,这话真是一点不假! 薛羽的谎话没说几句,就被百户爷爷给识破了。 “孩子,红石山的事情,你听说过吗?” “略知一二!” “既然知道,还敢进山砍柴,你就不怕死吗?” 说话间,百户爷爷指了指墙角,那里蜷缩着一个老者,破衣烂衫,蓬头垢面,右臂已经齐根断掉了,整个人痴痴呆呆一句话也不说,正是堡内的疯子爷爷! “他叫雷云庭,曾经是榆林卫第一勇士,练得一手好刀法,疾如风雨,快似闪电,纵然是万马军中,也能杀个三进三出,立下过赫赫战功! 二十五年以前,红石山中出现了诡异,进山者总是莫名其妙的失踪,先后几十个人,连一点痕迹都没留下! 为了查明真像,雷云庭带领九名好手进了山,结果六天之后,只有他一个人跑了回来,右臂已经断掉了,人也变的疯疯癫癫的,整天一言不发的,就是盯着红石山方向! 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能让九名好手尸骨无存,并把榆林卫第一勇士吓成这个样子,绝对发生了极恐怖的事情,而在红石山中,肯定有一个可怕的东西存在! 因此上,上一代的百户官,也就是我的父亲下了命令,不准任何人再进山,以免引来更大的灾难!?” …… 百户爷爷讲述着往事,语气低沉、悲伤,且夹杂着浓浓的畏惧! 其他老军户也是如此,人人都在思考一个问题,红石山中到底有什么呢? 修炼成精的妖怪,吃人不吐骨头的恶魔,又或者,是地府中跑出来的饿鬼? 没人知道答案。 而人对未知的东西,总是充满了恐惧感,这是一种天性! “孩子,现在你还要进山吗?” “要!” “嗯,你不怕死吗?” “怕!” “既然怕死,为何还要进山?” …… “我怕死,可我更加知道,如果没有柴禾、食物,我的那些小伙伴们,起码有三分之二熬不过这个冬天! 我是他们的老大,只要还有三寸气在,就不能看着他们饿死、冻死,即便真的要死人,那就让我做第一个好了! 红石山,我是一定会进的,还请诸位不要阻拦,另外吗,如果我回不来了,留下的那些孩子,请诸位尽量的照顾一下,多谢了!” 薛羽躬身行礼之后,大步走了出去,从外面牵了一辆牛车,返回自己的住所! 古人说的好,人除死,无大难,自己都是死过一次的人了,还有什么可怕的呢? 大不了,去阎王殿报道呗! 又或者,再穿越一次,没准自己运气好,下次能穿越到异界大陆呢,开个金手指,炼个气、修个仙,亦不失为一件乐事! 当然了,不怕死,不等于白送死,既然知道红石山有危险,自然要做好准备了。 回到住所之后,薛羽把金丝软甲套上了,紫薇软剑扣在腰间,外面用衣服遮挡住,龙鳞匕首放在左边靴桶里,火枪放在右边靴桶里,火药、铅丸都上好了,随时可以射击! 其他人也都拿上了趁手的家伙! “老大!” “你们怎么来了?” “我们的命是老大救下的,无论您去那里,我们都跟着!” “好,那就一起去!” 正准备着呢,胡大锤领着人也来了,有的拎着防身武器,有的扛着伐树用的工具,原来他们知道薛羽要进山,也要跟着一起前往! 准备妥当之后,一行人牵着牛车,向白沙堡的南门走去,没想刚到门口,就被人给堵住了。 百户爷爷,鞑子爷爷带领二十几名老军户,身穿破旧的甲胄,手持刀枪棍棒,整齐的站在大门前,人人面露坚毅之色,另外两辆牛车也收拾妥当了,就停在旁边! “小子,别以为就你胆子大,在榆林这个地界上,就没有怕死的男人!” “不就是一条命嘛,我们这二十几个老弟兄,陪你走一趟!” 人类中,从不缺乏勇者,缺的是先行者! 只要有一个人,勇敢的踏出那一步,其他人就会跟上来了,而薛羽的勇敢行为,唤醒了大家身体里的热血。 “好,咱们就一起进山,不过有件事说在前头,这次进山,一切行动听我指挥!” 薛羽从不怕死,可是自己的命运,必须由自己来掌握。 …… “哈哈,好狂的小娃子,毛还没长齐呢,就要指挥咱们了?” “行,我们这群老骨头,这次都听你的!” 第134章 初进红石山!(下) “吼!--吼!” 狂风呼啸,黄沙漫天,粗糙的沙粒打在脸上,就像刀子割的一样痛,加之天气寒冷、皮肤干燥,很快就出现了一道道的血口子! 还有狂风吹过沙丘的声音,就像有一只洪荒巨兽在吼叫,令天地都为之色变! 即便如此,白沙堡的队伍依旧顶着狂风、冒着严寒,奋力向红石山方向跋涉着,大约行进了一个多时辰,终于来到了山脚附近! 受山丘、树林的阻挡,这里的风沙小了很多,空气也更湿润一些! 薛羽让众人坐下休息,恢复一下体力,自己则认真观察着地形! 红石山东西绵延数十里,峭拔宏伟,山势陡峭,且遍布一种红色石头,在阳光照耀下十分漂亮,远远望过去,就像是一座金山! 中间有一条长长的峡谷,把山脉分割成了东、西两部分! 东部树木茂盛、山势较缓,且有一条小径通往山中,那是以往的樵夫、采药人们踩出来的,虽然多年没人行走了,又布满了荆棘和野草,却依旧可以辨认出来! 西部山势陡峭,树木稀疏一些,而且没有道路通行! 两相比较之下,去东部伐树更容易一些! 可是薛羽略加沉思,却下令队伍向西行走,同时颁布了几条命令: “大家都听好了,一会儿到了山脚下,鞑子爷爷带着六个人,留下看守车辆,其他人上山砍伐树木! 凡是上山的人,谁也不准大声喧哗,走路也要高抬腿、轻落足,避开山间的碎石,尽量不要弄出声响! 另外吗,谁也不准单独行动,五个人为一组,彼此照应着,一旦有情况发生,立刻大喊报警! 无言,你有金钟罩、铁布衫的功夫儿,一会上山的时候,你负责在前面开路,我就跟在你的后面,如果有意外发生,其他人立刻往山下跑,你和我负责断后!” …… 对于妖怪、饿鬼之说,薛羽并不相信! 要说山中潜伏着某种猛兽,倒是有几分可能的,而猛兽往往喜欢在山高林密、有水源的地方栖息! 因此上,东部虽然树木密集,有小道可以行走,但在安全上却比不过西部! 对于这样的决定,老军户们互相对视,都微微的点了点头! 开始之时,他们以为薛羽是少年热血、无知者无畏,这才要硬闯红石山,还要充当领队人! 可真要进了山,非得乱了分寸不可,那个时候,还得靠他们这些老家伙掌舵才行! 没想到的是,这个少年人不仅有勇气,还有足够的智慧,以及沉着冷静的心性,指挥的颇有章法,让人为之信服! 看这个样子,别说是几十人的小队伍了,就算是几千人、几万人组成的大军,他也能如臂使指、灵活指挥! 这样的人,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天生帅才! 将才,可以后天培养! 帅才,只能是天生的! 就这样,队伍转而向西行进,又用了一顿饭时间,终于来到了山脚下,鞑子爷爷带着六个人留守,其余人开始登山,很快就找到了一片树林! 上山砍树,可不是乱砍一气的,作为取暖用的燃料,油性大的松树、柏树才是首选,而且要死树,不要活树! 活树比较坚韧,砍伐起来太费力气了,树杆中的水份又大,很难将其引燃的,就算是烧起来了也会冒黑烟,熏的人脑仁疼! 相反的,死树又干又脆的,砍伐起来容易,遇火既燃,不冒黑烟,才是室内取暖的最佳材料! 众人四处寻觅着,很快就找到了一株松树,大约有八九丈高,一人合抱粗细,树体已经彻底枯死了,针叶掉了个干净,只剩下光秃秃的枝干! “就是它了,动手!” “好嘞!” 随着薛羽一声令下,大家开始行动了,一半人手持武器,组成了警戒线,监视周围的情况,另一半人开始伐树了。 猴子背着一卷绳子,飞快的爬到了树上,把树干牢牢的栓好,而后出溜了下来,几名老军户上前,紧紧的拽住了绳子,胡大锤与另一名壮汉,盘膝对坐在树根下,用一把锋利的锯子,飞快的来回锯树杆,发出嘎嘎的清脆声响! 用绳子栓住树干,是防止锯断之后,树木轰然倒塌,砸到了周围的人! 另外吗,让树木缓缓倒下,可以避免发出太大声响,进而惊动了红石山中可怕的存在! 胡大锤两人干活利索,很快就把松树给锯倒下了,而后众人一拥而上,用斧子把枝桠修理掉,再把树干截成了数段,抬到山脚下,装上了牛车! 一株大松树,就把一辆牛车给装满了,而后回到山上,继续的寻找死树,很快就又找了一株! …… 与此同时,负责警戒的人们也没闲着,开始采集附近的山货! 采集山货,最好是在八九月份,那时候秋风萧瑟,漫山遍野的金黄色,野菜、野果、菌类、药材……要什么有什么! 如今已是初冬时节,过了最佳的采集期,不过认真寻找的话,还是能找到不少好东西! 树底下,有掉落的松子! 树梢上,有半风干的野果子! 温暖又潮湿的树洞里,或者草窝子底下,还可以找到肥大的蘑菇、木耳! 白沙堡如今是柴、粮具缺,现在多采集一些山货回去,就能救不少的人命呢,因此大家都非常卖力气,很快就采集了好几袋子! 其中又以薛羽采集的最多了,不止是肥大的蘑菇、木耳,就连树根底下,已经风干的蘑菇、木耳也采集了不少! 而在整个过程中,周围没有任何异变发生,只是从树林中跑出来一只野兔、两只野鸡,还有一头半大的野猪,全都被众人给拿下了。 下午时分,三辆牛车已经装满了砍伐好的树木,山货也采集了十几袋子,可是红石山封闭多年,里面的好东西太多了! 军户们还想深入一些,多采集点山货,却被薛羽给拦住了。 “薛小哥,再往里面走一走吧,还有不少好东西呢!” “是啊,前面就是一大片松树林,松子掉的满地都是,这要是捡回去,够大家吃上一阵子了!” …… “不行,听我命令,立刻下山,谁敢不听号令,休怪我手下无情了!” 这次进红石山,只是一次试探性行为,在情况未明之前,不宜太过深入了,以免发生危险! 另外吗,人的贪婪是无止境的,前面有好东西,前面的前面还有更好的东西,如此恋恋不舍,肯定会耽误时间的,一旦拖到天黑可就麻烦了。 不要忘记了,很多的大型猛兽,都是夜间出来捕食的! 老军户们还想争辩几句,可是对上薛羽冰冷的目光,又都把话吞回肚子里了,乖乖的转身下山去了。 这小家伙年纪不大,却有一种不怒自威的气质,让人不由自主的,听从他的命令! 就这样,一行人开始下山了,百户爷爷在前面开路,薛羽、无言负责断后,小心翼翼的前行着,兵器一刻不敢离手。 “哒哒!--哗啦!” 山间没有道路,且遍布荆棘,碎石无数,众人又抬着沉重的木材、山货,只能小心翼翼的行走! 那知正行走间,大黑一个落脚不稳,顿时摔了个大跟头,差一点顺着山坡滚下去,幸好无言手疾眼快,一把将他给拽住了。 “大黑,怎么样?” “老大,我没事,就是摔个跟头!” “没事就好,大家都小心脚下,慢慢的下山!” 薛羽急忙上前查看,确定大黑并无大碍,只是擦破了一点皮,这才放下心来! 那知目光转动之间,却发现了一点有意思的东西。 原来大黑摔倒之时,蹬落了一大片沙土,底下露出了几块暗红色的石头,上面还带有黑斑点,从表面上看,这几块石头,与漫山遍野的红色岩石没啥区别,甚至更难看一点呢! 薛羽却捡了起来,认真的观察着,又看看周围的地形,似乎发现了什么东西,俊美的小脸上,更是露出了一种惊讶、欢喜的复杂表情! “老大,有什么不对劲的吗?” “没什么,就是闻到了一股子味道!” “味道,什么味道?” “呵呵,一股香甜的味道!” 薛羽没过多解释,只是捡起一小块石头,放进了自己的怀中,还轻轻拍了几下,像是捡到了宝贝似的。 其他伙伴则大惑不解,荒山野岭之中,那里来的香甜味道呢? 第135章 蘑菇乐园! 下山之后,众人赶着牛车往回走,因为装载的木材、山货太多了,以至于行进速度很慢,大家只好栓上绳子,帮着几头老黄牛一起拉车,终于在黄昏时回到了白沙堡! 留守的老弱妇孺们,在大门外已经等候多时了,一个个冻的瑟瑟发抖,仍不肯回屋去取暖,见到队伍安全的回来了,立刻欢呼着冲了上来! “回来了,全都平安回来了!” “还带回好多木头、山货,真是太好了!” “呜呜!” 进山伐木的人,固然冒着天大的危险,这些留守在家的人,又何尝不是提心吊胆呢? 如今平安归来,总算是放心了,有些人甚至哭泣起来! 接下来,队伍进入堡内,把木头、山货平分给大家,有了这些东西,又能支撑一阵子了。 不过在分发木头的时候,薛羽特意留下了十几个半腐朽的木墩子,搬进了自己的住所中,就摆放在火坑边上! 又找来了工具,在上面钻出很多小孔,拿出采集的干蘑菇,搓碎之后塞进小孔中,覆盖上少量泥土,还倒了一些清水! 这样怪异的举动,伙伴自然不理解了! 薛羽也不解释,只是交代伙伴们,把火炕烧的暖一些,天天给木头墩子浇水就行了,过几天,就有好吃的了。 第一次进山平安无事,给了军户们巨大的勇气,之后的日子里,白沙堡的队伍又多次进山砍伐、采集,每次的都是平平安安,满载而归! 于是乎,人们的胆子大了起来,为了采集到更多的山货,一次比一次更加深入,甚至还去了东边山脉几次,进行了几次捕猎,得到了不少猎物,同样平安无事! 这下军户们更加放心了,有的人认为红石山中的妖精,已经离开这里了! 也有聪明人认为,山中根本没有妖精,之前兴风作浪的,应该是某种猛兽! 而在野生情况下,老虎一般能活十二年、金钱豹是十五年,最能活的是熊瞎子,也只有二十年左右! 如今二十五年过去了,就算是再厉害的猛兽,也该寿终正寝了,或许再过一些时候,就能在某个山洞中找到它的尸骨呢! 那样的话,红石山中的秘密就可以解开了。 与众人的乐观态度不同,薛羽一直保持着谨慎,因为冥冥之中有一种感觉告诉他,山中的确有一个可怕的存在! 现如今,它正在沉睡着,一旦苏醒过来,肯定会吃人嗜血的。 那个时候,就要来一场生死决战了。 不过吗,薛羽现在没精力去探险,因为他有更重要的事情做! “老大,那些木墩子上长出蘑菇了?” “真的长出来了?” “真的,好多呢!” “哈哈,好,这下咱们有吃的了!” 放在室内十几天之后,薛羽摆放的木头墩子上,真的长出了一簇簇的白色小蘑菇,密密麻麻的,几乎把木墩覆盖满了。 掐下一个,放在嘴里品尝,有一种特殊的鲜味! 蘑菇可是好东西啊,味道鲜美,维生素、纤维素的含量丰富,长期食用的话,还可以提高人体免疫力! 最关键的是,蘑菇容易种植,生长周期还极短! 比如薛羽种植的这种草菇,照顾的好的话,二十多天就能成熟了,一年可以采摘十多次呢! 白沙堡附近土地贫瘠,出产的粮食十分有限,军户们一年四季的饿肚子,甚至活活得饿死过人! 在无力改变大环境的情况下,多种植一些蘑菇,以补充口粮之不足,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啊! 剩下的事就简单了,又过了七八天,第一批蘑菇成熟了,薛羽把它们采摘下来,挨家挨户的送给白沙堡的军户们品尝! 寒冬腊月的,收到了新鲜蘑菇,如此违背常理之事,军户们自然要问个究竟了? 薛羽就把他们请回住所,参观了自己养蘑菇的木墩子,并把冬季-室内养蘑菇的方法,以及各种好处,都详细说了一遍! 一直为口粮发愁的军户们,立刻沸腾起来了,第二天就组织队伍,进山弄了好多腐朽的木头回来。 家家户户的火炕边上,都摆满了种蘑菇的木墩子,天天浇水,辛勤护理! 这还不算,百户爷爷还带着人,把所有的空房子都收拾出来了,把火炕烧热了之后,上面全摆上了木墩子,差一点就把白沙堡建设成蘑菇乐园了。 之后的日子几,军户们的菜谱,发生了一致的改变: 早晨:蘑菇清汤,或者蘑菇粥! 中午:炒蘑菇、炖蘑菇、蘑菇小丸子,再加上蘑菇馅杂粮包子! 晚上:干烤蘑菇! 至于打来的野味,不好意思了,要做成腊肉到集市上出售,好换回布匹、盐巴、调料等生活必需品,因此白沙堡的军户们,只能以蘑菇为食了。 蘑菇的确是又有营养,又美味的好东西,可是一天三顿,顿顿都是吃蘑菇,难免也会吃腻的! 首先是白沙堡的孩子们,发生了厌食现象,见了蘑菇就躲,甚至是见了蘑菇就呕吐! 每当这个时候,老军户们就会拎着孩子们的耳朵,狠狠的教训一顿,再诉说一下悲惨往事,什么灾荒之年没有吃的,只能扒树皮、挖草根,以及饿死了多少人之类! 如今有了蘑菇吃,竟然还敢嫌弃,就该关起门来饿上几天,到时候吃屎都是香的。 结果一段时间下来,白沙堡的孩子们,人人耳朵变长,走路也蹦蹦跳跳的,就差眼睛发红了。 教训起到了一定作用,不过天天吃蘑菇,身体的确受不住! 因此上,薛羽又弄回一些木墩子,开始尝试着种木耳了,好歹给大家换一换口味! 本想再建几个蔬菜大棚的,可惜没有保温、又透光的材料,加之缺乏蔬菜种子,无奈作罢了! 不过薛羽暗暗发誓,早晚有一天,自己要在白沙堡附近,盖起一排排的冬季大棚,种上各种瓜果蔬菜! 那个时候,想吃黄瓜就摘黄瓜,想吃西红柿就摘西红柿! 不过吗,西红柿原产自南美洲,如今正向北美洲、欧洲一带慢慢的传播着,距离传入中国,还有很长一段时间呢! 以后得想个办法,多弄点种子回来才是啊! …… 日月如梭,时光飞逝,转眼间冬季过去了,大地开始回暖,万物随之复苏,蛇虫鼠蚁都钻出了洞穴,而蛰伏了一冬的人们也活跃起来了。 整修农具,取出种子,再给黄牛更换上新蹄铁,把它喂的饱饱的,为即将开始的春耕做着准备! 而在春耕前十几天,百户爷爷又找到了薛羽! “啥,让我带队上阵打仗?” “没错!” “边疆太平无事,咱们跟谁打仗啊?” “永兴堡!” “内斗啊,那为什么是我带队啊?” “你是天生帅才!” 听说要打仗,薛羽吓了一大跳,一番询问之下,才弄明白了前因后果! 白龙河消失之后,窟野河就成了附近最重要的水源,而在西北地区,常年的干旱少雨,种地只能靠着河水来灌溉! 问题是,窟野河的水位太低,而两岸的地形又太高了,用挖渠引水的办法,更本没法灌溉田地! 不过吗,在白沙堡与永兴堡之间,有一大片土地比较低洼,可以引河水进行灌溉,因此上,年年丰收,产粮极多! 这么好的一块地,自然谁都想要了,可它偏偏位于两个堡垒中间,归属权就成了个大问题? 为了争夺这块土地,两个堡的军户们多次发生斗殴,打的是鸡飞狗跳、头破血流,还闹出过人命呢! 为了种个地,赔上人命,实在有点不值的,可问题又得解决! 于是乎,双方多次磋商之后,想出了一个好办法,还是靠打仗来决定田地的归属,不过不是大人打,而是让孩子们打! 在那块土地附近,有一座古时候留下的堡垒,虽然历经多年风雨,依旧顽强的矗立着! 具体办法就是,白沙堡、永兴堡各出三十个十岁以上、十五岁以下的男孩子,手持木制的武器,利用古壁垒来上一场攻防战! 获胜的一方,可以得到八成的土地。 失败的一方,只能得到两成! 这种争夺战,一年进行一次,时间就定在春耕之前,而白沙堡一方,已经连续输了九年了。 没办法,白沙堡的人口本来就少,十岁以上、十五岁以下的男孩就更少了,有时候人数凑不足,只能派更小的孩子们上阵! 相反的,永兴堡人口比较多,能上阵的男孩子也多,加之习武成风,故而在比赛中总是占据上风! 而作为失败的一方,得到的土地数量少,产的粮食就少,能养活的人口自然就更少了! 因为人口少,又输了比赛! 如此恶性循环之下,致使白沙堡的人越来越少,实力也越来越弱了。 可是今年不同了,白沙堡多了一百多个孩子,上阵的人数不成问题了,又有薛羽这样的少年英杰,统帅人选也不成问题! 因此上,百户爷爷和全体军户们,都盼望着取得一场胜利,夺回土地,一雪前耻呢! 第136章 训练队伍! 古人云:‘未经整训之旅,不可战,不可胜也!’ 说简单点,要打仗,先练兵! “全体都有,军体拳第一式:弓步冲拳!” “嘿!-吼!” “第二式:穿喉弹踢!” “嘿!-吼!” …… 清晨时分,白沙堡外的空地上,数十个十岁以上、十五岁以下的男孩子,按照个头高低,排列成整齐的队伍,正在进行操练,并发出嘹亮的呐喊! 另有一些不足十岁的小家伙,在后面跟着一起学习,学的很是认真! 薛羽手持藤条鞭子,在队列中来回走动,一边喊着口令,一边纠正孩子们的动作! 要想战胜永兴堡,必须操练本领才行,本想请无言和尚教孩子们一些少林功夫的,可是少林功夫博大精深,要想学习的话,必须得有扎实的基本功! 别的不说,光是扎马步、站桩功,就得练上几个月才行,而后才能循序渐进,学习一些简单的拳术、棍法! 可距离‘打仗’的日子,只有不到半个月了,时间上根本来不及。 无奈之下,薛羽只好亲自出手,把上学军训时学来的军体拳,教给了孩子们! 军体拳简单精练,易学易懂,并由拳打、脚踢、摔打、夺刀、夺枪等多种动作组成,非常适合于近身搏斗,且威力不俗! 薛羽一边教着孩子们,一边挑选上阵的人选! 按照约定,双方各派三十个男孩上阵,白沙堡中适龄的孩子,可远远不止三十个,这就需要选拔一下了。 以往参加比赛,两个堡垒都是挑选年纪大一些、体型魁梧的孩子上阵,薛羽挑选的方式却与众不同,不看体型,只看心性! 体型魁梧的人,未必就勇敢彪悍,反过来,个子瘦小的人,也未必不能打仗,不见一千多斤重的牛,却被几十斤重的狼吃吗? 说白了,薛羽要的就是勇敢、聪明的小狼崽子,而不是徒有其表的傻大个子! 按照这个标准,薛羽挑选出了二十九个孩子,加上自己,正好三十个人! 五人为一伍,十人为一队,由自己、猴子、百花蛇三人担任队长,同时任命了副队长! 比赛的时候,一旦队长不幸‘阵亡’了,副队长立刻接替指挥,保证队员们不会混乱! “好了,现在换上兵器,进行格斗训练!” “是!” 练了几遍军体拳,让筋骨活动开之后,孩子们又手持兵器,开始练习格斗技巧,以及进攻、防守的阵型! 长枪、短刀、盾牌,都是老军户们给制作的,虽然只是木制材料,却有模有样的。 当然了,要想赢得十几天之后的比赛,光靠这些武器是远远不够的,薛羽已经绘制了几样秘密武器,让胡大锤等人快速制作出来,自己再教给孩子们使用,到了比试的那一天,一定可以出奇制胜的。 “停,现在队伍解散,各自回家用饭、休息,未时一刻重新集合,咱们继续操练,记住了,谁也不准迟到,否则严惩不贷!” “是,老大!” “嗯,解散,大家辛苦了!” “老大辛苦!” 临近午时,随着薛羽一挥手,孩子们撒着欢的跑回家了,训练了半天,都是又累又饿的,急着吃饭呢。 …… 白沙堡里没有钟表,却有一座笨重的日晷,就是用白色石头雕成的圆盘,再刻上不同时辰,中间树一个木棍,太阳照射木棍的影子到哪儿了,就是几点了。 虽说不是太精准,可也八九不离十吧! 今日天气晴朗,随着木棍的影子不断移动,未时一刻到了,已经吃饱喝足的孩子们纷纷回来列队,薛羽站在最前面! “报数!” “一、二、三……二十六,二十七!” “嗯?” 清点人数,竟然少了两个! “谁没有来?” “是二狗子、小毛子没来!” “为何没来?” “不知道,大概在家里睡过头了吧!” 这才刚开始训练,就有人无故迟到了,薛羽的小脸不禁紧绷起来。 训练一支队伍,成员素质差点不要紧,物资匮乏也没什么,可自由散漫、不遵守纪律是绝不允许的,今天趁着这个机会,得给这些孩子好好上一课了。 片刻之后,两个迟到的孩子出现了,脸上还挂着困意呢,果然和猜测的一样,在家里睡过头了! “你们两个,为何迟到?” “对不起,老大,我们睡过头了!” “既然参加训练,就该遵守纪律,我之前反复说过了,谁敢迟到,严惩不贷,把他们两个按在地上!” 猴子、大黑几个冲上去,把两个孩子按在了地上,由薛羽亲自动手,每人打了五藤条! 藤条有大拇指粗细,又坚又韧的,上面还有小倒刺,要是狠狠的抽在人体上,足以皮开肉绽,痛的晕过去! 纵然薛羽手下留情了,依旧打的两个孩子哇哇大哭,小屁股高高的肿了起来,打完之后,几乎都爬不起来了。 其他孩子都被吓住了,没想平时和气的老大,还有如此严厉、凶狠的一面,吓得他们大气都不敢出。 可是惩罚,并没有结束! “猴子,他们两个是你的队员?” “是,老大!” “队员无故迟到,身为队长有监督不力的责任,罚你十鞭子,过来,趴下!” 猴子是最开始的小伙伴之一,一直追随着薛羽,患难与共,忠心耿耿! 即便如此,薛羽也没手下留情,狠狠的十藤条下去,屁股直接开了花,要靠两个人搀扶着,才能从地上爬起来,痛的他直打哆嗦,忍不住的呻吟着! 可是惩罚,仍没有结束! “薛羽,身为领队,没能训练好队伍,惩罚二十鞭子! 百花蛇,由你来执行,不准手下留情,必须鞭鞭见血,否则的话,我就抽你二十鞭子!” “啊,老大?” “执行命令!” 薛羽把藤条交给了百花蛇,自己背对着众人坐下,还脱下上衣,露出了后背,因为血流加速,血煞邪龙纹身显露出来了,紧紧缠绕在薛羽的身体上,张牙舞爪,活灵活现! 一股无形的煞气,随之弥漫开来了,让那些观看的孩子们,无不毛骨悚然! 百花蛇也知道,自家老大是个说一不二的性格,只好咬牙抡起了藤条鞭子,狠狠的抽打起来,果然是鞭鞭见血! 二十下抽完,后背皮开肉绽,鲜血直流! 奇怪的是,血煞邪龙非但没有破相,反而在鲜血的滋润下,变的更加气势滔天了,仿佛下一刻就要飞腾起来了! 无言和尚连忙上前,拿出少林寺特制的金疮药敷在伤口上,又找来一些干净布条,小心的缠了起来! 而自始至终,薛羽一声不吭,就像不知道疼痛似的! “好了,大家继续训练!” “是!” 惩罚结束,随着薛羽一声号令,孩子们又开始训练了,动作整齐,一丝不苟,稚嫩的嗓音中带着淡淡杀气! 就连那两个挨了打的孩子,也强忍着疼痛,跟大家一起训练着,不敢再犯一点错误! 赏罚分明,令行禁止,这是打造一支精锐队伍的不二法门! …… 白沙堡城头上,百户爷爷、鞑子爷爷、吕公公聚在一起,观看着孩子们操练队伍,对于薛羽惩罚、以及自罚的过程,看的清清楚楚,并深深的为之震撼了! 说实话,薛羽来到白沙堡以来,打压力井、进红石山、还教军户们种蘑菇……为大家做了很多好事,人们也非常的喜欢他! 家中有适龄女儿的军户,纷纷私下找到百户爷爷,想让他牵线搭桥做个媒人,为了争夺这个未来女婿,军户们差一点打起来呢! 自己领回来的孩子,如此受大家喜欢,百户爷爷自然也很高兴了,可是在高兴之余,又有一种深深的担忧! 因为薛羽展现出的能力,远远的超出了自己的预期,甚至超出了想象! 这种感觉吗,做个不太恰当的比喻:就像是一个人,抱回了一只小狗崽,想着养大之后,用来看家护院! 可是养着养着,却突然发现了,这不是一只喜欢摇着尾巴、汪汪叫的小狗崽,而是一条尖牙利爪,在深夜之时、对月长啸的小狼崽子! 这种感觉,让百户爷爷很是不安,决定找个高人问一问,而这个高人,就是旁边的吕公公! “吕公公,您是从皇宫里出来的,眼界开阔,阅人无数,以您之见这个少年人如何呢?” “头脑聪明,智勇双全,天生有令人折服气质,且有一股子狠辣劲,不止对别人狠,对自己更加狠,这样性格的人,日后绝不是池中之物!” “哦,那对咱们白沙堡来说,是福还是祸呢?” …… “这个嘛,此子城府极深,却也是个性情中人,恩怨分明,义薄云天,对咱们白沙堡来说,自然是件大好事了,对于天下苍生来说,可就是福祸难料啊! 以杂家之见,此子长大之后,不是造福苍生,就是荼毒天下,煌煌史册之上,一定会留下他的大名!” 吕公公不仅是皇宫里出来的,还曾经在司礼监任职,参与军国大事多年,看人的眼光一向精准! 听到他如此评价薛羽,让百户爷爷吃惊不小。 “老鞑子,你是怎么看的?” “这是一条小狼崽子,等到他长成狼王那一天,大地上就该血流成河了!” 第137章 比赛开始! 万历四十八年-二月二十七日-春分节气,白沙堡与永兴堡‘开战’的日子到了。 黎明时分,军户们早早就起来了,洗漱干净,生火做饭! 早饭没什么新鲜的,还是以蘑菇粥为主,但是参加比赛的男孩们例外,纯白面制成的馒头、锅盔管够吃,还有野鸡肉、野兔肉呢,比过年的饭菜还要丰盛! 吃饱喝足之后,由百户爷爷、鞑子爷爷带领着,白沙堡的男女老幼三百多人,排列成整齐的队伍,还举着一面黑色旗帜,浩浩荡荡的前往古堡! 队伍中人人都不空手,老军户们穿着鸳鸯战袄,手持刀枪、弓箭、还有几杆破旧火铳,妇孺们手中拎着棍棒,就连刚会走路的小娃子,也要握一根小木棍,彻底解释了什么叫全民皆兵! 一支由老弱妇孺组成的队伍,都能走出这般气势来,要是换成精兵强将、铁蹄弯刀,又该是何等的威风凛凛呢? 榆林兵勇,冠绝天下,这话真是一点也不假! 行走在队伍中的薛羽,不禁遐想起来,自己什么时候,才能建立起一支横行天下、战无不胜的大军呢? …… 古堡位于窟野河东岸,一座小土丘上面,是用黄泥土夯筑的,整体呈正方形,周长三十丈左右,具体是那个朝代遗留的,已经无法考证了,质量却是第一流的,经过多年的风雨侵蚀,依旧是矗立不倒! 土墙仍有八九尺高,上面还有残破不堪的敌楼、垛口,在正南方有一个门洞,大门早就没有了,只剩下石质的门柱,以及无数刀砍斧剁的痕迹,可见这里发生过激烈的厮杀! 东北角还有一个缺口,可供两个人并肩进出,至于古堡里面,已经空无一物了,只剩下两条台阶,可以沟通上下! 上午辰时,白沙堡的队伍来到了古堡,在一个向阳的位置停下来,养精蓄锐,严阵以待! “孩子,白沙堡的几百口人,今年能不能吃上饱饭,可就全看你的了!” “百户爷爷请放心,今年秋天的时候,我一定让大家都吃上饱饭!” “如此,就谢天谢地了!” …… 前几天,薛羽就来过这里,认真的观察了地形,并构思好了战术,对于今天这场比赛,不敢说万无一失,那也是十拿九稳了。 退一步说,就算今天不幸输了,自己也有别的办法,让白沙堡的军户们吃上饱饭! 不就是引水灌溉嘛,对于自己这个高材生来说,还不算什么难事! “隆!--隆!” 片刻之后,永兴堡的队伍也到了,黑压压的一大片,起码有六七百号人,同样人人手持刀枪棍棒! 首一名六旬左右的老者,身材魁梧,膀大腰圆,顶着一颗又大又圆的脑袋,上面一根毛也没有,在太阳底下闪闪发亮! 参加比试的三十名男孩,也早就挑选出来了,一个个都是身材魁梧,孔武有力的家伙,比之成年人也不逊色多少,负责领队的正是老熟人--刘金虎! “老大,对面的光头老者,就是永兴堡的百户官-刘大胜,虽然是一员武官,却识文断字,好读兵书,在方圆几百里很是出名,加之脑袋奇大,又天生没有头发,人送外号:刘大头! 刘金虎就是他的孙子,别看这家伙人高马大的,其实跟你是同龄人,今年都是十五岁! 从十一岁起,他就负责领队了,连着赢了咱们白沙堡四次,在排兵布阵上很有两把刷子,老大你千万不要轻敌!” 狗剩子也是队员之一,附在薛羽的耳边,悄悄介绍对方情况! 薛羽微微点头,认真打量着刘家祖孙,以及对方参赛的队伍,从而做到心里有数! “刷!--嗯?” 与此同时,刘金虎也看见了薛羽,身体不由自主的颤抖了几下,看来上次的事情,给他留下了深刻记忆! 不过很快的,他又挺胸抬头,双眼望天,做出一副‘我才不怕你’的姿态! 平心而论,上次的冰窟窿事件,的确把刘金虎吓坏了,连着做了十几个晚上的噩梦,对薛羽更是害怕的不得了,不过怕归怕,心中还是有点不服气的! 古人说的好:好勇斗狠,那只是匹夫之勇,不足道也! 韩信还受过胯下之辱呢,后来却登坛拜将,立下了十大战功,更被世人尊称为兵家之仙! 至于那个侮辱韩信的屠夫,连名字都没留下,一生碌碌无为! 同样的,上次那一点点挫折,根本就不算什么,只要在今天的比赛中打败薛羽,就可以证明自己才是真正的强者,困扰多日的梦魇也会消失了。 问题是,自己能赢吗? 对比双方参赛人员的年龄、身高、体魄之后,刘金虎感觉信心十足,一群大块头,还打不过一群小个子吗? “宋瘸子,我们永兴堡万事俱备!” “刘大头,我们白沙堡随时奉陪!” “既然如此,按照老规矩,咱们开始吧!” “好,开始!” 双方的百户官寒暄了几句,宣布比赛开始,比赛的规则很简单,首先,双方领队猜铜钱,猜中一方负责防守,并在古堡内插上一面红旗! 猜错一方负责进攻! 以一个时辰为限,如果进攻一方,能在规定时间内攻进古堡,并夺下红旗为胜,反之,为败! 参赛的时候,攻方左臂系红布,守方右臂系蓝布,以示区别,而且每个孩子的背上,都标记上数字! 至于武器方面,都是木制的刀剑、长枪、盾牌,进攻一方配备两架云梯,防守一方有几十个草团子,充当滚木擂石使用! 武器上都涂抹了白灰,这样一会厮杀起来,就可以根据白灰沾染的位置,来判定轻伤、重伤、或是阵亡了! 另外吗,双方各出四名老兵充当裁判,监督比赛过程,以免有人作弊,但是他们只能监督,不能暗中帮忙,否则就会被判输了。 “请双方领队上前,猜铜钱,定攻守!” 一名老兵走了出来,从怀中掏出一枚铜钱,正面有‘万历通宝’四个字,反面则是光滑的! 永兴堡一方,刘金虎咬了咬牙,迈步走了出来,神色很不自然! 白沙堡一方,薛羽走了出来,脸色平静如水,不带一丝波澜! “两位少年郎,请猜正反面吧!” 刘金虎:“我要正面!” 薛羽:“反面!” “好,双方选定,不准反悔,谁攻谁守,听天由命!” “刷!--啪嗒!” 老兵一抖手腕子,铜钱高高的抛起,又掉落在地上,有字的一面朝上! “虎子,好样的,哈哈!” “天助永兴堡,今年的比赛咱们赢定了!” 刘金虎猜中了,永兴堡一方欢呼不已,甚至敲锣打鼓的提前庆祝胜利了,白沙堡一方则人人神色凝重,暗中直叫不妙! 稍微有点军事常识的人都知道,进攻难,防守易! 一般来说,进攻方必须有超出三倍的兵力,才有希望打败防守一方,如今虽然是孩子之间的比赛,可道理却是一样的! 永兴堡一方本就实力强大,如今又占据了防守的优势,犹如猛虎添翼一般,白沙堡一方想要获胜,可就是难上加难了。 刘金虎也是长出一口气,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带着队伍进了古堡,做防守的准备,薛羽也带领队伍,来到了古堡南边列队,做着进攻的准备。 接下来,就是排兵布阵了! 阵而后战,兵法之常,运用之妙,存乎一心! 打仗,既是勇气,实力的比拼,更是智慧的较量! 而双方指挥者的优劣,直接影响这这场比赛的胜负! 不得不承认,刘金虎还是有点小聪明的,进入古堡之后,立刻把人手一分为三,八个人守南边门洞,八个人守东北缺口,自己带领其余人登上土墙,居高临下防守! 门洞,缺口乃是古堡要害,按理说该多派一些人防守的。 不过吗,这两个地方太狭窄了,人多了施展不开,反而浪费人手,八个人不多不少刚刚好! 至于那面红旗,则插在了西北角位置,那里最不容易受到攻击了,并派了四个人专门看守,确保万无一失! “虎少爷小小年纪,就有这般排兵布阵的本领了,日后必是一员大将之才啊!” “这是咱们百户大人调教有方,刘家光大门楣,指日可待了!” …… “哈哈,借诸位的吉言,我刘家若真能出一个将军,肯定忘不了永兴堡的乡亲们!” 刘金虎的防守方法,不敢说滴水不漏,可一个十五岁的少年,能有这样的军事头脑,已经很是难得了。 因此上,永兴堡的人们纷纷开口称赞,刘大头也很是得意,不过在得意之余,没忘了看看白沙堡的队伍,又是如何安排战术的! 结果一看之下,笑的更加厉害了! 白沙的队伍,别说安排战术了,就连基本队形都没有,几十个孩子乱哄哄的聚在一起,有的叽叽喳喳,有的来回乱跑,毫无纪律可言! 再看那个领队的小白脸,两眼望天,不言不语,一副天然呆的模样,好像已经放弃了! 这样的队伍要是能赢,自己的‘刘’字倒着写! 第138章 获得胜利! “咚!--咚!咚!” “冲啊!” 隆隆的战鼓声中,比赛正式开始了,在薛羽的带领下,白沙堡的孩子们扛着云梯、挥舞刀枪,一窝蜂似的冲了过去! 一部分人架上云梯,奋力向土墙上攀爬,另一部分人冲击门洞,想要从这里攻入古堡中,夺取红旗! 永兴堡一方早有准备,死死的守住门洞,一步也不退让,土墙上更有刘金虎亲自防守,调动人手,沉着应战! “冲呀!” “老大,冲不进去啊!” “老大,咱们的梯子被抢走了!” 白沙堡的孩子们连着冲了几次,都被对方打回来了,眼看门洞久攻不下,又转而进攻缺口,结果同样碰了壁,根本就冲不进去,就连攻城用的云梯,也被对方给夺走了。 “白沙堡—二号,阵亡,退出比赛!” “白沙堡—十三号,阵亡,退出比赛!” “永兴堡—七号,轻伤,可以继续比赛!” …… 八名老兵负责监督,凡是被判定阵亡的人,就要退出比赛,倒在地上装死了,若有违规,同样判负! 很快的,白沙堡一方近半数人退出了比赛,余者也大都负了伤,而永兴堡一方的损失却是微乎其微,战局几乎已经明朗了。 “好疼啊,我不打了,呜呜!” “我也不打了,咱们赢不了得!” …… “不许逃跑,回来!” 激烈的打斗中,一名白沙堡的孩子肩膀上挨了一下子,痛的眼泪汪汪,而后扔下武器,转身逃跑了。 其他孩子见状,也纷纷的跟着逃跑,薛羽喝止不住,被裹挟着一起退了下来,进攻彻底失败了! “哈哈,一群乌合之众,也敢跟我对阵,今天让你们知道虎爷的厉害,冲出去呀,生擒薛羽!” 眼见白沙堡一方全线溃退,刘金虎高兴的直拍大腿,不过仅仅打败对方,还不足以彰显自己的本领,必须全歼对方,再把薛羽生擒活捉,才能一雪耻辱! 因此上,刘金虎带领着众人,呐喊着冲出了古堡,就连负责护旗的四个人也冲了出来,反正对方已经逃跑了,留下人也没啥用处! “快跑啊!” “追呀,一个都别放过!” 就这样,薛羽带着人狂跑,刘金虎带着人猛追,大呼小叫,很是热闹,颇有一点狗撵兔子的感觉! 大约跑出去百余丈,前者们停了下来,似乎准备认输了,后者则立刻追上,并形成了一个包围圈! “哈哈,薛羽,你插翅难逃了,乖乖的投降吧,再叫我一声老大,我可以原谅你之前对我不敬的事,否则的话,今天要你的好看!” “呵呵,投降肯定是要投降的,不过不是我,而是你!” “你这话什么意思?” “傻小子,回头看看就明白了!” 刘金虎回头观看,惊讶的发现有一道身影,快速冲上了古堡城头,拔下了上面的红旗,还用力摇晃几下! 这个人自己也认识,正是狗剩子,他不是阵亡了吗? “作弊,你们白沙堡的人作弊,他明明阵亡出局了,怎么能去拔旗呢?” 拔掉旗帜,就意味着防守一方输了,刘金虎当然不服气了,大喊大叫了起来,可那些充当裁判的老兵却是一言不发! 老兵们看的清楚,刚才的混战之中,狗剩子并没有阵亡,而是趁着没人注意,躺在地上装死! 当时局势混乱,加之他的身材瘦小,装死的技术又高超,成功的瞒过了永兴堡一方人的眼睛! 等到刘金虎自以为获胜,带领全部人手出堡追击之时,狗剩子一跃而起,以最快的速度冲进了古堡,毫不费力的拔下了红旗! “老大,咱们赢了,哈哈!” 狗剩子扛着红旗跑了过来,还故意到刘金虎面前转了个圈,示意自己身上一个白点、一个白印也没有。 这下永兴堡一方,啥话也没的说了,真的输了! 兵不厌诈! 调虎离山! “薛羽,你……你……你太阴险了,气死我了!” 明明占据绝对上风,却突然的一败涂地了,如此巨大反差,气的刘金虎暴跳如雷,同时也想起了,爷爷跟自己讲过多次的,韩信背水列阵的故事! 楚汉相争之时,韩信率领数万新招募的士兵,向东越过太行山,去攻打赵国,并与二十万精锐赵军,对阵于井陉口! 敌强我弱,守易攻难,硬拼是绝对不行的,于是韩信故意装作不懂兵法,在河边背水列阵,让自己处于无路可退的窘境,并诈败引诱赵军出营追击! 待二十万赵兵倾巢而出,大营空虚之际,二千伏兵一拥而入,拔掉了赵兵的旗帜,换上了汉军的红旗,鏖战中的赵兵见大营失守,顿时军心大乱,韩信趁机发起反攻,将二十万赵军杀得大败,斩其统帅陈余,生擒赵王歇。 这个故事,爷爷讲过无数次,自己也听过无数次,可惜自己没有学会! 这个故事,薛羽肯定也听过,而他会活学活用! …… “赢了,我们白沙堡赢了,哈哈!” “小子们,好样的!” 原以为必败的比赛,竟然打赢了,白沙堡的人们呆愣片刻,爆发出震耳的欢呼声,敲锣打鼓,热烈庆祝,打败了永兴堡,不止是出了一口多年的怨气,更重要的是,可以占有这里八成土地的使用权! 有了土地,就有粮食,到了今年冬天,大家不会再饿肚子了,这比什么都让人高兴啊! 反观永兴堡的人们,一个个垂头丧气,如丧考妣,没有了土地,就意味着缺粮、饥饿、死人! 可输了就是输了,在榆林这个地方,民风彪悍而纯朴,讲究的是一口吐沫一个钉,纵然是活活饿死,也不会言而无信的! 可今天这个输法,真是不甘心啊! “我不服,你们使诈赢的比赛,不算是英雄好汉,有本事的,咱们刀对刀、枪对枪的打上一场!” 果不其然,刘金虎第一个跳了出来,表示不服气! 其他人虽不说话,目光中却是一个意思。 “刘金虎,你不服是吗,那咱们就再比一场!” “姓薛的,此言当真?”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不过话要说在前头,再比上一场,你又输了怎么说?” “好,你要是正大光明的打赢了,我就跪地叩头,拜你做老大,一辈子的老大,不仅是我,我们永兴堡的三十名队员,全都认你做老大,以后听从你的吩咐!” “好!” 谁也没有想到,薛羽竟提议再比一场,这不是把倒手的胜利,又放弃掉了吗? 白沙堡的人们急了,有的要上前阻止,却被百户爷爷、鞑子爷爷给拦住了,一段时间相处下来,他们对薛羽也比较了解了,这是一个胆大包天,又心细如发的孩子,做起事来滴水不漏,既然他提出再比一次,肯定有其用意的! 再说了,他们亲眼看过孩子们操练,对于他们的格斗能力,还是很有信心的! 就这样,第二场比赛开始了。 不再是攻防战,而是在一块平地上,双方正大光明的对阵,靠实力决胜负! “弟兄们,把所有力气都拿出来,给咱们永兴堡争一口气!” “虎哥,放心吧,这次要是打不赢,我把姓氏倒过来写!” “王小二,少废话,一会儿跟着我猛攻过去,生擒薛羽!” …… 在刘金虎的指挥下,永兴堡的孩子们,摆出一个‘矢’形阵,完全是进攻架势,并叫喊着鼓舞士气! 上一场输了,人人皆有怨气,这次必然竭尽全力! 另一边,薛羽也布阵了,自己站在中间,孩子们紧紧的聚拢四周,左手持盾牌,右手持兵器,围成了一个圆圈,标准的‘刺猬阵!’ 刺猬,没有什么攻击力,却极善于防守,只要缩成了一团,就是山中猛虎也奈何不了它! “咚!--咚!咚!” “冲呀!” 比赛开始了,为了给孙子助威,刘大头亲自擂鼓,永兴堡的人们也是摇旗呐喊,声震四方! 再看刘金虎,带领孩子们发起了进攻,一个个嗷嗷叫着,真像下山的小老虎一般,可惜他们遇到的,是无处下口的刺猬阵! 刀砍、枪刺、撞击……各种办法都用尽了,依旧无法冲进去,稍不留神还会挨上一下子! “虎哥,攻不进去啊!” “虎哥,我受伤了!” “虎哥,我出局了!” …… 古语有云:夫战;勇气也,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永兴堡的孩子们,已经发起了三次进攻,依旧无法攻破刺猬阵,斗志衰退、体力下降不说,还被淘汰出局了七八个人! 更重要的是,久攻不下,人心浮动,原本还算整齐的阵型,也变的松散起来,有的孩子甚至不听指挥了,胡乱的攻打着。 眼看时机成熟,薛羽下达了反攻的命令:“变阵,进攻!” “是!--冲啊!” 白沙堡的孩子们,早就憋足了力气,呐喊着发起了反攻,立刻把永兴堡的队伍推了回去,不过嘛,他们可不是乱打一气,而是三五个人一组,彼此配合着,与对方进行搏斗! 期间有人被冲散了,也会在第一时间,向距离自己最近的小组靠拢,加入其中,组队对敌,把集体的力量代替到了极致! 反观永兴堡的孩子们,单打独斗的能力的确很强,可惜不懂如何配合,很快就被各个击破了! …… 一顿饭的时间之后,第二次比赛也结束了,包括刘金虎在内,永兴堡一方全军覆灭! 而白沙堡一方,无人负伤、无人阵亡、无人出局,获得了绝对胜利! 更加重要的是,自始至终,薛羽都没有出手,只是站在队伍中指挥而已,什么叫做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这就是最好的解释了。 第139章 风力水车! 第一场,输于阴谋诡计,可以不服气! 第二场,刀对刀、枪对枪的对决,又打输了,就不得不服气了! 永兴堡的人们互相看看,无奈的接受了失败的现实,谋略、武艺、训练……皆不如人,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至于刘金虎,虽然败的很不甘心,却也是个守承诺的人,真的带领伙伴们向薛羽下跪行礼了。 “老大在上,请受小弟们一拜,从此以后,老大但有吩咐,小弟们赴汤蹈火,在所不辞,若违此誓,天诛地灭!” “诸位,请起来吧,胜败乃兵家常事,不必太过于挂怀了,百折不挠、愈挫愈勇,才是男子汉该有的胸襟!” 作为胜利者,薛羽并没有骄傲,而是搀扶起刘金虎等人,好好的安慰了一番。 消灭敌人的最好方式,莫过于化敌为友了。 至此,比赛正式结束了,作为胜利者的白沙堡,自然是人人兴高采烈了,准备回去好好庆祝一番! 作为失败者的永兴堡,则是人人垂头丧气,在刘家祖孙的带领下,准备回去好好反思一下,如何发奋图强,来年再报仇雪恨! 那知没走出几步,却被薛羽给拦住了道路! “刘百户请留步,晚辈有一个问题,想向您请教一下!” “娃娃,你想问什么?” “晚辈想问的是,在窟野河两岸有大片土地,你们为何不去耕种,反而和白沙堡争夺这一小片洼地呢?” “哼,娃娃,你是在羞辱老夫吗,窟野河的水位低,根本无法灌溉两岸土地,这是人尽皆知的事情,你又何必多问呢?” “水位低,不能建造水车灌溉吗?” “建水车,说的容易,根本行不通!” 刘百户很生气,认为薛羽是明知故问,意在羞辱自己! 其实‘建造水车,引水灌溉’的事情,白沙堡和永兴堡的先人们,不是没有想过,也不是没尝试过,可惜没有成功。 因为窟野河的水位太低了,两边河岸又太高了,如果用小型的龙骨水车,是很难将河水引上来的,即便是引上来了,水流量也非常小,不足以灌溉大量田地。 要想灌溉大量田地,必须用黄河大水车,可是黄河大水车属于精密农具,需要请专门的工匠制造,而且造价非常之高,一架就要几百两银子呢! 白沙堡、永兴堡都穷的叮当响,就算军户们砸锅卖铁,也凑不出这么多银子啊! 更郁闷的是,就算造出了黄河大水车,也没法在窟野河中使用! 黄河大水车体型巨大,人力、畜力根本推不动,只能架在水流湍急之处,靠着强劲的水流推动叶片,才能把河水引上岸! 可这一段的窟野河,河面宽、水流缓,一个湍急的地方也没有,就算架上了水车,也没法让它转起来啊! 因此上,白沙堡、永兴堡的军户们,只能在这一片低洼处耕种,才能勉强的引水灌溉,而为了争夺这块洼地,双方多年来争斗不断、宛若仇雠一般! 可随着毛乌素沙漠扩张,每年都有大量的沙子吹过来,这片洼地也在年年升高,只怕再过二三十年,也会变成一块高地的。 那个时候,就真的是死路一条了! “要想灌溉田地,必须用大水车,水车体型大了,河水又推不动,我当是多大的事呢,竟然难住了这么多人,还难了这么多年,这是可笑,哈哈! 我有一个办法,不费人力、也不费畜力,却能让大水车飞快的转动起来,刘百户以为如何啊?” “娃娃,休要口出狂言,多少年都没人能解决的事情,你又能有什么办法?” “哈哈,是不是狂言,稍后就知道了,胡大锤,出来吧!” “来啦!” 胡大锤一直待在人群中,听到薛羽的召唤,立刻带着几名同伙走了出来,还抬着一口箱子! 只见他们打开箱子,取出好多零件,飞快组装了起来,原来是一架黄河大水车的模型,虽然体型缩小了无数倍,该有的零件却一个不少,正是由薛羽画的图纸,胡大锤等人打造的。 换而言之,只要有足够的材料,他们就能造出真正的大水车! 问题是,就算造出了水车,又如何让它转动起来呢? 水流是推不动的,人力、畜力也不管用,难道请神灵帮忙吗? 白沙堡、永兴堡的人都围拢了上来,欣赏水车模型的同时,思考着这个多年来无人能解的问题? 接下来的一幕,让人们彻底目瞪口呆了。 只见胡大锤又取出一些零件,飞快组装起来,这次是一架小风车! 风车不是新鲜东西,早在西周时期就出现了,据说是姜子牙发明出来,先用竹条围成一个圆圈,代表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用十二根辅条、代表十二个月,另有二十四个头,代表二十四节气,再附上春、夏、秋、冬四道驱魔符! 做好之后,将风车插在木杆上,让其随风转动起来,就可以镇妖降魔、保佑一方平安了。 可惜的是,风车出现很多年了,世人只把它当成吉祥物,却从未想过,利用它干点别的什么? 另外吗,胡大锤组装的这架风车,比之传统风车更加精妙,风叶加长了许多,还添加了很多小零件。 最为关键的,风车、水车可以组装在一起,严丝合缝的! 接下来,又在旁边挖了一条沟,里面注满了水,用来代表一条河流! “西边的人闪开一点,让风吹过来啊!” “对,快点闪开,站一边去!” 西边的人瞬间闪开了,其他三个方向的人,却呼啦一下围了上来,全都瞪大了眼睛,盯着这套奇怪的模型。 有头脑聪明人,已经隐约猜到了什么,露出了既兴奋,又紧张的神色! “呼!--呼!” “转了,真的转了!” 一阵风吹过来,风车立刻转动起来,大小齿轮带动着,水车也跟着飞转,叶片则把水引了上来,很快把旁边一大片土地浇湿了。 一具小巧的模型,就能浇这么一大片地方了! 如果把它变大几百倍,又该浇多少土地啊? 如果在窟野河上,架起十几座大风车,用之来带动水车,那又是怎样一番情景呢? 大片沙地,化成了千倾良田,麦花一眼望不到尽头,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再也不会挨饿了。 不挨饿,多美的梦啊,如今就要梦想成真了! “呼呼!--噗通,噗通!” 没有喊叫,也没有欢呼,人们全都呆愣住了,只剩下沉重的呼吸声! 还有人过于兴奋,直接晕倒在了地上,一个接着一个的,纵然是晕过去了,嘴边也都挂着笑容! “不用人力,也不用畜力,而是借用源源不断的风力,带动水车转起来,从而引水灌溉,这么简单的办法,为何千百年来就没人想到呢? 宋瘸子,有这般聪慧的少年在,你们白沙堡若不兴旺,那就真的没有天理了! 别的话不多说,老夫就一个请求,这种新型风力水车,能不能帮我们永兴堡也造几架,至于要多少酬劳,你可以随便的提!” …… “这个嘛?” 对于刘大头的请求,百户爷爷不禁迟疑起来,一则,这种新型风力水车太珍贵了,说是无价之宝也不为过,与其他人分享,实在有点舍不得! 二则,为了争夺土地,两堡之间积怨甚深,普天之下,又岂有把宝贝送给仇人的道理呢? 正当百户爷爷,想出言拒绝之时,薛羽却抢先发言了。 “没问题,只要你们把材料准备好,需要多少架水车,我来帮你们建造!” “此言当真?” “君无……咳咳,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那报酬怎么算?” “一文钱也不要,建造水车的时候,管我们几顿好酒、好肉就行了,这不算过分吧?” “不过分,一点也不过分,要是不让你们吃好喝好了,老夫就把厨子的腿打断!” …… 谁也没有想到,如此珍贵的风力水车,薛羽直接送了出去,而且不收任何报酬,如此气魄,令人惊叹! 刘百户呆愣片刻,认真整理衣冠之后,向着薛羽躬身行礼,又对着百户爷爷行了一礼,待直起身体时,两只老眼已经湿润了…… 永兴堡其他人也是如此,纷纷抱拳行礼,还说了很多感谢的话。 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这是祖宗留下的规矩,白沙堡的人也纷纷抱拳回礼。 而在互相礼敬之间,双方多年来的积怨,瞬间化解了大半,而且随着时间推移,怨气会越来越少,最终化为一片祥和之气。 剩下的事就简单了,双方商议之后,各自返回堡中,筹措材料,打造水车,为春耕灌溉做准备! ………… 回永兴堡的路上,刘百户感慨万千,并拉着孙子的手,语重心长的交待着: “虎子!” “爷爷!” “今天输了比赛,是你的不幸,可认下这样一位老大,却是你这辈子的大幸,以后多跟他亲近吧,跟着他,前途无量!” “是,爷爷!” 第140章 我要去种地!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 回归白沙堡的路上,男女老幼们兴高采烈、引颈高歌,唱的正是大名鼎鼎的《秦风-无衣》! 春秋时期,诸侯混战,吴国进攻楚国,楚国大败、都城失守,于是派大臣申包胥前往秦国求救,秦哀公举棋不定,迟迟不肯发兵救楚。 申包胥‘立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一连哭了七天七夜,秦哀公深受感动,答应出兵救援楚国,并作《无衣》诗一首相赠! 从此以后,《无衣》就成为了秦人的战歌之一! 榆林,古称上郡,属于老秦人的领土,虽然大秦帝国灭亡一千多年了,可秦人的尚武精神却遗留了下来,生活在这里的人们,纵然是目不识丁者,也能唱上几句《秦风-无衣》! 出征时唱,伤心时唱,高兴的时候更要唱! 赢了比赛、分了土地,又有了风力水车,美好的日子就要来到了,人们没有理由不高兴啊,自然要大唱特唱了! 而在众人之中,最高兴的莫过于宋百户,老脸上满是笑容,花白的胡须一翘一翘的,不过在高兴之余,心中还有一些疑惑,是关于薛羽的。 首先,薛羽既然有风力水车模型,为什么不早点拿出来呢,那样的话,今天就不用比赛了。 其次,这么宝贵的风力水车,为何要与永兴堡共享呢,自己闷头发大财不是更好吗? 两个疑问,实在想不明白,又不好意思去问薛羽,只好问另一位智者--吕公公! “宋瘸子啊,亏你也是年近花甲之人了,怎么还没有一个娃娃活的明白、想的深远呢? 这个娃娃如此行事,其实有两个目的: 第一,为了争夺那片洼地,永兴堡、白沙堡争斗多年,人家人多势众,咱们势单力薄,故而总是受到欺负,大家胸中都憋着一股怨气! 因此上,今天必须比赛一场,不仅要比,还要大获全胜,如此才能证明白沙堡的实力,进而振奋人心,你看看这些人,是不是个个精神抖擞、扬眉吐气啊? 而且有了这场胜利,他永兴堡从此以后,再也不敢轻视白沙堡分毫了。 第二,水车造好之后,要矗立在窟野河边上,距离永兴堡非常之近,肯定会被那里的人看到! 看到之后,他们就该偷学、仿造了,这是阻止不了得! 既然阻止不了,不如索性大方一些,直接帮着他们造水车,既体现了咱们白沙堡的气度,又结下一份莫大人情! 两堡相距数十里,乃是唇齿相依的关系,你看着吧,有了今天这份大人情,以后白沙堡若是有难了,永兴堡的人肯定第一个前来救援! 十几岁的娃娃,把事情想的如此周全,杂家说他城府极深,真是一点错也没有!” …… 宋百户得到答案,满意的跟着大家一起高歌去了,至于薛羽,越看就越是满意! 城府深点没什么,只要是为了白沙堡谋划的,那就是好孩子,可惜自己没有孙女,否则招这样一个孙女婿,自己就是躺进棺材里也能笑醒过来! 另一边,吕公公也盯着薛羽的背影,目光中异彩流动,神色复杂之极! 就在刚才,薛羽与刘百户交谈之时,说了一句:‘君无戏言’,虽然很巧妙的遮掩过去了,可吕公公当时距离很近,听的一清二楚! 自古以来,小孩子玩当皇帝游戏的不少,比如大明开国太祖-朱元璋小时候,就经常召集一群放牛娃,在山坡上玩上朝的游戏,自己则坐在石头上当皇帝! 问题是,这种游戏,只有七八岁以下的、懵懂无知的小孩子们才玩! 稍微懂事一点之后,就再也不敢玩了,冒充皇帝、图谋不轨,这可是千刀万剐、诛灭九族的大罪啊! 薛羽已经十五岁了,非但不是小孩子,而且心智早熟、城府极深,他是不会玩那种游戏的! 既然不是玩游戏,那就是心有所思了! 君无戏言,好一个君无戏言,以前只知道你潜力非凡,日后必成大器,却万万没有想到,你还藏着这般心思呢? 吕公公是从宫里出来的,正经的见过大世面,眼界非一般人可比的,他看的很清楚,如今的大明朝廷,上有庸君、下有贪臣,外有强敌、内有民乱,国势犹如江河日下,早晚会有一场大乱的! 豪杰出于乱世,乱世引出枭雄! 这个有心机、有魄力、又有野心的少年人,日后必是乱世枭雄之一,就不知他能走到那一步? 张九四、陈九四,或者又一个朱重八? 既然知道这个小家伙,日后肯定会闹出乱子,自己又该做点什么呢? 按照道理说,自己身为臣子,应该效忠皇帝、效忠朝廷,为国家提前除了这个祸害才是! 可自己效忠大明朝廷,朝廷又是如何对自己的呢……颠倒黑白,逐出皇宫,发配边疆,自生自灭! 既然如此,自己又何必效忠呢? 不效忠,又该做点什么呢……太乱了! 一路之上,吕公公患得患失,却始终理不出思路来,回到白沙堡之后,一头扎进了住所中,就连晚饭都没出来吃! 之后的几天,也是这种浑浑噩噩的状态,时而咬牙切齿,时而长吁短叹,时而又仰天大笑,就像魔障了一样! (薛羽:天地良心啊,我就是电视剧看多了,一时口误而已,您老人家千万别多想啊!) …… 要想过上好日子,就得勤奋干活,春耕开始以后,白沙堡的三百多口人,上到九十九,下到刚会走,全都动员起来了。 一部分人进山砍伐,积攒木料,制作大型风力水车! 另一部分人,牵牛耕地,开垦荒田,开始播种粮食种子! 薛羽自然不能闲着了,在春耕开始之后,就拿着几根玉米种子,找到了百户爷爷等人! “啥,孩子,你要学种地,这不是胡闹吗? 你的这双手,以后是要提笔安天下,执刀定乾坤的,岂能去干农活呢? 至于种地的事,交给我们这些粗人就可以了,不就不要费心了。” 得知薛羽要求种地,百户爷爷以及其他老军户一个劲的摇头,有几个性子急的,气的直咳嗽! 自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儒家思想就成为了中国人的正统思想,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人,深入骨髓,铭刻肺腑! 而在儒家思想体系中,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至于种地,更是贱业! 比如孔老夫子,就公开鄙视过农业劳动! 薛羽天姿聪明,来到白沙堡以来,屡屡有惊人的表现,在百户爷爷等人看来,这娃娃以后是要干大事、做大官的。 让他种地,这不是暴殄天物吗? 至于种的玉米,更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这东西真的能种吗? 种出来能吃吗? 老军户们都抱以怀疑态度,认为还是种麦子、豆子更稳妥一些! 薛羽只好解释,自己种地得目的,并不是单纯的种地,而是要培育新的农作物,而且自己也不多种,只要半亩地就可以了。 如此费了大量唾沫,总算把种地的权力争取下来了,问题也随之出现了……薛羽不会种地! 这不奇怪,穿越之前,薛羽是个非农户,靠着上班挣工资过日子,名下根本就没有地,自然也就不会种地了! 穿越之后,成了一名流浪儿,还是没有地,也没有种地的机会! 不会种地咋办? 一个字:学! 薛羽找到几名老军户,虚心请教如何摆弄庄稼,结果全都遭到了拒绝! 老军户们不教也就罢了,还不断的劝说薛羽,早点放弃种地的打算,好好读书,练拳习武,才是他应该做的事情! 无奈之下,薛羽只好把孩子们聚集起来,从中挑选了八个农家出身的,以前帮助父母干过农活的孩子,扛着新打制的农具,浩浩荡荡的出发了! 就在窟野河东岸,选了一块荒凉的沙地,开始了自己的种玉米计划! 第141章 红石山中有金矿! 薛羽的实验田,选在了一个比较偏僻的位置,土地贫瘠,沙石很多,还是从未耕种过的生地。 如果是熟地,直接耕种就可以了,如今选了一块生地,就需要先行开荒了。 第一步:要用犁头把土地翻开,将石块捡出去,再将硬土块敲碎了,越碎越好,然后暴晒上几天,借助阳光把土壤中的虫卵杀死。 这个时代没有农耕机,耕地只能用牛,可白沙堡只有三头老黄牛,正在田间辛苦劳作着,为了自己这区区半亩实验田,薛羽也不好意思去借牛! 没有牛,只好用人了,靠着几把铲子,孩子们轮流动手,用了整整一天时间,总算把地给翻开了,大小土块全都砸个粉碎,还过了一遍筛子呢! 第二步,将土地弄平整了,修出整齐的垄沟,然后浇一次水。 在众人的努力下,第一架水车已经造好了,就矗立在窟野河边,借住强劲的风力,日夜不停转动着,将河水源源不断的引上来,因此浇地并不费事! 第三步:施肥,这个时代没有化肥,只能用农家肥,草木灰、或者人畜的粪便都可以! 白沙堡附近缺少植被,弄不到多少草木灰,人畜粪便也不足,因为太穷困了,吃的少,拉的也少! 好在春意盎然,窟野河已经解冻了,薛羽带领孩子们,挽起裤腿,下河捞泥,顺便摸一些鱼虾、泥鳅打打牙祭,干农活太辛苦了,不补充营养怎么行! 河泥中有大量的腐蚀质以及鱼粪,而鱼粪中氮、磷的含量要高于猪粪、牛粪,是一种不错的肥料。 施完肥之后,还要再翻一次地、再浇一次水,让肥料深入土壤中! 前后忙活了十几天,总算是把这半亩实验田搞定了,而薛羽也累瘦了好几斤,手上打了十几个血泡!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句古诗,薛羽算是深刻领悟了。 接下来,就是播种了! 离开河间府的时候,薛羽带了八根玉米,一直妥善保存着,纵然是最艰苦的时候,饿到挖草根、扒树皮了,也没有舍的吃它们! 如今拿出了七根,把种子剥下来,小心的种进了地里! 有人肯定问了,薛羽不是有八根玉米吗,为啥只拿出七根当种子,剩下一根做什么? 难道是嘴巴馋了,准备烤熟了吃吗? 放心吧,薛羽的确是饕餮之徒,可就算三天不吃饭,他也不会吃种粮的,留下一根玉米,其实另有深意! 要知道,玉米是南美洲的植物,漂洋过海的来到了中国,只是在江南地区少量种植,并没有普及开来! 从温暖、潮湿的南方,一下来到了寒冷、干燥的北方,这些玉米种子能否适应气候,又能否生根发芽、繁衍后代,薛羽并没有把握! 一旦种植计划失败了,玉米种子没有发芽,或者受别的天灾人祸影响,导致玉米地被毁了怎么办? 留下一根,就有重新来过的机会,不至于彻底鸡飞蛋打,这就是薛羽的小心思了。 万幸的是,种植计划进展顺利,过了大约十天左右,地里就钻出了整齐的玉米幼苗,生机勃勃,长势良好! 说明玉米,很适应这里的土壤! 这让薛羽松了一口气,玉米苗茁壮成长,秋天丰收就有望了,那个时候,惊人的产量一出来,再吃上一顿玉米面大餐,不用自己再多说什么,军户们就会争抢着种玉米了! 而后一传十,十传百,用不了多少年,榆林一带就会遍布玉米地了,增产无数粮食,救济饥民百姓! 如此,功德无量啊! …… 人生路,不可能一帆风顺,当你正洋洋得意之时,麻烦也就该找上门了。 这一天,薛羽带着几个孩子,正给玉米苗除草呢,狗剩子一溜烟的跑了过来,跑的上气不接下气,小脸上满是焦急之色! “老大,不好了,大事不好了!” “出什么事了?” “红石山中,又有人失踪了!” “什么,谁失踪了?” “永兴堡的人,两个!” 白沙堡的人进红石山砍伐、采集的事情,已经慢慢的传开了,永兴堡的人知道以后,为了制造水车,也派队伍进山伐树去了。 一连去了好几次,都是平平安安的,第一架水车也随之建造好了。 可就在昨天,永兴堡的队伍进山伐树,却无缘无故失踪了两个人,而且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这下人们恐慌起来了,认为红石山里的妖精,又开始兴风作浪了,一时间谣言四起,人心惶惶! “哦,你睡醒了吗,那咱们就较量一下吧,看看谁才是这里的王者!” “走,回堡!” …… 白沙堡-一座破旧的高大房屋中! 百户爷爷居中而坐,鞑子爷爷在右,吕公公在左,另有二十多名老军户,依次列坐两旁,人人神色凝重,眉头拧成了大疙瘩! 白沙堡有个老规矩,当有大事需要决断之时,都要召开集体会议,集思广益,群策群力! 这种会议,只有德高望重的老者才能参与,年轻人、女人、孩子是没有资格列席的! 不过吗,这次有一个例外:薛羽! 凭着聪明的头脑,以及多次的杰出表现,他也获得了参与会议的资格,就坐在百户爷爷身边! “大家应该都知道了,永兴堡的队伍进山伐木,结果无缘无故的失踪了两个人,至今一点线索也没有,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由此可见,我们之前太过乐观了,妖孽并没有离去,依旧潜伏在红石山中,失踪的两个人,十之八九被它给卷走了! 为了大家的性命着想,我准备再下封山令,从此以后,谁也不准进山伐木、采集了,以免悲剧再次发生。 至于木柴的问题,咱们可以派出人手,到远一点的地方砍伐,虽然这样麻烦了一些,却胜在安全啊! 现在表决一下吧,同意封山的举手!” …… 封山是百户爷爷提议的,自然第一个举手了! 鞑子爷爷第二个! 吕公公略加沉思,也举起了手! 其他老军户依次举手,全都同意封山,只有一个人端坐不动--薛羽! “孩子,你反对封山?” “是的,百户爷爷,红石山绝不能封,相反的,咱们还要想办法除掉妖孽,把红石山牢牢控制在手中!” “哦,你反对封山的理由呢?” “这就是理由!” 说话间,薛羽从怀中掏出一块暗红色的石头,大约有拳头大小,放在了众人面前! “朱砂石!” 有眼力好的老军户,立刻认出来了! 朱砂石是一种矿物质,其粉末呈红色,可以做颜料,也可以入药:治惊痈,解胎毒痘毒,驱邪疟! “这块朱砂石,是第一次进山砍伐的时候,无意间在山坡上捡到的,周围还有很多!” “哦,你的意思是说,山中有朱砂矿?” 白沙堡的军户们,祖祖辈辈生活在这里,却从来都不知道,山中还有朱砂矿! 朱砂矿石用途广泛,如果将之开采出来,绝对是一笔不菲的收入,比之做小生意强的太多了! 可是山中有妖孽啊,值不值得冒这个险呢? “山中的确有朱砂矿,不过为了这么一点利润,还不值得让大家去冒险,我之所以反对封山,是因为山中还有一种东西,而且数量巨大!” “还有东西,是什么?” “好东西!” 薛羽没有直接回答,而是附在百户爷爷耳边,小声嘀咕了一阵! “什么,孩子,你说的是真的?” “千真万确!” “天啊,我的老天爷啊!” 百户爷爷双目圆睁,露出了震惊、狂喜之色,身体激动的直颤抖,从腰间拿出了旱烟袋,想要抽上几口,镇定一下,可一连尝试了多次,也没把火点燃! 其他人大惑不解,不知薛羽说了什么,能把百户大人激动成这个样子? 还是薛羽接过火镰,帮着点燃了旱烟,百户爷爷猛抽了几大口,这才逐渐的镇定下来,而后靠近鞑子爷爷耳边,小声嘀咕了几句,后者也露出震惊之色,又转身告诉下一个老军户…… 很快的,老军户们都知道了答案,也都惊呆住了,有几个心理承受能力差的,咯咯的叫了几声,直接翻着白眼晕过去了! 薛羽连忙跑过去,帮着摩擦前胸、拍打后者,生怕这几位一口气上不来,直接去西天世界报道了! 人,穷苦死了没什么,要是高兴死了,那就太冤了! 薛羽到底说了什么,让一群老军户兴奋成这个样子呢? 很简单,古书中的一段话: 上有慈石者,下有铜金。 上有陵石者,下有铅锡赤铜。 上有赭者,下有铁。 …… 上有丹沙者,下有黄金。 丹砂,就是朱砂石,其本身价值并不算太高,可它却是黄金的重要伴生矿之一! 进过多次观察,薛羽已经确定了,红石山脉中藏有金矿,而且规模不小! 第142章 再入红石山! 大明朝的九边十三镇当中,最穷困的当属榆林镇了! 榆林镇里最穷的是榆林卫,而榆林卫里最穷的就是镇羌所! 镇羌所周围十个堡垒,如果做一个民生排名的话,不好意思了,垫底的非白沙堡莫属了! 白沙堡不是一般的穷,而是非常的穷,别的地方还能穷的掉渣,白沙堡穷的连渣都没得可掉了。 现在告诉这些穷军户们,眼前就有一座金矿,其震惊、欢喜程度可想而知,就像一只饿了七八天的老鼠,突然掉进了米缸里似的。 “呜呜……老天爷保佑,咱们白沙堡好事连连,这下要彻底翻身了!” “豁出去了,别说山里有妖怪,就算是十方鬼王汇聚于此,咱们也要闯一闯,大不了一条穷命罢了!” “没错,与其穷死,不如拼一把,只要能让子孙们过上好日子,咱们这些老骨头不算什么!” 会议情况急转直下,老军户们一致要求进山,那怕冒着生命危险也在所不惜,就连一向谨慎的百户爷爷,在权衡利弊之后,也点头同意了,妖怪固然可怕,可是贫穷更加可怕。 如果真能把金矿开采出来,白沙堡的子子孙孙们,就能过上衣食无忧的好日子,为了这个目标,就算填进去几十条人命,那也是值得的! 进山的决心已定,接下来,就是挑选人手、组织队伍! 薛羽是必须参加的,进山的事情是他提出来的,如今事到临头了,岂能退缩不前,让别人去冒险呢? 再说了,也只有他才能在莽莽群山之中,找到金矿的具体位置。 薛羽又挑选了无言、猴子、百花蛇一起进山,这几个伙伴或是武艺高强,或是猎户子弟出身,对山林极为熟悉,追踪野兽也很有一套! 百户爷爷也想进山,可是他的腿脚不利索,砍伐树木、采集山货还勉强可以,翻山越岭的寻找金矿就不行了。 吕公公是个文人,手无缚鸡之力,也没法进山的。 只好由鞑子爷爷出面了,又从白沙堡的军户当中,挑选了十名武艺不俗,上过阵、见过血的老兵一起随行! 另外吗,百户爷爷的孙子-狗剩子,牵着两条大黄犬,也跟随队伍一起进山。 这两条犬健壮、机灵、嗅觉灵敏,可以帮助队伍探路,就算遇到了猛兽,它们也能缠斗一番,掩护其他人撤退! …… 万历四十八年-三月初八日,天气晴朗、无风,可见度极好,经过一番准备之后,白沙堡的队伍出发了,很快进入红石山中…… “谷谷!--谷谷!” “啾啾!--啾啾!” 大地回春,万物复苏,山中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山坡上青草遍布、野花盛开,一阵清风吹过来,香气沁人肺腑! 树林中,小松鼠在树枝上来回跳跃,四处寻找食物,各种鸟类来回飞舞,忙着搭建新的巢穴,鸣叫声此起彼伏! 白沙堡的队伍,就在山岭中来回穿梭,认真的搜索着! 无言和尚有金钟罩的硬功夫,故而走在了最前面,右手紧握伏魔棍,左手扣住了两枚飞蝗石,其状扁圆,核桃大小,若以精湛内力掷出去,其威力不亚于流星锤,而且三十丈之内,百发百中! 鞑子爷爷走在第二位,腰间挂着一柄弯刀,手中执一张巨型角弓,是以上等的牛角、牛背筋、羊肠线、白桦木为原材料,用了几十道工序制成的硬弓,力开三百斤整。 看着其貌不扬的,可是威力相当厉害,一箭射出去,百步之内,可以洞穿两层重甲! 至于鞑子爷爷的箭术嘛,从来没见他施展过,但只要想想他的出身,也就不用怀疑什么了,蒙古骑射,天下第一! 十名老兵紧随其后,身穿破旧的甲胄,手中都拿着兵器,呈雁翅形排开,把几个少年人保护在中间,当然了,重点保护对象是薛羽! 入山之前,百户爷爷私下交待过,如果遇到了危险,别人可以不管(包括自己的孙子),但是一定把薛羽保护好,他可是白沙堡未来的希望! 老兵们也都拍着胸脯保证了,就算人都拼光了,也要保证薛羽毫发无损! “叮叮!--叮叮!” 别人都是全副武装,只有薛羽拿个小锤子,时而蹲在地上,敲打山中的岩石,采集一些标本,时而又爬到高处,观察山形地势! 红石山中有金矿不假,可是金矿脉藏于深山之中,以这个时代的技术条件,想要开采出来可不是一件容易事! 必须先根据地形,摸清金矿的分布状况,而后挑选一个最浅的埋藏点,找到金苗,顺藤摸瓜,才能把金矿石开采出来! 之后再对金矿石进行提炼,才能得到梦寐以求的金子,过程不是一般的繁琐,难度也不是一般的大! 幸好薛羽经验丰富,且有一双锐利的眼睛,一番勘探之下,大致摸清了金矿的分布情况,至于最浅的埋藏点,还需要再找一找才行! 就这样,队伍转来转去的,很快来到了一座山峰下! …… “大家小心,前面就是龙首峰了!” “明白!” 红石山脉东西绵延数十里,有大小山峰七十余座,其中以龙首峰最高了,大约有三百余丈,山势陡峭,危峰兀立,其状犹如一颗仰天长啸的龙首,故而得名! 龙首峰上,生长着大量的赤松树,这种树木高大挺拔,质地坚硬,纹理也非常漂亮,是建筑房屋、打制家具的上等材料! 之前永兴堡的队伍,就是在这里砍伐树木的时候,突然失踪了两个人! 换而言之,山里真有什么妖怪,这里就是它的活动区域,甚至是它的巢穴,如非必要的话,最好不要踏入其中。 可是薛羽观察发现,这里就是金脉最密集的地方,要想找到金苗,非得上山不可! 没办法,一行人只好提高了警惕,小心翼翼的进了龙首峰,认真观察周围的情况,发现这座山峰果然有点邪门。 山峰上植被茂密,参天古树比比皆是,还有一条溪水流淌而下,水质非常清澈,按理来说,这样优雅的自然环境,应该是鸟兽栖息的乐园才是! 可是一行人转了几圈,连一只野兽也没见到,树林中也很少见到鸟窝,偶尔发现了一个,也是废弃多年的旧巢了,整座山峰显得死气沉沉的,且给人一种阴森的感觉! “看,地上有东西!” 行走之间,众人发现了斧子、锯子、绳子等工具,胡乱的扔在地上,不远处还有几株断树,茬口还是湿润的呢,说明刚砍伐不久! 很显然,这几株赤松树是永兴堡的人砍倒的,而他们就是在这里,遇到了突然袭击,是什么东西下的手,却不得而知! 不过作为案发现场,多少会留下一点线索的。 “猴子,查看一下!” “是,老大!” 猴子是猎户子弟,自幼在大山中行走,翻山越岭,如履平地,而且还有一手绝活,就是能根据人,或者野兽留下的痕迹进行追踪! 甚至能凭着脚印,就判断出有多少人,是什么样的人,或者是什么野兽,体型大小如何! 只见他蹲在地上,认真查看着,很快就有了发现! “老大,永兴堡一共来了十五个人,都是青壮男子,其中有两个人的脚印突然消失不见了,至于其他的人,向着东南方向逃跑了,跑的很是惊慌失措,有人还栽了跟头呢!” “哦,周围有猛兽的脚印吗?” “这里没来过大型猛兽,只来过几只野兔,还有一头半大的野猪,而后也突然消失不见了!” 猴子追寻着足迹,来到了一株赤松树下,起码有三人合抱粗,八九丈高,枝繁叶茂,郁郁葱葱,把太阳光都给遮挡住了。 那两个人和小野猪的足迹,追到这里就不见了,周围没有任何痕迹,仿佛凭空消失了一般! 难道说,真有妖怪把他们卷走了? “汪汪!--汪汪!” 与此同时,两只大黄犬跑了过来,围着大松树转了几圈,又用鼻子闻了闻,浑身的犬毛瞬间炸了起来,夹着尾巴跑回了狗剩子身边,并发出一种畏惧的叫声! 这两只黄犬,体型高大,性格勇猛,且有尖牙利爪,就算遇到了野狼、野猪这样的猛兽,也敢上前与之搏斗一番的! 树上究竟有什么东西,能把它们吓成这个样子? 众人纷纷后退,握紧了手中兵器,鞑子爷爷弯弓搭箭,对准了上面的树冠,薛羽也拔出了火枪,随时准备射击! 可是树冠太高了,距离地面起码两丈多,加之枝繁叶茂,遮挡阳光,上面是什么情况,难以看的清楚! “嗖!--啪嗒!” 无言仍出一枚飞蝗石,砸中了上方树枝,发出清脆的响声,可除了震落几枚松果,没有任何反应! 又扔出一枚,还是没有反应! “老大,我上去看一看吧!” “嗯,多加小心!” 猴子是攀爬高手,手脚并用之下,很快就爬到了大松树上,认真搜索了起来! “老大,有情况!” “发现什么了?” “你还是上来看一看吧!” “好!” 很快的,树上传来了猴子的叫声,声音还微微有点颤抖,像是发现了什么恐怖的东西! 薛羽不敢怠慢了,急忙攀爬上去,只见猴子骑在一根树杈上,神色极为凝重,而在他旁边的主树干上,垮掉了好大一片树皮。 奇怪的是,垮掉的树皮呈带状,盘旋着上升,约莫有好几丈的长度! 这是……蟒纹! 第143章 狗头金! 蛇类没有四肢,靠着扭曲身体向前游走,而在游走过程中,会在草木、沙土上留下一些痕迹,小的称为‘蛇道’,大的叫做‘蟒纹!’ 红石山中草木丰茂,阴暗潮湿的地方又多,肯定生活着大量蛇类,在树木上发现了蟒纹,本不是什么稀奇事! 问题是,这道蟒纹也太大了,最粗的地方犹如一个成年男子的躯干,长度也超过了三丈,这是多大的蟒蛇啊? 个头大点也没什么,穿越之前,薛羽去过动物园的蛇馆,里面有各种大型蟒蛇,还有体长超过了十米、重达五六百斤的亚马逊森蚺呢! 关键是这株赤松树,大约有三人合抱粗细,历经几百年的风吹雨打,老树皮坚硬至极,就是用锯子锯、斧子砍,也要费很大的力气才能破开! 可那条蟒蛇,只是在上面缠绕了一下,就弄出了深深的蟒纹,试想一下,它该有多大力气,以及多么坚硬的蟒皮呢? 这样的蟒蛇,来历绝对不平凡,莫非是洪荒异种? 不过嘛,通过这几道蟒纹,倒是可以把事情的原委,基本上推测出来了。 几天之前,蟒蛇就是躲在这株大树上,偷袭了永兴堡的砍伐队伍,而以它巨大的体型,吞噬两个人并不费事,甚至可以做到无声无息! 而忙着砍树的人们,最多注意一下四周,却万万想不到,危险来自于头顶上,加之大树参天、枝叶茂盛,给蟒蛇提供了很好的掩护! 吃饱之后,蟒蛇就通过树枝,从一株大树上,游走到另一株大树上,最后不知躲到那里消化食物去了。 由此推断,以前消失的人和牲畜,也都是被这条大蟒蛇吞噬了,故而一点痕迹也没有留下,军户们不明真相,还以为山中出了吃人不吐骨头的妖怪呢,故而惊恐了几十年之久! “薛小兄弟,树上究竟什么情况?” “是蟒蛇吞人,咱们这次遇到麻烦了!” 查看清楚之后,薛羽、猴子滑下了树,把看到的蟒纹,以及推测的事情经过,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 众人无不大吃一惊,纷纷的爬上树去查看,下来之后,都露出了复杂的神色! 困扰了二十多年的谜团,今天终于解开了,红石山中并没有妖精,而是一条巨大的蟒蛇在作怪,这不禁让人们心中的恐惧感大减! 可是旧的恐惧消去,新的恐惧又出现了! 这么厉害的一条蟒蛇,纵然没有修炼成精,只怕也差不多少了吧? 下一步,怎么办? 是继续上山搜索,找到大蟒蛇,与之决一死战,还是先退回去,慢慢的从长计议呢? 众人的目光都落在了薛羽身上,等着他来拿这个主意! “猴子,你是猎户子弟,熟悉山中情况,这蟒蛇吃饱之后,一般会待在什么地方?” “蟒蛇的吞噬本领惊人,一次可以吞下与自己体重相当,甚至超过自己体重的猎物,不过吃饱之后,蟒蛇就会躲回洞穴之中,慢慢的消化体内的食物,十天半个月都无需再进食了!” “哦,这条蟒蛇几天之前,吞噬了两个人和一头野猪,肯定吃的很饱了,也就是说近期之内,它不会外出活动了是吗?” “是的,蛇性慵懒,若非捕猎,一般不会离开洞穴的!” “既然如此,咱们先在山下休息一晚上,好好养精蓄锐,明天一早,上山寻找金脉!” …… 蟒蛇短期内不会出来捕猎了,也就是说,山上暂时是安全的,薛羽决定趁这个机会,先把金脉的准确位置探明了,再做进一步打算! 就这样,众人在山下扎营,埋锅造饭,好好休息。 第二天,一行人搜索了龙首峰东部,毫无收获,也没遇到危险! 第三天,又搜索了龙首峰北部,同样没遇到危险,却在乱石堆中捡到一样东西--蟒皮! 蟒蛇大都是黑色、或者灰色的,背上有黄褐色斑纹,可这张蟒皮却是金黄色的,背上是红色斑纹,看着就觉得诡异,而且相当之大。 不过蟒蛇皮的出现,也证明了之前的推测,基本都是正确的。 第四天,一行人开始搜索龙首峰南侧了。 与其他几侧相比,南侧的山势要缓和一些,山间还有一条小溪蜿蜒流淌,水质非常的清澈,流到低洼之处,就汇聚成大小不等的水潭,一个接着一个的,就像是一长串珍珠镶嵌在了山体上! “停止前进,大家休息一会儿!” “注意安全,谁也不许单独行动!” “知道了!” 搜索到中午时分,众人都有些疲惫了,于是坐在溪水旁休息,啃食带来的干粮,顺便饮水解渴! 休息的同时,薛羽观察起了周围的情况,龙首山上草木丰茂,数百年的参天古树比比皆是,这里有一条溪水,按理来说,草木应该更加茂盛才对! 事实恰好相反,附近连一株百年以上的大树也没有,只有一些常人大腿粗细的小树,而且病病歪歪的,树叶都泛着黄色,与郁郁葱葱的山峰形成了鲜明对比! 一般来说,树木的生产情况,由三个原因决定:阳光、水份、土壤! 这里阳光充足,水源不缺,树木却长的如此之差,那就只有一个原因了,土壤有问题,更准确的说,下面很可能有矿石层,而且埋藏的很浅! 树根无法深扎,吸收不到足够的养分,加之土壤中重金属含量超标,这才长的病病歪歪! 想到这里,薛羽目露惊喜之色,尝试着挖了几个坑,可惜还是没有收获。 我可爱的小金子,你到底藏在那里呢? 薛羽低头沉思着,如何才能找到金矿石,可是思考了好一会儿,主意没想出来,小腹却阵阵的发涨,原来是山泉水喝的太多了。 人有三急,必须找个地方解决一下! 可是山中危险,薛羽也不敢走出太远了,来到附近一个小土丘旁边,背对着众人,一手握着龙鳞匕首,另一只手解开了腰带,却没急着放水,而是左右张望了一下! 这是在迁移路上,留下的老毛病。 确定周围没有危险了,这才一边吹着口哨,一边开心的放着水! “嗯,最近烦心事多,身体上火了?” “不对!” 随着气运丹田,一股水线放了出来,被山间的清风一吹,正好飘洒在一块石头上,颜色微微有点泛黄! 开始以为自己上火了,可是薛羽随即反应过来,不是水渍发黄,而是石头发黄。 石头,又怎么会发黄呢? 除非,那不是石头! 薛羽连忙系好了腰带,捡起地上的石头……“咳咳,童子尿,味道有点冲!” 一手捏着鼻子,一手拿着石头,在溪水中涮了几下,终于露出了本来面目,大约有巴掌大小,表面上坑坑洼洼的,呈现出一种深黄色! 用手店了掂,小小一块石头竟有大半斤重,说明密度非常高! 确定无疑了,这就是一块金矿石,还是含金量极高的那种! 一般来说,金子和伴生矿、岩石、沙土混合在一起,埋藏在地表下面,需要挖掘、提炼之后,才能得到金块! 不过在大自然之中,也有一些天然形成的金块,按照大小,形状的不同,可分别称之为狗头金、马蹄金、或者牛头金! 四处挖掘了半天,也没有找到金矿石,没想到放了一次水,就把金矿石冲出来了,还是一块狗头金! 这运气,逆天了! “哈哈,找到了,我找到了,就是这里没有错!” “老大,你找到什么了?” “金矿石,最上等的金矿石!” 听到薛羽的笑声,众人都围拢过来了,见到狗头金之后,立刻跟着欢呼了起来,尤其是老军户们,一个个激动的热泪盈眶,甚至抱头痛哭起来。 他们真是穷怕了,也苦怕了! 只有无言和尚、鞑子爷爷还保持着镇定,前者是出家人,四大皆空,对这些世俗之物早就没了兴趣! 至于后者呢,以前十之八九见识过大世面,享受过大富贵,也只有这样的人,才能视金钱如粪土! 这位鞑子爷爷,来历不平凡啊! 接下来,就在薛羽放水的位置,众人用铁铲继续向下挖掘着,很快又挖出了一些小块的金矿石,个头没有之前的大,但是含金量一点也不逊色! 这下可以断定了,下面必然有一条金矿脉,而且埋藏的很浅,是可以露天开采的那一种! “好了,咱们下山,回去从长计议一下,如何除掉这条妖蟒,以及正式开采金矿的事情!” “好!” 第144章 计划屠蟒! 黄昏时分,一行人回到了白沙堡,百户爷爷、吕公公闻讯之后,立刻带着男女老少们出来迎接! “孩子,你没事吧,这几天可是担心死爷爷了!” “百户爷爷放心,我们都平安无事!” “平安就好,平安就好啊!” 双方见面之后,百户爷爷立刻拉住了薛羽,上下仔细检查了一遍,确定大小零件都完好无损,这才长出了一口气,关爱之情,溢于言表! 至于狗剩子,直接扔到了一边,不闻不问,弄的小家伙有点小小的吃醋,到底谁才是亲孙子啊? 接下来,薛羽把进山之后,发现蟒蛇、金矿的经过,都一五一十的告诉了百户爷爷、吕公公。 二人听完之后,着实吃惊不小,立刻召集一众老军户们,包括无言、猴子、白花蛇、胡铁匠等人,共同商议对策! …… 天色已经暗下来了,白沙堡内用不起蜡烛,只好点燃了一堆篝火,众人围坐在四周,一边享用着晚饭,一边商议事情! 狗头金,以及十几斤金矿石,就放在篝火旁边,在火光照耀下,不断闪烁着金光! 蟒蛇皮也在旁边,已经完全展开了,整整有三丈长,最宽之处接近三尺,比一个成年男子的腰还要粗几圈呢! 有常识的人都知道,蛇类每年都要褪几次皮,而且褪一次皮,身体就会长大一些! 这张蟒皮很是破旧了,应该是多年前褪下来的,那个时候,它就有三丈长了,这么多年过去,又该变的多么巨大呢? 想一想,就让人觉得毛骨悚然! 另外吗,在蟒蛇皮的脊背上,有一道明显的疤痕,应该是被利刃砍伤的,虽然过去多年了,疤痕依旧没有完全消失,可见当时砍的非常之深! “二十多年了,一直以为是妖精作怪,原来是蟒蛇吞人,它可把咱们白沙堡害苦了,整整三十七条人命啊,还有永兴堡那边,先后也折了二三十个人。” “等抓住了它,非得千刀万剐、挫骨扬灰不可,否则难消我等心头之恨!” “这么大一条蟒蛇,只怕不好抓啊?” …… 蟒蛇吞人的事情,老军户们已经都知道了,人人恨的咬牙切齿,有的还黯然落泪了,估计是有亲人丧命蟒口之中。 不过悲伤之后,又是无限的欢喜,金矿脉真的找到了,还是一个含金量极高的富矿,这要是开采出来,大家就有好日子过了。 问题是,金狂脉在龙首峰上,而蟒蛇的洞穴,十之八九也在龙首峰上,说不定,二者还相距非常之近呢! 换而言之,要想开采金矿,必须先除掉这条蟒蛇,否则有它潜伏在暗处,对采矿者的威胁太大了。 如何才能除掉它呢? 这可不是一般的蟒蛇,而是体长超过三丈,重有五六百斤,力大无比的妖蟒,加之潜伏在深山之中,神出鬼没,让人防不胜防啊! 接下来,众人交头接耳的议论起来,如何才能除掉这条妖蟒,硬拼不是办法,最好是以智力取胜。 还别说,一番谈论之下,还真想出两个办法: 一部分人认为,应该把红石山的事情,上报给千户所、卫指挥所,请求上面派一支精兵强将过来,最好携带一些重火器,进山围剿妖蟒! 妖蟒再是厉害,也抵挡不住一支军队,以及厉害的火器吧? 另一部分人认为,这件事不必借助外部力量,只要找个狂风大作的天气,白沙堡的人集体出动,把龙首峰包围起来,再放上一把大火就行了。 风借火势,火助风威,把山上的一切都烧成灰烬,妖蟒也就在劫难逃了! “调兵!” “放火!” “调兵好,火器厉害,神仙都难挡一溜烟,何况是一条蟒蛇!” “放火好,烈焰无情,一了百了,一天之内就能完事,可比调兵快当多了!” …… 两方人各执一词,都认为自己的办法好,百户爷爷则左右为难,不知听谁的好,只好把目光落在了薛羽身上。 如今在白沙堡中,薛羽说话的分量,可是越来越重了呢。 “孩子,你认为那个办法更好一些?” “依我之见,调兵的办法万万不可行!” “哦,说说你的理由!” “很简单,咱们白沙堡是个小地方,就算把事情报上去了,上面的人也未必会重视,更不会为了一条蟒蛇,调动精锐的火器营了 退一步说,就算军队真的调来了,也未必就是好事,龙首峰上地形复杂,加之妖蟒神出鬼没的,军队纵然进山围剿,只怕短时间内也抓不住它,如此一来,军队就要长期驻扎在这里了,费用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咱们用什么来承担呢?” 薛羽一番话说完,屋子里立刻安静下来了,众人频频的点头,对这番见解很是认可。 上面真派一支兵马过来,这人吃马喂的费用,势必要由白沙堡来承担,可是堡内极为穷困,自己人尚且填不饱肚子,又如何供给军队呢? 若是不供给,饿兵们一旦发起狠来,白沙堡只怕就要面临灭顶之灾了,如今大明朝的军队,战斗力一日不如一日,可论起烧杀劫掠来,本领可是高的很啊,村庄、军屯被血洗的事情,以前可是发生过的。 想明白了这一点,之前主张调兵的人,全都闭上了嘴巴,有的还狠狠抽了自己两巴掌,这出的什么馊主意啊? …… “孩子,如此说来,你是赞成放火烧山了?” “放火烧山嘛,倒是一个办法,可也并非尽善尽美的,龙首峰上洞穴众多,若是妖蟒躲了进去,就算是再大的山火,恐怕也难以伤到它的! 蛇类是一种记仇的动物,一旦让它给逃脱了,事后必然疯狂报复白沙堡的人! 另外吗,就算放一把大火,真把妖蟒给烧死了,用一座郁郁葱葱的山峰,以及无数的飞禽走兽作为陪葬,代价未免也太大了一些! 而且山火一起,人力难以控制,若是不小心蔓延到其他山峰,那可就麻烦大了,整个红石山脉都将面临一场浩劫啊! 咱们白沙堡的人日常生活,以及日后提炼黄金,都需要大量的木材,因此不到万不得已,不能使用火攻的办法!” 火攻的办法,同样被薛羽给否决了。 …… “孩子,调兵不可取,火攻也不行,你可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吗?” “这个嘛,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要是能摸清蟒蛇的洞穴在那里,再用巧计来对付它,咱们的把握可就大多了。” “摸清洞穴,这又谈何容易呢?” 百户爷爷叹息着摇摇头,龙首山上的大小洞穴,没有一千,也有八百,这要是一个个的搜查过去,什么时候才能找到妖蟒呢? 而且大举进行搜山,势必会惊动妖蟒,它出来伤人又怎么办呢? “咱们不知道妖蟒的洞穴在那里,不过有一个人,或许是知道的!” “你是说老疯子?” “没错!” 二十年前,为了查明人、畜无故消失之谜,榆林卫第一勇士-雷云霆,带领九名伙伴进入了红石山脉中,结果数天之后,只有他一个人重伤归来,其他人则再无音讯! 如今看来,他们肯定是遇到了妖蟒,并与之发生了激战,蟒蛇皮上的伤痕,十之八九就是他们砍出来的。 既然与妖蟒激战过,就可能知道洞穴的位置。 退一步说,就算不知道洞穴的位置,与妖蟒正面交过手的人,肯定也能提供很多有用的信息,这对如何除掉妖蟒有大用处。 问题是,从红石山逃回来之后,雷云霆就疯癫掉了,平时一言不发的,就对着红石山发愣,偶尔胡言乱语几句,也不知道他在说什么。 这样的一个人,又如何帮助大家呢? 除非他能清醒过来。 可是这些年来,大家也想了很多办法,又是请郎中、扎针吃药,又是请大神、作法驱邪,可惜一点效果也没有,人还是疯疯癫癫的。 “百户爷爷,我有一个办法,或许可以让疯子爷爷清醒过来!” “哦,什么办法?” “崩溃疗法!” 第145章 崩溃疗法见奇效! 在人体组织当中,大脑是最神秘、最重要的器官了,也是重点保护对象,必要时刻,可以牺牲其他器官来保护大脑!(这是大脑做出的决定,不接受任何反驳。) 当受到强烈刺激,或者剧烈痛苦的时候,大脑会启动自我保护功能,切断与人体的某些联系,具体表现就是昏迷、失忆、或者疯癫! 这属于精神类疾病,药物、针灸等治疗方法基本是无效的。 不过老话说的好:以毒攻毒,或见奇效! 既然是疯病,那就得疯治! 二十多年以前,疯子爷爷带人进山,与妖蟒发生了激战,精神上受到了强烈刺激,头部也可能受了伤,这才变的疯疯癫癫的! 所谓的崩溃疗法,就是模仿当年的情景,对疯子爷爷进行二次刺激,让崩溃的精神破而后立,或许可以让他恢复正常,并回忆起当年的事情! 当然了,也有可能病上加病,让情况变的更糟糕! 事关重大,薛羽不敢自作主张,把想法说给了百户爷爷、鞑子爷爷、吕公公听了,请他们做一个决断! 三个老人家商议片刻,做出了一致决定--治! 反正人已经疯癫了,就算情况再糟糕,又能糟糕到那里去呢? 曾经的榆林卫第一勇士,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看着就让人心疼啊,真要有个三长两短,对于疯子爷爷来说,也未尝不是一种解脱。 “好孩子,就按照你的办法,放开手脚治一治吧,治好了有功,治不好无错,真出了什么事,一切责任由老头子我来承担!” “多谢百户爷爷,我一定竭尽全力!” “什么时候开始治疗?” “择日不如撞日,就是今天晚上了!” 计划已定,开启执行! 要想模仿当年的情景,必须弄一条大蟒蛇才行,派人进山抓一条来,有点太耽误时间了,也未必真能抓的来,三丈多长的大蟒蛇,在红石山这个地方恐怕百年都难出一条! 好在有变通办法,就是用稻草、破布把那张蟒皮给撑起来,有破损的地方,用针线缝补一下! 很快的,一条金色‘巨蟒’就出现了,在火光的照耀下,匍匐地上,栩栩如生,令人望而生畏! 薛羽又和众人,详细商议了一下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以及应对办法,商议妥当之后,这才抬着金色‘巨蟒’,直奔疯子爷爷的住处! 疯子爷爷住在东北角,一间小土房子里面,无妻无子,无亲无故,一直由堡内的军户们轮流照顾他。 白天时候,就找个地方坐着,望着红石山脉发呆,到了时间,自然有人送来饭菜,天黑以后,自行回到小屋内休息,生活的倒是很有规律! “呼!--呼!” 众人很快来到了小屋外,隔着厚厚的门窗,都能听到响亮的呼噜声,说明疯子爷爷睡的很熟! 让众人埋伏在小屋周围,薛羽侧耳倾听了一会儿,向大黑递了个眼色,后者立刻蹑足潜踪的,来到了小屋的木门外面,把一枚杏核状的东西塞进了口中,腮帮子高高鼓了起来…… “知了!--知了!” “啾啾!--啾啾!” “谷谷!--谷谷!” …… 流浪的时候,大黑学习过口技,水平还相当的高呢,可以模仿各种声音,以及他人说话的音调。 在薛羽的授意下,他正在模仿山中夏季的声音,虫儿歌唱、鸟儿鸣叫,清风吹过了树林,树叶哗哗的做响,过会儿又跑出一只小鹿,发出呦呦的鹿鸣……各种声响,惟妙惟肖! 如果闭上眼睛,只用耳朵听的话,恐怕真以为自己身处夏季的山野中了。 二十多年以前,疯子爷爷一行人,就是在夏季进的红石山,如今模仿这些声音,是为了让他在睡梦中勾起回忆! 科学证明过,人体对味觉、听觉的记忆力,要远远的超过视觉! “嗯……呼噜………进山……老六、老七跟上了!” “老八、老九去取水,小心一点!” …… 效果很不错,听到声音之后,疯子爷爷的呼吸混乱起来,还不时梦语几句,在土炕上来回翻身,显然是梦见了往事。 接下来,口技声为之一变! 各种热闹的声音消失了,鸟兽们四散奔逃,山中变的静悄悄,而后响起一阵沙沙的声音,仿佛有什么东西,正在草丛中游走着,还吞噬了一只小野兽…… “啊!……啊!” 听到这些声音,疯子爷爷从梦中惊醒过来,并抱着自己的头,发出了痛苦的吼叫声。 与此同时,无言抓住‘蟒蛇’尾巴,巧妙的用力一抖,蟒头就顺着窗户滑进了屋子里,身躯在半空中来回扭动,真像活过来一样! “金色蟒蛇!” “畜生,把我的弟兄们吐出来,我跟你拼了!” “我的冷月刀呢……啊?” 屋子里面,疯子爷爷和蟒蛇厮打了起来,二十多年不言语的他,竟然大吼大叫起来,声如狮吼,怒不可遏。 蟒蛇是破布、稻草填塞的,很快就被疯子爷爷撕的粉碎,可他并没有住手,竟从屋子里冲了出来,披头散发,双目赤红,就像一头发疯的老雄狮,全不见往日的呆傻之色! “快,控制住他!” “吼!” 老军户们一直埋伏在周围,瞬间冲过去七八个人,有的掐着胳膊、有的抱住腰部,试图把疯子爷爷给制服! 没想到的是,疯子爷爷怒吼一声,伟岸的身躯奋力一抖,竟把周围的人全给震了出去,最远的飞出去一丈多,摔成了滚地葫芦! “大蟒蛇在那里……报仇,我要报仇!” 疯子爷爷狂性大发,四处寻找复仇的目标,周围有很多的人,他都视而不见,却一眼看到了躲在角落里的薛羽,怒吼着冲了过去,大有一把撕碎的架势。 吓得薛羽扭头就跑,连蹦带跳的躲避着追杀,心中委屈的都快哭出来了,周围这么多人,干嘛要追自己啊? 难道说,自己长的很像一条蟒蛇吗? 不对啊,自己有胳膊有腿的,就算是像爬行类动物,也该是一条龙才是。 “别追我,我不是蟒蛇,救命啊!” “嗖!--咚!” 关键时刻,无言冲了过来,凭着一身少林功夫,挡住了疯子爷爷,二人近身肉搏,拳脚上都挂着恶风,一连打了几十个回合不分胜负! 话又说回来了,疯子爷爷固然神勇,可神志尚未完全清醒,加之只有一条胳膊,武艺无法施展出来,又斗了十几个回合,让无言和尚用缠龙手给控制住了,肢体紧紧的纠缠在一起。 趁此机会,老军户们一拥而上,七手八脚的按在了地上,用一根牛皮绳子捆绑起来! “放开我,我要报仇……啊,我的兄弟们,你们死的好惨啊!” “别喊了,安静一点!” 这个时候,薛羽走了过来,还提着满满一桶井拔凉水,劈头盖脑的浇了下去。 拼命挣扎的疯子爷爷,瞬间安静了下来,用一双血红色的眼睛,打量了薛羽一番,而后头一歪,昏迷过去了。 “孩子,他没事吧?” “放心吧,以前的事情,他已经想起来了,只是神志尚未完全清醒,这才胡乱的攻击人,休息几天就好了! 这几天,派人日夜守在旁边,喂他喝一些稀粥,再多跟他说一些往事,对恢复记忆很有帮助的!” 疯子爷爷被抬走了,薛羽也长出一口气,从情况上来看,崩溃疗法基本奏效了,不过也有一点失误,就是严重低估了疯子爷爷的武力值! 一个疯了二十多年,且失去一条胳膊的老人,竟然还有这般本领,那他年轻的时候,又该是何等的骁勇呢? 榆林卫第一勇士,果然名不虚传。 不出所料,第二天中午,疯子爷爷苏醒过来了,又调养了两天,神智完全恢复过来,薛羽闻讯之后,立刻前来探望! …… 已经清醒的疯子爷爷坐在炕上,身体仔细梳洗过了,露出了本来面容:剑眉虎目、鼻梁挺直、方海阔口,充满了男子汉的英武之气。 一个五十多岁的人,尚且有这样的颜值,可见年轻的时候,肯定是个千里挑一的英俊少年! 百户爷爷以及七八名老军户,在一旁陪伴着他。 “小子,三天之前,是你浇了我一头凉水?” “这个嘛……是的!” “那个崩溃疗法,也是你的主意?” “是的。” “挺缺德的主意,不过效果不错,多谢了!” …… 交谈之间,疯子爷爷的目光,在薛羽身上游走了一番,瞬间变得明亮起来,仿佛发现了一件奇珍异宝! 又看看自己断掉的手臂,目光又变的暗淡下来,还深深的叹息了一声。 “孩子,你是来询问当年的事情吗?” “正是,妖蟒一日不除,白沙堡一日不得安宁,还请赐教!” “好吧,我把当年的事情,全都告诉你!” 随着疯子爷爷沙哑的声音,一段尘封了二十多年的往事,缓缓的露出了水面…… 第146章 疯子爷爷的故事! “我们雷家身为军户,祖祖辈辈都在为国戍边,更有数代人战死沙场、血溅黄沙,日子却一直穷困潦倒,从我记事起,就没穿过一件新衣服,没有吃过一顿饱饭! 我不甘心一辈子平庸,于是自幼苦练武艺,希望有朝一日,立战功、闯威名、受封赏,光大雷家的门楣,让亲人们过上好日子。 十四岁那一年,因为常年的劳苦,母亲撒手而去,十六岁那一年,边关起了战事,父亲不幸战死沙场,我顶替名额从军入伍,成为了一名夜不收。(明代侦察兵,危险性极大。) 从此以后,每次遇到了战事,我都是冲锋在前、浴血厮杀,斩落敌人首级不计其数,立下了赫赫战功,打出了‘榆林卫第一勇士’的威名。 战功立下了,威名也闯出来了,可是本该得到的奖赏,却被那些官宦子弟给抢走了。” 说到这里,疯子爷爷停顿了一下,脸上露出了愤慨之色,其他老军户也是如此! 按照大明朝的制度,征战之时,斩获一颗北虏(蒙古人)人头,奖励白银三十两,斩获一颗东夷(女真人)人头,奖励白银五十两,西番苗蛮则是十两。 最值钱的是倭寇人头,一颗奖励白银一百两,如果砍的多了,还能提升官职呢! 正是这样的军功制度,激励着大明将士们,南征北战,东挡西杀,令四方蛮夷拱手称臣! 可是嘉靖、隆庆以来,大明朝廷日益腐败,高层将领们克扣赏银、抢夺部下战功的事情层出不穷,以至于兵无斗志、上下离心,这也是大明军队战斗力一落千丈的重要原因之一! “眼见军中黑暗,没有出人头地的机会,我就离开了白沙堡,外出闯荡江湖去了,凭着一匹快马、一把快刀,很快就闯出了不小的名气,过上了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日子。 闯荡江湖的过程中,我又结识了九个朋友,也都是对朝廷不满,从军队里逃出来的,因为脾气秉性相投,干脆结成了生死弟兄。 我的年纪不是最大的,武艺却是最高的,加上仗义疏财、众人信服,于是被推举成了老大,其他人则按照年龄排序! 二十五年之前,听闻红石山中出了妖怪,不断有人、畜失踪,妖怪之说,我是不信的,认为红石山与阴山山脉相连接,十之八九是有猛兽流窜过来了,于是我就带着弟兄们回来了,想替白沙堡的乡亲们除了这个祸害! 那天正好是五月初五-端午节,我带着弟兄们进了红石山,别看我们只有十个人,却个个身经百战、武艺不俗,拿的家伙事也挺硬! 刀枪、弓箭、钢叉之外,还有两杆火铳呢,火药、弹丸也很充足,凭着这些家伙事,就算是遇到了猛虎、黑熊、狼群,也足够对付的了。 进山之后,我们自西向东搜索,一个山峰接着一个山峰,一连搜索了五天,却没有发现猛兽的踪迹,只是遇到了一头大野猪,很轻易的就猎杀掉了。 第六天,我们来到了龙首峰,在一片松树林中扎下营地,还猎杀了一只梅花鹿,扒皮之后,准备烤鹿肉吃,同时派老六、老七到溪边取水! 很快的,野鹿肉就烤好了,可老六、老七却迟迟没有回来,溪水距离我们扎营的地方不远,周围的树林也不算太密集,二人是不可能迷路的。 意识到情况不对,我们剩下的八个人,立刻分成了四组,拿着兵器向溪水方向寻找,那知找了一大圈,也没见到老六、老七的踪影,只是在一株大松树下,找到了几只水壶,周围还有一些奇怪的痕迹。 正疑惑之间,不远处传来一声火铳响,还撕心裂肺的惨叫声,我和老二急忙跑了过去,顿时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住了。” …… 说到这里,疯子爷爷的呼吸急促起来,胸口一起一伏的,脸上露出了震惊、恐惧、痛苦的复杂神色! 众人帮着拍打后背,让呼吸通畅过来,又喂了一碗水,这才逐渐的平静了。 “我们跑过去之时,只见老九躺在了地上,前胸塌下去一大片,口中不断喷出鲜血,人已经不行了,旁边还扔着一支火铳! 而在旁边的大树上,竟然有一条金黄色的大蟒蛇,尾巴缠绕在树冠上,仅探出来的部分,就有一丈多长,接近成人腰部粗细,腹部还隐约有两个大鼓包! 蟒蛇的口大开着,正往下吞噬一个人,身子已经吞进去了,只剩两条腿露在外面,从穿的靴子可以认出来,正是最小的结拜弟兄老十! 这时候,我们才意识到,一直在山中吞噬人、畜的,原来是这条大蟒蛇。 老二善使一杆火铳,里面装的不是铅丸,而是杀伤范围更大的铁砂,专门对付猛兽用的,当即点燃了火绳,一铳射向巨蟒的七寸要害! 当时双方相距不过三十步,以火铳的巨大威力,纵然是双层牛皮甲胄,也能打个对眼穿了,料想着必能置巨蟒于死地! 那知巨蟒的鳞片太坚硬了,虽然被铁砂打的一片血肉模糊,却未造成致命伤害! 不过挨了一火铳,巨蟒也是吃痛不小,当即把老十吐了出来,昂着血淋淋的身子扑了过来,我当即拔出了刀,上前对着蟒首一通猛砍! 这个时候,其他弟兄也赶过来了,纷纷的加入战团,一起对付黄金巨蟒,可是巨蟒皮坚肉厚、力大无穷,不仅有一口锋利如刀的牙齿,尾巴也非常厉害,连碗口粗的树木都能一下抽断。 而在激战当中,老五、老八先后被蟒蛇的尾巴抽中了,骨断筋折,当场毙命,最惨的还是老二,被蟒蛇紧紧的缠绕住了,勒的浑身骨头寸寸断裂,五脏六腑都喷出来了,死的惨烈无比! 不过巨蟒也没讨到便宜,身上多处负伤,左眼被火铳给射瞎了,脊背上也被我狠狠的砍了一刀,硬是砍开了坚硬的鳞片,深可见骨,鲜血直流! 那巨蟒不敢再战了,望天吼叫了一声,拖着血淋淋的身体,飞快的逃之夭夭了。 而我们这一边,只剩下了我、老三、老四,余者全都丧命了! 当年结拜之时,我们曾经对天发誓,不求同年同月同日,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如今七个兄弟惨死了,又岂能善罢甘休呢。 我们三个把心一横,沿着血迹追了下去,誓死也要杀掉巨蟒,为死去的弟兄们报仇! 大约追出了几百丈远,结果在一堆乱草丛中,见到了两具沾满粘液的尸体,正是失踪的老六、老七。 想来是取水的时候,遭到了蟒蛇的伏击,如今蟒蛇为了加速逃走,又把他们两个给吐了出来! 相处多年的兄弟,变成了这个样子,我们三个眼睛都红了,继续沿着血迹追击,一直追到了龙首山东侧,血迹却消失不见了。 不甘心之下,我们四处搜索,结果找到了一汪潭水,方圆有十几丈,水色幽暗,深不见底,血迹就是在潭边不见的! 我们猜测着,蟒蛇可能钻进了深潭中,于是向里面不断仍石头,想要把它砸出来,那知一连扔了几十块,一点动静也没有。 难道说,猜错了! 正当我们狐疑不定,想要重新搜索一下周围的时候,水面翻滚浪花,巨蟒一下窜了出来,狠狠的咬住了我的右臂,并把我给拖进了深谭中! 原来巨蟒真的躲在深潭中,不过它非常的狡猾,一直潜伏不动、等待时机,趁着我们不注意,这才突然发起了袭击! 幸好我通一些水性,一面闭住了呼吸,一面用左手拔出了刀,用力猛砍巨蟒的身体。 那知这个畜牲也发了狠,硬挨了我好几刀,依旧是死不撒嘴,反而拖着我不断下潜,潭水深不可测,真要是潜下去,我就必死无疑了。 实在没办法了,我只好狠狠心,挥刀砍断了自己的右臂,而后拼命的向水面游去!” …… 原来疯子爷爷的右臂,竟是自己挥刀斩断的,周围聆听的人无不惊叹,并升起了深深的敬佩之心! ‘毒蛇噬手,壮士断腕’这句话,很多人都知道,可真正能做到的又有几个呢? 自己拿刀剁自己的胳膊,非神勇之士不能为也! “我拼命向前游动,巨蟒随即追赶上来,眼看就要被它追上之时,两道人影游了过来,与巨蟒缠斗在了一起,原来是老三、老四跳下水来救我了。 问题是,那巨蟒在地上力大无穷,在水中更是厉害,上下翻滚,快如游龙,我们根本不是它的对手,没斗上几个回合,老三就被它给卷下去了,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 老四见势不妙,拽着我拼命的游水,用力把我托上了岸,等到他想上岸之时,已经来不及了,被追上来的巨蟒一口咬住,很快拖进了深潭之中。 记的老四临死之前,不断大喊着:‘大哥,快走,快走啊,以后给我们报仇……’ 我本想再跳下去的,可是十个弟兄,只剩下我一个了,如果我也死了,谁来复仇雪恨呢? 加之身负重伤,已经无力再战了,我只好逃离了深潭,想着返回白沙堡,多聚集一些人手,再回来为死去的兄弟们报仇! 可是伤势太重,失血过多,走到红石山边缘之时,身体就支撑不住了,一下从山坡上滚了下来,脑袋重重的磕在一块石头上,之后的事情,就是一片空白了。” …… 第147章 吞日斩! 叙述完往事之后,疯子爷爷颓然的躺在了土炕上,双目微闭,泪流满面,老脸上满是痛苦之色,身体更是颤抖不止! 十个好兄弟进山,其中九个人惨死,只有自己一个人重伤逃了回来,失去了一条胳膊不说,还疯疯癫癫了二十多年! 如今年老体衰,武艺大不如前了,膝下又没有子女,或者传人,纵然想为弟兄们复仇,只怕也是有心无力了。 这样的事情,无论搁在谁身上,都是沉重的精神打击! 众人有心安慰疯子爷爷一番,却不知说什么是好,可是看着曾经的榆林卫第一勇士,意志如此消沉,又实在于心不忍! 有什么办法,能让他重新焕发斗志呢? 不求再现当年的风采,只要能坚强的活着就好,否则这样颓废下去,人就彻底的废了,性命也不会长久的。 百户爷爷若有所思的,迈步向外走去,片刻之后,抱回了一个长条形木匣,小心的打开,里面放着一柄单手刀! 刃长三尺有余,宽五寸左右,脊背厚约半分,呈现一种漂亮的银月色,两侧开有深深的血槽,隐隐泛红,色如胭脂,说明此刀痛饮过无数人血! 刀柄有一尺长,与刀刃是同一种材料打制的,上面缠绕着细细的牛皮线绳,可以起到冬暖夏凉、吸汗防滑的作用,底部是狼首形状,狼口大开,栩栩如生! 刀锷是赤金制成的,呈长方形,刻有漂亮的花纹,正中两个篆文:‘吞日!’ “吞日斩,我的吞日斩!” “没错,当年你重伤逃回了白沙堡,浑身都是血迹,人已经奄奄一息了,可手中仍紧紧的握着这把刀,费了好大力气,才把它从你手中取下来! 这些年来,我一直替你保存着,时时加以养护,希望有朝一日,能让它再次绽放异彩,如今你已经苏醒了,宝刀归还原主!” “百户大人,多谢了!” 看到吞日斩的一瞬间,疯子爷爷的眸子中射出两道精光,精神也振作了不少,把刀拿在手中,上下抚摸个不停,就像对待自己心爱的情人一般! 情人或许不准确,对于一名武者来说,兵刃就是第二条生命啊! 抚摸了一会儿,疯子爷爷又从匣子中拿出一根手柄,长有四尺,幼儿手臂粗细,上面有两道长长的花纹,呈交叉盘旋之状! 手柄一头是透甲锥,三个斜面,一个锋利的尖头! 另一头是圆球状,闪闪发亮,下面还有几道螺纹! 只见疯子爷爷把圆球状一端,插进了刀柄的狼口中,而后轻轻转动了几圈,二者紧紧的结合在一起,从原来的单手刀,瞬间变成了双手长刀! “百余年之前,有一位善于打制兵刃的高人,途径一座偏僻的峡谷之时,无意间发现了一块巨形陨石,起码有上万斤之重! 陨石之中含有陨铁,乃是打造兵刃的绝佳材料,高人有心把陨石运走,可是陨石太沉重了,根本无法拖运,只好就地结庐,用了整整三年时间,终于从上万斤的陨石当中,提炼出了三十六斤陨铁精华! 又用了三年时间,才铸造成了一柄宝刀,刃长三尺三寸,宽五寸二分,柄长一尺五寸,合重一十六斤! 另有手柄一根,长四尺一寸,重二十斤! 如此一来,平时可以做单刀用,加上手柄之后,又可以做长刀用,既方便,又巧妙! 据说宝刀铸成之时,天上恰好出现了‘天狼吞日’的异像,苍穹之下,一片漆黑,唯有此刀闪闪发光,摄人心魂,于是命名:吞日斩! 吞日斩锋利无比,可以削铁如泥、吹毛断发,还有一个特别之处,就是杀人不沾血! 一个偶然的机会,吞日斩落入了我的手中,持之冲锋陷阵,所向披靡,累计斩首三百三十八颗,立下了赫赫战功! 奇怪的是,此刀斩杀数百人之后,非但没有变的迟钝,反而更加的锋利了,可谓是一把天生的杀戮之刃!” …… 介绍完了吞日斩的来历,疯子爷爷本想耍上几招的,回味下当年手持长刀,所向披靡的岁月! 那知只耍了一个小刀花,就无法继续下去了,脸上满是灰败之色,连连的叹息着,一个失去了右臂的人,再也无法驾驭这柄神兵利刃了! 当年十兄弟结拜的时候,曾经一起对天发誓:‘吉凶相照,祸福相依,死生相托,不求同年同月同日,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如今九个弟兄都死了,只剩下自己一个人,年老体衰、肢体残废,根本没有复仇的能力了。 既然无力为弟兄们报仇,活在这个世上又有什么意思呢,不如自行了断了,到地下与弟兄们相见吧! 想到这里,疯子爷爷把刀刃反转过来,架在了自己脖子上,就准备自行了断! “老疯子,想开一点,千万别做糊涂事啊!” “是啊,好死不如赖活着,你要是死了,你的亲……亲……唉,你已经没有亲人了!” “那就想想你的兄弟,他们……唉,也全都不在了!” 老军户们吓了一跳,有心上前夺刀,又怕混乱中伤了人,只能用言语劝说,可惜一个个拙嘴笨腮的,不劝说还好一点,经过他们这一通劝说,只怕不想死的人,都没有活下去的勇气了。 幸好关键时刻,薛羽站了出来。 “疯子爷爷,你还想给死去的弟兄们报仇吗?” “我一个残废之人,纵有复仇之心,何来复仇之力?” “如果你还想复仇的话,就好好的养精蓄锐,五天之后,咱们一起进红石山,斩杀妖蟒,祭祀亡灵! 如果你没有复仇之心了,那就一死了之吧,我会把你葬在红石山中,让你和弟兄们在地下团聚的,只是不知道,地下相见之时,弟兄们问起复仇之事来,你又该如何回答呢?” “你是说,你有斩杀妖蟒的办法?” “呵呵,区区一条小蛇罢了,我要取它的性命,犹如探囊取物一般,言尽于此,究竟何去何从,您自己来决定吧!” …… 薛羽高仰着小脸,牛气哄哄的离开了,其实心里还是有点发虚的。 妖蟒皮糙肉厚、力大无穷,又潜伏在深谭之中,说杀它如探囊取物一般,实在是吹牛皮了! 不过吗,只要准备充分,谋划周密一些,自己虽没有十成的把握,七八成还是有的。 人类没有大象般雄壮的身躯,没有狮虎般的尖牙利爪,也没有毒蛇的獠牙,可是人类却站在了食物链的顶峰,靠的就是两个字:智慧! 另一边,疯子爷爷反复犹豫之后,还是把刀给放下了,这个少年的话语中仿佛有一种魔力,只要他说到的,就一定能做到。 既然如此,自己就再等一等吧,横竖只有五天时间,五天以后,不是妖蟒死,就是自己亡! …… 五天时间,很快就过去了,进山屠蟒的日子到了。 清晨时分,队伍在南门外集合,这次进山的人数极多,有百户爷爷、鞑子爷爷以及二十名打过仗的老军户,还有薛羽、无言、小鼠、猴子……共计十五名小伙伴! 集合完毕之后,众人拿着各种兵器,抬着七八口大箱子,在疯子爷爷的引领下,浩浩荡荡的向红石山进发了,并于中午时分,到达了龙首峰东侧的深潭附近,而后躲进了树林中,认真观察着地形! 深潭有十几丈大小,水色泛黑,深不见底,周围静悄悄的,一点动静也没有。 有一条溪流从山上流下来,缓缓的注入深潭之中,而后又流淌到山脚下去了,薛羽经过观察发现,这条溪水正是上次进山之时,自己见过的那一条。 而之前发现金矿石的地点,距离深潭不过几百步远,幸好当时妖蟒在洞穴中沉睡,如果它外出捕猎的话,一行人可就危险了! 一般来说,蛇类吃饱之后,半个月内都不用再进食了,而距离永兴堡的人失踪,已经过去十三天了。 换而言之,妖蟒肚子里的食物,已经消化的差不多了,最近这一两天,它就会出来捕猎了。 想要猎杀它,现在正是最好时机,至于具体办法嘛,就要由薛羽来布置了。 “鞑子爷爷,你带几个人到周围树林中,抓两只大点的猎物回来,记住了,一定要生擒活捉。” “好。” “百户爷爷,疯子爷爷,你们带一部分人到溪水上游去,监视深潭里的情况,如果异变,立刻警示!” “明白了!” “其他人跟我走,到周围踩踩点去!” “是!” 第148章 红石山中屠妖蟒!(上) 野兽大都有一个习性,就是沿着一定的路线外出觅食,吃饱喝足之后,再原路返回巢穴之中! 因此上,有经验的老猎人,往往埋伏在野兽的出行路线上,待其经过之时,突然发起攻击,十之七八会有收获的。 其他野兽如此,妖蟒也不例外的,在其居住的水潭附近,肯定有一条固定的进出路线,那就是设伏的最佳地点了。 就这样,薛羽带领着伙伴们,在周围展开了搜索,很快就在水潭右侧的树林中,发现了一条‘蛇道!’ “老大,快看!” “没错,就是这里了,按照我之前说的,大家开始设伏吧!” “是!” 杂乱的灌木丛中,有一条蜿蜒崎岖的小道,大约三尺多宽,野草整齐的向两边倒下去,却没有任何踩踏的痕迹,毫无疑问,这就是巨蟒进出时的路线了。 小鼠、猴子、百花蛇、大黑以及十个孩子,沿着蛇道向前行进,挑选合适的地点设伏,薛羽、无言则到了溪水上游,与百户爷爷等人汇合! 单单一个伏击,是对付不了妖蟒的,必须先给它下点料才行! 很快的,鞑子爷爷带人回来了,还猎到了一头大野猪、一只野山羊,全都是活捉的,用绳子紧紧捆绑着,嚎叫声一刻也没停过! “刷!刷!” 薛羽拔出匕首,把野猪、野羊的四根腿筋都给挑断了,又小心的割开它们的皮毛,往里面塞了点东西。 而后解开绳索,让人把这一猪一羊仍到了溪边,它们的鲜血顺着溪水,很快就流淌进了深潭中! 薛羽等人则后退百余步,躲进了一片树林中,同时摆开了阵型,八名老军户在前,一手持刀,一手握盾,另有十二老军户在后面,一人一杆填装好的火铳! 其他人各持兵器,分散在火铳阵周围,以为策应之势! 大明朝的军队普遍装备火器,九边十三镇的驻军中,火器的数量、种类就更多了,火铳、火箭、抬抢、生铁雷、虎蹲炮……应有尽有。 经过百户爷爷允许之后,薛羽打开了白沙堡的军械库,从中找到了几十杆火铳,以及十几桶火药! 火药桶一直用松油密封着,并没有受潮,可以正常使用的,可是那几十杆火铳吗,年老失修,破损严重,基本上都打不响了。 这也不奇怪,军户们整天为生计奔波,连口饱饭都吃不上,上面又不发军饷,那里有精力、财力专门维护火器呢? 其他堡垒也大致如此,有的无力维护火器,任其慢慢的腐蚀掉,有的干脆把火器偷偷卖掉,换了粮食填肚子! 好在这难不倒薛羽,勘探、机械双学位的高材生,修理点东西还不是小菜一碟! 让胡大锤打制了几件工具,薛羽把破损比较严重的火铳全给拆了,把还能用的零件挑选出来,去修补其他的火铳,如此忙碌了三天,总算修出了十二杆能用的火铳! 不过吗,大明朝的火铳还比较落后,零件质量也不行,这就造成了射程有限、威力不足,精准度更是一塌糊涂,开枪射击目标的时候,基本上一半靠技术,一半靠运气。 为了弥补这一缺陷,明朝军队作战的时候,往往一次集中几百名、几千名火铳手一起射击,这样瞎猫碰上死耗子,总有能打中敌军的! 可是白沙堡只有十二杆火铳,根本无法提高数量,只好在质量上下功夫了。 于是乎,薛羽又利用工具,给这十二杆火铳以及自己的火枪,做了一点小小的修改,就是在枪管里割出了几道膛线! 别看只是几道简单的膛线,却能让射出的铅丸、飞速的旋转起来,把其射程、威力、准确度都提高一大截子。 可惜条件有限,割出来的都是阴线,如果能弄出整齐的阳线,加大枪膛的密封性,火铳的威力至少还能提高一半。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哼!--哼哼!” “咩!--咩咩!” …… 野猪、野羊不断挣扎惨叫着,它们的鲜血顺着溪水,不断的流淌进了深潭中,大约过了一顿饭的功夫,潭水中起了变化! 一个巨大的黑影出现在了水面下,来回游动几圈之后,探出一颗金色蟒头,不断吐着信子,发出嘶嘶的声响! 蟒蛇的嗅觉很灵敏,水流中鲜血味道,把沉睡中的它给唤醒了,而饥肠辘辘的感觉,让它出了洞穴来觅食。 片刻之后,蟒蛇爬出了深潭,庞大的身躯完全暴露了出来,长三丈有余,最粗的地方超过了一个成年男子的腰部,浑身都是金黄色的鳞片,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就像黄金铸造的一样! 另外吗,在它的脊背上有一条红线,从尾巴一直贯穿到了头顶,而后凝聚成一颗红色的珠子,大如茶杯,其艳如血! 而在红色珠子两侧,也就是蟒蛇的头顶上,还有两个高高凸起的肉包,就像是两根犄角! 古书中记载:‘蛇修炼一千年成蟒,蟒修炼一千年成蚺,蚺修炼一千年成蛟,蛟修炼一千年成龙,龙修炼一千年成角龙,角龙再修炼五百年成应龙。’ 只要修炼成了蛟,就可以吞云吐雾、兴风作浪了! 这条金黄色的大蟒蛇,头上已经开始生角了,虽然还没有修炼成蛟,估计也差不太多了,难怪如此的妖异厉害呢! “咩!--咩咩!” …… 蟒蛇出潭之后,逆着溪水向前爬行,直奔野猪、野羊而去,两者顿时叫的更大声了,几次想要站起来逃跑,又栽倒在了河水中,显然意识到了危险的来临! 而随着它越来越近,人们也看的更加清楚了。 蟒蛇的右眼已经瞎了,眼眶凹进去一大块,而在它的脊背上,有一道深深的伤痕,正是二十多年以前,被疯子爷爷用吞日斩砍出来的。 蟒蛇的鳞片极为坚硬,就连火铳都难以打伤它,却被吞日斩砍出了深深的伤口,这件兵刃的锋利程度,也就可想而知了。 “呼!呼!” “稳住,谁也不准轻举妄动!” 与此同时,人们不禁的紧张起来,呼吸明显的变沉重了,疯子爷爷更是双眼赤红,几次要冲过去拼命,都让薛羽给阻拦住了。 这条蟒蛇太厉害了,如果上去硬拼的话,一行人的胜算并不大,就算侥幸把它给干掉了,也要付出惨重的代价! 因此上,智取才是上策! 而在薛羽的计划中,今天不仅要杀掉这条妖蟒,而且要零伤亡! “嘶嘶!” 妖蟒飞快的爬了过来,用其巨大的身躯,将野猪紧紧的缠绕起来,将其给活活勒死之后,从头向脚的一点点吞进了腹中,而后又如法吞了野羊。 吞下两只猎物之后,蟒蛇的腹部高高鼓了起来,却没有回到潭水中,而是爬到附近一块卧牛石上,懒洋洋的晒起了太阳! 薛羽等人,依旧按兵不动,在树林中静静的等待着。 ………… 大约过了小半个时辰,妖蟒突然间动了,庞大的身躯来回扭动,抽打的地面啪啪作响,蟒首高高的抬起来,不断发出嘶嘶的声音,似乎很是痛苦的样子。 紧接着,从其尾部位置,有液体流淌了出来,黑的、黄的、红的……一股一股的往外喷着。 “孩子,你给它吃什么东西了?” “呵呵,也没什么,就是六根铁签子,再加上十颗大补丸!” 妖蟒的鳞片极为坚固,如果从外部攻击,是很难杀掉它的,因此上,薛羽想到一个‘由内而外’的计策! 先是找到了胡大锤,让他用最好的镔铁,打制了六根铁签子,皆是三尺多长,一寸多宽,中间又薄又韧,两头锋利无比。 而后把铁签子卷起来,用细细的麻绳系住了,再塞进野猪、野羊的皮毛内,这样妖蟒吞噬食物的时候,就把铁签子一起吞入腹中了。 蟒蛇的胃液酸性极强,很快就把皮毛、细麻绳给融化了,六根铁签子就会瞬间弹直,狠狠扎进蟒蛇的内脏中,无论是什么动物,内脏都是软弱的,破坏后必死无疑! 薛羽还嫌不够,又在野猪、野羊的皮毛下面,塞了十颗自己制作的大补丸。 薛羽可是‘岐黄高手’,一颗大补丸的药力,就能让大野猪撞树自杀了,这次下了十颗,又是什么威力呢? “呕!……呕!” 另一边,痛苦万分的妖蟒突然张大了嘴巴,身体扭曲的更加厉害了,似乎是要把胃里的食物吐出来,不过那六根铁签子,已经扎进了它的胃中,想吐出来可不是一件容易事! “就是现在,开火!” 第149章 红石山中屠妖蟒!(下) “砰!--砰!砰!” 四杆火铳同时射击,可惜距离比较远,加上老军户们平时疏于操练,枪法没什么准头,只有一颗铅丸打在了妖蟒身上,瞬间泛起了一朵血花,痛的妖蟒摇头摆尾,嘶嘶乱叫个不停! 四名老军户收回了火铳,开始填充火药、压上铅丸,为下一次射击做准备。 另有四名老军户举起火铳射击,这次效果略好一点,有两颗铅丸打在了妖蟒身上! …… 就这样,十二名老军户分成了三组,轮番用火铳射击,砰砰声不绝于耳,打的妖蟒浑身鲜血淋淋! “嗷!--嗷!” 如果是别的猛兽,下面不断窜稀,肚子里扎着铁签子,身上又挨了好几火铳,恐怕早就一命呜呼了! 这只妖蟒则不然了,生命力强大的邪乎,鳞片的防御力也极强,非但没有倒下,反而仰天长啸一声,挺着血淋淋的身躯向一众人猛扑了过来! “稳住,不要怕,集中火力,打它的头部!” 眼看妖蟒扑过来了,老军户们都有点慌乱,火铳更打不准了,薛羽连忙上前两步,大喊着为众人鼓舞士气! 一个十五岁的少年,尚且这般英勇无畏,其他人又有什么可怕的呢,当即稳下心神,集中火力猛打妖蟒的头部,有两颗铅丸直接打进了蟒口中,痛的妖蟒惨叫不止,顺着嘴角往下淌血! 不过这家伙也真是凶猛,受到了如此重创,依旧向前猛扑过来,誓要咬死这些伤害了它的人! 与此同时,薛羽也拔出了火枪,瞄准了妖蟒头部,却没有急着开火,而是等待着最佳时机! 二十丈……十丈……五丈……眼看妖蟒冲到近前了,薛羽扣动了扳机! “砰!” “嗷!--噗通!” 铅丸离膛而出,正打中妖蟒的左眼窝,瞬间喷出了一团血雾,妖蟒发出一声巨大的惨叫,头部重重的摔在了地上,庞大的身躯来回翻滚,尾巴一个劲的乱扫着,把周围的石头都给抽飞了! 二十多年以前,它的右眼就瞎掉了,如今左眼又被打瞎,这下彻底见不到光明了。 “冲呀!” “诛杀妖蟒,报仇雪恨!” 趁此机会,众人冲上去展开了肉搏战,有的用火铳硬轰、有的拿长矛乱刺,不过最厉害的还是疯子爷爷、无言和尚! 前者手持吞日斩,疯了似的猛砍妖蟒的七寸,一刀就是一道深深的血印! 后者挥舞着伏魔棍,猛砸妖蟒的头部,虽然不见一丝血迹,可是钝兵器对肉体的伤害,更在刀枪之上! “嗷!--嗷!” 在众人的奋力围攻,妖蟒终于支撑不住了,惨叫几声之后,转身逃之夭夭! 众人自然不能放过它了,尾随着追杀过去! 可是妖蟒游走的太快了,很快逃到了深潭边,一个猛子扎下去,消失的无影无踪,薛羽等人追到了潭边,无奈的停下了脚步! 潭水深不可测,众人如果下水追击的话,非但杀不掉妖蟒,反而会被它给吞噬了,这家伙可是又狡猾、又记仇的。 可要是放任不管的话,等到这条妖蟒缓过劲来,再想收拾它可就难了,到底该怎么办呢? 放心吧,薛羽早就料到了这一点,并安排好了对策! “大家把箱子抬过来,里面的东西倒进水中,让它尝一尝水煮肉的滋味!” “是!” 队伍进山的时候,带了八口大木箱子,其中一半被小鼠、猴子他们抬走,到树林中设置陷阱去了,另外一半留在这边! 众人把四口箱子抬过来,打开了盖子,里面装满了白色的生石灰,并散发出刺鼻的气味,而后统统的倒进了潭水中! “咕嘟!-咕嘟!” 潭水瞬间就沸腾了,上下翻滚,响声大作,且有大量的白色烟雾升起,呛的岸上众人连连后退,纷纷用袖子捂住了口鼻! 再往潭水中观看,漂浮上来不计其数的小鱼小虾的尸体,黑压压的一层厚,都是被活活烫死的。 原来生石灰遇到了水,就会产生剧烈的化学反应,一面散发出大量热能,一面生成氢氧化钙,俗称‘强碱’,具有强烈的腐蚀作用! 这又是烫,又是腐蚀的,水中那些生物不倒霉才怪呢! 其实白沙堡穷困,根本没有生石灰,这是薛羽跑了一趟永兴堡,从刘百户手里借来的,而且也没打算还! 自己凭本事借的生石灰,干嘛要还呢? 真要还的话,那就还他一点金子好了! “嗷!” “它出来了,大家小心!” 又过了一会儿,随着水面剧烈的翻滚,妖蟒猛地窜了出来,狠狠地摔到在了岸边上,身上不断冒着白烟,痛的来回翻滚、惨叫不止! 它本就负伤不轻了,大小伤口都冒着血,又被石灰水一烫一烧,等于伤上加伤,根本无法在水下潜伏,只好冲了出来! 更惨的是,它的两只眼睛全瞎了,就靠着嗅觉分辨情况,如今被生石灰刺鼻的味道一呛,就连仅剩的嗅觉也不行了,还有它身上坚固的黄金鳞片,也被石灰水烧的脱落了不少,露出了里面的粉色嫩肉! 真是没有最惨,只有更惨啊! 不过妖蟒就是妖蟒,生命力强大的可怕,在地上翻滚几下之后,它又开始逃窜了,沿着经常进出的蛇道,试图逃进深山之中! 山中地形复杂,利于逃跑躲避,只要找个洞穴钻进去,就还有活命的机会! 可惜的是,薛羽也料到这一点了,就连逃跑路线都算准了。 …… “噗通!” “掉下去了,它掉下去了!” “落网!” 妖蟒没逃出去多远,就一头栽进了陷阱当中,这是小鼠、猴子等人事先挖好的,方圆三丈大小,深度也有一丈多,里面倒插着数十根尖刺,上面担着细细的柳条,又洒上了一层浮土! 这样的陷阱,如果是平常时候,妖蟒凭着敏锐的嗅觉,肯定能够躲过去的! 可如今它双眼具瞎、嗅觉失灵,结果慌不择路之下,一下子掉了下去! 妖蟒身上的鳞片,已经被石灰水烧掉大半了,根本无法抵御陷阱中的倒刺,立刻被扎出好几个血窟窿! 与此同时,一张大网从天而降,把妖蟒牢牢的给罩住了,让它无法从陷阱中爬上来。 这可不是一般的网,而是几十名老军户费了好几天时间,用晒干的青麻藤、荆棘条、混合着最粗的牛背筋,一点一点绞成的猎网,又坚又韧的,三刀都砍不断它,上面还有大量的倒刺,扎上就难以摘下来! 这还不算,从周围的大树上面又扔下十几个罐子,砸在陷阱中摔了个粉碎,里面都是鱼油膏、松树脂之类的东西,而后又扔下几个火折子! “轰!--嗷!嗷!” 烈焰冲天而起,烧的妖蟒惨叫不止,庞大的身躯来回翻滚,却无法将身上的火扑灭,而随着它的剧烈挣扎,肚子里的铁签子也来回乱窜,把五脏六腑全都给扎透了。 又翻滚了几下,妖蟒的力气耗尽,渐渐的不再挣扎了…… 大约一盏茶的时间,陷阱中的火焰逐渐熄灭,再看里面的妖蟒,身体已经被烧焦了,还不断冒着黑烟,可轻轻扭动的尾巴证明,它的生命力还没有完全消失! 这个时候,薛羽等人来到陷阱旁边,本想着一阵火铳,彻底结果了这个家伙的。 可是转念一想,又都把火铳放下了。 这个机会,还是留给疯子爷爷吧,他可是有着深仇大恨啊! “弟兄们,在天之灵莫散,看大哥给你们报仇了。” “啊,去死吧!” 疯子爷爷跳进了陷阱中,抡起了吞日斩,猛砍妖蟒的脖颈位置,一连砍了三刀,终于把蟒头砍了下来,犹然觉得不解气,又继续挥刀猛砍,直到把蟒头砍个稀巴烂,这才精疲力尽的坐在地上,一会儿号啕大哭,一会儿又仰天大笑…… 众人怕他又刺激疯了,连忙上前安慰着。 不管怎么说,这条为祸了几十年的妖蟒,今天终于被除掉了,应该好好庆祝一番才是! 接下来,众人抬着妖蟒的尸体,兴高采烈的返回白沙堡,至于第一功臣薛羽,更是被老军户们架在了肩膀上,一路抬了回去! 这是军中一种习惯,唯有出征得胜的大将军,才能享受的举肩之礼。 …… 障碍已经扫清,接下来,就该开采山中的金矿了。 采矿可不是一件容易事,需要技术、更需要劳力,而白沙堡最缺的就是劳力了,为了解决此事,百户爷爷召集大家商议了一天,最终做出一个决定:请客! 第150章 合力开采金矿! 大明万历四十八年-四月初二,黄道吉日,适宜:出行、会客、求财! 中午时分,白沙堡内来了一些客人,不多不少,正好九个! “杨家堡,杨百户大人到!” “弧山堡,赵百户大人到!” “永兴堡,刘百户大人到!” …… “多谢诸位赏光,里面请,开席了!” 登门的客人们,正是镇羌所其他九个堡垒的百户官,有的骑着骡子、有的赶着马车,风尘仆仆的来到了白沙堡! 百户爷爷带领几个老军户,站在大门口迎接,并与客人们互相抱拳行礼,遇到关系比较好的,还要开几句玩笑,而后把他们领到了屋子里。 宴席已经准备好了,粗原木制成的长条桌案上,摆放着红烧野鸡、清蒸野兔、垮炖河鱼……还有满满一大盆的野猪棒骨,香气四溢,令人食指大动。 酒稍微差了一点,是几坛子农家酿的小土烧,可对于穷苦的军户们来说,也是难得的好东西了,逢年过节都不一定能喝到呢! “宋瘸子,小日子过的不错啊,你这是捡到狗头金了吗?” “还是说,准备再纳一房小妾,请我们来喝喜酒啊,新夫人呢,快带出来让我们见一见,哈哈!” …… 如此丰盛的酒宴,把各位百户官吓了一大跳。 众所周知的,在镇羌所的十个堡垒里面,白沙堡是最穷困的一个,军户们衣不遮体、食不果腹,尤其是到了冬天,几乎每年都会有人冻、饿而死。 之前收到宋百户的邀请,大家都以为着,白沙堡又遇到了困难,想要向其他堡垒求助。 虽然各堡垒也不富裕,可念在多年交情上,还是要支援一下的。 因此上,百户官们都带来了一些东西,有的是几袋子粮食,有的是半车蔬菜,数量虽然不多,却是竭尽全力了,毕竟大家的日子都不好过! 没想到的是,白沙堡的实际情况,和预料的完全相反! 这里的军户们,一个个红光满面,说起话来中气十足,就连堡内的两条大黄狗,都养的又肥又壮,一点也不像缺吃少喝的样子。 有几个百户官是从西边过来的,途径窟野河的时候,见到了巨大的风力水车,以及大片绿油油的庄稼地,还有那种一压就出水的井,震惊的他们许久说不出话来。 白沙堡,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哈哈,老夫年近六旬了,就是有纳妾的心,也没有那个力了,今天请大家过来,就是喝喝酒、叙叙旧,顺便商量一点事情! 好了,大家快落座吧,粗茶淡饭、山村野酒,有招待不周的地方,还请多多海涵,咱们先吃饭,吃饱喝足了再谈正事!” 百户爷爷大笑着招待众人,而后自己居中而坐,鞑子爷爷、疯子爷爷、吕公公、薛羽分别陪坐两旁! 这样的座位安排,又让各位百户官吃惊不小。 鞑子爷爷、吕公公大家都认识,一个来历不凡,一个背景深厚,坐在这里没有问题! 至于疯子爷爷嘛,百户官们上下打量一番,很快就认出来了,正是曾经的‘榆林卫第一勇士’,疯疯癫癫了二十多年,如今竟然清醒过来了。 虽然年老体衰,还失去了一只手臂,可是猛虎虽老、其雄尚在,完全有资格坐在这里一起宴饮! 可这个少年人,又是什么人? 百户,不是大官,可也是堂堂的正六品武官,一个乳臭未干的孩子,凭什么与众人同席而坐,还坐在了上首位置? 众人疑惑不解,只有永兴堡的刘百户略知一二,不过他晃晃大脑袋,一句话也没说,乐得看别人瞎猜的样子。 话又说回来了,能当百户官的人,多少都有点见识、有点城府,虽然心中疑惑,脸上却没有露出来,一个个的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谈笑风生,很是热闹。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该说正事了。 百户爷爷却没说话,而是掏出一个小布口袋,仍在了桌子上,里面的东西瞬间倾洒出来,黄乎乎的一大片…… “这是什么?” “啊,是金砂石,还有一块狗头金!” “是真的吗?” …… 一位年纪最大的百户官,认出了布袋里的东西,瞬间引起了巨大轰动,九位百户官全都站了起来,眼睛瞪的老大、嘴巴张的更大,一次塞进四个鸡蛋都不成问题。 有人不敢相信,拿起一块金砂石,狠狠的咬了一口,上面果然出现了清晰的牙印。 之前开玩笑说,是不是捡了狗头金? 没想到,人家真的捡到了! “实不相瞒,就在前些日子,我们白沙堡的人无意之间,在红石山中发现了一座金矿,这些金砂就是从山中开采出来的。 老夫今天请大家来,就是想合十个堡垒之力,一起开采这座金矿,咱们有财一起发、有钱一起花,不知诸位意下如何?” …… “宋百户此言当真,真要与我们一起开采金矿?” “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九位百户官已经不是震惊,而是有些发傻了,谁也没有想到,红石山中竟然有金矿! 更没有想到,白沙堡的人会与大家一起分享这座金矿! 隐瞒下来,偷偷的吃独食不好吗? 其实吃独食的事情,百户爷爷等人也想过,却被薛羽给阻止了,原因也很简单: 开采金矿,不仅是技术活,更是体力活,挖矿、运输、淘洗、冶炼……每一个环节,都需要大量的壮劳力! 白沙堡只有三百多人,大都是老弱妇孺,青壮年少之又少,还要分出一部分人来,照看窟野河两岸的大片田地,靠剩下那点人开采金矿,就算是没日没夜、累死累活的干,又能采出多少金子呢? 开采量少一点还在其次,关键是危险啊!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红石山中有金矿的事情,早晚会泄露出去的,那个时候,必然有无数人对金矿产生觊觎之心,甚至是杀人夺矿之心! 以白沙堡现有的力量,非但守护不了金矿,只怕还要面临灭顶之灾呢! 因此上,薛羽才提出建议,联合周围的九个堡垒,一起开采金矿,这样有两个好处: 一则,不用为劳动力发愁了,有了充足的劳动力,就能开采出更多的金矿石,而白沙堡作为领头者,能够分到的金子,肯定比自己独立开采得到的多的多。 二则,大家的利益捆绑在了一起,如果有人觊觎金矿的话,十个堡垒的人就会一起拼命,这可比白沙堡独自支撑安全多了。 正是这两个强有力的理由,说服了百户爷爷等人,同意与其他九个堡垒一起开采金矿! 可他们并不知道,薛羽这样做还有一个目的:就是借着这个机会,把自己的影响力扩散出去。 只要周围各堡垒的军户们,加入到了这个利益集团之中,那么用不了多久,自己就有办法,让他们乖乖的俯首听令,那个时候,整个镇羌所,也就等于落入自己的掌控中了。 第一步是镇羌所。 第二步是榆林卫。 第三步是榆林镇。 第四步是大西北! …… 如此步步为营,早晚有一天,自己会成为……嘿嘿! 这个计划,完美。 “宋百户仗义疏财,有了这般发财的事情,还能想着我们这些老弟兄,我等心中感激不尽,不过据我所知,这红石山中有妖邪作祟,开采金矿只怕不容易吧?” “没错,我也听说了,红石山中有妖怪,最近还吞了两个人呢。” 在座的也有精明人,这金子固然是好东西,可是拿人命去换,就有点不值得了吧。 同时也暗暗猜测着,莫非白沙堡的人无力对抗妖邪,这才拉上大家一起采矿? “呵呵,诸位说的不错,红石山中的确有妖邪,不过诸位不知道的是,这只妖已经除掉了,请随我到外面看一看吧!” 说话间,百户爷爷把众人领到了外面,另有七八名老军户合力,把巨蟒的尸体抬了出来。 巨蟒死去数日了,加上被大火烧过,身躯缩小了一些,可仍有三丈左右,散发出来的余威,让这些百户们心惊胆战,有心上去抚摸一下,却是壮不起这个胆子。 这么大的蟒蛇,如何杀死的? 接下来,百户爷爷把进山屠蟒的事情,详细的叙述了一遍,对于薛羽起到的作用,更是大说特说,最后又告诉一众百户官,河边的风力水车、堡外的压力井,还有冬天种蘑菇的事情,也都是薛羽弄出来的。 百户官们听完之后,无不羡慕的眼睛发红,有的还偷偷扇了自己几巴掌,心中满满的都是后悔! 当初分配移民的时候,他们几个是先到的,却只顾得挑选青壮劳力,把一群孩子留给了迟到的宋百户,当时还出言调侃,让他好好挑一挑,里面没准有个金娃娃呢! 结果真说准了,这个少年人,不就是一个个金娃娃嘛! 宋瘸子,真是好运气啊,我咋就这么点背呢,真是有眼无珠啊! …… 妖已经灭了,合力采矿的事情,众人自然是举双手双脚赞成了。 接下来,就是如何开采金矿,以及如何分配的事情了,众人商议了一会儿,很快做出决定:以后开采出来的金子,白沙堡独占三成,至于剩下的七成,则按照各堡出力多少来分配! 这个结果,无人反对! “诸位百户大人,有句话晚辈要说在前面,咱们合力开采金矿的事情,早晚会泄露出去的,如果有人来抢金矿,你们如何应对?” …… “谁敢抢金矿,老子就跟他拼命!” “没错,不管是谁,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 …… “好,既然如此,咱们选个良辰吉日,进山,采矿!” 第151章 薛玉郎! 经过半个多月的准备,开采金矿的日子到了。 清晨时分,龙首峰南坡上,聚集了大约四百多名青壮年,都是从十个堡垒中抽调的,手中拿着大锤、铁钎、铁铲、扁担、箩筐……各式各样的工具! 薛羽、鞑子爷爷、疯子爷爷、吕公公……以及十名百户官皆在人群中,有的神色兴奋,有的略带紧张! 另有数十名青壮女子,在山脚下搭建了几座窝棚,负责给山上的男人们准备饭菜,吃饱了才有力气干活! 按照规矩,开采金矿之前,是要祭拜一下山神爷的,感谢山神爷给大家赏饭吃! 祭台已经准备好了,上面摆着山神爷的排位,还供奉着一个大野猪头、一条肥大的河鱼,以及一个小香炉! “祭祀开始,请上香!” 在场的四百多人,按照身份高低排列好了队形,站在最前面的就是百户爷爷了,穿的很是整齐,手中还举着三柱清香。 正所谓:蛇无头不行,鸟无头不飞。 开采金矿不是小事情,如何调配人手、分配利益,如何安排日常事务,必须有一个人当家作主才行,经过十位百户商议,公推了百户爷爷做这个盟主。 一则,百户爷爷为人正直,深的人们的信赖。 二则,金矿是白沙堡的人发现的,由白沙堡的百户做盟主,也是合情合理的事情! 没想到的是,百户爷爷持香在手,却没有上前祭拜,略加沉思之后,把手中的清香交给了一旁的薛羽,自己还后退几步,让出了为首的位置! 换而言之,百户爷爷这是把盟主的位置,让给薛羽来做了,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能号令十个堡垒、数千名军户吗? “什么情况?” “他行吗?” 周围的人一片哗然,大都抱以怀疑的目光? 薛羽也没推让,接过了三根清香,高高的举起,让所有人都看清楚了,而后插进了香炉中,跪地叩首行礼! “山神爷保佑--大吉大利,财源滚滚!” “山神爷保佑!” …… 白沙堡出身的人,率先跟着跪了下去,而后是永兴堡的人,至于其他堡垒的人,略加犹豫之后,在百户官的带领下、也纷纷的跪拜了下去,这就等于承认薛羽的盟主身份了。 祭拜完了山神爷爷,接下来,就要开始采金矿了。 在薛羽的指挥下,军户们先把周围的树木砍了,弄出一大片空地的,而后把浮土运走,露出了山体岩石。 狗头金,在自然界中的数量非常稀少,绝大多数的金子,是藏在这些岩石当中的,要想开采出来,得先挖个矿洞才行。 挖矿洞,最好是用黄色炸药,一下就能山崩石裂,可惜这个时代没有炸药,虽然薛羽知道配方,可惜技术条件不允许,也缺乏足够的原材料,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 至于黑火药吗,爆炸的威力不足,各堡垒的存储量也非常少,根本就用不起的。 无奈之下,只好用最原始的办法了:火烧水激! 先是架上干柴,用烈火焚烧石头,待温度到达一定程度,再往上面泼冷水,利用热胀冷缩的原理,让岩石自己碎裂开来。 军户们再用铁钎、大锤进行开凿,等到凿不动了,就再火烧水激,如此反复循环,一条矿洞就逐渐出现了,呈正方形的,边长在六尺左右! 矿洞每深入山体一段,薛羽就会跳下去,举着一根火把,查看金脉的走势,好调整军户们开凿的方向! 太古时期,地壳运动,随着火山喷发,喷涌的岩浆把金元素带到了地上,金子的温度高,冷却速度慢,当岩浆凝固成岩石的时候,金子仍以液体的形态在石缝中来回乱窜,而它流动过的地方,就是金脉了! 流动的金子遇到了石英、银、铅、锌等物质,就会停留下来,形成一种复合型矿层,形状很像是鸡窝,故而称之‘鸡窝槽!’ 做个比喻:金脉就是四处蔓延的藤蔓。 鸡窝槽,就是生长在藤蔓上的大西瓜! 所谓的采金,就是先凭着眼力找到藤蔓,而后顺着藤蔓一点点搜索,把上面的大西瓜摘下来! “有了,一个大鸡窝槽!” “找到金子了!” 薛羽的眼力很毒,运气也不错,矿洞掘进七八丈左右,就发现了一个鸡窝槽,按淘金人的专业术语叫做:见槽、放阔! 第一天进山采金,就见到收获了,矿洞内外响起了一片欢呼声! 接下来,军户们奋力挖掘,把‘鸡窝槽’里的矿石都掏了出来,大约有两千斤左右,堪称是一个大鸡窝槽了。 不过吗,要想把金子从这些矿石里提炼出来,还需要费点力气,过程也很复杂: 第一步,挑选出几十名膀大腰圆有力气的军户,手持巨锤猛砸矿石,全都砸成黄豆大小的颗粒。 而后把这些小颗粒,放在一具大石磨上,碾压成粉末! 交待一句,这具石磨不是人推的,也不是牛拉的,而是薛羽在溪水湍急之处,弄出了一具水石磨,利用水流让它转动起来,这样就省力多了。 第二步,在溪水旁放一个大木槽子,一丈五尺长、四尺多宽,还必须是用榆木制成的,因为榆木一遇到水,表面就会卷起很多小倒刺来。 把矿石粉放在木槽里,不断用溪水进行冲刷,石粉的密度轻,很快就被水冲走了,而矿粉的密度重,会沉在下面,被小木刺给阻拦住。 冲刷多次之后,两千多斤的矿石,只剩下几十斤重的精矿粉了,金子就藏在这里面,不过金子之外,还有银、铜、铅、锌等伴生矿! 第三步:把精矿粉倒入水银中,用力进行搅拌,金子的密度大,会沉入水银底部,而其他金属的密度轻,会漂浮在水银上面,这样就进行了分离。 有人肯定问了,一群穷的叮当响的军户,那里弄来的水银呢? 很简单,之前薛羽在山中找到过丹砂石,学名‘硫化汞’,只要加热煅烧一下,就能生成水银了。 不过水银有剧毒,因此在操作过程中,薛羽严令军户们,人人都要戴口罩、带手套,每天工作结束之后,还要到溪水中清洗身体,不把皮肤搓红了不准出来。 至于口罩,用多层的棉布缝制,手套则用山中兽皮制成,这些事情交给各堡垒的妇女们就行了,针线活可是她们的强项。 第四步:把水银、金粉的混合物倒在棉布上,前者会渗透下去,后者则留在棉布上! 最后把金粉小心的刮下来,放在坩埚中,用烈火进行煅烧,让其融化成金水,再倒入制作好的模具中,让金子慢慢的冷却成型。 “成了,真的成了!” “薛小兄弟真是厉害,这么快就把金子提炼出来了。” 一般金锭都是小船形状的,可是薛羽不喜欢,自己制作了一个小圆饼状的模具,待金子冷却成型之后,用铁钳夹了出来,放入一盆冷水之中。 随着一阵白烟升起,一枚漂亮的小金饼就出现了,在阳光的照耀下,呈现出黄色光泽! 常言道:七青八黄九紫十赤! 小金饼呈黄色,说明含金量在八成左右,以现有的技术条件,能提炼到这个地步已经很不容易了。 “快把秤拿过来,称一称重量。” “笨死了,不是称猪用的大秤,要小一点的、精准一点的戥子!” …… “是,百户大人!” (戥子,又名戥秤,是中国古代称金银、药材等贵重物品的专用工具,体积小巧,精准度高。) 很快的,有人拿来了戥子,乌木为杆、青铜托盘、白铜秤砣,由百户爷爷亲自操作,很快测出了小金饼的重量……一两一钱五分! “金子,上好的金子,我们炼出金子啦,哈哈!” “发了,这次发大财了,哈哈!” …… 疯了,军户们疯了,小旗、总旗、百户官们全都高兴疯了,有的仰天长啸,有的又蹦又跳,甚至有人满地打滚,高兴的就像三岁的小娃娃! 至于那个小金饼,更是在人们手中来回传递着,有人怕是白日做梦,还用牙齿咬了咬,一个人咬完下一个人接着咬,很快就布满了齿痕、口水! (小金饼:你们怕是做梦,咬自己手指头啊,干嘛要咬我?) 有人肯定想了,两千多斤矿石,才提炼出一两多金子,这么一点点的含金量,至于高兴成这个样子吗? 说实话,真心不少了。 要知道,金子是一种稀有重金属,只要金矿石的品质达到了0.5克吨,就具有开采价值了。 而中国境内的金矿山,大部分品质都在5克吨以下,一吨矿石里面含金十几克、几十克的富矿山,可是少之又少的。 薛羽找到的这条矿脉,能从两千多斤矿石里面,提炼出一两一钱五分的金子(按照明朝的重量换算,大约43克左右),这绝对是一等一的大富矿了,军户们高兴成这样也就不足为怪了。 更重要的是,军户们穷啊,一个正丁,每个月才半两银子的军饷,关键是还领不到。 而大家在山上忙了一会儿,就开采出一两一钱五分金子,约莫折合九两银子,而且随着时间推移,操作越来越熟练,出金量还会大幅度增加的。 以此类推,一个月是多少金子,一年又是多少金子? 除了金子,在精矿粉里面,还有不少的银、铜、铅、锌……提炼出来以后,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呢! 不客气的说,靠着这座金矿山,就足以让十个堡垒的数千名军户,过上衣食无忧、天天有肉吃的好日子了。 “吼!吼!” “玉郎、玉郎……薛玉郎!” 军户们快高兴疯子,先是以拳捶胸、仰天狂吼,而后把薛羽抬了起来,一次次的抛向空中,又都接住了,并喊出了‘玉郎’二字! (薛羽:接不住,我跟你们急!) 在中国古代,玉郎是女子对丈夫或者情人的爱称,后来也泛指美男子,或者极为宠爱的人! 军户们称薛羽为玉郎,这是拿他当成心肝宝贝看待了。 就这样,薛羽有了自己的第一个外号:薛玉郎! 第152章 独臂断刀客! 四百多名青壮劳力,如果只守着一个矿洞,未免太浪费人力了。 之后的日子里,薛羽在龙首峰上四处勘探,凭着精准的眼力,很快又找到了三条矿脉,并打出了矿洞! 随着矿洞数量的增加,金子的产量也是一路猛增,每天看着黄灿灿的小金饼铸造出来,军户们的劳动热情极为高涨,根本不用催促,每天天还没亮呢,一个个就钻进矿洞干活了,天黑了也不肯出来,真是把吃奶的力气都用出来了。 以至于薛羽每天进矿洞揪人,逼着他们回去吃饭、休息,金子固然是好东西,可也没有身体重要啊! 何况红石山中金矿资源丰富,一百年也开采不完,又何必急于一时呢! 开矿的事进展顺利,防护的事也不能马虎了,否则开采的金子再多,也是为别人做嫁衣裳! 薛羽和十名百户商议决定,凡是上山采矿的青壮们,全都配备上刀枪、弓箭等武器,在日常劳作的同时,还要安排人站岗、巡逻、守夜,不让外人靠近金矿一步。 在龙首山的山顶上,还修筑了一座小型烽火台,派人日夜在此看守,一旦有人来抢夺金矿,立刻点燃烽火示警! 只要见到了烽火,十个堡垒的军户们,就会一起赶来救援! 各堡垒的库存火器,也都送到了白沙堡,由薛羽负责修理、养护之后,从中挑选了四十杆火铳,也放在了龙首峰上,用于保护金矿,余者分还给了各堡垒! 眼看薛羽把大小事情安排的妥妥当当,对他的指挥能力,军户们都表示信服了,别看人家年纪不大,却是文武双全、多才多艺啊! 另外吗,在管理矿山事物的同时,薛羽也没忘了练习武艺! 这个世上,有的事情能靠智慧解决,可有的事情,必须用拳头解决! …… 清晨时分,树林之中! 薛羽正在练八极拳,只见出拳敏捷、招式凌厉,拳、眼、身、法、步都配合的极为巧妙,既有变化之诡异,又有力道之威猛! 一套拳练完了,浑身气血通畅、很是舒服,可也出了不少汗水! 正准备到河边清洗一下,不想树林外来了一个人,白发苍苍,身影魁梧,腰间佩戴长刀,却只有一条胳膊,正是疯子爷爷! “玉郎,好俊的功夫!” “疯子爷爷,都是三脚猫的把式,让您见笑了!” “呵呵,出拳如猛虎,招招不留情,你这可不是三脚猫的把式,而是杀人夺命的拳法!” 疯子爷爷已经清醒了,该称呼他的本名才是,可是二十多年以来,白沙堡的人们已经叫习惯了,改口还真有点费劲儿! 疯子爷爷也是个豁达之人,横竖是个称呼罢了,干脆以前怎么叫,现在还怎么叫,反正自己也听习惯了。 不过大清早的,疯子爷爷跑到树林中做什么呢? “玉郎,之前你施展办法,让老夫清醒了过来,又冒着危险进山,带领众人屠掉了妖蟒,为老夫的弟兄们报了仇,如此大恩,必当厚报! 可惜老夫是个穷军户,没有什么好东西,唯一能拿的出手的,就是这柄吞日斩了,现在送给你,以表感谢之心!” 万没有想到,疯子爷爷是来送刀的。 吞日斩是用陨铁打制的,削铁如泥,锋利无比,就连妖蟒的鳞甲都能砍破了,说是神兵也不为过,习武者就没有不喜欢的。 不过薛羽更加知道,君子不夺人所爱,吞日斩是疯子爷爷的第二条性命,自己岂能接受呢,连忙出言拒绝:“不可,万万不可,这是您的心爱之物,岂能赠送他人呢!” “呵呵,红粉送佳人,宝刀赠英雄,我已经是个残废人了,留着这柄宝刀也没有用武之地,还是送给你吧,望你好好的使用它,且勿让宝刀蒙尘了!” …… “您请放心,此刀到了我的手中,一定让它扬威沙场、痛饮敌血,不负吞日之名!” 推辞三次之后,眼看对方诚心赠刀,薛羽不再推脱了,整理好衣裳,上前两步,单膝跪地,双手高举着接受,这是对刀的尊敬,更是对人的尊敬! 疯子爷爷满意的点了点头,又依依不舍的摸了摸,这才把吞日斩递了出去! 薛羽接刀在手,上下抚摸个不停,真是喜欢的不得了,又目视疯子爷爷,一脸期待的神色! 按照武侠小说中的套路,高人赐予一件兵刃之后,应该再送一本武功秘籍,或者传授一套高深武艺才对,否则自己空有宝刀,却不会使用,那不是暴殄天物吗? 这次薛羽猜对了,送出宝刀之后,疯子爷爷开始传授刀法了。 “武谚有云:剑为百兵之君,棍为百兵之首,枪为百兵之王,刀为百兵之帅! 刀者,以劈砍、刺杀为主,势如猛虎,一往无前,乃是近身肉搏的最佳兵器,刀出鞘,必见血,不是敌死,就是我亡! 今天,我就把纵横沙场、所向披靡的刀法教给你,睁大眼睛,好好看着。 第一招:力劈华山! 第二招:横扫千军! 第三招:海底捞月!” 第四……没有第四招了,三招练完之后,疯子爷爷就收回了刀,稳稳的站在那里,气不长出,面不改色! 另一边,薛羽已经惊呆了,使劲的揉了揉眼睛,生怕是自己视力有问题,不小心看错了! 这就是纵横沙场、所向披靡的刀法吗,怎么就三招啊? 三招都多说了,其实就是三刀:劈、扫、撩! 难道说,疯子爷爷旧病复发了,头脑胡乱之下,才拿这样简单的刀法,当做了压箱底的绝招? 又或者,想试试自己的诚意,这三式刀法,其实是暗示自己,今晚三更到小树林里学艺,就像孙悟空拜师的时候,菩提老祖敲了他三下一样。 薛羽胡思乱想着,一时间也拿不定主意了。 “不要胡思乱想了,老夫当年纵横沙场,靠的就是这三招刀法,你是不是觉得太简单了?” “回爷爷的话,这个嘛,是有点太简单了!” “呵呵,老夫问你,与敌对决之时,杀人需要几刀?” “如果砍在要害位置,一刀就足以致人于死地了!” “很好,杀人一刀足矣,老夫教了你三刀,还不够用的吗?” “啊!” 薛羽又惊住了,看看疯子爷爷,又瞧瞧吞日斩,隐约的明白了一点点。 沙场之上,与敌人狭路相逢,几个呼吸间就要见生死了,这个时候,那些复杂的招式根本没用,有用的就是当头一刀,心狠、手辣、刀快者胜! 因此上,与其去练华而不实的招数,不如集中精力,练好这必杀一刀,只要自己的刀够快,就足以克敌制胜了。 “玉郎,你领悟了吗!” “领悟了!” “哦,说说看,都领悟了什么!” “天下武功,无坚不摧,唯快不破!” “说的好,果然是悟性惊人!” 这次轮到疯子爷爷吃惊了,当年自己可是用了好长时间,才想明白这个道理,期间还走了不少弯路呢。 没想这个少年,只是沉思了片刻,就领悟出来了,‘天下武功,无坚不摧,唯快不破’,说的多么精准啊,这就是一个天生的刀客! (薛羽:感谢星爷、感谢火云邪神……) “我还领悟到了一点,就是再复杂的东西,也是由简单组成的。 比如我中华文字,起码有几万个之多,有很多都生僻难认,可是再复杂的文字,也是由点、横、竖、折,撇、捺、提、勾八个笔画组成的! 同样道理,无论多么复杂的刀法,也离不开劈、扫、撩三式,只要我把这三式练的精熟了,练的快如闪电、稳如泰山,就可以随心所欲的施展各种招数了! 那个时候,我若是想杀人了,只需要一刀……疯子爷爷,你要去那啊?” …… “小子,你自己练吧,不用老夫教了!” 凡是当师傅的,都希望收一个聪明徒弟,这样教起来省力气。 可事实证明,徒弟太聪明了也不是好事,教起来是省了力气,可也让做师傅充满了失败感! 疯子爷爷原来想着,自己要费很大的力气,才能让薛羽领悟刀法的精妙,而后还得耐心指点一番! 可人家一会儿功夫,就领悟出来了,这还不算,还能举一反三,参悟到更高深的境界! 这样的徒弟,自己根本就教不了! “您等一下,我还有话说。” “你还要说什么?” “我想给您讲一个故事听!” “讲故事?” “没错,江湖儿女,武林纷争,一个独臂断刀客的故事!” 自从屠掉妖蟒以后,鞑子爷爷复仇的心愿达成,终于有了活下去的勇气,脸上也有了笑容,可是明眼人看的出来,疯子爷爷是在强颜欢笑,其实仍有心结未解,而根源就在断掉的右臂上! 对于一个刀客来说,失去了手臂,这等于要了他的大半条命啊! 因此上,薛羽决定帮他打开心结,办法就是讲故事,内容很简单:就是一名刀客,被闯上门的仇人砍掉了一只胳膊,变成了残废人,祖传的宝刀也断掉了! 可是刀客没有自暴自弃,而是锲而不舍的创出了一套独臂刀法,最后凭着一只独臂、一把断刀,杀掉了大仇人,成为了江湖上鼎鼎有名的大侠! 薛羽绘声绘色的讲着,疯子爷爷默默的听着,一句话也没说! 听完了,直接走人,没有任何反映! 可是薛羽感觉到了,疯子爷爷发生了巨大变化,更准确的说,身上多了一样东西:生气! 人有生气,才能活的精彩! 果不其然,没过两天,疯子爷爷找到了胡大锤,让他给自己打制了一柄短刀,只有一尺半长,却有三十多斤重,后面还加了八尺长的铁链子。 自此之后,每天的清晨时分,树林深处又多了一个练刀的人影! 第153章 金矿分红了! 日月如梭,转眼一个月过去,金矿分红的日子到了。 白沙堡内,新盖了一座大房子,专门处理公事之用,取名:议事堂,十个堡垒的百户官,今天齐聚于此,人人脸上都带着喜色。 因此在松木制成的长条桌案上,放着一大堆小金饼,金光闪闪,夺人双目,每个都是一两重,正好三百三十七个! 薛羽居中而坐,负责这次分红! “上个月,弟兄们都很拼命,没日没夜的挖矿,共计炼出了三百三十七两金子,留下三十七两金子,作为矿上的日常开销,余者分给大家伙。 按之前约定好的,白沙堡独占三成:分金九十两整! 永兴堡出壮丁七十二人,占一成二五,分金三十七两八钱! 杨家堡出壮丁四十八人,占零点七四成,分金二十二两三钱二分。 不过杨家堡的杨三愣子,前几天进洞挖矿的时候,不小心砸断了一条腿,虽然没有生命危险,可也要修养小半年才行,我做主了,从日常开销里分出二两黄金给他,作为治伤、养家之用,诸位可有异议吗?” “玉郎仁义,我等没有异议!” …… 别人算这种分红,都是一手拿着账本,一手拨打算盘,眼珠子都不敢挪开,生怕算错了一个数。 薛羽则不然了,四仰八叉的坐在椅子上,两只眼睛微闭,直接用口算,就把账目算的清清楚楚了! 这般厉害的计算能力,让在坐的百户们佩服不已,至于那充满人情味的决定,他们更是举双手赞成,一个心怀众人者,才是真正的人上人! 很快的,金子分完了,百户们兴高采烈之余,又商议起了如何花这些金子。 有的想着,多买一些酒肉、米面,好好的犒劳一下军户们,过上几天好日子! 也有的想着,从俭入奢易,从奢入简难,如今好不容易有了钱,不能胡乱的挥霍,还是把金子存起来,留着关键时候用。 一时间,各抒己见,争论不休。 白沙堡分的金子最多,百户爷爷笑的都合不拢嘴了,至于这些金子怎么用,他一时间也没想好,想征求一下薛羽的意见。 “玉郎,这些金子,你觉得怎么用合适?” “我想过黄河,去一趟保德州,买点东西回来。” 保德州,隶属于山西-太原府,与榆林卫正好隔着一条黄河,一个在西岸、一个在东岸,情况却截然不同。 榆林卫土地贫瘠、出产有限,那是出了名的穷苦! 保德州却是土地肥沃、物产丰富,更是晋商云集之地,那是富的流油啊! “哦,你想买什么东西?” “耕牛、布匹、铁器……还有精盐!” “啊!” 这番话一出口,大堂内瞬间安静下来了,百户们一个个面面相觑,都露出了震惊之色! 薛羽却不以为意,因为刚才的话,就是故意说给他们听的。 榆林卫一带贫穷,各种生活物资严重不足,其中最奇缺的就是:牛、布、铁、盐! 耕牛不足,以至于农忙之时,只能用人来拉犁头,或者拉车,一天的农活干下来,经常把人累的汗流浃背、精疲力尽,甚至有活活累死者! 累点也就罢了,还会影响耕种的速度、质量,致使粮食年年欠收,这也是军户们吃不饱肚子的原因之一! 布匹不足,人人衣衫褴褛,甚至衣不遮体,就连在坐的百户官们,穿的也是带补丁的旧衣服! 至于那些小孩子,光着身子的不在少数! 铁器不足,薛羽想弄个压力井,都要带着孩子们四处捡废铁,可见缺到什么程度了。 不过以上三样困难加起来,也没有缺盐的问题严重! 没有耕牛,可以用人拉犁头,没有布匹,可以露着身子(大家都如此,谁也别笑话谁了),没有铁器,可以用木头凑合(这样也行),可是人没有盐吃,真的受不了。 太祖朱元璋规定过:凡是卫所中的军户,有家室者,每个月可以领取两斤精盐,没有家室者,每个月半斤。 这样的定额,足够日常生活用了,还能有小小的剩余呢! 可现在的实际情况是,军户们每个月领取到的盐,连定额的两成都不到,至于剩下八成,都被高层军官们给侵吞了,再倒卖出去谋取暴利! 数量不足也就罢了,质量也差的一塌糊涂! 西北地区盛产青盐,这种盐质地纯正、颜色微青,乃是一等一的好盐,就连大明朝的皇宫里都食用青盐,达官显贵们也喜欢用青盐漱口! 可是军户们领取到的,都是颗粒粗糙、味道苦涩,还掺了大量沙子、木屑、老鼠屎的海盐,能够食用的部分,连一半都不到! 不用问也知道,肯定是有人偷梁换柱,把上好的青盐给贪污了。 领来的盐不够吃,军户们只能自己买盐了,可是摸摸干瘪的荷包,再看看高高在上的盐价,除了唉声叹气,一点办法也没有。 平心而论,大明朝的产盐地不少,产盐量也不少,因此盐价一直不算高,官方的定价是十文钱一斤。 问题是,市场上的真实价格,从来没和官方价格一致过! 东部地区离海较近,晒盐、运盐比较容易,因此盐价也比较低,二十文钱一斤,是官方价格的两倍! 西部地区离海较远,大都食用矿盐、或者池盐,开采比较麻烦,因此价格也比较高,一般是官方价格的六倍、七倍,遇到盐慌的时候,还出现过几百文钱一斤的天价盐! 榆林还不算太倒霉,如今的盐价是八十文钱一斤! 一个正常人,一年需要大约四斤半的盐,也就是三百六十文钱! 按一家六口人计算,一年就是两千一百六十文钱,折合二两多银子,这个价格,军户们就是砸锅卖铁也吃不起啊! 可是人又离不开盐,既然吃不起官盐,那就就吃私盐好了,私盐不仅价格便宜,质量也好,深受穷困百姓的欢迎! 不过在大明朝,贩卖私盐可是重罪,轻则流放,重则斩首! 即便如此,仍有很多人挺而走险,贩卖私盐的事情十分猖獗,甚至有一些豪商、官员、武将也参与其中,不过他们不是为了吃盐,而是为了牟取暴利! 之前薛羽说了,要去买一些盐回来,如果是买官盐的话,直接去榆林城就可以了,路程也比较近便,可是他偏偏舍近求远,跑到黄河对岸的保德州去买盐。 那就只有一个解释了,他要贩运私盐,真是好大的胆子,视朝廷律法如同儿戏一般。 在坐的都不是傻子,想明白其中缘故之后,都低头沉思了起来。 放心吧,百户们不是想举报薛羽,真要那样做了,且不说白沙堡的人,就是手下那些军户,就得把他们千刀万剐了,如今的薛玉郎,可是镇羌所数千军户的心肝宝贝,伤了谁,也不能伤了他! 百户们想的是,要不要也入上一股,耕牛、布匹、铁器、精盐,那个堡垒不是急缺啊? “哗啦!--哗啦!” 百户爷爷没说话,直接把百两黄金推了出来,以实际行动支持薛羽。 第二是永兴堡-刘百户,也把黄金推了出来,紧接着,其他百户纷纷效仿,都把视作性命一般的黄金推了出来,支持这次走私行动,至于大明律法嘛? 大明朝廷不给我们好日子过,我们又何必遵守它的律法呢! 计议已定,接下来,就是安排行程了。 “百户爷爷,我不在这段时间,金矿上的事情由您来负责,一定让大家小心挖掘、注意安全!” “放心吧!” “木瓜堡-胡百户,黄甫川堡-高百户,你们的地盘距离黄河渡口比较近,认识的水路朋友也多,这过河的事情,还请二位给安排一下,东西运回来以后,你们还要负责接应!” “没问题,交给我们两个了!” “其他各位百户,提高警惕,一定保护好咱们的金矿!” “是!” …… 安排好事务之后,薛羽开始组织走私队伍了,自己亲自领队,小鼠、猴子、白花蛇、大黑、无言全部随行,另外还有疯子爷爷、鞑子爷爷以及十五名老军户! 疯子爷爷当过刀客,行走黄河两岸,也多次去过保德州,对那里的情况比较熟悉,至于鞑子爷爷,不仅是神射手,还有一双锐利的眼睛,马匹、牛羊的好坏,他一眼就能辨别出来,如果遇到了蒙古客商,他还能充当翻译呢。 就这样,走私队伍成立了,择日就可以出发,可薛羽还是有点放心不下! 第154章 地道战,嘿,地道战! 古诗云:酒是穿肠毒药,色是刮骨钢刀, 财是惹祸根苗,气是雷烟火炮! 金矿开采顺利,每个月出产三百多两黄金,而且随着时间推移,这个数字还会不断增加的。 有钱固然是好事,可也容易引来灾祸,就算现在不来,早晚也会来的,这一点,薛羽非常肯定! 红石山居高临下、易守难攻,上面有数百名青壮,武器装备也还不错,就算有大股贼人来进攻,山上的人也应该守得住。 退一步说,就算是守不住了,利用山上复杂的地形,从容退走还是不成问题的。 贼人们能抢走金子,却搬不走红石山,等到贼人们退走之后,一切还可以恢复过来,薛羽也交待过百户们,真到了危险时刻,弃矿、保人,有人就能从头再来。 真正让薛羽放心不下的,不是金矿,而是白沙堡! 白沙堡位置偏远,人口数量少,又大都是老弱妇孺,仅以军事实力来论,是十个堡垒中最弱小的一个,偏偏又在金矿利益中占了最大一份。 这样一个又甜、又软的柿子,最容易引起贼人们的觊觎了。 如果自己外出期间,贼人前来劫掠白沙堡,该怎么办呢? 打,是打不过的。 守,也守不住。 逃,一群老弱妇孺,只怕没跑出去多远,就被贼人给追上了,那样死的更快。 求援的话,其他堡垒相距太远了,等到援兵赶来之时,只怕白沙堡已经鸡犬不留了。 自己发掘金矿的目的,是为了让白沙堡的乡亲们过上好日子,如果因此给他们引来杀身之祸,岂不成了好心办坏事,那样自己一辈子都要活在自责中了。 不行,必须想一个办法,保白沙堡平安无事,可用什么办法呢? 搬到山上去住,只怕军户们故土难离,也舍不得刚开垦出来的田地,何况擅自弃堡,军法不容啊! 请上面调一支兵马,保护白沙堡的安全,只怕非但保护不了,反而引狼入室了。 这种馊主意,自己以前就反对过的。 …… 薛羽来回转了几十个圈,也没想到什么好办法,急的直拿脚跺地,结果地一点事没有,脚丫子却跺的生疼。 白沙堡这个地方,表面上是一层薄薄的沙子,底下其实是坚硬的黄土地,用脚跺不疼才怪呢! “等一等,黄土……地下……安全,哈哈!” 摸摸生疼的脚丫子,看看脚下的黄土地,一个好办法迅速在薛羽的脑海中生成了,同时响起了一首歌曲…… 地道战,嘿,地道战, 埋伏下神兵千百万, 嘿,埋伏下神兵千百万, 千里大平原展开了游击战, 村与村,户与户地道连成片, …… “玉郎,这要让白沙堡的乡亲们挖地道?” “没错,挖地道,不要耽误时间,从明天就开始挖!” “地道,咱们这家家户户都有,还挖它做什么呢?” 当薛羽急冲冲的,找到了百户爷爷等人,把挖地道的想法说出来以后,几位老人家都听懵了。 在西北地区,人们经常在房屋周围挖一个地窖,凭着其干燥、阴暗的特性,用来存储一些粮食、蔬菜、酒类,可以长期的不变质。 这种东西,几乎家家户户都有,没什么新奇的。 唯恐薛羽不信,百户爷爷还带着他参观了一下自家的地窖,就在院子的角落里,入口三尺见方,先向下挖掘一人多深,再横着挖一丈多,内部空间不算大,可以钻进去七八个人,就是有点气闷。 “不对,你们挖的这是地窖,我说的是地道,二者不可同日而语的。” 参观完之后,薛羽连连的摇头,拿了根树枝做笔,一边在地上画图,一边给众人讲解起了地窖、地道之间的区别。 地窖,入口明显,深度浅,内部空间小,而且没有别的出口了,也没有通风口,用来储存东西还可以,至于人嘛,别说下去躲避了,就是在里面多待一会儿,恐怕都有窒息的危险。 一旦被贼人堵住出口,再用水攻,或者火攻,里面的人就插翅难逃了! 地道则不同了,首先,入口必须隐蔽,灶台下、柜子后、水井里,鸡窝中……反正是越隐蔽越好,外面还要做巧妙的伪装! 其次,地道至少要一丈深,个别地区,甚至两丈深、三丈深,内部四通八达,空间非常之大,可以迅速的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 里面还要存储粮食、饮水、被褥等生活用品,保证几百人躲在里面,一两个月也能生存。 最后,地道里要存放武器,还要设置传声筒、瞭望孔、射击孔、扎抢孔、活动翻板,绳索陷阱……等一系列的东西,还要兼备防水、防火、防烟的功能! 总之一句话,这样的地道网挖好之后,不仅能躲藏、能防守,还能充分的利用地利,对来犯之敌进行杀伤! 看着薛羽画出来的、错综复杂的地道结构图,百户爷爷傻了、疯子爷爷傻了,其他的老军户也傻了,一个个哆哩哆嗦的,半天说不出话来。 最后还是鞑子爷爷,总结出了一句话:“地道挖成,可比五千精兵!” 若有五千精兵,白沙堡稳如磐石矣! 剩下的事就好办了,就在当天晚上,百户爷爷把男女老幼们都召集起来,开了一个挖地道动员大会,并在会上做出两项决定: 第一,从明天开始,男女老幼齐上阵,全力以赴挖地道,这关系到大家的生死存亡,一刻也耽误不得。 第二,地道是白沙堡的最高机密,出入口的位置,任何人不准外传,违者将会受到最严厉的惩罚:绑在木桩子上,扔在沙漠里活活晒死! 就算是出嫁的女儿,也不能把秘密告诉夫家人,否则其父母亲人一起受罚! 不是百户爷爷心狠,而是事关几百人的生死存亡,不得不加倍小心,而且在开会之前,薛羽特别叮嘱过了。 这种挖地道的方法,可以教给其他的堡垒,让他们用来躲避危险、抵御外敌,不过吗,白沙堡的地道分布情况,以及出入口的位置,绝不能告诉任何外人,也不能带外人下去参观。 有了地道,白沙堡的安全就有了保障,这下薛羽可以放心的,去黄河东岸走私货物了。 …… 第二天一早,队伍集合完毕了,共计二十三个人,都穿着平民百姓的衣服,带着水葫、背着行礼,兵刃暗藏其中,就连无言也不例外,还戴了一个大斗笠,把光头给遮挡住了,否则队伍里有个僧人,太引人注目了! 至于金子,都缝在了三条布袋里面,分别系在薛羽、鞑子爷爷、疯子爷爷的腰间,确保万无一失! “玉郎,一路上多加小心,如果事情不顺利的话,就赶快回来,千万不要冒险行事,时候不早了,带上干粮,早点出发吧!” “是,百户爷爷!” …… “玉郎,这是奴家给你做的锅盔,留着路上吃,千万别饿瘦了,奴家会心疼的。” “玉郎,奴家也做了一个,比她的大多了!” “还有奴家,做了两个!” 秦人出门,家中必烙锅盔,让出门人带上,这一习俗千年未变,一则,锅盔份量足、易保存,口感也不错,做为干粮再合适不过了。 二则,锅盔又坚硬,又厚重,两个一组背在身上,可以当做护具用,当年秦军就是用它来挡箭的,故而有‘锅盔能吃箭的说法。 久而久之,锅盔就带有了保平安的寓意。 如今队伍要出远门了,白沙堡的乡亲们,为每个人都准备了锅盔,有的还是两个,希望他们早日平安归来,不过大家的锅盔加起来,也没有薛羽一个人的多。 只见堡内的小娘们一拥而上,人人手中拿着大锅盔,拼命往薛羽怀里塞,怀里塞不下了,就往身上、脖子上挂,几乎快把薛羽给掩埋住了。 如今薛羽在镇羌所一带,也算是家喻户晓的人物了,年少英俊、多才多艺,更有一手淘金的绝活,不知有多少军户想把女儿嫁给他,又有多少少女,把他当成梦中情郎呢! 白沙堡的女孩们自然也不例外了,靠着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便利,没事就在薛羽周围转悠,眉目传情,暗送秋波! 她们的父母非但不阻止,反而大力支持,甚至暗示自家女儿,主动出击,尽快拿下,那怕奉子成婚也是可以滴! 得知队伍今天出发,昨天半夜里,这些小娘们就起来了,为情郎做爱心锅盔,要想征服一个男人,就要先征服他的胃口,这句话……就是薛羽说的。 “多谢,多谢!” “够了,真的够了,我吃不了这么多……谁摸我的脸啊!” 薛羽前世是个单身狗,过情人节的时候,从来没有收到过巧克力,真是做梦都想尝一尝爱心便当的滋味,没想上辈子的梦想,这辈子实现了。 可一下子收到这么多爱心锅盔,得什么时候才能吃完啊,还有西北女子的火辣劲,也真有点招架不住,虽说男婚女嫁,天经地义吧,可自己今年才十五岁,身体还没发育好呢,现在谈恋爱早了一点吧? (大明朝,男子十六岁、女子十四岁就可以婚嫁了,超过年龄还不成亲,就有被官府强制结婚的危险,因此上,薛羽,你不年轻了呦。) 没办法,薛羽赶紧摆脱了纠缠,抱着大堆的锅盔,带着队伍出发了,或者说是落荒而逃了。 那知刚走到门口,就被一个人拦住了,正是吕公公,也是一副远行的打扮,还背着个大包袱,里面鼓鼓囊囊的不知装了什么! “且慢,杂家随你们一起去!” “吕公公,旅途劳累,吉凶难测,您的年纪也不小了,还是留在家里吧!” “呵呵,放心吧,杂家的身子骨还算硬朗,不会给你们添麻烦的,再说了,这次出采办货物,你们有用得着杂家的地方!” 吕公公的来历不凡,且有一肚子的学问,一直深受众人的尊敬,不过他行事低调,每天就是在屋子里看书、写字,从不直接参与堡内的事情,顶多是冷眼旁观。 没想到这次,他主动要求随队伍一起出门,倒是让众人吃惊不小! 不过吕公公这样的人,一向是谋定后动的,他既然要一起出行,肯定有其目的的! 因此上,薛羽略加沉思,也就点头同意了,正好趁着这个机会,加深对这位神秘公公的了解! 就这样,一行人离开了白沙堡,先向南穿越红石山谷,进入到长城以内,再折而向东,来到了距离黄河不远的黄甫川堡,并受到了热情的款待。 第二天,高百户亲自送一行人过河,却不是乘船,而是坐羊皮筏子! 第155章 瘦骨蛟! 自古以来,在黄河中上游摆渡行人,或者运输货物,是很难使用木船的。 一则:黄河的水流疾、落差大,只能顺流而下,无法逆水行舟,如果使用木船的话,货物运到下游之后,沉重的船只无法返回,只能低价卖出去,或者拆卸了卖木材! 运一次货物,就打造一次新船,成本太过高昂了,甚至远远超出货物本身价值,未免得不偿失了。 二则:黄河中的暗礁、险滩太多了,木船坚硬,吃水又深,一旦撞上了暗礁,动辄船毁人亡! 好在中国人的祖先很聪明,发明出了羊皮筏子这种水运工具。 制作羊皮筏子,需要很高的宰剥技巧,从羊颈部开口,慢慢将整张皮囫囵个儿褪下来,不能划破一点地方,将羊皮脱毛之后,吹气使皮胎膨胀起来,再灌入少量清油、食盐和水,然后把皮胎的头尾和四肢扎紧,形成一个圆鼓鼓的羊皮囊! 若干个羊皮囊相拼,上面架好木排,再绑以小绳,这样就制成了一个羊皮筏子。 与木船相比,羊皮筏子有诸多优点: 一是结构简单,份量很轻,把人或者货物运到下游之后,羊皮筏子可以从陆路返回上游,如果是小点的,一个成年男子就能背负起来,如果是大点的,也可以拆卸开来,由几个人背回去。 二是浮力大、吃水浅,又有一定的弹性,更容易躲避暗礁,就算不小心撞上了,也能迅速的反弹回来,安全性极高! …… 薛羽等人在黄甫川堡休息了一晚,第二天一早,由高百户亲自送他们过黄河,过河就要坐羊皮筏子,可这个羊皮筏子并不好坐啊! “高大人,刚才听您说,黄河上的羊皮筏子都归排帮掌管,这排帮又是什么组织?” “玉郎不必客气,什么大人不大人的,直接称呼我老高,或者高胖子就行了,提起这个排帮嘛,那就说来话长了。 大明朝实行户籍制度,咱们是军户,世世代代当兵,为国家守土镇边,抵御外敌入侵。 同样的,在黄河岸边上,居住着大量的船户,也叫‘筏子客’,靠着摆渡行人、运输货物,以及捕捞鱼虾为生,这些人常年在惊涛骇浪中行船,危险性极大不说,日子也是苦巴巴的,跟咱们穷军户相差无几! 话又说回来了,敢在黄河行船的人,无不是胆大包天、无惧生死的硬角色,他们不把自己的命当回事,更不把别人的命放在眼中,往往一言不合,拔刀相向,性情野蛮的很呢! 为了争地盘、求生存,一段河道上的船户们,就会聚拢成一个帮派,少则数十人,多则上千人,组织严密、各有分工,还定立了若干条规矩,任何人不得违背。 这种羊皮筏子,又称‘排子’,故而他们自称为排帮,为首的叫大扛把子,在帮内威信极高,拥有生杀予夺的大权! 玉郎要想过黄河,并把对岸的货物运回来,就少不得跟排帮打交道!” …… 高百户四十出头的年纪,五短身材,又白又胖,两只眼睛细长,天生一副笑眯眯的样子,咋看都没有军人风骨,反而更像一个商人。 事实上,他真是一个商人,经常带领手下军户们,私下做一些小生意,多少挣点钱贴补家用,因此黄甫川堡的情况,比其他堡垒还要略好一些! 如今这位高百户带着几个人,赶着三辆牛车,载着薛羽一行人前往黄河岸边,去拜访这里的排帮大扛把子--‘瘦骨蛟!’ “瘦骨蛟,本名洪小川,祖上都是穷船户,在水道上辛苦讨生活,据说他还在襁褓之中,就由父母背在背上,一起驾驶着羊皮筏子,排浊浪,过险滩,故而自幼练出一身好水性! 八岁时候,他就能在黄河中徒手抓大鲤鱼了,十二岁,一个人驾驶着羊皮筏子,顺流直下两百余里,把货物送到了下游,又历尽千辛万苦,把羊皮筏子背了回来。 因其天生神力,精通水性,又偏偏生的瘦骨嶙峋,故而筏子客们送他一个外号:瘦骨蛟! 十四岁时,其父在一次排帮间的械斗中不幸身亡,洪小川一个人,手持一柄鱼叉,深夜潜入对方水寨中,连杀三十七人,并把对方大扛把子的人头砍下,放在了父亲的坟前祭祀,一时间,震动了黄河两岸。 自此之后,这家伙是越战越勇,短短十年之间,不仅成立了自己的排帮,还不断南征北讨的,吞并了大大小小十几个排帮,如今河曲上下两百多里水路,都在他一人的掌控之中。 各路商队要想过黄河,必须先拜‘瘦骨蛟’的码头,并送上厚礼才行,如果他不点头,一个人、一箱货也过不去。 之前有人不信邪,带着商队强行渡河,结果到了黄河中央,羊皮筏子全都沉了,商队上下百十号人都喂了鱼鳖,一个活的也没有,事情闹到了官府,可官府也拿他没有办法,只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黄甫川堡距离黄河不远,因此水道上的事情,高百户知道的一清二楚,讲的也很明白。 薛羽认真听着,心中微微有些诧异,没想到在黄河道上,还出了这么一个厉害角色。 另外吗,‘瘦骨蛟’这个外号,自己似乎有一点点印象! ‘明朝末年,农民军风起云涌,通常是以营为单位,初有三十六营之说,攻陷中都-凤阳之时,又发展到了十三家七十二营,每营均有一名大头目,互不节制,无领导关系。 这些大头目,都有一个响亮的外号,什么闯王、闯将、扫地王、邢红狼、八大王、黑煞神、曹操、乱世王……等等。 如果自己没记错,‘瘦骨蛟’也是其中之一,还是非常厉害的一个,性骁勇、善水战,屡屡出奇制胜,打的官军望风而逃。 可惜死的早了一点,而且死的比较冤枉,是自己人下的黑手,否则他闹出来的动静,或许比不上李自成,可绝不在张献忠之下! 就不知这个瘦骨蛟,和历史上的瘦骨蛟,是不是同一个人,如果是的话,那就有意思了。 这样一个猛人,自己是收了他呢,还是杀了他呢? “老高,这个瘦骨蛟的品性如何,有什么爱好没有?” “瘦骨蛟虽然凶狠,品性倒是不错的,讲义气、重承诺,可以为了朋友两肋插刀,生活也很朴素,与普通筏子客穿一样的衣服、吃一样的饭菜,从来不搞特殊化,这也是他能当上大扛把子的原因之一。 至于爱好嘛,此人不贪财、不好色,对锦衣玉食也没什么兴趣,就是没事喜欢赌几把,而且赌品极好,从不赖账。 有一次,他赌输了几十两银子,没有钱还债了,又不肯挪用帮里的钱,就整天自己下河摸鱼,卖了银子还赌债,用了一年多时间才还清!” …… “哦,不错,有意思。” 薛羽微微点头,一个赌品不差的人,其他方面也不会太差的。 这样的人,可交。 队伍沿着黄河岸行进,大约走出了十几里路,前方出现一大片芦苇荡,碧波荡漾,水道复杂,一眼都望不到边际。 紧接着,芦苇丛中跳出两个汉子,身材敦实,肤色黝黑,短衫、赤足,手中拿着锋利的鱼叉。 “什么人,敢闯我们排帮的地盘?” “不要误会,黄甫川堡-高乃超,特来求见大扛把子,有事情要商议,还请通禀一声。” “原来是高百户,请稍等一会儿。” 高百户平常做生意,少不了和排帮的人打交道,因此双方还算熟识,一见面就认出来了。 两个汉子略加商议,一个留在原地,监视情况。 另一个钻进了芦苇荡中,划着一个羊皮筏子,进入了错综复杂的水道,很快就消失不见了。 很显然,这是一个黄河边上的水泊,因为地形复杂、隐蔽性好,成为了排帮的老巢,就不知里面聚集了多少人,又有多少羊皮筏子? 一顿饭的时间左右,那名汉子返回来了。 “大扛把子有令,请高大人进去,不过你们只能进五个人,余者请在这里等候。” 任何帮派的老巢,都是不许外人随意进出的,以免泄露了机密,而且进去的人,不能携带兵刃,还要用黑布蒙上眼睛,这是江湖道上的老规矩了。 既然要借人家的水路,自然就要遵守人家的规矩了。 众人商议之后,决定由高百户、薛羽、无言、疯子爷爷、鞑子爷爷一起进去,其余人的留在原地。 还有众人的兵器,也都留下了。 不过薛羽留了个心眼,匕首、火枪、吞日斩都留下了,紫薇软剑却缠在了腰间,从外面看就像一条腰带,任谁也看不出破绽。 就这样,五个人眼蒙黑布,坐着一个羊皮筏子,进入了芦苇荡中,来回转悠了好一会儿,羊皮筏子突然停下来,脸上的黑布也扯了下来。 “诸位,到了!” “嗯?” 第156章 穷困的排帮! 扯开黑布之后,薛羽缓缓的睁开了眼睛,观察周围的情况。 首先入目的,是一座扇贝形状的湖心岛,方圆有五六里大小,周围是一眼望不到边的芦苇荡,其中有错综复杂的水道,分别通向四面八方! 不时有羊皮筏子,沿着水道进进出出的,有的装着刚打捞的河鱼,有的运载一些货物,但是更多的羊皮筏子上,什么东西也没有,只有一个脸上挂满了疲惫、失望之色的船户! 在精壮汉子的带领下,一行人登上了岛屿,沿着一条泥土小路,直奔排帮的聚义厅,其实就是一座又破又漏风的土木结构的房子。 趁此机会,薛羽仔细打量岛上的情况,很快得出一个结论:‘真是个好地方,可惜糟蹋了!’ 这座岛屿的景色优美、地势平摊,位置更是得天独厚,恰好在黄河边不远的一片水泊中间,如果在这里修一个中转站,供往来的商队休息,躲避风雨,或者晾晒货物之用,简直再合适不过了。 可惜这么好一座岛屿,却没能利用起来,只有一些破破烂烂的房屋,以及一个小小的码头! 岛上生活着数百名船户,男女老幼皆有,有的在晾晒渔网,有的在修补渔具,就连七八岁的孩子,都在帮忙分捡打捞回来的鱼虾! 看的出,这里的人都很勤劳,可惜日子过得很苦。 一个个面黄肌瘦,有气无力的,‘吃不饱’三个字都挂在脸上了,衣着也是破破烂烂的,大补丁上摞着小补丁,十岁以下的孩子,干脆就光着身子! 还有他们居住的房屋,低矮破旧,四面透风,估计外面下大雨的话,里面起码也是中雨! 都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守着这么一块风水宝地,却把日子过的这般穷苦,薛羽真不知说什么好了。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管理这里的人,既没有脱贫致富的头脑,也没有发展经济的眼光,这一点,自己或许可以利用一下。 …… 山上有猛虎,水中有蛟龙, 黄河水九曲,排帮儿郎众, 心怀善意者,奉为座上客, 若敢耍奸滑,刀下化亡魂! 吼! …… 数十名排帮汉子,分两列整齐的站在聚义厅门前,手中高举钢刀,形成了一条长长的刀廊,寒光闪闪,杀气腾腾! 这是江湖上常用的手段了,为的是给来人一个下马威,令其心生恐惧、方寸大乱,好在之后的谈判中占据优势! 这种办法嘛,对绝大多数人是有效的,可是对今天这几位,基本无效! 薛羽、无言、疯子爷爷、鞑子爷爷几人自不用说了,或是心志如铁,艺高人胆大,或是见惯生死,无畏生死,一个个从容不迫的走了过去。 就连憨态可掬的高百户,也丝毫没有惊慌,还走在了最前面,看来其肥胖的身躯中,也有着一颗勇敢的心! 聚义厅外面破破烂烂的,里面的空间却不小,上首位置摆着一把粗木靠背椅,端坐一个二十四五岁的年轻人,尖刀眉、细长眼、刮骨脸,浑身上下骨瘦如柴,却又充满了精气神! 穿着很是普通,与外面的穷船户们没啥区别,腰间挂一对分水峨眉刺,精钢打造,一尺多长,乃是水中作战的利器! 不用问也知道,这位就是排帮的大扛把子-瘦骨龙,果然人如其名。 两侧还坐着几名汉子,个个相貌凶悍,腰间挂着短兵刃,想来都是排帮的重要成员! “哈哈,多日不见,大扛把子更加精神了,想来是财源滚滚,事事顺心啊!” “高大人客气了,请坐!” “谢坐!” 双方见面之后,礼节性的客气了几句,而后分宾主落座,说清楚一点,是高百户坐着,薛羽四人站在背后。 这是之前商量好的,先由高百户和排帮的人洽谈过河的事情,如果能谈下来最好了,如果谈不下来,再让薛羽出面不迟。 一则,高百户与排帮的人熟悉,说话更容易一些,还可以试探对方的态度。 二则,出门之前,百户爷爷反复交待过,凡是尽量不要让薛羽出头,一定保护好他。 “高百户,咱们也算是熟人,就不必绕圈子了,今日来我排帮,不知有何见教?” “是这样,我们黄甫川堡的军户们,想到河对岸走一趟,弄点东西回来,还请大扛把子行个方便。” “哦,不知是什么东西?” “实不相瞒,我们准备弄一些耕牛、布匹、精铁、精盐回来,事成之后,可以提出一成来,作为排帮弟兄们的报酬,不知意下如何?” 对往来的货物,逢十抽一,这是排帮的老规矩了。 看着比例挺高的,可想想黄河上的滚滚浪涛、激流险滩,也就合情合理了,这可是挣的玩命钱。 而且排帮的信用很好,只要答应下来了,就一定把货物送到地方,如果中途出了意外,比如筏子被浪头掀翻、货物沉没之类的,他们会包赔一切损失! 这些事情,高百户一清二楚。 “呵呵,耕牛、布匹、精铁、精盐,这些可是大生意,而且是有大风险的大生意,只分给我们排帮一成,是不是太少了点呢?” “以大扛把子的意思,想要分多少?” “一半!” “你说什么?” “我说了,分一半!” 在大明朝,贩卖耕牛需要到官府进行备注,盐、铁更是由国家专卖,不准私下进行交易,违者严惩不贷! 因此上,之前就猜测着,排帮的人肯定会加一下价码,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毕竟走私有风险。 可谁也没想到,‘瘦骨蛟’狮子大开口,竟然想要一半的分成,这未免也太高了吧? 话又说回来了,漫天要价,落地还钱,双方都有磋商的余地! 不过杀多少价,成交的底线又是多少,高百户心中没底,只能一边故作思考之状,一边偷偷的瞄着薛羽,让后者给一个暗示。 “高胖子,别偷偷的挤眉弄眼了,今天要谈的事情太大,你根本做不了主,还是让能做主的人出来吧!” “大扛把子,这话什么意思?” “呵呵,我瘦蛟龙行走江湖多年,别的本事没练出来,可识人的本事却有几分,在这方圆百里范围内,你高胖子也算是个人物了,不过与身后的几位相比,却是小巫见大巫! 这位独臂老者,站立如松,气势沉稳,虎口、手指上都有厚厚的茧子,一看就是用刀的好手,而且杀过的人不在少数,才能有这么重的杀气! 旁边这位老者,目光如电,双臂修长,五官相貌与常人略有不同,应该是草原上的来客,还是千里挑一的神射手! 这位年轻人,不言不语,气势内敛,看似平平无奇的,实则内功、外功都有一定的火候了,如果是在陆地上,恐怕本大扛把子也不是他的对手! 这三位都不是一般人,绝非你高胖子能够驾驭的,剩下的话,还用我多说吗?” …… 说话之间,瘦骨蛟的目光在疯子爷爷、鞑子爷爷、无言身上来回移动着,猜测着三个人里面,谁才是当家做主的? 又是什么来历,究竟要做多大的生意? 这些事不弄清楚了,排帮是不会趟这淌浑水的,大量的走私盐、铁,等于和官府对着干,危险性太大了。 “大扛把子慧眼如炬,那我就不献丑了。” 已经露馅了,也就不必再装了,高百户笑着摇了摇头,起身站到了一边。 薛羽上前一步,坐在了椅子上,目光如电,傲视前方,竟散发出一股不怒自威的气势,让人不敢与之对视! 这下轮到瘦骨蛟吃惊了,之前他也观察了这个少年人,眉清目秀,气度不凡,看着就不是一般人,可是年纪太小了,充其量也就十五六岁,要说他是这群人的首领,估计鬼都不相信。 没想到,这次真的撞鬼了! “阁下怎么称呼?” “薛羽!” “哦,你就是白沙堡的-薛玉郎,那个斩妖蟒、寻金脉的人?” “不错,就是我!” 薛羽来到白沙堡之后,做出了一系列惊人的事情,使其声名远播,就连排帮的人都有耳闻了。 这是一件骄傲的事,不过也是一件危险的事,人怕出名,猪怕壮啊! “果然是少年豪杰,既然现了真身,咱们谈谈正事吧!” “好,刚才高大人的报价,的确有些不合适了,我重新给个价格如何?” “可以,你准备出多少?” “半成!” 第157章 我来教你们脱贫致富! 按照排帮的规矩,过往货物,逢十抽一,如果是走私的货物,抽成还要高一些,因为要承担风险。 因此大家猜测着,薛羽肯定会提高价码的,就算给不了一半,起码也要两三成! 事实恰好相反,薛羽没有提价,反而压价了。 “薛玉郎,我是很有诚意的,跟你谈合作的事情,请不要出言戏弄!” “瘦骨蛟,正是看你还算有诚意,我才分半成的,否则按照我的本意,一分都不想给你们排帮!” “哼,这恐怕由不得你,一年多前发生在黄河上的事,难道阁下没有听说过吗,得罪排帮的后果,还请想清楚一点!” 说话间,瘦骨蛟摸了摸腰间的峨眉刺,目光中杀气腾腾,其他的排帮汉子,也都握紧了兵刃,随时准备冲过来砍人! 一年多以前,有外地商队路过此处,嫌排帮要的运费太高了,就自己弄了一些羊皮筏子,想要渡过黄河去! 结果到了黄河中间,羊皮筏子莫名其妙的沉了,商队中人无一生还,货物也全掉进了水中,而后被排帮的人打捞走了。 很显然,这起沉船事件,十之八九就是排帮的人干的,目的是杀人立威。 如今瘦骨蛟旧事重提,就是在威胁薛羽等人,如果不出一个满意的价格,后者非但运不成货物,还会有性命之忧呢! 面对这种危险,薛羽又如何应对呢? “哈哈!” 薛羽毫无畏色,反而仰天大笑起来,笑的很是得意,还带着深深的鄙视! “你笑什么?” “笑你蠢啊,不止是你,整个排帮上下都很蠢,杀人立威,劫掠货物,这么蠢的事你们竟然做的出来,这与杀鸡取卵何异? 我问你们,自从做了这件事情之后,可还有商旅跟你们排帮打交道吗,你们还能挣到钱吗? 守着黄河的主航道,还有这么好一座岛,但凡有点头脑的人,也不会把日子过成这个穷样子。 自己穷也就算了,还拉着上千号人一起受穷,你岂止是蠢啊,简直蠢的无可救药了,我要是你啊,早就一猛子扎进黄河里淹死算了,根本没脸面见人,要是让我做排帮大扛把子的话……呵呵!” 薛羽的嘴巴很毒,极尽挖苦之能事! 瘦骨蛟气的双目冒火,却没有反驳,反而郁闷的低下了头,排帮的其他人也是如此,因为对方说的都是实情,灭了一支不守规矩的商队,的确让排帮威名大振,还得到不少货物,上下人等很是舒服了一阵子! 可自此之后,也很少有商旅跟他们打交道了,纷纷的绕行别处过河,以至于排帮十天半个月的,都难以接到一单运输生意。 生意减少了,就得加大提成,才能养活排帮的上千张嘴巴,可是提成增加了,生意就更少了,以至陷入了恶性循环之中! 没有了运输的收入,排帮上下就只能靠打鱼为生了。 黄河中水疾、沙多、暗礁密布,而鱼群又偏偏喜欢在水流疾、暗礁多的地方生存,打鱼犹如龙口掏食一般,危险性非常大,几乎每年都有船户丧生! 更郁闷的是,冒着生命危险打上来的鱼,竟然卖不出去。 因为住在黄河岸边的,不是船户、就是军户,前者无需买鱼,后者穷的买不起鱼。 既然附近卖不出去,把鱼运到远一点的地方,找个富裕的城镇出售不就行了吗? 不好意思,还真的不行! 这个时代没有保鲜技术,冬天还好一点,如果是其他季节,用不了三两天,鱼肉就会腐烂变质了,根本无法远运。 要想让鱼肉不变质,唯一的办法就是制作成咸鱼,可是六七十文钱一斤的盐价,不是船户们能够承担的,平时吃饭都舍不得放盐,那里还有剩余的腌制咸鱼呢? 水上运输的收入没了,打来的鱼又卖不出去,船户们的日子自然是越来越穷困了,几乎到了居无所、食无粮、寒无衣、病无药的悲惨地步! 瘦骨蛟和排帮上下,也尝试过寻找别的出路,比如说经商赚钱! 可惜他们这些人,打打杀杀的没问题,做生意就不行了,和东岸的晋商们打过几次交道,结果一文钱没挣到不说,还差点把裤子都赔进去了。 薛羽的言语如刀,正扎在了痛点上,瘦骨蛟等人自然郁闷了! 可是郁闷之余,他们也听出来了,薛羽话中有话,如果他做了排帮大扛把子,又当如何……莫非有脱贫致富的办法? “你说的不错,我是很蠢,不配做排帮的大扛把子,如果你坐了这个位子,就能带领大家过上好日子吗?” “那当然了,如果我是排帮大扛把子,半年之内,让大家吃饱穿暖,三年之内,家家住上大瓦房,过上衣食无忧的好日子。” “哦,你真有办法,让船户们过上好日子?” “办法,我当然有了,你想知道吗,跪下来求我,我就告诉你!” “好,我求你!” 让瘦骨蛟跪下来,不过是随口一说,为的是杀一杀他的锐气,谁叫他威胁自己来着,薛羽可是很记仇的。 没想到,这家伙真的离开座位,双膝跪在了地上,满脸的恳求之色! 堂堂的排帮大扛把子,威镇黄河两岸的硬扎角色,竟然给人下跪了,这恐怕比杀了他都难受,可他真的跪下了! 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那些受苦的船户们! 这让薛羽震惊之余,也对眼前人刮目相看,连忙把他搀扶了起来,上下认真打量着,认可的点了点头。 “是条好汉子,就冲着这份义薄云天,我就教教你如何脱贫致富,其实办法很简单,你们把运费降低下来,先行降到半成,过上一段时间,再改为免费运送。” “免费运送,那我们排帮岂不是一文钱也赚不到了?” “呵呵,要想脱贫致富,就别只盯着那点运费,要把目光放长远一些,挣钱的方法多的是! 第一步:你们把运费降下来了,那些商队就会逐渐回流,河道上也会忙碌起来,这样你们赚到的钱,不会减少,只会增加。 这座岛的环境、位置都非常好,距离黄河主航道又近,商队多起来之后,你们就盖上几座客栈、酒家、赌坊、库房,再开辟出一块地方,作为晾晒货物之用。 客商也是人,也需要吃喝、休息的,这个岛上有吃有喝、有玩有乐,还有地方让他们存放、晾晒货物,商旅们必然蜂拥而至,那个时候,你们还怕赚不到钱吗? 有了自己的酒家,你们打捞上来的鱼,绝不会卖不出去,只会是供不应求的。 第二步,凭着这座岛屿,你们可以积累大量的财富,招待往来的商旅们,又能搭建起很多人脉! 有了财富和人脉,你们排帮就可以自己组织商队了,把黄河上游出产的药材、皮毛、干果等特产,源源不断的贩卖到下游去,到时候,日进斗金都是小意思。 第三步,就是把黄河下游的物资,运到上游来了,这个难度有点大,可是利润也更丰厚,只要多组织一些驮队,还是可以做到的! 第四步…… 第五步……” 薛羽上起了商业课,先是资本的快速积累,人力的合理分配,而后是市场管理学、营销学……那真是口水横飞,滔滔不绝。 开始是瘦骨蛟一个人听,而后是排帮的高层们一起听,最后连疯子爷爷、鞑子爷爷、无言等人都认真聆听起来,一个个听的目瞪口呆,真犹如五雷轰顶一般! 原来生意,还可以这么做啊? 原来钱,是这样赚出来的? …… 其实薛羽讲的这些,在后世并不算什么,免费接送、捆绑销售之类,是大超市惯用的套路了,一点也不新鲜。 可放在这个时代,那就是高深至极、震人发聩的妙法了。 “敢问一声,建立起了我们排帮的连锁商号,下一步,又该做什么呢?” “这个嘛……呵呵!” 讲了一个多时辰,薛羽不再往下说了。 一则,猫给老虎当师傅的时候,还留了一手爬树的绝活呢,自己又岂能把发财的办法,毫无保留的告诉排帮呢? 二则,以瘦骨蛟等人的经济头脑,能走好前面几步就不错了,也足矣让他们过上衣食无忧的日子,至于后面的宏观市场经济,不是他们能够操纵的,强行闯进去的话,只怕会引来灭顶之灾! 另一边,瘦骨蛟也没再追问,而是和几名重要手下低声商议起来,今天发生的事情,对他们的触动太大了,需要好好消化一下。 虽然薛羽说的话,他们没能完全听懂,可他们都相信,按照这些办法去做,肯定能让排帮摆脱困境、进而过上好日子的。 可这些事情太复杂了,排帮上下人等里面,恐怕没人能玩的转,要是有一个聪明人,帮着他们来操控就好了。 过了一会儿,他们停止了商议,目光都紧盯着薛羽,好像下了某种决心! “薛小兄弟有天人之智,着实让人佩服的很,为了感谢你指点迷津,从此以后,只要是你们军户的货物,我们排帮免费运送过河,不收一文钱,不过吗,我还有一个要求,希望薛小兄弟能够答应。” “什么要求,请说吧?” “我们希望薛小兄弟加入排帮,并接任大扛把子之位,从此以后,你来居中调度,我来冲锋陷阵,咱们两个联起手来,肯定能干出一番大事业!” “啊!” 第158章 保德州! 你晓得,天下黄河几十几道湾哎, 几十几道湾上有几十几只船哎, 几十几只船上有几十几根杆哎? …… 粗犷豪迈的号子声中,一只由上百个皮囊组成的巨大羊皮筏子,在十几名经验丰富的筏子客操控下,在波涛滚滚的黄河中上下起伏,闯激流、过险滩,直奔东岸而去! 薛羽就坐在筏子上,欣赏壮丽的景色,手中还拿着一枚铜制令牌,四寸长、两寸宽,正面一个苍劲有力的‘排’字,背面是一柄鱼叉和一支船桨的交叉图案! 加入排帮,并担任他们的大扛把子,这件事薛羽没有答应,原因也很简单:志不在此! 如果自己加入排帮,以后最多称霸一方水路,当个有钱的豪强罢了,一生难有更大作为! 可自己留在白沙堡,继续的当军户,以后能走出一条通天大道来! 二者不可同日而语! 另外吗,自己要是留下了,恐怕镇羌堡的数千军户,就该找排帮拼老命了。 虽然没有加入排帮,可薛羽还是在岛上住了两天,帮他们详细的做了一个经济发展计划,而且拍着胸脯保证,以后遇到疑难之事,随时可以来找自己,自己一定鼎力相助! 瘦骨蛟等人感激不尽,送给了薛羽一枚令牌,以作报答。 凭着这枚令牌,可以号令排帮数千之众,在附近两百里河道上畅通无阻,就算出了这个范围,只要遇到在水上跑船的人,也能多少行个方便。 还安排了一只巨型羊皮筏子,送薛羽等人过河,直奔保德州! …… 保德州,位于山西省西北角,北与河套草原相接,西隔黄河与榆林卫相望,扼守水陆要冲,交通极为便利,自古便是兵家必争之地! 虽然只是一河之隔,榆林卫、保德州的情况却截然不同,前者穷的掉渣,后者富的流油,而富裕的原因有两个: 一是保德州的地势比较低,可以直接引黄河水灌溉,水利设施也很齐备,万倾良田,旱涝保收,其他物产也很丰富。 二是朝廷在保德州开设了马市,并设立了茶马司,用茶叶、布匹、精盐等物资,交换蒙古人的马匹、牛羊! 如此一来,既解决了中原缺乏良马的问题,又缓和了民族矛盾,减少了北疆的战事,可谓是一举双得! 随着马市的开设,商旅们从四面八方涌来,交易货物,挥金如土,使的城市更加繁荣昌盛,其中又以晋商最是出名了,不过吗,凡是繁荣多金之地,往往人员复杂、大鳄出没,故而保德州的治安情况,也是出了名的混乱! 五月十六日,薛羽一行人抵达了保德州,却没有进城,而是在城外挑了一家‘黑店’住下了。 所谓黑店,不是杀人越货、拿人肉蒸包子的意思,而是指位置比较隐蔽,且不问来客是谁的小客栈! 按照大明律法,军民人等远行,必须手持路引,无路引者不得过关、进城,也不能住宿客栈,如果收留了没有路引的客人,客栈老板是要问罪的。 薛羽等人是来走私货物的,自然没有路引了,也就没法住大客栈,好在与他们一样的人,在保德州这个地方不在少数。 有需求就有市场,这是千古不变的道理。 于是乎,一些位置比较隐蔽、不需要路引的黑店就出现了,只要有钱就能入住,从不问来客是谁,那怕是杀人犯呢! 有了落脚的地方,下一步,就是购买需要的货物了。 商议之后,一行人分成了三队,吕公公和五名老军户留在小客栈中,负责看守行李! 薛羽、疯子爷爷、鞑子爷爷以及十名老军户,到附近的交易市场,看看耕牛、布匹、精铁、精盐的价格如何,如果合适的话,就收购一些回来。 小鼠、百花蛇、猴子、大黑、无言另组一队,负责寻人,寻找丢失的小伙伴们! 当初血洗猛虎帮的时候,王大虎曾经交待过:蛮牛、虎头、山鸡、二憨四个,是被一个姓范的山西客商给买走了。 如此推算下来,他们四个很可能被带到了山西。 这也是薛羽冒着危险、到黄河东岸走私货物的原因之一,就是希望能找到丢失的小伙伴们,那怕找到一个也好啊! 虽然这种找法,犹如大海捞针一般,可是薛羽发过血誓,只要自己一息尚存,就会寻找下去的,那怕自己不在了,也要让子孙后代继续寻找,薛氏不绝,寻找不止! 单说薛羽他们这一队,离开客栈之后,没有直奔交易市场,而是来到了保德州的北城墙下,这里聚集着大量的人,等待雇主的人! 有破衣烂衫、拿着扁担的挑夫,有身强力壮、专干脏活累活的苦力,还有手持兵器、面带杀气的刀客,形形色色,难以胜数! 薛羽等人来此,自然是要雇佣人了,还不是一般的人,而是牙人! 牙人,又叫‘牙郎’,简单说就是披肩客。 比如一队外地客商,第一次来到保德州,不熟悉这里的情况,没法进行交易,怎么办呢? 最好的办法就是雇佣一名牙人! 牙人,必须口齿伶俐、消息灵通,头脑还得聪明,并熟悉本地的风土人情,他们会帮助雇主,牵桥搭线,撮合生意,而后获得一定的报酬! “有牙人没有,出来一个!” …… “有,小的甄不懂,祖辈四代都是牙人,愿意为各位大爷效劳!” “小的贾明白,干了二十多年牙人,在保德州这个地方,就没有小的不知道的事,只要雇佣了小的,保准各位发大财!” …… 一声招呼,瞬间跑过来十几个牙人,都在极力推销自己,薛羽略加斟酌,从中挑选了一个! 此人二十七八岁的年纪,中等身材,体型略胖,穿着很是寒酸,破衣烂衫的,靴子都露脚趾头了,之所以挑中了他,原因有二: 一则,别的牙人都奔着疯子爷爷、鞑子爷爷去了,只有他来到了薛羽面前,说明他的目光精准、有识人之明,绝对是第一流的牙人! 二则,这家伙胖乎乎的样子,很像薛羽前世喜欢的一个相声演员,一口河南话的那位! “怎么称呼?” “在下岳国富,您可以叫我岳胖子,或者别的什么都可以!” “国富,富可敌国,好名字,我决定雇佣你了,五百文钱一天,如果把生意做成了,另外给你一笔提成怎么样?” “成交,不知公子怎么称呼?” “雨化田!” “原来是雨公子!” 走私货物有一定危险性,因此上,薛羽隐去真名,又用上了雨化田这个化名! 上次在洛阳,雨化田狠狠的坑了福王一把! 这次在保德州,雨化田又要覆雨翻云了! 找好了牙人,下一步,就是去购买货物了。 那知一行人没走出几步,从保德州的城内冲出一支商队,大约有上百辆大车,都是两匹骡子牵引着,上面装满了货物,用黑色雨布覆盖着,还贴着一个‘茶’字! 意思是说,车上装载的是茶叶,可从深深的车辙来看,装的货物应该非常沉重,绝不是轻盈的茶叶! 另外吗,货车上都插着一面认旗,旗上画一枚铜钱图案,上面四个字:役鬼通神! “闪开,长眼睛的都闪开了,否则撞死了活该!” “快点,一路向北,东家吩咐了,这些茶叶要卖到草原去,再买一些好马回来,辽东就要打大仗了,马价可是一日三涨啊,哈哈!” …… 这支商队很霸道,大声吆喝,横冲直撞,沿途的车辆、行人纷纷的避让,有人躲避的晚了一点,挨了商队伙计的鞭子,也不敢稍有反抗,就连把守城门官兵,都没有进行搜查,就直接放行了! “小岳岳,他们是什么人,这么飞扬跋扈的?”薛羽有个习惯,就是给人取外号,叫起来顺口。 “雨公子有所不知,这是范家的商队!” “那个范家?” “在山西这个地面上,有范、王、靳、王、梁、田、翟、黄八姓大商人,合称为‘八大晋商’,范家就是其中之一,而且是领头的! 八大晋商同气连枝,几乎占据了晋北的所有商业,还跟很多官员、将领打成一片,称得上手眼通天,他们的商队过关,从来不需要检查的,也没人敢检查! 打人也是平常事,他们霸道惯了的,没人敢得罪他们,否则在山西就难生存了! 曾经有一户商家,因为不愿把祖传的产业卖给他们,就被他们诬陷下狱,活活的殴打致死,产业也被夺了去,只剩下一个孤子,四处漂泊,艰难度日!” …… 小岳岳果然有些本领,一眼就认出了商队的来历,而且说的头头是道。 不过说话之时,他的双拳紧握,还咬了好几次嘴唇,这些动作虽然细小,却被薛羽观察到了。 看来这个家伙,也是个有故事的人啊,而且和八大晋商有血海深仇! “轱辘、轱辘……哗啦!” 不远处,突然的一阵大乱,原来是路面不平,范家的商队又走的太急,结果有一辆骡车翻了,上面的货物撒了一地,可撒出来的并不是茶叶,而是一块块的精铁,在阳光下闪烁着幽光! 精铁,坚硬、耐磨、富有弹性,是打造兵刃的最佳材料! 为了扼制蒙古人的势力,大明朝廷早有规定:‘不准任何铁器出关,就连质量最差的生铁也不行,以免蒙古人打制兵器用。’ 可是范家的商队,却把精铁伪装成了茶叶,大量的贩卖到关外去,这可是资敌、通敌的大罪,按律应该满门抄斩的。 “滚开,都滚开,有什么好看的!” 范家商队的伙计们跑过来,把骡车扶了起来,精铁块重新装上去,用雨布盖好之后,又急匆匆的上路了。 过往的行人们,谁也不敢多看一眼、多问一句! 不远处的官兵,也没有任何反应,仿佛什么也没发生一样! “八大晋商,名不虚传,果然是一群……呵呵!” 薛羽看的一清二楚,却没多说什么,只是思索了一会儿,又摸了摸怀中的匕首! 通敌卖国者,天不灭,我来诛! “雨公子,不知您想去那里,是找个地方玩一玩,还是到坊市看一看,咱们保德州有三座官办的坊市,货物种类可是不少呢!” “带我去黑市转一转吧!” “啊,黑市?” “没错,带路!” 小岳岳目露惊诧之色,重新打量了薛羽一番,自己的这个新雇主,看来也不是什么善类啊? 第159章 黑市上的见闻! 保德州的黑市,隐藏在城东北三十余里,一片高低起伏的丘陵之中,四面环山,位置隐蔽,只有一条小路可以进出! 与官办的坊市相比,黑市的货物价格便宜、种类齐全,质量也更好一些,不过这些货物大都有一点小问题:来路不正! 说白了,黑市就是销赃的地方! 在小岳岳的带领下,薛羽一行人来到了黑市,这里的面积非常大,前来买卖的人更是成群结队,按照货物的种类,又分成了私盐、铁器、牲畜、布匹、茶叶……若干个小市场,这样交易起来更加方便。 众人略加商议,第一站,先奔了私盐市场! “瞧一瞧,看一看,上好的宁夏-青盐,四十文一斤了!” “两淮盐场出产的海盐,颜色雪白,杂质极少,只要二十文钱一斤!” …… “掌柜的,我要三千斤海盐,打九折,成不成?” “成交!” 大明朝实行食盐专卖制度,而且划区销售,东部地区吃海盐、西北地区吃池盐、西南地区吃井盐……严禁跨区销售、扰乱盐价,违者严惩不贷。 可是这座黑市中,各地出产的海盐、池盐、井盐、岩盐……都可以见到,按质好坏、明码标价,简直能开一个食盐博览会了。 比起官方出售的盐,这些私盐的价格至少便宜一半,如果购买量大的话,还可以打折扣呢,故而吸引了大量的客人,讨价还价,热闹非凡。 薛羽等人转悠了几圈,对私盐的价格、质量都挺满意的,至于购买那一种,则需要算计一下了。 镇羌所十个堡垒,大约有五千多名军户,一人一年消耗四斤半的盐,合计就是两万两千五百斤左右。 如果买最好的青盐,就需要九十万文钱,折合九百两银子。 如果买差一点的海盐,价格能便宜一半,也就是四百五十两银子。 这次带了三百两黄金,折合二千四百两银子,食盐之外,还要购买耕牛、布匹、铁器等物资,如此算下来,似乎有点不够用了。 是少买一点回去,暂缓燃眉之急,还是再想想办法呢? 对于普通人来说,一文钱,只能买价值一文钱的东西。 对于聪明人来说,一文钱,能买价值三文钱的东西。 不过还有一种人,能把一文钱,迅速的变成十文钱,再买到价值一百文钱的东西,这种人,称之为商业天才! …… 正当薛羽开动商业头脑,盘算发财大计之时,鞑子爷爷突然拽了拽他的衣襟:“西北方向,一百二十步,那个穿青色长袍的家伙,就是‘小算盘’,黄家兄弟的狗腿子之一。” “哦,不会看错吧?” “错不了,就是化成了灰,我也认识他,这家伙没少祸害咱们白沙堡的人!” …… 在西北方向上,有一大片食盐摊位,占地起码一亩大小,出售的都是最好的青盐,周围有数十名伙计忙碌着,生意很是红火! 为首一人四十多岁,身材矮小、獐头鼠目,坐在一张八仙桌子后面,一边核对账目,一边拨打算盘,看那张笑成菊花的鞋拔子脸就知道,肯定赚了不少钱! 薛羽多次听人说过,镇羌城正副千户-黄有仁、黄有义兄弟手下有三名管事: 大管事-白阙德,为人阴险狡诈,整天的吹阴风、点鬼水,给黄家兄弟出馊主意,如何压榨军户们,人送绰号:白狐狸! 二管事-周怀仁,生性残暴,手段毒辣,以欺负穷军户们为乐,这些年被他打死、打残者不下数十人,绰号:周扒皮! 三管事-穆亮薪,专门负责给黄家兄弟搜刮钱财,此人见到了钱,就跟蚂蝗见了血一样,不吸干了不罢休,绰号:小算盘! 如果说黄家兄弟是两个恶人,三大管事就是三条恶犬,专门帮着主子吠咬他人,提起他们的名字来,镇羌所的军户们个个咬牙切齿,恨不得吃他们的肉,喝他们的血! 问题是,这个三管事-小算盘,不在镇羌城待着,怎么跑到保德州来了,还在黑市上卖起了青盐? 略加思索,答案很快出来了。 肯定是黄家兄弟,克扣了本该发给军户们的青盐,再走私到了保德州出售,进而谋取暴利。 军户们没盐吃,浑身没力气,不少人还患了疾病,他们却靠这个发财,是可忍,孰不可忍? 鞑子爷爷等人怒火中烧,就要拔出兵刃,过去宰了这个‘小算盘’,再砸了他们的摊位,却被薛羽给拦住了。 “大家不要冲动,这里不是动手的地方,现在也不是动手的时候,等咱们的事办完了,再慢慢的收拾他们不迟,疯子爷爷,你带两个人留下,偷偷的盯着,把他们落脚的地方摸清楚了,自己小心一点,别暴露了行踪!” “放心吧,我也是老江湖了,这点事错不了!” …… 薛羽一伙只有十三个人,对方却有几十人,还都带着兵刃,真要是动起手来,自己一方根本占不到便宜。 何况一旦动了手,自己一行人就暴露了,事后黄家弟兄肯定找白沙堡的麻烦,一个‘私离驻地,越境走私’的罪名,就足以置众人于死地了。 因此上,不能跟对方直接发生冲突! 可要是放过这群滚蛋,又实在太憋屈了! 逢强智取,遇弱活禽,既然不好正面冲突,那就暗中阴人吧,这可是薛羽的强项! 堂堂的福王千岁,都被自己玩的半死不活,一个小小的管事,不让他赔个干净、哭着滚回镇羌城去,自己的‘薛’字倒着写。 为了避免让对方发现,薛羽等人立刻离开了私盐市场,又转悠了布匹市场、铁器市场、以及牲畜市场! 总体来说,这里的东西都不错,可也有一点小遗憾! 比如铁器市场上,卖的大都是生铁、熟铁,这两种铁含碳量比较高,坚硬、易断、延展性不佳,只能制造一般的农具、炊具用。 那种可以打制锋利兵刃的精铁,在黑市上的数量很少,价格也太高了一些! 牲畜市场也是如此,耕牛、骡子、毛驴的数量不少,却很少见到好马! 要知道,薛羽这次来保德州,不止是走私耕牛、布匹、精盐,还想弄一些精铁、好马回去,进而组建一支骑兵,加强白沙堡的军事实力! 如今精铁、好马弄不到,这可怎么办呢? “咴咴!……哒哒!” 正当薛羽发愁的时候,黑市入口方向一阵大乱,人喊马嘶,尘土飞扬,一支蒙古商队出现了,大约有三十多人,个个穿皮袍、骑骏马、跨弯刀,显得很是彪悍! 他们的人数不多,却驱赶着数百匹蒙古马,一匹匹的膘肥体壮、皮毛光亮,嘶鸣声极为嘹亮,比内地的驽马不知强了多少倍! “好马,一流的好马,一百二十斤茶叶,交换一匹!” “没茶叶的话,粮、布、盐统统可以!” …… 蒙古汉子们来到黑市一角,把马群圈好了之后,开始用蹩脚的汉话叫卖起来,顿时吸引了不少汉家客商,中原内地一直缺好马,这种上等的蒙古马要是贩回去,可是能赚大钱的。 奇怪的是,汉家客商围在不远处,不停的指指点点,却没人过去交易,又舍不得离开,一副想吃肉、又怕挨揍的奇怪表情。 “小岳岳,朝廷设有茶马司,专门负责和蒙古人交易马匹的,他们为什么不去,反而跑到黑市上来了?” “一言难尽啊,他们也是被逼无奈!” 岳国富叹息一声,向薛羽讲解起来,蒙古人跑到黑市上,用马匹交换茶叶的原因! 茶对中原人来说,只是一种生活调味品,有就喝点,没有也没什么,喝不起茶的穷人有的是。 可对游牧民族来说,喝茶却是一件生死攸关的大事,因为他们日常以肉类、奶制品为主食,这些食物腥味、油腻,难以消化,时间长了,便秘壅滞,腹胀如鼓,其状苦不堪言! 茶叶正好有去腥、去油和助消化的功能,对于游牧民族来说,可谓是救命的宝贝,也是不可或缺的生活用品。 因此上,朝廷才在边境城市附近,设置了茶马市场,用茶叶和蒙古人交换马匹,价格也很合适: 一匹上等马,交换一百二十斤茶叶,中等马六十斤,下等马二十斤。 这本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政策,可是随着大明王朝日益腐败,茶马交易也出现了问题。 茶马司的官员们,不断降低交换比例,一匹上等马只给六十斤茶叶,中马三十斤、下马十斤,克扣下来的茶叶,自然落入他们的腰包中了。 评估马匹等级的时候,他们还故意使坏,上马说成中马,中马说成下马,下马说成病马,进而谋取其中差价! 蒙古人也不傻,吃了几次亏之后,想出了应对的办法! 每次前来互市,他们只把少量的下等马、送到茶马司去交易,糊弄一下明朝的官员们,而后把大量上等马带到黑市中,好换取更多的茶叶,以及生活物资! 大明朝廷换不到好马,自己又没有养马的地方,骑兵数量直线下降,军队的机动性、战斗力也随之下降,这也是屡战屡败的原因之一! “原来如此,这帮子贪官污吏,真是误国误民,不过我还有一个疑问,这些蒙古人带来的都是一等一的好马,要的价格也不算高,为什么没商人和他们交易呢?” 第160章 大心胸 大气度! “唉,雨公子有所不知,黑市上的茶马交易,已经被八大晋商之一的范家垄断了,范家不点头的话,没人敢和蒙古人交易的,否则就会受到疯狂报复,甚至有性命之忧。 之前范家传出话来,半个月之内,谁也不准跟蒙古人交易,杀一杀他们的心气,蒙古人不能在此久留,很快就要返回草原去。 等他们绷不住劲了,范家的人再出面,用比较低的价格交换蒙古人的马匹,再转手高价卖到内地去,狠狠的赚上一笔,这是范家惯用的狡诈手段,可是坑了不少人呢!” …… 果然如小岳岳说的,蒙古汉子们叫卖了半天,却一匹马也没卖出去,甚至主动找汉家客商,也没人敢跟他们交易,急的这些蒙古汉子哇哇怪叫,却一点办法也没有! 逃过了贪官的勒索,却逃不过奸商的圈套,这些蒙古人也真是可怜啊! “鞑子爷爷,您带两个人留下,盯着这些贩马的蒙古人,等黑市散了以后,悄悄跟在后面,摸清他们的落脚地点,最好找个机会,和他们的首领交谈一下,弄清楚是那个部落的,有多大实力!” “玉郎,你要坑他们吗?” 大半年相处下来,对于薛羽的性格、本领,鞑子爷爷了解的颇深,可以用十六个字评价:‘义气深重,胆大包天,腹黑心狠,智谋无双!’ 对朋友亲如手足,可以同生死、共富贵,永远不会相负;对敌人则冷如冰霜,凡是被他盯上的,基本就没有好下场! 虽然和卖马的蒙古人不认识,可毕竟是同族同种,鞑子爷爷很是担心,怕他们成为了薛羽的目标! “呵呵,您太多虑了,我就是想帮他们一把,换点茶叶回草原去,没别的意思。” “你要帮他们,可他们是蒙古人啊?” “没错,他们是蒙古人,那又怎么了?” 虽然汉人、蒙古人开始马市,互相交易,甚至在边疆一些地方,还出现了杂居、通婚的现象,可两个民族打生打死了几百年,敌对情绪还是很深的。 薛羽也是汉人,也该有敌对情绪,他不暗中挖坑就不错了,又岂会帮助他们呢? 可对上那双清澈的目光,鞑子爷爷又非常肯定,眼前的少年人没有说谎,他真的要帮那些蒙古人,这是为什么呢? 答案很简单,身为穿越一族,薛羽心里是没有民族偏见的。 几百年以后,汉、蒙、回、满、藏……五十六个民族亲如一家,虽然生活习俗略有不同,可大家说一样的普通话、书写一样的文字,更拥有同一种身份:堂堂正正的中国人! 中国人帮助中国人,不是应当应分的事情吗! 再说了,一个人的胸襟气度,直接影响到成就高低。 如果心里只有汉族,那最多成为汉人的皇帝。 唯有胸怀四海九州、心念各族百姓,才能成为真正的天下共主,这样的英雄人物,历史上出现过一个,就是天可汗-李世民! 薛羽很想做第二个!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安排好之后,薛羽等人回到了客栈,点了满满一桌子菜,美美的饱餐了一顿,又点出五百文铜钱给了小岳岳,算是他一天的报酬。 并约定好了,明天早晨,让他来客栈门口报道,自己要继续的雇佣他! 另外吗,在付酬劳的时候,薛羽故意多给了一文钱,这样做的目的吗……呵呵,稍后就知道了! 黄昏时分,疯子爷爷先回来了,并摸清了‘小算盘’等人的情况,他们住在城东五里,包下了一座高升客栈、还有一大排库房! 疯子爷爷找了个机会,偷偷的溜进去看了看,发现库房里面不仅有大量的青盐、布匹,还有火铳、火药、刀枪、弓箭之类! 原来黄家兄弟胆大包天,克扣军中物资之余,还干上了走私军械的事情! 不过他们刚来没几天,货物出手的并不多,正忙着四处找买家呢! …… 夜幕时分,鞑子爷爷也回来了,身上带着浓浓的马奶酒味道,说明他和那些蒙古人打过交道了,而且谈的还不错。 “玉郎,已经弄清楚了,他们是鄂尔多斯万户-乌拉特部落的族人,领头的叫做阿古拉,暂且住在城东二十里处,搭了一片蒙古包! 他们带来了三百多匹骏马,一千多头牛,还有大量的牛皮、牛角、牛筋,想要交换茶叶、精盐、布匹等生活物资,可惜受到范家的阻挠,生意一直没有做成!” 薛羽点了点头,表示明白事情的原委了。 又摇了摇头,不明白这些蒙古人的来历,什么是鄂尔多斯万户,什么又是乌拉特部落呢? 没办法,鞑子爷爷只好详细的、讲解了一下如今蒙古各部的情况,算是上了一节扫盲课! 话说大元帝国灭亡以后,蒙古人退回了北方草原上,并分裂成了三大部分: 鞑靼,黄金家族后裔、控制蒙古草原东部! 瓦剌,原来的林中百姓,控制蒙古草原西部。 朵颜三卫,向大明投降的蒙古人,安置在大兴安岭以东。 三大部落下面,又分成无数小部落,为了争夺牧场、水源、牲畜,以及和大明朝互市的资格,连年征战,厮杀不止,大草原上血流成河! 直到大明弘治、正德年间,达延汗崛起于蒙古草原东部,他是成吉思汗的十五世孙,黄金家族的直系血脉,而且颇具祖先的勇武精神! 在他的带领下,鞑靼部迅速强大起来,向西打败了瓦剌,向东吞并了朵颜三卫,基本上统一了蒙古草原,并将领地分成左、右两翼,每翼各设三个万户(万户只是统称,实际人数不止一万户),分封诸子为领主,建立了比较稳固的统治! 左翼为察哈尔、喀尔喀、兀良哈三万户,由达延汗直接统治,驻帐于察哈尔万户。 右翼为鄂尔多斯、土蛮、永谢布三万户,由济农(副汗,地位仅次于大汗)负责辖权,驻帐于鄂尔多斯万户。 可惜达延汗病逝之后,子孙后代无能、又不团结,六大万户各自为政,草原上又陷入了互相攻伐的混乱状况中。 其中鄂尔多斯部,是右翼三万户之首,驻扎在河套草原一带,实力非常强大,下面又分成了四十二支部族,今天在黑市上贩马的乌拉特部就是其中之一,不过是力量比较弱小的一支,只有不到一千帐属民! “原来如此,真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鞑子爷爷讲了一个多时辰,把蒙古六大部的来历、传承、牧场大小、实力强弱……以及与大明朝廷的关系,都讲的清清楚楚! 听的薛羽频频点头,原来蒙古草原上如此混乱,各部落的关系也如此复杂。 一个疑问弄明白了,新的疑问又出现了。 一个普通的蒙古牧民,最多就是放马牧羊、挤挤羊奶之类的,见识非常有限,不可能对蒙古各部的情况,了解的如此透彻。 只有贵族,而且是顶级大贵族,才会有这种见识、才能知道这么多秘密事情! 鞑子爷爷的出身,也就可想而知了,肯定是一段曲折离奇的故事,王子复仇记,又或者烛影斧声? 一股子八卦之火,在薛羽心中熊熊燃烧了起来,又被强行扑灭了,一个字也没有多问。 每个人都有秘密,想说的话,自然会说出来的,不想说的话,最好不要刨根问底,这是做人的基本原则! …… 接下来,小鼠、百花蛇等人也回来了,满脸的疲惫、失望之色,他们在保德州转悠了一天,四处的打探消息,几乎见人就问,却一点收获也没有! 这也不奇怪,那四个小伙伴是否被卖到了山西,还只是一个猜测,并没有十足把握! 退一步说,就算真卖到了山西,也未必在保德州! 再退一步说,就算真在保德州,这里有几十万人口,情况又很复杂,想要找四个连正经名字也没有的人,无异于大海捞针一般! 找不到,很正常! 薛羽安慰了几个小伙伴,让他们好好的休息,明天好继续寻找,自己则坐在寝室里,闭目沉思眼前的形势: 急于用马匹交换茶叶的蒙古人! 私下贩卖军用物资的小算盘! 还有在保德州一手遮天的范家! …… 千头万绪,错综复杂,自己手里的本钱有限,究竟用什么办法,才能达到一箭三雕的目的呢? 第161章 一文钱的考验! 第二天,薛羽早早的起来了,先到附近的树林中打了一趟八极拳,又练了一会儿刀法,待浑身血脉都活动开了,这才返回客栈中,洗了个冷水澡,又让店小二端来一大碗羊肉汤,美滋滋的喝了起来。 至于主食,当然是小娘们送的锅盔了,自从离开了白沙堡,薛羽上顿、下顿不停的吃,至今连四分之一都没吃完,估计回程的时候,还得继续啃锅盔! 正吃的高兴呢,小岳岳的身影就出现了,手中还拿着一枚铜钱! “雨公子,您昨天付的酬劳,多给了一文钱!” “一文钱而已,赏给你了!” “不可,之前约定好的,一天五百文钱的酬劳,如果在下促成了生意,另外给一笔提成,如今生意尚未做成,故而不敢受公子的赏赐!” “呵呵,区区一文钱,至于这么认真吗?” “契约已立,断无更改,这是商人的基本原则,在下虽然落魄了,可还是一名商人,该我拿的钱,一文也不能少,不该我拿的钱,一文也不能要!” 小岳岳坚定的摇了摇头,把一枚铜钱放在了桌子上,表示自己是一个有原则的人。 薛羽把铜钱收了起来,表面上若无其事的继续啃锅盔,心中却是上下翻滚,昨天一天接触下来,这个小岳岳在谈吐、见识、眼光上都有不俗的表现,称的上一个商业奇才! 可是有才能的人,未必有与之匹配的品德,见钱眼开、见利忘义的商人可不在少数啊! 因此上,薛羽付酬劳之时,故意多给了一文钱,想考验一下小岳岳的人品,是否是一个可以托付大事的人! 有人肯定问了,既然是考验人品,为什么不多掏点钱出来呢? 答案很简单,一则:钱掏的多了,考验的痕迹就太明显了,很容易被识破的,这个小岳岳可是个聪明人! 二则:越是细微之处,越能验证一个人的品性,一文钱,刚刚好! 考验的结果是:小岳岳,过关了! …… “雨公子,今天咱们还去黑市吗?” “不,我昨天想了一晚上,要想赚大钱,就必须有自己的商铺才行,你给我核算一下,在这里开一家商铺需要多少钱?” “这个嘛,不知公子要开多大的商铺、主要经营什么?” “商铺自然是越大越好了,什么东西赚钱,咱们就经营什么。” “如果是这样的话,购买铺面、雇佣伙计、囤积货物、打点关系……全都核算下来,至少需要一千五百两银子,这可不是小数目,还请公子三思而行!” “怎么,怕我没钱?” “不敢!” 小岳岳不是势利眼,可从衣着打扮上来看,这群雇主的确不像是有钱人。 可接下来,他惊讶的看到,这个自称‘雨化田’的少年人,取出两个小布口袋,从中倒出了一大堆小金饼,都是一两重的,数一数,不多不少,整整两百个! 二百两黄金,在西北地区可以兑换一千六百两银子,而在保德州这个商业比较发达的地方,则可以兑换一千八百两银子,开一座商铺绰绰有余了。 接下来,薛羽把二百两黄金,推到了小岳岳的面前! “岳先生,一天多的接触下来,我对你的才能、人品都很满意,因此上,我想聘请你做大掌柜,全权主持新商铺的日常事务! 不过你听好了,作为商铺的大掌柜,一文钱的薪俸也没有,但是商铺的盈利之中,会有一成归你所有,换而言之,只有让我赚到了钱,你才能有钱拿,至于能拿多少,就看你有多大本事了,怎么样,做不做?”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这话真是一点不假,没想到这位穿着普通的雨公子,竟能一下掏出二百两黄金,他究竟是何出身呢? 更没有想到,对方要雇佣自己做大掌柜,还开出了如此奇葩的条件,这是无知者无畏,还是大智大通呢? 小岳岳沉思片刻,重新打量了薛羽一番,又低头沉思,又抬头打量……如是者三,最后用力点了点头! “多谢东家赏识,岳某不才,愿听驱策!” “如此,请岳掌柜的端坐,受薛羽三拜之礼!” “东家原来姓薛……明白了!” 小岳岳答应之后,大马金刀的坐了下来,挺胸抬头,神色肃穆! 薛羽则站起身来,整理衣衫之后,恭恭敬敬的躬身行礼,一连三次,小岳岳坦然受之、并不还礼! 东家给掌柜的躬身行礼,这是商业圈的规矩之一,也是效仿‘登台拜将’的故事! 话说楚汉相争之时,刘邦不愿蜗居巴蜀一隅之地,可自己的军事才能不足,又打不过霸王-项羽,于是接受萧何的建议,任命韩信为大将军,全权负责指挥汉军! 为了表示郑重,刘邦斋戒沐浴、择良日、具礼仪,请韩信登上拜将台,面北而立,自己站在坛下,一连拜了三次,以示托付倾国之重! 韩信受此大礼之后,带领着汉家兵马,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迅速平定了三秦,而后又虏魏、破赵、平代、灭齐,降燕……逼的霸王乌江自刎,为大汉王朝立下了汗马功劳! 这个典故,后来被商人们给借用了,凡是东家雇佣大掌柜之时,前者必须向后者躬身行礼,以示郑重托付之意! 同样的,受了东家这一礼,掌柜的就得使出吃奶的力气,经营商铺,赚取金钱,如果遇到了危险,也要和东家同生共死才行。 如果有那个掌柜的,不给东家出力气,做出吃里扒外的事情,或者遇到危险之时,自己一人逃之夭夭了,就会受到同行业所有人的唾弃,也就无法在商业圈中立足了! …… “保德州有三座坊市,六条比较繁荣的街道,不知店铺的位置,东家打算放在那里?” “区区小事,由你做主就行了,不必问我!” “开店铺需要人手,我去招募一些回来,由东家定夺是否录用如何?” “区区小事,由你做主就行了,不必问我!” …… “那就请东家派个人,和我一起管理店铺的事吧,大小账目,我一定做的清清楚楚,若有营私舞弊之事,任凭东家惩罚!” “呵呵,不必派人了,既然让你做了大掌柜,商铺的大小事务,就全部由你来主持,这些金子如何使用,也由你来支配,我是不会插手其中的,我只有一个要求:好好经商,多多赚钱,赚干净钱!” “东家……呜呜!” 仅仅认识一天,就请自己做大掌柜,一下拿出二百两黄金,却连个管账的都不派,这是多宽阔的胸襟,又是多大的信任啊? 小岳岳不再多说什么,擦了擦眼角的热泪,抱着二百两金子走了,有这样一位东家,自己再不效犬马之劳,那就白披一张人皮了! …… 小岳岳前脚刚走,小鼠、百花蛇等人就围了上来,盯着前者的背影,目光中满是怀疑之色! “老大,二百两金子啊,就这样交给他了,是不是派个人盯着点,万一这家伙跑了怎么办?” “放心吧,我看人一向很准的,这是一个可以相信、重用的人,有他主持商铺的大小事务,以后会给我赚回来一座金山的!” “知人知面不知心啊,要是你看走眼了呢?” “呵呵,真要是看走眼了,我只是损失区区二百两黄金,他失去的却是一个飞黄腾达的机会,里外里,还是他的损失更大一些!”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这是薛羽的行事准则之一,不仅对小岳岳,对其他人也是如此! 话又说回来了,人可以重用,钱也是真缺啊! 这次来保德州,一共带了三百两金子,其中三分之二,交给了小岳岳开商铺用,剩下的一百两,购买耕牛、布匹、精盐肯定是不够用了。 让其他人留在客栈中,薛羽带着几个小伙伴出门了,准备四处溜达一下,尽快的弄一笔银子,这对于薛羽来说,不是什么难事! 之前在洛阳城,赢了黄蛤蟆不少好东西,一直妥善的保存着,如今随便拿出一件来,当个几千两银子不成问题! 又或者,进城去找一家赌场,玩上几把,凭着自己高超的赌技,肯定能赢到不少银子! 是进当铺呢? 还是进赌场呢? …… 或许,那也不用去了! 不得不承认,薛羽运气太好了,刚刚走到客栈门口,就发现了一个赚大钱的机会! 第162章 发酵的茶叶! “嗯,什么味道?” “老大,你看那边,有人在烧东西!” “走,过去看看!” 薛羽本想带着伙伴们进城溜达一圈,看看有没有赚钱的机会,那知刚走到客栈门口,突然闻到一股奇怪的味道! 有焦糊、有苦涩、还有淡淡的茶香,全都混合在了一起! 一行人四处张望着,发现西南方向上-烈焰熊熊,浓烟滚滚,冲上天空数十丈高,就像是一朵巨大的蘑菇云,而后慢慢的飘散四方,奇怪的味道就是这样传来的。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薛羽等人走了过去,发现是数十名衣衫褴褛的士兵,正在一块空地上焚烧东西,准确的说是在烧茶叶,一袋子接着一袋子,全扔进了烈焰之中,瞬间化成了灰烬! 不远处还有几十辆骡车,上面装满了茶叶袋子,都是准备焚烧的,周围还聚集着一些闲散之人,指指点点的,似乎在议论什么。 在北方边境城镇中,茶叶可是紧俏物资,比银子还好用的硬通货,为何要烧掉呢? “小鼠,过去打听一下!” “是,老大!” 小鼠头脑聪明、口齿伶俐,又善于与人交际,很快就把事情打听清楚了。 那些烧茶叶的士兵,都是保德州-茶马司的库兵,至于烧茶叶的原因,那就说起来话长了! 朝廷设置茶马司,本意是用茶叶交换蒙古人的马匹,这样既解决了中原缺乏良马的问题,又缓和了蒙、汉之间的民族矛盾,安稳了北方边境,乃是一举多得的好事! 问题是,茶马交易的利润太大了,不少达官显贵、土豪奸商见了眼睛发红,也纷纷的组织起商队,大量的向边境走私茶叶,也好分上一杯羹,以至于边境上茶叶泛滥,市场严重饱和,销售成了一个大问题! 而茶马司的官员们,贪污腐败、暗中克扣,蒙古人吃了几次亏之后,宁可把马匹赶到黑市中出售,也不跟茶马司进行交易了。 结果就是,朝廷花了大力气,从南方各省运来的茶叶,既无法交换马匹,也很难销售出去,全都堆积在了茶马司的库房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茶叶的数量越来越多,最后连库房都存放不下了,只能堆放在院子里! 官员们又玩忽职守,没有妥善的保存,致使很多茶叶淋了雨,进而变质了。 市场严重饱和,好茶叶都很难卖出去,何况是变质的茶叶呢,白给恐怕都没人愿意要,没办法,只好一把火烧掉了事! 不仅是茶马司,很多商人也为这件事发愁,因为茶叶的保质期就是一年左右,如果过期了,或者变质了,只能一把火烧掉,没有别的办法! 有人估算过,仅在保德州一地,每年烧掉的茶叶,少则几十万斤、多则上百万斤,至于整个北方边境上每年烧掉的茶叶,更是一个天文数字! 即便如此,商人们仍不断的把茶叶运过来,因为茶马交易的利润太大了,那怕只卖出一部分茶叶,仍可获得大量的利润,剩下的烧掉也就没什么了。 “百姓们千辛万苦的,才把茶叶种植、制作出来,又千里迢迢的运到北方边境,如今却要一把火烧掉,真是暴殄天物……嗯?” 火堆附近有散落的袋子,薛羽打开一个察看,里面果然装满了茶叶,而且是湖广出产的花茶,素来以‘内质香气、鲜灵浓郁’而著称,可惜被雨水淋过了,茶叶变的又黑又硬,还散发出一股怪怪的味道! 却不是发霉的馊臭味,而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酸、甜、涩、苦、腥、甘……几乎全掺杂其中了! 薛羽用鼻子闻了闻,又掰下一小块茶叶,放进口中尝了尝,眸子中瞬间闪过几道精光,一抹笑容也浮现在了俊上,就像是一只小老鼠,突然发现了一座堆满了粮食、又没人看管的仓库,简直美的鼻涕冒泡了。 又打开几个袋子,情况完全一样! “老大,你偷笑什么?” “呵呵,咱们捡到宝贝了,比一座金山还值钱的宝贝!” “宝贝,在那里呢,我们怎么没看见?”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小伙伴们都疑惑了,眼前只有几袋子变质的茶叶,这算什么宝贝啊? 薛羽有心解释一下,却又不知如何解释,这些茶叶的确变质了,但是变质又分成两种,一是发霉、一是发酵! 发酵、发霉有共同点的,都是有机物在微生物的作用下,分解产生小分子,也就是说,二者的原理是一样的。 却又有本质的不同,简单来说,发酵的食物可以吃,而且营养更加丰富,也更容易被人体吸收! 发霉的食物则对人体有害,是不能食用的。 眼前这些茶叶,堆积在茶马司的院子里,被雨水淋湿之后,又经过了太阳的暴晒,如此反复多次,结果在高温、高湿的环境下发酵了,而不是发霉了! 这涉及到了化学、物理学、微生物学……多种知识,薛羽就是讲上三天三夜,小伙伴们只怕也听不明白! 不过有一点,薛羽非常的肯定:自己就要发大财了! …… 接下来,薛羽找到了士兵中的领头者,一名司库小吏,提出要购买这些变质的茶叶,后者顿时以看傻瓜的目光,上下不停的打量的薛羽! 这些茶叶已经变质了,别说是人了,就连牲口都不吃的,买回去有什么用呢? “大人不要误会,这些茶叶的确不能饮用了,我是想买回去,放到水池中沤烂了,当成农家肥撒到田地里,这样种出来的庄家,长势肯定非常好,我家的田地太多了,肥料总是不够用的!” “哦,原来是种地用啊!” 这个时代没有化肥,农家种地施肥的话,要么是人、畜的粪便,要么就是用草木沤肥,如果条件允许的话,也可以捞一些河泥做肥料! 因此上,薛羽说买茶叶回去沤肥,也就合情合理了。 不过吗,司库小吏看薛羽的目光,仍像是在看一个傻瓜! 想要弄肥料的话,等茶叶烧完之后,直接把灰烬拉走不就行了吗,附近的农家经常这样做的,又何必多此一举,出钱买这些变质的茶叶呢? 话又说回来了,反正是要烧掉的废物,既然有人想买,那就没有不卖的道理,还能省不少的事呢! 司库小吏与薛羽略加商议,很快谈好了交易价格:两文钱! 看好了,不是两文钱一斤,也不是两文钱一袋,而是两文钱一大车,比之干草还要便宜呢! 就这样,薛羽用一百二十文钱,买下了整整六十车茶叶,大约有六七万斤之重! 而且和小吏约定好了,茶马司里剩下的大量变质茶叶,薛羽统统的收购了,价格与这次一样,还预付了一百文钱的定金呢! “一言为定,三天之后,你们还到这里运茶叶吧,茶马司里几十万斤变质的茶叶,足够你小子种地施肥用的了! 弟兄们走了,找了酒馆,喝上几杯去!” 小吏拿着钱,领着士兵们高高兴兴的享受去了。 薛羽则把小伙伴们叫过来,飞快的下达命令: “小鼠,立刻回客栈去,让疯子爷爷领十个人过来,看守着这些茶叶,千万别丢失了,或者被火给烧了!” “是!” “猴子,你去找岳国富,让他在附近给我找一座房子,位置偏僻点没关系,但是房屋一定要多、面积一定要大,否则储存不了这么多茶叶!” “是!” “百花蛇、大黑,你们两个拿着钱,到附近的集市上,预订两万斤木炭、二十口铁锅、一百个大蒸屉……以及上好的细麻布五匹!” “是!” …… 安排好之后,薛羽返回客栈中,跟吕公公借来了笔墨纸砚,在屋子里忙活了小半天,一连画出了十几张图纸,都是奇怪的工具零件,尺寸大小标注的很清楚! 而后把图纸交给几名老军户,让他们分别进城去,找到不同的铁匠铺、木匠铺,按照图纸上的样式,把这些零件制作出来。 这种分开制作的办法,既能加快制作速度,又能保证不会泄密,铁匠、工匠们只是制作一个零件,谁也不知道整体是什么? 退一步说,就算把这些铁匠、木匠聚集起来,把零件都制作出来了,也没法组装在一起! 因为有几个重要的小零件,薛羽没有假手他人,而是买回来一堆工具和材料,由自己亲自来制作! 勘探、机械双学位的高材生,制作几个简单的零件,那还不是轻而易举嘛! …… 事情进展的很顺利,没用多长时间,工具零件就制作出来了,东西也都采购齐了,第二批茶叶也到手了,这次是整整十万斤,只是房子没有买到。 没办法,保德州的人口太密集了,房屋本来就紧张,又大又便宜、又正好要出售的房子,的确是不好找啊! 直到第三天下午,岳国富才满头大汗的跑了来:“东家,房子找到了一座,位置不错,房屋够多,其他方面也挺不错的,就是有一点小问题!” “什么小问题?” “是一座凶宅!” 第163章 制作茶砖! 如果问一下,薛羽对什么最感兴趣? 不是财富、不是权力、也不是美女,而是鬼神之力! 因为鬼神之力,或许可以帮助一个走失的孩子,找到回家的路! 听说附近有凶宅,薛羽顿时来了精神,在小岳岳的带领下,第一时间跑过去查看! 凶宅位于保德州城南二十余里,是一座前后四重院落、有房屋数百间的大宅子,青石砌墙、灰瓦覆顶,镂空花脊、飞檐翘角,修筑的非常讲究。 旁边紧挨着一片丘陵,上面没什么植被,就是光秃秃的石头,只有山沟里生长着少量的红柳树,一种生命力顽强的灌木! 这里本来住着一位富商,还不是一般的富,而是堆金积玉、富埒陶白的那一种,在保德州都非常有名! 后来不知什么原因,富商及其几个儿子都患上了一种怪病,先是皮肤红肿、又痛又痒,而后呼吸困难、大口咳血,请了无数名医,吃了无数名贵药材,也没能治好,最后一个个在痛苦中死去了。 有人说,富商和他的几个儿子,不是染病死的,而是被恶鬼缠身了,这座宅子里有不干净的东西。 也有人说,这里的富贵之气太旺了,一般人根本压不住,这才死于非命的,只有命格大富大贵者,才能住在这里! 总之,谣言四起、沸沸扬扬,说什么的都有,富商的妻妾、女儿们也恐慌了,在瓜分了财产之后,各奔东西去了,这座宅子则委托给了牙行出售,可是‘凶宅’的名声太大,十几年过去了,仍没人敢买这座宅子。 小岳岳在城内外转悠了好几天,也没找到合适的宅子,实在没办法了,才打起了这座凶宅的主意,虽然荒废了十几年,可是宅子的主体建筑完好,内部面积够大、房屋数量也多,关键是价格便宜,只要区区一百两银子,不及正常价格的百分之一! 另外吗,自己那位新东家,看着不是一般人,或许能镇的住这里的风水,有句话说得好:神鬼怕恶人嘛! …… “东家,这座宅子凶名赫赫,最好找和尚、道士念念经,好好的超度一下,然后再进去!” “怕什么,我先进去看看,你们在外面等着!” “还是小心一点吧,里面真有不干净的东西咋办?” “呵呵,我就怕没有呢!” 宅子里面很荒凉,杂草丛生,荆棘遍地,一点人气也没有,看着就阴森恐怖! 薛羽让众人守在外面,自己一个人进去了,挨个房间的搜索着,那里的阴气重,就往那里走,结果一圈搜索下来,只找到几只野鸡、野兔子,剩下啥也没有! 凶宅里面没有鬼,真是让人失望啊! 不过在失望之余,薛羽又产生了一个疑问,这座宅子原来的主人,生前肯定非常有钱,既然如此,他为什么不在城内买一座豪宅? 或者找个山清水秀、风景如画的地方盖房子? 反而选了这么一个位置偏僻,环境也很一般的地方呢? 事出反常必有因,如果不是人有问题,就是这个地方有问题,宅子、或者宅子附近,肯定隐藏着一个大秘密? 至于是什么秘密,薛羽现在没时间去追寻答案,还是以后再说吧,至于这座宅子嘛,薛羽还是很满意的,当即让小岳岳负责买了下来。 剩下的事就简单了,大家一起动手,用了整整一天时间,把院子里的杂草清理干净,房屋也都打扫出来了,又购买了被褥、家具、以及一些生活用品,正式的搬了进来! 又请来了泥瓦匠,在院子里砌了二十眼灶台,木炭、笼屉、纱布、茶叶、工具零件……也陆续的运进来了,而后在薛羽的指挥下,开始动工! 疯子爷爷、鞑子爷爷带领老军户们,点燃了灶台,再把茶叶用细麻布包裹起来,放在大笼屉里面蒸,让已经半发酵的茶叶,在高温下进一步发酵,同时变的松软起来! 薛羽则带领小伙伴们,把送来的零件组装起来,出现了三台怪模怪样的东西--螺旋压缩机! 与后世的自动压缩机相比,这种手工螺旋压缩机还非常的落后,需要四个人一起操作,一人接送茶叶、一人装匣子、一人司螺旋升降、一人耙平茶叶,然后四人将木棍插入云盘孔,尽力旋转,压紧茶叶,费时费力不说,效率也很低下! 不过在这个时代,却是最先进的机械之一了! 茶叶蒸好之后,就放入压缩机中进行挤压,原本松散的茶叶,立刻变成了半尺长、三寸宽、一寸厚的茶砖,重量一斤一两左右! 接下来把茶砖放在干净、通风、向阳的地方,用阳光进行暴晒,待水份蒸发干净之后,重量会下降到一斤左右,这一点薛羽详细计算过,不会出现偏差的。 老天爷也很帮忙,连着给了几个大晴天,在充足的阳光照射下,第一批茶砖很快干透了,颜色黝黑、质地坚硬,且散发出一种特殊的香味! 接下来,就是品尝这种茶砖了,成败得失,在此一举! …… 薛羽拿了一块茶砖,在铁锅里面捣碎,加上热水之后,用慢火熬煮了起来,还加入了一些糖、盐、牛油、鲜奶作为调味品! 很快的,一大锅色如琥珀、滋味醇厚的茶汤就煮好了,薛羽盛出了两碗,先请鞑子爷爷、吕公公二人品尝! “好茶,我活了大半辈子了,从来没喝过这么好的茶,要是每天都能喝上几碗,那就是神仙的日子啊!” 鞑子爷爷先喝了一口,眼睛瞬间亮了起来,双手伸大拇指称赞,而后一饮而尽,又自己盛了一大碗,美滋滋的喝了起来。 越喝越是上瘾,小肚子都鼓起来了,仍不肯放下茶碗,大有把一锅茶汤都包圆了的架势! 眼见于此,吕公公也试着尝了一口,却是眉头紧皱,忍了再忍,终究还是没忍住,一口全喷了出来……“咳咳,这是什么鬼东西,又油腻、又咸腥的,简直跟刷锅水一个味道,杂家从未喝过这么难喝的茶!” 同一口锅里煮出的茶,让两个人来喝,评价却截然相反,这是为什么呢? “哈哈!” 另一边,薛羽仰天大笑,笑的极为得意,二人截然不同的反应,证明自己的茶砖研制成功了,而且是非常成功! 与泡制的茶叶相比,这种熬煮出来的且加了调味品的茶砖,味道更加的浓郁,解油腻、促消化的效果也更好,非常合适长期以肉、乳为食物的人! 鞑子爷爷是蒙古人,自然喜欢这种茶砖了。 吕公公是汉人,而且是从皇宫里出来的,喝惯了各种名茶的他,肯定不适应这种粗糙的茶砖。 另外吗,茶砖还有两大优点,注定让它成为蒙古人的最爱: 一是茶砖的体积小、密度大、份量足,只要带上一小块,就够一个人喝上大半个月了,游牧民族经常的搬家,或者外出放牧,携带起来很是方便! 二则,茶砖的保质期更长,只要不沾水,十几年都不会变质的,而且茶砖放的越长久,其味道就越加的浓厚! 可以想象的到,这种茶砖一旦出现在草原上,会引起多大的轰动,又能换来多少牛羊、马匹、骆驼! 靠着茶砖,薛羽可以在短时间内,聚集起大量的财富,说是富可敌国都一点不过分! 有了财富,就能聚起兵马,而有了兵马,就能掌握权力,这是千古不变的大道理! 话又说回来了,茶砖在带来财富、权力的同时,也会带来无数的嫉妒、危险,稍有不慎,就是一个万劫不复的下场! 因此上,如何利用这件东西,还得好好琢磨一下! …… 就在薛羽带领大家,忙着把散茶制作成茶砖之时,小岳岳也把商铺的事情搞定了。 新商铺位于保德州城东,一条非常繁荣的大街上,门面、柜台、库房都已经整修好了,账房、伙计、车夫也都招齐了,就连开业的良辰吉日都算好了。 现在就差一件事情了,就是给商铺取一个好名字! 名字的好坏,直接影响商铺的前程命运,小岳岳不敢自作主张,跑过来向东家请示了。 薛羽略加思索,想出了一个很俗气的名字:四海商行! 这个名字,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可,正所谓:‘生意兴隆通四海,财源广进达三江!’ 以‘四海’为名,的确俗气了一点,不过经商就是一件俗事,只要生意兴隆,能发大财,俗点也没什么不好! 只有吕公公沉默不语,这位 第164章 杂家想要个孙子! 金乌西坠,夜幕降临,劳累了一天的人们,在用过晚饭之后,纷纷返回寝室休息去了,响亮的酣声此起彼伏,可见睡得很是香甜! 薛羽却独坐在客厅中,一边思考事情,一边品尝刚熬好的茶汤,还别说,越喝越觉的有滋味呢! 与那些名茶相比,茶砖的口感的确差了一些,前者就像是燕窝,而后者则是馒头,根本不可同日而语! 话又说回来了,燕窝固然是顶级食材,却不是人人吃的起的,对于普通人来说嘛,还是馒头更实在一些,扛饿啊! 因此上,薛羽非常确定,用这种茶砖,可以从蒙古人手中换来大量的骏马、壮牛,也能从其他商人手中,换来精盐、布匹等物资! 问题是,交易完成之后,如何把这些东西带回白沙堡呢? 从保德州到黄河渡口,途中至少有三道关卡,皆有重兵把守着,严格盘查来往行人,如果没有路引,也就是通关文牒的话,是根本无法通行的,还会被当成歹人抓起来呢! 薛羽等人是偷渡来的,根本就没有路引,来的时候,白天躲避休息,夜晚抄小路行进,这才巧妙的避开了关卡,抵达了保德州! 人少可以走小路,可是赶着大量的马匹、壮牛,恐怕就不行了,一是小路太过崎岖了,大群的牲畜根本走不开。 二是目标太过明显了,很容易被巡逻的官兵给抓住,那样可就鸡飞蛋打了。 到底怎么回去呢,薛羽冥思苦想了许久,只想出两个不是办法的办法: 一是继续走小路,一匹马、一头牛、一袋盐的偷偷运送,就像蚂蚁搬家一样,慢慢的把牲畜、物资弄回去! 这个办法可行,就是速度太慢了,恐怕几个月也运送不完,白沙堡的乡亲们,只怕是等不起啊! 二是利用四海商行的名义,向官府申请一份路引,通过大道把牲畜、物资都运送过关,到了黄河渡口之后,再由排帮的人送到对岸! 不过吗,马匹、壮牛都属于国家管制物资,一个刚成立的小商号大量贩运的话,只怕官府不会批准的。 退一步说,就算多送点钱,把路引申请下来了,也会因此得罪了八大晋商之一范家,动了人家盘子里的蛋糕,肯定会遭到疯狂报复,四海商行恐怕就保不住了。 为了运送一次物资,就毁掉好不容易建立的商行,代价未免太大了一点! 有没有什么好办法,既能把物资运送回去,又能避免范家的报复呢,最好再坑一把‘小算盘’的商队,把那些青盐、布匹弄到自己手中…… 正冥思苦想着呢,客厅的大门打开,走进来一个人--吕公公,手中还拎着一个包袱,里面鼓鼓囊囊的,不知装了什么! “玉郎,这么晚了还不休息,是在为运送货物的事伤脑筋吗?” “呵呵,公公请坐,真是什么事都瞒不住您!” 白沙堡三百多口子,对每个人的性格、品质,薛羽都看的清清楚楚,只有这位吕公公是个例外! 平时深居简出、寡言少语,喜怒亦不形于色,谁也不知道他的具体来历,更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又要做什么?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位吕公公是有大本领的,这次跟着一起来到保德州,或许就要展示一下本领了。 “不要伤脑筋了,不就是路引嘛,杂家送给你一份就是了!” “什么,您有路引?” “杂家没有路引,不过嘛,杂家可以给你造一份!” 说话间,吕公公打开了包裹,里面有厚厚的一摞纸张,有宣纸、水纹纸、白鹿纸、牛皮纸、白麻纸、罗纹纸……共计数十种之多,简直能开一个纸张博览会了! 还有尺子、剪子、刻刀、印泥、画笔……各种小工具,以及数十枚大小不一、材质不同的空白印章,上面一个字也没有! 只见吕公公双手齐动,很快就制作出一份路引,大小、颜色、封皮都毫无问题,又在上面写了几行字: ‘兹有榆林卫-右千户所-吏目-白阙德,奉本卫指挥使大人之令,率领兵丁数十人,前往保德州收购马匹、耕牛若干,运回本所,以资军用,沿途关卡,切勿阻拦。 大明万历四十八年-四月二十八日,开具!’ 万没有想到,吕公公竟然是一位造假高手,不过路引上光有字是不够的,还得有千户大人的印章,这个怎么办呢? “杂家以前在司礼监任职,专门负责管理宫中的文书、印章,过手者不计其数,日子久了,就慢慢的练出了临摹笔迹和雕刻印章的绝活! 无论是谁的笔迹,只要让杂家看上一眼,就能临摹的八九不离十,至于印章嘛,如今皇亲国戚、文武百官的大印,好多就是出自杂家手中! 只要一把刻刀在手,杂家想刻什么印章,就能刻出什么印章,保准跟真的一模一样,就算是正主来了,他也分辨不出来,嘿嘿,因此上,杂家还得了一个外号:鬼手神刀!” …… 吕公公没说大话,只见他拿起刻刀,只用了一柱香的时间,就把印章给刻好了,沾着红色印泥,盖在了路引的左下侧,出现了九个清晰的字迹: 榆林卫指挥使司之印! 至此,一份路引就造好了! “公公,这私造的路引,不会出纰漏吧?” “放心吧,杂家见过榆林卫-指挥使的文书,字迹、印章都模仿的丝毫不差,就算是书法高手,也很难看出破绽来,何况是那些大字不识几个的士兵呢!” “鬼手神刀,名不虚传,您老人家的这双手,就算是万两黄金也不换啊!” “嘿嘿,算你小子识货!” 薛羽拿着路引翻来覆去的看,高兴的都想上房顶唱歌了,真是没有想到,这位一向低调的吕公公,竟然有这么一手绝技! 伪造路引,几可乱真,这岂不是说,大明朝两京一十三省,自己以后就能畅通无阻了吗,想去那里走私货物,就去那里走私货物,赚钱就跟喝凉水一样容易! 再往深一步想,如果伪造内阁、六部的公文,向各省、府、州、县下达政令,岂不是把整个天下都玩弄于股掌之间了? 这门本领太厉害了,更胜二十万精兵! 不过高兴过后,薛羽立刻警觉起来,庄子曰:‘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吕公公来到白沙堡有些年头了,却从来没展示过这门本领,说明他明白这个道理,掌握着国之利器,固然可以大富大贵,可也容易引来杀身之祸,好好隐藏起来才是王道! 如今却展示出来了,那就必然有其目的,他想做什么呢,跟自己交换条件? “公公,您大晚上的过来,肯定还有别的事吧?” “嘿嘿,小子,真是粘上毛比猴都精,什么都瞒不住你,杂家的确有一事相求!” “您请说,只要能办到的,小子绝不推辞!” “杂家想要个孙子,为杂家养老送终,也免得百年之后,这一身本领没了传人!” “啊?” 一个老太监竟然想要孙子,听到这个要求,薛羽差点把茶水喷出来,这也太难点了吧? 虽然自己是个穿越者,有点非同寻常的本领,可也做不到断肢重生、枯木逢春啊! 克隆技术吗,几百年以后或许可以,现在别说门了,连窗户也没有啊! 等一等,似乎是自己理解错了,吕公公的意思是要一个孙子,而不是生一个孙子! 要知道,太监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也想子孙满堂,希望自己死了之后,有人披麻戴孝、摔罐打幡,逢年过节的再祭祀一番,免得成了孤魂野鬼! 太监自身又没有生殖能力,怎么才能有子孙呢,一般来说有两个变通的方法: 一是从自己的亲兄弟,或者堂兄弟那里,过继一个儿子到自己的名下,为自己养老送终、传宗接代! 二是认个干儿子,或者干孙子! 比如一代奸雄曹操的父亲曹嵩,就是大宦官曹腾的养子! 看吕公公这个意思,是想用第二个办法,认一个干孙子,在养老送终的同时,继承一身本领! 大晚上的,前来找自己,莫非是看上自己了? 给一个太监当孙子,感觉有点怪怪的,不过能学到这样一门手艺,似乎也不吃亏,再说吕公公这个人还是不错的,要不自己就牺牲一下,当回孙子? “打住,你小子别胡思乱想了,杂家就是再糊涂,也不敢让你当孙子,那样会天打雷劈的,死后恐怕都难以转世投胎! 再说了,你的这双手,是杀人如麻的手,是权操天下的手,却不是捣鼓这些小玩意儿的手!” 吕公公果然慧眼,立刻看穿了薛羽的‘龌龊’心思! 这年头,想当孙子,也不是一件容易事呢! “呵呵,见笑了,那您看上谁了?” “你的小伙伴-白玉堂,聪明伶俐,还有一双灵巧的手,人品也靠的住,正合适做杂家的传人!” 白玉堂,就是小鼠,薛羽给起的名字! “哦,那您找过他了,他的意思如何?” “没错,杂家私下说了这件事,小鼠也是愿意的,不过要你这个当老大的点头才行!” “好,一言为定,等回到白沙堡,就正式举行仪式,让小鼠拜在您做干爷爷,一则学习本领,二则为您养老送终!” “好,一言为定!” 第165章 两位台吉! 通关的问题解决了,下一步,就该拜访一下蒙古人,谈谈交易的事情了! 登门谈生意,本该白天去的,薛羽却选择了晚上出门,由鞑子爷爷领路,小鼠、百花蛇、猴子几个随行,全都披着黑色斗篷,在夜色的掩护下,直奔蒙古人的营地而去! 午夜时分,一行人抵达了城东二十里处,一座草木丰茂的高岗下,附近还有一条小溪流,蒙古人在这里搭建了营地,并利用肥美的水草,喂养他们带来的牲畜群,养的肥壮一些,才能卖个好价钱。 “老大,周围有人监视!” “一群狗腿子罢了,等谈完了事情,再斗他们玩一玩!” 在营地附近的树林中,隐约有黑色人影闪动,用小脚趾头也能想到,这是范家派来盯梢的,目的是防止其他商人和蒙古人私下交易! 蒙古人的牲畜卖不出去,又不能在此久留,肯定心急如焚,那个时候,范家的人再出面,用低价收购这些牲畜,狠狠的赚上一笔。 这都在薛羽的意料之中,也早就想好了应对之策! 蒙古人有句谚语:‘夜幕降临以后,不要离开自己的窝窝,更不要靠近别人的窝窝!’ 因为蒙古人过着游牧生活,警惕性非常高,如果深夜之中,有陌生人无故靠近营地,他们往往二话不说,直接拿弓箭伺候,就算是射死了人,也不用负责任的,这是草原上流传了上千年的规矩之一! 有人问了,如果有急事,必须深夜登门咋办呢? 放心吧,蒙古人自有办法! 距离营地还有一箭地远,众人就停下了脚步,鞑子爷爷掏出一只小巧的牛角号,有节奏的吹了起来…… “呜!——呜!” …… 苍凉的牛角号声,在夜空中远远的传了出去,对面很快有了反应,营地的大门打开,冲出来几名蒙古骑手,身上背着弓箭,手中拿着弯刀,在月光下闪闪发光! 鞑子爷爷迎了上去,用蒙古语和他们交谈了一会儿,说清楚来意之后,这才领着薛羽等人进入营地,来到了一座牛皮帐篷前面! 这是一座标准的蒙古毡帐,圆形凸顶,里面是木制框架,外面裹着一层羊毛毡片,还开有一扇小木门,几个蒙古汉子守在外面,他们应该是认识鞑子爷爷的,立刻以拳垂胸行礼,而后推开了帐篷门! “其他人留在外边,我和鞑子爷爷进去就可以了!” “是!” 帐篷内部空间不小,还点着牛油灯,铺着羊皮地毯,一只剥了皮的肥羊,正架在火上烧烤着,已经散发出肉香味了。 火堆旁边,盘坐着一个体型彪悍的蒙古汉子,大约二十七八岁,头上戴着瓦楞帽,身穿天蓝色长袍,腰间扎着牛皮带子,斜跨着一柄马头弯刀,刀柄是牛角制成的,还镶嵌着五颜六色的宝石! 旁边还坐着一个人,穿着打扮与前者一模一样,只是年纪小了很多,也就十三四岁的样子,小模样挺俊俏的,还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这在蒙古人中可是很少见的! 另有两名蒙古侍女,跪坐在角落中,随时听候吩咐。 “其赛白努!” “其赛白努!”(蒙古族,你好的意思。) …… 两个蒙古人站了起来,年长的还上前两步,与鞑子爷爷互相拥抱,这是蒙古人常用的礼节之一——抱肩礼! 如果关系特别亲密的话,在互相拥抱之时,双方还会贴一贴脸颊,称之为贴面礼! 穿越之前,薛羽到大草原上勘探过矿藏,经常和蒙古牧民打交道,不仅学会了骑马和一些基本的蒙语,还学会了蒙古人的礼仪。 按照草原上的规矩,薛羽也准备跟旁边的小蒙古人拥抱一下,后者却飞快的躲开了,还狠狠的瞪了一眼,看来他不是太友好! 接下来,鞑子爷爷给双方做了介绍。 年长的蒙古汉子是苏合台吉,旁边是他的弟弟乌云台吉! 在蒙古语中,苏合是‘战斧’的意思,乌云是‘智慧’的意思,台吉则是部落首领的一种称呼,也可以翻译成小王子! 不过在蒙古部落中,不是所有首领都能获得台吉的称号,只有黄金家族的血脉才有这个资格,换而言之,苏合台吉、乌云台吉都是成吉思汗的后代子孙! 轮到介绍薛羽,鞑子爷爷只说了一句:‘姓薛,我们的首领,很有本事,跟他做生意的话,可以让你们的部落变得富足!’ 这让两位台吉大吃一惊,他们之前一直以为,是跟这位同族老者交易,没想到真正的当家人,是这个十几岁的少年! 他是什么出身,又有什么本领呢? “这位薛姓客人,你准备用什么货物,交换我们的牲畜?” “茶砖!” “茶砖,是什么东西?” “呵呵,一种非常好的东西。” 说话间,薛羽掏出一块茶砖,交给了两位蒙古台吉,后者翻来覆去看了好一会儿,也没有弄明白,好好的茶叶,为什么弄成这个样子,还散发出奇怪的味道,不过这种味道,似乎还挺不错的。 “咱们先吃饭吧,等吃饱了之后,两位台吉就知道这种茶砖的妙用了!” “好,尊贵的客人,请尝一尝我们草原上的食物吧,不知道客人是否吃的惯?” “放心吧,吃的惯!” 烤全羊已经好了,放置在一个大木盘子中,由两名蒙古侍女动手,用刀子把羊肉切割成数十块,又端上来了奶皮子、奶豆腐、马奶酒等食物! 而后一名侍女唱起了祝酒歌,另一名侍女倒了满满一大碗马奶酒,恭敬的送到了薛羽面前,歌声甜美,奶酒喷香! 担心薛羽不懂蒙古人的礼仪,不小心弄出笑话,鞑子爷爷想要提醒一下,薛羽却笑着摆了摆手! 而后用左手接过奶酒,再用右手无名指蘸了几滴,庄重地向天弹一次、向地弹一次、又向自己的额头弹一次,以示对天、地、神灵及主人的尊崇,这才一饮而尽! 又拿起一柄餐刀,熟练的切割着烤羊肉,大口的吃了起来,而且吃像极不雅观,就像一条饿狼似的,同时示意侍女们继续唱歌、倒酒,还高兴的跟着一起哼唱了起来。 这就是蒙、汉习俗的不同了。 如果在汉人家里做客,必须约束自己的举止,不能大声喧哗,不能狼吞虎咽,否则是很不礼貌的行为。 相反的,在蒙古人家里做客,客人越是大口喝酒、大块吃肉,载歌载舞的,越是一种尊重的表现,这说明主人家热情好客。 果不其然,看到薛羽吃喝的这么高兴,两位台吉的脸上都露出了笑容,还频频的举杯敬酒呢! 另一边,鞑子爷爷脸上不动声色,心中却吃惊不小,这个从内地来的汉家少年,怎么会懂蒙古人的礼仪呢,看这吃羊肉、喝奶酒、唱牧歌的架势,简直比自己这个蒙古人还要地道呢! 如果不是长着一副汉人的面孔,他恐怕都要怀疑,薛羽也是个蒙古人了! …… 很快的,四个人都吃饱了,烤全羊、奶皮子的味道的确不错,只是吃的太多了,难免有一种油腻的感觉,身体内的燥火很大! 这时候,就轮到薛羽表演了,只见他架起一只铁锅,熟练的点燃干牛粪,开始熬煮起了茶砖,并加入了精盐、鲜奶,以及少量的酥油! “这种茶砖,是用上好的茶叶为主料,添加其他几种辅料,再以特殊的办法制作成的,味道浓厚,滋味悠长,在去腥、解腻、助消化上,更胜普通茶叶数筹不止! 另外吗,这种茶砖携带方便,保质期又长,只要妥善保存,不要沾水,就是十年二十年也不会变质的,而且放置的越久,滋味就越好!” 很快的,一锅香喷喷的奶茶就熬好了,薛羽盛了四大碗,请两位台吉品尝,自己和鞑子爷爷也美滋滋的喝了起来。 一大碗奶茶下肚子,胃里暖洋洋的,体内的燥火也消散了很多,让人很是舒服呢! 再看两位台吉,试着喝了一口之后,就再也停不下来了,又连着喝了第二碗、第三碗,小肚子都挺起来了,仍不肯放下手中的碗! 很显然,他们已经体会到这种茶砖的作用了,对于常年以肉、奶为食的蒙古人来说,这就是一件宝贝啊! “这种茶砖,我们要了,价格怎么算?” “呵呵,我吃了你们的羊肉,喝了你们的马奶酒,大家就是朋友了,对待朋友自然要价格公道一些:你们赶来的牲畜,我全都要了,一匹好马,交换一百块茶砖,一头壮牛,四十块茶砖!” 如今在保德州黑市上,一匹好马价值一百斤茶叶,壮牛价值四十斤茶叶,而一块茶砖的份量,大约是一斤左右,因此说,薛羽开的价格还是很公道的! 不过与茶叶相比,茶砖的优点就太多了,这样的好事,苏合台吉自然不会拒绝了,正要答应这次交易,没想却被旁边的弟弟拦住了! “且慢,这位薛姓客人,你的话应该还没有说完吧,在交易茶砖之外,是不是还有别的条件?” 乌云台吉开口了,声音清脆悦耳,就像是草原上的黄鹂鸟一样! 薛羽有些惊讶,重新打量了对方的体型、五官,以及平平的咽喉,终于反应过来了,难怪不肯让自己抱,原来是一个小丫头! 第166章 祸水东流的计策! 与彪悍善战、性格粗狂的哥哥不同,这位‘乌云台吉’非常精明,就像她的名字一样:智慧! 他们带领着族人,已经来保德州十几天了,却连一匹马、一头牛也没交易出去,急的在营地里团团转,明知道是汉家商人使诈,却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这时候,突然有人深夜登门,一下买走了所有的牲畜,还用这种物美价廉的茶砖交易,这简直就是天上掉馅饼啊! 不过聪明人都知道,天上不会掉馅饼的,只会掉下来陷阱! 这位少年人,究竟是什么身份,这些宝贝茶砖,又是从何而来的,他在做交易之余,是不是还有别的目的呢? 这些问题不弄清楚了,最好不要点头答应,以免卷入未知的危险之中,那可就亏大了。 …… 薛羽也是聪明人,自然明白对方的意思了。 “呵呵,乌云台吉果然是聪明人,我的确还有两个小要求: 第一,这次是秘密交易,希望贵方不要告诉其他汉家商人,以免为我们一方引来麻烦。 第二,我希望和两位台吉长期合作,用茶砖交换牲畜、皮毛以及草原特产,不过下次的交易地点,要改在黄河西岸,咱们一个月交易一次如何?” 拥有茶砖这种宝贝之后,小小的走私生意,已经满足不了薛羽的胃口了,他现在想的是,在白沙堡附近建立一个新的市场,再吸引蒙古各部前来交易。 如此一来,就能获得大量的马匹、牛羊,让镇羌所迅速的富裕起来,让军户们都过上好日子! 而且通过交易,也能进一步了解蒙古各部的情况,并向河套草原进行渗透,等到时机成熟了,自己就要完成那个小愿望了! “我们蒙古人是不会出卖朋友的,这次交易的事情,我们绝不会告诉其他汉家商人,这一点你大可以放心,不过到黄河西岸交易,请恕我无法做到了,西岸并没有互市的地方,而且我们乌拉特部也没有那么多敕书!” 两位台吉略加商议,答应了第一个要求,第二个却无能为力。 因为北方边界上,大明朝廷只在宣府、大同、保德州等少数几座城镇,开设了交易市场,其他地方则没有这个权利! 而且蒙古各部落,也不是想来交易,就能前来交易的,必须有敕书才行,也就是大明朝廷赐予的交易许可证,没有敕书者,不得进入长城一步! 在鄂尔多斯万户中,乌拉特部的实力比较弱小,因此得到的敕书也很少,一年能来交易一两次就不错了,纵然是那些实力强大的部落,也不可能一个月交易一次的! “呵呵,两位台吉大可放心,黄河西岸很快就会出现一座市场了,保证货物齐全、价格公道,而且这座市场是设在长城以外的,根本不需要敕书,你们需要的话,随时可以前来交易!” “设在长城以外,还不需要敕书,薛朋友,你不是开玩笑吧?” “呵呵,我这个人是喜欢开玩笑,却从来不拿正事开玩笑,如果你们抱有怀疑的话,我可以预付一万块茶砖,作为下次交易的定金如何?” 听完这样的条件,两位台吉互相看看,目光中都露出了惊喜之色! 为了争夺敕书,也就是与大明朝廷交易的资格,草原各部经常互相攻打,不知死了多少人、流了多少血! 如果不用敕书,就能和汉人交易货物,还是随时交易,那真是太好不过了! 如此一来,用不了多久,乌拉特部就会富足起来了,为此就算冒些风险,那也是值得的! 苏合台吉正准备点头答应,没想又被乌云台吉给拦住了: “薛朋友,你提的这些要求,我们可以答应,不过我们也有两个小要求!” “请说!” “第一,这次的交易,七成货物我们要茶砖,其余三成,我们要粮***盐、布匹,如果可能的话,最好再来一些铁器! 第二,我们要派人跟着你,到黄河西岸看一看,你是否真有开设一个交易市场的能力,事关乌拉特部的兴衰,我们必须小心谨慎一些!” …… “派人跟着我没问题,至于粮***盐、布匹,我现在手上没有,不过几天之后就会有了,迟些交货可以吗?” “可以!” “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薛羽答应了对方的要求,又上下打量了乌云台吉一番,这个小丫头片子,还挺厉害的啊! 接下来,就交易的细节,双方又进行了详谈,直到二更时分,事情全都谈妥当了,薛羽和鞑子爷爷这才告辞离开,两位台吉一直送到了营门外,双方挥手告别! …… 离开蒙古人的营地之后,薛羽等人没有直接回凶宅,不对,应该说是‘雨宅’,这是薛羽新给起的名字! 而是沿着一条小路,前往城东五里的高升客栈,也就是三管事-小算盘一伙人居住的地方! “老大,后面有人跟踪,是范家的那些耳目!” “呵呵,来的正好,咱们走慢一点,别让他们跟丢了!” “是!” 范家派了大量的人手,在蒙古人的营地附近盯梢,防止其他商人前来交易,如果谁不听话,就会遭到疯狂报复! 这一点,薛羽早就料到了,这才故意领着他们去高升客栈,好让范家误以为,是‘小算盘’偷偷的跟蒙古人交易,抢了前者盘子里的蛋糕。 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范家必然疯狂的报复‘小算盘!’ 不过老话说的好:穷不与富斗,民不与官争! 范家的势力虽然不小,毕竟还是个商家! ‘小算盘’却是黄家兄弟的狗腿子,后者是正经的千户、副千户,还有一位当指挥使的亲舅舅! 因此上,范家是不敢明着报复的,却可以暗中使坏,以范家在保德州的势力、以及在商界的影响力,只要传出一句话,‘小算盘’的青盐、布匹等货物,就休想再卖出去一点了。 卖不出去,就只能返回镇羌城。 到时候,自己就带几个人,在半路上等着他们,来上一个‘黑吃黑’,大批的物资不就到手了吗,这可是无本万利的买卖,想想就美的鼻涕冒泡啊! 很快的,高升客栈到了,是一座规模颇大的客栈,大约有上百间房屋,客房、库房、马厩一应俱全,靠东边还有一座三层小木楼,是专门给贵客居住的! 已经是三更时分了,木楼里依旧亮着灯,有两扇窗户敞开着,不是传出喝酒划拳以及女人娇笑的声音,看来‘小算盘’在做生意之余,也没亏待了自己! 这也不奇怪,有什么样的主子,就有什么样的奴才,做为黄家兄弟的狗腿子,贪财、好色再正常不过了! “嘿嘿!--嗖!” “哎呦!” 薛羽坏笑了几声,捡起一块石头,顺着窗户扔了进去,顿时传来一声惨叫,不知砸中那个倒霉蛋了! 紧接着,几个人躲到了黑暗处,静观其变! 再听小楼里面,有人惨叫、有人咒骂,还有人来回的跑动,已经乱成一片了! “人呢,哪去了,是不是跟丢了?” “没丢,应该是进客栈了!” “高升客栈,那家商队住这里?” “好像是一家外地来的商队,为首一个小瘦子,还拜会过咱们的公子爷呢,请关照一下他们的买卖,没想到当面是人、背后是鬼,竟然敢抢咱们范家的生意!” “回去禀告公子爷,好好的教训他们一顿,让他们吃不了,兜着走!” …… 与此同时,那几个盯梢的也赶到了,他们一路追踪到了这里,却突然间不见了人影! 又听到高升客栈里面,响起一阵杂乱的声音,就想当然的以为,刚才那几个黑衣人是进了客栈了,这里就是他们的住所! 几个盯梢的略加商议,回去向主子报告去了! 黑暗中,薛羽冷笑不止,就等着看一出狗咬狗的好戏了! “走吧,咱们也回去,好好的休息一天,明晚和蒙古人交易之后,立刻返回河西岸去!” 第167章 神不知 鬼不觉的交易! 保德州西南二十多里,有一大片丘陵地带,土地贫瘠,乱石遍布,周围没有人家居住,反而有不少的乱葬岗子,坟莹累累,阴气森森! 薛羽考虑再三,把交易地点定在了这里,交易时间则是午夜! 原因也很简单,如果白天交易的话,太过引人注目,一旦范家知道了这件事,肯定会出手干预的! 就算交易成功了,薛羽等人也很难把牲畜群带回黄河西岸去,没准连人也回不去了呢! 已经打听清楚了,如今在保德州主事的,就是范家大公子-范永斗,此人是出了名的笑面虎,当面对人客气,背后暗下刀子,折在他手中的商人不在少数! 这位范大公子,就住在保德州城内-范家商号,平时很少抛头露面,不过他的耳目却遍布各处,稍有风吹草动的,他就会收到消息了。 把交易时间改在晚上,那就安全多了! 因为保德州是边塞城镇,出于安全考虑,晚上酉时五刻,敲响暮鼓,关闭城门,禁止出行,这比大明朝廷规定的早了一个时辰! 早晨卯时五刻,敲响晨钟,开启城门,开禁通行,比规定的又晚了一个时辰! 只要城门关闭上,不是十万火急的事情,是决不能开门的,大明边军虽然也很腐败,可这一点却做的不错,基本没人敢私开城门,那可是掉脑袋的大罪! 薛羽算计的清楚,自己在午夜时分和蒙古人在乱葬岗子交易,可以尽量的掩人耳目,不让范家的耳目知道,而且交易完成之后,自己这一伙人就赶着牲畜群出发,一路向西急行! 蒙古人也会离开保德州,带着茶砖返回河套草原! 一切神不知,鬼不觉! 退一步说,就算范家的耳目们知道了,当时城门已经关闭,他们也没法把消息送进城,就算消息送进去了,城内的人也出不来! 等到明天卯时五刻,城门打开的时候,自己已经带着队伍走远了,就算范大公子想派人追赶,那也是来不及了。 这计划,完美! 夜幕时分,薛羽一行人先到了乱葬岗子,躲进了树中,七万块茶砖也陆续的运来了,每两百块装成一个箱子,并用油布包裹了,可以防雨、防潮! 这次和蒙古人交易三百匹马,一千多头牛,按照商量好的,其中七成用茶砖交易,大约是五万块,薛羽却多带了两万块,其中一万块是下次交易的预付款,以便保持长期合作的关系,至于另一万块嘛……暂且保密! 距离午夜还有段时间,大家就坐在树林中休息,手中都拿着兵刃,以防万一,岳国富也跟来了,却没有休息,而是围在薛羽身边,一会儿给扇扇子,一会儿给递水喝,极尽巴结之能事! 岳国富这个人,外表和气,内心骄傲,一直以商业奇才自居,眼光不是一般的高,可是认识薛羽以后,他才知道了,什么是山外有山、人外有人! 就拿那些茶砖来说吧,收购价不过几百文铜钱,却要交易三百匹骏马、一千多头壮牛! 这已经不是一本万利了,而是一本百万利啊! 这样的生意,就算是陶朱公复生,恐怕也做不出来,而且一段时间接触下来,自己从这位东家的口中,听到不少新奇东西! 什么营销学、统计学、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学……虽然听不太懂,可也知道是高深的学问,只要能学会一点点,就足以纵横商海、富甲天下了! “小岳岳,别一个劲的溜须拍马了,有什么事直说吧!” “这个嘛,东家,我想拜您为师,学习经商之道!” “啥,你想拜师?” “诚心实意!” “不行!” 薛羽连连摇头拒绝,自己比岳国富小了十多岁,怎么能当他的师傅呢? 再说了,自己要返回白沙堡,筹备新交易市场的事情,岳国富则留在保德州,主持四海商行的事,就算自己想要教他,也没有时间啊! 可自己也看出来了,岳国富是个有傲骨的人,让他开口求人一次不容易,自己要是完全回绝了,未免太伤人心了,得想个变通的办法! “你年长了我不少,平辈论交尚可,拜师就不太合适了,不如这样吧,你赶快娶妻纳妾,多生几个儿子,然后挑一个头脑聪明的,作为我的弟子,我把这一身经商的本领都传授给他如何?” “此言当真?” “一言九鼎!” “那我就先替尚未出生的孩子,行拜师大礼了!” 岳国富立刻跪在地上,恭恭敬敬的磕了三个头,把这件事给捶实了,同时暗下决心,明天就去找媒婆、说亲事,争取三天之内入洞房,一年之内抱上娃! 为了确保生个男娃,自己还得广种薄收,多娶几个才行啊! “小岳岳啊,以你的精明强干,肯定能把四海商行经营好的,这一点我很放心,不过临走之前,还有三件事要嘱托你: 第一件事,宣府、大同、保德州几座开设互市的边城中,茶叶市场严重饱和,每年都有大量茶叶积压,而被迫付之一炬,实在太可惜了! 你就以四海商行的名义,低价收购这些茶叶,数量越多越好,而后派人送到黄河西岸去,过黄河的时候,可以找排帮的人帮忙,他们的龙头老大跟我关系不错!” …… 薛羽考虑再三,还是决定把生产茶砖的基地,放到黄河西岸的镇羌所! 一则,那里是自己的地盘,可以保证生产茶砖的秘密不会泄露,还可以促进新交易市场的建立! 二则,也给镇羌所的军户们找点事干,让他们挣点工钱,贴补家用! “第二件事,你要想方设法的,去和八大晋商打好关系,获取他们的信任! 与此同时,想法摸清他们向关外走私货物的路线,还有出关的时间,货物的数量、种类,以及有多少人护送,统统打听明白,然后派人秘密的报告给我!” 说到这里,薛羽摸了摸腰间的吞日斩,目光中杀气腾腾! 在明末历史上,八大晋商可是臭名昭著啊! 他们在中原地区低价收购茶叶、铁器,瓷器、以及粗制滥造的布匹,而后走私到关外,以极高的价格、从蒙古人手中换取牲畜和毛皮,进而获取了大量财富,却坑了蒙、汉两族无数的穷苦百姓! 这还不算,为了进一步谋取暴利,他们还勾搭上了女真人,向辽东地区大量的走私粮***铁、火药……等军用物资,甚至向女真人出卖明朝的军事情报,帮着他们策反明军的高级将领,种种恶行,罄竹难书! 如果说,大明王朝是一个巨人,八大晋商就是一条又肥又大的蚂蝗,钻进皮肉中,不断的吸食鲜血,让这个巨人越来越虚弱、直至死亡! 对这些卖国贼、民族败类,不杀不足以泄心中之愤! 问题是,八大晋商的势力太大了,在山西地区呼风唤雨,横行霸道,不仅跟官府、军队沆瀣一气,还跟晋、代两大藩王有着不清不楚的关系! 以薛羽现在的实力,如果正面对付八大晋商,无异于拿着鸡蛋碰石头,一点胜算也没有! 既然硬碰不行,那就玩阴的好了,八大晋商,你们不是吸大明王朝的血吗,那我就吸你们的血--摸清路线,杀人越货! “东家放心,这件事情,我一定办的妥妥当当,尽快摸清他们的走私路线!”提起八大晋商,岳国富也是咬牙切齿的,杀父之仇,破家之恨,自己又岂能不报呢? “第三件事:以后四海商行的队伍所到之处,都要努力寻找几个人,无论谁找到了人,或者提供了有用的线索,我都会予以重谢!” 说话间,薛羽掏出了七张画卷,是熬了几个通宵画出来的,每一张上面都有一个孩子,五官相貌,栩栩如生,正是下落不明的七个小伙伴! 开设四海商行,赚钱只是其次,找人才是主要目的! “东家放心,我会让商行的伙计们,全力寻找这几个人的,不过您说给予重谢,到底是悬赏多少呢?” 寻人启事,也得明码标价才是,这样底下人才会尽力,免得出现那种只谢礼、不谢金的郁闷事! “悬赏多少吗……不计代价,倾我所有!” “啊,这几个人是?” “我的兄弟姐妹!” “明白了!” …… “隆!--隆!隆!” 午夜时分,蒙古人驱赶着牲畜群如约而至了! 借着如水的月光,可以清楚的看到,冲在前面的是马群,清一色蒙古好马,头大颈短、体魄强健,胸宽鬃长、皮厚毛粗,而且在奔驰过程中,没有一匹胡乱嘶鸣的,说明都是经过训练的上等军马! 牛群紧随其后,也都是背腰平直、四肢粗短的上等货色,有的牛背上还驮着箱子,不知装的什么东西! 另有数十名蒙古人,手持长长的套马杆子,不断驱赶着牲畜群,以免它们跑散了,为首的正是苏合台吉、乌云台吉! 薛羽等人迎了上去,在一片空地上碰了头! “两位台吉,一路上还顺利吗,有没有被范家的耳目盯上?” “放心吧,范家的十几个耳目,都被我们给收拾了!” “杀了?” “没有,捆绑起来,塞进树丛中了!” “呵呵,好办法!” 之前还担心,这些蒙古人来的时候,会被范家的耳目盯上,没想到人家已经解决了,尺度还拿捏的如此合适。 不用问也知道,肯定是这位‘乌云台吉’的主意! “薛朋友,三百匹骏马,一千多头壮牛,我们已经如数赶来了,此外还有一些牛皮、羊皮、牛角、牛筋,算是我们送给你的礼物,感谢你对乌拉特部的帮助!” “苏合台吉,这里是七万块茶砖,其中五万块交换这些牛马,剩下的两万块,一半是下次交易的预付款,另一半是送给你们的礼物,愿我们的友谊就像长生天一般,万古永存!” “哈哈!” 薛羽和苏合台吉对视一眼,都仰天大笑了起来,真正会做生意的人,是不会贪图眼前这点小利的,目光放得长远,才能赚到大钱! 接下来,双方交换了货物,而且很默契的,都没有清点数目,这也是一种信任的表现! “后会有期!” “一路顺风!” 第168章 过分小心无大错! “咴!--咴!” “哞!--哞!” …… 黄河岸边,一支队伍狂奔而来,马群开路,牛群紧随,数千只蹄子踏在地面上,发出隆隆的巨响,另有数十名骑手,不断的挥鞭驱赶着,其中有汉人,也有蒙古人! 来的正是薛羽等人,在交易完成之后,他们就驱赶着牲畜群,一路向西狂奔,一夜一天都没敢休息,凭着伪造的路引、连过了三道关卡,终于顺利的到了黄河岸边。 牛马们奔跑了许久,早已是又累又渴了,纷纷的拥到河边上,探出头来一个劲的饮水,牛吼马嘶,乱成一团! 薛羽等人也跳下马来,坐在地上大口喘粗气,这一路狂奔过来,真是累坏了! 反观那些蒙古人,却是一点事也没有,他们常年以游牧为生,个个骑术炉火纯青,几天几夜不下马都没事,这点路程自然是小儿科了! 按照约定好的,苏合台吉派了十个蒙古人,和薛羽他们一起返回黄河西岸,一是拿剩下的三成东西(布匹、精盐),二是考察交易市场的事情! 也多亏了有他们,队伍才能顺利返回,否则靠着薛羽等人,未必能驱赶得了这么多牛马呢。 不过有一点,是薛羽没想到的,就是乌云台吉跟着一起来了,不对,准确的说,应该称呼她为乌云琪琪格,智慧之花的意思! “薛朋友,你的头脑很聪明,骑术就不怎么样了,才跑了这么一点点路,就累成这个样子,连我们草原上的小孩子都不如呦?” “你……你……呼呼!” 薛羽已经没力气斗嘴了,只是不停喘着粗气,同时暗下决心,回去一定好好练练骑术,要练的和那些蒙古人一样,可以在马背上进食、饮水、睡觉才行! 不练出这样的本事,那个小愿望是实现不了的! 其实薛羽算是不错了,好歹一路骑着马回来的,小鼠、百花蛇、猴子那些不会骑马的人才惨呢,他们只能趴在马背上,用绳索牢牢的捆绑住,一路颠簸着回来的,有的磨破了屁股,有的把胆汁都吐出来了,那个罪受的就别提了。 “老大,赶了一夜一天的路,大家都累坏了,是不是休息一下,吃点东西,然后再过河?” “这个嘛……” 看着波涛滚滚的黄河,又看看气喘吁吁的众人,薛羽也犹豫起来了。 按理来说,一行人已经远离了保德州,基本上是安全了,又赶了一夜一天的路,个个累的精疲力尽,是该好好的休息一下! 可基本安全了,不等于绝对安全了,范家的人还是有可能追上来的,虽然这种几率很小,但是为了大家的安全着想,还是谨慎小心一些为好! “不行,是非之地,不可久留,大家咬牙坚持一下,到了河对岸再休息,小鼠、猴子,立刻点火,叫人!” “是,老大!” 小鼠等人爬上附近一个高坡,点燃了三堆篝火,又拔了一些青草,用河水沾湿之后,扔到了火堆中! 霎那之间,三道又黑又粗的烟雾,随着清风升腾而起,冲上了天空十几丈高,附近几十里内的人都能看的清清楚楚! 很快的,从附近的芦苇荡中、支流的河道中,划出了大量的羊皮筏子,向着黄河东岸汇聚过来,起码有数百只之多,来的这正是排帮人众! “我等见过薛公子,公子安好!” “好,全都听我号令,立刻以最快的速度,把这些牛马运到黄河对岸去,完事之后,我有重赏!” “谨遵公子号令!” 排帮里面,有认识薛羽的,立刻上前行礼,这是大扛把子-瘦骨蛟反复交代的,见薛公子如见自己,谁也不准慢待了,否则帮规严惩! 接下来,数百筏子客行动起来,把十几个小羊皮筏子连接在一起,用绳索进行固定,上面铺设宽大木板,这样就组成了巨型羊皮筏子,负重量也大大增加了! 再把牛马赶上去,借着奔腾的水流,巧妙的操作尾舵,直奔黄河西岸而去! 到了西岸,把牛马卸下去,再空筏子返回东岸,继续的运送,如此反复循环,速度还是很快的! 又过了一个多时辰,瘦骨蛟也闻讯赶来了,顿时被眼前的场面吓了一跳,他在黄河上纵横多年了,对两岸的情况比较熟悉,知道保德州是边境重镇,更是龙蛇出没之地,去那里走私货物可不是一件容易事! 因此上,他原来估算着,薛羽到了保德州以后,十之八九要碰一鼻子灰的! 退一步说,就算薛羽走私成功了,恐怕也带不回多少东西,因为他兜里的钱太少了,没钱又怎么购买货物呢? 万没想到,薛羽只是去了十几天,就带回来这么多牛马,还都是品相一流的蒙古马、牛,这要是贩卖到中原内地去,得赚多少银子啊? 如今朝廷正在调兵遣将,准备报萨尔浒兵败之耻,军队中急需大量的战马,价格也随之一日三涨! 一匹普通的战马,都能卖五六十两银子,这种品相好的蒙古马,价格要翻三四倍呢,牛价也是如此,就像猴子爬树一样嗖嗖往上涨! 瘦骨蛟粗略的估算了一下,眼前这些牛马,以及牛皮、牛筋、牛角等军用物资,至少价值十几万两银子,真是让人眼红啊! 也就是薛羽了,如果换一个人,带着这么多东西过河,自己都能生出杀人越货的心思来。 对于薛羽的本领,瘦骨蛟是彻底的服气了,当即驾驶着一只羊皮筏子,亲自送薛羽过黄河,顺便讨教一下赚钱的事情! “大扛把子,是不是看着眼红,生出杀人越货之心了,呵呵!” “不敢,我就是生了十个胆子,也不敢在太岁头上动土,我就是好奇,薛公子用什么办法,弄回这么多好东西?” “这不算什么,耗子拉木锨--大头还在后面呢!” “公子是说,后面还有大批的货物?” 瘦骨蛟吃惊不小,差点一头栽进了黄河中,这位小爷在保德州做的什么生意啊,竟然有这么大赚头,还跟蒙古人搭上关系了?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绝不是正经生意! “不错,后面还有大批的货物要过河,都是青盐、布匹之类的好东西,不过要想拿到手中,也不是一件容易事,大扛把子有兴趣的话,咱们联手干上一票如何?” “公子的意思是,黑吃黑?” “正是,都是些不义之财,不难白不拿的。” 趁着周围没人,薛羽附在瘦骨蛟耳边,把自己的下一步计划,详细的说了一遍! 听得后者时而眉头紧皱,时而又咬牙切齿,最后一拍大腿,干了! 这年头,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不就是黄家兄弟走私的货物吗,抢了又有何妨! 半个时辰之后,牛马全都运送到了黄河西岸,这些彻底安全了。 与此同时,木瓜堡、黄甫川堡的军户们得到了消息,纷纷跑到岸边接应来了,看到这么多的牛马,无不兴高采烈,欢声雷动! 让鞑子爷爷、疯子爷爷、乌云琪琪格等人,驱赶着牲畜群,到最近的黄甫川堡去休息,而后召集各位百户官前来,按照之前投资的比例,把牛、马都给分了! 当然了,白沙堡肯定分到最多的一份! 薛羽则领着几个小伙伴,和瘦骨蛟去了排帮的老巢,进一步商议杀人劫货的细节,务必要做到万无一失,且不走漏一点风声! …… “哒!--哒哒!” 小半个时辰以后,刚刚平静下来的黄河岸边,又出现了一队骑手,大约有两百多人,都是身强体壮的汉子,个个手中拿着兵刃! 为首一名青年人,二十五六岁的样子,穿着十分华丽,相貌也很英俊,就是眼睛细长了一些,脸色也苍白了点,给人一种阴冷的感觉,正是范家大公子-范登库! 骑手们来回奔驰、四下张望,似乎在寻找什么? “大公子,从地上的痕迹来看,小半个时辰之前,那群人已经过河了,咱们还追不追?” “算了吧,强龙不压地头蛇,对岸是人家的底盘,咱们要是过去了,恐怕没有好果子吃,这个仇,我记下了,撤!” “是,撤!” 对于乌拉特部的牲畜群,范家本来是志在必得的,而且也下了一番功夫,认为跑不出手心了! 没想到,煮熟的鸭子飞了! 得知消息之后,范登库立刻挑选了两百多名骑手,以最快的速度追了上来,试图把牲畜群夺回去,哪知追了一天一夜,还是没有追上! 对方的速度太快了,一直在不停的赶路,到了黄河岸边之后,都没有停留休息一下,而是以最快的速度渡过了黄河,如今连影子都见不到了! 如果对方在岸边上,多停留一小会儿,自己也许就追上了! 究竟是什么人,在带领着那支队伍呢,真是一个又胆大、又谨慎的厉害角色,如果有机会,真想会一会这个人! 不过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庙,不是还有一伙子人,留在了保德州的高升客栈吗,自己就拿他们出气好了,敢从我们八大晋商的嘴里抢肉吃,无论是谁,都要付出惨重代价! 第169章 十里飘香小酒家! 如何杀人越货? 江湖上最常用的办法就是:在路边开一座酒家,待客人经过之时,拉着他进来饮酒,暗中下药,将其迷翻,掠夺财物之后,肥的剁成馅,瘦的去填河……《水浒传》里的孙二娘就是这么干的! 古人的办法,薛羽决定借用一下! 就在黄河东岸不远,一个‘人’字形路口上,开设了一座小酒家,取名为‘十里飘香’,还插上了酒幌子! 小酒家很简陋,就是三间草棚子,十几张粗木桌子、椅子,同样粗糙的餐具、酒碗……还有几十坛烧酒! 旁边还砌了三个灶台,由薛羽亲自动手,用大铁锅炖起了黄河大鲤鱼,都是排帮打捞上来的、新鲜的很呢,至于其他几个小伙伴,则充当了店小二的角色,有的收拾卫生、有的站在门口等客人,看着还有模有样的! 还别说,到底是考过中级厨师证的人,炖出来的大鲤鱼啊,味鲜清甜、香浓可口,闻着就让人流口水,肯定能吸引来‘小馋猫!’ 另一边,瘦骨蛟带领排帮人众,在黄河岸边上蹲守着,只等‘小算盘’的商队一到,就把他们引到酒家去,寻找机会,暗中下手! 有人肯定想了,这又是开酒家、弄灶台鱼,又是守株待兔的,是不是太费事了? 横竖‘小算盘’的商队得从黄河上过,待其渡到中流之时,让排帮的人暗中下手,全扔进河里喂王八不就行了吗? 不好意思了,这办法真就不行,因为这世上傻子太少,而聪明人太多了! 敢外出经商者,更是聪明人中的聪明人,深知旅途之危险,故而过河、住宿、吃饭都会格外小心! 就拿过河来说,商队的人不会一次全上船的,那就等于把自己的性命,交到了船家手中,太过危险了。 有点经验的商队,会把队伍一分为二,让一半的人和货物先渡河,待其平安抵达对岸之后,另一半人和货物再渡河,如果前队出现了问题,后队会立刻开溜,去搬取救兵,或者报告官府! 因此上,除非能一网打尽,否则凶悍如排帮者,也不敢轻易向过往商队下手,跑掉一个,后患无穷! …… 转眼四天过去了,如薛羽预料的一般,目标出现了! “老大,小算盘的商队开始渡河了,一会儿就会到这里!” “好,大家做好准备,千万别露出马脚来!” “知道了!” 小半个时辰之后,一支商队出现了,大约有四十多名伙计,全都佩戴着兵器,另有三十多辆骡子车,鼓鼓囊囊的装满了货物,上面用油布遮盖着! 为首一人四十多岁,身材矮小、獐头鼠目,鼻梁上还贴着一块狗皮膏药,就像戏台上的小丑一样,正是三管事-小算盘! 小算盘最近可倒霉了,准确的说,是从五天之前开始倒霉的。 那天的生意格外好,赚了不少银子,晚上回到客栈之后,自己非常高兴,就点了一桌子酒菜,又找了两个青楼女子陪酒,一直喝到了二更天! 酒为色之媒,半斤黄酒下了肚,正想跟两个女子快活一番呢,没想从窗外飞进一块石头,不偏不倚的,正好砸在了自己的鼻子上,顿时血流如注,鼻梁骨折了,痛的自己直叫姥姥! 可是深更半夜的,根本找不到凶手,只能是自认倒霉了。 更郁闷的是,自己第二天到了黑市上,竟然情况大变,一斤盐、一匹布也没卖出去,大降价都没有用,客户们就像躲瘟疫似的,拼命躲着自己的商队,连一句话都不愿多说。 这还不说,之前和自己交易过的客商,也纷纷的跑上门来退货,不退就要砸摊位,结果辛苦赚来的银子,又都返回原主人手里了。 不止如此,自己的伙计们外出之时,莫名其妙的挨了揍,被打的皮青脸肿、头破血流,差一点就小命不保了。 还有高升客栈的掌柜,也一个劲的逼迫自己的商队搬出去,甚至停止了饭菜供应,连一口凉水都不给喝。 出了这么多倒霉事,小算盘自然明白,这是有人暗中下绊子,在针对自己的商队,而且还是个有权有势的大人物! 问题是,自己到了保德州以后,一直安分小心的做生意,没有得罪什么人啊,为何受到这般报复呢? 没办法,在保德州待不下去了,只好灰溜溜的跑了回来,幸好途中没出什么差错,人和货物都完好无损的到了西岸,可是这样回到镇羌城,如何向千户大人交代呢? …… “管事大人,弟兄们赶了大半天的路,又累又饿的,这里正好有个酒家,要不进去吃点东西?” “混账,咱们忙活了大半个月,一文钱也没赚到,还花了不少的饭钱、店钱,回去少不了挨上一顿臭骂,你们还有心思吃喝?” “管事大人,以两位千户大人的脾气,这顿骂是跑不了的,横竖也是如此了,咱们不如先弄个肚圆,总比饿着肚子挨骂强吧?” …… 小算盘本来无心吃饭的,可是手下人一番劝说,让他也有些心动了,而且隔着老远呢,就闻到了炖鱼的香味,肚子里的馋虫也随之折腾起来。 于是把车辆停在了路边,带着一群手下人涌进了酒家,因为是自家地盘上,连个看车的也没留,薛羽连忙上前招待,客气的不得了,这些可都是‘财神爷’啊! “诸位客官,里面请,您想吃点什么,咱们这有新鲜的黄河大鲤鱼,用柴锅炖了一天了,滋味相当的好!” “少废话,好酒好菜尽管上,要是味道不好,小心砸了你们的破酒家!” “放心,放心,保准让客观们高兴而来,满意而去!” …… 在黄河东岸受了一肚子的气,如今回到了西岸,自家的地盘上,这些人立刻变的嚣张跋扈起来,一个个拽的二五八万似的,看着架势,吃完了也没打算给钱! 薛羽也不生气,点头哈腰、笑脸相迎,指挥着伙伴们上酒上菜,人生最后一顿饭,咋着也得把人家伺候好了不是! 另一边,小算盘也坐下了,环顾左右,立刻警觉起来,记得自己上次来的时候,这里还是空荡荡的一片荒地,什么也没有,这才十几天功夫,怎么出现一座酒家呢? 事情有古怪,必须问清楚! “小子,这座酒家什么时候开业的,你们是做什么的?” “回客官的话,四天前刚开业的,我们都是黄河岸边的船户,靠着摆渡行人、货物为生,如今生意不太好做,这才开了这么一座小酒家,挣点钱、贴补家用!” “怎么就你们几个,其他大人呢?” “大人们都捕鱼去了,让我们几个照应着这里,别看小的年纪不大,以前正经的学过几天厨艺,这些黄河大鲤鱼就是小的炖出来的,请客官们品尝!” …… 料到对方会盘问了,薛羽早就编好了词,回答的滴水不漏! 很快的,热气腾腾的大鲤鱼端上来了,烧酒也都给斟满了,这些人却没一个动筷子,全都盯着小算盘,管事大人不吃,谁也不敢先吃! “小子,伺候的不错,爷赏你一碗酒、一块鱼,快吃吧!” 身为三管事,小算盘常年带队行走四方,见识过不少大场面,江湖经验极为丰富,并且养成一个习惯,就是在外面用餐的时候,总会找个借口,先让店小二喝一碗酒、吃一口菜,确定没问题了,自己才敢入口! 凭着这个习惯,可是躲过了不少灾祸呢! “伺候客官是应该的,小的那敢喝您的酒呢!” “让你喝,你就喝,少废话!” “是!” 薛羽也没多推辞,倒了满满一碗酒,一饮而尽,又吃了几块炖鱼,美滋滋的直啪嗒嘴! 过了一会儿,看薛羽没有任何不良反应,小算盘这才放心了,和手下人开始吃喝起来,还别说,这鱼炖的真是不错,色、香、味俱全,小算盘吃了整整一条,小肚子都吃撑了,仍是意犹未尽的感觉。 “小子,手艺不错嘛,这鲤鱼炖的挺有滋味,都用了什么调料啊?” “回客官的话,就是葱、姜、蒜、盐、大料……这些普通调料!” “就这些东西,恐怕不止吧……哈!” 或许是一路旅途劳顿,小算盘打了个大哈欠,眼睛也有点睁不开了,其他人也是如此,哈气连天,倦意如潮! “呵呵,这位客官真是行家,实不相瞒,这里还有一味特殊调料!” “什么……什么调料……呼呼!” “蒙汗药!” 第170章 意外收获! 当初血洗猛虎帮之时,薛羽弄到了几瓶蒙汗药,一直妥善保存着,这次正好派上用场了,不过如何下药,是一件非常考验智商的事情! 下在酒里,不行! 下在鱼里,也不行! 下在主食里,还是不行! 小算盘是个老江湖,经验极为丰富,戒备心又很强,如果在酒菜、主食里下药,十之八九会被他识破的,那可就麻烦了。 可是不下药,又对付不了四十多名身强力壮、佩戴兵刃的护卫,也就没法截下那些货物了! 好在薛羽足够聪明,想到了一个绝佳的办法,就是把蒙汗药均匀的涂抹在酒碗上,再用火来烘干,表面一点痕迹也看不出来。 为了安全起见,薛羽还单独留了一只碗,没有涂抹蒙汗药,就是怕有人让自己试酒试菜。(三流小说里学来的经验。) 小算盘固然狡猾,却没有想到,在镇羌所这块地盘上,有人敢暗算他们,还是几个孩子! 更加没有想到,如此狡猾的下药方法,见酒、菜都没有问题,就放心的大口吃喝起来! 于是乎,药性很快发作,一行四十六个人,全出溜到桌子底下去了,口吐白沫,昏睡不醒! “嘟!嘟!” “薛小兄弟,得手了吗?” “嗯,剩下的事就交给你们了,弄的干净利落一点,千万别留下痕迹!” “放心吧,动手!” 薛羽把小手指放在唇边,吹了两声嘹亮的口哨! 很快的,瘦骨蛟带着几十个排帮汉子出现了,看着东倒西卧的小算盘等人,不禁冲薛羽竖起了大拇指,这位小爷不仅赚钱的本领高超,阴人的手段也非同一般! 如此精密的计策,就算是换成自己,恐怕也难以逃脱! 接下来,先搜刮了‘小算盘’等人的行囊,竟然搜出了六百多两银子,还有不少的铜钱,算是发了一笔小财! 而后把这些人捆绑起来,口中塞上破布,抬到了附近一处河湾,那里的水流较缓,常年累月下来,河床上淤积了大量的泥沙,起码有好几丈厚,是个毁尸灭迹的好地方! 整整四十六个人,每人脖子上拴一块大石头,都扔进了河湾中,很快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除非是神仙下凡,否则谁也休想找到他们! 黄家兄弟作恶多端,这些家伙则是为虎作伥,个个身上有人命、有血债,因此上,杀他们,没有任何心理负担! 杀完人,就该分赃了,按照之前商量好的,薛羽和瘦骨蛟一人一半。 一共是三十二车,上面装满了青盐、布匹、铁器等生活物资,都是穷军户、穷船户们急需要的,这要是运回去,大家肯定高兴坏了。 不过黄家兄弟丢了这么多东西,肯定会派人追查的,如果直接把东西弄回白沙堡,只怕会惹来麻烦,薛羽的计划是,把自己的那一份,暂且寄放在排帮的小岛上! 过上一段时间,等风声平息之后,再以四海商行的名义,把这些东西送到白沙堡去,那样就安全多了,也显得合情合理! 接下来,众人一拥而上,开始搬运车上的货物,那知还没搬多少呢,突然有情况发生。 “老大,布匹堆里有箱子,全都上着锁呢!” “盐袋底下也藏着东西!” “打开,看看是什么!” 从货物堆底下,一共翻出了二十口大木箱子,全都沉甸甸的,每一口上面都挂着两道铜锁,而且是防盗性最强的狗头锁! 不过没关系,小鼠就是个神偷,凭着一小节铁丝,很快就把箱子给打开了,里面的东西却让在场众人大吃一惊! 全都是崭新的火器,有可以连续释放、构成密集火力的三眼火铳,共计五十支! 有前安准心,后装照门的鸟铳,也是五十支,其射程、威力、精准度都远在一般火铳之上! 说明一点,鸟铳不是打鸟用的,而是因为此火器后部的击发装置,形状像小鸟,击槌像鸟喙,所以才叫鸟铳。 当然了,鸟铳的威力大,造价也相当高,一支就要四五十两银子,只有京城三大营、以及九边十三镇的精锐部队才装备,数量也比较少! 火铳、鸟铳上面,都刻有大明万历四十七年-西安府-兵仗局的字样,说明这些火器新铸不久,很可能用都没有用过呢! 此外,还有几十桶黑火药,大约一千多斤! 原来小算盘带人到保德州,不仅是走私一些青盐、布匹,还偷偷的夹带了火器,想在黑市上出售,狠狠的赚上一笔! 如今天下动荡不安,关外女真铁骑攻城掠地,关内大小贼寇多如牛毛,在这种情况下,粮食、军械成了最紧俏的物资。 一支新鸟铳,放在黑市上面,至少能卖两百两银子,还经常的有价无市! 很可惜,他们还没有找到下家,计划就被薛羽给破坏了,在返回镇羌城的半路上,又让薛羽给杀人越货了! “黄家兄弟好大的胆子,竟敢走私火器,他们不怕犯王法吗,这可是满门抄斩的大罪?” “他们的所作所为,那一件不是触犯王法的,此二人早就利欲熏心、无法无天了,不过这件事情,恐怕没那么简单!” “薛小兄弟的意思是?” “幕后有人!” 黄家兄弟一个千户、一个副千户,就算有走私火器的胆量,也没有这个能力,幕后肯定还有黑手,十之八九就是他们的亲舅舅-榆林卫指挥使-胡日锋! 薛羽听老军户们,多次提到过这个人,记忆颇为深刻! 胡日锋,四十二岁,为人阴险狡诈,一肚子坏水,偏偏又喜欢假仁假义,整天做出一副正人君子的样子,外表极具欺骗性,而被他骗过的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了! 不过嘛,此人虽然很坏,却也有些本领,足智多谋、文武双全,遇事冷静、善于隐忍,颇多过人之处,否则也不能在榆林卫一手遮天多年! 榆林镇的军户们,还给他起了一个外号:竹叶青! 一种小巧漂亮的,看似人畜无害,实则含有剧毒的蛇类,咬上一口,必死无疑! 也只有卫指挥使,这种正三品的高级武将,才能神不知、鬼不觉的,弄到这么多精良的火器了。 再往深一步想,他把两个亲外甥,安插在镇羌所当千户、副千户,应该就是看中了这的地理位置,北通大草原,东接保德州,又紧邻着黄河水路,想开辟出一条走私路线来,进而大量的贩卖军中物资。 可惜黄家兄弟太废物了,上任以来只知道搜刮钱财、欺凌军户,根本没有好好经营走私路线,否则也不会出现今天的事情了。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这些火器在意料之外,可既然劫到手中了,就不可能放弃的! 当即重新封了箱子,薛羽和排帮的人一匹,把这些货物都运回了小岛上,找个地方妥善的藏了起来,短期内绝不能拿出来,更加不许动用! 同时告诫瘦骨蛟,今天发生的事情,一定要严格保密,谁也不能泄露一个字,否则大家就有性命之忧了,还会牵连很多人! 后者连连点头,而后拎着手下人的耳朵,一个一个的叮嘱,闭紧嘴巴,严格保密,谁要是敢说出去,就把他的脑袋揪下来当球踢! 接下来的日子里,薛羽就待在了小岛上,一是和瘦骨蛟商议走私的事情,保德州的局面已经打开了,以后会有源源不断的货物,从东岸运送到西岸,这自然离不开排帮帮忙了,且要分上一杯羹! 二是指点排帮人等,在小岛上、以及黄河两岸的渡口附近,开设酒家、客栈之类,即能赚过往客商的银子,又能趁机打探消息,可谓一举两得! 又过了七八天,事情都安排妥当了,薛羽这才带着小伙伴们告辞离开! …… 六月初六日,薛羽等人回到了白沙堡,受到了军户们的热烈欢迎,以及小娘们更加热烈的欢迎! 这次保德州之行,来回不到一个月时间,却是收获巨大,白沙堡更是获利极多,马分了一百多匹、牛分了两百多头,还有大量的牛皮、羊皮、牛筋、牛角等物资! 凭着这些东西,白沙堡从原来最穷的一个堡垒,瞬间变成了镇羌所的首富了,军户们自然高兴无比了,当晚还摆设了酒宴,隆重的庆祝了一番! 薛羽做为第一功臣,自然受到了最多的称赞,简直捧上天了,任谁受到这般推崇,心里也是高兴的。 不过在高兴之余,薛羽也没忘了一件事:加强武备,以防不测! 第171章 千军易得,一将难求! 经过近一个月的努力,白沙堡的地道已经初具规模了,还进行过几次演习,只要铜锣声一响,堡内三百多男女老幼、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就连那两条大黄狗,都知道钻进洞里躲起来。 不客气的说,凭着这样的防御手段,就算是千军万马来犯,白沙堡也能平安无事。 可话又说回来了,地道虽好,只能用来防守,要想克敌制胜,必须攻守兼备才行,这就需要一支来去如风、侵略如火的精锐骑兵了! …… “驾!--驾!” “快一点,再快一点,注意队形,不要跑散了!” “笨蛋,怎么又落马了!” 清晨时分,白沙堡外一块空地上,包括薛羽在内的,共计二百三十七名少年人,正在进行马术训练,只见尘土飞扬、人喊马嘶,场面很是壮观呢! 其中有人动作生涩,不小心从马背上掉了下来,摔的鼻青脸肿,可只要没伤到筋骨,就立刻爬上马背继续训练,没有一个喊苦喊疼的。 这些少年人,是从十个堡垒里精心挑选的,年龄在十二岁以上、十六岁以下,挑选条件是:身体好、胆子大、纪律性强,头脑还要聪明! 而负责操练他们的,正是鞑子爷爷,手中还拿着一根马鞭子! 有人肯定想了,放着那些身强力壮的成年人不训练,干嘛非操练一群少年人呢? 这是薛羽的主意,原因有两点: 一是那些成年人们,一天十二个时辰,不是在山里挖矿,就是在田中耕作,根本没有时间训练,就算勉强的聚集起来了,也是心不在焉的。 二是成年人心性已定,就算再怎么训练他们,也摆脱不了那种‘安分守己、温饱度日’的小农思想了,也就是羊性! 相反的,少年人们时间充裕、心性未定,只要好好的调教一下,就是一群嗷嗷叫的野狼! 种地需要羊,可是打仗,还得靠狼! 少年们不仅训练刻苦,装备也很精良,骑的都是清一色蒙古马,穿的是双层牛皮软甲,马鞍、马辔、马鞭一应俱全,尤其是他们手中的马刀。 不是大明军中常见的雁翎刀,也不是蒙古人惯用的弯刀,与前两者相比,这种刀要略长一些,刀身窄、刀背薄、刀刃锋利无比,刀柄上还加了精钢护手圈! 这种马刀,是薛羽亲自设计的,由胡大锤等人精心打制的,劈砍如风,利于实战,它还有一个响亮的名字:雪枫刀! 按理来说,谁设计的兵器,就该用谁的名字来命名,称之为‘薛羽刀’,或者‘玉郎刀’才对。 如今却称为‘雪枫刀’,不知是什么意思? 众人询问,薛羽笑而不答! 训练了一会队形,接下来,就是劈砍训练了! 在训练场旁边,插着二十多个稻草人,大小与真人完全一样,手中拿着木制的刀枪、盾牌,上面还涂抹了白灰。 这些稻草人,可不是整齐排列的,而是分散布置的,有的站着、有的蹲着、有的甚至趴在地上,因为打仗的时候,敌人是不会傻乎乎的站在那里,任你拿刀劈砍的,他们是会躲避的,还会发起反击。 “小兔崽子们,全都竖起耳朵听好了,真到了战场上,刀枪相见,你死我活,容不得一点留情,更没有丝毫的侥幸! 要想活下去,就得练好本领:马快、刀疾、心狠,缺一不可! 驾!--杀!” 鞑子爷爷纵马冲了过去,快如疾风一般,还连续做出了蹬里藏身、海底捞月、瞒天过海……各种高难度的动作,干净利落,人就像贴在马身上一样。 再看他手中的马刀,在奔驰的过程中,精准的砍中了每一个稻草人的要害部位,就连趴在地上的也没遗漏,而自己和战马的身上,则一个白点也没沾上! “小兔崽子们,该你们了,上!” “冲呀!--杀!” …… 接下来,少年们开始练习了,鞑子爷爷负责监督,谁的动作笨拙了,或者稍有懈怠,上去就是一鞭子,下手毫不留情! 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 而在众人当中,又数薛羽挨的鞭子最多了,不是懒惰,也不是笨拙,而是鞑子爷爷的要求太严格了。 在练习过程中,别人只要砍中三个稻草人就及格了,砍中五个是优秀,薛羽则不然,必须全部砍中才行,差一个,就是一鞭子! 要想当统帅,就必须接受更严格的训练,否则何以服众? 另外吗,这样做还有鞭策他人的效果! “薛羽,你太笨了,长的是猪脑袋吗?” “薛羽,你太懒惰了,以后上了战场,想让别人的马刀砍下你的脑袋吗?” …… 在所有少年里面,薛羽是练的最好的、也是悟性最强的,仍整天挨鞑子爷爷的打骂,其他人自然战战兢兢,一点也不敢松懈了。 老大都成猪了,我们岂不是连猪都不如? …… 中午时分,军事训练结束了,已经疲惫不堪的少年们,以最快的速度吃完午饭,而后到窟野河边上,清洗身上的汗水、泥土,同时给马洗澡! “老大,你的事情太多了,洗马这种小事还是交给我们来吧!” “不用了,自己的坐骑,自己负责喂养、清洗,谁也不能例外,还有你们的甲胄、兵器也要保养好,谁敢偷懒,军法从事,听见了吗?” “是,老大!” 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骑兵,必须做到人马合一,这就需要多多的联系感情! 因此上,喂马、饮马、给马洗澡,打扫马圈这些事情,少年们必须亲力亲为,就连薛羽也不例外,整天拿着铲子清理马粪! 薛羽的坐骑,是一匹枣红的六岁公马,身躯粗壮,四肢坚实有力,奔跑的速度也很快,在这次弄来的蒙古马里,也算是顶尖的了。 不过跟那种日行一千,夜走八百的良骥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呢! 以后有机会了,一定要弄一匹千里驹,不仅骑起来拉风,吸引小姑娘们的注意力,遇到危险的时候,也能跑的快一点不是! 薛羽暗暗发誓! 清洗完战马之后,少年们仍不能休息,因为还有文化教育课! 有位伟人说过,没有文化的军队,就是一支愚蠢的军队! 薛羽费了这么多心血,要的不是一群只知道打打杀杀的莽夫,而是有勇有谋的将才! 常言道:千军易得,一将难求,而为将者,又岂能不识字呢? …… 张大嘴巴ɑɑɑ,圆圆嘴巴ooo 扁扁嘴巴eee,牙齿对齐iii …… 就在窟野川岸边,支起一块大木板,用墨汁涂黑之后,薛羽以石灰块做笔,教少年们学习汉语拼音! 教学的事情,本来是请吕公公负责的,后者也痛快地答应了,可是教了一段时间,效果并不理想! 不是吕公公教的不用心,或者学问不好,相反的,吕公公是皇宫-内书房出身,一肚子的学问,书法造诣也很高,比起那些翰林院学士有过之而无不及! 问题是,这帮少年都是军户出身,文化基础太差了,几乎就是没有,别说自己的名字了,就连简单的一二三四五都不会写。 让吕公公教他们读书,就像让一位博士后,去教一群幼儿园的娃娃,即浪费了前者的学问,又耽误了后者的学习,双方都不舒服! 最后采取了一个折中的办法,先由吕公公教薛羽学问,后者消化了之后,简化一番,再教给其他人。 即便如此,少年们学起来仍然很吃力,实在没办法了,薛羽只好拿出识字神器--汉语拼音,这才解决了问题。 另外吗,包括薛羽在内,练习骑术的是二百三十七个人,可是在河边识字的,却是二百三十八个人! 多出来那个,就是乌云琪琪格!